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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來,上海市衛生局提出了“構建形成衛生信息服務、電子政務、遠程醫學為核心內容,覆蓋全市衛生系統的高效率、高質量、高水平的信息系統,使信息技術在衛生行業的應用水平以及衛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居全國領先水平”的工作目標。
“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系統”中的
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疾控信息系統”)是重要的應用信息系統之一,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疾病報告與監測預警、中毒控制、實驗室管理等四個子系統組成。除實驗室管理子系統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部應用外,目前全市運行的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子系統及與其相關的傳染病報告、急性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消毒等業務模塊;中毒控制子系統;衛生人口統計等模塊。
1 疾控信息系統的主要內容、組織機構及運行管理
1.1 運用目的及適用范圍
“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系統”建設是本市增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提高公共衛生業務和管理水平,構建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信息保障體系的重要措施。適用于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傳染病信息管理、中毒控制和急性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消毒等疾病預防控制業務,適用于市、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相關業務和管理科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監測點醫院。
1.2 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1.2.1 組織機構 疾控信息系統的組織機構情況見圖1。
1.2.2 職責分工
① 黃浦區疾控中心負責信息系統在本區的總體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定期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疾控中心匯報系統運行情況,及時反映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② 根據專業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組織本單位和轄區內相關單位開展業務培訓,按要求組織轄區內相關單位實施系統運行,做好數據錄入、系統操作、督導反饋等各項工作。
③ 設專人負責各業務系統本轄區內的運行和問題收集。
1.3 功能模塊及運行管理
1.3.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子系統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子系統包括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報告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信息,主要涉及接警、處警、現場處置、報告與審核、決策、評估等內容。
1.3.2 傳染病報告模塊 包括對傳染病疫情信息的相關統計工作,根據統計原則進行實時、定時報表的統計及圖表的繪制。本模塊供上海市各級設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賬號及涉及傳染病報告的醫療機構、區縣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使用。
1.3.3 急性傳染病防治模塊 主要由病例報告、傳染病監測、個案信息查詢、醫學觀察和配置管理共五個部分組成。病例報告部分主要工作為根據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自動導入的急性傳染病防治相關個案信息,填寫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個案訪視表、消毒通知單、應急樣品送檢單。
傳染病監測部分主要工作為根據市衛生局下發的《上海市霍亂等32種傳染病監測方案》的要求,填寫并審核與急性傳染病防治業務相關的監測表單、常規監測樣品送檢單等。
個案信息查詢部分主要工作為查詢在病例報告部分中填寫的個案流行病學調查表、社區訪視表、消毒通知單、應急樣品送檢單等信息。
醫學觀察部分主要工作為開具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通知單,填寫密切接觸者每日醫學觀察記錄等表單。
配置管理部分僅為市疾控中心權限可見,主要包括對各類監測表單進行配置,對監測點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應用進行設置等。
1.3.4 消毒模塊 消毒模塊包括疫源地消毒和非傳染感染性疾病爆發兩部分。其中疫源地消毒部分包括:消毒通知單管理、消毒工作記錄單管理、質量評估管理、報表管理和消毒單位管理。非傳染感染性疾病爆發部分包括:醫院感染爆發事件信息報告、調查報告、現場處置記錄單、流行病學調查個案表和樣本檢驗。
1.3.5 免疫規劃模塊 本模塊對從“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自動導入的疫苗可預防疾病報告卡進行維護,并對其中的狂犬病病例開具消毒通知單。
由于國家對疫苗可預防疾病和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監測均有相對獨立的監測信息系統,為避免基層單位重復錄入,減少基層單位工作量,本模塊中相關應用和功能暫停使用。
1.3.6 中毒控制子系統 包括毒物查詢、中毒病例報告及中毒咨詢三部分內容,提供在線搜索和查詢毒物信息,對發生在本市的中毒病例進行網絡報告(目前僅在部分試點醫院開展),以及中毒咨詢的在線記錄。
1.3.7 衛生人口統計模塊 包括人口年齡統計表、人口數年報表、年齡組平均人口數三部分內容,可供查詢分地區年底人口數及平均人口數、人口年齡構成、年齡組平均人口數等。
1.3.8 實驗室管理子系統 實驗室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LIMS)由日常業務流程管理(包括應急流程管理、監測流程管理、委托流程管理)、人員管理、實驗儀器管理、材料管理、方法管理、樣本管理、菌毒種庫管理、質控管理等多個管理功能組成,涵蓋理化、毒理、消毒、微生物、結核病、寄生蟲等多個不同類型的實驗室業務。
2 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業務信息化管理的現狀
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目前已有中心辦公自動化軟件(OA)、中心門戶網站、黃浦信息化平臺、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應急指揮中心平臺、LIMS、各業務科室業務信息化管理系統,基本能滿足本區疾控中心的業務需求。隨著全球公共衛生工作愈來愈重要,各級疾控中心的業務發展迅速,上級管理部門和市民對疾控中心的要求也愈來愈高,各級疾控中心的信息化發展必須滿足業務迅猛發展的要求。根據《上海市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07年―2009年)》中對衛生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目前我區衛生局正在建設“黃浦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系統(二期)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通過社區衛生服務數據交換中心的方式,制定數據采集和交換標準,提取醫院信息系統和社區衛生服務系統中的診療數據、檢驗數據和居民基本健康檔案數據和慢性病管理數據等。通過系統接口建設,以實現在醫院管理系統和社區衛生服務系統間的數據相互融合,并進一步與黃浦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系統實現上下聯動,推進區域衛生醫療機構間數據交換與共享,進一步深化衛生信息化建設工作。
3 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在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運用
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目前在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雙軌運行(紙質數據傳報與網上數據傳報同時進行)情況良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子系統、傳染病報告模塊包括對傳染病疫情信息的相關統計工作、急性傳染病防治模塊、消毒模塊、免疫規劃模塊、中毒控制子系統、衛生人口統計模塊、實驗室管理子系統(市疾控中心內部使用,我中心正在自行研發)均正常運行。
“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系統”的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能將日常公共衛生業務工作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子系統、傳染病報告模塊包括對傳染病疫情信息的相關統計工作、急性傳染病防治模塊、消毒模塊、免疫規劃模塊、中毒控制子系統、衛生人口統計模塊等模塊處理、上報數據,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監測點醫院也在運用此套系統傳報日常業務數據,但模塊還需完善和改進,運行速度還需進一步提升。
1.1編制目的
保證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以下簡稱高溫中暑事件)指導和規范高溫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衛生部中國氣象局高溫中暑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省衛生廳省氣象局高溫中暑事件衛生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預防為主。預防為主,增強防范高溫中暑事件的意識,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貯藏工作,積極開展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預測和預警,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醫療救治等衛生應急措施。
1.3.2部門聯動。一旦發現高溫中暑氣象條件或高溫中暑事件的苗頭,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和防控工作建議。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做好轄區內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1.3.3加強管理。根據外地的實際工作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高溫中暑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加強相關培訓等工作,確保及時、規范、有序地處置高溫中暑事件。
1.3.4依靠科技。鼓勵開展相關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提高高溫中暑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健康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1.4適用范圍
并直接導致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明顯受損,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以高溫氣象條件為直接誘因。甚至危及社會公眾生命平安的公共衛生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處置全市高溫中暑事件。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
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各區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定高溫中暑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外地區高溫中暑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2.2高溫中暑事件處置技術指導小組及職責
以及有關醫療機構專家組成的高溫中暑事件醫療救治專家指導小組、預防控制專家指導小組、檢測技術專家指導小組和病例診斷專家小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技術機構。市衛生局成立由市職業病防治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為處置高溫中暑事件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2.2.1醫療救治專家指導小組:主要由急診科、內科、ICU污染(感染)科、兒科等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制定診療方案;組織、協調開展病人的救治工作。
2.2.2預防控制專家指導小組:由流行病學、健康教育、法學、社會學等專業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高溫中暑預防健康教育、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方案;對高溫中暑事件處置進行指導。
2.2.3檢測技術專家指導小組:由衛生檢驗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指導樣品的采集、運送、檢測及結果的判定。
2.2.4病例診斷專家小組:由醫療救護、流行病學、檢驗等方面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高溫中暑病例的診斷。
2.3衛生部門職責
2.3.1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統一調配全市衛生資源對高溫中暑事件進行應急控制;對各區高溫中暑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開展高溫中暑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擬定應急防控物資貯藏規范,1市衛生局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指導和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高溫中暑知識培訓;負責對高溫中暑事件做出評估。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開展相關工作。
建立部門之間信息溝通、聯絡和協作制度,2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與氣象、安監、勞動保證、民政、農業、工業、商務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
2.3.2醫療衛生單位職責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
①市職業病防治院負責制訂全市高溫中暑應急處置方案;評估和預測全市高溫中暑事件;參與并指導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及高溫中暑事件處置。開展實驗室檢測工作;開展大眾預防高溫中暑健康教育宣傳等工作。
②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做好高溫中暑導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健康教育宣傳等相關工作。
③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外地區高溫中暑預防控制、監測和上報工作。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開展專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教育。對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發展、控制過程進行首次演講、進程演講和結案報告;開展大眾預防高溫中暑健康教育宣傳等工作。
2醫療機構職責
①根據氣象部門的預警級別。抽調一定專業人員并提供一定數量的床位,以便有效應對高溫中暑事件發生。
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各類醫療機構負責高溫中暑病例診斷、治療、轉運和演講等工作。
③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護理站和村衛生室以及其它各類醫療機構負責及時演講發現的高溫中暑病人。
3衛生監督機構職責
負責依法開展對本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的高溫中暑事件監測、演講、預防控制及醫療救治等工作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高溫中暑事件分級與預警分級
3.1高溫中暑事件分級
將高溫中暑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依據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范疇。
3.1.1一般高溫中暑事件(Ⅳ級)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124小時內。無中暑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20人至49人。
3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3.1.2較大高溫中暑事件(Ⅲ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124小時內?;蛴?至3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50人至99人。
3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1.3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Ⅱ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124小時內?;蛴?至9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
3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1.4特別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Ⅰ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300人以上,124小時內。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150人以上。
3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2預警分級
依據高溫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以及未來發展趨勢將預警分為四級。
3.2.1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可能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Ⅳ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2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較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Ⅲ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3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Ⅱ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4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極易發生中暑”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Ⅰ級。
4.監測和報告
4.1監測和演講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和個體開業醫生)
2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3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包括村委會、社區、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4其他有關單位。
4.2監測和報告程序
4.2.1監測
1高溫中暑事件演講實行屬地管理。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每年9月30日終止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或每年以當地室外最高溫度連續兩天達36度啟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當地室外最高溫度連續一周低于36度終止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
2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外地區高溫氣象條件的實際。
4.2.2演講順序
1各責任監測單位啟動高溫中暑監測演講順序。高溫中暑監測演講順序啟動后。由責任演講單位在當日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演講,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報告。
2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匯總轄區內前24小時演講的高溫中暑病例總數。對符合高溫中暑事件的要立即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后,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以歸并的方式作為高溫中暑事件上報,并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同級氣象行政主管部門。
5.信息制作
5.1權限
二級預警由事發地市衛生局和氣象局聯合,三、四級預警由事發區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氣象部門。一級預警由省衛生廳和省氣象局聯合。
5.2內容
并可根據情況高溫中暑事件的基本情況、政府有關部門防暑降溫措施和需要的其它相關信息。預警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預警等級、高溫天氣趨勢預報、公眾防暑知識等。
5.3制作順序
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商氣象部門,衛生部門發現一般及以上級別高溫中暑事件、氣象部門發現符合四級及以上高溫預警天氣情況時。共同制作高溫中暑氣象預報、預警及提示信息,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后,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或新聞會等形式高溫預警信息,并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部門備案。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事發地的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對事件的性質、可能危害水平進行評估,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后。并報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根據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科學分析判斷,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順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6.2應急響應措施
分別采取以下響應措施: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
6.2.1四級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四級預警涉及的區衛生行政部門聯合氣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高溫天氣監測和會商。
2做好中暑防治應急準備工作;
3做好中暑病人的收治工作;
4啟動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工作。
6.2.2三級預警響應措施
做好以下工作:四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1積極救治中暑病人。
2啟動衛生、氣象、救災、民政、勞動保證、教育、工會、通訊與信息保證部門信息互通工作;
3啟動對建筑工地等夏季露天作業或高溫作業場所開展主動監測。
4應由部門或單位的要求。
6.2.3二級預警響應措施
市衛生局聯合氣象局直接參與或積極指導、督促、支持二級預警及區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氣象部門等開展以下工作:三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1預警區實行中暑病例日報告和零病例演講制度。
2組織加密氣象觀測。及時高溫中暑預警及相關信息;
3預警區衛生部門積極會同勞動保證、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進一步加大宣傳防暑降溫知識的力度。
6.2.4一級預警響應措施
各相關部門在二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以下工作: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和衛生部、中國氣象局的指導下。
1主動接受上級氣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天氣預報、預測技術和產品的加強指導。
2省衛生、氣象、勞動保證、安監等部門派出專家到事發地指導中暑病人救治和防暑降溫工作;
3全省范圍內開展聯合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進一步開展防暑降溫健康教育工作。
6.3應急響應終止
其終止主要參考依據為: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的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繼續3天低于預警所需等級以下,應急響應終止由其相應的啟動機構決定。預計未來3天最高氣溫低于預警等級,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發中暑病例數明顯下降時,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7.善后處置
7.1后期評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對高溫中暑事件處置情況進行評估,高溫中暑事件處置結束后。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愈后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演講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氣象部門。
7.2激勵機制
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參與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顯著成果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懲辦和獎勵。
7.3責任追究
對、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調度、未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處置工作責任追究制。執行本預案時。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8.保證措施
8.1組織保證
衛生部門要與氣象、救災、民政、勞動保證、教育、通訊與信息保證等部門建立和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建立溝通聯系渠道,加強信息交流,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共同應對高溫中暑事件。
8.2物資和經費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高溫中暑防控藥品和器械等物資貯藏工作;積極爭取工作經費列入當地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8.3技術保證
不時完善監測預警和評估系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科研和技術創新及技術培訓工作。
1.1編制目的
繼續鞏固我縣鼠疫防治成果,有效預防和控制鼠疫疫情的傳入、暴發和流行,依法行政、有效預防、積極應對,最大限度地減輕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遼寧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遼寧省鼠疫控制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鼠疫控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規范、科學防控;政府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加強宣傳;強化監測、綜合治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的原則。
1.4鼠疫疫情分級
根據鼠疫發生地點、病型、例數、流行范圍和趨勢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將人間鼠疫疫情劃分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
(2)相關聯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3)發生鼠疫菌強毒株丟失事件。
1.4.2重大鼠疫疫情(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鼠疫疫情(Ⅱ級)
(1)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6天,下同)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敗血癥鼠疫病例;
(2)相關聯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3)在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生腺鼠疫流行,1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市(地)。
1.4.3較大鼠疫疫情(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鼠疫疫情(Ⅲ級)
(1)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肺鼠疫或敗血癥鼠疫病例數1~4例;
(2)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腺鼠疫流行,1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19例,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縣(市)。
1.4.4一般鼠疫疫情(Ⅳ級)
腺鼠疫在1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1~9例。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鼠疫疫情發生后,縣政府根據縣衛生局的建議和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縣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總指揮,縣衛生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做出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處理的決策,決定擬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項。相應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鼠疫應急處理工作。
(2)根據鼠疫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劃定控制區域:發生鼠疫疫情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人民政府核準,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疫區實施封鎖。
(4)人群聚集活動控制: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業、停課,停止集市、集會,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管理措施,對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視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交通衛生檢疫: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相關鄉(鎮)組織轄區鐵路、交通、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道口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移交。
(7)信息:鼠疫事件發生后,疫情發生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要求,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8)開展群防群控: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轉移或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鼠疫疫情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有縣衛生局、縣委宣傳部、縣廣電站、縣發改局、縣經濟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愛衛辦、縣交通局、縣林業局、縣商貿局、縣旅游局、縣食藥監局、縣動監局、縣外經局、縣工商局、縣紅十字會、縣武裝部、聯通法庫分公司、網通法庫分公司、移動法庫分公司等。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制訂鼠疫防治技術方案;提出啟動鼠疫疫情應急反應和組建市鼠疫應急指揮部的建議;組織實施鼠疫疫情的調查、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開展疫區衛生處理,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根據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鼠疫疫區的建議。
縣委宣傳部、縣廣電站:按照疫情控制的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做好疫情處理情況的宣傳報道。宣傳鼠疫防治知識,提高公眾防疫與保健意識。
縣發改局:根據鼠疫防治實際情況,加強重點地區鼠疫防控基礎設施建設。
縣經濟局:根據縣鼠疫領導小組的指示,負責組織我縣工業企業生產、儲備和調度疫區急需的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器械及防護用品。
縣教育局:對學生進行鼠疫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縣科技局:協助提供鼠疫疫區處理所需技術,支持相關科學技術研究。
縣公安局:協助做好鼠疫疫區封鎖,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縣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鼠疫患者提供醫療、生活救助;做好疑似鼠疫或鼠疫死亡人員的尸體火化工作。
縣財政局:做好鼠疫控制應急資金的安排并及時撥付,加強資金管理監督。
縣愛衛會: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等。
縣交通局:按《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交通衛生檢疫工作,優先運送疫情處理人員、藥品器械和有關物資。
縣林業局:負責疫區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的監測,并在疫情發生時,協助做好疫情發生地的隔離工作。
縣商貿局:及時組織疫區人民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縣旅游局:組織旅游行業認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
縣食藥監局:負責鼠疫應急處理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縣動監局:負責做好疫區家畜的鼠疫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
縣外經局:做好鼠疫應急處理的有關涉外事務,接待國際組織考察、爭取國際援助等方面工作。
縣工商局:加強市場監管,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依法查處集貿市場上非法收購、出售和加工旱獺等鼠疫宿主動物及其產品的單位、個人。
縣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協助相關部門在企業、社區、鄉村、學校等廣泛開展鼠疫預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的防護意識。
縣武裝部:負責協調武警和本縣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鼠疫疫情應急處理行動,配合公安部門做好鼠疫疫情現場控制等工作。
聯通法庫分公司、網通法庫分公司、移動法庫分公司:在職責范圍內負責為疫情應急處理(包括報告)提供通信保障等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鼠疫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做好緊急物資的進口、市場監管、污染擴散的控制及市鼠疫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等。
2.2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生局衛生應急辦公室(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縣鼠疫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鼠疫疫情日常管理協調工作。
2.3鼠疫應急處理專業機構和救治機構及其任務
2.3.1應急處理專業機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的專門機構是鼠疫應急處理的專業機構。
具體任務:
(1)負責鼠疫疫情的監測,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為預警提供依據。
(2)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疫情控制的技術方案;開展對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對人群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與分析;查明傳染源和傳播途徑,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情況。
(3)按照相關規定,對鼠疫樣本進行實驗室檢測、復核、確定并上報實驗室診斷結果。
(4)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各區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和技術支援;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鄉村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和技術指導。
2.3.2應急處理救治機構:各級醫療機構是鼠疫應急處理的救治機構。確定*市傳染病院作為市本級定點救治醫院,縣中心醫院為本行政區域定點救治機構。
具體任務:
(1)開展病人接診、隔離、治療和轉運工作;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預防性治療等。
(2)及時報告疫情,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完成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的感染控制工作,實施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防止出現院內交叉感染;嚴格處理醫療垃圾和污水,避免環境污染。
(4)負責或協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體的解剖、消毒、焚燒等處理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建立市、區縣(市)、街道(鄉鎮)三級鼠疫監測體系。根據《全國鼠疫監測方案》、《遼寧省鼠疫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和《*市鼠疫監測工作實施細則》,各級鼠疫監測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鼠疫日常監測工作。必要時,在疫源不明地區或新發現的鼠疫疫源地區開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調查工作。
3.2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本行政區域鼠疫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對鼠疫監測、動物鼠疫疫情處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調查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保證調查和監測質量。
3.3縣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報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緊急程度,及時、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3.3.1預警信息的單位:I級為衛生部,Ⅱ級為省級衛生行政部門,Ⅲ級為市級衛生行政部門,Ⅳ級為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3.3.2按本預案鼠疫疫情分級,預警級別對應如下: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為I級預警,較大鼠疫疫情(Ⅲ級)為Ⅱ級預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級)為Ⅲ級預警,動物間鼠疫疫情達到下列強度時為IV級預警:在黃鼠鼠疫疫源地發生動物鼠疫大流行,流行范圍≥200km2;或局部地區出現動物鼠疫暴發流行,且波及到縣級以上城市;或動物鼠疫發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區,對人群構成嚴重威脅。
4信息管理與報告
4.1信息管理
4.1.1完善全市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構建覆蓋市及區、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專門機構的信息網絡,承擔鼠疫疫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報告等工作。
4.1.2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平臺建設,不斷完善本轄區內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4.1.3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鼠疫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分析核實轄區內疫情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資料。
4.2信息報告
4.2.1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人員是人間鼠疫疫情的責任報告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鼠疫防治專門機構為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
4.2.2醫療機構發現疑似鼠疫病例,應立即向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專業機構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專業機構在判定人間鼠疫或疑似人間鼠疫疫情后,按規定時限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4.2.3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鼠疫防治專業機構是動物鼠疫疫情的責任報告單位。在判定發生動物鼠疫疫情后,責任報告單位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4.2.4在開展鼠疫疫情監測期間,鼠疫監測數據由縣級鼠疫防治機構隨時報告,或按規定報告階段性鼠疫監測數據,并視監測情況隨時進行網絡直報,報告間隔最長不得超過4個監測周期(28天)。發現異常情況時,相關數據及時進行網絡直報。
5鼠疫疫情的分級反應
發生人間或動物間鼠疫疫情時,疫情發生地的縣(市)級、市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根據鼠疫疫情發展趨勢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減少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1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和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的應急反應
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和重大鼠疫疫情(Ⅱ級)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按照上級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迅速組織有關部門以及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開展鼠疫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5.2較大鼠疫疫情(Ⅲ級)應急反應
5.2.1較大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由市政府組織領導。根據市衛生局的建議和疫情處理的需要,市政府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迅速掌握和分析疫情態勢,確定應急處理工作任務并組織實施,及時將疫情變化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省政府。同時通報*警備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5.2.2市衛生局迅速了解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傳染源、發病情況,確定疫情嚴重程度,分析疫情發展趨勢和提出應急工作建議,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報省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變化和工作進展,適時建議市政府召集有關部門通報疫情和疫區控制情況,研究后續的應急處理對策;根據疫情和我市實際情況的需要,請求省衛生廳給予必要的技術和物質支持,在省級專家的指導下,開展鼠疫疫情防控工作。
5.2.3市政府有關部門設立臨時性鼠疫應急處理機構,負責部門之間以及與區縣(市)政府之間的協調,開展職責范圍內的應急處理工作。
5.2.4疫情涉及的區、縣(市)政府要按照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開展鼠疫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5.2.5市政府根據疫情處置的實際需要,必要時可向省政府請求提供緊急支援。
5.3一般鼠疫疫情(Ⅳ級)的應急反應
5.3.1一般鼠疫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由疫情發生地的區、縣(市)政府組織領導。根據縣衛生局的建議和疫情處理的需要,縣政府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救治鼠疫患者,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做好疫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疫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5.3.2縣衛生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了解疫情態勢,確定疫情嚴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議,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上報市衛生局。
5.3.3市衛生局負責協調和指導疫區控制工作,協助分析疫情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市政府根據疫情和區、縣(市)政府請求,確定對疫區進行緊急支援的任務和時限。
5.3.4必要時,市衛生局將向省衛生廳請求給予必要的技術和物資支持。
5.4Ⅳ級預警(即動物間鼠疫疫情發生)后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5.4.1縣政府建立疫區處理領導機構,組織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緊急處理措施??h衛生行政部門要迅速了解情況,掌握疫情態勢,確定疫情嚴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議,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同時迅速逐級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直至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5.4.2市衛生局協調和指導疫區控制工作,分析疫情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市政府根據疫情和縣人民政府請求,對疫區做出應急反應。
5.4.3根據疫情處置的實際需要,必要時,縣衛生局可通過市衛生局請求省衛生廳給予必要的人力和物資支持。
5.5毗鄰地區的應急反應
發生鼠疫疫情地區的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毗鄰地區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
與發生鼠疫疫情相毗鄰的地區,應根據疫情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主動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密切保持與鼠疫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加強鼠疫監測和報告工作;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聯防聯控和提供技術、物資支援。
6應急反應等級的確認、終止及評估
6.1鼠疫應急反應等級的確認
按本方案1.4分級原則,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由衛生部予以確認;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較大鼠疫疫情(Ⅲ級)由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一般鼠疫疫情(Ⅳ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
6.2鼠疫應急反應的終止
鼠疫疫區控制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人間鼠疫疫區處理標準及原則GB15978一1995》的要求全部完成相應應急處置工作,經驗收大、小隔離圈內已達到滅鼠滅蚤標準及環境衛生標準,連續9天內無繼發病例,疫區疫情控制臨時指揮部可提交解除疫區封鎖申請。
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的終止按國務院或國家鼠疫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執行;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的終止按省衛生廳或省鼠疫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執行。
較大鼠疫疫情(Ⅲ級)和一般鼠疫疫情(Ⅳ級)分別由市、區縣(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或本級鼠疫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并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3鼠疫疫情處理工作評估
6.3.1評估人員組織。對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較大鼠疫疫情(Ⅲ級)、一般鼠疫疫情(Ⅳ級)處理情況的評估,分別由衛生部和省、市、區縣(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工作。
6.3.2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疫區自然地理概況,發生疫情的原因,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流行因素,疫情發生、發展和控制過程,患者構成,治療效果,染疫動物、蚤種類的分布,染疫動物密度和蚤指數,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
7保障措施
7.1技術保障
7.1.1完善市、縣兩級鼠疫監測體系,逐步達到國家級和省級鼠疫監測點的能力標準。各級鼠疫監測點實行系統監測,積累資料并開展應用性科研。各級醫療機構應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對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實行“首診醫生責任制”。
7.1.2提高鼠疫的應急反應能力。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鼠疫應急裝備標準”,規范各地鼠疫應急隊伍、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嚴格按照“鼠疫實驗室建筑規范”和“鼠疫實驗室裝備規范”要求,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專業機構的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鼠疫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通過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水平和能力。
7.1.3改進鼠疫監測實驗室檢驗技術和方法。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改進鼠疫監測常規檢驗檢測方法,提高檢驗水平。
7.2物資、經費保障
7.2.1物資儲備: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鼠疫應急物資儲備機制。發生鼠疫疫情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短時效和過期物品要及時更換。
7.2.2經費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落實鼠疫防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保障鼠疫防治和疫情應急處理經費,確保鼠疫防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8預案的制訂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組織制訂,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以政府名義下發。
9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流感大流行與兩次大流行之間因病毒亞型內的變異所引起的局部地區流行相比,危害后果明顯不同。20世紀人類曾發生過4次流感大流行,即1918-1919年的“西班牙流感”、1957-1958年的“亞洲流感”、1968-1969年的“香港流感”和1977年的“俄羅斯流感”。每次大流行都給人類生命財產和經濟發展帶來災難性打擊。
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幅源遼闊,人口眾多、流動性大,歷史上曾是流感大流行首先襲擊的地區。加之,我國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基礎仍較為薄弱,疾病監測系統尚不完善,疫苗、藥品研制生產能力落后。如果在流感大流行前不做好充分準備,一旦發生流感大流行,必然會造成社會和群眾的恐慌,使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遭受沉重打擊,甚至引發社會動蕩。為了有效應對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大流行前的準備工作和大流行發生之后的應急反應,在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家流感大流行計劃指南》基礎上,衛生部組織制定了《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計劃與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為認真做好應對流感大流行監測、疫苗、藥物和公共衛生干預等準備工作,有序高效地落實流感大流行發生時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流感大流行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立足準備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積極組織落實應對流感大流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有力協調有序堅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積極協調各級、各部門落實應對流感大流行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加強能力立足自身加強人員、技術和物資準備,主要依靠本國力量做好應對流感大流行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及時預警有效應對加強流感大流行的監測預警能力,依靠科學技術,及時做好應對流感大流行的各項工作。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世界衛生組織國家流感大流行計劃指南》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流感大流行的準備工作及流感大流行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流感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防治方案執行。
(五)應對流感大流行階段劃分和應急反應分級
根據應對流感大流行工作的特點,將應對流感大流行工作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大流行階段和結束階段。
依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規定,按照新亞型流感病毒疫情發生和流行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將新亞型流感病毒疫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分別實行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反應。
流感大流行各階段由衛生部組織有關專家判定。新亞型流感病毒疫情的分級、預警和相應的應急反應認定、宣布和終止,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衛生部就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國務院提出建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就當地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本級政府提出建議。
1、準備階段
準備階段是指流感大流行發生前的階段。人類新亞型流感病毒并不一定最終導致流感大流行的發生,但由于其潛在的大流行威脅,必需做出相應的應急反應。因此,應對大流行的準備階段包括下列幾種情況及應急反應級別。
(1)無應急反應階段:
無新亞型流感病毒報告。
(2)藍色預警,Ⅳ級應急反應階段:
人類標本中分離出新亞型流感病毒,但未產生特異性抗體應答,或雖產生特異性抗體應答卻未出現臨床癥狀。
(3)黃色預警,Ⅲ級應急反應階段:
人類感染新亞型流感病毒并發病,但未發生人傳人。
(4)橙色預警,Ⅱ級應急反應階段:
新亞型流感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傳播范圍相對局限。
2、大流行階段,紅色預警,Ⅰ級應急反應階段:
出現下列兩種情況之一,即為大流行階段。
(1)新亞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續快速地傳播;
(2)世界衛生組織宣布發生流感大流行。
3、結束階段
全國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衛生部組織專家,并結合世界衛生組織的有關意見判定大流行結束。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流感大流行準備工作領導小組
衛生部成立全國流感大流行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衛生部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辦公廳、應急辦、醫政司、疾控司、科技司、國際司、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中華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大流行準備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協調全國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流感大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制定應對流感大流行年度準備工作計劃;
(3)加強流感監測工作和監測系統建設;
(4)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
(5)定期組織衛生部流感防治專家組分析、評估流感疫情,及時鑒定和評估新流感病毒。
(6)定期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共同加強疫苗生產能力準備,加強疫苗研發和生產;做好流感大流行藥品儲備和生產能力準備,加強抗流感病毒藥物研發和生產;積極開展流感預防控制技術科學研究;加強與國際組織的技術合作和交流。
3、及時公布有關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三)準備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全國流感大流行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了解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大流行準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科學技術進步和實踐經驗,及時更新預案,保持預案科學性、實用性和指導性;通過簡報等形式,交流準備工作進展情況;通過組織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措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并確保信息和政令的暢通。
(四)應急指揮組織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衛生部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向國務院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三、準備
在特定的時間內,不同國家和不同地區會處于應對流感大流行的不同階段,因此,準備工作是個連續的過程,并貫穿于應對流感大流行工作的始終,其間無明顯界限。
(一)監測
在衛生部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國家及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加強流感疫情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提高監測系統質量。
1、監測系統建設
國家流感中心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實驗室);建立國家流感毒株分子生物學信息庫;具備快速分離鑒定新、老毒株及變異株的技術;承擔全國流感病毒鑒定、分析、評估和對省級、地市級流感監測的技術咨詢和指導;提供足夠的標準化檢測試劑。
建立流感監測區域性中心,承擔鄰近省份流感監測技術指導工作,協助國家流感中心開展流感病毒株的抗原性和基因序列分析,協助國家流感中心做好全國流感監測技術培訓、指導和研究工作。
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專用的流感實驗室;配備足夠的實驗室和流行病學專業人員;提高病毒分離、鑒定及抗原變異的分析能力、現場快速檢測能力;加強流感暴發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信息綜合分析能力。
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逐步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流感實驗室,加強現場快速檢測和病毒分離能力。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要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流感監測工作要求,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流感監測工作,做好流感樣病例(體溫≥38℃,伴有咽痛或咳嗽癥狀之一的病例)的采樣、標本的登記和送檢工作。
對需要審批認證的實驗室(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操作所需P3實驗室),有關部門要加快審批進度。
2、監測工作內容
按照《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的規定和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暴發疫情監測、人間禽流感應急監測工作。
醫療機構要按有關要求,采集流感樣病人標本,及時送流感實驗室進行病毒分離工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流感實驗室接到標本后,及時組織實驗室檢測和病毒分離,并報告結果。
3、報告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規定進行報告。
4、信息交流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利用全國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技術平臺建立“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對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信息進行綜合管理。國家和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分析流感監測信息,建立周報制度,及時報告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反饋各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有關醫療機構。
衛生部負責協調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流感監測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時互通流感監測相關信息。
與世界衛生組織保持信息溝通,及時收集分析全球流感監測信息。
5、新亞型流感病毒的確認
國內報告發現人類病例中分離出新亞型流感病毒,需國家流感中心和至少一個流感分中心或一個其它部門流感實驗室共同確認。
(二)流感疫苗準備
1、疫苗生產能力和潛力評估
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流感疫苗生產能力和潛力的調查和評估工作,為提高國內流感疫苗生產能力提供信息。
2、疫苗生產能力準備
有關部門制定流感疫苗生產研制國家扶持的相關政策,以提高生產廠家研制和生產流感疫苗的積極性;向公眾普及流感疫苗接種知識,擴大疫苗接種覆蓋率;重點支持流感疫苗開發、研制工作,發展多種類型和多種接種途徑(適合大面積使用)的疫苗;建立和健全疫苗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疫苗質量,降低疫苗生產成本,做好新亞型疫苗研發技術和生產能力的儲備。
有關部門完善流感疫苗研發、生產政策,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以保證新型流感病毒疫苗及早供應。
3、疫苗使用優先人群
大流行期間的疫苗使用,優先考慮保護為社會提供基本服務的人群和老人、兒童等高危人群,降低流感新亞型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三)抗流感病毒藥物準備
1、藥物儲備
衛生部負責擬定藥物儲備的品種和數量,報送國家有關部門負責儲備。藥物儲備和調用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醫藥儲備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2、藥物生產能力和潛力的評估
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生產廠家抗流感病毒藥物生產能力和潛力調查和評估,為提高國內藥物生產能力提供信息。
3、藥物生產能力準備
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抗流感病毒藥物生產國家扶持的相關政策,以提高生產廠家藥物研制和生產的積極性。開展預防和治療抗病毒藥物、中藥的科研工作。
4、藥物使用策略
抗流感病毒藥物優先用于臨床患者的治療,預防用藥優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兒童、職業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藥品使用和預防性用藥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治療性用藥由鄉鎮及以上醫療機構負責。藥物使用嚴格按照藥物使用說明書。
(四)醫療救治機構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定點醫療救治機構,收治新亞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和流感大流行發生后的危重病人,并制定啟動臨時醫療救治點的工作預案。
(五)人員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測等專家參加的技術指導組和以臨床醫學專家為主的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本轄區流感防治工作業務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指導做好病人診斷、救治和疫情的調查處理工作。
定點醫療救治機構要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危重病人的救治。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組建由素質高、業務精的流行病學、消毒、實驗室檢測等專業人員參加的疫情應急調查處理小分隊。
(六)技術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專業人員應當熟悉并掌握診斷標準、鑒別診斷、治療原則、消毒、隔離、防護措施和技術要求。
國家級每年對省級流行病人員和實驗室人員至少組織一次技術培訓,各級也應舉辦相應的培訓班,培訓對象包括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和鄉村醫生。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定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的應急演練,總結提高應急意識和實戰能力。
(七)經費和物資準備
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安排落實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疫情監測、病人救治、應急疫情調查處理等工作所需經費,保障各項防治措施得以落實和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應急反應和結束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落實相應的應急反應措施。
(一)Ⅳ級應急反應
發現地將被分離出新亞型流感病毒株的人員送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醫學觀察、消毒和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采集必要的動物和密切接觸人員標本進行病毒分離,調查結果及時報衛生部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必要時,衛生部派國家級專家赴現場指導調查處理和開展危險性評估工作。
(二)Ⅲ級應急反應
1、病人救治和接觸者處理
病例收治到定點醫院,醫務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和醫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觸者進行預防性服藥。國家級、省級醫療救治專家組對病人救治進行技術指導。醫療機構內流感樣病例及候診室其它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需佩戴口罩。對于其他密切接觸者可建議佩戴口罩。
2、流行病學調查
開展對病例的流行病學和臨床特征調查,對病例的可能感染來源、潛伏期、傳染期和臨床表現進行認真調查,對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和調查,對出現癥狀者要及時進行隔離和醫學觀察。流調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衛生部應派國家級專家赴現場指導調查處理和開展危險性評估工作。
3、監測和報告
疫情發生地所有醫療機構要設立流感樣病例預檢分診點或指定專人加強預檢分診工作,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對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樣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進行隔離和報告,并采集標本,送當地流感網絡實驗室進行病毒分離鑒定。
其他地區的醫療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流感樣病例要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發現可疑病人,要立即采集標本,送流感網絡實驗室進行流感病毒分離鑒定,做好實驗室安全防護措施。
國家及省級衛生、農業、檢驗檢疫機構應及時相互通報流感、禽流感監測信息。
4、衛生部及時向社會公布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疫苗和藥物
國家流感中心負責盡快選育制備新亞型疫苗所需的毒種,指導疫苗生產廠家開展新疫苗的研制和試驗工作,以爭取時間和機會。
衛生部組織開展新亞型病毒的藥物敏感性研究,根據疫情形勢評估并提出調整抗病毒藥物儲備的意見。
6、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助和指導做好對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的消毒工作。不需要進行空氣和外環境消毒。
(2)健康教育與咨詢
疫情發生地衛生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眾出現流感樣癥狀要及時就醫,減少外出,外出時佩戴口罩。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外公布咨詢電話,接受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知識的咨詢。
(三)Ⅱ級應急反應
在Ⅲ級應急反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流行病學調查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對所有新亞型病毒感染者的流行病學調查,進一步明確疾病的流行病學特征,為疾病監測和預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據。開展傳播鏈調查,追蹤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家庭隔離和醫學觀察。
2、監測
疫情發生地衛生機構設立并公布疫情報告專用電話,鼓勵群眾報病,及時進行排查。
未發生疫情地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發熱呼吸道病例預檢分診工作,配備專業人員,對發熱病人進行甄別和鑒別診斷,對可疑病人要及時進行隔離,并采樣分離病毒。
3、疫苗、藥物
有關部門加快新亞型流感疫苗的研制和評審。出現疫情的省份及周邊省份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組織預防接種工作,根據需要,單位醫務室可作為應急接種點,但醫務人員應先經規范培訓,接種點要符合預防接種的基本要求。
根據治療和預防工作需要,衛生行政部門及時擬定抗流感病毒藥物使用計劃。
4、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1)檢疫
疫情發生地對外出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測量體溫,對體溫≥38℃者進行醫學觀察。
未發生疫情地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進行詳細登記,測量體溫,詢問有關癥狀,對體溫≥38℃者進行醫學觀察。對可疑病人,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作進一步醫學檢查,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未發生疫情地對來自疫情發生地人員實行健康隨訪制度,要求每日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健康狀況,出現癥狀者,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進一步醫學檢查。
(2)健康教育
衛生部門要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教育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勤洗手,病人就診時或與他人接觸時要戴口罩。
(3)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5、醫療救治
病例收治到定點醫院,轉運工作由接診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承擔,轉運過程中司機和醫護人員要采取預防措施。
(四)Ⅰ級應急反應
大流行期間,對衛生資源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
1、醫療救治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流感流行情況,調動一切醫療資源,加強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時,建立和啟用臨時醫療救治點。
醫療機構就診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須佩戴口罩。
2、監測策略調整
流感監測重點為收集和報告流感樣病例就診數、住院病例數和嚴重病例、死亡病例情況,病人藥品使用和耐藥情況、疫苗和其他物品的使用情況,為掌握疫情進展、疾病嚴重程度以及醫療救治、疫苗和藥物合理使用提供決策信息和依據。
3、疫苗、藥物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評估、預測疫苗和藥物需求量,組織生產廠家擴大生產規模,最大程度地滿足藥物、疫苗的需求。
4、衛生部每日向社會公布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宣傳方案,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阻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國家非必要的旅行,勸助疫區群眾取消或推遲赴非疫區的旅行。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交通檢疫、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統一的咨詢熱線電話,24小時解答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的咨詢、舉報和投訴。
(五)流感大流行結束
1、評估
流感大流結束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流感大流行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現場調查處理情況、疫苗和藥物使用情況、病人救治情況、措施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2、善后處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對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人員的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五、督導
(一)準備工作的督導
衛生部全國流感大流行準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工作情況的督查。各級流感大流行準備領導小組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督查。各級督查工作原則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督查內容包括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的建立和行動機制,監測系統建立和運行,疫苗、藥物準備,醫療救治準備,培訓及演練,健康教育等。督查組成員包括衛生行政領導、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采用明查暗訪的形式,調查真實的準備工作情況,并做到調查與指導相結合。督查評估結果應及時反饋和通報,對需要整改的,進行動態跟蹤督辦。
(二)應急工作的督導
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對轄區各部門流感大流行應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關行政和技術規范要求,逐項進行督查、督辦。督查內容包括監測系統,藥物、疫苗管理和接種工作,醫療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詢等。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在現場解決。督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六、附則
【中圖分類號】 R 512.61 R 181.22
【文章編號】 1000-9817(2010)09-1136-02
【關鍵詞】 肝炎,甲型;流行病學研究;綜合預防;學生保健服務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1]。為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提升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本文以興國縣2007年發生的一起學校甲型肝炎(以下簡稱甲肝)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為例,對興國縣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報道如下。
1 基本情況
興國縣某外資民辦高級中學是一所寄宿制學校,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學校設有高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44個班,共有學生2 642人,其中男生2 081人,女生561人,教職員工156人。學校有集體食堂3個,供學生和教師用餐,從業人員43人。小賣部2個,從業人員2人。校外無飲副食店、小攤點,周邊環境較好。生活飲用水為桶裝礦泉水和自來水(二次供水)及自備水源(井水)給水。
2 疫情經過
2007年9月28日,高三(6)班一名16歲的男學生出現納差、厭油、惡心、乏力、皮膚鞏膜黃染、尿黃等癥狀,于10月15日入興國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0月16日經實驗室檢查,確診為甲肝。10月17-22日興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搜集5例該民辦中學學生甲肝確診病例的疫情報告,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已構成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隨即組織流調人員赴報告醫院進行核實,且到中學進行現場調查并采取了預防控制措施。核實診斷后興國縣衛生局分別向市衛生局、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縣教育局通報疫情,興國縣人民政府立即啟動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市、縣多個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參與,采取了群防群控等一系列措施后,甲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3 流行病學特征
本次發生的114例甲肝病人均為學生,年齡最大19歲,最小14歲;男生發病104人,女生發病10人。全校44個班中,39個班有學生發病,高一年級發病40例,高二年級發病37例,高三年級發病37例。該校甲肝疫情首例發病時間為9月28日,最后1例為11月11日。在10月上旬以前呈散發,自10月14日起開始增多,10月22日達到高峰,以后逐漸下降。114例病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發熱、納差、厭油、乏力、肝區不適,皮膚、鞏膜黃染,尿黃等表現。部分病例有腹痛、惡心、嘔吐等癥狀。多為輕中型,無危重、死亡病例。實驗室檢查表明,113例抗 HAV-IgM檢查為陽性,1例為陰性。114例谷丙轉氨酶(ALT)均明顯升高。114例病例中,10例有甲肝疫苗既往接種史,10例不詳,94例無接種史。
4 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4.1 控制傳染源 興國縣人民醫院承擔主要救治、隔離工作。甲肝病人或疑似病例在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嚴格執行出院標準。待癥狀消失、肝功能恢復正常后才可出院,病人隔離自發病后45 d方可上學。
興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對45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了2次抗體篩查,結果抗 HAV-IgM均為陰性。對已離崗的2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抗體篩查,結果抗 HAV-IgM也為陰性。
4.2 切斷傳播途徑 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及校舍環境衛生整治,對學生及教職工宿舍、教室、食堂、衛生間、化糞池、垃圾堆全面消毒,生活飲用水堅持每天用漂白精消毒。安排專人負責消毒工作,并有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專業技術人員指導,有消毒記錄。對學生、教職工餐飲具進行消毒(漂白精、消毒柜)。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供漂白精120 kg,用于學校的各項消毒。
4.3 保護易感人群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在校師生2 577名易感人群應急接種丙種球蛋白。注射丙種球蛋白1個月后動員未發病人群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診部接種甲肝疫苗,接種過程中,未發生異常反應。
4.4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在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預防甲肝的宣傳教育,在校內發放張貼甲型肝炎預防知識400多份。教育學生要注意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吃涼拌食物,養成飯前便后洗手的好習慣。
4.5 加強疫情監測工作 學校開展晨檢工作,實行疫情日報、零報告制度。
5 討論
5.1 做好早期預警報告,是有效采取控制措施的最佳時機 預報和警報工作是突發事件預防和準備工作的關鍵環節,預警系統在臨災前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學校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高發場所。我國70%以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學校,其中以農村中小學為主。80%以上的學校突發事件為傳染病流行事件,且傳播速度較快[2],易造成暴發和疫情蔓延,社會影響極大。因此,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意義重大[3]。
該校在短時間內出現114例病例,暴露出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存在問題。經調查,學校沒有堅持晨檢制度、缺勤登記及原因追查制度、傳染病報告制度,校醫對傳染病防制工作缺乏必要的認識和了解,當短時間內出現數例甲肝癥狀學生時,學校怕影響學生學習,影響來年高考成績,對患病學生沒有采取隔離措施,未及時將疫情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延誤了采取控制措施的最佳時機,使疫情擴散,防控時間延長。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國家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搜集審核發現聚集5例時,才引起足夠重視。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后,才逐步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校醫配置的要求,該校應配置專職校醫,而實際上該校只有1名無正規學歷的社區醫生。由于缺乏定期的繼續教育或培訓,衛生部門又很少去民辦學校進行傳染病防制工作指導,因此,校醫對傳染病的防治意識和能力均有待提高[4]。
5.2 科學實施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及防制對策是控制疫情的關鍵 該校發生甲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省市專家調查組、衛生、教育部門的主要領導親臨疫情現場,指揮、協調疫情的調查處理工作。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成立了防控領導小組,并明確進行分工,應急接種丙種球蛋白,及時進行疫情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分析,隨時保持與主管部門、上級業務部門及教育行政部門的信息溝通,監督、指導學校各項消毒措施的落實。興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每天派專業技術人員去該校督導并通報疫情進展情況,為應急處理對策的調整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
5.3 各部門參與、聯防聯控是確保疫情有效控制的基礎 應完善各部門、地區、機構之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溝通和聯防聯控機制[5]。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需要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參與,獻計獻策,提供科學依據,才能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甲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當地黨委政府、省市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醫療、疾控、監督、藥品供應、教育、財政等部門的主要領導及時對中學發生甲肝疫情情況進行通報和信息溝通,綜合各方的意見,對該起事件作了認真、細致地分析和安排,采取聯防聯控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甲肝疫情。
5.4 監督工作不到位、學校對食堂疏于管理,是引起疫情的原因 甲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前,學校食堂無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無健康證。食堂環境衛生狀況差,且粗、細、精食品加工區不分。事發后衛生監督部門加強了衛生監督工作。
針對調查結果,筆者建議:(1)加強學校衛生工作管理,完善預警機制。學校作為一個特殊的場所,人群密集、生活擁擠,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具有高易感性和低免疫水平,學校一旦有傳染病輸入,容易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6]。因此,要控制或減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關鍵是要加強學校疫情監測,建立預警機制。中學及寄宿制學校必須配備專職校醫,小學應配備兼職衛生教師(經過培訓)或請疾控機構專業人員到學校兼任校醫。學校應開展晨檢工作,實行疫情日報、零報告制度。(2)加強衛生監督,提高人群衛生防病意識。衛生監督部門應加大對學校衛生、環境衛生、飲水衛生的監督管理力度。應督促學校建立環境衛生清潔制度,保持生活場所、學習場所清潔衛生,清除傳染病發生和傳播的條件,定期對生活飲用水進行監督監測,定期對學校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嚴格把好衛生許可關。(3)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整體應急處置水平。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除了硬件方面的建設,另一個就是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問題??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升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能力、健康教育能力和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能力。這就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加強自身素質建設,積極掌握醫學最新知識技能,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析、指揮、協調、控制能力。要按績效考核要求定期開展相關應急模擬演練,以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提高對突發疫情的敏感性、報告的及時性,規范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通過演練,有利于提高對突發事件的反應速度,提高緊急救援的工作水平。使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能做到反應迅速,處置正確。(4)開展健康宣傳教育,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在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無論是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還是預防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健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手段。農村人群衛生意識差,健康觀念淡薄,抵御疾病及自然災害的能力低下,農村的醫療衛生設施差。在實際工作中,應加大對農村地區的衛生宣傳力度,爭取當地政府及宣傳部門的支持,積極推行農村健康教育行動計劃,利用有線電視和巡回醫療、衛生下鄉的機會,加大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教育,提高農村人民群眾的衛生保健意識。同時,真正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中,加大對農村地區資金、技術、設備的投入,提高農村地區抵御重大疾病的能力。
(志謝:江西省衛生廳領導,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家,贛州市衛生局、贛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領導和專家及時到現場指導,特此致謝! )
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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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目的
為認真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監測、藥物和公共衛生干預等準備工作,有序高效地開展流行發生時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預防為主”工作方針,積極組織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指揮有力,協調有序。堅持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積極協調各級、各部門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
加強能力,提高水平。加強人員、技術和物資準備,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準備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及時預警,有效應對。加強疫情監測預警能力,依靠科學技術,及時做好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項工作。
(三)編制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部應對流感大流行準備計劃與應急預案》、《青海省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應急預案(試行)》》。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應對準備工作及流行發生后的應急處理工作。
(五)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階段劃分和應急反應分級
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點,將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劃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大流行階段和結束階段。依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規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和流行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將甲型h1n1流感疫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分別實行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階段由州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判定。州衛生局就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就當地疫區的劃定和宣布向本級政府提出建議。
1、準備階段
準備階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發生前的階段。由于其潛在的流行威脅,必需做出相應的應急反應。應對流行的準備階段包括下列幾種情況及應急反應級別。
(1)無應急反應階段:無甲型h1n1流感病例報告。
(2)藍色預警——ⅳ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標本中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檢測到抗體,但未出現臨床癥狀。
(3)黃色預警——ⅲ級應急反應階段:人類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發病,但未發生人傳人病例。
(4)橙色預警——ⅱ級應急反應階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傳播范圍相對局限。
2、大流行階段,紅色預警——ⅰ級應急反應階段
出現下列兩種情況之一,即為大流行階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續快速地傳播;
(2)衛生部宣布發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衛生廳宣布我省發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結束階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衛生局組織專家組論證,結合省級專家組意見判定大流行結束。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甲型h1n1流感流行準備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負責流行準備工作的日常事務。其職責為:
1、領導、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制定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準備工作計劃;
(3)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工作和監測系統建設;
(4)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
(5)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分析、評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
3、根據上級部門授權,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二)職責分工
1、共同職責
(1)準備階段
各部門制定相應的流感應急方案,做好各部門準備工作,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疫情監測信息。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阻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階段
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職責、確保流感大流行階段有充足的人力資源,不延誤工作的開展。保證其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與衛生部門合作,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部門間應及時相互溝通、交換信息,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2、部門具體職責
為保證防控工作各個環節的銜接、協調、有序進行,成立“人民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州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州政府辦公室、州衛生局、州委宣傳部、州發展改革委員會、州經濟貿易委員會、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農牧局、州交通局領導任副組長,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州婦聯、州監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設局、州工商局、州質監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隊、德令哈車務段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局。
各成員部門按照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原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應對準備,明確相關職責,落實防范措施,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做好各部門方案。落實相關防范措施,密切跟蹤境外疫情發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風險評估工作。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州衛生局組織協調全州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防控制和醫療準備工作。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和監測系統建設,做好醫療救治和公共衛生干預準備工作,定期組織州衛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家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對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配合州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和渠道,及時公布有關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發出預警,提出相關措施建議。
州委宣傳部組織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單位,及時報道州衛生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
州發改委負責協調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
州經貿委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外經貿活動期間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做好突發應急處理的涉外事務,協助衛生等部門對曾往返流行地區人員進行登記造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州財政局負責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農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實履行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職責。
州教育局和州婦聯組織實施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學校、托幼機構內發生,做好在校(園)學生、兒童和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州科技局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治技術研究方案,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藥物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州民宗局會配合有關部門在主體少數民族和宗教人員中開展甲型h1n1流感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處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關系的特殊事宜。
州監察局負責落實防控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制和行政問責制,加強防控工作各環節的監察,依法查處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行為。
州民政局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控。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衛生部門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制定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
州建設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做好建設工地農民工的宣傳教育等工作。
州質監局負責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護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產企業實行嚴格質量監管。
州旅游局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州內外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
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隊組織指揮武警部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現場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車務段負責組織對進出火車站和乘坐火車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將發現的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移交指定的醫療機構處理,防止傳染病通過鐵路運輸的環節傳播。確保鐵路安全暢通,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鐵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準備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全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了解準備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準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學性、實用性和指導性;通過組織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措施;
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并確保信息和政令的暢通。
(四)應急指揮組織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三、準備工作
在特定的時間內,不同地區會處于應對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階段,因此,準備工作是個連續的過程,并貫穿于應對工作的始終。
(一)監測
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加強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預警。
1、監測工作內容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暴發疫情監測工作。
醫療機構要按有關要求,采集流感樣病人標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標本及時按要求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檢測和病毒[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分離,并報告結果。
2、報告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實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監測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方案進行報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利用“全國流感、人禽流感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對甲型h1n1流感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監測信息進行綜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保持信息溝通,及時收集分析全國、全省流感監測信息,報告州級衛生行政部門,并及時反饋給各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有關醫療機構。
州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交流和合作機制,及時互通甲型h1n1流感監測相關信息。
(二)醫療救治機構準備
州衛生局指定州人民醫院和格爾木市、天峻縣、都蘭縣、烏蘭縣、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醫院為集中定點救治醫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啟動臨時醫療救治點的工作預案。在省衛生廳確定格爾木市人民醫院為省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的基礎上,確定州人民醫院為州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兩家醫院按照《流感監測方案》,做好監測、報告、分析等有關工作。
疫情應對處置中,對德令哈地區有關人員需要采取隔離措施進行醫學觀察的情況,10人以下人員在州人民醫院隔離觀察,10-18人在州蒙藏醫院隔離觀察,18人以上的請示州政府確定在相對偏遠、獨立的賓館隔離觀察。各地自行確定隔離觀察場所。
(三)人員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測等專家組成的技術指導組和以臨床醫學專家為主的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本轄區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業務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指導做好病人診斷、救治和疫情的調查處置工作。
定點醫療救治機構要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病人的救治。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組建流行病學、消毒、實驗室檢測等專業人員參加的疫情應急調查處理小分隊。
(五)技術準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專業人員熟悉并掌握診斷標準、鑒別診斷、治療原則、消毒、隔離、防護措施和技術要求。各級舉辦相應的培訓班,培訓對象包括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和鄉村醫生。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定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公共衛生干預措施的應急演練,總結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為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提高多部門參與協調處置能力,適時開展多部門參與的綜合應急演練。
(六)經費和物資準備
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落實本級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疫情監測、病人救治、應急疫情調查處理等工作所需經費,保障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和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應急反應和結束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部門,依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按照本方案應急反應級別,根據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反應機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落實相應的防控應對措施。
(一)ⅳ級應急反應
發生地將分離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員送定點醫療機構,做好醫學觀察、消毒和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采集密切接觸人員標本進行分離,進行醫學觀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級應急反應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觸者處理
列為醫學觀察者,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疑似、確診病例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為期至少7天的隔離治療,若7天結束后仍發熱,應繼續隔離直至體溫正常。隔離治療期間,疑似、確診病例要按診療方案規范管理。
所有相關醫療機構應做好院內感染控制以及醫務人員和病例的個人防護,具體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
按照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原則,對疑似、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并對其進行7天醫學觀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防護條件下,應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判定和管理,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進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學現場調查
對報告的所有病例立即進行流行病學現場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病例基本情況、居住地及家庭背景、發病和就診經過、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診斷和轉歸情況、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觸者情況等,參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甲型h1n1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學調查問卷和填表說明。
在疫情調查處理進程中或結束后,應及時對流行病學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撰寫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并及時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州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學調查表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學調查原始資料、分析結果和調查報告應及時整理歸檔。
3、監測和報告
全州各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設立發熱及流感樣病例預檢分診點或指定專人加強預檢分診工作,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對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樣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進行隔離和報告,并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分離鑒定。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對所有流感樣病例及時報告并轉診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力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發現疑難病例要按照轉診、會診程序,嚴格執行醫治要求,實行“首診負責制”。
醫療機構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流感樣病例要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發現可疑病人立即隔離、報告、采集標本,由當地疾病控制機構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流感實驗室進行流感分離鑒定。
衛生、農牧、公安、質監、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機構應及時相互通報甲型h1n1流感監測信息。
4、疫情、信息
州衛生局經省衛生廳授權、州政府同意,負責向社會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衛生局及時向社會公布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協助和指導做好對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場所的環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與咨詢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眾出現流感樣癥狀要及時就醫,減少外出,外出時佩戴口罩。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外公布咨詢電話,接受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知識的咨詢。
(三)ⅱ級應急反應
在ⅲ級應急反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檢疫
疫情發生地區對外出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測量體溫,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
未發生疫情地區對來自疫情發生地的人員實行交通檢疫措施,進行詳細登記,測量體溫,詢問有關癥狀,對體溫≥37.5℃者進行醫學觀察。對可疑病人,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作進一步醫學檢查,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未發生疫情地對來自疫情發生地區人員實行健康隨訪制度,要求每日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健康狀況,出現癥狀者,立即送當地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檢查。
2、緊急措施
疫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3、病例轉運
醫療救治病例收治到定點醫院,轉運工作由接診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承擔,轉運過程中司機和醫護人員要采取預防措施。
(四)ⅰ級應急反應
大流行期間,對衛生資源實施統一管理和調度。
1、醫療救治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況,調動一切醫療資源,加強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時,建立和啟用臨時醫療救治點。
醫療機構就診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須佩戴口罩。
2、監測策略調整
監測重點為收集和報告流感樣病例就診數、住院病例數和嚴重病例、死亡病例情況,病人藥品使用和耐藥情況、其他物品的使用情況,為掌握疫情進展、疾病嚴重程度以及醫療救治、藥物合理使用提供決策信息和依據。
3、藥物和防護用品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評估、預測藥物和防護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滿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衛生局定期向社會公布疫情、監測和防治工作情況。
5、其它公共衛生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宣傳方案,運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媒體及宣傳畫、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向群眾普及防治知識,勸說群眾取消或推遲赴疫區的旅行。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就實施疫區封鎖、交通檢疫、停產、停業、停課等措施向當地政府提出建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統一的咨詢熱線電話,解答群眾有關流感防治的咨詢和投訴。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結束
1、評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結束后,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現場調查處理、藥物使用情況、病人救治情況、措施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2、善后處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集體和人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補償。
3、疫情常規監測系統的建立
為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生,總結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應對和防控工作的經驗教訓,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規監測系統,監測系統應保證其監測敏感性。
五、督導
(一)準備工作的督導
州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準備情況進行督查,各級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實施方案的制定,組織的建立和行動機制,監測系統建立和運行,藥物準備,醫療救治準備,培訓及演練,健康教育等。督查組成員包括衛生行政領導、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采用明查暗訪的形式,調查真實的準備工作情況,并做到調查與指導相結合。督查評估結果應及時反饋和通報。對需要整改的,進行動態跟蹤督辦。
(一)編制依據
根據《*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區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機制》、《*市*區城鄉社區甲型H1N1流感暴發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試行)》和《*市*區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試行)》等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目的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分類救治的原則,積極應對,科學處置,認真貫徹落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等各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國慶節期間我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甲流疫情對公眾健康和社會造成的危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全區國慶節期間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簡稱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1、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上報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綜合協調節日期間聯防聯控工作,承擔區領導小組節日應急聯絡工作。
2、區委宣傳部、*廣播電視臺、區新聞信息中心:負責協調節日期間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聞報道和防控知識宣傳。
3、區經貿局:負責協調節日期間應急藥品、疫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等物資的生產、儲備、購置和統一調配。
4、區衛生局:負責節日期間全區甲流疫情監測與報告、疫情處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擔全區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指導。
5、區教育局:重點做好學校節日期間留校學生的管理和開學后的防控工作,與衛生部門配合共同做好學校的甲流疫情預防和處置工作。
6、*公安分局:密切關注節日期間與甲流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疫情相關信息查詢,保障應急車輛的運行暢通,必要時協助衛生部門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7、區財政局:負責節日期間緊急防控經費的落實,保證節日應急處置需要。
8、區交通局:負責對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和乘坐車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的檢疫和甲流疫情監測,及時報告流感樣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人員的運送。
9、區臺辦、區外僑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節日期間涉外人員醫學觀察、隔離治療等處置工作。
10、區風景旅游管理局:負責落實節日期間旅行社和星級飯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與衛生部門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團隊游客和星級飯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疫情趨勢和相關信息,提出旅游建議。
11、*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節日期間對甲流疫情應急處置藥品、疫苗、醫療器械生產和流通等質量安全的監管。
12、區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部門負責保障節日期間應急值班、應急處置指揮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通信暢通和緊急情況下的通信保障任務。
區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節日期間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分工,按照《*市*區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
三、應急值守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節日期間24小時應急值守,主要成員單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聯絡員(聯系員名單詳見附件4),保持通訊信息通暢,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甲流疫情。各部門應急機動隊做好車輛、應急物資的準備,安排好人員輪休,確保24小時待命。
四、監測預警
(一)臺一醫負責節日期間甲流監測工作。各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一旦發現學校、賓館、景區、交通工具、養老院等單位或場所出現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時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局在必要時向有關部門預警。
(二)各基層單位(包括學校、社區、企業、農村)依托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聯絡員,重點做好轄區內流感樣病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監測與報告。學校嚴格實行晨檢制度、因病缺課追查報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統計報告。企業負責本單位員工流感樣病例的監測與報告。特別關注有基礎性疾病者、老人、孕婦、兒童等重點人群,及時發現有流感樣癥狀患者,并立即報告。
(三)特殊單位(敬老院、看守所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人員流感樣病例與聚集性甲流疫情監測與報告。大型活動主辦期間,主辦單位專人負責對參與活動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各接待賓館和旅行社每天對入住人員和旅游團隊進行流感樣病例的監測與報告。
(四)交通部門分別對乘坐交通工具人員及公路、碼頭等場所進出人員,實施發熱流感樣癥狀監測。一旦發現發熱流感樣病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立即通報區疾控中心。
五、信息報送
各鄉鎮、街道和區級各部門在獲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須在2小時內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報告后,立即核實,逐級向區衛生局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區衛生局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區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重大或特別重大甲流疫情要即刻報告區政府。
重大敏感事件,如轄區內出現首發病例、重癥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發病例,尤其是出現學校、醫院、敬老院、人口密集企業等重點場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時,區衛生局要在接報告1.5小時內向區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其中重癥病例和死亡病例應報告完整個案。
區衛生部門要嚴格執行甲流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督促本轄區傳染病責任報告單位(人)做好甲流網絡直報。
六、應急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分類響應的原則處置國慶期間甲流疫情,主要分公路、水路和旅游、學校等甲流防控工作方案進行應急處置。(具體見附件1、2、3)。
七、疫情處置和醫療救治
(一)疫情處置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發熱流感樣病例報告后,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對基層防控工作指導。轄區內出現首發病例、重癥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發病例,尤其出現學校、醫院、敬老院、人口密集企業等重點場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時,及時報告區衛生局,指派區級專家組前往現場,協助指導防控工作。
(二)分級分類救治
對符合標準的甲型H1N1輕癥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離治療措施。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專人負責,每日監測體溫和病情變化,一旦發現病情變化要及時轉至定點診治醫院進行治療。旅游團隊可在當地賓館實行,由區旅游局落實;需住院治療的甲流病例要在定點診治醫院集中收治,必要時,區政府將征用賓館、學校等,改善通風條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癥病例要在*市第一人民醫院集中收治,組織相關學科臨床專家組會診,制定診療方案。
120急救分中心配備專門醫務人員、救護車輛,配置洗消設施,負責甲流病例的轉運。
(三)醫院感染控制
各醫療機構切實落實各項院感防控措施,規范發熱門診,對有發熱流感樣癥狀的探視人員應當限制進入病房,接觸發熱流感樣癥狀患者的醫務人員做好個人防護,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一)應急藥品儲備。節日期間,完成達菲、樂感清和蓮花清瘟膠囊等藥品的儲備。
(二)通信保障。通信營運企業要做好節日期間應急通信保障,特別是應急值守、相關領導、應急救援隊的重點通信保障。
(三)經費保障。區財政局負責我區甲流防控經費的投入,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和甲流疫情處置等經費。
(四)公眾服務保障。依托*電信114號碼百事通建立的*市*區應對甲型H1N1流感公眾服務平臺,及時為公眾解答甲流防控知識,查詢、轉接區疾控中心、發熱門診、專家咨詢電話,引導公眾到就近就便的定點診治醫院就診。
(一)、加強疾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的管理機制建設,暴發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符合規程、規范要求。
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疾控中心工作的重點,我們狠抓了疾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的管理機制建設,重新修訂了相關應急工作預案,完善了相關的技術方案,并在年初將我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裝訂成冊,下發至每個科室。結合疾控機構績效考核標準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相關業務工作要求,疾控中心每季度集中組織一次業務學習,以掌握專業知識為重點,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目標,對全體職工進行《傳染病防治法》、應急預案和專業技能的培訓;在全員培訓的基礎上,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對應急小分隊人員進行專業培訓;通過系統的學習,提高了全體職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適時組織開展擴大免疫規劃工作,免疫規劃的“五苗”接種率以鄉為單位要達到90%;扎實推進預防接種門診規范化建設和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建設。
按照上級工作部署,我區開展了擴大免疫規劃工作。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達到接種15種以上疫苗。同時今年是我國實施免疫規劃30周年, 為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向公眾宣傳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預防接種知識,根據哈爾濱市衛生局、市CDC關于宣傳活動的要求,我區于4月25日前后開展為期一周的預防接種宣傳活動。圍繞“預防接種——健康的保障”這一主題,采取了集中主會場和社區衛生保健站點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利用宣傳活動前后一周時間,對轄區內兒童開展免疫規劃內疫苗查漏補種工作。
10月13日至20日,我區抽調計劃免疫專業人員29人開展了計劃免疫綜合評估工作,檢查覆蓋全區30家社區中心站(包含其分站)及鄉鎮防保站。檢查內容主要包括預防接種門診建設、免疫規劃管理與督導、檔案資料的管理、預防接種的實施、冷鏈與疫苗管理、計劃免疫接種率監測、流動人口管理、傳染病管理、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和經費的落實與使用等方面的情況。通過督導檢查,我區免疫規劃的“五苗”接種率以鄉為單位要達到90%;
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得到較好落實,各單位都安裝了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卡片錄入工作也正在進行中。目前,全區預防接種門診只有朝陽鄉防保站未開展兒童預防接種卡片錄入工作。
(四)2010年中央轉移支付(全球基金)疾控項目經費
2010年免疫規劃和結核病專項經費足額到位,支出使用合理、規范;2010年免疫規劃和結核病防治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支出使用合理、規范。
(一)2010疾控中心中央轉移支付(全球基金)疾控項目啟動,在中心領導的大力支持下,較好的落實了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支出使用合理、規范。
(二)2008年我區的計劃免疫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支出使用合理、規范。區疾控中心在預防接種工作補助經費上,積極配合區衛生局,做好計劃與發放標準,爭取第一時間放到基層以保證免疫規劃工作的正常開展。各接種單位都有詳細的經費發放明細,基本能夠做到計免經費??顚S?。
(五)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100%,縣級以上醫療單位死亡病例報告率達到80%以上。
(六)所轄地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婦幼保健院)艾滋病初篩實驗室建設率和自愿咨詢免費檢測系統服務人次數逐年提高。
(七)制定本地區疾控機構應急隊伍基本防護和物資儲備標準,完善日常管理,開展應急演練。
為繼續推進疾控體系和運行機制建設,為提升**區疾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區疾病應急隊伍基本防護和物資貯備標準。同時建立***區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執法監督衛生應急專家庫,成立衛生應急專家委員會及衛生防疫應急隊伍。
根據《黑龍江省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績效考核標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項中應急物資儲備注明,目前國家、省沒有相應標準。鑒于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經過中心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借鑒以往的黑龍江省市(地)縣(市)兩級防護人禽流感消毒藥械和防護用品儲備標準,制定**區疾病應急隊伍基本防護和物資貯備標準。使我中心從人員、應急儲備等方面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
(九)加強疾控中心實驗室規范化管理,并逐步提高檢驗能力(A類項目)
(十)根據季節特點實施的部署、開展流感、麻疹等呼吸道和霍亂等腸道傳染病防治工作,針對防控措施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和救災防病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牢固樹立抗大汛、防大疫的思想準備。要按照上級要求,早著手、早動員、早安排,切實做好防汛和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專業醫療救護人員和廣大群眾開展多方面的專業與業余相結合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防止并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或流行。要健全救災防病指揮體系,強化落實責任制,明確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二、對于沿臨河流、水庫和其他可能發生汛情的區域,要及早掌握灘區、滯洪區群眾撤離路線及對口安置地點,制訂應急預案,必要時根據撤遷過程中外傷或其他意外傷害的救治。
三、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財政部門的支持,確保救災防病資金的投入,保證消殺滅藥品、治療藥品和器械的儲備。
四、認真做好疾病預防控制、醫護人員和鄉、村醫生救災防病知識的培訓。組建的多人救災疾病預防控制隊、醫療救護隊和沿河兩岸、水庫周圍的鄉鎮衛生院、村醫要提前做好技術培訓和演練,熟練掌握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技能和緊急應對措施。
五、加強健康教育,大力開展群眾國衛生運動。在汛期要廣泛宣傳救災防病衛生知識,開展多種形式、通俗易懂的教育活動,提高群眾的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意識和技能;要加強環境衛生和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強化食品衛生監督,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好“飲水要消毒、飲食要衛生、環境要清掃、徹底滅蚊蠅”,盡可能消除傳染病發生和傳播的條件。
六、認真做好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動向,監測重點應放在鼠疫、霍亂、甲型肝炎、痢疾、乙腦、瘧疾、生出血熱、鉤端螺旋體病、手足口病、流感等傳染病上。對發現的疫情,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及時網絡直報。突發事件和重大疫情在上報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七、進一步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和飲用水消毒工作,把住病從口入關,嚴防食物中毒發生。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學校、托幼機構、大型工地等食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防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等機構發生流行。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腸道傳染病管理,切實做到逢瀉必檢、逢疫必報,對發現的霍亂等傳染病病人,要及時隔離、治療和消毒處理。對災區發生的疫情,要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控制在最小范圍,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