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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組織
為確保全鎮”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得到扎實有效的開展,鎮政府組織14個安全生產巡查工作組,各組由鎮領導班子成員帶隊,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對全鎮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巡查。各村居、企業要組織力量,在本轄區(單位)內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自查活動。巡查分組情況見附表。
二、檢查范圍
檢查的范圍是全鎮各村居(轄區),各行業(區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密集型生產企業、旅館、桑拿浴室、咖啡館、歌舞廳、飯店、學校、醫院、市場、超市、養老院、集體宿舍等)以及加油站、液化氣站等重點消防單位的檢查。
三、檢查內容
1、要按照《企業安全自查表》六大項內容。即:合法性、責任制、組織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現場管理、操作管理等要求進行檢查。(具體詳見附表)
2、各行業可根據行業要求增加自查項目。
四、檢查時間和方式
檢查時間從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企業(單位)自查自糾和鎮巡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村居、企業自查自糾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迅速行動。各村居、各生產經營單位務必引起高度重視,緊盯安全生產基礎薄弱、隱患和問題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點,切實抓好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
(二)工作要深入細致。要突出重點,明確分工,全面覆蓋企業、超市、倉庫、集貿市場、建筑工地等每一個單位和所有人員密集場所,認真全面細致地開展檢查活動。
一、基本原則
按照“統一部署、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群眾參與”的原則,同時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物業管理部門、安全網格員等有關責任主體參與,組織開展這次老舊樓房和房屋裝飾裝修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范圍
本次老舊樓房和房屋裝飾裝修安全排查工作重點排查2005年以前建造的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磚混結構樓房;重點檢查商場、酒店、賓館、超市、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餐飲、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因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住宅或經營場所。
三、排查內容
1、重點檢查老舊樓房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拆除;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停止使用;有危險的房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
2、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存在結構加層改造、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明顯加大使用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明確排查房屋的物理狀況、產權和使用狀況,日常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等情況。
四、責任分工
本次老舊樓房大排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相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1.市住建局負責貫徹落實老舊樓房和房屋裝飾裝修安全排查相關政策,制訂工作實施方案,重點檢查建筑主體結構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和變形情況,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并提供安全排查技術指導,對于難以確定安全狀況的房屋報將聘請具備房屋安全鑒定資質的機構組織鑒定。做好資料收集、匯總上報工作,及時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數據。
2、市城管局與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通過現場檢查和與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調查的手段,排查房屋建筑是否存在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是否存在違反原設計規劃擅自加層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3、市應急局負責監督指導老舊樓房大排查涉及的部門(單位)、企業和個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發揮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的優勢,通過安全生產網格員引路,摸清管理范圍內的基本情況,提供影響房屋安全方面的信息。
五、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3月10日—3月15日)。各部門組織專人參加此次老舊樓房和房屋裝飾裝修安全排查,選派懂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并做好本單位的工作統籌安排,在檢查過程中各部門不得因故缺失,如確有特殊情況,由各單位組織人員替補,保障工作的持續性。
2、排查整改階段(3月16日—4月16日)。建立排查臺帳,并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房屋坍塌安全事故。
3、總結上報(4月17日—4月25日)。市住建局將綜合各部門的意見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排查、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市政府。
一、普查整治工作目標
徹底摸清我縣火災隱患存量底數,分類制定整治工作對策,大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縣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全面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公共聚集、易燃易爆等場所突出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治,全縣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三)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整,時刻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規劃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二、普查整治的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整治的范圍
在我縣城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所有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居民密集區,分為以下10個類別進行普查登記;
1.影劇院、演藝廳、歌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網吧、迪吧、茶社、室內溜冰場、臺球室、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
2.旅館、賓館、飯店和營業性餐館;
3.商場、超市、室內市場、地下公共聚集場所;
4.液化氣站、加油站、油庫、化工企業倉庫及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場所;
5.禮堂、大型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
6.寫字樓、住宅樓及綜合性建筑;
7.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
8.醫院;
9.小化工、小印染、小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場所和集生產、生活、儲存于一體的“三合一”場所;
10.人口集中、耐火等級低的居民區。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出口數量、寬度達不到規定的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安全設施損壞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
2.人員密集場所火災自動報警、噴淋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防火分隔系統、消防給水系統、防排煙系統及安全疏散設施應安裝而未安裝或安裝后管理、維護不善、設備損壞、癱瘓、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內消防水源容量、壓力不足、消防器材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的;
3.室內電氣線路老化,亂拉亂接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規定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裝修的;
4.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不明確,整改措施不得力,放任火災危險存在的;
5.其他比較突出的不安全隱患。
三、普查整治工作步驟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向社會公告火災隱患普查整治信息,進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12月至*年3月)
1、各鄉鎮、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落實普查工作,并將普查工作人員名單于12月25日前報縣消防大隊。
2、普查登記。各鄉鎮、各部門對照普查整治的內容進行全面排查,實行一戶一表的辦法,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火災隱患檔案。
3、依法整治。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必須當場整改到位;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更換為合格產品;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掛牌督辦;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問題,要及時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4月)
普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各鄉鎮、各部門對本鄉鎮、本部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要認真總結,并于4月8日前將有關工作情況報縣消防大隊。縣政府將組織檢查專班,對全縣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綜合監管這項工作,自2001年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時的“三定方案”中,首次明確提出,到《安全生產法》頒布、修訂時明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經過15年的時間,綜合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向好的態勢,但仍有一些老問題亟待解決,同時又面臨許多新問題。
非傳統行業事故多發
2016年4月2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現場會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說,“事故總量大、較大事故多發、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這3個特征依然明顯。尤其是特別重大事故,‘十二五’期間,綜合監管領域幾乎每年都發生2~3起,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非傳統高危行業事故多發,給廣大人民群眾安全感造成很大沖擊,形勢不容樂觀。”
進入“十三五”時期,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煤礦、石化等傳統高能耗、高風險行業產能將大幅壓減,但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等綜合監管涉及的各個行業,仍將繼續保持快速發展的勢頭。這就使得綜合監管的行業快速發展與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矛盾仍將繼續存在。
傳統致災因素尚未根治,“非典型”事故又不斷涌現。比如,商場、歌舞廳、加工廠等傳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歷來是火災事故防范的重點。此外,一些涉及電梯、游樂設施、城市燃氣等方面的事故也屢屢發生在老百姓身邊,人民群眾的直觀感受更為明顯,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也提出了新挑戰。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農村人口加速向城市轉移,城市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目前,我國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80%的經濟總量集中在城市。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系統越來越復雜,城鄉一體化、人口密集化、設備大型化、運行高速化、高度關聯化特征明顯,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因素彼此疊加,公共安全與生產安全相互交織,安全防控難度加大。
上述這些,都是安全生產監管領域面臨的新問題。
理順綜合監管的工作機制
在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現場會上,很多來自地方安監系統的同志提出,目前,綜合監管工作依然面臨著定位、法定職責不清晰的困惑,如何能夠“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還希望能夠通過《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等法規加以明確;安全生產委員會與綜合監管的職責不清,有的地方政府,看到安委會的文件,就直接轉給安全監管局;當下,各領域安全監管都在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綜合監管行業領域的清單該如何制定?
有省市安監局的副局長說,2015年以來,微信朋友圈中廣為流傳的《帶著原罪干安監》《關注!安監系統人員調離現象》,直擊安監人員的痛點。大家反復在問,如何能夠“盡職免責”。如山東省,1年多來,調離安監崗位的局長數量不少,廣西柳州市也有十幾名安監人員辭職,原因就是安監工作權力有限,責任“無限”。
孫華山在發言時說,《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負有綜合監管的職責,但由于沒有進一步的具體細化,綜合監管與行業直接監管的邊界不清,在實際工作中導致綜合監管范圍無限、責任無限,一些從事綜合監管的同志在工作中顧慮重重,這些都需要進一步厘清綜合監管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此外,綜合監管點多面廣、行業跨度大、專業技術性強,對從事綜合監管的同志履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習,不斷適應新形勢、新需要。
要準確理解綜合監管“指導、協調、監督”的內涵。從多年的實踐看,應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正確處理宏觀指導與行業監管的關系。要把有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納入全國安全生產大格局中來謀劃,指導相關部門切實把安全生產與行業發展同部署、同規劃。二是正確處理綜合協調與行業監管的關系。要綜合協調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事項。對于只涉及一個部門監管的行業領域,就要充分發揮行業部門的主體作用,安監部門不能代替其進行日常監管。三是正確處理綜合監督與行業監管的關系。綜合監督不是對行業監管的無限監督,這從體制設計上也無法實現。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安監部門主要是通過事故調查、統計考核等手段,查找行業監督和企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來推動行業部門安全監管職責的落實。
抓住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還是要抓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這個‘牛鼻子’,精準發力。”孫華山提出了2016年工作的核心目標。
一是繼續深化“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嚴查客運車輛非法營運、非法改裝以及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等非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公路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二是推動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以預防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坍塌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嚴查施工現場無設計、無方案、不按照方案施工的行為。三是推動公安消防部門,重點整治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高層地下建筑,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違規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裝修裝飾、消防設施缺失損壞等問題。四是積極推進漁船安裝防碰撞識別系統,推動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六區一線”水域(渤海、珠江口、長江口、舟山、臺灣海峽、瓊州海峽及長江一線水域)、重點船舶(客船、客滾船)專項整治,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強化事故查處,以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要充分發揮綜合監管部門在事故調查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地方的溝通協調。特別是現在監察部門“三轉”(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之后,要注重事故調查管理組和追責組的銜接,避免出現“兩張皮”的現象。注重對事故技術原因的分析,會同相關行業部門及時查找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方面的不足和漏洞,修訂完善事故預防針對性措施,從根本上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嚴格落實事故“黑名單”制度,強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實,確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地。
一、總體目標
以“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長關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胡斌市長要求,針對安全生產季節性、區域性特點,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持續加大責任落實、隱患查改、巡視暗訪、警示約談、執法震懾、制度創新力度,做到責任落實“零容忍”、隱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誤”、設施設備“零故障”為實現“零死亡”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檢查范圍
鄉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全區范圍內所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石油天然氣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橋粱涵洞、水利設施、民爆器材、旅游景點、校舍校車、涉氨制冷、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以及大型游樂設施、活動場館、公共場所和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部位,全面部署開展安全生產重點專項整治。
三、重點任務
(一)思想認識方面
1、査領導思想認識
檢査鄉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各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體落實措施。
2、查安全監管干部思想認識
檢査各級安全監管干部(包括企業)是否將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心存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經驗主義等錯誤的思想認識。
3、查一線員工思想認識
檢查企業安全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僥幸不顧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關已漠視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質偏低不懂安全的現象、是否有經驗主義不要安全的現象。
(二)責任落實方面
1、查鄉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責任落實。
查鄉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是否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省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市實施<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細則》中規定的各項責任。
2、查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
查各行業主管部門是否將省《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責任清單》落到實處。
3、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查企業是否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在安全生產保障(主要包括設備設施保障、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配備、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方面應當執行的有關規定、應當履行的工作職責、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執行的行業標準、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三)重點領域隱患排查專項整治
1、危險化學品。以化工、醫藥企業為重點,持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靜電等措施,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設施監管,加強儲罐、倉庫、窨井、污水池等重點部位和硝化等關鍵裝置檢查。嚴格特殊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加強化工裝置開停車,試生產和檢維修等環節監管執法,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開停車、試生產方案備案制度和重大檢維修作業報告制度。繼續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把關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專家指導服務,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強油氣管道高后果區監管。(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工信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
2、道路交通。深刻吸取溫嶺“6·13”交通事故教訓,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整治大會戰,緊盯客運車、旅游車、校車、貨車、危化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嚴查嚴懲“三超一勞”等違法行為;抓好公交車駕駛區域防護隔離設施改造,加強駕駛員應急能力培訓。加強危險路段的隱患排查整治和巡邏管控;強化彎道、涵洞、事故多發路段的安全防護。(交警大隊、公安分局、區交通管理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消防。加大對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公共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單位等10類重點場所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強化電動自行車、居民住宅小區、“九小場所”、博物館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局等部門配合)
4、金屬冶煉。全面開展以鋼鐵煤氣企業為重點的金屬冶煉領域安全專項治理,督促相關企業履行好“三同時”手續,落實好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要求,重點排查中毒、室息、灼燙、火災、爆炸、高空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等重大風險隱患,加強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和檢維修作業等重點環節,提高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査治理能力。(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工信局等部門配合)
5、校舍校車。結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開展學校和幼兒園危舊房屋安全檢查,堅決封閉停用D類危房,落實對B、C類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嚴防發生校舍倒塌事故。充分考慮暴雨、雷電、大風等天氣可能造成的影響,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和校車組織全面檢査,逐人、逐車、逐企、逐校、逐路開展“拉網式”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打擊超員、超速行駛,堅決取締黑校車營運。嚴厲打擊校車無證、超載違法違規行為。(區教育局牽頭,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消防救援大隊、區住建局、區應急局等部門配合)
6.水利安全整治。加強在建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中小型水庫的安全管理。(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7、旅游。加大旅游景點雷電、暴雨等極端天氣安全監管力度,強化重要景點和餐飲游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強化景點水上安全管控,制定應急預案強化危險地段安全措施,確保旅客安全。(區文旅局牽頭,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區商務局配合)
8、其他行業(領域)。城市執法部門要對“地攤經濟”進行規范引導,防止出現因攤位擺放影響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其他行業,也要對存在的嚴重隱患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部署階段(6月20日至30日)。各部門要層層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研究制訂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的實施方案,深入宣傳發動,周密部署安排,確保全覆蓋、無死角。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1日至9月10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整治內容和標準,全面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問題隱患,并逐項造冊、登記、建檔,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上報整治落實情況。區安委會將對各部門專項整治的組織、部署和實施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各部門要派出暗査暗訪組,對本轄區、所管行業領域整治情況進行暗查暗訪,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的企業從嚴從重懲處。要加強警示教育和聯合懲戒,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扎實開展。區安委會辦公室將在活動開始階段組織各位副區長對分管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査活動進行抽查檢查。
(三)復查驗收階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區安委會將組成復查驗收組對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復查驗收方案另行下發。各部門也要組織復查驗收組,對企業整治落實質量進行復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企業,各部門要責令其停產“返工”、“補課”。復查驗收要聘請相關專家參加,復査驗收組對整治質量和效果負責。活動結束階段,區安委會仍將組織各位副區長對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及國慶節前安全生產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擺上重要日程,作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排查整治階段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區安委會成立以區長為組長、各位副區長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并將在活動開始與結束階段組織各位副組長對各部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部門要參照區安委會的做法,組織實施此次大檢查活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三個必須”要求,做到動員部署到村屯、社區和一線員工,責任落實到村屯、社區和一線員工,監督檢査到村屯、社區和一線員工。切實解決逐級弱化、層層衰減的問題。
(二)提升監管效能。要按照“4個100%”(100%的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隱患自查,查出的隱患要100%建立整改臺賬,100%的部門、行業要開展自查自糾,并100%建立隱患臺賬)要求的力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采取“監管干部+專家”的督查模式,實施精準排査、精準治理、精準監管。堅持執法寓于服務之中,組織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要督促企業自查自糾,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對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要按規定予以掛牌跟蹤督辦,制訂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采取嚴密的監控防范措施,嚴防隱患釀成事故。對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整頓,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整改無果的,要堅決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四個一律”措施。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
區安委會辦公室要發揮好綜合監管職能作用,凡是發現工作不認真、不細致、走過場,特別是一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為零的企事業單位,要重新進行排查;對巡視、暗訪中發現的工作和責任不落實等嚴重問題,要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究相關領導、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汛期監管。暑期、汛期歷來是生產安全事故多發季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高溫、雨季等安全檢査和應急管理,把確保暑期、汛期安全生產作為隱患排査整治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指導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嚴密落實高溫作業和汛期防洪、透水、坍塌、潰壩、泥石流、雷電等安全措施。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督促企業妥善管理有毒物質和遇水起化學反應的物質,落實防范雷擊措施。各相關部門要相互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及時掌握強對流天氣、地質災害等預報預警信息,適時向生產經營單位預警通知,加強安全監控。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維護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形勢持續平穩,根據上級要求,按照新安縣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工作方案部署,結合我鎮范圍內開展安全隱患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安全事故為目標,結合我鎮“三合一”等場所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實際,認清形勢,居安思危,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整治新增 “三合一”場所安全隱患,規范監管防范機制,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對全鎮安全隱患工作的領導,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為:
組 長: 張天鵬(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 呂毛根(副鎮長)
成 員: 宋 偉(鎮黨政辦公室主任)
王民子(鎮財政所所長)
劉小麗(鎮經濟發展辦公室)
王秀梅(鎮社會事務辦公室)
劉鳳玲(民營經濟辦公室主任)
陳東玲(鎮綜治辦主任)
高東紅(村鎮發展中心)
趙小紅(農業服務中心)
劉廣樂(鎮國土資源所所長)
張曉峰(鎮勞動保障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營經濟辦公室,劉鳳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排查整治范圍
(一)歌舞娛樂、桑拿洗浴、卡拉OK廳、網吧、游藝游樂等公共娛樂場所;
(二)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區)點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車間及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
(三)高層和地下建筑、在建、改擴建工程的施工現場、售樓處、農民工居住工棚和集體宿舍;
(四)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或場所;
(五)通信、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事關國計民生的要害單位;
(六)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沿街門店及“九小”場所;
(七)重
; 站內范文搜索 大火災隱患單位;
(八)舉辦各種慶祝、慶典和促銷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場所;
(九)集貿批發市場。
四、排查整治重點
(一)人員密集場所:公眾聚集場所是否辦理安全生產許可手續;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進行演練;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在門窗上設置鐵柵欄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尤其是寄宿學校是否違章使用明火和電源;是否在商場市場、公共娛樂等場所內違法使用明火、燃放煙花;是否違法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是否埋壓、圈占消火栓;是否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是否存在集住宿與生產、儲存或經營合用的“三合一”現象。
(二)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安全職責是否履行到位,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在崗在位;走道、樓梯間是否堆放雜物、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是否有壓有水;水帶、水槍是否完整好用;消防車道是否暢通;控制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持證上崗;水泵房是否有人值班,消防水泵是否運行正常。
(三)高層、地下建筑:是否經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合格;疏散通道、樓梯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車道是否暢通;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無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持證上崗;消防水泵運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樓內違章使用明火施工。
(四)在建、改擴建工程:是否根據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可靠的臨時消防供水;是否設置手提式滅火器;員工集體宿舍是否獨立設置;是否嚴格落實明火動用審批程序,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施工人員崗前是否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是否落實現場監護;是否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進行演練;建筑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是否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建筑外保溫和外墻裝飾材料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五)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車道是否暢通;崗位消防職責是否明確;有無可靠的防雷、防靜電保護設施;重點工種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專門的消防培訓;有無“嚴禁煙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是否制訂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進行演練。
(六)“九小”場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沿街門店: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是否懸掛“九小”場所公示牌;是否有人員違規住
; 站內范文搜索 宿;是否存在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氣以及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場所人員是否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災逃生自救的常識。
(七)集貿批發市場:消防車道是否暢通;室外消火栓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氣以及私拉亂接電線;人員是否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災逃生自救的常識;是否建立義務消防隊或專職消防隊;是否存在集經營、住宿或生火做飯為一體的“三合一”現象。
(八)其他單位場所:是否辦理相關消防手續;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制定滅火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考核。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各采取多種措施廣泛動員,要督促鎮直各單位、企業、各村(居)委會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條幅,不得少于10條,同時監管單位也要在本單位醒目位置懸掛不少于10條的宣傳條幅,切實打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二)隱患排查階段。高度重視,扎實開展,要組織人員深入基層和下屬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三)督促整改階段。鎮直各單位、企業、各村(居)委會要抱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緊抓安全生產工作不放松,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積極做好自查工作。
(四)檢查驗收階段。縣政府將組織督察組,深入各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對工作開展得力,安全生產管理有效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工作棚架,開展不力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較大以上或亡人安全事故的,嚴格追究責任。
六、排查整治措施
要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各項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依法嚴懲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一)對每一個單位和場所,堅決做到“九個必查”。一查行政審批手續是否完備;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三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備好用;四查火源電源管理是否規范;五查是否存在違規留宿現象;六點部位值班人員是否在位;七查滅火及應急疏散演練是否定期開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合格;九查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是否落實。
(二)對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堅決做到“九個必須”。
1.依法應經消防審核驗收的建筑工程未經審核驗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經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須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必須
; 站內范文搜索 責令停產停業,工商、文化等部門要撤銷、暫扣相應行政許可,堅決予以關停。
3.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或者在門窗上設置鐵柵欄等影響逃生疏散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拒不改正的,必須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必須責令停產停業。
5.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對直接負責的責任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6.公共娛樂場所內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進行裝修的,必須予以臨時查封。
7.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須對其經營管理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8.在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內違章使用電熨斗、電烙鐵、電暖氣、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拒不改正的,必須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三合一”、“九小”場所違規留宿兩人以上的,必須立即清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近期,全省各地相繼發生重大亡人火災事故,尤其是新鄉5.29火災,教訓極其深刻。鎮直各單位、企業、各村(居)委會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層層動員部署,出臺剛性措施,全力抓好落實。具體責任要明確到每一個人。
(二)嚴格整治,強化服務。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整改;對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請鎮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消除。專項行動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堅決依法整治,絕不手軟。同時,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在嚴格執法的基礎上強化服務意識,幫助指導社會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營造氛圍,強化宣傳。通過廣播、板報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要充分協調媒體,營造濃厚的專項行動氛圍,報道先進典型,曝光嚴重違法行為,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注意總結,及時反饋。鎮直各單位、企業、各村(居委會)要及時做好信息溝通工作,整治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指正、及時補救。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部署,堅持政府主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則,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火災高危單位和火災防控薄弱區域,有效提高社會火災防范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預防和減少“小火亡人”火災,確保全縣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村、有關單位負責人。
三、工作內容
(一)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執法檢查。要鞏固“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成果,分行業、分領域建立商場、市場、“多合一”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娛樂場所、群租房、賓館、飯店、高層建筑、養老院、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基礎信息臺賬,梳理問題清單,督促社會單位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活動,對尚未整改的問題隱患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對檢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部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采取現場辦公、集中約談、媒體曝光等方式,推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確保按期銷案。
(二)緊盯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回頭查”。持續深化高層建筑和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治理成果,統籌推進電氣火災、電動自行車、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結合冬春季節火災特點,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公安、市場監管、執法大隊、文化旅游等部門要針對公共娛樂場所開展專項整治,嚴查違規施工、違規設置住宿場所、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封閉安全出口等問題;民政、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要針對養老院、幼兒園、寄宿制學校、醫院開展專項整治,督促單位嚴格落實《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著力整治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使用、電氣線路敷設、消防設施配備、安全疏散、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住建、安監等部門要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針對入冬前普遍存在趕工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施工單位及時糾正違規操作行為,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并采取措施整改。文化旅游、派出所部門要指導旅游長所開展一次消防設施維護和電氣線路檢測,指導建強專兼職消防力量,切實提升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市監、執法大隊部門要加強對市場的監管、重點加強大型商業促銷活動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規范臨時布展、落實現場看護措施。鎮綜治辦要落實對宗教場所的監管職責,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用油現象。在圣誕、春節、元宵燈節日期間,要加大對各類禮拜、祭祀場所的檢查力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銷售和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的檢查,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行為,特別是針對冒充消防救援人員銷售不合格消防產品的,要從重打擊,頂格處理。2020年底前,派出所、市場監管等單位要再次組織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改裝環節進行專項檢查。派出所要組織指導街道小區物業管理單位開展居民樓道停放電動自行車等可燃物清理行動,嚴防“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發動各村委會組織集中清理村民樓院可燃雜物和柴草堆垛,依法嚴肅查處秸稈焚燒等室外動火行為,督促村民將柴草堆垛搬離房屋,大風天嚴禁野外動火,嚴防“火燒連營”火災事故。
(三)緊盯重點部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要針對單位自動消防設施和安全疏散等重點部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卷簾等消防設施使用情況,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隔、門窗洞口等安全疏散情況,督促社會單位加強自查巡查,定期開展維保檢測,配齊配全消防控制室人員,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自動消防設施發揮作用,安全疏散暢通,不影響逃生自救。同時,住建、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等單位要開展餐飲場所、施工工地、燃氣經營場所等燃氣安全檢查,發動社會單位開展燃氣安全自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確保燃氣安全。
(四)緊盯重點區域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要針對各村、小微企業、家庭作坊和“九小場所”等重點區域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村委會、有關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聯合派出所、城建、安監、市場監管等單位開展小微企業、家庭作坊和“九小場所”集中檢查,逐級明確監管責任,逐一落實火災防控措施。各村要組織消防安全專題培訓班,發動村委會集中清理居住區域內的可燃雜物、柴草堆垛活動等,降低火災風險。要在村屯設立固定宣傳欄,張貼防火公約,切實提升村民消防安全意識。農電要加強對農村、小微企業、家庭作坊和“九小場所”的電氣線路開展日常檢查,對電表箱、電氣線路進行排查、登記和維修,嚴查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行為,對于電線老化、電氣負荷過大等問題及時進行改造。
(五)緊盯重要節點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在元旦、春節、元宵節以及全國、全省“兩會”等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各行業部門要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督促社會單位持續加強“四個能力”建設,落實“六加一”措施,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消防安全。消防救援大隊要組織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場地進行安全檢查,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要針對夜間營業場所集中組織開展錯時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派出所要依法加強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派出所要建立健全所長負責制的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體系,要對列管單位和“九小場所”逐一進行排查,并組織開展培訓演練。基層網格力量要對各村屯開展檢查巡查,全面降低火災風險。
(六)緊盯重點時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要以“防范火災風險、建設美好家園”為主題,廣泛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
(四、工作時間
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從10月31日開始至2021年全國“兩會”閉幕后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村、各單位要專題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勢,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每月要組織研判本地區火災形勢,及時通報重點行業系統火災情況和突出風險。要督促各村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活動,根據單位自查自改和公開承諾情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依法嚴格執法檢查,發現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嚴重失信、隱患久拖不改的單位及其責任人,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對風險突出、情況復雜的隱患單位,采取專家指導、執法服務等方式幫助解決。
(三)總結階段(2021年全國“兩會”結束后5日內)。各村、有關單位、各企業組織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梳理、自查自評,總結固化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責任,成立組織機構,加強指揮調度,細化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將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納入各村級政府消防工作考評重要內容,全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各位領導:
根據泉港人大辦[20__]56號文件精神,下面由我將今年以來,我隊在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情況,向各位領導作個匯報:20__年,泉港交警大隊在區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圍繞“整秩序、防事故、保暢通、促安全”工作中心,積極開展道路交通秩序規范管理,實現轄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群眾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項指數穩中有降。據統計,今年1-12月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527起(含路外),死亡38人,受傷568人,經濟損失39萬7千6百元,與去年同比分別、、、。現將今年大隊落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我區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整治,查處違法,創造良好交通環境。
1.以量化考評為載體,強化交通秩序整治。大隊制定了查處交通違法,凈化路面環境的崗位責任量化考評方案,通過當月與上個月的量化對比,以及各中隊轄區違章率橫向對比,全面衡量各個中隊工作的好壞。
2.突出重點,強化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根據我區的情況,將取締柴三機、非法拼裝車、二輪摩托車超座等作為違法的重點,通過一年來的專項整治,幾種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全面下降,有效地凈化了路面交通。
3.開展酒后駕駛、超載、超限及反盜搶等專項整治。大隊結合夏季、冬季交通違法百日大會戰及與交通局等部門聯合整治超載超限的專項活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各警種聯勤的交通整治專項行動,1-12月份共開展26次行動,拘留無證駕駛人員78名,醉酒駕車人員5人,查獲贓車5輛,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同時,從5月份開始聯合交通局開展超載超限的綜合整治,糾正超載交通違法行為547輛/次,形成嚴管的氛圍,提高人們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的管理。通過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對危險化學物品整頓的工作措施,大隊強化管理,通過劃定禁止通行區域,引導上述車輛安全通行,建立突發事件緊急救援機制,有效地防范此類事故的發生。
5、加強“外掛”車輛及土方車的安全管理。大隊聯合交通、農業、運管等部門開展統一整治活動。一是對300多輛“外掛”車進行登記;二是對“外掛”車輛的駕駛員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學習培訓600多人/次;三是嚴處“外掛”車輛的動態違章行為。
7、加強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大隊民警深入中小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根據安全社區、安全村校的有關規定大力開展校園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同時結合“三大生命防護工程”在中小學校門口規劃人行橫道,建立綠色通道,為中小學生的出行安全創造了良好的交通條件。
二、以安全管理為目標,樹立“三種意識”,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一)樹立責任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1.落實安全片區責任制,實行股隊捆綁式聯動。將轄區安全事故的責任分解到中隊,股室與中隊捆綁,建立連帶責任機制,通過每月的事故指數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制定預防對策,實行量化獎懲。
2.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各司其職,各盡其能。泉港的公交事業很不發達,大隊積極呼吁政府及交通有關部門開通公交線路,在大隊努力下,取得成效。3月份泉港公交公司進行重組合并,開通了4條公交線路,投入了26部公交車輛,解決了泉港人民出行難的問題。同時為解決涂嶺驛坂中學學生周末返家乘車難的問題,大隊促成區 財政局、教育局、涂嶺鎮、公交公司等部門集資6萬元補貼公交公司開通周末學生班車。此舉大大緩解了因人們出行乘坐非客運車輛而帶來管理上的壓力,有效地預防此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樹立科學意識,增強科技管理含量。
1.排查黑點,科學預防。開展事故多發點段的調研,根據事故發生的實際,組織人員對多發點段認真開展調研工作,分析原因,尋找對策。對泉二路電視臺、朝陽公路等5個事故多發路段,對客運車輛運力不足等隱患開展調研,形成了《泉港區道路交通隱患及整治意見的報告》(泉港交警〔20__〕15號文)上報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支隊有關部門,做到預防有重點,整改有目標。
2.加強高科技在交通管理方面的運用。利用雷達測速、酒精測試、數碼攝像等技術手段,充分發揮高科技的優勢,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能,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3.利用網絡技術,加大追逃力度。對交通肇事逃逸的當事人進行上網追逃,通過信息資源共享,抓獲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5名。同時加強刑偵技術、痕跡、法醫技術的運用,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4起,偵破率達73.68。
(三)樹立綜治意識,建立事故預防多層防護。
1.進行事故成因分析,建立綜治通報制度。交管股建立每月事故分析和通報制度,將事故的主要指數、成因、對策通過綜治辦向七個鄉鎮進行通報,納入綜治管理的一個重要指標,形成鄉鎮領導主動抓,落實交通安全責任,綜合治理的局面。
2.科學規劃調研,加強設施建設。大隊組織人員對全區交通安全設施進行普查調研,積極提供方案,聯合政府各職能部門完成幾項重要工作。一是規劃、施劃通港路的交通標線,設立驛峰路綠化帶警示樁;二是投資6萬多元施劃南山公路路口減速帶及警示樁;三是配合交通局規劃增設16座公交亭及交通標志牌;四是根據“三大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要求,對全區所有中小學校、醫院、養老院門口人行過街設施、斑馬線的設施情況進行普查,形成意見上報區政府。
3.落實客運聯系戶,加強對客運車輛的源頭管理。各中隊嚴格按照客運聯系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客運車輛的源頭管理,1-11月份,未發生一起客運車輛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鞏固陣地,輿論先行,宣傳開路,建立安全防范機制。
為配合5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從源頭上防范交通事故,大隊把交通安全宣傳與日常效能管理工作結合起來,一是開展了安全法咨詢、知識競賽、征文活動等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各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二是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真正在全區形成“關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氛圍;三是繼續在泉港廣播電視臺開辟《交通與安全》專欄,每周四、五定期開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識、交警風采等內容的宣傳,不斷提高轄區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四是通過各級公安網、報刊、電臺、廣播等媒體大力宣傳道路交通管理各項經驗和做法,擴大了影響,取得驕人的成績。今年1-11月份,大隊在各級媒體刊播(登)稿件總隊網站47篇、支隊網站165篇、中央級媒體55篇、省級媒體272篇、市級媒體402篇、區級媒體94篇(條)。
三、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
(一)道路存在的隱患
全區各主要道路的交通基礎設施不夠科學、完善,尤其是一些交通流量復雜的交叉路口路段大部份存在標志標線不齊全、未合理設置綠化帶開口、未進行路通渠化等隱患;其次一些臨水臨崖的危險路段也缺少安全防護設施等隱患,尤其是朝陽公路和小壩公路,該路段沿線的臨水、臨崖路段缺少必要的安全防護,極易出現因車輛墜落而引發的群死群傷交通事故。詳細情況如下所列:
1、驛峰公路大部分無路面標線,路口未設立警告和指示標志牌,道路中央中心綠化帶開口處還未設置機動車減速壟;通港公路缺少部分警告和指示標志牌。
2、朝陽公路、壩頭公路的旁山險路未設置安全防護欄,容易引發群死
群傷性重特大交通事故;
3、泉二路電視臺、交警大隊十字交叉路口由于缺少必要的標志標線、
紅綠燈控裝置導致事故頻發;
4、324福廈路驛坂街、涂嶺街占道經營現象嚴重,嚴重影響國道的道路
交通安全;
5、泉二路生活區路段,因未設置隔離帶等交通渠化設施,行人可以隨
意穿行道路,加上道路兩側小攤小販占道經營現象嚴重,致使該路段混
合[:請記住我站域名/]交通嚴重、交通秩序混亂,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二)、車輛主要隱患
1、我區現階段仍有約三百多輛柴三機、非法拼裝摩托車在從事載客運輸,在界山鎮、南埔鎮、峰尾鎮表現的尤為突出,這些非法營運車輛本身就存在大量安全質量隱患,且違章停車、非法營運、嚴重超載等現象普遍存在,給我區的開發建設和經濟發展帶來不安定因素;
2、由于泉港正處在經濟開發的大環境中,大量的外掛車輛流入泉港地區,其中就存在一定數量的無牌、假牌、報廢的大貨車為工程、工地非法運輸、運載沙石、土方等現象,加上受工程進度的影響,土方車、運石車的超載、滴灑漏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壓力
3、客運車輛運力不足、群眾乘車難,導致二輪摩托車非法載客,超載濫載現象嚴重。迫切要求政府及時投入運力以標本兼治。
4、發現一些企業屬危險物品類的原料、產品的運載,不是按要求由專用的運載危險物品的油、汽罐車輛來運載,而是非法用不符合運行安全條件的普通欄板大貨車來運載,急需整治。
(三)、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方面的缺乏
由于泉港區是一個從農村發展起來的新興城區,很大一部分交通參與者因為受文化程度、物質生活條件等限制,在交通安全意識方面在還很淡薄,對于如何安全文明地參與交通活動還比較茫然。所以,認真貫徹落實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大力提高我區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仍是我區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人員傷亡為目標,消除各種火災隱患,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公安、消防、安監、監察、建設、工商行政管理、經貿、教育、文化、衛生、民政、旅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
(二)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聯合整治、分類處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各單位的消防工作專門管理人員。
實施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每年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與區直各有關職能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領導任期內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和獎懲辦法。
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統一檢查驗收標準。根據專項治理工作成果,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制定檢查驗收標準,實行“誰檢查、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
認真貫徹《消防法》,加快消防安全工作社會化進程。督促公安、安監、監察、建設、工商行政管理、工會、商貿、教育、文化、衛生、民政、旅游等職能部門建立健全行業系統內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協調行業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確立安全生產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審查關、準入關、驗收關、辦證關。
依據《消防法》加強對全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促進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開展。督促新聞媒體、文藝團體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宣傳,及時報道消防工作動態,組織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督促各級政府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制,加強火災事故的處理力度,嚴肅處理火災事故單位、肇事者和責任人,嚴肅懲處失職、瀆職行為。
定期組織節假日和春冬時節的消防安全督查、檢查工作,督促各級政府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工作結合起來,及時查處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
(三)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經貿部門
組織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范圍,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及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工作,落實有關規定、標準;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市場準入證照時,將消防安全作為審查辦證的前置條件;督促管理單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牽頭組織火災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排查火災隱患,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充分發揮工商職能,積極配合區公安消防部門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把市場主體經營資格,對公安消防部門取締、責令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的,工商部門責令其辦理注銷登記,不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吊銷其營業執照;抓好商場、超市、室內市場的監督管理,將消防安全作為日常巡查的一項內容,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3、文化部門
調查掌握公共娛樂場所的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督促文化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格準入制度,將消防安全作為文化經營場所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組織開展寓教于樂,群眾喜聞樂見的消防宣傳活動,普及消防法律知識,消防常識;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4、教育部門
配合消防部門調查掌握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積極配合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所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整改火災隱患;將消防知識納入安全教育內容,提高青少年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5、建設部門
執行《消防法》中有關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經消防審核合格方可發給《施工許可證》及未經消防專業驗收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規定,制定相應規章和行政審批程序,并嚴格執行;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制定相應行政管理規章;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及其他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對于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臨時建筑或嚴重危及消防安全的違章建筑;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6、旅游部門
調查掌握全區星級賓館的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準入制度,將消防安全條件作為賓館星級評定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檢查或經公安消防機構通報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星級賓館,應按有關規定降低或取消星級賓館及涉外經營資格,并責令不得承接各種接待任務;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7、衛生部門
調查掌握全區各類醫院的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督促所屬單位履行消防工作法定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行業內部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8、監察部門
依法對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執行上級有關文件通知的情況實施監察;對不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失于管理、不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隱患,或批準(核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開業,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國家工作人員、執法人員等監察對象,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受理各主管、監管部門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或部門的投訴、舉報,調查處理有關責任人;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工作信息。
9、公安消防部門
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嚴格公正執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各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領導小組的助手和參謀,及時將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交給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提出措施和建議,以供決策參考。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和聯合檢查督查制度
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聯席會,了解掌握全區消防工作情況,分析消防工作形勢,制定相應工作對策和措施。
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制定年度全區消防工作目標和階段工作任務,將任務分解到區直各有關部門并督促落實。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成員單位提出議題和相關資料,草擬全區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階段工作任務安排,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印發各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根據需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消防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聯合檢查、督查和專項治理整頓活動;對各鎮(街道)和相關行業系統是否全面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是否切實落實區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開展常規性的檢查,督查。
聯合檢查、督查工作由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必須全力配合,提供相應的人、財、物保證。
聯合檢查督查結束后,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情況,編寫督查通報下發各成員單位。
(二)重大火災隱患公示制度
火災隱患公示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對下列存在火災隱患且經相關部門通知逾期未改的場所,應及時向社會公示:
1、影劇院、夜總會、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
2、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養老院;
3、賓館、飯店、旅館和營業性餐館;
4、禮堂、大型展覽場館、體育館;
5、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6、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
7、生產、經營、銷售、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場所;
8、其他需要公示的火災隱患單位場所。
火災隱患公示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2、存在具體火災隱患;
3、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4、政府相關部門已依法采取何種措施。
火災隱患公示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縣級電視、報刊等媒體應免費為火災隱患公示提供便利。
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進行公示。
每季度對本轄區火災隱患單位的公示應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重大火災隱患由區政府實行掛牌督辦。
重大火災隱患評定按照《市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制度》進行。
公安消防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本區內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區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收到公安消防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的本轄區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方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組織隱患單位負責人、隱患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其他相關部門有關人員,召開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分析會,明確隱患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在兩年內完成隱患整改工作。整改期間,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應組織隱患單位認真制定、嚴格落實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對實行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由公安消防部門按照區政府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分析會的決定,填寫《市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掛牌督辦登記表》。
對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以區政府名義制作“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由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業主管部門將其懸掛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醒目位置,直至火災隱患徹底整改。
對已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予以撤牌,并由公安消防部門在《市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掛牌督辦登記表》上注銷。
區直有關部門要全力幫助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整改工作,協調解決隱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火災隱患舉報制度
任何個人發現火災隱患均有責任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各鎮(街道)應確定本轄區火災隱患舉報受理單位和舉報電話、互聯網地址,并向社會公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打擊報復。
(五)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制度
單位場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直接責任。
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對本行業、本系統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監督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轄區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監督責任。
各鎮(街道)主要領導對本轄區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領導責任。
各鎮(街道)應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行政或系統主管部門簽訂督促整改責任書;行業或系統主管部門應與本系統、本行業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簽訂整改責任書,跟蹤督辦,直至整改完畢。
區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的,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應向區政府作書面說明。
對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報請停產或停業的請示事項,區政府在收到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批復,明確處理意見,并協調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處理停產或停業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區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省關于落實政府及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若干規定》履行職責,本行業、本系統發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火災事故的,部門負責人應向區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
各鎮(街道)主要領導和區直有關部門負責人未履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職責的,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制度
實行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的對象:
1、發現火災隱患后兩年內未完成整改的單位場所;
2、需認定是否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
3、政府擬進行掛牌督辦的火災隱患單位場所;
4、公安消防等部門作出責令停產或停業前,需依法報請區政府同意的火災隱患單位場所;
5、單位場所自身或其行業、上級主管部門認為需要進行評價的單位場所。
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工作,由區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實施。
成立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專家小組,負責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工作。
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專家小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建設等部門工程師級以上(含工程師)的相關工程技術人員。
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專家小組職責包括:
1、評價單位場所火災危險性;
2、評價單位場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3、論證單位場所火災隱患整改方案;
4、為火災隱患整改提供技術支持。
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專家小組應對評價對象進行實地察看、檢測,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范,綜合分析評價對象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并出具評價報告。
對單位場所火災危險性評價分為一般火災危險性和重大火災危險性兩類。
對單位場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分為差、一般、良好、優秀四個等級。
被評定為重大火災危險性的單位場所,區政府應當進行備案。
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評價專家小組成員在評價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四、組織實施方法
1、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總體協調和組織工作,督促并檢查各鎮(街道)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區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本區、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每季向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本系統行業消防安全工作動態,對出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和重特大火災事故及時專題上報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