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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驗收考核工作,逐步實現項目驗收考核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確保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目標全面實現,根據《省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用于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批復實施的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
第三條整村推進項目驗收考核,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進行。
第四條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驗收考核分為當年項目驗收和三年內經濟社會綜合達標考核。
第二章當年項目驗收內容
第五條嚴格按下達的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批復文件進行驗收,當年項目驗收內容為:
(一)建設內容。檢查整村推進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工程質量標準。按照項目目標和項目設計,對項目扶持對象、項目內容、項目質量、效益進行全面驗收。對項目變更內容是否辦理報批手續。
(二)投資情況。檢查項目總投資計劃執行情況,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信貸資金、行業發展資金、社會幫扶資金和群眾自籌資金落實情況。
(三)資金投放。檢查項目資金到位,資金下撥是否按計劃及時足額到位;資金管理是否規范合理;縣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審計,提供審計報告。
(四)項目建設。項目扶持戶人均收入提高情況;生產生活條件、項目村基礎設施及社會公益事業改善情況。
(五)縣、鄉、村、戶項目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六)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落實情況。
(七)項目批復文件、基礎性和公益性項目設計文件、招投標及政府采購相關資料、監理報告、質量報告、竣工報告、自驗報告及其它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建檔立卡。
(八)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后續管理辦法是否健全和落實。是否及時移交有關資產納入相關部門管理范圍。
(九)其它。
第三章綜合達標考核標準
第六條綜合達標考核指在當年項目驗收的基礎上,按照綜合達標考核標準對項目實施村進行綜合評價。通過省級綜合達標考核合格的,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頒發整村推進合格證書和牌匾,并銷號。
第七條扶貧開發整村推進的總目標是:主導產業明確且鞏固和發展,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實現貧困農牧民穩定解決溫飽,為脫貧致富、建設小康奠定基礎。即達到貧困村產業有新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變化,社會事業有新進步,促進貧困村自然、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持續發展。
第八條綜合達標考核標準
(一)貧困農牧民人均收入提高情況
1、項目。扶持的貧困戶有一項以上有穩定收入來源的生產經營性項目。
2、收入。扶持的貧困戶在三年內實現穩定解決溫飽目標,即農民年人均純收入達到800元以上,牧民年人均純收入達到1000元以上。
(二)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情況
1、飲水。全村人畜飲水困難得到解決,達到解決飲水困難標準。
2、通電。通過外供電或家用太陽能小電源等辦法,解決了貧困村的生產生活用電問題。
3、道路。農業區鄉與貧困村道路暢通,村與村之間道路相連,基本達到四級以上沙石路標準;牧業區鄉與牧委會、各牧委會之間通沙石路或簡易公路。
(三)公益事業改善情況
1、基礎教育。貧困村學校布局符合全省教育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就近就地有小學或教學點,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5%以上。
2、醫療衛生。貧困村的衛生室按區域衛生規劃設置,符合全省村衛生室基本設施配套標準,達到了村服務一體化管理要求,農牧民就醫難問題得到解決。
3、廣播電視。村通廣播電視,其人口綜合覆蓋率達到90%以上。
第四章驗收考核時間
第九條當年項目驗收時間為項目批復文件下達半年后逐級進行自驗、復驗和抽驗。
第十條綜合達標考核時間
(一)各縣整村推進項目村綜合達標考核于項目實施第三年月前后完成。
(二)各州(地、市)整村推進項目村綜合達標考核于項目實施第三年月前后完成。
(三)省級整村推進項目村綜合達標考核于項目實施第三年月前后結束。
第五章驗收考核程序
第十一條驗收考核組織。驗收考核工作在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扶貧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考核。
第十二條驗收考核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級逐項驗收考核的程序進行,按照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走訪項目受益農牧戶、綜合評議、宣布驗收考核意見的辦法進行。
一、當年項目驗收分自驗、復驗、抽驗三個階段。
(一)自驗。由項目實施縣組織進行全面自驗,并上報自驗報告、資金審計報告和要求進行復驗的申請。
(二)復驗。州、地、市在收到所屬縣上報的自驗報告和復驗申請15日內組織復驗,復驗面不得低于各縣項目實施村數的60%。驗收結束后及時上報復驗報告和要求進行抽驗的申請。
(三)抽驗。省級抽驗面不得低于各縣項目實施村數的30%,抽驗組依據各州、地、市復驗結論和抽驗結果,對全部項目實施村作出綜合評價報告上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二、綜合達標考核。對實施整村推進的所有項目村,按照綜合達標考核標準自下而上逐級進行考評。
第十三條驗收考核報告。
一、當年項目驗收報告內容包括:驗收依據和方法步驟;項目批復與實施情況;項目運行和效益情況;資金到位使用與財務管理情況;所有文件材料分類立卷歸檔情況;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驗收結論和建議。
二、綜合達標考核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考核評價的依據;考核評價的內容(人均收入、飲水、通電、道路、教育、衛生、廣播電視);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考核評價結論和建議。
第六章獎懲
第十四條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依據當年項目驗收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五條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規定年限內綜合達標考核全部合格的項目實施縣給予通報表彰,并適當增加整村推進項目扶持資金。
第十六條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當年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縣要在全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相應減少整村推進項目扶持資金。
第十七條在規定年限內,未通過綜合達標考核的項目實施縣在全省通報批評,相應減少整村推進項目扶持資金。同時要采取措施在一年內達到綜合達標考核的標準。
第十八條凡擠占、挪用、拖欠、貪污項目實施村扶貧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黨紀、政紀和法規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解釋。
1月27日,按照縣委安排,縣審計局全體人員停止休假,到單位、小區二期、扶貧村開展疫情防控排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分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分包小區二期疫情防控工作,該小區毗鄰開發區,市外企業管理及務工人員達60多人,為了徹底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對小區10棟樓進行了掃房洗街式排查,逐戶逐人建立完善了電子臺賬,使用電腦對進出人員進行測溫登記,對市外來廣人員進行了嚴格隔離,定期對隔離人員進行排查測溫,做到了臺賬健全,底數清晰,檢測認真,無一遺漏,上報及時。近期,按照縣防控辦要求,對開發區在小區內居住企業高管和務工人員實行柔性管控,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工作便利,執勤期間,小區所有住戶無發熱、無感染,有效防止了疫情地區人員輸入,典型做法得到了縣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充分肯定,兩次在全縣發通報表揚,縣電視臺也對此進行了新聞報道,為全縣疫情防控貢獻了審計力量。
(二)認真做好單位防控數據上報。組織對全體在崗職工及配偶、子女:離退休人員本人及配偶外出這鄉情況進行遂人排查登記,每天兩次測溫、定時上報數據,對辦公區城每天定點進行兩次消毒,確保了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對原審計局家屬院16戶逐戶進行摸排,摸清了情況,對家屬院環境衛生進行了清理整治,明確了網格員,每日上報體溫,完成了家屬院疫情防控工作。
(三)幫扶扶貧村進行疫情防控。分包鎮路村,該村商戶攤點較多,外出人員較多,屬于重點管控村,副局長帶領2名駐村干部,配合鄉村兩級班子在村開展疫情防控和村口卡點檢查工作,宣傳疫情防控形勢,實行群防群控,有效落實了該村綜合型防控措施,圓滿完成了該村疫情防控工作。
二、重點審計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按照縣2020年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和上及審計機關部署,完成審計項目6個,正在實施審計項目7個。
(一)預算執行審計
按照市局統一部署,對2019年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自然資源觀劃局,城管局、住建局、衛生健康局、審批局5個重月中210年度照年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日前已完成5個重點部門現場審計,正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縣本級219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正在實施中。
(二)防疫資金物質使用管理情祝跟蹤審計
按照市局統-部署,2月11日起,對全縣夜情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財政局、衛生健康局、發改局等管理使用資金物資單位進行了延伸審計,形成了階段性報告上報市局。
(三)法院訴訟費、執行款專項審計
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對縣法院訴訟費、執行款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通過審計促進了專項資金規范管理和使用,按時向市局提交了專項審計報告。
(四)經濟責任審計
按照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對衛生健康局、司法局、縣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鄉、鄉、鎮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按照項目統籌、一審多果的要求,對以上部門進行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目前以上項目正在實施中。
(五)穩就業資金專項審計按照市局統一部署,組成審計組對縣穩就業資金使用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審計,目前正在實施中。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扶貧生態移民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省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2012-2020年)》、《省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省的有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結合我市整合各級資金的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是指各級財政及部門用于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的資金。
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的范圍主要包括下列資金:
(一)中央財政安排的扶貧生態移民專項資金(發展資金);
(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扶貧生態移民專項資金;
(三)省級整合其他中央資金用于扶貧生態移民的資金(包括易地扶貧搬遷、廉租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等);
(四)市級財政安排的專項扶貧生態移民資金;
(五)市本級財政安排的專項扶貧生態移民資金;
(六)整合本級其他用于扶貧生態移民的資金;
(七)國家開發銀行專項發展基金及PPP引導基金;
(八)金融信貸資金;
(九)群眾自籌資金;
(十)其他資金等。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轄區范圍內政府投資及融資管理的扶貧生態移民工程。
第四條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由市政府統一授權的單位(或平臺公司)作為項目實施單位,采取自行組織實施或委托實施的方式建設。
第五條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第六條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專項用于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年度實施確定的各項建設任務,包括移民住房、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設施、技術技能培訓、土地整治、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管理等與扶貧生態移民有關的建設。
第七條項目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總額控制數以項目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投資總概算為基數,參照省發改委1.5%的比例標準提取項目管理費,報市財政局審批。已獲得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支持的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從財政專項扶貧生態移民資金中提取任何管理費用。
項目管理費實行專賬管理,專項用于規劃和實施方案編制、政策起草、調研、檢查驗收、成果宣傳、項目公告公示、檔案管理、項目和績效評估等與扶貧生態移民工程相關方面的經費開支。
第二章項目預算管理
第八條市移民局作為扶貧生態移民工程項目實施主管單位,在每年10月底前會同市發改局、市財政局、項目實施單位根據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年度實施任務提出下年度資金需求和籌措方案,報市政府審定。
第九條扶貧生態移民工程應嚴格按照經市政府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實施,嚴格控制項目超規模、超概算、超工期。實施方案應按照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設計的規模、標準、工期、概算要求編制。
第三章融資管理
第十條市移民局牽頭,市金融辦、市財政局、項目實施單位配合負責做好項目融資工作,應根據經市政府審定后的年度資金需求和籌措方案,制定年度具體融資計劃,落實融資方式、期限、成本和還款來源,報市政府審批。
第十一條項目實施單位作為籌措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融資主體,積極爭取開發性金融貸款支持。
第四章資金使用管理
第十二條扶貧生態移民資金必須實行專戶管理。項目實施單位需在銀行開設一個扶貧生態移民資金專用帳戶(以下簡稱生態移民專戶),專項用于歸集各級財政扶貧生態移民專項資金、國開發展基金、PPP引導基金、群眾自籌資金及其他資金等;開設一個貸款資金專用帳戶,專項用于核算融資資金;開設一個償債資金專用帳戶,專門用于存放償付貸款本息,其他資金不得轉入該帳戶核算,嚴禁將其他資金存入償債資金專戶。
第十三條市財政局負責生態移民專戶資金及貸款資金的監管工作。項目實施單位需向市財政局提供合作合同,市財政局根據合同約定將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財政補貼支出逐年列入財政預算。市財政局要及時按照財政支付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第十四條項目投資產生的收益,由項目實施單位在收益實現后3個工作日內上交市財政局,原則上市財政安排用于扶貧生態移民項目的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財政補貼支出。
第十五條扶貧生態移民專項資金實行報賬制。中央、省、市級、本級財政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相應的資金管理制度規定程序報賬。
第十六條為了充分發揮財政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的引導作用,拓寬扶貧生態移民工程投入渠道。按照“統籌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則,各級財政扶貧生態移民專項資金及整合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由市財政局撥到相應的資金主管單位,資金主管單位將資金歸集到生態移民專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開發展基金、PPP引導基金由收到劃入基金的單位直接轉入生態移民專戶;群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由各鄉鎮存入市政府重點項目辦專戶,市政府重點項目辦將資金匯集后統一轉入生態移民專戶。
第十七條項目實施單位開設的生態移民專戶和貸款資金專戶中所有資金的使用,應由項目實施單位填制《投融資管理資金支付用款申請單》(詳見附件1)并附上相關資料,經市移民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審核,市財政根據簽訂的項目合作協議范圍、內容及有關政策要求進行審核,市投融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經簽章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批,再向資金監管銀行申請支付項目資金。
第十八條監管銀行根據審核同意《投融資管理資金支付用款申請單》的額度從監管賬戶中支付相應資金,否則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項目實施單位應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財政財務制度規定,設置獨立機構或指定專人做好財務會計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健全建設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執行報告制度。項目實施單位每月末應向市財政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表,年終報送全年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同時抄送市移民局。
第二十一條扶貧生態移民有關工程項目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及物資的采購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五章項目決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實行預決算評審制度。工程預算由項目實施單位委托市投資評審中心評審,經評審的工程預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的計算依據,以項目工程結算審計結果作為扣減或增加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等的結算依據。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單位應在項目完工后及時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經審核簽署意見后,向市財政局報送規范、完整的工程竣工決算資料及項目主管部門意見。對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后,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市財政局依據有關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結果進行批復;項目業主依據批復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反映項目建設成果。
第二十四條市移民局應建立貧困戶及資金使用臺賬,將年度扶貧資金規模、來源、項目安排去向、項目實施單位、受益群體以及實施效益等情況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五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利用公開欄(墻)、項目竣工牌、會議及告示等形式將本年度扶貧生態移民的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資金用途、受益對象、補助標準、補助環節及項目完成情況在項目實施地進行事前、事后公示公告,增加資金使用的透明度,確保群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市移民局應當加強扶貧生態移民項目檔案管理,與項目相關的文件、階段性總結、資金審批和審計報告、工程監理報告、技術資料、統計數據、圖片照片資料等應當及時歸檔,按安置點獨立建檔。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市移民局要加強對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和項目的監督檢查,配合市審計局、監察局做好資金和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互通情況,避免重復檢查。
第二十八條各鄉(鎮)人民政府、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及時報賬和驗收,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市移民局會同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對項目實施情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及時向市政府匯報,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應當進行重點監督,對重點扶貧生態移民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并配合市監察局對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第二十九條項目實施單位應當主動接受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確保項目建設質量、資金使用安全和投資效益。
第三十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由市審計局、財政局、監察局追還被挪用、截留資金,停止撥付后續資金。
一、基本情況
1、電源工程:
八仙電站位于省縣供電局營業區內。工程建設總投資841萬元;安裝3臺630kw的發電機,裝機容量1890kw,年均發電量596萬kw.h。于2008年1月動工,2010年1月竣工,建設工期24個月。主要完成場內交通道路、必要的施工供電及部分施工臨時住房、場地平整等工作;2010年4月三臺機組全部投入運行。
2、代燃料項目
按照項目區選擇原則及《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經過實際調查和認真研究,我縣確定將八仙鎮作為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項目區。項目區主要涉及獅坪村、仁溪溝村、韓河村、龍山村四個村,代燃料戶1260戶、5300人。新架10KV線路3KM,改造10KV線路4.82KM,新增變電容量2500KVA,改造0.4KV線路7.4KM。
八仙電站總投資841萬元,其中:電源工程總投資739萬元,代燃料項目總投資102萬元。資金來源于三部分,中央財政投資335萬元,省級配套45萬元,企業自籌381萬元。目前,八仙電站及代燃料項目已全面竣工,試運營1年,達到竣工驗收的要求。
二、驗收時間、內容
根據《縣八仙電站及代燃料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縣政府將組織水利局、審計局、財政局、八仙鎮政府等部門聯合對八仙小水電代燃料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一)驗收時間
根據省市有關意見及《小水電代燃料項目驗收規程》,該項目的驗收時間確定為2012年9月下旬。為做好項目驗收的準備工作,驗收時間劃分為三個階段:
1、資料準備階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2、自查自驗階段:2012年9月中旬前。
3、驗收階段:2012年9月下旬。
(二)驗收內容
1、項目組織機構情況。
2、項目運行機構情況。
3、代燃料電站建設、運行情況。
4、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5、項目管理情況。
(三)具體步驟
1、2012年5月—2012年7月,八仙電站組織完成八仙水電站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階段驗收、竣工驗收前期資料準備工作,8月報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組織專家驗收。根據分工,水利局等相關單位完成代燃料項目驗收資料準備工作。
2、2012年9月中旬前,縣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對項目進行自查自驗工作,形成自查自驗報告,報省市人民政府申請驗收。
3、2012年9月底,省市人民政府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四)具體驗收任務
1、完成八仙水電站電源工作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等竣工驗收。該工作由八仙電站工程項目業主喬維林負責,組織完成主體工程驗收,并提交以下資料報市水利局水電科,由市水利局組織專家驗收:①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③工程設計工作報告;④工程建設工作報告;⑤工程運行管理準備工作報告;⑥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評定報告;⑦審計報告。另外提供代燃料項目有關文件、報告、協議、合同、章程等,代燃料電站發電經營情況統計表、企業統計報表、財務報表,代燃料項目投資決算資料,報水利局備案。
2、完成小水電代燃料項目資料準備工作。主要是反映項目區、電站的標識,成立用電協會,建立章程,項目的審計,界定中省投資部分形成固定資產,明晰產權及管理人等電站項目的組織機構、運行機構和運行管理情況。具體任務如下:
(1)水利局:①完成代燃料電站標識;②與縣財政局共同編制小水電建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明晰產權及管理人;③編制小水電代燃料驗收資料;④小水電代燃料項目自驗報告。⑤協助八仙鎮政府成立用電協會。⑥完成項目區標識、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2)審計局:完成八仙水電站及代燃料項目審計,編制審計報告。
(3)財政局:與縣水利局共同編制小水電建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界定八仙水電站及代燃料項目中省投資部分形成的固定資產,明晰產權及管理人。
(4)八仙鎮政府:成立小水電代燃料用戶協會,制定小水電代燃料用戶協會章程和用電管理辦法。編制1260戶代燃料戶花名冊;建立各用電戶用電臺帳,統計用電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分工。為確保八仙小水電代燃料項目順利驗收,縣政府成立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發改局、水利局局長為副組長,林業、國土、電力、國稅、財政、農業、交通、扶貧、環保、公安、八仙鎮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小水電代燃料項目生態保護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長金建新擔任。
一、2013年工作總結
(一)、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農民監管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嚴格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資審批程序,分發農民負擔監督卡6436份,建立農民負擔管理數據庫,及時在網上申報,完成2013年度農民承擔費用審批方案及歸戶計算匯總工作,加強涉農收費公示制,對涉農部門實行統一票據管理,收支兩條線。等5個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道路總長3810米,爭取財政獎補資金79萬元。通過有效監督,全鎮沒有出現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現象。
(二)、以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為抓手,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2013年新建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10個,其中農機專業合作社4個,進一步規范了畜禽等4家合作社,建立健全了各項合作社制度,農民組織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工商登記3個家庭農場,農工辦備案6個,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三)、制定幫扶措施,加快低收入人口脫貧奔小康步伐。
上報兩個2013年脫貧奔小康財政獎補資金項目,即村泥鰍養殖和村草莓種植,帶動低收入農戶150戶、591人,按照市政府、扶貧辦要求,與市商業局、工業資產經營公司、機關事業保險處等3家單位對接,做好市財政供養人員一對一幫扶低收入農戶工作,加快了低收入農戶脫貧奔小康的步伐。
(四)、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三資四化管理再上新臺階。
今年,是村支部換屆選舉之年,鎮農經、財政抽調專人組成審計小組對11個村實行財務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對存在問題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規范各項辦公經費支出票據,三資四化管理走在全市前列。
(五)、積極引導農民合理流轉土地,提高土地效益。
為加強土地集約化生產,提高土地效益。今年我們積極引導引導農民合理進行土地流轉,為下一步搞好搞活我辦土地流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六)、保質保量完成全市新農保參保任務,新農保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七)、做好農經統計工作,為上級分析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供準確數字資料。根據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各類農經統計報表。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夯實“三資”清理成果,加強和規范農村集體財務規范化建設水平。
(二)、搞好農民負擔監管,堅決杜絕加重農民負擔事件發生;
(三)、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發展;
(四)、繼續引導農民進行土地流轉,提高土地整體效益,解決好土地糾紛;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縣極審計機關遇到了一些不可避免而難以應對的實際問題,困擾著審計工作的進行,削弱了審計執法的嚴肅性,制約著審計事業的發展,這些問題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反映違規違紀問題和維護地方經濟利益的矛盾
在目前的管理體制下,縣級審計機關在本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領導下履行工作職責。審計監督工作中,如果涉及本縣一些經濟利益,或者有可能對地方經濟建設、地方政府產生不良影響,審計部門做出審計決定、出具審計報告時,顯得十分困難和難以處理。盡管《審計法》明確規定,審計機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受任何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在實際執行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處理違規違紀問題,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是本級政府不能嚴格執行審計決定,糾錯不到位,給審計工作帶來一定阻力。
例如: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資金、水利林業等專項金的審計,發現存在違規改變資金用途,截留挪用擠占,用作彌補行政經費不足,或做為有關方面的應急款項,甚至于請客送禮、鋪張浪費,沒有做到專款專用,違反了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專項資金的使用原則,結果形成國家下撥的專項款,沒有全額使用在項目上,使國家對基層或窮困地區的扶持政策沒有落實到位,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國家設立審計機關的目的,就是為了監督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是否規范、合法、到位,是否產生效果,促進完善宏觀調控政策。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作為審計機關要在實際工作中如實地反映出來,及時有效地進行糾正,確保各項專項資金及時、定額、有效的使用。
二、嚴格審計執法和下達財政調劑收入任務的矛盾
最近幾年來,有些縣(市)財政部門都給同級審計機關下達了上繳違規資金任務,即財政調劑收入任務,以適度緩解收入不足的矛盾,增加縣級財政收入。這樣以來,首先,對審計機關來說,形成了收繳違規資金的剛性指標,在審計工作中,不得不考慮把如何完成上繳任務作為一項主要工作來抓,審計一個單位、項目,很大程度把主要目標放在看能否收繳多少違規資金上來。客觀上偏離了審計監督的職能和職責,削弱了審計執法的力度,在一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機關的執法形象,降低了審計部門的威信和聲譽。長此以往,除了執法不嚴外,還潛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資源減少、審計對象老化和審計事業發展的矛盾
近十年來,不少行業、部門按其職責上劃,實行垂直管理,從隸屬關系、財務管理等方面脫離了地方政府的領導和管轄。這樣,減少了地方特別是縣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對象,形成基層審計機關資源短缺和不足的局面。而在另一方面,審計事業不斷發展,審計隊伍不斷壯大,審計業務吃不飽,僧多粥少的矛盾有所顯露。而市級以上審計機關審計范圍大、對象多,顧不上審計。同時,由于審計機關自設立以來一直以本地(行政區)為審計的地域范圍,時間一長,被審計單位幾乎都是老面孔,是多年打交道的熟人,加上親屬、同學、朋友、鄉鄰等諸多因素,給審計人員依法審計、依法處理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關鍵詞】政府績效;績效審計;公共管理;審計困境;困境紓解
審計和公共管理之間存在緊密關聯。自公共管理在西方國家起源之后,就會公共部門管理特別是政府管理理論和實踐造成了直接而深遠影響,極大促進了國家和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實際上,對包括政府在內的公共部門來說,對其進行績效審計屬于國家審計發展到特定階段的審計范式,指的是獨立性的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借助特定的審計方法,按照既定的審計標準與程序,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對審計對象的透明性進行評價的過程,旨在借此提升公共服務質量,糾正其中存在的問題和偏差。可以說,績效審計將成為政府審計的未來發展趨勢,這一行為不但會促進政府管理效果的提高,還能使更多的公共資源釋放出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政府需要按照自身特點和訴求進行績效審計,讓績效審計更加靈活、多樣,不斷破除影響績效審計的阻力,提升政府治理的現實成效。
一、政府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目標
1.政府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
(1)效果性審計。效果性審計涉及到對政府計劃完成情況開展的審查工作,也就是說要通過審計確定產出是否與預期效果相符,是否取得了既定效益。比如,要對政府經濟活動與預期要求的一致性進行評價,對資源使用的方式與成效進行衡量等;(2)經濟性審計。經濟性審計涉及到對公共資源占用與耗費情況進行審計,看其是否存在節約或者浪費的行為,在這一經濟性評價中,需要重點發現出現資源浪費的環節,對其中不經濟的領域和做法進行糾正。其重點在于對政府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等進行檢查,對資源配置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以保證其能夠量入為出,最大限度的發揮資源使用成效;(3)效率性審計。效率性審計涉及到對投入和產出之間的關系開展的審查,其重點內容為對政府機構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看其是否經濟有效,并發現其低效率的成因。然后借助評價政府機構設置的合理性與管理職能發揮之有效性,尋找能夠提升其績效的方法和途徑。
2.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基本目標
在政府績效審計中,公共資源使用與管理之有效性是審計的重點所在,在對其進行檢查與評價的過程中,要能夠保證為公共事業管理提供重要保證,以此促使政府管理成效和公共資金使用效益的提升等。一般情況下,政府績效審計之目的需要以第三者的視角進行觀察,在向利益相關者提供經濟責任履行效果等信息的同時,能夠督促資源管理者和項目經營者不斷優化工作成效,更好的履行其經濟責任。這是因為,所有與政府績效相關的審計行為均要以特定的審計目標出發,然后圍繞審計目標開展接下來的審計工作。從這個角度講,績效審計目標需要以審計的本質決定,應該首先對政府使用公共資源和履行職責之經濟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予以綜合評估。具體而言,政府績效審計的目標應該是——審查和評價政府項目以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與效果性,在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之后能夠向社會公眾公示獨立審計意見,以便讓更多納稅人、投資人和立法機構等更加了解政府行為的運作效果與投入產出成果,在獲得了可靠信息之后,能夠在更多力量的參與下,讓政府績效和與之相關的公共管理工作得到持續提升。
二、公共管理場域中政府績效審計的困境
1.審計評價標準亟待提升
按照已有的審計經驗和審計效果,政府以公共財產對自己的社會關系和經濟活動進行審計,難以有效保障審計機關和審計對象能夠在實質上與形式上保持獨立,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的意義也將失去,這不但會導致對政府績效審計效果打折,還無法保證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而究其原因,是因為在政府績效審計中審計標準亟待提升。雖然評價經濟活動之標準要借助管理當局負責設計與應用,審計人員按照管理當局制定的標準開展審計和評價工作。可是,在實際操作中,評價績效指標體系由于潛在和顯在的局限性,使得審計人員無法深入了解審計對象的經濟效益,唯有從其他領域借鑒相關標準或者自己設計標準后才能借此衡量政府的工作成果。比如,因為財政資金和政府決策之社會效益難以予以量化評價,政府績效審計對象存在較大差異,在對審計對象的經濟性、效率性與效果性進行衡量時,就會出現標準無法統一的情況,原有的政府績效審計標準體系內缺乏專門的準則對審計實踐加以規范,審計成果無法得到及時評判、改進與優化。
2.審計方法和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無法適應要求
(1)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有待提升。當前,很多審計人員對財務知識的儲備豐富,但是在審計知識和技能、現場審計經驗和技巧方面顯得缺乏,這就導致其對政府績效的綜合評價能力較差,和開展政府績效審計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2)技術方法滯后,分析評價水平處于低位。我國在對政府進行績效審計的過程中,實踐應用還更多采用傳統模式,比如統計分析法與分析性復核法等,借此進行政府績效審計,勢必無法讓審計效果與既定的預期保持一致;(3)全過程跟蹤審計無法到位。在對政府進行績效審計時,審計項目之安排與實施一般都注重事后審計,而非全過程跟蹤審計,而當審計人員只對當期業務產生的直接績效開展審查時,就無法就此得到及時、充分、更有價值的審計證據。
3.對政府績效審計認識缺位
從當前已有的文獻資料和實踐成果來看,很多政府在績效審計方面并沒有形成主體意識,很多還停留在對國外相關情況的介紹和理解當中。在部分政府中,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還認為政府績效審計與中國政府治理和公共管理無關,屬于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產物,與中國的國情不符。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期,一些舊的觀念逐漸被破除,可是新的觀念并沒有隨之確立。比如,在社會上還存在很多不良道德風氣,很多行為還與我們所倡導的公序良俗無法吻合,這就使得政府績效審計的社會地位和其發揮的功能無法匹配。此外,我國在財政領域和相關經濟活動領域的透明度較差,法制的完善性有待提升,這就使得政府部門處在了假賬盛行的外部環境當中。再如,一些政府的預算支出十分隨意,負責人的責任心較差、觀念陳舊滯后,不大不對審計工作進行主動、深入的了解,甚至還會產生抵觸情緒。
4.體制機制有待健全
當前,很多政府績效審計部門還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以合法性和合規性審計為主要形式,政府績效審計的開展狀況并不樂觀。雖然近幾年我國政府體制改革不斷取得新的成績,政府治理和公共管理取得了明顯效果,可還是由于體制和機制問題,使得政府績效審計長期處在困境之中。比如,部分政府職能沒有實現轉化和優化,在從“權力型政府”轉向“服務型政府”的過程中,不但步伐緩慢且存在諸多助力,使得政府的轉型發展和自身定位十分模糊。大量政府機構還希望在政策執行層面上完成對社會資源的大規模調試,這種缺少科學性、前瞻性的政府績效審計模式,不但會造成政府績效和公共管理效率的下降,還會讓政府行為的透明度難以得到提升。加之部分政府公共財政體系有待完善,以及政府存在越位、錯位以及缺位的情況,使得政府績效審計工作難以擺脫制度層面的制約,實現績效審計事業的快速發展。再如,在對政府進行績效審計時,現有的審計體制還在沿襲傳統社會的“行政模式”,這不但消弱了政府審計機關的獨立性,還極大限制了審計機關獨立監督職能的發揮。
三、公共管理場域中政府績效審計困境的紓解
1.重構政府績效審計體制和機制
為了提升政府績效審計績效,就需要在公共管理場域中不斷重構與之相關的體制和機制,讓政府績效審計能夠在政府運作與公共責任方面扮演關鍵角色。這是因為,政府績效審計之結果一般會被視作對政府及其責任人進行獎懲與預算分配的根據,也被看做政府再造的關鍵評價尺度。所以,需要構建起立法型的政府績效審計體制,或者讓立法型與行政型相結合,以此保證績效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為政府績效的提升提供更多保障。如,2017年7月,河北省某縣審計局通過“四位一體”的形式深化公共資金預算績效審計,取得了良好效果,具體做法是:第一,持續關注財政閑置沉淀資金的清理盤活情況,督促財政部門不斷加大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第二,以扶貧項目、安居工程、市政交通建設項目等為重點,采取跟蹤審計的方式,對各類項目建設進度、現場管理、資金結算、建后運營或管理等方面實行常態化的跟蹤問效;第三,綜合“營改增”、清費降稅和市本級產業結構及發展態勢等因素,整合運用財政電子數據和其他相關信息,對財政收入征管數據進行總體分析和關聯分析;第四,以資金流向為主線,以行業為整體,對部門使用財政資金、國有資產管理、執行財政政策等方面實行全方位全過程整體性的審計,加大檢查的深度。
2.為政府績效審計提供法律依據
以政府績效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為出發點,以公共管理為視角去開展審計工作,需要全面整合審計力量,構建政府績效審計的實施范式,在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過程中,依據現實需要執行相關審計任務。當前乃至以后一段時間,應該解決的重點問題是要優化組織制度,在培養復合型人才和探索審計人才職業化道路以及開發規律的過程中,進一步優化政府績效審計機制,一方面要保障績效專業隊伍的綜合素質處于較高水平,另一方面,需要為政府績效審計提供法律依據,促進政府績效審計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此外,政府需要構建起績效審計監督體系,最大限度發揮國家在政府管理中的關鍵作用,并在堅持社會審計和財務審計同步進行的同時,讓政府績效審計更多的體現法律法規之規定,體現審視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此外,還應進一步拓寬政府績效審計的內容,使之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然后以此為出發點對審計機關內部結構進行優化和協調,在外資、財政和資源環境等層面更好的落實政府績效審計工作。2016年以來,河南省某地級市某區審計局積極探索,以現有法律為準繩,穩步推進績效審計工作。第一,圍繞區委區政府的重點工作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民生實事項目,從法律的視角出發,按照重要性、增值性、可行性等原則確定績效審計項目;科學編制方案,結合區域和部門工作特點,以及審計項目的工作內容、實施形式等情況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創新審計方式,通過發放調查問卷、計算機輔助審計、收集新聞媒體報道等方式,了解審計項目成效及經費安排使用情況;從嚴把關質量,嚴格執行審計報告復核審理制度,確保審計報告立足全區中心工作體現相關工作的績效情況;第二,績效審計報告通過全面反映相關項目的實施情況,客觀評價項目實施效果,為更好落實民生實事工作提供參考和借鑒;促進完善制度管理,針對項目主管單位管理在推進相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審計建議,幫助其不斷完善制度,健全機制,規范管理;強化問題整改落實,建立整改跟蹤機制,通過審計回訪、審計整改會議等方式,充分交流溝通,明確整改要求,檢查落實情況,推動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3.協同政府績效審計與國家治理戰略
在公共管理視角下,政府績效審計工作需要從國家治理的現實需要出發,和國家治理戰略保持一致,同時有重點的制定審計工作戰略規劃。在實際操作中,我國政府績效審計戰略的制定還應該圍繞國家治理之階段任務和重點審查項目以及發展趨勢進行,在規劃實際績效審計項目和安排審計任務的同時,針對公共部門、公共項目和公共資源以及公共政策等進行績效審計實踐。同時,應以政府反腐倡廉工作為重點,針對領導干部行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以國家治理的視角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實現優化配置公共資源的最終目標。比如,河南省某地級市審計局于2017年9月對涉及民生的重點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與竣工結算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具體做法是:(1)以建設單位為主體,做到資金運行到哪里,審計就跟蹤到哪里;(2)重點審計隱蔽工程、重大設計變更、大宗材料設備采購、工程造價結算等重點控制環節;(3)對與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等單位全面延伸審計,促進建設項目規范、有序、有效運行。截至10月2日,共完成112個投資項目的審計,送審投資總額超過13億元,查出主要問題金額近3億元,工程結算款不實2.5億元,審減率近20%。4.優化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系(1)尋求更多客觀、公正的替代標準,如果現有標準難以滿足政府績效審計評價的需要,就需要尋找可以替代的標準,這些標準包括同類先進組織可參照的標準、范例以及政府以往的最佳績效等;(2)構建指導性標準,針對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與必要的做法給出原則性規定,這些規定需要來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等;(3)設立技術性標準,這些標準涉及到被廣泛使用的專業標準、國家標準以及行業組織設定的標準等,也包括審計對象、受審計項目的業務目標和用在衡量評價政府績效的相關標準等。比如,2017年以來,河南省某縣審計局積極探索審計方式創新,通過“三點”模式對政府績效審計進行綜合評價:第一,選好切入點。緊緊圍繞落實國家惠民政策、構建和諧審計、改善民生、維護生態環境等熱點難點,以重要性和可行性等原則,選擇和確定績效審計項目;第二,把握結合點。注重做好績效審計與常規審計的結合,不斷拓寬財政審計、投資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績效審計內容,關注審計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第三,找準分析點。對政府部門職責履行效果和資金管理使用所達到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分析評價,提出完善制度、改善管理等合理化建議。借此,該縣政府績效審計工作取得了極大進展,很好的履行了審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責。
作者:王孝剛 沈晶晶 單位:宿遷學院法政學院
參考文獻:
[1]周華:《新公共管理視角下的政府績效審計》,《焦作大學學報》2017年第3期。
[2]陳駿:《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展機制研究》,《審計與經濟研究》2016年第3期。
一、適應新常態必須突出新重點
針對基層審計機關審計任務重、人員少的矛盾,始終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方針,在審計立項上圍繞當地黨政的工作中心,在保證審計覆蓋面,實施全面審計的基礎上,要突出抓好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以及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審計監督。一是服務國家治理需求,推進政策落實審計。持續跟蹤檢查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提出具體可行的整改意見,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二是緊盯公共資金使用,深化公共財政審計。加大對財政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水平。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關注有關“小金庫”和“吃空餉”治理、機構設置、編制使用等相關規定的執行和清理情況,進一步構建風清氣正的機關作風。三是保障社會民生,加強民生資金審計。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力度,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關注教育、醫療、農業、水利等民生資金和項目情況,推動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四是制約權力運行,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圍繞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深化審計內容,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國家政策落實情況等作為必審內容,促進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推動廉潔、儉樸政府建設;堅持任中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科學認定領導干部應負責任,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五是深化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繼續推進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對政府投入大、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和投資績效審計,發揮審計問責和問效的作用,促進投資領域的規范,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六是探索資源環境審計。圍繞中央關于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加強對資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等情況的審計。重點關注相關政策落實、礦業權管理、資金征管等情況,揭示違法違紀、破壞環境等問題,在新常態下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應有的作用,維護國有權益和保護生態環境。
二、適應新常態必須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
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服務寓于監督之中,兩者有機結合,不可分割。要扭轉以往就審計搞審計,就監督搞監督的職能定位,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努力做好審計服務工作,在服務中謀地位、求支持、促發展。在實際工作中,要克服權力意識,增強服務意識。一是圍繞“當地黨政工作中心”這條主線確定審計重點,做好“審計促發展”大文章。圍繞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目標,重點抓好制止和查處“三亂”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企業排憂解難;圍繞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加大投資審計力度;圍繞現代農業、精準扶貧等重點工作,加大政策執行情況審計;圍繞領導關心、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加大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的比重,保證專項資金的安全、有效,讓群眾真正得到實惠,確保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二是提煉審計成果,為領導決策服務。要客觀科學地分析、提煉和總結審計成果,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提高審計報告的作用和效果。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分析,力爭形成有價值的審計專報和信息,在宏觀層面上發揮建設性作用,服務領導宏觀決策。三是抓好審計整改落實,提高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審計整改落實是確保審計工作能否取得實際效果的關鍵,要在督促糾正問題的基礎上,把重點放在督促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促進提高管理水平上;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已移交的案件,要跟蹤了解,確保審計成效的落實,從根本上杜絕屢查屢犯的現象。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達到遏制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教育挽救干部、凈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最終目的。
三、適應新常態必須進一步轉變工作方法
基層審計機關要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審計工作的新領域、新路子、新方法,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采取靈活多樣的審計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一是針對審計業務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做到人員統籌安排調配,整合審計資源,實行上下審、交叉審等方式,上下聯動,統一調配,形成審計“一盤棋”格局,確保各項審計工作如期完成。二是以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為平臺,整合審計項目,堅持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與政府審計投資項目、政策執行情況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效益審計相結合,不斷強化預算執行和政策落實情況審計力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三是創新審計手段。加大計算機審計應用力度,實行傳統審計與計算機審計相結合原則,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1.基層審計機關通過對市場和政府失靈的治理,來促進確立規范有限的政府權力職能體系由于市場的周期性特征,加上市場經濟固有的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后性的弊端,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停滯、通脹與衰退會給民眾的生活、產業的升級和社會的穩定帶來巨大的危害。市場失靈時政府的暫時性介入成為必要,而審計作為治理市場失靈的有效手段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基層審計機關通過常規化的審計來監督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情況和執行效果,發現和防范經濟運行中的潛在風險,并通過整改來糾正部門與企業在政策執行過程中的違規與偏差,使地方經濟在預期的健康軌道上運行;在企業審計中通過約束國有企業法人的經濟行為,尤其是內部管理行為,保證國有企業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通過國有企業的主導作用來帶動整個地方經濟的結構調整和效率提升;通過對公共資金或資源使用的監督,有效促進政府資源配置的效率,使政府能花更少的錢辦更好的事,從而間接促進政府治理市場失靈。基層審計機關通過對市場失靈的治理,可以有效地防止經濟發展中的大起大落,減少經濟對政府過度干預的依賴,間接地促進有限政府的建設。基層審計機關通過在審計中查處財政資金使用和國有企業經營中的違規問題,有效地威懾和懲治腐敗;通過運用自身的信息和技術優勢對政府各種政策制定本身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評估,以及對經濟運行出現異常時迅速預警,督促地方政府及時采取積極、穩妥措施進行協調、規范和控制,防范政府失靈的發生。還可以充分利用審計人員常年接觸第一手財務資料和電子數據的優勢,從微觀數據中提煉出企業經濟運行和財政資金使用普遍性、傾向性信息,及時傳遞給地方黨和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國家治理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難題,從而有助于解決政府失靈問題。
2.基層審計機關重點關注民生工程,推行審計結果公開,以此建設陽光、和諧政府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社保、扶貧、科技、教育、“三農”等關系民生民權的資金大量投入,地方政府在一線花錢與辦事,直接掌握著大量公共資源的分配與使用的權力,在缺乏制約、監督與信息的情況下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為了個人和部門利益而違法亂紀的誘因,進而出現大量的尋租、腐敗、低效、投資決定和政策選擇失當等政府失靈的癥狀。因此,審計機關通過監督制約、建言獻策來防治政府失靈就顯得尤為必要。從2003年實行審計結果公開以來,基層審計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審計公開力度。通過管好民生工作的資金,重點關注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公開審計結果報告,既促進政府行政透明化,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從而達到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的有機結合,全面推動陽光政府建設,使基層審計在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同時,將有限的資源真正能用到需要的人手中,也維護了政府的公信力。
3.基層審計機關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完善監督機制,建設廉潔、務實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黨和國家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一種有效手段,在新的形勢下,對基層審計機關的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效,必須加強審計結果的運用。在審計機關出具審計報告后,組織部門、紀檢監察等部門可視審計結果,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問題的性質等情況區別對待。視情況分別由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審計部門督促單位(部門)整改,對涉嫌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進行立案。通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做到審計結果與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審計的預防、警示、懲處等功能,從而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實現對公權力的去惡揚善、因勢利導,為建立廉潔、務實的政府發揮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