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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項目監督機制,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XX省商務廳
XX省財政廳
XX省扶貧辦公室關于印發XX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商務建設字〔2019〕X號)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縣情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第三條
項目承辦單位是指依法合規經營、具備項目建設資質并經過政府采購流程確認的項目實施主體。
第四條
項目主管單位為XX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
第五條
項目業務管理單位為XX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商務局。
第二章 項目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
項目管理秉承節約、務實、高效的原則。
(一)節約原則。
秉承厲行節約、資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優先支持對現有資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利用。
(二)務實原則。
務求實用、提質增效,著重提升項目的實際效果,切實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
(三)高效原則。
力求高效,切實加強監督檢查、溝通指導、及時反饋,嚴格按進度計劃推進項目建設。
第三章
項目管理內容
第七條
建立項目臺賬制度,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組織實施項目建設,確定項目承辦單位、明確責任人和進展時限。
第八條
項目承辦單位主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擇優選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法簽訂項目建設合同,界定權利義務,明確項目績效。政府采購的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當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承辦單位應具備相應服務資質。
第九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實施方案、政府采購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文件和中標合同約定的建設內容、項目績效與進度計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或第三方機構實地檢查各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指導和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資金安全、方案落地、項目落實、農民受益。對未達到績效與進度要求的,責令項目承辦單位及時整改,確保項目按期完成。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承辦單位,取消其承辦資格,追回已撥付的全部項目資金。
第十條
對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按《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驗收制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項目按《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資金管理制度》撥付項目相關資金。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退回承辦單位驗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承辦資格,追回已撥付的全部項目資金。
第十一條
引導和鼓勵項目承辦單位大力支持并積極參與電商扶貧工作,切實推進電商扶貧,加強對電商扶貧典型案例的宣傳和報道。
第十二條
項目承辦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承辦單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確保項目建設安全;對疏于安全管理的項目承辦單位,堅持一警告、二整頓、三撤銷的工作原則,對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項目承辦單位,嚴肅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對項目承辦單位的所有生產經營行為加以規范與制約。縣領導小組應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項目承辦單位虛報、重復申請扶持資金等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
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置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欄,征求意見窗口或紀檢、審計舉報窗口,全面、及時、準確在省、縣兩級專欄上集中公布綜合示范工作方案、項目內容、資金安排、決策過程等信息。
第十五條
凡接受專項資金財政補貼的項目必須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動信息,與商務部農村電子商務信息系統進行對接,按時報送項目進展、資金撥付等材料,同時依法保護項目承辦單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項目不得驗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XX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
項目驗收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驗收管理,明確驗收責任,規范驗收行為,根據《XX省商務廳
XX省財政廳
XX省扶貧辦公室關于印發XX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商務建設字〔2019〕X號)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縣情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驗收工作。
第三條
項目承辦單位是指依法合規經營、具備項目建設資質并經政府采購流程確認的項目實施主體。
第二章 驗收程序和方式
第四條
驗收程序
(一)項目承辦單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項目標書、中標通知書、項目建設合同、項目建設工作報告及其它相關驗收申請材料。
(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驗收申請后,報請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組織商務、財政、扶貧等部門,并抽調對口專業專家組建項目驗收小組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根據項目驗收標準和要求及時進行驗收。
(三)驗收小組完成驗收后,在驗收意見書上簽字確認驗收結論,結論分為“驗收合格”和“驗收不合格”兩種,并提交縣領導小組會議審核。
(四)承辦單位提交的驗收材料及驗收小組出具并經縣領導小組審核的項目驗收意見書等驗收文件由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扶貧辦及其它相關部門存檔備查。
第五條
驗收方式
項目實行績效驗收。
(一)聽取承辦單位項目建設工作匯報,了解項目施工、進度、項目管理與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二)赴項目實施現場查看,現場核驗項目建設合同約定建設目標與績效目標達成情況。
(三)核驗申請驗收項目的相關材料。
(四)在項目實施現場實時查閱相關數據。
第三章 驗收內容和標準
第六條
項目驗收內容和標準參照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建設有關規定,《XX省商務廳
XX省財政廳XX省扶貧辦公室關于印發XX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商務建設字〔2019〕X號)及縣相關文件要求和規定執行。
第七條
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置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欄,征求意見窗口或紀檢、審計舉報窗口,全面、及時、準確在省、縣二級專欄上集中公布項目驗收等信息。
第八條
除按有關規定、實施方案和項目建設合同內容進行驗收外,項目驗收小組應關注項目承辦單位在電商扶貧方面的工作成效。
第四章
驗收要求
第九條
申請驗收的項目應已按要求建設完成,正常投入運營并達到項目建設合同約定的指標。
第十條
項目驗收小組主要職責。
(一)依法依規嚴格執行驗收程序。
(二)對具有專業性軟硬件技術參數要求的項目或分項目,可提請縣政府批準并且抽調相關行業專家或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參與項目驗收。
(三)全面核查項目建設、運營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并做出客觀評價。
(四)驗收合格的項目,提交縣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再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驗收合格文件。
(五)對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退回承辦單位驗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XX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
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XX省商務廳
XX省財政廳
XX省扶貧辦公室關于印發XX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商務建設字〔2019〕X號)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縣情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專項資金是指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中央專項資金和縣級財政配套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專項用于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建設。
第三條
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其使用應符合公共財政管理和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建設的有關規定和支持標準的要求,遵循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擇優扶持、提質增效的原則,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審計和社會監督,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縣領導小組根據專項資金支持使用方向,統籌調配資金使用,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擬定資金使用意見,按相關程序撥付。縣商務局、縣財政局共同負責資金撥付和監管,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三章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與標準
第五條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和標準以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項目建設有關規定、《XX省商務廳
XX省財政廳
XX省扶貧辦公室關于印發XX省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商務建設字〔2019〕X號)及縣相關文件規定為準。
第四章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撥付
第六條
對尚未驗收的項目,經項目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并經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可按建設合同要求及項目進展情況撥付部分資金支持項目建設,以保障工作進度;所撥付資金不超過合同約定補貼額度的50%。
第七條
建成項目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按《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項目驗收制度》有關規定對項目組織驗收。
第八條
驗收合格的項目提交縣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驗收合格文件。最后由項目承辦單位填寫資金審批表,經縣財政局審核,報請縣領導審批,并在省、縣政府門戶網站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專欄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撥付。
第九條
建設項目如未能按期完成并通過驗收,依規追回已撥付給承辦單位的全部專項資金。
第五章 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
第十條
專項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對任何虛報、冒領、挪用、騙取、滯留、截留、擠占專項資金的,一經查實,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建設與實施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指導和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資金安全、方案落地、項目落實、農民受益。
第十二條
項目承辦單位收到扶持資金后,應按現行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進行規范的賬務處理。
第十三條
所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項目在顯著位置標識“全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字樣,同時公布省商務廳(XX)和縣商務局(XX)舉報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設置XX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欄,征求意見窗口或紀檢、審計舉報窗口,全面、及時、準確在省、縣兩級專欄上集中公布項目資金安排等信息。
第十五條
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在項目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撥付、管理與監督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XX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移動通信干擾器屬于特殊用途的無線電發射干擾設備,根據江西省國家保密局《關于在場所配備保密會議移動通信干擾器的通知》(保局發〔2002〕4號)有關規定,民用移動通信干擾器一般僅限于場所和市委、市政府、各縣(市、區)政府的會議室以及由國家或省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場所等地點使用,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設置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
二、根據《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中辦發〔2005〕29號)和國家保密標準BMB9.2-2007的要求,需購置安裝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的部門或單位,必須事先到市級以上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保密會議移動通信干擾器安裝使用的相關手續(不收取頻道占用費),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安裝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必須采用經國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門授權的企業的產品。
三、移動通信干擾器安裝使用前,無線電管理機構應對干擾器技術指標和覆蓋范圍進行嚴格測試,防止超范圍覆蓋或對場所以外的正常移動通信產生干擾,經檢測,符合相應技術指標和覆蓋范圍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已購買、安裝和使用移動通信干擾器的部門單位,必須于8月底前到市無線電管理局補辦審核批準和安裝使用手續,報告干擾器設置地點、使用范圍等相關信息。不符合設置使用條件、擅自使用和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單位,由市無線電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一、充分認識無線電管理的重要意義,重視無線電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無線電管理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的行政職能,是國家通過政府部門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實施統一管理的行政活動。無線電管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實施綜合管理,確保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及時消除有害干擾,切實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證各行各業無線電業務在良好的電磁環境中正常開展;積極引導產業發展,為促進行業經濟建設創造有利條件,提供服務保障;全力保障國家安全、公安、民航、海運、廣電、交通、氣象、救災、“三防/,!/”等重點部門、重點行業的無線電信息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面對恐怖、暴亂、“”等非法活動以及“非典”疫情、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強、后果嚴重的意外事件,不僅保證無線電信息安全順暢,還及時為應急指揮部門正確地預防、判斷和處置突發性事件提供準確的無線電監測、測向情報;此外,無線電管理還為重要國事活動和重大節日以及“兩會”、“春運”、“高交會”、“文博會”等重大活動的無線電通信提供安全保障。事實證明,在政治、軍事、國防、經濟、生活等各領域中無線電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為鞏固國家政權、維護國家權益,保障社會安全與穩定,豐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促進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無線電管理是無線電行業建設的必要前提,是經濟健康發展的“助推器”。沒有無線電管理就沒有良好的電波秩序,一切正常的經濟和社會活動都會受到影響。無線電管理的成效直接關系到無線電行業的建設與發展,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繁榮與發展,關系到國家政權的穩定與安全,關系到社會的和諧、文明與進步。
二、認清當前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增強無線電管理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當前,我國正處于21世紀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經濟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趨勢快速發展,給我國無線電產業結構調整與技術進步和創新與發展帶來了機遇。特別是__區委區政府推進高新技術發展戰略舉措,更激發了全社會對無線電技術的需求,為無線電未來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前景。我區無線電技術應用范圍迅速擴展,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新設備廣泛應用,無線電事業蓬勃發展,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斷提升,無線電行業成為我市國民經濟建設的一支重要生力軍。無線電作為高科技生產力為國家、為人民、為社會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了突出的貢獻。無線電行業在迅猛發展、日益繁榮的同時,也出現了各種矛盾和問題:無線電行業快速發展,有限的頻率資源卻十分緊缺;在無線電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上的違法違規問題屢禁不止,盜用無線電頻率、非法設置臺站現象時有發生;電磁環境復雜,有害干擾和安全隱患比較多。同時,在無線電管理自身發展過程中還面臨著各種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無線電法制建設亟待加強,依法使用無線電的社會氛圍還比較缺乏;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行業服務環境有待改善,管理力量比較薄弱等等。以上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對無線電行業的建設和無線電管理事業的發展均造成了嚴重的制約和影響。因此,我們要認清當前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增強無線電管理的緊迫感和危機感,充分估計和認識無線電管理的復雜性和艱巨性,進一步明確無線電管理的責任與使命。
三、切實加強無線電管理的組織領導,堅持無線電管理的創新性研究
無線電管理責任重大、職能范圍寬、涉及領域廣,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切實加強對無線電管理的組織領導,將無線電管理納入政府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領導。要充分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無線電管理部門和政府各職能部門及運營單位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形成各級政府和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和配合無線電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建立無線電管理工作聯席會制度,定期研究討論無線電管理工作,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無線電管理的新形勢、新情況、新任務要求我們必須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加強對無線電管理的前瞻性思考,必須樹立宏觀戰略管理思想,加強無線電管理的創新性研究。要積極了解跟蹤和分析無線電行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無線電管理的新對策、新方法,在深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方面進行有效探索,積極推動工作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在管理范圍上,要從“一站、
一機、一證、一表、一文、一印章”式的微觀管理向對無線電設備的研制、生產、銷售、進口、設置使用的全方位、宏觀管理轉變;在管理手段上,從單純地下“紅頭文件”和注冊審批管理向行政、法律、技術、經濟綜合性管理轉變;在管理方式上,從固定式、半封閉式管理向系統服務、開放透明的動態式管理轉變;在管理主體上,從單一的管理部門向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各部門、各單位協調配合、齊抓共管轉變。要堅持自主創新,下大功夫、花大力氣,狠抓資源管理、抓法制建設、抓基礎設施、抓電磁環境、抓產業服務、抓隊伍建設,積極推進管理理念、管理體制、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改革與創新,全面開創我區無線電管理工作新局面。四、加快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無線電技術管理水平
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是加強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維護電波秩序重要的技術支撐。要把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性設施建設范疇,實行政府主導、政府投資、統籌規劃。要從提高利用效率、增強共享功能和適應未來發展需要出發,建立布局合理、體系完整、技術先進、設備完善、利用充分的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系統,增強無線電管理的實力和后勁。
全面改善技術管理環境當作當前最緊迫的任務,要按照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目標和要求,分期、分批完成無線電監測網建設。在全區范圍內建設布局一系列高山監測站、城市固定監測站、移動監測站,形成遠程控制、聯合測向、重點監測等多功能的現代化監測網絡,與國家、廣東省實行聯網監測,實現對所轄行政區域陸海空全頻段、全業務、全時段、全方位和無縫化的監測覆蓋,全面改善技術管理環境,提高管理水平。
五、強化無線電臺站和設備的管理,確保空中電波秩序安全暢通穩定
一是突出抓好重大活動通信保障工作。認真做好春運、“兩會”、“第五屆中國國際旅游節”及“中國興化第五屆千島菜花旅游節”期間的無線電通信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和配合教育、人事、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各類考試期間的監測監聽,圓滿完成研究生入學考試、省公務員考試、高考、大學英語四、六級、會計師、衛生執業資格考試期間的無線電保障任務,查獲作弊案件一起,抓獲作弊嫌疑人2名,壓制可疑無線電信號5個,有力地打擊了利用無線電實施作弊的違法行為。我辦被市政府表彰為“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二是突出抓好無線電管理“三服務”工作。走進公安局、文廣新局、供電公司、通信運營商、長江通信管理處等單位,溝通了解重點設臺單位無線電臺站設施及發展、改造情況。與公安局分管領導探討了關于拓展打擊對講機犯罪等方面的業務合作領域,與公安刑偵、治安支隊相關負責同志研究制定了關于流動“偽基站”的查處及聯合執法等相關工作流程;與市文廣新局負責同志交流了擅自設置使用衛星電視干擾器的管理措施,就聯合查處擅自設置使用衛星電視干擾器進行磋商,向通信運營企業了解《市城市移動通信基站規劃》執行情況,幫助其解決在基站建設及運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突出抓好臺站規范化管理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根據省無管局《關于開展全省無線電臺站規范化管理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認真扎實開展無線電臺站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和相關要求,與市經信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市無線電臺站規范化管理專項活動的通知》,組織內部培訓,集中學習相關文件并按要求進行B數據庫清理。
強化六項工作:
一是強化依法行政工作。上半年,我辦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17項,辦結17項,辦結率100%。開展行政執法11次。根據網民舉報,對興化市林湖鄉廣電站違法使用衛星干擾器現象進行了查處。4月,聯合公安、廣電等部門共同查處建市以來首起非法設置電臺案。6月,會同長江通信管理處、長航公安派出所、邊防聯合在長江段開展了“堅決取締大功率電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專項活動。活動共檢查機動船舶25艘,現場發放宣傳資料40余冊,為船主提供法律法規咨詢服務20多人次,現場拆除違規電臺1部,對個別船舶電臺超功率使用船主給予批評教育。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經請示上級、專題討論、調查研究等方式,決定保留原有6項行政許可項目,并上報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強化頻率臺站管理工作。上半年,我辦共依法指配頻率44個,收回頻率6個,辦理新設臺站73個,為船舶申請呼號2個,核查執照到期臺站58個,換發各類到期無線電執照267份。開展各項工作調研,探索加強頻率臺站管理新方法。對全市業余電臺進行清理登記,整理形成我市業余電臺管理情況調研報告,從現狀、變化及下一步管理建議等方面對業余電臺管理提出了意見建議;加強對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頻率資源調研和服務保障工作,走訪市重大項目辦,了解2013年我市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的建設情況,分析其頻率需求并做好統計工作,收集匯總頻率需求情況并上報省局;組織開展無線電發射設備生產企業調研工作,對全市無線電產業進行摸底,了解無線電發射設備生產企業的生產產品、配套產品以及在研產品情況,形成調研報告并上報省局。
三是強化無線電監測檢測工作。上半年,完成對四類常規頻段占用度監測,累計固定監測4962小時(其中2個固定站共監測2162小時、4個小型站共監測2800小時)。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重點頻率保護實施辦法,重點加強對航空導航、鐵路調度、供電附控等頻率保護性監測,累計監測1023小時。查處了大眾汽車特約維修站等非法不明信號13個。迅速排查了電信分公司、泰興興浦化工、火車站等設臺單位干擾投訴7起,維護了設臺單位的合法權益。對靖江太和港務、靖江國信港務、泰興豪庭國際大酒店等單位進行了頻率預指配監測,共監測預指配38個頻點,進行新設臺檢測70部,執照到期臺站檢測235部,檢測合格278部,合格率91.1%。
四是強化無線電管理宣傳工作。認真做好“防災減災活動周”和“節能宣傳周”相關宣傳工作,協調移動、電信和聯通三家通信運營企業向全市手機用戶發送公益短信,宣傳防災減災和節能知識,取得較好社會效果;積極參與第十七屆科普宣傳周活動,接待區市民代表和科普志愿者40余人實地參觀市無線電科普教育基地。加強信息宣傳工作,健全信息宣傳網絡,明確專人負責,制定考核指標,定期通報講評,上半年,我辦在市及以上各類媒體發表信息140篇,并有7篇專業論文被《人民郵電報》、《中國無線電》等國家級媒體刊用。
五是強化縣級無管建設。制定下發了《2013年市(區)無線電管理工作考核細則》,從組織領導、臺站管理、信息宣傳、設臺服務及配合上級開展工作等方面,制定了科學的考核評分辦法,并與各市(區)經信委簽訂了無線電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在開展臺站核查、行政執法、設臺服務、設備檢測、重大活動保障以及規費征收等專項任務過程中,注重與市(區)經信委協調聯動,有力推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對市(區)無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請示事項,及時給予解答和回復,并結合工作進行面對面的指導和幫助。
六是強化機構自身建設。扎實開展機關績效管理工作,年初確定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并被列入市經信委年度工作目標計劃書,細化分解制定每季度工作考核內容和目標完成時限,及時上報目標計劃完成情況。認真開展規費征收工作,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規范財務和資產管理,4月份,我辦通過了市經信委組織的財務內審,根據省局文件要求,按序時進度認真開展無線電基礎和技術設施資產清核和分類登記工作。規范車輛使用管理和公務接待制度,完善了報批程序。
回顧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做到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但是在創優創新、專業論文的撰寫等方面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我們將在下半年工作中高度重視并認真加以改進。
二、關于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按照省局和市經信委統一部署,重點圍繞全年工作考核指標,繼續抓好十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參與做好亞青會保障工作。根據省局明確的工作任務,積極參與做好現場保障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開展工作協調,恪盡職守,勇于爭先,展示無管辦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工作作風。
二是切實加強對重點頻率保護性監測。認真完成重要時期、重大活動期間以及有關考試期間的無線電通信保障任務。
三是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根據全市效能監察要求,認真梳理權力事項,辦理網上運行事項“零差錯”,定期排查不足,不斷完善提高。優質高效完成績效考核工作目標,許可事項按時辦結率100%,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工作規范有序。
四是認真做好臺站規范化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頻率臺站庫的完善工作,開展廣播電視、雷達站、專業固定臺和移動通信基站檢測。加強鐵路系統無線電臺站管理,建立健全臺站資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推進全市無線電臺站規范化管理。
五是積極爭創全省無線電管理宣傳工作先進集體。認真籌劃與組織條例宣傳月活動,加強信息宣傳,完成信息、論文撰寫工作目標。
六是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定期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不明信號查處、考試作弊等工作進行認真研究,提高案卷制作的數量與質量。
七是夯實基礎技術設施建設。加強固定站、小型站、移動站、便攜設備的巡檢維護,進一步完善設備網絡的規范化建設,安裝應用設備網絡規范化管理系統。
八是進一步做好不明信號和干擾查處工作。建立與完善非法不明信號定期查處機制,及時監測和查處違規設臺行為,及時排查設臺單位干擾投訴。
關鍵詞:電力計量;負荷控制技術;智能化;負荷控制系統
作者簡介:賈志強(1968-),男,河北唐山人,唐山供電公司開平客戶分中心,工程師;元偉(1970-),男,天津人,唐山供電公司計量部,工程師。(河北 唐山 063000)
中圖分類號:TM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33-0215-02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以及電力市場改革的不斷深化,電力部門和廣大電力客戶對電能計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負荷控制作為電力計量中的核心環節,有效的負荷控制可以改善電網負荷曲線形狀,使電力負荷較為均衡,以提高電網運行的經濟性、安全性和提高投資效益。實踐證明,有效借助當前高速發達的計算機及網絡通信等信息技術,構建基于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以實現電力計量中負荷控制的高效管理,對促進當前電力系統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發展情況概述
1.國外發展情況
早在20個世紀30年代,發達的工業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就開始了基于音頻技術的相關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研究。在亞洲,日本也開始從歐洲引進相關技術,并于20世紀60年代開始有關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相關研究。美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重視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發展,不僅從英國引進了基于音頻技術的電力負荷控制系統設備的制造技術,而且開始著手研究和發展無線電力負荷控制技術。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還成功研制和使用了電力線載波負荷控制技術。目前世界上已經有幾十個國家使用了各種不同類型的電力負荷控制系統。
2.國內發展情況
在國內,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探索階段,20世紀80年代,我國研究和借鑒了國外電力負荷控制技術所采用的各種方法,并自行研制了音頻、電力線載波和無線電控制等多種裝置,這些裝置先后在一些發達的一線城市得到應用;第二階段是有組織的試點階段,主要試點完全由我國自主開發的音頻和無線電負荷控制系統,分別在一些二線城市安裝使用;第三階段是全面推廣應用階段,到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已有近200個地級城市供電系統安裝了負荷控制系統。
二、基于無線電力負荷技術的負荷控制控制系統
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發展至今,應用最為廣泛的當屬無線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無線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應用主要體現在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上。一個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的構成可以由圖1來描述。
由圖1所示,整個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由負荷控制中心、用戶終端以及中繼站等組成。
1.負荷控制中心
無線電力負荷控制中心主要由工作站、打印工作站、服務器、前置機以及UPS電源等設備組成。無線電力負荷控制中心作為整個電力負荷系統的命令中心和數據采集中心,該中心發出的各種查詢和控制命令,經無線通道直接傳送到用戶終端(包括單向控制用戶終端和雙向控制用戶終端)。其中,負荷控制中心對用戶終端的控制根據終端的類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對單向控制用戶終端而言,負荷控制中心可通過定量控制方式以及遙控跳閘等方式來控制各種電氣設備;二是對雙向控制用戶終端而言,負荷控制中心可定時發出巡檢命令和控制命令,通過逐站收集雙向用戶終端反饋的數據信息來執行與單向控制終端相同的操作。
2.用戶終端
用戶終端主要由主控板、顯示板、電源以及設備接口等設備組成,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中的用戶終端主要安裝在需要采集和返回用電數據的用戶配、變電站。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中的用戶終端具有如下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是接收控制中心發來的命令,并按照控制中心發來的命令實現本地用電功率控制和電量控制;二是將用戶配、變電站的用電情況返回給控制中心。
3.中繼站
對于一些地形較復雜或被控區域過大的區域,在實現負荷控制中心和用戶終端進行通信時,還需要若干個中繼站,中繼站起信號中繼的作用,使系統控制的范圍更大。中繼站主要具有如下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是把無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控制中心發給用戶終端的信號進行接收、調解和信號功率放大,最后通過天線發射出去,以使更大覆蓋范圍的用戶終端可以接收控制中心發來的信號;二是接收解調控制中心所不能直接覆蓋的用戶終端回饋的信號,然后再把接收到的信號功率進行放大,通過天線發射出去,以使控制中心能夠正確接收處理更遠區域里的用戶終端回傳的信息。
三、負荷控制技術在電力計量中的實際應用
1.基于負荷控制技術的負荷控制系統在電力計量中的應用說明
當前,負荷電力控制技術在電力計量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采用負荷控制技術建立的電力負荷控制系統在電力計量中的應用,包含如下幾點:一是數據的采集和共享。系統可以實現電能雙向計量,還可以自動采集客戶電能量數據、電能質量數據、各種電氣和狀態數據,對數據進行合理性檢查、分析和存儲管理。而且所有數據可以通過統一的平臺進行管理和,實現信息共享。二是負荷記錄。系統的負荷記錄功能提供了客戶可以定制的數據存儲機制,同時支持靈活的查詢方式、大容量的數據存儲。負荷記錄包括好幾類曲線,每類曲線包含若干數據,這些數據基本涵蓋了電力計量中的關鍵數據。三是遠程控制。系統支持從主站以密文方式下發命令,執行跳閘、允許合閘、報警、報警解除、保電、保電解除等操作,確保電力計量中相關負荷控制的有效執行。
2.負荷控制系統實際應用的注意事項
為了更好地發揮負荷控制系統在電力計量中的優勢,要求在將負荷控制系統投入實際使用時應注意如下幾點:首先,專用變壓器供電的電力用戶均應安裝電力負荷控制終端裝置,這是使用負荷控制系統有效開展電力計量工作的重要前提。其中新增用戶,應同步安裝電力負荷控制終端裝置,已經供電的用戶,應按照相關要求分期分批進行安裝、調試和投運電力負荷控制終端。其次,相關電力企業管理部門應組織制定電力負荷控制系統裝置的施工管理制度和工藝標準,保證系統裝置的安裝調試質量,同時加強對所轄各地區電力負荷控制系統的實用化評價,不斷完善和提高系統運行水平,更好地服務電力計量工作;最后,接入電力負荷控制系統的用戶端開關,應由供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共同選定,并在工程設計圖上標明接線位置,然后根據用電負荷的重要程度分輪次接入相應開關。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電力負荷控制終端裝置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貿易結算用計量點的電能計量二次回路,確保電力計量數據采集的精確性。
3.負荷控制系統應用于電力計量的優勢
目前我國采用電力負荷控制技術建立的負荷控制系統大多具有當地閉環控制、遠程遙控控制、中繼站控制、系統參數設置、系統操作以及用電管理等功能,這些功能在電力計量中的應用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優勢:一是通過負荷控制系統可以對電力負荷以及客戶的用電狀況進行實時監測,通過了解負荷特性,有助于在用電高峰時段實行削峰填谷,使日負荷曲線變得比較平坦,就能夠使現有電力設備得到充分利用,通過優化電網運行方式,以及平衡電力資源來確保電力供應,從而推遲擴建資金的投入。二是可以穩定電網的運行方式,提高供電的可靠性,負荷控制系統的相關功能模塊能夠對一些故障迅速做出反應,從而確保電網安全穩定。同時還可以通過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來有效提高對用戶監視的準確率和控制的正確率,控制線路拉閘情況,提高電網的用電負荷率,確保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三是負荷控制系統可以對客戶、電量、電價、電費等營銷和服務的關鍵指標和環節實行集約化、精細化管理,另外控制中心通過電力負荷控制反饋的數據情況可以搞清各用電企業的用電特性,并據此制定可主動避峰、可安排輪休的工業用電負荷管理目標,實現電力運行方式的優化。同時根據相關數據的統計結果可以對當前電力市場運營情況、營銷能力、市場發展趨勢及服務客戶的能力等進行綜合分析和深度挖掘,開展市場前景預測,為電力部門制訂營銷管理目標及營銷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四、結語
采用電力負荷技術建立的電力負荷控制系統是實施整個電力系統計劃節約用電和安全用電的重要技術手段,充分發揮電力負荷控制系統在電力計量中的各種技術優勢,對促進用電管理現代化的發展進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信隨著電力負荷控制技術的不斷成熟和發展,新的電力負荷控制技術將會在電力計量中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和發展。
參考文獻:
[1]盧華剛.電力計量中負荷控制管理系統應用的幾個關鍵技術問題[J].東北電力技術,2011,(l3).
通過AP或無線路由設置MAC地址來限制無線網絡用戶的訪問權,對MAC地址實施與IP地址綁定后,用戶如果要進行網絡訪問,則其MAC地址必須包含在AP或路由器的MAC列表中,否則將無法對網絡進行訪問,如圖1所示。
2改變網絡服務集標識
(SSID)并且禁止SSID廣播服務集標識(SSID)技術,就是把一個物理的無線網絡劃分為若干個邏輯子網絡,通過SSID來標識,每個子網須經身份認證下后才可以進入網絡進行資源訪問,其中SSID就量個子網的名稱,用戶客戶端必須設置與訪問點一致的SSID才能訪問網絡,如圖2所示。如果在運行過程中,禁止SSID廣播,無線客戶端將無法自動獲得訪問點的SSID,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非授權用戶無意獲取網絡SSID對網絡進行訪問,其相當于一道網絡訪問密碼,起到一定的安全作用。
3啟用有線等效保密
(WEP)和wpawpa2有線等效加密WEP(WiredEquivalentPrivacy),又稱無線加密協議WEP是保護無線網絡(WiFi)信息安全的體制。無線局域網進行信息交換的原理是通過無線電波進行,它比有線網絡更容易被竊聽。WEP就是為加強無線網絡的安全而設計的。但WEP后來被發現有一定的安全弱點,后來在2003年被WPA(Wi-FiProtectedAccess)取代,2004年又由完整的IEEE802.11i標準(又稱為WPA2)所取代。WPA是繼承了WEP的優點,又解決了WEP缺點,它加強了生成加密密鑰的算法,通過收集到網絡相關的信息,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也無法算出通用密鑰。因此,WPA加密技術比WEP具更高的安全性。目前大多數的系統windows,Android,Linux等都支持這個加密技術。在實際應用中,在AP或無線路由器啟用WPA認證,可提高無線網絡的安全性。
4無線局域網的安全策略
在無線網絡管理中,我們可以使用各種各樣的技術來維護網絡的安全。從傳統的WEP加密、SSID,WPA/WPA2,從MAC地址過濾,IP綁定到IEEE802.1x安全認證技術,對于不同規模、不同的應用層次的網絡,組織不同的策略,既讓網絡的安全得到保障,又能使用戶方便地使用網絡資源,是網絡管理的重要課題。
4.1初級網絡安全策略
規模小的網絡,如中小學、家、庭用戶、學生宿舍、小型單位等,由于其用戶數量少,也無專業的網絡管理人員,對網絡的安全要求不高,無須配備專業的認證設備來進行安全管理,可以采用無線接入點AP真接認證,WPA+接入點SSID隱藏,如果需要再加MAC地上認證即可保證安全要求。
4.2中級網絡安全策略
在大學、醫院、中型企業,無線網絡覆蓋范圍增大,網絡規模增大,功能強,涉及的信息增加,安全要求高,網絡存在的安全隱患也相應增加,只通過WPA+接入點SSID隱藏已經不能滿足網絡管理和用戶的要求,因此建立支持IEEE802.1x認證的無線訪問點(AP)作為無線網絡的安全中心。并建立Radius服務器,通過網絡后臺進行無線用戶身份認證,有效地對用戶進行過濾,提高網絡的安全性。
4.3專業級網絡安全
在社區、飛機場、大型大學校園等各類公共場合,以及網絡運營商、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等環境中,用戶需要在熱點公共地區(如機場、咖啡店等)通過無線接入Internet,用戶認證問題就顯得至關重要。如果不能準確可靠地進行用戶認證,就有可能造成服務盜用的問題,造成各種不可接受的損失,及信息安全問題,為了較好地滿足用戶需求,通過用戶隔離技術、IEEE802.1i、Radius的用戶認證以及計費方式確保用戶的安全。
5結束語
第一條為加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保障戰時迅速準確地傳遞、發放防空襲警報信號,有效地組織人民防空及平時為搶險救災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民防空警報設施是戰時防備敵人空襲的基本報知工具,包括防空警報器、控制和通信設備、專用線(電)路、頻率、警報器工作間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與人民防空警報設施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管全市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市財政、建設、規劃、電信、電力、新聞、無線電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二章各部門、各單位職責
第五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全市防空警報網的規劃、建設、改造,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組織技術培訓。
(二)防空警報設施建設、維護管理所需費用,列入市年度人防建設計劃,報市財政局審核后予以安排,專款專用。
(三)負責總控制設備(無線遙控接收、發射設備和有線控制系統)的維護管理。
(四)負責防空警報值勤、信號發放和檢測。
(五)指導各區做好防空警報設施維護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市防空警報設施進行檢查。
第六條各區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本區內防空警報設施的值勤、維護和管理工作。
(二)各區防空警報設施維護管理所需費用,列入區年度人防建設計劃,報區財政局審核后予以安排,專款專用。
(三)定期對所屬防空警報設施進行檢查和試驗,配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防空警報試鳴。
(四)及時向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報告防空警報事故并積極查處,及時恢復。
(五)協同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做好防空警報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等項工作。
第七條防空警報器及附屬設施所在單位職責:
(一)負責設置在本單位的防空警報設施(含中繼設備、分控設備和終端設備),指定專人負責防空警報設施的值勤、維護、管理工作,保證防空警報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二)積極配合市(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的防空警報鳴響試驗和檢查,發生事故及時向市(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報告。
(三)做好發放防空警報信號保障工作。
第八條無線電管理、電信、供電、廣播、電視等部門職責:
(一)無線電管理部門無償保障人民防空專用頻率,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混用或干擾。
(二)電信部門對防空警報網所需的通信線路實施無償和優先保障;對設置在電信機房的防空警報設備無償提供工作條件并負責維護和管理。
(三)供電部門要保障防空警報設施的不間斷電力供應,在安裝、遷移防空警報設施時,應當予以協助。
(四)新聞、廣播、電視等宣傳部門戰時必須優先傳遞、播放防空警報信號。平時要協助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播放防空警報試鳴通告,做好防空警報試鳴的宣傳、公告工作。負責設置在本單位的防空警報設施(含中繼設備、分控設備和終端設備)的值勤、維護、管理工作,確保防空警報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章警報信號及發放權限
第九條警報信號的種類。
(一)防空襲警報信號。
1.防空襲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重復3次。
2.防空襲緊急警報:鳴6秒,停6秒,重復15次。
3.解除防空襲警報:長鳴3分鐘。
(二)災害(消防)警報信號。
1.災害(消防)警報:連續短促長鳴3分鐘。
2.解除災害(消防)警報:長鳴1分鐘,重復3次。
第十條發放防空襲警報信號,由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最高首長命令;發放災害(消防)警報信號,由市長命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通過防空警報網向全市發放警報信號,通信、廣播、電視系統等同時傳遞警報信號。
第十一條在防空警報網遭到破壞,統控設備失靈的情況下,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具體組織各防空警報器所在單位,用手控等方式保障警報信號發放。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動用防空警報設施和發放警報信號。
第十三條軍隊、電信、廣播、電視及其它有關的通信系統,戰時應按規定優先傳遞防空警報信號,各單位通信設施必須為人民防空警報信號發放提供方便。
第四章防空警報鳴響試驗
第十四條每年10月29日為全市防空警報試鳴日,鳴響試驗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統一組織,在試鳴前五日向全市通告。
第十五條防空警報設施進行日常檢修時,如需做檢測試鳴,必須報經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批準。
第十六條鳴響試驗嚴格按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制定的有關規定實施。
第五章防空警報設施的設置、更新、搬遷、拆除
第*條防空警報設施的設置是根據城市防空需要確定的,其選點、更新、改造、搬遷、拆除,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統一規劃并組織實施;防空警報設施所在單位無償提供防空警報設施安裝和工作條件,落實防空警報設施維護和管理制度,保持機、線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八條對已建的防空警報設施,任何單位均不得擅自搬遷或拆除。防空警報器所在單位因建筑物拆除、加固改造等原因,需移動防空警報設施,必須在動工前十四天向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批準后,在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指導下進行,工程竣工后及時恢復。重建經費由拆遷單位負責。
第六章防空警報設施的維護
第十九條防空警報設施維護要做到值勤維護管理制度完善,各項設備性能良好,布局合理,操作、維修方便。各種檢測、試機、巡回檢查均應記錄存檔。
第二十條總控制臺及控制系統的維護標準:
(一)無線遙控發射機應有主用和備用設備。除日常維護外,每月進行一次全信號發射試機,各項性能必須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
(二)防空警報信號控制器應有主用和備用設備。每月檢測一次,防空警報信號準確可靠,覆蓋全網。發射天線牢固,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防雷接地良好,天線、饋線布放牢固,焊接良好,無老化變質現象,防腐防銹措施好。
(三)無線遙控設備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接收設備(含天線)每月檢測一次,各項技術指標符合要求,接收信號靈敏可靠,部件齊全。
第二十一條終端設備的維護標準:
(一)防空警報器安裝牢固、無松動,設施完善。揚聲器達到無銹蝕、無霉變、表面防護層完好,音響效果好,運轉正常,周圍無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二)接收天線、饋線安裝牢固,焊接良好,無老化現象,防腐防銹措施好,接地良好;防空警報設備供電線路符合國家電氣安裝標準,布線安全合理,纜線無磨損老化,絕緣性能良好。
(三)防空警報器控制箱由維護人員加鎖專管,每月檢測一次,進行除塵、檢測試機,控制箱要安放在安全、干燥、防雨、防塵、無腐蝕的清潔房間,控制設備無銹蝕、無霉變、無塵、電氣性能良好。
第二十二條防空警報器所在單位每季度自查一次,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每半年檢查一次,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每年全網巡回檢查一次,保持防空警報網處于良好狀態。
第七章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空警報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戰時或抗震救災中立功的單位或個人,由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會同有關單位給予記功、授獎、晉升工資等獎勵。
關鍵詞 物聯網技術;幼兒園;幼兒管理
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489X(2013)09-0007-03
近年來,城鄉幼兒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幼兒園數量急劇增加,適齡幼兒入托入園率大幅提升,但同時,幼兒園幼兒的管理和安全也日益成為廣大群眾、各級政府、公眾媒體關心的熱點問題。部分幼兒園由于安全監管設施不完善,教職員工安全責任意識淡薄、組織管理不到位,幼兒走失、被拐騙、被遺棄園車及園車超載引發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時有發生。為此,各幼兒園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教職員工安全責任意識,完善安全監管設施,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同時可以引入射頻識別、無線傳感網絡等物聯網技術手段,構建網絡化、信息化管理系統,實施智能化管理,更好地提高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效率,構建更安全的幼兒學習生活環境。
射頻識別(RFID)技術和ZigBee無線網絡技術是組建物聯網的兩項基礎和核心技術[1]。RFID系統利用無線射頻信號通過空間耦合實現無接觸信息傳遞,并通過這種傳遞的信息進行自動識別,具有非接觸、安全性高、傳輸速度快、支持多目標識別的特點,可以對RFID標簽所附著的物體進行追蹤定位,主要由讀寫器、電子標簽和數據處理軟件組成[2]。ZigBee是一種低成本、低功耗的近距離無線組網通訊技術,采用直接序列擴頻方式,以無線電波為媒介,實現數據的發送和接收,所使用的無線電波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1]。基于ZigBee無線網絡是一種拓展性強、易布建的低成本、多跳的自組織無線網絡。將RFID和ZigBee結合,可以建立基于ZigBee的RFID系統,形成一種基于ZigBee無線網絡和RFID感知信息的物聯網,可以實現對物品、人員的遠距離、大范圍識別、跟蹤、定位等;應用于幼兒園,可以實現對幼兒學習、生活的實時監控和管理。
1 基于ZigBee的有源RFID系統介紹
1.1 系統組成
基于ZigBee網絡的RFID系統由上位機、ZigBee協調器(網關)、帶ZigBee終端節點的讀寫器和大量電子標簽組成,如圖1所示。讀寫器讀寫有源電子標簽中的數據信息,在RFID讀寫器中嵌入ZigBee模塊,充分利用RFID使用的便利性以及ZigBee組網的靈活性,使多臺RFID讀寫器無線聯接組網,相互之間通信,建立系統的通信網絡,交換有源電子標簽中的內容,擴大RFID讀寫器的讀寫范圍,實現數據的多點無線采集和傳輸,形成一個基于ZigBee技術的多點自動識別、智能無線組網的RFID識別系統[2]。上位機用于接收Zigbee網絡中上來的數據信息,處理并保存到數據庫。
為保證感應的靈敏性和預警的時效性,電子標簽為有源RFID卡,卡內存儲著持卡者身份信息,主要用于身份識別、權限分配、基礎信息讀取等,設置3類RFID卡。
1)幼兒RFID卡:采用胸牌式或腕帶式電子標簽;外部材質采用環保無毒塑料,外觀符合幼兒玩具國家標準,經久耐用、不易丟失、方便佩戴;卡內存儲幼兒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班級、家長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照片等。
2)家長RFID卡:家長接送、探訪幼兒時使用。家長卡中存儲有與幼兒卡一致的信息及幼兒卡ID號和家長照片,以確保幼兒安全、準確無誤地送交到家長手中。
3)教職員工RFID卡:根據身份或者使用權限,將卡細分為幼兒園負責人卡、園車駕駛員卡、園車護送人員卡、教師卡、保安卡等,主要作為身份識別和員工管理,用于門禁、考勤、安全管理系統授權等。
讀寫器負責向電子標簽讀取或寫入信息,可以單獨實現數據讀寫、顯示和處理,也可以與上位計算機聯合,完成對RFID卡的操作。讀寫器中嵌入ZigBee無線通信模塊,通過ZigBee協議建立系統的通信網絡,讀寫器之間可以協調工作,實現對各個電子標簽信息的無線采集,并通過多跳方式把數據傳到服務器,擴大網絡覆蓋面積[3]。
服務器可以通過調用數據庫中存儲的進入網絡的電子標簽信息,對幼兒進行定位、跟蹤或觸發相應事件,實現人與人或人與物的交互。
1.2 系統工作原理
RFID系統工作時,先由讀寫器通過天線發送一定頻率的射頻信號,當RFID卡進入讀寫器的工作場時,由自身內嵌的電池為后級芯片供電,驅動后級芯片與閱讀器進行通信,以完成與閱讀器間的相應通信過程。閱讀器讀取標簽的自身編碼等信息并解碼后通過ZigBee網絡送至數據交換、管理系統(計算機系統)處理[4]。
2 基于ZigBee網絡的有源RFID系統在幼兒園幼兒管理中的應用分析
系統主要實現對幼兒、幼兒家長基本信息的管理,幼兒、家長身份識別,校車接送途中、幼兒園學習活動期間、外出活動期間的實時點名,超范圍活動、遇緊急情況自動報警等功能,解決目前幼兒園幼兒管理中存在走失、上錯車、遭拐騙、園車超載、遺棄車上等問題。系統功能如圖2所示。
2.1 園內管理
在園區區域內科學設置、安裝固定式或移動式RFID讀寫器,系統工作在ZigBee網絡聯網狀態,網絡覆蓋整個園區,覆蓋范圍可根據需要調整,可實時監控幼兒進出園、在園內的活動狀態。
1)身份識別、考勤及門禁管理。通過應用軟件,設置不同的RFID卡,對持卡人進行身份管理、權限設置,通過RFID讀寫器感應不同的RFID卡,進行身份識別,達到允許或禁止的功能,科學布置RFID卡讀取點,做到“何時何地何人”都能靈敏感應。在校門口設置固定式RFID讀寫器,自動記錄幼兒、家長、臨時訪客、教職員工出入園的詳細情況。幼兒進出幼兒園時使用幼兒RFID卡進行身份識別,家長接送、探訪幼兒時使用家長RFID卡進行身份識別,讀卡通過時,允許家長接領幼兒,讀寫器(或顯示屏)上顯示幼兒代碼、姓名、性別、班級等信息;讀卡未通過,讀寫器(或顯示屏)上給出語音、動畫提示或報警,拒絕家長接領、探訪,防止誤接、錯接。同時,系統可以把數據信息同步上傳到幼兒園網站,方便幼兒園教師掌握班級幼兒情況,方便家長查詢。
臨時訪客需要進入幼兒園時,可在門衛處登記確認領取臨時RFID卡,并通過系統應用軟件設定該訪客進入的區域(如辦公樓、教師宿舍等)和停留時間[5]。當訪客進入非訪問區域,尤其是幼兒學習、活動區域時,系統自動向監控中心、門衛(保安)發送提醒信息;當訪客結束訪問時,訪客在門衛處歸還RFID卡,系統解除訪問權限。
其次,還可以在幼兒教室、食堂、寢室等安全關鍵場所設置門禁,授權教職工和本園幼兒的RFID卡才能打開門,以防不法分子闖入幼兒園對師生造成傷害,增加幼兒園師生的安全系數。另外,在幼兒中午、晚上休息就寢時間段,可以通過對RFID卡權限的設置,不允許幼兒卡打開門禁,以防幼兒走出寢室,造成安全事故。
2)自動離校及涉危區域報警。系統每隔60秒(可設定)對園區幼兒進行點名查到,對幼兒在園區的活動實時監控。當幼兒脫離園區區域時,系統立即報警,并顯示報警位置及違規幼兒信息給監控中心、門衛值班人員,免于幼兒走失或被壞人帶走。
在幼兒園危險區域如水池、變壓器、樓頂、煤氣管道、走道盡頭等設置RFID讀寫器,一旦有幼兒接近時,讀寫器立刻發出聲光警示,同時自動將讀取的幼兒RFID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計算機系統應用軟件得到信息后,也同時發出聲音、動畫等報警信號,并準確給出RFID感應點所在的具置,提醒管理員立刻采取安全措施[6]。
2.2 園外管理
1)園車接送管理。
①幼兒上下車身份識別與幼兒園識別。家長在站點接送孩子時,跟車教師采用手持式讀寫器或車載讀寫器自動識別上、下車幼兒身份和接領家長身份,幼兒或家長身份驗證通過,讀寫器或車載顯示屏顯示幼兒信息、家長信息,并語音提示“**幼兒園歡迎你”,讓跟車教師、駕駛員和幼兒進一步確認幼兒、家長身份和幼兒園名稱,并進行比對,驗證沒通過,讀寫器報警提示,跟車教師適當處置,防止幼兒上錯車,進錯幼兒園。校車接送途中跟車教師和司機可通過該系統隨時查看學生上下車情況,是否已經全部安全上車、下車,學生上下車相關記錄數據可以通過軟件進行數據采集,可實現后臺統一管理。保證學生接送安全,降低管理人員的工作量及人為失誤可能。
②園車超載提醒功能。車載RFID讀寫器通過讀取幼兒RFID卡自動獲得準確的上、下車學生數。園車實際載人數可以用醒目的方式顯示在車內適當位置來提醒駕駛員,避免出現園車停駛關閉車門時,還遺留幼兒在車上的情況發生。
2)外出活動管理。
①實時點名查到。當幼兒外出活動時,負責組織的教師分為幾組,分別攜帶手持式RFID讀寫器每隔一定的時間間隔對周圍幼兒RFID卡進行讀取,教師只要按手持式讀寫器上的查詢鍵便可進行幼兒查詢。只要幼兒在ZigBee網絡覆蓋的范圍內,幼兒RFID卡均可接收該查詢信息并與自己的地址核對:如果是自己的信息,做相應的處理后便返回信號,讀寫器將顯示該幼兒的ID、姓名等信息;倘若幼兒在查詢范圍之外,RFID卡將接收不到讀寫器的查詢信號,從而讀寫器將顯示查詢失敗。查詢結束后教師對未查詢到的該幼兒進行尋找,加強幼兒管理的安全性。
②自動提醒歸隊、求助報警功能。幼兒外出活動超越活動范圍,所持幼兒RFID卡在一定時間范圍內未能接收到讀寫器發出的詢查信號,RFID卡會自動發出聲光報警,提醒幼兒歸隊,并向讀寫器發出求助報警信號,盡可能避免幼兒外出活動時走失。
3 結語
將RFID技術、ZigBee網絡技術應用于幼兒園的幼兒管理,建立一套信息化、智能化的幼兒園幼兒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對幼兒的“實名制”管理,能較大地提高管理效率,較好地解決幼兒多、幼兒好動、教師不容易面面俱到的難題,減輕教師的管理強度。RFID技術、ZigBee網絡技術加上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能更好地消除幼兒園的安全隱患,做到早預警、早發現,防患于未然,減少事故的發生,使幼兒在幼兒園里快樂、安全地成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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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樂英高,徐衛東,周天鵬.ZigBee和RFID技術相結合的物聯網系統研究[J].數字通信,2011(1):41-43.
[4]李新春,于永鑫.遠距離有源RFID系統[J].計算機系統應用,2011,20(11):178-180.
福建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確保獲取的氣象探測信息具有代表性、準確性和連續性,提高氣象監測、預報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
本辦法所稱氣象設施,是指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和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氣象探測環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境空間。
第三條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預防為主、分類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中的重大問題,將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
設有氣象臺站的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并接受氣象主管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保護意識。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并禁止任何危害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
第七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編制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一實施。
城鄉規劃的調整涉及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的,城鄉規劃部門應當征求氣象主管機構意見。
在本辦法實施前已編制的城鄉規劃不符合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要求,涉及國家基準氣候站、國家基本氣象站和現有探測環境良好的國家一般氣象站的,應當按照程序予以調整,避免氣象探測環境遭受破壞。
第八條 下列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應當受到保護:
(一)國家基準氣候站、國家基本氣象站、國家一般氣象站、區域氣象觀測站、無人值守自動氣象站等地面氣象觀測站的探測環境和設施;
(二)高空氣象探測站、氣象雷達站、氣象衛星接收站等氣象觀測站的探測環境和設施;
(三)太陽輻射觀測站、酸雨監測站、生態氣象監測站(含農業氣象站)、雷電監測站、風能資源探測站、大氣成分觀測站、空間天氣觀測站等氣象觀測站的探測環境和設施;
(四)單獨設立的地基全球定位系統氣象探測、海洋氣象觀測等氣象設施;
(五)依法設置、使用的氣象專用頻道、頻率、無線電臺(站),以及氣象專用線路、通信網絡和設施;
(六)其他應當保護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
第九條 在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不得設置對氣象要素探測產生影響的障礙物和干擾源。
前款所稱障礙物,是指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影響觀測場氣流通暢或者探測資料代表性、準確性的物體;干擾源,是指對氣象探測資料的代表性、準確性有影響的熱源、污染源、輻射源、電磁干擾源等。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具體保護范圍和要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第十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氣象臺站和單獨設立的氣象設施保護范圍內顯著位置設立保護標志,標明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范圍和保護要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標志。
第十一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地理位置、范圍、標準和具體要求等,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報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和無線電管理等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評審時,應當組織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參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部門,對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等,應當將項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要求納入審查內容。
第十二條 氣象設施是基礎性公共服務設施,應當納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氣象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合理安排氣象設施建設用地,保障氣象設施建設順利進行。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配備氣象設施,建立健全實時監測和報告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氣象設施遭受破壞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采取措施,組織力量修復,并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氣象臺站的探測環境不符合保護標準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治理意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進行治理。
第十四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氣象設施的行為:
(一)侵占、損毀、擅自移動氣象設施或者侵占氣象設施用地;
(二)在氣象設施周邊進行危及氣象設施安全的爆破、鉆探、采石、挖砂、取土、焚燒等活動;
(三)設置影響氣象專用技術裝備工作效能和使用功能的高頻電磁輻射裝置或者其他干擾源;
(四)占用、干擾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的通信信道;
(五)在氣象設施上系留、安裝、懸掛、捆綁與氣象探測無關的物品;
(六)其他危害氣象設施的行為。
第十五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
(一)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設置違反國家標準規定的其他障礙物;
(二)修建距離不符合要求的公路、鐵路、水體等,設置影響氣象探測工作效能的垃圾場、排污口等干擾源;
(三)在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鉆探、采石、挖砂、取土、焚燒等活動;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規定,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
第十六條 單位或者個人在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頻率時,應當依法遵守無線電管理、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有關規定,避免對依法設置、使用的氣象無線電臺(站)、頻率造成有害干擾。
第十七條 氣象臺站站址應當保持長期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氣象臺站;確因實施城市(鎮)總體規劃或者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遷移氣象臺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一)取得擬遷新址的建設用地;
(二)落實遷建所需費用;
(三)擬遷新址符合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標準,編制擬遷新址的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并將其納入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 氣象臺站經依法批準決定遷移的,應當堅持先建站后遷移的原則。
遷移氣象臺站的,應當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的規定,在新址與舊址之間進行至少1年的對比觀測。
在遷移的氣象臺站經有審批權的氣象主管機構驗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舊址的氣象探測環境造成破壞。
第十九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日常巡查和監督檢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文件、證照、資料,并進行查閱、摘錄或者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和人員就有關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制作詢問筆錄;
(三)進入現場調查、取證;
(四)責令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五)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考核,將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納入綜合執法機制,并定期組織專項檢查。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在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的,應當通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有關部門未及時查處的,氣象主管機構可以通報或者報告有關人民政府,由有關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二十一條 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等聯系方式。
氣象主管機構收到舉報后,應當依法處理,并將處理結果答復舉報人。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氣象設施保護標志的,由縣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危害氣象設施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由氣象主管機構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人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或者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對違法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個人處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拒不拆除或者恢復原狀的,由氣象主管機構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違法批準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依照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對依法設置、使用的氣象無線電臺(站)、頻率造成有害干擾的,依照無線電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