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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是社會的組織細胞,也是社會管理的基本單元。隨著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結構轉型,國家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又以新型農村社區為戰略基點,農村社區建設的提出,表明我國鄉村社會治理方式及基層組織、管理與服務體系的重大轉型,從村民自治過渡到社區自治、從行政和生產共同體邁向社會生活共同體,管理方式也逐步從政府主導的單中心治理轉變為政社分工與合作共治的多中心治理。
一、新型農村社區的概念
所謂新型農村社區,是指打破原有的村莊界限,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通過集中規劃,按照統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內搬遷合并,統一建設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和調整產業布局,組建成新的農民生產生活共同體(也稱為“中心村”),形成農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務管理模式和產業格局。并在此過程中讓農民主動交出原來的舊宅用于復耕,提高土地生產效率,實現集約化經營,從而讓農民既不遠離土地,又能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環境。
二、隨著農村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社區管理也面臨著一些問題
1、思想觀念滯后,管理體制不健全。許多干部群眾對農村社區建設還比較陌生,主動參與意識不強,認為農村社區建設是圖形式走過場。許多農村社區并沒有專業的管理機構,多數還是以村務管理老辦法來對待,社區管理不到位。大多數村干部沒有受過社區管理的相關培訓,甚至從來沒有接觸過社區管理,容易以老眼光來看待新問題,缺乏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2、領導重視不夠,工作機制尚未建立。有些地方在農村社區運行機制上,村級組織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弱,沒有形成便捷有效的社區建設的參與機制。
3、公共服務薄弱,服務水平不高。城市居民通過城市社區享受到了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文化教育、衛生保健等公共服務。與城市相比,農村社區還沒有納入市政管理范疇,不能享受城市社區待遇,農村公共服務提供上仍顯不足,如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以及農民群眾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便民服務資源相對比較薄弱,沒有從根本上實現鄉村管理服務向社區管理服務的轉變。
4、社區意識淡薄,居民文明程度不高。社區管理人員缺乏有效管理辦法和創新意識,且“行政化”色彩較濃,其管理方式、活動開展、服務實效等均嚴重滯后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雖然不少地方都配備了大學生助理,對社區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有所提升,但仍不能適應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管理的需要。
5、資金投入不足,基礎設施落后。我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長期滯后于城市。目前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專項資金投入與實際需求相比還存在很大不足。一是政府投入不足。二是村級投入不足。三是社會投入不足。
6、社區文化缺失,業余生活單調。
三、實現農村社區有效管理的創新及路徑
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是以生活方式轉變帶動生產方式轉變,因此,新型農村社區社會管理創新的關鍵就在于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對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路徑選擇。深入推進農村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農村社區。
1、建立健全農村社區領導機制。要將農村社區建設作為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難點問題;將農村社區建設經費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建立穩定可持續的資金投入機制。
2、積極創新農村社區管理體制。以村民自治為基礎、將村民自治引入社區建設,使村民在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社區建設活動中享有話語權、參與權,這樣必然有助于調動村民的參與積極性,切實提高農村社區管理水平。
3、培育公民意識和社區文化中有所作為。在社區管理模式上,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寓管理于自治之中,發展公民意識,培育社區文化;社區一般服務;社區衛生服務;社區文娛、體育、科技、教育服務;社區環境整治。并使志愿服務及社會工作參與到新型農村社區的服務、文化活動和協調、以促進社區內的公共參與,從而培育社區居民的公民意識和社區文化,增強社區凝聚力和居民的幸福感。
(一)總體要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衛生服務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實行區域衛生規劃,立足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輔以改擴建和新建,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堅持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并重,中西醫并重,防治結合;堅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積極推進,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措施,作為構建新型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目標任務。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目標:到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不低于60%,到年,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不低于70%,到年,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不低于80%,到年,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90%以上,居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診比例達60%以上,60歲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檔案的比例達到90%,建成縣鄉兩級、鄉村一體、防治結合、多元投入、分工合理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目標:到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不低于85%,到年,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90%以上,到年,社區衛生服務人口覆蓋率達95%以上,居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診比例達50%以上,60歲以上居民建立健康檔案的比例達到95%,建成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及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
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各地要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落實相應的政策措施,優化衛生資源配置與利用,促進衛生資源向社區傾斜,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區特色專業服務機構為補充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上按照每3至10萬人口或街道(鄉鎮)所轄范圍,規劃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下設社區衛生服務站。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按每個建制鄉鎮政府辦好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3000—5000人口或行政村(聯村)設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保證農村居民步行15—20分鐘得到基本醫療保健服務。與此同時,進一步規劃好農村區域性醫療中心的建設,每3—5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好一個區域性醫療中心(原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可實行一體化管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對政府舉辦的區級醫院、街道(鄉鎮)衛生院以及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等實施重組、改造或功能轉換,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現有衛生資源不足的,應加以補充和完善。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加快推進社區衛生多元化發展。
(四)明確社區衛生機構服務職能。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具有公益性質,為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要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并受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所轄范圍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根據居民健康需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康復床位,但不向醫院模式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站主要開展一般常見病治療,提供家庭病床、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健康教育和咨詢等服務。進一步明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責分工,把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調整到社區,并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配備中醫醫師,提供中藥治療、針灸、推拿、養生保健咨詢等特色服務。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
(五)改善社區衛生機構設施條件。嚴格按照《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標準》、《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標準》和《省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建設標準(試行)》進行建設。各地要將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在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區和中心村建設時,按標準在公共服務設施中預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用房,并無償提供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少于150平方米。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少于2000平方米,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少于80平方米。未按規劃標準預留或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規劃和施工許可證。全面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努力使每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步達到基礎設施配套、常規設備齊全、就醫環境良好、服務質量一流。
(六)建設高素質的社區衛生服務隊伍。
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總數,可按6—8/萬的比例配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必須有執業助理及以上資格,每1萬農村居民全科醫師數不少于2名,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醫師達到30%,每個中心至少有3—5名公共衛生醫師和1名中醫師,根據需要配備適量護理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有法定的執業資格,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人員必須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專業資格證書,并逐步取得《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應有1名女鄉村醫師或女執業助理醫師。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萬名居民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醫師總編制內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全科醫師與護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標準配備。其他人員不超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總數的5%。至少配備2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注冊護士。
加快社區衛生服務人才隊伍培養步伐。要利用現有衛生教育資源,積極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繼續教育,加強全科醫師、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市和各縣(市、區)要確定一所綜合性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機構,作為社區醫護人員繼續教育學習進修基地。
(七)積極開展醫院支持基層社區工作,提高醫療能力及管理水平。認真貫徹衛生部《關于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意見》(衛醫發〔〕244號)和《省衛生廳關于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意見》及《城市衛生對口支援城鄉基層衛生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執行城市醫師晉升主治和副主任醫師前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制度,建立和完善具有可持續性的醫院支持社區衛生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逐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創新機制,提高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效率
(八)改革管理體制,依法實行準入制度。制定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開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符合設置規劃,由縣(市、區)衛生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注冊登記,報市衛生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獨立法人機構,中心、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經濟運行獨立核算。嚴禁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在社區開展醫療衛生技術活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法取消其執業資格。
(九)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質量。明確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和內容,健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督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實施全面質量管理,預防服務差錯和事故,確保服務安全。充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考核評價制度,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行服務信息公開制。將接受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
(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屬于事業單位,要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原則,按照服務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績效考核的辦法。建立健全崗位考核制度,實行定性與定量考核、聘期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或調整崗位的依據。完善辭聘解聘制度,對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以調整其崗位;不服從崗位調整或無法勝任新崗位工作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以與其解除聘用關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實行以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辦法,加強和改善工資總額管理,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考核優秀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收入不得與服務收入直接掛鉤。
(十一)改革財務核算辦法。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收支運行管理機制,規范收支管理,有條件的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試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納入單位預算,嚴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以縣(市、區)為單位,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會計核算工作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
(十二)改革藥品采供方式。以市為單位實行社區衛生服務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統一配供,保證藥品質量,降低藥品價格。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試點工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轄區內常住居民治療常見病和慢性病,以配供價格銷售藥品,取消藥品加成率,直接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建立社區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按照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的要求,引導和組織大中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雙向轉診工作有序開展。大中型醫院要指定專門的職能科室和人員負責雙向轉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雙向轉診流程和處理規范,對轉來的患者及時提供選擇科室、預約檢查、組織會診及安排住院等服務,同時將康復期患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住院患者轉回社區,并提供跟蹤服務。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推行社區首診制度,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承擔大中型醫院的一般門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方便群眾就近看病。
五、落實社區衛生經濟政策
(十四)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建立穩定的經費籌措機制,新增衛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市轄區政府不再投入舉辦醫院,著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要安排經費支持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建設、設備配套和人員培訓,切實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市、區和縣(市)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按城鎮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4元的標準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增加,到年達到10元/人的標準。市市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市、亭湖區、區、市開發區按45:3:15:1的比例分擔。各縣(市、區)建立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年按農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標準補助(含省財政補助),并逐年有所提高。對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同等標準補償。政府辦二、三級醫院藥品收支結余的10%用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之前,符合國家規定離退休的人員費用,根據離退休人數和國家統一規定的離退休金、補貼項目和標準由同級財政核定補助。
(十五)制定相關醫療保障政策。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辦法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將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符合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引導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鼓勵大重病患者康復治療、慢性病患者日常治療到社區就診,符合社會醫療保險政策的部分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個人自付比例應分別比二、三級醫院低15%、20%以上。完善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慢性病人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的醫療費用,符合當地補充醫療保險政策的部分納入補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個人支付比例比二、三級醫院低5%、10%以上。積極推進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并與社區衛生服務有機結合起來,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首診負責制,嚴把住院關。勞動保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結算醫療保險基金。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十六)實行積極的社區衛生服務價格政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應符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格管理,市、縣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服務項目價格,其標準不高于《省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現行有關規定。對個性化服務,可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合同,按服務時間、次數或服務人數等收取費用;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原則自主定價,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其價格可根據運行成本適當放寬。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多發病、常見病推行“單病種”限價收費。制定和完善價格管理辦法,落實價格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價格行為。
(十七)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政府規定收費價格取得的醫療衛生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對非醫療衛生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動產,在無償提供給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期間,按國家規定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政府機構向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捐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扣除。
六、努力為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和諧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化城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切入點,擺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統籌發展規劃、資源配置、條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為社區衛生服務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和發展環境。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及時研究解決社區衛生服務中的重大問題。各街道(鄉鎮)要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落實專人聯系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健康發展。
一、臺灣富麗農村建設的社會經濟背景
上個世紀80年代,臺灣伴隨著經濟國際化、自由化的推動,工業化進程加快。1986年工業對GDP的貢獻達到44.8%的歷史最高水平,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此后工業比重開始下降而服務業迅速上升。到1990年,臺灣三大產業結構轉變為4:38:58,人均GDP達到8325美元,經濟形態由工業為主導轉向以服務業為主導。而與此同時,農業和農村發展滯后問題也進一步突顯。統計資料表明,1950~1970年,臺灣工農業發展速度之比為3.0:1,1971~1980年為5.7:1,1989~1996年再擴大到7.3:1,大大超過2.5~3:1的一般要求。農家與非農家人均收入之比也從1987年的72:100擴大到1990年的69.2:100。
農業發展滯后造成農民收入增長減緩,農村勞動力外流,鄉村社區面貌破落,城鄉矛盾突顯,嚴重制約了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于是1991年,臺灣農政當局依據“經濟建設六年計劃”確立的均衡區域建設的總方針,出臺了《農業綜合調整方案》,提出以“發展農業、照顧農民、建設農村”為宗旨的富麗農村建設目標。
富麗農村建設是臺灣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客觀產物,一方面是當時臺灣經濟已經達到較高水平,提升農村建設的層次具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也是形勢所迫,如果不加快農村建設,任憑城鄉差別擴大,勢必影響社會經濟的永續發展。富麗農村建設的提出是在新的發展條件下臺灣農業發展理念和實踐的一個重要突破。它遵循“三農”新理念,把現代農業建設從農業延伸到農業、農民、農村“三位一體”。臺灣學者認為富麗農村所詮釋的是生產、生活、生態的共存共榮,其內涵蓋了“經濟面”、“文化面”和“自然面”三個層次。經濟面是富麗農村建設的最終目標之一,在于激活農村產業經濟,以謀求最大的經濟效益,增加農民所得,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文化面是富麗農村建設的基本出發點,即以人為本,尊重當地人的生活習俗和生活追求,將農村文化和農民生活納入建設規劃;自然面是指調和農村建設與自然生態環境的關系,尊重自然的規律,營造井然有序的鄉村生態景觀和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通過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生活、文化的提升和農村自然系統的維系,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發展。富麗農村建設把“三農”(農業、農民、農村)和“三生”(生產、生活、生態)有機聯系起來,大大深化了農村建設的理念,拓展了農業發展的空間,為緩解“三農”問題、平衡城鄉發展找到了一條新的途徑。而所有這些,都只能在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才能做到。
二、臺灣富麗農村建設的目標和內容
臺灣富麗農村建設目標是動態的、漸進發展的,隨著工業化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費理念的轉變,富麗農村建設的目標要求也逐步升華。在1990年《農業綜合改革方案》中富麗農村建設的目標有三個層次,即農業生產企業化;農民生活現代化;農村生態自然化。到上世紀90年代末,在《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1997~2001年)中,則提出發展效率與安定的現代農業,建設富裕與自然的富麗農村,培養有文化和有尊嚴的現代農民。根據這個要求,具體提出了改善農業經營形態,科學規劃鄉村發展,增加農村公共投入,提升農民生活品質,強化農村活力,美化農村區域景觀等富麗農村建設的6大目標。
2001年7月,臺灣在加入WTO的新形勢下,制定了《農業中程施政計劃》,把富麗農村建設目標定位為“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所謂“農村新風貌”是指構建與城市生活相適應的現代化鄉村,由互相聯系、協調發展的生態、生活、生產三個圈組成:一是發展休閑農業園區,塑造鄉村優美環境,構建農村休閑旅游圈;二是推動農村整體社區營造,整合農業社區組織,倡導“以民為主,以農為本”理念,營造“與農共生”的農村社區生活圈;三是開展“新故鄉運動”,運用地方特色資源、特色文化和特色環境生態,開發地方特色產業,構建農村產業發展圈。農村“三圈”建設進一步豐富了富麗農村建設的內涵。圍繞上述目標,臺灣富麗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主要從以下三個層面展開。
(一)現代農村產業建設。
農村產業建設方針是由以往追求提升生產力轉變為以強化競爭力為主軸,著眼于整合農村優勢資源,以維護產業永續發展為原則,推進農村產業多元化、現代化、資訊化。
1、組織農業策略聯盟,延長農業產業鏈。農業策略聯盟是以交易成本理論和產業組織理論為指導建立起來的新型產業聯盟組織。它通過結盟企業之間共同研發、共同行銷、合作生產及股權投資等方式,交換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競爭力。策略聯盟的目的是:利用農村特有的優勢,在農業內部產業之間及農業與非農產業間進行聯盟,有效整合產業、信息、技術、資本等資源要素,把農業由一級產業推向二級、三級產業,延長產業鏈。
策略聯盟的模式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同業聯盟,如生產聯盟、物流聯盟、加工聯盟、貿易聯盟;二是異業聯盟,如生產者、流通者、加工者之問的聯盟,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三是區域聯盟。如縣市區域聯盟和全省性聯盟。策略聯盟與傳統農業經營的主要區別在于引導傳統農業從單一化的生產模式轉變為以市場和健康為導向的復合型生產模式,構建具有特色、高度競爭力的優勢產業。如貿易聯盟,針對產品供貨不穩定、商品化程度低、保鮮貯運技術不良、國際市場信息不足、國際貿易及營銷人才缺乏等問題,通過制定標準化流程、規范運作,建立貨物外銷專業化包裝處理場和衛星體系貿易平臺,協助農民團體設立國際營銷公司,促進農產品出口。
2、構建農業中心衛星體系,推動農業企業化。農業中心衛星體系是指以農會、農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為中心經營體,以其周邊農民團體、產銷班、衛星農場、衛星廠為基礎單元,通過垂直整合、水平擴張、同業與異業結盟等方式,將小農場結合為大農場,小企業結合為大企業,共同塑造競爭優勢。農業中心衛星體系的中心經營體負責產銷整體規劃、市場行銷,順應市場需求輔導衛星廠,協助其建立良好的生產規范、品質制度、培育技術及管理人才,并專注于研發及新產品設計、創建新品牌、拓展國內外市場,建立穩定的供需關系。衛星廠則接受中心廠技術及經營管理輔導,參
與中心廠短、中、長期的產銷計劃,依照雙方協議價格及交貨等相關契約條件如期提供適質、適量、安全的產品。
基于協同發展、培育核心競爭力的目的,農業中心衛星體系實行農業經營企業化,經營人才優質化,物流運籌現代化,產銷履歷標準化等推動策略。借助這些共同性策略,在資源整合方面發揮核心優勢;在營運方面改變傳統思維,創新產銷模式,充分發揮衛星體系的整體功能,提升農業企業經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
3、推行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確保食品安全。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是一種從農產品生產、加工、分裝、運輸到販賣的全過程,進行可追溯的、完整的、系統的安全衛生記錄制度,包括上游的土壤、水質、生態環境,中游使用的肥料、農藥、管理以及下游的整理、加工及品質檢驗、運銷等各個環節的資訊。一個完善的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包括六大基礎架構:即:(1)按農產品的種類分類,建立以消費者為導向的安全食品供應鏈管理系統;(2)建立符合品質管理與國際安全標準的生產作業規程;(3)實行產銷過程透明化;(4)進行產銷全過程的品質管理;(5)構建產銷全過程的資訊傳輸與查詢追溯平臺;(6)引入獨立公正的第三方標準認證制度。為此,臺灣“農委會”成立專案輔導委員會及產業推動小組和跨領域工作小組,并于2006年頒布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辦法”、“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農產品產銷履歷委托認證實施要點”、“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認證規范”等政策文件,從法制層面為履歷制度的實施提供保障。
在農產品生產標準化方面,臺灣已參照ISO9001品質管理、ISO2000食品安全管理及HALCPSE生管理制度,制定了與國際接軌的標準化“良好農業規范”,對102個農業品種進行標準化管理和資訊化作業。在履歷資訊查詢系統方面,已建立“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農產品產銷履歷核心資訊系統”、“農產品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以及“農業易購網”。預計到2015年全省將達成全面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終極目標。
4、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推動農村信息化。現代農業是工業技術裝備農業的過程,是物質資本對自然資源的替代,其基本標志是機械化和化學化;知識農業則是在工業裝備農業的基礎上,用知識武裝農業的過程,它的基本標志是知識資本對自然資源和物質資本的“雙重替代”。生產要素智能化,經濟活動信息化,農村產業多元化,農業產品優質化和自然資源及物質資本的高效利用是知識農業的基本特征。農業知識經濟是一個長期的漸進的發展過程,現階段臺灣農業知識經濟推動策略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引入高科技,輔導產學研結合,培育以企業為主體的研發創新能力,發展農業知識經濟;二是強化農業資訊基礎建設,健全農業資訊傳輸機制,借由網際、網絡達成資源共享,完善農業產銷經營資訊網絡,農業全球資訊服務網絡、農業資訊社群網絡、農民團體和產銷班資訊服務網絡、農產品市場資訊網絡等,形成覆蓋全島的農村實用信息環境;三是整合與農村發展相關的各種資料庫,構建不同類型的專家系統,為政府當局及專家、學者的研究分析提供資訊服務。
(二)農村社區組織建設。
1、農村社區建設存在的問題。
農村社區聚落建設是臺灣富麗農村“三圈”建設基本架構的核心。在現代生活中,農村社區不僅是農民生活和生產之所在,而且是自然生態維護的天地和城市居民游憩休閑的去處。以人為本,建設好農村社區生活圈,改善人的基本生活環境,是營造“以農共生”,實現富麗農村建設長遠目標的關鍵之所在。
臺灣現有322萬農民,72萬農戶,4千多個農村聚落。早期的農村建設主要集中在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主題的生產建設方面,對農村聚落的社區建設不夠重視,多數農村社區由于缺乏總體規劃,村莊結構、設施配置及住宅形態均以配合小農生產活動為基本,長久自由發展的結果,使得社區建設面臨諸多圍城:突出表現一是道路狹窄、彎曲、主從交錯,人車雜流,公共設施嚴重不足,小區組織紋理雜亂,新建公共設施如社區文化、科技、教育、通訊等建筑難以有整體性完善的設置;二是房屋建筑型態陳舊,三合院、四合院等傳統建筑已逐漸破落,而新增建筑物雜亂無章,難以適應農村現代化發展之需要;三是居住環境臟亂、雜草叢生,排水不暢、生活品質低劣。
進入21世紀,在城鄉發展一體化、鄉村資源競爭多元化的新形勢下,臺灣農村社區建沒問題面臨著更多的沖擊,一方面是社區建設與現代化城市形成明顯的反差;另一方面是農村社區現狀不能適應農村功能多元化發展的要求。目前,臺灣大多數農民早已從耕地解放出來,擺脫農耕農業的經營方式。統計資料表明,2004年臺灣專業農戶僅占農戶的24.6%,兼業農戶已占75.4%,在兼業農戶中以農業為主占14.5%,以兼業為主占60.9%。現代農村產業建設和農民就業構成對農村社區現代化建設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世界21世紀議程”為藍本,將農村永續發展的政策導向由經濟擴及社會、生態及文化教育等,并在《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劃》中設立“新故鄉社區營造計劃”項目,在“臺灣健康六星計劃”中,提出產業發展、社會福利、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境美觀、環保生態等6個方面,作為農村社區建設重點,以期建立由下而上之社區總體營造制度,構建兼有產業、人文、自然生態及地方特色的農村社區生活圈。
2、農村社區建設的目標和內容。
根據臺灣“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及建設計劃”與“農村細部規劃”的要求,富麗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目標是: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創造農村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所得;適應農村多元化功能的需求,促進農村與都市之間的雙方交流,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住宅貸款,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提升農民生活品質,縮小城鄉差距,緩解農村人口外流,安定農村社會;提供農村適宜之生活基本設施及休閑游憩場所,控制農村社區環境污染,妥善處理社區廢棄物,調和和美化社區景觀,強化農村活力。
根據上述目標要求,臺灣農村社區建沒著重開展以下四個方面工作:一是社區更新和住宅輔建。包括調適社區整體布局和農宅新建或修繕,通過實施“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和“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推動農村住宅改造更新。僅2001年輔助整建農宅496戶,貸款修建農宅415戶,逐步改變社區農宅雜亂無序的景象。二是公共設施建設。內容包括道路交通系統、通訊網絡、郵電、市場、倉儲、保健、醫療、給排水系統、野溪治理、生產環境改善等。三是環境保護與景觀建設。包括社區生態保護、水土保持,全面推動社區造林綠化、美化,加強垃圾與污水處理,防治公害,發展綠色產業,進行植生復育,建造森林公園和景觀園林綠地,建設綠色廊道,改善社區自
然生態景觀。四是社區文化建設。發展社區科學文教設施,在社區總體營造中注重文化內涵,保護文物古跡,豐富文化財富,凈化思想,提高道德品質,提倡傳統禮俗與文藝復興或再創,發展社區特色產業文化,如舉辦白河蓮花節、大甲芋頭節、官田菱角節等。制定鄉規民約,培養和輔導模范人物,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
(三)農民福利制度建設。
社區農民福利制度建設的目標是構建完善的農民照顧體系,推動農民觀念革新,培育有活力的農民。其內涵包括農民教育,農民福利和農民創業等方面。
1、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重點是實施“漂鳥計劃”、“園丁計劃”和“深耕計劃”,對不同年齡和不同文化水平的農民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制,重點培育農產品行銷和企業管理人才,強化其現代化經營管理技能。
2、建構農民生活支援體系。內容包括健全農民離農年金制度,對65歲以上農民發放每月養老保障金6000元;實施“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對15歲以上農民提供健康保險;建立農民福利基金,對困難農戶提供福利補助;建立農民子女獎勵助學金制度,為困難農戶提供獎學資金;增加農業救助,擴大農業保險,成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頒布“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修訂“家畜保險辦法”和“海上作業漁民保險辦法”等,增強對農業災害救助的力度。
3、輔導農民團體轉型。農民團體是臺灣農村建設的組織者和執行者,臺灣當局十分重視發揮農民團體的作用,通過制定和實施《農會考核辦法》,加強對農會干部的素質教育,幫助有困難的農會發展經濟,提高其服務農民的能力。輔導農村社區生活中心運作,培養志愿工作者為農村失能者提供無償服務。組建農業金融局,改革農業金融體系,加強對農會信用部的支持和幫助,使其更好發揮農村資金融通的作用,為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提供有效的資金扶持。
據不完全統計,1993年至2000年,臺灣全省共投資建設了377個富麗農村規劃地區(或村),包括山坡地農村80個,非山坡地農村245個,漁村52個。2001~2003年農村新生活圈建設累計投資建設休閑農業園區80處,農村新生活圈26處,輔導19個縣市、134個鄉鎮建設農村休閑景點555處。10多年來,臺灣富麗農村建設經歷了從單一農業到“三生”農業的發展過程,農村建設也從傳統的農村聚落提升到“三圈”的合理布局。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盡管受到李登輝、“”勢力的干擾,臺灣經濟一路滑坡,但富麗農村建設計劃始終沒有停止,其效果日益顯現。根據臺灣《農業統計要覽》資料,1990~2004年,臺灣農家對非農家人均收入比率從69.2%上升到71.8%,最高年份達到76.2%(1996年),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基本持平。農家與非農家彩電比率從93.3%上升到96.2%,空調比率從26.4%上升到70.2%,家用電腦比率從20%上升到57.2%;汽車比率從72.1%上升為119.8%。富麗農村建設對協調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別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三、臺灣推動富麗農村建設的主要舉措
(一)政策推動。
政策是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的手段,一定時期的政策體現了一定時期的經濟特征,因而政策調整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大舉措。由于富麗農村建設不僅是農業內部問題,而且是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問題,因此,臺灣自1990年代初提出富麗農村建設施政目標后,在其出臺及修正的一系列綱領性文件及政策法規中,都把農村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上,隨著整體經濟發展戰略的調整,采取不同的推動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
據不完全統計,1970年至2005年,臺灣制定實施了10多個推動農村建設的政策文件,主要如《現階段農村經濟建設綱領》(1970年)、《加速農村建設主要措施》(1973年),《農業發展條例》(1973年制定,1983、1986、2000年三次修定)、《提高農民所得,加強農村建設方案》(1979)、《加強基層建設,提高農民所得方案》(1979年)、《現階段加強農村建設政策綱要》(1987年)、《農業綜合調整方案》(1991年)、《農漁村社區整體規劃暨建沒計劃》(1993年)、《農業白皮書》(1995年)、《跨世紀農村建設方案》(1997年)、《農業中程施政計劃》(2001年)、《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2002年)、《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劃》(2005年)等。綜合分析這些農村建設政策內容的演變,不難發現。這些政策出臺具有明顯的延續性、階段性和整體性特征。許多農村政策均是在原有政策上延續和發展的,并非朝令夕改。在政策價值判斷上,主要依據經濟發展的階段性水平來確定農村建設的目標和內容。工業化初期,農村建設政策以提高農業產量,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工業化中期,農村政策以增進農民福利,平衡工農關系,縮小城鄉差別為目標;工業化后期農村政策以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提升農民生活質量為目標。政策目標明確,量力而行,確保農村建設與工業發展水平相適應。在政策的內涵方面,臺灣在歷次農村政策調整時都較好地兼顧“三農”的關系,遵循農業、農民、農村“三位一體”的理念,隨著工業化的進程,不斷增加和深化農民生活福利、農村社區建堤的政策內容。
(二)資金扶持。
資金是富麗農村建設的根本保障。早在上世紀70年代初,臺灣農業在完成培育工業發展的歷史使命后,就把經濟發展方針從“以農補工”調整為“以工補農”,轉向以工業帶動農業,增加農業的資本投入。1970年頒布的《現階段農村建設綱領》和1972年實施的《加強農村建設重要措施》都把放寬農業貸款、增加農村公共投資作為重要選項。有關農村社區建設的直接投資,一個明確的例子是恢復一度中斷的結合農村建設的農地重劃計劃,把農地重劃的政府資金扶持比重從1/3增加到2/3,此項從80年代初持續到現在。這是農地重劃和農村建設之所以能夠延續三、四十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90年代開始的富麗農村建設,政府資金扶持主要按各類專案農貸計劃編列,據不完全統計,不同時期政府當局設立的有關農業、農村建設的專案農貸有10多種,如加速農村建沒貸款、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農業專案貸款、農家消費貸款、農民購地貸款、農民住宅貸款、農民創業貸款、統一農貸、綜合農貸等等。據1989至2001年實施《農村綜合發展規劃暨建設計劃》的統計,實質建設377個規劃地區(村),政府累計投入資金61.3億元,每個規劃地區(村)政府的平均投入為1625.9萬元(約折合人民幣406.4萬元)。通常每個農戶創業可貸款200萬元,無力擔保的困難農戶貸款可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代為擔保。
據臺灣“農委會”主任李金龍報告,2004
年用于發展農業、建設農村、照顧農民的施政經費為1161.79億元新臺幣,加上彌補農民保險240.01億元,合計1401.80億元,占“中央”財政支出預算的8.7%。1971~1975年,臺灣從以農補工轉向以工補農初期,農業投資占總投資比重為8.3%,此后逐步減少到上世紀80年代的3~5%。相比之下,目前的8.7%投入水平應該說是比較高的。
為了確保農業和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活絡農村資本流通,臺灣于2003年7月出臺了《農業金融法》,成立了《農業金融局》,建立了獨立于一般金融體系之外的農業金融體系,由臺灣“農委會”直接領導,以便加強對農業金融的管理。農業金融體系建立對推動富麗農村建設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如2005年10月,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農業委員會共同推動的,對農村實施一項總金額1000億元新臺幣的放款方案,其中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金額為350億元,主要用于農民及農企業購買耕地和自動化設備、修建自用住宅,興修農業設施及農業教育培訓等;一般性貸款放款金額650億元,除用于購買種苗、機器設備、倉庫及集貨場、技術研發創新外,還可為住宅修建、農家水電、農家器具設備、醫療、衣物、子女教育等家計生活和個人消費提供貸款。
(三)規劃先行。
臺灣富麗農村建設規劃分為農村綱要規劃和農村細部建設計劃兩個層次:農村綱要規劃以鄉、鎮(市)為單元,就其產業發展和自然、人文等條件,規劃其未來發展的方向和重點。規劃內容包括區域的人口預估、產業配置、交通及通訊網絡、公共及公用設施部署、災害防治、文物保護、水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景觀保育、農村游憩等區域性、公共性的建沒內容。綱要規劃目的是為農村細部建設計劃編制提供宏觀指導和實踐依據。
農村建設細部計劃以村、自然村或聚落為單元,根據各地農村的特性,因地制宜進行精細規劃和計劃,作為富麗農村建設的具體實施藍本。計劃內容包括4個主體項目。一是農村產業發展及產品營銷,包括產業發展方向,資源評估與農地利用,農產品生產、倉儲、運銷,農業休閑游憩及生產環境改善,灌溉與排水。二是社區更新與生活環境改善:包括社區整體布局、農宅新建或修繕、農戶環境衛生、社區公共設施、水電、郵電、醫療、運動場、營銷中心、停車場等。三是環境保護與景觀建設:包括水土保持、生態保護、園林綠化、垃圾及污水處理、溪河治理與利用等。四是社區文化建設:包括文物古跡保護、科學文教設施、社團組織、鄉規民約等。農村細部計劃的目標是創造農村社區經濟活力,改善農民生產與工作條件;改善農家及農民生活環境,提升農民生活品質;保存與維護農村傳統文化與獨特風貌,維護自然景觀與生態環境,增強農村與城市的聯系,提高城鄉的依存度。
農民是富麗農村建設的主角,從村莊發展構想、更新計劃研擬及其他重要決策、項目選擇,都要認真傾聽農民的意見,創造讓農民能夠參與、愿意參與和積極參與的氛圍,明確農民在規劃及實施過程中的職責。
(四)管理保障。
一、我市漁農村社會保障現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市漁農村社會保障經歷了從無到有,從試點到基本普及的階段,使廣大漁農村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調查發現,我市漁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以獎代保”政策深入人心。20**年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市新型社區老年人獎勵保障金管理辦法》,該文件規定:“凡擁護黨和政府、愛國愛鄉、遵紀守法,經所在鄉鎮(街道)批準為文明守法戶的,其家庭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按每月30元發放獎勵保障金。”這一政策,惠及全市漁農村絕大多數老年人,且隨著政府獎勵力度的加大,保障金額逐年得到提高。因該項獎勵政策能使群眾最直接地得到實惠,漁農村群眾尤其是中老年群眾對該政策一致認可,并高度贊揚。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穩步推進。我市自19**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低保對象從19**年底的2**人增加到現在的12915人。低保標準城鎮從150元/人/月增加到現在的250元/人/月,農村從80元/人/月增加到現在的150元/人/月,人均月低保金從19**年的40元、60元,增加到現在的城鎮161元,農村117元,累計支出低保金7845萬元。
(三)漁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初顯成效。自20**年實施漁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20**年全市參加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達到*人,占應參保人數的80%。兩年來,全市累計籌集資金5**3.37萬元,有418951人次得到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基金補償,補償額達4145.44萬元。
(四)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普受歡迎。隨著我市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失地農民這一特殊群體大量出現。農民原本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在失去土地之后,各種問題日益凸現。為避免糾紛和矛盾,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給失地農民系上“安全帶”。實施幾年來,農民普遍熱衷于領取每月補助金(80元、60元不等),截止今年10月份全市共有89880人參加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已有35221人開始領取養老補助,今年(截止10月)已領取補助資金12431.8萬元。
二、我市漁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理論上講,漁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作為政府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廣大群眾理應成為堅定的支持者和積極參與者。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漁農民參保意識不強。在推行漁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時,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景,社區的工作人員一次次上門要求漁農民參保,很多漁農民卻不肯參與。對享受醫療費補助,漁農民心底是期盼的,但要在參與合作醫療中,每年支付小額費用,又是心底猶豫,存在著僥幸心理,多數沒有醫療消費投入意識。岱山新農村建設指導組曾對該縣1000名漁農民進行過一次問卷調查,結果表明65%被調查的漁農民對養老問題很關注,但當問及“您最希望用哪種方式解決自己的養老”時,只有47%希望自己有養老金,而53%希望靠子女養老、存錢防老等途徑,漁農民對參加社會保障類保險的意識不是很強。
(二)保障資金籌集面狹窄,保障能力有限。資金是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核心問題。從以上分析的四類農民養老保障來看,完全由政府主導的“以獎代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更受農民歡迎,但保障能力有限。而以個人繳納為主或個人和政府(集體)共同籌集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選擇性參保項目、新型合作醫療則冷熱不均,且存在籌資困難、保障有限的局面,農民缺乏積極性。
(三)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我市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形式,主要是新型漁農村社區“以獎代保”、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新型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容易受地方財政影響,一定意義上講街道比鄉鎮更能做到應保盡保,因為街道低保金全部由財政支出。富鎮比窮鎮容易做到應保盡保,因為實力強的鄉鎮更能夠承擔配套資金,相比財政困難的鄉鎮就盡量控制范圍、盡量控制人均額度。這些都使一些低收入家庭仍在門檻之外,有的在范圍之內的享受標準仍很低。筆者對定海區岑港鎮的調查數據顯示:20**年底該鎮有低保家庭267戶*人,占該鎮總人口數的1.99%。人均月低保支出70元遠低于全市農村月支出117元。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有待完善。一是鄉鎮社區干部對高參保率有畏難情緒,尤其是偏遠、經濟落后鄉鎮社區更是對此很有想法,目前全市各縣區下達給各鄉鎮、社區的參保率是85%,小康社區的參保率要求在90%以上。這一指標超過了目前鄉鎮社區實際接受力,很多鄉鎮和社區的外出人口多達20%以上。二是合作醫療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問題。真正的窮人還是拿不出自費部分的醫藥費,以至于雖然政府給交了合作醫療金,但是生了病還是能拖則拖,真正生了大病的也仍舊保障不了。三是由于目前尚未在全市范圍內統籌醫保和定點醫療點,流動的農民不能就近就醫,即使參保要想享受這一政策可能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交通費),且有可能會造成病情的延誤。再是大病醫療報銷比例低。這種情況下要讓85%以上的農民自愿參保似不現實,但實際上報的指標都是按上級要求完成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區以沒投保農民的名義參保以完成指標,但又不能告知本人已為其參保(占相當大的比例);二是由經濟實力強的社區為全體村民福利性投保;三是代扣村民福利為其參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從出臺起就開始轉向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中的選擇性參保項目遭遇冷落,這與政府推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初衷完全不一。而相應的失地鹽民、失海漁民的政策亟需出臺和完善。
(四)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直接影響漁農民保障均衡。漁農村集體經濟是農民社會保障的最后防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集體經濟發展好的村,老年農民群眾每月不但可領取50元-1000元不等的養老金,村民甚至還可以免費享受醫保、教育補貼及送老金。而多數漁農民群眾則仍依靠養兒送老的傳統方式。隨著單身子女家庭的增多,這一傳統養老方式也將接受嚴峻考驗。
(五)漁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仍有待擴大。盡管這幾年各級政府在不斷擴大漁農村社會保障范圍,擴大受益面。但是由于失海漁民養老保險仍未啟動、“大島建、小島遷”戰略實施后,相關配套政策沒有及時跟上等因素影響,使一定數量的純漁、農業村的漁農民仍游離在“以獎代保”政策等社會保障覆蓋范圍之外,如岱山高亭鎮的江南村、官山村、大峧山村分屬于三個小島嶼,漁農民世代以島建居從事捕魚、農業,由于地處偏辟,區域上很難與其它漁農村撤并建立新社區,獨立建社區人口又不夠,且又受社區指標數限制,因此在建設漁農村新型社區時采用了暫緩考慮和與城中村一并考慮的辦法,這也使得該三村的群眾至今未能享受“以獎代保”政策。
三、對我市發展和完善漁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幾點建議
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政策是實踐“**”重要思想和全面貫徹落實**精神的需要。胡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統籌層次,制定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采取多種方式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加強基金監管,實現保值增值。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發展殘疾人事業。加強老齡工作”。根據胡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論述,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政策,不僅是建立、健全我市社會保障體系的需要,更是統籌城鄉發展、全面推進新型漁農村建設的具體行動和迫切需要。
(一)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漁農民群眾的參保意識和熱情
漁農村各類社會保障參保的對象是漁農民,惠及的對象也是漁農民,要讓群眾知道參加漁農村各類社會保障的好處。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來進行全方位宣傳,尤其是要宣傳參保后實實在在的受益,盡可能要以群眾看得見的事實來宣傳。一方面要不斷改變多年來漁農民對社會保障的被動意識,讓其成為漁農村社會保障的主動參與者。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大支持力度和保障水平,持續提高群眾參與熱情,讓漁農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政府對他們的關心。
(二)要建立政府、集體和農民三方合理的籌資機制
是否具備足夠的資金,是農村各項社會保障制度能否正常運行的關鍵,也是能否滿足廣大農村居民各種社會保障需求的經濟基礎。鑒于我市目前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現階段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仍須貫徹政府、集體、個人三者合理負擔,重點突出財政和社會出資的原則。盡可能體現政府的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責任,逐步減少鄉鎮、村集體的配套。如對于最基礎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濟制度盡可能做到以政府財政為主,減少鄉鎮的承擔比例,尤其要考慮財政困難鄉鎮的承擔比例,讓全市最困難的群體能夠盡可能的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時進一步開辟社會力量救助困難群體的渠道和力度。
(三)要建立和完善分層分類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第一,提高作為社會保障最后防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標準和水平。對那些因為疾病、災害或缺乏勞動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難的貧困人口提供幫助,以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根據當前我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水平在確定最低保障標準時,盡可能考慮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及迫切想改善生活的愿望。既要避免養賴漢又要充分調動其個人改善生活的積極性。第二,進一步完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財政支付能力,盡可能減少農民承擔比例;統籌全市合作醫療定點醫院,使參保漁農民在全市任何一家定點醫院都能就近就醫;同時盡可能的提高大病醫療的報銷比例,讓漁農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合作醫療的好處。最終實現城鄉之間醫療保障制度的并軌。第三,探索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民政部自1992年起試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因其屬于完全個人賬戶和完全積累型的養老保險模式,缺乏社會統籌,實質上成了一種自愿參加的儲蓄,起不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從而也失去了對貧困人口提供幫助這一社會保障制度的本來意義。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應該考慮在自我保障的基礎上逐步增加社會統籌的比例,實行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的結合,并設計向貧困人口傾斜的制度。目前我市將農保并入社保的部分除落實原有政策外,盡可能的落實政府配套和社會統籌。第四,構建城鄉之間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通道。城市化的進程意味著農業人口將大規模地轉變為城市人口。隨著我市工業開發進程的加快,本就稀少的土地資源日益緊缺,事實上的農業勞動力已轉變為非農業勞動力,但卻無法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經濟和社會地位,尤其是不能得到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因此,應該嘗試在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之間設計互相銜接的通道,以加速城市化進程。第五,鞏固和完善“以獎代保”,促進新漁農村社會福利事業全面發展。加大財政支付力度,充分考慮尚未享受漁農民的利益,盡可能讓全體漁農民享受到改革和發展的成果。關注鹽民失地、漁民失海,統籌安排我市漁農民的整體福利。
(四)優化農村土地征用政策,保障農民的持續收入
讓農民持續享受到工業化、城市化建設的成果、利益。探索土地征用新的補償辦法,逐步改變單一貨幣化征用土地的方式,引導被征地農民參與到工業化和城市化建設中來。在征用相當數量的土地時允許社區、個人留置一定比例的土地供其建造房屋,發展配套產業或者租賃。享受商業化、工業化發展帶來的土地增殖、資產保值以及穩固的收入。如在商業性土地征用時留置土地或給予營業用房;在工業性土地征用時留置允許社區集體開發的土地或個人租賃用房地塊。既確保社區、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又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同時增加農民就業,保障農民穩固收入。對于涉及原農民參加的農民養老保險應區別于社會保險,不應做為抵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構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的衛生服務體系,滿足居民基本醫療預防保健需求,更好地為全鎮廣大居民健康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結合我鎮村級衛生機構的實際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和省衛生廳《關于發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有效緩解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逐步健全設備、運行規范、服務到位的縣、鎮、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為全鎮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總體目標
在200*年底與任楊村部聯建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礎上,200*年,新建和改建完成4個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全鎮共建成5個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站達到設置合理,設施基本滿足需要,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范,社區居民能在社區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的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原則、資源配置和工作職責。
1、設置原則:
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人設置1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原則。對此,我鎮將在任楊、古虹、走馬、沈楊、馬路等村域內設置建設五個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
2、資源配置:
①土地:社區衛生服務站標準建設選址由鎮政府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同確定,原則上設在覆蓋范圍的中心位置,所需建設用地原則上由所在村無償劃撥,同時做好證地的協調工作。
②房屋:社區衛生服務站標準化建設所需房屋原則上由村委會提供,也可由學校閑置校舍或原村衛生所改擴建而來。
③人員:社區衛生服務站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資格、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嚴禁使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由所在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調配。
④資金:采取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投資、鄉村醫生個人借資、輻射村居幫扶投資、政府補助資金等多渠道籌資辦法,共同創建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
3、工作職責:
①綜合運用機構門診、健康咨詢、定期巡診、康復護理、家庭病床、雙向轉診等措施,為農民就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治;并及時轉診急危重病人。診療行為規范,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醫藥收費政策。
②組織開展健康體檢,建立和管理覆蓋范圍內和所有家庭的健康檔案,訪視重點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干預。
③按照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根據家庭成員的具體情況,通過上門服務等形式落實相應的工作任務。
④掌握覆蓋范圍內服務人口基本情況,及時督促服務對象按規范要求接受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計劃免疫、重點疾病社區管理等。
⑤及時收集、核實、報告覆蓋范圍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死亡、傳染病和外來人員等信息,并協助完成調查處理。
⑥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看病程序和補助辦法;定期公布覆蓋范圍內合作醫療住院及報銷情況。
⑦健康教育進村入戶,以講課、咨詢、發放健康處方等形式向服務對象提供面對面的服務。
(來源:文秘站 )⑧協助開展覆蓋范圍內食品衛生、公共衛生、職業衛生、學校衛生、托幼機構、飲水衛生檢查管理。
(二)加強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基礎設施和基本設備建設。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本標準,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占地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設全科診斷室、治療室、換藥室、觀察室、藥房、健康教育室(預防保健室)和計生指導室,七室分開;基本設備包括耳鼻鏡、紫外線燈、清創縫合包、組合治療盤,空調、身高體重器、電腦和打印機、電話、電視、vcd等(具體標準見附件2)。
(三)加強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人才隊伍建設。積極開展社區服務站人員繼續教育。到200*年全縣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人員全科醫學知識轉崗培訓率達80%,鼓勵已取得資格的衛技人員參加各級各類學歷教育,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學歷層次。新進人員統一達到中專以上學歷,并取得相關執業資格。
(四)加強標準 化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功能建設。社區衛生服務站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導下,開展社區衛生服務。落實服務責任,在責任區域內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對不同人群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開展社區診斷并提出干預措施,進一步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取得明顯的社會效益。
(五)加強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內部管理建設。社區衛生服務實施鎮村一體化管理,嚴格按照縣衛生局制訂的一體化管理辦法執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開展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創建工作是解決我鎮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有效途徑,是改善農村衛生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橋梁和紐帶,鎮政府成立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分解見附1)各村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方針政策,將創建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干部年度目標考核,要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層層明確責任,落實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創建任務。
(二)嚴格標準,規范建設。
各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對照《__鎮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認真細化,逐項落實,按序時進度做好創建工作。在創建過程中,對創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鎮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開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對創建工作不力,動作緩慢,措施不當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創建過程中好的經驗、做法,在全鎮予以推廣。
(三)因地制宜,杜絕盲建。
根據轄區衛生資源的實際情況,制定建設計劃。盡量充分,合理利用原有衛生資源,切忌盲目新建,造成資源浪費。對社區衛生服務站租用房屋或用房尚未達到標準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新建、改擴建。目前初步決定在任楊村范圍內進行新建;古虹村、走馬村、馬路村范圍內進行改建;沈楊村范圍內根據實際再進行新建或改建的決定。
(四)規范管理,強化監督。
論文摘要:現階段我國城市養老保障已逐步完善,但大多數農村的養老保障還不健全。為了解決農村老年人口的安置問題,實現社會穩定,農村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迫在眉睫。從分析農村養老保障建立的必要性及目前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一些富有建議性的對策思考,旨在為推動農村社保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提供理論借鑒。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探索已有20多年的歷史,歷經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試點階段,20世紀90年代的推廣階段。然而,隨著社會變革進一步加劇,我國農村的傳統的家庭養老,以農民子女撫養與農民個人自養相結合的傳統養老方式受到了越來越大的挑戰,農村很多地區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1998年以后,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的農村養老保障工作陷入了停頓狀態。因此,探求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新農村建設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1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
我國農村家庭結構不斷簡化,規模不斷縮小。1999年農村家庭規模為3.80人,2005年農村家庭規模為3.58人,下降了5.8%家庭規模的縮小,必然伴隨著我國家庭代際關系的變化。在65歲以上老人戶中有76.21%的戶是一個老人或兩個老人與其子女或親屬在一起生活,只有一對老夫婦生活的戶占11.27%,有10.73%的戶為單身老人戶,老年人與未成年生活在一起的為1.50ro。此外,我國農村獨生子女在大幅增長,家庭結構呈現“4-2-1”或“8-4-2-1”的趨勢,以家庭養老為主體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子女在養老問題上不堪重負。這些變化,對我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提出挑戰。
其次,土地保障受到自然與市場雙重風險的挑戰。土地是大多數中國農民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農村養老的最可靠、最基本的保障。農村城鎮化及鄉鎮企業的發展以及農村干部非法違規占用良田建房等,再加上農村人口的絕對增加,使得人均耕地面積不斷減少。另外土地的質量不斷下降與頻繁的自然災害都導致了農村土地再也不能保障農民養老。當前農村家庭保障與土地保障受到經濟社會等方面的挑戰,這些都說明農村養老保障必須由家庭保障轉向社會保障。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缺陷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農民的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但就全國的總體情況來看,目前農村社會養老制度仍然處于極低的水平上,仍存在著許多有待克服的缺陷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農民繳費能力有限,養老保障水平低,難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
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民收入較低,據統計,2000年農民的人均土地收入僅為1090.67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費現金支出為1284.74元,無法滿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這就導致他們的繳費水平較低,而最終致使他們的養老待遇水平低下。按照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計算,農民每月交費2元、4元,交費10年后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4.7元、9.4元,15年后,每月可以領取9.9元、20元。若再考慮到利率下調、通貨膨脹、管理費等因素,農民領取的養老金更少,因此,這種制度就無法解決農民晚年生活窘迫等養老問題。農民繳費能力低下,進而所得到的待遇保障也較低,這就有可能推動農民選擇不加入該制度,這樣,就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圈,嚴重制約該制度的發展。
其次,管理水平低,資金保值增值困難。
為保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基本上是采用購買債券和存入銀行的形式實現其保值增值的。由于國家宏觀金融政策的調整,當銀行利率下調時,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承諾利息就會面對很大壓力。為使資金平衡運行,實踐中的許多地區養老保險賬戶的利率也會隨之下調,而民政部向農民承諾的基金增值率12.9%,并按照這一水平確定給付標準。并且,《方案》沒有按照國際通行的養老保險測算模式進行保險費和養老待遇的設計,養老金一經領取終身不變,很難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生活的快速變化,難以保證養老金的實際價值、老年人的購買力和生活水平不變或穩中有升,難以承擔現實及未來養老的重任。
3.對養老保障認識不足,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農村養老保障意識落后主要體現在農村傳統養老與農民自身意識方面。在我國農村,農民賴以為生的是土地,因此,有地存在便是工作崗位的存在,直到身體衰老·,不能進行體力勞動為止,而這時養老的工作也是由其子女接替。“個人繳納為主,集體次之,國家補充”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體制也使得貧困農民因擔心繳納不起社會保障資金而放棄參與。正是這種“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的特殊性使得農民不太注意自己的養老保障問題,自我保障意識較差。另一方面,個別地方政府對農村養老保險重視程度不足,資金籌集難度大,監管不到位,也使得農村養老保險發展進程緩慢。
此外,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未形成全國性的相關法律文件。目前,指導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規文件有《縣級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方案》和1995年10月19日頒布實施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而與此相關的法律文件并沒有出臺,這樣的話,在日常生活中,各地方的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無所適從,找不到介入的法律依據,致使該制度運行中難免存在不少問題,影響了農村養老保險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對策
1.從總體上來說,需要推進農村單一的家庭養老模式的轉變,建立家庭、社區、國家“三位一體”的養老模式
當前,農村的基本養老責任還是由家庭承擔。而且,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家庭還將擔起向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的主要任務。然而隨著人口老齡化和家庭小型化、核心化的趨勢的發展,家庭已沒有能力獨自完成養老任務,因此必須依靠社區和國家的支持。家庭、社區、國家在統一的養老體系中既可發揮各自作用,又互相聯系,互相補充,發揮整體養老功能。整體功能無疑大于各部分功能的總和,“三位一體”的養老模式將會達到最佳的養老效果。
其次,加速農村潛在剩余勞動力轉移,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完善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建立農村“三位一體”的養老保障體系需要經濟上的保證。增加農民家庭收入,提高整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是根本之策。而日前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農民外出務工。只要農民富起來了,養老以及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就有了可能。
2.著力推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應采取自我養老、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社會養老多層次的養老格局,這四種養老方式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發展的趨勢將是以社會養老為主體,自我養老為根本,家庭養老、社區養老為補充。
首先,應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改革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加大政府財力、政策扶持的前提下,通過立法強制推行,由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出資,以保證農村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這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以自我養老、家庭養老、社區養老為主,再逐步過渡到以社會養老為主。同時,政府應通過采取優惠措施,鼓勵農民自我養老,可以采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和個人強制性儲蓄養老保險的形式,彌補社會養老保險的不足,以減輕財政負擔。要努力建立起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模式,更好地推動當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其次,拓展資金來源渠道,促進其保值增值。第一,要增加保費收入,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制定不同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使得經濟條件好的農民可以選取保費高的險種,經濟狀況差一點的可以選擇保費低的險種;國家的各級財政應該合理調節財政支出結構,在不影響其他方面的情況下,調撥一部分資金補貼農村養老保險,從而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增加參保人數,擴大農村養老保險的覆蓋率,確保養老保險基金能得到較好的增值。第二,要拓寬基金的投資渠道,不能局限于購買國債和存入銀行,可以投資經營業績好的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券和股票,不斷開拓農保基金增值新領域。第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增值。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堅決執行收支兩條線,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3.提高對農村養老保障的認識,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的政策法規
(一)總體思路
20xx年,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黨的xx大精神,繼續堅持精準扶貧方針,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抓住濟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區的大好機遇,提高扶貧標準,加大扶貧投入,扎實開展整村推進、搬遷扶貧、科技扶貧、“雨露計劃”培訓和產業化扶貧等專項扶貧工作,認真開展定點幫扶工作,加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貧開發各項工作。
(二)目標任務
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力度,創新扶貧開發模式,對4個貧困村實施整村推進工程;完成“雨露計劃”培訓600人,提高貧困農民勞務技能;完成160人獨居、散居貧困群眾的搬遷扶貧任務,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選擇4個村開展到戶增收項目,切實增加群眾收入;開展產業扶貧貼息貸款工作,帶動貧困戶就業脫貧;認真開展老區村建設,改善革命老區村發展條件;扎實搞好定點扶貧,深入持久開展社會幫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開展搬遷扶貧
堅持群眾自愿原則,對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扶貧對象實行遷戶并村,充分考慮資源及就業條件,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有序搬遷,把遷戶并村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小城鎮建設、產業聚集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引導搬遷對象向中小城鎮、產業集聚區、新型農村社區集中。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20xx年計劃完成搬遷40戶160人,同時做好市級搬遷工作。
2、分類實施整村推進
以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特色支柱產業,增加貧困農戶收入為著力點,促進貧困村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實現貧困村整體脫貧。20xx年計劃實施4個村整村推進任務,按照《河南省財政扶貧整村推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重點用于村級道路建設、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和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備建設。
3、搞好雨露計劃培訓
加大“雨露計劃”培訓力度,促進貧困農民就業增收。以促進扶貧對象穩定就業為重心,以提高貧困農民職業技能素質為目標,積極創造條件,促進培訓就業農民向城鎮轉移。結合貧困村產業實際和需求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20xx年計劃培訓600人。
一、認真傳達縣動員會議精神,讓干部群眾明白整合的意義
自4月30日全縣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社區建設動員會議后,我們辦事處高度重視,深知搞好這項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我們先后召開幾次會議,讓黨員干部明白整合的目的、原則和步驟。首先召開了黨委、政府成員并吸收片總支書記參加的黨政聯席會議,傳達貫徹縣動員會議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工作任務。其次召開了部分村莊支部書記參加的座談會,讓他們知道在整合過程中堅持的:一個永久不變,兩個暫不觸及和五個不變一不降低。確保了基層干部的思想情緒穩定。再就是召開了培訓會,讓組織委員、總支書記、片長、經管站長、民政助理了解掌握整合的方法步驟,成為整合工作的明白手,力爭不走彎路。
二、科學制定了實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根據縣委文件會議要求,結合我們辦事處的工作實際,我們在廣泛征求黨員干部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們辦事處的《農村基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社區建設實施方案》、Xx辦事處產業發展規劃、并制作了辦事處城鎮建設規劃和社區建設規劃圖。在制定方案過程中我們充分考慮到,整合村莊要與“抓百村、帶千村”工程相結合,以我們辦事處的產業中心村為主,11個社區中心村有6個是設在產業中心村;并結合辦事處的城鎮和村莊長遠發展規劃和整體布局;還要考慮各村莊的現有規模、地緣關系、風俗習慣等,盡最大可能的做到無陣動整合,力求達到“合順合穩,合大合強”。Xx辦事處共轄62個行政村,農業人口2.6萬人,耕地6.4萬畝。整合前村均人口數是420人。整合后減少了51個村莊,社區均人口2400人,較整合前增加2000人。其中3000人以上的2個,2000人以上的5個,1500以上的4個。其中辦事處駐地Xx社區達到3200人,Xx社區達到4100人。
三、撤銷了村委會,并加強了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公章管理
為了確實做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社區建設工作,避免在村莊整合過程中出現村級財產和財務的流失,我們于5月11日下午將原62個村莊的支部和村委會的公章收繳封存,全部由經管站統一管理,有經管站做好對原行政村進行清產核資工作,搞好集體資產登記和確認,做到資產清楚、帳目明晰、賬實相符。我們辦事處于5月28日到6月4日利用一周的時間,分成六個工作組,由黨委政府成員帶隊對62個村委會進行撤消。在撤消過程中我們堅決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Xx省行政區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辦事,并嚴格操作程序。印制了Xx辦事處XX村村委會撤消意見票,召開了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群眾代表參加的村民會議,填票并簽名摁手印,對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會的,由工作組成員帶票入戶進行征求意見。大多數群眾能夠認識縣委縣府的良苦用心,能夠明白村莊整合是上級好政策得以落實,都是持積極贊同的態度。
四、下一步確保配齊配強社區兩委班子,力求做到合穩合順
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文件規定,依法撤消原行政村村委會。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和有關組織規定,將依程序撤消原行政村黨支部并建立社區黨支部。從辦事處的實際情況和村情出發,在村莊整合后的社區建立社區黨支部和管委會,為達到“合穩合順合大合強”的原則經辦事處黨政聯席會研究,我們制定了社區干部選舉和任命的干部名單。其中由黨員直接選舉的村莊一個,是Xx社區,支部書記為Xx,脫產干部任支部書記在社區選舉的三個,Xx社區支部書記Xx,Xx社區支部書記Xx,Xx社區支部書記Xx。其他七個社區適合報縣委組織部和縣政府審批后由街道黨委直接任命。再就是召開全辦事處的基層干部大會,讓干部群眾知道辦事處的實施方案和人員任命方案。讓干部更快的進入角色,便于更好的開展好工作。真正起到合大合強的目的,讓縣委的政策落實到實處。
五、幾點建議
1、社區兩委班子的配備在目前開展階段我們覺得不適合在黨員中大面積的選舉或任命原村支部書記為社區支部書記和管委會主任,要因村而異,不能夠搞一刀切。可以先任命后選舉,先有人干事,不能夠出現空檔,成熟一個選舉一個。對一起條件不成熟的社區選派一些年富力強的有農村工作經驗的機關干部到村任職,這樣有利于農村干部的相對穩定。給下一步社區支部和村委會和居委會干部的配備打好基礎。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合作醫療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10-0049-02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定義
農村社會保障是指以地方政府為主,以基層社區為依托,由國家、社區、公民群體及個人合作興辦,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和個人消費支出集中資金,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向農村社會成員中,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者、遭受自然災害者、經濟收入低于貧困線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的一種制度。
二、現階段我國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一)現階段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安全網
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安全體系,它通過對沒有生活來源者、貧困者、遭遇不幸者和一切在失去勞動能力或工作崗位之后的勞動者給予救助,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消除其不安全感、來維護社會穩定。當前,我國農民經常面臨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等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很可能就導致農民家庭生活的不穩定,進而影響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因而,現階段大力建設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穩定農村社會的一道重要防線。
(二)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全社會公平的調節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分配制度與競爭機制相聯系,使社會成員間在收入分配方面不均等。為了解決這一社會問題就需要運用政府的力量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通過社會保障的各項措施對社會成員的收入進行必要的再分配,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適當轉移給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會成員,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彌補市場經濟缺陷,緩和社會矛盾。
(三)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一種手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激烈的競爭必然會使部分勞動者被迫退出勞動崗位,從而使其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或減少收入而陷入生存危機。社會保障通過提供各種幫助使這部分社會成員獲得基本的物質資料,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從而使勞動力的再生產成為可能。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農民不再因生計問題而去破壞森林植被,圍湖造田,從而會有利于農村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同時,通過社會各方面籌措的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投資于農業生產,緩解農村資金緊張的矛盾,對農業生產起到積極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深入進行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被征地農民人數越來越多,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純農戶逐漸減少,農民分化加劇,人口流動增強,新型勞動力就業市場逐步形成。這就要求社會保障制度適應新的形勢需要,不但要求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擴大覆蓋面接納進城農民工,而且也要求盡快建立并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且隨時接納返鄉農民工的轉保。因此,加強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是中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五)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有利于中國人口政策的持續實施
當前,我國計劃生育工作已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然而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使農民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基本生活沒有了保障,就迫使他們通過多生孩子來強化家庭保障。
三、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和面臨的問題
(一)現階段農村社會保障形式單一,水平低,覆蓋面小,社會化程度低,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我國有80%的居民住在農村,但農村始終處于中國社會保障的邊緣,有相當一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制之外,而城鄉居民收入之比卻在不斷擴大,2004年已達3.21/1(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2002年底,我國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分別占全體居民的18.3%、10.7%和13%,還沒有達到國際上20%的最低標準。
(二)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斷打破傳統農村集體、家庭和土地等故有的保障形式空間,使得農村公共福利事業發展缺乏主體
在計劃經濟下,國家對農村社會保障只進行適當投入,大部分主要依靠集體和家庭投入,土地作為穩定性高的一種保障手段得到充分利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集體、家庭和土地等傳統保障手段的功能受到大大的削弱。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獨生子女增多,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家庭社會保障功能不斷弱化。再者,隨著非農就業機會開始增加,農村人口尤其是青壯年大量外出,收入來源呈現多元化趨向,土地相對收入不斷下降,土地保障功能也趨于下降。與此同時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更加重了農村的養老保障任務。
(三)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缺乏統一的管理辦法和監督體系。從管理機構上看,突出表現為多頭管理、政出多門,最終導致了一系列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等。
四、我國實施農村社會保障的對策
(一)政府為主導,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政府的主導地位主要體現在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并監督其執行,建立、完善和管理社會保障體系以及承擔最后的財務責任。政府之所以要介入社會保障領域,根本原因在于社會保障的公共物品屬性,同時,社會保障領域的市場失靈、政府權威及其強制力所帶來的管理上的成本收益優勢以及政府的最終財政責任也是其介入社會保障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由政府來精心策劃養老、醫療、救濟等社會保障計劃,以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二)繼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適時與城鎮醫療保險接軌
我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然而,由于籌集資金總量有限以及政府為了控制道德風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設置了起付線、共付水平和封頂線。當前共付部分仍然很高(共付比例在多數地區達到30%~50%),對于低收入的農民來說更難支付現金部分,這就限制了這種保險對貧困家庭的用處,貧困家庭依然因無力墊付大病的全額醫療費用而放棄求醫;其次,自愿參加必然形成對經濟困難群體的排斥,能夠參加的是農村中相對富裕的群體,也就更有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補貼以及相應的醫療保障。這樣客觀上形成了富人越富越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政府對參保者的財政補貼,就變成了一種典型的逆向轉移支付,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下步政府應盡可能加強投資力度和宣傳,改革醫療保障享受條件,尋求科學的繳費方式,同時建立醫療費用控制機制,緩解醫療基金的壓力。與此同時,適應城鎮化的需要,逐漸提高醫療基金的統籌層次,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大病統籌保險接軌乃至合并。
(三)建立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合作醫療制度的補充
醫療救助制度是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救助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在醫療保險制度尚不普及之時,其重要性更為突出。我國大部分地區將推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然而仍有少部分人群沒有參保或參保了但無法享受的,而這些人群往往卻是最需要救助的單位。為此,在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上,還應加強建立醫療救助制度,為確實有困難、無錢看病的人群實施醫療救助。
(四)實現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共籌資金,建立多渠道的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體系
社會保障資金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核心問題。總體上社會保障資金應由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共同負擔。它體現了責任主體各自對社會保障的責任,同時也與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相適應。我國現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難以為繼的根本原因在于,本應有三方承擔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只是農民個人繳費,幾乎變成了農民的個人儲蓄。由于我國農村很多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比較低,因而在短期內完全以社會保障取代家庭保障是不現實的,政府就要加大用于農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相應的資金比例,通過提高政府和集體對農民參保補助比例,激勵農民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形成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的有效保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