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個體經濟的來源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個體經濟的來源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個體經濟的來源

    第1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關鍵詞:營改增;經濟法理論;思考

    一、我國“營改增”的發展現狀

    我國“營改增”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業、部分地區進行“營改增”試點;第二步: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第三步: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營改增”,消滅企業營業稅的存在。目前我國“營改增”已發展到第二階段。目前“營改增”的發展中主要存在兩大問題,首先,我們應該從經濟法理論角度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發展改革,但是我國現今的“營改增”與經濟法理論聯系的緊密程度還有所欠缺,這就導致在“營改增”的實踐中,理論基礎不能很好地指導“營改增”的實踐。其次,我國“營改增”僅僅在一部分行業試運營,大大拖慢了我國“營改增”全面化實施進程。本文針對上述發展問題,將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實踐與經濟法理論緊密結合,以求通過正確的理論體系指導“營改增”的生產實踐,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飛速發展。

    二、“營改增”的經濟法理論思考

    1.從經濟法的調整目標看“營改增”

    經濟法自始至終所秉持的原則就是協調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沖突,整體上提升社會與個體的共同利益,進一步促進社會發展與個體成長。我國“營改增”的發展目標正是不斷協調稅收領域存在的不利沖突,從問題本身出發,合理合法解決稅收矛盾,進而促進我國經濟整體上呈現和諧、穩步發展。“營改增”的實施正是為了確保稅收的公平合理性,只對部分產品和服務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進而加快我國財稅體制的深入發展,緩解市場主體中存在的利益矛盾,增強市場公平化競爭,增強市場發展動力來源,在“營改增”的發展機制下確保市場安全和諧發展,進而促進各種產業全面協調發展,保障國家稅收的同時,減少個體稅收負擔,刺激個體經濟的發展,從而進一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合理發展。所以從宏觀角度上考慮,經濟法的戰略目標同“營改增”的戰略目標保持著高度的一致性,二者都是為了解決社會進步與個體發展之間存在的沖突矛盾,注重二者同時協調發展,是我國個體經濟和公共利益實現雙贏,推進我國經濟的協調發展。

    2.從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看“營改增”

    經濟法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實時監督保障我國個體經濟、公共利益的合理合法化發展,經濟法實施的途徑恰恰啟發了“營改增”的實施保障,就是要通過法律法規的保證,在全國范圍內為“營改增”的進一步拓展起到安全可靠的保障作用,確保“營改增”可以安全運行。我們需要通過不斷實踐,發現法律法規存在的不夠完善的地方,并及時合理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而確保“營改增”的全面合理化運行。經濟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法律法規的強制性,全面保障我國公共利益和個體利益的協調可持續發展,這符合“營改增”基本原則,就是公平公正地維護經濟市場的利益,將以往以營業稅的方式收稅改為以增值稅的方式收稅,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大大地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進而確保稅收的公平合理性,維護市場公平公正,全面有效地提升企業的競爭意識與競爭力,在充分保障國家收稅的同時,盡可能地保障企業乃至個體利益,促進社會公共經濟與個體經濟利益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3.從經濟法的功用價值看“營改增”

    稅法制度作為經濟法制度中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為國家稅收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營改增”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減小了重復征稅的為企業和個體經濟帶來的沉重負擔,所謂征收增值稅并非是要求企業或者個體增加納稅力度,而是只收取增值部分,不再額外收取其他稅收,有效改善以往納稅過程中重復納稅等不合理現象,這在很大程度上減小了企業或者個體經濟中納稅的壓力,促進了市場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經濟法主體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這與“營改增”的宗旨相吻合,實現市場經濟與企業個體經濟的利益最大化,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推進宏觀經濟的穩定增長,不斷減小企業和個體承受的納稅壓力可以增強市場競爭活力,合理分配市場資源,促進服務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的進一步全面發展,與此同時,“營改增”的實現可以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提高就業效率和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

    三、研究“營改增”的經濟法理論的重要意義

    無論是從經濟法理論的出發點、運作原則還是其功能價值出發,“營改增”都與經濟法理論展現出一致吻合的現象,這說明“營改增”的實施同經濟法理論發展相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公共利益和個體企業利益之間產生的碰撞和沖突矛盾。從“營改增”的實質出發,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營改增”可以緩解市場主體中存在的利益矛盾,增強市場公平化競爭,增強市場發展動力來源,為更多人提供就業機會,緩解現存的就業壓力。“營改增”的實施正是為了確保稅收的公平合理性,只對部分產品和服務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確保稅收的公平合理性,維護市場公平公正,在“營改增”的發展機制下確保市場安全和諧發展,可以全面有效地提升企業的競爭意識與競爭力,在充分保障國家收稅的同時,保障企業乃至個體利益,促進各種產業全面協調發展,減少個體稅收負擔,刺激個體經濟的發展,從而進一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合理發展。

    作者:申恒臻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第2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民營經濟的企業數量占90%以上。

    民營經濟是指除了國有及國有控股、集體經濟、外商和港澳臺商獨資及其控股的經濟組織,它的主要成分是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

    民營經濟是指除了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外商和港澳臺商獨資及其控股企業以外的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統稱,包括國有民營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混合所有民營經濟、民營科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類型。民營經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種經濟概念和經濟形式。

    (來源:文章屋網 )

    第3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一)國內民間投資增幅高于國有經濟投資、外商及港澳臺投資和全社會投資增幅,其中股份制經濟的投資增長最快

    1998年我國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以來,在投資領域以連續發行國債拉動整個投資需求的增長,已經取得明顯成效。2001年全社會投資增長13%,高于前兩年的增幅。同時,由于國債投資集中體現了政府公共投資的意圖,主要受益者是國有經濟,人們一直擔心民間投資被擠出或增勢減弱。事實上,除1998年國有經濟的投資增幅顯著高于民間投資和全社會投資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別看,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的投資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國有經濟的投資增長速度,其中“其他經濟”的投資增幅連續兩年高達28%以上(見表1)。在各類經濟成份中,股份制經濟的投資增長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億元增加到5663.49億元,5年平均增速高達32.5%;同期,外商及港澳臺投資從2893.08億元增加到2998.69億元,平均增幅僅為0.7%。

    國內民間投資的平均增幅不僅高于國有經濟,也高于全社會投資的增幅。1998~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增幅已從17.4%逐年回落為3.8%、3.5%和6.7%,而全部國內民間投資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別高達20.4%、11.8%、22.7%和20.3%,與國有投資增幅放緩的趨勢形成鮮明對照。

    (二)國內民間投資比重接近國有投資,股份制投資比重明顯上升,外商及港澳臺投資比重逐年下降,全社會投資對政府直接投資的依賴程度正在降低

    近幾年,國內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份額呈現不斷上升趨勢,而國有投資、外商及港澳臺投資比重則逐年下降。1997~2001年,國有投資、國內民間投資、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三者比重分別由52.5%、35.9%和11.6%變為

    47.3%、44.6%和8.1%,目前國內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份額已經接近國有經濟。

    90年代以來,國有經濟在全部投資中的比重以較大幅度持續下降,2001年與1994年相比,這一比重降低了9.1個百分點。同期,集體經濟投資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個百分點;外商及港澳臺投資比重下降3.1個百分點;而個體經濟投資尤其是股份制經濟投資所占比重明顯上升,分別上升了3個和11.4個百分點。國家注入大量國債投資以來,盡管國有經濟在全社會投資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總的看仍呈下降趨勢,1998~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國內民間投資比重的變化中,集體經濟投資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個體經濟投資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經濟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經濟的投資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見表2)。這表明,在國債投資集中投向國有經濟領域的同時,國內民間投資也漸趨活躍,尤其是股份制經濟的投資活力最為強勁,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過對比近幾年政府直接投資與全社會投資的態勢,也可以看出投資自主增長能力逐步增強的趨勢。1999~2001年,國債投資(包括國債資金和全部配套資金完成的投資額)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為8.1%、8.8%、6.5%;預算內投資資金增長率也逐步下降,依次為54.7%、13.9%、13.2%;而全社會投資增長率則逐步上升,依次為5.1%、10.3%、13%。這表明,由于國內民

    (三)國內民間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有所提高,接近國有經濟投資的貢獻率

    由于近年來整個非國有經濟投資的增長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會投資中的比重不斷上升,它們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會投資增長13.9%,其中國有經濟的貢獻率高達7.52個百分點,而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的貢獻率分別僅為2.05、1.83和2.49個百分點。2001年全社會投資增長13%,其中國有經濟的貢獻率下降為6.17個百分點,集體經濟的貢獻率下降為1.85個百分點,個體經濟和其他經濟的貢獻率分別上升為1.9和3.12個百分點。在其他經濟中,股份制經濟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提高得最為明顯,由1998年的0.96個百分點上升到2001年的1.98個百分點;同期,外商及港澳臺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則由1.46個百分點下降為1.05個百分點;而聯營經濟等投資的貢獻率基本保持在0.08個百分點(見表3)。個體經濟投資的貢獻率已經略大于集體經濟。按照2001年各種經濟類型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貢獻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國有經濟、股份制經濟、個體經濟、集體經濟、外商及港澳臺投資經濟和聯營經濟等。國內民間投資對全社會投資增長的合計貢獻率,由1998年的4.92個百分點上升到2001年的5.81個百分點,正在接近2001年國有經濟投資6.17個百分點的貢獻率。這與國有投資、外商及港澳臺投資的貢獻率分別下降的趨勢也形成鮮明對照。

    1993~1997年,東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3%,民間投資占本地區全

    社會投資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個百分點;中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32%,所占

    比重則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個百分點;西部地區民間投資年均增長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個百分點。這一時期整個國民經濟和全社會投資的增長速度相當高,因此東、中、西三大地區的民間投資增長勢頭也很猛,中、西部民間投資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勢頭都明顯高于東部地區。

    1997~2000年,東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0%,在本地區全部投資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個百分點;2000年東部地區有5個省的這一比重超過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別是福建(63.4%)、浙江(62.7%)、廣東(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為45.9%,上升1.3個百分點。西部民間投資年均增長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個百分點。這一時期由于亞洲金融危影響和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三大地區民間投資的增長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緩,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擴大內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間投資在不同地區仍然維持了較高的增長勢頭,尤其是西部民間投資的增幅明顯大于東部和中部。同時,在東部一些非國有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份,民間投資的主體地位進一步增強,發揮了對本地區全部投資的主要拉動作用。

    二、民間投資增長加快的主要促進因素

    (一)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性調整的推進,擴大了民間投資的成長空間

    1998~2001年,股份制經濟投資的增長速度分別高達40.4%、27.3%、63.9%和39.4%,在整個民間投資中的增長是最快的;股份制經濟投資在增勢迅猛的“其他經濟”投資中占有主要份額(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個民間投資的加速成長實際上是股份制經濟投資拉動的。目前民間投資已經遍及國民經濟十六大行業,個體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農業和住宅方面;集體、私營、聯營、股份制經濟投資主要分布在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制造業和建筑業。1993~1997年,民間投資在十六大行業中的投資額及占本行業全部投資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長最快的行業是建筑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和農林牧漁業,所占比重分別上升了15.69、12.55和11.71個百分點(中經網)。在一般競爭性領域,民間投資主體特別是股份制經濟已經顯示出強大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優勢。近幾年,一些國有經濟壟斷的基礎設施領域逐步向民間投資開放,對民間投資的產業進入限制有所放寬,民間投資主體在這些領域也日益顯示著增長潛力和競爭活力。

    (二)法律環境的改善激發了非公有經濟投資的積極性

    黨的十五大召開之后,憲法正式確定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眾多的假集體企業紛紛摘掉了“紅帽子”,恢復了其私營企業的本來面目。據有關部門對2000多家民營企業進行的隨機調查,70%的民營企業準備與其他所有制企業進行聯營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實施細則,不再對個人獨資企業的雇工人數、注冊資金設置最低限制。關于非公有經濟的法規正在逐步制定,為此類投資主體的快速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開發對各地區民間投資的活躍產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區的改革開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資環境逐步改善,為本地各類企業包括民間投資主體的發展壯大創造了有利的體制條件。同時,也吸引更多的東、中部各類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到西部投資,促進了生產要素流動和區際貿易的擴大。據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2000年11月的調查,東、中部地區有超過半數的企業已經參與或打算參與西部大開發,生產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徑正在逐步拓寬。這不僅為西部民間投資主體帶來專門人才、資金、技術、管理經驗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產要素,還帶來新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東、中部地區的各類企業也找到新的投資機會,擴大了配置資源的市場空間。

    (四)預算內資金包括國債投資為激活民間投資創造了條件

    一方面,近幾年的巨額國債投資正在改善不少地區的基礎設施,起到間接拉動民間投資的作用。另一方面,預算內資金對民間投資主體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預算內資金在全社會投資總額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于民間投資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見表5)。當然,同期,在全社會投資的各項資金來源中,用于民間投資的主要是利用外資、自籌投資和其他投資,但是預算內資金對民間投資項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視的。

    三、民間投資面臨的制約因素

    需要指出,從增長態勢看,盡管近兩年國內民間投資增幅已經明顯回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投資的拉動;從全社會投資構成看,國有投資比重仍然偏高。2001年,國內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比重(44.6%)仍然低于國有經濟(47.3%),股份制經濟、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各自所占比重更是遠遠低于國有經濟。2000年,中部、西部民間投資總體比重分別僅為45.9%和37.5%,當地國有經濟投資比重仍然明顯偏高(分別為54.1%和62.5%)。

    無論是考慮擴張性財政政策“淡出”的趨勢,還是鑒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民間投資的發展仍然不足。民間投資主體面臨不少有形和無形的障礙。

    (一)市場準入門檻仍然過高,限制了民間資本的進入廣度和深度

    目前產業準入政策在不同經濟類型之間仍然存在很大差別,據調查,非公有投資在將近30個產業領域面臨著實際上的“限進”障礙。主要原因是:其一,原有的無形并沒有從根本上沖破。盡管國家計委去年12月頒布了《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強調要逐步放寬投資領域,使民間投資與外商投資享有同等待遇;但是,部門、行業壟斷和歧視性的準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銀行、保險、證券、通信、石化、電力、轎車等行業,民間資本一直難以進入。其二,有些領域雖然允許民間資本涉足,但體制導致明顯的不公平競爭。如基礎設施項目往往由特許公司發起,沒有實行招標制度,有資質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營資本能夠參與項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須由特許公司決定,雙方地位不平等。其三,前置審批環節繁多,準入條件苛刻。與國有經濟和外資經濟相比,非公有經濟在投資、生產和經營諸方面,面臨更多的前置審批,手續雜、關卡多、效率低、費時長

    在參與競爭的資格、條件和機會上往往處于不利地位。

    (二)稅負不公,抑制非公有企業的投資擴張

    一是雙重征稅。非公有企業除了繳納稅率為33%的企業所得稅外,還要繳納稅率為20%的個人所得稅,投資收益大大削減。二是“低國民待遇”。外資企業利潤轉增資本金或另行投資,均可按投資額的40%得到所得稅返還;國有企業享受技術改造貼息;國有、集體和股份制企業技術開發費以及技術改造投資購買國產設備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稅,等等,這些優惠政策都將私營企業排除在外。三是稅收優惠打折扣。如所得稅減免政策,對外資企業是從獲利年度起,對私營企業則從開辦期起,而企業在開辦初期往往沒有利潤或者獲利甚微。

    (三)融資渠道不暢,金融體制不適應民間投資發展需要

    無論是直接融資或是間接融資,對民間資本特別是非公有企業開放程度都很低。據國家計委宏觀院的研究,中國資本市場目前已形成股票類、貸款類、債券類、基金類、項目融資類、財政支持類六大融資方式,國內外融資渠道多達數十條。但是,對非公有經濟僅僅開放了短期信貸和大企業股票融資的渠道,遠遠滿足不了各類非公有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的需求。因而,它們不得不主要依靠自籌或其他投資來源。據筆者計算,從全社會投資的資金來源看,1997~2000年,整個民間投資占國內貸款的比重,僅從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籌投資的比重則從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資來源的比重從42%上升到59%。絕大部分鄉鎮企業與私營企業的中長期投資,主要依靠非正規、小范圍的借債集資或股權融資,此類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使投資缺乏穩定性與可持續性。

    (四)民間投資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務體系很不健全

    目前,非公有企業在兼并國有企業、保護土地使用權和知識產權、明晰財產權等方面,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非法剝奪、損害、侵占非公有企業資產的現象時有發生,吃拿卡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問題尤為嚴重(據財政部和國家計委調查,截至2001年底,僅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共計313項,其中涉及企業負擔的有242項。如果加上地方收費,企業負擔的各種名目收費高達數百項),投資者信心和積極性受到挫傷。對非公有企業的行政管理多達20多個部門和單位,但在項目投資方面卻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服務機構和管理辦法。投資者在履行程序、選擇投資方向、爭取技術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務,往往造成投資的盲目性和經濟損失。

    (五)自身素質較低,制約著民間資本的成長

    許多非公有企業存在著管理水平低、信息不靈、人才缺乏等突出弱點,導致投資決策失誤;不能適應國內外市場變化和擴大開放的形勢,即使一些產業準入限制已經放寬,也難以拓展其經營領域和規模;一些非公有企業存在“小富即安”、甚至揮霍性消費、缺乏投資沖動的傾向,從而限制了擴大投資。中小非公有企業資信等級較低,普遍存在財會制度不規范、信用觀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廢銀行債務、企業之間欺詐頻出等問題;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業尚未建立起銀行信用檔案,再加上缺乏可變現抵押資產,致使其難以運用銀行貸款擴大投資。

    五、幾點建議

    第一,進一步放寬對非國有經濟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的投資限制,降低準入門檻。根據“十五”計劃和國家計委《關于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切實清理現行投資準入政策,在明確劃分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類政策時,應當體現國民待遇和公平競爭原則,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凡允許外商投資和國有經濟進入的領域,都應當允許其他任何經濟類型的企業進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應人為設限。國家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收購、兼并、控股參股、轉讓經營權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經濟改革和戰略性調整,國有資本在改制企業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資體制,拓寬民間投資進入渠道。改革前置審批辦法,簡化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產業引導。根據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傳統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現代服務產業的不同行業特點,采取符合市場經濟慣例的多樣化的項目組織形式和投融資形式,例如公開招標、特許經營、知識產權入股和產業投資基金等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無論采取何種進入方式,都要確保各類投資主體之間的契約自由和公開、平等競爭,并且形成利益和風險相對應的投資風險責任機制。

    第三,加大財稅政策對民間投資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預算內資金(包括必要的國債發行)應當繼續支持民間投資,以參股或補償形式投入以民間資本為主的項目;對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公益性事業,要通過收費補償機制或財政補貼,吸引民間投資進入;技改貼息應當對非國有企業一視同仁。清理不公平稅負,實行結構性的減稅政策。對國家鼓勵類產業的民間投資項目,在投資的稅收抵扣和減免、成本攤提等方面應實行與國有投資和外商投資相同的優惠。對個體和私營企業要避免重復征收所得稅。對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應當給予必要的減免稅支持。同時,嚴格治理“三亂”,解除民營企業的不合理負擔。

    第4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摘要:本文從詹姆斯•托賓的q理論出發,分析解釋了我國1990-2003年間民間投資的發展狀況變化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議。

    關鍵詞:托賓Q理論 民間投資 資本邊際產出 貼現率

    一、托賓Q理論簡介

    在詹姆斯•托賓的q理論中,變量q表示企業的股票市場價值除以企業資本的重置成本,“資本的重置成本”指的是在產出品市場上購買該企業的廠房和設備需要支付的費用。在最簡單的理論框架中,一家企業的q值等于該企業支付的企業每1單位資本的未來紅利的貼現值,用r表示。在資本存量固定不變,資本邊際產出MPK、折舊率d也不變的情況下,每1單位的資本在每一個時期的紅利等于MPK-d,于是q值就等于:

    q= (MPK-d)/(1+r) + (MPK-d)/(1+r)2 + (MPK-d)/(1+r)3 + …

    在每一個未來時期MPK都相同的這樣一個簡單的設定下,q的表達式可以記為:

    q = (MPK-d)/ r

    在q大于1時表明下一期資本的意愿投資大于本期的實際投資,投資增加,而當q小于1則表明下一期資本的意愿投資小于當期實際投資,所以投資減少。由于d一旦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會發生變化,因此,決定q的主要因素為資本的邊際產出和貼現率。

    二、我國民間投資的發展狀況

    所謂民間投資是指非國有經濟投資中扣除外資和港澳臺投資的部分,它包括聯營、股份制、集體、個體和私營及其他經濟類型的投資(這里我們就粗略地把其等同于非國有經濟)。民間投資在我國經濟增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為了解決就業和搞活經濟,我國非國有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民間投資取得長足的發展。表A的數據反映了1990-2003年我國各經濟類型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我們這里就用固定資產投資的這些數據來分析我國民間投資的發展。

    根據表A,我們大致可以把1990-2003年我國民間投資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1.1990-1993年,民間投資高速增長。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都高速增長,增幅分別從-7.1%到70.5%,從-3.0%到20.8%;在1992年,集體經濟投資增長率達到了94.8%且相當于國有經濟增長率的2倍。

    2.1994-1999年,民間投資增長緩慢。集體經濟投資增幅急劇下降(1999年僅增長了3.5%);個體經濟投資增長率雖在前幾年有所上升但在1997年開始就大幅度下降了;1998年,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投資增幅僅約國有經濟增長率的1/2。

    3.2000-2003年,民間投資增長速度有所回升。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投資增長率均回升并超過了國有經濟投資增長率。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4

    注:其他經濟類型包括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商投資經濟等國有、集體和個體經濟以外的經濟成分。

    三、用托賓Q理論來解釋我國民間投資的發展

    在q = (MPK-d)/ r中,由于d一旦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會發生變化,決定q的主要因素為資本的邊際產出和貼現率。下面筆者就試圖從資本邊際產出和貼現率兩個變量的變化引起q值的變化,從而再引起投資的變化來解釋我國民間投資不同階段的發展狀況。

    (一)1990-1993期間我國民間投資高速增長的原因

    1.對于非國有經濟的原始積累來說,具有廉價的生產要素供給。以鄉鎮企業為例,其起步時的資金主要來自集體經濟的積累,另有少部分來自銀行和信用社貸款,那么加權平均之后,資金成本率r就很小或近乎于零,而個體經濟則幾乎全部為自籌資金,r的值就更小了。從而q值就增大了,投資增長很快。

    2.非國有經濟一起步就有相對豐富的市場機會,這為MPK擴大提供了廣闊的市場。非國有經濟則以其勞動力豐富的優勢,進入長期受到壓抑的輕工業產業部門,因而迅速擴大規模,而這時恰好是居民收入迅速增加,消費檔次尚未升級的時期,鄉鎮企業的低質廉價產品符合了市場的需要,由寬松的市場環境決定了MPK的提高。MPK的提高必然導致q值的提高,從而投資迅速擴張。

    (二)1994-1999期間我國民間投資增長緩慢的原因

    1.就MPK而言,其數值不斷下降。這里有兩個制約因素,一是規模,二是技術。通常而言,企業需要發展到一定規模才能享受由早期的固定資產投資所帶來的收益,即獲得規模收益。然而非國有經濟受到本身的實力小,投資者自身能力的約束以及國家對其進入行業的限制,其發展壯大受到很大的束縛。影響資本邊際產出的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技術水平,即企業的創新能力。非國有經濟技術起點低,獲取資本困難以及高素質人力資源的缺乏,企業技術水平落后。此外,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嚴重,政治地位低等問題,都導致了資本的邊際產出下滑,直接導致了投資者投資意愿的下降。

    2.非國有經濟存在很高的資金獲取壁壘,資本成本r不斷上升。非國有經濟在起步階段資金主要來源于自有資金,隨著規模的擴大,需要的資金越來越多,自有資金顯然不能滿足投資需求,使得非國有經濟信貸規模超額擴大和高比例負債經營局面形成,此時的r顯然高于自有資金為主時的r。而且,在這期間,非國有經濟融資困難日益突出,雖然向銀行貸款的名義利率與國有企業相同,但由于存在著貸款困難,企業為了獲得一筆貸款需要進行多方游說,并且相關的公共費用使融資的實際成本迅速上升。

    (三)2000-2003期間我國民間投資增長速度有所回升的原因

    1.我國高科技和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建設了一大批水利、交通、通信、環保和能源等基礎工程以及西部大開發為民間投資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天地,這些領域的資本邊際產出MPK相對較高,引起投資需求的增長。

    2.近年來,隨著國家與地方采取了一系列促進民間資本投資的配套政策,如國家發改委規定證券監管部門和國有商業銀行對民間投資者一視同仁;對處于創業階段的民間投資者可以給予一定的減免稅支持;在實行優惠政策的投資領域,其優惠政策對民間投資同樣適用。這一系列的政策都使民間投資的成本r下降了,從而引起了投資增長的回升。

    四、加快我國民間投資發展的幾點建議

    雖然近幾年來民間投資增長速度有所回升,但是由于受到一些限制,總體來看增長還是乏力的。根據托賓Q理論,筆者從提高資本邊際產出和降低貼現率兩個方面提出一些政策建議:

    (一)提高民間投資的資本邊際產出

    第一,調整市場準入政策,擴大民間投資領域,允許民營企業進入基礎設施和服務領域等邊際產出相對較高的行業。應當鼓勵民營企業盡快進入電力、水利、公路、機場、公共工程、城市改造、糧庫和旅游等設施的建設,對于電信、金融、保險、教育、衛生、醫療、文化和體育等行業,也應抓緊制定政策,降低民營企業的準入條件。

    第二,提高民間投資的自身素質。許多民營企業信息不靈,人才短缺,導致投資決策失誤、產品質量低下等嚴重后果,很難適應千變萬化的國內外大市場和擴大開放的形勢,即使一些產業準入限制已放寬,也難以拓展其經營領域和規模。可想而知,邊際產出必定低下。為了解決民營企業這種狀況,應依靠科技進步,實現技術創新,注重人才問題,顧及多方因素,不斷提高其自身素質。

    (二)降低民間投資的貼現率

    民營企業融資困難是不爭的事實,由此導致貼現率居高不下,投資增長緩慢。為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應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為民間投資服務的金融組織體系。打破國有融資銀行高度壟斷的局面,規范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配合民間投資需求,在合理布局和適度競爭的原則下,為民間投資提供金融服務。鼓勵和幫助民營企業利用國外政府和商業貸款。調整民間投資的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要把支持民間投資作為信貸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有針對性的貸款政策和管理辦法,在規范民營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礎上增加對民營企業和民間投資項目的貸款。

    第二,要利用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對一部分經營管理好,利潤率較高,且有較好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后,應允許其向社會發行一定數量的債券。對那些規模還比較小、尚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可考慮選擇幾家效益好的企業,與大型國有企業捆綁在一起上市融資。

    [參考文獻]

    [1]杰弗里•薩克斯,費利普•拉雷恩.全球視角的宏觀經濟學,上海人民出版社.

    [2]中國統計年鑒,2004.

    [3]陳有棠,盧莉.對我國當前民間投資現狀的分析與思考.重慶商學院學報,2001.2.

    第5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關鍵詞:民間融資;模式;規模;評判

    JEL分類號:E62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2)02-0104-05

    浙江臺州是股份合作制的發祥地,是全國民營經濟最為發達、民間融資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近年來,臺州民間融資呈現出組織化、信息化趨勢,從早期各種形式的“會”逐漸向專業化程度更高的融資組織演變,同時還出現了依托互聯網的新型網絡借貸公司。為了解在本輪穩健貨幣政策和流動性收緊的背景下,臺州民間融資發展的最新情況,人民銀行臺州市中心支行對此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民間融資的主要模式

    模式一:親友圈互模式

    親友圈互模式是指建立在一定的親緣、地緣、商緣等關系基礎上,親朋好友之間的融資方式。這種方式一般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體現的是借貸雙方之間的互,因此,借貸雙方關系具有不穩定性。借貸關系可能隨時終止或互換。

    這種模式的主要形式有:親友情的救助救急型借貸,主要是為解決臨時的生產性或生活性資金需求。如生產中缺少部分生產資金、生活中遇到生病等意外情況,親戚、朋友間發生的借貸,這種方式的借貸利率一般很低甚至零息。有業務往來的朋友圈互助型借貸,主要是發生在業務上有一定往來的朋友之間的借貸,以解決其暫時的資金周轉困難。親友圈的投資型借貸,相較于前兩種形式,這種形式的資金借貸更多地以一定的盈利為目的,其借款的利率相對稍高,但這種借貸關系不連續、不連貫。親友圈互融資模式是當前臺州民間借貸的主流,所占份額達到九成以上。

    模式二:職業化逐利性模式

    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是指一些組織機構個人以收取高額利息為目的,并以民間借貸作為營生手段的融資方式。這種模式主要形式有:有組織跨界經營的融資形式,如典當行、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物資調劑商行等,這些機構都有一個公開合法的身份,在成立之時有明確的業務經營范圍,但在實際運行中往往超范圍經營,更多的是依靠“資金掮客”從事民間融資業務。個體高利放貸形式,在調查中發現,在臺州存在很多高利放貸者,這些人擁有大量的資金,并對當地的形勢非常了解。平時帶著現金直接上門詢問企業是否需要資金,以收取高額利息作為其營生手段。非法集資,近年來,出現一批專門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集資人。甚至有少數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集資;集資人許諾以超出銀行利息數倍的高額回報,一些群眾紛紛冒險參與,也有人利用自身廣泛的人際關系和較強的活動能力,低息吸收資金后再以高息轉借給別人,充當融資掮客。從中賺取利差。

    二、民間融資的規模測算

    (一)基于理論模型的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國際上對民間融資規模的統計和測算,通常的是采用對“未觀測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測度。我們采用NOF方法,從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所創造的生產總值與其所獲得的貸款的不匹配程度這個維度來測算民間融資的規模。假定社會經濟主體創造產值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用貸款與GDP的比值來表示,定義為“單位GDP貸款系數”。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與全社會經濟主體平均的單位GDP貸款系數的差值反映產出與融資的不匹配程度,該差值與這部分經濟體創造的GDP的乘積即為民間融資總額。由于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貸款、農戶和私營個體經濟單位創造的GDP并非現成的統計指標,我們對現有數據進行了整理匯集,并按一定標準進行分割,通過公式計算,得到全市民間融資余額約為1552億元(如表2)。

    (二)基于抽樣調查的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首先,測算企業民間融資規模。根據不同規模的樣本企業分別計算樣本企業的戶均民間融資額,再按照企業戶數計算企業的民間融資總額。這里的企業戶數采用2008年經濟普查的處于營業狀態的企業數,根據工商注冊企業數的增長率換算得到2010年企業戶數(如表3)。

    測算得到企業民間融資余額約為516億元。由于樣本中的小型企業多為銀行貸款客戶。導致小型企業樣本的貸款與民間融資比過高。從而使得這種方法計算的企業民間融資總額偏小。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對樣本數據進行適當調整,綜合判斷企業民間融資余額約在300-400億元之間。

    其次,測算居民家庭民間融資規模。通過分別計算個體工商戶和農村住戶樣本的戶均民間融資額,再按照各自的總戶數測算居民家庭民間融資總額(如表4)。

    測算得到居民家庭民間融資余額為1467億元。由于農戶樣本分布范圍多集中于城市邊緣,這部分農戶收入較高、融資需求較大,以及用個體工商戶代表非農戶,這兩方面原因可能導致測算的居民家庭民間融資額偏大。經適當調整,我們判斷居民家庭民間融資余額約在1200-1400億元之間。

    (三)基于典型調查的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規模測算

    為區分親友圈互和職業化逐利性這兩種不同運作模式的民間融資,我們單獨對民間融資中的職業化逐利性模式進行了測算。該測算主要采用典型調查法,據臺州市黃巖區某多年從事民間借貸的業內人士估算,當地專業從事民間融資的個人、組織和機構當前的民間融資額大概在9億元左右。黃巖區的民間融資活躍程度,相對于玉環、臨海等較為活躍的縣市來說,在全市居于中游位置。考慮到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主要依托中介機構或組織,我們根據中介數量比例進行測算,涉及民間融資的中介主要包括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寄售商行、調劑商行、典當行等,全市合計707家,黃巖區43家,占比6.08%,按比例放大得到全市專業化民間融資規模約148億元。根據我們對臺州轄內各縣市的GDP規模、存貸款規模、存貸比、現金出入情況的對比分析,上述規模基本合理,綜合判斷全市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余額約在100-150億元之間。

    (四)關于民間融資規模的驗證與結論

    1、民間融資總規模。通過兩種方法測算2011年6月末臺州的民間融資規模,一是基于NOF理論模型得到的數值是1552億元,二是基于抽樣調查得到的數值約為1500-1800億元,前者落在后者區間之內,兩種方法相互驗證,因此,我們認為這個數值區間是合理的,最終判斷全市的民間融資總規模約為1500-1800億元,區間中值為1650億元。

    2、民間融資兩種模式的規模比例。通過典型調查

    法測算得到職業化逐利性民間融資規模約100-150億元,區間中值125億元,軋差所得親友圈互民間融資規模約1350-1700億元,區間中值1525億元,兩者比例約為1:12.2,可見親友圈互民間融資是民間融資的主要模式。

    3、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2011年6月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3300.41億元,全市民間融資余額約1650億元,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約為0.5:1。我們曾對2005年末全市民間融資余額作過測算,當時的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約為0.65:1,說明臺州的民間融資與貸款的比例總體趨于下降。這里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正規金融的快速發展促進了民間融資陽光化。“十一五”期間,全市正規金融機構或組織的大量增加引導和吸收了部分民間的資金進入正規金融體系。二是正規金融的發展速度超越經濟發展速度從而壓制了民間融資的發展空間。

    三、民間融資的運行趨勢及特點

    (一)需求:民間融資較為活躍,主體差異明顯,戶均額度呈放大趨勢

    調查顯示,樣本中41戶(69.49%)居民家庭近半年發生過民間借貸行為,企業為25戶(60.98%),融資現象普遍且活躍度相對較高。從民間融資規模來看,戶均額度呈放大趨勢,其中,企業戶均民間融資余額為354.2萬元,是2009年戶均融資余額的3倍之多:居民家庭的戶均融資余額為18.48萬元。不同主體活躍程度差異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居民家庭民間融資活躍程度高于企業,調查顯示居民家庭活躍度比企業高9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企業借貸手續較復雜。而且資金借出者難以真實了解企業經營狀況,更多的是傾向于把資金借給知根知底的企業主個人,與臺州當地3家城商行或者小額貸款公司絕大多數對小型企業的借貸是直接對接企業主個人相印證:非工業企業活躍程度高于工業企業,其中非工業企業融資活躍度為66.67%,高于工業企業13.73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工業企業一般視需求確定生產量,在接單后開工生產,經營狀態較穩定,資金需求平穩,可事先尋求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支持,而非工業企業由于臨時性資金需求較多,更多尋求融資效率較高的民間融資來解決:小型企業活躍程度高于中型企業。其中小型企業的借貸活躍度為64.71%,高于中型企業21.85個百分點,主要由于小型企業通過正規渠道融資難度較大、可得性低所致。

    (二)途徑:親友圈互融資主流地位強化。實體企業轉向經營資金現象有所顯現

    民間借貸資金來源主要是民營企業和居民家庭的閑置資金等,以在親朋好友圈之間流動為主。從以上對臺州民間融資規模的測算結果來看,通過親友圈的資金約為1525億元,通過職業化渠道的資金約為125億元。問卷數據顯示,融入資金方面,體現親友圈借貸的“其他個人(不含股東、本單位職工)”、“其他企業”的融入方式共占樣本總融入資金額的79.34%,這一比例較2009年下半年上升31.38個百分點;融出資金構成中以“自有資金”為主導,占融出資金總量的比例高達94.98%。從借貸資金來源可以看出親友圈互的融資模式是民間融資的主流并有強化的趨勢,同時也反映出在當前通脹壓力顯現、銀行存款“負利率”現象下,民間資金追求保值增值的意愿強烈。

    值得關注的是,民間融資市場上也有部分資金來自銀行貸款,有的企業在當前經濟不景氣的形勢下。通過經營信貸資金賺取利差,民間融資成為了代替或部分代替實業經營的盈利方式。如一家樣本企業,資產總額3200萬元。融出資金余額1018萬元,其中有150萬元融出資金系“通過銀行等非民間融資渠道借入的資金”。應關注相關風險。一旦企業融出資金未得到償付,不僅會企業自身生產經營帶來不良后果。也將牽涉到銀行信貸資產質量。

    (三)用途:民間借貸行為總體合理,少數高利轉借、賭博等非常規用途有上升苗頭

    調查顯示,現階段民間融資用途總體趨向于合理。居民家庭借款主要用于個體經營以及一般性生產經營,選擇用于“個體經營”的占總生產頻數的43.86%。其中農村住戶側重于“購買修建房屋”、“農業生產”、“生活支出”三大類,個體戶借款用途則集中在“個體經營”、“購買修建房屋”和“償還欠款貸款”方面。企業借貸主要用于資金周轉、臨時性資金需求以及初創期投資的資本金,選擇用于“流動資金”周轉占比為57.14%,選擇用于“過橋資金”和“企業初創期”也均高達17.86%。主要體現民間融資是一種臨時性輔助功能,也是企業初創期外源融資的主要方式。

    不容忽視的是。一些非常規用途的民間融資給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近年來,一些非法組織或合法機構非法從事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活動,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給地方經濟帶來較大負面影響。2011年上半年,臺州立案非法集資案件起數及涉案金額分別是去年同期的3.25倍和2.79倍。特別是近期發生的溫嶺市石塘鎮“日日會”爆發倒會現象,涉案數千人、金額上億元。這些資金主要用于高利轉借、房地產投資投機、股票期貨以及賭博等,一旦風險爆發,影響惡劣、危害較大。

    (四)成本:利率重心上移、結構差異較大,居民借貸利率與銀行利率呈反向關系

    從樣本情況看,居民間融資平均利率為15.64%,企業間借貸平均利率為15.95%。但相比2009年下半年,民間借貸利率重心上移,其中企業借貸利率分布變化不大,個人借貸成本則彈性較大,居民家庭樣本借貸月利[1‰,10‰]區間比重由67.82%下降至43.9%,而[10‰,20‰]利率區間分布則由17.33%驟升至56.1%。從人民銀行臺州中支民間借貸利率監測數據來看,2011年臺州民間借貸利率也呈上升態勢,6月份民間借貸加權平均利率為23.07%,比去年同期上升566個基點,增幅高達33.02%。同時,利率結構差異較大,其中反映農戶及企業等一般社會主體間借貸的普通借貸利率為17.45%。而反映融資性中介機構與一般社會主體間以短期墊資為主的隱蔽借貸利率則高達30.36%。

    總體上看,民間融資短期化現象明顯,且居民家庭借貸利率與融資期限的關系與銀行呈反向關系。由于居民家庭民間借貸風險相對企業較低。主要體現資金的使用效率。考慮到短期資金借貸關系結束后很難較快找到下一借貸對象,資金閑置導致短期綜合成本較高。而長期借貸關系則代表穩定的收入預期,故利率與期限出現反向關系。企業借貸利率則與銀行一致。體現資金的占用成本,與借貸期限呈正向關系。

    (五)風險:總體違約率較低,但交易方式相對原始

    調查顯示,民間融資風險基本可控,違約率相對較低。企業樣本中96%的借貸能按期償還,居民家庭樣本中92.68%的借貸款項如期償還,只有少數出現延期償還,但均未出現不能償還借款的現象。然而,民間融資的交易方式仍相對原始,借貸手續極其簡單、不夠規范。多數僅憑口頭承諾或一張借條即可成交,

    且極少對借貸期限、借貸利率以及還款方式進行明確。僅有8%的企業樣本和8.33%的居民家庭樣本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在交易條件上,很少通過第三人擔保或以物資、房產證等實物作抵押,絕大多數僅憑信用交易,分別有84%的企業樣本和76.2%的居民家庭樣本通過該方式交易,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四、對民間融資的評判

    (一)作用非常關鍵:民間融資是民營企業的“孵化器”

    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結構下,民間融資對民營經濟部門生存和發展的意義十分重大。企業生命周期理論和優序融資理論表明,企業在初創期除了依賴于自身積累為主的內源融資,民間融資可能是其最重要甚至唯一的外源融資渠道,融資順序上民間融資也必然先于銀行貸款。因為民間融資與民營經濟主體“短、小、頻、急”的融資特點能夠更好地匹配,特別是親友圈互的民間融資利率不高、期限靈活、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性。尤其適合小微企業和個體經濟部門的融資需求;而以銀行為代表的正規金融則出于成本考慮往往“親大疏小”,民營企業在初創期規模小、實力弱,幾乎得不到銀行貸款,即使成長期的民營企業。其貸款的成本高、可得性低,獲得信貸支持也較為有限。因此,民營經濟的發展不斷內生出對民間融資的需求,而內生的制度往往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也更匹配民營經濟的融資需求。

    (二)成本并不高昂:民間融資平均利率大體合理

    傳統觀念往往將民間融資等同于高利貸。實際上,無論從民間融資自身還是與銀行貸款的比較來看,民間融資的總體成本并不高昂。從民間融資內部結構比例看,親友圈互模式這種主流的民間融資體現的是互幫互助,利率并不高,而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的利率較高,其中也存在媒體曝光較多、利率奇高的非法集資和高利貸,但這部分民間融資并非主流、占比較小,因此總體來看,民間融資的平均利率大體上還是合理的。從民間融資與銀行貸款的成本比較看,雖然銀行貸款的名義利率與民間融資利率相比有優勢,但其他的諸如審批時間、非常規手續費、搭售理財產品等隱性成本推高了銀行貸款的實際成本,更重要的是,對于小微企業和個體經濟主體來說,銀行貸款的可得性較低,因而導致民間融資這種便捷快速的融資渠道被市場所認可,民間融資這種反映真實資金成本的利率水平為市場所接受。

    (三)風險總體可控:民間融資風險應區別看待

    利率就是對資金風險的定價。民間融資作為一種市場化的融資方式,其利率基本不受政策管制影響。能夠全面反映資金供求的風險水平。從利率與風險的對應關系看,民間融資中親友圈互這種主流模式的利率不高,民間融資整體平均利率大體合理,因此。民間融資總體風險仍是可控的。具體來講。親友圈互模式民間融資在實際運行當中的利率不高,而且其借貸關系依靠地緣、親緣、商緣等維系,同時具有借貸雙方信息對稱、道德約束較強的特征,因此這部分民間融資的風險不大,反而有利于幫助借款主體度過暫時性的資金困境,實現持續性的生產經營,對維護社會穩定有正面作用。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中,非法集資實質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的“圈錢”行為,高利貸則大大增加借款者的財務負擔并容易引發資金斷鏈,這部分民間融資才是風險的主要根源,但其僅僅是職業化逐利性模式民間融資中的一部分,在全部民間融資份額中占比較低。因此,必須對民間融資風險總體可控有一個清晰、客觀的認識,同時也應區別對待不同形式、不同風險的民間融資。

    (四)流向有悖政策:民間資金或進入宏觀調控限制行業

    由于民間融資處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其不確定性會削弱甚至抵消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盡管民間金融的利率與央行的基準利率走勢是一致的,但是,民間融資的流向可能與央行的政策相悖。由于民間資金的自發性、盲目性、趨利性、不可控性等特征,使得其往往不受國家政策導向的控制,而流入一些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目標行業,如房地產業、“兩高一資”等行業,一定程度上削弱和抵消了宏觀調控的成效,不利于調控目標的實現。

    五、政策建議

    (一)創新金融組織體系,著力培育新型金融組織與金融業態

    一是大力發展貸款公司、金融消費公司、住宅金融公司等金融業“專賣店”。引導設立該類組織有益于對市場進行細分。二是培育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糧食基金會等新型微小金融組織。三是引導設立新型金融業態。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風險投資基金(VC)、私募股權基金(PE)等。

    (二)優化現有金融結構,著力發展服務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的金融機構

    一是鼓勵發展注重服務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的銀行機構。二是應借鑒招商銀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獨立、專業、專注的運行模式,創新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支持小微企業與個體經濟制度與模式。

    (三)解放思想尊重事實,著力規范現有隱性的民間融資機構

    對職業化逐利性模式,引導規范是主方向,逐步引導能正常運轉隱性民間融資組織陽光化。對親友圈互模式,適當寬容是主基調。在完善法律、借貸環境的基礎上對其適當寬容。

    (四)精準打擊非法集資,著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與社會穩定

    一是建立完善的“舉報制度”,應完善跟蹤制度。從速處理,使之成為掌握非法集資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二是完善人民銀行監測體系。對民間借貸進行定期調查,了解民間融資最新形勢,及時反饋信息。三是健全由公安、法院、經貿、工商、人民銀行等多部門組成聯合查處機制。

    (五)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著力營造民間融資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是建立民間融資方面的綱領性法規,如《放貸人條例》。二是修訂完善現有《貸款通則》、《民法通則》等相關條款。明晰合法民間融資行為的界限。三是制定配套實施細則。明確放貸人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現金管理、反假幣、金融統計和監測等方面的義務和法律責任。

    參考文獻:

    [1]丁傻峰,劉惟煌,鐘亞良,民間融資市場與金融制度[J],金融研究,2005,12

    [2]李建軍,中國未觀測信貸規模的變化:1978~2008年[J],金融研究,2010,4

    [3]林毅夫,孫希芳,信息、非正規金融與中小企業融資[J],經濟研究,2005,7

    [4]史晉川,葉敏,制度扭曲環境中的金融安排:溫州案例[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1,1

    [5]王曙光,鄧一婷,民間金融擴張的內在機理、演進路徑與未來趨勢研究[J],金融研究,2007,6

    [6]揚福明,黃筱偉,非正規金融與正規金融協同性的實證分析:溫州案例[J],上海金融,2009,4

    第6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關鍵詞:農村正規金融;民間借貸;農村經濟發展;新疆

    中圖分類號:F83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21-4933-04

    The Correlation among Xinjang Rural Formal Finance,Informal Credit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UANG Wen-sheng

    (Urumqi Vocational University, Urumqi 830002,China)

    Abstract: The demand for capital is increas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n Xinjiang rural area and it can not be met fully relying on its own capital accumulation. Consequently, it is necessary for substantial infusion of external funding. However, the self-sufficiency rate of finance is low and the rural formal finance is repressed, resulting in the demand for informal credit. Considering formal finance and informal credit as a whole and financial supporting to agriculture, the effect of formal finance and informal credit on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using gray correlation analysis was studied.

    Key words: rural formal finance;informal credit;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Xinjiang

    在已有的文獻中人們從理論和實證兩個方面都證明了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復雜的關系,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的制度類型和背景、不同的研究方法得出的研究結論也存在差異。

    國內外學者的研究主要有以下3種觀點:①供給主導(Supply leading):金融發展能夠有效地促進經濟的發展。Gurley等和Mckinnon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論,使人們逐漸認識到金融發展在經濟增長中的重要作用并開始探討金融發展的路徑。賓國強采用OLS和Granger因果檢驗的方法分析了我國實際利率、金融深化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回歸結果驗證了Mckinnon的觀點。②需求跟隨(Demand following):金融的發展只是被動地對經濟發展做出反應。Robinson認為是經濟增長帶動了對金融服務的需要。Lucas和Stem等經濟學者認為金融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被過分夸大了。韓延春認為技術進步與制度創新是經濟增長的最為關鍵因素,而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極其有限。③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互為因果。Demetrlades等通過對16個國家樣本進行分析,得出了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互為因果關系。史永東利用Granger因果關系和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數框架下的計量分析,得出中國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在Granger意義上存在雙向因果關系[1]。

    有關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大多被隱含在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研究之中。徐笑波等學者較早將金融深化理論應用到農村金融領域。安翔等運用時間序列數據的回歸分析等方法也證明了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2]。

    大多數學者在分析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之間關系時,往往將農村正規金融與民間借貸割裂,把農村正規金融視為農村金融的整體,或者只考慮民間借貸。我們將正規金融與民間借貸視為一個完整的農村金融生態,再考慮財政支農的因素,運用灰色關聯分析方法,探求農村正規金融、民間借貸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關聯。

    1 新疆農村資金配置現狀

    1.1 財政收支缺口較大,不能滿足農村經濟快速增長對資金的需求

    與發達地區相比,新疆財政的自給率較低,加之農業部門盈利能力相對較低,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政府缺乏增加農業投入的積極性和內在機制。以2007年為例,地方財政缺口509.3億元,財政支農的資金占一般預算支出約12%(圖1)。雖然財政支農力度在逐年加大,但相對于農村龐大的金融需求還是偏小。僅以涉農企業為例,2007年新疆財政對龍頭企業的扶持資金投入有限,僅有57家龍頭企業獲得財政資金,且數額較小。同時新疆財政支農占農業GDP比重一直處于較低水平,維持在4%~9%,而財政資金更多的是起到示范和引導作用,尚無法成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因此,農村經濟對金融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較高。

    1.2 農村正規金融抑制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

    國際上通常采用戈德史密斯提出的金融相關率(FIR)和麥金農提出的貨幣化率(M2/GDP)指標來衡量金融發展水平。根據表1可以看出,新疆農村金融資產總量(包括農村現金流通量、農業存款、農戶儲蓄存款、農業貸款、鄉鎮企業貸款和農村保費收入)由1993年的125.63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680.78億元;農村M2(包括農村現金流通量、農村居民儲蓄存款數額和農業存款額)由1993年的94.78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475.86億元;農村金融相關率(農村GDP由農林牧漁總產值代替)曾由1993年0.63上升到2002年的0.94后降至2008年的0.72;農村貨幣化率曾由1993年的0.48上升到2002年的0.69后降至2008年的0.52。主要原因是2002年后受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金融領域大幅度撤退,以及農村金融機構商業化的經營目標,使得農村貸款規模停滯不前、農村金融資產增長緩慢。根據國際上通用的金融相關率在1/5~1/2之間處于金融結構初級階段、在1左右來衡量金融結構是否達到了高級階段的標準,新疆農村金融的發展基本上超越了初級水平,處于中級階段。由于新疆農村金融結構的滯后,必然引起農村金融體系運行效率低,造成農村金融抑制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3]。

    2 新疆農村民間借貸規模測算

    由于農村民間借貸的隱蔽性,準確估算其規模比較困難。借鑒中國農業大學郭沛[3]的估算方法,所采用的規模估算建立在如下假設之上:①農村民間借貸的主體是農村私營個體經濟和農戶;②農村私營個體經濟占全疆私營個體經濟的70%;③私營個體經濟以固定資產投資為主;④私營個體投資來源于自身積累和農村正規與非正規的借貸;⑤私營個體分別按5.5%(窄口徑)和26.0%(寬口徑)估算來自于非正規渠道的融資數額(表2);⑥有農村非正規借貸行為的農戶占農戶數量的40%。

    3 新疆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

    3.1 研究方法

    大多數關于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都采用回歸分析方法。回歸分析是一種通用的方法,但因變量分布規律、樣本量、統計數據質量的約束,實際應用中會導致方法的失效和結果的歪曲、顛倒。本研究采用灰色關聯分析方法,彌補了回歸分析所導致的缺憾。無論樣本量多少或有無典型的分布規律,這種方法都可以應用,而且計算量小,計算十分簡便,一般不會出現量化結果與定性分析結果不符合的情況。

    灰色關聯分析是對系統中各因素間關聯程度的量化比較,實際上是對動態過程發展態勢的量化分析。灰色關聯分析最終體現為對關聯度系數的計算,關聯度系數是對因素之間關聯程度大小的一種定量分析。關聯度系數越大,關聯程度越大。進行關聯分析首先要指定參考數(序)列。一般地,因變量構成參考數列Yi,自變量構成比較數列Xi。給出比較序列和參考序列數據之后,在對時間序列作初值化處理的基礎上,計算比較序列和參考序列之間的關聯系數和關聯度,進而利用關聯度矩陣分析各個比較序列對參考序列的影響程度。

    3.2 指標選取與數據說明

    1)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指標的選取。新疆農村金融體系主要包括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但由于農業發展銀行的直接業務對象是商業部門,對農業和農村的直接金融支持主要來自于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因此,本文所指的農村金融機構只包括了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和影響的重要程度,本文選取了以下反映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的指標:①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指標,FIR;②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效率,存貸比例;③農村正規金融貸款總額;④財政支農支出總額;⑤民間借貸規模。

    2)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指標的選取。《新疆統計年鑒》中反映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基本情況的主要指標有農村基本情況、農業生產條件及生產情況、耕地、農林牧漁業產值、主要農產品產量、農業商品產值和商品率、鄉鎮企業數量等資料。而農村經濟發展主要表現在農村經濟增長和農村收入水平提高等方面。因此,本文選取了農林牧漁業增加值、鄉鎮企業增加值、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作為反映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指標[4]。

    3)數據來源。有關新疆農村金融的各項指標來自于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的統計資料、對民間借貸的常規監測及2009年對全疆14個地州民間借貸的專項調查。新疆農村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主要來自于《新疆統計年鑒》2004-2009年各期。

    本項研究中,母因素——農村金融各項指標為:x1(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水平):FIR(%);x2(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效率):農村貸款余額/農村存款余額(%);x3(農村正規金融貸款):農村貸款余額(億元);x4(財政支農規模):財政支農總額(億元);x5(民間借貸規模):民間借貸總額估計(億元);子因素——農村經濟發展狀況指標為:y1: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億元);y2:鄉鎮企業增加值(億元);y3:農村人均純收入(元)。

    本文所用各數據見表3。

    3.3 結果及分析

    計算各母、子因素間的關聯度,形成關聯矩陣R(表4)。

    從關聯矩陣可以看出:

    1)財政支農資金投資的總體效益不高,沒有充分發揮對農村社會經濟應有的促進作用,尤其是對農民收入的增加。其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聯度僅在0.6左右,是所有對農村經濟發展影響因素中最小的。這可能是由于新疆財政支農占財政總支出及農業GDP的比重較小,財政資金更多的是起到示范和帶動作用。雖然財政支農的投入量在逐年增加,但其支援農村生產方面的范圍越來越廣,而且各部門事業費支出一直偏高,平均比重達60%以上,生產性支出少,非生產性支出較多,必然弱化了財政支農對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的帶動作用。

    2)農村正規金融各發展指標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效果不同。農村正規金融貸款規模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其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聯度比其他因素的大;農村金融發展效率(存貸比)關聯度較小,這可能是農村資金外流沒有很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整體規模的關聯度在農村正規金融各項發展指標中最低,可能是由于新疆農村金融的FIR只有0.7左右,農村金融結構還比較滯后,農村金融體系的效率不高,所以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聯度最低。農村貸款規模與鄉鎮企業增加值的灰色關聯度在第三列的元素中最小(0.885 151),說明農村正規金融對鄉鎮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鄉鎮企業“貸款難”現象的確存在。農村貸款規模與農民純收入的灰色關聯度為0.944 742,這與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先后推出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抗震安居工程、農戶婦女自主創業、林果業、農機具消費貸款等多項惠農貸款有關。

    3)農村民間借貸對農村經濟發展的貢獻比較突出。民間借貸規模與農業經濟發展的關聯度都比較大,其中民間借貸對鄉鎮企業的貢獻最顯著,這可能是農村正規金融不能很好滿足鄉鎮企業貸款需求,民間借貸起到了很好的“補缺”作用[5]。其次民間借貸與農民增收的灰色關聯度在0.9以上,說明民間借貸在農民日常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農民增收發揮了比較大的作用。與農業增加值的灰色關聯度為0.867 643,小于農村貸款與農業增加值的關聯度0.952 629,說明民間借貸主要是對農民增收、鄉鎮企業增加值關聯度比較大,在農村經濟發展的其他領域,農村正規金融發揮著更大的作用[6]。

    4 結論

    1)農村正規金融貸款規模和民間借貸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聯度都比較大,說明二者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都有著重要貢獻。

    2)農村正規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指標的關聯度由大到小的順序(農林牧漁增加值、農村人均純收入、鄉鎮企業增加值)剛好與民間借貸的關聯度順序(鄉鎮企業增加值、農村人均收入、農林牧漁增加值)相反,說明二者互為補充。

    3)民間借貸是農村金融生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農村正規金融與民間借貸有著各自的比較優勢:正規金融可以通過吸收存款和從中央銀行獲得再貸款得到大量資金,具有規模優勢、政策優勢及人才優勢;民間借貸基于血緣、地緣和人緣關系,具有信息甄別優勢、交易成本優勢和獨特的隱性約束優勢。民間借貸在一定范圍內的成長不僅不會阻礙,反而有利于正規金融實力的壯大和效率的提高,二者發揮各自的優勢,協調農村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的關系是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的重要選擇[7]。

    參考文獻:

    [1] 樸松花.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研究綜述[J].理論前沿,2009(21):47-48.

    [2] 安 翔.我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相關性研究[J].經濟問題,2005(10):49-51.

    [3] 郭 沛.中國農村非正規金融規模估算[J].中國農村觀察,2004(2):21-25.

    [4] 鄧 莉,冉光和.重慶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灰色關聯分析[J].中國農村經濟,2005(8):52-67.

    [5] 吳成頌.農村非正規金融與正規金融聯接的模式與制度安排[J].農業經濟問題,2009(5):29-33.

    [6] 盧 慧.經濟增長與民間金融發展:市場化制度的轉軌[J].財經論叢,2008(2):43-51.

    [7] 錢水土,陸 會.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與農戶融資行為研究[J].金融研究,2008(10):174-186.

    收稿日期:2012-07-26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10YJC90100)

    第7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2、具體變更的內容如下:

    取消申請的身份限制。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解說,《暫行條例》規定的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人員范圍為“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條例》擴大為“有經營能力的公民”。這也就意味著,許多有經營能力的人在原有工作之外,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禁止,就都可以兼職成為個體工商戶,這樣可以推動更多社會人員開展自主創業,推動個體經濟的發展。

    從業人員人數再無限制。根據《暫行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情況請一兩個幫手;有技術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帶三五個學徒。個體工商戶從業人數最多為8個人。《條例》對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的人數不再進行限制。實踐中,對人數的限制規定已是形同虛設,特別明顯的就是飯店行業和娛樂行業,從業人數已經超過幾百人,所以取消人數限制是必然的。

    放寬經營范圍。按照《暫行條例》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只能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新《條例》規定只要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業,就可以進入。“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大大拓寬了。”該負責人表示。

    營業執照不再有期限。據該負責人介紹,《條例》取消了《暫行條例》中有關“個體工商戶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的規定和關于“個體工商戶異地經營需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和向異地登記機關申領臨時營業執照”的規定。營業執照也由過去的四年有效期限變為長期有效,因此無需每四年更換一次營業執照,但每年仍需按規定驗照。此外,個體工商戶異地經營的,經營者可直接在經營地登記機關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同時還取消了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第8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關鍵詞:經濟;發展;協調機制

    1992年的十四大以來,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變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經濟的轉型,對全社會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國有企業也不例外,其中的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的協調機制也發生了變化。中國目前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國家、政府都高度重視人才在就業問題上所面臨的處境,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的協調,成為了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本文就此展開闡述。

    一、建立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影響

    我國的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企業也是這個道理,沒有人作支撐,再優渥的辦公環境,再高端的管理模式,再先進的操作設備也都是空話。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大前提下,用人企業不論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他們都會看重對企業員工維護的工作,企業與員工之間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這是根本前提,這會促使員工愿意在這個環境下繼續工作;社會保險會幫助員工解除后顧之憂。雙方只有都達到共識,企業為員工帶來和諧的勞動關系和有保障性的社會保險,員工也會回饋企業一定的經濟效益,這樣才能達到共贏。只有企業和員工都達到了共贏,社會才會穩定發展,經濟也會持續攀升,國家的整體實力也會得到壯大[1]。

    二、勞動關系與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勞動關系的基本概念。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生產勞動者之間建立的合法的互相帶來效益的關系。用人單位所指的就是由我國境內的國有企業,民辦企業與個體經濟組織構成的,也包括公益組織、事業單位,國家單位等。生產勞動者就是指有勞動生產能力,并具有合法年齡,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收獲報酬的人群。(二)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社會保障制度指依據法律規定,以非強制性的手段使用人單位為單位內部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保險的費用分別有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住房保險以及失業保險[2]。

    三、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之間的聯系

    (一)和諧勞動關系的保障性是社會保險。我國的一些個別行業,如農民工、自由職業者以及個體經濟組織者,他們雖然工作靈活性較強,可往往生活上沒有一些固定保障,因此,我國多數的人群都選擇了正常的去企業里面工作的模式。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與個人一旦出現雇傭關系就應該簽訂法律合同。合同內容明確規定用人企業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個人要為企業的發展付出勞動,作出努力。企業要承擔的義務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為個人提供社會保險,這樣對個人的基本生活以及經濟收入提供了保障。(二)和諧勞動關系的調節作用是社會保險。未來的事情很難預測,誰也不知道明天的天氣情況如何,可就怕生活中突然出現意外,員工在工作中也是如此。例如受傷和失業,企業為員工購買的社會保險就包括了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醫療保險避免了員工出現意外時,企業逃避責任,不為員工的健康買單;失業保險保證了企業在經營不利面臨倒閉時,員工失去了生活來源,基本生活可以得不到保障,員工在再就業難的問題。(三)和諧勞動關系的穩定作用是社會保險。目前我國的國情是收入和房子的價格不能形成正比,不論哪個地區的房價都會高于員工的收入。大多數員工尤其是剛就業的員工,他們的居住條件基本沒有保障,企業為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就會使員工在居住條件上的問題上得到合理解決。一些女性員工在合適的年齡都會選擇結婚生子,這個時候也是距離他們踏入工作崗位不長的時間,女性員工一旦這樣做了面臨的結果就是沒有了收入,同時還會有很大的支出,這會使中低收入的家庭陷入了更大的困境,而社會保險也會分擔這些問題。誰也不可能永遠年輕,人終有老去的那一天,年紀的逐漸增長就會造成工作能力逐漸喪失,跟不上時展,這樣就會導致退休賦閑在家,人一旦沒有了收入就會沒有了安全感,社會保險就會為年紀大的人提供退休金的支持,解決上述問題[3]。

    四、結語

    綜上所述,上文主要闡述了建立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影響,勞動關系與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之間的聯系三方面內容。國有企業的勞動關系復雜多樣,伴隨著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還會涌現出新的矛盾,合理的解決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系,能夠促使企業勞動資源的保證,員工的日常生活也會得到保證,作為這項工作的研究者還要持續努力,提出新問題,交出新方法,為我國和諧社會的建立貢獻出綿薄力量。

    作者:張世生 單位:雞西礦區社會保險局

    參考文獻:

    [1]苑文華.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與和諧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探析[J].現代經濟信息,2015,(22):70.

    第9篇:個體經濟的來源范文

    國家主義強調國家對社會的廣泛控制,將公民自由納入國家強制力的范圍。自由主義強調社會與國家的區分與對立,要求劃定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界限,使市民社會免受國家任意干預。在市場經濟模式下,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國家—社會論都已不合時宜。在社群主義視角下,現代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主要是一種互動的連帶關系。經濟法賦予政府經濟調控和管理權,但經濟法之著眼點必須是憲法基本權之下的經濟權利。經濟法之意義在于為經濟權利的實現提供一種規則之治。保障經濟權利,需要完善權利保障體系和權力制衡體系。

    關鍵詞:

    經濟法;憲法;經濟權利;國家主義;自由主義;福利國家

    當代我國經濟法學理論體系的構建基礎,仍然局限于“市場失靈”和凱恩斯主義式的國家干預命題[1]32,忽視經濟法學所應擔當的責任。下面,我們將立足于經濟法的價值研究,從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角度探討個體基本經濟權利的實現。

    一、經濟法的政治基礎

    (一)國家—社會關系的憲法考察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從來就是認識人類有組織活動的焦點。早期學界對國家與社會之關系的典型敘事中,主要存在國家主義模式與自由主義模式兩種視角。國家主義視角下,強調國家對社會的廣泛控制與高度整合。此時,國家的職能類似于一個全能的、包容全部社會內容的“利維坦”,或稱之為“警察國家”。自由主義視角下,強調社會與國家的區分與對立。它基于保護個人自由的思考,將國家對社會的作用限制到最小程度。諾齊克稱之為“最弱意義上的國家”,或稱之為“夜警國家”。對應于這兩種模式,國家憲法也存在著迥異的制度安排與構造。國家主義模式下,憲法制度之核心在于確認國家的絕對力量,將公民自由納入國家強制力的范圍。這種模式發展到極端就成為一種極權主義模式[2],可能消除的制度土壤。自由主義模式下,憲法制度之核心在于設置一套能夠制衡國家權力和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運作系統,通過建立必要的運行規則劃定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的界限,使市民社會保持免受國家任意干預的自治[3]。此時,憲法安排下的市民社會在國家之外形成一個獨立的強大而有力的社會空間。但是,市場經濟模式下由于信息等因素造就的“囚徒困境”以及由于缺乏正當控制所產生的“政府失靈”凸顯[4],自由主義模式的制度及其技術官僚的行政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所面臨的一系列挑戰。所以,自由主義模式下的“夜警國家”也為學界所詬病。上述兩種模式所內涵的缺陷,都在于簡單地將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之間的關系描述為分立與對峙、妥協與抵觸。現代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主要是一種良性互動的連帶關系。如《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正是立足于此種連帶關系,現代國家開始走向“福利國家”時代。隨著福利國家、大眾社會的出現,一國的憲法及法律制度必須對這種齊頭并進的“國家化”和“社會化”有所反應。這種反應體現于經濟領域,便為憲法與經濟法對“國家干預經濟以實現公民經濟權利”的授權與限權。

    (二)國家—社會關系的經濟法考察國家主義模式過分強調國家對社會無限度的權力,否認社會個體的自由與個性。自由主義模式下,市場經濟領域的自主性和“消極自由”觀念決定了其自身的“自發秩序原理”,即市民社會的經濟運行允許分散的個人利益和平地進行協調,在資源的組織、分配和產品的生產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政治決定[3]。可見,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均變相地否認了經濟法存在的基礎。現代中國的市民社會,既不是只受國家支配的非自立存在,也不是自立于國家之外的自我完善的秩序空間,而是通過共同秩序觀念與國家體制連接起來的連續體[5]。在這種連續性之下,國家和社會的關系模式應該是一種既能保證社會的獨立性與自主性,又能充分發揮國家作為社會總體利益的代表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協調與控制的模式。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所描述的國家與社會圖景均非妥切之描述。只有社群主義之下國家與社會的共和與互生,才能正確表達國家與社會的關系。不能將市民社會與國家政府簡單地對立起來,重要的是在于確定社會私權力與政府公權力之間的邊界,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讓社會成為個體與國家之間孕育創造活力的培養基,成為緩沖摩擦的減震器[6]。由于國家與社會的分離,對個人自由的追求逐漸得到國家的肯定;同時由于分離的適度性,國家保留對社會進行適度干預的權力,有利于協調個體之間的沖突,促進和諧社會狀態的實現[7]。而正是在國家力量和社會力量的斗爭和妥協中,公法與私法之間進行著相互的滲透和妥協,衍生了經濟法這一新的法律部門,以求達到經濟良性運行、協調發展之目的[8]。

    (三)轉型與經濟法的產生、發展在近代社會的歷史之中,國家的結構經歷了從“警察國家”———“夜警國家”———“福利國家”的發展過程。在“警察國家”里,作為者的國家凌駕于一切事物之上,自然也能夠憑借其專斷力量包攬全部經濟生活。但是,循環經濟法被行政法所涵攝,無獨立存在之可能。在“夜警國家”里,非經法律允許,任何國家機構、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干預和限制公民的自由和寧靜。此時,一切的國家行動尤其是對傳統私域中的經濟自主加以干涉,均需以法令詳細地規定行為要件。這種羈束性規定增加,國家的裁量余地變得極為狹窄,國家取得干預經濟的合法性也舉步維艱,故循環經濟法也無獨立誕生之土壤。隨著人口的增長與經濟的發展,市場不能精確地反映環境的社會價值而產生外部性問題。為解決這種缺陷,需要政府運用宏觀調控與直接管制的辦法進行干預,規范循環經濟,保障可持續發展[9]。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極易滋生有損公正的社會問題,國家應當適度介入社會經濟生活,以解決市場在保護非股東利益、相關者利益上的失靈。公民對政府的期望值發生了變化,期望國家突破“夜警國家”的藩籬,不再拘泥于維持治安、不干預私人生活的信條,而將積極作為、保障經濟生活作為自己的責任。這樣,“夜警國家”過渡到了現代“福利國家”。“福利國家”是指國家以社會總體利益的代表的身份,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矯正社會自身所固有的不平等與不公正的趨向,并以此作為保證經濟持續增長的一種手段[10]。可以說,正是在步人“福利國家”階段之后,國家經濟權力才擺脫了以往只是作為執行國家統治者意志的工具的角色,而要為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全體人民的經濟權利創造一個發展的空間與秩序。“警察國家”單純以“國家之手”為調控經濟的手段,“夜警國家”又過分強調“市場之手”的力量。而從“市場失靈”或“國家失靈”的邏輯中可以看出,片面強調“市場之手”和“國家之手”的作用,都存在著巨大的隱患[11]。正是在“福利國家”之下“市場之手”與“國家之手”的交互作用,才導致產生了經濟法。經濟法之目的在于維護社會經濟總體結構和運行的秩序與效率,側重于從社會整體角度來協調和處理個體與社會的關系。這就回應了“福利國家”關注經濟權利的要求,彰顯了經濟法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二、經濟法與憲法的關系

    (一)經濟權利與公權力步入“福利國家”之后,國家之任務就不再限于消極保障人民不受國家過度侵害之自由,而在于要求國家必須以公平、均富、和諧、克服困窘為新的理念,積極提供各階層人民生活工作之照顧。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經濟法學、行政法學,還是民商法學,都應當是以堅持和捍衛個體權利為出發點和歸宿的法學。經濟法學、行政法學與民商法學在這個層次上被統一起來,盡管三者的性質和功能截然不同[1]36。“福利國家”要求政府能夠多層次、全方位地為經濟的良性發展保駕護航,這樣也難免會造成對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第一,經濟權力對國民經濟的介入是一種外力,它未必能夠符合經濟規律,有可能不能有效調節經濟的發展,反而會對正常的經濟生活產生破壞。第二,權力天然對權利有一定的侵犯性,因權力天然具有擴張性。單個的社會成員擴充權利的要求和抵制國家權力擴張的努力,同國家機關試圖擴大其權力并限制單個的社會成員擴充權利的努力始終同時并存[12]。私人經濟從未擺脫過政府的干預,國家干預在任何時候都是必要的,關鍵是干預的權限要有明確的來源和邊界。而循環經濟法就是促進經濟權利和經濟權力耦合的最佳法律形式。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涉及公民、企業基本經濟權利的社會經濟關系;一是政府的經濟調控和管理權的經濟關系。前者是憲法對個體基本權利的規定和保護,后者是憲法對政府經濟調控和管理權力的賦予和限制[13]185。或者說,只有經濟法既可以賦予經營者和消費者以廣泛的經濟權利,使其可以自由地參與到生產經營、分配、交換、消費活動中,獲取自己的經濟利益;又可以更好地保證和規范經濟權力對經濟生活的介入在合法適度的范圍內進行,使經濟權利和經濟權力達到最佳平衡點[14]。經濟法的制度構建可以保證國家權力在市場經濟中的自我克制和制度約束,從而實現經濟權力與經濟權利的良性互動。經濟法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通過宏觀經濟法設置競爭規則,促使增量利益的有序實現;通過國家宏觀調控手段的法制化,解決個體活動所無法自行解決的自然和社會影響,使個體利益最大化的普遍持續實現;通過福利政策等手段,保護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維護其生存權和發展權。

    (二)反壟斷法的憲法屬性維護競爭是經濟法的最基本的目的,也是國家的一項最基本的經濟政策。具備經濟憲法屬性或者說能夠上升為經濟憲法問題的問題,均應該與維護競爭直接相關。對市場經濟而言,最基本的秩序就是平等的公平競爭秩序。反壟斷法調整的正是限制甚至消除競爭的行為,其直接目標就是保護競爭自由,維護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運轉。因此,反壟斷法能得到經濟憲法的美譽。反壟斷法之經濟憲法地位,取決于其保護對象———競爭自由在市場經濟中的根本性作用。考察經濟法的發展歷史可以發現,對巨型企業的壟斷行為進行規制,正是早期經濟法的歷史使命。20世紀30年代,鑒于壟斷經營引發了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美國就頒布了一些反壟斷法規,對巨型企業的壟斷行為進行規制[15]。德國的《反限制競爭法》也以防止限制競爭或壟斷、確保競爭自由為宗旨。國家通過建立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促進和保證市場在競爭的條件下正常運轉,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基本經濟政策導向和保障作用。其中,反壟斷法可謂是“經濟自由的憲法”。國家參與經濟不是為了改變市場經濟國家由市場配置資源的本質屬性,而是為了維護市場機制,使市場真正能夠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16]。

    (三)經濟憲法學的任務目前,我國的憲法法權結構狀況是:就國家權力而言,政治權力規定多,經濟權力規定少;就公民權利而言,政治權利規定多,經濟權利規定少;就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對比狀況而言,國家權力規定多,公民權利規定少[12]。這些反映了現行憲法作為政治憲法的特點,而經濟憲法的要求并未凸顯出來。經濟法學本身也是將目光往返于國家經濟權力與市場失靈之間,存在忽視個體基本經濟權利而只重視基本經濟制度和政府與經濟關系研究的現象。經濟法學應重視經濟憲法學的研究。在影響經濟運行的法律形式中,經濟法以對政府經濟行為的法律調整為重心,這表明經濟法與憲法性經濟權力配置和憲法性經濟制度安排密切相關。經濟憲法是規范經濟活動的法律和機構安排的總和,對市場經濟體制來說,最重要的是競爭規則和競爭監管機構。根據德國弗賴堡學派的奧爾多(秩序)自由主義思想,自由社會與市場競爭的理想實際上是一個憲法理想[17]。因此,經濟憲法必須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通過對經濟領域的權力與權利的合理界定、配置和安排,為國家在經濟領域中的權力尋求一個社會契約的基礎,即研究其存在的正當性及限度問題;第二,經濟憲法表面上賦予了政府相應的經濟調控和管理權,但是其根本著眼點仍然必須是基本權之下的經濟權利,因此必須平衡政府經濟調控和管理的權力與公民基本經濟權利,促進與保障經濟權利的實現。

    三、經濟法的意義

    (一)規則之治經濟系統并非作為獨立于國家的私人領域而存在。市場經濟的法治訴求要求建立一套確定并具有強制性的市場運行規則,并且通過國家政權體系的強制力量加以推行。經濟法的意義首先就體現于它為經濟權利的實現提供一種規則之治。通過經濟法對國家干預經濟的范圍、重點、方式作出嚴格的界定,才能使“國家之手”在發揮作用時有法可依,從而實現與“市場之手”的協調狀態,最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和健康地發展[11]。具體而言,一方面,經濟法規則的構建使得政府在干預經濟的過程中,能夠獲得必要的自由裁量權,以應付復雜多變的現實經濟生活。因此,標準意味著政府可能要扮演更多干預的角色,比規則規制中的政府更多干預”。另一方面,經濟法規則的構建能夠減少市場主體有關法定權利義務的不確定,使得市場主體在市場交易時能夠根據法律規范的明確規定做出準確的預期,從而有利于交易的相對安全[18]。同時,針對政府干預的失敗,需使政府干預規范化,其中包括約束政府干預經濟的權力,規范政府干預的行為,推進管理民主化和法治化[19]。它也能夠使政府在干預經濟的過程中,根據法律規范的明確規定而確定自己的執法權限,遵守執法程序,從而使政府行為受到規范。因此,規則之治之下的經濟法既是一部授權法,更是一部限權法。尤其是對于剛剛建立(或正在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在憲法或經濟法中增加與市場經濟要求相一致的相關經濟權利的規定,對于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具有重要的意義[20]114。

    (二)經濟民主與經濟自由經濟法律規范體系的構成,并非全部源自人們對一切現行法律規范中調整因市場失靈問題和政府失靈問題引起的那部分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進行的歸類整理,它必然包括現行法律中關乎個體經濟權利實現的規范,且后者更為重要。國家主義與自由主義兩大模式固有的缺陷表明,有效率的自由市場經濟并不能從政府和市場自身的邏輯推導出來。只有通過經濟法這樣的社會本位法的調整和規制,運用國家這只“看得見的手”,才能矯正市場失靈,避免企業為單純追求股東利潤最大化而對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侵害[15]。但是,即使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具有一定的正當性,國家干預也僅僅是一個手段性原則,而個體的經濟自由、經濟民主與經濟平等才是經濟法的目標性原則。經濟法的基本價值首先仍然在于維護個體的憲法上的經濟權利。首先,從個體經濟權利實現的客觀需要的角度來看,經濟自由無疑是最基本的價值取向,它所體現的就是契約正義。我國循環經濟法中所采取的干預主義,并非意味著經濟激進主義,而仍是在尊重經濟自由的前提下進行的經濟干預,雖然這種干預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了個體的經濟自由[13]199。有效率的制度體系(也就是正數意義上的經濟自由),可以通過對個體財產的有效保護,確保經濟活動主體通過生產性活動獲取高回報,使社會的精英力量集中在最有價值的領域;營造一個充滿活力的、實驗性的經濟體系,可以容納各種經濟活動的嘗試性實驗和錯誤,不同的經濟主體由于政府干涉的退位,可以展開有益的自由競爭;通過較低的、穩定的通貨膨脹率,確保可預期的、理性的決策行為的形成;促進貿易繁榮,資本投向可以滿足人們偏好,并且有高回報率[21]。只有當個體無法積極地實現自身的經濟自由的時候,他才能夠獲得消極性的社會保障權利,也即主張分配正義。經濟自由只能通過公平的、無歧視的市場競爭秩序來保障[17]。當然,經濟自由也要受制于公共利益的規制。比較而言,對經濟自由的規范性干預,比對其他基本權利或自由的干預更寬泛。盡管如此,一般來說,規范性措施應當尊重經濟自由的內在價值,不應當損害經濟自由的精髓。其次,經濟自由是個體的核心經濟權利,經濟民主則是確保個體的經濟自由的手段性權利。經濟民主是關于經濟權力配置的一種主張,這種主張是針對資本主義政治民主的不完全性和片面性而提出來的,要求將政治事務中的民主原則推廣或延伸到經濟事務之中[22]。經濟民主意味著微觀層面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多元,只有在個體權利能夠進行集中表達和集體防衛的條件下,社會的正義、公平目標才有可能實現。作為一種集體性權利的個體的社會保障權,則是確保其經濟自由和經濟平等的先決條件或者說先決性權利[1]128。因此,對壟斷企業的限制競爭行為要嚴加管制。對處于劣勢地位的中小企業予以扶植,是經濟民主的應有之義。經濟關涉的是經濟領域中的民主政治規則的建構,這種建構的條件性前提是民主政治不得動搖基本的社會產權秩序與市場選擇機制,私人經濟關系主要交由民商法調整,并由憲法加以固定。經濟民主是作為經濟壟斷或經濟專制的對立物而存在的,其基本含義是:在充分尊重經濟自由的基礎上,通過公眾平等參與、多數決定、保護少數的機制,在共同體內實現財富、機會、權利的均衡[23]。經濟自由關注的是市場經濟制度體系的“質量”問題,需要一個保護產權和促進契約經濟的有限政府。但從經濟民主與經濟自由的關系上看,市場中的“自由競爭”在本質上就是消費者———公眾———通過選購決策對某種產品(以及生產它的企業)進行的一種“民主表決”,它是有損于世襲財富寡頭而有利于多數人利益的“經濟民主”的基礎[24]。當代中國的法學對個體的憲法上的經濟權利的研究仍然是局部性和分散性的,遠遠沒有形成一個應有的經濟權利法學研究體系[1]36。經濟法學研究應該跳出“國家干預論”的視野,著力于個體經濟民主、經濟自由的實現,最終達致經濟正義。民主不僅僅是一種政治意義上的自由平等,更意味著社會經濟意義上的平等。公共利益高于私人利益,公民權高于財產權。國家社會的繁榮,在于社會所有成員幸福[25]64。

    (三)從經濟到政治的建構以往研究的重心主要置于政治性場景之中,以政治權利的保障性實現、政治權力的限制性行使為核心,用以確保民主政治圖式在法治架構中予以實現[26]。同樣,以前經濟法研究的要點也在于為經濟法的獨立性進行合乎正當性的證成,同時為國家干預經濟提供支持。這類研究均忽視了個體經濟權利之維。從憲法權利出發,如果說生存權可以視為經濟權利的合法性的起點和下限的話,那么發展權又可以視為界定經濟權利權能內容上限的合法性依據[27]。因此,無論是經濟法抑或憲法層面,必須建立起以維護與保障經濟權利為中心的結構。一方面,市場經濟憲法尤其應當促進自治性協調,應當通過保障經濟行為人的行動自由、降低其交易成本的方式約束經濟行為人。另一方面,市場經濟規則的內容必須保護私有產權,尊重自,保障所有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自由[28]。在經濟層面,國家的經濟權力必須受到制約,防止其過度侵入經濟領域,損害個體的經濟權利。經濟憲法要賦予政府相應的經濟調控和管理權,以充分發揮政府的經濟能動作用,同時也要在的框架內規范和約束其經濟調控和管理行為,防止政府不當的經濟調控和管理行為,充分保護個體基本的經濟權利[13]。經濟法是以人為本的社會整合,必須從根本上注重社會強勢與弱勢群體間的權利均衡,而這必然要訴諸于憲法人權。因此,從法源上完善對人權的保障,才是治本之道。在政治層面,分權與制衡的理念應當貫穿于經濟憲法或經濟法始終。從公權與私權的關系來看,經濟民主意味著人民相對于公權力管制具有經濟地位利益上的自主性或主體性。從精英群體(或富強群體)與人民大眾(或貧弱群體)的關系來看,經濟民主意味著人民相對于精英強勢具有經濟地位利益上的自主性或主體性[25]70。憲法需要在經濟立法和經濟政策的合憲性、經濟行政行為權力的分配與監督、經濟行政的司法保護方面作出相應的安排與規定。保障經濟權利需要完善的權利保障體系,包括權利確認體系、權利實現體系與權利救濟體系[20]122。在經濟領域簡單援引政治規則,可能使正統性社會關系尤其是產權關系的生產與再生產瀕于崩潰。除了考慮政府的有限理性、政府的經濟人特性、權力天然的擴張性和侵略性,還要考慮如何通過政府的權威來主導經濟社會的轉型,如何把政府基于社會主義傳統而背負的道義責任轉化為法律責任[29]。由此,建構一整套經濟領域中的規則,使經濟領域中的憲法性利益沖突得到調適緩解,達到既實現民主又實踐市場經濟的雙重目的[26]。

    四、結語

    在當前社會中,經濟性的建構體與實體并不會以其現有的形態而被運用(例如企業、工會、經濟協會或其他利益代表團體),個別的國家公民也不是在其作為經濟主體(例如作為雇主或勞工、生產者或納稅人,或者任何基于經濟上的性質或貢獻而產生之地位)之特質中,享有政治上的地位與國家公民權[30]。但市場經濟法制應當促進自治性協調,應當通過保障經濟行為人的行動自由、降低其交易成本的方式約束經濟行為人。市場經濟規則的內容必須保護私有產權,尊重自,保障所有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權利。這就需要重新塑造經濟法的價值,將經濟民主、經濟權利等內涵納入經濟法的精神之中。

    參考文獻:

    [1]吳越.經濟憲法學導論:轉型中國經濟權利與權力之博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唐士其.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社會主義國家的理論與實踐比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47.

    [3]呂忠梅,陳虹.經濟法原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54.

    [4]趙美榮,石珍.司法審查之殤:行政訴訟期限起算基點的功能缺失[J].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11(1).

    [5]王真文.史家眼中的中國[M]//張世明.中國經濟學歷史淵源原論.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266.

    [6]南山.當代中國社會的轉型與發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137.

    [7]張莉莉.經濟法自由理念研究[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40.

    [8]劉文華,肖乾剛.經濟法律通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8.

    [9]趙福江,王雪梅,董英.循環經濟動態論的法律思考[M].北京: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2012:4.

    [10]趙麗江.政治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39.

    [11]張衛華.經濟法理論研究與制度創新[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44.

    [12]單飛躍.經濟意義的追尋[J]//王艷林.法律與貿易壁壘:第2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24.

    [13]徐強勝.經濟法和經濟秩序的建構[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14]徐孟洲.耦合經濟法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134.

    [15]王玲.經濟法語境下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126-128.

    [16]王曉曄.經濟法學[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26.

    [17]羅紅波.歐洲經濟社會模式與改革[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65.

    [18]黃茂欽.經濟法現代性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95-96.

    [19]陳乃新.經濟法理性論綱:以剩余價值法權化為中心[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161-163.

    [20]王方玉.經濟權利的多維透視[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

    [21]浙江大學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公法的變遷:費善誠教授榮退文集[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2:112-113.

    [22]吳宇暉.經濟民主論[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

    [23]余少祥.弱者的正義:轉型社會與社會法問題研究[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77.

    [24]秦暉.市場的昨天與今天[M].北京:東方出版社,2012:237.

    [25]李路曲.比較政治學研究:第4輯[J].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13:64.

    [26]李昌麒.經濟法理念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31.

    [27]莫紀宏.實踐中的憲法學原理[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89.

    [28]T托斯福.市場經濟的憲法[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9:24.

    [29]李永成.經濟法人本主義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32.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人欧美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国产精品成人h片在线| 欧美黄成人免费网站大全| 日韩国产成人精品视频人| 窝窝午夜看片成人精品| 成人动漫h在线观看| 午夜成人精品福利网站在线观看| 久久久www成人免费精品| 成人动漫视频在线|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综合区| 成人性生活免费视频| 亚洲人成人一区二区三区| 成人免费男女视频网站慢动作| 亚洲精品成人久久| 成人精品一区二区户外勾搭野战| 国产免费69成人精品视频| 成人免费午夜视频| 日本成人在线免费| 久久成人国产精品一区二区| 成人免费夜片在线观看| 青青青国产成人久久111网站| 国产成人精品免费视频大全 | 国产成人黄色在线观看| 精品无码成人片一区二区98| 国产成人无码一区二区在线播放| 欧美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欧美成成人免费| h成人在线观看| 亚洲精品成人片在线观看精品字幕 | 午夜a级成人免费毛片| 国产成人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 日韩国产成人精品视频| 中文国产成人精品久久不卡| 久久久久久亚洲精品成人| 久久精品成人国产午夜| a级成人高清毛片| 欧美成人午夜视频| 成人爽a毛片在线视频网站| 成人在线免费网站| 国产成人无码a区在线观看视频 | 四虎成人精品在永久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