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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意見:
一.放開政策,放開手腳。
可以說,哪里重視民營經濟的發展,哪里的經濟總量增長就比較快,社會就比較安定,人民生活水平也會顯著提高。因此,加快發展民營經濟,是實現縣域突破、富民強市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全民創業是掀起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矗發展的關鍵是觀念和行動。我市在發展民營經濟上的硬件條件(資源、氣候等)不差,差的就是外部環境(社會~、人們的觀念等),在號召全民創業的同時,各級政府要率先行動起來,堅決沖破一切束縛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觀念;堅決改變一切束縛民營經濟發展的做法、規定;堅決革除一切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弊端。要使各級領導從允許民營經濟發展轉變到全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來;使各相關職能部門從消極的“管”轉變到積極主動服務上來;使廣大群眾從“小富即安”轉變到積極創業上來。進而,使我市的資本、勞動、技術、管理等一切活力競相迸發,使一切創造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加大對民營經濟的扶持力度。
要通過制定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實施辦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要允許私營個體經濟按照區域衛生規劃,投資創辦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幼兒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義務教育以及學生公寓、食堂等教育后勤設施;投資文化、體育產業化項目和科普、旅游、民政社會福利設施。建議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市財政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一部分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主要用于提供創業輔導和服務、提供同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對接服務、提供教育培訓及信息咨詢服務、提供標準與檢測服務、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等。加快形成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市可安排部分財政性資金,同時募集社會資金,建立雙遼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并對其他由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進行資源整合,打破現有歸屬原投資部門管理的界限。鼓勵法人資本,民間個人資本和外商資本設立商業性信用擔保機構和企業間互助擔保機構。切實解決擔保機構的風險分但問題,貫徹銀行、擔保公司、地方政府(財政)三方合理分擔辦法。
三.加強對私營個體企業的人才引進和培訓提高。
要積極開展面向私營個體企業員工的培訓工作。要把私營個體企業家培養納入到全市企業干部培養計劃,鼓勵私營企業家參加有針對性的理論培訓,管理培訓和技術培訓。私營個體企業與其他類型企業在調干、調工立戶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對流向私營企業的人員,原單位要按規定辦理工作調動和有關保險結轉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
[關鍵詞] 農產品批發市場 市場開拓 策略
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興衰關系到一個國家農業這一國民經濟基礎產業的發展。長期以來,由于受二元經濟的影響,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發展滯后,尤其是大多數農產品批發市場是在個體商戶為主體的個體經濟的基礎上發展而成,長期處于低水平、低投入、低發展的狀態。
一、城市銷地和集散地綜合農產品批發市場多;農村產地專業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少
由于我國城市銷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發展較快、數量較多,而以前對于產地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重視程度不夠、投入不足,相對數量較少,導致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與實際需求相脫節。農村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滯后,不能起到農業信息的帶動與推廣作用,不能有效地調節農產品在全國范圍內的供求,導致城市需求的大市場和農村供給的小生產之間的矛盾更為突出。
由于城市興建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適應城市需求的特點,大多數是綜合性的;而農村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在建設過程中,經營的農產品品種多,缺乏統一合理的區域規劃,大多數也是小批量的、綜合性的。從整個農產品流通體系來看,農產品流通體系缺乏專業化的產地批發市場,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滯后,制約了農產品市場開拓。同時,從全國范圍來看,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差異也同區域經濟發展差異一樣明顯,區域間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不平衡,體現在東部地區數量多、較為發達,中西部地區數量少、較落后,不利于中西部地區農產品市場開拓。
二、經營分散、規模小、技術含量低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多;組織化程度高、規模大、技術水平高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少
隨著農產品流通體系的不斷改革,現代流通方式和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在農產品流通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運用與推廣,農業生產商品化、專業化、區域化的程度不斷提高,許多地區批發市場成為生產者出售農產品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大多數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有待于進一步的發展。許多農產品批發市場僅僅是停留在提供、出租或是租賃交易場地的單一功能階段,技術含量低,投入不足,提供儲運、加工、包裝、監督、、結算、質量檢測、風險控制和信息等流通輔助功能的能力很弱。
很多地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滯后的原因之一是政企不分。時至今日,許多地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依然同政府、行政部門保持著或明或暗的聯系,沒有真正實現政企分開。
很多農村產地批發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甚至連基本的交通問題都還沒有解決,就更不要說現代化的交易方式和信息網絡的建設了。農產品的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依然存在,訂單農業的發展滯后。農產品銷售行為分散,有組織的農民很少,組織化程度偏低。很多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文化水平較低,業務素質不高,缺乏真正幫助、組織農民進入市場、市場策劃、咨詢評估、業務的市場中介組織,對指導農業生產、農產品流通、降低流通費用的作用有限,不能有效地擴大農產品的市場開拓。
三、個體商戶為主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多;集體經濟成分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少
目前廣大農村地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多是由農民個人或農村個體經濟興辦的,而許多地方農村供銷合作社失去了原有的“商業形式和合作團體”的性質,沒有真正成為把農民從商品流通領域組織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在農村點多面廣,經營龐雜,具有比較強大的干部、職工隊伍和比較雄厚的物質、技術力量,然而供銷社這些優勢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中的作用沒有體現出來。相對而言,個體商戶興建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農產品流通體系的不足,是農產品流通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個體商戶也存在很多的弊端,缺乏供銷社的優勢,如:缺乏農村群眾的基礎,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術,運作中盲目性較大等。
很多農產品批發是建立在從農業生產分離出來的專門從事運銷業務的農民的模式基礎上,根本談不上現代化運銷和儲存技術的運用,流通半徑過短,而且這種專門從事農產品運銷的農民與生產者之間的賣斷關系,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利益整體,不利于指導農業生產、調動農業生產者的積極性,長期來看,對于農產品市場開拓的作用十分有限,存在日益明顯的局限性。
四、純粹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多;橫向聯合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少
由于輔助農產品交易的信息化建設滯后,農產品批發大多是以現貨交易、對手交易為主。很多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業務范圍較窄,僅僅是純粹從事農產品的批發業務,沒有建立起與其它相關企業之間、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橫向聯合。具體表現在:農產品批發市場缺乏與農業、工業和其他商業組織的聯系,農貿、農工、農商聯合企業少;農產品批發市場自身之間的聯系少;農產品批發市場與相關的電子商務、物流業的聯合少,這也是導致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低水平發展的原因。沒有發達的電子商務這種先進的交易方式和技術的支持,離開現代物流技術,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只能停留在傳統的交易階段,不能更好地擴大農產品市場開拓。
農產品批發市場作為農產品流通與市場開拓的主渠道,其自身也正處于不斷探索和發展階段,出現上述問題是是在所難免的。關鍵是要重視批發市場建設,因為只有不斷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才能最大限度地開拓農產品市場。為此必須采取相應的策略,轉變農產品批發市場存在的“四多,四少”現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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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國人民大學流通改革研究中心,加快推進農產品市場流通體系的建設與創新,商貿經濟,2005年第8期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信貸業務;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0.6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9-0057-02
農村信用社(簡稱農信社)是由農民入股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地方性金融組織,服務對象是農民,服務區域在農村,服務目標是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一、農信社信貸業務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貸款不良率居高不下
農信社經歷多次變革,積累了許多不良貸款,處于東部發達地區的情況稍好一點,中西部地區的有些農信社往往還行使著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導致農信社貸款不良率過高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政策的,社會經濟環境、管理體制的原因。
在政策方面:由于農信社經歷了多次變革,在計劃經濟時代,其以基層財政和政策金融機構雙重職能為主,地方政府對信用社有較大的干預能力,形成了撥改貸和一些指令性的貸款。
在社會經濟環境方面: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脆弱,金融信用缺失,在農村地區表現更為突出,許多人對金融信用缺乏認識,信用觀念淡薄,出現了大量的“賴賬戶”。
在管理體制方面:由于農信社長期缺乏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有權人,造成產權約束缺位,經營管理缺少來自于財產所有者的監督,經營者能否維護農信社的利益取決于其個人是否忠誠、廉潔、敬業。
2.信貸內控制的不完善
長期以來由于農信社面向的借款大多數是相對分散的農民,借款額較小,在給誰貸款、貸多貸少的問題具有較大的主題隨意性,缺乏完備的信貸內控制度,具體表現在:
(1)對貸款人審查不嚴,尤其是借款主題資格、貸款用途償債能力以及信用狀況的審查。出現了有不良貸款記錄的人又在同一農信社第二次甚至第三貸款或提供擔保。對于擔保人的主體資格擔保范圍及期限審查不嚴,導致無效擔保。
(2)貸款決策雖有集體審批,但貸款責任不清。現行農信社的貸款審批委員會基本由聯社正、副主任和信貸、計劃、財務、稽核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此中模式的貸審會存在一定的弊端;信貸部門的負責人既參與貸款調查又參與貸款決策,難以做到真正意義的審貸分離;審貸委員的決策一定程度上受到聯社主任主觀意愿的影響,主任說了算等問題仍然存在。
(3)貸后檢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時預警風險,建立有效的貸后退出機制。
3.信貸品種比較單一
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多樣性,對貸款營銷品種也提出了多樣化的要求。近年來,各商業銀行紛紛進行了信貸產品開發,相繼推廣了消費貸款、助學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等一系列信貸品種。而農信社信貸服務滿足于傳統方式,一方面貸款方式以抵押、擔保為主,難以滿足農戶、個體工商戶和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服務還緊限于“柜臺服務”和送貨到田間地頭,沒有品牌,缺乏創新,沒有把金融服務系統化。
二、加強農信社信貸業務發展的對策
近年來,農信社在信貸業務發展方面進行多項改革嘗試,取得不錯的成績,但由于多種因素的制約,對比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方面的改革還有很大的差距,針對信貸業務發展面臨的問題來采取切實有效的對策。其對策歸納起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盤活不良貸款
農信社在盤活不良貸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不良貸款比例仍居高不下,而且余下的這些不良貸款大部分都是難啃的骨頭。這時根據各地實際的情況,可借鑒商業銀行剝離不良貸款的做法,建立資產處置公司實行不良貸款的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對于問題貸款嚴重,虧損面較大的農信社,可采取集中處理模式,由省政府出資建立或由省聯社直接成立一個單獨經營機構,來統一處理農信社存在的不良貸款,這便于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來,顯得更加專業化,也可獲得更多的法律支持,更好地把實施依法收貸不良資產,法院強制執行和集中拍賣,這也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財政資源來幫助農信社核銷不良貸款充實資本金。
2.加強貸款營銷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貸款已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農信社必須加強自身建設,利用浮動貸款利率在農信社試點的機遇,加強貸款營銷,主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改變觀念,強化貸款營銷意識
當前,在不少農信社干部職工存在一種認識,即:農信社資金十分緊缺,供不應求,在農村貸款業務方面基本沒有競爭對手,因而加強貸款工作沒有多大意義。這是對貸款營銷的片面理解,應該改變觀念,放棄貸款是“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的偏見,這樣有利于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業務陣地。
(2)深入調查研究,確定目標任務
農信社分布在全國各地,其目標市場,總的來說是農業或農村經濟領域,根據各地具體情況不同,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提供適銷對路的信貸產品。因此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收集相關信息和資料。
(3)根據目標任務,選擇營銷策略
首先考慮市場進入策略,除柜臺貸款業務外,通過橫向聯合,縱向深入,在農村時常形成一個龐大的營銷網絡;其次實行差異化市場營銷策略,由于農信社的營銷市場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要向不同層次和不同地區的客戶提供不同的貸款品種,提供個性化服務;最后采取市場競爭策略,面對同業競爭,要想搶占更多市場份額,利于不敗之地,就必須推出高質量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在提高服務質量和貸款效益上狠下工夫。
3.積極推出新的信貸產品
(1)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以農戶自然人為貸款對象,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是農信社的一種創新產品。農戶小額貸款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方法,而且農戶小額貸款是針對農戶放款且額度較小,本身具有分散風險的特點。
(2)農村農戶聯保貸款
農信社從2004年6月開始試點農戶聯保貸款,有效解決了長期困繞農民的貸款擔保難問題。信用社根據當地村委的推薦,指派包片信貸員逐戶上門走訪、座談、了解農戶經營項目、發展計劃、自有資金、尚缺資金數額以及個人社會信譽記錄、經濟狀況、經營能力和和償債能力等。通過審核,確定每個農戶貸款額度。
具體做法如下:
首先是簽訂聯保貸款協議,所有參與聯保小組的成員對聯保小組其他成員貸款都要負連帶責任,并接受其他組員和信用社的監督檢查。
其次是每戶簽訂借款合同,確立借款金額、期限、整個貸款一次核定,分次發放。
貸款發放后,劃片包干落實到人,并明確責任,通過信息反饋來達到相互交流情況的目的,信貸員要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上戶查看農戶生產記錄。
(3)個體經濟戶等級授信貸款
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合理簡化貸款手續,方便城區個體經濟戶貸款,湖南某縣城區信用社在深入調查論證、多放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推出個體經濟戶貸款信用等級授信管理新業務。
貸款戶的信用等級評定程序是:一是客戶申報。由客戶向信用社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反映信用等級評定標準的呈報審批表,向信用社提供呈報信用等級所必須的資料。二是信貸員(客戶經理)調查。根據客戶申報,信貸員按授信標準逐項調查,并承擔該客戶授信貸款額內的第一責任。三是信用社評審定級。四是聯社復查評審。五是建檔發證。
4.改進和加強農信社信貸管理
(1)加強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信貸內控機制是農信社防范道德風險、實行穩健經營的根本保證。農信社信貸管理必須確立內控先行的意識,農信社每辦理一筆業務、每辦理一件事情均要有內部制約,有統一、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的全過程均要完整、真實的記錄,資料檔案齊全,做到有案可查。
(2)建立嚴格的貸款管理責任及追究制度。原則上調查人員應當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審查和審批人員應當承擔審查、審批失誤的責任,并對本人簽署的意見負責;貸后管理人員應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重大貸款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3)改革和完善現有的信貸審批機制。逐步建立審貸分離、專業審貸、獨立決策的貸款審批委員會。對貸款審批委員通過貸款決議,聯社主任可一票否決,但貸款審批委員會不同意發放的貸款,聯社主任不能同意發放。聯社、信用社信貸人員不得既參與貸款調查又參與貸款審批決策,要嚴格執行審貸分離。
(4)強化貸后管理,對信貸客戶全面實施動態監測、動態預警及動態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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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oan Business ofRural Credit Union
ZHOU Yong
(Economy & Management Faculty,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Changde 415000, China)
(一)個私經濟的概念
個私經濟即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個私經濟是以生產資料私人占有和雇傭勞動為基礎,以獲取利潤為生產經營目的的私有制經濟。另外一種解釋是:個私經濟是一種由私人經營的經濟方式,不涉及所有制問題。私人經濟直接涉及所有制的問題,很明確就是私人所有制的經濟。嚴格地說,私人經營并不一定就是私人所有,如早幾年比較流行的承包制、租賃制,以及集體所有制中的私人經營。但是,私人經營不等于私營經濟,私營經濟就是私人所有制經濟,即私有經濟。
(二)個私經濟的作用
在我國當前經濟體制下,完全意義上的個私經濟,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以下主要作用:(1)活躍城鄉市場、增加社會服務、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體系的發展和完善。(2)在體制轉型和結構調整的現階段,擴大勞動就業,緩解社會就業壓力,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3)從多方面聚集資金,形成新的生產能力,促進社會產品供給的增加。(4)具有靈活的經營模式,彌補舊經濟結構中的不足,尤其有利于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農村經濟工業化和商品化。(5)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6)有利于促進改革,造就一批勇于開拓、進取的個體私營企業家,培養、鍛煉一支有技術、懂經濟、會管理的工人隊伍。
二、浙江個私經濟的發展現狀
個私經濟的快速發展是我省經濟發展的一大特色和優勢,也是我省經濟的活力所在。個私經濟在我省整個經濟中占據了“半壁江山”,有的地方甚至超過了80%。2007年1―9月浙江私營企業出口增長率為48.19%,在出口比重比上年同期的33.73%。截至2009年,我省個私經濟總產值、銷售總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等指標位居全國第一,被譽為“個私經濟大省”。
個私經濟的大發展,支持了我省經濟的高速增長,促進了市場體系的發育和完善,推動了城市化的進程。個私經濟作為我省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就業、擴大出口、增加財政收入、活躍城鄉市場、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發展速度迅猛
據浙江省工商局統計, 截止2009年12月底,個私經濟增長速度迅速,全省私營企業注冊資金總量凈增980.95億元,上半年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增加了7421家,目前全省私營企業的戶均注冊資金已達216萬元/戶,比年初增加了15.46萬元/戶。
(二)從業人員增加
個私經濟對社會、經濟有很大的貢獻,主要表現在:(1)個私企業成為安置就業、減輕社會就業壓力的主要通道。2008年6月,全省個體工商戶總量達到184萬戶,半年猛增4萬戶,從業人員404.29萬人。(2)個私經濟的良性運行,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不斷提高。個私經濟的資產情況和運行質量好于全社會平均水平,使個私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三)品牌意識提高
隨著“品牌大省”建設的進一步深入,私營企業的品牌建設成效日益顯著。截至2009年12月底,全省私營企業擁有馳名商標303件,省著名商標862件,注冊商標(含個人)7.3萬只。同時,取得國際認證的私營企業隊伍也在不斷擴大,分別有1980家私營企業通過了歐洲CE認證、5880家私營企業通過了ISO9000體系認證。
(四)產業結構優化
隨著長三角一體化進程的推進,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已成為浙江社會各界的共識,特別是通過政府引導、宣傳,在一定程度上,極大地激發了個私業主對制造業的投資熱情。截至2007年底,我省制造業的從業人員數達380.78萬人,遠遠超出其他行業的平均水平。同時,個私經濟塊狀發展進一步推動了區域特色經濟的強化,全省工業園區中,有八成以上企業為個私企業,這些企業行業相關性打,富有區域特色,形成了一個個以市場配置相關聯的企業群,具有集約資源、降低管理成本的優勢,形成了浙江獨特的企業生產配套優勢。
三、浙江個私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私營企業資金籌集存在困難
當前,困擾個私經濟大發展的一個最緊迫的問題就是資金嚴重短缺。個私經濟在發展初期,一般規模小,工藝簡單,手工操作多,因而所需的資金少,可以通過自籌加以解決。隨著個私經濟的發展,其自有資金已難以滿足擴大再生產的需要,銀行貸款成為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
雖然通過近年來的金融體制改革,我國政府明顯減少了對銀行貸款的干預,但事實上地方政府多通過各種方式鼓勵銀行向國有企業貸款,而私營企業卻享受不到同等待遇。因此,銀行對不同所有制企業的貸款行為使得私營企業融資難度加大。
除此之外,由于私營企業存在的產權不清、財務制度不健全等諸多問題,以及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形成了銀行不愿為私營企業融資。決定了其融資困難。
(二)社會認同度導致私營企業生存環境惡化
社會輿論對私營企業的態度并不客觀。媒體、輿論往往將一些企業為追求暴利,在競爭中采取不正當手段的行為擴大化,夸大某些私營企業主擺闊斗富的不良行徑,把民營企業家與“貪”、“黑”、生活腐化聯系在一起,助長了社會上某些人的“仇富”心理,這不僅使私營企業主對社會公平失去信心,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進步。有的政府干部對中小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存有偏見,往往將他們與“假冒偽劣”、“偷稅漏稅”、“臟亂差”等聯系起來。
同時,中小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能享受“國民待遇”。在各級政府千方百計的吸收外資的過程中,政府的扶持政策往往偏向于大企業、大項目和外資企業,而中小企業在土地使用、立項、納稅、水電氣供應、科技成果鑒定和轉讓、從業人員待遇、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結合、參與國有企業資產重組等方面還未與國有、集體和三資企業一視同仁。
(三)技術水平低下,自主創新能力不夠
浙江個私經濟發展基本上走得都是低成本擴張的道路,而且個私企業所進入的絕大多數領域都是資金門檻、技術門檻都比較低的領域。這就直接影響到個私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影響到整個勞動力隊伍素質的提高,影響到企業和產品技術水平的提高,難以形成持久的核心競爭力。除此之外,浙江個私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明顯不夠強,產品主要以模仿,來料加工的比重較大,原創性、自主性產品較少。
四、浙江個私經濟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加強創新意識,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中提出,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大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缺乏可信技術、缺乏知識產權、缺乏創新能力,企業將沒有發展潛力。
要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知識產權是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財富,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有力武器。
另外,要讓企業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企業要想成為創新的主體,就必須認識到在產品和服務的研究、開發、管理的整個過程及其各個環節、各個階段都可以創新的事實,要善于把問題轉化為機會,以積極的態度全方位的創新。
(二)加快產權制度改革
私營企業要想擺脫改變私企自身的產權、管理和用人制度,就要首先對其自身進行改造和轉變。因此,應該對其產權形式進行改造,轉變成為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是一種產權組織形式,它的優點在于:能加速社會資本的集中;有利于減輕投資者的風險,使社會生產的管理職能與資本所有者相分離,實現管理的專門化。并且,轉變成股份合作制后,可以拓寬私企的融資渠道,擴大企業的經營規模,實現更大的效益。股份制的經濟形式,是快速發展生產的強有力的手段、方法和工具。從某種程度上說,股份合作制是現代化大生產對資本運營的必然要求。其次,要敢于把經營管理的權力下放,私企應認清自己在管理上的劣勢,讓管理專才來帶領企業進入新的高度,只有這樣,私企才能保持它的活力。
(三)進行合理的管理模式的轉變
目前,企業管理模式已成為個私經濟躍上新臺階的一大阻力。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單一管理模式的弊端日趨明顯。
對于正處于由創業型向規范型轉變的私營企業來說,當務之急就是要打破“一人包打天下”的家庭式管理,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根據自身實際的情況,建立決策層、經營層和管理層三權分立的治理結構,建立起科學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實現制度創新。同時還要強化人才觀念,市場競爭的本質是人才的競爭。要打破家族的狹隘眼界,面向社會招聘和選用人才,充實管理和技術崗位;并要在共同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另外,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使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報酬和他們的能力水平與實際貢獻相掛鉤,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還可以將企業的股權作為報酬的一種形式,根據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貢獻大小分配,將企業的利益同技術管理人員的利益緊密結合起來,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營造一個適宜個私經濟發展的法制政策環境、社會環境
首先,政府應改善輿論環境,引導社會正確看待私有財產,認識到只要是合法經營所得的私有財產都應得到保護,私營企業主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
其次,政府要完善私營經濟財產權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公平稅賦、完善地方性法規。對有關國有、集體企業享有的退稅政策,私營企業也應當公平享受。減輕私營企業的負擔,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要作出明確的處罰規定。與此同時,要努力營造一個行政機關嚴格執法、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公民和各社會組織自覺守法的良好法律環境。
關鍵詞:基本經濟制度;社會主義;資本主義
一 引言
經濟制度是指國家的統治階級為了反映其生產關系的發展要求,而建立的有利于其統治的經濟秩序,包括各種有關經濟問題的規則和措施,這些都是為了維護和發展這種經濟秩序而實施的。
經濟制度在本質上其實就是生產關系,而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有什么樣的生產力就有什么樣的生產關系。另一方面,生產關系對于生產力也有反作用。作為一個社會經濟基礎的經濟制度,決定了其政治制度和社會意識形態等上層建筑,并受到政治法律制度的保護。先進的社會經濟制度,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落后的社會經濟制度,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中國當代的基本經濟制度,與經濟學有著極其深厚的淵源關系;也吸收了許多西方經濟學中的可貴經驗,從而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制度。本文從基本經濟制度概念的闡述入手,對于當代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進行了描述和闡發,對中國在經濟制度方面的探索和對經濟學的突破做了概括,并指出了未能解決的問題和今后的發展方向。
二 基本經濟制度
基本經濟制度劃分為三個層次,在生產資料所有制層次,所有制是一種意識形態,它是基本經濟制度的基礎,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性質均取決于生產資料歸誰所有,這也是區分不同社會經濟制度的根本標志。所有制問題所側重的主要是社會公平問題,而不是效率問題,若社會兩級分化嚴重,就必然導致剝削程度的增加,即社會不公平現象的增加,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引發社會動蕩。
在產權制度層次,我們注重的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產權制度僅僅是所有制在法律層面上的一種形式。是指在既定的所有制下,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擁有的行為權利,既包括個經濟主體之間的市場中形成的制度,也包括企業內部形成的制度。
在資源配置調節層次,我們主要關注資源配置方式,即資源在部門、地區、各生產單位間的流動和分布,主要有兩大類:市場調節機制、企業內部調節機制。
西方經濟學更多地關注第二個和第三個層面,特別是第三個層面;而馬克思則主要關注第一個層面。兩者之間的重要區別在于第一個層面,關于生產資料所有制上的區別。
一個社會的所有制及其結構,決定或影響著其他的經濟制度,并決定社會的根本性質;而一個社會形態的性質,并不取決于它存在著多少種所有制形式,而主要取決于占主體地位、起支配作用和決定作用的所有制形式。這也是中國對基本經濟制度探索的成果。
三 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
中國基本經濟制度自改革開放以來共經歷了三個階段,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第一階段(1978—1987)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雛形階段。
第二階段(1987—1997)是基本經濟制度的形成階段。
第三階段(1997—今)是基本經濟制度的確立完善階段。
黨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探索形成了自己明確的觀點: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有經濟、外商獨資經濟等多種所有制并存;按勞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等多種分配方式并存;計劃配置、市場配置等多種資源配置方式并存。
四 中國經濟變革的成就
我們經過自己的探索、調整、完善,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從而在經濟建設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從1978年到2007年,我國GDP的增速,30年中增加了幾十倍,同比實際增速在1993年達到最高,年均增長率為14%,而1998年受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回落到7%左右,但其后逐步回升,重新達到了兩位數,并保持了相對高的增長速度。
1978年—2007年,中國的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也非常快,從開始的3千億元達到5萬億元。而從1978年到2007年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也從不到100元增長至超過400元。
五 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優越性和弊端
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具有更加重要的優越性。計劃經濟具有高效性和穩定性的優點,政府對經濟的掌控能力遠遠高于西方國家,國家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而政府控制經濟的運行可以減少大的波動,有利于穩定。政府的主導作用可以消除市場經濟帶來的宏觀經濟波動。作為核心的國有企業不僅可以帶動其他企業的發展,還能提高整個社會的就業率,自然對社會購買力的提高也做出巨大貢獻。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也存在缺陷:計劃經濟容易導致資源配置的無效率,行政干預造成市場主體處于被動地位,加上政府管理壓力太大,不可能擁有完全的市場信息,這種情況下的計劃,就有非理性的可能。計劃經濟也缺乏激勵,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造成了矛盾。并且缺乏競爭會導致經營主體缺乏主人意識,國有企業占據了市場的主體地位。
六 結語
在基本經濟制度原理之下,我國進行了艱苦卓絕的探索,并有了較大突破。
在所有制的形式與格局選擇標準上,重新確立了生產力標準,可以用“三個有利于”衡量,其中的關鍵是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規律。在所有制結構上,突破了單一公有制,形成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格局,并且同一種公有制完全可以有多種實現形式。在所有制性質的區別上,破除了“公”好“私”壞的觀念,公和私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二者可以融合滲透。尤其重要的一點是,突破了國有經濟比重越大越好的觀念,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要占優勢,但這個“優勢”,不是簡單的數量和重量之比,而要從經濟規模、資本的增值能力等這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經濟命脈以及控制國民經濟發展方向等各種因素多方面衡量的綜合控制力。
當然,我們對基本經濟制度的探索還處在初級階段,許多問題未能解決。對于這些重要問題的解決,我們應該全面進行理論創新,從理論上界定和規范國家所有制,想方設法推進國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而這一切都要建立在堅決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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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濟轉型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經之路,卻也是一個復雜又緩慢的過程。經濟法作為對經濟關系調整的一部法律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那么,到底我國處于什么樣的經濟轉型狀態,特點有哪些,經濟法如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輔助經濟的發展與前行。本文將在一方面解讀我國經濟的轉型特點,而另一方面詮釋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的重要作用。
關鍵詞:經濟轉型法律制度;經濟發展
目前我國經濟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許多經濟問題也在不斷地涌現成為前進步伐的阻礙。而我國是依法治國的國家,在經濟上依托經濟法進行管理和調節經濟,成為有效的杠桿,有助于經濟在全面的發展,通過經濟法發揮的各類作用使得經濟在轉型中更加順暢又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一、經濟轉型及其特點
1.經濟轉型的概念
經濟的轉型就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升級,從一種運行狀態下改變思路、目標、條件以及過程轉化成另一種運行狀態。由此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一個是宏觀的經濟,由三大產業的重構進行的調整,傳統農業轉向現代農業,傳統工業轉型現代技術工業,服務業轉型至新型服務;另一個是從微觀經濟上來說企業通過對生產率的調整導致的產業鏈提升,企業通過節約勞動率、開拓新的科技技術帶動產品的升級或者服務的升級,通過提高整體效率進行的微觀經濟轉型。同時經濟轉型又分為體制的轉型和結構的轉型,一個是從一段時間內創新的市場經濟進行的體制轉型,按照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性質這一客觀規律的要求,對不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國民經濟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進行的改革。另一個是實現經濟增長的從傳統轉入現代的社會轉型,主要是依托科技的發展進行的現代經濟的轉型。不管是哪個層面及哪種形式都屬于一段時期的根本變化導致的經濟上轉變。
2.經濟轉型的特點
第一,政府主導經濟卻不參與經濟。經濟轉型是在政府的主推之下進行的,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及變革性,需要由政府協調各職能部門進行的轉型的推動,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有宏觀調控的功能,由此形成一定的計劃經濟。但是由于企業是市場的根本,企業自主發展才是長久生存的路線,政府僅是在經濟的轉型中給予一定程度上的引導和幫助,卻未能實質參與經濟的發展。第二,通過法律進行經濟的約束。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法律起到了至關重要的地位,通過各類法律的約束使得經濟轉型中有一定的指導方向,在經濟基礎的搭建過程中,通過法律的制約完善上層精神建筑的構建。經濟發展與精神發展同步轉型,共同進步。這里面的法律主要是指經濟法,經濟法作為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主要就是針對經濟上的各類問題進行法律上的規范,從而起到對經濟轉型的促進作用。
3.我國經濟轉型的現狀
由于我國地域南北跨度較大,無論從人口、環境、生態等各個方面都有較大的區別,這就形成了南北經濟的差異化。北方經濟轉型主要以產業結構調整為主,發展替代產業持續技術進步;而南方重點在于推動產業的技術進步,轉變增長方式進行的開放式經濟發展。現如今,我國經濟轉型的現狀是通過開發和應用先進的技術,運用現代技術進行傳統產業的改革,可持續發展經濟。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要進行環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提高產品品質,用科技化帶動產業化。
二、經濟法在經濟轉型中的作用
1.經濟法的調整作用
經濟法同社會經濟的關系更為密切,與經濟基礎更為直接,主要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經濟法是在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上形成的法律,通過對市場主體的把握、市場客體的規范逐步形成一定的創設性作用,不僅承認國家在經濟中發揮的引導作用,同時使市場符合生存規律進行自我經濟的發展。經濟法通過調整的作用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將“有形的手”和“無形的手”相結合,有效統一,在經濟轉型的發展中調整輔助整體的經濟升級。我國經濟法是調整經濟管理以及和經濟管理密切相關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管理關系是國家、社會組織、個體經濟之間的經濟關系。經濟法的調整作用是與我國的基本國情相符合的。經濟法調整一定的經濟關系,正是為經濟制度的基礎服務的,同時,對于我國的立法要求相適應,經濟法是政、企分開,適應經濟轉型的改革,運用經濟法理念重新定位市場經濟。加快經濟轉型的步伐,調整經濟轉型中的經濟管理問題,有利于開拓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新藍圖。
2.經濟法的維護作用
在日益發展的今天,經濟轉型中常有經濟秩序的混亂,市場是不具有秩序調節功能的,政府在調節市場秩序時是有較大優勢的,但是不能完全依托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要從經濟法律層面進行經濟法治的制約與維護。在很多經濟秩序的問題上都是因為法律的不健全導致的,比如偷稅漏稅問題的出現是稅法對于稅務要求的松懈;假冒偽劣產品的泛濫是產品質量法的監管不力。所以,經濟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推動經濟轉型的有力保障。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市場失靈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它是有損社會整體利益的。市場的自由競爭機制和優勝劣汰效應可以為市場主體帶來創新的壓力和動力,促使和激勵市場主體將其資源投向最有效率的領域,因此市場是配置資源最基本的手段。但源于市場主體的自利性、短視性等缺陷所導致的市場經濟的自發性和盲目性,使得市場也有失靈的時候。市場失靈簡單地說就是指市場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情形。因此,通過經濟法的有效維護使得市場平衡。同時由于市場經濟在轉型的過程中更加注重公平競爭、良性循環競爭,經濟通過法律的維護手段使得經濟轉型的過程要避免惡意競爭、壟斷等不良經濟行為的發生,企業通過合理交易和良性發展得到經濟的全面轉型,過渡到新的經濟時期。
3.經濟法的約束作用
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出,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一雙看不見的手是市場經濟平衡發展的經濟規律,這種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私有制,企業為自身發展考慮,都有獲得市場信息的自由,形成自由的競爭,無須政府干預經濟活動。在經濟規律中,市場機制是資源配置的一種十分重要的手段。它能通過供求、價格、競爭之間的相互作用與影響,推動資源的合理流動與分配,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法是促進各類商品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通過深化流通體制的改革,發展現代流通方式,輔助市場變化,改變了計劃經濟條件下流通渠道單一、供應短缺、運行僵滯的局面。同時,經濟法使得各要素的市場通過有規律的法律制約不斷完善,形成了包括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技術信息市場等在內的比較完備的市場體系。由此,使得經濟在轉型中適應全球化經濟的步伐和開放式經濟的新形勢。經濟法通過法律各類條文條例的制約使得經濟逐步走向正規化發展。除此之外,另一雙有形的手就是政府,經濟法對政府的職能有了明確的定義,使得政府不得干預經濟的發展。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機構參與經濟發展的事件屢見不鮮,行政管理使得較多的企業失去了主觀能動性,在產品的創造力上也沒有太多的建樹。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逐步認識到政府參與經濟的弊端,也將政府劃分出三種身份,一個行政管理者,引導發展;一個是經濟管理者,在經濟發展中的輔助作用;一個是國有資產所有者。要不同身份的職能明確。不僅要通過經濟法實現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轉變,更多的是要通過經濟法的平衡,使得政府“簡政放權”起到真正的作用。因此經濟法的約束作用將推動市場經濟轉型的平衡發展。
結束語
經濟法的有效貫徹和實施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的轉型,使得經濟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有一個良好的制度保障,它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通過經濟法的保障使得政府在經濟發展中起到輔助的作用,不干預經濟的發展,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同時,通過經濟法保障市場經濟安安全,完善市場配套經濟發展,有效地推動社會經濟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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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上市公司;經營績效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長江三角洲的江浙滬三個地區的民營經濟都處于蓬勃向上的發展勢頭。但是從它們的民營經濟歷史發展過程看,它們卻各有著不一樣的歷史淵源和發展模式。江蘇民營企業主要是鄉鎮企業改制的產物,浙江的民營企業主要是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個體經濟而發展起來的,上海的民營企業則是國企改制的產物。可以看出,三地雖然同屬于長江三角洲區域,卻存在這不一樣的民營經濟的發展模式。往往由于三地區不同的民營經濟發展模式對民營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的表現也會不一樣,所以引發了本文試圖將長江三角洲分成江蘇省、浙江省和上海市這三個區域進行實證比較研究,探索江浙滬民營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差異的原因,從而對于整個長江三角洲區域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理論分析
不一樣的民營經濟的發展模式,往往會帶來不一樣的公司治理和經營績效。以鄉鎮企業改制為主的江蘇民營企業,它的特點是以集體經濟為主,鄉鎮政府主導民營企業的發展。浙江的民營企業主要是以家庭工業為基礎和以專業化市場為紐帶的運行模式。上海的民營企業是在“國退民進”的浪潮中逐漸發展和壯大起來的。產權制度對企業的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往往越是清晰的產權就越會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近幾年的研究表明,浙江以“溫州模式”為代表的私營企業高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它們的民營企業從一開始就非常注重企業產權的界定和明晰。企業產權明晰是建立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機制的關鍵,只有產權明晰了,才能保證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才能保證企業不斷增加投入,促進企業績效的不斷提高。而以“蘇南模式”為代表的江蘇民營企業在本質上是“政府干預模式”。鄉鎮企業雖然在名義上歸社區全體成員所有,但控制權實際上掌握在鄉鎮基層政府手中,因此鄉鎮企業是一種產權模糊的合作性組織。那么以鄉鎮企業改制的江蘇民企往往也會帶有很多歷史遺留的產權不清晰等特點,雖然近些年江蘇的民企已經逐漸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也在盡力進行產權改革,但是卻在改革的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各樣待解決的問題。由國企改制的上海民營企業,從一開始“國退民進”的浪潮中進入的都是一些績效較差的國有企業,它顯著存在著嚴重的企業產權不明、政企不分、所有制實現形式單一等制度弊端,因此這樣的發展模式導致民營企業的治理績效也總是會存在更加嚴重的問題。
謝玲芳、朱曉明(2005)以截至2003 年底在滬深兩地上市的中國民營公司為樣本,分析了現金流權、控制權及其分離系數對公司價值的影響,研究發現現金流權的增加有利于公司價值的提高,現金流權小而控制權過大的股權結構便于大股東侵占小股東的利益,從而導致公司價值的降低。我國民營上市公司的最終控制人是自然人或家庭,作為“理性人”的自然人或家庭顯然有著剝奪公司利益的動機,通常都會通過構建復雜的金字塔控股結構和較小的現金流量權來達到內部控制,從而來剝奪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當構建的金字塔控制層級導致的控制權和所有權分離到一定程度時就會產生較高的成本,引發對上市公司的掏空行為,降低公司的績效。但是隨著現金流權的不斷提高,將對這樣的行為起到一定的制衡和約束作用。
自從1978年以來,我國開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市場化進展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績。這充分說明市場化進程對經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不同地區的上市公司來說,雖然其所處的國家大環境是一樣的,但其所處地區的市場化進程、政府干預程度、法治水平卻相差甚大,很不平衡(樊綱、王小魯,2003)。可以預期,在一個市場化進程較快的地區,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受到的利益侵害程度相對市場化進程較慢的地區更輕,從而在這一地區的上市公司包括民營上市公司的績效也較好。夏立軍和方軼強(2005年)將樊綱與王小魯(2003)通過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非國有經濟的發展、產品市場的發育程度、要素市場的發育程度以及市場中介發育和法律制度環境五個指標體系得出的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得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得分以及市場中介發育和法律制度環境得分,分別作為各地區的市場化指數、政府干預指數以及法治水平指數。研究結果發現,上市公司所處地區的市場化進程越快、政府干預越少、法治水平越高,則公司價值越高。
表1和表2為江浙滬民營上市公司的總體樣本的回歸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從表2中我們可以看出,主營業務資產收益率CROA的均值為0.063,最大值為0.503,最小值為-0.662。所對應的所有權比例Own的均值為0.228,最大值為0.725,最小值為0.024和兩權分離程度的均值為1.839,最大值為7.021,最小值為1。由數據的結果來看,江浙滬三地的所有權比例處于較低水平,但是卻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兩權分離。市場化指數IndexMar的均值為7.891,最大值為8.32,最小值為7.04,與全國其他省份的市場化指數相比,江浙滬三地的市場化指數是處于較為領先的地位。根據表2的統計結果顯示,IPO比例的均值為0.606,這說明江浙滬三地有超過半數的民營上市公司都是通過IPO上市的。但是,結合表1的分地區的統計結果來看,浙江的民營上市公司幾乎都是通過IPO方式上市的,江蘇的民營上市公司也有超過半數的通過IPO方式上市,上海的情況最差,只有占上海民營上市公司的1/3的數量是通過IPO的方式上市的。結果表明,浙江的IPO最多,江蘇居中,上海居于末尾。從最終控制人家族控股的這個指標來看,家族控股Family比例的均值為0.734,江浙滬三地大多數的民營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都是家族控股的。并且結合表1的情況來看,江蘇的民營上市公司家族控股的比例為78%,浙江的民營上市公司家族控股的比例為79%,上海的民營上市公司家族控股的比例為46%。因此,從統計的結果得知,浙江和江蘇的最終控制人家族控股的比例都較高,而上海的最終控制人家族控股的比例卻較低。Debt的均值為0.52,最小值0.123,最大值2.555,說明江浙滬三地的民營上市公司還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財務風險。(表1、表2)
三、研究結論
本文對長三角2004~2007年的民營上市公司發展模式和經營績效進行了論述。研究發現,由于江浙滬三地的民營企業發展模式的不一樣,對于民營上市公司而言,民營企業的上市方式就會存在差異。本文通過對三地進行分析發現,江浙滬三地中浙江的IPO上市比例最高,江蘇居中,上海的IPO上市比例較低;民營上市公司以IPO上市比例越高的地區其經營績效越好,而以非IPO上市比例越低的地區其經營績效相對較差。研究還發現,江浙滬三地中市場化程度的排名為浙、蘇、滬;市場化進程較高的地區其績效也相對較高,這說明市場化進程對民營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本文還追溯了江浙滬三地的股權結構,發現金字塔控股是普遍的現象。作為“理性人”的實際控制人當構建的金字塔控制層級導致的控制權和所有權分離到一定的程度時就會產生較高的成本,引發對上市公司的掏空行為,降低公司的績效。但是,隨著現金流權的不斷提高,將對這樣的行為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已有的研究認為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對企業價值的影響是兩方面的,既可以緩解融資約束,也可以用來剝奪小股東,但是對公司價值的影響要看實際控制人是“企業家”還是“資本家”而定。
四、政策建議
根據我們的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1、結合江浙滬三地的情況,本文認為應該盡快地去除那些由于歷史原因――改制而造成的弊端,明晰產權,促進多元產權主體對民營上市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和約束,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民營上市公司績效。
2、加強對三地的民營上市方式的監控。買殼和管理層收購(MBO)方式上市的公司由于上市方式的本身缺陷,導致這兩類上市的公司在上市以后績效相對較差。現在管理層收購(MBO)上市方式已經被監管層叫停,但買殼上市方式仍存在,監管層應該更多地去鼓勵和引導企業通過IPO方式上市,對買殼上市方式應該嚴格控制。事實證明,只有通過IPO上市的方式,才能從真正意義上促進民營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的提高。
(作者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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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從經濟法產生﹑法律部門劃分標準﹑經濟法與幾個法律部門的關系﹑經濟法的重要作用出發,擬探討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在我國,“經濟法”這一概念的出現和使用開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經濟法在我國發展的這二十多年中,其是否是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一基本理論問題,一直是學者們爭論的焦點問題,筆者通過對以下幾個方面的論述,以期闡明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一、從經濟法的產生看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經濟法一詞最早出現在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摩萊里1775年撰寫的《自然法典》中。現代意義的經濟法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歐美國家,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過度的自由競爭引起生產和資本的不斷集中,壟斷市場的傾向日漸顯著,產生了各種市場弊端,資本主義的矛盾空前激化,資本主義國家政府開始改變經濟政策,加強對自由市場的干預,國家對自由市場干預的法——經濟法應運而生。
從上面經濟法的產生過程,可見經濟法的出現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雖然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方面有其天然優勢,但是市場又存在著盲目性和滯后性,易導致不正當競爭及壟斷行為產生等弊端,為保障社會化大生產的順利進行,就必須同時發揮市場及國家必要干預兩方面的共同作用,而經濟法既在微觀領域對經濟進行規制,又在宏觀方面對經濟進行整體調控的特性,恰好滿足了這種社會需要,是其他法律部門不能替代的。
二、從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看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法律部門,一般而言是指調整因其本身性質而要求有同類調整方法的那些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在法學理論界,對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主要有兩種看法:一種是“一元說”,是僅以法律調整對象的不同作為劃分標準。因為這種劃分標準過于單一,無法對紛繁復雜的法律體系做出較為科學的劃分,這種學說已為學界所拋棄;一種是“二元說”又稱“主輔標準說”,這種劃分方法由前蘇聯法學家提出,至今仍被許多學者所接受。“二元說”以調整對象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依據。其中,調整對象標準是調整同一性質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構成一個法律部門,而調整方法主要指權利義務模式及法律責任的確定方法。
(一)經濟法具有特定的調整對象
經濟法是調整發生在政府、政府經濟管理機關和經濟組織、公民個人之間,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這一點決定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殊性——社會公共性,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不是一般的經濟管理關系,而是具有社會性的經濟管理關系。具體而言有兩大類:
1、微觀經濟管理關系。微觀經濟管理關系是具有社會公共性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是政府或政府授權部門在建立和維護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中形成的管理關系。它主要發生在政府及其授權部門與市場經營主體之間、社會經濟團體與市場經營者之間,包括在稅收征管、金融證券監管、貿易管制、價格監督、技術監督、企業登記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動中產生的經濟關系。建立和維護自由、平等的市場競爭秩序,就必須由國家對市場經營主體的行為進行管理和干預,而且也只能由國家進行管理和干預。為此,我國已相繼出臺了一大批此類法律,如《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
2、宏觀經濟管理關系。宏觀經濟管理關系是具有社會公共性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中央和省兩級政府及其法定的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實施對國民經濟與宏觀管理調控,而發生在宏觀經濟領域里的經濟管理關系,主要包括在計劃和產業政策的制定、實施,國家經濟預算及其主導之投資,稅收、金融、物價調節,土地利用和規劃,標準化管理等活動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實行宏觀經濟法律調控是當代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發展的普遍趨勢。當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后,國家對宏觀經濟的干預甚至到了大規模的程度。在我國,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中必須要建立、建全經濟結構的優化,引導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以推動社會進步。
因此,我們說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經濟管理關系,是其特有的,也是其他法律部門的調整范圍無法涵蓋的。
(二)經濟法具有特定的調整方法
經濟法的調整方法的獨特性是許多學者予以否定的,因為我們在大量的經濟法的法律法規中看到的調整方法(即權利義務模式及法律責任)主要是采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大責任方式綜合適用,是對這三種責任方式的綜合化和系統化,但是法律責任方式的種類是有限的,它們已經被業已存在的法律部門所采用,經濟法作為一個新興的法律現象,也只能采用這些種類有限的責任方式,而且這種三大責任方式綜合適用的調整方式又恰恰在一個方面說明了經濟法調整方式的獨特性。
隨著社會經濟和法制的發展,也有一些新型的調整手段被“挖掘”出來,適用于經濟法領域,諸如程序的、褒獎的、社會性的,等等。我國學者對此研究得較多的是獎勵手段(也有將其稱為褒獎手段)。另有一種新型的法律調整手段,有著作將其稱之為“專業暨社會性調整手段”,包括專業調控及專業約束和制裁。勿庸置疑,傳統調整手段和這些新型調整手段,構成了經濟法這種公私法融合之新型法律部門的獨特的調整方法。
三、從經濟法與幾個法律部門的關系看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有些學者認為經濟法不能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律部門,是因為他們或認為經濟法僅為民商法的補充,或認為經濟法對社會關系的調整作用完全可以由行政法代替。所以,為了闡明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我們就必須對經濟法與民商法、行政法的關系有一個清晰的認識。
(一)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
經濟法與民商法的相同點在于,主體中均包括企業、法人、公民等;二者都有特定的調整對象,并且都涉及對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的調整。
它們二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1、調整范圍不同。民商法主要調整平等、等價的產權關系和流轉關系,著眼于微觀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個別主體的財產及人身權益;而經濟法主要調整公共性經濟關系,著眼于宏觀的秩序和利益,一般不涉及個人的人格、財產和交易關系。2、調整方法不同。民商法對于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方式;而經濟法正如以上所述,采取了綜合性的責任方式。3、根本作用不同。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證各種合法主體能夠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參與經濟關系及從事其他活動,保證其合法意志能實現;而經濟法的根本作用是為了保證社會有一個正常、自由的競爭環境,從而使社會經濟能夠協調、穩定的發展。4、性質不同。因為民商法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是平等關系,所以民商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經濟法是“以公法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二)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
經濟法與行政法的聯系在于,兩個部門法的調整方法都存在行政責任方式,而且二者也都調整一定范圍的經濟管理關系。但二者的區別也是相當明顯的,主要表現在:
1、調整范圍不同。行政法調整的是關于國家行政組織及其行為,以及對行政組織及其行為進行監督的社會關系;而經濟法調整的是國家在協調經濟運行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雖然二者都調整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但調整經濟關系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樣。行政法調整微觀經濟關系,是對個別、具體、特殊的經濟關系的調整,經濟法則調整宏觀經濟關系,主要包括稅收關系、金融關系、計劃關系、財政關系等,是國家從長遠利益、整體利益考慮對經濟所作的調整,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和普遍性。2、調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以大量的行政責任方式為主;經濟法的調整方法如上所述。3、原則不同。行政法的原則是依法行政、廉潔高效;而經濟法以維護公平競爭、平衡協調及責權利效相統一為宗旨。4、目的不同。行政法是國家本位法;在經濟法中,國家干預經濟活動是為了保證整個國民經濟在現有基礎上更快地發展,所以經濟法是社會法,為了維護全體人民的利益而產生。5、國家權利大小不同。行政機關管理的是具有特殊性的社會關系,使行政活動成為一種純粹的社會活動和組織活動,因而行政機關在進行活動時往往無具體明確的法律可依,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中,行政機關就享有較高的自;而在經濟立法中,法律法規的最根本依據是客觀經濟規律,經濟法是對客觀的、固有的、穩定的經濟規律的一種反應,因此國家在頒布經濟法和執行經濟法時的自較小。
四、從經濟法的重要作用看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
經濟法這一法律部門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應運而生的,不是任何法學學者的臆造,它在促進、穩定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門法都不可替代的。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有關國有經濟的法律法規,在法律上確立國有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主導地位。國務院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等有關法規有力地保障和促進了集體經濟的迅速發展。《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和《個人獨資企業法》等經濟法規對扶持城鄉個體經濟和保障私營企業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外,對于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法規的制定,改善了外商投資的法律環境,推動了“三資企業”的迅速發展。
(二)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建立有中國特色、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現代化建設的客觀要求,經濟法對于反映經濟規律要求的經濟體制改革方向及相關措施做出明確規定,使其制度化、規范化,這樣便能從法律上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三)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經濟法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把各項經濟活動都納入法制軌道,充分發揮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各自的作用,充分發揮計劃和市場兩種手段的長處,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益,從而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社會是發展的,經濟是發展的,法律也是不斷發展的,我們不能在更復雜的社會關系需要新的法律部門來調整時,還固守著幾個古老的部門法,否定新的部門法的重要作用。因此,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經濟法的獨立法律地位已不容置疑。
參考文獻:
關鍵詞: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結構調整
1、 現狀
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來的發展,隨著化建設力度假大、進程加快、第三產業的迅猛發展,山西省產業結構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 1997年,山西國內生產總值中一、二、三產業的比例由1991年的16.0:54.9:29.1變為15.2:51.4:33.4,工業總產值中的輕重工業的比例由1991年時的24.7:75.3變為19.2:80.2,到1998年,山西國內生產總值中一、二、三產業的比例則變化為12.9:53.5:33.6,工業總產值中的輕重工業比例變化為16.9:83.1。整個產業結構演變為“二、三、一”的格局。第二產業趨于穩定,第三產業發展較快,第一產業所占比重明顯下降。
(一)弊端
山西經濟結構是以高度依賴煤炭資源、原材料工業為主具有典型的資源型、初級化特征,全省三分之二的縣城經濟發展主要依靠煤炭。現在山西產業結構中的潛在矛盾和問題逐漸顯現并日漸突出,表現為結構檔次低、效益不高、轉換功能不強、適應市場能力弱、受控度高、出入市場的主動性差等等。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山西經濟結構向趨重演變,結構性問題更加突出,經濟增長賴以外遷擴張,運行質量不高,高購入、低產出,高速度、低效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
1、基礎性產業地位不牢固。農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很低,受力控制的成分大,作業方式原始,靠天吃飯的格局沒有改變,產業素質低下;運輸和郵電通訊業近年來發展很快,但對山西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仍然存在;和事業發展緩慢,很難形成經濟發展的推動和人才支撐。
2、支柱產業單一,置換緩慢,山西煤炭產業地位相當牢固,在工業總產值中占到25%左右。以煤炭為首的產業位置序列從未發生過根本性變化,受新能源工業的制約和,山西煤炭工業近年來已走向衰落階段,發展乏力,這是山西經濟增長緩慢的直接原因。
3、產業關聯度低,產業鏈短,加工深度不夠是導致山西產品的附加值低,市場競爭力弱主要原因。
4、各產業內部結構失衡。農業始終沒有解決好種植業與大農業之間、糧食作物與經濟作物之間的關系,工業的初級化程度持續擴張,以礦產品位主體的初級產品和原材料產品占到全省工業總產出的三分之二以上,輕重工業嚴重失衡。
5、產業的外向程度低,對外貿易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拉動力或貢獻率不高,傳統的名優產品的市場準備不足,沒有形成規模經濟。
6、結構趨向同化現象嚴重,山西地區與地區之間,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個體經濟趨同不利于各地區之間各種經濟資源、經濟成分的優勢互補。上述種種問題反映了山西產業結構低級粗放、效益不高的弊端,嚴重延緩了山西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換過程,直接影響了山西的經濟發展。
(二)成因分析
山西的產業結構是根據山西的資源特點和國家經濟發展的戰略需求,經過長期演變形成的。在六五期間,山西根據中央提出的國民經濟發展方針,加大了對能源工業的投資和建設力度,全省用于能源建設的投資占整個基本建設投資的41%,這一階段,由于片面強調能源重工化基地建設的作用,使得山西國民經濟中的農、輕、重比例關系沒有適應改革開放的要求而發生較大變化。在七五期間由于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對能源需求不斷增長,山西把能源重工化基地作為經濟建設的重點,但在條件有限的情況下,把更多的資金和注意力投向資源低度開發的煤炭等能源重工業,不僅使得改革開放以來山西成長起來的一些第三產業、新興產業等由于投入不足而發展緩慢,與其他省市形成鮮明對比,而且還使得建國以來和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一階段中發展和成長起來的一些輕工業產業也因為投入不足而日趨萎縮。這種結構失橫在八五期間更加明顯,這種越來越嚴重的畸重畸輕的產業結構與市場化程度較低的體制環境,以及對資源的過渡開采和粗加工而使環境不斷惡化的狀況,使山西經濟建設與發展的水平與其他省市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二、對策與建議
為了遏制三次產業間的協調度下降的勢頭,在今后的產業調整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首先必須加強第一產業的基礎性地位,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提高農業的產業化水平。首先提高農民的思想文化水平和科技文化素質,增強市場競爭觀念。大力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農業穩定增長,保證農業生態良性循環,引導農民進行多元投資。大力發展糧食水果和蔬菜加工業,為農業的中間產品創造新的市場,依靠科學技術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調整農業的產業結構。
2、適度放慢第二產業尤其是工業的發展速度。首先適度限制采掘業,重點轉換工業經濟的增長方式和提高其經濟效益,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對傳統產業的改造。要充分考慮山西的實際情況,用高新技術改造和提高傳統產業,提高工業的整體素質和國際競爭力,同時大力推進信息化,使工業化的發展與信息化能結合起來,互為動力,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3、大力第三產業。首先要重點發展附加值高的產業如:保險、通訊、房地產、信息、咨詢等,提高第三產業在總產出的比重,其次繼續完善各地區的法規,保證市場活動主體的公平。第三,通過高新技術的開發與運用,推動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發展,帶動第三產業內部結構的提升。
4、加強業的開發投入,盡快實現旅游資源向優勢的轉化,使山西成為旅游大省,旅游業集旅游、娛樂、商品消費于一體,對促進服務產業的水平,提高山西產品的知名度,提高山西在國內及國際上的聲譽起著重要作用,山西是中華民族古代文明發祥地之一,人文資源豐富,遺跡、名人足跡星羅棋布,其中全國現存完好的宋金以前的木構建筑,72%以上在山西境內,僅存的4座唐代木構建筑,全在山西境內,山西被史學界稱為“地上博物館”,“中國古代建筑的寶庫”,山西保存下來的各種不可移動文物有35000多處,國務院先后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中山西有五座,列入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56處,省內文物古跡景點可成為全國之最的約有60多處,從文物的數量與價值來說,山西在全國是相當突出的,謂之文物大省當之無愧,因此要大力宣傳,深挖旅游業的發展潛力。
5、大力發展山西優勢產品、潛力產品。以潛力產品為切入點,選擇具有潛在優勢的產品為切入點這是調整產業結構大思路需要回答的關鍵,優勢產品和潛力產品的共同之處都是具有戰略帶動意義的產品,對一地區的經濟增長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且一般都是規模效益比較突出的產品,其區別在于優勢產品是目前已經成為現實的比較優勢的產品,而潛力產品則是還沒有成為現實的優勢產品,通過扶持擴大規模,就能轉換為優勢產品。由此可以看出,我們調整產業結構的邏輯思路應以優勢產品為切入點,但現實情況是目前山西的優勢產品太少,不足以承擔山西經濟增長的重任,另外目前的優勢產品是就山西現存的產業結構而言的,這樣越扶持越調整很可能導致產業結構的越剛性化,因此應該選擇那些不僅具有戰略帶動性,而且成長性好、市場空間大、技術先進、附加值高、規模效益突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潛力產品為調整產業結構的切入點。
6、加速山西組織模式的改造。目前條塊分割的企業組織模式降低了山西企業對市場信息的感應度,是造成山西經濟“慢半拍”的重要原因。改造企業組織規模、實施產業鏈順序組織企業集團是解決山西經濟“慢半拍”的有效措施之一。以往組建企業集團之所以收效不大,問題出在沒有按經濟辦事,集團內部沒有真正實現利益一致,許多是長官意志主導的“拉幫派”行為。政府應該制定相關的政策鼓勵組建實質性的企業集團,尤其是應當鼓勵山西企業與沿海企業、外資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只有當山西企業生產過程、經濟利益與處于生產鏈前沿的企業融為一體的時候,山西經濟“慢半拍”的現象才可以有效的得以解決。
資料:
吉國玲 《調整經濟結構,促進山西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