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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房地產 合同 管理
建設工程投資巨大、周期長,涉及單位、人員多,是一個系統工程,為了保證工程參與各方的利益,協調各方面責任,權利和義務,保證工程順利進行和工程所涉及的社會公眾利益,必須在工程開始時對有關關鍵問題進行協商,形成可以指導和規范整個工程的綱領性文件―工程建設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和類別非常多,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應用條件、不同的權利和責任的分配及不同的合同風險。按計價方式的不同,房地產開發項目承包合同一般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類;按照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圍,以及承包關系不同,合同形式又可分總包合同,獨立承包合同及發展商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合同;按照是否包料的標準,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1.1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就是按照商定的總價簽訂的承包合同。它的特點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為依據,明確承包內容和計算標價,并一筆包死。
1.2單價合同
當準備發包的工程項目的內容和設計指標一時不能確定,或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較大,則采用單價合同形式為宜。這樣可以避免由于工程量的不精確,而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承擔過大風險。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工程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它直接費用和施工管理費及各項獨立費用。這種合同方式主要適用于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況。
1.4總包合同
總包就是指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或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人負責組織實施,據此簽訂的合同稱為總包合同。
1.5招標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合同
這種方式是指在同一開發項目中,招標人直接把工程分包給各承包人,并由此簽訂的合同。
1.6獨立承包合同
當開發項目規模較小,技術要求較為簡單時,則招標人可將開發項目的建設任務發包給一個承包人獨立完成。
1.7包工包料合同
包工包料就是指承包人負責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設備。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2.1工程持續時間長,合同管理必須同步。
2.2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巨大,工程價值量大,合同價格高,使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在現代工程中,由于競爭激烈,合同價格中包括的利潤減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
2.3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是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的管理工作。這是由如下幾方面原因造成的。
2.3.1現代工程體積龐大,結構復雜,技術標準、質量標準高,要求相應的合同實施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3.2由于現代工程資金來源渠道多,有許多特殊的融資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項目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
2.3.3現代工程合同條件越來越復雜,這不僅表現在合同條款多,所屬的合同文件多,還表現在與主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圍內可能有許多分包、供應、勞務、租賃、保險合同,它們之間存在極為復雜的關系,形成一個嚴密的合同網絡。復雜的合同條件和合同關系要求高水平的項目管理特別是合同管理與支配,否則合同條件沒有實用性,項目不能順利實施。
2.3.4工程的參加單位和協作單位多,通常涉及業主、總包、分包、材料供應商、設備供應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運輸單位、保險公司等十幾家甚至幾十家。各方面負責的劃分、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的定義異常復雜,合同文件出錯和矛盾的可能性加大。合同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銜接和協調極為重要,同時又極為復雜和困難。合同管理必須協調和處理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在內容上、技術上、組織上、時間上協調一致,形成一個完整、周密、有序的體系,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3.5合同實施過程復雜,從購買標書到合同結束必須經歷許多過程。簽約前要求完成許多手續和工作,簽約后進行工程實施,要完整地履行一個承包合同,必須完成幾百個甚至幾千個相關的合同事件,從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個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會導致前功盡棄,導致經濟損失。所以必須保證合同在工程的全過程和每個環節上都順利實施。
2,3.6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相關文件,各種工程資料繁多。在合同管理中必須取得、處理、使用、保存這些文件和資料。
2.3.7管理過程持續時間長。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工程持續時間長,這使得相關的合同,特別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期較長。它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5年或更長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敗。
(三)、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重要。合同管理的指對項目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進行處理,以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簽訂、履行、終結直至歸檔的全過程
3.1內容
3.1.1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合同履約率。
3.1.2經常對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進行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知識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3.1.3建立建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項目合同歸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賬、統計及歸檔制度。
3.1.4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數、造價、履約率、糾紛次數、違約原因、變更次數及原因等。通過統計分析手段,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提高提高利用合同進行生產經營的能力。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從宏觀經濟市場的要求看,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順應市場職能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是調節經濟市場和管理市場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運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來維護和監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監督、監管與引導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條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建筑主體行為的標準, 發包人與承包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是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處理糾紛的法律依據。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求, 市場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質量、施工管理與國際接軌,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與國際接軌。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設單位未設立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 而是將合同管理委托給監理公司, 而監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機構設置不規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從而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 施工單位, 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 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 輕視施工合同管理, 也沒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訂立施工合同的主體雙方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造成了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情況的產生。
2.2、合同條款不完整
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備以下幾個重要要素:合同價款與支付、工程范圍、合同形式、工期、質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變更、結算、違約、索賠、合同文件解釋順序等。但很多中小項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甚至個別企業自行制訂不規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強制要求施工單位簽訂,此類合同條款不健全,出現違約時無據可依,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困難。
2.3、合同條款不履行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結果客觀上造成了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方也未及時提出工期延期申請,直到事后收到發包方的工期罰款時,才發現沒有相關的書面資料證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結果承擔了本不屬于自身的責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費,甚至還被罰款。(3)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常有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合同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處理。(4)變更簽證不及時辦理。履約過程中的變更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只顧按照發包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未及時提出相關費用的簽證申請或收集相關書面證據,或即使提出了申請和費用索賠,在施工過程中也未及時辦理確認事宜,以至于結算時因證據不充分致使企業面臨很大的風險,變更簽證發包方不認可或被發包方核減較多,以致利潤極低甚至出現虧損的境況,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5)結算時間長導致承包方資金回收困難。結算難是施工單位目前普遍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施工單位向發包方報送結算書后,發包方往往不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審核,結算工作放置一兩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單位為不得罪發包方基本都是采用書面和口頭催促,但也無濟于事。結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結算款不能按時回收,施工單位原本微薄的利潤不能及時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廣,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技術人員,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培訓。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質量的有效措施
3.1、從法律、資質、能力方面加強管理
施工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 承辦人員須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合同,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應的資質條件,合同生效后,發包方必須具備組織協調能力, 承包方則必須具備相關部門核定并認可的資質等級并持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2、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單位切不可鑒于發包方的威嚴而草率簽訂合同,要根據合同評審意見進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對合同條款拾遺補缺,盡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風險,對不可避免的風險,由雙方合理分擔。合同談判失敗,則要對合同評審時提出的風險范圍實施動態監控,降低風險。
3.3、提前制定合同條件,明確合同條款
對存在的潛在問題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使其具備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進行, 具體內容如下: ①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③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工期調整的處置辦法。④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法。⑤合同價款調整與支付方式。⑥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⑦設計變更。⑧竣工條件和結算方式。⑨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⑩爭議解決方式,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2]。
3.4、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對合同訂立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發包方違約(如不按時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變更、趕工或停工、不辦理結算、不確認簽證等)則要及時按照合同相應條款進行索賠;承包方違約,則要做好被發包方索賠的應對措施:積極采取可行的補救措施以獲得發包方的諒解,同時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作為談判的條件,降低被索賠的風險。
3.5、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合同約定的價款、質量和工期等內容變更,施工單位應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權利,及時把握一手書面資料,簽訂會議記錄或補充協議,尤其是當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10%以上時,要向發包方提出另外簽訂補充協議的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來變更合同,且變更后的協議應及時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備案,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培訓, 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造價工程師崗位, 負責合同管理及造價控制, 確保合同簽訂雙方按照合同文本執行, 提高合同履約效率的同時有效控制工程造價[3]。
3.7、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發包方根據自身情況可將組織、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權利及職責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并與其簽訂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同時還需將這些信息詳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與責任必須保持一致[2]。
4.結束語
加強合同管理首先應樹立合同意識,不管是企業的決策層、執行層還是合同管理人員都應重視合同管理,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加強施工階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雙方提高履約水平是實現全生命周期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時應認真把關,嚴格執行合同會簽、評審制度并認真進行交底,特別是現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明確合同規定的施工范圍等,以此促進建筑業持續發展, 實現建筑市場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1]劉圓圓.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見問題的分析[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2(4).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雙方根據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義務進行工程建設、目標控制,進而達到質量目標、進度目標、投資或費用目標,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一個建設項目需要簽訂多份合同,工程合同管理就是對工程項目中相關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涉及到建設工程全過程,合同管理做的好,可以避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糾紛,提高工程的經濟效益,降低工程造價,對建設工程項目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建設項目參與各方的合同管理責任
1、政府行政主管部門
主要依據法律和法規對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進行管理,提供服務和做監督工作。對合同簽訂的程序和規則進行監督,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違反法律和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使工程合同符合法律的要求。
2、發包人
發包人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之一,負責決定項目的承發包模式和管理模式,選擇合同類型,聘請監理工程師進行具體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選擇項目管理(咨詢)單位、承包商、供應商、設計單位,委托項目任務,并以項目所有者的身份與他們簽訂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3、監理工程師
受發包人委托,承擔整個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行使合同管理的權力,對合同條款作出合理解釋。
4、承包商
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貫穿建設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從投標開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竣工交付,直到合同所規定的缺陷責任期滿為止。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1、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視
不重視合同管理,主要是因為某些建筑類企業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建設工程合同的重要性,不懂得利用合同條款約束各方行為。建設工程具有大額性、復雜性、特殊性、專業種類多等特點,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合同主體不重視,導致合同存在缺陷,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不重視合同管理還體現在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能力,一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獨立承擔建設單位的委托。而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費用控制,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人員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2、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很多建筑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尤其是中小型建筑企業,他們簽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責任劃分不清,缺乏對合同事件各參與方相應權責、違約的具體后果及處理方式方法的約定。有些合同文本則是由發包人提供,承包人為了承接項目,只能接受其中的某些霸王條款,如合同主要強調承包方的義務,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相對較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合同有失公平。
另外施工合同文本,缺少對索賠責任的劃分、計算方法的約定。我國的索賠工作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很多承包商不會索賠也不敢索賠,承擔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漸落后,不能滿足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承、發包雙方也存在鉆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3、缺乏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人才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等。目前建筑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出身,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參差不齊,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而建筑企業雖然設立了合同管理人員,也只是將合同管理看成簡單的資料整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
4、承、發包雙方的履約能力不足
建筑工程市場存在逾越資質承接項目的現象,有些承包商甚至以有資質的承包企業的名義來投標,并簽訂合同,其實自身根本沒有履約能力。致使建設項目投資增加、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能如期完成合同約定的范圍。另外,某些發包人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利用其優勢地位,減免自己的合同義務,不如期履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履約。例如,發包人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驗收合格后,不及時辦理結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建議解決方法
1、加強對參與人員的培訓教育,強化管理意識
建筑企業每年組織對企業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增強企業人員的合同法律法規教育,使企業樹立起依法簽約、依法履行為前提的依法經營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項目質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樣重要的位置。同時,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這些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全面提升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經濟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以更多更豐富的專業知識,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
2、重視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應當參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但每個建設項目都有特殊性、個別性,示范文本的內容不可避免的會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時要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尤其是雙方責任、義務及違約責任的劃分和處理方法,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糾紛的處理,索賠的計算原則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確。
3、加強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后,要認真研究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理解條款的含義,確定能正確使用,為處理合同糾紛做好準備,特別索賠責任劃分的條款,索賠的程序,索賠的計算原則。
總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貫穿建設項目全過程,涉及多個項目參與方,而建設項目又是特別的、大型的、專業性強、動態變化的,所以從企業管理人員至項目的合同管理員,都要正確的對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夠的重視,不斷的學習,增強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保證工程合同的順利完成。
參考文獻:
[1]李啟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
[2]丁曉欣,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年
[3]何紅鋒,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6年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指建設單位或個人通過招標的方式,將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監理等業務,一次性或分步發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通過投標競爭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優點,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工程建設領域,將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統一納入市場,實行交易公開,給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賦予了極大的透明度;鼓勵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通過平等競爭,優勝劣汰,最大限度地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優化;通過嚴格、規范、科學合理的運作程序和監管機制,有力地保證了競爭過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設的承發包雙方以完成該建設工程為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既是明確雙方關系的法律文書,又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具體地講,管理部門對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審查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招標文件中有關的合同條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監督雙方簽訂、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及時調解合同糾紛,指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中介機構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作為招投標活動的管理機構,之所以既要監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又要監督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就是雙方當事人要約和承諾的協商過程。二是從市場交易行為看,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交易行為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雙方還沒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關系,這個關系只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規的調整,只有定標后,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種交易行為才通過合同這種法律形式被正式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三是從招投標的跟蹤管理和評價招投標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過監督檢查雙方對施工合同各項條款的履約情況來體現。從建設部制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標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而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樣包括招標文件,兩者互為主要內容,這就更進一步說明了它們之間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相脫離給工作帶來的弊端
過去,由于我們對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作用認識不足,招投標只管招標文件、投標、開標,合同只管合同的簽訂、履行,兩者互不聯系,結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動。
(二)合同審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幾年沒有建立合同正式簽訂前的審查制度,在進行合同檢查時發現沒經審查的合同存在著許多嚴重問題,對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簽約行為的不規范,引發的工程質量、工期、資金等方面的違約現象比比皆是,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三)正確處理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在實際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門要正確地處理好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還要不失時機地向建設、施工單位做好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的宣傳工作。只有將兩者密切地結合起來,才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當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陸續出臺,工程建設的“四項制度”真正推行開來,各地在這方面的探索實踐都積累了不少經驗,但同時也發現了很多問題。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不可分割的兩大部分,但實際操作中,卻往往是分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離示范文本
招標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組成內容之一。但有一些業主存在著強勢心理,往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在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條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條款,或者通過條款內容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將工期提前,不計趕工措施費;提高工程質量等級,不計工程質量獎,不計材料差價;工程價款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甚至設置復雜的計量程序等,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國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的困難。
(二)合同中語句有歧義
由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其中的矛盾、錯誤、歧義等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起草合同文件,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施工企業為了達到中標目的,往往對施工合同不加細致研究,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對其不夠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有歧義的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
(三)招標工作和合同管理脫節
在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方面由于監理工程師未參與招標工作,不熟悉招標文件和合同,在執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進入監理角色,只能邊上崗邊學習;另一方面由于編制招標文件的招標機構不參與合同管理,招標機構只負責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機構的人員未必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招標文件的編制水平很難提高,如果合同不準確、不全面,會給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難。合同是管理的依據,合同不完善,執行起來隨意性大,給工程合同變更和索賠將會帶來很大的隱患。許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實際與原來的合同已大相徑庭,違背了招標單位在招標時的初衷,損害了招標人的利益。
四、對策與建議
(一)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查
合同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查招標人的施工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的擬簽合同主要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全面性、公平性等進行必要的先期審查。
(二)參與招標活動的全過程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參加較大工程的開標和現場勘察。在開標會議上,各投標人要唱標,發包方要宣布標價等,這些內容中有許多都是招投標當事人對將來簽訂合同條款真實意思的表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參加開標,全面掌握招投標中的第一手資料,將更有利于合同的檢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可靠性。參加現場勘察,了解現場情況,是因為在合同中有諸多條款是涉及到施工現場條件的,合同管理部門掌握一些現場情況,有助于調解合同當事人的不同意見,從而起到協調關系、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作用。
(三)參與招投標項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好招投標項目的回訪工作,可以征求承發包雙方對其履行政府監督職能的意見,還可以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鞏固招標投標成果。在回訪過程中,要依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書等資料,對工程進行合同履約檢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及時進行調解、處理,強化承發包雙方的合同意識,督促其強化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提高合同履約率。建立合同履約檢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約率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跟蹤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標投標工作水平、鞏固招標投標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約的順利與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標工作的成功與否。定期的合同履約檢查,既是對該項建設項目招標活動的一種評估,也為下次招投標活動提供了必要的借鑒。通過對施工合同履行的檢查、監督,建立工程招投標跟蹤管理檔案,將每次檢查情況填表,最后整理成評價報告,分成等級,作為今后招投標活動中評標的參考資料,以此引導投標企業充分適應競爭機制,使其樹立“以履約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的意識,使信譽高的施工企業多中標、中好標,逐步提高招投標的工作水平。
五、結束語
關鍵詞:公路工程 建設項目 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合同紛繁多樣,其主體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則是建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合同約定,采取法律的或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是一切管理工作的依據和基礎。高度重視合同管理是推進工程建設項目總體計劃順利實施的根本保證。
1. 合同管理是實現工程項目建設目標的有效手段
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是以簽訂一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能統籌調控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從而實現工程項目建設目標。
2. 合同管理是控制項目工程造價的有效方法。
全面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是當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重要的投資管理目標。在合同簽訂與管理環節控制工程造價,關鍵在于能否切實把握其中影響造價變化的各種主要因素,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在合同訂立時,必須合理確定合同價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調整合同價款的原則和方式、材料供應及價格、計價方式、計價依據、工期質量要求、獎罰條款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注重簽證變更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結算的管理、索賠的管理等。上述內容應圍繞保證質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價,預防經濟糾紛,防止索賠為中心進行。嚴格合同管理工作,對控制項目工程造價的效果是顯而易見的。
3. 合同管理是廉政建設的基礎
廉政建設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項目,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大,環節多,施工過程中變化多,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基礎不健全的特殊環境下,容易造成腐敗的多發性。因此,在工程建設中實施廉政建設是十分必要的。在工程建設中通常的做法是: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簽定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明確規定了參加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如有違反,則給予違反者嚴厲的經濟處罰,同時通報批評,并嚴禁市場準入;對觸犯法律的報請司法機關介入處理。以此來避免和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為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打下了廉政基礎。
4. 合同管理是安全生產的保證
安全生產是工程建設的核心,安全生產合同是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的靈魂。安全關系到項目的成敗,關系到業主、監理、承包單位等項目參與者的切身利益。在現有的管理體制下,不注重安全生產的情況時有發生。為避免事故,防患于未然,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與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合同條款,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
(二)公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有效做法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在多個公路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實踐,歸納了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中幾條有效的做法:
1. 重視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公路工程、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等的合同樣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
2.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設管理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3. 對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因工程變更而導致的合同變更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工程變更的數量及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實施的工程,務必簽寫清楚工程名稱、變更理由、變更日期、工程數量、單價變化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單位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 認真開展公路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認真開展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項目各類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公路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公路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實施過程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在我國,建筑業工程合同糾紛由來已久,隨著社會經濟與建筑業的發展,各種糾紛亦層出不窮。要想減少合同糾紛,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系統的、周密的和專業的管理辦法。下面,筆者就建設合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管理問題進行全面的闡述。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及管理內容
1. 建設工程合同的分類。工程合同通常都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大、中型建設項目,需要從立項開始經歷一個異常繁雜的過程。我國建設工程中合同類型可分為以下4 種:
(1)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項目的項目責任人要在與設計單位代表完成事前的勘察及設計任務后,明確責任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內容通常涉及有關的基礎資料、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控制要求及實體工程造價等。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單位派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機構代表為權利代表,對工程項目實體建設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與管理。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涉及監理對象、雙方責任主體的權利以及其他一些相關的內容,而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是通過監理機構為建設項目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服務。
(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是承包責任人履行施工任務的依據性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圍、施工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施工質量及驗收標準、工程造價成本、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質量保修范圍、保質期和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
(4)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采購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它指的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法人、其他物資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的物資買賣關系而建立的關于供求雙方相互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文本協議。
2. 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內容。在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從立項開工到竣工檢查過程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工程合同管理的體系及管理制度,同時建立健全相關的合同管理檔案制度。
(2)在建立工程合同簽訂關系之前,需持以認真嚴謹的工作態度,以事前做好相應的市場預測、資訊調研等準備工作。
(3)在工程合同簽訂中,需要進行嚴格管理。由于簽訂工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簽字雙方要擔負一定的權責,責任雙方必須以嚴謹的態度擬定合同的內容條款,同時確保工程合同的合法、公平原則。
(4)在責任雙方簽訂工程合同后,要認真履行合同相關的內容要求,按照合同內容對在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變更索賠事件和合同糾紛事件予以及時處理。
3.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設工程合同需要合法的管理與維護,以防范在建設工程中出現的合同風險,這也對相應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要求。簽訂工程合同的主體必須具有相應的法人資質,并且要求法人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風險責任的企業組織。不具有資質的其他部門、機構以及自然人不能私自簽訂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資質和資信能力進行全面調查,以確保簽字的法人單位有能力履約工程合同;簽訂的工程合同需以書面形式表達,其內容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的抬頭、落款、公章以及簽字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與載明的當事人的法人名稱、住址要保持一致。
二、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及意義
1. 建設工程合同的作用。
本文,筆者主要以建設施工合同為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建設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業主與承包人需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經濟文件,具有特殊性和繁雜性。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后,為實現工程建設目標,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協議中都會明確雙方的相互權責與義務關系,因此,在履約過程中都要以施工合同的內容要求作為主要依據,并將其作為業主單位進行項目建設,撥付計量款,控制施工質量、工期和成本,以順利促進工程建設項目活動的重要憑據。由此可見,一份內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將對實現質量、進度和成本目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會對規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樣本一般由相關的建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聯合制定,其主要目的在于指導、規范合同當事人的合同簽訂,便于合同當事人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責與義務,以避免事后出現合同糾紛。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內容相對比較完整,從合同風險角度來講可有效降低風險,分擔風險也比較公開化、合理化。因此,在實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落實程序,管理模式可操作性要強。
(2)人是建設工程的主體。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扮演著最為活躍的角色,其關鍵性不言而喻。工程合同的管理人員應加強對自身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提高,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則可根據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總結并積累合同管理方面的經驗,從而可以在今后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有利于工程建設的對策。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所謂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是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風險、將會發生的問題進行預測,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處理,將風險問題遏制在合同階段,從而減少意外損失。業主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的發起人,既是項目總的協調者,也是整個項目的收益者,同時也是最大的風險承擔者。業主通過對合同風險的管理,具有以下意義:1. 為項目管理人員運用各種對策的最佳組合,對風險進行全面、合理、及時地處置提供了可能性;2. 能有效克服傳統項目管理中的以保險為單一手段的處置風險的局限性,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進行風險管理,使建設項目管理適應現代管理科學的要求。
四、加強實施階段合同管理
1 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現場簽證乃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等實際上是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2 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時限履行義務
新頒恰同示范文樸對工程中的各項業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定。承發包雙方、監理工程師都應在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容易引起索賠。
3 適當地進行索賠
索賠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在主張的同時要提供事實證據。根據事實證據和合同條款,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預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是就同一個問題的推誘,而是找出對方違約的證據提出反索賠要求。所以,在索賠問題上,無論是施工單位還是業主對證據的收集均顯得非常關鍵。
4 及時辦理現場簽證手續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經常出現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由于簽證是雙方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釗算依據。因此要及時辦理簽證手續,業主方應提倡只簽客觀實際情況而不簽造價,只簽實際工作量、點工數、施工措施而不簽造價,以此來避免滋生各種腐敗現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五、結語
總之,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合同措施是實現“三控”目標的重要手段。加強合同管理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合同管理;招投標階段;合同實施
1.引言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合同已成為正常、有序地進行經濟活動的主要依據之―。作為一項重要的經濟活動,建設工程由于其投資大、持續時間長、參與主體多、經濟關系復雜,還要受到地質、氣候、政治、金融等多因素的影陶,導致實施建設項目的難度很大。如果不事先將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使各項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并按部就班地實施,耍想獲得工程質量、成本、工期、安全等多方面的良好控制是不可能的。因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疑是規范建筑活動的有力工具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它覆蓋了合同策劃、簽訂、實施、解決爭議、風險管理、索賠及信息管理等多個方面。
2.工程招標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2.1合同的總體策劃。合同總體策劃的確定對整個工程項目有重大影響,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問題,是確定合同的戰略問題,它們對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控制有決定性的影響。合同總體策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實施中體現出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始準備每―份合同招標,以及準備簽訂每―份合同時,在工程結束階段時都應對合同總體策劃再作一次評價。
2.2招標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標文件后應進行全面分析和正確理解。主要包括:1)招標文件的總體檢查;2)招標條件分析;3)招標工作時閱安排的分折;4)工程技術文件分析。
2.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對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顧綜合性的、復雜的、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與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條款,對工程環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應有合同管理的實際工作經驗和經歷。一般來說,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個方面內容: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分析;4)后果性分析。
2.4承包工程中的風險分析。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這些因素都有可能會產生變化,在各個方面都存在著不確定性。這些變化會使得原定的計劃、方案受到干擾,使原定的目標不能實現。因此,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作全面分析、預測,以采取有效的對策預防和降低風險的發生和損失。
2.5投標文件分析。投標文件的分析是招標人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參與評標的憑證,也是未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招標人應審查投標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分析比較投標報價、評審方案和其他評標因素,只有全面地分析和審查投標文件,才能正確地評標、定標。
2.6合同談判。施工合同談判是合同當事人雙方就施工合同具體內容進行研究、協商的過程,也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雙方當事人力爭自己合同權益的重要機會。由于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蓋未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同時,合同雙方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理解也不盡相同。因此必須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訂立前對合同進行談判和協商,進一步澄清和補充合同條款,使合同雙方在談判中進―步地溝通,詳細地交換意見。通過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合理分配合同風險和合同權利、義務與責任。
3.合同實施控制
建設工程施工的過程就是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要使合同順利實施,合同雙方必須共同完成各自的合同責任。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與控制應貫徹到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之中,主要工作包括:
3.1參與落實計劃。合同管理人員與項目的其他職能人員一起落實合同實施計劃,為各工程小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如施工現場的安排,人工、材料、機械等計劃的落實,工序間的搭接關系和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準備工作。
3.2協調各方關系。在合同范圍內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相互之間出現的問題,如合同責任界面之間的爭議、工程活動之間時間上和空間上的不協調。承包商與業主、與業主的其他承包商、與材料和設備供應商、與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各分包商之間、工劇、組與分包商之間常?;ハ嗤频橐恍┖贤谢蚝贤录碇心┟鞔_劃定的工程活動的責任,這就會引起內部和外部的爭議。
3.3指導合同工作。合同管理人員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作經常性的合同解攝,使各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員在工程實施中起“漏洞工程師”的作用,但不是尋求與業主、工程師、各工程小組、分包商協對立。合同管理人員的目標不僅僅是索賠和反索賠,而且還要將各方面在合同關系上聯系起來,防止漏洞和彌補損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
3.4參與其他項目控制工作。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職能人員每天撿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對照合同要求的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和工程進度,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對策措施;對已完成工程作最后的檢查核對,對未完成的或有缺陷的工程責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防止影響整個工期。按合同要求,合同業主及工程師等對工程所用材科和設備開箱檢查或作驗收,看是否符合質量、圖紙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進行隱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負責驗收文件的起草和驗收的組織工作,參與工程結算,會同造價工程師對向業主提出的工程款賬單和分包商提交的收款單進行審查和確認。
3.5合同實施情況的追蹤、偏差分析及參與處理。它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及各種工程資料,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計劃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偏差;對合同屜行情況作出診斷;向項目經理及時通報合同實施情況及問題;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等。
3.6負責工程變更管理。工程變更管理是指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科,檢查變更措施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給項目經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
3.7負責工程索賠管理。工程索賠管理包括與業主之間的索賠和反索賠,與分包商、材料供應商及其他方面之間的索路和反索賠。
3.8負責工程文檔管理。工程文檔管理是指對分包商發出的任何指令,向業主發出的任何文字答復、請示,業主方發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須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記錄在案。
3.9爭議處理。承包商與業主、與總(分)包的任何爭議的協商和解決都必須有合同管理人員的參與,對解決方法進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審查、分析及評價。這樣不僅保證工程施工一直處于嚴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項工作更有預見性,更能及早地預測合同行為的法律后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索賠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是一個具有自身特點和規律、復雜的生產過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依次劃分為建設前期階段、勘察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在這些階段中,有多方主體人:業主方、施工方、設計方、監理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參與到項目中,而這些主體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發,通過相互的合同關系,通過共同努力,協同合作,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如何在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保護自己的權利、獲得更大的利潤、降低市場中的各種風險,合同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和承包合同制以來,建設項目管理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業無序競爭的狀況。但在建筑業迅速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現象[1]。
1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各部門或者相關利益主體對合同關系進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2]。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時間長,導致了工程承發包合同具有周期長的特性,大部分合同從招投標階段就開始進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的保修期;建設工程項目投資額大,對應的合同價格就高工程經濟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獲得利潤,與合同管理息息相關,稍有失誤可能導致工程虧本。但從建筑市場總體情況來看,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建筑企業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3]。
3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為了提高并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提升:
3.1提高項目法人組成人員的素質,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依賴于各大組織,我國目前實行的項目法人制是指投資方或建設方依據項目成立項目管理組織機構。一些行政領導成為建設單位的項目法人,但是他們往往缺乏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和項目管理的操作經驗,在工程項目的建設中無視合同條款,出現了拖欠進度款、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市場亂象,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難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項目法人單位和建筑企業應該成立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統計、臺帳、報告和統計制度,配備具備合同管理知識的專業人才,重視合同管理,企業可以通過舉辦講座或學習班等形式提高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強工程招投標階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招投標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階段,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個步驟[4]。在工程招投標階段,有些行業或地區存在保護主義的思想,暗箱操作、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屢見不鮮。在投標過程中,有些施工單位通過賄賂招標人,以低價的方式中標,而在合同履行過程,通過變更合同內容和合同價格等形式要求招標方加大資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標階段中,相關部門應嚴格把關,加強對各投標單位誠信度和資質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環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之前,雙方都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結合項目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提前預測經濟、政治、環境等潛在的風險,并事前做好預防措施。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當事人需對合同條款的用詞進行評審,凡是出現合同條款表述不清的地方,雙方需明確下來,以免將來因條款模糊不清導致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給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
3.3加強合同實施監督機制
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工程實施監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證合同按照計劃正常履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投資人、項目管理人員、總包單位、各分包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好合同的解釋和指導工作,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合同的實施情況,做到每天監督、檢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組的履行情況,可運用PDCA的方法進行合同管理,遇到計劃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偏。
3.4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由于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時間長,工作內容多,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發生索賠的現象。因此,在進行項目管理過程中,需加強索賠的教育培訓,建立工程索賠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為依據,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賠的可能性,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學、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從而保護各自企業的合法利益,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創新能力和生存能力??傊瑢贤M行管理,需將項目的成本、質量、工期等統一考量,創造一條適合各自企業良好發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僅對企業、對項目本身,而且對社會也能產生正面的影響,促進我國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發展,推動建筑市場的向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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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文國.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研究[J].財經問題研究,2014(5).
1.1間接管理風險與直接管理風險
間接管理風險是指建設單位間接參與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內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約出現變更、轉移、終止等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指建設企業直接參與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導致的一系列風險,其中包括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導致的合同管理風險等。
1.2外部環境風險與內部管理風險
外部環境風險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規、國際慣例、合同條件、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而導致的風險,這種風險企業是無法避免的。內部管理風險指因為企業內部的管理和監督力度不夠,加上企業的制度不完善、員工素質低下等導致的合同變更、轉移、履約等風險,從而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嚴重的還會引發法律風險。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出現法律風險的原因
2.1合同的主體不合格
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合格指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當事人。而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經常會出現合同主體不合格的情況,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雖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但是卻不是合同當事人,這樣自然就屬于不合格的合同主體;另一方面,雖然是合同的當事人,但是卻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這樣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體,而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就很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2.2合同的文字不夠嚴謹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夠嚴謹和準確,就很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從而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爭議,最終會引發法律風險。有效的合同應當是能夠準確反映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只有準確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夠體現出來。但是,很多建設工程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由于一些人為或者客觀的因素,對一些合同條款把握不夠準確或者措辭含糊不清,對于一些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規定的也不夠明確和具體,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追加款額的條款中是這樣寫的:“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可增加款額”這類字句,但是卻沒有關于重大設計變更相關的細則說明。一旦出現類似情況,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往往便會視情況隨意曲解來增加款額,這個時候勢必會產生合同糾紛。
2.3合同的條款不平等
建設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則,工程承包本來就應當以合同為約束依據的,但是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業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為當前的工程承包買方市場是僧多粥少的情況,部分業主就會仗著這個優勢對承包商提出各種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為了利益只能答應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條款。在合同中,業主占據了各種權利,而對承包商只強調其應履行的義務,對承包商享受的權利卻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不能夠堅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續就會產生違約風險,從而引發法律風險。
2.4合同內容不夠完善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個國家的文字不同,國情也不一樣,再加上翻譯問題就會導致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建設工程合同,這些國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國際上通用的合同條款,但是自己制定出來的合同內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這些國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譯過程中存在一些誤差,就會導致合同內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終造成在后續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從而引發法律風險。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
要確保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并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讓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更加專業化和正規化,并讓合同管理能夠覆蓋企業的每一個層次和角落。在建設單位內部,合同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就是要制定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同時要對企業各類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履行進行檢查和監督。另外,建設單位還要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對制定好的合同進行嚴格審查后方可簽訂,防止合同管理人員利用合同進行一些違法活動。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應有法律顧問作為核心組織,主要由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購銷人員組成,并在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時要接受來自國家相關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從而杜絕法律風險。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不斷發展,建設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來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項比較復雜和系統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員除了要具備相應的現代化合同管理知識外,還要精通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對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也要非常熟悉,從而才能夠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為此,建設單位在招聘時一定要選擇具有豐富經驗的高級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備相關的從業資格證,同時要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只有獲得從業資格證后才能上崗。同時,建設單位還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組織一些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到相關的院校進行學習深造。隨著我國建設市場的不斷發展,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也在不斷完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要進行繼續教育,才能夠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從而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此外,建設單位要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職責,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只有這樣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現法律風險。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離不開制度,一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礎,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讓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設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規范合同管理行為,也是確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實的重要條件。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審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對合同管理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進行嚴格規范。在建立這些制度的同時不僅要結合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設單位還要結合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讓合同管理制度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從而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學性,降低或避免出現法律風險。
3.4規范合同示范文本
國家相關部門應制定規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從而不僅有助于當事人雙方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利于合同管理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這樣的合同才能符合相關的法律規范要求,避免出現一些不平等的合同,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和法律糾紛。
3.5完善建設工程合同準則
針對目前建設工程合同變更比較普遍的問題,而業主對合同變更批復嚴重滯后的情況,根據目前合同準則中的規定“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條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理解是取得業主能夠認可的支持性資料,即業主的書面變更批復,從而會給企業造成不良的營銷,是不符合建設工程合同將收入與成本在不同會計年度進行配比的原則。為此,我國建設工程合同準則應結合我國目前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或完善,將變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確認納入建設工程合同準則中,對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則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對工程收入進行確認,并對執行完成合同法設定合理的執行條件,從而更有利于建設工程合同準則的適用性,使建設工程合同核算結果更加合理,減少當事人雙方因合同準則不夠明確而產生法律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度
合同管理目標主要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規定的各項活動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目的。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計劃、組織、指揮以及監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業內部各部門、各環節進行密切的配合和銜接,從而不斷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謀取利益最大化,最終促進建筑企業的發展。為此,建設單位應積極推行合同管理目標制度,并將其落實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和環節中,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行為進行有效管理,從而避免出現法律風險。
4結語
由于建設工程具有周期長、項目復雜、風險因素多等特點,建設工程合同在實施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從而引發法律風險。為此,建設單位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現法律風險,為企業謀求更多的利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