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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施工現場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一)施工人員管理問題建筑施工企業一般都具有勞動密集型的特性。投入勞動力眾多,對每個操作人員實現有效控制是施工現場管理的首要任務。然而,從目前建筑行業的實際情況看,建筑工人文化素質偏低,流動性大,技能不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意識淡薄,違章作業現象嚴重,成為制約建筑施工科學管理的的巨大障礙。據調查,建筑施工工人主要是農民工,他們來自農村,大部分只有小學或初中文化程度,而且90%以上的農民工從未參加過技能崗位培訓,擁有有關崗位證書和技術等級證書的更是寥寥無幾,用廣泛流傳的話說,就是“放下鐮刀拿起瓦刀,放下鋤頭砌起磚頭”。加之有些建筑企業管理不嚴格,缺乏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民工培訓學校形同虛設,技術交底工作落實不力,勢必造成施工無計劃,操作無標準,紀律松散,效率低下,材料亂放,工具亂丟,施工現場環境臟、亂、差等一系列管理問題,不僅影響了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也成為建筑施工安全問題的巨大隱患。
(二)材料管理問題一般來說,建筑施工現場投入材料的種類多,數量大。對建筑材料的管理是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又一重要因素。實踐工作中,也許工廠化的設備及批量產品質量合格,可以達到產品檢驗標準,也可以順利通過試驗產品質量測試,但也不排除許多材料,如砂、石、磚等質量較差,加之材料在運輸過程中的疏漏,運進進場時不再嚴格檢查檢測,往往因此而造成施工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
(三)機械設備操作及成品、半成品管理問題建筑施工過程中除了建筑材料以外,還有大量建筑設備以及運輸工具、各種配件、成品、半成品等等,這些材料、設備的管理和使用人員的任何懈怠和疏忽,都可能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特別是在租賃機械和設備使用中,由于很多建筑企業機械操作人員沒有經過正規的崗前培訓,不能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因此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事例屢見不鮮。
(四)安全意識模糊,責任不明確問題現場施工的安全工作是整個工程進程的關鍵,但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對此認識不到位,導致他們在管理工作中,不能把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擺到首要位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重大只是停留在口頭,沒有根植于心。平時不能深入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建筑的法律、法規、規范及相關文件,上級領導也不能將文件精神及時傳達和貫徹落實到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貧乏。有的企業沒有建立安全責任制,有的企業雖然建立了安全責任制,但落實上從上到下逐級減弱,有的企業責任不明確,不能按項目特點制定,不考慮時間、項目、人員變動等因素制定安全責任制,使得責任非常模糊。例如,不少施工企業這個工地的責任制和另一個工地的責任制一個樣,幾年前制定現場施工制度和現場施工責任制一個樣,使得貫徹制度和落實責任制的時候,走過場,流于形勢,對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無法按照責任制處罰。
二、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的對策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是企業管理的基礎管理。研究和探討如何加強施工現場的科學管理是管理人員對于建筑施工企業實現安全生產,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緊緊抓住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中人的決定性因素人是直接參與施工的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人為本,增強建筑施工管理者和生產者的責任感,培養主人翁的意識,提高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素質,避免人為的失誤,是最根本的任務。筆者認為主要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1.加強全員政治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強的基建隊伍要充分認識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努力實現“管理出精品,管理出效益”。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要高瞻遠矚,將安全生產制度化、常態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勇于實踐,開拓進取,要善于總結實踐經驗,樂于接受新事物,努力掌握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施工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施工經驗,熟悉技術要求和技術標準,服從指揮,安全意識強。2.堅持目標管理,有效落實生產責任制要對施工中的人的管理和對物及環境因素狀的管理結合起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消除事故隱患,實現保護勞動者健康與安全的目標。3.堅持全員管理在施工現場中的安全控制,不僅要突出一個“嚴”字,狠抓一個“細”字,更要強調一個“全”字。安全管理不是少數人的事情,也不僅僅是安全機構的事情,而是一切與生產有關的機構、人員共同的事情,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任何一個人的失誤,都可能釀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缺乏全員的參與,安全管理不會有成效。4.實行全面控制結合每一個工程的特點,從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技術業務素質、管理水平素質等方面綜合考慮人的使用,根據人的管理水平、技術水平、及心理行為習慣掌控人的使用。特別是對農民工的管理,要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擺在突出位置。由于農民工的文化知識水平低,技術水平參差不齊,接受能力較差,流動性較大,工種更換頻繁,安全意識淡薄,客觀上給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帶來許多困難。因此,必須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培訓促使農民工掌握各工種操作規程,掌握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二)抓好材料管理,是實現施工現場管理安全目標和效益目標的重要任務嚴格把好材料關,在材料采購時不能僅僅考慮價格高低因素,更要始終堅持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和控制。做到不符要求的材料堅決不購買,已經購買的不合格材料堅決清除出場。首先要加強采購人員和驗收人員配備,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采用科學合理的檢測程序、方法和手段,對進場的每批鋼筋、水泥做到“雙控”,質保書、合格證、材料復試報告等資料齊全,未經檢驗的材料堅決避免在工程中使用,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時請退出場。把對鋼筋焊接半成品的質量檢查作為重點,先從外觀上對軸線位移、彎折角度、裂紋凹坑等進行檢查,再隨機抽取焊接件檢測。另外,水泥、砂、石、水、外加劑在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需要量較大,這些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質量一定要滿足要求,在此基礎上,確定澆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校核各種計量表具、量具,審核混凝土的配合比。嚴格按照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實現安全目標和效益目標。
(三)建立健全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管理要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就必須建立健全切合建筑企業實際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現場考勤制度、施工現場例會制度、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機械操作制度、材料采購驗收制度、文明衛生制度、消防制度等。貫徹落實這些制度必須做到定人、定位、定操作、定質量、定勞動定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并通過定期召開施工現場工作例會,收集各工種監管人員現場發現和反饋的問題,及時采取合理的理方法。
(四)搞好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程序管理和成品管理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中,安全是保障,質量是根本,科學的進度計劃和材料管理是效益的直接體現。要把施工現場的各種生產要素優化配置,形成有機的生產系統,達到優質、高效、低耗、安全、文明的生產目的,就必須加強勞動管理,合理配置勞動力,精心維護和使用機械設備,改善施工技術,嚴格材料和成品管理制度,充分調動生產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效率。首先,要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明確工程的質量要求,完善質量保證措施及施工方案,組織好質量管理,使每項工作責任到人,努力實現優良工程、精品工程。其次,要加強質量意識,實行“三檢”。施工單位的每一個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及有關工程施工人員要有明確的質量管理意識,嚴格執行“三檢”制,在經過質監部門質檢員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再次,嚴把隱蔽工程簽字驗收關,發現質量隱患立即整改。嚴防施工單位質檢員驗收簽字流于形式,監理方發現問題應及時以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待施工單位處理或返工完成后,還要再進行復檢。
(五)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目的就是通過采取生產要素的科學管理手段和措施,針對生產活動的特點,有效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發展和擴大,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中相關要求,實行安全教育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好每一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資料卡,一人一卡,真正做到先培訓、后上崗。一般來說,培訓內容主要實行三級安全教育,第一級是公司安全培訓教育,主要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范、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第二級是項目安全培訓教育,主要是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工地安全制度、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級是班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案例剖析等。安全技術交底主要是施工項目的作業特點和危險點、具體的預防措施、安全事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的應急措施等。要特別強調的是:①不同的施工階段具有不同的不安全因素,如鋼筋工,在圍護結構施工和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安全隱患大不相同;圍護結構施工階段主要在施工現場專用鋼筋加工及安裝,但在主體施工階段,重點安全隱患集中在支架、模板、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方面;②因季節或氣溫變化而產生的不安全因素,例如,雨季施工安全隱患危害程度要遠遠大于平時,高溫天氣施工安全隱患危害程度要遠遠大于常溫條件下的施工;③不同工種之間交叉作業帶來的安全隱患。要教育施工人員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被物體傷害;④消防、施工用電也要作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的重點內容,時刻提醒作業人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安全生產教育要制度化。例如:班前班后安全會、安全會議、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會、安全技術交流、安全知識考核、安全教育陳列室、安全教育電影、宣傳欄、宣傳畫、警示牌、橫幅標語、安全操作規程牌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好安全管理細則并嚴格執行,使安全管理落到實處,努力使工程項目施工成為達標工地、樣板工地。
一、現在教師隊伍管理現狀
全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77所(小學70所,初級中學4所,綜合中學1所,幼兒園1所,師訓教研中心1所),校舍建筑面積41351平方米,在校學生9303人(學前教育749人,小學4717人,初中2621人,普高801人,職高415人),寄宿生5091人(小學2120人,普通中學2971人),農村留守兒童2063人。教職工607人(幼兒教育21人,小學458人,中學228人),小學、初中、普高和職高專任教師的學歷達標率,分別為98.5%、96.4%、73%,小學教師的大專率和初中教師的本科率分別為72.4%和44.3%。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把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擺到了重要位置,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中心,以改善農村教師隊伍狀況和加強骨干教師選拔培養為重點,調整布局,深化改革,優化管理,注重成效,取得了明顯進展。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布局調整,高標準、高水平新建、擴建、改建了部分學校,顯著改善了辦學條件。在重視外延建設的同時,注重提升內涵水平,認真抓好師德建設、人才培養、人事改革三項重點,以理論學習和法制教育、師德教育和技能培訓,促進了教師隊伍管理。
(一)管理從不規范走向逐步規范。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頒布,為教師管理提供了全面而可靠的法律依據。此外,與這些法律法規配套的其他一系列有關教師隊伍管理與建設的文件,則為教師管理提供了科學的操作辦法。因此不管是教育行政部門還是學校,對教師管理的盲目大大減少,提高了其整體管理的科學性。
(二)管理增強了教師隊伍的活力。教師聘任制的逐步推行、教師結構工資制的試行,教師聘任制與結構工資制相結合管理模式的探索,增強了教師的責任心與事業心、激進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了教育教學質量、也帶來了學校工作的生機。
(三)管理使隊伍建設取得了成績。一是教師隊伍總量穩中有增,基本滿足需求。二是學校內部管理基本形成了由教師聘任制度、崗位負責制度、考核評價制度、績效激勵制度等構成的管理體系。三是教師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進一步提高。四是教師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有所提高。
二、面臨教師隊伍管理的問題
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雖然取得較好成績,但是與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的奮斗目標、與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與廣大群眾的強烈愿望相比還存在差距。
(一)少數教師職業道德意識淡薄,師德師風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少數教師的師德師風與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需要和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相比,還存在一些不相適應之處和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個別學校領導干部和少數教師滋生了、產生了“一切向錢看”的思想與不注教學質量、忙于有償家教的的現象。一些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不安心本職工作,上班時間從事商品經營活動。還有少數教師不尊重學生,甚至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少數教師師德失范,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
(二)教師隊伍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教師隊伍城鄉分布、學段與學科結構不盡合理,教師分配、調配不盡合理,教師編制的結構性問題突出。隨著新一輪課改的實施,初、高中教師按學科緊缺的矛盾突出且缺少學科帶人頭,普遍存在編制雖夠卻按科分配教師不足、勝任教學教師不足,出現有富余人員或是不稱職人員的現象,并且學校的富余人員和不稱職人員分流困難,一旦遇到教師病、產假或脫產進修等情況,任課教師就“斷檔”,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人員能進能出的機制尚未形成。由于結構性缺編,加上升學率壓力,部分教師超負荷工作。
(三)師訓經費不到位,影響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財政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和校長培訓經費不足甚至未能落實,使學校只能以校本培訓為主。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緊張,教師外出學習的機會極少。培訓的不足、繼續教育的欠缺,導致現有師資隊伍的質量與未來教育的不適應、現行教育教學方法的呆板與新一輪課程改革的
不適應、現行教研方式的陳舊與指導教師教學的不適應,從而出現了“身在課改中,處在理念下,留在陳舊里”的普遍現象。(四)教學成本投入偏低,骨干教師流失嚴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尤其是農村學校經費來源只有學生的學雜費,既要按規定保證硬件投入,又要按需要滿足教育教學,入不敷出,難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由于市縣間、縣鄉間教師收入、福利待遇差別較大和高中、初中教師的層層由下向上的選拔,造成了縣內優秀骨干教師因外調和改行向外流失,因選拔和調動的的內部流失,且特級、高級教師數量不足、年齡偏大,在培養指導中青年教師方面,發揮作用不夠,學校骨干教師隊伍難以穩定、難以形成且新老交替面臨形勢嚴峻,導致教育教學質量下降。
(五)學校班子建設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一是學校班子老化,班子凝聚力、影響力較弱,班子成員運用現代學校管理理念與遵循現代教學方式、教學手段的缺陷難以適應管理需要;二是少數學校用人隨意,不能真正堅持“能者上、庸者下”的任人機制,造成班子傭腫、人浮于事,甚至導致骨干教師流失;三是個別學校領導素質較低,拜金主義、安于現狀不思進取意識、不集眾意主觀臆斷傾向存在,至使學校管理混亂與教育教學水平停滯不前甚至逐漸落后。
三、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建議
優化教育結構,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對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在我縣建設一支結構優化,素質優良,富有活力,與時俱進的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我們建議:
(一)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
建議縣政府和教育部門在師德建設上要認真抓好教育、制度和管理三項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教育觀,增強熱愛學生,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嚴謹治學,教書育人的使命感和責任心;引導教師形成以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教書育人為核心精神品質;引導學校建立和完善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獎懲機制,建立鼓勵教師教有創新、學生學有發展的“評教體系”和“評學體系”。堅持實施師德建設長效管理,建立有效的師德建設監督機制,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要求、有損教師形象的行為,應予批評教育乃至行政處分。同時,在教教師有償教育問題是當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真研究,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正確地加以引導,禁止從事以營利為目的有償教育。
(二)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社會氛圍
建議廣播、電視、網絡等傳媒要有計劃地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尊師重教的輿論宣傳。廣泛宣傳《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的戰略地位和我縣教育教學各方面發生的深刻變化;宣傳教育戰線上敬業奉獻、為人師表的模范教師和先進事跡等等。力爭在全社會形成重視教育、支持教育、參與教育的良好氛圍,使教師真正成為受人尊重、令人羨慕的“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
(三)保障培訓經費,提高教師待遇
建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三位一體”,采取給一點、補一定、籌一點的辦法,啟動以提高全體教師素質為主的“提升工程”和以骨干教師培育為主的“名師工程”,圍繞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安排和組織教師培訓,構筑和完善繼續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外出學習培訓、教育部門集中培訓、教研科研活動培訓、立足崗位校本培訓等方法,促進教師教育思想的“刷新”、知識結構的拓展、能力結構的激活和現代教育技術手段的運用。重視教育的外延發展,對學校的硬件建設作必要投入,更要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注重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和改善教師辦公教學條件,讓教師真正工作順心、在校安心、教學盡心、生活舒心。政府按財政增長水平,逐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別是農村和邊遠學校教師的福利待遇,讓教師的“身價”有增無減,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四)理順管理體制,優化隊伍結構
建議根據教師管理特點,廣泛征求意見,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教師隊伍建設的編制、人事、勞動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宏觀調控作用,充分吸納各個學校與一線教師的建議意見,以形成健康的教師能進能入能分流的任用機制和管理機制。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完善教師分配、調配機制,堅持按學校實際情況核定學校編制,按學科、依專業配備初、高中教師,走教師隊伍專業化的路子,促進教師資源的合理配置,真正做到用有所專、教有所長,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關鍵詞:兼職;大學生勞動;勞動權益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9-0325-02
大學生利用課余空閑時間參與兼職活動由來已久,上個世紀中期,全國普通高校開始實行全國統一招生考試,那個年代大學生數量稀少,但是早期的“天之驕子”們就已經開始嘗試做家教等工作獲取經濟收益。如今,在教育普及的推動下,大學生不再是稀缺資源,大學生從事兼職活動也演化成為社會普遍現象,正是因為人數的龐大,同在校大學生財產與人身權益密切相關的兼職,也變得更有研究的必要。
一、大學生勞動兼職的概念界定
(一)權益
權益是指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對公民權利和利益的保護。亦謂自然人或法人應該享受到的不容侵犯的權利。而權利是指規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自由的作為或不作為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權益作為權利的上位概念,是權利與利益的有機結合體,是權利與權利的行使而帶來的利益之和。
關于在校大學生兼職這一概念,至今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在校大學生是否能夠算得上是一般勞動者,在校大學生與雇主究竟是簡單的雇傭關系還是一般勞動關系目前都無法給出明確的答案。現今學術界對于在校大學生在兼職期間與用人單位的法律關系主要包括以下兩種觀點。
1.雇傭關系。1995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法》規定大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兼職,不視為就業,只屬于一種短期的雇傭關系。雖然兼職是一種短期雇傭關系,但是大學生與用人單位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應該受到《勞動法》的保護,然而在具體的案例中,由于定義的模糊,大學生通過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維權卻是困難重重。
2.一般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等)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根據在校大學生作為特殊勞動力,他們與用人單位建立的關系被認定為勞動關系,大學生應當被作為勞動法律關系中的勞動者看待,屬于非全日制用工。
兼職是指在不脫離原組織的情況下,在勞動者的勞動力沒有完全被使用,繼續付出其他職業勞動,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并取得一定的報酬;或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通過交換,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1]。
二、大學生勞動身份與保障的法理分析
(一)兼職大學生的社會屬性
兼職大學生在勞動者這一范疇中是一種特殊群體。大學生的年齡概分為18-23歲之間(以六歲為入學的基數年齡節點),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對于完全民事行為人的相關規定,這個群體應具備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憲法》第42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除了《憲法》和《民法》外,《高等教育法》第56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學生在課余時間可以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1]。
(二)現行法律規定及依據
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于大學生兼職(實習)提出了新的約束和保障。例如對短期兼職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定義、工資支付等規定作出了明確規定,第72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對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大學生在兼職工作中的法理定性上不被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疇,故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協議也就不能視為勞動合同。但不可否認的是,該協議仍屬《合同法》調整的范疇,視為一種提供勞務換取報酬的合同。進一步而言,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同基于建構在雙方平等的民事主體上,雙方權利義務呈對等態勢,因此,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或合同的相關規定,理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雖然大學生的兼職現無具體可執行的法律規范進行調整,但人民法院可參照《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相關規定,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合同目的進行相關案件的審判和處理工作。
(三)各地出臺的相關規定
很多省市行政機關都制定了對大學生
課外勞動活動的管理規定。如北京市于2002年6月出臺了《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規定》,指出用人單位招錄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前,須與學校和學生三方簽訂《北京高校學生勤工助學活動協議書》,校外用人單位須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并按協議書規定支付學生的勞動報酬,且報酬標準不應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2]。
三、國內外大學生兼職現狀
(一)國內現狀
在我國,目前大學生的從事兼職的類型相對來說還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與自己專業相關的工作類型甚少,多數集中在廉價、低級的體力勞動上,以餐廳服務員,散發宣傳資料,在商場超市做促銷搬運等為主。大學生在選擇兼職的時候,社會能提供的大多傾向于體力勞動,類似于搬運工、服務員、傳單派發這種機械低級的工作內容并不能很好的鍛煉一個人的能力,不僅如此,它占用了學生大量課余學習的寶貴時間,對于大學生的積極性與獲益性是一個相當大的打擊。
造成這種現象來自于以下幾點因素:首先是時間因素,學校課程安排給學生留出的空閑時間不足或者與兼職時間相沖突,學生可支配的時間十分有限,而且采取逃課或者其他極端方式去迎合用人單位安排的時間表是不被建議的,這樣學生們就只能選擇耗時少的工作,這就很大程度上減少大學生可選擇的兼職數量了。其次,學生自身的劣勢。大學生自身的專業知識技能并不完備,社會經驗欠缺,工作能力有限,在相同單位的時間和等量的報酬給付條件下,大學生的工作效率以及質量不如全職員工或者畢業生等非在校大學生群體,用人單位難以接受,或者就大幅壓低工作報酬。通過問卷調查,有將近七成的大學生表示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大學生主要通過以下途徑尋求工作:直接聯系用人單位,通過網絡獲取資訊,通過兼職中介聯系雇主。基于以上的途徑發現,我國大學生在兼職過程主要遭受中介詐騙,工資拖延、報酬克扣,無故辭退,無安全保障等威脅。更有甚者,在女性大學生中還有遭遇性騷擾的情況。
(二)國外兼職現狀與特點
1.美國。美國的高等教育所需的學費十分昂貴,而且能夠提供的全額獎學金畢竟有限,對于那些無法申請到獎學金并且從小獨立的美國學生來說,兼職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外,美國的用人單位高度重視學生的實踐能力。在社會輿情的引導下,美國大學生認為,缺乏兼職工作經驗是其不能再畢業后找到好工作的一個根本原因。同時,在美國兼職市場制度與機制發達的現狀下,美國大學生兼職工作的情況常態化。根據美國教育委員會的研究報告表明,美國1600萬本科生中有78%的學生在打工,他們平均每星期工作30小時。統計數字還顯示,23%的全職學生、53%的兼職學生每周工作35小時以上,但學生們并不認為這是一種沉重的負擔。對美國大學生而言,學習期間的兼職活動不但帶來了經濟利益,更是對專業學習的補充和檢驗,也是一種職業訓練,讓他們鍛煉了自己的專業能力以及與人溝通的能力,學會了如何合理地利用時間,同時更深入地了解到社會對于職業的需求,為他們將來的職業選擇確定了方向。
需要說明的是,大學生的兼職意識較強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美國的高校在兼職指導方面做得也是比較好的。諸如聞名世界的哈佛大學就專門建制了學生就業辦公室(seo),該機構的特點是內部建構面向全校學生情況的基本數據庫,外向性的通過雇主的相關招聘廣告或相關招聘信息,使二者得以有機結合。該辦公室還進行了人性化的郵件通知服務,面向兼職學生自身條件以及工作導向需求進行相關服務,既能夠給學生帶來龐雜學業之外的舒心服務亦能減低工作所涉及的安全風險。
2.日本。日本大學生多數是在大學第一學年拿到充足的學分,從二年級開始變開始尋求打工兼職或去企業實習。日本大學生打工的工種涉及到行業的方方面面。據相關調查,打工的學生中當家庭教師的占50%,約12%的人會去公司、商店干服務工作,到工廠、企業去干體力活的約占12%,到工廠去干技術工作的占9%,到飲食服務行業的占8%,幫公司搞調查的有5%,此外還有當送報員、機關守衛,在商場里當保安員,在馬路上或禮堂里當清潔工,為郵局送信件等等,一些女生會去當時裝模特。
3.法國。在法國大學生眼中,打工意味者得到生活的補貼,更重要的是得到了證實自己獨立生存能力。據法國大學生生活觀察研究所的調查,80
%的大學生在學習的同時要打一份工。他們尋找兼職的途徑很多,而且兼職的種類也比較多樣,其中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一種類似于保姆性質的兼職是他們喜歡的課外兼職之一,類似于我國的幼兒園小學托管班,他們的主要職責是接送小學生,并安排好晚飯,同時在小學停課時進行相關照料。法國大學生平均每周可掙50歐元到200歐元不等。
國外大學生兼職也可以總結出幾個特點:第一,各國企業對大學生進行兼職的大力支持與勞動權益的保障。如美國公司對兼職工作不但在制度安排上以法治化為根本前提,更重要的是在科學化與人性化的軌道上有他國不可比擬的優勢。如斯普林特電信公司不但的對大學生兼職進行規模上的擴大,更人性化地讓來公司兼職的大學生自由選擇兼職時間。美國著名的速遞公司ups公司的“掙錢加學習”的計劃,使得數以萬計的學生不僅能每小時掙到至少8.5美元的工資,每年還能得到3000至15000美元的助學金。第二,在大學生的兼職工作中,高校起到重要的監督人和把關人的角色。“合作計劃”項目是美國比較有名的支持大學生兼職的項目,該項目特點是由美國的大學和公司合作,旨在為學習各種專業的大學生提供不同的職業訓練的機會。該項目在美國700多所大學展開,有25萬學生參加。除上述相關措施或活動外,有的美國高校成立了學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建立數據庫,承載經過認證或是學校確認合格招聘廣告。第三,完整嚴格的勞動管理制度。如法國作為大陸法系國家,由于其法治高度發達,在勞動法領域,其勞動基準制度得以嚴格實施。根據相關勞動基準規定,對于大學生兼職實行法定最低工資制度以及執行嚴格的工作時間規定。如根據規定在學習期間,學生允許合法打工,但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884小時或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4.5小時,每小時的工資一般在6歐元以上。同時,對于大學生的打工收入,法國政府制定了就業及稅收法草案。該法案規定年齡在25歲以下的大學生打工的工資收入可享受免稅,其免稅范圍不能超過法定最低月工資的三倍。和法國法律體制一脈相承的日本,早在1959年,就制定和實施了《最低工資法》,并做過多次修訂,規定了勞動者的最低“時給”(每小時工資收入)。該最低工資標準是受到日本法律嚴格保護的,不但適用于正式員工,也適用于臨時工和打工者,其中也包括打工的學生[3]。
參考文獻:
[1]李鴻建,曹婷.兼職大學生勞動權益保護的困境及對策[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2):32-33
[2]唐仲江.大學生兼職的權利保護及其救濟[j].山東省團校學報,2009(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