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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以建設“生態、宜居、和諧”為目標,切實改善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嚴格執行《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不斷深入和細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形成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我縣的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二、監督管理原則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原則,由縣環保局統一牽頭,縣級有關部門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統一實施。
三、工作目標
(一)全縣降塵量及環境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十二五”期間逐年減低,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好轉。
(二)全縣各類施工工地的防治揚塵污染措施落實到位。開展交通運輸車輛集中整治,建筑垃圾和渣土清運車輛沿途拋灑及惡意傾倒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嚴防交通運輸拋灑泄漏,科學實施城市環衛保潔和城區道路、公路清掃。嚴禁焚燒垃圾,避免保潔不當造成揚塵污染。
(三)整治煤煙型污染。城區范圍內全面禁止燃用散煤和新建10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推廣使用集中供熱,生活鍋爐和民用爐灶改用清潔能源。空氣環境質量良好天數穩步增加,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四、責任分工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在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真正形成緊密協作的工作機制,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一)各鄉鎮(街道)和園區負責本轄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對轄區內施工項目的建設實施監督。對因本轄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而造成區域揚塵污染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縣環保局負責對全縣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檢查;負責對全縣各類施工工地、堆場和露天倉庫的防塵覆蓋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產生揚塵污染企業監管,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業企業揚塵污染;負責揚塵污染企業的排污費征收;負責年終對各鄉鎮(街道)及各有關部門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
(三)縣住建局負責對全縣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和房屋拆遷施工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全縣各類施工工地的圍擋情況、出入口硬化情況、車輛帶泥上路情況、拆除房屋采取濕法作業情況、施工棄料及建筑垃圾、渣土傾倒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縣環衛局負責對渣土清運車輛的沿途拋灑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縣道路保潔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揚塵污染。
(六)縣國土局協助縣住建局負責對所屬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和土地整治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七)縣公安局負責對建筑垃圾和渣土清運車輛違反相關交通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配合縣環衛局對建筑垃圾和渣土清運車輛進行專項整治。
(八)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負責對相關部門落實本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進行監督。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防治要求
(一)加強對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1、施工工地一般防塵要求:
(1)施工工地周邊必須設置1.8米以上的硬質圍墻或圍擋,嚴禁敞開式作業。圍擋底端應設置防溢座,圍擋之間以及圍擋與防溢座之間無縫隙。對圍擋落塵應當定期進行清洗,保證施工工地周圍環境整潔。
(2)施工工地內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密閉存放或及時進行覆蓋;工程腳手架外側必須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3)工程項目竣工后30日內,施工單位應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
(4)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嚴禁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
(5)出現五級以上大風天氣時,禁止進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并采取防塵措施。
2、建筑工地防塵要求除符合施工工地一般防塵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工地現場出入口地面必須硬化處理并設置車輛沖洗臺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沖洗設施到位;車輛在駛出工地前,應將車輪、車身沖洗干凈,不得帶泥上路。
(2)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運輸車輛應密閉或加蓋篷布密封,在規定的地點傾倒或消納。若在工地內堆置超過48小時的,應密閉存放或及時進行覆蓋,防止風蝕起塵及水蝕遷移。
(3)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應鋪設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場地內的其它地面應進行硬化處理;土方開挖階段,應對施工現場的車行道路進行簡易硬化,并輔以灑水等降塵措施。
(4)施工期間,工地內從建筑上層將具有粉塵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廢棄物輸送至地面或底下樓層時,應采用密閉方式輸送,不得凌空拋灑。
3、道路與管線施工、園林綠化施工、房屋拆除施工的防塵要求除符合施工工地一般防塵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道路與管線施工中使用風鉆挖掘地面或者清掃施工現場時,應當向地面灑水。
(2)城市綠化帶移苗、補栽作業時,黃土不得隨意露天堆放,作業完畢后應及時將現場清理干凈,不得污染路面。
(3)拆除房屋時,應當對被拆除的房屋進行灑水或者噴淋降塵(人工拆除房屋時,實行灑水或者噴淋措施可能導致房屋結構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除外);建筑垃圾在24小時內不能及時清運的,應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
(4)房屋拆遷施工工地在清運建筑垃圾時,應參照建筑工地的防塵要求設置車輛沖洗臺及配套設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應密閉或加蓋篷布密封,并在規定的地點進行傾倒消納,車輛出入工地時應將車輪、車身沖洗干凈后,方可上路行駛。
4、所有建設施工均由建設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措施的實施和監督。
5、所有建設施工工地(補栽、移苗作業除外)出入口必須設立環境保護監督牌。必須注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防治揚塵污染現場監督員姓名和聯系電話、項目工期、環保措施、舉報電話等內容。
6、各類修繕、裝飾施工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加強對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縣城所有堆場和露天倉庫,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1、所有露天堆放的煤炭、煤矸石、礦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泥土、粉煤灰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必須進行覆蓋,并采取噴淋或者其它抑塵措施。
2、應劃分料區和道路界限,及時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潔,并及時清洗。
3、在堆場和露天倉庫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清洗臺及其配套沖洗保潔設施,車輛應當在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堆場或倉庫。
(三)加強對運輸車輛揚塵污染的管理與控制。
從事散裝貨物運輸的車輛,特別是運輸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原煤等易產生揚塵物料的車輛,必須封蓋嚴密,不得灑漏。所有進入城區的車輛必須保持車身清潔,嚴禁帶泥車輛進入城區道路行駛,在各進城路口設置洗車點,對帶泥車輛進行強制沖洗。
(四)加強城市保潔防塵工作。
城市主要道路及重點部位清掃保潔,應采用機械化灑水保潔,增加主要干道灑水頻次,除雨天或者低溫天氣外,城市主要道路車行道至少每日沖灑1次。采用人工方式清掃的,要防止因清掃方式不當而造成的二次揚塵污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街道)、園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把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作為今后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根據本級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進一步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完善和落實進一步的具體措施,實行領導負責制,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揚塵污染防治任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注重協調,強化督查。揚塵污染防治涉及部門較多,為便于協調,各相關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機構與縣環保局銜接。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環保局要組成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落實本工作方案情況進行督查,對行政不作為、以罰代管、未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的,一經查實,必須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關鍵詞】城市;揚塵;顆粒物;污染;控制;對策
一、我國城市揚塵污染現狀
顆粒物污染是造成我國多數城市空氣污染嚴重的首要因素。1988年,統計的全國322個城市中,678 %的城市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平均值超過國家二級標準,其中3769%的城市超過三級標準。有308個城市總懸浮顆粒物平均濃度高于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空氣質量指南值(009毫克/ 立方米),占統計城市的957%。
二、造成揚塵污染的主要來源
2.1 不利的氣候條件導致的自然塵
揚塵的天然來源主要是地表,各種沉降在地面上的氣溶膠粒子等都是揚塵的天然來源。在不利氣候條件下,這些顆粒物就會從地表進入空氣中。我國大部分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氣候干燥少雨,冬春季多風,極易形成揚塵污染。黃土高原沙塵暴,不但嚴重影響北方大部分城市,甚至會波及華南的部分城市。如今年二三月沙塵暴,不僅使北京、呼和浩特等北方城市的空氣質量達到一級嚴重污染水平,對南京、上海等城市也有很大影響,致使這些南方城市當周的T S P污染指數比其正常值高3 ~6倍,由此可見沙塵暴對我國環境中T S P影響之大。
2.2 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塵
近年來,我國正處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高峰時期,建筑、拆遷、道路施工及堆料、運輸遺灑等施工過程產生的建筑塵不斷增多,已成為T S P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管理措施不夠完善,一些工地粗放式施工。料堆遮擋不夠完整、嚴密,造成容易起塵的物料、渣土外逸,不能及時清理和覆蓋建筑垃圾、渣土等,施工現場的路面不能及時清掃、出入工地的機動車不能及時沖洗等等,均易產生建筑揚塵。據類比測算,城市中心區平均每增加3 ~ 4萬平方米的施工量,建筑施工塵對全市T S P的平均貢獻為1微克/ 立方米。
2.3 隨風飛揚的堆放物塵
各類工業鋼渣、粉煤灰、堿渣的堆放場、垃圾堆放場、原煤堆放場等是揚塵的又一重要來源。在我國城市中,各類物料堆放場隨處可見,并且大多數都沒有采取有效的防塵措施。每個鍋爐(尤其是采暖季)都至少對應一個原煤堆放場和粉煤灰場,如果把城市所有的物料堆放場加在一起,有的城市會達到幾平方公里的面積。這么大的開放源,若沒有合理有效的防塵措施,在不利的氣象條件下,其對大氣中揚塵污染的貢獻是很大的。
三、揚塵污染是造成空氣顆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
大氣中顆粒物的成分復雜,來源眾多,可以利用源解析技術解析出不同類型的排放源的分擔率。研究發現T S P(總懸浮顆粒物)高的原因同時受煤煙塵、建筑揚塵和風沙塵等的影響。多年來由于煤煙塵治理有效,使得揚塵污染對造成城市空氣中顆粒物污染的影響越來越突出。根據源解析的結果,不少北方城市空氣顆粒物中揚塵的分擔率達到或超過50 %,也就是說在300 ~ 400微克/ 立方米的顆粒物中,揚塵的貢獻值達到150 ~ 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據測算,北京、天津等一些城市對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解析研究證明,地面揚塵占60%,非采暖期占68 %。由此可見揚塵在顆粒物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是造成顆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我國城市尤其是大多數的北方城市,揚塵污染都已相當嚴重。從揚塵污染的變化趨勢來看,由于城市建設施工、地面的大量存在以及城市周圍生態環境的惡化,很多城市揚塵污染在進一步加重,大部分城市沒有好轉的跡象。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由揚塵所造成的顆粒物污染是影響我國城市空氣質量的首要因素。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已基本解決了T S P污染的顆粒物污染問題,普遍開展對人體影響大的可吸入塵(懸浮顆粒粒徑小于10微米)的監測,美國甚至做到了對直接進入人體肺細胞的可吸入塵(懸浮顆粒粒徑小于25微米)的例行監測。
四、目前我國城市揚塵污染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缺乏統一監管
我國在大氣污染的治理上,采取的措施主要針對有組織排放源。而對于產生揚塵的開放源,幾乎沒有采取過有效的防治措施,更沒有相應的法規或標準。揚塵污染管理涉及到多部門,如環保、市政、城建、園林、環衛、規劃等諸多部門,不易協調,加上環保部門在控制揚塵的工作方面缺乏有力的統一監督管理,使得揚塵污染長期處于失控狀況,不少控制揚塵污染的措施難以落實。
4.2 優化選擇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尚需研究
采用用覆蓋劑或灑水抑制地面或堆物(如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揚塵,雖然可以暫時起到一些效果,但不能保證達到穩定的效果,目前似乎還沒有更好的辦法。又如,盡管綠化是控制揚塵污染的有效措施,但在北方地區綠化受到氣候條件的制約,在寒冷季節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因此,可以把擴大地面鋪裝同時作為減少揚塵的重要措施,既少花錢,又見效快。但一些專家從生態環境角度提出不同意見。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研究。另外,一些北方城市進行了大氣顆粒物源解析工作,結果表明,總懸浮顆粒物中,揚塵的分擔率達到了5 0 %以上,這樣可以對癥下藥。但是,還有很多城市沒有作過大氣顆粒物源解析工作,對大氣中顆粒物的來源不確定,影響環境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和不合理。
五、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對策與措施
我國揚塵污染已相當嚴重,且尚無好轉跡象,大氣顆粒物中的揚塵比重將越來越大,揚塵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強揚塵治理應成為大氣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5.1 配套制定有關管理辦法
鑒于揚塵污染的嚴重程度及實際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首先應及時出臺有關控制城市揚塵污染配套的管理規定,以提高城市揚塵污染控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控制揚塵污染重在管理。揚塵污染涉及的部門很多,包括環保、城建、園林、交通、環衛、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門,因此當地人民政府的作用至關重要。政府要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發揮環保部門的統一監管作用,有效地遏止揚塵污染。近日,國家環保總局和建設部已聯合發出有關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城市環保部門對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會同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防治城市揚塵污染的規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盡快批準實施本城市的防治城市揚塵污染的環境保護規定。
5.2 防治建筑、道路、堆料和地面塵污染
城市人民政府應加強揚塵污染防治,開展城市周圍的生態環境建設,增加水域面積、植樹造林、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和鋪裝地面面積。各城市要最大限度減少地面,力爭做到黃土不露天。在經濟不發達的城市、北方干旱城市,要充分利用中水資源。在不能保證市內有效綠化的情況下,要采取地面硬化或鋪裝。
5.3 及早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工作,保證按期實現達標
按照大氣法的規定,國務院將公布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名單并提出各城市的達標期限,其中要規定各城市顆粒物按規定達標的期限。為了提高顆粒物污染防治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避免各城市到期不能達標,各城市要及早把揚塵污染控制列為空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制定出本市大氣顆粒物按照功能區達標的計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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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縣通過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市級文明城市等活動,持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和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但由于全縣產業結構偏重、布局不合理、企業規模小、治污水平低等歷史原因,加之工業發展迅速、污染物排放總量劇增、城市建設面廣量大、揚塵控制不到位、機動車尾氣污染日益加重等新的因素,大氣污染仍然較重,環境空氣質量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國家將實行更加嚴格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加快轉調趕超的重要手段,也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因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責任感、緊迫感,理清思路,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快推進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努力建造環境優美的幸福家園。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工業排放、城市揚塵和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快推進重污染行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優化工業企業布局,加大重點污染物治理力度,強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健全科學、精細、規范、高效的長效管理機制,持續改善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打造優美、潔凈、舒適、文明的生態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標。利用三年時間,實現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基本解決影響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問題,工業污染排放顯著下降,城市揚塵污染明顯減輕,機動車尾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物濃度年均削減10%以上,并將細顆粒物(PM2.5)納入監測控制范圍。到年,城區空氣優良率達到90%以上,空氣能見度大幅提升,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
三、主要任務
(一)工業污染防治和產業能源結構調整
1、嚴格控制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和產能過剩行業的過快增長,禁止在縣城城區及近郊建設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廢氣高排放企業。建成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除集中供熱工程以外的燃煤、重油鍋爐、窯爐及導熱油爐。
2、加快實施電廠脫硫脫硝和高效除塵工程。加快電廠煙氣脫硫設施改造步伐,到年,華龍熱電有限公司燃煤鍋爐完成安裝煙氣脫硫設施,開展煙氣脫硝治理工作,到年,華龍熱電有限公司完成煙氣脫硝并投入運行。工業鍋爐推廣應用布袋等高效除塵技術,提高除塵效率。嚴格執行《市燃煤電廠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范》,全面整治廠區內無組織排放揚塵點,確保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
3、加強鋼鐵、焦化行業大氣污染整治。年底前焦化企業完成焦爐煤氣改造,并同步建設廢氣除塵、脫硫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嚴格執行《市焦化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范》,全面整治廠區無組織排放揚塵點,確保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
4、嚴格控制水泥行業粉塵排放。完善水泥企業除塵設施,通過燃燒器改造等技術,降低水泥回轉窯氮氧化物排放。到年,全縣所有水泥回轉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所有水泥廠(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粉塵及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均達到相應的地方排放標準要求。
5、強化建陶行業廢氣污染治理。縣城城區禁止新建陶瓷生產企業。年底現有陶瓷企業全部完成清潔燃料改造,并安裝高效除塵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一律依法實施關閉。嚴格執行《市建陶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范》,全面整治廠區內無組織排放揚塵點,確保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
6、控制鍋爐窯爐污染。所有工業鍋爐窯爐使用單位配備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設施,采取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確保各種污染物穩定排放達標。年底前,城區內4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完成清潔能源改造,所有燃煤電廠和鍋爐容量在20噸/小時以上的企業要建設在線監測裝置,并與市、縣環保部門聯網,建立動態信息管理系統。
7、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和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名錄,并按期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年底前取締206國道段可視范圍內所有采石場、石子廠和石灰廠。年底前鋼鐵、焦化行業完成《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淘汰項目,水泥、陶瓷行業完成《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淘汰項目。
(二)機動車污染防治
1、全面開展機動車排氣簡易工況法檢測,提高機動車上線檢測率。嚴格車輛注冊、年檢把關,達不到我省機動車尾氣控制標準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注冊、年檢手續。
2、對黃標車和無標車實施限時、限行管理;開展路檢,對車輛進行監督性抽測,查處超標車輛。
3、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淘汰力度,分期分批淘汰不達標車輛。
(三)揚塵污染防治
1、做好建筑、拆遷、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
所有建筑施工場地必須按揚塵控制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高空作業施工渣土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拋撒,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所有拆遷施工工地必須采取圍擋等揚塵控制措施,拆遷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渣土廢料實施密閉運輸。
2、加大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力度。對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全部實施清掃保潔,確保每天清掃1一2次,建成區內及周邊主要道路要進行灑水降塵,主干道和揚塵突出的道路每天灑水不少于2次。對城區地面、破損道路進行固化、硬化、美化和綠化。
3、開展煤場揚塵綜合整治。逐步取締禁燃區內經營性煤場。所有煤場全部達到揚塵控制標準要求。
4、實施密閉運輸。從事散裝物料和渣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規定申請辦理運輸車輛準運證件,實施密閉運輸,杜絕拋撒遺漏現象。
5、抓好城區內的園林綠化工作。城區內的園林綠化工程產生的渣土要做到日產日清,并采取密閉措施運輸。
(四)秸稈禁燒及其他廢棄物污染防治。對轄區內所有農作物秸稈及其他廢棄物產出地、收儲地實行全覆蓋檢查,并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嚴厲查處不法焚燒行為。在縣城城區及人口聚居區,將秸稈、樹木枝葉、枯草、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納入禁燒范圍。
(五)科技支撐研究。建立覆蓋全縣的空氣自動監測網絡,開展PM2.5、臭氧等污染物監測,定期公布監測結果;強化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健全高污染和大氣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加快大氣污染防治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鼓勵相關單位和企業開展專項研究,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四、職責分工
(一)鄉鎮(街道、開發區)政府全面落實大氣污染治理各項任務。
(二)縣環保局。負責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
(三)縣住建局。負責制定實施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四)縣城管局。負責制定實施城區道路保潔方案;制定實施渣土車、砂石車密閉改造方案;制定城市綠化方案,逐年提高城市綠化率;制定綠化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并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五)縣發改局。負責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制定重點行業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
(六)縣經信局。負責制定實施陶瓷、鋼鐵、焦化、建材等高污染行業的提升改造方案;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或生產線。
(七)縣房產和住房保障局。負責制定實施房屋拆遷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八)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確定機動車排氣超標車輛定點維修單位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具備資格的企業名單;負責營運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車輛參數及配置核查工作;配合環保部門落實機動車排氣環保檢驗制度。
(九)縣公路局。負責國道、省道及其它管轄范圍內破損道路的修復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十)縣公安局。負責機動車注冊登記環保檢驗前置把關工作,對沒有取得環保檢驗合格證的機動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配合環保局開展機動車路檢工作。
(十一)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礦山開采及選礦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取締尚巖、新興、魯城等西部礦區的非法小碾子廠、小選廠。
(十二)縣農業局。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夏季、秋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
(十三)縣節能辦。負責制定實施縣城城區內煤場揚塵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方案,逐步取締城區內經營性煤炭市場。
(十四)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數據,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課題研究。
(十五)縣人民銀行。負責建立綠色信貸制度,將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錄入征信系統。
(十六)縣金融辦。負責引導、督促各銀行業機構做好綠色信貸工作。
(十七)縣財政局。負責對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和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課題研究提供必要支持。
(十八)縣監察局。負責對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效能督查,對工作進展不利的進行約談、督辦和責任追究。
(十九)縣供電公司。負責對淘汰關停的企業停止供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城區空氣質量改善專項工作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匯報,通報檢查情況,督導工作開展,部署工作任務。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調度。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開發區管委會)是開展大氣治理工作的實施主體,要把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制定年度實施計劃,確定具體工作措施,落實轄區治理責任。各有關部門是大氣污染治理的督導主體,也要根據工作職責,分解督導任務,制定督導方案,落實督導責任,重點工程現場都要明確“包項目領導和監督人員”兩個責任人,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三)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大氣污染源動態管理數據庫,全過程跟蹤督導整治效果。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實施網格化管理,建立日常督導機制。建立評估考核制度,制定獎罰辦法,對按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按照市政府《“十二五”期間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辦法》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務的,給予相應處罰。
(四)落實環境經濟政策。達不到大氣污染治理要求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將實行區域限批,限制新上涉氣項目。各金融機構要將企業違法情況納入征信系統,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縣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空氣質量改善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專項資金,確保工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以及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課題研究等資金到位。
成立了以局領導帶隊的兩個巡查小組,以紀檢組為主的督導檢查小組,迅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門的檢查項目和工作方案。對全區在建工地進行了全覆蓋的拉網式檢查,分析了我區需要重點巡查的區域。對市上管理的項目跟市上進行了相關的對接,對在建項目的環保整改已經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區已建立起了從項目立項、設計、施工、監理到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管機制。同時我區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專項執法檢查,對違規工程、違規企業和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的整治和處理。針對文明施工及揚塵防治開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動100余人次,檢查區所有的工地,對各類不文明施工行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項目36個,轉發了各級相關環保文件,組織召開所有在建項目的環保會議,傳達相關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時制定了在建項目的要求和相關的檢查項目,發出《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業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專項整治方案》,重點對施工現場管理作了具體要求,如設置美觀整潔的硬質圍擋,裝卸物料時采取噴水、遮擋等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車輛沖洗設施,地面,采取硬化、臨時綠化、防塵網覆蓋等“六必須六不準”防揚塵處理措施和管理辦法。
2、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建立了質安站巡查督辦、建設單位負總責、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監理單位負監督責任的“四位一體”的文明施工綜合整治目標體系,質安站與各工地簽訂了創衛目標責任書和揚塵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工程參建各方職責。重點對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場地平整施工等階段進行嚴控,督促參建各方主體嚴格落實規范標準,全面做好各項防揚塵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蓋,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時用防塵網覆蓋,減少揚塵;二是場區道路及時硬化,保證暢通、堅實、排水暢通無積水;三是做好灑水降塵,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裝卸、運輸過程中,及時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盡力縮短起塵操作時間。現在城區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塵降塵措施,極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與人居環境。
3、強化現場管理,推進文明施工。規范各工地的現場圍擋、出入口硬化、土覆蓋、保潔措施等揚塵防治的硬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圍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臨建設施等按照標準的要求實施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評估,評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開工建設,不得通過各階段的安全評估與質量備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進行評估與備案。同時進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廣文明施工新工藝、新措施,不斷降低、解決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居民的影響。
二、存在的問題
1、部分責任主體對文明施工的意識還不強。主要表現為思想不夠重視、投入不夠到位、措施不夠落實,如施工現場料堆遮擋不夠完整、嚴密,不灑水濕潤,造成容易起塵的物料產生揚塵;不能及時清理和覆蓋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機動車不能及時沖洗等,均易產生建筑揚塵。
2、部分工地規范管理與現場條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實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動性大,有效施工時間短,白天保交通、夜間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場地的限制等影響,給施工組織帶來挑戰,難以全封閉施工,現場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況
一是集中整治,扎實整改。開展安全施工及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整治,對城區建設工地進行全覆蓋檢查,對于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現場文明施工措施達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現場會議,明確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自職責,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設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和*市環境保護局的正確指導下,緊緊圍繞全市環保中心工作,突出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以改善轄區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服務科學發展、建設宜居*為中心,狠抓污染減排及城區揚塵污染防控兩個重點,做好環境監管與綠色信貸、環境宣教與綠色創建、專項行動與環境后督察工作三個結合;努力實現環境管理隊伍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區域環境質量、群眾滿意度四個提高。進一步深化環境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切實保障環境安全,充分發揮環保優化經濟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狠抓落實,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環境支撐。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標
(一)完成市政府下達我區的雙減排任務;
(二)完成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基數檔案整理和現場核查工作;
(三)轄區環境質量總體水平在上年基礎上有新的提高和改善;
(四)轄區內大氣環境監測子站全年優良天數不低于303天,月均降塵量、道路揚塵污染監測值好于去年;
(五)轄區內無較大等級以上的環境污染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落實環境質量責任,扎實推進各項環保工作
1、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總書記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的工作要求,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的自覺行動。
2、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分析轄區環境保護工作形勢和面臨問題,按照全市“雙減排”及環保目標責任考評辦法,分解目標任務,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措施,解決轄區突出環境問題,確保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3、把環保工作列入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督促其自覺宣傳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評制度,落實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在區財政新增財力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環境保護工作。
(二)突出“雙減排”工作重點,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1、加強對轄區“雙減排”工作的組織協調,按照全市今年主要污染物指標年度削減任務,制定《*區今年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實施方案》,把減排指標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單位。
2、引導或強制企事業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和低硫灰粉環保煤,推廣單位聯合集中供熱,以清潔生產審核工程縮減SO2,促進污染減排工程全面落實。年內完成轄區內6臺燃煤鍋爐拆改任務。以對電鍍企業執法檢查為重點,加大對企事業單位COD排放治理力度,對污處設施不能正常運轉、污染物排放不能實現達標或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限期治理,使轄區內重點企業廢水排放實現穩定達標,工業用水重復使用率達到60%以上。抓好醫療廢水處理監管工作,實現達標排放。
(三)強化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切實改善轄區空氣質量
1、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子站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確保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監測值二級及以上良好天數達到303天以上。
2、繼續深化揚塵污染防治“三級掛牌”管理辦法,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對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進行專項整治,監督檢查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控制二次揚塵污染。
3、繼續對餐飲、洗浴業煙塵和油煙進行整治,建立餐飲、洗浴業環境監管機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居民樓下的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不予審批,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油煙污染問題。
4、在冬季采暖用煤高峰期,開展燃煤煙塵污染專項治理,對各燃煤鍋爐用戶煤質進行不定期抽查,并鼓勵使用清潔能源,確保轄區內無“冒黑煙”現象。
(四)堅持環保為民,加大環境執法監督力度
1、組織開展重點污染企業排污總量核定和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加大對重點污染企業的綜合整治。凡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進行限期治理或掛牌督辦;對治理后仍不能達到排放標準的企業,按照慣例權限,由政府依法關閉。
2、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大查處力度。對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違反“三同時”制度、不能正常運轉污處設施、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進行處罰。
3、加強環境查處,提高環境處理能力,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管理,嚴格夜間建筑施工審批,及時查處噪聲擾民現象。全年環境辦結率達到95%以上。
4、嚴格輻射和危險廢物監管。做好輻射安全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全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
5、繼續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確保提前超額完成*市環境保護局下達的排污費征收任務。
(五)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監管,控制新增污染源
1、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加快環評審批速度;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審批,堅決限制“兩高一資”項目,消除環境隱患。強化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檢查。
2、按照《*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加強“三同時”現場執法檢查,提高建設項目“三同時”竣工驗收率。
(六)進一步加強環境宣傳、統計和污染源普查,扎實推進創模工作
1、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形式,精心組織六·五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紀念宣傳及“環保進社區”宣傳工作。進一步強化公眾的環保意識,強化媒體的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開展群眾性環保科普活動,普及生態環保知識,養成節約資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認真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確保統計的真實性、實效性,為環境管理和各項決策服務。
一、主要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強重點單位廢氣污染防治工作。按計劃淘汰燃煤鍋爐,嚴格控制煤炭含硫量,加大燃煤單位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管力度,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控和脫硫除塵設施監管;以青鋼燒結機脫硫等為重點繼續督促企業實施脫硫設施建設或改造;對脫硫、除塵設施不能穩定達標運行或超總量排污的企業依法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或限期治理;全面推進脫硝工程建設工作,所有燃燒設施按計劃采取綜合防治措施,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加強化工等易產生異味企業的監管,監督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異味污染。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2.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繼續深入開展“汽車尾氣污染防治大行動”,進一步完善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工作,更新機動車環保檢測方法,試點黃標車限行,淘汰高污染黃標車,開展油氣污染治理,全面推廣使用國Ⅲ標準車用燃油。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質監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3.加大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強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遷工地以及其他城市建設施工揚塵防治與監管,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周邊環境整潔;落實市區道路渣土運輸長效管理辦法,嚴肅查處渣土運輸撒漏行為;增加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降塵覆蓋面,減少道路揚塵。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4.加大工業企業揚塵污染治理力度,督促企業年11月底前完成揚塵污染防治硬件設施建設并正常使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
5.加強水庫、河移風壩水源地、水庫、書院水庫、水庫、水庫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年11月底前,按照規范要求在進出水源地主要道路沿線及各級保護區界線上設置界標、交通警示牌、宣傳牌,增設取水口標志,對一級保護區陸域沿岸加裝圍網,清理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無關的項目和游樂設施,整治二級保護區及準保護區內的工業、農業面源、農村生活排污及旅游項目,嚴肅查禁各類違法行為;完善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定期進行環境事故應急演練;加強水庫上游截污設施的巡查、維護,有效防范冒溢等事故。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區政府、區政府、即政府、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
6.盡快完成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修訂報批工作,制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三)市區河道綜合整治工作
7.加快市區河中下游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前期工作,盡快完成整治任務,消除黑臭現象。
責任單位:市北區政府、四方區政府、李滄區政府、區政府、即政府、市城鄉建設委、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四)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工作
8.進一步加快、區污水管網建設,污水暫不能經市政主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的區域,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確保年底前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責任單位:區政府、區政府、區政府
9.盡快組織對符合要求的污水處理提標改造工程進行環保驗收。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五)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工作
10.建設完善綠潔環境有限公司污泥焚燒處置設施,年10月底前實現裝備試運行。
責任單位:集團、市環保局
11.理順污泥焚燒處置的價格、轉運、監管等運行機制。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環保局、海灣集團
12.按照市統一部署建設樓山河污泥處置項目;同時,今年11月底前研究確定市內四區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的其他方式,明確污泥處置項目建設運行計劃、時限,落實立項、環評、資金籌措等工作,年底前實現市區污泥無害化處置。
責任單位:城投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
13.三區于今年全面完成本轄區管理的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相關工作,并實現穩定運行。
責任單位:區政府、區政府、區政府
14.規范各污水處理廠污泥存放、內部處置、外運處置工作,確保污泥得到無害化處置,杜絕隨意傾倒、填埋、流失等現象。
責任單位:城投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15.年10月底前改建完成海泊河污水處理廠4萬噸/日中水回用設施并試運行,保證中水回用設施穩定運行。
責任單位:城投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16.市內四區其他污水處理廠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設,三區加快本轄區污水處理廠中水利用相關工作的進程,年12月底前制定出明確的建設運行計劃并完成前期準備工作。
責任單位:城投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區政府、區政府、區政府
(七)工業企業達標工作
17.進一步督促工業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不斷更新改進污染治理設施,強化設施運行管理,提高生產和治污技術水平,確保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穩定有效運行;年底前完成全部強制性清潔生產單位的審核及評估驗收,并經環保部公告;按規定開展工業企業監督性監測,監督保證企業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全面掌握轄區內涉重金屬企業的狀況,嚴格按照省環保廳對涉重企業的環境管理要求進行監管;做好青鋼燒結機脫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燒結機二氧化硫排放濃度,盡快達到省環保廳要求;對市控以上企業按規定核發排污許可證,進一步完善企業環境管理檔案;加強環境風險源監管和污染治理,做好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防范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生態破壞事件以及環境污染導致的。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18.開工建設垃圾處理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改造工程,年12月底完工,按規范開展滲濾液、廢氣及周邊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確保防滲、滲濾液處理、廢水廢氣監督監測等管理工作以及各項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國家《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區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19.年10月底前,垃圾處理場完善運行管理、事故防范等相關制度、措施和檔案,滲濾液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并通過環保驗收,確保污染防控及污染物排放均達到國家《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城投集團、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
(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工作
20.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監督各醫療單位按規定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工作;監督醫療廢物運輸單位、集中處置單位規范操作,依法安全處置醫療廢物,嚴肅查處醫療廢物非法變賣或混入生活垃圾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各區政府
21.加大工業危險廢物監管工作力度,嚴格規范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的各個環節,監督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建立完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特許經營單位、運輸單位的監管,確保收集的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置或回收利用,處置場所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推動紅星化工廠鉻渣堆存場所土壤修復工作的開展。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十)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22.加強環保能力建設,保障投入,確保各級環境監察、監測、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設全面達到環保部標準化建設要求,并通過上級環保部門驗收;各級環保部門配備有專職的環境應急管理人員。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區政府
(十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3.加強市容環境整治,確保城市市容環境、城市河道、湖泊環境均衛生整潔;加大城鄉結合部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確保城鄉結合部環境面貌良好。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愛衛辦、市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區政府
(十二)工作檔案整理工作
24.進一步補充完善各項指標工作檔案,并根據時間進度及時補充最新檔案材料;進一步完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成果工作報告、技術報告、特色報告,更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宣傳片。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有關責任單位
(十三)環境保護宣傳工作
25.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宣傳我市環保事業所取得的成就和經驗,宣傳與廣大市民密切相關的環保工作的完成情況,使廣大市民了解環保、支持環保、參與環保。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二、有關要求
一、明職責,確保領導到位
為確保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市交委成立了由分管委領導任組長,委監察室、法規處、公路處、交管處、建管處、設施處、執法總隊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督查工作進度,解決具體問題,為該項工作提供了堅實的領導保障。同時,印發了《關于分解下達*市20*年度大氣和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項目標的通知》(成交發〔20*〕236號),結合有關處室職能明確了各自分工,確定委行政執法總隊牽頭組織實施交通揚塵整治工作,委公路處牽頭組織實施外籍車輛的環保標志核發工作,委交管處牽頭組織實施機動車維修企業汽車尾氣排放達標工作,構建起了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嚴管理,確保措施到位
(一)分類抓好交通揚塵治理。一是認真抓好汽車客運站揚塵治理。各汽車客運站、各公交公司和道路運輸企業都制定了嚴格的防塵降塵制度,實行分片包干,專人負責;增加了防塵、降塵設施,在餐廳煙筒安裝了防塵網,對車站內的待班區、應班區及站前廣場等重點地區的地面進行了硬化,減少了揚塵源;定期清洗和擦拭地面、車輛、公交車站臺、站亭(含遮雨棚)等,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客運站禁止臟車進站應班和發班。市交委交管處不定期對汽車客運站揚塵治理進行明查暗訪,做到發現一處,查辦一處,給旅客創造了一個站容整潔衛生、車輛潔凈舒適的候車、乘車環境。二是認真抓好公路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市交委下發了《關于公路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的通知》,提出了公路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的具體要求和做法,同時每周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一、二圈層區(市)縣交通在建項目進行檢查,對個別揚塵污染源通過灑水、清掃、掩埋、固化、覆蓋等方式進行了治理。20*年,共派出人員212人次,車輛75臺次,灑水車14臺次,清理路邊堆積物12處。三是認真抓好臨時停車場揚塵治理。下發了《關于加強臨時性停車場揚塵治理工作的函》,對申辦備案的臨時停車場要求其對場地和進出口地面予以硬化,經現場查看確認合格后再辦理備案。對未經市交委備案的臨時性停車場,商請工商和物價管理部門取消其營業執照,取締其收費許可。把五城區和高新區共1616家在市交委進行了備案登記的臨時停車場納入監督檢查范圍,消除了監管盲區。
(二)嚴格核發外籍車輛環保標志。一是廣泛宣傳。由市交委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召集省、市多家新聞媒體,就外地藉車核發臨時環保標志工作召開了新聞會;在《華西都市報》、《*商報》頭版刊登了《高污染外地藉汽車實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在市交委網站對《通告》全文進行了網上,并分別在成溫邛、成灌、成彭高速公路各收費站進行了張貼和宣傳;印刷50萬份《外地藉車(高污染車)限行措施指南》,在7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及21個環保標志申領點進行了發放宣傳。二是分步推進。6月1日,我市成溫邛、成灌、成彭3條高速公路*站首先開始外地籍車臨時環保標志核發工作;6月15日,省交通廳所轄的成渝、成雅、成南、成綿4條高速公路*收費站也先后跟進,正式開始外地籍車臨時環保標志核發工作。三是強化監管。7月上旬,我委分別在7條高速公路*收費站前安裝了領取臨時環保標志指示牌,提示外地車輛主動至收費站領取臨時環保標志。同時,堅持每月對7條高速公路*收費站臨時環保標志發放數量進行統計,及時補給,保證發放工作正常運行。
(三)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做好汽車尾氣排放達標工作。一是分宣傳、清理、整治和鞏固四個階段有序推動該項工作,做到層層深入,各有側重。二是指導各維修業戶建立了廢油回收、廢水排放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廢油分離、回收設施(廢油池、廢油回收桶),并與有資質的廢油回收企業簽訂合同,要求保留廢油回收憑證備查,以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三是召開了*市汽車維修行業石油類污染專項治理現場會,通過交流經驗,以點帶面,切實搞好污染防治試點。四是將有無沉淀池、尾氣抽排放設備、綠化是否符合要求等作為質量信譽考核的標準之一,對企業進行嚴格考評,以評促改。
三、重落實,確保效果到位
(一)交通揚塵治理強力推進。市交委執法總隊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3100余人次,執法車輛200余次,揚塵拋灑車137輛,檢查揚塵污染源36處,發放整改通知書25份。一、二圈層區(市)縣交通部門共投入執法人員12531人次,出動執法車2297余臺次,查處違法貨運車輛1*00輛,處罰揚塵污染車輛2053輛;投入灑水車28*臺次,清掃交通場所5372173萬平方米,清理公路兩邊灰帶1037Km。
(二)外籍車輛環保標志核發工作進展順利。7條高速公路外地籍車臨時環保標志核發工作穩步推進,預計全年將發放外地籍車臨時環保標志44萬張。
(三)機動車維修企業汽車尾氣排放達標工作初見成效。目前,95%的一、二類維修企業都按照要求添置了相對應的尾氣檢測設備以及污水處理設施,為廣大市民提供了尾氣檢測的便利條件,保證了維修車輛尾氣以及廠區污水的達標排放。對營運車輛二級維護以上作業,出具合格證的維修企業達100%。60%的大型企業不僅添置了尾氣分析設備,還在廠區車間里增加了綠化措施,修繕了沉淀池,安放了尾氣抽排放設備,將每一臺進廠維修的車輛排放的廢氣都集中收集,過濾凈化后才排放,對提高城市空氣質量產生了積極影響。
20*年,我委在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愿望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
1、對有揚塵污染但未經市交委備案的臨時停車場的查處缺乏法律依據,對違規行為不能實施行政處罰,僅靠說服式的管理,力度不夠。
2、我市今年春天、秋天氣候干燥,夏天雨水較多且氣溫高,冬季又呈現出“小雨天天不斷,晴天比較少見”的特有現象,各汽車客運站和公交公司、公交場站都沒有自動化除塵設備,僅靠人工降塵任務重,難度大,要達到徹底降塵、科技治塵還有一定難度。
3、公路施工業主對揚塵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對工地揚塵檢查僅靠目測,缺乏科學性,亟需加大科技治塵的投入。
4、進出主城區的干線公路上搭接的農村公路、非機動車道道口較多,有些道口未硬化路面,下雨時車輛將泥土帶入干線公路,導致天晴時揚塵。需硬化道口較多,資金缺口大,任務重。
20*年是深入開展大氣環境綜合整治的重點年,我委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增強工作的緊迫性、主動性和創新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推動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在交通系統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具體將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進一步加強全市超限超載車輛治理,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果。
2、繼續與公安配合,加大對外掛貨運車輛的查處。
3、進一步做好公路工程項目的揚塵治理,將公路工程項目納入合同管理,在合同中約定防止揚塵污染的措施和費用,實行項目業主負責制。
4、積極配合出臺《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依法對造成環境污染的停車場進行嚴厲打擊。
5、加大揚塵治理資金投入,確保揚塵治理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決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四減四增”,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不斷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各類工業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突出環境問題基本解決,生態保護紅線全面落地,重要生態系統得到保護和修復。
具體指標:到2020年底,全街道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且持續改善;臭氧(O3)濃度較去年有明顯改善;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詳查,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52%,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標。
二、工作任務
(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嚴格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要求,以PM2.5濃度明顯下降、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為導向,突出重點、綜合施策,推動全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1.加強工業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和生態環境部“2+26”城市大氣污染強化督察工作。持續大力度整治“散亂污”企業,一經發現堅決保證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復燃現象發生。加大對全街道企業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專業結構對重點企業開展環保隱患排查,形成問題清單,逐項銷號整改,督導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做好家居產業集群規范整治,引導企業入駐產業園區和噴漆中心,督促企業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平,完善環保設施,做大做強鋁質家居產業,堅決淘汰落后產能,通過強化標準、加強監管、積極引導,建園區、搭平臺,疏堵結合的方式,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推動家居產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要求引導企業做好排污許可證申報工作和建設項目環評預審工作。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濃度上升趨勢。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有序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主要排污口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快實施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動燃氣鍋爐、燃氣工業爐窯實施低氮改造或尾氣脫硝治理。(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2.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因地制宜實施清潔取暖,按照宜熱則熱(集中供熱、地熱)、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有序推進清潔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確保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產廠區內一律不得出現燃煤爐;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村,積極推廣潔凈煤和環保爐具,加強煤質管理,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大力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技術,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市場監管所、供電站等負責牽頭落實)
3.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要求,統籌開展車、油、路協同治理和非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推進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軌。嚴厲打擊制售不合格油品行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點。逐步推進非道路機械排放檢驗和環保標識管理,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全面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公路站、交通安全辦、派出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4.深化揚塵污染整治。嚴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秸稈禁燒、各類垃圾焚燒等煙塵污染的監督執法。提升施工揚塵防治水平,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各類工地全面落實揚塵控制措施,職能部門建立管理清單,實行動態管控。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機掃、沖洗率。(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5.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防聯控,完善重污染過程應急響應機制,及時組織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制定錯峰生產調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貨車運輸企業制定并落實重污染天氣錯峰運輸方案。加強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監督檢查力度,督導企業按清單要求停產限產并完善相關支撐材料。(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二)深入推進碧水行動
深入實施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市系列實施方案,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質保護攻堅戰。科學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快設置保護區標志和隔離防護設施。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嚴格氮、磷、硫酸鹽排放控制。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范,全面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與處置能力。(環保所、各管理區、水利站、村建辦、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將黑臭水體作為河長、湖長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強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開展河道生態修復,多渠道、多方式消除農村黑臭水體。(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水利站、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3.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扎實推進生態振興,以農村垃圾處理、污水處理、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農業辦、林業站、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三)扎實開展凈土行動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深入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效管控農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按照上級要求逐步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以耕地為重點,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別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適時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制度,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用地準入,對暫不開發的污染地塊實施風險管控,防止污染擴散。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列入名錄且未完成治理修復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用地。嚴格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拆除各類設施過程中的風險管控。(環保所、各管理區、村建辦、農業辦、林業站、城管大隊、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打好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專項整治攻堅戰,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綜合治理,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環衛所、各管理區、農業辦、城管大隊等負責牽頭落實)
3.強化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實行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分級評估。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環保所、各管理區、派出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推進醫療廢物城鄉一體化處置,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2020年年底,力爭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環保所、衛生院等參與)
4.打好進口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攻堅戰。開展打擊進口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攻堅戰,強化進口廢物加工利用監管。堅決杜絕新增進口固體廢物利用企業和列入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進入我街道。(環保所、各管理區等負責牽頭落實)
(四)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
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推進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提升各類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1.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的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按照上級部署,制定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保護修復方案。現有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按照上級環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環保所、各管理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2.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相關問題整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系統修復,實施森林生態修復與保護、退耕還林還果、農田防護林建設、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城鄉綠化美化生態建設工程。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礦山問題,有效提高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環保所、各管理區、林業站、水利站、農業辦、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3.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深入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推進水土流失、荒漠化綜合治理。推動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環保所、各管理區、林業站、安監站、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負責牽頭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強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體責任,為生態環保工作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牽頭部門要做好工作的指導、調度和協調,對未按時間節點和要求完成任務的進行督導,配合部門要對照職責,明確任務分工和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數據。(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落實)
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2、受理收費復核:復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等單位74個排污收費計算單,金額為19,086,770元。 4、收費專項檢查:與省環保局溝通了解排污收費環保隊伍“收支兩條線”經費使用3年過渡期后有關政策情況,以哈環綜[2006]20號文件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貫徹國務院〈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有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的通知》,并布置各縣(市)環保局報送近兩年排污費征收、使用情況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況
1、答復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醫大附屬第四醫院、千手 佛等57個單位對排污收費政策及處罰規章的咨詢。
2、協調處理了香格里拉大飯店對收費污染物COD監測數據產生的異議。
3、制定并上報生態辦各縣(市)政府考核目標及各區、縣(市)環保局考核目標、處內2006年工作目標。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協2個提案答復件。
5、組織并召開海都國際商務會館行政處罰案件聽證會。
6、參與冬季煙塵、揚塵污染、水污染專項執法檢查。
7、參加局里組織的各項會議及政治活動和業務理論學習。
三、創新工作
建局20多年來,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組織了海都國際商務會館排污收費行政處罰案件聽證會,在依法治國、依法治市、規范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們執法干部經受了業務練兵和執法實戰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