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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本辦法所稱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是指航道工程完工后、正式交付使用前,對航道工程質量、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事項的全面檢查驗收,以及對航道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航道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四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科學、規范。
第五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交通部負責全國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具體負責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或者核準以及交通部批準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前款規定之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具體負責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中列入國家高等級航道且總投資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航道工程,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征求交通部意見。設區的市和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本條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驗收活動的監督管理。
以上負責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部門統稱為竣工驗收部門。
第六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的主要依據是:
(一)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國家和交通部頒布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三)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
(四)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變更文件以及概算調整等文件;
(五)主要設備技術規格或者說明書;
(六)招標文件以及合同文本。
第七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按批準的建設規模、標準和內容建成,滿足生產使用要求;申請竣工驗收的航道建設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體工程,不得影響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運行,投資額不能超過工程總概算的5%;
(二)各單位工程和項目經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檢驗合格;
(三)各單位工程交工驗收合格;
(四)主要工藝設備或者設施調試以及聯動測試均已完成,主要技術參數達到設計要求;
(五)航運樞紐工程階段驗收合格;
(六)需要實船適航檢驗的,已選用設計船型進行了實船適航檢驗,各項檢驗指標滿足設計要求;
(七)工程試運行期滿一年,運行情況正常;
(八)竣工檔案資料齊全,通過有關專項驗收;
(九)竣工決算報告已編制完成,并取得國家審計機構或者具有審計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且審計報告無保留意見;
(十)工程運行管理部門已落實;
(十一)竣工驗收工作報告編制完成;
(十二)航運樞紐工程以及技術復雜的其他航道工程,已經竣工驗收部門委托的有關單位初步驗收合格。
第八條航道工程應當在工程試運行期滿后一年內申請竣工驗收。對不能按期申請竣工驗收的,應當向竣工驗收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延長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年。
對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申請竣工驗收的,竣工驗收部門應當予以通報或者警告。
第九條由交通部負責竣工驗收的航道工程,項目單位應當向航道工程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位于長江干線的航道工程應當向長江航務管理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其中由長江口航道管理局管轄的航道工程由長江口航道管理局直接向交通部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驗收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應當在初審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交通部。
第十條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的航道工程,項目單位可以向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也可以向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委托的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接受委托的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驗收條件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應當在初審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省級交通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部門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范的程序和時限完成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二條竣工驗收部門應當根據航道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邀請相關部門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竣工驗收工作。航運樞紐工程以及技術復雜的其他航道工程,應當邀請有關專家參加。
項目單位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和運行管理等單位應當參加竣工驗收工作。竣工驗收部門還可以邀請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三條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以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形成、通過并簽署《航道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單位負責提交竣工報告、工程試運行報告、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審計報告以及驗收所需的其他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驗意見,配合竣工驗收工作。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提交各自的工作報告,提供相關資料,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四條航道工程項目單位、質量監督機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十五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主要內容是:
(一)檢查工程的批準、核準、備案等文件是否齊全;
(二)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規模、標準、內容全部建成;
(三)檢查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
(四)檢查工程招投標以及合同履約情況;
(五)檢查工程交工驗收情況;
(六)檢查工程實體質量以及工程效果;
(七)檢查航運樞紐工程的階段驗收情況;
(八)檢查工程試運行情況;
(九)檢查專項驗收情況;
(十)檢查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的審計情況;
(十一)對存在的問題和尾留工程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竣工驗收部門應當自《航道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簽署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發《航道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的航道工程,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航道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驗收資料報交通部備案。
第十七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單位應當按照竣工驗收委員會提出的處理意見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滿后,項目單位應當重新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第十八條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檔案、固定資產交付使用等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航道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竣工驗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竣工驗收工作中、、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程竣工驗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工程竣工驗收中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舉報。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運樞紐、過船建筑物等航道設施以及其他航道附屬設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
(二)階段驗收是指航運樞紐工程建設進入截流、水庫蓄水、通航、機組啟動等關鍵階段前進行的驗收。
(三)工程試運行期是指航道主體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至竣工驗收之前,檢驗工程效果和運行能力的階段。工程試運行期自航道主體工程最后一個單位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十三條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航道工程,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另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在國際、國界河流上從事航道工程竣工驗收活動適用本辦法,但我國締結的政府間協議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協議執行。
第一條為了規范我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保證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省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試行)》、和《縣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及省、市發改委關于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竣工驗收是對工程建設及資金使用等進行的全面審查和總結,工程完成后,應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第三條縣發改委負責組織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驗收依據和條件
第四條竣工驗收依據
1、省發改委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復的工程實施方案。
2、市發改委批復的單項工程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
3、相關行業工程技術標準、規范等。
第五條竣工驗收條件
1、按照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復的實施方案,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設和搬遷安置任務。
2、安置區農田水利、人畜飲水、交通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交付使用。
第三章竣工驗收內容和標準
第六條驗收內容和標準
1、工程總體完成情況。查驗各類單項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實施完成,工程建設規模、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技術規范,是否達到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2、移民搬遷安置情況。查驗搬遷對象是否符合國家確定的標準,搬遷安置任務是否全部完成。
3、資金使用情況。建設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省、市有關資金、財務管理規定。
4、單項工程變更情況。單項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是否發生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5、項目管理情況及其他需要驗收的內容。
第七條竣工驗收應形成驗收意見,對工程技術、經濟效益、后續管理、產業發展等應做出綜合評價,對遺留問題應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第四章竣工驗收程序與組織
第八條各項建設任務全面完成、搬遷安置工作結束后,縣發改委組織自驗,項目鄉鎮要積極配合,并認真準備各項驗收資料。專項檢查確認達到驗收標準后及時申請市發改委進行初驗。
第九條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應依照竣工驗收條件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分類總結,并附初步驗收結論意見、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第十條竣工驗收組織
1、成立竣工驗收領導小組,負責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驗收領導小組由發改委等部門和工程技術、財務等方面的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含5人﹚單數,其中工程、技術、財務等方面的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2、驗收領導小組可根據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分綜合組、搬遷人口核查組、工程組、財務組等,分別對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積極配合驗收工作。
3、驗收領導小組要聽取各有關單位的項目建設工作報告,查閱工程檔案、財務賬目及其它相關資料,實地查驗建設情況,充分醞釀討論,對工程設計、施工和工程質量等做出全面評價。
第十一條驗收領導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和考核后,與管理單位交換意見,對工程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評價,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竣工驗收表。
一、辦理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1、工程項目開工之前,建設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到園林質監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并按規定繳納質量監督費用。
(1)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申報表;
(2)施工合同;
(3)施工單位資質證書;
(4)工程概(預)算;
(5)施工總平面圖及圖紙目錄清單。
2、園林質監站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簽發“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書”;對文件資料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簽發“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申報補充通知書”;達不到規定要求,不得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二、制定質監計劃
質監員接到監督項目后,根據工程特點,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定“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計劃書”,并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收到質監計劃書后應及時轉交施工單位,質監計劃書一式三份,建設、施工單位和園林質監站各存一份。
三、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
1、園林質監站應對工程項目進行定位監督和不定期抽查,每次監督檢查均應有書面質量監督記錄。
2、施工單位應會同建設單位按質量監督計劃書的要求,及時通知園林質監站監督員對實物質量進行到位監督檢查,未經園林質監站監督檢查或同意,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后續工程的施工。園林質監站在實物質量抽查的同時,還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抽查。
3、監督員制定事先不通知的突擊抽查的內控計劃,報站長同意后按計劃實施。
4、園林質監站對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巡查。
四、竣工階段質量監督
1、竣工驗收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準;
(2)施工單位提出工程質量竣工報告;
(3)工程竣工資料整理齊全;
(4)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證明;
(5)市綠化局、園林質監站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2、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后,應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向園林質監站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通知單,并申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園林質監站監督員應在4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該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符合要求的發給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設單位整改,并重新確定竣工驗收時間。
4、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必要時設計單位一起參加)對實物質量進行竣工驗收,并對工程質量作出恰當的評價。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園林質監站質監員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進行監督,質監站負責人或主任工程師視情況參加竣工驗收的監督。質監站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向備案管理部門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
五、工程竣工備案
關鍵詞:水利工程;竣工驗收;麗水市
1問題的提出
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是工程完結的標志,是檢驗設計成果、考核工程建設效益和工程質量、驗證歷次驗收所遺留的問題和工程建設征地及移民拆遷安置等政策處理是否已處理完畢的重要環節。竣工驗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才真正從基本建設轉入生產運行階段。水利工程一般具有線性長、涉及面廣、投資大、建設工期長、隱蔽工程多等特點,造成國內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存在較多拖延的現象[1-3]。從而導致未能及時形成固定資產政策處理費用超概算、前期專項審批設置條件不合理后期專項驗收難、設計調整多等問題,必須從建設管理著手,予以解決。
2建設管理存在問題
麗水自撤地設市以來,麗水市本級重點水利工程共完成投資約35億元,完成約30個獨立項目,90多個標段的工程建設,2012年之前沒有一個工程完成竣工驗收,2012年至2018年共完成12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通過麗水市本級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開展,總結分析前一階段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存在以下問題。
2.1思想上不夠重視,存在“重建輕管”“重建輕驗”的問題
主要精力專注于每年新建開工項目,水利工程完工后,未能及時開展竣工驗收工作,比如麗水市城市防洪工程,早早投入使用,社會反響很好,表面上不存在其他問題,導致思想上認為沒竣工驗收不影響正常使用,進而沒有將竣工驗收工作提上日程。但尚未完成竣工驗收,財務上仍然屬于建設期,無法形成固定資產,政策處理費用利息不斷增加,項目超概算。
2.2專項審批設置條件不合理
例如玉溪引水工程環評批復中有一條“為保證玉溪水庫下游水質達標和農業、群眾生產、生活及環境用水,必須在玉溪電站不發電時通過上游緊水灘、石塘水庫的聯合調度,枯水期最小下泄流量6.65m3/s的調控方式,解決壩下城鎮的生活、生產、農灌等用水,以及維護下游水環境功能要求”。出發點很好,但對項目而言不合理,下游用水是通過各大水庫調節的,作為引水工程根本沒有這個權利。
2.3項目前期時間緊,后期設計調整較多
前一階段水利工程建設中,當時背景下,工程急于開工建設,項目前期時間緊,造成建設實施過程中設計調整多,而且調整手續沒那么完備,導致檔案資料缺失,竣工驗收階段缺乏依據,成為制約順利推進水利工程竣工驗收的一大因素。
2.4專項監理工作執行不到位
之前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專項監理工作并未開展,同時專項監理行業發展也不夠明確,導致大部分水利工程未開展專項監理工作,對后期專項驗收工作進展制約較大,驗收周期拉長。
3竣工驗收工作的啟示和建議
3.1提高重視程度,加強督促協調
水利工程驗收分法人驗收和政府驗收,法人驗收為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投入使用驗收;政府驗收分為截流前驗收、蓄水驗收、機組啟動驗收和竣工驗收。根據有關規定,水利工程驗收中又包括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檔案、征地移民專項驗收。驗收環節復雜冗長,涉及面廣,環環相扣,一個環節拖延就影響到下個驗收環節,不僅建設單位內部各部門之間需要協調配合,還需要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以及發改、財政、審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檔案等相關部門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協調。首先,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要重視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把竣工驗收工作擺在與工程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視水利工程竣工驗收為工程建設不可或缺的環節。建議各級政府建立工程竣工驗收領導小組,同時建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驗收委員會三方的聯動協調機制,方便各部門之間督促協調,及時解決歷次驗收及政策處理遺留問題。其次,要充分調動建設單位及時、高效組織竣工驗收的積極性,成立專門驗收機構且人員穩定,經費和辦公條件等軟硬件設施要有保障。竣工驗收是一項系統、繁雜的工程,所以,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根據需要,調配熟悉工程項目技術、驗收等方面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竣工驗收工作狀態,專門負責完成竣工決算和竣工驗收工作,從而保證工程及時形成固定資產并從建設期進入運行期,盡早發揮工程效益。
3.2加強項目前期工作
(1)適當增加項目前期工作時間,確保工程不帶病開工。以前很多項目可能由于時間緊,倉促上馬,許多問題都沒有完全解決就開工建設,原本前期可能只要花1個月解決的問題,遺留到竣工驗收階段徹底解決的話可能就需要2個月、3個月甚至更長時間。(2)合理定位水土保持和和環境保護措施。前期階段為了盡快拿到水保、環評批文,容易忽略水保措施和環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因為達不到批復時的要求,專項驗收就會遇到相當大的困難。因此,今后項目業主和行業主管部門需要加強溝通,統籌全局,定位準確,前期做評價時候同時要考慮到后期驗收的可行性。(3)做細做精做深前期各環節,盡量減少調整。調整包括設計變更和項目業主調整。首先,設計變更較多不僅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還影響水保、環保等專項驗收的進度。因為水保、環保驗收針對的是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階段的水保和環評,如果設計調整較多,后期專項驗收階段需要對前期水保和環評進行補充分析,從而容易導致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拖延。其次,項目業主調整往往發生在初步設計階段,而可行性研究階段一般都是打捆統一包裝,因此相應的環評和水保都是同一個批文,水保和環保專項根據批文來驗收的,而項目拆分、業主變化后,實施進度差別較大,從而導致很難做到同一時段完成專項驗收,進而影響每個項目的最終竣工驗收。因此建議一事一請,順利完成竣工驗收。(4)優化招投標環節,擇優選擇EPC總承包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包單位的選擇是合同能否及時、順利履行的重要一環。承包單位既是工程主體的實施者,又是合同的履約方,其過往信譽、履約情況、企業實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優劣,對于承包合同能否順利、全面的履行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一個有經驗、有能力的承包單位能使工程管理標準化、規范化,返工、復工和消極怠工等現象會大大減少。
3.3嚴格把控工程建設管理階段
建設好專業化水利工程管理隊伍,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招標文件、合同進行管理,進度、質量、投資、質量做好全方位把控,盡量減少工程設計變更。同時及時搜集工程資料,特別是保存隱蔽工程影像資料,并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和移交,做到檔案資料不遺漏,能夠形成完整的工程檔案資料。本階段出現的問題及時有效地解決,不能拖延至竣工驗收階段。
3.4完善專項監理工作
建立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等專項監理制度。目前很多前期的水保和環評批復中都已提到需要相應的專項監理,但是這些方面監理不像工程監理有一整套行業標準,影響項目業主的招標工作。因此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該盡快出臺行業法規和行業標準,完善相關企業的準入制度和資質審批制度,便于項目業主通過招投標找到合適的專項監理單位。專項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介入,發現相關問題和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溝通并及時解決,從而加快專項驗收進程。
據統計,住宅工程質量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① 房屋裂縫;
② 滲漏;
③ 抹灰層脫落;
④ 房間內幾何尺寸和門窗幾何尺寸。
建筑工程作為一個特殊的商品,由于其施工周期較長,使用的材料物理性能存在差異,施工工序繁雜和手工操作,以及工程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發生質量缺陷的可能性客觀存在,且質量問題的發生也不是固定在一個時期,竣工前后、使用中隨時可能出現。所以,發現質量問題,有關責任方應認真、及時、有效處理,可有效避免矛盾,否則,會形成矛盾升級等不和諧的社會問題。
筆者作為一個長期從事監督一線工作的工程質量監督人員,曾處理過各種各樣的質量投訴問題。下面,就在處理投訴過程中用戶的一些疑點和對今后投訴工作的管理做一些思考和分析。
1 商品房要經過怎樣的驗收程序后方能交付給用戶
地產商自己對自己的商品房進行工程驗收是否合理合法。這是遇到的用戶問的頻次較高的一個問題,也是一些開發商掩飾自身的違規交房行為的一種說法。這種說法是不嚴謹、不準確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 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④ 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⑤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從以上看出,房地產商自己對自己的商品房進行工程驗收,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不是房地產商自己對自己驗收,是房地產商組織相關責任方進行驗收。
那么,既然是房地產商組織相關責任方進行驗收,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如何監管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建〔2000〕142號)第四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實施監督。”首先,工程在竣工驗收以前,監督人員會對工程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組織竣工驗收。驗收時,監督人員到場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其改正,并對工程實體質量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相關責任方整改。
近年來,有很多用戶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工程還沒有進行竣工備案,開發商就交房了,這樣是不是不合法?對于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很有必要討論一下。剛才提到《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那么,什么程度才是驗收合格呢,對此,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做出明確的解釋,使得在此方面有很多的理解和爭議。在鄭州市,按照常規的做法,工程組織竣工驗收后,驗收組和監督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全部落實完畢,各方達成了綜合的驗收意見并在《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上簽章,建設單位將《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報送至監督部門并經監督部門接受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有個別開發商,給用戶看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和給監督部門報送的所簽署的時間不一致,甚至還沒有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意見就已經簽署了,用戶若發現有這樣的作假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2 對于驗收合格的工程,如何對待用戶提出的質量問題
不少用戶提出這樣的疑問: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了,為什么還有質量問題?對于這樣的質疑,筆者認為開發單位有責任也有義務向用戶作出解釋:工程評定為合格,并不表示工程就不能存在質量問題,國家的驗收規范規定出現嚴重質量缺陷不能評定為合格,而一般質量缺陷點不超過總檢查數量的20%時,可以驗收通過。并且質量問題也不是固定在一個時期出現的,竣工驗收時可能沒有出現,但在使用中出現了。所以,對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出現的質量問題,國家實施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履行保修義務。
用戶發現質量問題,如果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內,應向開發商或物業反映,由建設單位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修。如果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用戶可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由政府部門協調解決。遇到用戶反映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首先應該察看并進行初步判斷,是否是質量問題,若是質量問題,應進一步判斷是一般質量問題還是嚴重質量問題,若是嚴重質量問題,經處理后工程應該重新驗收,若是一般質量問題,則應及時進行維修。有時候,處理問題的方式會對事態的發展起決定性的作用,很多小的糾紛都是由處理問題的態度而引發成為影響惡劣的事件的。在處理質量投訴時,對于用戶反映的問題,不管是多么外行,都不能去嘲笑人家,而是應該耐心的進行講解和解釋,盡量去打消用戶的疑惑甚至是恐慌。
3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質量投訴問題
投訴率居高不下,筆者認為,是有很多的原因造成的,這不僅僅是鄭州市的問題,全國各個城市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這也反映了我國的一些保障制度的社會評價制度還是不健全的,如何解決,筆者談一下個人看法:
1)應建立工程質量保險體系。房屋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不像其他的商品,可以做到全面機械加工,而房屋是用人工建起來的,偏差較大,精確度達不到機械加工的精度,這也是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用戶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可以保修,那在保修期以外呢?房子屬于貴重的商品,一套房子的價格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如果質量保險體制建立起來,那無論什么時候出現質量問題都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目前,這種制度在發達國家已經日臻完善。
2)要建立開發企業的信用體制,對于不誠信的開發單位要媒體曝光,使用戶可以擦亮眼睛,不去選擇那些開發商開發的房子。目前來說,政府對開發單位的誠信體制建立還不完善,對不誠信的開發單位還缺乏有效的制約,只有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聯動起來,才能起到較好的效果。
3)要全面實施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制度。實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對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是一個比較有效的制度。該制度是指在工程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依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省市有關技術標準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對住宅工程每一戶分別進行的逐戶逐間的專門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填寫分戶驗收合格證書的行為。這種制度可有效的約束參建方的行為,彌補按照國家驗收規范進行的抽點驗收可能鉆的空子。
4)加大政府宣傳、公開力度。公布投訴程序、電話、負責人等相關信息,通過公共媒體,讓老百姓了解一些住宅工程質量方面的基本常識,具備一些簡單的判斷能力。
參考文獻:
【1】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匯編(修訂版). 第二版.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中國計劃出版社, 2003.
[2] 荊莉燕,王堅,梁振輝. 工程估價. 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4.
作者簡介: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經省、市主管部門批準立項,核定總投資1006萬元,其中:國債資金投資7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306萬元。該水庫除險加固的主要內容為:①、大壩前壩坡1563高程以上改為漿砌塊石,加固上游壩坡,在大壩左壩肩心墻與溢洪道右側墻接觸面的齒墻后增設一道砼防滲墻;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③、更換弧形工作門及平板檢修門,更換弧門啟閉機;④、加固改造上壩及進庫公路;⑤、增設大壩觀測設施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工程于XX年5月31日開工建設,XX年6月底全面竣工,歷時13個月,除險加固工程按照設計批準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壩前壩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壩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護坡及3.2公里的瀝青路面鋪設,以及公路橋1座,過洪涵洞6座;完成輸水泄洪洞事故門、工作門、啟閉設備制安工程;完成大壩自動化監測設備的安裝及其它工程等,由于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大壩砼防滲墻工程未能完成和壩體滲流水位測量儀未安裝,其余主體工程均已按設計要求完成。
該工程共完成投資額915.24萬元(不包括待驗費20萬元),完成主要工程量為:土石方開挖8.39萬m3,土石方回填2.02萬m3,漿砌石1.16萬m3,砼0.15萬m3,耗用水泥1782t,鋼筋(鋼材)40.54t,木材11.26 m3,瀝青93.70 m3,勞動工日5.69個工日。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水利部《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雖然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使個別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用。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決算已經完成并通過了竣工審計。竣工資料已準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市水利基本建設質監站的質量檢驗,并出具了《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報告》,工程質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試運行中,工程能正常運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驗收組織準備情況: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已編制完成了《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和《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草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等單位均已編制完成了相應的“工作報告”。依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的有關規定,項目法人提請上級主管部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四、建議驗收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和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議擬定于**年**月**日進行,驗收地點在***,參加單位有省水利廳、**市水電局、財政局、計劃局、**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及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質量監督、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懇請上級主管部門安排正式驗收。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范文二
一、工程完成情況:
石泉縣鑫隆家園1、2#樓工程由石泉縣房建公司十一項目部于XX年 11月15開工建設, XX年3月底全面竣工,歷時16個月,按照設計批準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器設備安裝工程。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資料已準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質監站的質量檢驗,并出具了《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報告》,工程質量合格,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建議驗收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關鍵詞:建設單位、項目實施階段、管理工作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社會發展,基本建設項目越來越多,如何搞好一個項目,把一個項目進行成功的管理,是我們項目管理工作者面臨的非常嚴肅和科學課題,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管理貫穿整個項目的建設過程,從項目的決策、實施、以及投入運營,各階段所含的工作內容及特點不同。但各階段的管理主體中,建設單位項目管理是最核心的,關系到項目成敗的關鍵。
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保修階段等,現分述如下:
1 施工準備階段建設單位管理工作:
在項目進人施工實施準備階段,建設單位要扮演好組織者的角色,為此在施工準備階段需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圍繞項目建設為核心來組織開展工作。包括組織好設計的施工配合,及時解決征地拆遷問題,幫助協調地方等部門的相關問題,做好施工服務工作,為施工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制定工程建設計劃(資金、進度)、制定質量目標,委托質檢部門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監督。
有關工程建設、監理、設備及材料采購的招標及合同簽訂。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口。
委派現場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負責簽證。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
完成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
提供相關施工圖及設計資料,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2 施工階段建設單位管理工作:
在施工階段,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管理主要包括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計劃及進度控制、設計變更及投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組織與協調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做:
1)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
作為建設單位項目質量控制及安全管理,首先,要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各個質量安全管理崗位的負責人到位,制定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通過監理和政府監督,落實三級質量安全管理體制,從制度上保證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規范性。第二,對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重要工程的開工報告進行認真審查,在施工組織準備階段對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和手段進行把關。第三,在合同中明確工程質量安全要求,重點工序有必要專門明確具體標準和達不到要求的處理辦法,通過定期檢查和日常巡查確保施工質量安全,對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工程部位堅決不予計量甚至進行必要的處罰。
實踐中, 提倡采用聯合檢查評比制度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由建設單位和監理每月聯合檢查質量安全并進行評比, 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及安全隱患給予書面的通報批評,要求施工單位定期整改,最后對整改的完成情況進行復檢。對多次達不到聯檢整改要求或不參與整改的施工單位給予警告、批評通報或給予一定程度的經濟處罰。對達到質量安全要求或聯檢評分達到優良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工程部位,督促監理書面通知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此外, 對重大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工程部位由建設單位召開專題的質量會議解決。
2)計劃及進度控制
建設單位通過對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的審查以及對計劃執行及時糾偏來實現業主對工程進度的控制管理。在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的審查時,正確確定工程進度的關鍵線路,并審查施工單位相應的人力、機械、材料、資金投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項目的各階段工期目標。首先要抓施工單位的人員、機械設備的投入情況。其次是根據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 將工程分解為若干階段性進度目標,由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的約定,將各階段的施工任務目標下達給施工單位,組織評比,獎先進懲落后,保證工程進度目標的現。
3)變更及投資控制
建設單位控制投資最有效的辦法是按規定進行工程招標,在保證工程質量、進度等的前提下,通過工程的招標活動,擇優選取造價低的施工單位,這是控制投資最有效的方式。另外,在實施階段施工中,由于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 如水文氣象、地質條件的變化影響以及規劃設計變更和人為干擾,要控制好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同時還要積極的進行協調和組織,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窩工停工等,還要做好變更及簽證的造價管理工作。在具體要從下面幾點抓起:
分析變更及簽證的原因及必要性。
變更方案的可行性、經濟性、技術性的方案審查。
工程量的準確計算及增減核算,單價套用是否科學合理。
變更資料手續的完善,跟蹤落實是否按批復的變更方案進行實施。
4)合同和信息管理
合同是項目管理的依據,地位非常重要。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要熟悉已簽訂的各類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協議書、補充條款、技術條款、專用條款、備忘錄、招標通知書及其他一切被看作合同組成部分的文件,并對合同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對合同的關鍵條款、存在的漏洞及可能發生變化并引起糾紛的地方做到心中有數,提前防范。
建設單位信息管理,主要對項目管理內在的各種信息、內容進行審查、批準、分類存檔;了解項目管理外在的信息、內容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所有報告、文件和來往信函等均應妥善保管或備份,以備調用。建立統計、變更、結算臺帳,對合同進展情況進行分析研究。深入施工現場,掌握了解現場情況項目的各種情況,對這些情況信息進行整理,并及時與有關方面進行溝通,對工程進行科學管理。
5)組織與協調
建設單位的組織與協調,包括項目部內部的組織與協調工作,也包括各參建方(主要是協調項目建設中的各承包商、監理、設計)組織與協調,還包括與政府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如發改委、土地與規劃、交通、供電、供水、節能與環保、消防、街道辦、人防等)的組織與協調。通過組織與協調工作,使項目建設中的各承包商、監理、設計等各項工作能夠順暢,積極平穩的向前推進。通過加強建設單位內部及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的內部、外部環境,促使工程項目能夠按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驗收規范進行實施,及早建成并投入運營,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
3竣工驗收階段建設單位管理工作
工程竣工驗收也是項目管理重要工作,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
1)建設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也許不全。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6)建設單位向質監站申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單位遞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書面通知質監站,驗收的時間、地點、驗收組名單,按規定進行最終工程竣工驗收。
4 保修階段建設單位管理工作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質量保修、回防及后評估是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單位需督促施工單位工程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同時出具質量保修書,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建設單位發現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履行保修責任和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有索賠的權利。在保修期內,如建設工程發生質量問題而影響正常使用,應立即組織力量整修。
結語
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工程建設項目將越來越多,目前建設單位自行項目管理仍是我國實施工程的主要模式,既要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又要保證投資最小化,如何將三者的關系協調至最佳,仍然是擺在業主面前的一項艱巨任務,值得大家分析探討。
參考文獻:
[1]李衛民,當代中國的工程項目管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08.
關鍵詞:建筑工程; 檔案管理; 處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ile is truly reflect the panorama of enterpris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 management, enterprise's found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management. To ensure the project file complete, accurate, not only for the enterprise is the basic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inheritance fortune, but also for enterprise fu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follow-up service and the file using also provides an important basis. S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file, is both the need of file management itself, but also the need of basic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s paper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treatment measures are analyzed.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le management; Processing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G2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現代企業的發展需要企業檔案工作提供全面的服務,企業工程檔案真實記錄了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反映了企業基本建設和發展的軌跡和過程。隨著建筑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等過程的進行,建設工程檔案就要實時記錄,在建設工程檔案的整理過程中涉及到了眾多部門和人員,對日后工程維修、改建、擴建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說做好建筑工程竣工檔案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1.建筑工程檔案資料的內容
1.1土建工程及水、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文件資料。主要包括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技術交底記錄及材料代用單等文件材料;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月報及工程例會紀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質量證明文件或試驗資料;混凝土、砂漿等配合比及試驗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沉降拉移、變形等觀測記錄;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文件材料;工程質量事故記錄及處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術總結等。
1.2.竣工圖等。主要包括總平面布置竣工圖;室外各種管線竣工圖;建筑工程竣工圖;裝飾工程竣工圖;結構工程竣工圖;給水、排水工程竣工圖;強電弱電工程竣工圖;通風、空調工程竣工圖以及其他特殊專業工程竣工圖。
1.3.綜合性文件資料。主要包括上級批準文件;計劃任務書;工程地質、水文、氣象、地震等文件資料;征地、拆遷安置等文件資料;項目的方案及初步設計文件資料;規劃、消防、環保、衛生等政府部門的審批文件資料;工程施工、監理中標文件及有關合同、協議書;工程竣工驗收及質量鑒定文件資料;工程竣工結算及其審計報告等文件資料;工程有關的照片、錄像、錄音、光盤等。
2.當前建設工程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規范化,國務院、建設部分別頒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旨在增強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竣工檔案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圍建筑企業的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單位的管理人員檔案管理意識比較淡薄,致使工程竣工時不能整理出完整的竣工檔案,造成了工程竣工檔案不能及時的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如一些建設單位注重工程進度、重資金管理,忽視編制工程竣工檔案管理體系,在工程驗收完成時,工程竣工檔案都無法正常完成,造成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滯后。
2.2檔案材料填寫不真實
建設工程檔案由于其本身的復雜性、特殊性與多樣性,決定了在收集整理的過程中難度打,容易出現失誤等問題,加上有些建設單位未建立工程竣工檔案管理體系,很容易造成管理不嚴,或對工程施工現場不了解,根據建設單位提供不完整的資料編寫竣工檔案,這樣的檔案只是為了應付交檔而做的,不能做到與工程同步進行,所以往往采用虛假數據,導致建筑工程竣工檔案與事實不符,竣工圖產生誤差,由于不能與工程進度同步,造成了各種建材的質保書和合格證不全,不能全面的反映工程的建設和質量。
2.3竣工檔案移交不及時
由于施工到了后期,大多的技術人員都撤離到了別的地方,加上很多施工單位沒有按照竣工檔案管理的要求在施工中整理必要的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后不能按時完成工程竣工檔案,造成工程竣工檔案移交不及時;有些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建材供應單位之間存在工程款拖欠的情況,致使工期延長,造成檔案歸檔停滯,材料殘缺不全,嚴重影響了工程竣工檔案的編制;有些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進行部門重組,檔案管理人員更換,致使材料分散、缺失,在工程驗收后無法收齊,這些原因都會造成了施工檔案移交不及時。
3.建筑工程檔案有效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健全檔案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檔案管理的基礎。
為了加強對工程建設各階段檔案資料的有序管理,保證歸檔資料及圖紙的準確、齊全、規范,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初期(從工程立項開始)就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建筑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措施。同時要明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招投標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及檔案人員在工程檔案形成過程中各自所應承擔的職責,規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證工程自立項開始與檔案跟蹤管理同步。完整的先期文件很重要,在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據、憑證作用。
3.2嚴格把好竣工驗收檔案資料質量關,使工程竣工驗收檔案充分發揮其憑證作用。
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檔案管理人員要會同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按照建筑工程檔案歸檔范圍的要求,對工程建設中形成的全部文件進行全面的檢查、審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補缺補漏,務必使得竣工材料做到真實、完備、及時,歸檔范圍符合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的有關條文,把好竣工驗收關,把竣工檔案的驗收、移交作為整個工程驗收的一個重要環節和內容,做到工程竣工驗收與檔案驗收同步。移交合格工程檔案的,由建設單位發給《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不按規定移交檔案或移交的檔案不符合要求的,不發給《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建設單位不結清尾款,以確保工程建設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
3.3加強建筑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是做好工程檔案工作的重要保證。
3.4加強施工管理,強化檔案材料編制工作。按照標準編制工程檔案材料,是施工單位最基本的業務條件。一個施工隊不會編制工程內業材料,就不具備承包工程的資格。工程檔案材料的質量,關鍵在于編制形成過程。施工單位應明確自己的責任,加強對施工技術人員編制檔案材料的訓練,不斷提高編制工程檔案材料的業務水平。開發公司要加強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檢查工程檔案材料編制情況,按照標準形成檔案材料,給后人留下寶貴的財富。
3.5及時做好傳遞和變更記錄。在管理過程中,頻繁傳遞和變更,容易使檔案的完整性、有效性發生變化,各部門只有及時的對檔案的增減變動及傳遞情況做出相關記錄(如傳遞情況記錄、變更情況記錄、修改情況記錄、作廢情況記錄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檔案的來龍去脈,防止其丟失、損毀、失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確保各部門獲取及時,有效檔案資料或信息。
3.6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層次開發建筑工程檔案信息資源,做好檔案信息統計工作。
4.結束語:
要做好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不僅需要加強對工程檔案人員的培養,更需要施工單位和檔案管理人員共同努力來建立健全的工程竣工管理體系,我們應以積極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建筑工程檔案管理經驗的態度,充分發揚我們已有的優勢,重視加強建筑工程檔案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機制的完善,不斷總結建筑工程檔案管理的經驗,使建筑工程檔案更好地為我們的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參考文獻:
[1]徐英浩.淺談施工檔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工海煤氣,2004(5):87-88.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
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