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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自治區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必須立即行動起來,結合當前形勢和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調整、充實、完善原來已有的總體、部門和專項預案,并抓緊對相關預案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擴大基層預案編制覆蓋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應根據《**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加快編制、修訂、完善本縣(市、區)應急預案和本部門單位牽頭編制的預案,并督促、指導所屬單位編制完善基層應急預案,以構建覆蓋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要求到2008年9月30日前,所有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大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都必須完成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明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處置程序。
三、加強基層預案編制的組織領導。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加強對基層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落實責任人,抓好預案的編制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做好對轄區所有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大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預案編制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管理,并及時備案。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將適時對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通報全市。
四、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單位務必在2008年9月30日以前把編制和修訂完善后的應急預案加蓋公章后連同電子文檔及時報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備案。各縣(市、區)上報本縣(市、區)修訂完善后的總體預案,市直各部門單位上報本部門單位修訂完善后的專項預案及部門預案。
聯系人: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以避為先,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加強街道防汛防臺能力建設,在2010年汛前全面建成“組織健全、設施完備、責任落實、預案實用、預警及時、轉移安全、響應迅速、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努力實現"鎮自為戰"、"村自為戰"的要求,進一步提升街道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洪澇臺災害給人民群眾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
二、工作計劃
各村、企事業單位,街道防指成員單位務必在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任務。
三、建設內容
(一)街道建設內容
1、防汛組織
(1)機構:設立防汛防臺指揮部(以下簡稱街道防指);下設監測預警組、人員轉移組、搶險救援組、宣傳報道組和后勤服務組等應急工作組;設立日常辦事機構(以下簡稱街道防指辦);
(2)場所:落實辦公場所并掛牌;落實防汛防臺指揮場所。
(3)負責人:街道主要負責人任指揮;街道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各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4)工作人員:配備2名及以上專兼職工作人員。
(5)設施設備:配備雨情、水情、風情和地質災害信息的接收設備;配備備用電源和應急通訊設備;配備電腦、傳真機、打印機一臺套;
2、責任制
(1)街道防指職責:明確街道防指職責,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2)街道防指辦職責:明確街道防指辦職責,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3)街道防指應急工作組職責:明確街道級防指各應急工作組職責,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4)街道防汛防臺責任人崗位責任制:明確街道防指指揮、副指揮、街道領導、街道防指應急工作組組長、街道防指辦主任、街道防指辦副主任、街道水利員、街道氣象協理員等崗位職責,并印發給各責任人。
3、監測預警
(1)監測預警體系:制定監測預警制度;接到可能致災的信息時,街道防指具備利用常規和應急兩種方式將預警信息傳遞到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及各網格責任人;向網格責任人和社會公眾公布防汛值班電話,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保證能及時接收網格責任人報告的各類險情信息,并明確監測預警工作流程。
(2)預警人員:落實街道水利員、街道氣象協理員等預警人員,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與上述各責任人簽訂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落實誤工報酬和因預警、報汛、報災等發生的通訊費用。
(3)預警設施設備:能利用至少一種預警設施對社會公眾進行預警。
4、應急預案
(1)總體預案:街道防汛防臺總體預案,并報縣級防指批準;總體預案各項內容齊備,可操作性評價。
(2)預案修編: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總體預案,及時修訂各類專項預案,修訂預案按原報批程序報批。
5、危險區、警戒區劃分:劃分平原河網各類危險區和警戒區,并設置警示標志。
6、避災設施:明確或建設不少于1個避災中心;避災場所處于安全地帶,確保不受各類災害威脅。制定避災場所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和職責;避災場所配備必要的水、食品、藥品等生活用品;配備床、桌椅等基本生活設施。設立避災場所標志牌;設立避災轉移路線指示標志。
7、物資儲備:參照《省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試行)》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易受洪澇侵襲的地區配備沖鋒舟、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施、器材。制定防汛物資儲備與調配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明確管理職責;對社會上的搶險器械、運輸工具、救生衣、發電機、水泵及有關材料等進行登記;建立應急征用聯系制度或協議。
8、搶險隊伍:建立防汛防臺搶險救災隊伍,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制定搶險隊伍管理制度。每年組織1次以上演練。為搶險人員配備雨衣、頭盔、雨鞋、照明等必要的安全裝備。
9、指揮系統:建立防汛會商系統,制定指揮系統管理制度。
10、宣傳教育:在公共場所張貼防汛防臺知識宣傳畫、宣傳標語;向易受洪澇臺災害影響的群眾發放明白卡,開展責任區網格責任人培訓,制作宣傳冊、宣傳資料等向公眾宣傳防汛防臺知識。
(二)村(社區)級建設內容
1、防汛組織
(1)機構:設立村(社區)防汛防臺工作組,并上墻公示。
(2)工作場所:明確1處防汛防臺工作場所,并掛牌。
(3)負責人: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村(社區)干部為成員,明確防汛防臺預案管理、監測預警、人員轉移、搶險救災、信息收集與報送等工作分工。
(4)設施設備:配備電話等必備的設施設備。
2、責任制
(1)村(社區)防汛防臺工作組職責:明確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職責,并公示。
(2)村(社區)防汛防臺責任人職責:明確村級防汛防臺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村(居)干部防汛防臺工作職責,并公示。
(3)責任區網格相應責任人職責:明確自然村、城鎮居民區、企事業單位防汛防絡員,堤防、公路危險區巡查員,房屋保安聯絡員,避災場所管理員等責任區相應責任人職責,并印發給各責任人。
3、責任區網格
(1)責任人職責:明確責任人職責。
(2)責任區內住戶:明確責任區內住戶職責。
4、預警
(1)預警:具有廣播喇叭、警報器、手機短信、銅鑼等至少一種預警設備,能利用預警設備向各責任區網格進行預警,明確預警信號,并向網格內住戶公布。
(2)預警設施設備: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簡易雨量觀測筒、水位尺等簡易監測設施。
5、應急預案
(1)工作預案:編制村級防汛防臺工作應急預案。
(2)責任區網格人員轉移預案:編制責任區網格人員轉移預案。
6、危險區、警戒區標志:在危險區和警戒區設置警示標志。
7、避災設施
(1)避災場所數量和安全度明確1個以上避災點,且避災點處于安全地帶。
(2)避災場所指示標志設立避災場所標志牌;設立避災轉移路線指示標志。
8、物資儲備:儲備必要的救生設施、器材等防汛搶險物資、器具,物資進出有登記制度。
9、搶險隊伍:建立以民兵為主的自防自救隊伍,配備必要的裝備。
10、視頻系統:利用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系統,建立村級視頻系統。
11、宣傳教育:在公共場所張貼防汛防臺知識宣傳畫、宣傳標語;向責任區網格內住戶發放明白卡。
四、有關要求
1、各村(社區)、街道防指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層防汛體系建設,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在規定時間內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法律的預防功能實際上就是對未來的風險和危機進行管理,要實現這個功能,必須要有應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和危機的相應準備。自2003年非典疫情后,中國在應對各種突發性事件方面出臺了相關法律規范。2006年1月出臺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2007年5月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信息,為了應對突如其來的事件,國家已經一系列應急預案,包括: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核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待的還有: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但我們面對的問題是這些法律能否得到執行。如果制定法律僅僅是為了裝點門面,那么法律就只能是紙上談兵,而無法走向實際的生活;法律就只是事后效應,只能是懲治的工具。在此,不妨以《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為例加以分析。
2005年國家公布并實施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分為總則、啟動條件、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應急準備、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應急響應、災后救助、附則部分。該應急預案對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防和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對及處置災后救助作了全面的規定,對中國國情復雜的狀況也有充分的估計,該預案規定:“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后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根據此規定,各省、市也都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如河南省在2005年《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印發后,省民政廳起草了《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報省政府。省民政廳印發了《河南省洪澇災害救助預案》,各省轄市也以政府或民政局名義出臺了當地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全省共制定與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有關的預案26個,與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有關的法規、文件、規劃8個。
又如寧波市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寧波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它的具體編目基本是把《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細化。
二、用執法應對災害
當前,各地政府在立法的細化方面都有不錯的業績,但在具體執行環節上存在很多問題。其中最迫切需要加以完善的是應急準備制度。應急準備分為資金準備、物資準備、通信和信息準備、救災裝備準備、人力資源準備、社會動員準備、宣傳、培訓和演習等。
資金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按照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和縣(市)、區財政都應按一定標準儲備大災預備金,做到專款專用、專賬管理。②各級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準,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③大災預備金主要用于災時和災后基本生活救助,遇重特大自然災害救災預備金不足時,各級財政應及時調劑救災資金,確保災民生活。
物資準備制度的前提是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分級、分類管理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在此基礎上應做到:①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建立健全市救災物資儲備庫,災害多發縣(市)、區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②每年年初購置必需的衣被、凈水器等救災物資。③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④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近民政部門救災儲備物資,沿途免收道路通行費。⑤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通信和信息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建立覆蓋市、縣、鄉鎮(街道)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確保市政府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②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形成信息共享機制。③各電信運營企業應依法保障災害救助工作的信息暢通,積極做好通信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救災裝備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市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市民政局、災害頻發縣(市)、區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人力資源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②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科技、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③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④培訓、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社會動員準備制度的完善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在已設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立社會捐助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絡。
宣傳、培訓和演習制度的完善方向是:①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②市民政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災害管理人員業務培訓。③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指導各地組織開展救災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除了全面完善的法律規定外,執行也是關鍵?,F實的情況往往是法律的規定和現實的執行相脫節。以此次汶川地震為例,由于平時極少發生重大的自然災害事件,人們對地震災害預防的重視程度就顯得不夠(例如房屋建設的防震等級不夠),結果造成了重大的人員財產損失。
我國是一個多自然災害的國家,而且,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進入了新的自然災害多發期,呈現極端性氣候事件頻次增加、損失加劇、災害連鎖反應、多災并發等特點,年均災害損失比20世紀80年代高出40%。據有關部門預測,今后一段時期,我國氣候仍將持續異常,所以更應加強平時的防范工作。完善的法律制度配合不打折扣的貫徹執行,才是有效應對災害的最好方法。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提高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和《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事故分級
1.3.1根據《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按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將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②死亡、重傷20人以上;
③重傷20人以上;
④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2)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②死亡、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③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④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3)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2人;
②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重傷1-2人;
②輕傷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下。
1.3.2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體育場(館)、公園、會場、商場、展覽館廣場、公共道路等公共場所舉辦人數超過1000人(含)的下列活動(影劇院、音樂廳內日常演出及專業展覽館正常展覽活動除外),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體育比賽、民間競技等群眾性體育活動;
(2)演唱會、音樂會、大型文藝演出等文藝活動;
(3)產品展覽、商品展銷等商貿活動;
(4)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等民間傳統活動;
(5)慶祝、慶典以及商業宣傳、促銷活動;
(6)大型商場開業、歌星、名人與觀眾見面、簽名售書等活動;
(7)其他大型群眾性活動。
1.4.2本區上述場所舉辦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活動,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時,參照本預案有關響應措施處置。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制,統一領導、分級處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區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分局(以下簡稱“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應急指揮機構
2.3.1區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政府根據區公安分局的建議和應急處置需要,視情成立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實施統一指揮。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區領導確定,其成員由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確定。應急行動結束,在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區應急處置指揮部解散,轉入常態管理。
2.3.2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略)
2.3.3現場指揮部
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需要,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2.4專家機構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建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專家組,并與其他專家機構建立聯絡機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從專家組中確定相關專家,負責提供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機制
3.1活動管理
3.1.1大型活動的主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并周密制定活動應急預案或安全管理方案,報批準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同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3.1.2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方案的審批,監督、指導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2現場監控
區公安分局、區旅游局、區文化局、區體育局和各街道、鎮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轄區或職責范圍內大型活動現場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消除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隱患。
3.3信息監測
3.3.1完善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監測。搞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和評估,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3.2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的特征、預防和處置要求,建立預警預防制度。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部門要加強相關信息的匯總、收集和研判,及時做出預警。
3.4預警級別與
3.4.1按照市公安局規定,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生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范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4.2預警信息
區公安分局根據本預案,明確預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門,落實預警的監督管理措施,并按權限適時預警信息。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區新聞媒體、信息網絡、宣傳車或其他方式進行。
3.4.3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部門可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視情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
3.5預防措施
進入預警期后,區應急聯動中心、有關街道、鎮和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做好處置準備,視情調集救援設備和物資;
(2)轉移、疏散或撤離受事故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3)加強現場警戒,確保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運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大型活動現場一旦發生擁擠和踩踏,并可能引發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活動主辦、承辦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立即通過“110”報警電話向市、區應急聯動中心報告,或以其他報警方式報告事發地街道(鎮)及有關上級部門。
4.1.2區應急聯動中心、事發地街道、鎮、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及有關部門在接到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后,要在立即組織應急處置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單位必須在接報后1小時內分別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特別重大事故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4.2先期處置
4.2.1對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負有即時處置的責任,要及時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4.2.2區應急聯動中心統一受理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對報警信息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置。
4.2.3區應急聯動中心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實,啟動應急聯動處置程序,向有關聯動單位指揮(值班)機構下達指令,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實施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處置過程中,區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收集、匯總事故有關信息,根據現場實際或征詢有關部門意見進行研判,確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等級,掌握現場動態并及時上報。
4.2.4相關聯動單位要根據區應急聯動中心指令,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專家隊伍和相關資源,密切配合,協同應對,迅速高效地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1)Ⅰ、Ⅱ級應急響應
(略)
(2)Ⅲ、Ⅳ級應急響應
(略)
4.3.2響應等級調整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響應等級。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可視情相應提高。
4.4現場指揮
4.4.1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根據處置需要可開設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可在事發現場周邊適當位置開設,也可在具有圖像、語音、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開設,以確?,F場指揮有力、通信順暢。在現場指揮部周邊應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指揮搶險區域。
4.4.2現場指揮部由區政府、事發地街道、鎮、責任單位、有關應急部門分管領導組成?,F場指揮長一般由事發地街道、鎮或區公安分局領導擔任,必要時,由區領導或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F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和任務:(略)
4.4.3參與現場處置的應急聯動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應急力量,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相關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共同實施應急處置?,F場指揮部開設前,各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應急聯動機制與部署,迅速實施搶險救援,全力控制現場態勢。
4.4.4發生涉外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區政府外辦、區外經委等部門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參與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工作,并負責承辦相關事項。
4.5新聞報道
(略)
4.6應急結束
4.6.1應急處置結束,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并得到控制,視情由負責決定、或執行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4.6.2應急處置結束后,有關責任單位、主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區應急聯動中心,由區應急聯動中心匯總并按照規定報市應急聯動中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
5后期處置
5.1現場清理
5.1.1區公安分局在事故現場處置完畢,負責事故區域的勘察及相關工作。
5.1.2調查結束后,事故單位負責現場清理;對因事故導致建筑物倒塌、氣體泄漏、水管爆裂、斷電漏電、環境污染等,應立即通知供水、供電、供氣和環保等部門進場處置。
5.2善后工作
5.2.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完畢后,事發地街道、鎮和區民政局等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
5.2.2公安、事發地街道、鎮等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查統計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損程度,評估、核實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應急處置的綜合情況,報上級部門,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5.2.3區民政局和事發地街道、鎮要迅速做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消毒和受傷人員搶救;環衛部門要組織實施泄漏污染物收集和現場清理。
5.2.4事發地街道、鎮和相關部門要搞好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根據有關賠償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等級標準,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對因參與處置而傷亡的人員應給予相應的撫恤。
5.3調查與總結
5.3.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等部門單獨或聯合組成事故調查組,迅速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5.3.2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要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原因,確定責任,提出整改與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建立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健全事故預警分析指數和等級標準,規范道路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
6.1.2區公安分局負責加強對本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活動項目、道路情況等信息數據的采集、分析和維護。
6.1.3事發地街道、鎮負責本區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
6.2通信保障
6.2.1經請示市應急聯動中心,由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本區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加強通信保障隊伍建設,根據通信保障與恢復工作的需要,制定相應保障方案。
6.2.2在緊急情況下,可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預警和引導信息,及時疏導現場人員。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強化公安、消防搶險、醫療救護等專業應急隊伍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協調配合,提高先期處置隊伍、后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6.3.2進一步優化和加強公安、消防、醫療、民防、市政等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合理配置先進的裝備、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積極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演練。區應急聯動中心要加強指導和組織,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保證應急聯動機制能有效運行。
6.3.3充分發揮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在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中的作用。
6.4交通運輸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要及時對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和衛生、消防、電力等搶險救護車輛快速通行。
6.5醫療衛生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發生事故后,衛生部門要迅速組織醫救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并根據傷勢情況,盡快轉送傷員至相關醫院開展專業救治。
6.6裝備物資保障
區經委、區發改委、各街道、鎮和有關單位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和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生產和供應,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6.7經費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日常管理所需的經費,列入區年度預算。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由區財政按照有關預案和規定予以安排。
一、狠抓了地震應急工作的落實
1、完善了全區非防震減災成員單位的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目前全區共完成地震應急預案428套,其中政府部門18套,街道9套,學校33套,醫院11套,村社區250套,企業、服務業106套。我區的地震應急預案從政府各部門、街道、管理區到學校、醫院,以及村、社區、企業服務業全部完成了預案的編制管理,實現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地震應急預案新體系。
2、充分抓住“3.1”“5.12”等重點時段,開展了廣場宣傳活動,先后發放宣傳材料17000多份,接受咨詢6000余人,同時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進行了大張旗鼓的宣傳。
3、狠抓了對學校防震減災知識的普及。我們以創建地震科普示范學校為載體,以落實學校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制度化建設為目標,建立健全了全區地震科普輔導員隊伍,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課堂、設立宣傳櫥窗、普發宣傳小冊子5000多份、舉辦知識競賽、開展地震演練等形式,加強了對這一特殊群體防震避震知識的普及教育。
4、通過在社區、廣場開辟多個宣傳教育基地和建立了區防震減災信息網站的形式,加強了對廣大社會群眾的日常教育,使防震減災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們要進一步總結上半年的經驗和不足,不斷加大創新的力度和工作落實的措施,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上臺階、上水平,主要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1、下大力氣抓好防震減災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搞好相關信息的采集,切實發揮好信息化管理系統的作用,促進全區防震減災工作的的科學發展。
2、積極抓好區綜合地震臺的建設,下半年要完成地震臺的租地、規劃、打井等基礎性工作,以盡快推進我區綜合地震臺的建設。
3、進一步抓好地震應急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全面提升我區的地震應急反應處置能力。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⒈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⒊堅持防災與抗災并舉、預防為主的原則;
⒋堅持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互相配合,社會參與,形成應急合力的原則。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預報與刊播管理辦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山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煙臺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福山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區范圍內發生的,由于臺風、風暴潮、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霜凍、熱浪、濃霧、洪澇、干旱、雷電、冰雹、龍卷風、道路結冰、電線積冰、沙塵暴等天氣氣候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和重大氣象災害,以及參與其它突發公共事件(核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學物質污染擴散、水污染、森林火險、地質災害、海上救援等)的氣象應急保障工作,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區政府成立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主任、氣象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發展和改革、經貿、民政、公安、財政、國土資源、建設、城管、環保、交通、安監、公路、水利、農業、林業、衛生、藥監、糧食、宣傳、通信、供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主要職責:
1.制訂和完善全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的領導指揮與組織協調;
3.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
4.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
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氣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
1.負責區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督查落實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重大決策;
3.為應急領導小組啟動和終止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4.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5.負責災害性天氣和氣候的監測、預測預報、警報,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
6.實施增雨(雪)、消霧、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
8.協調處理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9.承擔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
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應急專家組由氣象、水利、水文、農業、林業、國土資源、環保等專業的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
1.對氣象災害成因及變化趨勢分析、預測預報和評估;
2.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負責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
3.參與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
4.必要時,參與現場應急處置。
(四)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安排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
2.區經貿局、糧食局:負責搶險救災中調集、供應和管理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保證災區有效供應;
3.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同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4.區民政局:負責查災、核災、災情評估和災情上報工作;組織指導災后災民的生活救濟;負責組織協調因災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5.區財政局:負責做好應急資金及應急撥款的有關工作;
6.區建設局:負責組織對災區城市中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
7.區交通局、公路局:負責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和有關設施,組織公共客運交通,優先保證運輸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和災民;
8.區通信部門(包括網通、移動、聯通、鐵通等):負責及時排除通信設施故障,確保各種通信暢通,氣象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9.區水利局、林技中心、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負責及時向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水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監測等相關信息;對易于發生氣象衍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
10.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水、食品;保障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供應;
11.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有關媒體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12.區電業公司:負責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
三、預警與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測、預測與報告
⒈區氣象主管機構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災情調查和評估工作,其所屬氣象臺(站)具體承擔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警等任務。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最新信息要及時向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⒉氣象災害發生后,知情單位或個人要及時通過氣象災害熱線電話(6363250)等途徑向區氣象主管機構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
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特征、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⒊區氣象主管機構收到氣象災害信息后,要及時報告市氣象主管機構,并在2小時內報告區政府。
(二)預警預防行動
⒈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及時向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可能達到較大、重大、特別重大預警級別的,向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由市應急領導小組進行相關工作部署。
⒉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并及時將準備情況報告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
(三)預警支持系統
⒈區氣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信息傳輸、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綜合處理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報預警能力;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信息收集、評估系統,為區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重大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⒉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應急支持系統;有關部門要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或完善本部門氣象災害信息互聯共享系統。
(四)預警級別及
氣象災害預警級別,按照可能或已經發生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特別重大氣象災害預警(I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II級)、較大氣象災害預警(III級)、一般氣象災害預警(IV級)四級。
⒈I級預警
(1)特大暴雨、大雪、龍卷風、臺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較大區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全區范圍內將出現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或極強災害性天氣過程,并會造成特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3)在其他市區發生的可能對我區經濟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
(4)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區氣象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等級的天氣,可能直接造成人員死亡或對經濟社會及群眾生產、生活產生嚴重影響。
Ⅰ級預警由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并按程序報省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⒉II級預警
(1)暴雨、冰雹、龍卷風、大雪、寒潮、大風和臺風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對社會、經濟及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嚴重影響的高溫、熱浪、干熱風、干旱、大霧、低溫、霜凍、雷電、下擊暴流等氣象災害。
(3)因各種氣象原因,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4)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區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氣象災害橙色預警信號等級天氣,可能直接造成人員死亡或對經濟社會及群眾生產、生活產生較大影響。
II級預警由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并按程序報省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⒊III級預警
(1)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區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氣象災害黃色預警信號等級天氣,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對經濟社會及群眾生產、生活產生影響。
III級預警由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
4.IV級預警
(1)因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氣象災害。
(2)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區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預報預警出現氣象災害藍色預警信號等級天氣,可能對經濟社會及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一定影響。
Ⅳ級預警由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
四、應急響應
預警信息后,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高新區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狀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履行各自所承擔的職責。
(一)分級響應
一般氣象災害(Ⅳ級)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命令,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區政府先期啟動區級應急預案,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請求上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借助全市乃至全省的一切資源開展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后,區氣象主管機構及所屬氣象業務單位、氣象臺站的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和業務人員值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天氣會商,做好跟蹤服務。
(二)應急處置
1.重大或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24小時值班,有關人員及時到達預定崗位。
2.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利用信息平臺,跟蹤全市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情況,收集氣象信息,并根據已經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氣象災害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3.氣象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盡力減輕氣象災害損失。
4.事發地的鎮政府(街道辦)和村(居)民委員會要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各自職責和預案規定以及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開展搜尋和搶救失蹤、傷病人員,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衛生部門要緊急派遣專業隊伍搶救傷員,同時組織開展災后疫情監測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6.公安等有關部門根據需要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7.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進行保護。
8.必要時,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三)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對事發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采取相應措施,保障應急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四)群眾的安全防護
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對災害發生地公眾講解安全防護和救援知識,必要時組織疏散人群,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部門要指導人員疏散,盡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
(五)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鎮街、高新區要充分發動社會各界,組織公眾和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信息
⒈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氣象突發事件統一審核與,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情況,以及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
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及時播發區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及時報道各級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對應急工作的知識、決策和部署以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七)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要向區政府和上級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終止重大或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終止,應向社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民政等部門及時調查、統計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氣象災害損失。區民政等有關部門及災害發生地鎮政府(街道辦)要組織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衛生部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現場防疫消毒與疫情監測的組織、指導工作。環保、建設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等處理工作。
(二)調查和總結
區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對氣象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出改進建議,并及時上報區政府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依托現有的氣象通信網,實現氣象災害應急信息的迅速傳輸,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
2.應急救援現場要與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之間確保通信暢通。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的無線電頻率;通信部門負責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提供保障;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負責協調應急處置現場的通信保障。
(二)信息保障
1.區氣象局要在現有的業務平臺基礎上,建立區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并與其他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
2.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資源數據庫;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管理辦法。
3.區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負責本轄區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送本級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要立即報送。
(三)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各鎮街、高新區和民政、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要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購置、庫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2.區氣象部門要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確保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四)應急隊伍保障
1.公安、衛生等部門要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成立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應急救援技術培訓,提高應急響應和救援能力。
2.各鎮街、高新區要組織引導民兵、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群眾性應急救援隊伍,對氣象災害進行先期處置。
(五)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等有關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現場的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建設、交通部門負責道路清障和受損道路設施的搶修;公路、交通部門負責開設應急支援“綠色通道”,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必要時應急領導小組依法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及裝備。
(六)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做好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病員等工作。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和組織要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七)物資保障
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等工作,并制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發展改革、經貿部門參與協調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的生產和供應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供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物資保障等相關工作。
(八)經費保障
各鎮街、高新區要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顚S?。
(九)技術儲備與保障
1.區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組,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區氣象主管機構要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十)宣傳、培訓和演習
⒈各鎮街、高新區要支持和加強對氣象防災減災和應急的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增強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⒉氣象、廣播電視、文化等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氣象災害防御常識,提高公眾防御氣象災害和應急救援能力。
⒊各級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組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專業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名詞術語
⒈重大氣象災害是指由于臺風、暴雨、下擊暴流、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卷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重大氣象次生、衍生災害是指因氣象因素引起的山體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森林火災、酸雨、空氣污染等災害。
⒉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⒋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區氣象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應報市氣象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由區氣象局負責每兩年評審一次,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后報區政府批準。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機構和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有失職責任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認真組織學習宣傳、開展宣教活動,增強依法應急意識,提高綜合應急能力。
一是在局機關各科室以例會制、座談會形式,組織學習《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通信保障應急預案》、《防震減災應急預案》及《公眾應急知識手冊》,掀起機關學習熱潮,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思想意識和工作效率。二是利用墻報、宣傳欄,宣傳應急管理工作各項預防措施,透視應急管理信息及相關事項。三是根據年初工作計劃,加強對應急突發事件的管理工作,下基層企業開展宣教活動,下發宣傳手冊,充分做好各類應急預案工作的落實。四是開展了社會宣教活動,在局機關院內及局門口街道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單,營造應急宣傳氛圍。通過宣傳、學習,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了解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了依法應急管理意識,提高了綜合應急能力。
二、建章立制,抓好應急預案管理,提高應急實戰能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局機關應急預案,建立各類應急制度,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加強應急管理。二是做好應急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收集應急信息、分析和交流應急范圍,危害趨勢作出預測、及時報告,穩定社會秩序。三是加強應急值班制的布置安排,編制了值班表并公布了值班電話(傳真)。要求在應急狀態啟動后,各值班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并組織實施好應急處置進展工作。四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做好物資儲備的登記、核實和管理,科學合理安排儲備品種和規模,并及時更換應急物資,確保應急物資數量和質量。抓好應急保障管理,提高應急實戰能力。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號)精神,有效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省、市地質災害防治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對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強等特點,防范難度極大。近年來我區組織開展了地質災害調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為做好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導和決策依據。但是,由于脆弱的地質環境和復雜的地質條件,加之易受氣候變化、極端天氣、人為活動等因素影響,我區的地質災害防治依然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其中,強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根據市氣象臺預測,年主汛期于月初開始,月底結束,月份有熱帶風暴影響地區及近海。依據我區降水的氣候特點,確定我區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為月日至月日。期間每小時降雨量大于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累計過程降雨量大于150毫米的時段是重點防范時段。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形勢,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維護當地群眾及游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強化措施,切實做好我區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落實責任,建立群測群防網絡。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把落實防災責任制貫穿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全過程,認真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和培訓,建立群測群防網絡,指導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以下簡稱兩卡);協調地質災害專業單位提供技術支持,監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承擔全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協調指揮和日常管理工作。
風景區管理局有關處室:負責風景旅游沿線及旅游區(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具體范圍為:⒈巨峰景區售票口以內;⒉南線景區大平嵐至啞口游覽區內;⒊棋盤石景區門禁以內;⒋仰口風景區檢票口以內;⒌北九水景區內三水檢票口以內;⒍華樓景區售票口以內)。汛前對已有的隱患點進行排查并做好監測變化情況記錄,對排查出來的新點登記造冊,設立警示標志,做好兩卡填制發放工作;根據隱患點的危險等級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
區水利局:負責其管轄水庫的安全監測。指導街道辦事處、區社對其管轄水庫加強監測,防止引發地質災害。
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縣道沿線的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特別關注212省道石老人、雨林谷段、返嶺—山段兩側公路切坡可能引發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設立警示標志,危險性較大的隱患區域要及時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區城鄉建設局:負責建設工程區范圍內的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防止人為工程建設活動引發深基坑垮塌、塌陷、切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區市政公用局:負責建成區市政基礎設施范圍內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特別是關注市政道路兩側護坡區域可能引發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設立警示標志,危險性較大的隱患區域要及時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區教體局:負責轄區內中小學校舍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
區房管局:負責建成小區防地質災害威脅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所轄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具體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組織實施;組織完善搶險物資儲備,應急救援準備(避險場所等);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預防、監測工作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制定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設立警示標志。督促指導社區落實汛期專人監測值班制度,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對已有的隱患點進行定期監測并做好監測變化情況記錄,對排查出來的可疑情況要及時上報處理。
(二)落實預案,提高應急工作水平。
國土資源分局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適時進行修訂,做好與本區應急管理部門總體預案的銜接,提高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組織開展應急疏散避險演練,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落實預案規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按照“預案進社區、預案進企業、預案進學?!钡囊螅哟髮︻A案的宣傳力度。風景區管理局有關處室要結合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的實施,組織機關人員及游客進行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理和演練工作。今年-月,由王哥莊街道辦事處主辦、國土資源分局協辦,在山社區組織一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三)切實做好1:5萬地質災害調查和成果應用工作。
國土資源分局要按照《關于做好1:5萬地質災害調查成果資料匯交及成果驗收相關工作的通知》(土資房發〔〕157號)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今年汛期前全面完成調查工作。根據目前野外驗收成果,組織技術力量,確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重要隱患點,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和應急預案工作。
(四)做好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工作。
國土資源分局要認真按照上級的要求,在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配合下,切實做好“王哥莊街道辦事處山村滑坡”和“王哥莊街道辦事處返嶺前滑坡”搬遷避讓相關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實施搬遷避讓任務。
三、突出重點,抓好年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區域防范工作
根據年汛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情況及1:5萬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全區目前已查明大小地質災害隱患89處,其中中韓街道2處、沙子口街道12處、北宅街道15處、王哥莊街道20處、風景區40處。區內地形比較陡峭,坡面超過30度的山坡因修建梯田和存在礫石及不穩定巖石等原因,在降雨強度大、坡積物浸潤飽和、排水不暢的情況下,極易引發坡面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各街道辦事處、社區要組織專人巡查,尤其是重要地質災害點危險區域落實專人監測,發現險情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全區重要地質災害危險區:
一是、返嶺前滑坡地質災害危險區。主要分布在王哥莊街道南部濱海地段。
二是北九水崩塌、滑坡地質災害危險區。主要分布在北宅街道東部、北部及北九水風景區內。
三是浮山關停采石場回填綠化區域。
四是風景區旅游沿線地質災害危險區。主要分布在北九水、巨峰、太清宮景區范圍內,是省、市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
一、總體工作目標
2008年全區防汛防旱工作要繼續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按照科學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項工作。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準備、早部署,加大汛前檢查力度,修訂完善防汛抗旱預案,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把握工作主動權??偟哪繕艘笫牵河鼋▏詠碜畲蠛樗?,保證長江堤防不決口,保證區內重要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的防洪安全;遇設計標準內洪水,保證各類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遇超標準洪水有應急對策,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確保人民生活、工農業生產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證人民生活及重點用水需要,最大程度減輕水旱災害損失。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做到思想上一絲不茍,責任上一環不漏,指揮上一著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二、汛前準備工作
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按照“準備早、措施實、應急快”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總結以往防汛防旱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全區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08年防汛各項準備。強化落實各項措施,扎扎實實做好以下防汛準備工作:
1、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工作。
3月中旬開始,區防指辦公室已下發通知,要求各街道(鄉)、沿江各單位開展汛前大檢查工作。各單位已進行了一輪檢查,檢查中也發現幾處江堤護坡、丁壩被淘涮松動、下塌的情況,區防指已責成相關責任單位于5月底完成修復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抓住汛期到來前的有限時間,再次組織人員對所屬水利工程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今年的汛前檢查繼續實行防汛檢查負責制和全過程跟蹤,努力做到每一處工情清楚,不留盲區和死角。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1)對今年檢查發現的險工隱患,檢查是否制定了消險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實行政和技術責任人。(2)對遇暴雨,易發生漫溢、淹沒的街道排水設施、鄉村河道等進行重點檢查,檢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維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應急預案。(3)對一些沿江及內河涵閘的運行狀況、機電設備、啟閉系統、閘身、閘門、消力池等進行祥細檢查,確保汛期正常運行。(4)通過防汛檢查,要建立險工信息資料庫,內容包括險工基本情況、度汛措施、圖片等資料。(5)各級、各單位防汛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情況,各種防汛預案制定的情況。(6)檢查各單位防汛物資儲備情況,對庫存的防汛物資認真查點,查清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落實防汛物資保管值班責任制,制作各級防汛物資儲備分布圖、統計表、責任人等。
2、加大險工險段度汛措施的落實。
對于今年查出的險工隱患,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工程修復的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修復方案,落實施工隊伍進行修復,確保5月底前完成修復工作。對暫時不能消險的險工隱患,必須明確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度汛預案,汛期要密切關注、備足防汛物資、加強防守,確保安全度汛。
3、進一步落實防汛防旱責任制。要加大責任制的落實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對防汛防旱責任制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落實。要按照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地方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調整充實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落實到各類工程。
4、認真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各級防辦要針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各地防汛工作特點,對2008年度的防汛防旱防臺預案及應急預案要進一步修訂完善、細化,使預案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區防指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促各街道(鄉)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預案編寫和修訂。
5、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落實好防汛搶險隊伍。防汛物資的儲備是防汛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沒有足夠的物資儲備,“搶險”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區本級及各鄉鎮、沿江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都要按照防汛責任狀的要求,認真落實物資儲備工作。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建立防汛物資儲備臺帳,做到心中有數,搶險時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時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好防汛搶險三支隊伍。
6、堅持防汛防旱兩手抓,進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對河道進行清淤清障是恢復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鄉鎮要將河道清淤清聯工作作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內容,切實抓緊抓好。堅決制止新的違法設障案件發生。根據《防洪法》、《江蘇省防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各種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亂墾亂種,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違法行為。對河道上嚴重影響防洪、排澇的障礙物在主汛期前組織人力進行突擊清淤,確保河道引排暢通。
三、汛期工作
進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進行組織發動,認真落實各項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1、區、街道(鄉)、沿江各單位要加強防汛值班,認真執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明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預案;深入一線,加強對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密切關注天氣、雨情、水情、災情、工情動態變化,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天氣、水雨情預測預報情況。根據水旱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及時與上級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增強決策科學性。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認真做好雨、水情和災害分析,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為領導正確決策、科學調度提供依據。
3、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提高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加強對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實日常巡查制度,責任到人,發現險情及時處理。沿江單位搶險隊要隨時待命。區防指要加強險情處理的技術指導。汛期要嚴格執行防汛防旱預案。按照《涵閘運行規范》及有關操作規程科學調度涵閘運行。
4、加強信息管理工作。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蘇省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及《國家防總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報告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通過及時報送災情險情。要規范上報程序,及時掌握突發險情、災情,并及時與有關部門核實溝通,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防指報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結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總結。
1、認真分析汛情、災情,評估災害影響及防洪減災效益,總結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下年度工作要點,區防辦要在10月底前將防汛防旱工作總結上報市防指。
2、開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檢查,對汛期出現的險工險段登記造冊,制定除險加固和維修工程計劃,并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