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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
此次專項檢查的任務和目的是:在廣泛開展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采購機構(包括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機構)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的基礎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購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查找法律制度、管理體制、監督機制、操作執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環節;通過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使采購人和采購機構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覺增強依法行政、依法采購意識;針對自查和重點檢查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嚴肅查處不規范行為,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奠定基礎。
通過檢查,促進采購人、采購機構進一步掌握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提高依法采購的意識和能力,糾正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堵塞管理與操作執行的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確保各項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得以正確地貫徹執行。
二、專項檢查范圍
此次專項檢查的范圍是,各級采購人、采購機構**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其中,采購機構包括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省級財政部門認定的乙級政府采購機構和部分甲級政府采購機構。
三、專項檢查組織與實施
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共同成立“**省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級領導小組”),負責全省和省級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各市、縣(市)專項檢查工作的指導。省級領導小組由省財政廳廳長劉昆同志擔任組長,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同志、省監察廳副廳長張渝同志、省審計廳副廳長歐陽標同志擔任副組長。省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省財政廳副廳長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各市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也要相應共同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負責匯總所轄縣(市、區)專項檢查情況和總結報告,報省級領導小組。各市要根據《通知》要求盡快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于5月20日前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各部門應指定相關處室負責組織本部門及所屬預算單位專項檢查工作的實施和情況報送。
四、專項檢查工作安排
專項檢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從5月開始到9月結束,具體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整改提高和驗收總結四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糾。5月4日至31日為自查自糾階段。采購人、采購機構要在認真組織學習《政府采購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增強開展自查自糾的主動性的基礎上對本單位**年和**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主要內容包括:
1.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依法實施采購的情況,是否存在規避政府采購行為;
2.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編制和執行情況,是否存在不編漏編現象;
3.采購方式選擇和執行情況,有無違規行為;
4.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的執行情況,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都執行了集中采購;
5.采購組織程序、信息、專家抽取等環節執行情況,是否執行了制度規定,有無違規操作行為;
6.工程實施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有無規避招標等違規行為;
7.上級專項資金實施政府采購情況,是否都執行了制度規定;
8.政府采購政策功能落實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了制度規定;
9.受理質疑案件的答復處理情況;
10.采購機構財務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現象;
11.其他有關情況。
采購人、采購機構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應當對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歸納整理,查找問題根源,形成自查自糾報告,并填寫自查自糾有關表格(電子版,詳見《通知》附件)。其中,采購人應當填寫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填寫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會機構應當填寫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省財政廳負責將自查自糾表格光盤發放給各市財政部門、省級各部門以及政府采購社會機構,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以及所轄縣(區)級財政部門的發放工作(具體發放辦法詳見粵財采購便〔2008〕6號文)。中國政府采購網、南昌興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網站將提供電子版光盤下載。
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及省級各部門應于6月10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和匯總后的電子表格上報到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在每一個工作階段完成后,要將有關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有關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到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化表格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
(二)重點檢查。6月1日—7月31日為重點檢查階段。為了保證專項檢查工作質量,各市要對采購規模大、采購項目多的采購人、采購機構執行情況開展重點檢查。自查自糾結束后,各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和本部門實際確定重點檢查范圍。其中,采購人的重點檢查覆蓋面要達到本地區所有采購人的20%(其中,省級各部門的重點檢查覆蓋面為本部門20%的單位),以及所有集中采購機構及部分社會機構。
重點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級以上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應根據重點檢查情況寫出檢查意見和處理建議,于8月5日前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領導小組將從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中抽調人員組成5個—7個檢查小組和督導小組對各市、省直重點檢查單位以及部分政府采購機構進行檢查和督導。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為整改提高階段。采購人、政府采購機構要結合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階段中暴露的問題,以及重點檢查意見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況要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本級專項檢查領導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級領導小組應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
(四)驗收總結。9月1日---30日為驗收總結階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組織好本地區和本部門的驗收總結工作,總結分析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原因,確保專項檢查工作不走過場,將整改措施落到實處。各地級以上市領導小組及省級各部門要將本地區和本部門的總結報告于9月30日前上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專項檢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市領導小組和省級各部門要加強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通知》的有關要求,制定符合本市和本部門實際的工作方案和相關配套文件,確定負責重點檢查的工作人員和督導工作的小組。以指導本市和本部門的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向省級領導小組匯報,及時解決。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級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通力合作,從經費和工作人員上給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組織和安排各個階段的工作,做到人員落實、經費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突出整改,務求實效。各地及省級各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整改,務求取得實效。同時,要通過專項檢查,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建立健全依法采購的高效機制。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公路管理局《關于印發<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武吉管理處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對象。此次專項治理的對象包括處機關、處屬各單位。
(二)專項治理范圍。此次專項治理范圍是違反法律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財產。
(三)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2009年6月初)。我處成立專項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2009年6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下屬單位于6月12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報送處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處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我處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我處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毀,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根據國務院糾風辦2010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市委有關精神,堅持“清理、整頓、規范、發展”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全面規范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行為,切實解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損害服務客戶及當事人利益的問題,促進律師事務所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設,有效維護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師法律服務市場,努力實現我市律師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二、工作重點
重點對律師事務所規范管理、執業行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治理。包括律師事務所變更事項、收案收費、收費票據、審批登記、委托、案件討論、結案歸檔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制度規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規范、制度不落實的問題,糾正違規執業行為,查處違法執業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師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成立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律師事務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長任組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律科科長、政工科科員、公律科科員為成員。局公律科具體負責組織、督導和檢查工作,協調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有關事宜,指導各律師事務所在律師隊伍中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宣傳報道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跡。
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專門負責組織本所專項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聯絡員負責向局公律科隨時報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1月7日至14日)
根據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成立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律師事務所主任工作會議,對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律師事務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所的具體落實方案,召開全所律師和工作人員會議進行專題動員部署。各律師事務所要及時制定本所開展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于1月20日前報局公律科。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1月15日至2月28日)
自查自糾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組織實施,首先應組織律師學習律師管理法律法規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文件規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組織律師開展個人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召開律師事務所管理會議或合伙人會議對本所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分析查找本所執業活動、教育管理等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各所應將自查自糾階段的基本情況及自查出來的問題于2月28日前報局公律科。
律師自查自糾要以《律師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違法處罰行為為重點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律師事務所的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一是律師事務所住所、章程、協議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律師事務所資產、設立人數是否符合法定數額,律師事務所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項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師事務所建立的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檔案管理等23項制度是否落實,案件審批、文書登記、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規定,對律師的執業活動是否做到隨時跟蹤監督、指導;三是律師事務所是否有除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本所律師有否掛靠、兼任其他職業問題;四是律師事務所是否有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案件等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五是律師事務所是否存在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和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六是本所律師是否存在《律師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條規定的應受到行政處罰的執業行為。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3月1日至7月30日)
對律師事務所教育管理、執業活動等律師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進行整治。我局將采取組織律師管理人員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實地檢查、考核等方式,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對自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整改,協調解決律師事務所在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通過查閱有關文書登記、歸檔案卷和實地考察了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狀況,檢查各項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查處投訴舉報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執業案件。
市局擬將集中全市律師管理科長分組到全市13個法院抽查部分屬于律師辦理歸檔的案卷,對全市律師執業再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堅決打擊違法執業、損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同時,對查處的違法違規執業問題進行通報。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2年8月1日至9月16日)
各律師事務所針對存在的問題,依據律師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訂完善本所律師管理制度和律師執業規則。我局將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制定完善我市律師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檢查總結階段(2012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
各律師事務所對本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于2012年9月30日前報局公律科。局公律科將我市律師行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告于10月15日前報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認真做好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是今明兩年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律師事務所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強廣大律師法律法規和服務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執業、誠信執業的自覺性;有利于完善律師行業監管機制,促進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有利于整改不規范執業問題,打擊違法執業行為,確保律師法律服務市場規范、有序。各律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開展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抓好律師行業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中央和省市關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抓機關必須抓基層”的原則,以區委、區政府提出的“五服務”(服務企業、群眾、基層、項目和人才)為重點,以實現“三幫”(幫助企業度難關、幫基層解難題、幫群眾辦實事)為目標,以規范旅游市場、提高服務質量、堅決制止違規行為為抓手,以社會廣泛參與為基礎,以企業和群眾滿意為標準,將政風行風評議同機關作風建設緊密結合,扎實開展旅游行業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為實現旅游新一輪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評議對象
根據《*市旅游行業2009年度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區旅游行業行風評議重點參評單位為18家,名單附后。
三、評議內容
依法經營、事務公開、辦事高效、便民惠民、廉潔從業、踐諾守信、文明服務。
四、評議的方法和步驟
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從2009年5月開始,11月結束。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時間為5-6月
1、成立政風行風評議領導小組,健全工作網絡,研究制定本行業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
2、召開全區旅游行業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動員大會,層層發動,廣泛宣傳,達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的目的。
3、加強對政風行風監督員的培訓和指導,制定明察暗訪工作制度,明確政風行風監督員的工作程序、方法、管理、考核和紀律等要求。統計匯總上報政風行風監督員填寫的《政風行風監督員明查暗訪登記表》,向責任單位負責人反饋,督促落實整改。
4、在單位網站公開政務(事務)和承諾服務事項,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時間為7月-8月
1、7月底前,組織人員分別對重點參評單位,圍繞“五服務”和“三幫”要求、“重點評議內容”、“公開政務(事務)和承諾服務事項”等情況認真進行自查,存在問題逐項錄入《被評議行業自查自糾登記表》。
2、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采取上下結合、內外結合的方法,通過聽取監督員的反饋意見、設立投訴電話、走訪基層單位和服務對象等方式,廣泛聽取政風行風監督員和廣大干部群眾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將存在問題、意見和建議錄入《被評議行業自查自糾登記表》。
3、在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政風行風監督員、服務對象代表等對行風狀況做出評價。組織政風行風監督員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四次)明查暗訪,對于發現問題由政風行風監督員錄入《被評議行業自查自糾登記表》。
4、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匯總、梳理歸類、分析原因。及時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邊查邊改,以查促改,防止走過場。形成材料8月15日前報市局行風辦。8月25日前,將《被評議行業自查自糾登記表》電子版報送區行風辦。
第三階段:評議整改階段,時間為9月-11月
1、開展集中述職評議活動。在10月15日前,召開“向服務對象述職,接受群眾評議”大會,述職報告本行業履行“五服務”和“三幫”要求、“重點評議內容”、“公開政務(事務)和承諾服務事項”以及作風建設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可行的整改措施,現場接受服務對象代表、政風行風監督員的評議和滿意度測評。
2、組織參加由市行風辦組織的“*市政風行風建設十佳示范窗口”民主評議活動。
3、組織旅游行業積極參加全市統一的“萬人評議”,對群眾提出的具體意見、建議,書面反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4、對評議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列出整改計劃,組織力量限期整改,抓好落實,對確實無法解決的,要做出說明,爭取企業和群眾的理解。
5、11月15日前,認真總結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形成有數據、有做法、有實例、有具體整改措施的年度書面總結報告,并附長效管理制度,報市局和區行風辦。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把政風行風評議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責任制的重要舉措,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手段,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分級責任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專人抓,層層抓落實,扎實推動評議工作的不斷深入。
2.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依靠群眾抓好評議工作。采用多種方式,廣泛發動群眾,最大限度調動群眾關心、支持和參與政風行風評議的積極性;重點參評單位要在干部職工中廣泛開展以“五服務”、“三幫”為重點的宣傳教育活動,堅持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制紀律教育,牢筑抵御不正之風的思想道德防線,推進旅游行業文明誠信建設和道德規范建設。通過扎實工作,使干部職工在評議中被觸動、受教育、強素質,自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取信于民。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充分認識開展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本次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財政局成立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同志、同志任副組長,綜合科、預算科、農業科、財政國庫支付中心、非稅收入中心、財政審核中心等科室負責人及事業單位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本次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制定檢查工作,扎扎實實開展好檢查工作。
各相關單位也要成立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原則,切實加強對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此次檢查以各有關單位自查與財政部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財政部門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二、檢查范圍和重點(具體內容請見附表)
(一)組織領導方面
(二)資金收付管理方面
(三)信息系統管理方面
(四)制度建設和內控管理方面
(五)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
(六)印鑒和票據管理方面
(七)賬務管理方面
(八)對賬工作方面
(九)銀行開戶情況方面。檢查單位所有賬戶、所有存款、現金,并對在銀行的開戶情況進行清理整頓。規范財政專戶管理;嚴格國庫資金管理;規范財政資金撥付管理。(區級、鎮(街)級財政部門財政專戶清理整頓按照(財庫〔〕2號)相關辦法清理規范)
三、嚴肅紀律,確保實效
各單位要注重工作實效,自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沒有認真進行自查的單位實施必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地反應,特別是對自查和抽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財政局報告,嚴禁隱報,瞞報;同時,要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邊查邊改,切實堵塞管理漏洞,確保自查取得成效,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對隱報、瞞報、遲報,敷衍塞責,自查不徹底或整改不到位的,除通報批評外,并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理處罰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有針對性地完善、健全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形成各個環節、各個工作崗位之間的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建立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四、分段組織實施
(一)自查自糾階段(月日-月日)
各單位認真組織自查,要針對梳理出來的問題進行專門研究,理清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分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邊查邊改。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認真做好我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市審計局、市衛生局、市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麗江市中心支行8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麗江市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麗勞社〔20__〕5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為指導,以保證基金安全,維護群眾根本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的,以糾正、查處和預防違規違紀問題,完善基金管理監督政策,規范基礎管理,健全監督機制為重點,切實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確保社會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眾。
通過專項治理,促進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管理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辦事,進一步強化基金征繳,實現應收盡收;方便群眾領取,防止欺詐騙保;規范內部管理,嚴禁擠占挪用;投資運營安全,實現保值增值;加強監督檢查,做到監管有力。
二、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縣級成立“__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級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及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縣審計局、縣衛生局、縣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__縣支行等部門和單位組成。
(一)成立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馬 湘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嚴開志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吳安銀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政府糾風辦主任
劉建華 縣審計局局長
駱恩祥 縣衛生局副局長
彭沛泉 縣財政局副局長
張會軍 縣紀委糾風室主任
梅雪峰 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第四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局長
李順科 人民銀行__縣支行副行長
楊登朝 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馬建華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郭勁松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朱朝兵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主任科員、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__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日常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為:
主 任:嚴開志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主任:郭勁松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宋福興 縣財政局社會保險科科長
白光仙 縣地方稅務局規費科科長
張會軍 縣紀委糾風室主任
成 員:李明耀 縣社會保險局局長
趙 勇 縣醫療保險管理局副局長
楊春華 縣勞動和就業服務局局長
李昌華 縣審計局財政金融股股長
王華榮 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
馮迎華 人民銀行__縣支行監察室主任
聯絡員:朱朝兵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主任科員、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股長
(二)領導小
組工作職責 研究制定__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開展專項治理,對我縣專項治理進行檢查指導,交流和通報情況,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市級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協調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我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縣監察局、糾風辦:配合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并對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以及查處社會保險基金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縣財政局、人民銀行__縣支行、縣地稅局、縣審計局、縣衛生局:按照各自職責,在縣級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下,督促指導本系統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分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狀況,研究階段性工作安排;通報我縣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議。遇有重大問題及時研究。
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主持召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辦公室工作人員參加,會后形成會議紀要。
2.開展調研和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展情況安排調研檢查,并對自查自糾的情況進行抽查。
3.加強信息交流。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搜集專項治理信息,編發工作簡報,加強工作交流和指導。
三、范圍和內容
專項治理的范圍是: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
專項治理的內容是:解決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問題:
(一)不依法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及時征繳社會保險費;收入不按規定入帳、隱瞞、轉移社會保險費收入;自行制定征繳優惠政策,造成社會保險費應收未收的問題。
(二)不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擴大使用范圍;不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或管理失職,致使群眾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規定及時結算醫療費用,影響基金的使用效益;貪污、截留、擠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采取欺詐手法套取、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問題。
(三)不按規定開設銀行帳戶、傳遞票據、劃轉資金和進行會計核算,個人賬戶不按規定記錄,基金不按規定歸集的問題。
(四)不按規定存儲結余基金,不執行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基金利率政策,或違規投資造成基金損失;歷史遺留的擠占挪用基金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問題。
涉及社會保險基金經辦和管理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督促、指導本系統做好以下專項治理工作。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檢查治理:
(一)繳費核定環節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問題。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無違反政策規定少核、漏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導致基金收入減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門自行制定征繳優惠政策,造成社會保險費應收未收問題。
(二)基金支付使用環節:
1.是否存在違反基金支付政策,擴大基金使用項目及范圍,擅自提高支付標準違規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或管理失職,致使群眾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規定及時結算醫療保險費用,影響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貪污、截留、擠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問題以及相關單位、個人有無采取欺詐手法套取、騙取社會保險基金問題。
(三)基金管理環節:
1.是否存在違規開設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存款賬戶及違規存儲基金。
2.是否存在個人賬戶不按規定記錄和基金不按規定歸集的問題。
3.是否存在會計行為不規范、會計核算不標準問題。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檢查、審計發現問題尚未糾正整改情況。
5.是否存在歷史遺留擠占挪用基金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的情況。
6.是否存在勞動保障事務機構等中介組織代征代繳社會保險費及截留擠占、貪污社會保險費和違規亂收服務費問題。
縣 地方稅務局負責檢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時征收社會保險費問題。
2.是否存在違規減征、緩征、免征社會保險費問題。
3.是否存在征繳社會保險費收入未按規定及時劃入財政專戶管理問題。
4.是否存在違規截留、隱瞞、轉移社會保險費收入問題。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審計發現問題尚未糾正整改情況。
縣財政局負責檢查治理:
1.是否存在應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核算的社會保險費及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資金未按規定入賬及隱瞞、轉移收入等問題。
2.是否存在違規開設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存款賬戶及違規存儲結余基金問題。
3.是否存在動用財政專戶存款結余基金違規投資問題。
4.是否存在不按規定劃轉資金問題。
5.是否存在社會保險財政專戶基金會計核算不規范、不標準問題。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檢查、審計發現問題尚未糾正整改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__縣支行負責檢查治理:
1.是否存在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按規定傳遞票據、劃轉資金問題。
2.各商業銀行是否存在不執行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基金利率政策,少計、漏計付基金利息問題。
3.承擔受托發放離退休費用及失業保險金的商業銀行是否存在應支付款項不及時分配計入個人帳戶及截留、隱瞞、轉移、貪污社會保險基金問題。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檢查、審計發現問題尚未糾正整改情況。
縣紀委監察局、縣政府糾風辦、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任務及職責:配合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好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工作,并對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以及查處社會保險基金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縣審計局、縣衛生局任務及職責:按照各自職責,在縣級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下,督促指導本系統做好專項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驟和方法
專項治理工作從20__年9月開始,20__年9月底結束,分為四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成立__縣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具體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縣級領導小組按照專項治理范圍和內容,組織涉及社會保險基金經辦和管理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一是對以前檢查、審計發現至今尚未糾正整改的問題分類梳理,根據發生時間、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采取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堅決予以糾正。對于歷史遺留已經造成損失確實無法回收的資金,屬于政府及有關部門擠占挪用的,由同級政府償還;同級政府償還確有困難的,逐級上報審批作核銷處理,同時應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二是認真排查新的問題,能糾正的要及時糾正;立即糾正確有困難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對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要堅決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是針對各種基金違規問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政策,健全基金經辦管理機構內部控制制度。
對自查自糾階段的工作,縣級領導小組要加強督查,隨時掌握情況,加強工作指導。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管理部門及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自查自糾結果寫出自查報告并填制報表,報同級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查報告要對本系統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自查、檢查中發現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及分布情況,問題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糾正結果和針對存在問題所完善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政策,所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等要作詳細的闡述。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本級情況匯總后報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檢查驗收階段(20__年5-6月)。
縣級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縣自查自糾工作的檢查,檢查面要達到100%。檢查的重點是自查自糾是否認真,存在的問題是否糾正;基金風險隱患是否進行了排查和防范;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對維護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長效機制是否提出意見。通過檢查,了解是否有走過場的問題,對工作不認真、整改不徹底的,要督促整改;對弄虛作假,隱瞞問題的,要通報批評,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迎接省、市級領導小組抽查及總結報告階段(20__年7-9月)。
在縣級檢查的基礎上,作好迎接省、市級檢查的準備。在省級、市級檢查的基礎上,縣級領導小組根據各成員單位上報的檢查綜合報告,匯總報表和縣級自查情況報表,結合對各單位檢查結果,全面總結我縣專項治理工作,客觀評價基金管理現狀,總結專項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強體制、機制、制度建設,深化源頭治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9月20日前向市級領導小組報送專項治理工作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開展專項治理的必要性,把這項工作納入本單位議事日程和督辦事項,掌握進展情況,及時加強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并為專項治理提供必要條件,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
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是落實中央、省、市有關“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黨風廉正建設、政風行風建設、源頭治理腐敗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行動,堅決清查糾正違反低保政策、擴大低保范圍、擠占低保資金,以及“人情保,關系保”等社會救助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強化政策觀念,完善工作程序,加強規范管理,嚴格責任追究,切實維護和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清理內容
(一)對全區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進行全面年審。
(二)在去年全區農村低保全面年審核查的基礎上重點清理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救助對象。
三、方法步驟
(一)城市低保年度審核從年3月8日開始,到年6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
擬訂年審工作方案,及時召開會議,對年審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低保年審政策、年審時間及要求,做到低保年審工作家喻戶曉。
2、組織實施階段
由區民政局統一組織,區低保中心落實人員深入各街鎮鄉進行督促指導,具體分為以下兩個步驟:
一是調查摸底:各街鎮鄉抽調力量,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各社區居委會、各低保戶,摸清、摸準、摸實每個低保家庭詳細情況,入戶率要達到100%。根據入戶調查情況,填寫《洪山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評議表》,對符合條件繼續享受低保待遇的對象,重新填寫《洪山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表》及《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指導監督各社區居委會對核查結果進行民主評議,并在社區民主評議的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二是集中審批:由區民政局抽調部分街鎮鄉及社區低保政策較熟、業務素質較高的低保專干,組成審批專班進行集中審批,審批結果要在各社區低保固定公開欄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年審過程中,對經核查及評議后認定為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要堅決取消,并說明原因,對經核查發現有應保漏保的,要按照規定程序及時辦理申請審核審批手續,納入保障范圍,做到符合條件的一個不漏,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退。
3、整改提高階段。
對城市低保年審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完善保障對象的檔案資料,建好城市低保對象臺賬,依據年審結果對城市低保基礎數據庫及時進行更新,全面提高城市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
4、總結匯報階段
各街鎮鄉對城市低保年審開展情況要進行認真總結,并于年7月5日之前,將總結報告報區民政局。
(二)農村低保的清理監察:由各街鎮鄉采取自查自糾的方式重點對第二、三類低保對象按照政策、標準、程序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存在“關系保,人情保”的要迅速清退,并在6月20日之前上報自查自糾清理清查總結報告,對清理清查后仍存在不該保的還在享受的現象,出現問題由各自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城鄉低保年審、清理工作時間緊、工作量大、任務重、要求高,各街鄉鎮要成立城鄉低保專項清理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充實工作力量,組織人員培訓,確保專項清理工作順利開展,按期完成。
(二)嚴格程序,依法辦事。城市低保年審工作要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社區民主評議、街鎮鄉審核、區民政局審批的工作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三榜公示”的原則,規范操作,動態管理,切實做到不重保、不錯保、不漏保。各街鎮鄉、各社區居委會進行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要保留規范、詳細、齊全的檔案資料,做到會議有記錄、評審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檔案填寫規范、資料完整、手續齊全。建立調查、審查、審核、審批簽名制度,實行誰主辦、誰負責,對優親厚友、徇私枉法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嚴厲查處,堅決杜絕關系保、人情保、權力保。
(三)嚴明紀律,實行責任追究。在城鄉低保年審、清理工作過程中,要嚴明工作紀律,明確責任,對參與城鄉低保年審、清理的工作人員,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嚴格按程序操作、陽光操作。對年審、清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據《武漢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方法》(武政〔〕63號)文件精神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37號)和汶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2018〕-61號)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認真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教育局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奇葩”文件、無越權發文、亂發文等問題。現將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我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直以來,我局高度重視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動態監管,嚴格執行《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阿壩州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和有效期實施辦法(試行)》及縣委、縣人民政府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的要求。一是進一步規范了決策制度。教育局修訂了《汶川縣教育局領導班子重大行政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汶川縣教育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專家咨詢論證和評估制度》《汶川縣教育局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決策制度。二是完善了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監督,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推進依法行政,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結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實際,制定了《汶川縣教育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汶川縣教育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制度》《汶川縣教育局規范性文件評估報告制度》。對教育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公布、備案等方面作出了更為具體的規定,明確了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對職責調整的股室進行了規范性文件清理,需要修改的,做到了及時修改;不需要修改的,做好了繼續實施的銜接工作,確保依法履職。
二、我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主要做法
樹立憲法、法律絕對權威,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是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局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嚴格執行以下六點要求,保證了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一)嚴禁越權發文。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履行職責,嚴禁以部門內設機構名義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嚴格落實行政權力清單,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規規定之外的行政權力事項或減少法定職責;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增加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規定出具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無謂證明的內容;不得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勞動權、休息權等基本權利。
(二)嚴控發文數量。凡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已經做出明確規定的,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不得重復發文;對內容相近、能歸并的盡量歸并,可發可不發、沒有實質性內容的一律不發。
(三)嚴格發文程序。我局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工作的程序為:1.起草股室申請立項;2.起草股室起草;3.股室負責人審核;4.局辦公室審核;5.局辦公會議決定后報縣政府法制辦前置性審查;6.局長簽發;7.印發、公布。
(四)嚴格起草把關。局內一個或者幾個股室需要以局名義制定規范性文件的,于每年年初提交立項建議,征得局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局辦公室匯總,報局辦公會議研究批準立項。立項建議明確擬定規范性文件的名稱、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擬確定的主要規定,并對負責起草工作的股室負責人和承辦人、完成時間等作出說明。對涉及多個股室的業務事項,起草股室廣泛聽取局內相關股室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事項,主動進行協調;涉及局外相關單位的,通過會簽或會商的方式征詢其意見和建議。涉及重大決策事項或較強專業性、技術性問題的,起草股室召開由相關單位、專家或行政相對人參加的聽證會、論證會,進行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做到有效保證規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和規范性。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和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汛期建設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全區建設工程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我區成立以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區安監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質監局、區城管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專項整治范圍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通信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住建局牽頭;鐵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發改局牽頭;公路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電力工程建設專項整治、通信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經信局牽頭;水利工程建設專項整治由區水務局牽頭。其他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開展專項整治。
四、專項整治重點
(一)建筑企業貫徹落實安全法規制度情況。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管理情況。
(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以下建筑施工非法違法的行為:建設單位不依法組織施工、監理招標,不按規定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含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規避監管,擅自開工的;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正常施工管理的;未按相關規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費并按規定給施工單位支付的;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施工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施工企業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致使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對重大隱患不報或不按規定時限整改的;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謊報、瞞報、拖延報告事故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三)加強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檢查汛期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檢查制度建立情況,進一步加強對基礎開挖、土石方工程的檢查和監控;檢查施工現場觀測點設置情況,定人定時進行監測,確保發現險情及時撤離人員并迅速上報;檢查立桿基礎與排水措施狀況、外架與主體拉結狀況,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拉結有效,確保腳手架穩固、牢靠;檢查垂直起重運輸機械等大型設備基礎及與主體結構的固定狀況,各種安全裝置的靈敏度,提高抗風、防雨、防雷擊和防倒塌能力;檢查臨時設施,防止出現圍墻倒塌、基礎失穩;重點檢查施工用電安全,對變(配)電室做好防雨措施,確保暴雨期間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全部切斷,雨后繼續施工前檢查所有用電設施和用電線路的安全性,符合安全要求再投入使用;臨江、臨河工程,要保證河道暢通,安排專人對圍堰、臨時設施安全性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汛期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有效預防建設工程坍塌事故。貫徹落實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管;加強對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的論證、審批、審核等情況的監督;積極開展深基坑周邊的安全隱患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全面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加強管理重大危險源,防止事故發生。
(五)加強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監管工作。塔吊、外用電梯是否取得了檢測合格證(登記合格證編號、檢測單位、設備型號、設備使用年限);企業日常使用檢查記錄(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建立情況(包括操作規程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和教育培訓情況;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使用合格的備案產品;設備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附墻裝置是否牢固,是否有明顯的缺陷和變形處,以及設備的安全環境狀況。
(六)加大高空墜落的防治工作。貫徹實施住建部《建筑工程預防高空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開展對“三寶、四口、五臨邊”和卸料平臺等易發高處墜落的部位的安全防護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加強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工作,加強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意識和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水平。
(七)切實落實施工階段消防工作。積極開展施工階段的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斷完善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體系,排查消防責任的落實情況,增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意識,按照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在配電房等重點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數量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靈敏有效。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消防常識的培訓教育,每年組織消防應急演練。
(八)加大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自查自糾工作,認真排查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消除安全隱患。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等三項制度,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建立施工現場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落實責任人,確保整改到位,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九)落實值班值守工作。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位、通信暢通,切實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崗、管理到位;值班值守人員必須熟悉應急處理工作程度,清楚上級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值班電話、傳真電話、手機等通訊設施必須保持暢通、快速接聽,確保有關信息能夠及時傳達處理。
五、時間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3年6月底前。區級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建設工程安全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動員會,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3年7月至9月,各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學習宣傳及貫徹落實專項整治方案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部門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要求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對企業的整改進行督促指導。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市、區領導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時、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要對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并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將排查治理工作與中心工作緊密聯系起來。
(二)分工配合,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本次排查治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照職責進行分工,把每一項工作布置到基層,分解到操作手層面,落實“一崗雙責”,分階段、分目標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各建筑工程的建設責任主體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隱患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由專人跟蹤整改落實情況,以切實消除隱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個檢查組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扎實開展。要從嚴把關,做到高標準、嚴要求,保持高壓態勢狠抓隱患治理,對非法違法行為堅決嚴肅處理。對自查自糾不力、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有關責任主體,將依法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