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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股權轉讓的有關法定手續。我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公司股權轉讓有關法定手續的規定是:公司股權轉讓開股東會進行決議;當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轉讓股份時,必須取得過半數的股東同意;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股權轉讓應獲得政府審批機關同意;國有控股公司股權轉讓應經其政府主管部門和財政、國資主管部門的批準。另外,股權轉讓時,股東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股權轉讓的價格、購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時間、轉讓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潤的享受以及債權債務的責任等四個方面主要事項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轉讓方、受讓方其中一方是國有企業或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投資部門的,轉讓協議應經其政府主管部門、財政、國資部門的批準。
二是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在以上股東會決議及股權轉讓協議中,難點也是容易忽略的問題之一是如何確定股份轉讓價格。實際工作中許多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只以原始投資價值來確定轉讓股份的價值。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方法有以下幾種:按實收資本賬面價值(即原始投資價值)來確定;按公司所有者權益來確定;按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公司凈資產價值來確定(評估報告一般應經公司董事會或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轉讓、受讓雙方通過談判來確定協議價。上述四種方法中,第三種方法提供了社會公允的股權轉讓價格,最為可取。并且我國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也有明確規定,當轉讓方或受讓方其中一方為國有企業的,股權轉讓時必須通過法定評估機構對公司凈資產進行評估,且評估報告應由主管財政、國資部門確認。
三是股權轉讓的交割。實務工作中,股權轉讓成立日(即股權交割日)的條件一般包括以下幾點:購買協議已獲股東大會通過,并已獲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如果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購買企業和被購買企業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購買企業已支付購買價款(指以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購股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購買企業實際上已經控制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從其活動中獲得利益或承擔風險等。以上第三條是最重要也是最關鍵的股權交割標志。另外,按實際轉讓股款支付是否通過公司分為受讓方先支付股款給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讓方;受讓方直接將股款支付給出讓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種支付方式更規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權受讓方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又反映了出讓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資股份價值的整個過程,因此,股權轉讓是在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下進行的;同時,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稅務機關對出讓方因轉讓股權而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的監管。
關鍵詞:公司財務 投資者法律保護 法與財務
隨著時代的發展,法律法規的相關制度也慢慢得以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也有所提高,并且逐漸融入到生活和工作中。在這眾多的工作領域中,公司財務與投資者法律保護有著不斷接軌乃至交叉的趨勢,行業術語簡稱為“Law and Finance”。宏觀來說,這個詞包含的是法律和財務之間互利共惠的關系。從微觀意義上進行分析研究,它是一種依靠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和控制下的動態變化過程,涉及的是一個具體公司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一個投資者所處于的法律保護范疇的具體行為。接下來本文將對公司財務與投資者法律保護研究的相關內容進行細致地總結和評述,包括二者聯系在一起的重要性、需要面臨的問題和投資者法律對公司財務的影響。
一、二者聯系在一起的重要性
對于公司財務而言,最重要的參考因素是一個公司本身的權益資本成本。通常情況下,法律上認可的權益資本成本指的是一個公司有可能獲利或者能夠得到利益的基本啟動金額。它的最低要求是能達到一個公司投資項目所獲利潤的下限,它主要是金融家在資本市場上通過各種手段籌集而來。而一個公司所進行的項目投資都會具有一定的風險性,這之前需要進行一定的風險評估然后再進行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和規劃。
近年來隨著各個公司項目的不斷加大,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也需要通過更多的影響因素來進行評估與計算,毫無疑問,當下公司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的研究重點大都放在了權益資本成本的計算上。而一般而言,公司財務上的資金問題很少涉及法律上的約束行為,但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公司財務對權益資本成本的依賴性越來越大,投資者的風險也是與日俱增,這樣一來關于投資者法律保護的話題也逐漸進入公司財務的領域。相關的法律在公司管理結構和權益資本成本的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語。早在20世紀,有關金融人士就意識到了法律對投資者保護的重要作用,而將投資者法律保護的相關政策融入到公司財務的內容中,正是對這一觀念認可的有效舉措。
二、二者需要面臨的問題
總的來說,法律是一個國家形式的明文規定,而公司財務往往是企業家個人的財政狀況,中間是投資者這個樞紐聯系在一起,關于二者需要面臨的問題有很多亟待解決,其中值得關注的主要有兩點:第一,因果關系問題。投資者法律保護對公司財務造成了影響還是反之?第二,如果公司財務的好壞與投資者法律保護有直接關系,那么法律是直接還是間接影響因素的問題值得商榷。
(一)第一個問題
據相關資料表明,觀點并不完全一致。部分觀點認為投資者法律保護作為前因才有了公司財務變化的后果。投資者法律保護愈加完善,那么對于公司財務的相關經濟內容,如股權、股利、現金持有量等都會有很大益處。但是,反對的聲音也不絕于耳,他們認為投資者法律保護的出現,是公司財務變更到一定程度才會出現的產物。例如股東與管理層出現了利益糾紛,此時投資者法律保護便應運而生,為人們解決相應的糾紛問題。
(二)第二個問題
這是一個建立在一種假設條件上的問題。首先眾多公司財務的金融問題都必須受到相關法律的約束,但是有關人士對其進行深入研究之后提出一種觀點,投資者法律保護只是一種隨條件變化而以多樣形式出現的變量保護。也就是說法律通過一系列間接因素,如政治、文化等,進行約束。而持有相反態度的人認為,投資者法律正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手段直接改變和影響著公司財務。
總之,二者之間的問題不是一個簡單分析的問題,還需要更多的法律人員和金融人士,結合更多的材料,科學地進行分析與總結,才能有更具說服力的結果。
三、投資者法律對公司財務的影響
(一)投資者法律保護與公司價值
當投資者法律保護對公司財務進行保護干涉時,公司在財政上將更多利潤以非工資形式作為福利給予投資者。研究結果表明,投資者法律保護越健全,公司的市場價值也就越更高,受其他因素影響較小。
(二)投資者法律保護與資本成本
在投資者法律保護好的國家,公司資本能穩定的存在,不至于受到金融風暴或者其他方面的威脅,公司反而能在健全的法律體系下籌措到更多的資金成本。據相關研究結果來看,法律不管是在公司財務還是后期資金保護上,其作用都無可替代。
(三)投資者法律保護與現金持有
若投資者法律保護相對較差,那么將會導致管理層的現金持有出現斷層或者流通不利的局面。這樣一來,大量現金并沒有進入到公司財務的實際投資環節中,顯然不利于公司的正常經營,公司財務也難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從總體上看,法律已經成為一個公司財務上的不可分割的存在,同時財務還受到法律一定程度上的保護和約束。投資者法律先是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應用到公司財務的管理研究中,同時在一定限制范圍內,給予大量財務問題的理論解釋,這不僅有利于公司財務的清晰化整頓,也是對其管理上的一種拓展,不管是對投資者還是公司,乃至國家法律的健全,都有著相當重要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1]肖松,趙峰.法律、投資者保護與權益資本成本[J].經濟與管理研究,2010(5)
關鍵詞: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
一、引言
2008年,全球經濟進入新一輪衰退,企業經營環境發生巨大變化,國內外企業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就顯得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以《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為基礎,該規范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政府推動下,中小企業健全內部控制體系逐漸發展與完善,特別在外部風險不斷增加背景下,中小企業必然通過良好的內部控制來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以降低企業市場經營風險。2010年以來,各級部門先后《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我國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規范提供了借鑒。證券行業具有風險較高、回報率較高的特征,在我國金融市場還不健全的背景下,證券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都相對較高,因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就成為必然。財務系統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核心,本文以J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現狀為基礎,對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影響因素進行剖析,并運用COSO框架構建相應的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體系。
二、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體系現狀
(一)J證券公司簡介
證券公司成立于2003年,在上海市注冊成立,注冊資金為6億元。J證券公司以國際投資銀行現金管理經營及國內投資銀行本土化優勢為基礎,建立了相對嚴謹規范的組織管理結構與專業團隊,在國內市場上逐漸建立起良好的優勢。截至2013年底,J證券公司有員工169人,其中金融專業36人,經濟專業42人,財務專業28人,管理專業18人,建立了相對多元化的人才隊伍,其中財務專業員工占比為16.57%,為J證券公司完善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體系奠定了人才基礎。在推動J證券公司發展過程中,J證券公司不斷完善組織結構,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項目委員會、發行委員會及內核小組及相關部門,下設財務管理部、法律合規部、營運管理部及市場部等部門(如圖1),為J證券公司開展市場經營活動奠定組織基礎。
(二)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現狀
本文運用COSO內部控制框架對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的內部控制現狀進行探討,主要從控制環境、控制活動及風險評估、信息溝通、監督體系等四個方面展開。(1)控制環境現狀。J證券公司已《證券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基礎,結合證券公司法律法規要求設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等組織管理結構。同時建立了本公司經營章程,明確規定了工作程序,對公司運營進行全面管理。但是,當前J證券公司控制環境還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J證券公司對財務系統內部控制認識不足,當前J證券公司各個部門以業績為核心,各個部門都以實現業務指標為根本。同時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流程相對復雜,影響各個部門經營活動,部分員工或負責人為了實現業績指標,而忽視經營過程中的控制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財務盈余管理壓力。二是J證券公司財務部崗位設置不合理,權責也不明確,各個財務管理流程銜接不暢的問題也相對突出,當前J證券公司有財務人員8人,其中總賬會計、財務報表編制崗位由一人完成,同時還承擔統計、報稅等工作,各個崗位缺乏明確的崗位職責說明,導致資金收付過程中存在很大問題。三是J證券公司財務人員素質亟待提升,雖然當前J證券公司財務人員大多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但是數量相對有限,而且財務人員年齡相對較小,大多集中于20~35歲之間,實踐經驗不足,也直接影響財務系統的內部控制效率。(2)控制活動及風險評估。目前,J證券公司對財務風險的認識不斷提升,各個部門對財務風險的重視程度也不斷提升,并逐漸將風險因素進行分解,形成應對策略,但控制活動以組織控制、人力資源控制為主,各個主體之間的協調性較弱,還難以發揮其作用。具體來講,J證券公司會計流程、控制措施還沒有把握財務系統的關鍵風險點,對各個業務流程風險控制識別也存在一定缺陷,應對風險措施系統性不足,數據遺漏的問題相對突出,如固定資產處置手續不齊全,不相容崗位分離的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較為突出。同時J證券公司大多數財務人員對會計準則、監管政策的變化把握不到位,難以對稅收法律法規、會計政策進行深入把握,容易引起政策運用失誤的風險。此外,J證券公司重大會計事項信息處理隨意性較大,處理效率也相對較低,導致金融資產分類、資產增減值處理都滯后的問題。(3)信息溝通。信息溝通是證券公司進行內外部信息交換,充分把握內部控制風險關鍵點,構建完善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體系的關鍵。J證券公司合同管理包括經濟合同、勞動合同兩個方面的內容,各個業務部門以經濟合同為主,各個合同原件由行政部統一歸檔管理,各個市場業務部需要運用經濟合同,必須辦理相關借閱手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個證券營業部經濟合同原件的備案工作相對困難,導致個別經濟合同歸檔時間相對較長,在該過程中可能引起經濟合同原件丟失的問題,引起內部控制缺陷。與此同時,當前J證券公司還缺乏相應的內外部信息傳遞機制,導致財務數據真實性受到影響,財務數據統計或內涵都存在一定差異。除此之外,財務人員對各個業務部市場經營業務的信息收集也相對滯后,可能引起重大財務信息漏洞,各個主體之間缺乏必要溝通,對會計準則理解與運用存在較大差異,也影響J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質量。(4)監督體系。監督體系是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的關鍵,對規避中小型證券公司潛在風險具有重要作用,是推動中小型證券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關鍵。J證券公司設立法律合規部對公司各項證券業務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審計方式包括專項審計、常規審計與離任審計,各個審計涉及的內容較多,但是J證券公司法律合規部人員相對較少,僅有3人,導致監督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與此同時,J證券公司并未建立相應的財務系統內部控制措施,雖然結合實際需要制定部分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程序與措施,但是各項程序與措施的執行較差,并未發揮控制活動的作用。除此之外,J證券公司審計工作以總體審計為主,缺乏對各個職能部門的審計,沒有對財務管理部的審計活動,導致審計過程存在監督不到位的問題,在范圍確定、審計標準、審計充分性等方面都缺乏實質性價值。
(三)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缺陷的成因
(1)中小型證券公司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還未建立,大多數中小型證券公司成立時間較短,采用傳統企業管理模式、組織結構完善度不高,管理層次較多,工作效率較低的問題非常突出,現代企業制度還未建立,對企業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協調、間接利益與直接利益協調不足,導致各個部門之間缺乏交流,信息溝通不暢,直接影響財務系統內部控制效率。(2)中小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部門作用并未發揮。從J證券公司內部審計來看,設立法律合規性部門,內部審計職責由該部門承擔,其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問題值得商榷,J證券公司審計職能難以實現。與此同時,內部控制要求權責的對等性,但是當前中小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構行使監督職能,同時以獲取市場效益為經營目標,雙向服務機制導致權責不明的問題,內部控制目標也就難以實現。(3)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度完善度相對較低。當前,J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制度還不完善,會計崗位設立及財務人員安排不當,業務工作交叉,會計人員之間權責不明,會計流程建設滯后。大多數中小型證券公司內部審計都沒有針對部門的審計,導致財務工作開展缺乏內部監督,企業財務管理措施執行不力問題也相對突出。(4)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人員綜合素質相對較低。J證券公司雖然招聘了大量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其中財務專業人員28人,但是從事財務崗位工作的僅為8人,而且從事財務工作人員對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的認識不足,對財務系統內部控制流程產生誤解,導致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難以發揮作用。與此同時,大多數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以領導意愿為導向,缺乏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部分中小型證券公司為了獲取更多市場利益,甚至要求財務人員做假賬。除此之外,中小型證券公司管理方式直接引起內部控制監督薄弱的問題,內部審計機構難以發揮作用,也不利于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
三、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體系構建
(一)營造良好的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環境
根據COSO內部控制框架可以看出,控制環境是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的關鍵環節,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財務人員管理、企業文化等方面的內容。從組織結構角度來看,當前大多數中小型證券公司都還沒有建立良好的財務系統控制體系,組織結構層次較多,但是并沒有針對財務系統的內部控制體系,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健全組織結構,設立總會計師,要求總會計師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與豐富的實踐經驗,為中小型證券公司的發展奠定組織基礎.從財務人員管理角度來看,當前J證券公司還未建立完善的財務人員激勵約束機制,對證券公司內部各級員工考核缺乏基礎,財務人員薪酬與職級調整的依據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財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因此,中小型證券公司需要在COSO內部控制框架下完善激勵制度,一方面結合各個崗位設計相應的薪酬激勵機制;一方面完善內部考核流程,完善風險評估體系,為制定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奠定基礎。從企業文化角度來看,良好的企業文化是中小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目標實現的關鍵,企業文化有助于提升財務人員職業道德觀,增強其工作積極性,企業財務人員職業行為包括專業知識、職業技能等多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專業知識包括財務會計、審計、稅務法律及信息技術等知識;職業技能包括合理運用專業財務知識、良好職業道德觀、高素質信息溝通技能。與此同時,中小型證券公司應該結合當前財務管理體系不健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體系,完善財務人員培訓體系,不斷提升財務人員素質,為實現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目標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構建科學的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風險評估體系
中小型證券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較大的問題,但是當前中小型證券公司風險評估體系還不完善,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結合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現狀,以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以中小型證券公司面臨的內外部環境為導向,識別已經發生的風險或潛在風險,通過對J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現狀分析,運用德爾菲法對J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進行評估.
(三)健全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內部控制活動
內部控制活動是財務系統內部控制的核心環節,為了保證風險應對策略執行,該過程主要包括授權、復核、審批等方面的內容,中小型證券公司可以根據服務目標將其劃分為策略相關控制活動及與報告相關控制活動等,制定相應規章制度,對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管理流程控制活動進行規范,對各個財務部門、財務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提出要求,對財務系統中的分賬、總賬、業務分類等負責。一方面重視中小型證券公司的崗位分離,對會計、審計等相關法律規定提出的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的要求,結合當前實際遇到的問題,進一步細化各個財務管理崗位,明確崗位的職責。另一方面完善崗位權責分離制度,通過制度明確各個崗位權責,在總體控制內部流程基礎上,各個財務崗位員工自主進行業務活動的控制。
(四)優化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信息溝通機制
信息溝通是中小型證券公司及時準確采集傳遞相關財務系統內部控制信息的渠道,通過信息溝通,為管理者、員工及時獲取開展財務工作各類信息,對于提升財務系統內部控制效率具有重要作用。J證券公司財務系統信息溝通渠道的建立,離不開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運用信息集成技術實現財務系統內部控制信息共享,發揮信息技術的作用,引入現代ERP系統,提升J證券公司各類財務系統信息傳遞效率。中小型證券公司信息系統應該包括全部業務交易記錄及識別、充分詳盡地描述各類財務報表相關交易、正確以貨幣價值計量、計入恰當會計期間、合理在財務報表中列報與披露等功能。與此同時,中小型證券公司完善溝通渠道,以證券公司規章制度、網站、會議等溝通渠道為基礎,將財務系統內部控制信息在內部各個層級傳遞,使員工參與到財務系統內部控制中來。
(五)建立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系統監督管理體系
首先,完善各類財務系統信息相互印證監督機制。預算管理與執行差異是審核相關財務信息的重要方法,中小型證券公司可以根據編制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表,檢查與預期相差較大的交易事項,從證券價格、交易量、交易產品結構及市場份額等財務信息的內在聯系進行檢查,異常信息相互印證的信息監督體系。其次,加強財務系統日常工作監督檢查。中小型證券公司不斷提升財務工作質量,以此防范財務系統會計風險,證券公司建立財務工作檢查輔導機制,由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崗專員負責相關檢查或輔導工作,以專項檢查輔導為主,強化財務系統的工作開展機制。最后,以內部審計為基礎強化財務系統監督。中小型證券公司通過崗位優化建立審計稽核崗位,在宏觀組織管理下,明確審計崗位職責、內容及方法,加大財務系統審計力度,及時對中小型證券公司財務工作開展檢查與糾察工作。
作者:薛佳 單位:西安醫學院
參考文獻:
[1]王婧、王美云:《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界定》,《財經界(學術)》2012年第12期。
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
所謂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是針對資本市場會計信息真實性與質量較差這一問題,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而提出的一種概念,其不僅是對企業財務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延伸,更能夠有效的解決我國當下上市公司中常常出現的財務舞弊問題,所以說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在具體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就是確認、評價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過程。
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
上文中提到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在下文中將就其目標進行具體論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對公司在特定時點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為實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以下幾點保證目標的實現。
(一)證據獲取
想要較好的進行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注冊會計師就必須掌握并了解公司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合理與執行是否有效的證據。在具體的相關證據獲取中,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詢問、檢查、觀察、執行替代程序等手段進行相關證據的獲取,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利依據[2]。
(二)財務報表審計
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是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的一種合理保證,其同時包括著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進行的風險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還要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因此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注冊會計師的財務報表審計工作,不僅關系著財務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更關系著整個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需要對其予以格外重視。
(三)審計思路
在具體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中,為了保證相關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相關注冊會計師必須擁有清晰地審計思路,并切實的按照“財務報表初步了解-識別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相關賬戶、列表認定-了解錯報來源-執行擬測試控制”這一思路進行具體的設計工作,以此保證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功能的正常發揮。
三、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策略
上文中我們了解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內涵與目標,在下文中筆者將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策略進行具體分析,希望能夠以此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效率與質量。
(一)優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
想要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優化相關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是一種較為不錯的方法。在我國當下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審計工作中,內部控制不完善與公司治理制度的效率缺乏是其主要面對的問題,而通過優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系統環境,就能有效的對其予以解決。在具體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環境的優化中,相關上市公司應通過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進行具體的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的完善,以此保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保證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順利展開[3]。
(二)明確內部控制評價規范
想要加強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明確相關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規范,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方式。在2008年我國財政部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這一規范的提出為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展開提供了有力依據。雖然這一規范自身還存在著一定不完善之處,但這一規范的出現對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相關發展仍舊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在具體的評價規范執行中,相關注冊會計師需要依照該規范中提供的相關標準,結合具體審計工作實際,進行具體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操作與執行。除了相關規范外,我國財政部還頒布過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等內容的相關條例,這些對于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來說,都能夠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4]。
(三)優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
在進行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的優化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具體的優化工作。一方面,需要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中采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進行具體工作的展開;另一方面,需要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進行有機結合,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相關效率。
[關鍵詞]財務分層管理 問題研究
在我國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由于我國經濟體制的特殊性,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著一些與其他國家的企業發展進程中不相同的,無法借鑒別國經驗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問題,只有發展相應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財務理論,才能解決在我國這一特殊環境下企業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財務問題。
一、財務分層管理模式必要性
建立一個完整的公司財務分層管理模式,既要包括財務治理結構的建立,也要包括財務治理機制的建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兩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逐漸代替了兩權合一的企業制度,公司制成為我國企業的發展趨勢。傳統的財務理論所產生的背景、適用的環境和其所關注的范圍注定了傳統的財務理論已經不足以解決現代企業制度下公司內外部復雜的財務關系,如果不引入新的財務理論和方法,傳統財務理論不但不能為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的發展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決策輔助,而且會成為制約企業發展的絆腳石。財務分層管理引入到“兩權分離”的現代企業中,其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委托問題導致傳統財務理論難以解決組織成員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前面己經分析過,傳統財務理論是適用于計劃經濟條件下公有制企業的,這些企業屬于國家,同時也由國家進行管理,所有者和經營者都是國家,不存在委托的問題,傳統財務理論也就沒有涉及到對企業財務關系的管理。在經濟體制改革后,由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決定了兩權分離的不可避免,也就決定了經理人在公司經營中的不可或缺,就必然產生委托問題。(2)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要求公司財務進行分層管理(3)利益相關者理論要求公司財務體系應實行分層次管理。(4)財務分層理論的引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公司內部不同財權主體之間利益沖突。
二、財務分層管理模式的建立
1.我國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發展的產物。梅慎實博士后認為:公司治理機構是所有者、經營決策者和監督者之間透過公司權力機關(股東大會)、經營決策與執行機關(董事會、經理)、監督機關(監事會)而形成權責明確、相互制約、協調運轉和科學決策的關系,并依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予以制度化的統一機制。根據我國2006年最新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是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經理人員共同組成的自上而下、環環相扣的財務監督、制衡機制。我們通過我國新《公司法》對于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機構的相關規定的解讀和分析,可以發現我國政府對公司治理結構模式的選擇。
從公司法對企業股東會和監事會的有關規定中可以發現我國對于公司治理模式的選擇既不同于經營階層主導型模式,也不完全相同于股東決定相對主導型模式和共同決定主導型模式,而是在股東決定相對主導下兼顧了其他利益相關者利益的公司治理模式。強調將股東視為利益者群體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由于資金作為一種稀缺資源都是所有公司必須競爭得到的,而股東作為資金的所有者理所當然成為了優先考慮的對象;其次,從長遠看,只有管理者把股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使公司的每個利益相關者受益。在強調股東利益的同時,重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可以刺激顧客對公司產品的消費,也可以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的挖掘出人力資本所有者的潛力。對利益相關者利益的重視有利于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在為股東獲取利益的同時,也使員工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兼顧了顧客的滿意度,并使債權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使各方都達到了相對的滿意程度,從而促進企業的高效發展。
2.兩主體、五層次管理模式中動態財務治理機制的建立
通過前面對我國現階段公司財務治理機制內外部影響因素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國的國家經濟正處于發展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股東的產權保護意識較強,同時也意識到了員工參與財務監督的重要性;資本市場和經理市場都處于起步階段,尚不完善,不能夠成為公司財務治理秩序賴以維持的外部約束因素,因此在現階段要加強對公司高級經理人員的內部約束和監督機制;隨著我國的經濟的發展,許多公司的規模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公司由中低技術產業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在這一過程中,人力資本的優勢越來越明顯,因此向高級經理人員分權的趨勢會越來越明顯,同時為了使高級經理人員自覺實現公司的財務目標,需要采用一定的激勵措施來激發高級經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我國現階段股權集中,但是監督的動力不足,因此股東集團還需要加強對高級經理人員的監督力度和約束機制。
對于兩主體、五層次結構的財務治理機制的建立,除了要考慮對公司內外部影響因素的博弈狀況,還要考慮到公司財務分層管理模式應該遵循的原則,要做到合乎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循動態性原則,才能連續不斷的發現和修復公司治理中的缺陷,協調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矛盾。財務收益權與財務控制權相對應的原則,保證了各個財務層次之間互不侵犯,同時責任到位,但是僅僅通過財務收益權和財務控制權相對應,使得各財務層次自我約束是不夠的。還需要通過對各財務層次的有效激勵,充分調動各財務層次參與財務管理的積極性,又要對各財務層次進行有效約束,防止侵犯其他財務層次的利益。在公司的財務治理中,還要遵循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將各財務層次應該享有的財務權力、相關責任和獲得利益充分結合起來,在財務利益的驅動下,提高各財務層次有效行使權利的積極性,在財務責任的約束下,使各財務層次的財務權利配置更為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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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上市公司 財務信息披露 信息使用者
作為信息高度集中的證券市場,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披露對整個市場的健康發展極為重要,它關系到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投資者決策以及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策略的制定。而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是保證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確決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條件。
根據2010年度的統計數據,
深交所共查處信息披露違規26起,占當年違規總數的44%,其中不正當披露23起,占信息披露違規總數的88.5%。2008年以來的最近三年里,信息披露違規是最主要的違規類型,占全部違規行為的45.8%,其中不正當披露占信息披露違規總數的86.7%。
因此,研究目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具體問題以及分析如何規范財務信息的充分披露,對保證財務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決策、凈化證券市場環境、保障我國經濟的平穩快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信息披露的真實性低
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是我國證券市場面臨的核心問題之一。具體來說,我國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主要問題在于:
1.更改交易事項確定的時點。通過提前(推遲)確認營業收入或推遲(提前)確認本期費用來提高或降低當期利潤,即通過改變交易時間來操縱上市公司利潤。
2.利用會計政策變更與會計估計變更。由于大部分信息使用者很難針對不同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哪種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使用是恰當的,致使公司常常通過變更折舊年限與折舊方法、變更存貨計價方法、變更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以及變更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來對其盈利情況進行粉飾。
3.虛構資產和交易。利用信息的不對稱性根據自身需要虛構交易或資產(如應付賬款、應收賬款),以達到美化當期利潤的目的。
4.利用關聯方交易。上市公司利用關聯方關系虛構交易、粉飾財務報表,誤導信息使用者及監管部門,操縱股價,造成披露的財務信息嚴重失真。
(二)財務信息披露的不夠及時
及時性作為衡量上市公司財務信息質量的要求之一,日益受到投資者、債權人、相關政府部門、客戶等內外部管理者的密切關注。一方面,上市公司進行財務信息披露是解決上市公司與信息使用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有效方法,其信息質量、及時性自然成為利益相關者關注的焦點;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會考慮成本效益原則,從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選取信息披露的時間。
現今我國上市公司處于強制性信息披露階段,公司經營管理者并沒有把財務信息披露當作一種應履行的義務,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者的行為又易受到其各種利益的驅動,使得管理層選擇不及時披露本公司財務信息,損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三)財務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誤導性陳述
誤導性陳述是指上市公司在沒有合理根據的情況下,在信息披露中就未來事實所作的、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得正確的認識而作出錯誤判斷進而造成重大影響的虛假陳述。即可歸結為一是上市公司進行了信息披露;二是上市公司公開信息表述的語言存在誤解的可能;三是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可能只是針對部分信息的披露,使得一般信息使用者了解不到信息的全部。
(四)財務信息缺乏可比性
由于企業經濟業務的多元化、復雜化造成相同行業不同公司的會計處理方法不同,使得財務信息數據在上市公司之間缺乏可比性,這也為粉飾利潤、披露虛假財務信息提供了可能。
(五)財務信息披露的不對稱
一方面,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披露缺少傳遞渠道。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主要以公開的信息交流為主,而個人投資者獲取信息的主要方式為互聯網、手機、報紙與電視等媒介,兩者之間缺乏直接交流,導致信息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了解過于片面、缺乏深度;另一方面,公司一般都會對披露的財務信息進行深度加工后才呈現在信息使用者面前,晦澀難懂的專業詞匯也易造成信息使用者的誤解。
二、上市公司進行規范化財務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一)促進上市公司未來的發展
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決定了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必須要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而絕大部分社會公眾了解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徑就是通過財務信息的合理披露,真實、客觀、及時的披露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從而更好地促進公司的長久發展。
(二)有利于加速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吸引外資企業的進入
從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情況來看,通過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進行規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國內外企業的合作。推進規范財務信息披露的進程,必然會在使國外企業對我國上市公司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為合作與投資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增強上市公司之間可比性,有利于公平競爭
上市公司進行規范化財務信息披露將會增強同行業不同公司之間的可比性,使上市公司更了解同行其他企業的各種情況,從而可以根據自身特點作出更明智的決策,有利于公司未來的發展及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形成
(四)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對信息使用者負責的表現
中小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途徑有限,可能由于財務信息披露存在的各種問題而造成其作出了錯誤的決策,蒙受經濟上的損失。因此,上市公司進行規范化信息披露是對信息使用者負責的表現,也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體現。
三、規范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以會計準則為核心的財務信息披露完善的法律體系
從根本上看來,首先監管機構要根據我國國情、以會計準則為基準制定科學的會計規范體系。在此基礎上,監管機構還應針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中的出現的相關問題制定明確的規定。另一方面,監管機構還應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特別是對于有意虛假財務信息的誤導投資者的行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并明確責任,進行嚴厲打擊。
最后要強調的是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制度建設不應僅僅包括制定與完善財務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應包括建立完整的財務信息披露監督體系。根據目前財務信息披露面臨的問題,我國應大力推進以證監會為核心的、針對財務信息披露的抽查、復核等再監督體系,切實加強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監管,保證證券市場環境的透明與規范。這樣以來,才能使得監管機構從形式、時間、內容等各個方面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工作進行規范性的要求和約束,確保信息使用者獲取的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可靠性。
(二)不僅應該強調政府監管的首要地位,而且還應該重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積極作用
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證證券市場的公平與效率,理應強調政府監管的首要地位。與此同時,上市公司進行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也是規范財務信息披露的有效途徑。為了保證我國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政府監管與企業內部控制必須緊密結合,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確保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合理披露,從而保障信息使用者的權利、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系。
(三)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及其內部控制制度
從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現狀來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及其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大體可以概括如下:
1.重視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從本質上說,內部控制是為了保證資產安全、財務信息可靠和經營效率提高而采用的各種管理程序和方法。通過明確上市公司內部各個部門之間的責任與監督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絕公司內部的舞弊行為,減少財務信息披露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治理和發展。
2.強化獨立董事的地位、提高獨立董事的比例。獨立性和專業性是獨立董事具備的基本特性,即不受公司股東和經營管理層的約束、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能夠憑借專業知識和經驗對公司治理的發表獨立意見的董事會特殊成員。可以通過建立獨立董事業績考核制度及獎勵基金來調動獨立董事的積極性。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可以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抑制大股東和經營管理層財務信息披露失真、維護信息使用者利益。
3.強化上市公司監事會的作用。首先上市公司應該擴大監事會規模,調整其人員構成。監事會成員不僅應包括中小股東及員工,還應包括公司外部的利益相關者。這樣才能削弱大股東和經營管理層對公司治理的絕對控制地位,減少損害股東利益事項的發生。其次上市公司還應賦予監事會更多的權利。從職能上對獨立董事及監事會進行合理的分工,健全公司內部監管體制,更好地發揮兩者的作用。
(四)提高信息使用者的素質
一方面,信息使用者應具備一定的財務知識。這樣才能準確理解信息、正確進行決策。另一方面,良好的證券市場環境的形成還要依靠信息使用者的監督行為,因此必須提升信息使用者的權利意識,使其可以及時發現財務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合理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證券市場環境得到凈化。
(五)加大懲罰、自律監管的力度
在監管部門健全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下,還應針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加大違法成本,從源頭上遏制財務信息披露問題的產生。同時,監管部門還應強化自律監管意識,兼顧公平,嚴格執法,杜絕監管不力導致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六)完善注冊會計師審計
要完善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首先要進一步明確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對違規行為作出的處罰規定要密切監督其實施。其次,監管部門還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審計人員風險意識,提高審計人員道德水平,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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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母子公司;財務管控;集團績效
盡管我國母子公司已經十分著力通過財務管控去實現內部統籌管理,促進集團發展,但其中不乏問題的存在,在這些問題的影響下,不僅影響了母子公司財務管控情況,還限制了集團整體規模優勢的展現。要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強化母子公司財務管控,就要聯系實際情況做好分析與處理,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
一、母子公司財務管控的相關概念
所謂的母子公司財務管控是建立在集團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基礎上的,這對控制力的大小、控制程度的深淺提出了高要求,其目的是保證母子公司間財務管理分配清晰化、合理化。通過母子公司財務管控不僅可以降低財務風險,還能進一步優化集團資源的使用效率。通常情況下,母子公司財務管控的實施主體為母公司,并控制與管理子公司財務權,這也是集團做好財務管控的有效方式。在母子公司財務管控中,常用的管控模式主要有三種,分別為集權型、分權型以及集權分權結合型,無論哪種管控模式都各有其優缺點,如在集權型管控模式中,有利于資源調配,強化資源利用率,但卻會降低子公司積極性,如果不能與子公司及時溝通與聯系,企業將難以應對各種突發狀況;而分權型管控能夠激發子公司積極性,集團總部壓力也會隨之減輕,但子公司各自為戰,無法充分發揮集團公司資源整體優勢,形成合力,降低企業經濟效益;而集權分權型管控模式則綜合了集權與分權優勢,然而難以確定哪種領域應該集權,哪一領域應該分權,無形間提高了管控難度。
二、母子公司財務管控對集團績效的關聯與影響
(一)目標管控的影響
母子公司的發展都需要有目標的指引,而目標的提出和細化需要足夠的依據。集團目標是建立在整體利益的基礎上的,要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就需要經過全盤考慮的明確目標做基礎,而通常情況下,企業集團想要制定戰略目標需要經過多個層級上收信息,制定完成后還要逐級向下傳達,監督執行。由于集團業務較多,內部組織相對復雜,使得戰略目標在設定和傳達上經常出現問題,為促進集團發展,進一步加強對母子公司的目標管控自然是題中之意,目標的數值化,與實際工作需要的匹配化都是必要的,財務正是詮釋目標、明晰目標的重要視角。之所以提出強化目標管控的需求,還因為目標是母子公司開展工作的出發點,發展中的經濟管理相關理論早已告訴我們,工作不能盲目的進行而是有計劃的推進,而要做好母子公司的目標管控,應從全面預算管控以及績效考核管控兩方面入手,如果目標管控不合理,將直接影響與限制企業經濟發展,這就是目標管控給集團績效所帶來的影響。
(二)資金集中管控的影響
企業要做大做強就離不開資金的融入,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與市場經濟的影響下,企業需要更多發展資金。通過對國內外企業發展研究可以發現,資金集中管控已經成為重點,全球500強企業超過80%已經實行資金集中管控,可見多數大型企業都將資金集中管控作為重點。隨著資金集中管控的實現,子公司的閑置資金將被充分利用,如果子公司出現資金困難,母公司也可以為其提供一定的補充資金,所以,在資金集中管控的影響下,企業資金流的運轉效率可以得到保證,企業經濟效益也會隨之提升,進而影響到企業財務績效。
(三)財務人員管控的影響
加強人員管控是企業集團需要重視的部分,人員控制力如何將直接影響到系統正常運轉。由于母子公司的財務管控掌握在母公司手中,而執行主體則為財務人員,所以,只要保證集團財務管控正常運行,才能做好財務人員控制。現階段,多數大型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人員都是由母公司直接任命,為防止財務管控中出現問題,財務人員并不是由一人承擔,而是實行崗位輪換制,這樣不僅有效增強了集團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能力,還強化了母子公司的溝通,進而實現集團經濟效益最大化。
三、當前母子公司財務管控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我國母子公司財務管控中存在不少問題,要了解這些問題所在,就要從目標管控、資金管控以及人員管控等方面入手,首先,從目標管控上講,多數母公司會通過預算的方式調整與分配企業資源,但由于這些公司缺乏全面預算管控,預算管控過程也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因素,影響了預算編制,還弱化了預算考核效果,預算并未真正在管理中發揮作用。同時,由于缺乏對子公司績效考核的監督,對子公司財務管控力度不足,進而影響到企業發展。其次,在自資金管控上,存在嚴重的混亂現象,在我國很多母公司都沒有完善的資金管控機制,不僅影響了資金內部資金調配,還影響了資金利用率的提升,進而影響到了資金運作成本,限制了集團企業發展。最后,在財務人員管理上,缺乏對財務人員的監督,盡管子公司的財務人員由母公司直接任命,但這并不意味著母公司重視財務人員管控,真正實行崗位輪換制的子公司也很少,這樣就影響了財務人員工作的獨立性,再加上部分財務人員素質較差,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財務管控工作的開展。
四、加強母子公司財務管控對集團績效的影響對策
(一)目標管控
要加強母子公司財務管控對集團績效的影響,首先應全面實現預算管控,編制科學有效的發展戰略,在編制的過程中注意與母子公司及各個部門實際情況的聯系,并制定科學有效的預算草案。其次,做好預算執行,無論是子公司還是母公司都要將預算編制落到實處,并做好監督與管理,防止出現不落實的情況。再者,構建完善的子公司績效考核機制,從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兩方面考核,具體來講就是重視子公司財務效益,掌握子公司運營素質等,加大對子公司的全面關注,并提高對子公司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提升集團績效。
(二)資金管控
要做好資金管控,應從制度與實施措施兩方面入手:第一,構建完善的資金管理機制,落實保障機制,做好全面監控資金使用情況,同時,加強對子公司資金的關注,注意與集團發展特點的聯系,構建與集團發展相匹配的信用機制,加強與評估機構的聯系,做好投資項目分析。如果發現子公司資金使用出現違規行為,就要立即糾正。第二,應用合適的財務軟件,優化集團資金管理平臺,通過該平臺做好資金調度與信用授權,控制好資金流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
(三)人員管控
要做好母子公司財務人員管控,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構建完善的財務人員委派機制,明確財務人員工作職責,要求其定期向母公司回報子公司財務狀況,所有子公司嚴格實行輪換制。第二,做好監督與管理。母公司管理人員應經常對子公司財務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子公司實際發展狀況,如果發現子公司財務存在問題,就要立即追求相關人員的責任[5]。第三,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在人員招聘階段提高要求,并定期為財務人員做培訓,深化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理解,且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好人員管控,促進集團績效增長。五、結束語通過以上研究得知,我國母子公司財務管控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目標管控、資金管控以及財務人員管控上還存在不少問題,影響了集團績效增長,本文分析了母子公司財務管控相關概念,研究了存在于母子公司財務管控中存在的問題,且提出了一些措施,希望能為相關人士帶來有效參考。
作者:孫楚然 王楚黎 單位: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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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務治理結構財權配置資本結構激勵約束
一.對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認識
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內含于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關于企業財權配置的一種制度安排,可以說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結構可理解為:是以財權為基本紐帶,以融資結構為基礎,在股東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導下,通過財權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決策科學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結構是財務治理發揮效力的依據,只有解決好財務治理結構的相關問題,才能切實地提高財務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財務治理結構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
公司治理是一種企業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安排機制,通過這種機制來解決問題及經營者選擇問題,而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可歸因于公司相關成員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沖突。如何協調和解決好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從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看,可將公司治理分為:財務治理、生產治理、人事治理、市場治理等幾個方面,財務治理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財務治理以企業財權為核心和紐帶,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安排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和約束。財權是關于企業財務方面的一組權能,包括收益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預測權、財務決策權等。而這些權能如何配置正是財務治理所要解決的問題,且財務治理的財權配置最終從兩個方面影響公司治理:首先是形成一種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從制度上影響;其次是形成特定的財務結構(或資本結構),從結構上影響。
三.建立以“財權配置”為核心的公司財務治理結構
(一)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
一般說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構成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財務治理結構就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各自的權責利界區,以形成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制衡關系,最終確保財務制度的有效運行。簡言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權、責、利。在這三個要素中,財權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建立的基礎是公司財權的配置。在公司的權利結構中,財權是一種最基本、最主要的權利,因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最終都會通過資金和資產的相互交換或轉變加以完成并在財權上有所體現。因此,以財權配置為核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是抓住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中的“綱”。這種治理思想的優點有:(1)可以加強控制的廣泛性和滲透性。在公司的經營活動中,財權的涉及面最為廣泛,大到重要投資、小到日常收支都受其影響。因此,以財權配置為中心構建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提高公司財務治理中的控制力和控制范圍,減少失控區域。(2)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敗德行為的發生。人敗德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謀取私人利益,這種利益集中體現在財務利益上。而以財權配置為中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通過財權的恰當配置和約束機制的設立,堵塞資金漏洞,防止利益流失,從而有效抑制人的機會主義行為。(3)反映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本質。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實質是有關公司財權安排和利益分配問題,這種財權安排和利益分配的合理與否是公司財務績效最重要的決定因素之一。從總體上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一個有關財權的合約安排,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
(二)資本結構是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
資本結構是指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的比例關系,只有選擇合理的資本結構,才能協調好利益相關者在財務體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有效的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資本結構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財務治理效率的高低,股東和債權人如何在企業治理中發揮作用,是研究資本結構在企業財務治理中作用的關鍵。因此說,資本結構對財務治理結構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是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
(三)分層財務決策機制的建立是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
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關系構成了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關系,他們之間各司其職,相互制衡。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就是依賴公司治理結構建立所有者、經營者、財務經理人員分工協作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具體內容如下表:
財務決策層次財務治理主體財務決策內容
所有者財務所有者,股東(大)會
經營者財務董事長,總經理
財務經理財務財務經理,財務人員①決定經營方針與投資計劃②選舉董事③批準企業財務預決算④決議公司清算、分立、合并
①具體財務戰略②合理的組織③有效的控制批準預算④動態協調⑤聘任或解聘財務經理
①擬定各種計劃②具體日常財務決策③財務分析與報告④實施財務預測
此外,還需專設監事會,對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經理的活動進行監督。監督權不只是配給監事會,另外還包括委托關系鏈中上層對下層的監督權,這些監督權的分布是:股東會對董事會的監督權,董事會對財務經理的監督權等,即對某一財務決策層人員來說,既要接受上一層級的監督,又要接受監事會的專門監督。(四)激勵約束機制建設是財務治理結構實現的重要前提
現代企業理論研究認為:企業是一組契約的結合體。由于股東、董事、經理各方各自擁有不同的信息,從而導致了他們各自之間存在著信息非對稱性和利益不一致性,于是就產生了經理人員運用其信息優勢進行“偷懶”和謀取私利的“機會主義”行為,出現“欺詐”和“偷竊”現象。因此,經董事會與經理人員之間所簽定的合約必然是一份不完全合約,不完全合約必然會影響企業各種資源配置的效率。為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費用,企業內部必須建立起激勵與約束相匹配的機制,這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內容。
首先,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促進經理人員的經營決策與公司長期發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現代委托—理論研究的結果,通過實行對“剩余索取權”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具體實施措施如經理人員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對經理人員實施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方式,從而激勵經理人員不斷努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企業市場價值越大,其自身價值也就越大。當然,激勵機制離不開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資本市場,而其作用的發揮則有賴于財務治理結構乃至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其次,建立相應的財務約束機制可以減少經理人員的“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財務經理人員的制度約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個有效的市場機制:包括透明公開的經理人市場,信息披露透明真實的資本市場,有約束力懲罰措施的接管市場,公平競爭的產品市場等,用以加強對財務經理人員的約束,控制“內部人控制”和防止經理層財務行為的短期化等。②通過監事會加強內部審計,切實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③培養財務經理人員的責任觀,強化對財務經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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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財務管理,提升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管理地位
1.財務管理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重要手段。公司治理是一種企業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安排機制,通過這種機制來解決問題及經營者選擇問題,而問題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可歸因于公司相關成員之間存在著經濟利益上的沖突。如何協調和解決好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是公司治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從公司治理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看,可將公司治理分為:財務治理、生產治理、人事治理、市場治理等幾個方面,財務治理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方面的沖突。財務治理以企業財權為核心和紐帶,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安排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和約束。財權是關于企業財務方面的一組權能,包括收益權、投資權、籌資權、財務預測權、財務決策權等。
2.公司財務管理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公司制企業財務管理存在著三個層次,即出資者財務、經營者財務和專業財務;它們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出資者財務以資本的終極所有權為依據,以資本的安全和增值為目的,對其出資及運用狀況進行管理,是一種間接約束機制;經營者財務以法人所有權為依據,在出資者的監控下,以直接控制的方式對企業的資金運行進行管理,處于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專業財務以現金流轉為管理對象,保證經營者財務決策的順利執行和預期效益的實現。三者的辨證統一是實現公司有效治理的關鍵。
3.公司財務管理能夠提升公司治理結構效率。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是內含于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關于企業財權配置的一種制度安排,可以說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結構可理解為:是以財權為基本紐帶,以融資結構為基礎,在股東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指導下,通過財權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和企業決策科學化的一套制度安排。財務治理結構是財務治理發揮效力的依據,只有解決好財務治理結構的相關問題,才能切實地提高財務治理乃至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公司財務管理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發揮的作用內容分析
1.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促進經理人員的經營決策與公司長期發展利益相一致。按照現代委托一理論研究的結果,通過實行對“剩余索取權”的合理分配可以建立相應的財務激勵機制,具體實施措施如經理人員持有大量公司股票,對經理人員實施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方式,從而激勵經理人員不斷努力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企業市場價值越大,其自身價值也就越大。當然,激勵機制離不開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資本市場,而其作用的發揮則有賴于財務治理結構乃至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2.財權配置是財務治理結構的核心。一般說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的分層財務決策機制構成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內容,財務治理結構就是明確劃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各自的權責利界區,以形成相關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利制衡關系,最終確保財務制度的有效運行。簡言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要功能就是配置權、責、利。在這三個要素中,財權的配置是前提,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建立的基礎是公司財權的配置。在公司的權利結構中,財權是一種最基本、最主要的權利,因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活動最終都會通過資金和資產的相互交換或轉變加以完成并在財權上有所體現。因此,以財權配置為核心建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可以說是抓住了公司財務治理結構中的核心思想。
3.建立相應的財務約束機制可以減少經理人員的“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財務經理人員的制度約束主要包括:①建立一個有效的市場機制:包括透明公開的經理人市場,信息披露透明真實的資本市場,有約束力懲罰措施的接管市場,公平競爭的產品市場等,用以加強對財務經理人員的約束,控制“內部人控制”和防止經理層財務行為的短期化等。②通過監事會加強內部審計,切實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③培養財務經理人員的責任觀,強化對財務經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4.要維護出資者合法權益。在完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公司經營者的約束是通過出資者的財務約束及資本市場、經理市場、銀行機構等多種約束機制的共同作用,以保證出資者的根本利益。其中,財務約束是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它以確保出資者的資本安全和增值為目標,凡是經營者行為可能損害、減少資本權益時,都應得到必要的約束;反之,則應得到激勵。如確定資本保全和增值的財務責任和相關的考評辦法:一方面根據經營者的經營績效對其實現激勵,通常采用股票選購權、績效股份等形式。另一方面,通過設計各方面相關指標,來約束經營者為追求個人利益而損害出資者利益的行為;建立企業財務監督機制,這包括三個方面:其一是建立代表所有者的監督式審計制度;其二是建立代表法人所有權的企業審計部審計制度,對企業所屬分公司和職能部門進行財務監督{其三是代表潛在投資者利益的民間審計,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公證審計。出資者在財務管理過程中,既不能干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權,又必須維護出資者的資本權益。
5.做好財務管理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性工作。財務管理作為企業財務中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其管理的對象是現金流轉,具體的目標是現金性收益最大。它一般涉及到現金管理、籌資、信用管理、利潤分配、財務預測、計劃等工作,是公司治理中基本物流和價值流信息的主要來源,是保證其他財務活動正常運行的前提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