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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全面負責事故應急處理。
二、副總指揮:副校長
職責:人員調動、支配、前線指揮。
三、通訊聯絡組: 各處室負責人
職責:負責及時報警,救災人員的聯絡、與家長、社會溝通信息,保證各種指令信息能夠迅速、及時、準確的傳達。
建立快捷綠色通訊聯絡:應急領導小組—各處室負責人—各年級組—各班主任—全班學生。(當有災情發生,全校師生及家長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
四、疏散組:各處室成員人 全體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職責:負責師生疏散、轉移,按照平時演練方案進行。
五、物資保障組(警戒保衛組):總務處
職責:引導其他急救車輛、物資、人員現場救災,負責物資供給,保障負責搶險物資設施供應等;當實行緊急警戒保衛,由全體男教職工和后勤管理員組成警戒保衛組。
六、搶救組:校衛生保健人員 全體教師
職責:對受傷學生進行臨時救護,及時聯系醫院或送醫院救護。
六、善后處理組:辦公室各相關班主任
1.1編制目的
維護良好社會環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進全縣金融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因下列事項引起嚴重后果,確需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和援助的突發事件。
(1)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與穩定的突發事件;
(2)各金融機構出現被沖擊、被盜、被搶、被襲擊,運鈔車輛遭搶劫、劫持等突發事件;
(3)金融機構計算機系統因硬件設施受損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襲,發生系統性故障;
(4)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集體辭職、失蹤、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業務營銷人員攜巨款潛逃,發生特大金融詐騙案件;
(5)金融債券到期未能及時兌付、金融機構被公告撤銷(關閉)或其他因素引發存款擠提、保證金擠提、集體退保、其他債務擠兌、集體上訪等規模較大的;
(6)金融機構發生支付困難、償付能力惡化或者出現巨額虧損;
(7)出現對金融業、金融機構進行負面失實報道,造成嚴重影響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重大事件;
(8)暴發區域性金融風險或系統性金融危機;
(9)發生其他影響金融穩定運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條塊結合;依法處置,穩妥縝密;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辦聯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人行縣支行行長擔任副總指揮,人行縣支行、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
主要職責:研究部署全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修訂《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和需要,在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協商應對策略,采取措施,妥善處置;圍繞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決定是否終止本預案。
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人行支行,辦公室主任由人行支行行長兼任。應急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接收、管理、上報有關資料和信息,核實了解金融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建議,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通知并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督促檢查各部門、各成員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工作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金融突發事件信息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人行縣支行: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根據相關職責,當全縣銀行系統或金融機構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有關規定,實施報告和處置;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出判斷,指導本系統和相關金融機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根據金融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和涉及范圍,建議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縣財政局: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需要動用財政資金時,經縣政府批準后予以及時劃撥;積極申請有關優惠稅費政策,防止經濟金融運行出現不穩定因素。
縣公安局:加強對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金融機構按照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有關規定,落實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參與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對有關嫌疑人員采取控制措施;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出現和發生治安事件,保證金融單位正常業務經營和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
2.4各金融機構職責
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預案報縣應急委員會和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發生的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時,各金融機構按照指揮部要求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2.5信息聯絡員
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2名聯絡員,負責相關事宜聯絡和溝通、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事件分級
金融突發事件按照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分為4個等級。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較高一級突發事件處理,防止風險擴散;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隨時間推移有所上升時,應按升級后的級別處理。
3.1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級事件:
(1)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金融(含證券、期貨)突發事件;
(2)金融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
(3)國際上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縣內宏觀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3.2Ⅱ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對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要進行跨市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3II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II級事件:
(1)對本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縣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縣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4Ⅳ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V級事件:
(1)對全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區域性(縣范圍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市級監管部門進行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4預測、預警
4.1體系建立
人行支行應建立本系統定性、定量數據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加強本系統及金融機構運行情況的跟蹤、監測、分析,及時收集、匯總發生在本縣范圍內和縣外對本縣轄區形成重大影響的有關金融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風險提示信息,力爭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信息報告
各成員單位應將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金融突發事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通報的信息,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
5應急晌應
5.1應急信息
5.1.1信息報告原則
金融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及時準確的要求報送。
5.1.2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在2小時內立即向其上級主管單位、縣政府、人行縣支行和公安部門報告,同時組織應急工作組,開展處置工作。各接警單位、部門應按工作權限、職責,及時向本系統、本行業的上一級單位報告。
5.1.3信息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涉及金額、涉及人數、可能造成的損失等情況;事件發展態勢和擬采取的應急對策;其他與事件有關的內容。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相關金融主管部門要及時統計、調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機構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處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內容,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2事件處置原則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要反應迅速、專業對口、各方參與、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穩妥和節約成本。同時工作人員要遵循保密原則,不得隨意向外泄漏相關情況。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應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采取金融機構、上級主管單位和人民銀行3級遞進的層次處置
5.3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并與縣政府有關部門協商制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措施,必要時報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處置。
5.4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維護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穩定。同時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協商制定處置措施,并將結果報告上級單位。
5.5I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縣級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由事件發生單位與所涉及相關部門共同處置,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需要縣級主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由指揮部決定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
5.6IV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V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縣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并與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共同處置。需要縣級監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啟動當地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7成員單位應急預案啟動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在職責范圍內開展處置工作,防止風險進一步擴散。
5.8相關應急預案終止
指揮部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事件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預案的實施。同時,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系統應急預案,并向指揮部報告。
5.9與其他部門的協調
指揮部協調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企業主管部門,依法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打擊各類損害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并給予金融機構各類優惠政策,幫助其渡過難關。金融機構出現支付風險時,縣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單位應籌集資金進行救助。
5.10相關信息的對外
根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需要,實行新聞制度,由指揮部或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的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信息。未經授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或對外信息。指揮部要協調各媒體,統一宣傳口徑,及時、準確報道事件的有關情況,澄清事實,正確引導輿論。
6后期處置
6.1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權限、職責對金融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的賬目進行保管、清理,對關閉的金融機構個人債權進行核實,落實兌付和補償措施。
6.2損失評估
相關監管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在突發事件中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進行評估,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3分析總結
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負責事件處置工作的成員單位應在處置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采取的措施、處置結果和防范措施。
6.4改進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及時總結金融突發事件處置經驗,汲取教訓,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辦法,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外部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案修訂的建議。
7附則
7.1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上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校門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我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校門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 員: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自護自救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
1、校外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校外人員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門口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劫持人質、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長室。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
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
對于校門口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對校門口突發事件要力爭做到:及早發現,及時控制,堅決控制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園之外。校門口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盡快平息。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預防為主。在學校校長領導下,學校應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經常深入到學生、教師中去,掌握其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對于突發事件的苗頭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
(二)及時處理。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應采取果斷措施,將其制止在萌芽狀態,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盡量避免或減少人員發生意外和經濟損失。對學生問題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千方百計疏導、疏散。對歹徒要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三)教育為主。突發事件發生后,首先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并采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對一時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依法辦事。處理校門口突發事件,必須嚴格按法律法規辦事,并注意講究政策和策略,防止由于處理不當激化矛盾。對觸犯法律的不法分子,要十分注意取證工作,以便在適當的時機依法處理,對在事件中犯有嚴重錯誤的學校教師,學校應依據校紀校規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具體工作:
(一)指揮中心
組成:指揮中心成員由校委會組成,總指揮由校長xx擔任。
職責:指揮中心是學校制止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中樞。發生突發事件后,指揮中心成員要立即就位指揮,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和協調各組的具體工作,總攬全局,把握方向。根據事件的類型果斷決策,提出指導性建議,及時有效地遏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做到“遇突發思想有備,局面亂組織有序”,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二)保衛救護組
組成:保衛救護組由政教處和門衛保安組成。
組長:xx
組員:xx xx xx
職責:在學校指揮中心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救、警戒、疏導、疏散工作。保衛組成員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按照預案分工履行其職責,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迅速組織布控、警戒,積極配合上級機關的工作,有效地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
(三)后勤保障組
組成:后勤保障組由總務處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后勤保障組在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及時進入臨戰狀態,盡一切力量搶救和保護師生安全。
(四)信息組
組成:信息組由教導處和各班主任組成。
組長;xx
組員:xx xx xx xx xx xx
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組成員應迅速根據事件類型,及時準確地反饋事件現場的動態情況。多渠道、多方向、多層次,隨時了解、掌握、搜集各類信息,注意發現一些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報告指揮中心,為采取有效的措施提供可靠信息。
六、善后工作
突發事件平息后,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充分利用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對廣大師生員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時認真檢查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避免再度發生突發事件。
七、處置校門口突發事件值班電話
學校辦公室:xx
校長辦公室:xx
傳達室:xx
八、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校門口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筑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啟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匯報并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后,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并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衛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后,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實施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衛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后,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當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并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于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霉變、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衛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群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持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并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4.技術支持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持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鑒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調度、通信、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匯總有關信息,并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信息;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群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征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后,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并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了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并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向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并抽樣送檢。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3.聯系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有關信息,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4.報告并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5.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按照“防控結合,通力協作,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通過建立健全預警預報機制,強化對“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監測,盡早發現面頭,盡快采取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機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是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即: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事件。
三、組織和管理
1、組織領導
鄉政府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和各村(社區)、鄉級各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村兩級成立“國慶”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為全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任副總指揮,其他班子成員及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鄉級單位負責人任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任主任,黨政辦牽頭,協調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保證在應急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與新聞單位溝通,進行有關事故情況的新聞宣傳報道,協調、指導、督促有關單位應急處置準備和應急措施的落實,通報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工作救援進展情況,負責處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組由副鄉長分管,安監辦牽頭,抓好全鄉危險化學品、公共聚集場所以及轄區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措施,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置各類安全事故。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嚴防各類污染事件發生。做好“國慶”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嚴禁超載、超限、超速和無證、無照經營,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社會治安維穩組由副書記分管,綜治辦牽頭,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不穩定因素,積極預防的發生。做好社會治安工作,嚴厲查處和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兩節”期間社會和諧穩定。
維穩組由人大副主席分管,辦牽頭,認真做好群眾來信工作來訪工作,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苗頭,積極預防大規模群眾集體上訪發生。要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制度,落實好重點對象監管工作,確保“兩節”期間社會和諧穩定。
自然災害防范處置工作組由副鄉長負責,主要負責災害防范準備工作和值班值守情況督導,以及災害發生后搶險救災的組織工作。
突發事件處置組由武裝部長分管,黨政辦牽頭,負責解決和處置“兩節”期間突發性事件。各村(社區)應急人員積極配合。應急搶險分隊從即日起就要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指揮部調度,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
后勤管理保障組由黨委委員共同負責,主要保障突發事件期間所需經費、應急救援設備及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保障國慶期間居民日常供水、供電、供氣,以及突發事件期間用電、用水、用氣的保障,做好通訊保障,負責突發事件后車輛的調配。
2.各成員單位及黨政辦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落實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
轄區派出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及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管理。
綜治辦負責對突發事件涉及社會治安等方面的調查及處置。
衛生院負責醫療救治工作。
供電所負責對“國慶”期間和應急救援期間的電力供應,并負責用電突發事件原因的調查及應急處置的組織工作。
各村(社區)負責協助鄉級各單位做好本行政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調查評估工作。
3.應急工作機制的啟動
“國慶”期間,發生一般、較大突發事件時,立即報告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增援。發生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時。立即報告鄉應急指揮部請求增援,啟動本應急預案。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1.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鄉應急處置指揮部,開展各項工作。
2.鄉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和處置方案后,由鄉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啟動預案和啟用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信息收集、救援設施的落實和宣傳教育工作,啟動應急儲備基金和物資,緊急調集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3.鄉有關部門在鄉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處置的需要,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生產、生活和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保護。若出現造成人員傷亡,鄉衛生院就近立即組織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
五、幾點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鄉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兩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要及時成立相應的應急管理機構,進一步落實責任,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時,要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實防范應急處置措施,做到有備無患。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 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xx)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各類人社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加大安全知識宣傳力度,細致排查各類突發事故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故的發生。
(二)依法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突發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三)屬地管理。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及“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認真開展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本局各股室、二級機構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制定安全防范預案,在突發事故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預案,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為了有效組織領導和處置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區人社局設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局長擔任,局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成員由各股室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
(一)區人社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在區安委會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傳達貫徹省、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工作要求,與區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的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省、市相關部門的聯系,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信息。
4、研究解決突發事故中的重大問題。
(二)區局相關股室的職責:
1、社會保險征繳中心負責督促指導社保大廳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督促指導就業大廳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局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指揮的信息溝通、組織協調工作及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負責督促指導本局內設股室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
指揮部下設聯絡協調組、現場處置組、后勤和善后工作組、事故調查組,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聯絡協調組由局分管安全工作領導、局辦公室等人員組成,負責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接警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負責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負責快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搶險,并做好各組的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資料檔案。
2、現場處置組由發生突發事件相關單位的對應業務分管領導、業務股室和指揮長指派人員等組成,負責快速組織應急人員和有關搶險物資,指揮搶險人員緊急施救、控制險情,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負責現場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組由指揮長指定的局領導、財務室等人員組成。負責救援物資和事故應急期間全體參加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協調辦理事故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局業務分管領導及區紀委派駐紀檢領導等人員組成,負責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整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局各股室、二級機構應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安全生產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防,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盡可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股室、二級機構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所管轄人社服務機構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
2、各股室。二級機構辦須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值班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故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股室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人員保障
各股室、二級機構應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在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組織人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突發事故預案的普及工作,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依靠人社系統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有效預防突發事故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六、應急響應和處置
(一)應急預案啟動
區人社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突發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
(二)指揮和處置
1、應急指揮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情況,成立聯絡協調組、現場處置組、后勤和善后工作組、事故調查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協調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區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和其他有關信息。
2、突發事故應急救援,以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照預案職責分工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3、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向區安委會申請支援,由區安委會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進行支援。
(三)信息報送
1、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報送形式
(1)突發事件信息報送采用分級報送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報告區人社局,區人社局負責向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安委會辦公室和上級人社部門報告。
(2)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采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四)信息
嚴格按照市、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信息。
七、后期處理
(一)應協調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突發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治和善后處理,協調處理好突發事故的經濟補償,協調組織對突發事故的社會救助和災后重建工作。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最新2021年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后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后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于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后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并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匯報人姓名。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最新2021年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并嚴重危及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校園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采取應對措施,并加以處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等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中毒事件,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等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和全體師生員工要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地對待突發事件,要警鐘長鳴,始終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為主,防控結合。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確標志,并在師生在校期間24小時開通),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7、凡凡被上級定為D級危房的校舍,堅決無條件的撤出學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線禁止人員靠近,撤出的學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動板房上課。學校的危墻立即拆除,修建堅固符合要求的圍墻或修建鐵藝墻等,消除安全隱患。危險設施設備迅速檢測維修,以達到標準要求,不能維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確保師生安全。
8、確定各班應急逃生路線及安全場所,確保有災情有序撤離。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在確保校門24小時上鎖,來人問明情況后方可放行。
2、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4、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6、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領導,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1、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3、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地震、洪災等應急疏散演練,并保存好文字、圖片、視頻資料,演練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演練方案。
(五)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靠右有序行進。
三、事故處理責任要求
1、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2、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3、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4、突發事件解決后,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四、事故處理保障
1、一切為事故處理讓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提供物資及資金保障。
2、盡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持。
3、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為維護師生生命安全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盡力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5、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學校對其給予報功請獎,學校予以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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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防范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及突發事件之后的及時處置,進一步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住館客人及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賓館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按照《賓館管理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賓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重大交通事故
2、導致電力、燃氣、供水、計算機網絡、電話總機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重大技術事故。
3、集體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
4、火災事故或爆炸。
5、重大刑事、治安、經濟案件。
6、投毒、爆炸、暴力等人為事件。
7、造成人員傷亡或設備設施和公共財產損失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內部矛盾激化導致的群體抗議事件。
9、其他對賓館正常運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或事件。
二、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優先處置原則。
3、分級負責與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服從全局原則。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賓館成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是賓館處理突發事件的決策機構,其任務是對全館各經營部門、后勤保障部門、工程維修部門、職能部門進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賓館總經理辦公室主任XXX兼任。工作人員由總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命令,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
賓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6個小組,各小組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完成分擔的任務。
1、應急搶險組:其任務是對事發現場進行救助,控制事發現場秩序,維護事發現場周圍秩序,負責事發現場警戒,守護重點部位和重要物資。
2、保障組:其任務是負責應急指揮的.通訊、交通運輸車輛和其它應急物資的保障。
3、宣傳報道組:其任務是統一通報事故及應急處理情況,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
4、善后處理組:其任務是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及財產損失處理。
5、事故調查組:其任務是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認定,并向賓館管理中心、國管局等上級單位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五、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
1、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現場的值班員或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安保部及事發部門值班經理報告。
2、安保部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總辦值班員和安保部總監、巡邏警衛人員。
3、總辦值班員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帶班總經理和電話總機房。
4、總機房通知各賓館領導,各部門經理到事發現場。
5、總辦主任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迅速向賓館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級機關報告。
6、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后,由當時最高指揮員決定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各專業組迅速到位開展工作。
7、對突發事件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賓館將查明責任,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的保障
1、突發事件的各種應急保障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處理,優先保障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各項資金和物資。
2、人力資源部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主動協調各部門,合理調配人員,優先保障一線應急所需,適當保留部分機動人員。
3、人力資源部要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作為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并作為崗位職責內容之一編入崗位說明書,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