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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國家、河北省不同政策、法規、規劃,取交集并遵循從嚴的原則,梳理出針對河北省空間布局,常規環境管理,污染防治設施及資金方向,總量減排四方面的具體要求。空間布局要求河北省依據農業生產力優化調整養殖布局,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禁養區的劃定。常規環境管理要求養殖場履行環評、“三同時”、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及繳納排污費等常規環保手續。污染防治設施及資金支持方向要求河北省80%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并根據規模和需要建設成套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資金重點支持三個方向,一是新、改、擴建污染防治設施可申請環保相關資金;二是從事廢棄物綜合利用活動的,可同時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及其他優惠政策;三是畜禽養殖場(小區)自愿簽訂進一步削減排放量協議的,給予獎勵。污染減排方面要求河北省“十二五”期間COD排放量削減9.48%(國家要求8%)、氨氮削減15.2%(國家要求10%)。
2河北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對照四個方面的具體要求,分析河北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尚未全部完成禁養區劃定,并未科學調整空間布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環發[2011]148號)及相關文獻[4]~[6]中規定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消納土地,原則上以生豬計,每出欄5頭不少于1畝土地。目前河北省單位耕地面積的養殖規模為0.43頭(豬)/畝,11個市的具體情況見表1。由表1可知,河北省及11個設區市單位面積的養殖規模都在合理值范圍內,邯鄲市最高為4.33,已經接近了5的臨界限值,張家口最低為0.15。但農田作為畜禽糞便消納場,分為自然容量和敏感性扣除容量兩種。自然容量即不考慮敏感目標及所處地形,耕地接受畜禽糞便的最大負荷量。敏感性扣除容量,考慮敏感目標及所處地形,例如水源地附近的耕地或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山區型耕地,需要扣除部分容量,保障安全。目前測算的耕地面積僅是自然容量的反應,并沒有考慮敏感目標等扣除量,目前河北省絕大多數縣(市)尚未完成禁養區劃定工作,因此建議加緊禁養區、限養區的劃定,得到可利用的耕地面積后再準確測算,優化布局。
2.2環境管理范圍偏小,部門間缺乏統一的規模化標準根據河北省農業部門統計數據,2012年全省規模養殖場總數達到39.6萬個,而納入環境管理范圍的規模化養殖場個數僅有1.14萬個,占3%左右,說明相關部門對畜禽養殖場規模化標準缺乏統一要求,不利于銜接和協調管理,難以使得更多的企業納入常規環境管理。同時對非規模化的養殖企業并未明確提出環境整治要求,難以使環境治理工作在畜禽養殖業從點向面全面展開。
2.3資金投入缺乏保障性,污染防治設施配備率較低近三年各市用于畜禽養殖的資金逐年降低,2012年2.3億元,2013年6000萬元,2014年上半年2400萬元,且省級尚未有專項資金,如何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開拓多種投資渠道,提供資金保障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根據河北省《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2013年,全省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的規模化養殖場占規模養殖場總數的33%,各市情況具體見圖1。如圖可知,滄州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備水平最高為43.51%,低于省級平均水平的3市分別為保定、石家莊、廊坊,其中廊坊最低為11.49%。全省設施配備情況較之規劃80%的要求,進展較慢。
2.4減排技術尚未成熟,影響減排量核算根據2013年部分設區市治理設施的抽樣調查,畜禽養殖場,一般設施單一,缺少系統、成套的綜合利用與治理設施,未能完全與《“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中減排技術相匹配。其中,約有30%的畜禽養殖場配備了儲存設施,糞尿外運,但并未明確是否建有排污口,不完全滿足細則“建設廢棄物儲存池,無排口,污水糞尿完全農業利用”的要求,可能影響減排量核算。52%的畜禽養殖場配備了制取沼氣的綜合利用設施,但沒有配齊污水處理設施,不能完全滿足細則“干清糞+糞便生產沼氣+污水厭氧、好氧、深度處理”的要求,可能影響減排量核算。另外有18%的養殖場沒有采用細則中的相關技術。
3對策建議
3.1加快完成全省禁養區劃定,優化畜禽養殖業空間布局分析前述河北省畜禽養殖布局現狀,邯鄲市單位面積畜禽養殖規模最高,已接近5的臨界限值,可能存在面源污染的風險,張家口市最低,造成了一定耕地資源閑置。建議加快推進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劃定,在大分區格局的基礎上,種養結合、以地定畜,并結合畜牧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及全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實施,重新優化調整養殖場布局,促進畜牧循環經濟發展。
3.2擴大環境管理范圍,加大環境管理力度《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規定養殖場、小區的規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為各省提供了自由裁量權,河北省可以以此為契機,統一規模化標準,并加嚴規模化標準要求,擴大環境管理范圍,屆時納入常規環境管理的畜禽養殖企業將有所增加,使得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逐步規范。2013年河北省環保廳出臺的《生態和農村環境監察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應重點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的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方案的提出為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方法路線,是全省今后一段時間加大畜禽養殖業管理力度的基本依據。除了全面加大力度,還應該以養殖量和去除效率確定重點市和重點縣,采取重點施策,實施重點工程進行重點推進。
3.3加大資金保障,提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備水平通過創新環境管理制度,推進科學穩定的政策補貼機制,加大資金保障,從而促進養殖企業自行建設成套的綜合利用和治理設施,同時通過推進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相關項目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相關項目,全面提高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設施配備水平。環境管理制度創新,政策補貼機制形成主要從以下方面重點推進:建立基于市場的排污權交易制度,靈活運用排污收費制度,糞尿及其污水可以被農作物消納的,免收排污費;科學規范補貼工作,用減排成效反調整補貼工作,明確補貼方向、提高補貼標準,進而固化成一項長期機制,保障資金投入穩定性并發揮一定的帶動性。通過總結近年來財政補貼工作經驗,明確方向,規范補貼項目的類型及所采取的污染治理、綜合利用措施,與《“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相對應,應重點為有機肥廠建設、有機肥使用、養殖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費用補貼。
3.4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示范和推廣,切實保障實現減排目標養殖場設施采用的減排技術比較簡單,缺少系統、成套的綜合利用與治理工藝,難以滿足總量減排核算要求,不能充分發揮治理效果。根據河北省地理條件、養殖品種、養殖規模、經濟發展等特點,建議組織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模式的篩選,將適應技術及時公示并納入減排工作統一安排。各地市也要根據本地實際,積極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示范點,開展工程示范。通過試點示范,摸索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模式,總結經驗,為大范圍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污染防治技術示范可引導環保領域、農業領域專項資金的投向,將畜禽養殖業的減排任務落實到具體工程上,以切實形成減排量。
問:《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出臺有什么現實針對性?
我國是畜牧業大國,隨著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養殖污染已成為我國農業污染的主要來源。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個別條款涉及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原環保總局于20xx年專門制定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這些規定對于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但總體來看,仍然存在規定過于原則,針對性和操作性不強的問題,難以有效解決當前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一是畜禽養殖生產布局與農村環境保護統籌協調不夠。一方面,有的地方為追求增加畜禽養殖量,盲目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導致局部地區環境不斷惡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為實現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隨意禁止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二是畜禽養殖者的污染防治義務不明確。目前有關環保規定沒有體現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特殊需要,沒有考慮不同規模畜禽養殖者的實際承受能力,規定的污染防治義務過于籠統,致使大量養殖者未切實履行環保義務。
三是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缺乏明確具體的規范和要求。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最佳方案是通過制取沼氣、還田利用等進行綜合利用,但由于缺乏明確具體的規范和要求,目前我國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水平還很低,既浪費了寶貴的資源,也造成了環境污染。
四是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的激勵機制不完善。污染防治和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在總投資成本中所占比例相對較高,需要政府在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加大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因此,有必要制定出臺《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
問:條例在統籌畜禽養殖生產布局與環境保護、強化污染源頭管控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答:合理安排畜禽養殖生產布局、強化污染源頭管控,是實現促進畜禽養殖業發展和加強環境保護“雙贏”的前提和基礎。對此,條例明確,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要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畜禽養殖生產,科學確定畜禽養殖的品種、規模、總量;制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要與畜牧業發展規劃相銜接,確定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同時,條例還要求地方政府通過劃定禁養區、對污染嚴重的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等措施,對不合理的畜禽養殖生產布局進行調整,并對整治中遭受損失的養殖者依法予以補償。
問:為提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針對性和可行性,條例作了哪些規定?
答:條例規定,考慮到我國的畜牧業發展相對較弱,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形勢又比較嚴峻的現實,條例明確其適用范圍是養殖場、養殖小區,并要求省級政府根據畜牧業發展狀況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確定養殖場、養殖小區的具體規模標準,同時明確牧區放牧養殖不適用本條例。要求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已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設污染防治設施。要求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之外的其他養殖戶,采取措施減少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并及時收集、貯存和清運畜禽養殖廢棄物。要求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由市、縣政府進行綜合整治。
問:對扶持畜禽規模養殖及其污染防治和廢棄物綜合利用,條例規定了哪些激勵措施?
答: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是調動養殖者積極、主動進行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條例規定,一是各級政府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的科學技術研究、裝備研發提供支持。
二是針對畜禽養殖活動的特點,明確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內容,并對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支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咨詢費用給予補助。
三是采取多種措施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規定各級政府應當采取示范獎勵等措施,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將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養殖用地按農用地管理;明確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可以申請環境保護等相關資金支持。
四是對制取沼氣、天然氣、發電、生產經營和購買使用有機肥產品等綜合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給予相關稅收、資金、運力、價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發電的,還要求電網企業提供無歧視的電網接入服務,全額收購多余電量。
五是國家鼓勵和支持對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體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處理費用、養殖損失給予適當補助。
關鍵詞:養殖 污染 措施
中圖分類號:V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4(c)-0149-01
1 畜禽養殖污染現狀
任何事情均有兩面性,畜禽養殖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進步,使畜產品得以暢銷。然而,也給周圍環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畜禽養殖的安置處大多數在城市與鄉村交界或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伴隨養殖業的逐漸壯大,畜禽也慢慢向集約化轉變、養殖區也隨之呈現出城市化現象,畜禽產生的糞便不能夠得到徹底快速的清理;還有農業施肥期間,大量的引進農業藥物的摻雜,很少考慮到糞便的重新利用,久而久之,糞便量越積越多,環境破壞更加嚴重。畜禽養殖業期間,所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糞便、污水以及空氣質量的下降。
1.1 糞便污染
畜禽糞便產生量很大,經統計折算,林州市每年畜禽養殖產生糞便量約46.8萬噸,畜禽糞便中又含有很多的有機污染物,畜禽糞便隨意堆放,清糞水隨意排放,極易造成畜禽糞便流失,進入水系。養殖糞便產生量市場計算公式:W=Nqi;式中:W為養殖糞便產生量(噸/年);N為養殖場存欄數(頭、只),qi為養雞、養牛、養豬養殖糞便產生特征排放系數(克/年、頭(只))
1.2 水質污染
畜禽產生的糞尿、畜禽場后期造成廢水很多,經可靠消息透露,林市一年因養殖所造成的污水達660.37萬噸。養殖產生的污水不僅COD、BOD、氨氮濃度較高,較多的病原體、細菌、病毒也出現在了里面,含有大量的病原體的污水深入到地下或地表農田中,將帶來很嚴重的水質污染現象。
1.3 大氣污染
畜禽產生的糞便一旦積壓時間長后,將會發酵,隨之NH3、H2S、氨氣等有害氣體,以上氣體將嚴重造成大量動物應激,對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很大的傷害。處于不斷擴大的養殖行業,因為糞便長期堆積,不能清除,好多養殖場時常發出惡臭氣體,對周圍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引發的環境和糾紛也急劇增加,約占總量的60%。
2 林州市造成畜禽養殖污染的原因
2.1 畜牧業由分散經營轉為集約經營
我市畜牧業原來的規模小,僅作為一種家庭副業來經營,加之糞便可以得到充分利用,所以污染影響不大。近年來我市畜牧業逐漸轉為集約化,規模較大,所產生的大量糞尿等排泄物如不及時處理,隨時都能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2.2 規模小、點多面廣、布局不合理
我市養殖場平均規模養雞在1000只左右,養豬80頭左右。大多數畜禽養殖場(戶)選址不當,所排養殖廢物和廢水破壞了周邊環境質量。
2.3 養殖業在我市周邊化造成養殖業和農業脫節
隨著我市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蛋、奶、肉等畜產品的需求量逐漸增多。為了便于畜產品的產、供、銷一條龍的配套,使集約化養殖業由農村、山區逐漸向城鎮郊區轉移,并且呈畜禽養殖業城市周邊化趨勢,造成養殖業和農業脫節,畜禽糞肥不能及時施用于農田而造成污染。
2.4 畜禽養殖廢物無害化處理率低
我市97%以上的畜禽養殖場(戶)均未建有有效的污染防治設施,對養殖廢物未采取有效的利用和治理化處理措施,隨意堆放、儲存,造成流失,形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大。
2.5 農業對畜禽糞便的利用率大幅度減少
我市農業現代化由大量使用有機肥逐漸轉向大量使用化肥,對畜禽糞便的利用率大幅度減少,結果使大量畜禽糞便等有機肥積壓浪費,造成公害。
2.6 獸藥、飼料添加劑使用不當
近年來由于經濟利益驅動、監管不嚴和科學知識的不足,濫用藥物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畜產品的藥物殘留及環境污染。獸藥的殘留,通過人們攝食轉移到人體內,影響人們的健康。另外有害物質通過畜禽的排泄,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對人類生存環境構成威脅。
3 林州市畜禽養殖業發展的環境保護措施
3.1 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控制養殖規模,優化整合畜禽分散飼養場(點),建設標準養殖小區,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準養區。目前,我市已出臺了《林州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劃定了禁養區、限養區和準養區。
3.2 加強畜禽排泄物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目前,針對我市養殖污染現狀,對畜禽排泄物的污染進行控制和治理,主要有以下措施。
(1)深入研究多方位、高層次的污水及糞便消除和清理技術,最大限度控制病原體及病毒對環境及人們的危害,充分將糞便進行合理利用,提高糞便作為農田廢料的利用率,增強養殖業的發展空間和純利潤的獲得,保證環境質量不受威脅。
(2)降低飼料中的礦物質及粗蛋白含量,以達到降低糞便中的氮和礦物質含量的目的。
(3)采取收排污費的方式,能有效地減少糞便不恰當處理和貯存所造成的污染。
(4)采取動物營養性環保措施,包括合理配制飼料;加強環保型飼料的研究應用;加強生物飼料的研究應用;建立生態型畜牧場或“綜合農業”系統等。
4 林州市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治理建議
(1)畜禽污染應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吸取畜牧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教訓,結合實際情況,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問題,將畜禽污染的管理納入環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2)加強畜禽環境污染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對畜禽養殖場的管理,對新建畜禽養殖場進行環境評價,畜禽糞便、廢棄物處置實行申報制度等。
(3)加強畜禽污染的宣傳教育。要加強畜禽污染的重要意識,貫徹及時處理的必要性,階段性的進行畜禽養殖工作人員的專業管理素養及文化知識的學習和落實,逐漸推薦畜禽養殖行業向農牧結合方向發展,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避免污染事件的發生。
(4)制定環境污染治理費用的收取原則。因為畜牧業是一個微利行業,環境污染治理是全社會受益,因此可以實行“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作為“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的補充,即環境治理費用由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既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又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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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德陽市 養殖污染 防治研究
[中圖分類號] S8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7-0235-02
改革開放以來,德陽市畜牧業快速發展,已成為德陽市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農民增收的重要項目,畜牧業產值占了德陽市農業產值的一半,對保障“菜籃子”供給、促進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畜禽規模養殖場快速增加,養殖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為此,2013年10月―2014年4月我們深入到德陽市各縣(市、區)的部分規模養殖場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現狀進行了認真調研,充分聽取了各縣(市、區)、鄉鎮政府、畜禽規模養殖場業主、環保部門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分析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為市政府制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和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一、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現狀和防治情況
1.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現狀
1.1德陽市畜禽規模養殖發展情況
近年來,德陽市畜禽規模養殖快速發展,農戶散養逐年減少。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德陽市規模養殖生豬(年出欄5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10頭以上)、肉雞(年出欄2000只以上)、肉鴨(年出欄2000只以上)出欄量占全市出欄總量的比重分別達到68.1%、58.7%、91.1%、85.0%,比2008年分別提高45.7、36.9、25.7、43.3個百分點;奶牛(常年存欄5頭以上)、蛋雞(常年存欄500只以上)存欄量占全市存欄總量的比重分別達到86.5%、77.7%,比2008年分別提高2.0、34.5個百分點。
1.2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情況
隨著畜禽規模養殖的興起,養殖污染已成為農村面源污染的重要來源。2007年,德陽市主要污染物COD(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62867.58噸,其中農業源COD排放總量為11436噸,占比為18.2%;畜禽養殖業COD排放總量為10397.82噸,占農業源的90.9%。2013年,我市主要污染物COD排放總量降為52862噸,其中農業源COD排放總量上升為25088噸,占比達到47.5%;畜禽養殖業COD排放總量達到24386噸,占農業源的97.2%。
2.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
2.1創建畜禽標準化示范場
2007年以來,德陽市畜牧部門爭取國家投資1.117億元,先后完成了313個規模畜禽養殖場標準化改擴建,改造圈舍315400m2,建設沼氣池等糞污處理設施76814m3。按照農業部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的要求,先后建成國家畜禽標準化示范場5個,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18個。基本形成“雨污分流干濕分離沼氣發酵沼液(渣)還田”養殖場糞污處理與種養結合糞污綜合利用模式。
2.2推廣畜禽生態養殖模式
德陽市規模化養殖企業在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過程中不斷創新發酵床處理糞污技術。溫氏公司等大型畜禽養殖企業,利用自身產業技術優勢,采用非接觸式墊料加菌種發酵的方式處理畜禽糞污,并就近加工成有機肥,基本實現了養殖廢棄物“近零排放”,大大減輕了養殖業對環境的污染。推廣“稻鴨共作”生態環保養殖技術。鴨能捕食田間害蟲和雜草,鴨糞直接還田,減少水稻用藥和用肥。“稻鴨共作”養殖技術的推廣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2.3施行主要河道水禽禁養
德陽市畜牧部門與環保部門針對市域內水網密布、水質不佳的狀況,聯合開展了轄區內主要河道水禽養殖污染情況調研,提出了主要河道水禽禁養的建議,由此市政府作出了河道禁養規定,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組織下,環保、畜牧、水務、公安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將利用綿遠河、石亭江、鴨子河等主要河道養殖水禽的460戶(常年存欄水禽166萬只,年出欄水禽588萬只)限期搬遷。通過河道養殖綜合治理,境內主要河道養殖污染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河流水質得到明顯改善。
2.4倡導畜禽科學飼養管理
為全面提升德陽市畜禽科學飼養管理水平,市畜牧食品局組織全市畜牧專家編印了豬、雞、鴨鵝、牛羊及兔《畜禽養殖實用技術叢書》和《畜禽圈舍設計方案》共計6萬余冊,系統介紹了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場規劃設計、科學飼養管理、疫病防控及糞污無害化處理技術,為指導我市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料。
2.5治理重點養殖污染企業
依法完成了畜禽禁養區和限養區劃定工作,并以各縣(市、區)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告實施,禁養區內禁止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限養區內不得新(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加強了省、市掛牌畜禽養殖企業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環保、畜牧部門密切配合,已完成80余家畜禽規模養殖場的掛牌治理。制定并下發了《德陽市“十二五”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減排方案》,2011―2013年經環保部核定,德陽市83個畜禽規模養殖場達到畜禽養殖污染減排要求,經環保部現場和資料核查,認定削減COD1417噸、氨氮167噸。
二、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1.養殖布局不合理
部分區域規模養殖場過分集中,養殖密度太大,給環境承載造成較大壓力;主要河道禁養后,一些支流、溝渠、水塘的水禽養殖規模較大,數量較多,不僅影響流入河道的水質,也影響到地下水的水質。
2.治污設施不完善
有的養殖場沒有做到“干濕分離”,仍采用水沖糞,產污量較大;有的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與養殖規模不配套,且運行率低,排放達標率不高;有的養殖場雖然有污水處理設施,但容積小,處理能力弱,或者沼液存儲池太小,與污水生產量不配套;有的養殖場畜禽糞便未經處理直接還田,或者只將畜禽糞便簡單堆集后還田利用,糞便堆積場地衛生狀況很差;有的小型養殖場直接排放畜禽糞污,污染周邊環境;有的養殖場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不完善,防疫工作存在隱患。
3.治污經費難籌措
養殖業是風險大、效益低的產業,許多養殖場經常因為市場價格大幅下跌或者疫病侵襲而出現虧損,而養殖污染治理的投入很大,養殖場要投入大筆資金來治理污染很困難,特別是一些建場時間較早的中小型養殖場投入大筆治污經費更加困難。省、市每年掛牌治理養殖污染的企業數量太少,財政投入的資金非常有限。
4.相關政策不配套
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相關激勵政策不配套,養殖場的治污積極性不高。養殖場普遍反映,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應當得到政府支持,給予財政補助,相應設備應當納入農機補貼范圍;從事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有機肥產品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應當得到政府支持,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購買畜禽有機肥的應當給予財政補助;對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體進行區域性集中無害化處理的,應當得到政府支持,給予養殖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
三、德陽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策建議
1.制定污染治理規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畜牧食品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編制好畜牧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編制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畜牧業發展規劃應當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以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學確定畜禽養殖的品種、規模和總量,進一步明確限養區和禁養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應當對已建而沒有達到污染治理標準的養殖場明確治理目標、治理任務、治理措施及時間要求,限期完成治理任務;對新建畜禽養殖場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養殖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應當與整個養殖場建設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充分考慮與糞污消納能力相適應的種植面積,避免造成新的畜禽養殖污染。
2.出臺污染治理政策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643號令)的要求,制定具體的養殖污染治理激勵政策,加大地方財政對養殖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資源化綜合利用;鼓勵和支持采取種(植)養(殖)結合的方式消納畜禽養殖廢棄物,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對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的,給予適當財政補助,相應設備納入農機補貼范圍;對從事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有機肥產品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減免相關稅收,購買畜禽有機肥的給予適當財政補助;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制取沼氣解決周邊農戶新能源的大型沼氣站,給予適當財政補助,沼氣收集、沼氣脫硫脫水處理、沼氣輸送管網、沼渣沼液輸送設備等納入農機補貼范圍;對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體進行區域性集中無害化處理的,給予養殖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相關設施設備納入農機補貼范圍;對畜禽養殖場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評價費用縣級財政應給予適當補助。
3.鞏固河道禁養成效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轄區內所有河道及其沿岸50m內劃定為禁養區,河道沿岸50m以外500m以內劃定為限養區,禁養區內禁止規模飼(放)養任何畜禽,限養區內不得新(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對利用河道支流、溝渠、水塘等規模養殖水禽的,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不得影響流入河道的水質和地下水的水質。
4.推廣生態養殖技術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規模養殖場采用非接觸式生物降解技術(利用益生菌制作發酵床)處理畜禽糞污,生產有機肥料用于種植花卉、蔬菜、水果、飼草及其他農作物。鼓勵和支持規模養殖戶充分利用果園、林地、荒山和稻田,開展“果園養殖”、“林下養殖”、“山地放養”、“稻田養鴨”等生態養殖,“果園養殖”、“林下養殖”、“山地放養”、“稻田養鴨”應當注意飼養密度。
5.明確部門工作職責
關鍵詞: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S8-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2-0140-1
進入21世紀以來,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對肉類、奶制品、蛋類等高蛋白食品的需求量逐漸提高,從而促進了城郊居民以及鄉村農民畜禽養殖業的健康高速發展。人們在大力發展養殖業的同時,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出,對農村生態造成嚴重的破壞,極大的影響了農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抓好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對建設生態省、生態市、生態區縣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1 畜禽養殖業現狀
據2008年統計,吉林省牛存欄722萬頭,其中肉牛695萬頭,每頭日糞便產生量是13kg。奶牛27萬頭,每頭日產生糞便量是25kg,總產糞量是3550萬噸/年。雞、鴨、鵝類共存欄21550萬只,每只日產生糞便量分別是肉雞0.15kg,蛋雞0.12kg,鴨、鵝類是0.15kg,禽糞量為1065萬噸/年。豬存欄1550萬頭,每頭日產生糞便量是1.35kg,產生豬糞760萬噸/年。羊存欄數是520萬只,每只日產生糞便量是0.45kg,產生羊糞85萬噸/年。這樣每年共產生畜禽糞便5460萬噸。全省畜牧業每年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量約65萬噸,是全省農業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數據統計顯示,吉林省畜禽養殖業近幾年發展迅速,其中現代化、規模化、系統化的養殖場養殖的畜禽數量約占全省畜禽總量的63%,非規模化養殖的占全省畜禽總量的近36%;現代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每年會產生畜禽類糞便2800萬噸左右,大多數糞便能夠進行適當處理,充分循環利用,其中72%的畜禽類糞便經過處理后可做農家肥,大約3%的畜禽類糞便排入沼氣池進行發酵,剩余殘渣及未能及時處理的糞便在養殖場周圍露天堆放;而非現代化、規模化的養殖普遍出現于農民家中的庭院養殖,利用率極低,環境污染境況也最為嚴重,除極少數的畜禽類糞便用于制造沼氣和人工堆肥外,絕大多數畜禽類糞便在沒經過任何處理的情況下任意堆放,在雨水季節隨著雨水排入河流,給水體造成了較大的污染。
2 畜禽養殖業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2.1 對空氣污染嚴重
畜禽的糞便經過長時間的露天堆積和暴曬,會將其自有氣味及分解產物所產生的氣體排入大氣層,從而使養殖區周邊的空氣成分比例發生較大變化,再加上空氣自凈能力有限,其產生的氣體長時間在周邊地區流通,必將給周邊的人類和動物造成較大的危害。畜禽的糞便在長時間的堆積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惡臭氣體,在厭氧條件下,畜禽類糞便會在某些微生物的作用下,碳水化合物分解為甲烷、有機酸等帶酸臭味的氣體;蛋白質和脂類會分解為氨、硫化氫和糞臭素等具有惡臭氣味的含氮化合物。這些氣體的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人們的身心健康,還會影響畜禽的生產性能,降低其生產力水平。
2.2 對水體的嚴重危害
畜禽糞便污染水體的類型主要有富營養化、有機物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類。富營養化污染是由于畜禽糞便排入水體后,水生植物的氮、磷等植物營養物質含量過高,從而引起的水質污染現象,輕則造成雜草叢生,重則堵塞河道,影響防洪和排澇工程建設。有機物污染是指由于畜禽的糞便中有機物含量很高,在排入水體后,會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造成水體發黑、缺氧,同時給水生動植物的生存帶來嚴重的威脅。生物性污染是指畜禽糞便自身攜帶著許多病原微生物元素,這些元素經過流動會滲透到地表水和地下水,并造成嚴重污染。
2.3 對土壤的危害
畜禽糞便進入土壤后,會將其分解產物和自身的污染物質帶進土壤,當糞便濃度過高時,土壤的自身自凈能力不足以對抗糞便有害物質時,土壤的組成成分會發生較大程度的改變,土壤的性狀也會隨之變更。當畜禽排泄的糞便長期堆積,周邊土地將出現嚴重的富營養性狀,嚴重影響周邊農作物的收成。
2.4 對人體的危害及對畜禽業發展的影響
畜禽的糞便及分解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卵,并能夠滋生大量的蚊蠅,從而造成周邊環境病菌和寄生蟲的大量繁殖,嚴重時可導致傳染病的惡性蔓延。
3 畜禽養殖業造成環境污染的成因
畜禽糞便造成環境污染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3.1 沒有足夠的防治意識。
當今廣大農村養殖戶單方面只顧及養殖的產值和效率,沒有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沒有深刻意識到畜禽糞便造成環境污染會對人們的居住環境造成多么嚴重的影響。
3.2法律制度不健全。
現在,國家環保部雖對畜禽養殖場糞便的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一些較為合理的要求,但其一部分條款都不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不能作為有關部門的監督和執法依據。
3.3 基礎防治設施不配套
基于我國養殖業的特殊情況,畜禽養殖沒能實行一定標準的準入制度,具有一定規模的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都沒能進行合理的規劃,嚴重缺乏糞便處理設施,不僅不能循環高效利用,而且嚴重污染當地的環境。
4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對策
4.1根據監測情況制定污染防治規劃
逐步開展全省范圍內的畜禽養殖業環境污染情況調查、監測工作,根據現有污染形勢,制定出未來的防治規劃,并在該規劃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賦予其強制性和權威性。
4.2 著力發展生態養殖業
根據各地區各養殖區域的特點,采用目前實用而流行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畜禽糞便處理方式。對較大規模的畜禽養殖場,采取固液分離、脫水干燥、循環利用的處理方式,在此過程中,對不同的糞便根據相應特點采用不同的資源化處理,因地制宜,推廣種養結合的生態畜禽養殖發展模式。
4.3 嚴格執行準入制度
1畜禽養殖業及污染防治現狀
1.1畜禽養殖業現狀
2008年度,寶應縣生豬出欄為35萬頭,存欄16萬頭;三禽出欄為1250萬只,存欄340萬只。全縣目前生豬集約化養殖的場戶為29戶,年出欄生豬8.5萬頭,存欄生豬4.9萬頭;肉禽集約化養殖12場戶,年出欄肉禽201萬只,存欄17.4萬只;蛋禽集約化養殖場戶14個,年出欄蛋禽31.2萬只,欄存蛋禽38.1萬只。據調查,現全縣養殖最多的畜禽品種為豬、肉雞和蛋雞,三者存欄數之和為全縣存欄總數的79.8%。全縣畜禽養殖業分布具有一定的區域特點:豬養殖主要分布在安宜、范水、夏集、柳堡和涇河5個鎮;蛋雞養殖主要分布在柳堡、安宜和范水3個鎮;肉雞養殖以柳堡、夏集和涇河等鎮較為集中;鴨養殖主要分布在射陽湖、魯垛和范水等地;鵝以射陽湖為最多,山陽鎮、小官莊次之。該縣豬、雞集約化養殖程度較高,但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發展不平衡。全縣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共55個,其中集約化養豬場主要分布在安宜鎮、柳堡鎮和范水鎮;集約化肉禽場主要分布在柳堡鎮;集約化蛋禽場主要分布在安宜鎮、柳堡鎮和魯垛鎮。
1•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狀況
2008年全縣畜禽糞便產生總量為61.97萬t。其中糞39.06萬,t便22.91萬;tCOD產生總量為17344.57;t集約化養殖場的畜禽糞便總量為28.14萬,t其中集約化豬場13.64萬,t集約化禽場14.50萬t。各類畜禽中,豬糞便產生總量最大,雞和鴨分列第2、第3位。以上3類畜禽糞便產生量是全縣總量的91.76%。各類畜禽中,豬的污水產生量最大,占畜禽污水產生總量的36.56%。全縣畜禽糞便使用總量為38.73萬,t綜合利用率為62.5%。利用方式以還田為主(含出售、堆肥和直接還田),占使用總量的93.2%;少量用于水產養殖,占1.2%。鴿糞便綜合利用率最高,達92.0%。畜禽糞便使用水平是反映污染負荷的重要指標,這一指標等于區域畜禽糞便使用總量除以該區域耕地總面積,其全縣畜禽糞便使用水平為7.17t/hm2。畜禽養殖污水主要來源于畜禽沖洗及養殖場所的地面沖洗。2008年,全縣畜禽污水產生量為229萬,t污水處理率為18.6%。豬養殖場中,采取干清糞工藝的占豬存欄總數的73.7%;蛋雞養殖場中,采取干清糞工藝的占蛋雞存欄總數的64.2%。據調查,規模養殖場建有沼氣池的僅有2個(夏集鎮庭余豬場、夏集鎮永紅豬場);規模養殖場采用種養結合的生態循環模式的很少,僅有揚州市金綠健生態農牧有限公司和寶應縣中寶德園有機農場;少數集約化養殖場將糞便送往地力源有機肥廠;極少數養殖場將沉積的糞便通過干濕分離處理,經過晾曬、包裝后,銷往果園、林園、菜園等地;絕大部分養殖場基本沒有糞便和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糞便主要是提供給附近農民種菜、種糧。這些糞便的還田率雖然在60%以上,但未經無害化處理,不少糞便和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塘、魚塘,給環境、特別是養殖場附近的土壤生態和水環境帶來嚴重的污染和危害。
1•3污染防治現狀分析
隨著畜禽集約化養殖的迅猛發展,產生的大量糞便和污水對周圍環境構成嚴重影響。調查顯示,規模養殖場對周圍環境污染以集約化養豬場影響最大;批量蛋雞圈養居其次;園地生態放養優質雞對環境污染較小;另外,以稻田放牧為主的稻田養鴨,由于放養密度小,鴨糞直接還田,對環境污染極小;半圈養的鴨,由于喂混合飼料較多,并以河塘為活動場地,如飼養量大,密度高,則對水體有一定污染;肉雞、羊、鴿糞由于較干,可以干濕分離,直接作水產養殖的飼料或銷往果園作肥料,再利用率高,對當地環境影響也較小。集約化養豬場、蛋雞養殖場的糞便和養殖場未達排放標準的污水排放,或致使周邊農田肥力過剩,造成周圍環境逐步惡化,農作物不同程度減產;或排入水體,造成附近的河水、地下水等水質氨氮含量超標。通過調查發現,目前該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對養殖的污染危害認識不到位。多數養殖戶和相關政府部門,對畜禽養殖業污染問題的嚴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緊迫性認識不足,尚未引起重視,普遍存在重養殖輕治理、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思想,沒有把治污工作提上議事日程。
(2)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量大、處理水平低下。2008年,全縣工業廢水排放量為1090.5萬,tCOD排放量為1205.15,t而畜禽養殖業污水排放量竟達229萬,t相當于全縣工業廢水排放量的21%;畜禽養殖業COD排放量為17344.57,t相當于工業廢水COD排放量的14.39倍。全縣養殖場污染處理設施極不完善。有的養殖場雖有污水處理設施和沼氣池,但其容積小、處理能力不足,與污水產生量不配套;有的養殖場任意將畜禽糞便堆放在場外、村邊等,嚴重污染周邊環境。尤其是寶應縣畜禽養殖業正從散養向集約化養殖過渡,并逐步向產業化方向發展,污染就更為嚴重。夏集肉豬養殖園區、柳堡肉雞養殖園區、安宜金雞禽業、永興禽業、揚州豐寶公司、揚州豐源生態公司、安宜順太公司等12個園區已建成;范水瀛寶公司、涇河九九牧業、西安豐天路達等一批萬頭規模的生豬養殖企業正在建設之中。揚州二妹子食品有限公司在柳堡和小官莊等鎮,已經建成了10個肉雞的養殖小區。目前,園區年可出欄生豬10萬頭、出欄肉雞200萬只、飼養蛋雞40萬只,但這些集約化養殖場(區)均沒有畜禽糞便及污水處理設施,治理滯后狀況非常嚴重,污染隱患巨大。2008年,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水處理率僅為18.6%,糞便處理率為62.5%。
(3)污染防治措施落后。絕大多數養殖場連最起碼的干濕分離(糞便與沖洗水分開)的措施都沒有采取,產生的污水大多經排水溝進入儲水塘自然蓄積。有的溝、塘未采取防滲措施,跑、冒、滴、漏普遍存在,特別在雨季,很難防止塘水外泄而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利用水塘養魚,但污水入塘前并未經過無害化處理,容易造成動物疫病的傳播;有的采用明溝(甚至土溝),或采用排洪溝和排污溝合用,未實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分離,造成雨水和廢水共排,增加了廢水排放量。此外,現有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對病死的畜禽尸體,未作處理與處置,也尚未設置專用的焚燒設施。
(4)環境管理水平低。目前,畜禽養殖場尚未對污水、糞便和惡臭進行定期監測和每年定期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污水和糞便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及監測結果,排污口尚未設置環境保護部規定的排污口標志。
(5)污染源點多、面廣、治理難度大。該縣畜禽養殖業遍布于各鄉(鎮)、村,雖有利于污染物的綜合利用,但對集中治理卻帶來了難度。
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產業化的基本原則,對畜禽糞尿進行綜合處理。(1)減量化。在畜禽養殖過程中,通過干濕分離、雨污分流、飲污分離等技術手段,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降低治理成本。如對豬的飼養過程,采用“改自來水沖圈為無水打掃、改滴供水為自動乳嘴式飲水、改稀料喂養為干濕料飼喂養、推廣良種、縮短飼養周期”等技術措施,減少糞尿排泄[1]。(2)無害化。將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控制環境污染。首先將糞便干濕分離,干糞經堆積自然發酵后,用作肥料,污水經蓄糞池沉淀后,實行達標排放。(3)資源化。通過制作有機肥、再生飼料等綜合利用途徑,減少污染物排放。如養殖場可建設沼氣池和有機復合肥料廠或再生飼料廠,變廢為寶。(4)生態化。將養殖業與種植業、水產業、林業等有機結合,推廣“雞-豬-沼-菜”等生態養殖模式,減少化肥使用量,積極發展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以促進養殖業生產和農業生產的生態化。
3畜禽排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的措施
3•1前期防治措施
(1)統籌規劃、合理選址、適度規模,是防止畜禽養殖業污染的重要途徑。在選址上,應遠離人口稠密區和環境敏感區。(2)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區),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報批。(3)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畜禽糞肥資源綜合利用措施,必須在畜禽養殖場投運時同時予以落實。(4)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應實現生產區、生活區、管理區的隔離。養殖場的排水系統應推行雨污分流,污水系統不得采取明溝布設。應采用干法清糞工藝,不可與便尿、污水混合排放,并實行日產日清。改濕法清糞為干法清糞工藝,禁止水沖糞式的工藝運行。實行干濕分離、雨污分流、料水分離的目的,在于從設施上和工藝上減少污水濃度和排放量[2]。(5)畜禽養殖場必須設置專門的畜禽糞便貯存設施。貯存設施應采取有效的防滲處理工藝,防止污染地下水,貯存設施頂部應設置防雨蓋頂。(6)提倡發展集約化養殖場,有計劃地推廣生物發酵舍的零排放技術。
3•2中期控制措施
(1)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總量。雞場、豬場宜采用飲水器,可大幅度降低飲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畜禽舍清洗用水是畜禽養殖用水的主體,不同的清洗方式對水的需求量不同,要盡量采用節水的清洗方式,降低用水量,減少養殖污水的排放量。
(2)通過營養調控,降低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量。如:飼料中使用合成氨基酸,可降低糞尿中氮的排出量;使用植酸酶,可降低糞尿中磷的排出量;使用益生素和非淀粉多糖(NSP)降解酶,可降低不可消化的營養素排出量;使用有機微量元素,可降低微量元素的排出量;使用除臭劑,可降低有害氣體的產生[3]。
3•3固體糞肥、畜禽場污水、臭氣處理措施
(1)固體糞肥的處理與利用固體糞肥的處理可采用下列技術。物理處理技術:主要利用畜禽糞便干燥技術。使用時要先進行除臭、滅菌、脫水等處理,干燥后可作燃料,或加工成有機肥。化學處理技術:指在畜禽糞便中加入一些化學試劑,如福爾馬林、氫氧化鈉、丙酸、醋酸、磷酸、磷酸二氫鉀、硫酸亞鐵等,達到殺菌消毒效果。好氧發酵技術:在供氧條件下,微生物迅速繁殖,使物料溫度逐漸升高至70~80℃,糞便中的有機物被氧化分解,放出H2S、NH3等氣體,使非蛋白氮轉化為可消化氮,故經發酵可得到無臭、無蟲卵及病原菌的優質有機肥[4]。厭氧發酵技術:厭氧發酵技術主要用于沼氣生產,所以又叫沼氣發酵技術。堆肥技術:堆肥技術是指在自然環境條件下,將作物秸稈與養殖場糞便一起堆漚發酵,以供作物生長時利用。該技術是利用微生物分解糞便中對作物不利的物質,是好氧發酵技術之一。綜合利用技術:將各種資源化技術組合起來,以提高廢物的利用處理效率。目前常用的方法是立體養殖[5],充分利用地面、空間或水域從事養殖業,實現資源多層次綜合利用,大幅度提高養殖效益。
(2)畜禽場污水的處理方法與利用畜禽場污水的處理可采用下列處理系統。固液分離與理化處理系統:固液分離沉淀氣化酸化凈化魚塘排放。該處理系統可將污水凈化達到排放標準,資源得到綜合利用。厭氧池發酵處理系統:畜舍排出的糞水厭氧池沉淀池凈化池灌溉農作物。該處理系統能使厭氧發酵產生的沼氣作為能源[6]。畜禽污水的利用要求: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應堅持種、養結合的原則,經無害化處理后,盡量充分還田,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畜禽污水經治理后,若向環境排放應符合排放標準;污水作為灌溉用水,在進入農田前必須進行凈化處理。
(3)臭氣的控制措施臭氣的控制可采取下列方法。吸附法:向糞便中投放吸附劑,減少氣味的散發。常見的有沸石、膨潤土、鋸末、蒿屬植物等;焚燒法:將有臭味的物質焚燒,以減少臭味的強度;化學除臭劑:常見的有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硝酸鉀、雙氧水、臭氧等;構筑防護林:種植綠色植物,是一種防止氣味擴散、有效減少氣味的方法[7]。
4落實防治措施的有關建議
4•1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長效管理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以“綜合利用為主,末端治理為輔,推廣先進治理技術,實現養殖和種植相結合,以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和畜牧業的協調發展”為指導思想,成立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由縣環境保護局和縣農林局的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全縣的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各鎮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建立長效管理的目標和制度。
4•2強化環境監管,依法治理污染根據《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9號令)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寶應縣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和《寶應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于現有的集約化畜禽養殖場,要清理好禁養區、整頓好限養區、規范好養殖區,使環境監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依法從政,從而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監管,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縣畜牧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時,應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作為重要內容,環保部門要強化對畜禽養殖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管理,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確保畜禽養殖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實處。
一、整治目標
大力推進畜離養殖污染整治,積極主動作為,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持續開展整治半年(2017.2—2017.8),確保流域畜禽養殖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重點
拆除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禁養區內所有的豬欄,拆除禁建區、適度養殖區內養殖50頭以上未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規模養殖場,治理有審批手續排放未達標的規模豬場,規范生豬散養戶的養殖行為。
三、整治要求
(一)分類整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行政村作為整治主體,按有關要求進度認真抓好畜禽養殖污染的整改落實,確保整治任務不留死角。
1、拆除工作。禁養區內所有生豬養殖場和散養養殖戶的豬欄,必須于2017年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禁建區、適度養殖區內飼養50頭以上,未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生豬養殖場,必須于2017年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鄉政府組織依法。
2、治理工作。禁建區和適度養殖區內取得環評報告書(表)或環評登記表的生豬養殖場(戶),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污染治理達標排放。逾期未完成的,由鄉政府采取強制措施予以關閉。飼養50頭以下的散養戶,要落實“一池三改”工作(即建沼氣池、改豬圈、改廁所、改廚房),推廣生態養殖模式豬、沼、果(蔬、稻、茶)實施清潔家園活動,進一步美化環境。
3、堅決制止新、擴建養殖場。從現在起全鄉境內不批準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特別是沿河兩岸1公里等區域,嚴禁規模散養殖畜禽。鄉政府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場禁養區、禁建區、適度養殖區“三區”劃定,成立聯合執法巡邏隊伍,加強巡查力度,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力量,要建立投訴、舉報、獎懲等有關機制,堅決禁止新、擴建規模養殖場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組織拆除。
(二)整治措施。
1、鄉政府制定出本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方案明確列出整治時間表,任務層層分解,建立鄉干部掛點包片、村兩委包戶包場等工作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2、行政執法、建設部門要加強對違章搭蓋豬欄行為核查力度,發現未經審批的違章搭蓋豬欄,要立即予以制止、拆除。
3、國土、林業部門要加大違法用地的核查力度,發揮村級“土地協管員”和“林政員”的作用,發現未經審批用地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同時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查。
4、電力部門對未批先建的養殖場堅決不予供電,對鄉政府上報需要取締拆除斷電的養殖場堅決予以斷電。
5、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養殖場排污口以及小流域交界斷面的水質監測;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偷排、超標排放污水等違法行為,令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進行處罰。
6、農業(畜牧)部門要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督促檢查和技術指導。
7、監察、效能、“兩辦”督查室要加強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督查,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8、鄉政府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制度,督促養殖戶對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處理,對亂丟棄病死畜禽行為的要從嚴查處,絕不姑息。
9、鄉政府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的養殖規模、飼養密度、土地載畜量等控制標準,控制養殖規模;對超量養殖的要按照養殖總數10-20%的比例逐年減少養殖數量。對已通過環評的養殖場要督促其嚴格按照環評審批的規模進行養殖,嚴禁超量養殖。
10、禁養區、禁建區違規搭蓋養豬欄養豬的專業戶,在這次養殖污染專項治理工作中不配合關閉拆遷的,取消能繁母豬補助和保險補助等惠民政策。對不配合我鄉開展重點流域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養殖場,鄉政府將其列入影響生態環境的黑名單位。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業主,今后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等方面暫緩執行或取消,同時將黑名單上報至縣環保、發改、農業、工商、金融等部門單位,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或不予信用支持。
(三)整治步驟安排。
1、自行整治階段(2017年2月5日—5月30日)。
養殖場(戶)自行整治時間安排階段(2017年2月5日—5月30日),由養殖場(戶)自行拆除。
2、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
鄉政府自行組織整治階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30日),由鄉政府牽頭,組織拆遷處置。
3、重點整階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31日)。
對沿溪流域禁養區內養殖污染嚴重,影響惡劣的重點整治對象,縣上組織環保、公安、農業、國土、建設、執法、電力等部門配合,由鄉政府依法搬遷拆除處置。
4、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通過綜合治理,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任務的村和養殖戶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未按期保質完成任務的村和養殖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和今后申報所有一切項目資格。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鄉政府成立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組織由鄉主要領導擔任,鄉分管農業工作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綜合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環保辦。各村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精心組織,迅速落實,制定本轄區流域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大力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每月10日前上報本轄區內水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進度至鄉政府。
1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的進展情況
1.1政策逐步得到完善。近年來,隨著國務院《畜禽養殖業污染物防治條例》、《水十條》、新環保法、新環評法、環保稅法和國務院關于《畜禽農業資源污染綜合治理與節能減排問責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與實施,浙江省政府也相應地制定了更為嚴格的地方條例與地方法規。為進一步減輕畜禽養殖業污染,改善溫嶺市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溫嶺市政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浙江省、臺州市相關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溫嶺市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分方案》,《溫嶺市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行動方案》等一系列指導方案。為加大畜禽養殖業治理力度,提高水環境質量,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提供了有力的指導依據。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通過科學劃分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及宜養區,結合農牧結合、生態循環的要求,合理調整、優化養殖業區域布局,對畜禽養殖業開展了大刀闊斧的治理整頓,促進畜牧業有序健康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1.2加強地方政府的管理。溫嶺市政府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指標任務分解到各鎮、街道進行考核,并實行問責制,做到任務具體,責任到位。各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明確各畜禽養殖場的責任主體,排出整治時間表、落實監管責任人,簽訂協議、承諾書,建立檔案,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同時,環保、畜牧、發改和財政等部門之間加強“聯動”和指標任務“考核”,促進畜禽養殖業的發展和農業源減排任務的完成。1.3提高業主環境意識,增強環保自覺性。隨著畜禽規模養殖業主的不斷增加,畜禽規模養殖業主保護環境的意識也在不斷增強。他們已經懂得:污染問題是人類社會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畜禽養殖污染更是不可小視。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強化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力量,共同監督養殖場戶自覺遵守環保要求,全面推進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平時利用送科技下鄉、畜牧科技人員進場入戶、技術講座等活動,加強對養殖場戶的宣傳和指導,提高養殖場戶環境保護、清潔生產、循環農業和“誰污染誰治理”的意識,增強了養殖業主保護環境的自覺性。1.4政策扶持、積極引導,加大污染物防治投入,提高減排成效。畜牧養殖業是微利行業,污染治理設施投資與運行費用較高,養殖業主單獨治污資金匱乏,負擔過重,致使養殖污染防治設施投入滯后于經濟發展。近年來,溫嶺市政府通過政策扶持,對養殖企業在建污染防治工程建設項目內容如沼氣工程、儲液池、堆糞場、沼液輸出管道、防滲膜等給予政府資金扶持,因此大大提高了污染減排成效,國家在核定污染減排量時對溫嶺市多個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項目給予了認定。1.5推進資源化利用。加強農牧結合、生態養殖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大力推廣干清糞工藝、沼氣化處理、有機肥加工與應用、養殖-沼氣-種植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要求養殖企業與種植戶特別是水稻、瓜果蔬菜、山林等專業合作社等簽訂糞污消納協議,確保有足夠的消納土地來滿足糞污的消納。按照“市場化運作、政府適當補助”的原則,建立完善“三沼”服務隊伍,根據服務養殖場(戶)的存欄量、沼液沼渣的運輸量、運行情況及本區域內養殖污染后續管理總體效果等進行年度考核,給予一定的運行、設備和維護經費補助。
2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政策不完善,減排推進受制約。農業污染防治不像工業源,有較為完善的配套防治政策及減排技術,其技術條件相對比較低。推進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的相關政策也不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也較為薄弱,缺少農業源減排配套實用的污染治理和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制約了畜禽養殖業減排的推進。農業污染防治政策上的缺陷是我國農業污染防治工作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2.2部分養殖業主環保意識不強。部分養殖場業主環保意識不強。部分養殖業主只注重規模擴張,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了環保設施的配套,對周邊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2.3清糞方式落后。隨著中國勞動力成本逐年上升及新一代勞動力觀念轉變,近年來我國大型規模化豬場開始改造并使用水泡糞、水沖糞等勞動力需求少的清糞方式,與環保部鼓勵的干清糞工藝不符。我國《“十二五”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中明確規定規模化養殖企業,必須采用干清糞工藝。因此,有效解決勞動成本節約與環境保護需求之間的矛盾成為污染減排源頭控制首要解決的關鍵問題。2.4監管體系不健全、執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近年來,隨著“五水共治”和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的推進,各級政府和部門從思想上加大了對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問題的重視力度,并不斷加大了對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的力度。但由于缺乏成熟配套的監管設施且能力有限,不像工業源有比較成熟的監控體系如在線監控及刷卡排污等,農業源監控設備等不宜安裝,畜禽養殖業排放量及進一步去向難以監控,以及基層執法人員在農業源污染執法水平和能力有所欠缺,給監控、執法帶來了較大的挑戰。
3對今后實施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的建議
總的來說,建立畜禽養殖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是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減排的必由之路。近年來,溫嶺市將規模化畜禽業污染減排作為農業源減排重點,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為更好地推進“五水共治”工作,促進溫嶺市水環境質量的改善,建議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政策、加大減排力度、擴大資源化利用范圍、加大政策扶持與技術支持力度、嚴格執法與加強監管以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長效監管機制,以此有效地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確保農業源污染物減排得到實效。3.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在現有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的基礎上,根據畜禽養殖業發展的現狀,及其在環境保護過程中呈現出的新問題和新形勢,完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對畜禽養殖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環保政策規定,以促進其健康、可持續地發展。3.2加大減排力度,擴大資源化利用范圍并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一是要繼續加大減排力度,對已存在未完成減排任務的規模畜禽養殖場,要求企業積極投入資金,限期完成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的建設與投運,確保真正做到糞污“零排放”。二是要擴大資源化利用范圍,對沒有達到規模的畜禽養殖場(微小型養殖場及散養戶),采用以下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要求企業限期治理,若在規定期限內治理任務未能完成或完成治理任務卻不達標的,限期予以關停;另一種則是集中養殖管理,將微小型養殖場及散養戶等非規模養殖場集中起來,合理規劃,走養殖小區等集中管理之路,壯大養殖規模,由養殖戶集中投入污染防治及資源化利用資金。促使所有養殖企業均能實現污染物治理及資源化利用。3.3加大政策扶持與減排技術支持力度。對完成治理與資源化利用并通過驗收的畜禽養殖企業,要繼續加大對沼氣工程、儲液池、堆糞場、沼液輸出管道、防滲膜等污染防治及資源化利用設施的資金扶持,建立以“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機制。在鼓勵引導非規模化養殖專業戶集中的同時,各級政府還要切實加大對畜禽養殖企業污染綜合防治及資源化利用資金的投入。但是,僅僅依靠政府扶持政策和養殖企業的投資,遠不能達到真正實現對所有養殖企業實現污染物治理及資源化利用。必須通過政府引導,利用市場化手段,實現畜禽糞便“資源化、商品化、減量化”,使糞污加工形成產業鏈條,才能讓農業生態系統良性循環。要從根本上解決畜禽糞污污染問題,必須綜合再利用,使畜禽糞污中的養分、能量充分利用,比如優化清糞和固液分離技術等。還要加大減排技術支持力度,通過加強農業源減排技術培訓,總結畜禽養殖業資源化利用的典型案例并進行推廣,加深畜禽企業對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認同,推動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通過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實現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拓展畜禽產業鏈。3.4加強宣傳,促進養殖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提升規模化程度。要防與治結合,防止清養關停后的養殖場再反彈、再回潮,對保留下來的養殖場的污染物抓好達標治理;要堵與疏結合,對關停的養殖戶按政策足額補助,幫助他們另找出路,引導和鼓勵他們選擇其他行業;要長與短結合,既抓好一段時間內的集中整治,又對保留下來的養殖場有長遠打算、長效措施。大力提升規模化程度,要嚴把環保治理關。要充分發揮宣傳引導的作用,大力宣傳宣傳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畜禽養殖水環境治理的舉措、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典型、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發展成果,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合力推進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3.5嚴格執法,加強監管,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長效監管機制。環保、畜牧、行政執法、國土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畜禽養殖執法巡查,強化聯合執法,對違法畜禽養殖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對典型案件要及時曝光和公開處理;各鎮(街道)要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禁養區內違法畜禽養殖行為的巡查,一經發現,立即清理。對畜禽規模養殖未按照規定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的,依法由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環境污染的,按《浙江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及時處理。浙江省率先啟動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改革試點,溫嶺市已開展鄉鎮成立“環保辦”、劃分基層網格與配備網格員的工作,需在明確部門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強化巡查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道)落實每個區片及每個村的監管責任人,建立網格化巡查監管機制,對畜禽養殖行為進行常態化巡查監管。
作者:趙敏 潘盛 單位:溫嶺市環境保護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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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情況來看,陜西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落后于養殖業發展,畜禽糞污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偏低,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可以總結為兩點:一是忽視畜禽糞污的生物質資源特性而采取工業廢水治理模式,工業治污模式投資大且商業化產品回報率低,養殖業自身缺乏大量資金進行糞污處理,從而導致企業治污積極性下降、糞污處理效率低;二是雖然認識到了畜禽糞污的生物質資源特性但沒能采取合適的方式進行有效且高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由于畜禽養殖業利潤空間較小,又存在高風險,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措施必須考慮經濟性。一般工程的經濟性體現在對投資成本和運行成本的控制,但畜禽養殖污染的實質是生物質資源的浪費。如果將畜禽糞污進行資源化利用,產生的再生資源效益可以一定程度上彌補投資成本,從而提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程的經濟性。因此,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的解決必須通過采取合適的畜禽糞污資源化技術來實現。
新環境形勢下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思路
1面臨的新環境形勢
(1)嚴格的排放標準。2011年陜西省實施《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61/224-2011)(以下稱新標準),在新標準出臺之前陜西省畜禽養殖廢水排放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從表1來看,新標準的COD、BOD5、NH3-N三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嚴于國家行業標準,分別比國家行業標準排放限值嚴格了87.5%、86.7%、85%。由于新標準取消執行行業標準,所有排污單位執行統一標準,因此新標準的出臺使得全省尤其黃河流域地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排污成本將大幅度增加。(2)嚴峻的減排形勢。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農業污染排放主要來自畜禽養殖業,其COD、TP、TN排放量分別占農業源污染排放總量的96%、56%和38%,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已經給環保施加了巨大壓力,“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畜禽規模化養殖場納入水污染物總量減排體系。2010年陜西省農業源污染物COD與NH3-N排放基數分別為19.9萬t和1.5萬t,按照2015年COD與NH3-N排放量分別下降7.6%和9.8%的減排目標測算,2015年COD與NH3-N排放量分別為18.4萬t和1.4萬t,其中畜禽養殖業的COD與NH3-N目標排放量為18.3萬t和1.1萬t,相比2010年排放基數降幅分別達到7.6%和8.3%。隨著污染物減排約束性指標的導向作用逐漸凸顯,“十二五”期間陜西省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減排面臨的壓力不小。
2畜禽糞污資源能源化技術方向
畜禽糞污的資源化綜合利用是新環境形勢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方向,也是推動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根據畜禽糞污的資源特性,其資源化利用的形式包括肥料化、飼料化和能源化[3],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形式的代表工藝及其局限性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畜禽糞污的肥料化利用和飼料化利用形式是單純的固體糞便資源化利用,不能對養殖廢水進行處理,未能全面考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就目前看來,龐大的市場需求使得高溫堆肥和烘干技術會繼續存在發展,但在越來越嚴格的環境要求和嚴峻的減排形勢下它們并不是全面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的最佳選擇。以沼氣發酵為代表的能源化利用方向,通過厭氧發酵獲取沼氣,沼氣用于燃料、發電等,沼渣沼液制有機肥來實現畜禽糞污的資源化綜合利用,沼氣工程兼具能源效益、肥料效益、環境效益,能夠實現畜禽糞污處理從單純的用肥用能、末端治理向綜合利用轉變。對于規模化養殖企業,實現熱、電、肥聯產的沼氣工程將會有良好的經濟效益[4]。因此沼氣化是理想的畜禽糞污資源化途徑,是全面應對畜禽養殖污染的重要技術發展方向。
3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產業化思路
近年來,我國養殖業水平不斷提高,畜禽產品需求日益增長,加快了畜禽養殖業規模化、產業化進程,在成本控制、管理水平、產品質量保障、抵御市場風險等方面規模化養殖比散戶養殖優勢明顯。規模化、產業化是我國畜禽養殖業的發展方向,規模化養殖場成為環境保護與節能減排的主戰場。針對規模化養殖發展趨勢及其帶來的環境問題,采取以資源化利用為核心的畜禽糞污處理產業化方式能夠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養殖業可持續發展的雙贏。相比單純的污染防治行為,以資源化利用為核心的產業化方式能夠將畜禽糞污從產生到消納的整個過程形成產業鏈條,協調上下游物質能量的流動,最大程度提升糞污的利用價值;同時產業化方式有利于將污染治理成本轉化為經濟投入,將治理投資轉化為產業投資,促進環保產業與養殖業共同發展[5]。綜上所述,按照畜禽糞便資源化綜合利用的防治方向,選擇合適的資源化技術,并借用商業運作模式使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形成產業,將是未來陜西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思路。陜西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思路見圖1。
陜西省畜禽養殖沼氣產業化發展
沼氣工程通過厭氧發酵獲取沼氣、沼渣沼液制有機肥來實現畜禽糞污的資源化綜合利用,沼氣、沼渣、沼液均具備商品化、產業化條件,因此沼氣工程是一項利于實現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產業化的資源化技術。隨著養殖的規模化發展,養殖業沼氣工程也呈規模化發展趨勢,規模化養殖能為沼氣工程保證充足的原料,資金、技術、設備、管理等條件都有利于沼氣產品實現高值高效利用。國家“十二五”規劃大力支持推動大型沼氣工程建設,陜西省農業廳已經將規模化養殖場的大型沼氣工程確定為“十二五”期間全省沼氣普及的重點任務之一,頗具前景的沼氣產業勢必推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向資源化、產業化方向發展。
1畜禽養殖業潛在的沼氣產量與分布
2010年陜西省畜禽糞便產生量約4381.7萬t,若將畜禽養殖業糞便資源全部進行沼氣化開發利用,陜西省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可產生約22.5億m3沼氣(替代煤炭量[6]約為225.0萬t)。沼氣的開發利用價值與養殖規模和糞便收集程度相關,因此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便更具備實際開發利用價值,2010年陜西省規模化養殖畜禽糞便產生總量約374萬t,可產生約2.1億m3沼氣(替代煤炭量約為21.0萬t)。2010年陜西省各市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潛在的沼氣產生量從多到少依次為寶雞(0.51億m3)、渭南(0.42億m3)、西安(0.35億m3)、咸陽(0.29億m3)、榆林(0.15億m3)、銅川(0.14億m3)、延安(0.12億m3)、商洛(0.08億m3)、漢中(0.05億m3)、安康(0.02億m3)。沿渭河四市(即寶雞、渭南、西安、咸陽)所在的關中平原經濟條件好、城市發展迅速,種植業、養殖業較為發達,是全省集約化養殖水平較高的區域,該區潛在的沼氣產量占到全省總數的73%。陜北兩市(即延安、榆林)及渭北的銅川屬于煤炭資源富集區和工業集中區,工礦業發達,規模化養殖活動開展較晚,但憑借雄厚的經濟基礎和廣闊的地域,近年來該區規模化養殖發展較快,潛在的沼氣產量占到全省總數的20%。陜南三市(即商洛、漢中、安康)整體規模化養殖水平不高,近年來政府一直倡導陜南養殖業以區域適度集中、家庭適度規模養殖為主,這與陜南經濟實力薄弱、可利用土地資源有限、位于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區等因素有一定關聯,該區潛在的沼氣產量只占到全省總數的7%。
2規模化養殖沼氣產業優先布局區域
養殖業沼氣工程的分布受其載體規模化養殖企業分布的限制,關中平原沿渭四市是目前陜西省發展沼氣產業最有潛力的地區。沿渭四市所在的關中地區人口數量、糧食產量、耕地面積分別占到全省總量的62%、77%和53%。區內布局有大中城市群和渭河干流,2010年渭河干流水質屬重度污染(以劣Ⅴ類水質為主),為了減少畜禽養殖活動對城鎮環境和渭河水質的影響,該區應該積極發展沼氣產業。根據《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年》,關中地區是我國小麥、棉花、蘋果等農產品的優勢產區,豐富的耕地資源有利于糞污資源化利用。2010年沿渭四市范圍內僅14%的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建有沼氣工程,沼氣產業的發展空間很大。根據沿渭四市畜禽養殖規模化水平、種養結合程度,劃定沼氣產業優先布局區域,涉及西安市臨潼區、長安區、周至縣、戶縣;寶雞市陳倉區、岐山縣、眉縣;咸陽市楊凌區、渭城區、三原縣、涇陽縣、乾縣、禮泉縣、武功縣、興平市;渭南市臨渭區、大荔縣、合陽縣、澄城縣、蒲城縣等區縣。規模化養殖沼氣產業優先布局區域在養殖區域集中化進程中應該充分考慮畜禽糞污沼氣化開發利用,逐步推進集中養殖、集中收集糞污和集中沼氣化利用;積極培養沼氣發電、有機肥加工等相關產業,與種植業、養殖業、社會服務、工業生產等形成產業鏈條,促進沼氣產業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