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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個人消費貸款;風險識別;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9)10-0061-03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屬于個人銀行業務的一種,主要是指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個人或家庭使用和消費,在約定時間內收回并按一定的利率計取利息的信貸業務。我國消費信貸業務是1999年3月起開展的。近年來,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社會醫療、養老保險等制度的日益成熟,以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消費的傳統觀念正逐步被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接受消費信貸服務,進行信貸消費。各商業銀行也陸續開辦了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抵質押貸款、投資經營貸款、助學貸款等業務。
但是,在個人消費貸款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其中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在有些地區還表現得比較明顯。因此,面對當前形勢,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貸款風險的分析、識別和管理,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防范風險。
一、個人消費貸款風險類型
個人消費貸款風險主要是虛假貸款的欺詐風險和借款人停止還款的違約風險;按照各個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借款人信用風險、銀行操作風險、合作方風險、保證風險和市場風險等。
(一)借款人信用風險
個人消費貸款中的借款人信用風險主要由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引起,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協議履行合同而導致貸款不能按時收回造成損失的可能。
(二)銀行操作風險
銀行操作風險是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銀行內部程序、員工和信息科技系統所造成損失的風險,通常表現為內部欺詐風險和流程管理風險。
內部欺詐風險主要是由員工道德問題引起的。一是銀行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發放虛假的個人貸款。二是超權限放貸。三是由于經辦人員的,未對抵質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而形成的風險。四是銀行內部工作人員,收受賄賂發放不合規定的個人貸款,而給銀行造成損失。
流程管理風險主要是因為銀行的個人消費貸款審批、發放、貸后管理等流程不完善,從而形成的風險。
(三)合作方風險
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的過程中,不僅要與借款人產生聯系,而且要與其他機構進行必要合作,如住房貸款需要與房地產開發商、政府住房管理機構合作,汽車消費貸款要與汽車經銷商、車輛管理所等單位合作,在與這些相關機構的合作中,也會產生一些對銀行造成損失的風險。
(四)保證風險
個人消費貸款一般都需要物質或有價單證作為抵押,有些要求有第三方的擔保。這些抵質押物和擔保方的變化都會成為風險隱患。
一是抵押物變動風險。主要是指由于人為或自然不可抗力導致的抵押物損毀、丟失等。這類風險突出表現在汽車消費貸款上,因為汽車屬于流動資產,發生被盜、私自轉讓、車禍損毀、自然力損毀或質量原因損毀的幾率很大,導致借款人停止履行還款責任,而銀行又難以追索抵押物的風險。
二是抵押標的物處置風險。以汽車消費貸款為例,國外二手車市場、拍賣市場較為健全,銀行扣留不還貸款的汽車很快可以變現。而國內尚未建立汽車抵押品市場,抵押品變現較為困難。
三是擔保風險。主要在于保證人缺乏足夠的風險承擔能力,在僅提供少量擔保金的情況下提供巨額貸款擔保,一旦借款人違約,擔保公司或擔保人往往難以承擔擔保責任,造成風險。
四是法律風險。主要是銀行的抵押權基于和借款人之間簽訂的個人消費貸款合同產生的,屬于市場行為,并非源于法律規定。
(五)市場風險
個人消費貸款作為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市場行為,同樣面臨著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利率風險、價格波動風險和地區風險。
1.利率風險。是指銀行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當資金市場利率攀升時,由于中長期零售貸款利率必須到次年初才能調整,在調整期間,利息收入會相對減少,導致銀行效益下降。
2.價格波動風險。隨著經濟環境、市場狀況的變化,抵押物價值有可能低于抵押貸款本息價值,若借款人不還款,銀行處置抵押品時就會受到損失。
3.地區風險。地區法規不健全使銀行推出的產品和出臺的制度規定無法全面顧及地區差異,導致出現貸款風險。
(六)其他風險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新興經濟元素不斷出現,市場越來越呈現出多樣性的特征。由于個人消費貸款群體的分散性和大眾性,其極易受到部分經濟行為的利用。因此,各商業銀行必須重視新形勢下,某些違法經濟活動與貸款詐騙結合所帶來的風險,密切關注和防范不同時期出現的新詐騙形式,切實加強信貸管理。
二、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成因
產生以上種種消費貸款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影響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風險管理的因素主要是社會相關保障體制不健全、銀行內部控制薄弱、抵押物難以變現、資產證券化手段缺乏和指標化管理的不利影響等。
第一,社會保障體制的不健全使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貸款時面臨重重障礙。一是個人信息和信用管理體制的不健全。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二是法律體制的不健全。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者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第二,銀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潛在風險增大。現在,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貸款方面的管理經驗,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
第三,抵押物難以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一旦消費貸款發生風險,銀行通常會把貸款的抵押物作為第二還款來源,而抵押物能否順利、足額、合法地變現,就成為銀行化解資產風險的重要環節。
第四,缺乏資產證券化的有效手段,導致銀行流動性風險增加。資產證券化將不具備流動性的資產轉化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資產,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縮小商業資產和負債在期限和流動性方面的差距。個人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等主要消費貸款期限都比較長、金額較大、客戶分散,而商業銀行的負債期限相對較短,在允許銀行參與的資本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銀行無法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長期資金的渠道,從而形成“短存長貸”的格局,使資產負債期限結構不匹配,流動性風險顯著上升。
第五,指標性管理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近年來,各商業銀行看到了消費貸款業務的發展潛力和較大利潤空間,紛紛加大了對消費貸款市場的爭奪,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貸款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發展指標,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
三、個人消費貸款風險防范對策建議
面對消費貸款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亟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逐步建立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征詢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貸款風險的前提保證。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個人征信管理系統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對我國商業銀行加強個人消費貸款借款人信用、收入等信息識別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家銀行信息科技系統和管理標準等方面的不統一,仍然存在個人征信管理系統信息不完備、不準確的現象,需要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加以改進完善。同時,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準,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的客戶群體,使信用制度從源頭上發揮防范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
第二,建立銀行內部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體系應是動態的、全面的、立體化的風險防范與化解體系,并貫穿于整個貸款周期,在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管理的全過程形成相應的風險防范理念和風險監控機制。風險防范體系側重于對貸前調查風險的預防、識別和估測,對預準入的客戶進行風險分析、甄別和遴選,從而為風險估測提供一系列的參考依據,對相關崗位提供預警信號;風險化解體系側重于對貸中審查及貸后管理的風險控制與處理,通過風險的約束與轉化,將可控、可測、可轉化的風險納入決策范圍,將偶發性強、變幻不定、不易評價、不能轉化的風險直接置入客戶退出范圍。當前,各商業銀行應突出做好風險預警防范體系的建設,加強對重點產品市場的研究和監測,嚴格執行監管部門操作規定,建立重點產品市場預警及政策調整機制,加強各地區市場的信息調研和監控,主動地、有前瞻性地制定區域性產品政策,以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第三,積極防范銀行操作風險。商業銀行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快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發展,不是盲目擴張,不是不顧客觀經濟條件,而應以風險控制為前提,積極穩妥地加快有效發展。在加快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同時,牢固樹立風險意識,高度重視風險防范工作。一是實行集約化管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自身特性,決定了其業務拓展要由廣大基層營業網點進行營銷、調查和經營,但其審批、監管等工作可以上收一級,進行集約化管理。二是優化業務產品,優化產品結構。積極開辦個人住房按揭、個人汽車、個人抵質押、助學貸款等,其他規模小、需求少、效益低、風險大的個貸品種要停止辦理。對中高端客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商業用房貸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個人循環額度貸款等產品授信條件的靈活性。三是加強規范化管理,完善操作流程和操作管理制度。完善轉授權制度,按照不同分行、不同區域、不同產品,實行有差別的轉授權制度。
第四,切實抓好“三大環節”的規范化操作。目前,商業銀行對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運作流程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簡。現行操作規程是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最簡化的程序,因此,經辦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擅自精簡操作流程,不得逆程序操作,不得越線踩線經營。
一是嚴格貸前調查。銀行對個人消費貸款業務要進行貸前調查,并落實調查責任人。個人客戶經理要認真負責地進行實地調查和資料收集,獲取真實、全面的信息資料,獨立地對借款人信用和經濟收入做出評價和判斷。
二是嚴格貸時審查。要嚴格按照貸款條件審查各項要素,不留疑點。審查人員要對借款人資格、抵押物合法性、證書文件的真實性等作出鑒別,特別是對評估公司的評估結果要進行審核,預測抵押物將來的市場變現能力。
三是在傳統的貸前調查的基礎上,加強貸后管理。通過貸后頻繁的檢查工作,發現問題,轉移和化解潛在和已暴露的風險。健全貸后回訪制,建立客戶信息檔案,做到及時掌握還款動態,跟蹤借款人經濟情況、擔保人擔保能力和抵質押物的變化情況,及時制定催收方案,防止潛在風險轉為實際損失。
四是強化個人消費貸款發放責任約束。個人消費貸款業務作為零售業務,不好過度集中,過度收權會影響低風險業務的開展。因此,防范操作風險,一定要建立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管理責任制。
第五,切實防范經濟下行環境中個人住房貸款風險。2008年以來,我國實行的宏觀調控政策對控制房地產市場過熱起到了明顯成效,同時也形成了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的現狀,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出現了嚴重的資金問題,導致了項目停滯或爛尾,以及假按揭風險。因此,當前各商業銀行要積極應對市場變化,加強房地產行業分析調研,嚴格防范個人住房貸款風險。
一是加大對住房按揭貸款項目準入的審查力度,多角度、多途徑審查分析項目的合規風險、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尤其關注合作樓盤是否已經完工封頂,必要時應實地考察項目完工封頂情況。對投資性購房比例高的區域,如大城市郊區的項目要十分謹慎。同時,對散戶按揭貸款審查時也應重點關注項目樓盤的地段、工程進展情況,區別期房和現房、精裝修和毛坯房等。對于二手房貸款要進行實地察看,對二手房中介公司要進行專項清理,加強規范管理。
二是加大存量貸款房地產項目的監控力度。要加強對存量按揭貸款涉及到的開發商及其樓盤的檢查。密切關注已簽約項目、樓盤的完工、銷售進度及變化情況,了解開發商資金狀況,加強對借款人真實性和交易真實性的審查力度,有跡象和苗頭表明存在爛尾風險和騙貸風險的開發商項下的樓盤應停止發放消費貸款。
三是加大住房貸款抵押管理力度。對達到辦理現房抵押登記條件的房屋,應及時督促開發商及借款人辦理相關手續;對尚不具備辦理現房抵押登記的,應落實專人定期跟進項目進度,加強與房產辦證機構和國土局的聯系,密切關注房產證辦理、房產抵押、土地證抵押情況,一旦具備辦理條件,及時做好正式抵押登記。對于實施集中辦理抵押手續以前辦理的個人貸款,要安排經辦人員以外的第三方與登記機關進行押品核對。同時,應抓好押品價值的重估,對重點關注客戶實現特別催收策略。
2009年以來,全球經濟不穩定因素急劇增加,我國經濟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尤其是房地產行業的滯緩、一些中小企業及進出口企業的倒閉、原材料行業的不景氣等,為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帶來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今后一段時期內,個人消費貸款領域風險隱患上升的趨勢正逐步顯現,因此,各商業銀行應高度重視風險管理,加強操作風險防范。個人信用管理體制和其他相關體制也應進一步完善,保障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納新.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法初探[J].上海投資,2002,(08).
[2] 孫亞南.中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研究[D].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2008,(08).
[3] 楊秀萍、王淑晗.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對策研究[J].消費導刊,2008,(17).
[4] 遲美玲、閔令江.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J].江西農業學報,2008,(01).
[5] 吳立蔚.外資銀行個貸業務策略、風險管理及對中資銀行的借鑒意義[J].浙江金融,2008,(02).
[6] 林金豪.商業銀行個人類貸款的風險分析及防范措施[J].現代商業,2008,(02).
[7] 孫迎冬.淺析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J].現代商業,2008,(05).
關鍵詞:個人消費信貸 風險因素分析 防范對策
有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我國個人消費貸款余額達到2.2萬億元,比1997年增長128倍。與此同時,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也隨之突顯出來。剖析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對其有效規避風險具有理論和實踐的指導意義。
一、風險主要表現形式
(一)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則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
(二)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票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采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并為經營風險。相對于信用風險,經營風險既包含內部的因素,也包括外部的因素。
(三)管理風險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滯后,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由此造成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損失的風險。
(四)政策與法律風險
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出臺,引起市場波動,給商業銀行帶來風險: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違反了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依托所引發的風險。
二、產生風險的因素分析
(一)信用風險的因素分析
近年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并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社會誠信制度和豐日關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在經濟活動中誠信守則的人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和獎勵,而違約失信的行為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和損失。社會失信現象的泛濫直接導致人們信用觀念淡薄,從根本上缺乏按時履約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責任感。
月前我國各商業銀行之間缺乏整體的信息共享機制和制約借款人的聯動機制,致使一些道德水準不高的借款人有機可乘。對借款人違約還款的處理一般僅停留在處置借款人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的層而,沒有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做進一步的信息反饋和記錄,或采取強有力的懲罰措施,其結果是淡化了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助長其僥幸心理,錯誤地認為自己的違約行為對今后的生活不會造成負面影響。
當前,雖然我國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征信內容不全面,只有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單一,征信資料收集速度緩慢等,以至于商業銀行難以對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貸款的額度、還款的能力以及以往還款的情況做出比較正確、動態的把握和判斷,造成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不對稱往往體現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還款能力,在還款受阻的情況下易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增大蓄意逃避還款的風險成分。
(二)經營風險的因素分析
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商業活動都處于市場的調控之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資金需求隨著市場價值規律的波動而波動。如遇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借款人的貸款資金會縮水,不能滿足貸款時的原有需求,同時,通貨膨脹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會增加借款人的還款負擔。
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款人比較分散,并且數量大、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原則上針對不同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以實現貸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商業銀行還無法通過靈活的、有針對性的貸款利率來滿足不同風險狀況借款人的需求,實現差異化的個,無形中增加了銀行對高風險客戶的貸款風險的貼水。
(三)管理風險的因素分析
雖然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開展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比較多,但真正大力開辦的業務不外乎集中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幾個品種上,并且對各種個人貸款業務的采信、發放,以及貸后回收的整個管理程序都是比較單一和程序化的過程,缺乏貸款管理上的針對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商業銀行整個的貸款體系比較制度化,依然受傳統對公貸款的影響,沒有形成完善的個性化的管理制度。
從風險控制目標上看,管理人員通常過分強調資金運營的效益性,缺乏對經營安全和風險防范的認識;從貸前資信評估上看,往往依靠定性的、人為控制的直接管理因素而不是定量的、科學的評估體系來確定信貸授信額度,對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外匯風險缺乏正確的評估,對衍生工具、中間業務更是缺乏監控,歷史數據多。趨勢分析少;從貸后跟蹤管理來看,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不明、資源共享不足而導致貸款預警機制失靈的現象比比皆是。
許多商業銀行盲目根據上級行下的貸款指標分派貸款任務。一方而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要求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人員加大發放貸款的額度;另一方面沒有擺正信貸資產質量、業務發展、經營效益三者的關系,強調片面化的風險控制目標。為了控制貸款風險,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以制約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造成信貸人員借貸,辦理貸款瞻前顧后,約束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政策與法律風險的因素分析
我國目前有《擔保法》《票據法》和《貸款通則》等涉及貸款業務的相關法律,但主要是針對企業貸款制定的,還沒有針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條款。尤其是在個人貸款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有效落實,一旦遇到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回收過程中發生抵押物的處理、質押物的變現等法律糾紛時,缺乏實質性的法律保障,銀行往往會處于事實上的尷尬境地,沒有統一的強制性標準對違約現象進行處罰。
貸款抵押物的處置在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需要相關的政府部門給予政策上或執法過程中有力的支持。事實證明,如何從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權、抵押物變現前如何管理、價格如何規定等等,單純依靠銀行來實施這項工作是遠遠不夠的,需要許多相關政府部門的介入,更需要出臺一些制度來強制部門之間的合作。
三、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
常運轉。目前《消費信貸法》已在醞釀之中,還有一些相關的法律建設正在積極的推進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對抵押權人處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規定,為金融機構維護合法債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要利用各種途徑大力進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法律、道德規范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強化公民的信用意識。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同時,要大力向社會宣傳銀行對違規行為的懲罰措施以及違約現象對個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增強借款人的還款意識和社會信用意識。
(二)完善個人費信評估機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根本
針對我國個人資信系統尚未完善,個人信用資料采集、調查的薄弱,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可聯合政法部門、勞動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進一步完善個人收入、信用、貸款、消費等記錄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者第一手的資信情況。各商業銀行在協助人民銀行加大客戶資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時,也要加強行業間的合作與聯系,建立網絡管理體制,互通有無,分享資源,避免對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復調查,防止同―借款人超越償還能力進行多頭借款,做到采集與事實相統一、歷史與現狀相貫穿,收集的資信及時準確,評估科學嚴謹,從源頭上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
(三)嚴格管理制度――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必然
商業銀行要想很好地規避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不僅要完善外部的保障體系,還要加強內部的管理與監督,從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檢查和監督職能,層層嚴格落實相應的管理制度。在貸款發放以后,要定期跟蹤客戶,做好客戶資信變化及貸款使用情況的記錄。針對不同的個人消費信貸品種,可靈活調整信貸管理方式。比如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因為汽車屬于動產,加上開車人的技術水平等因素的作用,其擔保方式必須要有別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擔保。只有從管理上有針對性地采用相適應的制度和措施,才會透過市場變化,及時地掌握借款人的實際償還能力,有效防范潛在的風險。
1信用風險個人消費信貸的安全性與借款人的收入水平、經濟實力及個人信用息息相關。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借款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客戶經理在調查過程中給出的信用評分是對借款人信用評價的基礎指標。個人征信系統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商業銀行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該系統通過采集、整理、保存個人信用信息,為金融機構提供個人信用狀況查詢服務。然而,由于借款人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的隨意性,個人信用報告內容比較簡單、粗略,并且部分客戶沒有信用檔案,而目前的客戶信用評分也不能完全反映客戶的信用狀況,以上因素都導致銀行在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存在一定的先天不足。形成這種先天不足的原因除了部分人信用觀念淡薄、信用缺失外,另一重要原因還是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從而導致銀行與借款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借款時必定了解自己是否具有償還能力,從而會更多地提供對自己有利的信息,隱瞞那些對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不確定性因素。在個人消費信貸市場中,信息不對稱與信用缺失現象是緊密相連的。信息不對稱是產生信用缺失現象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必然導致信用缺失現象,而信用缺失的程度直接與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密切相關。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信用缺失現象將不可避免,必將引發信用風險。
2管理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從風險控制目標上看,過分追求資金運營的效益性,而對經營安全與風險防范的認識嚴重不足。為了完成既定的貸款和利潤指標,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導致不良貸款不斷增加。從貸前資信評估上看,尚未建立科學、完善的評估體系,往往依靠定性的、人為行的風險評估大多是針對信貸業務設計的,而對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操作風險等其他業務的風險評估還處于空白或者探討的過程中,對衍生金融工具、中間業務、電子銀行等新業務的風險更是缺乏監控。這些問題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擴大,新產品的不斷產生而愈顯突出。從貸后跟蹤管理上看,信息缺乏與滯后導致貸款預警機制失靈。長期以來,雖然商業銀行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信貸管理制度,但由于機構崗位之間的分工不明、職責不清,對同一個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資料分散在各個部門,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溝通機制,難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在貸后跟蹤管理上,經常會因利益的交叉而導致權力制衡的失靈,如對保證金的管理上,會計部門與信貸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責不清導致保證金賬戶失去監控,出現余額不足或挪用現象。
3法律風險國外消費信貸市場發達國家都有龐大的消費信貸法律體系,內容豐富。這些法律一方面對消費信貸參與各方的行為提供了參照標準,另一方面保護了參與者的利益,維護市場健康發展。我國的消費信貸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起步的,真正得到關注和重視是到90年代中期,發展的時間不長,消費信貸市場還很不發達。我國的消費信貸法律不健全,國家尚未制訂統一、規范的具體針對整個消費信貸的法律法規,尚未對消費信息的披露和消費信用的評估等做出規定。一般都是以國家下發的規范性文件和實行性的規范等來約束的,規定比較分散,至今并沒有一部統一的消費信貸法律。我國關于信貸方面的法律法規有《物權法》、《擔保法》、《票據法》和《貸款通則》等,這些法律法規是針對生產性貸款而立的,還沒有完全意義上的消費性貸款法律法規,致使銀行開辦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在回收個人消費信貸過程中,一旦出現貸款本息回收困難、涉及擔保保證的履行、抵押物的處理、質押品的拍賣等問題,缺乏強制性的法律保障,實際操作中極為困難。就汽車消費信貸而言,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我國的《貸款通則》、《擔保法》均未有針對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不僅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無法可依,而且一旦借款人故意或非故意的違約,就會出現耗時耗力,加大社會勞動、執行難的局面。國家對汽車消費稅費標準、稅費種類也未規范統一,各種稅費負擔還比較重,汽車抵押手續、法規不完善。這些在法律規范上的欠缺都成為消費信貸業務開展中的障礙,使消費信貸業務處于無法可依的境地,對消費信貸市場的完善也產生了負面的影響。
4市場風險作為零售業務的個人消費信貸,其客戶分散,單筆貸款數額小,貸款時間跨度長,操作環節多,業務量大,交易成本高,易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誘發風險隱患。如部分銀行在房地產熱潮中放低貸款門檻,很多不符合條件的人也貸到了款,在房價攀升的時候,借款人可通過賣房償還貸款,但當房價下滑、利率上調的時候,越來越多的借款人不堪重負,從而出現違約現象。同時消費信貸中出現不良貸款后,由于我國消費信貸法制建設和商品交易二級市場尚未完善,銀行欲將抵押物變現,需經歷重重環節,層層收費,還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最后導致成本過高。
二、防范和化解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
1建立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發展個人消費信貸制度,就是要通過評級掌握借款人個人收入的真實狀況、個人資產和負債情況以及有無不良信用記錄等,從而據以判斷借款人的誠信度、還款能力的穩定性以及還款意愿。通過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為平臺,整合健全系統功能,實現銀行、工商、稅務、房地產等相關部門信息的全面采集,真實全面反映個人信用記錄。銀行應以客戶的信用記錄為基礎,通過信用評分卡機制,建立起科學的個人信用評估的程序和制度。同時有效利用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收集、錄入、變更客戶的財務信息、賬戶信息、與客戶相關的其他非財務信息,確保信息的時效性與關聯性。
2完善消費信貸市場法制環境我國目前消費信貸方面的法律法規比較缺乏,健全消費信貸法律建設迫在眉睫。用法律法規來規范消費信貸參與雙方的行為,既保護信貸消費者的利益,又不損害銀行的利益。消費信貸法律法規以及管理條例不是權衡風險與收益的組成部分,而是作為要求和禁止從事某些業務活動或作法的規范,其必須明確消費信貸的主管機構、經營原則、辦理機構、業務范圍、貸款利率、辦貸手續、法律責任等,確立雙方的權利和地位,督促雙方履行責任和義務,使消費信貸做到有法可依,便于銀行規范經營,推動消費信貸規范化、合法化、制度化。同時要加大消費信貸執法力度,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共同維護消費者和銀行正當權益。
3規范操作消費貸款業務對銀行來說:重點開發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群體,把處于上升階段的中等收入群體列為個人客戶的目標市場,其較強的還貸能力和良好的資信狀況將是培植個人產品和盈利能力的新增長點。規范操作,嚴把貸款金額及期限關,針對不同的客戶和貸款業務的具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的首付比例及貸款期限,降低貸款風險度。注意完善保險手續,化解貸款風險。銀行要在正確理解保險條款的基礎上完善貸款保險操作手續,重點關注保險期限、保險金額及第一收益人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機動車輛保險在貸款期限內是否連續,采取要求借款人按照貸款期限一次性全額投保的方式,杜絕按年投保后出現續保難的問題。建立高業務素質的客戶經理隊伍。消費信貸所涉及的業務范圍很廣,專業性很強,因此對從業人員的金融理論知識、消費信貸專業知識、營銷技能、工作經驗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更新和完善信貸從業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服務技能,培養出一支知識全面、業務水平過硬的消費信貸專業人員隊伍顯得格外重要。
關鍵詞:個人消費信貸 風險種類 防范對策 誤區
中圖分類號:F830.5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7-192-03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較快,各級銀行機構遍布全國,人民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及外國銀行構成了我國龐大的銀行體系,成為我國金融業務發展的堅實基礎。隨著社會醫療、養老、保險等制度的日益成熟,消費需求結構的變化和居民收入預期的提高,以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消費的傳統觀念正逐步被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接受消費信貸服務,進行信貸消費。
目前,消費信貸已經成為中國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各家銀行紛紛將消費信貸業務從原來的信貸業務中獨立出來,設立了零售業務部、個人金融部、住房信貸部、銀行卡中心等,專門從事和管理各類消費信貸,借此提升自己在金融資源競爭中的地位。由于發達國家銀行消費信貸占貸款總額的比例通常在30%~40%,未來幾年中國的資本市場將為企業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資,作為公司貸款業務減少的一種補償,中國銀行業必然會大力發展消費信貸。現在中國銀行業已全部成為股份制銀行,這種制度變遷有利于拓展消費信貸業務。以公司理財和個人理財為核心的個性化金融服務,將推動消費信貸產品的創新,細分行業、階層、性別、風險偏好的各具特色的產品將紛紛登臺。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主要是指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個人或家庭使用和消費,在約定時間內收回并按一定的利率計取利息的信貸業務。從1998年該業務開辦發展至今,一方面,業務范圍得到了較快的擴大,這些貸款業務主要建立在穩定合法的個人經濟收入與良好的個人社會信用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含二手房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保)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旅游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現階段我國個人信貸消費結構上,個人住房貸款和汽車消費貸款占了相當比重,房地產、汽車等消費熱點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消費信貸快速增長,在2008年就已分別占到了消費貸款增量的61.85%和19.64%。另一方面,在這樣的高速增長支撐下,消費信貸在銀行信貸資產中的比重不斷上升。1998年中國消費信貸余額占銀行信貸總額的比重僅為0.85%,2003年,該比重為9.9%,2008年,該比重上升為20%以上。
曾經被冠以“幾乎零風險”美譽的個人消費信貸,已成為國內商業銀行發展最快、競爭最激烈的新業務之一。但國家審計署有關審計報告顯示,在審計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時,除了發現票據市場管理混亂、民營關聯企業騙貸突出、國有商業銀行重大經濟案件時有發生等廣為人知的通病,個人消費信貸正成為新的風險之源。
一、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對策
(一)借款人的信用風險防范
1.要建立一個覆蓋全社會的個人信用體系,不斷完善個人信用檔案和信用記錄,建立專業的個人信用評估和調查機構。在任何一個消費信貸業務中,其核心競爭力全來自于對每一筆放貸交易的違約風險經濟而有效的控制。經濟而有效地管理違約風險需要匹配健全的法律系統、合適的組織結構和先進的科技。此項技術的關鍵部分在于收集消費者信息并進行準確而可靠的風險評估。在消費信貸最成功的發達國家里,特別是美國,先進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功不可沒。現代的計算機信息技術不僅可以收集和儲存大量的關于每一個消費者的數據,而且可以將這些數據中包含的信息加工匯總,使其簡單精確、易于理解,實現智能化風險管理。這使得低成本、大規模的消費者信用評估成為可能。美國不僅擁有最大的消費信貸市場,而且擁有最為先進而復雜的消費者信用評估系統。美國消費信貸報告機構的存在使得貸款人能以合理的投入獲得真實的申請人信用資料。貸款人可以通過專門搜集和保管申請人信用資料的商業性信貸報告部門獲得申請人信用資料。
在我國可以在條件較好的城市為試點,逐步建立信貸報告機構,既減輕銀行系統的調查負擔,又保證調查的專業性和準確性。該體系的作用就是可以查驗自然人的資信情況,能夠監督、管理與保障個人的信用活動。這就需要設立專門的信用機構,商業銀行將信用消費者日常在金融機構和商業機構的信用支付情況連續地提供給信用機構,由信用機構將這些信息匯同來自司法、稅務等機構的公眾記錄加以整理、分析,記入該信用消費者的信用檔案,當銀行面對個人貸款申請時,可以從信用機構獲得申請人的信用報告,并據此做出貸款與否的決定。該體系的建立可以在全社會形成講求信用的良好社會風氣,并使那些信用記錄不良、意圖騙貸的不法分子無處躲藏。
另外,可以引入國外金融機構普遍采用的“5C個人信用評分模型”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擔保品(Collateral)和行業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結合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的實際情況,建立適合我國應用的個人資信評估模型,以更好的反映個人資信水平。2003年9月1日起實行的個人結算賬戶和儲蓄賬戶分開制度,將個人的信用情況更加準確地反映出來,無疑為信用體系的建設起到了一定的輔助作用。
2.制定相關貸款優惠政策與申請者資信掛鉤的辦法,并規范收費標準。對于資信較好的客戶,銀行可以賦予申請者更多的貸款優惠條件。例如賦予其更多的還款方式選擇權,無形中降低了申請者的貸款成本,并以優惠的政策鼓勵了申請者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3.從卡業務入手,搜集整理個人客戶的信用資料。在中國信用體制還不是很健全的情況下,隨著卡業務的快速成長,可以考慮從各種銀行卡業務,特別是信用卡業務入手,來跟蹤消費者取款或消費記錄,以電子化生成日常交易的各類數據信息增補客戶資料,作為客戶信息資源逐步建立起客戶資料數據庫。再結合客戶開戶時錄入的基本資料,建立全面反映客戶資信情況以及客戶還款能力的數據庫。
4.重視個人信貸資料檔案管理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法律環境。科技上要完善基礎數據庫的接口技術,加快數據平臺建設,以擴大征信試點,互聯互通,盡快實現數據共享系統的建設和全國主要城市征信體系的建設。同時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個人征信體系法律法規,在明確信息披露規則的同時保護商業秘密和消費者個人隱私,促進個人征信體系發展;保護債權人金融資產權益,明確信貸消費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將消費者信貸中的違約行為與其他項日常交易行為掛鉤,在社會范圍內強化信貸消費者的責任意識。
由于信用機構的建立還有待時日,商業銀行為了化解信用風險,必須在其審批個人貸款的過程中扮演好信用機構的角色,將個人信用作為考查的重點,設立相關的個人信用檔案,這里最為關鍵的就是建立專業化、規范化、初具規模的個人信用數據庫,為信用管理打好基礎,對已有借款人以及貸款申請人違約的可能性做出預測,并建立信用缺失的預警機制,一旦發生信用危機,就可以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這也要求各商業銀行打破陳規,改變過去只有競爭沒有合作的局面,充分合作,把各自掌握的個人信用檔案共享,因為借款人可能同時在不同的銀行或者同一銀行設立在不同地區的營業網點申請個人貸款,信息的共享使銀行可以更加高效、準確地作出決策。
(二)假按揭的防范
針對當前央行的政策提高了對房地產業的貸款門檻,為了防止一部分的房地產商用“假按揭”的手段騙取銀行信貸資金。首先,商業銀行在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合作協議時就要進行嚴格的資信審查。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合法成立、是否具有相應的開發房地產的資質、其資金是否充足、有無違約記錄等等,要選擇那些信譽好的、資金實力雄厚的開發商開展合作。其次,在貸款審查階段,銀行要加強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查。要認真審查借款人的真實身份、家庭情況、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收入水平等情況,最好到借款人住所、工作單位實地調查核實。改進對購房人還款能力的評估方式。不但要求購房人提供收入證明,還應該要求提供單位證明、個人職位、學歷、家庭收入等情況,更為客觀、準確地對購房人的整體信用進行評估。不僅要借款人提供由開發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款收據,還要要求其提供銀行繳款憑證,以防開發商偽造。如果同一個單位的大量職工同時申請貸款購買同一樓盤的房屋,銀行就要提高警惕,防范假按揭的產生。如果一個樓盤價格遠高于同地段、同檔次的其他樓盤,而銷售又非常好的話同樣也要引起銀行的注意,這也是假按揭的一個顯著特征。最后,在貸款的貸后管理上要積極關注借款人的還款情況,借款人一期未還款就要引起重視,找出原因,制定措施防止更大的損失。
(三)銀行操作風險的防范
1.道德風險防范。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素質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水平和風險意識。要經常組織一些與業務有關的金融、法律知識培訓,建立一支專家型的、高素質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隊伍。
2.鑒于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具有客戶分散、數量眾多的特點,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各自為政,分散經營的方式已不適應業務發展的要求,應該設立專門的機構來統一開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可以實現專業化、集約化的經營,可以把有限的信貸人力資源整合起來,集中辦理個人消費貸款的受理、調查、審批、發放、貸后管理等全過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實現了規模化經營。并且,通過集中開辦業務也可以使經辦人員積累大量經驗,可以更快的發現業務開展中的問題和風險,避免損失。
3.為了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提高銀行經濟效益,銀行不僅要掌握貸款風險管理的技術方法,同時也需要加強貸款過程的內部控制,通過建立和健全銀行內部貸款管理制度,防范貸款風險的發生。
為了確保貸款管理過程的科學化,銀行應當按照“審貸分離”的原則,將貸款管理各個環節劃分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管理崗位,建立權力制衡機制,明確各自的職責。調查核實貸款申請書中所列情況是否真實、準確;調查借款人的合法性,了解借款人是否具有貸款的資格和條件;調查借款人申請貸款的用途、原因;分析、預測借款人償還貸款的可能性;對貸款申請的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長短、利率高低、貸款方式、貸款條件等提出審查意見。
另外,可以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引入保險公司和擔保公司,促進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的分散化。加大住房貸款保證保險制度的推廣力度,將貸款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這是國外住房金融發達國家通常的做法。同時,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以及客戶的資信水平,設計不同的產品,提供多元化貸款服務,推行多種還款手段。
此外,商業銀行還應該積極拓寬思路,學習國外先進經驗以減少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積極鼓勵商業銀行采取市場化的手段轉移風險,在一些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通常將消費貸款打包出售或者進行證券化處理,將這些風險較高、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在二級市場變現,較好地實現了資產負債、風險和收益的適當匹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經過30年的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已經成為一種成熟的開發性金融產品。目前主要的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都開展了這項業務。其中規模最大、體制最完善的仍然是美國。2003年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債券總量已經達到2.4萬億美元,相當于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23%,是其金融市場上的第一大券種。它以抵押債權的未來現金受益為擔保發行證券,從證券市場吸引資金用以支付購買證券化資產的價款,以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向證券投資者支付本息。中國個人住宅融資的渠道以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為主,而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短期存款,客觀上存在期限匹配不一致的問題。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可以調節商業銀行短存長貸的結構匹配,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壓力,增強商業銀行整體抗風險能力。
二、正確把握和控制個人消費貸款中的風險,必須防止三個方面的誤區
1.消費信貸和生產信貸的誤區。以汽車消費信貸為例,在開展汽車消費信貸以前,如果一家企業或者個人,要想在銀行得到一筆貸款,銀行對這個企業或個人的調查是相當仔細的。要查這個企業數月甚至一兩年的賬目,看是否有虧損的記錄或者有無誠信缺失的記錄。如果有,貸款是拿不到的。個人貸款更嚴格,要有項目,要經可行性論證。此外,還要由有關當局批準。而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開展以來,貸款手續簡便了,特別是間客式的汽車消費貸款,由經銷商代辦,省去了貸款客戶的許多麻煩。客戶信譽度調查固然重要,但貸款用途、還貸來源的嚴格審查更具有現實意義。例如,前幾年我們有些行步入了拓展消費貸款業務的誤區,發放了不少諸如挖泥機、工程車抵押貸款,雖一度貸款余額大幅度攀升,但實踐證明,由于客戶經營狀況的極不穩定導致了還款來源的不確定,以致于這些行每月貸款逾期貸款和不良率居高不下,成為客戶經理們至今心中永遠的痛,并因此影響到新業務的拓展。
現在汽車消費信貸觀念的誤區在于生產資料的信貸與消費信貸的條件一樣,不加區別,脫離實際。產生的原因是間客式的模式,與銀行脫節所造成的。能消費得起汽車的人是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經濟基礎的。是代步工具,是為了辦事快捷,提升企業形象和個人形象,不會受臨時經濟環境變化而影響還本付息。貸款購買生產資料,其中的風險性較大,在生產過程中,不確定性的因素很多。這些人完全是靠掙的錢還本付息,原來設想的條件稍有變化就會影響還本付息,造成大面積的欠款。其根源就是忽略了消費這個前提。
2.有信與無信的誤區。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人們往往忽略一個“信”字。在目前我國個人信用評估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即便是有些銀行或者說法院等機構和部門有一些人的信用記錄,也是零散的,不集中不系統,很難一此來評價一個人的信用等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搞消費信貸業務,很難有所依憑。因此,在操作起來就很容易進如誤區,即不分(也分不清)這個人信用程度的高低,只要申請消費貸款就幫助申請,這很容易形成不良貸款給銀行及經銷商帶來風險。實際上應該重點調查貸款人的信用程度,有信用就放貸款,無信用就不放貸款。我們知道,市場經濟本身就是信用經濟,一個人或一個企業的信用是他們的珍貴的無形資產,在西方,如果一個人在社會上失去了信用,他將寸步難行,再也無人與他有任何經濟往來,而且,政府機關將收回這個人或企業的營業執照。因此,我們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中,應當遵循有信則貸,無信就不貸的原則,保證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3.資信調查與核實的誤區。個人消費貸款具體的操作人員一直把對貸款人資產與信用情況的調查了解說成是“核實”。所謂核實,就是對貸款人所報告的資產情況核對與查實,看這個人說得是不是真的。這個詞的惰性就在于:貸款人報告的資產情況我們查了,貸款人沒有報告的情況就無法查對。也就是說,貸款人說有一處房產,他領你去了一處房產,如何保證這處房產是不是貸款人的呢?盡管要貸款人的戶口簿,在農村里,有許多地方沒有房產證和門牌號碼,在這種情況下,連戶口簿都無法證明這處房產是不是貸款人的財產。用核實來統率人們的行動,從某種意義上說,有點被貸款人牽著鼻子走的意思,這就束縛了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要發展必須有創新,要創新必須勇于面對風險,發展與風險始終是一對矛盾共同體,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我們不能因為懼怕風險的產生而因噎廢食、固步自封,只要我們從以上幾個方面能正確認識、把握貸款風險,通過有效的措施來規避風險,就可以使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
參考文獻:
1.劉建昌.個人消費信貸持續中國家庭債務比例超過美國.經濟觀察報,2004.10.31
2.羅彩云.關于建立銀行信息系統管理中心的設想.新金融,2002(12)
3.高峰.關于建立我國個人信用檔案制度的若干思考.檔案學通訊,2002(5)
4.仲莉紅.淺析房地產消費信貸現狀.建筑經濟,2003(10)
5.程虎.美國發展消費信貸的經驗及其啟示.新金融,2003
6.侯勇,黃黔.中美個人消費信用的比較分析.武漢金融,2003(8)
7.粟勤.消費信貸.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
8.李曉程等.中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及應對策略.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2003(3)
9.曹代福.中國消費信貸的制約因素及完善對策.南方金融,2003(6)
10.張興勝,李志彬.中國住房消費信貸發展中的問題與思考.中國金融,2003(8)
11.楊炬,吳菘巍.消費信貸所面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金融廣角,2003(9)
12.姚騫.中國消費信貸發展問題研究.前沿,2003(10)
13.何愛武,孫海波.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分析及對策.中國金融,2003(15)
14.涂永紅.中國未來五年消費信貸發展趨勢.財經網,2003
15.王征宇.建立中國消費信貸體系.財經網,2003
1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1.1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更多地指借款人失信,承約信用喪失而產生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是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
1.2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市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采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并為經營風險。相對于信用風險,經營風險具有明顯的系統風險的特征,受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也較多。
1.3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統滯后,加之相關的管理人員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經驗不足,缺乏相應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的能力,無視信貸資產風險,違規操作,盲目發放貸款,由此造成不良貸款增加的風險。
1.4政策與法律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政府的 金融 政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或是有重要的舉措出臺,引起市場波動,從而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而法律風險通常指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活動或各類交易中違反了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或者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依托和保障所引發的風險。
2產生風險的因素分析
2.1信用風險的因素分析
2.1.1社會的信用觀念淡薄我國進入市場經濟體制以來,經濟上的高速發展并沒有與之相配套的社會誠信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保障,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在經濟活動中誠信守則的人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和獎勵,而違約失信的行為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和損失。社會失信現象的泛濫直接導致人們的信用觀念淡薄,從根本上缺乏按時履約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責任感。這種社會意識和現象 自然 波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
2.1.2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當前,我國尚未啟動一套完善有效的個人征信系統。雖然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個人征信系統,但是還處于運行初期,征信渠道過窄,征信內容不全面,只有貸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單一,征信資料收集速度緩慢等,以至于商業銀行難以對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貸款的額度、還款的能力以及以往還款的情況做出比較正確、動態的把握和判斷,造成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種信息的不對稱往往體現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還款能力,在還款受阻的情況下易導致道德風險問題,增大蓄意逃避還款的風險因素。
2.2經營風險的因素分析
2.2.1市場風險的影響市場經濟條件下,整個的商業活動都處于市場的調控之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也不例外,其資金隨著市場價值規律的波動而波動。如遇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時,借款人的貸款金額往往不能滿足其消費的需要,自然也會造成還款壓力的增大;再者,通貨膨脹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會加重借款人的還款負擔。
2.2.2借款人風險狀況的顯著差異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款人比較分散,并且數量大、周期長、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原則上,針對不同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選擇不同的經營策略以實現貸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商業銀行還無法通過靈活的、有針對性的貸款利率來滿足不同風險狀況借款人的需求,實現差異化的個,因而無形當中增加了銀行對高風險客戶的貸款風險。
2.3管理風險的因素分析
2.3.1管理上劃一現象嚴重雖然目前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開展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比較多,但是深入到行業內部,則不難發現其實銀行真正開辦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不外乎主要集中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等幾個品種上,并且對各種個人貸款業務的采信、發放以及貸后回收的整個管理程序都是比較單一和程序化的過程,缺乏貸款管理上的針對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商業銀行整個的貸款體系比較制度化,在思想上、作風上還依然受傳統對公貸款的影響,沒有形成完善的個性化的管理制度。
2.3.2激效制度不科學許多商業銀行盲目根據上級行下分的貸款指標分派貸款任務,一方面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要求個人消費信貸管理人員加大發放貸款的額度,另一方面沒有擺正信貸資產質量、業務發展、經營效益三者的關系,強調片面化的風險控制目標,為了控制貸款風險,制定嚴格的懲罰制度以制約個人消費貸款的風險,造成信貸人員惜貸,辦理貸款瞻前顧后,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員工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防范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有效策略
3.1健全法律法規——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
隨著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不斷開拓,原有的法律法規亟待修訂與完善,要出臺針對個人貸款的相關法律法規來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的運作,既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也維護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
3.2完善個人資信評估機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根本
針對我國個人資信系統尚未完善,個人信用資料采集、調查的薄弱,人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可以聯合金融機構、政法部門、勞動力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等,進一步完善個人收入、信用、貸款、消費等記錄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與信用評估機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科學地評估個人信用等級,為發放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者一手的資信情況。此外,各商業銀行在協助人民銀行加大客戶資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時,也要加強行業間的合作與聯系,建立網絡管理體制,互通有無,分享資源,既能避免對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復調查,又能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償還能力進行多頭借款,做到采集與事實相統一、歷史與現狀相貫穿,使收集的資信及時而準確,評估科學而嚴謹,從源頭上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控制。
3.3培育行業文化——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特色
信用風險、道德風險已成為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面臨的主要問題,而商業銀行員工的法治意識、職業道德也亟待提高和改善。實踐證明,單純依靠規章制度約束的企業文化已不能很好地解決上述的問題,需要培育一種嚴謹、求真、務實、高效的全新行業文化。在全新的現代文化理念的指引和感召下,銀行從業人員不斷強化自身的職業責任感和歸屬感,加強業務學習,提升職業素質,增強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洞悉各種變換的信息和因素,塑造內心公平的信念,實現自律與他律的結合,做好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預防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王曉胄.淺論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及防范[J].海南金融,2006(4):12-32.
[2]王麗.我國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J].天津市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7(1):45-52.
[關鍵詞]商業銀行 個人消費 風險信貸
消費信貸是拉動我國內需的一項重要貨幣政策,是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實現消費與生產均衡的助推器。消費信貸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和人們消費結構變化的客觀要求,可在一定程序上緩和消費者有限的購買力與日益豐富的商品或勞務的銷售之間的矛盾,更好地改善人民的生活。
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是國有商業銀行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適應金融體制改革、適應金融國際化發展趨勢的一系列全方位變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傳統的個人與銀行單向融資的局限性,開創了個人與銀行相互融資的全新的債權債務關系。
個人消費信貸以其獨特的魅力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滿足人民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但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機制、個人經濟行為尚不規范,加之個人消費信貸開辦的時間不長,尚沒有多少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鑒,所以存在許多的風險,也有許多的問題需要我們得到重視和解決。
一、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存在的主要原因
由于消費信貸的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且在我國出現不是很久,各種規章及配套措施尚不是很齊全。從內外因角度來觀察,導致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個人信用征信體系不完善
我國目前還未建立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貸款銀行通常只能憑借款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于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說明,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做出正確判斷,這使得商業銀行和借款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所以,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個人信用制度不完善在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負面影響越發凸顯。
2.個人消費信貸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我國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完整的消費信貸方面的法律,相關的法規也不健全,政策措施沒有系統化。現行的信貸政策法規基本上都是針對企業法人制定的,專門針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規定很少。即使有一些政策法規條款,規定也比較抽象,可操作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使金融機構開辦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我國目前僅僅依靠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和《擔保法》來防范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
3.盲目營銷和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
近年來,各家商業銀行為了搶占個人信貸市場份額,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不少地區的基層銀行為了完成貸款任務,給每個員工下達一定額度的消費信貸任務,甚至是與其工資收入掛鉤。不少員工為完成任務,對高風險、低信用客戶盲目放貸,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規操作現象,這將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控制辦法
針對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過程出現的各種風險,商業銀行必須明確自身的定位,妥善處理與客戶之間的關系,從各方面完善銀行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監管層和政府也應該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該市場。
1.加強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并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在實踐中,因為客戶和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所以現目前商業銀行對借款人的了解程度常常難以評判其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所以實務操作中,建立一套完善的道德風險評估體系對于于商業銀行非常重要。一方面,作為政府應努力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強化公民信用意識,把誠實守信作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基礎工程來抓;另一方面,應當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全面的反映個人的誠信狀況。每個商業銀行應該根據本行的業務特點和發展目標制定個人信用評級方案,作為放貸與否的基本標準,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信貸風險。商業銀行一般通過對借款人的品格、資本與能力、環境、抵押品四個方面評估潛在的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根據這種方法,商業銀行先選擇某些體現借款人信用風險的特征因素,如收人水平、居住情況、就業情況、年齡等。然后為每一特征因素配上相應的分數,最后根據借款人的特征累計其分數值,作出相應的貸款決策。
2.加強法制建設以及規范銀行業操作
近年來因為相關立法的滯后而影響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發展,為確保消費信貸市場健康有序的運行,我國應該將消費信貸列入國家的法律體系之中,建立并完善消費信貸法律體系,明確和規范相關主體的職責、權利、義務,合理減輕分散信貸風險。我國應盡快制定頒布《個人消費信貸法》,對消費信貸活動進行同意的管理,對不同的信貸種類也應該分別制度針對其特征的法規,使我國在個人消費信貸這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型社會,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任何人都可以為所欲為,道德風險的發生就是必然的,法律的存在會在主觀和客觀兩方面影響著個人的行為。因此,政府應當加強社會信用的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與規范個人信用信息有關的法律法規,用法律手段規范個人信用行為。并且加大金融部門與司法部門、經濟管理執法部門的合作,加大對不履行還債義務行為的法律約束,建立對失信個人的約束懲罰機制。
3.把保險與個人消費信貸結合起來
歐美發達國家在為客戶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時都要求客戶購買保險來減少不良貸款所帶來的損失,我國商業銀行也應該借鑒國外的經驗,把個人消費貸款和保險公司的相關險種結合,規定客戶在辦理消費貸款時必須購買保險,當客戶出現不良貸款,無力償還貸款時,保險公司就要給商業銀行支付一筆賠償金,這樣銀行可以減少損失,化解銀行的經營風險,實現消費信貸風險的合理有效轉換,同時也推動了保險業的發展。
4.大力培養高質量人才
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其特殊性,它要求大量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進行風險識別、評估以及分散化運作。當今世界的競爭其實就是人才的競爭,但是就整體而言,我國銀行業的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在發放信貸等關鍵環節,由于從業人員職業素質不足,往往給借款人的道德風險行為提供了可趁之機。因此,應當在全國范圍內規范銀行業務人員從業資格審定標準,加大現有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加強不同部門交流,以提高從業人員自身素質,降低事后借款人引發道德風險的可能性。
5.實行個人客戶的差異化服務
高端個人客戶指的就是風險低、潛力大、信用好的客戶。就當前客戶群體而言,一種是從事于優勢行業或壟斷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人員,像電信、電力、金融等行業的從業人員。第二種是那些擁有穩定的職業、較高收入的人群(像國家公務員和財政發放工資的事業單位人員)。第三種是全國性或區域性大公司的管理人員與專業技術人員等,這類群體不僅工薪水平和福利條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較好的專業技能,預期收入高,失業風險較低,而且因為文化素質相對較高,這類人群對自身的社會聲譽和個人信譽也更加注重,他們的還款意愿較強。所以商業銀行對這些類別的重點客戶應加大營銷和調研力度,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提高銀行的盈利水平。
個人消費信貸的開辦,優化了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結構,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創利渠道,也滿足了人們對金融產品多元化的需求,有利于擴大內需,增加消費品生產,對引導個人有計劃消費、提高生活品質也有著積極意義。
中國信貸消費有很大的市場發展空間,希望在政府政策的支持、監管層的有效管理下,商業銀行不斷完善自身的經營,推動中國信貸消費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1]黃麗萍.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的對策研究[J].經濟研究,2009
[2]張廣元.商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的幾個潛在風險探討[J].財經園地,2009
【關鍵詞】 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對策
一、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
由于消費信貸的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且在我國出現不久,各種規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從內外因角度來看,導致信貸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銀行內部來看,其經營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這種現象的蔓延將造成新一輪的風險積聚,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帶來極大的隱患;并且還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及貸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為,放松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也是導致借款人多頭貸款和道德風險形成的原因之一。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一方面,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及家庭的收入狀況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著許多非貨幣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當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證明的真實性無從查證,導致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貸款申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的政府管理體制,符合國際慣例的、完整的個人信用風險評估的信息和數據主要來自于公安、稅務、工商、法院、銀行、保險和公共事業收費等部門,但目前除銀行以外,分布于這些部門的大部分個人信息仍處于封鎖狀態,銀行無法通過正規的渠道取得相關信息,這就使得商業銀行難以對個人的信用做出客觀、真實、公正的評估,從而難以對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風險做出準確判斷。
3.風險防范法規體系不完善
一方面,我國尚未出臺一部完整的《消費信貸法》,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銀行出臺的辦法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其針對性當然不強,并且對現有法規也有不統一的理解,也未出臺什么解釋進行規范;另一方面,在國內,個人信用制度、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與消費信貸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特別是在個人貸款的擔保方面缺乏法律規范,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費信貸缺乏完備的操作依據,無疑給貸款的安全性帶來影響。
4.利率尚未市場化
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消費信貸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消費貸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客戶分散且數量大、客戶風險狀況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對不同客戶群應采取不同的利率定價,以實現貸款風險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國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商業銀行無法通過差別定價的貸款策略,增加對高風險客戶貸款的風險貼水,從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費貸款的平均損失率。
5.信用評分技術落后
主要體現在:第一,由于缺乏個人信用基礎數據,普遍采用專家法評分模型以應對個人信貸業務的快速增長。第二,評分模型的種類較少。隨著消費信貸品種日益增多,其顯現的風險特征各不相同,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也存在較大的差異,而目前除了信用卡業務的評分模型針對性較強外,對于其他消費信貸產品未根據信貸品種、擔保方式、區域經濟特點的不同開發相應的評分模型,而是一個評分模型“一統天下”。第三,對評分模型的使用還限于貸款申請、審批環節,在貸后風險管理、風險預警、風險計量方面的運用基本是空白。
二、防范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建議
1、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學有效的個人信用體系是銀行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前提。我國的個人信用系統目前尚處于初級階段,仍需要不斷完善。完善我國個人信用體系,要實現信息聯網共享,對于個人信息不斷地更新、滿足銀行發放貸款前審核的需要。各銀行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針對每一個消費者的具體情況,確定是否發放貸款,以及發放額度。
2、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政策
健全的法律法規是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保障。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應該盡快出臺針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信貸行為,降低信貸風險。建立健全的消費信貸法律規范,一方面是要盡快制定與之相關的法律,對個人信貸有關問題作出明確的規范,來規范銀行的行為,以減少風險;另一方面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降低風險。
3、完善商業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完善商業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是貸前嚴格審查,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個操作環節,防范風險發生;二是加強貸后管理,根據消費貸款的特性,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進行相關風險分析,按規定進行貸后審查,密切關注客戶的動態,當有拖欠時,及時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三是嚴肅信貸紀律,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對存在問題,積極整改,避免同類問題再次出現。
4、發展信用卡業務
發達國家大量的消費信貸是通過信用卡的透支方式實現的。信用卡業務的發展是建立在對持卡人嚴格審查的基礎上的。通過信用卡業務可以使消費信貸分享信用卡客戶的資源,減少成本,降低風險。商業銀行在發展信用卡業務時,應根據不同持卡人的經濟狀況、信用狀況,提供不同的信用額度,以降低風險。
5、開發優質客戶
選擇風險低、潛力大的優質客戶群是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防范的主要工作。一般選擇客戶主要是在校大學生、從事優勢行業的文化素質較高的年輕人、國家公務員等,這類人群一般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有穩定的工作、預期收入高,銀行應加強對這些客戶的開發力度,以降低貸款風險的發生。
三、結語
通過對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有了詳細的了解,進而可以得出相關的對策進行解決。這樣可以盡可能的避免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提高資金的安全性。
關鍵詞:消費金融公司;背景;問題;發展對策
一、我國消費金融公司啟動的背景
所謂的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雖然在發達國家,這一機構已經存在了400年之久,但在我國,作為完全新型金融機構的消費金融公司啟動之初有以下幾點背景:
1 經濟危機下,建立消費金融公司是擴大內需的必然要求。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在滿足了基本生活消費之后,日益追求更高層次的消費需求。在滿足無擔保,無抵押的條件下,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以家庭裝修,文化教育,家庭日用品更新換代的業務將在很大程度上推動個人消費。
2 建立消費金融公司是完善金融服務機構體系的要求。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很少,所提供的消費貸款所占貸款總額比例較小,缺乏對居民個人耐用消費品,教育等一般用途的個人消費信貸金融服務的專業化管理,而消費金融公司彌補了這一缺陷,豐富了我國金融服務機構類型,有利于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3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為消費金融公司提供了經驗借鑒。近幾年來,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發展迅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2008年1月末中國居民戶貸款余額為51948.65億元,其中消費性貸款余額為33590.86億元;2009年1月末中國居民戶貸款余額為58415.34億元,其中消費性貸款余額為37935.36億元,2009年1月與2008年1月相比,中國居民戶貸款增加6466.69億元,增長12.44%;其中消費性貸款增加4344.50億元,增長12.93%。可見,我國個人消費性貸款增長迅速,同時占居民貸款總額的比例也在增長。所以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作為新型的金融機構,以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為專業的消費金融公司可以在經營過程中借鑒成功經驗,揚長避短,積極開拓其自身業務,滿足不同群體消費者不同層次的要求。
二、我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
1 個人消費金融產品的需求和供給不對稱。近幾年,我國居民個人住房貸款占總消費存款總額的比重均在70%以上,其他貸款項目比重很小,如大額耐用品消費的貸款和旅游貸款由于消費觀點等原因,多數地區發生額極少,個人消費貸款用途主要集中在住房和汽車上。然而,銀監會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在試點階段的業務將不涉及房地產貸款和汽車貸款等高風險產品,這無疑造成了供需的極大不對稱,束縛了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的進程并限制了其獲取利潤的空間。
2 缺乏完善的個人征信系統。由于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無擔保,無抵押的貸款,從金融風險控制的技術上,就要求有足夠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雖然消費金融公司可以借助金融機構已有的客戶信用資源及央行征信系統,但其中可利用的儲備不足,金融機構內部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各金融機構之間缺乏整體信息共享機制和制約借款人的聯動機制。這必將妨礙消費金融公司對客戶信用風險的識別,影響其進行貸款的決策和風險控制。
3 缺乏關于消費金融公司的完善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關于消費金融公司的約束制度尚未建立,僅局限于銀監會的監管標準,即消費金融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業拆入資金比例不高于資本總額的100%,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且對于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以往對該借款人發放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而且只有已取得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的信譽良好的老客戶才可得到此項貸款。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作用,但并未形成一部統一規范的全國性法律。
三、保證消費金融公司良好發展的對策
1 建立健全個人征信管理系統。由于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個人征信,使得消費金融公司面臨巨大的信用風險,承受消費者違約后無法償還的貸款損失,同時國家對試點階段的消費金融公司禁止發放房地產貸款和汽車貸款的規定,也主要是為了防止信用風險造成銀行的損失,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個人征信管理系統是必要之舉。在初級階段,可以將客戶的銀行信用卡信息資料為基礎,保持對其完整的信息記錄,收集,登記,評估借款人個人及家庭資產負債和信用狀況,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個人信用征詢和評價體系。若發展到一定時期,可借鑒美國經驗,成立專門的征信服務公司,向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消費者征信報告等專業的征信服務產品。通過此舉措施,消費金融公司可以防止違約失信行為,減少由其造成的損失。
2 建立關于消費金融公司的法律法規。為了保障消費金融公司以及借款雙方的利益,我國需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其中應包括規定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消費金融公司內部管理部門的責任,同時應為保護借款人個人信息隱私提供制度保障,并且規定借貸雙方違反法律所要付出的刑事責任。
溫州市家用電器協會的葉先生,在樂清開有一家小型的電器公司。8月初,企業急需80萬元流動資金,由于葉先生這樣的企業在溫州很多,從銀行貸款需要一系列的流程,但葉先生個人卻是銀行的優質客戶。于是葉先生抵押了自己的房產,并憑著自己的信譽申請了100萬元的個人消費貸款,并投入到企業的運營之中,解決了企業的燃眉之急。
溫州銀監分局提供的相關資料顯示,這樣的“靈機一動”逐漸增多。盡管8月份溫州民間借貸加權平均月利率再創自去年1月份開始監測以來的最高水平,但300戶監測對象的民間借貸發生額卻首次出現回落,僅為6732萬元。與此相反的是,個人消費貸款的增長速度卻同步明顯加快:
“不少企業迫于民間融資成本壓力,為保持正常生產經營,開始通過‘個貸公用’的方式‘曲線’獲得企業所需資金。”溫州銀監分局一負責人分析數據后認為,私營企業主普遍通過申請個人消費貸款來彌補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這是造成個人貸款猛增、民間借貸額下降的主要原因。
評論:為什么又是溫州人搶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