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內控管理自查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摘要:本文以交通銀行為例,對其自2007 年在A 股主板上市以來的內控信息披露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進行了探析,并從外部監管和銀行自身內控信息披露建設兩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
關鍵詞 :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近年來,我國銀行間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伴隨著企業“脫媒”行為、金融產品創新、互聯網金融等對銀行傳統業務的沖擊,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和方式趨于多元化,其風險狀況也變得更為復雜。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夠促使銀行管理當局關注和審視經營管理現狀,及時發現和糾正內部控制缺陷,防范風險,同時也使銀行曝于公眾監督之下,不斷提升合規經營的動力。然而,既有研究表明,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控信息披露實踐中仍存在不少問題需要改進。故此,本文以交通銀行為例,研究其2007年在A股主板上市以來的內控信息披露的發展情況,對其內控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不足進行探析并提出完善建議,以期為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控信息披露實踐提供借鑒。
一、交通銀行內控信息披露狀況分析
交通銀行先后于2005 年6 月和2007 年5 月成功在港交所和上海證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筆者搜集了該銀行2007年以來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年報、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公司治理持續改進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等資料,采用統計分析法對其上市以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情況從披露的載體、內容、依據等方面進行了探析。
(一)內控信息披露的載體
交通銀行上市8 年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載體不盡相同,形式各異,主要的披露載體包括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報告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其中交通銀行2007 年還披露了專門的《關于“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自查報告和整改計劃的公告》和《公司治理自查改進報告》,2008 年又披露了《公司治理持續改進情況報告》,對該銀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對應的改進計劃進行了詳細介紹,不過之后該銀行不曾再披露此類報告。有關年度報告中關于內控信息的披露,除2007 年交通銀行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下單獨設置“內控管理”板塊對該銀行報告期內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進展和成果進行披露外,其他年份均在“公司治理報告”下設置“內部控制(情況)”板塊進行相關披露,另外交通銀行還于監事會報告中對該銀行監事會報告期內所進行的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工作進行了介紹,同時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意見。通過分析交通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載體,本文還發現該銀行自2008 年開始編制《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2010 年或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之后固定名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對本銀行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自我評估和披露。
(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
交通銀行根據相關法律監管要求對其內部控制相關信息進行了披露,然而其披露信息的實質性內容含量較低,有流于形式之嫌。首先,交通銀行在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或“公司治理報告”中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介紹,但這種介紹定性信息多于定量信息,內控制度設計描述多于內控具體流程分析。其次,監事會報告中交通銀行每年會介紹其當年所開展的內控相關工作,但是并不具體,而且其關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審議均簡單地表述為“無異議”,內容空洞,流于形式。再次,交通銀行自2008 年開始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自我評估并編制自我評估報告,2008 年和2009 年的報告中均有指明該銀行內控建設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針對性的提出了改進計劃,然而2010 年以后信息含量則有所減退,更多的是有關內部控制建設和執行情況的正面評價,對于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則是以“未發現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有待完善的事項,已經識別并該去了積極地改進和控制措施”之類的表述簡單略過,并未對“有待完善的事項”及所采取的改進措施進行展開披露。此外,該銀行的內控信息披露缺少時間上的繼承性和連貫性,比如在2007年的公司治理報告中披露其針對本行內控建設與一流公眾持股銀行目標所存在的差距制定了2007-2009 年的整改計劃,但是在此后三年的內控評價報告中,本文并未發現其有對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的成效進行具體描述,而針對2008 年和2009 年明確提出的內控缺陷,在后一年披露的內控信息中也未有對上年缺陷的追蹤。
(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依據
在內控信息披露所參照依據的選擇上,交通銀行各年的表述各異。2008 年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2009 年和2010 年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1 年則是“《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2012 年又只是《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3 年擴展為“《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2014 年在歷年的基礎上進行了綜合,指出其依據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這些表述各異的依據難免讓人對其內控建設參照依據的選擇隨意性和嚴謹度產生疑慮。
(四)內部控制的審計報告
交通銀行自2008 年開始聘請會計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和與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進行獨立審計,并出具審核意見。本文發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格式極為單一,2008-2010 年和2011-2014 年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內容除了所審計的時期有所變換外幾乎一字不差,甚至2014年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之后,審計報告的內容也無改變,不免有應付法律監管要求之嫌。而會計師事務所對于內部控制審計中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也是極力規避,所發表的審計意見較為消極,有用性較低。
二、交通銀行內控信息披露問題的成因
(一)外部監管不到位,缺乏實操性的法律規范作為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實踐的指南,銀監會于2007年頒布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卻未能在內控信息披露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我國自2010 年開始對上市公司實行內控信息的強制性披露,但是從交通銀行的內控信息披露實踐,本文發現自2010 年開始,其內控信息披露中實質性缺陷的披露卻成下降趨勢,內控信息披露報告信息含量明顯減退,這種現象的出現很有可能是因為強制性內控信息披露規范未能充分考慮商業銀行的內控信息披露的實際,對上市銀行的內控信息披露沒有進行特別規定。當發現不用進行過多的實質性缺陷披露即可滿足相關法律規范,上市銀行出于信息披露成本的考量,很有可能減少內控信息披露信息含量。
(二)銀行自身內控信息披露機制建設不足
我國自2003 年開始啟動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交通銀行雖作為第一家成功轉股改制上市的國有股份制銀行,其現代公司治理起步較晚,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作為一種重要的公司治理機制建設水平依然較低,仍處于探索階段。從交通銀行近8年的內控信息披露狀況不難發現,該銀行各年的內控信息披露無論在披露的形式載體還是在內容的表述方面均呈現出較大的差異性,這表明該銀行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缺少一脈相承的制度規范,內控信息披露建設不足。
三、結論及改進建議
本文選取交通銀行為例分析其自2007 年A股主板上市以來的內控信息披露狀況,發現交通銀行在內控信息披露的形式載體和披露依據的選擇方面缺乏統一性和穩定性,在內控信息披露的內容方面多側重正面披露,實質性缺陷揭示較少,且缺少后續的追蹤完善披露,2010 年開始內控信息披露的信息含量有減退趨勢,有流于形式之嫌。本文認為,交通銀行在內控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上問題和外部監管規范不到位和銀行自身內控信息披露建設不足息息相關?;诩韧芯课墨I,這些問題在其他上市銀行普遍存在。因此,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我國上市銀行內控信息披露。
從外部監管層面,相關監管部門應當立足于我國上市銀行的特殊實際,結合其行業特點制定內控信息披露相關法律規范。首先,在規范的制定中,尤其需要注重實操性和指導性,對于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控信息披露的形式和要素,可以進行明確要求。其次,應當明確銀行內控信息披露中不同主體的責任,我國上市銀行內控審計報告普遍存在責任規避、表述消極的問題,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在銀行內控控制審計報告方面所承擔責任的指導。最后,健全內控信息披露評價及獎懲機制,定期評價上市銀行內控信息披露的狀況并給予相應的獎懲,提高上市銀行內控信息披露的動力。
從上市銀行自身層面,上市銀行應當積極加強內控信息披露機制建設,首先,立足于本行所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審視內部控制中的各流程、各環節,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和信息披露規范。其次,培育優質的內部控制文化,加強員工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意識教育,明確不同主體在內控信息披露方面的職責,建立對應的獎懲體系。最后,提高不同層級的信息溝通效率和質量,對于行內可能存在的內控缺陷進行“員工支行分行總行”的匯總報告和披露,并對其事后糾正工作予以持續關注,以提高內控信息披露的有用性。
課題名稱: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優化與會計舞弊防范研究—山西票號歷史經驗剖析與現實借鑒<項目號:11BGL021>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1]戴新華,張強.我國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國際借鑒與路徑選擇[J].金融論壇,2006(8):53-58.
[2]劉欣華,李春浩.中國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6):16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