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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建業務;基層預算單位;國有建設單位;決算報表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4-0143-02
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很快、變動很多,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相對有些老化,二者在涉及基本建設業務會計處理時如何銜接的問題,讓基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比較頭疼,理解上的漏洞和實際處理時的錯誤比較多。就此,本文從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對于基本建設支出業務,不在單位預算賬上反映,僅在基建賬上反映,單位預算賬是經費賬,不應該反映基本建設支出
其實,盡管基本建設支出過去是按經費性質分類的,不屬于功能分類,但是,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中不設基本建設支出科目,并不是取消了基本建設業務在政府收支分類中應反映的經濟內容,而是將原基本建設支出分解到各功能分類科目,如在“教育”類中,就有“教育附加費支出”款,款下有“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等項。
基層單位收到這筆撥款時,不能因為是發改委安排的基建項目,基建專戶上記了“基建撥款”,就認為不應該在單位預算賬上反映收入。正確的做法是:應該反映一個單位預算賬收到這筆撥款又轉到基建專戶上的過程,由于現在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可能從財政國庫房直接撥付到了基建專戶,單位預算會計賬簿上沒有該項撥款的“銀行存款”科目的增減,此時也要反映一筆收入和一筆支出,單位預算賬上才能反映收支業務的全部內容。
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單位預算賬會計處理:如發改委安排的項目,某行政單位收到基建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 撥入經費-項目支出-******
然后,從預算單位賬向基建專戶撥款時:
借: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基本建設支出)房屋建筑物購建支出等;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是發改委安排的基建資金到賬及向基建專戶撥款時:
(1)借:銀行存款; 貸: 撥入經費-項目支出-******
(2)借: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購建支出等;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單位經批準自籌資金用于基建工程時:
借:結轉自籌基建;貸:銀行存款(結轉自籌基建對支出功能分類的影響在第二個問題中分析,這里不枝蔓)。
基建賬會計處理
相應的,單位預算賬向基建專戶撥款時,基建賬會計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二級科目分別是本年預算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等)。
以上為基建資金撥付到基建專戶時的會計處理。
隨著建筑安裝投資的增加,建設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了,基建賬應該這樣做:
(1)借:交付使用資產;貸: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等)。
(2)借:基建撥款;貸:交付使用資產(隨著基建撥款的沖轉,基建賬最后結平)。
單位預算賬會計處理
此時,單位預算賬上應該做:
借:固定資產;貸:固定基金。
從上面的分錄可以看出來,單位預算賬與基建賬是銜接的。單位預算賬上先后反映了撥入經費、經費支出的過程和銀行存款的增減,最終增加了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基建賬上反映了從基建撥款到形成建筑工程投資,再到交付使用資產和基建撥款沖轉,最后基建賬完成使命的過程。基建賬和預算單位賬銜接上了,整個科目的設計是圓滿的。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基建資金直接從財政國庫進入了建設單位的基建專戶,此時單位預算賬上不反映銀行存款的增減變動。這種情況對基建賬沒有影響,但對預算賬有影響。預算單位賬處理原理也不變,應該是:
借:經費收入-項目支出-******; 貸:經費支出-項目支出-******
即反映一筆經費收支變化,從而單位預算賬上就會反映經費收支全貌。
理清了這個問題,現實生活中的另一個問題也好解決了。這種情況就是:工程已竣工驗收,但工程款未付清,此時很多預算單位既不在基建賬上反映未付款情況,也不在預算單位賬上反映未付款情況,他們直接按已付款情況把基建撥款和交付使用資產沖轉,把基建賬結平,卻在單位預算賬上按工程的評審造價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欠賬情況呢,登記一個備查賬,等有了錢再說。
鑒于未付工程款大量存在的事實,筆者建議《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應該變通,未付的工程款從“應付工程款”轉入“其他借款”。按照“企業債券資金”的思路,把“其他借款”和“交付使用資產”沖轉,把基建賬結平。只不過“企業債券資金”是立項時批復的資金來源,而“其他借款”是施工中才發生的。
單位預算賬上怎么反映呢?從政府負債的角度講,工程欠款其實就是直接隱性負債,在單位預算賬上反映它對政府摸清家底是大有益處的。因此,基建賬結平后,筆者建議單位預算賬上要增加因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固定資產按交付使用資產的金額列入,固定基金按形成基建撥款的金額列入,其差額(也就是其他借款沖轉前余額)再增加一筆負債。這樣做的結果是,其他借款在基建賬沖轉了,但在單位預算賬上增加了一筆負債。
這樣,基建賬結平了,單位預算賬上反映了單位的負債,兩個賬也是銜接的、圓滿的。這樣的一個解決方案,對解決基建賬長期掛賬不能結賬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在目前基建賬長期掛賬意見紛紛又沒有出臺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這樣的變通是最容易被大家接愛的。
二、在單位預算會計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中,沒有按照抵消內轉轉賬的要求編制報表,用于基本建設的資金在年度決算報表上重復反映,以致報表不平衡
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后部門決算編報要求,正確做法是:單位應對行政(事業)賬和基本建設賬內部轉賬業務進行抵銷后,按兩套賬的實際發生數進行填報,同時調整相關支出功能分類科目。
財政部官方網站上在解答某年報表決算問題時,曾經有一個例子對此專門講解。
例:某事業單位事業賬中全年發生“事業收入”200萬元,“結轉自籌基建”100萬元;基本建設賬中“基建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100萬元,該筆資金實際支出80萬元。假定該單位日常經費在政府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事業運行”科目反映,基本建設資金在“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填報決算報表時:
(1)抵銷內部轉賬。先對事業賬中“結轉自籌基建”100萬元和基本建設賬中“基建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100萬元進行對沖,對沖后本單位“事業收入”反映200萬元,基本建設資金支出80萬元。
(2)調整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將“事業收入”中用于結轉自籌基建的100萬元從“事業運行”科目調整至“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相應的基本建設資金支出80萬元也在“其他XXXX支出”填列。
分析這個例子,抵銷內部轉賬,應該是調表不調賬的做法,只調整報表,不調整會計分錄和會計賬簿,這是編制財務決算報表時的正確做法,這樣編制出來的報表反映實際收支全貌,符合實際情況。
而調整支出功能分類,則是解決自籌基建資金來自于何方這一問題的做法,換一種說法,用于基本建設的錢來自于“事業收入”類的“其他***支出”,不是來自于“事業運行”,因為資金用途變了,所以功能分類要變,從這個角度分析,應該是先調賬再編制報表,所謂“調表又調賬”。
通過這個例子,可以看出來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可以很好地銜接在一起,這是融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好辦法。
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現行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制度脫節是很嚴重的。現行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還是1996年執行的,此后,財政部于2002年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務院于2004年了《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財政領域內還先后進行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制度上的改革,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了較大改變。與此形成明顯對比的是,《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僅在1998年做了補充規定。因此,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制度脫節是不可避免的。
如“基建撥款”、“基本建設投資借款”、“其他借款”等一級科目下的明細科目,反映的經濟內容屬于計劃經濟時代業務的痕跡非常明顯,在行政事業會計科目中找不到相應的內容去理解基建賬中的這些明細科目。
從基層工作人員接受上級文件的角度講,增加了基層單位會計人員的學習難度,這種難度本來可以避免。從中央政策的貫徹落實角度看,因為幾種會計制度不銜接,它的執行力度會打折扣。從中央會計政策的權威上看,會計制度不銜接,對權威性也是一種損害。
建議財政部盡快出臺新的政府會計制度,盡量融合現行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的相關核算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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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各地方的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基本由各地政府投資平臺公司承擔,而一些投資平臺公司的會計核算混亂,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其表現是不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不按立項批復設置工程項目、不按工程項目核算歸集工程投資、基建施工手續不全,無投資計劃,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訂不符,工程完工不及時進行竣工結算,不及時將已完工工程項目轉出等。本文以地方政府投資平臺公司為重點,通過分析基本建設會計的必要性,指出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規范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建議。
關鍵詞:國有投資平臺;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
一、基本建設會計的必要性
基本建設是指利用國家預算內基建撥款、自籌資金、國內外基本建設貸款以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的以擴大生產和再生產能力為主要目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及有關工作,本文主要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為論述重點。基本建設會計是應用于基本建設領域的一種專業會計,是會計的重要組成部份。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為依據,運用專門的方法對基本建設的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的、完整的、系統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實的會計資料,并進行分析和監督。
二、國有投資平臺公司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意義
第一,基本建設會計能加強基本建設經濟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為了有計劃的進行基本建設、合理運用基本建設資金,提高基本建設的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須充分發揮基建會計在基本建設經濟管理中的核算和監督作用。
第二,基本建設項目核算是否正確和規范,將直接影響政府決策和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設會計是專門核算投資平臺公司以財政基本建設撥款和經批準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及其他資金進行的固定資產新建、擴建和改建等項目的基本建設工程的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基本建設會計要通過編制相關項目計劃、建立合同檔案、支付工程款項、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等各個環節參與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因此基建項目投資計劃編制、工程投資完成情況、工程決算的編制將影響政府的決策及財政預算。
二、國有投資平臺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對基建項目建設及核算認識不足
部分會計人員對基建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等不夠熟悉,對基建項目的具體情況不了解。存在憑借經驗處理基建項目會計核算,不能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核算,不認真審閱安全評價報告、環境評價報告、立項批復、項目合同等現象,因此經常導致基建項目會計核算分類與概算、立項的項目分類不相符,直接影響到竣工決算。加上單位領導或會計主管重視不夠,監督和考核不嚴,使得基建項目會計核算經常存在問題。
(二)施工程序不規范,竣工結算不合理
目前,部分建設單位迫于政治任務或者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認識不夠或是沒有認識,沒有按照要求認真進行基本建設前期準備工作,沒有執行必要的基本建設程序,致使造成“邊設計、邊勘探、邊施工”的三邊工程,以及超計劃、超面積、超概算的三超項目。部分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范圍獲得批準的基建計劃就開始設計和勘探;有的單位建設資金根本得不到落實,資金實施計劃便早已出臺;有的單位的工程項目未經批準,就動工興建;有的單位施工隊伍包工頭自行進行工程結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單位進行統一管理,統一收支,統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設單位不按規定辦理工程竣工結算,不能定時與施工隊伍核對往來賬目;當然,工程發包層層轉包的情況也很普片。
(三)會計科目設置不全,會計核算不規范
有的公司未設置基建帳套,還以企業會計準則設置科目進行核算,即使有的公司設置了基建帳套,但仍未按立項批復設置核算項目,造成日后會計查詢、準確提供各項財務數據及竣工決算困難。會計核算中,主要存在不安項目歸集工程投資、待攤投資不分項目工程結算后不及時對賬并投資工程成本及不及時竣工決算等。
(四)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及項目核算有待加強
1、貨幣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問題。有的單位大量使用現金結算,而且不通過“銀行存款”賬,直接開出現金支票,不能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一些單位違規出借資金,大規模舉債,形成結存大額的貨幣資金,同時又要承擔借款利息,導致建設成本增加。
2、多頭掛賬問題。對各施工單位的債權債務多頭掛賬,因沒有及時核對已辦理結算的工程款,而出現重復付款。
3、財務公開問題。有的基建會計由單位某一部門的會計兼任,業務不熟練,給基建帳目公開造成了困難;有的基建帳目沒有單立,和單位的其他帳目混在一起,無法據實公開;個別單位領導或單位基建的具體負責人在基建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違規行為,特意不公開基建帳目;個別單位即使公開了帳目,也沒有明細帳,失去了帳目公開的目的。
4、福利發放的問題。建設單位人員來源構成較復雜。工資福利發放,有的由主管部門或其二級單位發放,有的是暫時借用有關單位人員按年進行結算返還,這樣容易導致實際報銷中少數人員有重復發放考勤獎、電話補貼、過節費等現象,增加了工程成本。
5、工程科目設置不安立項批復設置,導致工程項目投資核算不清晰,造成竣工決算工作繁重。
6、竣工決算問題。有的建設單位,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時或者不進行竣工決算,因此造成工程成本無法核定,往來款項不及時清理結算,賬面工程成本及基建撥款無限增加,有的建設單位甚至將市政基建項目轉入“固定資產”。
(五)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
由于建設單位會計管理制度和監督辦法的缺失,導致會計監管無章可循。一些基建單位在思想上不重視財務管理,只注重完成任務,造成監督約束機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設許多財務行為不規范、手續不完備。內部審計部門往往重視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計,但由于擔心嚴格的審計會影響以后建設項目的撥款,因此,對基本建設的財務審計并不重視,缺乏對地方財政撥款、合作資金以及其他資金等建設資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審計監督,給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創造了機會。
三、規范國有企業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建議
針對目前國有企業在基本建設項目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多年審計工作的經驗,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認真宣傳基建會計核算的法規,提高基建會計人員的素質
加強基建會計人員對會計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基建會計人員的素質
會計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決定了基建會計核算的全面與否、準確與否。因此,單位要嚴格要求,加強考核,不斷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基建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開展:(1)提高基建會計從業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2)提高基建會計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求會計人員及時學習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規,學習先進的財務管理方法和財務處理方式,尤其是基本建設項目方面的相關會計制度和規定。如《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等等。同時,要結合單位實際、各工程項目實際,進行具體分析和研究,以達到理論與實際結合的效果,讓基建會計人員不僅熟悉,而且能夠運用相關法規政策。
(二)規范基建程序,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1、規范基建活動的行為
為了避免基建活動無章、無規開展,必須確保基建活動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和簽約單位設立的“項目經理部”或者工程轉包者發生經濟上的往來;此外,計劃外的基建項目應頂住領導壓力,不予付款。
2、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因此,要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給單位提供決策參考。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概算調整及其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歷年投資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的項目預算、承包合同等。對于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目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三)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
規范會計核算,首先要求基建單位財會管理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和單位會計核算實際,設置完整規范的會計科目。然后還要關注項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準確認的基建投資計劃作為基建財務籌集資金、使用資金及會計核算的依據;如果項目不合法,則應停止支用基建款項,等辦理合規合法手續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項。
所有基建經濟活動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條文應是合法的,會計部門應留有所有訂立的合同的備份,以便付款時監督確認,嚴格控制付款關口,以避免出現基建支出違規的現象。此外,基建單位會計人員應及時清對與各單位的往來賬,定時向往來單位會計部門進行往來賬對賬,保證所有預付款項均由簽約單位進行管理。會計人員每半年或一年與施工方核對往來款項,并加蓋雙方財務章加以確認,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四)嚴格資金支付程序,健全資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設項目大多屬于分包或轉包工程,涉及分包、轉包的施工企業少則1、2家,多則3、4家,各種關系比較復雜。如果不理清與施工企業或分包商的關系,難免會造成付款失誤等問題,給單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基建會計部門應制訂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財務核算具體流程,規定資金支付的統一辦法和程序。支付款項時,必須要有相關人員簽字認定的付款手續,并要有主管領導的審批意見,最后由財務負責人確認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設單位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堅持專款專用、專戶存儲的原則,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設資金的來源和支付情況;及時與開戶銀行核對存款和貸款數額,對未達賬款項進行核實,若有差異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處理;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對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款項,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杜絕資金拆借行為,向金融機構貸款要“統借統還”。
(五)搞好基建審計及內控工作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驗收后,會計人員應做交付使用資產入賬處理,并將該項目封口不再發生費用,及時送交相關審核部門予以審計。基建會計應定期把項目資金的支付情況匯成表格交于單位紀檢部門和審計部門等相關部門,經常對建設項目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與審計部門聯手,深入到基建的每個環節,對基建過程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要定期審查建設單位工程結算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等資料,對于與工程投資無關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項目成本中列支,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和監督,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總之,基本建設會計在項目工程的運作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基建會計核算做到科學規范,不僅有利于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而且能保證建設資金的有效利用。國有投資建設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切實完善基建項目會計核算:認真宣傳基建會計核算的法規,提高基建會計人員的素質;規范基建程序,及時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嚴格資金支付程序,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審計工作。相信通過這些措施,基建項目會計核算將越來越科學規范,基建會計核算質量將進一步提高,單位的各項基本建設投資效益將逐步實現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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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學校 財務會計 基建會計 會計信息質量
長期以來,受財政管理體制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和基建會計制度等的制約,高等學校分別設置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兩套賬,前者執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核算高等學校開展日常業務過程中收入、支出的發生情況以及資產、負債、凈資產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資產負債表、收入明細表、支出明細表等;后者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核算高等學校基本建設過程中投資的取得、使用和完成情況,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資金平衡表、基建投資表等。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投資主體單一,經濟業務簡單,會計信息主要是為了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和高校自身內部管理的需要,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分離,提供的會計信息能夠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高校投資主體多元化,經濟業務日益復雜和多樣,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兩賬分設,導致會計信息割裂,不能適應現實經濟環境下相關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隨著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深入,尤其是部門預算改革及其相關配套改革的逐步推進,兩賬分設,高校會計管理和會計核算中的問題更加突出。
一、高校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分離存在的問題
1.兩賬分設,提供的會計信息不全面、不充分,不能滿足相關信息使用者的需要。隨著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高校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大規模擴招以來,基本建設進入了高峰期。高校的基建資金主要來源于學校自籌、銀行貸款和國家撥款。高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基建資金進入基本建設領域后,在基本建設過程中使用,形成相應的投資支出,這些投資支出構成高校未完工基建產品即在產品的實際成本,是高校資產的一部分。但由于兩賬分離,投資支出只在基建會計中反映,不在財務會計中反映。只有當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財務會計才將完工基建產品的成本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的成本登記入賬。因此,高校提供的會計信息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即使按規定,高校在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表時合并基建報表中來源于財政性資金的基建撥款及其形成的基建投資和基建結余資金,但對于基建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或其他非財政性資金的高校來說,合并基建報表后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仍然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
2.兩賬分設,導致高校會計信息失真。按照規定,高等學校作為貸款主體向銀行取得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要在財務會計中反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借入款項”科目。將取得的銀行借款撥付基建時,財務會計做借記“應收及暫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基建會計在收到撥付的基建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基建撥款一本年自籌資金撥款”科目;這部分資金在基本建設過程中使用時,基建會計做借記“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待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時,財務會計才根據交付使用資產的價值做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應收及暫付款”科目。由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長,往往要跨年度有的甚至跨幾個年度,因此,基建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的高校,在較長的時期里,資產負債表中會有大額應收及暫付款。而這部分資產在基建會計報表中又以銀行存款、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形式存在。兩賬分設,既虛增了資產,還不便于報表使用者理解。
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以及《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基建投資借款利息應記入建設成本,但由于兩賬分設,高校作為借款主體向銀行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在財務會計中反映,支付的借款利息作為支付當期的事業支出反映在財務會計中,不記入工程項目的建設成本,導致固定資產價值低估。因此,用銀行貸款進行項目建設的高校,由于兩賬分設,會計處理的最終結果是既虛增資產,又低估資產價值,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3.兩賬分設,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中間環節,降低了管理效率,增加了管理風險。由于兩賬分設,基建資金的劃撥、資產的交付,以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國家基本建設撥款的使用等,需要在兩套賬之間增設相應的管理環節,設計相應的內控程序,同一筆業務,需要在兩套賬中分別記錄,導致重復勞動,也增加了管理難度和管理風險,降低了管理效率。
二、高校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融合的對策
1.整合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為融合高校財務會計和基建會計提供制度依據。高校作為事業單位,其財務會計與基建會計分離存在的問題,也是我國所有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存在的問題。高校會計核算的改革與國家整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體系的改革密不可分。我國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體系主要由《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醫院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與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核算有關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組成。由于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分步驟、分階段實施。現階段可行的是整合現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取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內容充實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提高高校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效率,改進高校會計信息的質量,滿足相關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決策需要。
2.完善會計科目體系,提高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效率。在現行高校財務會計科目體系中增設“物資采購”、“工程物資”、“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資產類科目,核算高校為工程項目建設儲備的材料物資以及發生的各類投資支出;取消原“借入款項”科目,增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個負債類科目,分別核算高校向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和超過一年的借款;增設“基建撥款”科目,它屬于收入類科目,核算高校國家基本建設撥款的取得和轉銷情況。
3.完善會計報表體系,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滿足各相關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決策需要。在資產負債表中,資產類增設物資采購、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等項目,負債類取消借入款項,增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個項目;在凈資產類未完項目收支差額項下增加基建撥款項目。
在收入表中增加基建撥款項目。
增設基建投資表,反映建設項目自開始建設起到本年末止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以及基本建設投資支出情況。
增設待攤投資明細表,反映本年實際發生的各項待攤投資數額。
增設現金流量表,使相關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評價高校的現金流量,并據以預測高校未來的現金流量。
4.規范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隨著高校經濟活動的日益復雜和多樣,現行高校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中的決算說明部分過于簡單,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和要求,不便于相關信息使用者理解高校會計報表。因此,規范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對會計報表的相關項目作出解釋,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深入地理解高校會計報表的內容,全面分析高校的收支情況和財務狀況,作為決策參考。
三、會計核算舉例
(一)基建撥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結轉
1.取得基建撥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基建撥款
2.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以上為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的會計處理。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則在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基建撥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同時:
借:基建撥款
貸:固定基金
(二)基建投資
借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結轉
1.從金融機構借入款項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2.支付工程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貸:銀行存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等
4.用自有資金歸還貸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結轉自籌基建支出
貸:固定基金
參考文獻:
1.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6年10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號
2.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
3.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80號
4.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財預字[1998]105號
5.基本建設財務規定.財建[2002]394號
關鍵詞:高校基建 財務管理 問題
中圖分類號:G4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8-102-01
隨著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高校教育事業得以快速發展,高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學校要發展,基本建設要先行。為了適應發展的需要,幾乎所有高校都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擴建,每年的投資額少則數千萬元,多則數億元。大規模的基本建設投資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給高校基建財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高校基建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也凸顯出來。
一、有些經費不適合在基建賬套中核算管理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適用范圍是基本建設投資,但現在按照上級批復的要求,國家給高校投入的科研條件保障建設經費、學科專業建設經費也在基建賬套中核算。這兩類經費和基本建設經費不同,按《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來管理和核算有很多不相適應的地方,不適合在基建賬套中核算管理。例如,學科專業建設經費中的隊伍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引進經費等內容在基建賬套中沒有合適的會計科目來核算,項目完成后常常無法像基建項目一樣形成交付資產;建設內容中有時沒有建安工程,只有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及人才隊伍建設等軟的建設內容,但有建設單位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設備檢驗費、招投標費、借款利息等待攤投資支出,待攤投資無法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分攤。
二、貸款建設的項目無法及時轉固
高校為了提高辦學層次,基建投資規模越來越大,資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但高校自身的資金不足,只能依靠銀行貸款。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工程竣工后,要按照竣工決算,將已經完成并交付的各項資產,作為交付使用資產入賬。交付使用資產科目的年末余額應在下年年初建立新賬時,用基建撥款全數沖轉。基建撥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財政的預算撥款、地方主管部門和企業自籌資金撥款等。
如果項目是用銀行貸款完成的,在銀行貸款尚未償還前,意味著高校沒有能力安排自籌基建撥款。沒有基建撥款,交付使用資產科目余額就無法進行沖轉,那么已完成的各項資產就不能作為交付使用資產入賬,不能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導致固定資產實際已投入使用卻遲遲不能入賬,造成固定資產的“賬實不符”。
三、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工作難度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教育事業撥款、科研撥款和基建撥款都在一個零余額賬戶中收支,款項支付需填寫授權支付令,但會計核算卻采用不同的會計制度、在不同的賬套中進行。尤其是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改革實施后,基建經費分別并入“高等教育”和“高技術研究”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造成不僅是一個零余額賬戶中的經費執行不同的會計制度,就連同一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下的經費都要執行不同的會計制度,給財務工作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工作難度。例如:收到用款額度時,需按用款額度占當年預算的比例計算出教育事業經費、科研經費和基建經費各自的用款額度,然后再分別入賬,而不能一目了然分清哪部分額度為基建撥款,增加了工作量;在銀行對賬、指標核對、用款額度核對時,不能在一個賬套里進行核對,需要在兩個賬套下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別進行核對,然后再將核對結果匯總,增大了對賬難度;基建撥款在不同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下核算,而會計核算科目是一樣的,在年底編制部門決算報表時,不能按基建經費會計科目直接填列,需要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填列到部門決算報表中,給工作帶來了不便;辦理每一筆授權支付業務時,都要明確該筆業務的支出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確認是上年結余還是當年預算后,才能填寫支付令,大大地增加了工作量。
四、待攤投資分攤原則不明確,分攤程序繁雜
1.分攤原則不明確。待攤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按項目概算內容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建設單位管理費、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勘察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訴訟費、律師費、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匯兌損益、借款利息、其他待攤投資等。待攤投資分攤的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核算的是否準確,但現行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都沒有明確待攤投資具體應如何分攤,財務人員只能根據輔導材料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分攤。分攤時有的高校根據概算批復數進行分攤,此方法簡單但會與實際情況不相符,不夠真實準確;有的高校根據實際完成數進行分攤,此方法比較復雜但相對真實準確。
2.分攤程序繁雜。隨著高校基建規模的擴大、基建項目的增多,待攤投資的核算越來越復雜。根據開支內容的不同,分攤的方法也不同,有的是直接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有的是在一個項目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中分攤后計入交付使用資產價值;有的是先在同時建設的多個項目中進行分攤,然后在一個項目內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中分攤。這其中最復雜的就是建設單位管理費的分攤。
建設單位管理費是指建設單位從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發生的管理性質開支,一般包括:工作人員工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印花稅、業務招待費、施工現場津貼、竣工驗收費和其他管理性質開支。建設單位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分年度據實列支。高校大多是多個項目同時開工建設,管理部門發生的管理性開支有一些無法區分到底是哪個項目的支出,核算時只能是把可以確認項目的支出直接計入該項目的待攤投資下的建設單位管理費,把無法確認項目的管理性開支先歸集到一個單獨的“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下,然后按月在各個項目中進行分攤,計入各項目的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竣工決算時,再將包含建設單位管理費的待攤投資進行分攤,分攤程序十分繁雜。
五、決算報表內容不完整
按現行的要求,高校在年度終了需要上報部門決算報表和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決算報表。部門決算報表中的基本建設項目反映的是本年度用非償還性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沒有反映高校使用銀行貸款建設的項目。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決算報表反映的是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沒有反映高校自籌資金建設的項目。兩套決算報表中都沒有反映資金來源全部是銀行貸款的基建項目,兩套決算報表都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校基本建設的真正情況。
在高校規模快速擴大的新形勢下,高校基建財務管理面臨許多新的問題,只有在實踐中不斷地探索和研究,逐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才能進一步提高高校基建財務管理水平,使高校的基建財務管理工作與國家改革和學校發展相適應,把高校的基建財務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的臺階。
參考文獻:
1.陳紫瑩.高校貸款建設會計核算的改革思路.財經界(學術),2010(10)
2.于建靜.高校事業單位會計與基建會計一體化初探.財會通訊?綜合版,2010(9)
3.湯賀鳳,郭碧雯.淺談國庫集中支付對高校會計核算的影響.會計之友,2011(6)
一、基建會計與醫院會計銜接的調查分析
既符合國際慣例又適合中國國情的會計系統,僅依靠定性的規范研究是難以完成的,會計實踐中存在引入實證研究的客觀需要。2010年4—9月,基于公立醫院改革以及醫院財務會計制度改革背景,設立了醫院會計與建設單位會計并軌研究課題,結合江蘇省公立醫院對醫院日常運營和基本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現狀,課題組就醫院會計與建設單位會計并軌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開展相關調查研究。
(一)調查目的與方法
研究嘗試采用實證研究方法,對《醫院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基建會計納入醫院會計“大賬”的改革意見建立研究假設,設計研究程序,在分層抽樣調查江蘇省公立醫院會計核算現狀的基礎上,檢驗研究假設并得出研究結論,以期研究成果對醫院會計制度設計提供可借鑒之處。
具體采用的方法有文獻法、問卷調查法、訪問法等。首先,采用文獻法,收集國內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與建設單位會計并軌研究的文獻資料。其次,設計結構式調查問卷,采用分層抽樣法抽取樣本,以江蘇省省級醫院和揚州、徐州、蘇州3個地區市直屬公立醫院為范圍,試填、發放、回收調查問卷;采用訪問法,進行非問卷深度訪問。最后,對采集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利用Excel2003和SPSS13.0對回收的43份有效調查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提交研究成果。
(二)主要調查結果
1.一般情況
從醫院等級來看,被調查醫院均為二級及以上醫院,其中:二級醫院23所,占醫院總數的53.5%;三級醫院20所,占醫院總數的46.5%。
從醫院所在地域分布來看,問卷填寫單位分布在蘇中、蘇北、蘇南三個區域。
從醫院隸屬關系來看,本次調查樣本由江蘇省省級醫院和揚州市、徐州市、蘇州市市直屬醫院和縣(含縣級市)直屬醫院組成。
在調查范圍內,開放床位在700張及以下的醫院有27所,占63%,年門診量在100萬人次以下的醫院為33所,占77%,年出院病人數在3萬人次以下的醫院為31所,占72%。數據表明,入選樣本中縣、市級中等規模的醫院比較多,開放床位在1100張以上、年門急診量在150萬人次以上、年出院病人數在4萬人次以上的大型醫院數量比較少,大部分為省級醫療單位。
在43所被調查醫院中,29所醫院近三年來有經發改委審批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占醫院總數的67.4%。
在29所有經發改委審批立項在建項目的醫院中,26所醫院在建項目個數都集中在1—2項,占比為90%,說明目前絕大多數醫院基建項目個數比較集中。
2.關于實務界的并軌訴求
問卷針對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分離的弊端設計了1道多選題,題中列示4個選項:第一,存在“兩套賬”現象,違背會計主體假設;第二,現行醫院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不能完整反映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來源、預付、結轉情況,會計信息不夠完整;第三,不符合將基本建設收入、基本建設支出統一納入預算管理的要求;第四,不利于醫院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調查結果顯示,四個選項都有比較高的入選率,入選次數分別為28次、41次、33次、24次,入選率分別為65%、95%、77%、56%,有18所醫院對四個選項全部選擇,其中入選次數和入選率最高的為第二項,即95%的被調查醫院認同醫院現行財務報告所提供的財務會計信息不夠完整。數據表明,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兩者分離存在諸多弊端是醫院會計實務界廣大財會人員的共識。
問卷針對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軌的爭議設計了1道多選題。題中列示4個不支持并軌的理由選項:第一,《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1997年)、《事業單位會計制度》(1997年)改革應該先行;第二,我國代建制處在摸索、推廣階段,項目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第三,財政、金融等配套政策制定并實施是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軌改革能否成功的政策保障;第四,兩者并軌對醫院現有財務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和管理能力要求大大提高,醫院財會人員配備力量不足。此道題目的四個選項入選次數和入選率比較接近,入選次數分別為22次、25次、32次、28次,入選率分別為51%、58%、74%、65%,有8所醫院選擇了全部四個選項。第三選項被32所醫院選擇,即多數醫院認同并軌成功與否依賴于財政、金融等配套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3.關于實務界對并軌的認同度
問卷針對實務界對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軌的認同度設計了1道單選題。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43所醫院中,34所醫院認為“將基建會計納入大賬”利大于弊,應該合并,占比79%;7所醫院認為利弊相當,并軌與否沒有什么區別,占比16%;有2所醫院認為弊大于利,不應該合并,占比5%。數據表明,在醫院會計實務界,醫院會計與基本建設會計并軌的認同度較高。
4.關于并軌方式的采用
問卷針對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軌應采取什么方式為宜,設計了1道單選題。題中提供兩種并軌方式供選擇,一是可選擇部分公立醫院先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全面推開執行;二是在《醫院會計制度》中明確會計科目及賬務處理方法后,直接全面推開執行。調查結果顯示,選擇第一項的有21所醫院,選擇第二項的有22所醫院,兩種觀點相當。這為今后兩者并軌方式的選擇留下了進一步研究的空間。
(三)調查小結
從上述實證研究得出的主要調查結果看,在醫院會計實務界,存在較高的基建會計與醫院會計并軌的訴求,醫院會計從業人員對于基建會計與醫院會計銜接認同度較高。新醫院會計制度設計的現實意義則在于其回應了來自于醫院會計實務界合理的并軌訴求,因其增強醫院會計信息完整性而獲得較高認同度。
二、基建會計與醫院會計順利銜接的思考
為盡可能減少醫院會計制度改革成本,增加醫院會計核算的簡便性和可操作性,新制度仍然保留醫院現有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賬套,要求至少按月將基建賬套的相關數據并入到醫院會計賬套中,既能夠提高醫院會計信息完整性、提供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也能夠滿足基建項目竣工審計、工程決算審計等對基建項目會計檔案管理的特殊要求,從而實現新舊醫院會計制度的平穩過渡。
醫院會計制度設計的目標選擇,不僅僅是一個技術操作層面的問題。為保障新舊會計制度順利銜接,廣大醫院財務工作者還需要進一步拓寬視野,更新醫院財務管理理念,在構建項目管理模式、優化內部控制流程、提高自身綜合素養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一)構建有效的醫院日常運營財務管理與項目管理并軌模式
可以將醫院的活動劃分為兩大類,其一是在相對封閉和確定的環境下所開展的具有重復性、持續性、周而復始的活動,如:醫療、教學、科研、防保等活動,通常將這種活動稱為日常運營或常規工作;其二是在相對開放和不確定的環境下所開展的獨特性、一次性的活動,通常稱這種活動為項目,像醫院建筑物的建設就屬于這一類范疇。醫院建筑物的建設需要遵循投資決策階段、前期工程準備和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的諸多項目管理程序,分別完成各階段各項政策性和技術性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項目成本進行事中控制。
醫院的項目管理活動和日常醫教研運營活動一樣,都是醫院活動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醫院財務管理實踐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視日常運營管理忽視項目管理的現象。比如:對于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財務人員往往局限于對工程施工階段實施管理與控制,在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前期準備階段缺乏必要的事前介入;即便是在工程施工階段實施的管理與控制,也往往局限于按照合同、工程進度、工程支付證書支付工程價款,對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支付條款的合規性、合法性缺乏事前干預,對于工程施工中的變更簽證、現場簽證更是缺乏控制和制約。為了更好地指導醫療機構完成新舊制度對接,《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需要從財務管理、會計制度設計層面同步引進項目管理理念。
(二)構建合理的崗位設置及內控制度優化模式
無論是醫院會計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還是醫院內控流程建設均應堅持流程驅動的理念。將醫院的活動劃分為日常活動和項目活動,醫院日常運營和基建項目管理活動所產生的經濟事項可以融為一體,從事前審核、出納、編制記賬憑證、事后復核、登記明細賬簿、編制財務報告等,到預算、決算編制等諸多崗位的設置及人員配備均可以依據會計業務流程合理驅動,確保辦理經濟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在這種模式下,醫院財務部門無需再受傳統會計理念約束,人為地將醫院會計活動劃分為醫教研會計活動和基建會計活動,可以在兼顧日常運營活動和項目管理活動特點的基礎上,依據會計核算流程設置會計崗位、配備會計人員。這樣,既能夠節省人力成本,也能夠更好地滿足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要求。
(三)構建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養的學習模式
為保障醫院會計與基建會計成功并軌,還需要構建財務人員自主學習、自覺學習的模式。建設單位會計與醫院會計實施銜接,以及項目管理理念在財務管理中的運用,均向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某種程度上,項目管理理念的運用將更具有挑戰性。
就醫療機構基建工程項目管理而言,會計人員由于受自身素質和專業知識限制,不熟悉工程建設相關知識,如工程造價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工程量計價規則、專業定額知識等,缺乏工程概預算、工程施工圖知識,對工程預決算的審核、工程材料用量及各種費用支出是否合理都無法判斷。面對耗資巨大的基本建設項目,會計人員很難突破傳統會計的局限性,難以正確計算工程成本和參與工程項目管理,難以履行核算、反映和監督的會計基本職能。
無論在企業會計還是在醫院會計領域,面對新變革,財務人員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理念,主動轉變和延伸基建財務工作的功能,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發揮財務會計對基本建設整體活動的控制、約束作用,努力掌握概、預算編制的基本知識、基本建設程序、相關項目管理法律法規、計算機管理信息應用技術等,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養。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基建會計;經費會計;并軌
基建會計或稱建設單位會計,在我國的會計體系劃分上,它既不屬于企業會計,又不屬于預算會計。長期以來,我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是將建設單位和項目接受使用單位(指生產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分別作為兩個會計主體,各自獨立完成本階段的會計核算和報賬任務。建設單位負責核算基本建設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生產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負責核算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的資產及其使用情況。雖然在會計上將建設單位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劃分為不同的會計主體,但是,基建會計又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密切相關,因為,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要辦理竣工驗收交接手續,將建成的各類資產移交生產使用單位。如果建設項目屬于經營性項目,建成的資產移交企業,如果建設項目屬于非經營性項目,建成的資產移交行政事業單位。盡管基建會計與企業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密切相關,但在會計制度管理體系上,一直獨立于企業會計制度和預算會計制度之外,形成單獨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
一、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單設基建會計存在的問題
對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建設項目而言。長期以來,由于在預算管理上基建預算與正常經費預算分別編報和管理,所以,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沒有規范基建業務,而是明確規定行政事業單位的基建業務應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1998年頒布實施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均規定,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即《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同時,均要求設置“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用以核算經批準用撥人經費(或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籌集并轉存建設銀行的基本建設資金。要求行政事業單位一般經費(事業費)與基本建設資金各自單獨建賬、核算,基建會計與經費會計并存。這種做法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一定問題。
(一)單位會計主體被肢解
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把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主體劃分為兩個:一般經費(事業費)會計核算和基本建設會計核算。一般經費(事業費)收支和基本建設收支不能在一個會計主體內得到全面反映,顯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一條對會計資料完整性的總體要求,以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十一條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四條規定的“會計核算應當以事業單位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的基本前提。
(二)會計信息不完整
由于有兩個會計主體、兩套賬、兩套會計報表,因而這兩套賬表只能分別反映一個行政事業單位的基建活動和日常活動的經濟業務情況,不能反映單位整體經濟活動的全貌,這不符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二十條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二十條“會計報表應當全面反映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的基本原則,更不符合《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第四十四條“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資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中關于基建投資表屬于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組成之一的規定。
(三)不利于加強資產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的基建項目主要由國家(各級財政)來投資。國家對單位基建投資多少,支出多少,由基建會計來核算,不通過單位財務部門,單位自籌經費也要劃轉基建賬核算,所有會計手續,都由基建會計保存。基建項目完工后,如果基建部門不能及時向單位財務部門提供有關核算資料,就可能造成單位財務部門核算的賬面資產小于實際資產,使賬實不符。
二、行政事業單位基建會計與經費會計并軌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預算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實行部門預算后,基建預算與行政事業單位的經費預算均納入部門的統一預算中,為了完整反映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客觀上要求將基建業務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中。目前,財政部正在進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新的政府收支分類也給基建業務的會計核算提出了新要求。將基建業務納入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從而將基建會計賬并入經費會計賬核算,不僅有利于完整地反映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也有利于全面反映單位的資產占用和使用情況,能夠反映單位使用財政預算資金形成的資產存量和增量,從而有利于預算單位加強資產管理,另一方面,也可為財政部門加強宏觀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
三、行政事業單位基建會計與經費會計并軌的具體處理辦法
(一)會計科目的增設和修改
為了將基建會計賬并入經費會計賬統一核算,首先需要解決建設單位會計科目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的歸并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參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在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增設和修改部分科目。
1《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中。需增設和修改的會計科目
(1)在資產類科目中增設“在建工程”、“待攤投資”、“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在建工程”科目。用以核算單位進行基本建設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支出。本科目借方登記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支出;貸方登記工程完工后,轉入“基建支出”科目的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支出;年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的建設支出。本科目應設置“建筑物購建費”、“基礎設施建設費”、“更新改造費”三個明細科目,并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建筑物購建費”核算單位購買、自行建造辦公用房、倉庫、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屬設施如電梯、通訊線路、水氣管道等)的支出,“基礎設施建設費”核算道路、橋梁、水壩及機場、車站、碼頭等大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更新改造費”核算固定資產經使用一定時期以后,為恢復其原有生產(使用)效能而對其主要組成部分進行的全面更新和改造的支出。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科目轉入“基建支出”科目,同時按規定增記“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待攤投資”科目。用以核算待攤投資(如應付代建單位的代建費、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勘察設計費、借款利息等)的發生和分配情況。本科目按待攤投資的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借方登記發生的屬于待攤投資的各項支出;貸方登記工程項目完工時,分攤計入基建支出的待攤投資;余額反映尚未分攤的應由在建
工程負擔的待攤投資支出。
“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在基本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不能形成資產的投資支出。如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費、項目報廢等。待核銷基建支出在項目完工后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沖銷相應的資金來源。本科目借方登記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貸方登記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沖銷相應資金來源的基建支出;余額反映尚未核銷的基建支出。
(2)在收入類科目“撥入經費”科目下,設置“撥入基建款”明細科目,用以核算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撥入的基建專款。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結余――基建結余”科目的貸方,“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對應的撥入基建款。
(3)把支出類科目“結轉自籌基建”改為“基建支出”,用以核算年度內完工基建工程項目的全部建設支出。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工程項目完工結算時從“在建工程”、“待攤投資”科目的貸方轉入本科目。年末,由“基建支出”科目的貸方轉入“結余――基建結余”或“轉出投資”科目的借方。
(4)在凈資產類科目“結余”科目下,設置“基建結余”明細科目,用以核算基建資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額。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年末,本明細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則表示完工工程的財政撥款結余數額:若為借方余額,則表示完工工程的單位自籌資金數額。
(5)向施工單位預付的工程款等,記入“暫付款”科目;扣留的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決算完成但欠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記入“暫收款”科目。
2.《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需增設和修改的會計科目
(1)其內容與上述1中的(1)完全相同,這里不再贅述。
(2)在收入類科目“撥入專款”科目下,設置“撥入基建款”明細科目,用以核算單位收到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基建專款。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基建結余”科目的貸方,“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對應的撥入基建款。
(3)把支出類科目“結轉自籌基建”改為“基建支出”,用以核算年度內完工基建工程項目的全部建設支出。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工程項目完工結算時從“在建工程”“待攤投資”科目的貸方轉入本科目。年末,由“基建支出”科目的貸方轉入“基建結余”或“轉出投資”科目的借方。
(4)在凈資產類科目中增設“基建結余”科目,用以核算基建資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額。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年末。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則表示完工工程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款結余數額;若為借方余額,則表示完工工程的單位自籌資金數額。事業單位年終將已完工的項目“基建結余”的貸方余額轉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貸方,或者將已完工的項目“基建結余”的借方余額轉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借方。
(5)向施工單位預付的工程款等,記入“預付賬款”科目;扣留的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決算完成但欠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記入“應付賬款”科目;事業單位向金融機構借入基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記入“借入款項”科目,借款利息支出,屬于工程建設期間的計入工程建設成本。記入“待攤投資”科目,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后,發生的利息支出記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科目。
(二)基建活動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1.行政單位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1)收到財政部門撥來的基建專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
(2)發生待攤投資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攤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3)發生待核銷基建支出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向施工單位預付工程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暫付款
貸:銀行存款
(5)與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暫付款
暫收款
(6)工程項目完工,結轉“在建工程”科目余額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支出
貸:在建工程
(7)工程項目完工,分攤待攤投資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支出
貸:待攤投資
(8)工程項目完工,資產交付使用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9)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報經批準后沖銷有關資金來源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
貸:待核銷基建支出
(10)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結余―基建結余”科目的貸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撥入經費――撥入基建款
貸:結余――基建結余
(11)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結余一基建結余”科目的借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結余――基建結余
貸:基建支出
2.事業單位的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1)收到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來的基建專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
(2)從金融機構取得基建借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借入款項
(3)發生待攤投資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攤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4)發生待核銷基建支出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5)向施工單位預付工程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6)與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預付賬款
應付賬款
(7)工程項目完工,結轉“在建工程”科目余額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支出
貸:在建工程
(8)工程項目完工,分攤待攤投資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支出
貸:待攤投資
(9)工程項目完工,資產交付使用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10)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報經批準后沖銷有關資金來源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
貸:待核銷基建支出
(11)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基建結余”科目的貸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
貸:基建結余
(12)年末,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將“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基建結余”科目的借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結余
貸:基建支出
(13)年末,對已完工的項目,將“基建結余”科目的貸方余額轉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貸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基建結余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14)年末,對已完工的項目,將“基建結余”科目的借方余額轉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一般基金”科目的借方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或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基建結余
(15)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后,發生借款利息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
貸:借入款項
關鍵詞:公路建設會計核算方法
公路建設具有投資大,涉及面廣,建設周期長等特點。而對公路建設的會計核算也要圍繞這一特點而進行。而且要按照會計核算規則,合理地反映公路建設的全過程。
1按照公路建設周期長,投資大,涉及面廣的特點找準會計核算的基點
首先,要做好公路建設資金管理,在公路建設資金管理中,應堅持設計有概算,施工有預算,竣工有決算的管理原則,而這就要求財務人員參與到整個建設過程中去,要按照《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要從工程前期的財務評價,資金籌集、工程計量、合同簽訂、變更審核、項目施工評優等都要納入財務管理范疇。
其次,做好資金核算,在公路建設過程中,資金量大,運用周期長是公路建設的一個主要特點,是公路項目財務管理的核心,如何搞好資金核算,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就成為會計核算的重點。公路工程建設中自有資金僅僅是一小部分,絕大部分資金的主要來源是銀行信貸資金。這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宏觀政策調控、通貨膨脹,利率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因此,資金管理要貫穿整個公路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要把降低融資成本做為最主要的管理內容來抓,以達到高效率地使用資金和降低公路建設成本的目的。
第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在公路建設項目核算中,要根據已批準的工程概算內容設置賬務和進行會計核算。要建立健全整個工程期內的財務管理制度,克服臨時思想和短期行為。特別要加強實物管理,對材料設備采購、存貨等公路建設所需各項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并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第四、發揮財務管理的決策與監督職能,對公路建設項目做好財務分析與評價。
(1)項目所需資金的測算,主要是確定或預測進行公路建設項目而被選擇的不同行動方案所需要的工程總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產投資,貸款項目在建設期的利息支出等,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編制項目所需資金的使用計劃。
(2)項目的獲利能力分析,公路建設項目的財務投資分析將以項目現金流量分析為基礎,全面衡量與評價項目的投資收益,并進一步作出最優方案的選擇。
(3)公路建設項目財務報表分析,對公路建設項目來說,其未來的財務狀況,獲利能力以及償還債務的能力可通過財務報表的分析結果來反映。因此,財務報表分析是對公路建設項目財務收益進行綜合反映的一種分析方法。公路建設項目財務報表分析還具有另一個重要作用,這就是當地建設單位采用招標形式選擇施工單位時,對投標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有助于建設單位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投標單位目前的財務狀況,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以及未來該投標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獲利能力可能的變動情況,有利于建設單位選擇最優的施工單位中標,以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
2做好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
要做到財務決算與工程決算有效、自然地銜接,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中包含工程決算和財務決算,其中工程決算又是財務決算的基礎,只有工程決算編制完整才能為財務決算打下良好的基礎。財務人員要參與工程決算編制的全過程,因為工程決算與財務決算的內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工程決算中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t)工程決算經過招投標,大的項目是不容易被遺漏的,容易被遺漏的是未經招投標的小項目,線外工程,收尾工程等這些項目一定要納入工程決算中去,如有遺漏,工程項目將無法與財務項目相對應。
(2)工程決算中的主要內容是工程量的確定,主要包括收尾工程,土地占用面積的確定,概算與實際投資完成情況等。
(3)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涉及工程,財務、征地拆遷,工程監理等方方面面,會計人員要熟悉公路方面的基本知識,包括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建設方面的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公路建設的基本法律、法規等法律知識,包括項目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規定,工程竣工驗收的要求等。
(4)按《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決算,在工程決算編制的時間要求上,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因為公路建設項目具有周期長的特點,因此,會計制度規定要按會計年度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在工程完工建成后編制工程竣工決算。年度財務決算是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期間各個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和建設成果。而工程竣工決算是在年度財務決算基礎上編制的以貨幣或實物數量為計量單位,全面反映公路建設項目從籌建開始到竣工為止的全部建設情況,包括自開工以來歷年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債權、債務清理情況,項目投產使用情況等等。這就要求財務決算與工程決算在編制時間上既要有年度上的區別又要在整體上趨同,只有這樣才能全面反映公路建設的財務狀況及其財務成果。
3依據科目設置建立相關輔助臺賬,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當中控制
在公路建設項目會計核算中,運用臺帳的靈活性解決會計核算中無法解決的問題,解決財務核算的滯原性,運用臺帳管理起到審核、核對作用,起到對項目前期、中期的控制作用,同時也可以滿足日后查詢的需要。
3.1固定資產臺帳
在公路建設項目中購建的辦公用品如電腦、復印機等,交通工具包括車輛以及公路項目建設過程中購置的大型機器設備以及工程完工后使用的養護設備和瀝青拌合設備、攤鋪設備等都應列入固定資產核算,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中要求在公路建設過程中,不對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并且在試運行期間不得計提折舊,為便于對購建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工程竣工的移交,應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臺帳,其內容應包括:購建時間、購進時的固定資產原值,相應稅費,使用年限等。
3.2合同輔助臺帳
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設項目管理的重要手段。由于公路核算中涉及的合同金額占總概算量的85%。因此,在日常財務核算中要按照合同內容設置合同計量期數,支付憑證號、合同原金額、變更金額,合同實際支付金額,開工預付款及質量保證金等項目設置臺帳,對合同進行日常管理。
3.3貸款及利息臺帳
由于公路工程項目投資巨大,除施工企業及建設單位自有的資本金外的建設資金均來自銀行貸款為保證低成本籌集資金,高效地使資金,這就要求銀行信貸資金按照工程進度分批次地投入,以減少利息支出。因此就有必要建立銀行貸款及利息臺帳。通過使用電子表格設置貸款的時間、憑證號、貸款金額、期限、應付利息、實付利息等明細項目、對合理使用,籌措資金及制定還款計劃有很大幫助,同時也便于對貸款取得及利息的支付等綜合情況的核對和查找。
【關鍵詞】 高職院校 建設單位會計 實際應用
高職院校,是高等教育職業院校的簡稱。高職教育的最本質特征是培養技術應用型人才。當前高職院校正在進行課程改革與實踐應用,其目的是拓展學生就業能力和適應社會的能力。我國經濟發展迅猛,每個城市和地區城市基本建設正在蓬勃有序發展,建筑業用人呈現出增長態勢。鑒于近年建設單位缺少專業素質較高的財會人員,對基建會計制度理解不透徹,導致基建會計核算尚不規范、會計核算和監督不嚴謹,計劃外和超概算項目發生頻繁,至此,要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提高專業素質和技能,在教學方面,通過對“建設單位會計”課程發展狀況及實際應用的研究,來避免和解決這些問題。
1 建設單位會計發展背景
建設單位會計,是基本建設單位會計的簡稱,是社會主義國家會計的一個重要分支,是以核算和監督建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財務計劃和工程建設預算執行過程與結果的一種專業會計。
在計劃經濟下的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是建設單位按計劃供料,施工單位按計劃施工的管理體制,會計工作主要是沿襲幾十年的記賬、報賬工作,基本建設單位財務部門與材料部門以及計劃部門等進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財務檢查和會計監督的作用。在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傳統基建會計工作只能簡單被動地接受計劃和撥付工程款項,已不適合新的基建管理體制。通過基本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招標投標體制逐漸得到完善,并被大多數基本建設單位所采用,新的基建管理體制建立后,在運用財務手段控制支出標準和支出項目,加強了項目成本管理和基本建設項目的核算,滲透到了項目的全過程。
2 高職院校開設“建設單位會計”課程意義
建設單位會計,人們習慣上把建設單位會計稱為基本建設會計。實際上,基本建設會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本建設會計包括建設單位會計、施工企業會計和附屬企業會計三部分。從微觀上看,只要是對建設項目進行規劃、決策、籌集和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組織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實施,并最終提供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而對建設項目和基本建設投資實行全過程、全面管理的機構是建設單位,即只有建設單位的經濟活動才體現了基本建設經濟活動的實質、過程和結果。因此,狹義的基本建設會計就是指建設單位會計。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對基本建設的需求日益增長,基本建設的內容和基本建設過程中的經濟關系日趨復雜,作為對基本建設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的建設單位會計也就更加重要。因此,認真做好建設單位會計工作,充分發揮建設單位會計的職能作用,對于監督建設單位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促使建設單位節約、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設資金,提高基本建設投資效益,保證基本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3 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會計”課程實踐應用
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會計”課程實踐應用是會計專業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實踐應用不能僅僅作為理論聯系實際的一個教學環節,還應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和手段,貫穿于全部教學活動過程中,為培養合格的人才服務。
“建設單位會計”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作為會計專業的學生不僅要有扎實的理論知識,更要有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但是目前高職院校學生的動手能力差的現狀不容樂觀,大量學生亟待堅決的問題是提高實踐能力。為使學生一畢業就能勝任實際工作,縮小理論與實際的距離,為解決學生實踐問題,就需要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我認為應該充分利用財會模擬實習室的作用,安排好平時的實驗教學。通過會計模擬訓練,達到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從而提高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
3.1 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基本建設單位會計核算的內容是基本建設的資金運動,也就是建設單位進行基本建設活動從取得資金開始,到建成投產、資金為止的基本建設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基本建設資金的運動包括建設單位資金的取得、使用和轉銷三個階段。
3.2 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會計”課程實踐應用。從財會專業09、10屆100名學生調查中發現,大多數同學對會計知識理解不深,專業會計課程設計時感到時間少、不系統、不完整、不真實,出現許多困惑,實踐技能訓練效果不明顯。鑒于此,要加大和完善實踐應用環節力度,探討開設“建設單位會計”課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也能更好的培養財會專業高級技術人才。下面從幾個方面闡述開設“建設單位會計”課程的實際應用思路:
3.2.1 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會計”課程基本思路。“建設單位會計”課程是建筑類學校財會專業必修課,也是該專業實踐課,學時90左右,分布四學期(大二),以過程考核評價為該課程考核指標。授課地點設在會計仿真實訓室,自編配套教材。學生上課按要求著裝(職業裝),注意儀表,根據崗位扮演相應角色,打造具有工作環境氛圍。教師采用教學方法有:模仿“實際工作”的教學方法、角色扮演法、探究法、啟發法、實踐法等。
3.2.2 “建設單位會計”課程設置主要內容。
3.2.2.1 了解建設單位。會計作為一門專門學科的系統性和嚴謹性,要讓學生產生專業自豪感和專業認同感,認識到自己在該專業尚有許多發展空間,建立長遠理想,產生學習動力,這種專業認同感和學習動力在后續的學習中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 基建財務 問題 對策 檔案管理
企業要想建設成為一個高質量、高速度、低造價并且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就必須利用基建財務對工程建設計劃執行過程中所體現的資金動向進行科學的、嚴格的核算和監督,為制定基建計劃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以便不斷地改善經營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因此,加強基建財務管理十分必要。
一、基建財務定義
所謂基建財務,主要是指負責與在建工程相關工作的財務。它具體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概算、工程預決算、從項目建設到項目竣工結束的財務決算全過程。
二、企業基建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會計制度在實施中的問題。1996年1月1日起執行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符合規定條件,并報經主管財政機關審核批準,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已經合并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的企業會計制度。分行業會計制度對基建業務核算只設置“在建工程”一個科目,該科目“編制說明”定義“本科目應按工程項目和外購工程物資設置明細賬”,對其中核算內容繁雜的“待攤投資”如何設置明細科目和確定分攤方法未提及,對混合在一起的土建工程成本在明細項目中如何分配也未提及。
2.管理制度不全。現行管理制度不能適應基本建設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要求,實踐中可操作性差。有些制度明顯落后于基本建設發展要求,但是在新的制度尚未出臺前、舊的制度又不適應的情況下,基建財務管理也經常出現無章可依的被動局面。尤其是對違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行為的相關文件,處罰規定不具體,難以掌握處罰的尺度。
3.組織機構人員素質的問題。基建項目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經濟性的項目,基建項目代表著國家的政策意向,具有一定的事業性質。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相關人員的經驗不足,對于基建項目的財務審核能力較差,加之基建項目復雜的關系,嚴重影響了財務管理的質量。長期以來,有些企業領導認為基建財務是臨時的,專職基建會計人員無關緊要,或者由其他財會人員兼職基建會計。臨時的基建財會人員即使對正常基建業務記賬處理能夠勝任,也無法處理“待攤投資”的攤銷、工程成本的結轉、竣工財務決算等難度較大的業務,更談不上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資估算和財務測算方面的內容。
4.可行性研究分析不足。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常常由于片面領會文件的精神,受到相關行業部門的限制。
三、企業基建財務管理對策研究
1.科學建立基建財務制度。會計科目的設置是基建財務的基礎,一個合理的構架更利于項目的管理。工程技術部門負責工程施工,而財務部門則反映單項工程的資金價值,會計科目、單項工程輔助核算應按工程概算設置。進行一一對應,相匹配。這樣才能準確地核算單項工程成本,才能區別哪些是概算外工程。為工程竣工結算提供全面而準確的依據。避免超計劃、超預算。建立健全基建業務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人員依據各項制度深入到工程管理中。
2.強化企業基建財務的管理。要結合各個區域特點,完善財務統一管理制度,深化財務管理體制改革。對重點項目在組建時就要積極比較分析建設資金的統一管理、統一機構人員、統一財務管理制度、統一財務結算和竣工決算。由此形成對企業資金安全運行的統一制約機制,從而規范資金管理,促進資金安全。
3.做好項目的建檔意識。要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的建檔工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供完整的技術數據。首先應從合同簽訂抓起。這樣工程項目的工程文件、資料收集、立卷、歸檔;其次,通過合同進行了分解,加強工程各參與單位完成此工作的責任感,做到各負其責,也為文件、資料的超前控制奠定了法律基礎;再次,加強全程跟蹤控制,加強督導。從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開始就應對檔案資料進行跟蹤、收集和監督,對具體文件、具體資料形成的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跟蹤和督促,確保文件收集過程的完整性;最后,努力完善、健全早期建筑的文件資料和收集歸檔。
4.完善基建財務管理機制。具體表現在:(1)在基本建設資金的撥付和財務會計核算管理上,創新基本建設撥款程序和統一基建會計核算方法。(2)在基本建設資金監督檢查機制上創新,加強建設資金的源頭管理,明確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資金必須設立專門專戶進行管理,杜絕濫支挪用。(3)在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決算和審查上創新,對涉及財政投資項目竣工決算的要進行審計工作。(4)要建立嚴格的報表制度。重點是撥款資金申請表、工程進度表、項目資金到位情況表等。(5)實施有效基建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保障措施。基建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建立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前提,是具體控制手段的依據,同樣也是實施內部會計控制的基礎。
總之,企業應重視抓好基建財會隊伍的基本建設,保證企業基建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在增強全局意識,服務集團發展全局的同時,還要特別重視加強融資管理,保障資金需求,加強工程成本的控制,把工程造價控制在概算內,保證項目投產后具有競爭能力,要認真做好生產運營準備工作,保障基建財務制度建設和信息化建設。
參 考 文 獻
[1]於靜.淺談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J].職業技術,2009(8).
[2]馬龍.淺談當前基本建設單位的財務管理問題 [J].中國集體經濟,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