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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農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生活垃圾的數量在不斷膨脹,大多數村落垃圾隨意傾倒在村邊,使農村面源污染越來越嚴重,垃圾的收集處理已成為困擾農村發展的一個棘手問題。
為全面推進農村垃圾處理工作,2011年廣東省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省政府)將興寧、鶴山、新興等縣(市)作為農村生活垃圾城鄉收運處理試點,在試點基礎上,2012年省政府開始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垃圾收運處理模式。目前,各試點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工作如何?記者隨機走訪了相關試點縣(市)。
“長治久安”靠制度保障
生活垃圾放進村里統一配置的垃圾桶,建筑垃圾用編織袋裝好放在固定位置……走進河源市紫金縣黃塘鎮臘石村,隨處可見路邊放置的綠色、白色大垃圾桶,自然村干部保潔責任牌和倡導講衛生、綠色環保的宣傳橫幅也被掛在顯眼位置。
“小村變得整潔了,小河變得干凈了,變得幾乎都不認識了”,許多外出打工的村民春節回家時都發出這樣的感嘆。臘石村村書記葉進科告訴記者,臘石村是黃塘鎮人口較多的村莊之一,常駐人口有5500多人。以前,村民習慣將垃圾扔到河邊或將其堆積起來進行焚燒。昔日的臘石村是一個臟亂差落后村,村上沒有一條像樣的道路,沿村而過的小河也臟亂不堪、到處飄滿了垃圾、氣味惡臭難聞,河邊的村民一年四季都不敢開窗。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各級黨委鎮政府都覺得很難,但是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之后,開展工作才得心應手。” 黃塘鎮鎮委書記陳怡立說,工作開展初期,不少村委會普遍認為,村民的生活習慣是難以改變的,即使把村容村貌整治得再好,沒過幾天又恢復原狀了。同時也有些村委會缺乏自主自治概念,他們普遍認為政府應該是農村垃圾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似乎垃圾治理就是政府的事。
據了解,為推進城鄉垃圾收運處理工作,紫金縣政府先后制定了《鎮村環境衛生考核暫行辦法》、《加強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轉運站和收集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與工作督查方案》等,并將城鄉清潔工程定性為“鎮長工程”,各鎮村均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和干部負責此專項工作。“我們鎮所有的領導班子成員各分一個自然村,各駐村干部分片區管理。” 陳怡立說,目前,鎮已實現了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從紫金縣政府的相關文件中,記者發現,為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有效開展,縣政府還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訪,定期季度考核的形式,督促各鎮加強環境衛生工作,限期整改環境衛生“臟、亂、差”問題,并在當地電視臺進行曝光。同時,還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對各鎮進行嚴格獎懲,對年度考核總評分95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級,獎勵10萬元;對年度考核總評分90~95分的,評為先進等級,獎勵5萬元;對季度或年度考核總評分排名在倒數三位以內的鎮,由縣委、縣政府對該鎮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在記者隨后走訪的幾個試點縣(市),興寧市的管理和考核方式同樣值得推薦。2014年興寧市政府制定了《興寧市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工作方案》,并與各鎮簽訂了責任書;由市里抽調人員成立檢查小組,每月對各鎮(街道)的農村垃圾收運情況進行暗訪,從管理措施、硬件措施、運行保障、垃圾收集清運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季度排名情況下撥市級獎補資金。除此以外,興寧各鎮還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的環境衛生管理領導小組,每月對轄區內村委會進行2~3次考核,對工作不力的鎮干部、村干部進行扣除當月績效工資處罰。
處理模式要符合地方實情
在農村垃圾收集方式上,興寧市新興縣龍田鎮金星村的收集方式可謂別具一格。“村里的垃圾,村民不用自己拿到垃圾桶傾倒,我們有專門的人員上門收集,日產日清。”村書記廖金輝告訴記者,按照市里的文件要求,各自然村要建成一個以上生活垃圾收集點,但是村里不少村民都反對將生活垃圾收集池建在自家旁邊,所以建好的垃圾池最后也只能拆掉。“其實,建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點就相當于將固定污染源定在一個地方,時長日久,這個垃圾池周圍必將成為一個大家都不愿意到的地方,衛生也會很差,同時池里沉淀的垃圾也不好清運上車。”
據了解,村民每天只需將生活垃圾放在靠近村街道路邊位置,保潔員每天早上九點左右會開著垃圾收集車上門收集垃圾。除此以外,村里還設立宣傳標語,專門引導村民將建筑垃圾傾倒到指定的坑里面去。
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實情的垃圾處理模式,能持續有效推進垃圾收運處理工作。金星村結合實際創新“村收”形式只是各試點縣眾多創新形式里面的一種,河源市紫金縣黃塘鎮在“鎮運”處理模式上的創新也同樣值得我們探討。“按照縣里文件的要求,我們是要將鎮里的垃圾運到縣無害化填埋場去處理的,但是,這對于偏遠的鎮來說,耗費的時間與經濟成本就太大了。”陳怡立向記者坦言。據了解,目前,紫金縣全縣18個鎮均按要求建設了1座生活垃圾轉運站,其中,有13個偏遠的鎮同時也建成了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對于地處偏遠的鎮來說,與縣里無害化填埋場相比,將生活垃圾送往鎮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顯得更符合實際。“目前,大部分的鎮生活垃圾裝運站都是沒有啟用的。”
此前曾有業內環保專家指出,有些地方僵化理解“村收、鎮運、縣處理”模式,認為什么垃圾都要運到縣里集中處理。忽視了因集中處理設施少且設施布局不合理,并且村莊小而分散,導致農村垃圾尤其是偏遠農村的垃圾運輸費用高較高的問題。再加上集中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不足,難以消納全部的農村垃圾。這些實情,無疑都會增加地方政府解決農村垃圾治理問題的壓力。
在記者采訪中,不少鄉鎮的鎮長向記者反映,鎮中轉站的投入使用,會大大增加費用成本。“僅僅是運輸費,就要增加一倍以上,且還不包括購置專業垃圾收運車的費用。”據介紹,有不少鎮級垃圾中轉站與縣垃圾填埋場距離超過30公里,轉運一噸垃圾的綜合成本超過100元,最高達到200元左右。
“結合縣級市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和分布狀況,權衡就地處理與運至縣級市集中處理設施處理的服務費(包括運輸費)高低,制定適合各鄉鎮、各村的農村垃圾治理的處理方案,建立村、鄉鎮和縣級市多級處理、逐級減量的處理模式。” 陳怡立建議,對于偏遠、住戶分散的自然村,可考慮使用“戶分類收集―村集中處理”的方式,即引導農戶自行分類,分揀出來的東西能回收利用的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則由村里對其進行填埋。
引入市場機制堵住經費缺口
在采訪中,很多鎮干部、村干部反映,農村垃圾處理的最大問題在于缺乏資金,“單單靠村委會、鎮政府等投入顯然是不現實的。”據了解,農村垃圾處理最需要資金投入的兩方面主要是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保潔費。
據了解,目前,很多農村地區都還沒有征收垃圾處理費,且引進社會資金也較困難,經費來源渠道少,垃圾處理經費緊張。以臘石村為例,由于該村地理位置比較偏僻,村里垃圾處理費用非常緊張。雖然紫金縣每年從財政里按戶籍人口每人每年撥款5元,同時也要求轄區內各鎮再按當地戶籍人口每人每年分別以3元和2元的標準,補助農村垃圾收運工作,剩下的費用則由村里自行解決,但與龐大垃圾處理費相比,顯然這是不夠的。葉進科給我們算了一筆經濟賬,收入:5500人(常駐人口)X 7元(縣補助資金和鎮補助資金)=38500元,支出: 4500元(保潔員、運輸員費用,含車輛油費及維修費) X12月=54000元,社保費兩人每年約1500元,垃圾桶及清掃設備每年約21000元,支出費用合計約76500元。資金缺口38000元。“資金的缺口,我們只能通過鄉賢的自愿捐款解決了。” 葉進科告訴記者,每年過春節時,村委會都會要求村干部到各外出鄉賢家中匯報一年村里的垃圾收集及清潔情況,希望各鄉賢自愿慷慨解囊資助。“盡管如此,每年資金缺口還差1萬多元。”
值得一提是,為解決經費不足問題,興寧市則通過“一事一議”,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村干部向村民收集。“2013年我們共收取農村生活垃圾費用約612萬元,其詳細的賬務情況我們都要求各村每月上墻公布,公開透明其使用情況。” 興寧市住房和城市規劃建設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以有償服務的形式向村民收取垃圾服務費,在減輕財政壓力的同時,又增強了村民環保意識,同時還能接受群眾的監督。據了解,目前興寧市全市20個鎮(街道)都開展了生活垃圾收費制度,以每戶5~10元/月的標準向村民收集,據統計,收集率達到了80%以上。
論文關鍵詞 土地 農村土地 土地污染 法律制度
一、農村土地污染的概念
(一)土地土地是由地球陸地部分在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圍內的巖石、礦藏、土壤、水文、大氣和植被等要素構成的自然結構總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國還沒有以立法的形式對土地作出個明確的定義。就土地的生態價值和自然屬性,從有效的防治土地污染的目的出發,可以將土地的涵義界定為“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巖石、氣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組成的自然綜合體,它包括人類過去和現在的活動結果。”土壤是由許多層厚度不同的礦物質成分所構成自然主體。土地的涵義與土壤的涵義不同,土地比土壤的范圍要廣,土壤只是土地的構成土地許多因素中的一種。
(二)農村土地污染農村土地污染,主要是指農村地區農業用地的污染。從目前農村地區土地污染的實際情況和大家所關注的農村土地污染情況來看。農村土地污染主要表現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土壤重金屬污染化、土壤酸化與鹽堿化、工程荒漠化、濕地與優質土壤資源的減少等地退化問題。
二、我國農村土地污染的現狀
我國目前農村地區的土地污染相當嚴峻,土地污染面日益擴大,土地染物的種類多,而且污染的數量日漸增高,甚至有些地區還出現了新型的復合污染。如:鎘米問題、高濃度農藥污染蔬菜、地下水等。我國農村地區土地污染總體現狀是點面源污染并存、生活污染與工業污染層疊。農村土地污染有以下幾種:
(一)農業生產過程中的農藥、化肥、動物糞便、生活垃圾等污染在目前階段,我國農業生產過程中每年都施用大量農藥、化肥,其大部分都是沒有被植物所吸收,而是滲入到土地里。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我農藥使用量為162.3萬噸,為1990年使用量的2.2倍,化肥的施用量已達5107.8萬噸,是1990年施用量的兩倍;農用薄膜使用量大約193.75萬噸,是1990年的4.1倍。豍另外跟國家發改委統計,我國目前農田施用化肥量平均每公頃達360多公斤,分別是德國、美國的1.6倍和3.3倍,其中氮肥的利用率為25%-30%、磷肥利用率為10%-20%,比發達國家低20-30個百分點;平均每畝農田農藥量使用為150克左右,是歐盟國家的3倍,在農藥使用率上只有30%上下,相當于歐盟國家在農藥使用率上的一半。過量的施用農藥化肥,會直接導致農田土壤的養分失衡和土壤物理性質的劣化,同時也會對地下水自然造成連鎖污染。
在現階段農業生產生活過程中農用化學劑大量使用和有效的使用概率底下,使得農村地區的土地污染的范圍不斷擴大。這些污染物從單一的污染逐漸演變成點污染和面源污染相結合的新型復合污染。
(二)農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對土地進行污染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逐年增加。我國農村地區由于基礎建設落后和環境保護設施的不到位,對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簡單。農村農戶產生的生活垃圾隨意亂丟,使得農村地區的環境更加嚴重,從而出現了臟、亂、差現象。據統計,大約每年產生的1.2億噸的農村生活垃圾基本是全部露天堆放。生活垃圾是由可分解的有機物質、不可分解的物質構成,但是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分解率底。污水灌溉也是農村土地污染的一種重要污染。合理使用生活廢水及工業廢水中含有的氮、磷、鉀等多種植物所需養分,對農業生產增產增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這些廢水中同樣含有重金屬、氯化物等許多有毒物質,在沒有處理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于農田灌溉中,致使基本農田喪失生產力,成為“毒土”。根據我國農業部2006年對全國污灌區調查統計,大約140萬km2的污水灌溉區中,遭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地面積占污水灌溉區總面積的64.8%,其中,嚴重污染的占8.4%,中度污染的占9.7%,輕度污染的占46.7%.這些污染對環境生態鏈上的人而言,構成了巨大的挑戰。
(三)城市的污染物向農村地區轉移除農村生產生活所導致的土地環境污染之外,城市污染物向農村地區轉移也是構成農村地區土地污染的一個重要原因。城市污染物向農村地區轉移的主要形式有兩個方面:第一,面污染物的企業轉向農村地區,隨著城市環境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國家對城市規劃設計要求等方面的因素,一些高污染企業紛紛轉移農村地區。這些企業大部分是一些生產設備簡陋,環境污染物處理能力低下,所產生的廢棄物、工業廢水、生產生活垃圾等對農村地區的土地加劇的污染。第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由城市向農村地區轉移,隨著城市規劃建設及城市人口不斷增加,城市居民生活所帶來的垃圾數量不斷攀高,從而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沒有處理就直接運到城郊附近或農村地區,在某些靠近城市附近的農村地區大部分空置地自然就成了城市垃圾放置地,甚至一些耕地也成為污染物放置地。
(四)農村地區的工業化污染及城鎮化污染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得到了很大的發展,鄉鎮企業在農村地區迅速的發展壯大。農村鄉鎮企業像雨后春筍一樣扒地而起,給農村經濟的發展注入了巨大的能量。但是同時也給農村地區造成了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鄉鎮企業污染是農村土地污染源的主要之一。鄉鎮企業中的工業污染大量排放,遠遠超出農村現有環境生態的承受能力和分解能力。
工業生產后的廢渣占用土地,工業生產后廢水被迫灌溉當地農田,這都對我國的耕田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這個工業污染物中含有鎘、砷、汞等有毒重金屬和石油類有機物污染,致使許多土地中的土壤基本喪失生產力,成為“毒土”。
三、完善我國農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建議
(一)完善農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農村土地污染不僅制約著農村生態的發展,其農村污染物污染的土地所生產的農產品質量也受到污染的影響。這些農村土地生產的農產品,在國際交易市場中嚴重的阻礙著進出口貿易。土地污染的演變過程難以察覺卻,這些污染危害最終指向的是人。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特別是重金屬在蔬菜、糧食中的累積,將處于食物鏈頂端的人類置于危險位置。隨著農村地區經濟謀求快速發展,不合理的生產生活方式給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產生了較大的影響。農村土地中的污染物種類不斷增多,并且在新形勢環境下變化成新型的一種復合型污染物。甚至轉向立體農業污染,使得農村土地環境進一步加劇。目前我國在土地環境污染立法上,關于農村環境污染的法律法規比較少,在國家層面上沒有系統的污染控制法律法規,更沒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理農村土地污染的環境法律制度。在這個方面法律制度的缺陷致使農村地區土地污染的程度進一步惡化,要想控制農村土地污染這個趨勢,保護現有的農村土地自然資源,維持農村土地生態環境,急需在法律制度及法律法規上建立健全。
(二)完善我國農村土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建議1.加強農村土地污染防治專項性立法我國農村地區土地污染問題需要根本上解決,立法是根本。針對現在農村地區的環境現狀以及法律控制不力的情況下,必須要借助于系統的法律制度進行管理。我國現階段的土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與規范存在著很多缺陷與不足,不能與現有的情況相協調,必須加以修正和完善。
2.完善農村土地污染防治的執行與監管體制執法是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而法律是否有效執行又依賴著完善的行政管理體制制度。目前我國針對農村土地環境污染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當少,致使農村生態環境惡化,土地污染不斷加劇擴大。這些都與現今農村地區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執行關系密切。諾要使我國農村地區土地污染防治得到行而有效的執行,必須規范好我國農村土地防治行政管理機制。我國目前的行政監管體制存在著多頭管理的混亂局面,出現“九龍治理”的局面,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目前我國農村地區應該明確行政管理機制中的職權和各自分工,才能夠在執法管理中有效的落實,才有效的保護好了農村土地生態環境的安全。
關鍵詞:農業面源污染;化肥農藥;防冶措施
面源污染已成為當前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它也是影響農村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源。因此,在生態環境治理中,面源污染對農業發展產生了較大影響。隨著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業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導致農村生態環境不斷惡化,農藥化肥的大量使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快速增長,畜禽養殖業造成農業生態環境不斷惡化。
1農業面源污染的成因及危害
現階段,我國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停留在污染發生的特定環節。在實際污染防治過程中,想要進一步增加農業面源污染質量的全過程的預防和控制,就需要建立生態塘系統,建立相應的植被緩沖區等,科學管理施肥,將其進行整體設計,并且保持每個項目的獨立性,進而控制農業污水流入江河湖泊。以下就是農業面源污染形成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危害:
1.1化肥與農藥的過量使用
隨著中國人口的逐年增加,對糧食的需求也呈階梯式增長,在農業生產活動中,化肥、農藥作為保護作物生長的重要物質,特別是當病蟲害情況嚴重時,會使用相應的農藥進行處理。但是在使用農藥的過程中,常常會加大農藥的劑量,進而造成一定的污染。比如,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化肥和農藥中只有1%~4%會接觸到目標害蟲,剩余的相當一部分殘留在土壤中,使土壤硬化,甚至污染地下和地表水體,嚴重威脅著人畜飲水安全。由于我國大部分農業生產仍處于粗放生產經營階段,投入過多、產出質量低下,農民的科學文化素養普遍不高,對病蟲害防治的專業程度不高,所以在配置農藥時,也沒有進行科學的比配,在防治病蟲害的過程中,這些未能實現科學配比的農藥可能會對作物本身造成一定的危害,進而對當地的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最后形成農業面源污染[1]。
1.2農業中農膜等品廢棄物不按要求回收處理
農藥容器、化肥包裝袋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被隨意丟棄,會造成環境污染。這是因為,這些農用薄膜和地膜大多由聚乙烯材料制成,這些材料易碎、易破碎,但不易降解。同時,隨著育苗技術的不斷發展,大多數種植者已經開始使用塑料營養板進行水果、甜瓜和蔬菜的育苗活動,用農膜或地膜覆蓋農田表面,起到提高地面溫度的作用,進而促進作物的生長。作物地膜覆蓋能有效調節作物生長環境,為作物提供溫度和養分的作用,所以地膜覆蓋技術已開始全面普及。但是在苗圃使用結束后,人們通常會隨意丟棄塑料營養托盤,當農作物不再需要覆蓋時,農民們并沒有將農膜深埋或者進行無害處理,并且由于人工去除方法落后、單一,造成大量農膜殘留物長期分散,以此對土地以及周邊的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1.3農村環保設施建設滯后,養殖及農村生活污水隨意排放
隨著我國農業產業化規模的不斷發展和擴大,我國畜牧業的發展發生了新的變化。近年來,我國農民收入水平呈逐年上升趨勢,但是隨之而來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成為了重中之重。比如,農村地區產生的生活污水也成為農業面源污染的原因之一。由于沒有規范的管理規定,缺乏相關設備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經驗,農民知識和經濟發展的限制,畜牧業沒有專門的污水處理系統,并且一些農民對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和污水持否定態度,所以在大量的畜牧場中,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溝渠,致使畜禽糞便中的重金屬、獸藥和有害微生物殘留也被隨意排放,進而導致肥料無法在池塘中發酵,或不進行覆蓋和堆放,引來大量蚊子和寄生蟲,同時污水流入河流或滲入地下水體,對水生生物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導致水體嚴重富營養化。由于農民的消費模式開始改變,生活垃圾種類也有所增加,而農民在處理生活垃圾或者是食品包裝垃圾時,采取隨機措施,沒有將其進行有效處理,所以這些情況將會污染環境,嚴重還會造成如血吸蟲病和瘧疾等嚴重的傳染病。
1.4治理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
相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分析原因,總結經驗,認真履行相應職能,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獎懲機制,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切實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污水和人畜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近年來,我國農村整體環境有了較大改善。但與生態環境建設目標還存在較大差距。比如,塑料袋、廢電池、燈泡、燈具、水銀溫度計、藥品等生活垃圾不能及時收集處置,一些已投入使用的無害化垃圾處理設施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維護,在一些人口稠密的農村地區,沒有公共生活垃圾池、垃圾填埋場等垃圾清運處理設施。這些會導致長期積累的有害氣體和重金屬元素通過地下滲透和地表徑流進入水源中,進而污染水資源,并且還會通過食物間接或者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相關部門資金投入有限,宣傳力度不夠,導致人們的環境衛生意識相對薄弱,在處理垃圾時,處理過程繁瑣、麻煩,經費不夠[2]。
2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控措施
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中,需要根據不同的防控范圍和責任,聯系不同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繼而開展工作合作、技術交流和資源共享,所以各級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配合十分重要。同時,要想保證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控措施的效果,就需要規范農業生產方式,監督污染實際情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進行有針對性的防控。
2.1加強防治推廣宣傳增加資金投入
為了提高人民群眾取締秸稈焚燒生態的積極性,開展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可以通過電視、廣播、互聯網、發放宣傳手冊等形式,開展開展禁止秸稈焚燒、廢棄農業資源化利用,以及農業污染源防治相關政策法規等宣傳活動,大力宣傳農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工作要求和意義,進而有效推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同時,可以通過依托農業部門技術資源,以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技能培訓,讓人們積極樹立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的意識,進而提升農業生產行業的環保意識。由此可見,只有構建完善的宣傳體系,開辟多元化宣傳推廣渠道,注重農業污染源防治技術的宣傳推廣,才能提高人民保護環境的意識。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環境監測體系建設和現代防控技術推廣等方面,需要針對采取環保防治措施的養殖場,給予投資、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使用生物農藥、可降解農膜研發等技術支持,促進人們主動積極的進行防治。因此,各級政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3]。
2.2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行動
為了有效減少化肥用量,提高農產品質量,推動經濟作物和設施農業有機肥代化肥,可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按照農業農村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規范和土壤取樣測土要求,將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95%,并且通過規范開展土壤樣品采集、分析檢測和數據采集工作,推廣有機肥施用。同時,通過多種措施引導、鼓勵在廣大基層地區積極推廣科學應用化學農藥技術,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和種類,減少災害水源污染,提質增效,達到擴大有機肥施用范圍,提高耕地質量的目的,進而有效解決糧食作物綠色重點問題。在水稻病蟲害防治期間,可以使用化肥藥藥混合噴施,利用植保無人機噴施肥料和藥物,進而有效提高作物產量和品質,并且按照統一部署、統一安排、試點實施的原則,組建以各村村集體為主體的相關部門,協調領導相關單位進行回收、運輸和運營,加快實施農藥包裝殘留有效回收處理,進而實現農藥廢棄物集中回收處理。為了提高肥料利用率,減輕勞動強度,可以將小麥種子和肥料一起播種,基肥比例由6∶4改為5∶5,追肥以氮肥為主,增加追肥次數,播種機將種子和高效緩釋肥一次深度施入田間,改變施肥習慣給苗施肥,以此有效的控制化學農藥的使用。
2.3農業廢棄物的利用
早些年,黨和國家就認識到秸稈焚燒對大氣造成嚴重污染,所以針對這一情況,出臺了相應的措施禁止焚燒秸稈,也加強秸稈焚燒控制。但是,由于很多農民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如何正確處理秸稈,所以為了切實落實禁止焚燒秸稈的措施,就需要政府出臺一些相關政策,引導農民正確處理秸稈。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為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相當數量的農業廢棄物,如各種農作物秸稈、廢舊塑料農膜、農藥包裝等,所以為了將其進行循環利用,需要對農用薄膜以環保方式回收和處置。而且秸稈可以作為基肥施肥還田,所以可以將秸稈打碎成飼料、作為能源利用、作為肥料還田等,作為秸稈飼料、生物質、能量肥料,這樣可以減少化肥的使用,調整土壤結構。
3結束語
簡而言之,農業面源污染需要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科學管理。同時,有關部門要配合國家積極貫徹落實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正確認識和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進而促進農業生產資源可持續發展。這是因為農業面源污染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并且是我國生態環境破壞的主要來源
參考文獻
[1]何為媛,王春麗.我國農業面源污染現狀及治理措施淺析[J].南方農業,2020,14(26):201-202.
[2]黎竹.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現狀及對策建議[J].現代化農業,2019(6):48-49.
1四川省農村飲水安全總體狀況
根據四川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和四川省農田水務局《四川省2010-2013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人口現狀調查及復核報告》的統計數據[7],四川省2009年全省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2578萬,占農村總人口的36%,南充市和成都市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最高,均超過220萬,其次是達州市、瀘州市、宜賓市、資陽市、自貢市,不安全人口數均在140萬以上。相對數量以自貢市最高,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比例高達66%,其次是甘孜州、眉山市和樂山市,不安全人口比例在50%以上。四川省不安全人口的絕對數和相對數集中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成都平原各市以取用地下水為主,主要問題是水質問題,川中丘陵區各市以取用地下水、溝塘水及水庫水為主,主要存在水質、保證率和水量的問題;川西高原區(包括甘孜州和阿壩州)地廣人稀,山高谷深,水源主要以河流水為主,主要存在取水方便程度和水量保障方面的問題;盆周山地和川南山地(涼山州和攀枝花市)主要以取用江河水及溪溝水為主,主要存在方便程度、水量和保證率的問題(圖1)。水質不安全是四川省農村飲水不安全的主要問題,而在水質不安全中以由于環境污染引起的細菌學指標超標和飲用受其他污染的地表水污染為主(圖2)。主要原因是農村生態環境惡化、水源地受到污染。
2四川省農村飲用水源污染的主要環境因素分析
2.1工業點源污染工業污染,尤其是鄉鎮企業是農村水污染的重要來源[8]四川省的大型工礦企業業和鄉鎮企業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區,從2006年開始無論是鄉鎮企業的總數量還是鄉鎮企業中污染較為嚴重的采礦業和制造業的數量都在下降,而且整個四川省的工業排污總量和污染物總量都在逐步降低,污水排放達標率在逐步提高,點源污染正在逐步被控制,但是仍有接近5%的工業廢水未達標排放,會對水體造成一定的污染(表1)。
2.2農村面源污染
2.2.1農業生產四川省農業生產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區,這些地區也是化肥和農藥使用較多的區域。從表2可以看出四川省農業和化肥的使用量在持續增加,2009年化肥使用量已經達到624kg/hm2,遠超過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水體污染設置的安全上限(225kg/hm2)。
2.2.2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四川省2009年農村人口為6698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75%。目前全省4427個建制鄉鎮絕大多數未建立污水處理系統,全省農村每年產生的10多億t生活污水基本上任意排放,約1700萬t生活垃圾也是隨意傾倒[5,6]。
2.2.3禽畜養殖污染根據四川省農業廳《2007四川省農業統計年鑒》數據,四川省2007年大型牲口的存欄量為421萬頭,生豬存欄為9957萬頭。雖然大部分的規模化養殖場都已經修建沼氣池等處理措施,但是由于綜合處置能力不夠,有90%的規模化養殖場污染治理仍達不到環保要求,大量養殖廢物直排河道,嚴重污染水體[5]。并且四川省作為養豬大省的,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僅為44%,散戶養殖仍占主要位置[9]。尤其是四川中部丘陵和盆周山區的部分水源地處于居民聚集區,農戶散養的畜禽糞便是水源污染的重要來源。
2.3水源地內源污染四川農村地區,尤其是川中陵和盆周山地區,一般是以石河堰攔截河流形成回水區域或筑壩形成湖庫等靜態水體作為飲用水源。川中丘陵區的土壤侵蝕模數高達8000~15000t/(km2?a)[9],水土流失嚴重,大量腐殖質等隨地表徑流進入水體后沉積在底泥中,成為污染物的蓄積庫,在一定條件下被釋放或再懸浮,造成內源污染。
3四川省農村飲用水源地主要環境治理對策分析
3.1綜合考慮環境影響因素,選擇不易受污染的水源在篩選集中飲用水源地時應綜合考慮,優選不易受到污染的水源地,比如地下水等。但是一般農村地區對水源的選擇有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四川盆周山區和丘陵地區,工程性限制較為嚴重,獲得較好的水源投資較大,農村地區很難承擔。應加大政府投入,為廣大農民優選好的水源。目前四川省惠民工程“紅層找水”工程已經取得顯著成效。
3.2水源保護區的環境監管四川省政府十分重視水源保護區的環境監管工作,相繼出臺《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和《關于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通知》等法規文件。但是一些農村地區的水源保護區,尤其是一些偏遠地區的水源保護區,雖然已經劃定,但是長期處于弱監管狀態,主要原因在于鄉鎮集中飲用水源地分布分散,尤其是盆周山區、川南山地和川西北高原地區,縣級以上的環保、水利、衛生等部門受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很難對每一個水源地都做到切實有效的監管,應該加大鄉鎮和村級部門對水源地的環境監管保護力度。
3.3農村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四川省平原和丘陵區的水源地大部分位于農耕區,河流或水庫周圍就是農田和村落,大量面源污染物會隨地表徑流進入水體,造成污染。對于面源污染的控制,應該從多方位進行控制。以四川丘陵區為例,山丘上部植樹造林,進行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在生活區修建沼氣池和人工濕地系統,對農村生活污水和畜禽養殖糞便進行處理,達標排放;農田區域采取植物籬措施對氮、磷等營養物質進行攔截;在河岸或湖濱設置防護林或濕地形成濱岸緩沖帶,對面源污染物進行攔截。本課題在四川省樂至縣的示范效果顯示,在水源地周圍采取沼氣池、生活污水凈化池和人工濕地等措施對地表水污染控制有較好的效果。
3.4結合新農村建設,積極開發新設備、新工藝,加大農村地區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處理率農村居民長期從事以農業為主的生產活動,形成了獨特的生活方式,一些不良生活方式對農村飲用水源會造成一定污染[11]。應該結合新農村建設,從改變農村生活方式入手,開發一些適合與農村的新設備、新工藝,既能夠處理生活污染物和畜禽養殖污染物,產生環境效益,又能夠給農民帶來一定的經濟價值。以沼氣為中心的“一池三改”項目已經在四川農村地區表現出良好的經濟和環境效益。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被列入各級政府的“十二五”規劃,“啟動實施縣鎮垃圾、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和“開展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活動,積極組建村鎮兩級垃圾收集管理隊伍,分期分批為每個鎮配發垃圾運輸車,建立起‘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的垃圾處理模式”。如何結合實際,借鑒經驗,科學認識和有效治理農村垃圾污染,確保上級政府工作要求得到落實,也就成為目前基層工作中一個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農村垃圾的歷史和現狀
農村垃圾成為問題,有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在傳統農業社會,農村生產力落后,村民生產生活中產生的人畜糞便、柴草木灰和少量泔水等廚余物均能得到有效利用,人們的生產、生活與身邊的自然環境始終處在平衡的循環系統中,認識中也沒有垃圾的概念。解放后,隨著社會制度的革新和生產的發展,一些工業制成品逐漸進入農村社會,工業廢棄物開始出現,村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生活廢棄物逐漸增加。但同時,由于這一時期社會產品總體供應有限,物資相對緊缺,所以廢棄物重復利用率高,垃圾產量在逐漸增加的同時,并沒有對農村的生產生和環境產生明顯影響。改革開放后,農村開始實行,生產力得到了進一步解放,農民自主經營、自由流轉,收入渠道增加,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大量工業制成品進入農村消費市場,工業廢棄物迅速增加,生活廢棄物不斷增多,物質消費豐富的同時,也使各類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逐漸下降,垃圾產量不斷增加。加之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制發展模式下,農村社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村集體在鄉村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職能弱化、甚至缺位,致使垃圾處理逐漸演變成一個危害農村居民生產、生活和農村居住、生態環境的大問題。從現狀看,農村垃圾具有種類雜、總量大、處置亂的特點。在種類上,按照垃圾產生的來源,農村垃圾可以粗分為三大類,即生活垃圾、農業生產垃圾和部分產業垃圾(主要指一些村辦企業、衛生室、磚瓦窯等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如果按垃圾構成來品種看,則可以分為廚芥、塑料、纖維、廢紙、玻璃、糞便、秸稈、部分有毒物質(如農藥瓶)和建筑垃圾等上百個品種。農村垃圾和城市垃圾構成的同質化傾向越來越明顯。在垃圾的產量上,據估計,目前農村人均每日產生垃圾約0.86公斤,全國農村地區每年生活垃圾排放量近3億噸(約為城市垃圾排放量的70%—80%,且垃圾排放量正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長),人畜等糞便產量約29.6億噸,農作物秸稈產量7億噸。農村環境承載壓力與垃圾產量同步日增。目前,除少數村莊(主要是一些示范村)采用簡易填埋等方法處置垃圾外,大部分農村垃圾沒有統一處置,而是隨意堆放在田邊地頭、房前屋后和村莊周圍,絕大多數農村企業的工業廢棄物都未作有效收集處理,許多村莊露天垃圾堆放點緊鄰群眾集中居住區,不能及時清運,長年如山,這種情況被被群眾謂之為“室內現代化,室外臟亂差,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由于處置的無序化,農村垃圾猶如毒瘤頑疾,極易造成農村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二、農村垃圾規范處理中的困難和問題
農村垃圾規范收集處理困難大,問題多,且不同的地方和村莊有不同的情況。但從大的方面來看,則有以下三個問題比較突出:
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國尚未出臺《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專門針對農村垃圾處置的法律規定,在現行相關法律中,對這一問題只是做出了原則性規定,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條要求,“農村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具體辦法,由地方性法規規定”,這些規定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往往不能得到較好地貫徹和落實,無法對農村垃圾回收管理給予統一、有效的制度指導和保障。
2、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2008年,中央財政首次設立了農村環保專項資金,當年預算5億元,但是依舊不到同級財政環保投入的1.5%,惠及鄉鎮僅約700個。農村垃圾的處理需要大量的資金,村集體經濟能力有限,自身無法拿出大量的資金來處理村莊內部的垃圾。市縣鄉等各級政府財政投入更多傾斜于城市和鄉鎮的基礎設施,亦少有余力對農村垃圾處理做大量的資金投入。沒有一定數量的專項金參與,農村垃圾無法得到及時有效地處理。
3、缺乏良好的工作機制。由于農村垃圾的收集處理受地域的限制較大,政府環衛綜合管理執法機構工作重心又在城鎮,而負責屬地管理的基層鄉鎮政府又無強制處理權,往往造成行政管理服務主體缺失。《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中指出,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但這一規定在許多地方都沒有得到落實,容易形成農村社會事務組織主體缺失。垃圾處理作為一項社會事業,離不開每一位村民的支持、參與和配合,在組織動員不足的情況下,村民對公共事務和公共產品漠然處之,不做積極配合,進一步在社會公共事務中形成參與主體缺失。這三個方面的主體缺失,最終導致再好的工作模式也無法落實到位,不能形成良好的長效工作機制。
三、對農村垃圾治理的想法和建議
農村垃圾治理,看似小事,實則關系重大,不容輕視。要做好這項工作,就要切實樹立起科學發展的指導思想,認真遵循統籌城鄉發展的思路,結合各個縣域、鄉鎮和村莊不同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扎實工作,努力從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治理模式等方面予以推動。從宏觀層面看,首先是要完善法律規章,加強制度保障,真正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垃圾處理納入正規渠道,建立長效機制,從制度層面解決根本問題。其次是要引進先進技術,推動科學治理,借助相關科研人員的技術攻關,結合農村不同地域的具體情況,將適用的科學技術運用到垃圾處理上,更多地用生態的方式實現垃圾的自凈處理,減少治理成本。再次是要組織群眾參與,發揮主體作用,在政府的幫扶帶動下,通過自治的途徑,充分激發村民創造積極性,培育農村垃圾治理的參與主體。最后是要強化行政主導,加強服務管理,農村垃圾治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個方面,各級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履行好管理、服務的職責,將農村垃圾處理系統的建設納入規劃之中,予以適當的財政傾斜和政策傾斜,在加大資金投入的同時,引導和鼓勵各類社會資金、相關企業參與農村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逐步推動和實現農村垃圾處理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的良好治理機制。
在具體操作層面上,目前農村垃圾治理的主要組織者和推動力量在縣級政府。各地近年來的一些做法和經驗,建議從以下五個方面予以加強:
關鍵詞: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
近年來,中國農村水環境污染問題尤為突出,主要包括飲用水源的污染、農藥污水與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等水污染問題。最近30 年間中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農村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農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成倍增加, 96%的農村沒有污水處理及收集系統,80%的村莊垃圾堆放在路邊、水源地及河流水塘邊,這直接造成了飲用水源的污染,危害農村居民的健康。 “十二五”規劃將整治農村水環境作為首要任務。因而,以村級為單位的農村污水治理工程已成為建設環境優美、設施完善和文明和諧新農村的重要內容。
一、農村生活污水特點分析
1、 農村污水面廣、分散
村莊分散的地理分布特征造成污水分散,難于收集。農村污水來源多。除了來自人糞便、廚房產生的污水外,還有家庭清潔、生活垃圾堆放滲濾而產生的污水。農村污水量增長快,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農村生活方式的改變,生活污水的產生量也隨之增長。農村村鎮人口較少,分布廣泛且分散,大部分沒有污水排放管網。
2、農村生活污水水量小,變化大
一般農村的生活污水量都比較小,除小城鎮外,農村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對較少,相應地產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較小。居民生活規律相近,導致農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間排水量小,甚至可能斷流,水量變化明顯,即無水排放呈不連續狀態,具有變化幅度大的特點。大部分農村生活污水的性質相差不大,水中基本上不含有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含一定量的氮、磷,水質波動大,可生化性強。
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地形復雜,布局分散,這增加了對污水收集處理難度。經調查顯示,大部分農村地區沒有鋪設排水管道,尤其是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的地區,而且污水處理設施比較簡陋。此外,污水在輸送過程中還會有一些問題,如滲水、漏水,對排水設施周邊的土壤與水體造成污染。近年來,農村大部分地區制定了一些適用于農村污水的處理技術、規程等具有指導性文件。農村污水排放具有水質水量變化大的特點,造成污水工程設計處理規模與實際污水量不匹配的問題。一些農村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時,沒有對當地水質水量做出詳細調查分析,造成污水處理設施與污水量和污水水質不匹配,出水水質差的問題。中國幅員遼闊,地理地貌、氣候環境和經濟狀況等區域性差異較大,因而在污水處理工藝的選擇上也有很大不同,所以因地制宜地選擇污水處理工藝變得十分重要。對農村污水進行處理時,工藝選擇要以達到當地排水標準和滿足當地用水需求為前提。農村污水的治理過程中需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包括工程建設和后期的運營管理維護,這成為制約農村污水治理的一大難題。
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
農村水污染特征不同于城市和中小城鎮,主要特點是污水水質區域差異大,污染源種類和數量多,污水水量小且排放分散,污染范圍大和水質水量變化系數大等特點。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的選擇以經濟、適用和簡便為原則,綜合分析技術本身的特征和當地的特征因地制宜,采用投資少、運行費用低、除污效率高、管理簡便、容易維護、具有良好抗沖擊能力的處理工藝或技術。
1、人工濕地處理技術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系統是在自然濕地的基礎上進行強化,形成一個生態環境,其中包括動物、植物和微生物,通過一系列的物理化學和生物作用,如吸附過濾、沉淀、植物吸收和微生物降解等,從而達到高效凈化農村污水的目的。該技術具有工藝簡單、投資少、運行管理和維護費用低等特點,適用于中國南方濕地較多、財政收入和人均收入不高、人口密度相對集中的中、小村莊。此外,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藝運行操作簡單,對技術水平要求不高,出水常用于灌溉農田。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藝由預處理單元和人工濕地單元組成,凈化后的出水水質可以達到城鎮污水排放標準二級甚至三級處理水平。已有研究表明:當農村污水中污染物濃度較低時,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藝對BOD5的去除率可達85%以上,對CODcr的去除率可達80%以上,對P和N的去除率分別可達到90%和60%。由此可知,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具有一定的應用前景。
2、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技術
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技術, 是一種分散處理生活污水的裝置, 它采用生物厭氧消化和好氧過濾相結合的辦法, 集生物、化學、物理處理于一體, 采用多種好氧過濾和多層次凈化, 實現污水中多種污染物的逐級去除。它將污水處理與其合理利用有機結合, 實現了污水的資源化。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機物經厭氧發酵后產生沼氣, 發酵后的污水被去除了大部分的有機物, 達到凈化的目的; 產生的沼氣可作為浴室和家庭炊用能源; 厭氧發酵處理后的中水可用作澆灌用水和觀賞景點用水。農村有大量的農作物秸稈和人畜糞便等原材料, 可用作沼氣發酵, 通過厭氧發酵過的糞便(沼液、沼渣) , 碳、磷、鉀的營養成分沒有損失, 而轉化為可直接利用的活性態養分可農用沼肥,來替代部分化肥。結合農村改廚、改廁和改圈, 可將豬舍污水和生活污水合并處理, 經在沼氣池中厭氧發酵后作為農肥, 沼液經管網收集集中凈化后, 出水水質可達到國家標準后排放。該技術的沼氣池工藝簡單, 成本低, 一戶約需費用1 000元, 運行費用基本為零, 適合于農民家庭采用。但其應用也有其局限性, 厭氧沼氣池主要適用于高濃度生活廢水處理, 當生活廢水中有機物濃度過低時, 會導致系統產氣效率低, 從而給生產及生活用氣造成影響。此外, 該技術通常適用于冬季地下水溫保持在5 ℃ 以上的地區, 或在池上建日光溫室, 能使升溫達到該溫度的地區。當冬季氣溫較低時, 該工藝的處理效率也會降低, 出水難以實現達標排放。目前, 該技術在中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實踐中, 是最通用、節儉、能夠體現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的生活污水處理方式。
3、穩定塘生活污水處理技術
穩定塘是一種土地經過人工適當的修整,設圍堤和防滲層的池塘,主要依靠自然生物凈化功能使污水得到凈化的污水生物處理技術。穩定塘是一個菌藻共生的系統,塘中的異養型細菌將水中的有機污染物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同時也消耗水中的溶解氧,而塘中的藻類則利用太陽光能進行光合作用,將二氧化碳中的碳作為碳源,合成自身機體并釋放氧氣,大氣復氧則是穩定塘氧氣的另一個來源。COD 的去除主要依靠異養菌的新陳代謝作用; 氨氮在穩定塘內的去除主要是通過生物同化和吹脫作用,生物同化作用主要是通過藻類和細菌的新陳代謝將氨氮、硝酸鹽氮等無機氮轉化為自身的有機氮,其中藻類生長的最主要氮源是氨氮; 磷在穩定塘中的去除主要是靠藻類的同化吸收和沉淀作用; 除此以外,在穩定塘中采用適當的方法采收藻類,也可達到脫氮除磷的目的。它具有顯而易見的優點: 可充分利用地形,節省基建投資; 運行維護費低,系統基本不耗能; 無需污泥處理;可實現污水資源化。
4、 蚯蚓生態濾池
蚯蚓生態濾池,又稱蚯蚓生物濾池,是利用蚯蚓具有提高土壤透水性能和促進有機物質分解轉化的生態學功能而設計的一種生物、生態相結合技術。蚯蚓生物濾池的濾料由上部蚯蚓有機分解層、中間層和下部碎石承托層構成。蚯蚓生態濾池是一個復雜的生態系統,內部生長著蚯蚓和大量的細菌、真菌、霉菌等。濾池就是利用基質、蚯蚓和微生物這個復合生態系統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三重協同作用對生活污水進行凈化,污染物在這些復雜而又相互聯系和制約的作用下被去除。進入系統中的有機污染物首先經過填料機械過濾、截留與吸附,其中粗大有機物能夠被蚯蚓破碎分解,使有機物更易被微生物降解利用; 隨后微生物以污水中膠體態和溶解性有機物為食物進行生存繁殖,并在載體或填料顆粒表面形成生物膜; 蚯蚓以濾床中的生物膜作為營養源,經過吸收消化和分解利用等過程實現污泥的減量化和穩定化。蚯蚓在濾池生物處理系統中與微生物存在著協同共生的作用,蚯蚓糞對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基質,在蚯蚓上下運動覓食過程中,對填料起到了疏松作用,使之保持良好的通氣環境,避免了濾床內厭氧環境的出現,有利于污染物的進一步降解。同時,在濾床中增殖的蚯蚓又可作為家禽飼料,既可高效、低能耗地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質,又可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是一種全新概念的污水處理工藝。蚯蚓生物濾池工程造價和運行費用低,除污效能高,占地面積小,剩余污泥量少,可實現污水、污泥的同步處理,減少后續污泥的處置處理相關費用等,通過蚯蚓的運動疏通和吞食增殖微生物,還解決了傳統生物濾池所遇到的堵塞問題。
5、快速滲濾污水處理技術
快速滲濾污水處理技術是將農村污水定量地排放到滲透性能良好的土地表面,在污水向下滲透的過程中,經過吸附、過濾、沉淀、離子交換和微生物分解等物理、化學及生物的作用,使污水得到高效凈化的一種農村污水處理工藝。該工藝具有地域性、投資省、維護管理簡單等特點。適用于土質通透性能高、財政收入和人均收入不大,農戶分散、技術水平較落后的中、小村莊。
6、一體化氧化溝污水處理技術
一體化氧化溝是一種集曝氣、沉淀、泥水分離、污泥回流等功能于一體的技術,它將傳統氧化溝與沉淀分離合并一體以實現污泥的無泵回流,可以節省占地面積20%~30%。
該工藝具有占地少,構筑物和設備簡單,污泥自動回流,能耗低,管理簡便,處理效果穩定可靠等特點。一體化氧化溝污水處理技術在國內應用廣泛,適用于財政收入和人均收入較高、農戶居住分散的地區。該工藝對技術水平要求比較高,出水多排放河流、湖泊等水體。
7、接觸氧化污水處理技術
生物接觸氧化法是生物膜工藝的一種形式,即反應器內填充填料,污水浸沒部分或全部填料,在一定水流下與填料充分接觸,填料上布滿生物膜后利用氧氣在自身新陳代謝的同時,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去除。
生物接觸氧化工藝對進水水質、水量的適應性強,勿需污泥回流,不發生污泥膨脹、污泥產生量少、易于沉淀,這些特點使得生物接觸氧化工藝運行方便、操作簡單、易于管理維護且不產生濾池蠅。該工藝適用于財政收入和人均收入不高、農戶居住分散的地區,對技術水平要求比較高,出水多排放河流、湖泊等水體。
【關鍵詞】農村飲用水 城鄉一體化 飲用水
一. 農村飲用水安全背景研究及意義
農村飲用水是指農村居民可及時、方便地獲得足量、潔凈且足以負擔的生活飲用水。在工業文明的影響之下,經濟、社會、科技的迅猛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建設過程中的用水需求量也在不斷的增加,地球水資源的有限性再加上無節制的用水量導致了水資源的不斷減少。人類向環境排放的污染越來越多,化肥農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垃圾的的處理不當,綜合全球氣候變化等原因,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嚴重的水資源污染,人類不得不在法律上尋求解決飲用水的解決方法。武漢市是湖北省的中心城市,作為一個城市和鄉村相結合的城市,也有其獨特的特點存在。武漢市是以工業為主的城市,工業仍然在不斷快速發展,用水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也帶來了水資源的枯竭和污染。武漢市人口密集,外來人口眾多,一直以來,人們更關注的是城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而忽視了作為武漢的邊緣地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的安全,由于農村居民居住地的分散,管制的成本相對較高,成本和收益無法成正比,政府、社會、公眾也不會集中力量去管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問題。但近些年來,在倡導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之下,人們逐漸將焦點集中到農村居民的生活運用水之上。
二. 農村飲用水安全研究現狀
近年來,人們逐漸將視線轉移到農村飲用水的安全研究上來,本文首先通過對知網中的關于農村飲用水研究的趨勢進行分析,了解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和現狀進行研究的必要性。以“農村飲用水”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通過對知網上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數量來看,在2014年之前,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量幾乎為零,而到了2015年,論文量達到了十多篇,這也說明了人們已經開始注重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證調查分析
武漢市江夏區衛東村位于法泗鎮西北部,緊鄰咸寧市嘉魚縣紅光鎮,金水河橫貫全村,東北距紙坊街50公里,西北距金水閘30公里。這里的水資源是十分充沛的,也是漁米之鄉之地。但近年來,由于整個武漢市的不斷發展,工廠的大量興起,加上各地環保的呼聲越來越高,許多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向郊區外遷,農村的水資源破壞的也越來越厲害。雖然鄉鎮建立了自來水廠,但供水的范圍只維持在街、鄉鎮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水,遠離政府所在地的村委會(組)村民普遍吃不上自來水,僅靠就地挖井和塘、堰、溝、渠取水使用,少數地方還存在人畜共飲的現象,水質含鐵、錳、氨、氮指標超高,達不到飲用水標準,制約著當地經濟發展和廣大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于此情況,我們小組進行了實地調查研究,主要采取問卷調查以及走訪的形式,對江夏區衛東村的村民飲用水情況進行具體探討及分析,問卷的發放以戶為單位,共發出問卷323份,有效問卷297份,以下是對問卷及走訪情況的數據分析。
(一) 飲用水安全情況分析
如圖1,從調查結果上來看,38.81%的居民的生活飲用水來源于自家水井,飲用地下水;43.28%的居民生活飲用水來自于自來水廠,主要原因在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居民遷居村鎮上;10.45%的居民井水和自來水兼用;但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仍有7.46%居民的飲用水來源于河流水庫。此結果說明了飲用自來水的比例會逐漸擴大,但前提是農村居民的生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如圖2,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進行區間劃分,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兩個等級:一是可獲得水量不低于20-40L為飲用水量基本安全;二是可獲得水量在40L-60L之間為飲用水量安全。從調查結果上來看,仍有40.3%居民的飲用水量在20L以下,未達到安全標準;29.85%居民的飲水量為基本安全;只有7.46%居民的飲用水量為安全的。說明了武漢市農村地區的生活飲用水量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如圖3,取水方便程度是按照人力往返時間作為劃分依據,可分為兩個等級:取水往返時間在10分鐘以內為安全;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內為基本安全;由上圖可得知,83.58%居民取水的往返時間都在10分鐘以內,8.96%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以內,只有不到10%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20分鐘以上。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武漢市農村居民的取水水源都比較近,取水比較方便。
如圖4,供水保證率是指在多年供水中,能夠充分滿足居民飲用水量的年數所出現的概率。供水保證率≥95%為 安全,足以保證農村居民人口飲用水水量;供水保證率在大于等于90%小于95%的區間為基本安全,基本可以保障農村居民日常生產生活飲用水。從調查中結果上來看,遠沒有達到95%以上的比例,即使有68.97%的居民認為水量很充足;但在降水量小的季節,供水量也會存在不充足的情況。
如圖5,農村飲用水的水質安全可以從多方面來考慮,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原生性水質問題,也就是自然水源存在高氯、高氟、高鹽等水質安全問題;二是人為造成的水源污染。從調查結果上來看,有37.93%的居民認為水質干凈;一半比例以上(55.17%)的居民表示有時會出現水質問題,給生活帶來不便;仍有6.9%的居民認為水質不干凈,健康受到威脅。
(二) 居民對飲用水的認知
如圖6,47.76%的居民認為山泉水和自家水井的水最為安全,25.37%的居民認為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過的自來水最安全,22.39%的居民認為經過凈水機凈化過得水最安全,4.48%小部分的居民認為桶裝水最安全。農村居民長久以來形成的傳統思想,自然而然會認為從山上流 下來的水甘甜、干凈,反而覺得添加了化學劑漂白粉的自來水不安全。而且由于農村經濟條件的限制,使用凈水機和桶裝水的家庭很少。
如圖7,就目前來看,大多數居民對自家的飲用水還是很放心的,13.43%的居民認為很安全,80.6%的八成居民認為還算安全,只有5.97%的居民認為不安全。農村的居民一般以觀看水的顏色和聞水的氣味來區別水質的情況,因此,只要水的顏色沒變,沒有奇怪的氣味,就認為水是安全的。
如圖8,55.22%的居民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一旦出現了問題,就會去關注水質情況;34.33%的居民會經常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這部分人主要集中于農村有知識、有文化并對網絡、信息敏感度高的人群;10.45%的居民基本不會關注,除了對自家水放心外,還有信息閉塞等原因。
如圖9,在發生水質問題的情況下,38.81%居民會選擇停止使用,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20.9%的居民選擇先用一段時間,等看水質會不會變好;37.31%居民會選擇購買桶裝水使用;只有小比例2.99%的居民認為問題不大,像平常一樣的去使用。說明了現在農村居民對飲用水要求較高,對自身健康狀況也重視起來。
(三) 實證原因分析
如圖10,造成農村飲用水污染的來源多樣,包括工業廢水、生活垃圾污染、自來水廠自身原因,其它部分包括農村的養殖業糞便污染、農村種植業化肥農藥等污染。由于農村生活方式的特殊性,沒有專門的垃圾回收廠和垃圾處理廠,而且農村居民基本沒有垃圾分類的認識存在,農村垃圾污染情況嚴重,92.54%的居民認為飲用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的污染,68.66%的居民認為工業廢水的排放造成了飲用水的污染,也有67.16%的居民認為自來水廠的水質處理不干凈,這主要是和居民的飲用水來源有關。
如圖11,70.15%的居民表示會遵守國家出臺的有關飲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在調查的過程中,問及到知道哪些法律法規之時,基本上回答不知道,但說明只要是法律法規就會遵守;26.87%的居民表示會偶爾遵守,只有很小比例2.99%的居民表示不會去遵守。這些數據說明了農村社會居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但同時也說明了國家法律的普及程度不夠。
四.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成因分析
(一)工業污染轉移,水質破壞嚴重
隨著“城鄉一體化”概念的提出,武漢市作為一個發展迅速的城市,貫徹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也是相當之快,加上武漢這兩年的霧霾情況嚴重,各政府當局也對城市污染治理越來越重視,一些高污染的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漸向農村轉移,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分散經營、小規模經營和粗放經營的共同特點,鄉鎮企業也主要是一些造紙廠、冶煉廠、機械化工等。這些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工業廢水、廢氣、廢渣以及一些無法再循環利用的固體廢物等,但由于企業自身能力的有限性,資金不足、技術落后、企業管理不力以及企業認為“天高皇帝遠”無法甚至不會去承擔污水處理的責任。企業缺少完善的治理污染的設施,因而這些廢水、廢氣、廢渣直接排泄出去,之后在雨水和大氣環流的自然作用之下,其中的有害物質便滲透進土壤或直接通過地表徑流流入河流湖泊,造成了水源的污染,威脅了居民的身體健康。
(二)農村面源污染嚴重,造成飲用水源的污染
農村面源污染是指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活動中,溶解的或固體的污染物,如農田中的土粒、磷素、氮素、農藥重金屬、農村禽畜糞便與生活垃圾等有機或無機物質,從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徑流沖刷作用下,通過農田地表徑流,農用排水和地下滲漏,使大量污染進入收納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灣)所引起的污染。就目前對農村飲用水的調查表明,農業污水已經成為了嚴重的污染源,一方面,農村是以種植業的為主的,農藥為農民進行田間管理提供了方便,提高了農作物的增收率,但與此同時,這些含有毒性的農藥也通過雨水的沖刷進入了土壤、河流,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也以河流、井水作為主要的生活用水,另一方面,隨著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大量農戶做起了禽畜養殖業,禽畜糞便的處理變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些大量的糞便大多都堆積在畜棚的旁邊,氣味十分難聞,不僅造成了空氣的污染,也嚴重影響了農村環境的美觀,而且,這些糞便會招致蚊蠅昆蟲、細菌等大量滋生,帶來疾病。這些養殖業的發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但同時也造成了飲用水源的污染,威脅到農村居民的健康。
(三)飲用水基礎設施落后,缺少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集中供水設施、排水系統以及垃圾處理系統等,但這些基礎設施不完備,甚至好多基本發揮不了作用,農村的主要供水設施是以水井的形式存在的,并沒有像城市那樣擁有集中的自來水供水系統,也就造成了不能集中供水,不能集中進行水質檢測。而且,農村的住戶分散,建設完備的排污設施需要很大的成本,在成本效益不成正比的情況下,該基礎設施很難建立起來,因此,農村居民大量的生活污水就會隨意排放,污染水源。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科學技術水平與城市還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民很少進行甚至不會進行水質檢測,因為在大多數村民的心中,普遍認為地下水、山上的水很干凈,反而在他們心中經過漂白粉處理的自來水不干凈,所以也不會有飲用水經常檢測的意識存在。即使有一些公司下鄉來進行水質檢測,但其目的大多數是為了推銷公司的凈水設備,并沒有進行具體詳細的數據分析,也就無法形成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四)政府監管不力,忽視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指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從規定表面上看,這種安排似乎是合理的,各個部門分工協作,相互配合。但理想與現實還是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村的水源點比較散落,政府控制也依托于行政機構,鄉鎮政府級別太低,很多職能也只是賦予給縣級政府,因此,農村飲用水問題長期被忽視。
五.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完善建議
(一)細化國家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省特點的政府規章
現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雖然很多,但專門關于農村飲用水的法律法規還是十分少的,而且就目前的法律法規講,關于評估飲用水的安全標準也是很低的,調控能力不足。因此,應在科學認知的基礎上,細化現存的法律法規,制定更嚴格的政府規章,調整水質標準,并根據各地農村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將本省的標準與國家社會標準接軌。
(二)加強農村飲用水制度建設
主要的農村飲用水制度包括: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制度、水質保護制度以及水量保障制度。針對現在的飲用水源“重城市、輕農村”這種現狀,應當轉變此觀念,甚至在進行水源規劃時,將視線轉移到農村的水源保護上來,并建立全套的農村水源監測制度和檢測制度。按照飲用水源優先保護原則,可以將水源保護與流域保護相結合,并建立集中供水設施,有利于水質監督保護,對農村的水質定期進行檢查,避免突發事件帶來的措手不及。水量的保障也是十分重要的,應完善水源涵養保護制度以及飲用水備用水源制度,防止出現水質問題時,農村缺水無水的情況。
(三)提升政府執政監管能力,優化監管模式
農村的分散式特點,農村飲用水的保障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因此在監管上就會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農村是一個熟人社會,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該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為了讓村民內部自主處理內部事務,充分發揮該制度的作用,有利于溝通村民利益需求與政府管理的渠道,并在村規民約當中,攝入一些關于飲用水安全的法律規定。在監管模式上,增加鼓勵機制,如此一來,可以降低環境執法成本,企業與居民也可以自覺維護環境,保護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參考文獻:
[1]呂亞榮.我國農村飲用水安全現狀、問題及政府管制[J].生態經濟,2007,12:123-126
[2]任伯幟,鄧仁建.農村飲用水安全及其對策措施[J].中國安全科學報,2008,05:11-17
[3]柯堅.我國農村飲用水安全的法律保障--以環境正義價值及其制度構建為進路的分析[J].江西社會科學,2011,08:28-33
[4]王敏.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法律研究[D].昆明理工大學,2012
[7]李廣榮.我國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制體系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12
[8]謝玲,黃錫生.城鄉一體化背景下農村飲用水安全法律制度的重構[J].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03:64-70
[9]呂忠梅.《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之我見[J].法學.2007(11)
[10]高利紅,周勇飛.我國農村飲用水安全的法律保障問題探析[J].中州學刊.2015(06)
[11]胡端陽.我國農村飲用水供給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08
關鍵詞:農村環境 環境公平 法律保護
國家環保總局的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農村每年產生的生活垃圾約218億多噸, 其中絕大部分是無序堆置甚至是直接傾倒進入河湖或者溝渠;我國農村每年產生的生活污水約90多億噸,并且具有有機物濃度偏高、日變化系數大、間歇排放等特點,而我國農村 96% 的村莊沒有排水渠道和污水處理系統,龐大的污水總量已經造成了嚴重的水體污染。因此,我國農村環境現狀不容樂觀,其主要表現在:農業生產造成的污染依舊嚴重,農村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更加突出,城鄉環境不公現象日益顯現等。農村環境污染不僅對村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而且制約了農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本文試圖從法律的角度,探析我國農村環境保護問題,以期對農村環境保護有所裨益。
失衡:農村環境污染現狀
(一)傳統農業生產污染嚴重
傳統農業生產污染源主要包含:傳統農業生產中農藥化肥的過量使用。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地少人多是我國的基本國情,為了盡可能地增加單位畝產,噴灑農藥已經成為提高農產品產量必不可少的方式,但是,因為大多農民的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科學施肥的意識,所以在現實的農業生產過程中,過量使用農藥化肥的現象較為嚴重。該行為在造成資源浪費的同時, 還污染了脆弱的農業生產環境。
(二)農村城鎮化進程帶來環境問題
近年來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農村城鎮面積和人口規模迅速擴大。但在城鎮化進程中,環境保護未能跟上城鎮化本身的發展速度,相當部分城鎮沒有環境方面的總體規劃,忽視了社會經濟、人口與環境可承載能力之間的關系。
(三)農村工業污染嚴重
農村中的工業污染主要來自于鄉鎮企業。農村城鎮化過程同時也是第二、三產業向農村地區轉移的過程,自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21世紀以來,鄉鎮企業迅速發展。城市地區的許多工業因為用地成本、資源和市場等因素紛紛向農村地區轉移,但國家對鄉鎮企業的監管并未跟進,在利益的驅使下,國家明令禁止的造紙、煤窯等鄉鎮企業屢禁不止,嚴重污染了農村環境。
(四)農村生活污染嚴重
農村生活污染主要來自于家畜養殖業。隨著農村家庭養殖業的發展,我國農村禽畜養殖業日漸規模化、集約化,眾多養豬場、養雞場、牛場等應運而生,這些家畜產生大量禽畜糞。由于我國農村地區目前幾乎沒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處理的系統,因此家禽糞大多未做環保處理就直接進入環境,已經成為農村環境的一個重要污染源,影響了農村居民的生產和生活。
農村環境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環境保護意識薄弱且環境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農村存在掠奪式發展的問題。該問題的思想根源在于農民缺乏保護環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意識。許多人認為大自然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污染只存在于城市環境之中,農村的污染并未突破環境的自凈能力。
國家立法層面,我國現有《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 11 部環境資源法律,數量偏少,且這些法律原則性較強,又缺乏配套法規和規章,造成了農村環境保護無法可依的后果。在地方立法層面,大部分省級區域都頒布了環境保護條例。這些地方條例與國家立法內容差異不大,更像是對國家立法的解釋,未能與當地實際情況實現有效結合,未能注意到農村環境問題中存在的區域性差異、經濟和社會條件不一致等問題。總而言之,現階段我國沒有針對農村環境保護的專業立法,現有法律、法規中包含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規定原則性較強,不利于農村環境保護的執法。
(二)環境保護執法存在問題
立法是執法的前提,立法不足,則執法不嚴。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環境執法管理體制。現存環境執法管理體制是以各級環境保護局為主體的多部門、多層次執法管理體制,如此便產生了執法主體繁雜、權責不夠明確等問題。因為執法主體沒有相對獨立的地位,造成部分環境保護專門機構成為本地區行政機關的附庸。當前地方保護主義依然存在,各級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嚴重制約了環境保護的執法工作。同時,農村環境保護執法中還存在執法人員素質偏低、裝備落后、技術手段單一等問題。
(三)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濟途徑
目前,我國解決農村環境污染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依靠政府監管和村民的私立救濟。由于我國農村環境保護部門主體繁多,程序復雜,人員素質較差等原因,行政執法較為不力;而農民環保維權意識不強,私立救濟又存在“隨意性、弱強制性”等特點,這使得村民的環境權益保護較為困難。英、美、德、日等法治國家均已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作為保障公民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我國尚未建立類似法律制度。
(四)基層政府存在慣性思維
農村地區大多經濟較為落后,基層政府財力薄弱,而環境保護工作又需要相當的財力作保障,基層政府受經濟利益和GDP政績觀的驅動下,更容易為沒有環境保護意識的企業發展開綠燈。其結果往往是竭澤而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的暫時發展,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環境公平問題:農村環境污染的深層次原因
環境公平的概念是美國環境運動發展到特定階段提出來的。1990年美國國家環保局設立了“環境公平工作組”使得環境公平的概念為公眾廣泛接受(劉婷,2011)。農村環境污染的深層次原因是環境公平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環境保護法中的城鄉環境不公。我國政府比較重視城市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但是現行環境保護法大多是針對城市環境問題而提出的,至今為止,農村環境保護仍舊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
第二,環境資源利用上的城鄉環境不公。環境資源利用上存在著明顯的城鄉環境不公。城市、工業占有了環境資源的絕大部分,農村、農業只是起著補充城市、工業的物資保障作用。兩者地位不公。
第三,環境污染承擔上的城鄉環境不公。環境污染承擔上的城鄉環境不公主要體現在:其一,城市工業污水、生活污水最終排放到流經農村的河流,因為農村用水一般是不加凈化而直接使用,致使農村成為城市污水的直接受害者。其二,城市污染產業向農村地區轉移。隨著城市環境監管力度的加大,污染產業在城市地區的用地成本、生產成本和環境成本不斷攀升,為了贏取更多的利潤,數目眾多的污染產業從城市搬遷到農村地區。這些產業的轉移,在保護城市環境的同時,是以犧牲農村地區的環境為代價的。其三,固體廢物被轉移到農村的現象嚴重,城市土地資源緊缺,農村地區就成為廢物填埋地的選擇。農村地區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作出了重大的犧牲,卻沒有得到相應生態補償。
制衡:改善農村環境的路徑探索
一般認為,廣義上的農村環境法是指,以規范人們在農村環境領域內的行為和對象的所有農村環境法律規范或法律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一)培養農村環境保護法治意識
政府公權力是我國現行農村環境保護體制中的主導力量,執法主體多以事后處罰為主,公民的參與度比較低,環境保護意識較為薄弱,認為執法者的行為即是罰款,除此之外,環境保護與自身不存在更多的利害關系,凡此種種,對我國農村環境法治建設較為不利(汪勁,2006)。為了培養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可以定期對農民進行相關培訓和指導,比如運用展覽、觀看環保電影、宣傳畫,宣講國家法律法規等多種形式對農民進行教育,幫助農民朋友更新觀念,培養其農村環境保護法治意識。
(二)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立法工作
目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和農村環境制度問題已比較嚴重,其中相應法律缺位問題較為突出。毋庸置疑,要解決好農村環境問題,具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基于上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框架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規,是建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體系重要的一環。
(三)規范農村環境行政執法
其一,在我國農村地區設立專門的環保機構或者派出機構。完善鄉鎮一級的環境保護機構, 探索建立環境保護的駐村機構,為其配備專職人員和聯系人。其二,轉變基層政府的執政理念,摒棄唯GDP論,將環境保護納入官員考核標準, 嚴格實施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和追究問責制。其三,強化農村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在妥善安排執法人員待遇問題的同時,做好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認識到其工作的光榮性和歷史使命。其四,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統計和檢測體系,為農村環境管理提供堅實的基礎。其五,加強農村環境法的普法工作,支持受害農民維護自身環境利益的合法請求。
(四)完善司法救濟途徑
完善司法救濟途徑應以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為重點。實踐證明行政執法的重心容易偏向經濟處罰,而忽視對環境的真正保護和對受害者的最終救濟。此外,我國農村環境保護部門分散,行政執法薄弱,農民環保維權意識不強,這使得環境權益保護變得更加困難。因此,當政府行政執法無法完全解決污染給環境帶來的損害時,一種以公共環境為對象的司法救濟手段應該被采用。所謂環境公益訴訟是指社會成員在環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壞的情形下,為維護公共環境利益,針對有關民事主體或行政機關而向法院提訟的司法制度。該制度的亮點在于原告主體地位。一般訴訟要求原告適格,即必須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一方才能成為合格當事人。但環境公益訴訟是私人基于保護社會環境利益目的而發起的訴訟,原則上只需有環境污染行為或者危險的存在,允許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這就將環境保護工作完全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意義重大。
(五)堅持環境公平的農村環境保護法基本理念
立法目的和原則要強調環境公平。在法律的總則性條款中,明確闡明農村環境保護法公平的目的和原則。作為農村環境保護法基本理念的環境公平,應當體現“城鄉環境同等重要”的原則和確立“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 ”的行為準則(張金鑫、彭克明,2006)。以達到協調農村地區和城市地區之間利益,實現城鄉環境公平的目的。
農村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危害農民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且已經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而,必須從國家戰略的高度來認識和加強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國已經步入城鎮化和工業化的時期,加強農村環境建設,縮小城鄉間環境保護工作的差距,實現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艱巨的挑戰。要在深入剖析農村環境法律保護問題的基礎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參與性,全民動員保護環境。加快農村環境保護專項立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的立法進程。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執法人員的素質,樹立依法治理的農村環境法治理念。著重處理好城鄉環境公平問題,建立多元的農村環境保護機制。
參考文獻:
1.民建中央專題調研組.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現狀與防治對策[J].經濟界,2008(2)
2.劉婷.法律視域下經濟制度對環境保護的影響研究[J].商業時代,2011(20)
關鍵詞: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累積;來源;生態危害
中圖分類號:X830;X82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3)09-2016-05
土壤是人類的衣食之源和生存之本,即便是經濟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土壤依然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和各種經濟關系的物質載體。然而,隨著現代工業和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工業“三廢”、生活廢棄物的大量增加,化肥、農藥、農膜等投入品大量使用,致使農業生態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重金屬在農田土壤中的累積會引起復雜生物效應,一方面會制約作物生長發育,促進早衰,降低產量,并對營養元素的吸收起到頡頏作用從而降低農產品的品質;另一方面,土壤中的重金屬可以通過根系進入植物體,再通過食物鏈的傳遞和富集,最終危害人體健康[2]。由于重金屬元素化學性質穩定,其土壤污染過程具有隱蔽性、長期性和不可逆性等特點而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蔬菜在國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物。目前,蔬菜基地已成為我國大中城市蔬菜的主要供應源。一般來講,蔬菜基地蔬菜生產具有集約化程度高、農業投入品施用強度大、灌溉用水比旱作物多等特點,導致各種外源污染物進入農田土壤的幾率也高,勢必造成重金屬元素在土壤中累積,直接影響蔬菜的質量安全。因此,對天門市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的累積狀況與潛在生態危害進行評價有著重要意義。本研究通過對天門市5個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進行采樣監測,揭示土壤中重金屬的累積動態,分析污染物來源,并評估其潛在生態危害程度,以期為蔬菜基地生態環境保護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科學依據。
1 材料與方法
1.1 研究區概況
天門市位于鄂中,地處江漢平原北部,漢江下游左岸,跨東經112°35′-113°28′,北緯30°23′-30°54′,屬于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多年日均氣溫16.4 ℃,年平均降雨量1 113.3 mm,日照時數1 872.4 h,無霜期249.6 d。天門市在菜藍子工程建設中先后在河湖平原的多寶、張港、蔣場、黃潭、岳口、小板、楊林、沉湖及崗狀平原的九真、皂市等鄉鎮建立了10個蔬菜基地,基地面積1.214萬hm2,占天門市耕地總面積的11.21%。本研究區選擇在河湖平原,該區土壤發育于江漢近代河流沖積物(Q4),基地土壤為灰潮土,土壤有較強的石灰性反應,主要土壤類型是灰油沙土和灰正土。
1.2 樣品采集與制備
調查采樣時,按照必須有重金屬元素的污染源,采樣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不同采樣點應選在相同類型母質上以避免因母質不同而產生差異[3]的原則,選擇河湖平原的多寶、張港、黃潭、小板、楊林等5個蔬菜基地為采樣區,共布設21個采樣點,每個采樣點按梅花點法5點取樣,用竹鏟等量采集0~20 cm耕層土壤,混合均勻后用四分法留取1 kg混合土樣。土樣經自然風干,剔除樣品中碎石、沙礫及植物殘體,用木棍碾碎并用瑪瑙研缽研磨,分別過20目和100目尼龍篩裝袋備用。
1.3 分析方法
1.5 土壤重金屬潛在生態危害指數評價方法
2 結果與分析
2.1 土壤重金屬含量特征
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含量的統計特征值及湖北省土壤背景值、國家土壤Ⅱ級標準值列于表3。由表3可知,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Hg、Cd、As、Cr、Pb、Cu的總體平均含量分別為0.066、0.168、6.850、67.940、10.730和27.090 mg/kg。然而,由于人類干擾強度的不同,5個蔬菜基地土壤中6種重金屬元素的濃度已呈現出較為明顯的空間分布特征。差異顯著性分析發現,Cd、Cr和Pb以楊林基地土壤含量最高,與多寶、張港、黃潭、小板4個基地土壤含量存在顯著差異;Hg與Cu則以黃潭基地土壤含量最高,與多寶、張港、小板、楊林4個基地土壤含量也存在顯著差異;而土壤中As含量黃潭、小板、楊林3個基地土壤含量差異不顯著,但與多寶、張港2個基地土壤含量均有顯著差異。
與湖北省土壤背景值[4]相比,5個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的平均含量除As、Pb外,黃潭和小板基地的Hg、楊林基地的Cd、多寶與楊林基地的Cr以及黃潭基地的Cu均高于相應元素的背景值,存在明顯的累積現象;與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國家土壤Ⅱ級標準值[6]相比,21個供試土樣重金屬Hg、Cd、As、Cr、Pb、Cu的含量均在標準限量內。由此可見,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中As、Pb處于本底狀態,Hg、Cd、Cr、Cu在不同基地高于湖北土壤背景值,但低于國家土壤環境質量Ⅱ級標準值,土壤尚沒被污染,只是受到外源污染物Hg、Cd、Cr、Cu的輕度玷污,其土地利用一般不受限制[7]。
2.2 土壤重金屬累積特征
2.3 土壤重金屬來源
農田土壤重金屬來源于成土母質和人類活動,同一來源的重金屬之間存在著相關性,因此可根據土壤中重金屬全量相關性推測重金屬來源。若不同重金屬間有顯著的相關性,說明有相同來源的可能性較大,否則來源不止一個。由表5可知,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中,Cr與Pb的相關系數最大,為0.709,達到極顯著正相關水平;其次,Hg與Cu、As與Cu、Cd與Pb的相關系數分別為0.637、0.620、0.548,也均達到極顯著正相關水平,表明Pb、Cu及Cr同源的概率較大。
根據實地調查及有關資料分析,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中外源重金屬以4種來源為主。來源一為大氣中重金屬沉降。大氣中的重金屬主要來源于工業生產、汽車尾氣排放及汽車輪胎磨損產生的大量含有重金屬的有害氣體和粉塵等,大多數是經自然沉降和雨淋沉降而進入土壤[9]。來源二為施用含有重金屬的化肥、農藥等農業化學投入品。通常化肥中含有一定成分的重金屬,一般磷肥、含磷復合肥含有較高的Hg、Cd、As和Pb等重金屬元素,氮肥和鉀肥中這些重金屬元素含量較低,但氮肥中Pb的含量較高。天門市分別始于1951年、1954年和1972年在農業生產上施用氮肥、磷肥和復合肥。我國第一次農業污染源普查結果顯示,天門市2007年度純N施用量為788.85 kg/hm2,P2O5為345.45 kg/hm2,其單位面積施用量雙雙位居全省各地、市、州的第一名,分別是全省平均施用量的1.52倍和1.67倍。可見,天門市如此長時間、高強度地施用氮肥、磷肥和復合肥,必然會造成Hg、Cd、As、Pb等重金屬元素在農田土壤中的累積。同時,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一般由老棉田演變而來,曾于1971年前多年使用汞制劑農藥氯化乙基汞(西力生)和醋酸苯汞(賽力散)、1962年起使用銅制劑農藥硫酸銅和1972年起使用砷制劑農藥甲基胂酸鋅(稻腳青)防治棉花苗病,以及改種蔬菜后使用各種銅制劑農藥防治蔬菜病害,導致Hg、Cu、As等重金屬元素在農田的累積。來源三為施用含有重金屬的畜禽糞便與生活垃圾。隨著現代畜牧業發展,飼料中一般都含有一定量的Cu、As等重金屬元素,這些重金屬元素隨糞便排出體外,施入農田后在土壤中累積。據估算[10],2006年度天門市僅豬糞、雞糞中Cu、As的排放量全市耕地平均污染負荷量就達1.738和0.223 kg/hm2。而農村生活垃圾堆肥中往往重金屬含量也比較高,如垃圾中電池、日光燈管、體溫計等含Hg廢棄物較多,施入農田其重金屬也會在土壤中累積。來源四為地膜殘留。天門市從1982年開始推廣地膜覆蓋技術,但因地膜強度低,易破碎,使用后難以撿拾回收,地膜殘留量大,造成了土壤的白色污染,且覆蓋年限越長,污染也越嚴重[11]。由于地膜在生產過程中加入了含有Cd、Pb的熱穩定劑,殘留地膜中的Cd、Pb向土壤中滲透、遷移,污染其土壤[12]。
2.4 土壤重金屬潛在生態危害評價
3 結論
1)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As、Pb處于本底狀態,Hg、Cd、Cr、Cu在不同基地高于湖北土壤背景值,但低于國家土壤環境質量Ⅱ級標準值,土壤尚沒被污染,只是受到外源污染物的輕度玷污,其土地利用一般不受限制。
2)土壤重金屬累積性評價結果表明,Hg、Cd、Cr、Cu在不同蔬菜基地已形成輕度累積,5個基地土壤重金屬綜合累積水平為輕度累積。
3)大氣中重金屬沉降、施用含有重金屬的化肥、農藥、禽畜糞便和生活垃圾以及地膜殘留是天門市主要蔬菜基地土壤中重金屬來源的主要貢獻者。
4)潛在生態危害指數法評價結果表明,5個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的潛在生態危害程度處于輕微生態危害狀態,Hg與Cd為土壤中主要生態危害因子。
參考文獻:
[1] 王 軍,陳振樓,王 初,等.上海崇明島蔬菜地土壤重金屬含量與生態風險預警評估[J].環境科學,2007,28(3):647-653.
[2] 陳迪云,謝文彪,宋 剛,等.福建沿海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與潛生態風險研究[J].土壤通報,2010,41(1):194-199.
[3] 蘇年華,張金彪,王玉默.福建省土壤重金屬污染及其評價[J].福建農業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1994,23(4):434-439.
[4] 劉鳳枝,馬錦秋.土壤監測分析實用手冊[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12.
[5] HAKANSON L. An ecological risk index for aquatic pollution control-A sedimentological approach[J]. Water Research,1980, 14(8):975-1001.
[6] GB 15618-199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1995.
[7] 夏家淇,駱永明.關于土壤污染的概念和3種評價指標的探討[J].生態與農村環境學報,2006,22(1):87-90.
[8] 徐宏林,祝莉玲,楊 軍,等.嘉魚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調查與評價[J]. 湖北農業科學,2011,50(7):1347-1349.
[9] 趙小虎,王富華,張 沖,等.南方菜地重金屬污染狀況及蔬菜安全生產調控措施[J].農業環境與發展,2007(3):91-94.
[10] 沈體忠,劉佑林,雷代英,等.武漢城市圈畜禽糞便資源量及養殖業對環境的潛在影響——以天門市為例[J].長江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農學卷),2009,6(3):70-74,78.
[11] 何文清,嚴昌榮,趙彩霞,等.我國地膜應用污染現狀及其防治途徑研究[J].農業環境科學學報,2009,28(3):533-538.
[12] 袁俊霞.農用殘膜的污染與防治[J].農業環境與發展,2003(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