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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現有財務核算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223個,其中:村委會10個,漁(農)業經濟合作社213個,具體分布于全區12個鄉鎮街道。____9年至____年期間,實現財務收入總額29925萬元,財務支出總額17828.56萬元,收支結余12096.44萬元。至____年底,村級集體經濟積累達89561.36萬元。分析近三年財務收支及其經濟運行情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總體收入有所增長,個體收入差異懸殊。近兩年總體收入年均增長率為9.7%。按鄉鎮街道為塊狀進行區分,近三年收入變化態勢呈現三種類型:一類是收入基數低,但增幅明顯;二類是收入有所增長,但增幅并不明顯;三類是收入表現為負增長。從單個村(社)收入來看,兩極分化現象十分突出,收入少的年均不足1萬元,收入多的近千上百萬元。
二是總體支出逐年上升,收不抵支占比較高。近兩年總體支出年均增幅為9.8%。除3個鄉鎮的村(社)支出分別呈現下降和持平態勢外,其余9個鄉鎮街道的村(社)支出均呈現遞增態勢,支出增幅在7%至44%之間。____9年至____年,全區有10個鄉鎮街道的80個村(社)當期收支未能平衡,占比為35.9%,赤字總額2896萬元。
三是漁業村積累薄弱,后續發展乏力。除個別漁業村尚能依靠以前年度遺留下來的集體碼頭、冷庫、灘涂等集體資源取得一些收入外,大部分漁業村沒有現成可利用的資源和可出租的資產,目前主要依靠國家政策性資金扶持和向上爭取補助資金來維持各種支出,客觀上不如農業村不同程度有可利用的集體留用農田、林地、河塘等資源,尤其是對于那些歷年無經濟積累的漁業村更是步履維艱。
四是區位優勢加現成的資產資源是經濟發展的決定性因素。部分村(社)利用其地處____城區或毗鄰大型企業的區位優勢,通過房產出租、實業經營、市場建造等來增加村級經營收入,每年收入近千上百萬元,為村(社)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奠定了扎實的經濟基礎。但另有46個村(社)因其地理位置偏避,既無集體經濟積累,又無現成可增值利用的資產、資源,年均收入不足10萬元,甚至有3個村(社)年均收入不足1萬元,使村級集體經濟處于十分困難的境地。
(一)資金管理存在疏漏。村級財務委托鄉鎮街道集中核算的推行,有效規范了村級集體財務管理,強化了財務監督作用。但其資金、資產的使用權、審批權不變的情形下,如其內控機制缺乏、監督力度薄弱,極易引發各種違規甚至違紀行為。突出表現:一是公款私存現象依然存在。個別村集體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持續多次在金融儲蓄網點定期存放;有的將集體資金匯入個人戶頭,轉而以村(社)名義在金融機構定期儲蓄,為他人攬儲;有的擅自將其他企業解入的村民福利款存入個人存折,長期不結報入賬。二是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部分村集體對歷年遺留的不正常債權債務資金長期作掛賬處理,而未加以清理收回或結轉處理。有的村集體負責人自作主張,將集體資金出借無任何業務關系的企業,長期未能收回。三是管理不善誘發個人違法亂紀。個別村經濟組織缺乏必要的內部牽制和稽核機制,財務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出現侵占集體資金、資產的嚴重違法亂紀行為,一名村干部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兩名村干部被紀檢部門立案審查。
(二)資產資源發包不規范。隨著鄉鎮街道招投標機制的逐步成熟,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租賃發包納入其中,促進了集體資產的增值。但由于村(社)干部公開招標意識淡薄,同族思想嚴重,自行發包現象比較普遍,甚至集體土地被無償使用。如個別經濟合作社將大面積非住宅房產自行招標出租,未按規定進入街道招投標平臺;有的應收租金既未及時收取,也未掛賬核算;有的大面積集體場地被無償占用,未而未加干涉收取使用費。
(三)對外投資潛伏風險。隨著城鄉統籌協調發展,落戶漁農村的企業越來越多,許多漁農村利用積累資產、資源,通過土地折價入股、聯建市場等方式,開展各種經營活動。但由于政策了解不足,后續預見不足,容易受到多種風險的沖擊,進而滋生各種后遺癥。如:個別經濟合作社未經充分論證,自行或合資興辦建材市場、小商品市場,但因手續不全,潛伏多種風險,后遺癥難以預計。另有個別經濟合作社與外單位合作投資興辦農貿市場,但農貿市場經營收支沒有單獨設賬核算,由臨聘市場管理員負責管理,但其預領備用金存入私人存折,多次劃出資金用于郵政攬儲。
(四)村級工程管理薄弱。雖然各級政府對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十分重視,也形成了完整的管理體系,但由于村級工程小且散的情形,在工程的立項控制、資金支付、建設管理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由此滋生各種問題。如:村級工程普遍存在無投資概算,有意逃避招投標,自行組織施工,未簽訂施工合同,缺乏日常監管,未經審價直接結算,工程驗收隨意,白條列支工程款等問題,容易產生劣質工程,引發經濟糾紛,造成集體資金的損失浪費,甚至潛伏廉政風險。個別經濟合作社僅憑班子會議決定,超負荷建設村民休閑廣場,又無力進行后續維修管理,致使游泳池池底和池壁開裂滲漏,無法使用,處于廢棄狀態;籃球場、健身器材也因管理不善,部分損壞;整個休閑廣場雜草叢生,處于荒廢境地,集體經濟也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債務包袱。
(五)財務監督遺留盲區。當前,漁農村財務監督盡管形成了內外并舉、上下互動的格局,但監督效果并不理想。從現實情況看,農村經濟審計組織存在力量不足與需要監督面廣的矛盾,影響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鄉鎮街道內審組織主要是兼職人員,工作重心、監督力度存在缺陷;而經濟合作社“三套班子”由于監督能力、角度方面的原因,已經出現弱化現象。如:個別經濟合作社民主理財印鑒保管失控,長期滯留于社管委,使內部財務監督出現真空;有的社監委會長期未對集體財務收支進行監督審
核,形同虛設;部分經濟合作社以班子會議決定為依據,發放班子成員年度獎金補貼、理財小組成員福利補貼,涉及金額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我區村級集體財務管理中暴露出來的各種問題,既有資源環境、經濟條件等客觀因素的影響,但更主要的是制度執行不力,監督力度不足,自身管理不善,隊伍素質不高等人為因素造成。要有效解決潛在的問題,就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為基礎,以完善農村財務監督管理機制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注重實效的原則,實現財務管理模式、監管機制的轉型升級。
(一)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核算、管理體系。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管理指導機構的建設,整合現有的“村級集體會計服務中心”、“鄉鎮街道會計核算中心”,建立村級財務收支票據的審核機制,重新修訂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機制。
(二)切實加強村級集體“三資”綜合管理。建議出臺《____區漁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構建內外并舉、上下互動的監管機制;同時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從區——鄉鎮(街道)——村(社)實行三級聯網,構建公開透明的“三資”實時監管網絡。
(三)切實加強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監督。建議出臺《____區村級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明確管理體制、項目申報、招投標管理、資金管理及造價控制、建設管理等規定,全面構建起“區級指導監督,鄉鎮街道組織管理,村級協調實施”的管理體制。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拓展現有招投標管理中心的功能,使之成為監管村級工程建設的綜合平臺。
(四)著力構建村級集體經濟審計大格局。建議出臺《____區村級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辦法》,構建起“一體兩翼”并行的審計格局。一是發揮國家審計的指導作用,聯合農村經濟審計、鄉鎮街道內部審計,形成“三位一體”的組織架構,對全區12個鄉鎮街道村級集體經濟實行“一年審四個、三年一輪審”的審計機制;二是加強鄉鎮街道內審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完善機構設置,充實隊伍力量,確保內審工作常態化;三是繼續發揮區農經、漁經等農村經濟審計組織的作用,拓展村級集體經濟審計的廣度。
一、當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 村民對財務管理知識缺乏了解, 民主管理難以執行。雖然大部分村民都認為財務管理工作至關重要, 調查問卷也顯示有59%的村民認為農村財務與新農村建設關系密切, 有67%的村民認為財務管理工作對于增加農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村民素質較低, 缺少財務管理知識, 對于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知之甚少, 對于其具體含義和如何執行并不清楚, 36%的村民沒聽說過民主理財小組及其作用, 另有48%的村民不知道“一事一議”制度,這就使得民主理財、民主管理難以落實到群眾當中去。
2.會計核算不規范,沒有嚴格遵守會計制度,影響了會計報表的“真實性”
2.1大量資產不入帳,存在資產流失隱患。如:部分村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通過土地置換或用征地補償費、工作經費抵土地出讓金等形式形成大量的土地資產,這些土地資產未通過帳面付款,形成巨額帳外資產;部分村用置換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與他人聯合開發商住房,建成后分得的房產未在帳面反映,變成帳外資產;還有的村辦企業被注銷后,其投資建造的許多房產及土地沒有及時收回,變成帳外資產。
2.2少數村為了年終考核需要,虛增收入。有的村為了年終考核時取得好成績,采取虛增收入做法,一邊增加收入,一邊全部掛“應收款”帳戶。
2.3弄虛作假,隱瞞招待費用開支。目前農村村級財務支出中招待費用實際發生數額大、比例高,許多村采取多種方式隱瞞招待費用開支。如用征地補償款收入直接沖抵,虛開沙石料發票套取現金,虛構村民冒領征地補償金等方式用于帳外招待。
3.財會人員專業素質水平低
當前,農村財會人員大都是村“兩委”指定的,沒有經過正式的業務培訓,有的會計業務上只能做到“記記賬、打打算盤”,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會計法的要求,不能及時發現村經濟運行中的問題,不能為經濟決策提供依據,造成村財務工作專業性和連續性差,出現了“斷頭賬”和“年年培訓村會計、年年有新會計要培訓”的現象。
4.缺乏民主管理和監督
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人員雖然經村民大會選舉產生,但由于種種原因造成部分人員文化素質不高,法制觀念淡薄,責任意識不強,沒有認真履行權利和義務。要么以村委的意見為理財依據,形同虛設;要么與村委對著干,民主監督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二、改進和完善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措施
1.加強教育,采取措施,切實提高村級干部素質
新農村建設,關鍵在村干部,因此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切實可行的方法,加強對村干部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素質。一是要加強對現有在崗村級干部的教育,如文化基礎教育,人生觀、權力觀教育,財務管理和法律法規知識教育,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政治素質和法律意識;二是引進新生力量(如大學生)充實村干部隊伍,把他們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意識帶到農村中去,提高整個村干部隊伍素質,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2.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制度, 化解村級債務
農村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多年來辛勤勞動積累的成果, 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從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入手, 明確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架構。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 明確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地位, 切實履行其職能; 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機制, 做到依法管理; 因地制宜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集體資產管理運營模式, 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只有這樣, 才能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 有效促使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另外, 還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出減債措施, 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已經形成的債權債務問題,通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等途徑遏制、化解村級不良債務。
3.進一步做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以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為重點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在制度上完善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之外的一項基礎性的工作,沒有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就會使相關制度的執行脫離群眾基礎,實施的效果會大打折扣。如實、全面、詳細的財務公開和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的有效監督檢查,將使村級財務置于全體村民的監督之下,一方面村民可以直接進行監督,另一方面為政府監管提供線索和依據。
4.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創造更好的條件
1.1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以及制度的設計跟不上農村經濟的發展在農村地區的財務管理工作開展的過程中,很多財會行為的進行缺乏足夠的制度作為規范與約束,進而導致了一系列貪污犯罪問題的出現,造成了很多違法經濟行為的發生。從整體角度來看,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漏洞的影響,造成了管理不力,各種票據管理不夠規范,很多農村地區都存在著很多不規范的打白條等問題。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情況來看,特別是與惠農直補、土地拆遷的案件時有發生,就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與對國家法律法規理解的偏差造成的。與此同時,很多地區缺乏專業的會計人員,很多財務管理人員屬于兼職財務人員,一些集體資產管理、資金管理以及各種流程、檔案管理都不夠科學,存在很多急需解決的問題。很多村級的財務機構,缺乏專業的會計人員,其內部缺乏足夠的內控制度,并且內部控制落實效果不佳,嚴重制約了會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整體會計人員的崗位管理上,很多崗位的從業人員不具備足夠的資質,有的起碼的會計證都沒有,就匆忙上崗,造成資金的管理與支出權限管理混亂,集體財產的流失,國家資源的無序的濫采濫伐。
1.2農村財務監督管理不夠完善我國農村特別是西部地區經濟水平發展較為落后,交通信息不夠發達,溝通存在不及時的情況。再加上地方政府自身財務狀況較為緊張,相關監督管理缺乏足夠的有效性。很多財務會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缺乏嚴格的監督,并且監管態度不夠認真,對于一系列財務管理行為缺乏足夠的干預。對于一些農村地區的財務糾紛,很多具體責任的追究和劃分具有較高的難度,造成了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浮于形式,難以真正的將其監管與約束作用進行發揮。農村財務監管不力直接導致了基層矛盾的激化,造成大量的群眾上訪。
1.3相關賬目管理缺乏足夠的規范很多地區的財務管理工作,主要采用傳統的財務管理方式,賬目管理缺乏足夠的透明性,村務政務公開也只是走走形式,并且難以對于一些具體的財務支出進行嚴格的管理。由于賬目管理工作缺乏科學的管理手段,有關審核工作不夠嚴格,對于一些具體的財務收支管理和控制上存在著假賬、壞賬、呆死帳等現象,村級地方財務審計工作具有較高的難度。盡管有些地方也運用電子記賬,但是在實際運用中,電子記賬的優勢沒有發揮出來,特別是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方面,長期得不到清理和結轉,形成大量帳實不符,賬外賬的現象。在出現村集體資產流失等情況時,村民不能及時的獲得相關的集體財產變動通知,村集體在處置集體資產時存在著不符合程序的地方,甚至很隨意的情況。另外,部分地區的管理人員缺乏足夠的法律意識,對于一些賬目管理上的制度執行也采用敷衍的態度來進行,財務支出管理存在公款私存、白條頂庫等現象。
1.4財會管理隊伍綜合素質水平不足農村地區由于其大環境所限制,財務管理人員本身不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并且從業人員的文化水平較低,沒有經受過專業的財務管理技能的培訓,缺乏足夠的理論能力與實際操作能力。整體財務管理隊伍平均年齡不斷增加,業務水平跟不上農村社會的發展。在崗會計人員的待遇與社會平均待遇有一定的差距,這就使得農村會計人員不能安心的工作,人浮于事,出工不出力的情況普遍存在;而且村級是自治組織,人員的任用上主觀性較強。與此同時,會計隊伍的人員流動也隨著村干部換屆進行改變,整體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缺乏良好的穩定性與連續性。
2加強農村財務會計隊伍建設的對策
2.1加強投入,多形式的改革農村財務制度在開展農村財務會計隊伍建設的過程中,要想真正的提高整體隊伍的素質水平,就必須從基礎投入著手,加強對于人員培養、技術培訓、資金等多方面的投入。現階段的農村地區財會管理問題中,制度問題、經濟環境、從業人員等多方面的問題都是造成現有農村財務先天不足的重要因素。有關部門要提高重視,加大對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投入,并且構建先進的財務管理體系,例如寧夏銀川市、中衛市的會計委派制;村財鄉管制度;以及現在很多鄉鎮實施的會計核算中心制度,都是解決農村財務混亂的有益的探索;能更好的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與此同時,在人才引入上,要真正的打破體質的束縛,不拘一格的招納人才,特別是從回鄉的大中專院校生中選拔那些沉下來、干起來、能作為的年輕人,要真正的提高人才儲備水平,通過構建良好的人才引入渠道,更好的讓經濟發展水平欠發達的地區走進優秀的人才,更好的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全面繁榮。
2.2加強村級財務的監督管理對于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要進行進一步的規范與完善,并且真正意義上的實現財務公開。完善的制度是保證財務管理工作開展的重要前提,在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報銷、憑證管理、審批等流程時,要本著客觀、規范、公正、透明的原則來開展,并且保證整個財務管理工作在有效的監管之下開展。對于一些財務支出情況,要進行定期的公示,給予群眾充分的監督機會,保證內部相關會計資料具有足夠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保障集體財產的有效管理。在寧夏靈武市農村“三資”改革后實施的“四簽兩審制”就有一定的代表意義;就是村主任、村書記、村監會、經手人、村會計四簽,鄉鎮財政所(會計服務中心)主任、鄉鎮分管領導兩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強內部監督。在進行農村財務審計時,要制定全村審計、定期審計、離任審計等不同的審計措施,有條件的地方應該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這樣就會避免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現象出現,更好的落實相關審計要求,提高農村地區對于財務審計的重視程度。通過科學、嚴格的審計工作開展,對于財務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問題進行積極的解決,更好的改進現有財務管理工作的不足。
2.3加強農村財務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在加強建設農村財務會計隊伍,構建新的農村會計制度框架的同時,要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的作用。通過定期的展開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農民對于自身合法權利的認識水平,并且對相關損害農民利益的經濟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與懲戒,更好的對經濟犯罪進行遏制,嚴格的避免出現、公款私用等違法行為。根據自身條件,充分運用網絡、多媒體、廣播以及各種有效工具,大力宣傳農村財務制度,及黨在農村的基本的路線方針政策。針對于現有農村的管理干部,要進行合理的培訓,并且提高其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通過定期的錄用、考核等操作,提高整體從業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水平,從根本層面上,合理分配相關財務管理權利,強化整個財務管理隊伍的基本素質。在財會隊伍開展內部工作中,要緊密的進行配合,并且圍繞整體農村集體經濟增長的主題,采取長效的教育培訓手段。對于一些工作中的不足,要采取批評教育、談話、限期整改等方式,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另外,在開展財務管理工作中,還要嚴肅紀律,對于一些違規問題進行嚴肅的處理,并且嚴格執行相關的處理措施,保障整體隊伍具有良好的紀律性和嚴肅性,保障整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規范執行。
2.4提高農村基層財務人員的薪酬待遇和政治待遇在我們周圍很多村集體經濟條件很差,但是基層工作的人員工作辛苦,吃苦挨罵;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所有的工作都要落實在村兩委班子。農村財務人員就不光是記賬那么簡單的事情了,還要處理很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勞心勞力,工資很低,甚至不能養家糊口,勢必造成人員的不穩定;而且除了極個別的財務人員能被選舉成村兩委會班子成員,大部分人員都會默默的終身守護著這一份清貧的工作,從而工作上的不安分,以至于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就需要國家對這些人員從各方面進行關心、照顧、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從而踏踏實實的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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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鄉鎮財政資金管理模式主要是:一是本級預算資金實行“鄉財縣管”。二是“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由鄉鎮政府直接對村進行考核分配。三是“以錢養事”資金實行合同管理,日常服務的人頭經費及保險按勞務合同兌現。四是惠農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據實申報,專項辦理、專款專用、“一卡通”直達個人賬戶。五是重點項目資金和“一事一議”獎扶資金按照項目“四制”要求和合同管理。六是村集體資金委托鄉鎮會計服務中心監管。七是其他資金歸口管理,即隸屬關系屬鄉鎮的由鄉鎮財政管理,屬縣直的由縣直部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監管。所有財政資金由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
實行以上管理模式,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以完善鄉鎮財政體制為抓手,加強了預算管理,理順了分配關系,提高了管理水平。二是以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為手段,通過嚴格票據管理,從源頭上規范了收入行為,遏制了亂收費。三是以資金管理為載體,認真執行“人員經費定時撥、公用經費季度撥、項目經費進度撥、應急經費及時撥”的管理要求,實現了鎮村干部工資直達個人賬戶,惠農資金直達農戶“一卡通”,社保資金社會化發放,項目資金直達勞務供應商,償債資金直達債權人,有效避免了鄉(鎮)、村違規使用資金的現象,確保了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鄉村機構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事業發展。四是以財政精細化、科學化管理為目標,不斷加大財政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力度,完善財政管理體系,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提供體制制度保障。
目前,盡管從上到下都很重視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措施也得力有效。但由于涉及鄉鎮財政監管的資金門類較多,點多面廣,工作復雜,財政所有時也鞭長莫及,監管很難到位。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認識上錯位。部分財政所干部對于財政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還是花了心血,下了功夫,加強了管理。但對資金使用方向、用途、效益關心不夠。普遍認為,財政所就是把上級撥付的各類資金按要求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撥款手續合法,不截留、不擠占、不套取,在本部門不出問題就萬事大吉。至于資金出了財政“門”,錢干什么去了,是與已無關緊要的事,一撥了之。資金發揮效益如何,是否用到規定的項目、人員上,有無截留挪用套取等現象不得而之,認為監督管理是政府、項目資金的主管部門和縣財政監督局的職責。
(二)管理上失位。主要表現在項目資金上,因為項目資金立項申報基本是靠鄉(鎮)、村爭取而來,雖然有嚴格的審批撥付程序,但資金核撥仍以鄉(鎮)人民政府為主導,財政所只是辦理撥款手續而已。按照“項目跟著預算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督跟著資金走、責任跟著監督走”的要求執行不到位。造成資金使用“張冠李戴”,違規操作,致使部分項目資金使用效益低下,農民群眾不能從中受益。有的項目甚至成了半拉子工程。這也說明財政所的建議權和參謀助手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到位。
(三)監管上缺位。主要表現在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發放方面。由于該項資金類別多,涉及面廣,季節性強,加之財政所現有人員老化,事多人手少,難以按戶據實調查,多以村、組干部填報數據為準,對于拋荒、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沒有適時核調,客觀上給動態監管帶來一定難度。因此,每當忙季,只能滿足新數據錄入,而對于數據的審核、更正、更新、糾偏則應接不暇,反應遲鈍,導致有的新數據上了,舊的網絡卻保持原樣,進而發生少數補貼有同名、同號的現象。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新形勢下做好財政管理工作、確保鄉鎮財政資金高效運行的重要舉措。作為最基層的鄉鎮財政所,要結合實際,強化措施,逐步建立“職責明確、保障有效、管理規范、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財政監管機制,不斷在規范化、常態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細化辦法,力求監管行為規范。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好黨的各項惠農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由之路。必須從完善制度、細化辦法入手,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程序規范。一是規范本級預算資金管理。按照“鄉財縣管”的要求,實行預算統編、賬戶統設、資金統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縣鄉聯網,規范流程,切實細化預算編制,強化預算執行。二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村級財務“雙”的要求,村級所有收入由財政所統一開具收據,將款項全部存入財政“農村資金專戶”,實行用款按程序申請。嚴格實行民主理財的要求審核村級各項開支條據,規范村級“三資”監管。三是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按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要求,不斷更新和完善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重大資金審批、資金使用公示、項目驗收結算、資金監管績效考評等制度。
(二)把握關鍵,力求監管工作常態化。做好資金監管工作是一項常年系統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斷在實際工作中尋求監管的關鍵措施,推動資金監管日常化。一是建立資金監管臺賬。按照資金監管的要求,對所有財政性資金進行清理,分類整理,分別建立資金監管臺帳,對每項資金的“收、撥、用”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二是建立信息通達機制。保證上下通達,縣直部門在下達資金和指標文件時,明確鄉鎮、財政所及相關單位的監管職責,將各類政策、資金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告知鄉鎮主管領導和財政所,以鄉鎮主管領導、財政所、鄉鎮相關部門為成員,組建財政資金監管qq群,傳遞資金監管往來信息,保證鄉(鎮)內橫向通達,并及時向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反饋監管意見。
(三)創新形式,加強資金監管公開公示。公開公示是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要不斷從形式和內容上進行創新,增強財政資金透明度。一是明確公示主體。把監管資金按不同的主體進行分類,鄉(鎮)集中公示的有: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扶資金、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移民后扶資金、項目招投標情況。村級公示的有:低保五保資金、糧食直補、綜合直補、良種補貼、村級財務收支。二是細化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各項資金的補助政策、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金額、資金撥付的文件、資金監督電話、資金查詢的方式等。三是規范公示形式,以“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為平臺實行網上公開,以會議宣講、發放《公開信》、張貼
關鍵詞: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調研報告
結合永平縣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理要求,我對杉陽鎮農村財務管理及會計管理現狀進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鎮農村財務管理及財務人員現狀
杉陽鎮共有12個村委會252個村民小組,村組級的會計業務全部由我站負責管理,各村委會設立出納1人,村支書或村主任一支筆審批,我站設立專職會計,負責全鎮各個村委會的會計核算業務,整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由村級和鎮級共同完成。
村賬鎮管的財務人員分為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財務負責人,出納各12人,90%為高以下文化程度,無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2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杉陽鎮現行農村財務管理及財務人員管理存在的問題
杉陽鎮村賬鎮管屬小集中核算財務管理模式,財務人員中,會計人員從業素質及業務技能較高,能熟練的進行會計核算,嚴格遵守會計制度及法律法規,但是,出納人員是由村委會副主任兼任,沒有專業的會計知識及技能。
三、杉陽鎮認真開展培訓、貫徹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根據國家財政部關于印發《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通知([2004]12號)文件精神及有關培訓要求,杉陽鎮從2004年起,每年組織全鎮財會人員及村委會賬務人員進行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3天的會計業務知識培訓。
四、杉陽鎮村集體財務管理核算手段(會計信息化)
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黨在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推行農村會計委托及電算化管理,是新形勢下規范農村財會管理,提高農村財務公開水平的有效載體,是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重要手段,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改善農村黨群干群的重要舉措,杉陽鎮12個村委會252個村民小組會計核算全部采用會計電算化。
五、杉陽鎮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及財務人員現狀及存在問題
1.對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一是部分村委會領導缺乏對財經規章制度的了解,存在患得患失思想;二是財務人員對財經紀律及財務制度遵守不夠好,財務處理隨意性大;三是部分村委會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管理意識淡薄,認為財務管理是財政、審計部門的事,缺乏當家理財,用好用活單位資金的主動性。
2.全鎮會計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專業財務人員缺乏、變動頻繁、會計核算模式急待改進、完善。
會計資源在全鎮各村委會配置不盡合理,人員多,資金流量大且會計核算復雜的村委會得不到專業且強勁的會計人員。
杉陽鎮財務人員大多數半路出家,專業人員較少,多數兼職且無證,財務人員缺乏財經法規法紀及會計知識,導致會計核算的技能和水平難以提高。
近年來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及會計信息的公信力下降,財務人員及財務工作的重要性得不到體現,財務人員變動頻繁,大多數人不愿意從事具體而繁雜的財務工作,影響了會計核算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3.資金使用效益低,財務信息反饋滯后。
(1)財務檔案管理需要進一步加強。就調查了解的12個單位中,財務檔案立卷歸檔管理較好的有10個,占83%;有的單位財務檔案隨意堆放,這樣很容易造成財務檔案的丟失,致使財務檔案失去連續性,進而影相關經濟活動的繼續開展。
(2)財務公開有待進一步完善。有的村委會民主理財不健全,出現財務監督缺位;有的單位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形成事實上的假公開。
六、對新的管理模式探索和建設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提高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單位領導,財務人員及全體干部職工不但要有財務重要性認識,而且要有財務管理日常化、規范化、法制化、安全化的認識,各部門要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明確并強化《會計法》所賦予單位領導、會計、出納的職能、職責,并將這些規章制度貫穿于財務工作的始終,一絲不茍的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2.整合會計資源,完善現有會計核算模式,加大培訓教育力度,保障財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加大對部門領導及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最新會計知識、法律法規的培訓。
3.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時準確反饋財務信息。
一、新疆鄉村負債的現狀
截至2007年末,全疆共有966個鄉鎮,8965個行政村,新疆農村幾乎是鄉鄉有債,村村欠錢。對新疆鄉村兩級債務規模的估算是一項非常困難的工作。由于數據不足,我們很難運用統計方法做出準確的定量分析。只能在現有的資料基礎上,做一個大致的測算。
根據自治區稅改辦2004年度全區鄉村兩級債務情況進行的調查,結果如下:鄉鎮債權總額36.35億元,債務總額58.23億元,其中:
1.鄉級:債權總額10.35億元,鄉均為120.77萬元;債務總額24.23億元,鄉均為282.73億元,債權債務相抵后,凈債務為13.88億元。
2.村級:債權總額為26億元,村均為26.9萬元;債務總額34億元,村均為35.16億元,債權債務相抵后,凈債務為8億元。
按照這個調查資料,截至2004年底,新疆鄉村凈負債總額為21.88億元。鄉均凈負債162.72萬元,村均凈負債8.28萬元。在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全疆新增債務25847萬元,增幅為11.81%。
二、新疆鄉村債務形成的行政體制原因
20世紀80年代中期鄉鎮政府重建后,鄉鎮行政體制、政府職能都產生了巨大的變化,鄉鎮政府的權力有所加強。特別是在財政實行包干體制后,財政體制的改革及財政緊缺和需求的壓力給基層干部謀求發展和利益提供了條件、機會和動力,從而驅使基層政府及干部投身于經濟建設中。政府本身變成了一種追求經濟目標和利益的“政府公司”。機構的擴充、職能的擴大、自主財政的聚斂、自有財產的經營,一方面強化了國家政權對農村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鄉鎮地方本位、鄉鎮官員階層的利益、鄉鎮政府的獨立性浮出水面。
20世紀80年展鄉鎮企業,要求“村村辦企業,戶戶上項目”,甚至提出“消滅無工(業)村”,90年代以后,各地出臺了不少地方政策法規,為企業提供廉價的土地;減免稅;為企業融資,甚至提供融資擔保,鼓勵乃至強制基層政府推動鄉鎮企業的發展,仍然依靠行政命令、直接管理的方式推動經濟發展;各種名目的達標、評比、學習等層出不窮。
政績考核辦法促使鄉村兩級政府難以實現長期的發展規劃。今天中國的縣鄉政治體制也是一種“壓力型體制”,這種“壓力型體制”通過將政府制定的經濟發展硬指標分解下達,從縣、鄉(鎮),再到村,村再將每一個指標落實到每個農民身上。這樣,縣、鄉兩級首尾連貫的經濟承包制演化為“政治承包制”,形成了縣黨委(政府)——鄉鎮黨委(政府)——村黨支書(村長)連坐制。而完成這些任務和指標是評價每一個組織和個人“政績”的主要指標,進而與干部的榮辱、升遷掛鉤,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壓力。這種壓力使得鄉鎮政府和基層干部投入到火熱的經濟建設中,導致政府職能的越位。另一方面,政府該干的事(公益事業、公共產品的提供)又存在嚴重的失職,“缺位與越位并存”。在新疆,導致鄉村增加公益事業和辦公設施的壓力很大一部分來自于上級政府下令的小城鎮建設、村建運動以及“普九”等各類達標活動。公益事業和辦公設施建設的數量和標準通常由上級決定,但是資金主要由鄉村自籌。由于規定的規模、數量和質量通常高于鄉村的實際需求以及政府的財力,導致借貸或者拖欠工程款項的行為大量發生。在調研的鄉村債務中,這段時間的債務占到了債務總額的70%以上。
三、新疆鄉村債務形成的財政體制原因
1.分稅制財政體制鄉村兩級政府沒有穩定財源
稅費改革前,鄉村就存在著財政收支缺口,但是當時農村稅費制度不規范,基層政府通過稅外收費、借債、寅收卯糧勉強維持,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原先屬于鄉鎮財政預算的收入項目,鄉鎮可用財力一下變得更加捉襟見肘。目前主體稅種收入歸中央(如消費稅)或中央與地方共享(如增值稅、所得稅等),但僅限于省級財政,營業稅實行省級和地方共享,留給縣級及以下的只有房產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等稅源少、征收難的稅種,縣級以下無自有財源,鄉鎮政府只有上級轉移支付唯一的收入來源,但鄉村債務并沒有隨著收入的銳減有絲毫的減少,債務全部留在鄉村。例如,沙灣縣某鄉在稅費改革前,鄉級財政收入每年約為500萬元左右,稅費改革后除人員工資外,基本運轉經費每年僅20萬元左右,基本運轉都難以維系,根本沒有力量化解巨額鄉級債務。
2.農村公共品供求的缺口與鄉村債務
國家財政對農業的投入不足,導致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匾乏以及鄉鎮村財務管理混亂,是造成鄉村高額債務的經濟體制根源。根據《農業法》,農村公共產品籌集應該由中央、地方和農民三方共同負擔,但由于中央財力有限,支農支出長期不到位。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本應由國家財政負擔的項目只好壓給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只好以同樣的方式壓給鄉村社區,鄉村社區只好高息舉債,使得鄉村社區債務負擔進一步增加。
分稅制改革后,省級政府的財力集中程度從1994年的16.8%,提高到2000年的28.8%,平均每年提高了2個百分點。市、縣兩級政府也想方設法加大財力集中力度,這種狀況必然會對基層財政造成負面影響。越到基層,財政收入狀況就越困難,到了鄉村,債務負擔重是必然的。
關鍵詞:績效預算 管理 改革 財政支出
效預算作為財政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于1949年由美國胡佛委員會首次提出。我國財政部于2005年出臺了《中央部門預算支出績效考評辦法》,標志著我國績效預算改革正式開始。2011年財政部出臺《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
一、南京市江寧區績效預算管理的實踐
自2006年起,江寧區強化財政支出績效理念,積極試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強化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逐步創建科學規范、系統高效的財政預算資金分配和管理體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為江寧區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了穩固的財政保障。
(一)主要做法。
1.構建財政績效管理工作的框架。在學習有關文件和借鑒省內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要做法的基礎上,江寧區制定出臺了《江寧區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從績效管理原則與依據、績效管理內容與職責、績效指標與標準、績效目標管理、績效跟蹤管理、績效評價管理、績效管理結果應用以及責任與監督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并在工作實踐中建立了績效評價項目負責人和聯絡人,構建了全面規范財政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框架。
2.著重關注涉及民生的重點項目。在積極推進財政預算績效管理過程中,江寧區重點選擇社會關注度高、涉及民生的項目。如2011年,社區矯正專項經費、村級泵站建設專項經費、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專項經費、環境保護專項經費、廉租住房保障項目專項經費、動物防疫專項經費和衛生改廁專項經費等7個重點項目被列為年度財政資金績效評價項目。從績效評價的結果來看,參評項目的成功度評價定級都為優,反映出江寧區財政投入方向正向百姓實際需要轉變,財政資金的績效進一步得到優化,切實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效益。
3.積極探索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試點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以及南京市政府“完善績效評價機制,提高財政管理績效”的要求,2011年制定出臺了《江寧區區級財政績效目標管理操作指南》,具體規范和細化財政績效目標管理的工作流程,對開展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的編審管理、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的績效跟蹤管理、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支出的績效評價作了明確規定,篩選確定了3個試點項目,將績效目標的評估與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有機結合起來,為推進預算績效改革提供有益的探索性經驗。
(二)實施效果。近年來,江寧區財政部門及其各級政府部門圍繞公共預算的績效管理展開試點工作,績效預算改革得到了初步的發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增強了財政支出績效理念。通過幾年的績效評價實踐和宣傳,各部門、單位對財政績效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有了明顯提高,逐步確立了“使用財政資金要評價,要講效益”的理念,被評價單位由原來的報怨抵觸、被動應付逐步變為理解支持、積極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氛圍不斷濃厚,部門和單位開始有績效的去做事情,“重投入,輕支出”的現象有所改善。
2.強化了財政支出項目管理。通過指標體系這把衡量績效的“尺子”,能準確“測量”出項目實施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使得項目實施始終沿著正確的目標向前推進。同時,通過強化財政支出項目管理,促使被評價單位加強和規范臺賬管理,完善相關基礎資料,提高了項目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以環境保護專項為例,江寧區通過制定環保資金投入比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空氣質量優良率等19項績效評價指標,對整個環保專項的實施過程和資金使用環節進行量化評價,項目單位的項目管理更加規范。
3.提高了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各項事業的發展需要確立目標及先后發展順序,按照各計劃的輕重緩急來安排預算,使工作人員更好地了解所要執行的計劃,在出現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可以將現有的資金優先安排到最需要、最重要的項目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財政支出效益不斷提高。以村級泵站建設為例,江寧區充分利用績效評價管理優勢,對全區所有村級泵站進行梳理,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將急需改造的7座村級泵站列入年度改造計劃,安排項目資金實施,改造后改善排澇面積600余畝,改善灌溉面積3 100余畝,土地治理面積提高2%。
4.優化了財政資金支出結構。通過績效評價,深層次地挖掘出財政資金在投向和投量上存在的不足,整合有限資源,壓縮一般性項目,按照績效優先的原則,使財政資金向重點機構、績優項目傾斜。2012年起,江寧區開始對財政資金項目實行事前績效目標管理試點,通過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完成技術研究與開發費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3個項目的績效目標評審、論證工作。根據評審結果,安排財政資金1.17億元給予重點支持。財政資金項目評價的前移,更加有利于發揮財政性資金的績效性,能夠更好地選出關注民生、發展前景較好和節能環保的項目。
二、南京市江寧區績效預算管理存在的不足
客觀地說,江寧區的績效預算管理仍處于探索試點階段,正處于項目事后績效評價向事前績效預算轉變的重要時期,仍存在諸多不足。
(一)財政績效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經過幾年的探索,雖然江寧區績效預算管理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其氛圍日漸濃厚,但是要使其理念完全深入人心還需要較長的時間。目前出臺的財政平衡措施更多地聚焦于增收節支,如加強稅收征管、壓縮公用經費、減少接待經費等。對重大項目財政投入的目標及效益則關注度不高,財政預算分配中仍以“基數加增長”的粗放型分配為主,零基預算、績效預算的理念還未完全融入到工作中來。
(二)全區部門預算體系不夠健全。目前,區本級單位的部門預算體系已初步建立,但多數街道、開發園區沒有編制相應的部門預算,財政預算仍停留在“穿長衣、套長袍”的初級階段。而區級部門預算中也存在預算不夠細化、大量項目預算二次分配的情況。預算不夠細化,就無法提供行之有效的預算項目目標和績效評價指標。
(三)主要實踐仍以事后評價為主。當前,江寧區仍主要以績效評價作為績效預算改革的切入點。評價對象主要集中在對單個支出項目的評價,沒有對整個部門的支出評價;評價目標主要集中在項目的合規性評價,忽視了對項目效率或發展效益方面的評價;評價結果僅停留在反映情況、查找問題層面,還沒有很好地運用到績效過程管理、財政預算編制、體制機制完善等方面上來。
(四)事前績效預算處于摸索階段。目前試點的一些事前項目績效預算,由于擔心會引起不良的社會反響和輿論壓力,績效評審過程沒有社會公眾參與,只有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少量外聘專家參與,評審透明度不高,目標責任也不夠明確,對項目單位和相關人員的約束性不強,績效問責的作用還沒有真正發揮出來。
(五)績效管理專業人才較為缺乏。預算績效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事預算管理和評價工作的人員,既要熟悉國家宏觀政策和財政專業知識,又要精通項目管理和信息處理。從實踐來看,這樣的復合型人才非常缺乏,目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基本是兼職人員,由于缺乏專業經驗,對這項工作只是點到為止,也是制約評價報告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深化南京市江寧區績效預算改革的措施與路徑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全面推行績效預算已經勢在必行。雖然江寧區預算績效管理起步較早,但目前各項工作仍處于摸索階段,如何增強財政支出績效理念、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將是績效預算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強化績效預算,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筆者結合江寧區實際情況,提出一些建議和措施。
(一)深化績效預算改革的工作措施。
1.加強績效預算宣傳,儲備績效管理人才。通過網站、報紙和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是科學使用納稅人的錢,推進財政支出績效預算,就是要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安全、高效,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此提高部門預算單位和社會各界對財政績效預算的充分認識和理解。同時,要重視績效管理的人才儲備,一方面,要重視對財政財務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使參與者理解并接受績效預算理念,形成績效預算氛圍,從而形成對改革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根據項目預算績效管理的專業性,建立并完善相應項目評審的專家庫,以提高項目評審的科學性。
2.合理保障基本支出,確保政府正常運轉。一定的行政管理費用是政府正常運作的前提,近期,美國政府有限度的“關門”也印證了這一點,但如果政府對此類支出規模不加控制,將導致行政成本過高、行政效率低下,浪費公共財政資源,也必然會對社會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具體到江寧區而言,應根據政府履職需要,結合經濟發展和財力實際,完善、細化定員定額支出標準體系,在保障正常運轉的同時,嚴格控制行政成本增長幅度,尤其是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和會議費等經費的增長,以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推進機關節能減排工作,推進服務型、節約型政府建設。
3.借力預算信息公開,強化評審結果應用。預算信息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有機組成部分。各單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結合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際,將績效評價結果尤其是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民生項目和重點項目支出績效情況在規定范圍內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財政預、決算信息的公開將進一步強化外部監督機制,推動評審結果應用,提高績效預算約束力度,最終改善公共管理和水平,提升政府管理績效。
(二)深化績效預算改革的具體路徑。
1.科學設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首先,結合部門預算單位項目庫管理,健全完善基礎信息資料的采集和管理系統,為績效目標的制定和評價數據的收集提供有利條件。其次,結合試點的評價項目,摸索專項資金運行情況,分類歸納,逐步建立區分不同類型的操作性強、標準化高的評價指標體系。
2.推進財政預算科目體系建設。預算績效管理最基礎的工作是財務數據的收集利用并對其進行分析。要完善預算科目,明確預算資金使用范圍、預算內容,為日后公共行政性支出的績效管理提供更細致的預算數據和更豐富的信息支持。
3.加強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一方面盡快建立績效管理信息平臺,加快與部門預算系統和專項資金管理系統的有效對接,實現績效評價數據信息的有效共享。另一方面研究開發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對績效數據處理和運用能力,實現相關數據收集處理、報告傳遞等電子化,提高績效管理工作的績效。
4.注重實施漸進式的績效預算改革。按照由點及面原則,漸進推行績效預算。結合江寧區績效預算實施的實際情況,根據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漸進式的績效預算改革。首先,應在全區開展的項目中選擇幾個重點項目試點績效預算評估改革,目前這項工作已經順利開展;其次,推廣幾個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估經驗,將其成功經驗廣泛運用于其他項目中;最后,將這些經驗推及至部門基本項目支出且逐步完善部門績效預算評估。區財政部門在具體的績效預算改革過程中,應先著重積累項目支出績效評估的經驗,然后可以結合部門預算改革的實際情況試行編制績效預算,并與項目支出的績效評估環節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再逐步完善本級政府的績效預算編制,最終全面推行績效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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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工程農村現狀發展
引言
在新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央在新的歷史時期、新的發展階段統攬全局、著眼長遠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充分體現了中央關注農村發展、著力解決“三農”問題的信心和決心。水利建設是當今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環節,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在我國,目前大型水利工程管理主要集中在城市,在農村還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與水利建設。中國大部分農村特別是西北部,干旱少雨,水資源貧乏,眾多的人口與有限的資源加劇了環境的負荷,制約著經濟的發展。因此,進一步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水利在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大有用武之地,同時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基礎與先導。建設新農村,水利要先行。
一、我國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現狀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溝、渠、圩、壩、橋、涵、水庫、機井、排灌站等。農村現有小型水利工程設施一部分是由鄉、村(組)集體投資投勞建成的,一部分是貸款、國債資金或其他農業扶貧開發項目資金興建的。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及農村稅費改革政策的出臺,農民個人及聯戶興辦的小型水利工程數量也日趨增多。但由于受客觀條件的限制,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普遍現狀值得擔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1工程管理滯后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后,特別是近幾年以,農民的個體經濟意識較強,集體觀念淡薄,從而在水利工程管理上存在只知用水,不愿管水,在圩堤亂墾亂種、在行洪河道設置魚網魚籪現象屢禁不止,而且圩堤沿線近年又增添不少魚塘,出現了新的“兩水夾一岸”地段。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粗放,有的灌區支渠以下用水混亂,“跑、冒、滲、漏”較為嚴重,致使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毀損嚴重。同時由于各領域的生產進度很難一致也很難統一,彼此間為了各自的牛產需要隨意截流、堵壩、開溝、放水,把水線和明渠搞得支離破碎,干瘡百孔,逐漸失去供水功能,農民們沒辦法只好在原灌內打井種稻。大量開采地下水,也是對水資源的極大浪費,這樣下去,不光是農業生產受到影響,生存環境也會受到破壞。另外,由于近年來的過度墾荒,水體植被越來越少,水土流失嚴重,水庫庫底淤積層越來越厚,而承包者既沒有清淤的意愿也沒有清淤的能力,這樣下去就不單是一個蓄水問題,還潛在著洪災的危險。
1.2財政投入不足由于農村地方各級財力緊,嚴重制約著農村重點水利工程配套和小型水利工程補助。新農村建設以來,雖然國家大力扶持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在規劃布局、項目安排和資金補助上給予很大傾斜。但我國很多農村地處欠發達地區,難有較多資金用于農村水利重點工程的建設配套,致使部分工程無法按期啟動,開工建設的也很難按計劃竣工驗收,加大了繼續向上爭取工程項目的難度。同時所有財政支持的資金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所需補助資金差距較大,主要還是靠受益群眾自行解決,政府只能“以獎代補”形式,普灑細雨。轉貼于1.3農村基層水利技術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近年來,由于水利項目逐年增多,規模不斷擴大。但是很多水管單位內設機構不科學,非工程管理崗位多,人力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導致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據調查,2006年某省水管單位職工總數為32118人,其中離退休職工5079人,在職職工21002人,超編嚴重。在人員總量過剩的同時,各地水管單位真正急需的高、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又嚴重短缺,工程技術人員4925人,僅占職工總數的19%,且大多集中在省、市屬水管單位。技術力量薄弱,不利于水管單位的發展。
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發展
2.1進行科學管理要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作為一門科學來對待,注重向管理要效益,扭轉重建輕管的局面。建后形成的小型水利資產要及時移交給有關單位和個人,向他們頒發產權或使用權證書,采取專業管護、拍賣經營、個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實有效、適合當地社會情況和不同工程類型的運行管護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進入良性運行軌道。其次,要搞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工作,以充分發揮其最大效能。因為農村水利既有農田灌溉、水產養殖和生活供水等興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澇、降漬、防治地方病等除害減災功能。所以以水利為主的工程兼有經營性和公益性,而防洪除澇等工程完全是公益性,不具備經營條件。根據各種不同農村水利的特點,需要對不同功能的水利工程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尊重農民意愿,依靠農民自己的力量,使水利工程在完善的工程管理條件之下,取得較好的工程效益。以水利為主的工程,既要適應市場經濟要求,有償服務,核算成本,降低費用,促使工程良性運行,又要堅持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宗旨。
2.2加強資金投入在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中,需大量的工程投資,應由中央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財政投入責任,以此來增加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投入。對現有工程進行維修改造,同時增加新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適應當今水利發展要求.在努力增加地方財政投入的同時,地方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政領導,積極組織群眾參與水利工程建設中來,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為了杜絕擠占挪用農業專項資金的現象發生,項目實施單位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匯報項目情況,與財政部門積極協調銜接,爭取地方配套資金。
摘要:中國農村正規金融供給嚴重不足,促進了農村自發金融創新。農戶資金互助合作社,就是這種創新的典型案例。基于一定社區或村組的、限于成員間不斷借貸的資金互助,不同于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的以輪轉儲蓄信貸協會(ROSCA)形式存在的互助會,是一種重復博弈。在滿足成員的小額貸款需求方面的績效顯著,并有財務上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但是,它資金實力有限,并在股權設置等方面需要完善,最重要的是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促進其更加規范化發展。
關鍵詞:資金互助合作社;業務績效;制度績效;小額貸款
文章編號:1003-4625(2007)040003-06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快速推進,逐漸構建起了以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為軸心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體系。但是,農業銀行在商業化目標的推動下,距離農村和農民越來越遠;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多樣化嚴重不足,根本不直接對農戶和農村微小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事實上,真正面對農戶和農村微小型企業開展信貸服務的機構僅剩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但是,農村信用社發展本身面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不良貸款過多、資金實力不足、勞動生產率低下等等,其結果是,在中國農村地區,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地區,真正來自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供給十分有限,農戶和農村微小企業普遍面臨著正規金融渠道融資難的問題,有較多的實證研究結論均表明了這一點(何廣文,1999;農業部農研中心課題組,2003;郭曉鳴,2005)。
在巨大的資金需求面前,正規金融供給不足,給民間自主金融創新提供了空間,催生了非正規金融制度安排。廣泛存在的非正規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一種“非市場制度”(nonmarket institutions)安排(Besley,1995),它常常隨著市場的缺失而出現,主要發生在現有的各種正規金融機構的功能范圍之外的、不受監管當局監管的金融交易,主要形式有天使融資市場、民間自由借貸、企業社會集資、輪轉儲蓄信貸協會(RoSCA)。在所有民間金融形式中,以成員為基礎的資金互助形式,是一種具有悠久歷史并在發展中國家較為常見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它存在于全世界五大洲80多個國家和地區(Bouman,1995)。互助組織通過資金在團體內的動員和流轉,為居民提供了一個低成本融資渠道,并促進居民的消費和投資。在較多發展中國家,正規金融部門發展滯后,居民缺乏低成本和高效率儲蓄和貸款的渠道,以資金互助形式存在的非正規金融組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正規金融部門的不足。與正規金融機構相比,互助組織等非正規組織具有一定的信息優勢、擔保優勢、交易成本優勢,并能夠充分利用本地知識(local knowledge),這也是互助組織之所以具有頑強生命力的原因(Biggart,2000)。
中國民間的資金互助,已有上千年的歷史,且形式多樣,并在當今中國南方的浙江、福建、臺灣等省的若干地區依然存在,并在局部地區表現活躍,在當地經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Besley和Levenson,1996;Tsai,2000;Tsai,2002;劉民權等,2003b;俞建拖等,2005)。2004年7月,在中國吉林梨樹縣閆家村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資金互助組織,即與農村經濟合作社共生的資金互助合作社。并且,這種組織出現以后,不斷被復制和推廣,在吉林、河南、山東、安徽等地相繼出現,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資金互助組織已經不少,如2004年7月成立的梨樹縣百信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2004年10月成立的蘭考陳寨資金互助小組、2004年12月成立的蘭考南馬莊資金互助小組、2005年1月成立的蘭考賀村資金互助小組、2005年3月成立的蘭考胡寨資金互助小組、2006年3月28日成立的安徽明光潘村鎮興旺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2006年3月成立的山東陵縣資金互助合作社、2006年5月2日成立的梨樹縣興開城資金互助合作社、2006年8月5日成立的梨樹縣夏家資金互助合作社、2006年8月27日成立的河南濮陽貸款互助合作社等等。在已經出現的這些資金互助合作組織中,有些已經取得法人資格,或者在民政部門登記,或者在工商部門注冊,成為正式組織。
2006年12月20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了《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6]90號)(以下簡稱《意見》)后,于2007年1月22日進一步出臺了《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7號)、農村資金互助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并在2007年2月4日印發了《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銀監辦發[2007]51號),將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界定為新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并確定首先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開展試點。3月8日,按照新規則正式注冊的吉林梨樹閆家村百信農村資金互助社正式開業。這是中國政府促進農村自發金融創新的產物――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正規化、規范化發展的重要舉措,昭示了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在中國正規化發展的前景,也預示著在中國現有正規金融制度安排之外產生了真正的、正式的合作金融制度安排。標志著一類嶄新的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國農村地區正式誕生,也標志著中國政府在著力解決農村金融供需矛盾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由此,也可以觀察到合作金融制度在中國的演進邏輯:正規金融供給不足民間內生自發金融創新,產生資金互助組織,是一種非正式制度安排政府承認、加以總結和規范、以法律或規章等方式固定下來,并加以推廣,資金互助合作進而成為一種正式的制度安排,正規的合作金融制度在中國產生。這是一種誘致性的制度變遷過程,與20世紀50年代初中國農村信用合作制度產生路徑的“嵌入式”強制性制度變遷是完全不同的。誘致性制度變遷與強制性制度變遷的過程最顯著區別在于,前者是從需求出發的,后者往往是從供給角度出發的,因而后者往往出現與需求脫節的問題,這就是強制性制度變遷本身難以克服的缺陷。農村信用社合作性的異化,動因就在于強制性制度變遷本身存在的缺陷,制度供給不足。
但是,作為一種制度安排,農村資金互助合作存在的制度基礎是什么?它能得以迅速復制的制度優勢在哪里?它與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的信用合作社的制度安排的區別何在?它有什么樣的運作機制?其創新意義何在?農戶是否有資金互助合作意愿?農戶資金互助合作的收益及績效何在?是否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在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等等,均是值得深入思考的。本文試圖以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出臺之
前農村自發創新而產生的資金互助組織為樣本,結合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從實證的角度出發對某些問題給予部分解析。
二、資金互助合作社的運作特征
在中國各地不斷被復制和推廣的資金互助合作社,其組織的基本形式和原理大同小異,即基于一定社區(村)、一定經濟區域的全部或部分村民和小企業,按照一定規則出資,組成僅限于成員間不斷借貸的信貸基金,滿足成員的小額信貸資金需求。
按照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7號)要求,農村資金互助社是指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資金互助社應在農村地區的鄉(鎮)和行政村以發起方式設立,有10名以上符合本規定社員條件要求的發起人;在鄉(鎮)設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在行政村設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為實繳資本。單個農民或單個農村小企業向農村資金互助社入股,其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農村資金互助社股金總額的10%,超過5%的應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社員人股必須以貨幣出資,不得以實物、貸款或其他方式人股。而在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出臺之前,農村自發產生的資金互助組織,出資規則是成員自己討論制定的。
很明顯,資金互助合作社與世界范圍內以輪轉儲蓄信貸協會(RoSCA)形式普遍存在的互助會的功能類似,都是通過集體合作來緩解資源約束的渠道(Bouman,1995),但又不同于RoSCA。RoSCA通常由若干數量的成員組成,每個成員按規定在互助會存續期間每隔一定的時間捐出一筆資金(或一定數量的實物),從而匯集成一筆數額較大的基金,并在各期將這筆基金輪流交給各個成員使用。一般來講,每個互助會成員最多只能得到一次基金,在所有的成員都得到該基金后,該互助會就宣告解散(俞建拖等,2005)。
農戶資金互助合作社,是一個以自主組織形式存在的可持續發展的民間金融機構。因此,它與RoSCA的最大區別在于,不是基于一次性博弈(one time game),而是試圖建立一種重復博弈(repeated game)的機制。它利用合作社成員零散資金或暫時讓渡的生產資金,通過余缺調劑解決成員生產、生活中的臨時性資金短缺,或是滿足成員發展個體工商業務的資金需求。
在運作機制上,各地自發創新的資金互助社有一定差異,但也有一些明顯的共同特征:
1.股金設置上實行多樣化,有利于合作社多渠道融資。一般設有四種股金:資格股、投資股、流動股和國家社會公共股。并且,農民身份社員和非農民身份社員入股要求有差異。按照《梨樹縣百信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章程》規定,資格股、農民股每戶社員200元,非農民股500元。并且,資格股3年后可申請退股;投資股2年后可申請退股;流動股按約期支付。為壯大資金互助組織,吸引更多居民加入互助,股金在決算后按照銀行利息積數方法計算分紅,流動股實行惠顧返還。流動股低于1個月的不計股息,3個月股利0.9%,6個月1.5%,9個月1.8%,12個月2.1%。每股金額為1元,單戶投資股不得高于總股本的5%。
國家社會公共股接受國家和社會對合作社扶持資金,股金產生的收入主要用于合作社維持費用和公共積累或用于合作社社員借款貼息。公共股不參與管理,實行國家和社會監督。
這種股金設置辦法,雖然不是絕對符合經典的合作制原則的要求,但與國際上普遍存在的現代合作金融制度變遷的趨勢是一致的。打破了經典合作社股金不分紅的做法,在社員資格股以外設置其他股金(參考何廣文,2001)。
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對社員股金的設置是:“本社每個農民社員入股金額起點為X元,每個農村小企業社員入股金額起點X元,入股金額為元的整數倍”、“單個農民社員或單個農村小企業社員人股金額不得超過本社股金總額的10%”。實際上是參照了農村信用社改革過程中的股權設置辦法界定了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股金設置的制度安排,與民間自發產生的資金互助組織的股金設置思路是不一致的,不符合合作制原則的基本要求。從這一點上看,真正按照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的界定組建的農村資金互助社,包含有異化成非合作金融組織的可能。民間自發產生的資金互助組織的股金設置辦法,更有利于保障組織本身的合作性。
2.有利于風險控制與管理、保障資金流動性的借款額度設定。農民社員在其股金額度內借款,實行信用借款;超過股金額度借款,需要3~5戶社員聯保,且每戶社員借款最高額可達其股金總額的6倍。比如一個社員的股金為1000元,他最多可以借款6000元。單戶借款最高不能超過資金互助合作社總股金的10%,最高十戶借款總額不能超過總股金的50%,三個月以內借款不得低于總股本額的30%,有利于增強資金的流動性,控制流動性風險,防止支付危機的發生。
本社開展自營業務(農業生產資料與農產品的購銷業務),不得超過互助資金總額的50%。
3.資金只能在社員內部有償使用,非社員可以有限制性借貸,且實行差別利率。大多規定,10日之內的臨時性資金需求免息,充分體現互助精神。超過10天,按一個月利率計算。利率確定原則是根據當地的民間借貸及農村信用社的利率情況,半年內借款低于農村信用社利率,九月左右借款利率略高于農村信用社,一年期借款與市場利率持平(表1)。一方面,鼓勵社員需要較長期限借款時向正規金融機構申請,另一面可以防止社員從互助合作社借款去搞民間借貸。
非農戶成員借款不得超過自有股金的80%。
4.建立了一種隨農戶資金需求擴大而自動充實資本的機制。資金互助合作社章程規定,每戶社員借款最高額可達其股金總額的6倍,由此即確立了社員股金與貸款最高限額之間的比例為1:6。如果農戶資金需求提高,則需要增加入股資金。由此,建立起了資本金隨農戶需求增長而自動增長的機制。
三、資金互助合作的業務績效與制度績效
1.資金互助不僅使農戶獲得了資金服務,滿足了零星、小額的資金需求,填補了農村正規金融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農戶有了負債意識、正確的金融意識,培育了農村信用文化,改善了農村金融生態。
據百信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貸款基本要素梨樹百信資金互助合作社的考察發現(表2),其平均貸款規模占當地縣域GDP的比重均較低,符合國際上小額貸款機構普遍具有的小額貸款的典型特征,有利于覆蓋和滿足更多成員的資金需求。從借款用途而言,既有生產性借款,還有生活性借款、投資性借款。具體用途包括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發展養殖業(豬、雞、鵝)、學費、種植食用菌、購置農用車和收割機、經營小
百貨、家具加工、建房甚至紅白喜事等,出現較突出的多樣化特征。
2.資金互助合作社是以血緣、地緣、親緣關系基礎上的自發創新成果,互助組織內成員間彼此了解,信息對稱,具有相互信任的原始制度基礎,通過建立資金互助組織,就在共同的價值認同感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一定的信任共同體,形成以信任為載體的社會資本,并通過合作理念的教育和培訓,使得信任共同體更加鞏固。同時,為了防止信任共同體中個別成員的濫用信任資本的機會主義行為的發生,還自動啟動了一定的懲罰機制,一是借款不還需要支付較高的利息成本,二是會受到來自鄰里間的社會壓力(peer pressure)。因此,資金互助合作社運轉過程中,不良資產一般均較低(表2)。由于其組織運轉成本較低,因此,即使在互助資金規模有限的情況下(表2),也可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實現財務上的可持續發展。2005年期間,南馬莊資金互助協會,就實現了財務上的可持續,91個成員共分得紅利1295.67元。
3.有利于引導民間借貸活動。農村資金短缺問題突出,農民向正規金融部門貸款難,民間融資活躍。為引導民間借貸,中國人民銀行安徽明光市支行,對該市潘村鎮農民自發組織的“親友資金互助會”進行輔導,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日常互助程序。在農戶自愿認繳互助金的基礎上,成立了興旺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對農村普遍存在的“抬會”、私人借貸等民間融資不規范行為是一種示范。農戶有了交易成本較低的融資渠道,對民間不規范的金融交易行為是一種排擠。
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出現,有利于民間借貸行為由地下轉為地上,將為民間融資行為提供可行的組織化通道。
4.促進了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村金融供給的多樣化和多元化。資金互助合作社,是一種內生性的、農民自己的金融組織,是“弱勢群體”在農村正規金融無法滿足金融需求情況下的一種需求誘致性的自發制度創新,是一種“自救行為”,因而最貼近需求、最能滿足農村金融需求。
它的產生,第一,表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仍無法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不能滿足農民的資金需求。第二,說明合作制的組織形式在中國農村是有土壤的,是從實證角度對“中國沒有一種合作制機構真正成功過”(謝平,2001)的歷史的改寫。第三,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自發產生,本身也表明了農村金融組織應該是多元化的。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是對現有農村信貸市場的必要補充,是在商業信貸市場之外的一種“微型融資”的途徑。第四,還實現了農業與金融的有機結合,實現農業產業資本和農村金融資本的有機結合。第五,日益增長的貸款需求和來自成員內部的儲蓄積累,也使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為促進農村資金留在農村的最好載體。
5.可以成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向中低收入群體提供金融服務的載體。安徽明光興旺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包括:開展資金互助,服務人社社員及本村農民;與當地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立合作機制,特定情況下以合作社出面為社員轉貸貸款,或為社員貸款進行擔保等。同時規定,合作社不以任何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只以其社員交納的互助保證金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
同時,盡管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最貼近需求,克服了正規金融機構發展過程中長期存在的信息不對稱、交易成本高、不良資產嚴重等問題,但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資金實力有限。這樣,就可以建立一種“農村信用社+資金互助合作社+農戶”的信貸機制(圖2),農村信用社或者直接將資金通過資金互助合作社貸給農戶,或者貸給資金互助合作社,再由資金互助合作社轉貸給農戶,或者由資金互助合作社將籌集起來的資金入股農村信用社,再以入股資金對農戶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提供擔保,發揮杠桿效應,獲得多倍的資金供給。后者也被概稱為“股權信貸模式”,發端于吉林梨樹。
資金互助組織根植于社區和村莊,因此,比農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更了解農戶,具有較強的信息優勢。農村信用社通過資金互助組織放貸,實際上是利用了這種信息優勢。資金互助組織在向農村信用社推薦客戶的過程,也變成一個信用篩選過程(peer selection),那些不講信用或者信用度較低的農戶,自然得不到推薦。逐漸地,資金互助組織還可以由此演化成一個維持信用狀況的載體,加入資金互助組織的農戶,逐漸發展成為一個信用共同體。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將民間資本轉化成農村金融資本、實現農村金融制度創新的同時,還通過“股權信貸”方式改變了傳統的“農村信用社一農戶”的信貸模式,形成“農村信用社―資金互助社―成員”的新模式,一方面降低了正規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貸款運行成本,另一方面以聯保的方式降低了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克服了單戶農戶申貸能力不足、獲得貸款難的問題,擴大了農戶資金融通渠道。
6.與以前的農村合作基金會有本質的區別,兩者產生和發展的基礎也不同。農村合作基金會最初是“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的產物,而資金互助合作社完全是為了調劑資金余缺的產物;資金互助合作社完全獨立于政府運作,而基金會受政府的干預較強。
農民資金互助合作是基于成員之間的資金動員與資金流轉,只有那些符合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7號)要求、并經過銀監會批準設立的農村資金互助社才能夠吸收其成員存款,即使不具有財務上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而不得不清算,也不會危害公眾利益。而農村合作基金會卻變相吸收存款。因此,資金互助合作社,不會走原來農村合作基金的老路。
7.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發展壯大,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信用社構成競爭,競爭會讓農村信用社感到生存與發展的壓力,有利于促進農村信用社改善服務機制、完善組織結構和強化風險控制等。
8.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大多數均是在社區經濟合作組織基礎上派生出來的,資金互助合作與產業合作共生,形成了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的雛形。日本的合作金融與生產合作、銷售合作就是結合在一起,日本綜合性農協的成功,為以小農為基礎的農業社會綜合性合作組織提供了成功的可能性的注釋和成功的案例。
四、完善資金互助合作組織運作機制的幾點思考
1.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發展和運作中的培訓需求突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廣泛發展,表明農戶有合作需求,并且也愿意合作,合作的基礎是存在的。但是,合作成功的關鍵在于健全的合作意識、健全的合作理念和金融意識的存在,以及對合作原則的正確理解和把握。筆者在調研中發現,較多資金互助組織的管理者,在合作決策中均表現出一定決策理性的有限性,因而出現決策行為的不規范性,例如金融風險意識較差、貸款發放與回收行為不規范、逾期貸款處理方法不適當、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制度不規范等。
2.在股金退出上設置了一定的障礙,可能影響農戶、非農戶和微小企業成為社員的積極性。從部分農村自發產生的資金互
助合作社股金界定上可以明顯地發現,資格股三年之后方可申請退股,投資股兩年之后方可申請退股。中國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提出:“凡要求退股的,農民社員應提前3個月,農村小企業社員應提前6個月向理事會(不設理事會的向經理)提出,經批準后辦理退股手續。”在社員退出上設置了一定的障礙,規定了要在一定時期后才能退股。與合作原則的“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要求是有差距的。而在真正的合作制下,退出不應該是有條件的。
3.股東權利設定上的不平等性。農民社員200元就獲得社員資格,且農民社員每增加400元就可以增加一個投票權,而非農民社員要500元才能獲得社員資格,且非農民社員要每增加1000元才可以增加一個投票權(表3)。不利于調動非農民(城市居民)人社,也不利于合作社廣泛籌集資金,可能有礙于資金實力的擴張。
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也界定,農村資金互助社社員參加社員大會,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出資額較大的社員按照章程規定,可以享有附加表決權。該社的附加表決權總票數,不得超過該社社員基本表決權總票數的20%。實際上,對持大股的激勵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4.非農民社員和社會組織借款數不得超過其自有股金總額的80%,不利于互助社更多地吸收社會股金。
5.注意不要把資金互助合作組織辦成福利機構、公益機構,公益事業、福利事業,資金互助社要參與。提高互助社成員、所在社區居民的福利水平,改善社區公共產品供給,是互助社義不容辭的職責,但互助社本身不是福利機構。
6.應更好地發揮資金互助與生產合作相結合的優勢,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特別是促進傳統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在農村各種合作關系的構建中,生產合作與資金互助一般是并存的。但在一定的社區范圍內,經濟合作社的成員不一定完全是資金互助的成員,經濟合作社的成員也不一定完全是專業生產合作的成員(圖3)。這種社區合作組織的交叉性和社區成員的選擇性參與,正好體現了合作的自愿原則。但是,筆者在調研中發現,在所有合作關系中,只有那些加入了經濟合作社,同時又是資金互助組織成員和生產合作成員的農戶,才能夠享受到最大的合作收益。即只有當“農戶”=“資金互助成員”=“生產合作成員”=“經濟合作社成員”時,農戶合作收益才能實現最優化。例如,一個缺乏生產資金,但是已經成為社區經濟合作社成員,并同時加入了資金互助與專業生產合作的中低收入農戶,就司以利用資金互助小額信貸,在生產性專業協會的指導下引進高產優質的新品種,利用新技術,迅速發展生產,不僅給農戶帶來收入增長的機遇,帶來傳統種植業結構的調整,也將大大促進農民收入的提高。由此,不僅可以實現對農戶進一步參與合作的激勵,也可以在合作社的參與下,使農業生產的專業化特色逐漸顯現出來,向一村一品、專業化、規模化邁進。
依靠資金互助小組,賀村合作社社員王宏偉和其他幾個社員借款1000元啟動資金,辦起了豆腐坊,每天每人平均收入20元左右。2006年春節前,賀村合作社出資2萬元(向資金互助小組貸款),四名社員出資3萬余元開辦了小型飼料加工廠,形成了飼料加工、養殖的縱向一體化,大大降低了養殖成本。
7.資金互助社的發展,離不開政府、政府部門、村支兩委的支持。世界各國合作金融部門發展的歷史經驗也表明,合作社的發展離不開政府。在中國,社會各方面對合作社的作用已經有了較清楚的認識,但是,在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出臺之前,由于長期沒有一部關于資金互助合作的法律、法規,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發展一直處于一種自發的狀態。因此,銀監會《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的出臺是必要的、及時的。但是,根據銀監會的《意見》及《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農村資金互助社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員存款、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和向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作為資金來源。不得向非社員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及辦理其他金融業務。因此,農村資金互助社是一個典型的社區銀行,是建立在成員基礎上的、為成員服務的互助合作組織,不管是村級范圍內還是在鄉級范圍內組建,均應該遵循《合作金融法》或《合作組織法》來運作,這是最基本的。關鍵是要有一個法律框架,大家在這個法律框架內運作,這樣的法律框架在中國還不存在。為避免中國民間的資金互助走上農村合作基金會老路的可能性,以及防止正規合作金融制度在中國的再度異化,其最好的方式就是盡早出臺《合作金融法》,對基于成員之間的金融合作的性質給予界定,并在資金扶持、稅收等方面做出適當的制度安排和選擇。
同時,筆者在調研中發現,農村自發產生的資金互助社,較多的是依靠血緣、地緣或者是人緣和人脈關系維系的非正式“網絡”而存在的,即使是按照銀監會新的規范轉化成注冊的、正式的銀行類金融組織,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這類組織也仍然難以擺脫這個“網絡”的束縛,也正是這個“網絡”的存在,降低了社區內其他非“網絡”農戶的參與積極性,只能在一定“網絡”規模內自循環,這是這類組織難以進一步發展壯大和部分資金互助組織甚至難以維系的根本原因。在中國,政府權威被所有普通民眾所認可,因此,有部分民眾甚至認為,有村支兩委參與的資金互助組織更加正規化。相比較而言,那些有村支兩委積極參與的資金互助組織,“網絡”的概念相對淡化,能夠得到更多農戶的接受和參與,也能夠享受到政府的隱性擔保。
中國金融發展的現實是很有意思的。一方面,在推進正規金融機構改革特別是國有金融機構改革、推進金融業的市場化時,強調要克服政府隱性擔保,而我們在民間金融發展中卻需要進一步發揮這種隱性擔保的作用。因此,筆者認為,發展農戶自己的組織,應該更多地發揮農戶自己的作用,但是,在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在村級資金互助社發展過程中,不應該完全排斥村支兩委的參與,以消除“網絡”的束縛和不利影響。
8.農戶資金互助社,是中國農村信用社合作性異化以后,在正規金融制度之外出現的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是中國合作金融的希望與未來。但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資金需求巨大,就現有農戶資金互助的實力而言,不可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1)需要促進農戶資金互助實力的迅速壯大,可以多種形式探討擴大資金來源渠道的可能性,例如注冊成銀行類金融機構,吸收社員存款。銀監會的《意見》為自發產生的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轉型成銀行業金融機構并吸收存款提供了可能。(2)需要更多地發揮正規金融部門的作用。一是探求資金互助與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正規金融部門之間的資金互助與合作;二是在正規金融領域探究恢復和發展合作金融機制的可能性,但可能存在較高難度;三是完善正規金融機構開展小額貸款的機制,特別是探討農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銀行通過業務制度創新和組織制度創新方式增加農村資金供給,以滿足更多農戶和農村微小企業小額貸款需求。(3)探討新的互助合作方式,如互擔保、互保險等。(4)開展資金互助組織之間聯合與合作。
9.借鑒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做法,與農村信用文化和信用環境建設結合起來發展農村資金互助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