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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大力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為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宣傳內容
(一)認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為重點,強化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消防法律法規和政策等知識的培訓,增強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和全民消防法制觀念。各企事業單位、鄉鎮和村(居)委員會要在辦公(生產、生活)區、社區、鄉村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
(二)認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識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見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安全用氣等為重點內容,通過有線電視、廣播和板報等媒體宣傳消防知識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過集中或流動的培訓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縣宣傳部門要配合消防安全宣傳月、“全民除火患,建設新農村”、“11·9”主題宣傳等活動,積極、主動地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縣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縣科技、司法、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列入科普、普法、就業培訓等內容;縣公安消防部門要主動到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公務員和職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三)認真抓好重點對象的消防宣傳。要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崗位人員、企業員工、外來務工人員、老人和兒童、社區居民和學生等為重點,開展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培訓。縣公安、城建、消防、安監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消防管理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同時,縣有關部門要責成用人單位對務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務工人員居住區(出租房)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
(四)認真抓好重點時期的消防安全。確定3月、6月、11月為重點時期,在重大火災隱患掛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進”工程等主要活動期間,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在主要道路兩側、繁華地段、車站、公交站點、工地、重點整治區域等地方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上設立消防公益廣告和宣傳條幅,大力推進重點時期消防工作的開展。
(五)認真抓好重點區域的消防宣傳。以社區、學校、企業和農村為重點區域,提高廣大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
1、進社區。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建立并落實社區消防宣傳制度,普及社區、家庭消防知識,根據需要布置消防宣傳標語和社區消防設施示范圖,指導社區建立義務消防宣傳組織,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社區消防宣傳活動。
2、進學校。縣教育部門要積極推廣使用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聯合審定的《中小學消防安全知識必讀》,落實教材和師資,組織對老師進行培訓,促進消防安全知識進課堂。公安消防部門要推動、指導學校經常性地組織學生參觀消防站、開展疏散逃生演練,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達到100%,做到“兩知兩會”(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預防火災基本方法,會報火警,會逃生自救)。
3、進企業。各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所管轄的機關、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全員消防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演練,定期通過墻報、黑板報、宣傳欄、廣播等途徑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單位員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率達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會”(知道單位火災的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知識。同時,深入大型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消防宣傳。要對員工專門進行消防教育培訓,并在員工餐廳、員工休息間或工作等待區等設有電視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片,提高員工及顧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進農村。認真宣傳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鄉鎮要把提高廣大農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各村委會及其他村民自治組織要利用民風習俗、村規民約、墻報、標語、廣播等形式,宣傳普及消防常識。
5、進家庭。在消防宣傳進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隊要協助居委會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約》,并組織消防監督人員對消防宣傳進家庭工作進行實地指導,聯系當地電視臺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認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輿論監督工作。縣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獨特作用,與鄉鎮及消防部門密切配合,對消防安全漏洞、各類火災隱患、管理薄弱環節等進行輿論監督。要對排查出來的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曝光,跟蹤報道,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縣電視臺要依法免費刊播消防部門的有關公告、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將消防宣傳工作納入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地區、應急科普宣教計劃等內容,做好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將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提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消防宣傳教育任務的圓滿完成。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精神和紹興市推進“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加強消防設施建設,著力增強社會預防與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促進消防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平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責任落實,健全消防工作責任體系;堅持基層基礎,不斷改善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從嚴整治火災隱患;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
(三)總體目標。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責任體系,強化單位主體責任,完善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基本完備,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有效改善,抗御火災能力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災形勢保持平穩,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提高社會消防管理能力
(四)社會消防監管主體。鄉鎮、街道等負有社會管理職能的基層政府(組織)是社會消防監管的第一責任主體;所屬有關單位依法對本單位、本系統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負有監管責任。
(五)消防法律監督主體。縣公安局是消防法律監督的第一責任主體,履行消防工作監督管理職責。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具體實施消防監督職責,是消防法律監督的第二責任主體。公安派出所根據職責分工和授權,履行消防監督責任。
(六)消防安全工作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公民是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
(七)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和落實消防工作分管領導,履行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職責。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承擔轄區內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行政村要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防火安全委員會建設。縣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為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建立季度例會制度,研究消防安全形勢,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督促所屬部門和鄉鎮(街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切實做到保障到位、部門協調統一,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九)社會消防工作考核。實行社會消防工作責任制,每年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平安創建和新農村建設等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鄉鎮(街道)等領導班子和干部實績的重要內容。對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因工作不落實,失職、瀆職而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發生重大責任火災事故的鄉鎮(街道),當年不得參加各類綜合先進評比。
三、注重建設,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
(十)消防規劃。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合理、科學編制鄉鎮、園區等消防規劃并納入總體規劃,嚴格組織實施,確保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縣規劃局會同公安局爭取在今年完成縣域“十二五”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明年前,各鄉鎮及園區要結合“十二五”總體規劃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十一)消防站。大市聚消防站作為今年重點工程,要盡快籌備并啟動相關工作,力爭在明年建成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間再規劃籌建1-2個消防站。
(十二)消防裝備。根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公安消防部隊攻堅組裝備配備標準(試行)》要求,立足滅火救援實際,在配備常規消防裝備的基礎上,加強舉高、大功率、特勤等裝備建設。今年,重點添置撲救高速公路隧道火災的車輛裝備。“十二五”期間,著重加強排煙、防化、主戰等特種裝備建設,以滿足撲救地下建筑、隧道等復雜火災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同時加大水上、臺風、地質等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和訓練設施建設。
(十三)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設應與城市建設同規劃、同設計、同施工、同驗收。水務集團要加強城區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和維修;園區會同水務集團在今年10月底前著重抓好高新園區一期、二期、七星新區和城東新區的市政消火栓增設和配備,確有困難的年底前必須完成。今后要有計劃分步完成工業園區、儒岙膠囊工業園區和沙溪工業園區等園區的市政消火栓增補和建設。縣公安局消防大隊負責市政消火栓建設、維修的檢查和督促。
四、關注農村,提高農村自防自救能力
(十四)開展消防安全村創建活動。積極組織實施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達標村”建設工程,推動農村消防工作上新的臺階。
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今年16個行政村,今年新增32個行政村,明年再增加16個行政村達到“消防安全示范村”標準。
市級“消防安全達標村”:至去年底,各鄉鎮、街道20%的行政村創建成為消防安全達標村;至今年底,有40%的行政村達標;明年底前60%的行政村達標。
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和“達標村”要按照“五個一”標準進行建設:一是村級消防工作組織體系和制度健全;二是村內消防水池、取水設施、消防車道等公共消防設施落實到位;三是建有農村志愿消防隊伍;四是開展農村火災隱患整治工作;五是制訂農村地區《防火公約》,建立農村消防固定宣傳陣地。
為確保創建活動的順利推進,縣政府對創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消防安全達標村”采取以獎代補方法進行適當補助,其中建成市級消防安全示范村的給予每村10000元的獎勵,建成市級“消防安全達標村”的給予每村5000元的獎勵,經創建驗收合格后獎勵經費由縣財政落實到位。各鄉鎮、街道對創建活動也要予以適當經費補助。
(十五)加強農村火災隱患整治。繼續推進農村危舊房改造建設,積極改造村莊中連片的木結構住宅,改造電氣線路,增設滅火器材。大力推廣“雙彩經驗”,鼓勵和支持農村缺水地區修建人工消防蓄水設施、太平塘。
(十六)強化農村消防安全管理。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基層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消防工作的指導,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整治、消防宣傳教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動。集中性的檢查、宣傳、指導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
五、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全縣整體滅火救援能力
(十七)構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努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為基礎的消防力量體系。
1.農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與創建“消防安全示范村”、“消防安全達標村”相結合,去年20%行政村建立健全農村志愿消防隊,今年達到40%,明年達到60%以上。各地志愿消防隊的器材配備等要根據本地實際,基本達到如下要求:一是有固定的器材裝備擺放室;二是1臺功率不小于25馬力的手抬消防機動泵;三是5盤以上消防水帶,2支以上水槍;四是有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頭盔、戰斗服、手套、手電筒);五是志愿隊隊員不少5人。
2.專職消防隊伍建設。重點加強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根據《浙江省專職消防隊建設標準》,每支專職消防隊應配備小型消防水罐車和45馬力消防泵,并解決車輛上牌保險,每個鄉鎮約需經費31萬元。今明兩年先重點解決5個鄉鎮的消防車輛、裝備配備和上牌保險。配備經費縣、鄉鎮財政分別分擔70%和30%,資金在每年10月份前同步到位。逐步配備完善專職消防隊的消防器材設備。
(十八)完善社會應急救援體系。建立鄉鎮專職消防隊主體,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縣應急救援大隊)為骨干的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體系。明年前,完成縣級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系統建設,配備相應的應急通信器材。2013年,完成與鄉鎮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聯網。建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開展排查整治,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十九)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鄉鎮、街道要履行職責,圍繞中心工作、重點任務,對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采取各種措施,保證自身履職到位。同時,監督企業落實“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主體責任。開展以重點時期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出租房、“三合一”的整治,繼續推廣“消防暢通工程”,將“網格化”長效管理機制滲透到各項工作之中。全面推行監督檢查錯時工作制,把警力部署在火災高發時段和重點地區。
(二十)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及公民要嚴格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自覺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商場、市場、超市、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深化“消防安全疏散暢通工程”建設,在強化火源管控的基礎上,規范消防安全疏散“五化”標準。高層、地下建筑等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切實加強建筑內部用火用電用氣、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等管理,確保完整好用。縣建設局、公安局、建管局要加強對高層、地下建筑的監督,理順房屋租賃、轉讓等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建筑消防安全責任要隨產權、使用權的變化而一并落實,確保責任傳遞明確。
(二十一)推進社會消防事業。大力倡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社會消防事業,設立社會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撫恤、救助因參加消防訓練或滅火救援造成傷亡的人員,資助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和其它消防工作。鼓勵、規范各種形式的消防志愿服務及技術檢測、質量認證等中介服務。鼓勵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建立健全火災預防與保險費率的聯動機制。
七、廣泛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一、認清形勢,扎實推進消防安全工作
全國第九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即將于月日在省會隆重開幕,這是我省第一次承辦的全國性大型體育賽事,“九運會”期間不僅賽區城市,就是全省任何地方發生重大火災,都會在全國范圍內造成重大影響。今年以來,全省接連發生多起“小火亡人”事故,火災形勢十分嚴峻,不僅給廣大群眾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也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當前我縣也同樣存在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基層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力、廣大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薄弱、火災隱患存量大、消防安全知識普及率不夠、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等突出問題,消防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消防工作所面臨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大意義,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按縣政府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做好宣傳、貫徹、落實《地區行政公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各項工作,實現重大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明顯減少,全縣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強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
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一定要結合我縣實際,強化措施,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堅決防止走過場。
一是認真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火災隱患治理。按照省、地的要求,從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娛樂場所、大型商場、學校、高層建筑、“三合一”場所等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著重檢查這些場所是否通過消防驗收,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全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采取措施堅決督促整改,切實做到“七個一律”。
二是突出抓好農村消防安全隱患治理。今年以來,我縣社區火災和農村火災相對集中,村民自身原因引起火災數量占全縣火災比例大,暴露出鄉鎮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員會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職不到位,用火用電管理制度不落實,農村村寨、居民區失控漏管,火災防控體系脆弱等薄弱環節。因此,此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各鄉鎮要督促派出所、村(居)委會對照農村消防工作的要求,逐村進行對照排查、登記。特別是對省、地、縣新農村試點,農村50戶以上大村寨和各鄉鎮政府所在地的村,要按照有領導機構、有規章制度、有消防規劃、有滅火隊伍、有器材設施、有消防水源、有宣傳氛圍、有考評獎懲的“八有”工作目標,完善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認真落實“十戶聯勤、五戶聯管”村民自主管理模式,“老弱病殘酒”五類人員登記造冊和幫扶管理,推行門戶警示牌宣傳,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
三是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從目前我縣實際情況看,消防宣傳教育形式單一,內容空泛,聲勢不大,沒有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全民消防安全素質還有待提高,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還未得到普及,一些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消防安全意識還比較淡薄,極易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各類建設項目不斷增多,消防安全隱患不斷增加。因此,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特殊工作崗位人員的專業培訓,督促和組織對單位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及保安等重點人員進行培訓,確保培訓率達100%,持證上崗率達100%。同時,在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進黨校、進景區”的基礎上,將消防安全常識送到“工區”等特殊場所,加強對施工場所的管理和宣傳,努力構建“政府主導,媒體聯動、教育滲透、群眾參與”的消防宣傳格局,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是進一步加大對《地區行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宣傳貫徹力度。對《意見》宣傳貫徹工作,各鄉鎮要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階段安排,扎實組織貫徹落實。通過宣傳貫徹工作的開展,確保各鄉鎮、各部門了解《意見》的主要內容,掌握全縣基層基礎消防工作近三年的工作目標和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和目標,全面推進基層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基層消防安全組織建設、基層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基層消防監管體系建設、消防宣傳教育體系建設,切實解決全縣基層消防責任制落實不力,基層組織消防監管不到位,群眾自防自救能力不高等突出問題,有效提高全縣基層防控火災的能力。
三、嚴格問責,著力構建消防工作新格局
消防工作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和諧社會構建,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縣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消防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仍不相適應,消防設施還較薄弱、消防管理機制還不完善、社會防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還需增強。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著力整治火災隱患,健全滅火應急救援機制,切實增強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年底前,縣城*區、*鎮、*鎮要建立消防站和專職消防隊;20*年底前,*鎮、*鎮、*鎮、*鎮、*鎮要建立消防站和專職消防隊;其它鄉鎮要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常規消防車或消防泵,并達到農村消防建設標準。2010年底前,37個中心村要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消防泵,并達到農村消防建設標準。有條件的行政村要根據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到2010年,基本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和覆蓋城鄉的專業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城鄉消防設施建設明顯改善,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抗御火災整體能力明顯增強。
三、工作措施
(一)編制完善消防專項規劃。
要抓緊完善縣城總體規劃,編制縣城消防專項規劃,爭取在20*年底完成。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消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要根據城鎮、集鎮建設總體規劃,及時調整、充實和細化消防專項規劃內容,增強可操作性和計劃性,確保在20*年底完成。同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還要指導督促各行政村在20*年底前完成村級消防規劃內容編制。
(二)加強城鄉消防設施建設。
對縣城已建成區塊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要及時進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對縣城新開發區塊,要保障消防設施與建設項目的同步推進,按標準設置市政消火栓。*鎮、*鎮、*鎮、*鎮、*鎮、*鎮、舊縣街道要在20*年底前完成城鎮規劃區的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設,*鎮、*鄉、*鄉、*鄉、*鄉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鄉鎮政府所在地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農辦要把消防設施建設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結*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將鄉村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消防力量和消防設施等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同步實施,并作為“十百工程”考核驗收的重要內容。
(三)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要形成以縣消防部門——鄉鎮綜治辦(公安派出所)——村治保組織為骨干的消防安全工作網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村要明確1名領導具體負責消防工作,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會同公安派出所組織社區、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強農村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和對農民的安全教育,落實重要時期、火災多發季節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保障農村消防安全。縣消防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適時進行演練、訓練,切實承擔起農村火災的撲救任務,提高農村抵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四)著力整治火災隱患。
縣消防部門要結合消防重點單位數據庫系統建設,對符合《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實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制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日常監管;要結合實際,對重大火災危險源、重點場所和區域進行全面普查,建立檔案,并納入監管體系;要對“出租房”、“多合一”、“三合一”、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等易造成人員傷亡的行業、場所以及火災隱患嚴重區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治理,落實消防措施,強化源頭管理;對人員密集且容易造成疏散通道堵塞的場所,要落實單位責任人,經常性開展監督檢查,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人員密集場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能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縣政府審批后實行掛牌督辦,建立收取督辦責任金制度,明確整改期限和督辦部門,簽訂整改責任書并組織督查和驗收;要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形成立案、核查、論證、公示、督辦、銷案的火災隱患整改機制,公布火災隱患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箱,實行有獎舉報。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消防部門審核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的,房產管理部門不得頒發房屋權屬登記證書;對公眾聚集單位(場所),必須取得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消防工程施工單位在承接工程時,必須出具施工資質和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進行消防審核、驗收和檢查;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五)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縣消防部門要會同新聞單位每年制訂并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大力推進消防知識“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活動,開展消防歷史、消防知識、火災逃生等系列宣傳教育;在網站、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開辟專門的消防宣傳陣地,切實保障公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權利,定期向社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在每年11月9日的消防宣傳日,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活動;要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對從事消防管理的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實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
各相關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組織要積極開展消防宣傳,依法維護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權益。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鄉村、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櫥窗、專欄,設立消防警示、防火公約等消防安全標識,建立專兼職消防宣傳組織,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特別是對老人、兒童、婦女、外來務工人員等要加強消防安全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防滅火知識和火場逃生自救技能。
(六)嚴格目標考評和責任追究。
要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包括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區域消防站及裝備建設、公安消防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農村消防工作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開展及各項消防工作財政經費投入等內容的考評細則,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綜合考評。對考評達不到目標考核要求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予以行政處分,并責令在規定期限內達到目標要求,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從重處理。
縣監察部門要依照《行政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察,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法實施審批、核準、監督檢查的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督辦不力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因在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中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公安、消防等行政執法部門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拒不整改或拒絕執行消防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的火災隱患單位,應依法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拒不整改火災隱患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措施。
對建立消防站和專職消防隊的,縣財政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補助,并根據工作量每年給予10萬元左右的日常工作經費補助;縣財政對建立義務消防隊的困難鄉鎮和經濟薄弱中心村給予一定的補助。
要落實從優待警政策,將消防官兵的高危補貼、勤務補貼、伙食補助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充分發揮其火災撲救和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的骨干作用。
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逐步提高專職消防隊聘用制消防人員各項待遇,落實工傷保險。
四、落實責任
(一)落實鄉鎮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總責,定期研究并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健全組織網絡體系,統籌安排消防事業發展。對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業績考核體系當中。
以*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認真落實消防安全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平安*”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爭實現“七個100%”和“四個確保”的工作目標:
——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和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整改率達到100%。
——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率達到100%。
——高層建筑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制作率達到100%。
——公共娛樂場所的裝飾裝修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類材料整改率達到100%。
——對集中連片棚戶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四個確保”的目標,即確保市政消防給水安裝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和“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縣、鄉鎮兩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號)精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強化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制訂工作方案,定期向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充分發揮鄉鎮的組織領導作用和監管職能,扎實推進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決突出問題,牽頭整治違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明確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的責任主體,落實整改經費,按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本行政區域(專)兼職消防隊伍的硬件設施和器材裝備建設,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協勤和保安力量,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縣*消防大隊。負責牽頭制訂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督促相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加強高層建筑和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訓練、研究,修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經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責任區的交通道路、水源情況;熟悉責任區重點單位的分類、數量及分布情況;熟悉責任區的主要災害事故的處置對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點單位建筑物使用及重點部位情況;熟悉重點單位內部消防設施情況;熟悉重點單位的消防組織及其滅火救援分工情況)和滅火實戰演練,提高戰術水平和實戰能力。
(三)縣國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配合業主和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并將消防安全納入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對出現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作降級或取消資質處理。組織開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和無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責任,引導業主委員會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四)縣建委。負責依法查處未經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負責加強對建筑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等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強在建建筑施工現場檢查,將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納入檢查內容。推薦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將消防安全納入建設誠信檔案,對逃避責任、不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的企業,按照誠信管理規定,實施資質、項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縣市政局。負責指導和督促供水單位建設、維護建筑室外市政給水設施,保證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負責對攤位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撲救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六)縣商委。負責對大型商貿活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負責所屬直接管理的單位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所屬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抓好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七)縣國資委。負責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督促企業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抓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消防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八)縣工商局。負責在審定、批準、頒發《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等有關證照并實行監督管理時,依法對有關消防安全條件進行監督管理。對*消防部門抄送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停產停業單位,在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理。
(九)縣安監局。負責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實施綜合監督內容,并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責任考評。負責構建安全保障機制,檢查督查安全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確保專款專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消防等部門處理。
(十)縣規劃局。負責規劃消防道路。在建設項目規劃行政審批中,將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防火間距等作為重點審查的要素,督促建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方案審查,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一)縣文廣新局。負責履行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把場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意見書作為辦理文化娛樂經營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消防部門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依法撤銷相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消防知識宣傳,在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播放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有關內容和公益消防廣告。
(十二)縣督查辦。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整治重點、整治效果等內容進行督查督辦。
四、時間及步驟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5月7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新《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制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專項整治的時間、重點、目標、措施,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整治范圍,圍繞整治重點,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高層(地下)建筑、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及時報送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為凸顯的重點、難點問題問診把脈、出謀劃策,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國六十周年慶典活動前后為重點整治時段,圍繞工作目標任務,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不斷強化全縣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縣防火安全委員會、縣督查辦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結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
五、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高層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層及地下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6.是否制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
(二)商場市場、賓館飯店。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娛樂場所。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廳及其包房是否安裝聲音或視像警報系統;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尤其是頂棚、墻面、地面的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懸掛物的燃燒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
術標準的要求;
6.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連片棚戶區。
1.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電氣線路設置是否穿管保護;
4.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平安*”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行業、系統,以及社區、村社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
(二)加強隱患排查,實行鐵腕整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2009〕50號)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個一律”的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現代消防設施存在重大問題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強制查封;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屬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重點整治內容,制訂具體的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取得實效。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百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動”,堅持綜合與專項、條條與塊塊、明查與暗訪、治標與治本的有機結合,做到業主自查、鄉鎮普查、行業部門抽查和縣政府督查“四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30%以上。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縣政府將對全縣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隱患沒有進入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按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提高防范意識。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標語、宣傳資料、流動宣傳車等多種方式,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整治成效等進行宣傳,營造整治氛圍。要采取系列報道、以案說法、公益廣告、主題宣傳月(周)等方式,廣泛宣傳新《消防法》及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使消防法律法規家喻戶曉、消防安全知識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要落實首接首問責任制,凡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必須及時向政府或*、安監部門通報情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級聯合執法機構要迅速核實,及時查處,做到件件舉報有著落。
一、認清形勢,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
20*年,我區消防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支持指導下,我們嚴格落實《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推進消防安全管理社會化進程,積極構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改革完善消防三級管理責任制,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大力加強消防設施建設,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明顯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逐步提高,消防安全環境不斷改善,實現了我區連續五年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突出成績,為維護全區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突出貢獻。在此,我代表區政府,向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消防工作的重視表示衷心的感謝!向戰斗在消防保衛第一線的廣大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企事業單位的消防保衛人員致以親切的問候!向獲得先進榮譽的集體和個人表示熱烈的祝賀!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清楚地認識到,目前我區的消防安全形勢仍然不容樂觀,新的火災隱患仍在不斷產生,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成了很大威脅。主要反映在:
第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的不實。有的單位領導還沒有牢固樹立起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對消防工作重視不夠,領導不力,投入不足,一些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老大難”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根除;有的行業、系統管理部門沒有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個體私營企業消防法制觀念淡漠,防火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混亂,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差,帶險經營,違章作業,特別是有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消防管理不嚴,大量使用易燃有毒裝修材料,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消防安全管理死角多、火災隱患多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第二,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薄弱。一是致災因素不斷增多,火災隱患大量存在。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不斷增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廣泛應用,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易燃易爆場所大量涌現,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的建筑、場所仍然帶險運營,增加了火災發生幾率。同時,雖經反復整治,仍有很多存量隱患久拖不改,增量隱患又層出不窮,火災隱患數量多、整改難度大,有的需要大量資金,有的涉及群眾就業,有的影響社會穩定,靜態隱患難以徹底消除、動態隱患難以有效控制的被動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二是農村地區火災防控能力尤為薄弱。農民消防安全素質差,農村建筑耐火等級低、間距小,鄉鎮消防基礎設施和火災撲救力量基本空白,小火常因撲救不及時釀成大災。三是由于歷史的原因,許多仍在使用的老建筑特別是公共建筑密集、耐火等級低,缺乏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通道狹窄,消防車輛無法通行。隨著城區擴大發展,一些消防規劃不到位或得不到落實。四是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資中先建廠房后確定使用性質,導致大量建筑的消防安全條件先天不足。一些建筑被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擴大營業面積,破壞了防火分區,超量儲存物資,增加了建筑火災荷載。不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不強,消防管理不嚴格,火災防范措施不到位,甚至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冒險違章生產經營,違法行為屢糾屢犯,火災隱患屢改屢生,致使火災頻發。
以上這些問題不解決,就難以保證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勢。特別是春季這段時間,風干物燥,防火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因此,區政府要求各鄉鎮(街)、各部門以及全區各企事業單位,一定要站在維護全區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消防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擔負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管理責任,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管理實施細則》等,逐級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職責,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廣泛宣傳教育,努力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春季防火工作涉及到各行各業,關系到千家萬戶,必須搞好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區確定4月為春防宣傳月,4月23-29日為春防宣傳周,4月25日為春防宣傳日。今春的消防宣傳工作,要堅持“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原則,以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五進”活動,切實達到“六有”要求。“五進”,即春防宣傳進工廠、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六有”,即春防工作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標語、社區有專欄。各鄉鎮(街)、各部門要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大造輿論聲勢。要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中小學校、社區、村委會為主,組織開展春防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社會化宣傳活動。各鄉鎮(街)要監督指導村委會和居委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機構,深入社區、村組和家庭開展消防宣傳工作,采取張貼宣傳標語、懸掛防火警示旗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安全防火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廣大群眾安全防火意識。廣播電視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宣傳優勢,及時播發各種火災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案例,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和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尤其是商貿市場、文化娛樂、賓館酒店等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要給予公開曝光。勞動、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對職工和學生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通過廣泛、扎實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自防自救常識,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素質。
三、開展消防專項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今年春防期間,要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采取超常規措施,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活動,認真解決一批久拖未改的隱患問題。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自覺建立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檢自查機制,要以查責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為主要內容,動員和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防火檢查工作。文化、教育、衛生、糧食、民政、建設等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糧食貯存場所、物資集中場所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區消防大隊要對本地區的火災隱患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同時要督促、指導基層公安派出所,對小規模的賓館、娛樂場所、作坊、加工廠、汽修廠和出租房屋等火災多發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做到“四個必須”、“三不放過”,“四個必須”即: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依法責令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對責令限期整改的,必須責成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不具備基本安全條件的,必須堅決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對嚴重違反消防法規的,必須依法予以停業、罰款、拘留。“三不放過”即: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整改責任人不落實不放過、逾期不改未處罰不放過,千方百計消除致災因素,努力改善全區防火安全條件。
四、突出重點,切實加強農村春季防火工作
農村建筑條件差,柴草垛等可燃物質多,又遠離城區消防隊,一旦發生火災,局面很難控制。因此,春季防火工作的重點應該放在農村較大的村屯。各鄉鎮(街)及其村委會、居委會要迅速成立護衛隊、看護組,有領導、有計劃地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晝夜巡視,嚴密看護,確保萬無一失。要對農村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及重點戶、重點人落實監護責任,強化防范措施,確保火災隱患徹底整改。要全力抓好大風天的防火工作,按照省消防條例要求,嚴格執行禁火規定,凡六級以上大風天,一律禁止室外用火,防止發生連片火災。農村村屯、露天堆垛要嚴格執行各項禁火規定,落實用火用電責任,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公安機關要發揮基層基礎工作優勢,嚴厲打擊農村縱火犯罪,通過矛盾排查,發動群眾揭發檢舉,積極偵破縱火案件。這里我說明一點,經過公安機關積極工作,前幾天已偵破1起縱火犯罪案件,將2名涉案人員收押在第三看守所。我所要表達的是,政府在對待縱火案件的處理上,是決不姑息的,一定要依法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要結合村莊治理、人居環境改造,同步規劃建設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努力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對此,各鄉鎮(街道)要抓緊修改和編制城鎮消防規劃,特別是太平鎮、鹿鄉鎮、齊家鎮和雙營鄉,年內要全面完成消防規劃修改和編制任務,其中鹿鄉鎮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單位,要完成1座專職消防站建設任務。此外,要大力發展農村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鼓勵和扶持農民建立志愿、義務和村企聯辦消防隊,形成社會化消防安全聯動機制。
五、做好滅火實戰演練和大風天火災預防工作
這次會議是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召開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落實**市消防安全緊急會議精神,結合**紡織廠“*”火災事故造成的重大危害,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勢,明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剛才,dd同志傳達了**市消防安全緊急會議精神和通報了我市今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占山同志講了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見;市政府還與鄉鎮代表簽訂了責任狀。從**市政府消防安全緊急會議精神和我市今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來看,雖然我市近一段時期沒有發生重大惡性火災事故,但當前我市的火災形勢仍然嚴峻,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為認真吸取**紡織廠“*”火災事故教訓,全面加強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我就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加強領導,切實增強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我市消防安全總體上呈平衡態勢,沒有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但事故苗頭時有發生。從今年1月1日至6月15日共發生火災269起,直接損失46萬元,死亡3人,這些數字的背后,是財產的損失和生命的殘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經濟發展的效益和速度,更使部分家庭失去了幸福和歡樂。同時,此類事故的發生,給政府工作帶來很大壓力,嚴重影響和干擾了正常工作的開展。特別是**紡織廠“*”火災事故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必須認清形勢,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災害事故隱患,減少災害事故發生。因此,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出發,充分認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義,增強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鄉鎮、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工作日程,真正擔負起“泰山之責”;要全面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措施,堅持把消防安全工作與各項行政工作和經濟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同總結;要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和內部消防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消防安全體系,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是確保消防安全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市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研究解決制約和阻礙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建立和推行消防安全工作逐級考評制度,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和義務,實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各鄉鎮、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302號令),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職能,解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消防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督促有關單位嚴格按照《消防法》,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地位,強化法定代表人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措施,及時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隱患。
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為確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市公安、消防等部門要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進行分類治理,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執法力度。一是對易燃易爆場所、廠房出租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等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場所進行專項治理。要嚴格執法,嚴格要求。對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堅決依法查處,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能整改,又嚴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要按照有關法律和規范的規定,該停的停,該封的封,確保安全。二是徹底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改善公共消防安全環境。市消防部門要對重大火災隱患采取跟蹤監督、責任公示、掛牌督辦等措施,力求取得實效。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專項治理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監督和指導有關單位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和惡性事故的發生。三是要不斷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消防行政執法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消防監督職責,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加大監督執法和專項整治力度,凈化消防安全環境。
四、加大消防安全的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
市消防部門要結合消防宣傳月等活動,開展主題宣傳和載體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質。各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聚焦消防安全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宣傳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報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典型事例,增強公眾的消防意識。教育部門要根據素質教育的特點和實際,把消防安全常識納入中小學素質教育內容。消防部門要組織各類專業培訓,提高單位領導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從而達到有效遏制火災發生的目的。
五、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搶險救援主力軍作用
一、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領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研究部署農村消防工作,幫助解決本地農村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各鄉鎮要成立由鎮長任主任,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委員會,依托公安派出所,依靠綜治辦和安監組織的力量,充分發揮警務區(站)、村(居)委會治保和契約式治安聯防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監管網絡,確保農村消防工作的落實。公安派出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經營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指導村(居)委會制定和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村(居)民防火公約。鄉鎮政府要把農村消防工作與其他安全生產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協調解決火災隱患整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等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村(居)民委員會應建立由村(居)委會主任任組長,警務區民警、治保主任和村(居)民小組長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組,負責開展防火檢查、巡邏,消防宣傳等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要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檢查考核,建立健全獎懲制度,逐步完善農村消防工作長效管理機制。要把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鄉鎮、安全生產鄉鎮達標、文明社區(村)建設等活動的考評內容,保證農村消防工作與其他工作共同發展。
二、加快鄉鎮消防規劃編制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切實增強抗御火災的能力。各地要按照“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快鄉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鄉鎮撤并調整后,總體規劃尚未完成的鄉鎮,要保證消防規劃與總體規劃同步編制。消防規劃已編制完成的鄉鎮要盡快報請(市、區)政府批準,并督促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沒有完成消防規劃的鄉鎮要把消防隊(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結合農村“改水”、道路建設、蘋危房和電網改造等工作,加強消防水源、鎮(鄉)村消防車通道建設,規范用電用氣用油管理,不斷提高農民住宅耐火等級,切實改善農村消防安全狀況和條件。
三、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增強農村撲救火災的能力。各地要根據鄉鎮經濟發展情況和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建設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年初,各地組建的鄉鎮聯防消防隊已經在撲救農村初起火災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鄉鎮聯防消防隊伍的生存和發展,要把鄉鎮消防隊執勤訓練、裝備維修、器材消耗、人員補助等必要經費列入縣(市、區)、鄉鎮兩級政府財政預算,保證鄉鎮聯防消防隊正常運行。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農村滅火救援體系,村(居)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均要建立義務或志愿消防組織,配備機動消防泵、水帶、水槍等滅火器材,達到“初起火災不出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災不出鄉鎮”的總體要求。各類鄉鎮消防隊要定期組織隊員深入村(居)、企事業單位,熟悉消防水源、道路和單位內部情況,制定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滅火作戰預案,組織實戰演練,增強隊伍的實戰能力。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派出所要加強對鄉鎮聯防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業務指導,督促制定并落實執勤訓練、業務學習、接處警、車輛器材裝備維護保養等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業務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不斷提高滅火戰術技能。
四、加強農村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驗收,從源頭上消除火災事故隱患。近年來,由于農村工業發展和鄉鎮建設步伐加快,一些建筑工程耒按規定報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和驗收的問題比較突出,企業廠房防火間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能滿足要求,以及集生產經營、倉儲、住宿為一體的“三合一”建筑比較普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擴大火勢造成人員傷亡。加強農村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和驗收,從源頭上消除火災事故隱患,是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基礎工作和有效途徑。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在新建、改建、擴建建筑時,依法申報消防審核和驗收,特別是新建廠房、倉庫、加油站、液化氣站、公共娛樂場所等火災危險性大的建筑,未經消防審核和驗收合格,有關部門不得發給施工執照和營業執照,對已建的建筑嚴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責令停業或改變使用用途,以防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普及消防知識,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廣泛發動鄉鎮、村組、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針對性強、貼近農村實際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各鄉鎮和村(居)委會要充分發揮廣播、報欄等宣傳陣地的作用,定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建立村(居)民防火公約、設立宣傳廣告牌等途徑,向農民群眾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民營企業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管理者和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操作技能,建立自我約束的消防工作機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文化、法制、教育等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納入“三下鄉”、農村普法教育和學生素質教育的內容?大力營造消防宣傳教育的社會氛圍。
結合春季氣候特點和火災防控形勢,鞏固“冬春季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工作成果,深入開展春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清明節”、“勞動節”等重要節點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提升社會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堅決做到“四個杜絕”,即“杜絕農村火燒連營現象”、“杜絕大型露天堆垛火災”、“杜絕棚戶區和易燃建筑集中區火災”、“杜絕重特大和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全力維護我區火災形勢穩定。
區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其他略
春季防火工作從__年4月1日開始至__年5月31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8日)。各鄉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本行業實際的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逐級召開春季防火工作會議,抓住重點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將春季防火工作逐級落實。
(二)全面實施階段(4月9日至5月15日)。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全面實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5月16日至5月21日)。區政府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春季防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予以獎懲。
(一)全面開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公安、安監、民政、教育、衛生、住建等相關行業部門依法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對本行業系統內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清明節”、“勞動節”期間,要按照消防監管職責,重點加大倉儲、大型露天堆垛、棚戶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祭祀場所、旅游景點、車站的消防安全檢查力度,確保重要時間節點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門要指導各行業系統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并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函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加強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針對六級風以上大風天,督促各單位和城鄉居民嚴格控制火源,特別是柴草堆垛和棚戶區附近,禁止一切用火;嚴肅查處違章室外用火行為、嚴厲打擊縱火犯罪行為。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針對春季火災特點,加強重點部位巡查檢查、值班值宿,開展員工培訓、演練,適時開展消防安全風險評估,積極整改火災隱患。
(二)深入開展春季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行業部門要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以學校、農村集市、商圈為載體通過張貼防火宣傳標語、發放宣傳品,播放火災案例宣傳安全用火常識,相關單位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內部防范措施。大風天期間,要發動社區(村屯)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開展戶外安全用火常識宣傳,確保大風天用火安全。
(三)切實做好春季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針對春季火災特點開展調研,掌握本區域可調配消防救援力量,特別是可用于滅火的車輛及載水情況,重點加大對鄉鎮專職消防隊的檢查、指導、培訓力度,督促各鄉鎮專職消防隊做好春季滅火救援準備;要加大對合同制消防員招收、經費保障和車輛器材裝備投入的力度,彌補現役消防警力不足,力爭實現消防力量全覆蓋;公安消防部門要針對春季火災特點,提高滅火指揮水平和快速反應能力,切實做到初戰控火“打早、打小”;加強與氣象、供水、供電、醫療等部門聯系,隨時做好異常天氣情況下的滅火救援準備工作,落實各項滅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要成立領導組織,負責本地區、本行業的春季防火工作,將春季防火工作的責任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最小單元,全力確保春季防火期間全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鄉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判春季火災特點和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對存在的問題要逐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跟蹤督改。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堅決責令整改,對正在整改的隱患要掌握整改進度,依法處理、依法追責,始終保持火災隱患整治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