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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經營許可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29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對從事食品流通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辦理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
二、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32條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管理,嚴格食品衛生質量控制,提高食品經營合格率,保證食品衛生,保障人民健康,是食品經營企業的法律義務。首先,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食品經營企業保證其經營的食品達到相應食品安全要求的基本前提,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經營食品查驗和記錄制度、庫房管理制度、食品銷售與展示衛生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衛生檢查制度等。通過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把法律有關規定變成食品經營企業的具體規章制度,并要求每個食品從業人員認真遵守,通過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管理。其次,通過各種形式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使職工樹立“食品安全無小事”的意識,不斷增強食品安全意識的自覺性和責任心。再次,每個食品經營企業都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所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都應經過食品安全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三、食品經營者健康管理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工作。
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如果這些人患有傳染病或者是帶菌者,就容易通過被污染的食品造成傳染病傳播和流行,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威脅。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兩個含義:一是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為了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二是食品經營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食品經營人員直接從事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與否直接決定了所經營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對食品經營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是食品經營者經過衛生監督部門的健康體檢后取得的書面證明文件,食品經營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健康證明過期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才能繼續上崗。
四、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的規定及特定主體的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39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食品進貨查驗指食品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根據國家規定對與食品有關的事項進行檢查、驗收。這一制度的形成,來源于實踐的總結完善,并通過立法形式逐步確定下來。《產品質量法》第33條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5條規定,銷售者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的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帳,還規定從事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臺帳,進銷貨臺帳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在總結實踐經驗和過去立法的基礎上,將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設定為食品經營者必須履行的重要法定義務。食品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強化責任,完善措施,切實履行法定義務。
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過程監管鏈條與追溯體系的重要手段,是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人的重要方式,對于確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其一,有利于食品經營者嚴把進貨關,預防和減少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其二,有利于食品安全問題的追溯,及時掌握不合格食品的來源和流向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其三,有利于明確生產經營者之間的責任,妥善處理糾紛。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經營者在采購時,查驗的對象是供貨商,包括提供食品的生產者、批發商和商等,查驗的內容是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主要是看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檢驗報告以及合格證、合格印章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這意味著,食品經營企業在查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的基礎上,還應當對查驗的情況予以記錄,記錄的內容主要涉及食品基本情況、流向和涉及食品安全可追溯的事項。
為確保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推行,還規定了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這就要求食品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記錄,保持記錄內容與客觀事實的一致性;要求食品經營企業妥善保管記錄,自記錄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以備日后查驗。
隨著市場化、規模化和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傳統的食品經營方式也悄悄發生了變化。新的經營方式如家樂福、肯德基所采用的統一配送經營方式也隨之產生,他們通過連鎖經營手段,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核
算、統一標識、統一管理。統一配送經營方式可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確保企業內部各門店經營的食品來源一致。對于這類特定主體,如果要求由各門店在進貨時分別查驗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相應記錄,不僅不符合統一配送經營的實際。而且容易造成繁瑣、重復和不一致等現象,因此,《食品安全法》規定,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五、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食品的貯存、運輸、裝卸中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一旦食品在此過程中受到污染,將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損失巨大。食品的貯存、運輸、裝卸要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等必須是無毒無害材料做成,使用中必須按規定洗刷或消毒。二是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環境條件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如散裝食品裝卸過程中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毗鄰,食品與非食品、易于吸收氣味的食品與有特殊氣味的食品不得混同貯存、運輸、裝卸等。
六、對食品經營者貯存食品的規定
第40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一般來說,貯存是指食品在生產、流通、餐飲環節中的暫時停泊和存放過程,其條件和程度如何,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食品貯存不僅涉及到生產者,還涉及到經營者,涵蓋了食品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為了體現全程監管理念,本條具體規范了食品經營者的貯存食品行為,目的在于強化食品經營者的貯存義務,確保經營過程中的食品安全。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
食品由于其內在的不同屬性,有的需要在特定溫度環境下貯存,有的需要在陰涼干燥的環境中貯存,還有的需要有特殊的設施貯存,對采光、防腐、通風、防曬以及分開存放的要求也因食品而異,但歸根結底貯存食品要符合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主要包含三層含義:其一,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及特殊要求;現行的《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無霉斑、污跡、蒼蠅、蟑螂。其二,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所規定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如現行的含乳飲料國家質量標準規定,含乳飲料應當貯存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其三,符合食品本身特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隨著科技的發展和人類認知水平的提高,食品的新品種也會不斷出現,也可能會對貯存提出特殊要求,從而實現保證食品安全的目標。
2、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
食品經過一定期限。其品質特征會發生變化。對庫存和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和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問題。食品經營者根據有關規定和自身情況,應當設定檢查庫存食品期限,形成內部管理制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庫存食品檢查,如檢查貯存的場所、設施、工具、容器等條件看是否符合規定和要求,檢查食品的標簽和標注看是否超過保質期,檢查食品的外觀看是否出現混濁、沉淀、變色、發霉等變質現象。
3、食品經營者應當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食品變質是指食品內在質量發生了本質性的物理、化學變化。失去了食品應當具備的食用價值。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貯存的食品有時還處于保質期,但已變質不能食用。保質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按照要求貯存的食品完全可以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有時仍然可以食用,但可能存在危及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隱患,依法不能銷售和用于餐飲服務。因此,食品經營者對發現的已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及時清理,按照有關規定和約定,退還給供貨者或者進行銷毀和無害化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七、對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標識、標注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41條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散裝食品是相對于包裝食品而言的,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料、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對貯存、銷售散裝食品進行標注,可以起到以下作用:其一,避免食品經營者因各種因素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既可以防止經營者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又可以防止食品二次污染。其二,便于糾紛處理,在發生糾紛時,既有利于消費者主張權利,又有利于經營者分清責任。其三,實現食品安全問題的可追溯,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據此追根溯源,及時有效處置。
1、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的標注要求
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除應當遵守有關貯存食品的規定外,還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有關內容,具體標注在什么位置,可以視散裝食品的不同情況而定,有的可以標注在散裝食品的上方,有的可以標注在下方。還有的可以標注在中間。總之,只要標注能夠起到區別不同散裝食品的作用,就可以視為有效標注。
2、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的標注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規定,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的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食品經營者在遵守散裝食品銷售相關規定的同時,在散裝食品標注上也要符合要求,具體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上述內容只是法定最低要求,食品經營者出于擴大信譽、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因素考慮,可以在標注上述內容前提下,自行標注其他內容。食品經營者對散裝食品的標注應當真實、清楚、明白,否則可視為未按照要求履行相應的義務。
八、食品經營者不得經營不符合標簽規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48條規定: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
售。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對保證食品的正確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1、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如果食品的標簽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會導致消費者或者使用者對食品的性質、功能等的認識出現偏差,從而購買、使用并不適合自身的食品,最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為保證食品安全,食品標簽上應當依法標示規定的內容,保證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所有內容真實準確。有科學依據。
2、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如果本身并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則構成欺詐;如果本身確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而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則違反了藥品管理的相關規定。
3、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字體、背景和底色應當保證消費者、使用者容易辨認、識讀,所用文字應當為規范的中文。
4、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經營者在進貨時,要認真查驗食品標簽,發現所進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載明的內容不符的,可以拒絕進貨。
九、食品經營者按照食品標簽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49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在滿足公眾生活需要的同時,因各種因素的影響,也可能危及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這種潛在危險,除通過確保食品本身的安全進行防范外,還需要從食品標簽的角度去防范。關于食品標簽需標明的事項,《食品安全法》第42條已作了明確規定,但對有些食品而言,還應當在標簽上明白無誤地標示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如實說明食品中所存在的潛在危險,正確食用食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如啤酒應當標示不能倒置的警示標志,調料應當標示食用方法,保健食品應當標示適宜人群等。需要強調的是,上述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應當清楚、明晰、易認易懂。
由于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事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上,履行注意義務,在銷售預包裝食品時,嚴格按照標簽標示的要求進行,采取正確的方法,必要時向購買者做出解釋和說明,以保障銷售過程中的預包裝食品安全。
十、對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食品安全義務進行了規定
集中交易市場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形成的有固定的交易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經營、分別納稅,由市場開辦者負責經營管理,實施集中、公開商品交易的場所。集中交易市場按形態可分為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零售市場,按時限可分為長期市場、短期市場和臨時市場,其特點是存在市場開辦者和進場經營者兩個主體,各自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柜臺出租是指經營者將自己經營的柜臺在一定時限內,出讓給他人經營的行為,其特點是經營權發生了變化。展銷會是指由一個或者若干單位舉辦,具有相應資格的若干經營者參加,在固定場所和一定期限內,用展銷的形式,以現貨或者訂貨的方式銷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動,其特點是舉辦時間一般為短期的,舉辦者和參展的經營者之間一般沒有固定聯系。在實踐中,利用集中交易市場、柜臺出租和展銷會銷售食品的現象比較普遍,且銷售不合格食品甚至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時有發生,危及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的還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為了有效預防和懲治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辦法對集中交易市場、出租柜臺和展銷會的食品安全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具體規范。考慮到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作為獨立主體,其共同的特征是通過提供場所和設施收取費用,他們在獲取利益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而且他們也具有承擔義務的條件,可以對入場經營者的行為進行管理,因此,辦法設定了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義務。
1、審查和檢查的義務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允許他人入場經營,應當允許有經營資格的主體入場經營,經營資格的憑證就是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包括流通許可證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通過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審查,確保人場經營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合法有效,并復印該許可證留檔備查。對取得許可證的入場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作為承擔義務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進行相應培訓,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看入場經營者經營環境和條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具體包括:是否有與經營的食品相適應的場所,場所是否環境整潔符合規定,是否有與經營的食品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設備或者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符合健康條件的從業人員和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貯存、運輸、裝卸和盛放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等。
2、制止并報告的義務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在履行審查和檢查義務的過程中,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這里所稱的違法行為,是指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包括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食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這里所稱的有效措施,一是指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使違法行為得以停止、糾正;二是指立即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一、對食品經營者退市制度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53條第二款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食品經營者未依照本條規定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
召回是食品生產者的主動行為,針對的是上市銷售的食品。在召回過程中,離不開食品經營者的配合,食品經營者要承擔協助的義務。除生產者的主動行為可以導致啟動召回程序外,經營者的主動行為也可能導致召回程序的啟動,但須取得生產者的認可,南生產者決定并實施,經營者仍處于從屬地位。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其發現的來源包括經營者自己檢查后發現的,新聞媒體披露后發現的,消費者反映后發現的等,其發現的階段處于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通知之前。當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
安全標準的,應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一是立即停止經營,將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撤柜下架,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對因腐敗變質等原因不能存放和保管的,可以先行銷毀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理。二是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采取電話、傳真、信函、網絡、短信、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與食品流轉有關的當事人,包括生產者、供貨者、購貨者以及購買和食用食品的消費者。三是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或者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撤柜下架、存放保管以及先行處置情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情況。四是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二、對食品廣告內容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第54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本條是對食品廣告的內容以及特定主體不得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規定。
根據《廣告法》第2條的規定,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經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對廣告的內容以及相應的推薦行為,《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作了明確的規范。《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其他國家機關以及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不得向社會推薦生產者的產品。食品廣告作為一種分類廣告,近年來違法問題仍比較嚴重,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如有的食品廣告含有低級庸俗的內容,有的含有“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語言或者表示,有的對食品的質量等事項作虛假、夸大的宣傳,有的渲染或者捏造食品對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特別是有的特定單位甚至社會名人代言食品廣告不實,社會反響強烈。針對上述問題,本條從加強食品廣告監管的目的出發,對有關廣告法規的規定進行了重申和強調。并根據食品的特點作了補充和完善。
1、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
所謂真實,即是與客觀事實相符合。廣告的生命在于真實,反映在食品廣告上,就應當如實介紹食品的名稱、產地、用途、質量、價格、生產者、保質期以及生產日期等內容,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虛假、夸大宣傳,也不能濫用藝術夸張而違背真實性原則,因為廣告僅僅是一種介紹、推銷、宣傳手段,是否被消費者認可,還要由食品本身來確定,只有實事求是,才能最終取得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所謂合法,即是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食品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國歌: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危害國家社會安全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污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的內容;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體健康:使用哺乳婦女和嬰兒的形象;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食品等等。上述行為背離了合法性原則,即為違法。
2、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
如前所述,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虛假、夸大的內容與此是直接對立的,必然會欺騙、誤導消費者。虛假是指廣告的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如將未獲獎的食品宣傳為獲獎食品,將非進口食品宣傳為進口食品。夸大是指廣告所宣傳的食品內容本身是真實的,但在廣告的創意、設計、制作中作了不恰當的夸大,如將原本為20天的保質期宣稱為30天,不切實際地渲染食品的色香味。
3、食品廣告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這一規定的核心是食品廣告不得有宣傳或者暗示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目前,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廣告中突出的問題之一是宣傳療效,使消費者誤把食品當作藥品服用。如食品廣告宣傳“發揮防癌作用”,“對中老年高血壓、冠心病、腦梗塞、膽結石、糖尿病等肥胖患者最為適宜”。其實,食品和藥品是兩種不同功能的物品,《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所做的定義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疾病預防、治療是藥品才具有的功能。有鑒于此,《藥品管理法》規定,非藥品不得在其包裝、標簽、說明書及有關宣傳資料上進行含有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等有關內容的宣傳(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廣告法》規定,食品廣告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食品廣告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食品廣告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4、特定主體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特定主體是指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包括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是代表國家行使食品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是接受委托實施公正檢驗的第三方,應當保持中立;食品行業協會是非營利性的代表本行業利益的社會團體,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團體,各自有不同的宗旨和職能。本條對特定主體推薦食品行為作禁止性規定,主要出于以下考慮:其一,推薦行為與特定主體的性質、職責、宗旨不符,進而損害特定主體的形象。其二,推薦行為影響消費者購買食品、接受餐飲服務的正確選擇,可能帶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后果。其三,推薦行為對其他未被推薦的生產經營者形成了不公平待遇,可能帶來破壞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的后果。需要說明的是,除廣告形式不得采用外,其他可能使消費者得知推薦情況的形式也不得采用,如召開新聞會。發表文章、散發材料等。
十三、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食品經營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積極查找薄弱環節,采取對策,消除事故發生的隱患,落實預防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目前,一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已經基本形成,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防線仍然在進行著全方位的構筑。朝著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目標,工商部門也正在扎實地工作著。
_個___%豎起剛性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努力把××建成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工作目標之初,市工商局就開始在如何把好流通領域的放心防線上下起了功夫。為強化思想認識,確保工作部署到位,市工商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在創建工作中要落實規范食品經營者主體準入行為、規范食品經營者自律行為、規范食品經營者經營行為和加強食品質量監測四項工作任務,實現鄉鎮以上經營戶持照經營率達___%、所有食品經營單位進(銷)貨臺賬建賬率達___%、監督巡查覆蓋率達___%、對無照無證經營食品查處率達___%等_個方面___%的剛性目標。
為確保創建活動統一協調、步調一致、扎實有序地開展,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工商局、基層分局也都成立了相應組織,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同時,將創建工作任務要求進行層層分解、細化量化,制定出具體明確的工作和時間進度表,層層簽訂落實創建工作責任書,實行“一周一報告、一月一督導、一季一例會、一年一考評”制度,在全系統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聯動、運轉協調,件件工作有分工,人人肩上有擔子的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從而增強了落實創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在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統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查處了一批在當地影響較大的食品安全案件,有力震懾了危害消費者健康安全的不法經營行為。_月__日上午,市工商局在××騰龍環保服務公司廠區舉行了銷毀問題食品啟動儀式,場地上堆積如山的近百噸“問題食品”被送入高溫爐窯進行環保處理。此舉標志著我市工商系統開展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創建活動兩個月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市長作出批示:“市工商局在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活動中,思路清、動作快、措施硬、成效明顯。各職能部門都要像工商局一樣,動真的、來實的”,肯定了工商機關在維護全市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績。
電子進銷貨臺賬都有預警功能
為保證創建活動效果,切實維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市工商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各基層分局在嚴格落實食品監管“兩圖(食品經營戶分布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人區劃圖)、一書(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書)、一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一卡(食品經營戶經濟戶口卡)”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食品經營戶監管巡查網格式管理制度,即縣(市)區局、工商分局、監管科室和監管人員,對食品經營戶分層次劃分區域,明確監管對象。對全市_萬余戶食品經營主體逐一落實到人,在每一個食品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了監管責任人公示牌,公示該食品經營場所的監管人姓名、照片、聯系方式以及所屬分局和投訴舉報電話,便于消費者隨時咨詢或舉報。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經營進銷貨臺賬制度,確保商品質量可追溯,市工商局還在食品經營戶中實行了“進銷貨二聯單”法,并指導和幫助有條件的食品經營單位建立了帶有預警功能的電子臺賬。
在進一步完善工商監管體系的同時,全市工商系統也在積極構筑食品安全外部防線。在有條件的超市、食品店,都建立了電子進銷貨臺賬,增加了預警功能。食品經營者只需把商品基本信息錄入,系統就自動生成電子進銷貨臺賬,一旦食品即將過期或出現問題,就會向經營者分色預警。“電子臺賬里,綠色代表正常狀態,橙色代表即將過期,紅色代表已過期。”
××區××食品城的商戶李先生介紹說:“我們經營者和來這兒的客戶都能通過電子臺賬對商品情況一目了然,既有利于日常管理和自律,又能使客戶放心購物,實際效果挺不錯!”據悉,目前電子臺賬正在全市逐步推行和完善,為食品經營者的自我管理和自律提供了新的平臺。
層層密織監管網絡
目前,××市工商局依托當地“一會兩站”,在轄區各農村地區聘請了____余名食品安全協管員,全面打響了食品安全的“群眾戰役”。這是我市工商系統層層密織食品安全監管網絡的一個縮影。
在構建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最放心防線活動中,他們進一步完善工商監管體系,在全系統實施了食品安全網格式管理制度。他們明確了各個監管層級崗位職責,并將基層轄區全部劃分為“無縫隙、無漏洞、無死角”的若干監管責任區,層層簽訂監管責任書。各縣(市)區工商局建立起網格式監管檔案,基層局建立網格式監管平面圖,在所有食品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監管人員公示牌,向廣大消費者公示監管人姓名、聯系方式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他們還強化經營者誠信意識,完善經營者索證索票等自律制度和自律體系,從經營者角度構建內部安全防線,并采取多種措施強化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增強了監管效能,提高了監管工作精細化程度。
____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指導下,堅持以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為主線,全力保障十一屆全運會食品安全,深入推行食品市場“四項制度”建設,認真組織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的好轉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今年以來,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__萬余人(次),檢查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__萬戶(次);立案查處各類制售假劣案件___起,罰沒款___余萬元;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___萬元。
一、盡心盡責,全力以赴,圓滿完成第十一屆全運會xx賽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務
為扎實推進十一屆全運會食品安全各項保障工作,確保十一運青島賽事安全順利地舉辦,我處把加強十一屆全運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圍繞“創一流水平,促和諧發展”的目標,強化措施、標本兼治、長效監管,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十一運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黨委成員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各分(市)局局長為成員;我處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制定了十一屆全運會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了十一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主要任務、方法步驟和目標要求。成立督查組,不間斷地開展實地檢查、明查暗訪,定期通報情況,及時督促整改。
二是突出重點,嚴格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從_月下旬開始到__月底,集中開展了十一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奧帆賽食品監管的要求,突出工作重點,全面規范食品經營行動,嚴厲查處食品違法案件,為十一運成功舉辦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切實加大無照經營清理規范力度。一方面,突出十一運賽場及__家指定接待賓館、繁華街道、旅游景點、車站碼頭等游客集中的消費場所,對流通環節各類食品經營主體進行了“回頭看”,組織力量進行“地毯式”排查,該取締的取締,該規范的規范,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另一方面,對生產環節、消費環節涉及的食品經營主體,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堅決避免經營主體證照不齊、有證無照或有照無證的現象,切實解決了無照經營問題。
三是確保質量,加大食品監督檢查力度。突出糧食、肉類、蔬菜、奶制品、飲料、酒類、禽蛋制品、調味品、休閑食品等十一運期間市場消費集中的重點食品,加大了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監管力度。“網格”執法人員對轄區監管區域堅持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發現包裝、標識、保質期、質量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立即責令下架、退市、召回和銷毀;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集中力量依法從重從快查處。
四是駐場監管,嚴格落實經營者自律制度。為做好xxx商場、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家樂福超市名達店、利群商廈、xx眾康源農產品有限公司等_家指定食品供應企業的食品供應監管工作,相關分(市)局采取定人定點的方法,駐場監管,嚴格按照奧運食品監管的標準開展工作。在此基礎上,相關分(市)局也都制定了具體的十一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措施,明確了工作流程,細化了工作任務,完善了工作制度。同時,對食品專供商加大了食品生產、供貨商證照的檢查,進貨、銷貨單據、發票的檢查,經銷食品檢驗、檢疫報告的檢查以及經銷食品包裝、標識的檢查,確保商場專供食品的質量。
二、總結經驗,逐步深化,進一步推行城區食品市場監管四項制度建設
按照總局《關于規范食品索證索票和進貨臺帳制度的指導意見》省局《xxx工商系統食品市場監管四項制度工作規范》的要求,結合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實際,結合去年推行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的工作實際,我們進一步以十一運賽場周邊商場超市,街道、社區、醫院、學校、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批發市場等區域為監管重點,通過落實食品安全“四項制度”標準和消除監管盲區等工作,使食品批發市場、食品添加劑經銷店、小食雜店進一步規范,推進了制度落實的常態化。_月份,我處組織了__個分(市)局的消保科長對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落實“四制”情況進行了交叉檢查,共檢查__個工商所,__個集貿市場,___個商場、超市和食雜店。通過檢查,促進了全市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企業和食品經營業戶索證索票和進貨臺帳的落實,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全面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四項制度”建設,并促進了其他制度的落實。
一是完善了市場主體準入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對重點區域入市經營主體資格的監管,建立了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機制,促進食品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市場監管“四項制度”。 三是完善了違規食品退市制度。強化食品經營者第一責任人意識,重點落實了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完善了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制度的落實,使“四項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化,切實建立起食品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
三、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集中開展以食品安全為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
在認真總結去年專項整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圍繞全國文明城市測評等重大活動,突出圍繞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品種、重點市場、重點區域,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
一是開展了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去年__月份以來,按照總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流通環節食品添加劑市場現狀,按照全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系統上下迅速行動,健全機構,制定方案,強化措施,深入開展了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是開展了市場隱患部位經銷乳制品的專項檢查。根據省局要求,下發了《關于對乳制品市場隱患部位開展重點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為防止問題乳制品回流市場,對乳制品市場的隱患突出部位、薄弱環節開展了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清查了____年_月__日以前生產的乳制品是否存在經過改頭換面進行違法銷售的現象。
三是開展了涉嫌違法經營育頎牌果香型固體飲料行為的清查活動。根據省局要求,在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全面開展了涉嫌違法經營育頎牌果香型固體飲料行為的清查活動,對全市轄區內有可能經銷該品牌飲料的場所進行了清查,重點檢查了醫院及學校周邊藥店和食品經營戶。
四是對xx市臘味思食品有限公司等_家企業產品含克倫特羅(“瘦肉精”)問題以及違法銷售假冒雞蛋、不合格棉花糖、滅活罌粟籽食品行為進行了清查和整治。
四、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測工作
結合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局監測室、分局監測站、工商所監測箱和流動監測車“四位一體”的監測體系作用,突出重點食品,有針對性地開展了食品質量監測。期間,對__大類___個批次的食品質量進行了抽檢,特別對食品中添加吊白塊、蘇丹紅、蛋白精等非食用物質或超量使用著色劑、防腐劑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了抽檢,合格率__._%。利用食品檢測車和快速檢測箱每天對商場、超市等場所經銷的糧油、蔬菜、水果、水發制品、干海產品等進行快速檢測,共檢測食品__萬個批次,總合格率__%。對蔬菜農殘超標等不合格食品均采取了及時下架銷毀處理。
五、結合實際,規范管理,全面構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一是開展了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的前期籌備工作。根據總局和省局的要求,為加快我局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切實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_月份,積極向市政府報告,根據我市實際,擬引入電子地圖、gps定位和移動執法辦公系統以及研究開發食品電子查詢系統,實現“網上查詢、網上調度、網上處置、網上監管”的目標,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_月份,我局__個工商所信息化監管工作人員到省局參加食品安全數據庫應用追溯系統培訓班,專門學習食品安全數據庫軟件操作。食品安全數據庫主要是由工商所把本轄區流通環節所有食品經營業戶的索證索票情況錄入微機,以便以信息化手段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目前有__個工商所先行試點。
二是開展了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活動。_月份以來,根據國家總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學習和貫徹《食品安全法》。下發通知,全系統大力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和培訓,提高監管執法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水平,確保準確理解、熟練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內容,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在“五四”廣場集中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印發宣傳資料_萬份。同時,各分(市)局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宣傳單、告示欄等,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商場、進超市、進食品店及食品安全教育活動,增強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法制觀念和自律意識。按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部署,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食品市場日常規范管理,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食品市場尤其是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十一運食品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為提高全市工商系統十一運食品安全的監管水平和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確保十一運xx賽事安全順利地舉辦。制定了十一屆全運會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方案,全面落實應急機構、隊伍、車輛、物資和設備情況,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有效啟動預案,保證通訊暢通、指揮靈敏,行動迅速、及時控制事態。
四是開展了食品藥品示范街(店)創建活動。按照《青島市“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示范街(店)管理辦法》的規定,今年以來,特別是創城期間,針對示范街(店)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整治活動方案,明確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工作分工,用一個月的時間,進行了集中整治。創建過程中,注重鞏固和發展創建成果,繼續抓好全市閩江二路、中山路、劈柴院美食街等__條示范街,xxxx有限公司、xx國貨有限公司等__家示范店的創建活動,加強檢查指導和規范化管理。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心向農村轉移,深入開展“農村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從培育農村食品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入手,采取多種措施規范經營行為,積極引導千萬農村中小型食品經營者自覺講誠信、守法規、不制假、不售假,自覺爭創“示范店”。目前,全市農村各鄉鎮(街道辦)、各行政村(居委會)至少創建_家“示范店”,并通過示范帶動,培育出一大批農村“示范店”,提高了農村市場長效監管水平。
____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結合職責分工和分管領域的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總局,省局____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和市局整體工作部署,繼續按照“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完善制度、引導規范、分類指導”的原則,以食品安全為重點,抓住與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食品和重點商品,強化監管和規范引導,積極探索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消費安全監管體系,努力營造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監管和規范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城
鄉食品安全監管四項制度建設。在今年推行城鄉食品安全監管四項制度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四項制度建設的內容。加強督查和指導,本著合情合法、簡便易行的原則,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的格式文本和標準化的操作規范,對城鄉食品經營已建立制度的業戶進行完善提高,推進制度落實的常態化。特別要把奧帆賽參帆賽的工作經驗和機制做法,運用到開展四項制度建設工作上來。結合食品經營特點,以中、小型食品經營店和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行政指導,規范經營行為。嚴格落實“兩個筆錄”的填寫要求,規范日常巡查和專項整治執法行為,強化四項制度的規范化建設。
二是加快食品安全電子信息查詢制度建設。由于電子地圖、gps定位和移動執法辦公系統以及食品電子查詢系統,涉及到全市食品經營企業和相關部門,投資大,費用高,是一項全局性的系統工程。為更好地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建議由政府下文,將全市所有食品經營企業的索證索票情況上傳工商部們,由工商部們建立食品安全數據庫,實施信息化監管。
三是加強流通領域源頭和批發環節的監管。我市的食品__來自于批發環節,抓好批發環節這個源頭,就抓住了食品銷售的主要環節。要切實抓好食品批發市場、總經銷、總、批發部的源頭治理,全部納入電子監管信息網絡,落實備案制。嚴格規范食品批發環節的經營秩序,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質量市場準入關,真正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場之外。
四是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活動。突出食品監管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在全市開展一到二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對應急處置系統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完善提高應急隊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認真開展商品專項整治行動,規范商品市場交易秩序
____年,根據國家局和省局的統一部署,繼續開展以食品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各類專項整治行動,嚴格規范市場交易行為,整頓市場秩序。重點開展群眾消費集中的食品以及兒童用品、學習用品,家庭裝飾材料,農村小家電等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無照經營和制假售假行為。
《方案》從七個方面部署了整治工作任務和重點。
集中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各地在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中,必須緊緊圍繞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突出整治重點,加大整頓力度。一是要加大對農村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嚴把注冊登記關,堅決取締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嚴格規范經營主體資格;二是要加大對農村城鎮、集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碼頭等經營食品的監管力度,狠抓重點區域的整治,嚴格規范農村食品經營秩序;三是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的監管力度,狠抓重點場所和經營者的整治,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四是要加大對消費者反映強烈和與農民群眾日常生活消費關系密切的食品品種的監管,狠抓重點品種的整治,突出抓好糧、油、肉、蔬菜、醬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飲料、糕點、酒類、水產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種,切實保障食品質量,嚴格規范食品質量準入行為;五是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無證無照經營食品、經銷病死禽畜肉制品及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農村作掩護印制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違法行為,要集中查處和曝光一批食品違法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六是要加大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的力度,發揮其引導和示范帶動作用,促進農村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各地要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實施,以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和農村消費者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整頓工作的標準,務求整頓取得實效。
深入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各地要把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作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任務,著力解決本地區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要集中開展重點品種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品種為重點,突出抓好糧、肉、蔬菜、奶制品、兒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飲料、酒類、調味品、食用油、禽蛋及其制品、水產品等品種的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制售注水肉、病死肉、過期霉變食品、“三無”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二是要集中開展重點區域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為重點,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攤點、小作坊、小市場的專項檢查,要集中執法力量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堅決取締無照商販,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三是要集中開展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春季以包裝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為重點,突出抓好保質期限、添加劑使用、標注標識等問題;夏季以冷凍食品、生鮮食品、飲料飲品等為重點,突出抓好冷藏條件、過期變質、食品衛生等問題;秋冬季節以散裝食品、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干果、堅果等為重點,突出抓好規范標注、藥物殘留、摻雜使假等問題。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節為重點,突出抓好月餅、糕點、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酒類特別是白酒等節日性食品,重點整治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切實保障食品節日和季節性消費安全。同時,各地還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本地區重點品種、重點市場、重點區域,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檢查,切實解決當地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四是要集中開展對重點食品經營企業和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要以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食品經營企業為重點,突出抓好市場和經營者自查自糾和自律工作,認真落實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由基層工商所按轄區逐戶檢查排查,監督經營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切實做到不進、不存、不銷假冒偽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嚴格規范食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
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積極推進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要嚴把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結合今年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進一步清理規范主體資格,并予以特別標注,切實做到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依法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食品行為,對無證無照經營食品和無前置審批許可經營食品的,堅決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依法查處。進一步完善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加強對失信、嚴重失信食品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重點監管,繼續推進食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誠信體系建設。
嚴格食品質量管理和質量監測,加強對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要繼續推進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協議準入、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管理責任等自律制度,監督和指導食品經營者尤其是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和重點食品企業建立健全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食品經營者質量管理責任,切實對消費者負責。繼續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動,積極推行食品質量協議準入、場店掛鉤、場廠掛鉤等制度。繼續認真執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辦法》,按照企業自檢、消費者送檢和工商機關抽檢的辦法,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體系。要加快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快配備快速檢測車、檢測箱等設備,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有針對性地加強食品質量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并充分運用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按照有關規定適時公布監測信息,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引導科學合理消費。要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裸裝食品、冷凍食品、現場制作食品和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實施分類監管,并對消費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風險度進行管理。不斷健全完善對不合格食品實施行政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并對退市食品進行跟蹤監管,嚴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場,確保不合格食品及時規范有效退市。
充分發揮基層工商所職能作用,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要認真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切實把食品安全監管任務和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工商所,強化日常監管。要以“六查六看”為重點內容,改進措施,創新方式,完善制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規范、執法嚴格、反應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機制。要不斷創新基層監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網絡、現代辦公設備和快速檢測等技術手段,進一步提高基層日常監管的科技含量和現代化水平。要加強對基層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督查和考核,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改善基層執法裝備,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大家好!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剛剛設立不久,這次會議就安排食品股發言,說明市局黨組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高度重視,我股也深感責任重大。近期我通過學習和市工商局2011年度目標考評檢查、市對我局2011年度目標考評檢查中,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一些調研。現我將調研中發現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難點和應對措施以及2012年的重點工作向領導和同志們作以匯報:
一、當前我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難點。
1、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所要求的工作量較大,監管范圍較寬,專業技術要求較高,且責任重大,日常巡查量特別大,缺乏對食品安全進行快速檢測的專業設備,難以及時準確地判定食品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標準。
2、在檢查時發現食品經營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貨商索取有關證、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批次檢驗報告)時,一些供貨商因資料不全或怕麻煩不提供,造成不遵守進貨查驗制定的情況非常多。
二、對此我認為應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建立和推進食品經營戶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不同級別的食品經營戶采取不同監管模式,確定重點監測食品品種,重點監測質量指標,制定食品分級分類監管工作規范。同時,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相結合,實現動態監管,緩解基層監管任務重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2、抓好源頭管理,是確保食品安全的關鍵。當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主要源頭為食品批發戶,食品配送戶、超市、食品總經銷和總。抓好了這些環節管理,基本上就能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2012年我們將加大力度規范食品配送管理,要求凡屬食品批發戶、食品配送戶,超市、食品總經銷和總做到“三備案、兩統一、三落實”。“三備案”即經營主體信息,經營主要品種,送貨車需到我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兩統一”即使用統一制式的“票證通”作為臺賬,從事食品配送的車輛申請領取由我局統一制作的“食品送貨車”標志,貼于車的前擋風玻璃一側,便于識別。“三落實”即食品經營者均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進貨索要票證通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三、2012年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
(一)從三個方面抓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一是嚴格食品主體市場準入,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行為。把好流通環節源頭關;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力度,集中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的專項檢查;三是夯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基礎管理,緊緊抓住食品經營戶進貨查驗義務的履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票證通”制度。
(二)實行網格化監管,落實包保責任制。
全市6個工商所根據實際情況,將整個轄區劃分為若干個監管網絡。每個網格由專人負責,實行全面的包保。在每個網絡上設置AB崗,互為補充,消滅監管盲區。
(三)加強培訓,夯實基礎
今年將舉辦1-2期業務骨干培訓會,全面系統地學習《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利用我局網站設立法律法規學習園地專欄,宣傳《食品安全法》,開設消費視點欄,傳授食品安全知識,切實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嚴把市場準入關,規范發放許可證
根據市工商局工商市字(2011)079號《關于調整部分監管執法職能的通知》、工商食函字(2011)014號《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辦法》的規定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工作,嚴格審查,嚴格把關。
(五)督促經營者開展自律,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工商所要認真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網格化監管包保責任人每月二次以上對各自網格區域內的食品經營戶進行定期巡查,幫助、指導、督促經營戶履行進貨查驗,索要票證通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并與經營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經營戶進行自律管理,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加強食品質量監管,確保市場秩序穩定
一是通過日常市場巡查和專項檢查,查繳以感官能發現的“三無”、過期、變質食品;二是開展抽樣檢測,查出問題食品。
(七)結合元旦、春節、五一、端午等節日市場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商場、超市、集貿市場、車站的經營戶,城鄉結合部的小攤點,小賣店和流動商販、小作坊等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
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一是進一步發揮“四位一體”食品質量檢測體系的作用。充分利用現有檢測網絡和配合省、市組織的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四、提升監管效能。加強市場商品的定性和定量檢測,保證市場商品質量。二是進一步強化群眾監督網建設,五員合一”基礎上,繼續探索‘多員合一’新途徑;加強監督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建立監督員與放心店、食品經營戶的定點、定期、定責聯系制度,切實發揮群眾監督網作用。三是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的處理,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受理、及時妥善處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結果,給群眾一份滿意的答卷。
縣工商局根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今年以來。認真貫徹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明確監管責任、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監管方法、提升監管效能等四個方面入手,多層次、全方位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努力構建多形式、多途徑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明確監管責任。確定責任區,落實責任人。進一步推進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十項制度”簽訂《食品經營管理責任書》按照“十項制度”六查六看”要求,確保人員、職責、制度、整治等工作落實到位,量質并舉。
二、規范監管行為。結合本局實際,組織學習貫徹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的十項制度”八項”職責、十一種”不能入市經營的食品、七項”食品經營戶自律制度、六查六看”巡查內容、十項”責任追究制度。二是通過推行“兩圖一欄一書”轄區地圖和責任區圖、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食品經營管理責任書》監管措施,落實《實施方案》使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三是堅持“標本兼治、防打結合、分類監管、綜合治理”工作方針,依法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工作,確保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進一步全面掌握轄區食品經營主體情況,取締無照經營,健全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管理制度。
三、創新監管方法。提高農貿市場經營戶的食品安全意識,城區三大農貿市場在部分商品實施準入的基礎上,基本達到全面實施上市商品準入。三是進一步完善農資管理“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加大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查處力度,逐步探索和推行“農資放心店”創建工作。同時加強對肉、糧、油的市場監管,確保“五放心”工程的進一步推進和實施。
[關鍵詞]食品安全;安全保障;制度安排
[中圖分類號]D91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09)09-0186―03
[作者簡介]張福德,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碩士,研究方向為經濟法和刑法。(山東淄博255049)
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故不斷發生,說明我國食品安全存在不容忽視的危險,這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發展秩序。我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是導致這一問題產生的重要原因。因此,為保障食品安全,明確了食品安全制度保障設計的原則,提出了完善我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幾點建議。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設計應堅持效率的原則。效率不僅是指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是否有效,還應當指“以最少的資源消耗取得同樣多的效果,或以同樣的資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產出”,即以最少的管理投入獲得同樣多的食品安全保障效果,或以同樣的管理投入獲得最大的食品安全保障效果。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設計應堅持公平原則。樸素意義上的公平是指同等情況同等對待,不同情況不同等對待,反映到食品安全領域就是要考慮食品生產者、銷售者與消費者及政府管理者在食品安全上的不同的地位,使食品生產者、銷售者和政府管理者承擔公平的食品安全保障責任。在這里要確認消費者在食品方面的弱勢地位,要強化食品生產者、銷售者的責任,包括事后的法律責任。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設計應堅持法治原則。對于保障食品安全必要的制度都應以法律的方式予以確認,以保障制度得以有效地實施。同樣,也使相關的行為人明確自己的行為方式和法律責任,以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良好的秩序。
一、確立生產者第一責任人制度
食品安全保障責任的重心落在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安全的責任保障主體,使其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更多的責任符合效率的原則。生產經營者最清楚如何生產安全的食品,只有其負責地生產安全食品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如果生產經營者是不負責的,由政府或消費者外部的力量來監督或督促其生產安全的食品將付出極大的成本,而且也不見得能較好地保障食品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更多的責任符合公平的原則。生產經營者從食品生產中獲取利潤,這是他們的權利,但是他們有義務提供安全的食品;消費者支付了食品的價格,有權利獲得有安全保障的食品。如果生產經營者從食品中獲取了利潤,而由消費者來承擔不利的后果,這將是不公平的。而且在市場經濟中,消費者處于弱小的地位。在食品的選擇上,消費者總是要選擇這樣或那樣的食品,如果食品的質量有問題,總是有消費者受到損害。即便有較好的法律制度保障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從訴訟的角度講,消費者要保護自由的權益也將是很困難的。
直接的措施促成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中具有高度的食品安全責任感是很困難的,只能通過強化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事后的法律責任加以促成。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的安排需要產生良好的效果,避免法律責任的虛置。要使生產經營者具有高度的食品安全責任感,加重事后的法律責任是必要的。現行的法律責任的安排過輕,不能有效地保證生產經營者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食品安全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的法律責任。當食品生產經營者所生產經營的食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時應給予賠償,這是食品安全的民事責任。首先,由于我國的民事法律責任主要是賠償責任,不具有懲罰性質,這不足以使生產經營者產生高度的責任感。其次,我國的民事賠償必須以實際產生的損害為限,而不安全的食品所產生的危害很多情況下是潛在的,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能表現出實際的損害后果,因此,單純的賠償性質的民事責任對消費者的賠償是不充分的。再者,受到損害的消費者通過訴訟獲得賠償具有一定的難度,有些損害根本不去尋求賠償。實際發生的單純的賠償性質的民事責任與不法食品生產者因不法行為而獲得的非法所得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因此,我國現行的民事責任不足以使食品生產經營者產生高度的食品安全責任感,應安排懲罰性質的民事責任。當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時,應受到行政處罰,這是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行政責任。我國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所規定的行政責任也是較輕的,就行政罰款來講,最高不超過10萬元。食品生產經營者之所以違法生產、經營食品,大多是為追逐利潤而來,如果行政罰款不多,不足以制止不法生產經營行為,而生產經營者也可能把不多的罰款,視為生產經營成本的一部分,而繼續非法的產生經營,只要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是有利可圖的。因此,行政處罰的措施不能過輕,其安排要達到一定的程度,使非法經營者一旦被行政處罰就不敢再進行非法生產經營,或者說再進行這樣的生產經營將無利可圖,只有這樣,才能使食品生產經營者產生高度的責任感。同樣,我國有關食品安全的刑事責任安排也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有關食品方面的犯罪都是結果犯罪,只有不法行為造成嚴重的損害結果時才能構成犯罪,由于多數食品的危害顯現的損害結果并不明顯,要追究不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的機會就很少。其次,對于嚴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多以行政罰款代替刑法處罰,造成了實際上追究刑事責任的機會較少。再次,訴訟過程中要查明不法行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時才能定罪,而一般的要查明行為人明知生產經營有害的食品而繼續生產經營也較為困難,這也使定罪的幾率較小。實際定罪機率的過小,使刑罰的威懾力大打折扣,刑法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效率方面就很低。因此,在食品安全方面,要安排嚴格的刑事責任,使嚴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都受到刑罰的懲處,而不管是否產生嚴懲的實際損害結果。這樣,有利于保證一定的定罪率,使食品生產經營都真正感覺到刑罰威懾力的存在,從而大大提高他們的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的責任感。
二、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在獲悉其生產、進口或經銷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費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時,依法向政府部門報告,及時通知消費者,并從市場和消費者手中收回有問題產品,并實施更換、賠償等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以消除缺陷產品危害風險的制度。實施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及時收回缺陷食品,避免流入市場的缺陷食品對人身安全構成損害,以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由政府完全監管食品的安全生產過程,在實際操作上具有很大困難,事實上也不可能。國內許多企業最為普遍的做法就是產品的廣告宣傳做得天花亂墜,一旦產品銷售出去,出現質量問題,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則能推就推,能躲則躲,食品出門,概不負責。而且由于訴訟成本和訴訟風險等因素的制約,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想向企業討個說法,非常困
難。所以,大多數消費者只好忍氣吞聲,放棄自己的權利,這實際上又助長了企業的僥幸心理,形成惡性循環,最終是損害社會公眾的利益。
食品召回制度,召回的是離開生產線、進入流通領域的缺陷食品,是缺陷食品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前的預防措施。食品召回制度關注的是最終消費品,由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經銷商承擔這個風險。這將促使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經銷商在召回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與提高食品質量而增加的成本之間進行博弈。經濟刺激和強制的壓力將使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經銷商加強經營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和降低缺陷食品召回的可能性。因此,企業一方面會加強自身的管理,另一方面,嚴把進貨關,在產品質量上提高對供貨商的要求,拒絕劣質食品,拒絕風險,否則就應該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應法律后果。這樣的食品質量監控,成本低,操作性強,能夠產生一個良性循環。第一,確立食品召回制度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效率。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責任制度,只有某些食品造成實際的傷害之后才有法律責任的追究,食品生產經營者才會承擔不利的后果。法律責任的追究只能是事后的補救措施,無法有效地減少不安全食品的數量。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實行以后,只要發現有批量食品存在質量問題并有可能對大眾造成危害,企業就有義務將食品召回。可以說,法律責任的追究是事后的補救措施,而食品召回制度是防患于未然。第二,食品召回制度有利于企業自身的發展。食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從短期看好像對企業的發展不利,有可能造成企業背負沉重的賠償開支。但從長遠來看,召回制度對企業是有利的,它不但將可能發生的復雜的、麻煩的經濟糾紛簡化,將可能發生的更大數額的賠償降低,而且召回了消費者的信賴,維護了企業的良好形象。出臺這項制度能給企業施加壓力,督促他們嚴把食品質量關,讓生產廠家真正重視食品的質量問題。只有把消費者權益放在首位,才能最終贏得消費者信任,使企業得以長期生存和發展。第三,食品召回制度能夠維護社會公平。消費者個體在與企業的交易中處于弱勢地位,而食品的安全對于每一個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國家的立法應以保護多數人的利益為基礎,制度的建立應以維護社會公平為前提。食品召回制度可以限制企業行為,保護眾多消費者的利益。
三、健全食品安全市場準入法律制度
一直以來,我國因食品質量安全問題造成的中毒及傷亡事故屢有發生,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的安全和健康。大量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原因調查研究發現,造成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主要產生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我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規模小,加工設備簡陋,環境條件很差,技術力量薄弱,質量意識淡薄,尤其食品質量安全意識淡薄,難以保證食品的質量安全。對此,我國政府明確表示,食品質量安全應當從食品生產企業抓起,從源頭控制食品質量安全。2001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針對國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借鑒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發達國家對食品安全實施嚴格監管的經驗,依照食品安全應當從源頭抓起的戰略,制定了我國第一部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市場準人的部門行政規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隨后又頒布實施了與之相配套的行政規章和技術性文件,這標志著我國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是按照食品安全事前保證和事后監督相結合、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相結合、扶優扶強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從食品生產加工源頭加強監管,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食品質量安全問題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市場準入是指對貨物、勞務和資本進入市場的許可制度。市場準入制度是制定產業組織政策的著眼點之一,通常而言,市場準入標準的確定,取決于政府管理經濟的意圖與偏向。對于食品行業而言,食品企業的市場準入反映了一定階段政府是出于促進經濟的發展,還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或者在最大的范圍內對二者進行兼顧。應該說,實際上,在過去2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我國改革的一個重要經驗就是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在食品行業表現尤其明顯。例如,我國家庭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場所廣泛存在,有些甚至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卻能夠長期自由生產、加工食品,從而導致了大量的食品安全問題。在2001年,國家質檢總局對米、面、油、醬油、醋5類食品生產企業的狀況及其產品質量進行了抽查。調查的企業共有6085家,企業的平均合格率只有59.9%。通過抽查發現大多數食品加工企業規模小,79.4%的企業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64%的企業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相當數量的生產加工企業不具備檢驗過程。這些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根本不具備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能力,他們甚至分不清食品添加劑和其他化學物質的類型,不了解有毒有害物質的毒性,更談不上所謂的安全劑量。在沒有任何安全保障和監督措施下,只憑感覺就能夠長期從事食品的生產與加工,這難以保障食品生產的安全。應該說,在市場初步發展的過程中,不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對于一定時期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及地方和國家GDP總量的增加都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誠信危機開始出現,市場準入制度控制得不嚴格也帶來了新的嚴重問題。例如,生產劣質產品的企業不但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而且對生產優質產品的企業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時也影響了國家和社會的穩定。
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可以將生產劣質產品的企業擋在市場之外,從而保護正當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權益。一般而言,規范的市場準入標準應該包括以下內容:安全標準、環保標準、質量標準以及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市場準入標準的確立與實施,有助于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和提高市場競爭效率。安全標準既面向生產者,也面向消費者,就是在生產環節要注意安全,并且生產出可以安全使用的產品;科學的政府干預市場政策,應該在制度上放開市場準入,鼓勵各類企業進入市場,堅持元歧視原則,鼓勵行業的市場競爭;同時在技術上嚴格市場準入,限制劣質企業進入市場,并將劣質設備、劣質產品和劣質企業逐出市場。
完善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首先應嚴格行政執法。實際監管中,應該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于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必須要求其具備相應的生產設備、檢測手段、計量儀器、內部質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條件,并在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后,才可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對于不具備相應條件,沒有取得相應《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堅決禁止其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行為。對于違反規定者,應該利用行政和司法的手段,采取嚴厲的法律措施,制止其違法犯罪的行為。第二,對企業生產的食品實施強制檢驗制度。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對于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強令實行委托檢驗。這項規定適合我國企業現有的生產條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產品出廠安全質量關。第三,建立起完善的食品認證體系。食品出廠必須加貼食品市場準入標志。沒有加貼標志的食品不準進入市場銷售。這樣做,便于廣大消費者識別和監督,便于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生產企業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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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到位
由分局長負總責,管片人員為轄區責任人。年初分局長與管片人員、管片人員與經營戶層層簽訂責任狀,一級抓一級,做到責任明確,個個有責任,人人有壓力,初步形成了領導主抓、片區人員具體負責的管理網絡,為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措施,做到執法到位
嚴把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和食品準入兩個關口,清理和規范食品市場主體準入行為。一方面,分局嚴把食品經營者市場準入。一是對申請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凡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不予登記;二是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前置條件、《營業執照》依法進行查驗、審核、規范和登記;對本轄區內所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主體逐戶進行摸底排查,清戶登記,對主體資格不合法的逐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辦理登記手續。在年檢和驗照過程中,把相關許可證是否齊全、有效作為審驗的重點,對審查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糾正,責令及時辦理變更、注銷登記;三是認真清理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對涉及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資格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建立健全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檔案,并實行微機管理。另一方面,嚴把食品準入關,與食品經營者逐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要求經營者根據責任書和索證索票、購銷臺帳等自律制度,不斷加強自我規范。該轄區的食品經營者已全面建立起了臺帳,分局按行政執法責任和市場巡查區域,劃片分段建立健全監管責任區,逐戶落實監管責任人,全面落實工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
狠抓制度建設,構建食品安全長效監管體系。一是逐戶與食品經營者簽訂責任書,規范了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明確了食品經營單位和個人在食品質量安全中的義務和責任。在超市、批發商、零售大戶當中,不折不扣的推行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帳、索證索票、質量自檢、質量承諾、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管理責任等自律制度,讓經營者對其經營的食品品種、供貨單位、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臺帳上有記錄、進銷有記載,真正把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的經營者,切實對消費者負責。二是推行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聘請了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形成了遍布轄區的食品安全監督體系和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
是大力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執法辦案工作。根據市局、區局的統一部署,先后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兒童食品、夏季飲料、月餅市場、豬肉市場以及“五一”、“十一”等節日市場專項整治。通過以上專項整治,依法查驗、審核和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有效地凈化了食品市場環境。
三、加強協調,疏堵結合
針對因缺少前置審批手續而形成的無照經營,主動協調溝通衛生等部門,互通信息,簡化手續,上門服務,共同治理無照經營行為。
一、在轄區范圍內進一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傳達、貫徹并落實好新都區政府及有關市政府等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
二、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居委會要對本轄區食品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加強聯合執法和入場監管,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各食品經營戶對食品安全工作要設專人管理,簽定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書,落實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意識,確保食品安全問題及時解決。
三、各食品經營戶在重大節日前定期進行全面自檢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各食品經營戶在重大節日前前期進行全面自檢自查,杜絕傳染病源,并不斷向其宣傳、傳授食品衛生知識。
五、各食品經營戶要嚴格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主動接受街道、居委會的檢查監督。
六、各食品經營戶要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制度,從源頭把住食品安全關。
七、居委會可聘請居民代表做食品衛生安全監督員,讓關大居民參與食品安全管理,聽取他們的意見,不斷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講座和烹飪技能評比活動,使居民在參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同時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時掌握各食品經營戶的思想動態,以避免可能的惡性事件的發生。
十、加強店鋪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經營戶的電器設備多、多使用明火,對電線老化問題、防火安全疏散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對員工防火和火災處理的常識培訓,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一、各食品經營戶的員工,上崗必須執上崗證,嚴格體檢制度,做好自身衛生整潔。
十二、要求各食品經營戶經常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做到室內外及周邊環境衛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蒼蠅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經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確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強民工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檢查等有效措施,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五、加強對轄區內小副食店、小飯館的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確保居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