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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的合理與有效配置通過政府制定的集中統一的計劃,這種資源配置方式決定了經濟決策權的高度集中,因為資源的配置者是政府,全社會統一的計劃只能由政府做出,而不是由千千萬萬個經濟主體分頭做出。我國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正是這樣的,在經濟管理上,政府不僅管宏觀,而且管微觀。在管理方式上主要不是經濟手段,而是靠行政命令。實際上,把全國視同為一個大工廠,眾多的企業不過是這個大工廠的車間。企業基本投人要素—人、財、物,企業的生產過程—供、產、銷,以及產品的價格,都由政府決定,國有企業實行國有國營,政企職能不分。由于不承認企業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集中統一的計劃,按照行政區劃、行政層次,采用行政命令加以實施。結果,企業成為政府機關的附屬品,喪失了活力。
通過計劃配置資源,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和有效,需要兩個前提條件:第一,完全準確的經濟信息,沒有這個前提,計劃決策必然不符合客觀實際而失誤。第二,不同經濟主體,包括各級政府、企業、家庭和個人,在價值觀或利益的完全一致,以保證計劃決策的完全實現。這兩個前提條件是不可能具備的,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經濟信息舜息萬變,錯綜復雜,靠計劃經濟體制下,按照行政等級流動的縱向信息體系,不可能使經濟信息的傳遞與反饋迅速而淮確。不同經濟主體在利益上是多元的,具有不同的價值觀或經濟利益。因而集中統一的計劃目標不可能完全實現,用集中統一的計劃配置資源,也就不可能達到合理和有效。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源的配置通過市場供求與價格的波動,資源配置者不是政府,而是市場上一個個經濟主體。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下,經濟決策必然是分散的,資源配置決策由成千上萬個企業和家庭個人分頭做出。由于市場配置資源固有的缺陷和失靈,政府的職能在于彌補市場的缺陷和失靈,從宏觀上對經濟調控。由于經濟主體利益的多元化,政府主要運用財政、金融等經濟手段通過影響經濟主體的利益,加以實施,以實現資源合理與有效配置。因此,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必須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與方式。
要確定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首先要研究市場經濟固有的缺陷。政府瞥理經濟的職能在于彌補市場配置資源的缺陷和不足,凡是市場調節能夠解決的問題,就不需要政府干預,凡是市場不能解決的問題,正是需要政府發揮作用的地方。
市場經濟已實行過數百年。歷史實踐證明,市場配置資源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市場調節有其固有的缺陷,也有失靈的時候。
第一,基于市場調節是由各個經濟主體根據市場信號進行的事后調節,因此,它不能確定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目標,也不能避免經濟增長過程中的波動,達到經濟的均衡需要較長的時間并伴隨資源的浪費,而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要求按照頂定的目標,穩定協調地增長。
第二,市場調節不能解決某些宏觀經濟變量的確定和控制,如國家預算的收支總量、信貸收支總量、外匯收支總量等等,而這些宏觀經濟變量的調控,對經濟穩定增長具有決定意義。
第三,市場調節不能解決收入分配的公平。在公平與效率的選擇中,市場調節注重效率而忽視公平。收人分配的公平和社會成員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
第四,市場竟爭有產生壟斷的趨勢,而壟斷使價格在反映資源的相對稀缺上失真,從而妨礙市場調節作用的發揮。
第五,市場調節不能有效提供社會必需的公共產品和勞務,也不能解決諸如環境污染、生態平衡等問題。
上述種種問題均是市場配置資源所不能解決的向題,也正是需要政府加以干預和宏觀調控的地方。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主要是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檢查監督等。
統籌規劃、掌握政策,就是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計劃、方針政策,制定資源開發、技術進步和智力開發等方案,部署公共和基礎設施、以及短缺產業的發展。
信息引導和組織協調,就是為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企業提供經濟信息,引導資源配置,通過組織協調,協調地區、部門、行業與企業間的經濟關系,搞好宏觀經濟的綜合平衡,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經濟穩定協調的發展。
提供服務,就是積極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匯集和傳播經濟信息,為企業發展提供多方面服務,創造良好的社會壞境。
檢查監督,就是監督檢查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照章納稅、交費,保證固有資產的完整和增殖,維護企業依法行使企業經營的自,反對壟斷,保護公平競爭。
轉變政府的職能,不是要削弱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既有不該管而管,不該嚴而嚴,微觀管得過多過死的一面,也有該管而役有管,不該寬而寬,宏觀沒有管好的一面。從這個意義上說,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既有應當削弱的一面,也有應當加強的一面,以實現宏觀管住管好,微觀放開搞活的要求。
我國經濟體制處在新舊體制交替時期,處在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時期,在這種體制背景下,要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切實做到政企分開。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作為資源配置者的企業,應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主體,企業的基本投人要素和企業的再生產過程和生產經營決策應由企業自主決定。改革以來,企業自已有所擴大,但企業還遠遠沒有成為獨立的經濟主體,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對企業千預過多,國家法規已確定的企業權利往往為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截留。要轉變政府的職能,必須切實做到政企分開,凡是國家法令規定屬于企業的職權,各級政府均不應干預,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轉換《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經營機制條例》給予企業的各項權利。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內的市場體系和市場機制。只有建立完整的市場體系和形成完善的市場機制。各種市場信號才有可能成為反映資源相對稀缺程度的指示器,政府才有可能通過市場,運用經濟手段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才有可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又是一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市場體系遠遠沒有得到充分的發育,完善的市場機制也遠遠沒有形成。要改變資源的配置方式,要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就必須運用政府的力量,加快市場體系和市場機制的發育,建立各種市場法規,限制壟斷,保護公平競爭,使市場有序的運轉。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 梢勻我庋竦模??僑【鲇諶死嘍宰勻喚緄娜鮮凍潭群透腦炷芰Γ?瓷??Φ姆⒄顧?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攬俊叭說囊覽倒叵怠崩湊絞ぷ勻唬??闋隕淼男枰??餼褪僑擻胱勻恢?淶摹白勻瘓?謾筆逼冢壞鄙??Φ姆⒄鉤魷至松緇岱止ぃ??卑樗胬投?曬?辛聳S嘍???接兄埔院螅?擻胱勻壞奈鎦時浠還叵稻鴕??⒃凇耙暈锏囊覽敵暈??〉娜說畝懶⑿浴斃問繳希?慈嗣峭ü?吧唐方換弧鋇男問嚼詞迪致?闋隕淼男枰??嬤?死嗌緇峋?沒疃?男問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謾狽⒄故逼冢壞鄙緇嶸??Φ母叨確⒄梗?股緇岵聘壞囊磺性慈?汲浞鐘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諞恍枰??接兄埔菜嬤??觶?鋈說玫餃?娣⒄梗?鞘比死嗌緇峋?沒疃?問驕筒恍枰?ü?敖換弧鋇男問嚼詞迪鄭?簿筒恍枰?凹壑怠輩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蔥璺峙洹鋇男問嚼綽?闋隕淼男枰??傭??搿安?肪?謾鋇姆⒄菇錐巍?/P>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 沼詒蝗鮮讀說謀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潁?緇岬納??拚??刺?腿夢揮詘湊丈緇嶙芴搴兔扛齔稍鋇男枰?隕???械納緇岬撓屑蘋?牡鶻凇!盵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 。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 。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官僚主義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官僚主義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 。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活動形式的是一個客觀的“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結構的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義經濟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 。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 。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官僚主義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官僚主義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 。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計劃經濟 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的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在我國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 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 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客觀形態的每一個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 。“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 “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 。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 。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從和揭示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及其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 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一、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財政主導型融資模式
建國初期,我國的資金配置模式是照搬前蘇聯的計劃經濟模式。資金作為稀缺性經濟資源,國家始終保持分配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國家對企業實行統收統支的財務管理模式,收入全額上繳國家財政,支出所需資金由政府全額撥付。我國政府出于“趕超”經濟發展目標考慮,對資金這一最重要的社會經濟資源的規制就顯得尤為關切,從而對國有企業的融資行為、國有經濟運行效率產生了較深刻的影響。這一階段的企業融資制度稱為財政主導型融資制度。這種制度的總體架構是:國家主要依靠財政手段以低價或無償的方式直接進行社會資金的集中和分配。在這種融資制度下,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全部由國家無償提供,而流動資金則由財政和銀行分別提供。
財政主導型的企業計劃融資制度具有如下一些特點:第一,國家對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主要實行由財政無償撥付的供給制,企業沒有運營資金的自,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融資行為;第二,資金配置的主體是財政部門,資金配置的形式是計劃指標;第三,資金預算具有軟約束性;第四,企業融資方式的單一化和封閉性;第五,融資行為具有剛性。
總之,財政主導型的企業計劃融資制度,對于集中全國財力、物力和技術力量,保證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的實施曾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財政主導性融資體制的最大優點是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公平性,可以集中有限的財務資源解決嚴重短缺商品的供應問題。但隨著社會化大生產在深度和廣度方面的擴展,傳統體制內部排斥商品貨幣關系的本性同現實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特別是資金使用效率低、效益差已成為普遍性問題。同時,由于政府制定的計劃往往脫離企業所處的財務狀態,導致企業財務運行的低效率;財務行為受到政府的嚴格管制,不能根據市場的需要相機選擇靈活多變的融資政策。所以,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的財政主導性資金配置模式,必然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下降和國家財力的衰竭,很難長期維持下去。
二、轉軌經濟體制下的銀行主導型融資模式
所謂轉軌經濟體制是指由傳統的集中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形成的這一特定的經濟體制背景,稱為“轉軌經濟體制”。在這一體制下的改革和轉軌的過程中,與轉軌體制相適應的企業融資制度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由財政主導型逐步過渡到銀行主導型。
由財政主導型向銀行主導型轉變,分析這一制度創新的原因為:(1)傳統發展戰略及其相應的經濟體制已經難以為繼,進行制度創新成本較低。財政主導型融資模式與經濟的發展日益不相容,所引致的企業低效率增長方式越來越難以為繼,其弊端也日益明顯。傳統的體制及相應融資模式所產生的結構扭曲、激勵不足和效率低下等弊端暴露得愈發充分,摒棄它的成本即進行制度創新的成本就越低,制度創新就越容易發生,同時人們社會科學知識的進步降低了制度變遷的成本。(2)經濟發展造成需求的變化,從而形成了制度創新的供給。隨著經濟規模的擴大和產業結構層次的演進,社會信息結構日益復雜,社會資源的種類越來越多,人們的需求越來越快,反映到融資模式上來,財政主導型融資模式已不能很好地滿足需求了,由此推動了融資體制改革全面展開。
財政主導型融資體制的弊端是將風險與收益都集中于政府,對于企業來說,盈利與虧損的差異主要反映在哪種情況下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財政撥款。從1979年開始,政府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行“撥改貸”制度,到1985年開始對所有具有償還能力的建設項目實行撥改貸。財政主導型融資模式宣告結束,形成了銀行主導型融資模式,國家由出資人身份轉變為債權人身份。銀行主導型融資模式改變了原來財政無償撥款帶來的國有企業無風險的財務運行狀態,融資權回歸了企業,但是,由于政府切斷了資本金的供給,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由銀行提供。在國有企業社會負擔過重、積累不足的情況下,必然導致國有企業高負債運營。同時,由于政企不分,金融體制改革的滯后,銀行是半政府、半企業,其貸款規模、結構仍然依賴于國家下達的計劃指令,不能根據市場的效率優先原則配給貸款。這樣,必然造成銀行不良貸款比例的上升和銀行的高風險運營。
三、市場經濟體制下多元混合型融資階段
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必然要求構建與之相適應的融資體制,即讓市場在資金這一生產要素的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改變長期以來企業融資依賴單一的政府或銀行的狀況,讓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進行多種融資方式的選擇,以形成合理的融資結構。
隨著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證券市場的建立與發展,國有企業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形式直接融資。但是,由于上市指標的政府管制,大量的國有企業融資仍然依賴銀行。除了向銀行間接融資、證券市場直接融資之外,大量的國有企業通過與外商合資、合作,尋求外商對國有企業的資本支持。這樣基本形成了以銀行、外商和社會多元主體的混合型融資模式。但是,這種模式仍然存在政府干預過多、資金配置效率不高的缺點。
[關鍵詞] 行政壟斷 濫用 經濟資源配置權 經濟違法
一、經濟資源配置權的基礎理論
1.經濟資源配置方式的歷史沿革
人類需求是無止境的,從古至今人類社會始終存在著需求無限和資源稀缺的矛盾,作為解決這一矛盾的手段就是資源配置。資源配置主要是基于資源稀缺性而產生的一種調節手段,而資源配置問題是任何形態下物質資料再生產都要解決的問題。
前資本主義經濟,包括原始公社制經濟、奴隸制經濟到封建制經濟。它們都以自然經濟為共同的特征,它們在資源配置方式上存有共性特征,都是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以直接的方式進行資源配置。19世紀初,資本經濟進入了近代市場經濟階段即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自主調節的間接資源配置方式。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極大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是19世紀后期,市場出現了壟斷等自身無法控制的弊端。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為了保障市場競爭的“長治久安”,需要一種外力來化解這些矛盾。
2.經濟資源配置職能的產生
正是由于市場失靈存在,才有了國家出面調解的必要和可能。唯利性引起的市場調節盲目性、滯后性,導致市場資源配置的扭曲、資源的浪費。政府在市場的要求下,不再僅充當“守夜人”的職責。這時政府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介入到市場配置失敗的環節,通過對市場資源配置的理性修正,來維護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轉。因此,政府產生了一種新的職能――經濟資源配置職能。
經濟轉型國家的經濟資源配置職能的產生過程與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不同,因此其經濟資源配置權的產生過程也有所不同。經濟轉型國家之前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經濟體制之下,國家權力的觸角深入到了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環節和層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計劃經濟體制實際上就是一種經濟專制。經濟體制轉型后,國家權力逐步退出本應由市場機制調節的領域,并使市場調節機制成為基礎性的調節機制。但是,市場調節機制存在著固有的缺陷以及傳統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的行政統制問題,市場經濟資源的結構和運行仍然需要國家權力介入,于是在傳統國家職能基礎上也產生了國家經濟資源配置職能。
3.經濟資源配置權
本文所述經濟資源配置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調節市場經濟資源的結構和運行,替代一部分尚未發育的、殘缺的或者運行“失靈”的市場機制,來實現市場經濟資源合理配置和有效運用的權力。該權力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通過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來是實現理性配置市場經濟資源的職能。
“資源”一詞最一般的意義,是指自然界及人類社會中一切為人類有用的資財。而經濟資源是指資源中作為生產投資要素的那一部分資財并且具有稀缺性和用途選擇性。經濟資源配置權主要是配置在市場領域中能夠自由流動的那一部分經濟資源,不包括那些適合于國家專屬或專營等形式來配置的經濟資源。
經濟資源配置權行使的方式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市場規制方式。通過強制性干預排除壟斷、限制競爭、不正當競爭等扭曲價格規律導致市場資源配置錯位的競爭行為,規制市場主體的其他不公平交易行為,恢復和修正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功能,以保護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如國家頒布《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第二,宏觀調控方式。即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指導和鼓勵,并向市場主體提供各種幫助和服務,引導和促進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以解決市場殘缺和市場失靈所造成的宏觀經濟運行紊亂問題,避免社會經濟的劇烈動蕩和資源配置的錯位和失誤。
長期以來,國家經濟資源配置權混同在行政管理權中,人們將其等同于行政管理權的一種,一直由行政機關行使。這種混同使得國家對市場經濟資源的配置權蛻變成政府任意行政干預的正當化理由,國家經濟配置職能反輔為主。行政機關對經濟資源配置權的濫用,使得政府對市場的束縛有增無減,市場經濟經常呈現出“人治”的貌像,市場自由受到極大限制,其最典型的就是行政壟斷。
二、濫用經濟資源配置權的典型例子――行政壟斷
1.行政壟斷的概念
何謂行政壟斷,學術上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行政壟斷就是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機構,濫用行政權力,破壞自由和公平的市場環境,限制競爭阻礙市場經濟發展的行為。即國家機構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行政壟斷可分為合法的行政壟斷和非法的行政壟斷。合法的行政壟斷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家壟斷即為了國家的利益對某些行業或領域進行強制的壟斷措施,如國防、國家專營等。而非法的行政壟斷是國家機構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其實,行政壟斷行為并非行政主體某個明確的單個行政行為的指稱,而是對行政主體各類排除或限制競爭的行政行為的一個概括。一個行政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壟斷應該依據其行為之內容,凡行政主體用以排除或限制競爭的行為即行政壟斷行為,更確切的表達應該是行政限制競爭行為。
2.行政壟斷的基本形態及危害
行政壟斷的基本形態包括:一,地區封鎖。又稱“橫向壟斷”,地方保護主義,地方貿易壁壘。二,行業壟斷;三,行政強制交易行為;四,強制聯合限制競爭。行政性壟斷對經濟的具體危害為:一,阻礙資源的自由流動;二,推動價格上漲;三,新產品生產費用提高和效率下降;四,抑制管理改善和積極的創新精神。
3.行政壟斷的歷史背景分析
中國轉型時期行政壟斷的原因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一般而言,任何國家以及任何國家在任何時期都存在行政壟斷,這是由國家職能、國家權力和國家利益等因素決定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時期,不同國家各自的戰略目標、價值取向等因素,行政壟斷的特點和表現形式也不同。
我國行政壟斷的原因,首先直接原因是體制因素。行政壟斷是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延續和演變的結果。其次,法制不健全使行政壟斷缺乏有效的外在約束。第三,生產力水平低、市場經濟不完善是行政壟斷產生的經濟基礎。第四,利益因素是行政壟斷的動力源。經濟體制改革后,政府機構之間的多元利益格局的出現,由于缺乏有效的約束和協調機制,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及其官員的利益不可避免地成為行政壟斷的動力源。
三、行政壟斷的本質――濫用經濟資源配置的經濟違法行為
根據行政壟斷產生的具體歷史背景考察,行政壟斷毫無例外的是違法的。這種違法行為具有一般違法行為所共有的屬性如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違法行為的特性。這些特性可通過將行政壟斷與經濟壟斷、行政主體的其他違法行為進行比較的方式予以初步揭示。與經濟壟斷相比較,行政壟斷具有經濟壟斷不曾具有的“行政”性。所謂“行政”性,即行政壟斷是行政主體濫用國家經濟資源配置職權而實施的。德國著名法學家椰林曾對執法者違法的危害做過這樣的論斷:世人不法之事莫過于執法之人自己破壞法律,此乃天底下最悖公理之事。 行政壟斷正屬于執法之人違法之情況,其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比經濟壟斷更深遠、更嚴重。與行政主體的其他違法行為相比較,行政壟斷又具有其他行政違法行為所不具有的“經濟違法”性。“經濟違法”性,主要是針對行政壟斷所破壞的市場經濟秩序而言的。本文分兩個層次對行政壟斷的本質進行探討。
1.行政壟斷是行政機關濫用經濟資源配置權的行為
經濟資源配置權作為一種具有私法性質的公法權力,具有公定力、確定力及強制力等特征,這也決定了該權力只能由具有公信力、強制力的權力機關即行政機關來行使,否則最終的市場管理目標、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都難以保障和實現。但是,行政權力的公定力、強制執行力等特性同時為經濟資源配置權行使主體濫用權力損害社會公益提供了便利。
本文所說的經濟資源配置權的“濫用”,是指不適當行使經濟資源配置權,其包括無權行使、怠于行使、越權行使經濟資源配置權,它屬于“政府失靈”中的一部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無權行使,即行政機關本無經濟資源配置權,憑借行政權力干預市場經濟資源的配置。行政壟斷中常見的一種表現形式地區封鎖,明確規定在行政轄區內不得或限定銷售外地商品;在轄區邊界或交通要道建關設卡,以審批手續、檢驗標準、稅費征收等手段阻礙外地商品進入;限制、阻止甚至禁止某種技術輸往外地。市場主體有自由競爭的權利,有自主決定經濟資源如何配置的權利,但是行政機關為了本地區的利益,憑借手中掌握的行政權力通過行政文件、命令等行政手段,分割國家統一市場、設置行業進入壁壘、剝奪企業公平競爭的權利。這種濫用經濟資源配置權的行為嚴重阻礙了市場經濟資源的流通,導致資源配置的錯位,影響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第二,怠于行使,即行政機關有經濟資源配置權,但在市場需要修正資源配置的環節,行政機關不作為或是不恰當行使該權力,如最為敏感的尋租現象。所謂尋租,是指由于政府干預市場而使經濟中產生巨額租金,經濟人通過各種政治的、經濟的、合法的、非法的手段從政府官員處獲得某種壟斷特權而取得直接的非生產性利潤的活動。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政府對許可證的發放,物價規制乃至特定行業從業人員的數量限制等這些市場經濟資源配置權的擁有是合法的,政府應該從市場經濟資源優化配置的角度考慮,適當的行使該權力。但是,行政機關以及工作人員只看重眼前利益,個人利益,怠于或草率行使經濟資源配置權力。作為一種非生產性活動,尋租只不過改變了既定財富的分配和再分配。這種濫用經濟資源配置權的行為是經濟發展、政治穩定的陷阱,一旦落入這個陷阱,就會使整個社會處于低效、停滯、甚至紊亂的狀態。
第三,越權行使,即行政機關有經濟資源配置權但是超越自己的權限行使該權力,如行政壟斷中的行政強制交易行為。政府或政府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與其所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從而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經營活動。政府等行政部門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具有監管的職能,但監管是要求行政機關尊重市場主體的意志自由,只對其違反市場經濟規范的市場行為進行規制,并不是強制要求市場主體交易,強制要求企業聯合或合并等。這種濫用經濟資源配置權的行政壟斷是經營者喪失了經營自由和競爭自由的權利,不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
2.行政壟斷是一種經濟違法行為
根據違法的性質及其對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違法行為可劃分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違憲行為、經濟違法行為等幾種。判斷一種違法行為性質的主要依據,是該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及調整該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之性質。
有人認為,行政壟斷是一種披著權力外衣的經濟壟斷。行政壟斷與經濟壟斷的實質與后果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行政壟斷主體憑借手中的權力,直接獲得支配地位,不依賴市場份額,也無須付出成本。 由此,行政壟斷本質上就是經濟壟斷,只不過其實施者是手握權力的特殊主體。
也有人認為,行政壟斷是一種兼具行政違法與經濟違法雙重違法屬性的競合違法行為。行政壟斷是一種與市場緊密結合的行政行為, 是一種“行政性的市場壟斷”,是一種“借行政權力之名, 行市場壟斷之實”的新型壟斷, 因而兼有行政性和市場性( 經濟性) 的雙重特性。其同時損害了兩種不同性質的社會關系,是兼具行政違法和經濟違法雙重違法屬性的行為。
以上觀點都有可取之處,但更確切說行政壟斷是一種經濟違法行為。因為現實中有許多行政壟斷是完全符合行政法律規范的,即行政機關通過行政文件、命令等行政手段,規定“審批”制度、“許可”制度、“優惠”措施、“保護”措施等,雖然這些行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不違反行政法。但是實質上它造成了限制競爭的后果,剝奪企業公平競爭機會,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
作為一種違法行為必須具備四個構成要件, 經濟違法行為的構成也必須具備四個構成要件。即經濟違法主體有政府和經營者;在主觀方面上,由于經濟法責任的社會性、公眾性,主觀方面對行為人的要求比較嚴格,即不以主觀上的過錯作為構成要件;客體要件是侵害了經濟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客觀要件是存在違法經濟法的行為。雖然行政壟斷在主體要件與主觀要件方面與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構成基本相同,但在客體要件與客觀要件方面,卻殊異于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構成。這也說明了行政壟斷不同于行政違法行為。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是經濟違法行為,最主要的判斷基準就是該行為所侵犯的客體。行政壟斷侵犯的社會關系是我國經濟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市場競爭關系,并且該行為是對經濟資源配置權的濫用,因此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行政壟斷的“競爭的實質限制”使其具備經濟違法行為的客觀要件。這兩個構成要件決定了行政壟斷是一種經濟違法行為。此外,競爭關系一般由包括反壟斷法在內的競爭法予以調整。反壟斷法是經濟法之核心,素有“經濟憲法”之稱。我國反壟斷法將行政壟斷納入其規制范圍,行政壟斷行為的經濟違法性可見一斑。
行政壟斷具有經濟違法屬性,要求我們在構建控制行政壟斷的法律制度時,要重視經濟法律制度特別是競爭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新出臺的反壟斷法正是我國經濟法律制度對規制行政壟斷邁出的一大步。但是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落后等原因,要求我們也要重視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避免“重復建設”,浪費立法資源,導致新的立法或執法沖突的產生。行政壟斷的最終解決還有賴于改革的深入,這就決定了我們與行政壟斷的斗爭將是長期的和艱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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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產品的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人類要生存就必須進行生產,而要進行生產就必須把各種生產要素結合起來。馬克思指出,“不論生產的社會形式如何,勞動者和生產資料始終是生產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離的情況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產因素。凡要進行生產,就必須使它們結合起來。實行這種結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會結構區分為各個不同的經濟時期。”生產要素的結合方式大體可以分為兩種:直接結合和間接結合。實行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體現于原始社會經濟、個體經濟和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中,在現實經濟討論中主要專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生產方式。實行間接結合的生產方式主要是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生產方式。從原始社會開始,隨著經濟的發展與技術的進步,人類在生產中逐漸形成了分工,分工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時又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現代社會化太生產中,分工已相當細化,分工的細化就要求社會生產必須在全社會范圍內共同來進行。生產要素的兩種不同結合方式就是人們在全社會范圍內組織社會生產而采取的兩種不同的方法。
按照我國傳統經濟思想的觀點,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消除了通過占有生產資料而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現象,使勞動成果全部歸于勞動者,從而極大地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時,國家還可以在全社會范圍內統一安排生產,從而避免了經濟危機的發生。所以說,直接結合的生產方式要優于間接結合的生產方式。但是,實踐證明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
在現實世界中,相對于人類需求,各種生產要素總是稀缺的。人類從事社會生產就必須把相對稀缺的各種生產要素進行合理配置,以生產出能使人類需求得到最大滿足的產品,這就是生產要素的配置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生產要素的配置是通過價格機制來完成的。但是,市場經濟的價格機制并不完美,市場經濟本身的缺陷(如壟斷、信息不完全、外部性等)限制了價格機制對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價格形成不完全,使價格產生滯后性和自發性,從而使市場對經濟的調節要以周期性的巨大的經濟波動為代價。正是出于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缺點的認識,提出了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來取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思想,以消除周期性經濟危機和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的其它一系列矛盾。
在生產要素的配置問題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區別就好比是一個城市的交通問題。對市場經濟體制來說,市場上的各種生產要素就相當于一個城市中不停流動的人,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目的地,每個人根據自己的目的地各自選擇自己的最優路線。在這種情況下,個別街路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人流擁擠的現象,交通可能產生堵塞,嚴重時還可能會使整個城市的交通陷于癱瘓。計劃經濟體制的原理就好比計劃當局為每個在城市中流動的人都設計出各自的通行路線,這樣就可以使整個城市的交通系統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不會出現交通堵塞。但是,很明顯,計劃經濟體制也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每個人的個人偏好是不同的,計劃當局設計出的路線對每個人來說并不一定是最合意的路線;其次,要為每個人設計出通行路線,計劃者需要收集和處理大量的信息;最后,為了使計劃得以實施,還需要對每個流動的人進行監督。所以,在現有的技術水平下,即使花費巨大的成本,計劃當局的工作也是很難圓滿完成的。
由此可見,雖然市場經濟體制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在現有的條件下,發揮它在配置生產要素上的基礎性作用,同時用經濟計劃來克服其缺陷,把兩種生產方式的優勢有效結合起來應該是發展經濟的最佳方式。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衷就在于此。
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品分配
產品生產的方式決定了產品分配的方式,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品分配是通過價格來實現的。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的就是要讓價格形成經濟主體的收入,使追求價格收入成為經濟主體從事經濟活動的動力,同時讓價格反映市場的供求狀況,從而使各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得到合理配置,促進國民經濟高效協調發展。各種生產要素的所有者通過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取得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有人認為,各種生產要素在產品生產中做出了各自的貢獻,根據它們的貢獻大小進行產品分配應該是既簡單又順理成章的。但是,各種生產要素的貢獻大小具體如何計量呢?邊際主義認為,各種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決定了它們各自的價格,也決定了它們在生產中的貢獻,從而價格就形成了各種生產要素的收入。其實,在商品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共同發揮作用,每種生產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具體到每種要素做出的貢獻大小是根本無法測量的。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要素的價格只是反映了生產要素的供求狀況,并不具有決定基礎。馬克思在分析資本的有機構成時指出,“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表現為勞動的量比它所推動的生產資料的量相對減少。”一定的生產力水平決定了生產過程中各種投入的物質比例關系,商品的社會需求最終會決定各種生產要素的需求量,進而影響到要素的價格和供給。
在商品生產中,各種生產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很難區分各個要素具體做出的貢獻大小,更不可能根據其貢獻大小來決定它們的價格。生產要素的價格只是反映了各種生產要素的相對稀缺程度,如果某種生產要素供過于求,其價格就下降;供不應求,其價格就上升。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當某種生產要素供求平衡時,它的價格又由什么來決定呢?例如,某種生產要素在供求平衡時價格為3,為什么不會是5呢?這是由于各種生產要素在商品生產中具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如果這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定為5,社會對這種生產要素的需求量就會下降,它的價格就會降低;與此同時,其它要素的社會需求量會上升,價格會提高。由此,各種生產要素的供求狀況都會發生變化,相對價格會做出進一步調整,從理論上講,最后的價格將會恢復到原來的水平。在一定時點上,我們假設社會對每種商品的需求是一定的,并假設社會的物質生產技術是不變的,則社會對每種生產要素的需求也將是一定的,相對于一定生產力水平下不變的生產要素的供給,生產要素就會具有一個不變的價格向量。根據宏觀經濟學的國民經濟統計原理,貨幣需求量乘以貨幣流通速度應該正好等于社會商品的貨幣價值總額。如果貨幣供給量比貨幣需求量大,各種生產要素的價格就會上升,上例中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可能就會變成5,而不是3。按照比較靜態理論的觀點,貨幣供給量的大小只會影響各種生產要素價格和商品價格的數值變化,而不會對市場經濟的運行產生影響,各種生產要素和商品的相對價格將不會改變。但是,按照動態經濟學的觀點,各種生產要素對價格的敏感度是不同的,根據價格的變化進行調整所需要的時間千差萬別,貨幣供給量的非正常變化必然會扭曲要素的相對稀缺程度,從而引起經濟的波動。不過,從長期來看,各種生產要素的價格還是會趨向于達到一個穩定的向量,這個向量是作為趨勢而存在的,各種生產要素通過這一價格向量進行產品的分配。
三、市場經濟發展與貧富分化
在市場經濟中,產品的分配是通過生產要素的價格來實現的,由于每個人對生產要素的占有數量不同,所分得的產品數量必然就會不相等,從而會出現貧富分化,這是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
其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同樣會出現貧富分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分配的對象是個人消費品,分配的方式是按勞分配。按勞分配就是根據每個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參加勞動就不能參與分配。對于每個勞動者,由于個人的自然稟賦不同,后天的努力也相差較遠,他們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必然不相同。“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從而不同等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個人分得消費品的數量必然不相等,從而在社會中會出現貧富差距。不過,也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激勵每個勞動者努力從事生產活動。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沒有出現明顯的貧富分化,國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小,一般認為當時的GINI系數低于0.3。其中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當時并沒有實行真正的按勞分配。在我國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準確計量每個勞動者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存在著極大的困難,按勞分配中的“勞”無法得到體現,所以當時執行的分配方式是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每個人所分得的消費品基本上是相等的,社會中當然沒有明顯的貧富差距。從另一方面講,即使假設信息技術高度發達,每個勞動者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可以計量,按勞分配所形成的貧富差距也是有限的。在按勞分配的分配制度下,分配的依據是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取決于每個勞動者的自然天賦、個人努力度和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可以統一認為是取決于個人的人力資本。人力資本的特點決定其本身是很難迅速積累的,并且也很難進行代際之間的遺贈,所以按人力資本分配所形成的貧富差距不會太大。與此相反,在市場經濟中,各種生產要素共同參與分配,特別是資本參與分配,所導致的貧富分化可能要大得多。首先,資本參與收入分配使資本可以進行自我積累;其次,資本可以通過資本集中使自己迅速壯大;再次,資本可以在代際之間進行遺贈。所以,每個經濟個體之間在資本的占有量上形成的差距可能很大,從而在產品分配上所形成的差距也必然很大,出現明顯的貧富分化,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差距還有可能越來越大。
美國經濟學家庫茲尼茨(Kuznets,1955)對市場經濟中的貧富分化現象進行了數理統計分析,認為貧富差距的趨勢隨著經濟的發展呈現倒U型。也就是說,在經濟發展的初期,貧富差距會越來越大,但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差距就會逐漸變小。庫茲尼茨認為,在經濟發展中存在著使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的因素。其中一個因素是農村地區分配的平等程度要遠高于城市地區。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會在整體上提高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另一個因素是社會的積累和儲蓄主要集中在少數高收入者手中。這些儲蓄又成為高收入者獲得收入的手段,導致下一個時期收入更加不平等。如果沒有抑制因素,社會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會越來越大。但是,庫茲尼茨認為,社會中的確存在一些因素抑制了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擴大。首先,是法律和政府的干預。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會帶來社會的不穩定,影響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政府產生壓力。政府會通過收取累進所得稅和遺產稅,以及采取多種形式的轉移支付來緩解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其次,由于城市中農村移民后代對都市經濟更強的適應能力以及維護自身利益的低收入階層政治力量的壯大,城市地區收入不平等程度逐漸下降,抑制了整個社會不平等程度的擴大。再次,是產業結構調整的因素。由于科學技術迅速發展,新興產業不斷出現并高速增長,新興產業資產的持有者所獲得收入的增長速度要遠遠高于舊產業資產的持有者。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抑制了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進一步擴大,使社會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先擴大后緩和呈現出倒U型。
關鍵詞:社會轉型;市場經濟;道德規范;道德失范
任何一種經濟體制的生成和運行,都離不開一定的道德觀念指導或道德基礎,市場經濟體制也不例外。我國目前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之中,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中國社會在道德建設中面臨著新的困境,傳統“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以及計劃經濟時代提倡的“大公無私”等道德規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道德規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觀走向了極端,禮儀缺失、不講誠信、損公肥私的情況屢屢發生,封建迷信、黃、賭、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構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體系,成為了制約我國社會成功轉型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經濟體制轉型時期問題的產生
社會轉型不同于一般的社會進化,它是指歷史發展過程中一種特殊的質變狀態,是社會結構劇烈的、整體的和根本的變化。我國的社會轉型首先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這種過渡又首先表現為一種經濟體制或資源配置轉變過程。但是僅從資源配置的角度是無法全面把握經濟和社會轉型的深刻含義的,實質上,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是一個包括了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變化的整體性過程。
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計劃經濟相聯系的,而高度集中的決策體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對命令無條件地服從構成了這種制度的基礎。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在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初期曾經發揮過相當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動員了有限的社會資源,加速了我國的工業化進程,并在生產力較低的情況下,盡可能地實現了社會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證了社會的公平、穩定和發展。
從計劃經濟這種通過各種指令控制整個經濟社會運行的特征來看,它比自然經濟有所進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經濟的狹隘性、保守性和小農意識。但是這種過分強調外部約束的體制框架又較大程度地抑制了創造性主體—人的獨立性和自主性,而且這種約束是在極少物質激勵的條件下進行的,進而制約了整個經濟、社會中組織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結果是助長了惰性,依賴性,中庸主義,平均主義。活力喪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別是當經濟的發展水平提高經濟規模變大,利益主體增多,利益目標多元化時,單純的精神激勵已無法超越人們內心對物質利益的追求,就必然產生各種有意或無意的抵制效率的行為。經濟越發展,計劃經濟條件下那種動力不足,結構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義盛行的弊病,就越發明顯,以致成為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久而久之,經濟發展必然陷于停滯。
而與計劃經濟體制相比,市場經濟體制則是一種更為理想和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場機制要求每一個主體都具有較強的獨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較強的依附性,并且承認每個主體都具有各自獨立的經濟利益,在此基礎上,每個主體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將被最大程度地激發出來,從而使自己的行為趨于更為理性的選擇,并在追求這種個人利益的過程中極大地增進社會的福利,促進社會的發展。這也正是亞當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場機制取代計劃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就成為了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一種必然選擇。這樣,我國就面臨著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成功轉型的問題。
二、轉型時期道德失范現象產生的原因
在我國社會轉型時期,市場經濟為我國經濟發展創造了巨大的動力,我國的經濟獲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與此同時,禮儀缺失、不講誠信等道德失范現象也成為了我們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種普遍現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道德規范是對人們在社會實踐中所形成道德關系的概括和反映。道德規范從一部分習俗規范演化而來,以信念、習慣和內心情感等內在因素為基礎,以善與惡、誠實與虛偽、榮譽與恥辱等觀念作為評價尺度,在輿論和教育等強制力下發揮作用。人們遵行道德規范往往基于基本價值觀的認同,從而表現出是自覺行為。而所謂道德失范,也叫違規、越軌,是指社會群體或個體偏離或違反道德規范的行為,主要是指對社會發展和進步有負面作用的破壞性越軌行為。要弄清道德失范現象產生的原因,必須基于對由社會轉型引起的強烈社會變化對置身其中的實踐主體—人的主觀世界及價值觀的沖擊的分析。
在甘蔗產糖區,經常聽到這樣的事情:一個地方因為管制而不讓農民們將自己種出的甘蔗拉出受管制的"防區",但是,防區以外的糖廠所出的甘蔗收購價卻比這個地方的出價要高。比如防區地方的政府定價是280元,而防區以外的其它糖廠所出的收購價卻達到360元。高額的差價引誘蔗農們躍躍欲試,要將自己的甘蔗偷運出防區,以獲得更高利益。但是防區卻派人到各個路口攔截,強行阻止偷運行為。結果,引起沖突甚至打死人的事情時有發生。
這個事情有經濟學意義很明顯:甘蔗的防區管制是計劃經濟手段,通過此而維護了防區的利益。但這是農民們所不愿意的,農民們希望自己的產品自由交易,從而為自己爭取到盡可能在的收益。因此這就產生了兩個權利的紛爭:計劃經濟中的"官權"與市場經濟中的"民權"之爭。計劃經濟無論如何制訂,也無論制訂得多么正確完善,它都需要有某種權力去執行實施,而這種權力大都體現為"官權"。而這種計劃的執行肯定會有"正"有"負",即肯定存在一方面多得另一方少得的強制局面。因為它畢竟不是這兩方面直接而公平的交易。比如蔗農與糖廠之間,如果按計劃經濟的手段,肯定有一方多得另一方少得的局面。如果甘蔗收購價定得低,則蔗農吃虧而糖廠多得,相反,則蔗農多得而糖廠吃虧。如果以市場經濟的手段,由蔗農與糖廠直接公平地交易,則雙方都會滿意,不滿意也就不會成功交易。因此市場經濟體現了蔗農與糖廠的"民權"。
在一個非常復雜的社會系統中,復雜多樣的各種經濟參數時刻在變化著,這種變化直接體現在買賣雙方的具體交易中,這種具體交易既是社會經濟參數變化的來源,也是這種參數變化的反映形式。脫離開這種具體交易,則這些社會經濟參數就不能得到準確反映。因此,脫離具體交易過程中的高高在上的計劃經濟經常難以得到基層的真實信息,它并不掌握這些信息;它要么依靠過時已久的信息作出決定,要么依靠虛假進行決定,或者依靠完全脫離實際的自我推論進行決定。關于后者,曾經這樣批評過前蘇聯的計劃經濟方式,他說:蘇聯人首先確定需要年產多少噸鋼,然后再以此指標制訂出與之配套的計劃。這種計劃方式是不可能成功的,也是非常束縛社會發展的。比如定出年產1億噸鋼,那么這1億噸鋼按現在的生產技術需要耗費5000噸煤,耗費2000萬度電,需要50萬人勞動一年,等等。這種自我推理的計劃當然可以從理論上說得頭頭是道,問題是,一遇到實際情況就非常容易錯漏百出,最終將整個國民經濟弄得異常的畸形扭曲。
關于依靠過時信息所作出的決定,現在仍然存在這種情況。比如,據說中國進口原油的定價計劃是追蹤幾個國際市場的價格而制定。但是,當計劃者在1個月后作出決定時,國際原油價格已經變成另外一種情況了。總之,計劃經濟想要通過一種間接手段來指令各個直接交易者的成交價格,是愚蠢的,價格本來就是從直接交易者的具體交易中來的,為什么又要移交到上層的計劃當局來決定呢?
因此對于社會各個方面來說,他們更歡迎市場經濟而不滿計劃經濟,市場經濟是民本經濟,而計劃經濟則是不合時宜的官僚經濟形式。時常引起社會各方面不滿是計劃經濟所遭受的遭遇。比如前段時期的電煤之爭就是一個典型,由于配合電價的指令性質,電煤價格由政府計劃定價,這樣就遭遇了很大的麻煩:電煤需要提價,否則不供給煤,而電廠方面又極力反對提價,除非提高電價。雙方都將問題反映到政府有關部門,弄得它左右不是,不勝麻煩。如果放開市場讓電與煤之間自由交易,那就根本不存在這種麻煩事,價格與供求也會自動理順,各方的怨氣也會消除,因為畢竟是自由選擇自由交易。因此中國改革的基本出發點是:通過市場配置資源。這是非常正確高明的。利用市場以達到社會發展的目標,是唯一正確的道路。我們已經看到,中國正在正確地走這條道路。
關鍵詞: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策略
農業生產與其他生產部門一樣,需要以一定的生產技術力量作為有效支撐,生產技術條件是農業生產發展的核心因素;同時,農業經營管理水平也直接制約農業生產發展狀況。一方面,農業生產由于受自然因素等制約顯著,其具體生產經營中必然包含著對自然物質基礎的管理及調適;另一方面,農業生產對現代化經營管理實踐的重視,也是當前新形勢下我國進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戰略轉型的必然選擇。
1 我國傳統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特點
1.1 受自然條件制約
農業生產部門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是其區別于工業生產的主要特征,農業生產從產生之初就表現為人類在自然資源基礎上的創造性實踐,傳統農業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更為顯著。從農業生產過程看,土壤、地勢地形、氣候、太陽輻射、降水、地表水狀況等自然條件直接制約著農業生產實踐成效,準確的把握這些地理信息資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農業生產的未知風險,預先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提高農業生產的預見性。農業領域與土地、勞動這兩種不均質要素緊密結合在一起,農業生產活動不僅會受到自然條件的約束,其他的如國家農業政策、農產品市場價格等不可預測因素也會造成農業生產經營的風險。
1.2 強調農業生產規劃
農業實踐活動對生產規劃的重視程度較高,我國傳統農業活動中就包含著對農業布局及管理的規劃內容。由于農業活動受制于自然條件,并需要在一個較長的生產周期中確保生產成效,農業經營便產生于對農時、農耕等的規劃或計劃活動中。農業生產規劃就是在特定的自然資源基礎上,通過合理計劃與資源組合,在防范化解生產風險的過程中獲取最優配置成效。在農業生產實踐早期,勞動者就已經開始“深思熟計”農業產品及其生產條件的內在關系,從各種可供選擇的生產方案中選擇最優經營策略。農業生產中的規劃活動需要明確定義生產目標,并圍繞生產目標分析出重要的生產要素及其相關關系,通過優勢效應的發揮及劣勢條件的可行性彌補活動最大限度的實現農業生產成效。
1.3 計劃指導型管理體制
農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性行業,其生產活動長期以來受到國家計劃指導型模式的影響。從農業生產結構、產品種類,到產品銷售等主要主要環節都帶有計劃經濟時代的印記。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極大的束縛了農業生產經營成效。同時,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農業產品單一經營方式也難以適應農產品商業化需求,人才管理模式也較為封閉。
2 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管理體制轉型
2.1 市場配置為主導的管理體制
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難以滿足現代社會對農業的基礎性需求。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在改革傳統農業生產管理方式,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農業產業、產品結構等都需要以政府統一規劃為基礎,這種管理模式使得農業生產缺乏效率與效益,以被動的形式滿足社會的基本需求。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理念要求首先突破計劃經濟束縛,將農業生產活動及其成效按照市場需求量進行綜合衡量。在農業生產方式上,努力改變原有的單一產量型評價標準,轉而以生產效益作為評價農業生產活動的基本標準,將依賴于政府指導的農業生產實踐投向市場領域,以市場化機制增強農業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2.2 現代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
現代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主要表現為社會化大生產模式,即實現農業的產業化經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在農業領域實現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組織形式。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市場經濟與社會分工必然產物,僅僅將農業產品及其產量作為經營目標的方式受到質疑,而是應該強調市場化引導原則,將農產品銷售作為產業化運營的衡量結果。為有效解決農業生產中的經營與市場對接問題,公司管理模式開始被接受并得到普遍認同,這種“公司+農戶”的管理形式能夠以積極的市場開拓能力,迅速的問題識別與反應能力實現對農業生產管理的變革,提升農業生產的風險抗御能力,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2.3 大規模定制的經營管理模式
農業生產經營的目標是最大限度的實現農業經營效益,以最小的自然資源及生產要素成本獲取最大的產出效益,大規模定制模式就是對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經營管理流程的再造與優化。大規模定制理念是興起于制造業領域的一場管理變革,主張在規模化生產的基礎上進行個性化定制,從而實現兩種需求的優化重組。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二分法認為,規模化生產與多樣化、差異化市場需求難以同步滿足,大規模定制模式實現了對農業生產流程的創新。大規模定制經營管理方式需要對農業生產經營特點及運作方式進行全過程改造,系統的實現對農業生產活動的計劃、組織、實施與控制等基本活動調節,注重對產品價值鏈的整合與品牌效應的提升。
3 提升現代農業經營管理成效的策略
3.1 完善農業經營人才隊伍建設
農業生產經營中的人才隊伍結構及其素質狀況直接影響到農業生產基本成效,農業生產經濟效益的提升也需要重點強調高素質管理人才的培養。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缺乏對農業經營管理的基本認知,社會普遍存在忽視農業人才培養與引進問題,導致農業經營管理人才結構不合理,高層次、創新性人才嚴重短缺,直接阻礙了現代農業生產管理變革進程。完善農業經營人才隊伍建設要體現系統性與計劃性,一是要制定與健全農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培養機制,二是要重點突出人才隊伍能力建設,加強對人才的針對性培養,保證農業生產經營的質量。
3.2 突出政府行為的宏觀指導
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并非要否定政府在農業資源配置中的宏觀指導功能,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務必要以政府的策略性指導為前提,充分發揮政府行為在農業產業經營中的重要作用。從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看,第一、二、三產業是相互影響、相互結合的復雜體系,單純的依賴市場機制必然會造成產業結構不合理等市場失靈難題。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強化系統管理意識,政府調節行為務必要正確定位產業形式,將農業產業化活動當做是系統的管理工程進行綜合性考慮。地方政府在指導本區域內農業生產實際時,既要從整體上去認知與規劃農行產業結構等問題,同時也要從農業產業發展的特殊性出發,因地制宜,善于抓住重點及難點,調整農業產業發展的內部利益機制,引導農業產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3.3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具體化
當前農業產業與第二、三產業的經營趨勢及關聯度不斷提升,農業產業經營開始走向多元化與混合經營模式,在三大產業的有機融合互動中實現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農業經營范圍也開始在橫向的基礎上向縱深結合發展,要想實現對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需要注意具體性實施原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既是理論問題,同時也是社會生產實踐問題,在區域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需要體現區域農業發展優勢及特色,以市場化需求為導向,突出農產品區域定位及品牌營銷策略,在農業結構調整上實現以營銷為基礎的生產經營流程,提高農業生產活動的目的性與針對性。樹立區位品牌意識,根據產品的特色準確定位市場需求,在產品銷售、推廣、品牌培育等方面付出努力,改變傳統農業生產中只重生產的管理方式,強調市場導向下的“以銷定產”意識,將產品的最終市場價值實現作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優化的最終目標。
4 小結
農業產業化經營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當前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存在大量需要解決的管理問題及矛盾。構建現代化農業生產組織形式,強調大規模定制經營管理模式,突出生產目的性等都是有效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成效的關鍵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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