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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規模經濟;運輸企業;集約化
我國道路運輸企業的規模經濟發展處于停滯不前狀態,甚至與道路運輸市場開放以前相比有所倒退。目前道路運輸企業規模小、經營分散、經營方式落后;運輸生產缺乏有效的組織,效率低下;經營主體之間存在嚴重的惡性競爭,所提供的道路運輸服務質量差。我國現階段正處于信息技術大發展、產業結構升級、國際經濟一體化等經濟發展的關鍵時刻,對于運輸業特別是道路運輸的要求越來越高,這種要求不僅僅體現在位移上,還體現在運送速度、時間和貨物安全上,道路運輸業面臨嚴峻的挑戰。 為推動道路運輸企業快速、健康發展,必須創新其現在的經營方式,探究更適合其發展的新模式。
一、道路運輸企業規模經濟影響因素分析
1.分工與交易費用
當道路運輸市場勞動的交易費用系數足夠小于中間產品的交易費用系數時,中間企業就會從道路運輸市場中出現。如果分工在道路運輸企業之間發展,則每個企業就會越來越專業化,道路運輸企業的平均活動范圍和規模也會縮小,企業的專業化水平越來越高。如果分工和專業化在道路運輸企業內部發生,則一個企業中每個工人的專業化水平和一個企業的范圍及規模將同時提高,企業的平均規模就會提高。
2.市場容量
規模經濟的實現受限于市場容量,道路運輸業由于其特殊性,市場容量包含經濟發展與運輸需求、運輸方式之間的競爭程度和道路運輸業市場容量三層涵義。
3.管理與技術
從管理看,一類是生產管理,貫穿于企業運輸生產的全部過程,與企業的運輸設備密不可分,目標是實現生產率與生產能力的配套。包括車輛和員工崗位安排合理化等等。另一類是經營管理,是除生產管理以外的一切管理過程和管理行為,目標是最大限度地組織企業運輸生產所需的貨源并且控制非生產過程的成本。對于所有的道路運輸企業來講,這是一個可以不斷壓縮的空間,可以不斷挖掘潛力,將管理力的作用發揮到極限。從技術看,一方面,裝備技術的發展使道路運輸企業規模擴大;另一方面,信息化提高了管理效益,促進企業規模的擴大。
4.產業的發展水平
運輸需求作為派生需求,在其發展初期,運輸主要作為企業滿足企業自身生產的需要,專業化程度較低。隨著運輸需求的增多,市場的擴大,為專業化提供了需求支撐,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內部分工鏈條的延伸,運輸市場效率進越來越高,市場上企業之間的協作程度進一步加強。
5.企業關系
企業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競爭與協作,這兩種關系對于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方式有重要影響。
二、運輸業形成規模經濟的條件分析
1.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和保障
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的突飛猛進,四通八達、高密度、高等級的公路網絡正在形成,運輸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的社會性為運輸規模經濟的實現創造了良好的交通條件,因而運輸企業可以集中資金和技術力量,主要從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著眼,積極開發創新先進的運輸組織技術,強化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管理,拓展與相關企業的合作,不斷強化實力和擴大經營規模。
2.運輸市場中企業競爭的推動作用
現階段,我國的運輸市場中,存在著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多種行業性質的企業,這些企業為追求更大的經濟效益和市場份額進行著激烈的競爭,在市場競爭中,大企業戰勝小企業,最終形成只有少數大企業占主導地位的發展態勢,這也會促進運輸規模經濟的形成。
3.多種運輸方式各有所長
各種運輸方式都有其自身的技術經濟特性,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優勢有利于體現運輸業的規模經濟效應。如,道路運輸的機動、靈活、方便、門到門等特點,是其他運輸方式無法替代的運輸優勢。所以社會需要更具廣泛性,運輸需求彈性相對較大,運輸企業經營及參與市場競爭的靈活性高。
三、創新道路運輸企業集約化經營的途徑分析
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新環境下,道路運輸企業如何才能做好集約化經營,是道路運輸行業繼續考慮的問題。筆者將從合理組建企業集團及推廣使用先進的運輸設備兩方面進行分析。
1.合理組建企業集團
適當擴大道路運輸企業的規模是推廣集約化經營的基礎。因為沒有規模化企業就不能實現規模化效益,所以道路運輸企業必須走組建企業集團之路,形成規模效益,實現規模經濟。換句話說,組建企業集團是借助資本集約促進資源集約。這就需要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消除不合時宜的市場規則,通過合理合并運輸資源,實現行業兼并、合并或者并購,這個資源包括車輛、企業、線路經營權、戰場、人員等。
第一,企業并購是指大企業采用控股、購買等方式收購小企業,擴大自身規模,這樣就能有效合并小企業的運輸資源。企業一方面要對自身股份制進行改造,促進企業內外各種資產有效重組,同時還要做到運輸的跨層次、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兼并及合并;把高速客車及高速共組作為載體和依托,重點建設在客運或貨運中發揮主要作用的跨區域企業;引導同一區域內運輸企業之間組成有機的經營團體,其好處是快速擴大規模經營,還可減少小企業之間的矛盾與競爭。以企業產權為橋梁,有效實行資產重組,創建及發展跨區域的大規模道路客運集團,對其實施集約化經營,在大規模經營中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
第二,擴大道路運輸企業的車輛規模。擴大車輛規模的途徑有兩個:收購其他中小企業車輛或者購買新車。在購買車輛時,應選擇適用性強的車輛類型和檔次。集中購買車輛可大幅降低企業運營投入,同一個廠家的客車,采購1臺、10臺、100臺,在價格上有很大的差距,并且因為零部件相同,還可減少維修部門的零部件庫存。尋找合適機會兼并同線路客運車輛,減少同一線路的運營企業,組建運營聯盟,形成利益合體,提高客車的運營效率。
2.推廣使用先進的運輸設備
使用先進的運輸設備,有利于高科技成果在運輸企業的應用。道路運輸粗放型經營的特點是不注重高科技在運營活動中的重大作用。道路運輸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實現企業的信息化:運輸設備的信息化;公眾服務及安全監管的信息化。運輸設備的信息化主要指:為運輸車輛安裝物流系統優化技術、GIS、GPS等,實現運力、資源等信息的收集及共享,對車輛實行全方位、全過程跟蹤監控,促進物資流、資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快速提高運輸組織管理水平及調度水平,降低空駛運輸、無效雛形、迂回運輸、重復運輸,實現客車運輸的快速響應、高效連接、合理組織及準時精確。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優化及改進道路運輸企業的管理流程,使企業管理更加高效、系統,全面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借助先進的信息技術,充分利用已有基礎設施的運載功能,提升運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降低環境污染,促進道路運輸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總之,集約化經營是當前各行業發展的趨勢,盡管運輸企業還存在著諸多困難,但是也應認識到集約化經營的條件和優勢,運輸企業一定要抓住機遇,利用各自的優勢來發展集約化經營,從而提高運輸業的整體效益。
參考文獻:
上世紀,信息技術高速發展,信息技術給我們的生產生活帶來巨大改變,推動著社會經濟與科技進步。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敦促著道路運輸行業加快信息化建設。信息技術的發展為做好交通運輸事業,提升道路運輸行業服務水平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本文對道路運輸行業的信息化發展進程以及制約信息化發展的一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管理與建設。
【關鍵詞】道路運輸 信息化 發展 研究
道路運輸信息包含道路旅客信息、道路貨物信息,還有一些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行業等信息。道路運輸信息化是把與道路運輸相關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這些信息做出處理的過程,從而實現對道路運輸企業提供服務的全程進行優化和控制,使道路運輸行業利益最大化,推動國內道路運輸行業發展。因此,建立起一個高效的、智能化的自動實現管理的道路運輸信息化體系非常重要。道路運輸的信息化建設是推動道路運輸行業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然趨勢。
1 我國道路運輸信息化發展進程
道路運輸服務作為一種基礎性的國民經濟體,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十分重要的影響,道路運輸服務實現信息化管理是道路運輸事業發展的關鍵舉措。我國的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從上世紀70年代改革開放以后,經歷了起步階段、探索發展階段、綜合發展階段、全面發展階段幾個歷程。
1.1 起步階段
我國的最早的計算機源于科學計算、工程設計與自動化控制的相關設備。信息技術是從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后開始引進的,經過逐漸普及,信息化建設發展至道路運輸行業。上世紀80年代,交通運輸部加強道路運輸行業的管理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與發展規劃方案,成為我國道路運輸行業走向信息化運營的重要標志。
1.2 探索發展階段
我國道路交通信息化發展的階段是在上世紀90年代,交通運輸部進行信息系統工程研究并取得了一批成果,信息化建設使道路運輸服務行業迅速發展壯大,道路運輸行業逐漸步入智能化控制管理的階段,為交通運輸事業優化管理方式起到巨大地促進作用。
1.3 綜合發展階段
進入21世紀后,我國的道路交通運輸行業進入綜合發展階段。在這個時期內國家實行“十五”、“十一五”計劃,帶動了我國經濟的發展,為我國道路運輸業大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契機,這個時期內,國內多個省市的道路運輸行業加快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技術把服務流程、管理流程優化整合,實現信息共享、網上辦公、電子檔案存儲等功能,提升了辦事效率和質量,加快了對道路運輸信息綜合開發利用。
1.4 全面發展階段
在“十一五”計劃實施期間,道路運輸行業實行信息化辦公取得了有效發展,進入“十二五”計劃實施后,進一步的提升了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進入信息智能化、現代化發展階段。信息技術使道路運輸管理能夠更好地對道路運輸資源進行利用,有效提升了信息資源的共享,充分發揮出了信息化建設的綜合效益。
2 制約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更好發展的情況
近幾十年我國的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得到了巨大的發展,其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約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更好發展的情況:
一是信息技術專業人才缺乏,工作人員信息技術應用水平較低。由于一些單位沒有精力和人力對信息技術知識開展系統化地培訓,或雖然有短期的培訓,但是無法達到廣泛了解的程度,工作人員的信息技術知識達不到充分了解、專業化的水平。工作人員無法掌握信息技術知識,就無法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
二是信息技術使用率較低。道路運輸管理信息技術是一種實用性的技能,但是工作人員并沒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化的優勢,部分工作還停留在傳統的紙質媒介上面,辦一件工作需要在好幾個部門間奔波,影響工作效率,造成資源浪費。是計算機信息技術利用率不高的體現。
三是信息化設施投入有待提高。雖然現今已經實現了信息化的大發展,但是有些部門的設施和設備更新,跟不上工作需要的速度,導致一些信息化管理標準與規范無法實施,無法有效整合利用信息資源,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 進一步做好道路運輸信息化建設的設想
3.1 希望提高道路運輸信息建設組織保障能力
希望主管部門主動負責,依據科學管理體系,對龐大又復雜的信息資源加強管理維護,明確對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加強人才管理,使具備計算機應用技術的人才能夠全力以赴,發揮專業人才作用,引領信息化建設。
3.2 希望發展示范、試點工程
在近幾年信息化全面發展的社會上,一些信息化示范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效促進了道路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因此,繼續建設一批示范性項目和綜合性的信息平臺等試點工程,對促進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建設會有典型示范功能。
3.3 希望各部門加強對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設備的投入
在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的發展建設中,設備落后也是制約信息化發展建設的因素,希望主管部門可以加強對信息化設備的投入、建設與管理。
3.4 希望制定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建設發展機制
希望管理部門對道路運輸的信息化建設發展制定發展計劃,明確發展方向,建立進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的政策,以及相關機制,提升道路運輸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軟性保障。
4 結束語
做好道路運輸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使其發揮應有作用,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必要舉措。信息化管理方式相比傳統管理方式,可以更加公平公正地調整道路運輸行業,利用信息化管理方式,能彌補傳統管理方式的缺點,更進一步地加強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使行業和諧穩定運營,為構建高效高質、現代化、面向未來的道路運輸行業奠定堅實的基礎,構建優質的運輸系統與交通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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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 functions are also changing. In this paper, the evolution of China's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 functions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RC were revealed by elaborating the meaning, features, classes and functions of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 Starting from the impact of administrative environment on transition and the causes of changing, the changes in China's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 functions were demonstrated.
關鍵詞: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演變;環境影響
Key words: road transport management;functions evolution;environmental impact
中圖分類號:U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5-0287-02
1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含義和特點
1.1 道路運輸管理的含義 道路運輸管理是道路運輸行業各種管理活動的總稱,是這些管理概念中含義最廣的一個。它包括了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和道路運輸經營管理。道路運輸管理表達了對整個道路運輸事業進行綜合管理的全部內容,它的管理主體是多方面的,可以是運管機關,運輸經營者,也可以是與道路運輸活動有關的行業協會等社會經濟組織。
1.2 道路運輸管理的特征 道路運輸管理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以宏觀調控和間接管理為主的道路運輸管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道路運輸管理必須是統一規范下的法制管理;道路運輸管理是協調的行政管理。
2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類別和職能
2.1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類別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類別有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和道路運輸經營管理。
道路運輸行業管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以政府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和該領域的行業協會為管理主體,以行業內經營主體及其經濟活動為管理對象,以維護行業內經營主體的合法利益為目標,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依據行規所進行的協調、監督、自律及提供服務的活動。
道路運輸行政管理是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領導,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為實現國家當時的中心工作目標,有效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職能,對道路運輸業的各種經濟活動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的總稱。
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是是以營業性道路運輸為管理對象,對參加營業性運輸業戶的經營資質、經營行為、服務質量、市場秩序等進行調控、組織、監督、檢查和調節運輸糾紛、糾正違章行為的管理。
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是運輸經營者對自己企業的經營活動所做的各種決策、生產計劃、組織指揮、經濟核算、財務會計、物資供應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管理。
2.2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 道路運輸管理的職能有:①制定和貫徹方針政策。調整道路運輸結構政策(包括道路運輸企業組織結構調整、道路運輸運力結構調整、道路運輸經營結構調整和道路運輸組織結構調整),維護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和汽車維修市場秩序的政策,促進科技進步的策略,構建和諧道路運輸的政策。②制定和貫徹法規規范。③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④運輸活動的組織指揮。⑤做好協調服務工作。⑥運輸活動的執法監督。
3 我國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演變
3.1 改革開放前我國道路運輸管理狀況 在改革開放前,由于我國是計劃經濟制度,我國的道路運輸以為國有運輸企業為主,禁止非公有制運輸經濟的存在。政府交通部門直接管理運輸經營,運輸資源的配置上全面推行國有運輸企業的壟斷性經營。道路運輸管理全面實行:統一計劃、統一運價、統一使用、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存在道路運輸市場競爭,企業被政府管得過多過死沒有活力。
3.2 改革開放后我國道路運輸管理的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由政府直接管理運輸企業的經營活動向管理運輸市場的轉變是(改革開放后到上世紀九十年代)。使得道路運輸管理發生了兩個根本性的重大轉變,即由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和由直接管理運輸企業向管理整個道路運輸行業轉變。第二階段,道路運輸行政管理的發展階段(上世紀最后十年)。全面開放道路運輸市場,下放審批權,取消運輸額度控制,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的道路運輸發展,為進一步發揮市場對運輸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第三階段,道路運輸行政管理的提高階段(本世紀至今)。本階段清理收費項目,減輕經營者負擔,打擊非法經營,規范經營活動;加強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運輸安全;加大道路運輸價格監督檢查;停止客貨運輸線路經營權有償出讓,推廣以提高服務質量為核心的經營權授予制度等。
4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轉變
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轉變主要有: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職能調整;轉移技術性、輔職能;加強規劃指導、法律規范和政策引導職能;加強監督檢查、維護運輸市場秩序的職能;強化服務職能。
我國道路運輸管理職能轉變的途徑和方法:
4.1 加強道路運輸行業協會的中介組織作用 隨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職能的逐步轉變政府部門應按照“小政府、大社會“的思路來構建道路運輸管理職能可以嘗試把現有的部分管理職能分離給中介組織,交給政府助手”去做。因為行業協會在溝通企業與市場的聯系加強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聯系組織協調合作發揮群體優勢和中介作用等方面,可以發揮諸多作用,具體包括:行業自律、從業人員培訓、經營咨詢;服務質量評比、道路運輸技術咨詢信息服務、市場信息的調查、經營資質評審的前期工作、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成果的推廣等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只有這樣才能夠既解放自己又能解放運輸經營者從而使管理割粳多的精力用于關溯及務效率、效果和質量方面,解決市場機制本身所未能解決的各種矛盾著力培育運輸市場為社會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4.2 進一步促進管理職能的市場化 過去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核心職能是在營運線路的審批上,即負責對經營者的資質審查和開業、歇業、停業的審批核發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對轄區內的客、貨線路進行審批把住市場準入關主要方式是行政審批。筆者認為行政審批的方式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機會均等的競爭在制度上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客、貨運輸線路作為社會的有限資源就不能得到科學合理的利用影響了整個運輸產業的升級.難以達到全社會道路運輸資源的優化配置。現在應進一步加強運輸管理職能的市場化(即在控制運輸供給量、嚴格認定運輸經營資質的前提下通過申報者的相互競爭來決定準能最終進入市場)來改變以往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管理市場的模式這種轉變體現了把過去的行政審批方式轉換成市場機制的選擇方式這樣不僅使政府以更加透明的方式向公眾負責、市場準入趨于公開、公平、公正,而且能夠使競爭者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只是服務者、促進者、合作者。所以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最重要的內容應該在市場的準入上以招投標的市場化認定方式來取代行政審批方式。
4.3 促進行業管理部門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 以民為本是現代公共行政理論的一個突出觀點,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政府要做一個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從這一觀點看,沒有道路運輸行業的廣大從業者也就沒有相應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以后道路運輸管理過程中,要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要以服務為宗旨來改善整個行業管理水平使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逐步演化,全方位多角度加強服務在工作重心上要把行業管理的重點放在建立并監督運輸市場行業規范和公平競爭規則上來,尤其要搞好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舉報查處和整改制度使經營者投訴有門真正維護好旅客和貨主的合法權益在管理地位和視角上要擺正自己的位置要代表和體現廣大旅客、貨主和經營者的意志而不能狹隘地體現本部門的利益;要從以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坐等上門的被動服務轉向出門到戶的主動服務。
4.4 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的宏觀調控職能 道路運輸業的宏觀調控是一項知識面廣、技術性要求很高的工作我們必須積極探索出行業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徑、新路子不斷提高道路運輸管理水平,以保證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在今后的行業管理工作中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要重點抓好統籌規劃、政策實施、信息引導、組織協調、價格管理、提供服務和監督檢查等幾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地講:一是要加強規劃的宏觀調控職能。二是要運用政策法規,對運輸經濟進行調節、規范和指導。三是要強化信息引導的功能,從而合理引導運輸企業搞好經營決策。四是要搞好運輸經濟活動中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組織完成重點及緊急物資的運輸。五是考慮建立一個圍繞價值量上下浮動的運輸價格體系。六是要加強對運輸經濟活動的檢查監督,規范經營行為。總之,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職能轉變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面對交通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緊緊圍繞行業管理宏觀調控體系的形成和功能的完善,不斷用創新的思維、服務的理念、科學的方法去正視困難和解決問題我們就一定會取得新的成績。
4.5 加強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職能 長久以來,我國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一直居高不下。而在最近的幾年里,我國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隨著我國的公路里程和汽車保有量的增長也在逐年遞增,而且重大的惡通事故也一次次發生,交通事故的頻發,對我國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傷害。
長期以來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高不下。特別是近幾年隨著公路里程和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道路交通事故以高比例遞增,重大惡通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社會反響強烈。道路運輸安全應是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而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是由公安和交通部門共同負責的這種道路交通多頭管理、職能交叉的問題極易造成交通安全管理的弱化。事實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道路交通立法、執法、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事故的處理、緊急救助車輛、駕駛員、運輸企業等諸多方面。雖然,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與交通警察部門存在職能交叉但是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可以發揮在營運車輛與安全性能的選擇、安全檢測、職業駕駛員的培訓及考核、制止超載違章等經營行為、運輸企業的安全技術等諸多方面的優勢。因此,我們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必須強調和突出運輸管理部門抓安全的這項重要管理職能。
5 總結
為了更好地讓道路運輸管理與時俱進的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本文詳細的闡述了道路運輸管理的含義、特征、類別和職能。從定義出發,結合實際,深刻道出了我國道路運輸管理職能從建國到改革開放以致今天的演變。并且,通過分析轉變的原因和行政環境對轉變的影響,總結出我國道路運輸管理職能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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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與思想政治工作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思想政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兩個文明建設的基本保證。適逢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輿論氛圍,精神文明建設就有了不斷強化的社會環境和充分施展才能的大舞臺。
精神文明建設涵蓋面廣,包括文化建設、政治思想、道德建設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要貫徹“重在建設,貴在堅持,務求實效”的方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做到因地制宜,堅持常抓常新,突出創建特色,豐富創建內涵。
按照交通運輸部《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規劃(2011-2015年)
》和《交通運輸行業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實施綱要》及《省交通運輸廳“十二五”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精神,省運管局制定了《__道路運輸系統“十二五”精神文明創建規劃》,為了將部、廳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和戰略部署傳遞至全行業,實現上下聯動的機制,省運管局連續幾年舉辦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培訓班,要求各地市運管部門、局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和文明辦主任參加,邀請省文明辦、省廳文明辦的領導講解相關內容。
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精神文明建設既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做好行業慣例工作的有力保證。因此,我們要根據自身實際和客觀需要,在強化行業管理過程中,卓有成效地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一是規范行業外在形象。近年,省運管局逐步推行行業形象統一戰略,提出統一規范服裝,統一執法車輛標識,統一執法公示欄,統一掛牌執勤,統一執法行為規范的“五統一”。在此基礎上,注重用良好的人文工作環境來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重點推進了基層單位文化場所建設。各地運管部門積極加強閱覽室、陳列室、活動室、健身房等文化場所建設,逐步改善職工文化體育活動的硬件設施,有條件的單位還建立了榮譽陳列館、展示館等,充分展示道路運輸行業建設與發展的成就。通過幾年的努力,初步實現了規范行業外在形象,寓行業價值觀和行業理念于外在形象之中,達到了美化工作生活環境,建立行業標識體系,樹立行業良好社會形象的目的。
二是提高運管人員綜合素質。組織運管戰線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同志編寫《運管人員職業道德》、《道路旅客運輸司乘人員職業道德》、《道路汽車客運站站務人員職業道德》等相關培訓教材,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體系;組織有關業務專家到企業、運管機構開展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巡講;每年舉辦運政執法、客運管理、貨運管理、安全管理等崗位培訓班,切實提高了隊伍綜合素質;加強行業發展長遠規劃建設,召開全省范圍內的企業座談會、運管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推進我省道路運輸行業快速發展的有效措施,形成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三是大力宣傳行業精神。省運管局黨委將龍江交通精神確立為行業核心價值理念,通過在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辦公場所、道路運輸站場、道路運輸企業采取懸掛張貼以龍江交通精神為核心內容的宣傳畫、宣傳標語,開辟固定宣傳欄宣傳板,播發主題宣傳片等形式,廣泛宣傳龍江交通精神;通過在出租車和公交車醒目位置粘貼宣傳標語,在有LED屏幕的出租車和公交車上滾動播發宣傳標語、宣傳口號等形式,弘揚龍江交通精神;通過開展主題演講、報告座談、讀書征文、詩歌朗誦、行業歌曲創作、展覽展示、文藝晚會和各類主題實踐活動,形成一批廣大干部職工認可、在行業及社會具有廣泛影響的文化作品,切實把行業核心價值體系體現到精神文明創建的各個方面。
__道路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近幾年來雖然邁出了一定的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精神文明建設對推進行業發展的高度來審視,仍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通過調研發現主要存在著以下需要加以解決的問題,一是認識程度不夠高,行動不夠自覺的問題。由于思想認識和文化水平以及知識結構的局限,一些市、縣運管部門的領導在道路運輸精神文明建設的認識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對精神文明建設內涵的把握、功能作用的認識不全面,往往將其簡單地理解成開展一些文體活動,將行業核心價值觀的塑造等同于職工的思想政治建設,把精神文明建設游離于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之外;二是對道路運輸精神文明建設缺乏整體部署和規劃。數量相當的單位和干部職
第一條為了維護本市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及其管理活動。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客運經營包括省際的班線客運經營、包車客運經營和旅游客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站(場)(以下簡稱客運站)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公共停車場(庫)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出租汽車客運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運輸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交通局所屬的**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和**市城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交通執法總隊)為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本市道路運輸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對黃浦、盧灣、徐匯、長寧、靜安、普陀、閘北、虹口、楊浦等區的道路運輸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市交通執法總隊具體負責本市道路運輸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浦東新區以及閔行、寶山、嘉定、金山、松江、南匯、奉賢、青浦、崇明等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四條市交通局應當按照法定程序,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和專業系統規劃,分別納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
第二章基本管理
第五條從事客運經營、貨運經營、客運站經營、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條件。具體條件中的專業標準、技術規范可以由市交通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需要從事客運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應當向市交通局提出申請;需要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市運輸管理處提出申請;需要從事危險貨物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客運站經營、貨運站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市交通局和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六條從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公共停車場(庫)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十五日內,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七條依據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經營者需要合并、分立或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客運經營者、客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三十日前告知原審批機關,并同時向社會公告。
第八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市交通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貨運經營以及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培訓機動車駕駛員的教練員,應當經市運輸管理處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考試發證機構不得組織強制性考前培訓或者指定培訓點。
第九條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運輸服務價格,由市交通局提出方案,經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執行。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價格規定,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
第十條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依法應當具備的經營許可證件、車輛營運證、上崗資格證、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等證件、標志牌,由市運輸管理處統一監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轉讓或者出租。
第十一條本市積極推進建立道路運輸公共信息網絡系統,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條市交通執法總隊可以依法在本市主要的公路道口對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經營資質和經營行為進行檢查。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門需要委托市交通執法總隊對車輛運輸的貨物依法進行檢查、控制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加強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道路運輸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和服務質量以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向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投訴和舉報。
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公開舉報和投訴電話、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依法及時調查處理舉報和投訴,并將處理結果回復舉報、投訴人。
第三章客運、貨運管理
第十四條本市對客運班線實行有期限經營,經營期限為四年到八年。市運輸管理處應當根據班線客運經營者的資質條件、服務質量等確定相應的經營期限。
班線客運經營者依法取得客運班線經營權后,應當在一百二十日內正式營運。超過規定期限六十日未營運的,視為放棄客運班線經營權。
客運班線經營期限屆滿需要延續經營的,班線客運經營者應當在屆滿六十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本市建立客運班線經營狀況評議考核制度。市運輸管理處可以每年對班線客運經營者的基本資質條件和營運服務質量進行評議考核。考核應當公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作為延續或者注銷客運班線經營權的依據之一。
第十六條客運經營者的客運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的線路和公布的班次行駛,在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禁止沿途攬客。禁止超過核定人數運輸旅客。
定線旅游客運應當按照班線客運管理,非定線旅游客運應當按照包車客運管理。
第十七條因特殊情況發生旅客嚴重滯留的情況,市運輸管理處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疏散;客運經營者應當服從市運輸管理處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十八條市交通局應當會同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市道路運輸發展規劃、貨運市場需求以及市內道路交通條件,制定允許在市內全天通行的營業性貨運車輛運力發展年度計劃。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在一定區域、時間內限制貨運車輛通行。
允許在市內全天通行的營業性貨運車輛應當具有獨立的封閉結構車廂,車輛的外型和安全、環保等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有關標準和條件。禁止使用客運車輛從事貨運經營活動,禁止使用貨運車輛從事客運經營活動。
第十九條本市道路運輸車輛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懸掛和使用與其運輸經營業務相符合的營運標志。
第二十條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定期對營運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市運輸管理處、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每年對營運車輛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并同時實施年度審驗。
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及時、完整、準確記載車輛檢測、技術等級評定等有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在外省市注冊的貨運經營者從事起迄地均在本市的貨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市運輸管理處或者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章機動車維修與檢測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市鼓勵發展以便利、快捷為特點,以機動車常見故障排除和養護為主要內容的機動車維修服務(以下簡稱機動車快修)。機動車快修應當符合本市汽車快修企業技術條件。
本市中心城區內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的機動車快修,不再新設機動車專項維修點。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公示經營許可證、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材料配件進銷價差率、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
從事機動車特約維修的經營者除應當遵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公示機動車制造企業的授權證明,并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接機動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并建立維修檔案,做好維修記錄。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配件登記檔案,記錄配件的名稱、供應商名稱和地址、制造企業名稱和地址、進貨日期、進貨單價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提供的配件應當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或者舊配件,供用戶選擇。使用修復配件或者舊配件的,應當征得托修方同意,并保證維修質量。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對機動車進行維修;尚無標準的,應當參照機動車制造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資料進行維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接機動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具備維修質量檢驗能力的,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維修質量檢驗。
進行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驗,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如實提供檢驗結果證明,并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公示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工時單價、材料配件價格收取費用;機動車制造企業未提供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的,應當執行市交通局制定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與托修方結算費用時,材料費和工時費應當分項計算,并出具市運輸管理處統一監制的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機動車制造企業提供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報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應當加強對檢測、計量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校正,確保其技術性能指標達到標準要求。用于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營運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等的檢測、計量儀器設備,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進行強制周期檢定。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前款規定的檢測、計量儀器設備不準確或者逾期未進行強制周期檢定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校正或者檢定,并移交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其他相關業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經營許可證、收費標準、訓練區域等;
(二)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
(三)聘用取得教練員上崗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教學工作;
(四)嚴格考試紀律;
(五)按規定做好培訓記錄,建立學員檔案。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在培訓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對結業考試不合格的學員,不得頒發培訓結業證書。
第三十條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的設置和建設,應當符合本市道路運輸專業規劃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標準。
市和區、縣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查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工程的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方案時,應當分別征求市交通局和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意見。
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客運站、貨運站、公共停車場(庫)的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三十一條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合理安排運行班次和發車時間;
(二)按照客運經營者根據政府指導價確定的票價售票;
(三)對無故停班或者連續三日不進站經營的,及時向市運輸管理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告;
(四)嚴格執行各項站務收費規定;
(五)工作人員佩戴服務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裝卸、儲存、保管貨物;
(二)嚴禁有毒、易污染物品與食品混裝;
(三)倉儲等經營場所符合消防安全條件,各種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有效;
(四)工作人員佩戴服務證上崗。
第三十三條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受理運輸危險貨物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業務的,應當了解運輸貨物的品名、性質、數量和應急處理方法,查驗有關憑證。不得受理運輸國家規定的禁運貨物。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當將受理的運輸業務交給具有合格資質的貨運經營者承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下列行為,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未履行備案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教練員未取得上崗資格證上崗從業的,責令停止上崗,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轉讓或者出租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標志牌,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偽造或者涂改營運標志、機動車維修范圍標志牌、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收繳有關證件、標志牌,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未按規定懸掛和使用營運標志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未建立車輛技術檔案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履行備案義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七)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未履行公示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建立維修檔案、未履行記錄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未建立配件登記檔案、未履行記錄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未如實提供檢驗結果證明的,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未做好培訓記錄、未建立學員檔案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教練員在培訓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教練員上崗資格證。
(十三)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未履行及時報告義務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四)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受理運輸國家規定的禁運貨物或者將受理的運輸業務交給不具有合格資質的貨運經營者承運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道路運輸經營者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因情況變化喪失或者部分喪失第五條規定的經營條件,仍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可以暫扣其營運車輛、維修機具設備等物品,并責令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指定的地點接受處理:
(一)無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無經營許可證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
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暫扣物品時,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暫扣物品文書和清單,告知執法依據、理由和接受處理的地點、時限;對暫扣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在告知當事人接受處理的時限內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
當事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取回暫扣物品。當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經公告三個月后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將暫扣物品予以沒收,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對市交通局、區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關鍵詞】 道路 運輸 節能 減排 探討
國家近年來特別重視節能減排工作,道路運輸業既是能源消耗的重點行業,也是節能減排任務繁重的領域。交通運輸部對節能減排工作高度重視,成立領導機構,出臺相關政策,全面加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減排。
1. 道路運輸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
1.1交通運輸業是僅次于制造業的油品消費第二大行業,石油消費總量約占全社會石油消費總量的1/3。目前,全國道路運輸行業的營運車輛已達一千余萬輛,從業人員數量超過2500萬,完成的客運量、貨運量分別占綜合運輸體系的93.4%和75.2%。道路運輸完成的客貨運量超過其他幾種運輸方式的總和,消耗的石油量也超過其他幾種運輸方式的總和。道路運輸業作為交通運輸領域的耗能大戶,在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中肩負著重要使命。
1.2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制約,道路運輸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比較多,而產業結構不合理、組織化程度不高、車輛裝備技術水平較低導致的能耗高、效率低等問題表現尤為突出。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關鍵是要通過促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轉變傳統的發展方式。而轉變發展方式與節能減排辯證統一、相輔相成,只有加快道路運輸節能減排,才能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實現道路運輸業發展方式的轉變。
1.3我國政府向世界做出了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莊重承諾。節能減排任務已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約束性指標,并向全社會公布。作為節能減排的重點行業道路運輸業,面臨的任務尤其繁重。
2. 道路運輸節能減排開展情況和工作目標
近年來,道路運輸行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節能減排的戰略部署和交通運輸部的要求,從建立規章制度、完善行業標準、加強政策引導等環節入手,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積極推進道路運輸節能減排,工作富有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是嚴格實施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和準入制度。全面實施《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嚴格市場準入管理。自2010年3月1日起,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配發《道路運輸證》時,將車輛燃料消耗量作為必要指標,對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進行核查,不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車輛,不得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二是加強道路客運運力投放調控。按照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運力調控、推進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0〕390號)的要求,認真執行“對客車實載率低于70%的線路不得投放新的運力”的規定,嚴格控制新增道路客運班線和運力,完善客運班線和運力許可管理方式,健全道路客運市場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制度,加快結構調整,提高營運客車實載率。科學制定道路旅客運輸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科學線網總體布局、客運運力規模和結構,增強運力調控的科學性。
三是鼓勵甩掛運輸發展。道路運輸行業認真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甩掛運輸發展的通知》(交運發〔2009〕808號),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減少掛車檢驗次數,調整掛車保險,完善甩掛車輛海關監管制度,調整車輛通行費征收辦法,推進甩掛運輸車輛裝備標準化,完善掛車證件管理,鼓勵運輸企業拓展運輸網絡,完善樞紐場站設施,積極推進甩掛運輸試點工程,加快促進甩掛運輸發展。
四是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擔率。公交客運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應由政府主導,圍繞保民生的要求,在投資安排、場站用地、路權分配、財稅扶持、換乘銜接等方面,加大工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公益性的公交客運體系,讓人民群眾愿意乘公交,更多地乘公交,改善城市交通需求結構,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分擔率,有效解決城市擁堵難題,減少能源消耗和尾氣排放。
道路運輸節能減排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堅持節能與發展相促進、開發與節約相協調、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到2015年,道路運輸發展對資源、環境的影響進一步降低。新能源、節能環保車型得到推廣,高油耗營運車輛所占比重明顯下降,各項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新工藝得到廣泛推廣和應用,節能駕駛知識得到深入普及。與2005年相比,營運客、貨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應分別下降3%和12%;營運客車、貨車單位運輸周轉量污染物排放量分別下降15%和30%;客運班車實載率由47.5%提高到56%,營運貨車實載率由50%提高到55%;實現95%的營運車輛達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3. 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組織工作的應對措施
3.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道路運輸機構主要領導應作為本單位、本行業節能減排的第一責任人,各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本企業節能減排的第一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節能減排監督考核體系試點工作,實行嚴格的問責制。
3.2深化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根據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結合“十二五”發展規劃,加緊研究提出道路運輸行業的節能減排目標、實現途徑和保障措施。完善道路運輸行業經濟運行動態分析制度,把節能減排作為重要內容和核心指標,做好月度、季度油耗情況的分析和預測預警;研究建立道路運輸行業能源消耗和排放統計及分析制度,將節能減排統計指標納入統計體系;研究建立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評價體系,出臺監督考核和獎勵辦法,加大對道路運輸企業能源消耗監控力度,并將其納入企業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節能管理。同時,加大資金引導力度,鼓勵運輸企業加快淘汰老舊、高耗能、高排放車輛,積極推廣使用新能源環保型車輛和混合動力汽車,鼓勵有利于節能減排的新設備、新技術的開發應用,不斷拓展道路運輸節能工作的領域。
3.3嚴格市場準入管理。長期以來,營運車輛準入管理缺乏對節能減排指標的考核。在現行的準入制度框架內,增加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要求,實施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管理,強化了道路運輸節能減排的市場監管手段,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照《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進行核查,不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車輛,不得進入道路運輸市場。
3.4鼓勵發展節能高效的運輸組織方式。圍繞傳統貨運業的改造升級,應加大政策引導力度,積極發展甩掛運輸、集裝箱運輸、廂式貨車運輸、零擔快運等運輸組織方式,提高道路貨運市場的網絡化、組織化水平。加快企業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積極培育一批在物流供應鏈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骨干企業。切實組織好甩掛運輸試點,加強資金的引導與帶動,發揮道路運輸和物流企業的主體作用,逐步擴大甩掛運輸的范圍和規模,對新購符合節能減排技術標準的推薦甩掛運輸車型、裝備,以及甩掛運輸作業相關設施改造給予政策支持,對試點企業定期定線運行的甩掛運輸車輛實行通行費優惠。落實城鄉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制度,建立農村客運財政獎勵制度,引導農村客運線路公交化改造,促進城鄉公交客運協調發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道路貨運站(場)(以下簡稱“貨運站”),是指以場地設施為依托,為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具有倉儲、保管、配載、信息服務、裝卸、理貨等功能的綜合貨運站、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經營場所。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貨運站經營活動,以及對其實施監督管理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貨運站的布局規劃和監督管理,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實施具體管理工作;市發改、公安、國土、住建、規劃、環保、安監、物價、城管、工商、稅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貨運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貨運站發展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科學布局、有序發展、服務經濟的原則,實行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經營。
第六條貨運站建設選址應當符合本市交通物流發展規劃。未列入本市交通物流發展規劃,而根據鎮(區)產業發展情況確需建設貨運站進行配套服務的,須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條貨運站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理報建手續。需設立危險貨物存儲場地的貨運站,必須在化工區內選址,并按相關程序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禁止擅自變更貨運站的土地性質、規劃條件和使用功能。
貨運站按照規定辦理立項審批或者備案后,應當同時將項目情況報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貨運站站內布局應根據功能和生產規模統一布局,并結合貨運業務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分期實施。在布局中要優先考慮生產區域,重點是確保庫、場位置。站內道路統一規劃,合理使用,使站內車流、貨流、機械流、人流便捷通暢、互不干擾。分期實施的建設項目,應考慮分期建設過程中相互的銜接要求。
第九條貨運站建設完工后應通過公安、住建、交通、環保、安監、消防等部門的驗收。
第十條規劃入駐經營業戶超過一百家的綜合貨運站,應當預留運管、稅收、工商等部門駐場辦公場所。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貨運站房、生產調度辦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倉庫、倉儲庫棚、場地和道路等設施,并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1)從事貨運交易市場經營的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具有不少于一萬平方米的封閉、硬化停車場和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庫房;
(2)從事倉儲理貨經營的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具有不少于二千平方米的庫房或者五千平方米的場地。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安全、消防、裝卸、通訊、計量等設備;
(三)有與其經營規模、經營類別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貨運站經營的,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運站(場)經營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三)經營貨運站的土地、房屋合法證明;
(四)貨運站竣工驗收證明;
(五)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各類設備證明材料;
(六)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專業證書;
(七)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三條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于申請貨運站經營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應當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注明經營范圍;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四條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30日前告知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辦理相關手續。需變更名稱和地址的,應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因改擴建而改變貨運站規模和功能,從而變更經營許可事項的,應當按本辦法有關許可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為加強行業管理、規范經營行為,保障貨主的合法權益,同時結合城市綜合治理的要求,減少貨運車輛違規占道停放、裝卸作業和堆放貨物的現象,應統一引導下列貨運及貨運輔助企業納入我市貨運站駐場經營:
(一)無自有辦公場所(不包含商住樓)且無法提供車輛停放場地證明的貨運企業;
(二)無自有營業用房或自有營業用房面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貨運企業;
(三)無自有營業場所和庫房或自有營業場所面積少于五十平方米、倉儲面積少于一百平方米的貨運配載企業;
(四)庫房少于二千平方米或者場地少于五千平方米的倉儲企業。
第十六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進站經營業戶的管理檔案和信譽檔案,掌握進站經營業戶的經營狀況及客戶反映的信用狀況,并及時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督促進站經營業戶規范、合法、誠信經營。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及時處理站內道路運輸服務投訴,調解經營糾紛和事故糾紛。
第十八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許可事項經營,不得改變貨運站用途和服務功能。
第十九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貨運站(場)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制定安全生產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含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送市運輸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備案。
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站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不得允許手續不齊全的車輛進站和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
第二十條貨運站經營者應做好各項源頭治超工作,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稱重檢測規定,對進出貨運站的車輛狀況、道路運輸證件和駕押人員從業資格執行登記制度,配合運管、公路、公安等部門定期開展巡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裝卸、存儲、保管貨物。除依法設立的危險貨物存儲場地外,貨運站經營者不得允許站內經營業戶存放、包裝、搬運、裝卸危險貨物,嚴禁裝載危險貨物車輛入站。
第二十二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認真做好站內治安、消防、環保、衛生工作,維持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秩序,保持場內及周邊市容整潔和環境衛生。
第二十三條貨運站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執行價格規定,禁止亂收費,同時不得惡意壓低收費標準吸引貨運及貨運輔助企業入駐。
第二十四條加快推進貨運站信息化建設,實現站場資源優化整合,積極引導駐場企業采取信息化手段,實現網上交易、網上找車,提高貨物配載效率。貨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要求,進行貨運市場動態信息收集和。
第二十五條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貨運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檢查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第二十六條依法對貨運站實施監督檢查時,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檢查人員有權向被檢查貨運站了解情況,詢問相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材料。被檢查貨運站和相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情況或者資料。
第二十七條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貨運站服務質量考核體系,定期對貨運站的經營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貨運站的違規行為需要處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市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執行。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下列行為的,除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外,應當場進行處理:
(一)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有無證駐場經營業戶的,應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當場取締。
(二)檢查人員發現有經營業戶違規儲存、堆放危險貨物的,應聯合安監部門要求經營業戶立即按照規定妥善處理危險貨物。
(三)檢查人員發現出場貨運車輛有超載行為的,可以立即制止并在裝載符合標準后放行。
為了使調研的結果盡可能地符合真實情況,調研區域主要設定為黑龍江省、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江蘇省、湖北省、貴州省等省及其下屬地市,選取樣本為我國東部、中部、西部等有代表性的省份。調研對象囊括上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運輸管理部門、各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大中型運輸企業、重點道路貨運站場和集裝箱貨運站、有關協會、學會、專家及相關政策制訂者和執行者。
本次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現場考察、信函調查等方式,調研小組對樣本區域道路貨運業發展現狀、問題及經驗,現行道路貨運管理辦法、政策構成及政策需求,道路貨運站場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建議)、政策需求,道路貨運站場類型、規模、投資構成、經營模式及其存在的問題及政策需求,道路貨運站場的信息化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政策需求,規范道路貨運站場經營管理的相關設想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了解和分析。
貨運站場存在問題多
通過對調查區域的實地調研不難發現,我國道路貨運站場經營管理中有許多不足亟待解決。
站場定位不明
道路貨運站場在性質上是屬于社會公益性設施、經營性設施還是道路基礎設施的定位不夠明確。但站場性質定位是根本性的,它將直接影響貨運站場的資金來源渠道、分配方式、使用方式及經營管理方式等。道路運輸站場(主要是貨運站)與運輸管理部門、運輸企業的關系以及在運輸市場中的地位不合理,有礙于形成有機的運輸站場體系,有礙于形成社會的多渠道投資主體。
因為貨運站的產權和經營主體不明晰,使得國家投資和股權及其收益的管理不夠嚴格,投資主體和經營主體不夠明確。也因為管理人員與經營者不明確其功能、面積、定位、運營主體等重要問題,因此在實際執行中遇到了種種分歧,產生不便。例如廣州市運管人員就詢問了集裝箱堆場是否屬于道路貨運站場這樣的問題。
在貨運場站的規劃與建設中同樣存在諸多的問題。道路貨運站場規劃在地方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中法律地位不夠明確,站場建設與道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其他環節、城市公交、其他運輸方式、城市布局規劃的協調渠道與手段不夠通暢和有效;政府在規劃中的職責既有布局,又參與項目立項與實施,政企分工不明確。
規劃主體層次過低,沒有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從而造成貨運站場規劃與產業規劃不銜接,投資容易失敗。一些貨運站場的建設標準過低,一些地方根據1995年制定的零擔貨運站級別來建設現代的物流園區,若按照這樣的標準來建設,絕大多數的貨運站場用地將大幅度縮減,明顯不適應現代物流園區的綜合發展方向。
由于以上原因,許多貨運站的選址規劃與海陸空運輸方式、城市配送銜接不到位,公安和城管部門不讓貨車進城,直接造成非法面包車拉貨猖獗,即城市的最后一公里不暢,推高了物流成本。
建設資金缺口較大
資金問題是制約道路貨運站場發展的瓶頸,充足的資金才能為企業發展謀求更多的市場機會。調查中發現,道路貨運站場除了極少數是由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或補助建設的以外,多數主要還是依賴于民間資本,例如大連市有7個零擔貨運站,其中80%的在建項目均為民營,資金量稍顯不足。
現有政府投資部分的籌資渠道較窄,目前主要是國家和地方的車購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及交通企業自有資金等,這使得道路站點建設缺乏資金投入;政府資金扶持方式主要是撥款,推行無息或低息貸款方式和資本金方式,由此造成許多省份對于道路貨運站場長期投入不足,甚至毫無補助。部分省份現有的道路貨運站場建設改造主要依賴于交通運輸部和省廳的撥款,資金有限,如廣東的貨運站場建設資金目前缺口達到30億元,而且下撥資金遲緩,企業似乎看不到政府的支持。
土地使用障礙重重
原有的貨運站場和物流園區隨著城市的發展被商業地產等包圍,被迫拆遷,然而由于城市經營者的逐利和城市形象等問題,遷建的土地申請卻常常被地方政府拒絕,土地政策難以落實到位。
貨運站場土地租期較短,政府在物流用地方面缺乏指導,經營者只好各顯神通,各自拿地,土地使用得不到保障。如廣州市1991年成立的一家大型貨運市場,到了1998年就被迫拆遷,2005年拆掉了廣州有名的同德貨運市場,2007年又拆除了新百佳。土地的問題極大地困擾著企業經營,因為經營時間得不到保障,由此造成投資謹慎,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緩慢,水平低下。
管理政策體制不健全
調查顯示,只有廣州、深圳、大連等少數地市制定了自己的貨運站管理制度,其余的僅以國家的規范來進行管理,事實上已經完全放開,缺乏治理貨運站的有力依據。
就目前而言,道路貨運業的市場準入門檻過低,從源頭上導致了貨運市場競爭無序、貨運發展滯后等諸多問題,為管理工作帶來重重困難。同時,行業準入制度本身存在問題,如進入行業應有的資質、經營范圍等問題都不明確。
運管部門管理不到位,對于非法營運打擊不夠,未經許可的貨運站仍然有機會生存。一些地方貨運站場建成后許多貨車仍然不進站經營,市場仍然保持分散經營、惡性競爭的狀態,極大沖擊了正規市場的運營秩序。
政府對信息化發展缺乏統一的規劃和標準。以中外運廣東省分公司為例,企業在GPS應用中因為與配套系統產生沖突,不得不多次放棄原有系統,現有GPS系統已經是企業使用的第四套了,信息化標準的缺失實際形成了很大的浪費。
貨運站的投資選擇標準以及資金的安全回收方面有所不足。在現有貨運站的選擇標準下,一些站被政府選上并進行了補助,可是結果卻并不理想。還有一些地方的站場缺乏對投資的監控和后評價,在國家各級政府投入資金以后,在資金使用效果的監管和安全退出問題方面就顯得有心無力了,如廣西目前仍有4個億的政府投資沒有回收。
一些地方政府直接進行貨運站場的日常經營,這種政企不分的局面干擾了市場的公平競爭。應該盡快明確站場的產權和經營主體,加強國家投資和股權及其收益的管理。
人力資源問題無疑是阻礙道路貨運業發展的一塊短板。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加上相關規定一片空白,造成針對貨運站場的執法隨意性較大,企業無所適從。行業內不僅職業經理人嚴重不足,技能型人才也有很大的缺口。
道路貨運站場實際運營水平低下。現有貨運站場和物流園區多為民營,經營主體五花八門,以個體為主,缺乏現代經營理念,第三方物流較為薄弱,服務方式和手段傳統、單一,貨運站場主要還是采用大排檔的形式建設,與物流園區的定位不符,致使站場經營效益低下,缺乏對入駐業戶的嚴格管理以及風險管理機制。
經營者市場觀念薄弱。多數傳統的道路貨運站場無論是設備投資還是服務項目設計,其水平都不高,也沒有形成貨運站的經營網絡,其經營不適應運輸市場需求變化,站場經濟效益普遍較差,基本處于微利和保本狀態,特別是國有貨運站場虧損面大,貨主和車主不能得到滿意的服務,不能很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
貨運站場運營管理中存在的許多薄弱環節導致車輛空駛率增加,實載率低,能源浪費驚人;同時嚴重影響道路基礎設施及運輸車輛能力的充分發揮和運輸效率的提高,制約了道路運輸作為多種運輸方式聯系的紐帶所應發揮的作用。
信息化水平低且缺乏標準,運輸組織化程度低,很難形成站場─道路─車輛─站場這樣一個有機聯系的道路運輸服務系統。
綜上可知,目前我國道路貨運站場的管理是很空泛的,管理力度遠遠不能起到引導發展的作用,管理依據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實亡,管理行為效果差。道路貨運站場對管理部門有很大的意見和期待,希望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來規范貨運市場和貨運站場的發展。
如何引導貨運站場健康發展
根據9個省份的座談、現場察看及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各級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道路運輸企業及貨運站場經營者主要關注道路運輸站場性質、功能定位、投資政策、市場準入等問題,先要解決道路貨運市場培育、發展完善和監管、道路貨運站場建設等問題,在此前提下才能做好引導道路貨運站場運營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發展。
明確站場性質、功能與定位
大多數調研省份建議盡快在國家層面明確道路貨運場站的類型劃分及各類道路貨運站場的性質和功能,盡快明確道路貨運站場與物流中心、物流園區等物流基礎設施的區別與聯系;建議通過明確貨運站與物流園區的區別與聯系,劃分清楚貨運站場的公益性或經營性屬性,加快制定道路貨運站場建設投資、土地、稅費相關政策,統籌規劃國家道路運輸樞紐城市的零擔貨運站、集裝箱中轉站,以及物流中心和物流園區內相關道路貨運基礎設施的布局。
改善站場投資環境
除甩掛運輸試點項目的道路貨運站場建設有明確的中央政府補貼外,其他道路貨運站場政府投資政策不明確,規劃、土地、融資、稅收等方面的相關政策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導致道路貨運站場投資環境欠佳,各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對道路貨運站場建設投資態度差異明顯(從政府全額投資到完全無政府投資等形式均存在)。建議從國家層面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與發改、建設、國土、稅務部門協作,加大道路貨運站建設用地、投融資及稅收優惠政策并保障其落實,同時明確本部門對道路貨運站場建設的投資方向和補貼力度,統一資金使用模式和投資標準,從國家層面消除不同部門對道路貨運站場與道路運輸類物流基礎設施投資政策差異。
多部門協作把好準入關
絕大多數道路運輸企業、貨運站場經營者認為我國道路貨運市場過度開放、市場運行效率差,呼吁通過強化市場準入引導道路貨運業及道路貨運站場的規模化、規范化發展。建議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從落實許可制度、提高準入門檻、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行業發展規劃、市場退出機制等方面強化市場監管力度;特別建議對于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行為的市場準入應改變“后置式”許可制度為“前置式”許可制度,爭取貨運站場經營者在獲取規劃國土部門的用地許可、營業執照之前能實施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制度,以保障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能真正把好市場準入關。
對跨省道路貨運企業入駐貨運站場經營時的許可或者備案問題,部分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建議,應由交通運輸部牽頭推動省際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例會制度,以進一步加強對道路貨運市場及道路運輸站場的監管。
同時,部分省市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建議結合《公路保護條例》的源頭治超相關條文,應建立健全行業管理職能,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站場作為車輛源頭管理、治理超載超限的重要依托場所的作用,明確道路運輸站場對經營者、承運人、駕駛人員及車輛的管理職責,建立貨運源頭監督管理機制。
推動標準體系建設與考核
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和道路貨運企業代表認為,原《汽車貨運站(場)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JT/T402-1999)已不適應運輸服務和物流業發展需要,建議盡快修改貨運站場建設標準,應對道路貨運站場的規模、功能、設備設施(如倉庫、綠地)等建設標準進行修改、完善,以便于根據修訂過的貨運站站級標準進行評級,對符合標準的貨運站給予相應的補助金額;同時,建議制定貨運子系統間的配合標準,包括信息平臺的建設標準、各類信息系統的接口標準、貨運站與貨物、包裝、運輸車輛、裝卸機械等各種設施設備的配合標準,形成全國貨運站場建設體系。
同時,大多數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和道路貨運企業建議制定和實施全國性的道路貨運站場服務標準、管理規范、道路貨運站場及經營業戶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等,并下發指導性文件,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向社會公布,建立起正確的市場導向,逐步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提高道路貨物運輸的服務質量,這樣做有利于道路貨運和物流的發展;并建議通過規章制度對貨運站場駐站經營業戶的不良經營行為(如貨物損壞不賠償、不執行合同、不誠信經營等)予以嚴格管理,應將道路貨運企業、道路貨運站場的信譽考核與級別評定相結合。
推進信息平臺建設與監管
大多數道路貨運企業和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者認為,中央及省級政府與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應鼓勵、支持全國性或區域性道路貨運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積極實施信息系統對接工程,實現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建議按照政府主導、企業經營的模式設立信息平臺,政府主導可以統一標準,為全省、省際、全國聯網做好鋪墊,企業經營可以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從而推進貨運信息化的程度,通過建立全國道路貨運站場統一的物流信息平臺吸引貨主和運輸企業進場交易,從而促進貨運站場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
部分道路貨運企業和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者建議,道路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和“虛擬網絡貨運站”應加強對道路貨運公共信息平臺的監管與監督檢查,特別要對運輸車輛、從業人員信息真偽進行身份識別,通過審核信息保證實名操作和信息真實,將相關違規信息、不誠信記錄可以及時反饋到運政系統中。
推動規范化經營
理順客貨運輸秩序,以加強宏觀調控、規范經營行為、打擊車匪路霸、保障運輸安全為重點。全面落實《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鞏固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年活動成果,促進全市道路運輸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基本目標
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的主要任務:根據改革、發展、穩定相結合和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針對當前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存在突出問題,清理對車輛和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的各類收費項目,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減輕經營者的負擔;整頓營運秩序,加強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打擊非法營運和車匪路霸,為經營者創造公開、公平、規范有序的競爭環境;以規范道路客貨運輸經營服務行為為重點,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運輸服務質量和水平,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力爭用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的基本目標:通過清理整頓。使道路客貨運輸秩序基本好轉,經營環境有較大改善,政府對市場的監管能力明顯增強,行業整體形象明顯改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促進道路客貨運輸行業的健康發展。
包括客貨運輸企業、客貨運輸服務業和客貨運站。清理整頓的范圍為全市道路客貨運輸業。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交通廳等部門關于清理整頓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實施。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運交通秩序的清理整頓工作。
三、主要內容和措施
(一)清理收費項目。
對涉及道路客貨運輸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國家計委、省政府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各級財政、物價部門要會同交通、建設、公安等部門。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外,其它涉及道路客貨運輸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對符合國家規定的涉及道路客貨運輸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不得擅自擴大征收范圍和提高征收標準;對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仍在收取的要予以嚴肅查處。
(二)打擊非法營運。
強化對道路客貨運輸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交通、建設、公安、工商等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營運的專項活動。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客貨運輸業戶(包括客貨運站、停車場、貨運配載點、點)必須堅決予以取締,凡超類別、超范圍經營的行為必須予以打擊,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切實加強運力調控,市政府組織交通、公安部門制定運輸車輛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客運線路“先計劃、后審批”和車輛“先審批、后購置”制度,防止運力的盲目增長,確保營運車輛合理的運載率,減少車輛空向行駛,制止惡性競爭。同時要加強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的開業審查和年度審驗。整頓期間,要對經營業主進行一次全面審驗。
(三)規范客貨運輸經營行為。
嚴厲打擊中間盤剝、壟斷貨源、欺行霸市等違法行為。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客貨運輸市場的源頭管理和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客運市場治理的重點是嚴厲打擊“坑客、宰客、甩客、賣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貨運市場治理的重點是對貨運市場和零擔線路專營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一經發現違法行為,必須嚴格按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罰。要建立健全運輸服務質量投訴處理網絡,公布投訴電話。對旅客和經營者反映強烈的服務質量問題,做到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堅決查處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巧立名目亂收費等違法行為。對已通過正常運價補償的服務項目和應無償為旅客、貨主及其他消費者提供的服務項目,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經營業主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不得另行收費或降低服務標準。道路運政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物價部門做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四)進一步加大道路客貨運輸價格監督檢查的力度
對目前道路運輸市場中存在亂漲價或亂壓價等問題認真進行整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會同物價等部門開展一次運價專項治理工作。以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旅客、貨主的合法權益。要對當前道路客貨運輸的價格進行全面調查和深入分析,廣泛征求各方意見,提出運價改革方案,更好地發揮運價對市場的調節作用。
(五)加強管理。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和營運車輛駕駛員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道路運輸特別是旅客運輸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預防為主”方針,確保運輸安全。要強化道路客貨運輸行業資質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凡車輛技術狀況達不到機動車運行安全條件)標準的不準從事道路客貨運輸。達到報廢年限的老舊車輛,要收回營運證牌,嚴禁報廢車輛從事營運。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站場載客、載貨,加強搬運裝卸業管理,嚴把超載源頭關,預防并減少重大、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營運客車必須按《汽車旅客運輸規則》規定載客,凡超載20%以上的客車,必須立即終止其運行。嚴禁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要以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的培訓為切入點,切實加強營運車輛駕駛員的職業培訓和從業資質管理,并對站務員、乘務員、押運員等崗位的從業人員同步進行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推行持證上崗,嚴禁職業道德敗壞、職業技能沒達到相應資格要求的從業人員上崗。
集中力量整頓道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門要在交通、建設等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對車輛超載運行等妨害行駛安全的行為要從嚴查處;要加大對汽車客運站周圍及運輸干線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整頓力度。當前特別要加大對車匪路霸的打擊力度,確保運輸車輛、尤其是進出城區車輛的暢通安全。
(六)加強法制建設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制定規范性文件,要根據《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進一步完善我市的道路運輸管理規定和辦法。要在全市道路運輸管理隊伍中廣泛開展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三項教育”切實提高運政執法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進一步完善全省統一、責權明確、政令暢通、運轉高效的道路運政管理體系,建立一支思想過硬、作風嚴謹、紀律嚴明、風貌整肅、業務嫻熟、依法行政的道路運政執法管理隊伍。
(七)停止道路客貨運輸經營權有償出讓。
對私自轉讓經營權的單位和個人,已實行客運線路、貨運配載專線經營權有償使用的要立即停止執行。禁止客運線路、貨運配載專線經營權的私自轉讓。要嚴肅處理,并收回其經營權。擅自實行經營權有償出讓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貫徹實施道路運輸產業政策。
完善經營機制,道路運輸企業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加強科學管理,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盡快改變企業技術裝備落后、科技含量低的狀況,加快車輛更新和車型結構調整步伐,加快淘汰老舊車輛,降低成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道路運輸企業的承包、租賃經營形式和經濟關系,做到責權一致、風險共擔、收費合理,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加快道路運輸場站規劃建設。道路運輸站場有很強的公益性,完善道路客貨運輸網絡。城市規劃、征地拆遷、投資補助等方面享受國家有關政策,堅持政府投入與企業自籌相結合的發展路子。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道路運輸基礎設施(公路主樞紐)規劃、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
四、具體安排和步驟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的通知》要求。市道路客貨運輸秩序清理整頓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組織準備和宣傳動員階段。主要任務:認真學習和領會《通知》精神。成立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實施方案,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第二階段為清理整頓階段。主要任務:結合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年活動。基本完成清理整頓的主要任務。
第三階段為檢查總結階段。主要任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并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市政府組織交通、建設、財政、物價、公安等部門對各地的清理整頓工作進行抽查,并將總結材料報省交通廳,迎接全省全國檢查。
五、工作要求
領(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交委、建委、財政局、物價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的全市道路客貨運輸秩序清理整頓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對清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相應的清理整頓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本地的清理整頓工作,并根據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市清理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加強協調配合。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秩序的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門為主。積極配合交通部門做好清理整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