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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
1、對年2月4日以來的大規劃區內農村違法違規建房進行調查、核準、登記。
2、對大規劃區內原已建成的農村村(居)民住房屋(有頂、蓋、結構牢固、可獨立使用、且層高在2.2米以上(含2.2米)利用宅基地或其它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供村民居住的永久性建筑)進行普查。
(二)內容
普查按幢或套、間為基本單位進行
1、自然狀況,包括房屋地基、結構、層數(次)、建成年份、建筑面積以及占地面積等。
2、權屬狀況。包括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員狀況等。
3、手續辦理情況。包括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證明,房屋準建手續或證明等。
4、使用情況。包括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二、普查方法
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的原則,由各村負責本行政區城內農房普查的具體工作。
(一)各村要全力以赴,全員進村入戶進行普查。
(二)所有農房實行“一戶一檔”調查人員填寫《村鎮農房普查入戶詳表(由村負責填寫)》附房屋現狀照片(正面、側面各一張照片規格為15×10cm,鎮組織人員拍照)和《村鎮農房普查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普查人員必須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普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要充分認識到農房普查是推進科學發展觀,依法行政,改善和提高群眾生活水平,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我鎮已成立了以
為貫徹落實畜牧工作站《關于印發〈畜牧工作站馬品種資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內畜站發〔2019〕5號),根據自治區畜牧工作站馬品種資源普查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盟馬品種資源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調查目的
通過對全盟馬品種資源的全面普查,了解和掌握全盟馬品種資源狀況,數量、分布、特性及開發利用狀況,在調查的基礎上,將我盟相關資料上報自治區畜牧工作站。同時為我盟馬產業發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確保全盟馬品種資源得到長期、持續有效保護和利用。
二、主要調查內容
1、調查對象:本次調查主要對象是地方品種和培育品種,我盟主要涉及蒙古馬和純血馬。但其它品種要摸清品種的數量、分布、主要生產性能等情況。
2、調查內容:按照GB/T 27534.1-2011《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技術規范第一部分:總則》和GB/T 27534.6-2011《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技術規范第6部分:馬(驢)》要求進行。主要內容包括:品種名稱、中心產區及分布、產區自然生態條件、品種原產地、來源與發展、品種類型、開發利用情況、體型外貌描述、生產性能、品種評價、遺傳分析測定、消長情況、品種資源保護狀況、品種瀕危程度、飼養管理情況、疫病情況、品種照片等。
調查范圍:全盟各旗縣(市)及農場局系統均在調查范圍之內,但各個品種的調查范圍應有所側重。如蒙古馬主要調查前旗、扎旗、農場局系統及突泉縣;純血馬主要調查中旗、扎旗等地。
三、調查數量
1、按照自治區要求,對馬品種的總體數量、公畜數、基礎母畜數育成畜數量等,各地均要做詳細細致調查,盡快將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畜種及數量全部摸清。
2、品種測定數量:生產性能測定中,每個品種體尺測定數量成年公馬10匹以上,成年母馬50匹以上。屠宰數量為10匹。
四、調查方式:
遵照GB/T 27534.1-2011《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技術規范第一部分:總則》和GB/T 27534.6-2011《畜禽遺傳資源調查技術規范第6部分:馬(驢)》要求,采用普查、重點調查和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盟的馬品種進行調查。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3和附件4.
五、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9年3月,制定調查工作計劃,確定調查范圍、內容、數據收集方式等。
(二)調查階段。4-6月份,開展調查工作。
(三)信息整理、匯總階段。7-8月份,完成數據信息的整理、匯總上報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準確的掌握我縣稅源現狀及變化動態為目標,提升稅源專業化管理水平,保障稅收收入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促進稅源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縣局成立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局副局長擔任,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具體安排
(一)時間安排
1.普查開展階段(8月11日—9月30日):普查工作在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全面開展。通過對管轄區域內的納稅人進行全方位的納稅(費)普查,獲取第一手資料。
2.成果總結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對獲取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完成成果總結報告。
(二)任務安排
全縣普查工作分綜合組、巡查組、政策研究組和評估組四個小組分別開展,由四個組長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稅源普查工作。
1.綜合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稅費服務局任聯絡員,主要負責稅源普查結果的匯總、分析、比對和成果報告。
2.巡查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稅源管理局任聯絡員,主要負責指導各單位的調查巡查工作。巡查組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稅源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調查巡查事項的規定,對全縣登記注冊類型為單位登記、個體登記、臨時稅務登記和報驗登記的納稅人(已納入本次稅源普查評估范圍的除外)進行調查核實或者巡查巡管,內容包括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申報納稅、認定證明、稅收優惠等方面。申報納稅中,要全面了解全縣納稅人欠稅情況(包括陳欠、新欠兩部分),核實抵繳欠稅、呆賬類型調整、死欠核銷情形是否屬實,預估可收回欠稅金額。根據巡查要求逐戶巡查,分別統計各稅源管理分局2013年征管質量指標(六率:風險任務應對率、稅務登記信息差錯率、欠稅分類認定率、正常欠稅清繳率、未按期繳納稅款催繳率、滯納金加收率);按照行業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總結各行業發展現狀和特點,查找征管薄弱環節;同時梳理定稅方法和流程,查找其漏洞,完善定稅管理辦法;了解各地社會化辦稅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其影響效應。巡查組對巡查結果進行詳細分析,完成稅源調查表、巡查報告。
3.政策研究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政策法規科高紅衛任聯絡員,主要負責相關政策的研究,并完成房地產稅收研究報告。對影響2013年、2014年收入的政策因素進行效應分析,并就稅收政策在哪些領域、哪些方面有挖潛空間及如何將政策效應轉化為可收稅源等問題提出建議,同時完成房地產稅收研究報告。
4.評估組。縣局評估組由縣稽查局局長任組長,征管信息局、縣稽查局任聯絡員,成員由縣稽查局和稅源管理一局、二局各抽調2人組成,主要負責2013年稅收收入100萬元以上企業(2013年或2014年已接受稽查或列入稽查計劃的企業除外),對其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稅(費)款繳納情況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中有疑點的可追溯至2011年度。工作中按照行業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總結各行業發展現狀和特點,查找征管薄弱環節,完成評估報告。
四、工作要求
在普查中,要遵循“五個結合”的總要求,做到靜態稅源與動態稅源相結合,數據統計與分析相結合,正常調查與納稅評估相結合,政策研究與新增稅源相結合,收入規劃與征管、稅政、規費、稽查相結合。
(一)提高認識,保證質量。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稅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確保調查工作落到實處。在檢查中要實地搜集數據資料,確保數據客觀真實、全面準確,充分挖掘稅源潛力。
(二)強化分析,注重運用。要加強對數據的綜合分析,從數據中發現規律,形成具有參考價值的調研成果,為稅收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和經濟的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普查涉及企業多,參與面廣,各參與單位要加強協作,確保普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高效推進。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是繼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來的又一次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將反映近10年來全鎮人口數量、構成以及居民居住方面的變化情況;摸清全鎮外來人口規模、分布與人口遷移流動情況,以及全鎮就業失業人口情況、社會保障等涉及民計民生的重要內容,將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我鎮人口、就業、教育等政策,科學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促進人口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職責
開展全鎮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一項重要的政府行政行為。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規模人口調查,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廣泛的社會動員、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持。為加強對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簡稱人普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鎮政府成立了鎮人口普查領導小組。
三、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1、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
2、人口普查的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團山寺鎮境內居住的自然人,包括普查時點居住在團山寺鎮境內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員。
3、人口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
4、人口普查以戶為單位,戶分為家庭戶和集體戶。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的人口,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作為一個家庭戶;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戶。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系,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戶。
5、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登記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等級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6、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兩種形式。《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7、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8、依法服刑及勞教人員,由派出所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鎮人普辦。
四、人口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1、建立鎮、村(居)委會等各級人口普查機構(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4日)。
⑴建立鎮人口普查機構(2010年6月24日前完成);
⑵建立鎮人口普查辦公室(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⑶建立村(居)委會人口普查工作站(2010年7月4日前完成)。
2、開展人口普查宣傳工作(2010年6月24日至8月30日)。
3、各級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址編碼(2010年7月5日至8月30日)。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普查區、普查小區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分成若干個普查小區。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全鎮所有地域。普查小區劃分工作于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
4、全面戶口整頓(2010年7月1至8月30日)。在鎮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由公安機關在全鎮范圍內進行戶口整頓,并將有關資料提交鎮人普辦,供正式普查登記時參考。戶口整頓工作于2010年 8月30日前完成。
5、選調和培訓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選調工作由各鎮政府負責并組織實施(2010年7月1日至8月30日)。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培訓工作由鎮人普辦組織實施(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6、開展人口普查摸底工作(201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記開始以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要對普查小區內的人口居住情況進行摸底,明確普查登記的地域范圍、繪制普查小區示意圖、編制普查小區內各戶戶主姓名底冊。摸底工作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7、建立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臺賬(2010年6月25日至10月30日)。
五、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
⒈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各單位要大力宣傳力度,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人口普查條例》,深入宣傳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
⒉廣播電視服務中心要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后,采取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⒊各單位要充分調動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大力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好群眾的思想發動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各階層支持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⒋鎮人普辦要協調全鎮各中小學開展“小手牽大手,人普進我家,我是普查小宣傳員”一堂課活動。要出動宣傳車在鎮城主要街道和各個鄉鎮進行人口普查的巡回、流動宣傳。
六、普查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匯總
普查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匯總階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主要內容為:
⒈普查員入戶登記(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⑴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記工作,從2010年11月1日零時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
⑵人口普查登記的方法,采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區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普查員調查完一戶,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戶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由申報人確認無誤后簽字認可。
⑶普查表登記時,各戶申報人應當根據普查員的詢問如實回答普查內容,不得謊報、瞞報、拒報普查項目。
⑷各單位干部職工,應當動員、支持群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群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匯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群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借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⑸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⑹人口普查辦和所有普查員,對各戶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7)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匯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閱。
⒉復查及驗收(201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⑴普查登記結束后,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在全面復查之前各普查區要對普查表進行自查、互查,如發現差錯,經核實后,及時改正。
⑵復查工作完成后,鎮人普辦組織將進行事后質量抽查,抽查未達標的要認真反復核實。質量抽查工作于2010年11月25日前完成。
七、數據處理、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與后期工作
主要數據的快速匯總工作在2010年11月25日完成;積極安排專人參與市級普查瑤審核與編碼工作以及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等后期工作。
八、獎懲及解釋權
⒈對認真執行本方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總體要求
根據市委第七巡查組巡察反饋“落實集中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增強群眾獲得感、申請審批環節不透明、個別黑中介違法倒房,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傷害百姓利益”等問題,把整治中介違規“代辦保障房”作為常態化普查整治工作任務,著力解決中介和個人違規“代辦保障房”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務目標
通過在全區開展普查整治行動,建立公開、公正、透明的審批流程,暢通保障房申報渠道,規范基層保障房受理審核工作程序,堅決杜絕“養黃牛、收黑錢”問題發生。
三、整治內容
(一)著力整治和查處在申報保障房中中介和個人“代辦保障房,違規收費”問題。
(二)根據《進一步規范市主城區住房保障準入條件和年度審核機制的通知》(邯保安居辦[2020]2號)文件要求,簡化申報程序,健全審核機制。
(三)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主城區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申報受理審核等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透明的反饋機制。
四、整治步驟
(一)廣泛動員部署。區住建局要召開專題會議,對普查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各鄉(鎮)街道也要相開動員會,學習傳達普查整治精神,部署安排開展普查整治行動。
(二)開展普查整治。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中介機構逐一進行暗訪暗查,督促告誡其代辦保障房業務屬于違規行為,并要求中介機構在醒目位置張貼警示提示。
(三)建立長效機制。要圍繞普查整治專項行動成果成效,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查短板、找差距,并研究實施常態化普查整治制度措施,建立防堵并重的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住建局成立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住房保障科、房產執法科等為成員的普查整治中介機構違規“代辦保障房”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建立各方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確保此次專項普查整治取得實效。
各鄉(鎮)街道也要相應成立專項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細化分工,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普查整治工作。
市、縣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指導思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進行一次全面的火災隱患普查,摸清隱患存量,分類建立檔案,切實找準制約隱患整改的突出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各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單位要依法落實整治火災隱患工作責任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杜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二、普查范圍及整治重點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范圍是全市城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立銷案辦法(試行)>通知》公消〔〕194號)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1.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
3.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
4.區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普查整治工作中,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完善城鎮消防規劃,對不符合國家規定設置的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完善,使其逐步趨于配套,達到國家規定要求。
二)教育、民政、交通、通訊、農業、文化、衛生、鐵路、公路、民航、體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門及大中型商場、各類批發市場:組織對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并對所屬單位在火災隱患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和拒絕整改的依法依紀給予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取締。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災隱患,尤其是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對未按《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三同時”要求做安全預評價及安全驗收評價的部門和單位進行嚴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整改火災隱患,落實整改安全防范措施。
五)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流通和使用情況的普查整治工作,清理和規范消防產品市場秩序。
六)廣電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前,向社會公示普查整治工作的重點、步驟、方法、要求、法律責任等,大力宣傳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對普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典型案例等及時予以跟蹤曝光,充分發揮媒體對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監督作用。
七)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公安消防部門要重點加強對轄區內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核查,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單位限期整改;對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檔,報請政府掛牌督辦。對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更換為合格產品;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規劃性、區域性問題,要報告當地政府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解決方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請當地政府明確相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單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責任,依法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同時,各縣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各行業所屬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督導和核查工作。各縣區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負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逐一登記錄入,建立火災隱患數據庫,進行綜合分析和動態追蹤并及時上報,實現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基礎工作信息化。
四、工作步驟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由各縣區政府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公安、安全監管、建設、工商、質檢、教育、民政、電力、鐵路、交通、通訊、農業、水利、文化、衛生、民航、廣電、體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用六個月時間,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全市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市公安局具體負責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普查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各有關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無主管部門單位和涉及城鄉消防規劃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由縣區政府負責;公安消防部門重點加強對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核查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流通和使用情況的普查整治工作。各縣區要在12月25日以前,由當地公安機關組織各部門、各系統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對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立銷案辦法(試行)>通知》公消〔〕194號)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以及相關的消防法律法規進行學習,明確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火災隱患整治要求。同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專門的宣傳報道方案,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和召開專題會議等形式進行宣傳發動,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大力宣傳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范圍、內容、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責任,大力宣揚“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思想,積極營造普查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組織實施階段
各縣區要借鑒正在開展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整改工作經驗,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行業、系統單位進行檢查,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消防安全,并報告當地政府,由公安消防部門分級發出限期整改法律文書;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或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及依法予以取締。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火災隱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要求,加強對轄區內各行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核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逐一登記錄入,建立火災隱患數據庫,進行綜合分析和動態追蹤并及時上報,實現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基礎工作信息化。
三)督查總結階段
普查整治結束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匯總火災隱患的整改及存量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向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上報工作情況,并認真處理普查整治工作中的遺留問題,堵塞漏洞。市政府將適時對各地普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消防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各級領導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具體在市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行業系統也要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的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符合本地實際、操作性強的普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召開會議進行周密部署,指導和督查普查整治工作,定期深入基層進行指導和督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各縣區、各部門要將此次普查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證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全面推動相關工作均衡發展。
二)摸清存量,建立檔案。各縣區要認真部署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借鑒過去幾年來開展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深入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將普查范圍內單位的隱患基本情況調查清楚,對限期整改的各類火災隱患建立專門檔案。各部門要在治理隱患的同時,及時將隱患情況函告公安、消防部門,由各縣區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負責建立火災隱患數據庫。
三)嚴格執法,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聯合執法,認真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形成專項治理合力。對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文化部門要依法收回相關證照;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旅游涉外飯店(賓館)星級飯店、旅游定點商店,旅游部門要撤銷其相應資格;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予以取締。同時,各有關部門要嚴把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生產經營單位開業前的審核審批關。
一、培訓目標與方式
(一)培訓目標
培訓工作以普查內容為核心,嚴把培訓質量關,建立一支熟練掌握普查相關知識與要求、職責清晰、操作規范、高效文明的水利普查隊伍,為水利普查各階段任務順利開展提供人員保障,為水利普查取得高質量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方式
1、統一組織
我縣第一次水利普查培訓工作由XX縣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水普辦”)統一領導,制定培訓工作方案,編制統一的培訓教材、課件、工具書等。
2、專業培訓
根據從事水利普查人員的職責分工,確定需要掌握的普查知識。普查培訓主要為專業培訓。主要針對專業技術骨干、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各專業普查內容的培訓。
3、分階段實施
根據《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總體方案》,培訓工作分兩個階段組織實施。第一階段為清查登記培訓,第二階段為填表上報培訓和匯總平衡培訓。各階段培訓都在相應普查工作階段之前開展。
二、培訓對象與重點
(一)培訓對象
縣級培訓主要是專業培訓,培訓對象為縣級普查指導員、普查員。
(二)培訓重點
針對培訓對象及其職責分工不同,在培訓時進行有效區分,突出重點、分類施教。
1、縣級普查行政管理人員。主要對縣水務局干部職工進行綜合培訓,側重培訓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重要意義、普查內容、技術路線和流程,著重提高對水利普查的組織管理能力,使其能夠勝任相應行政管理工作。
2、縣級普查指導員、普查員。主要進行專業培訓,根據各專業工作內容,側重培訓各項普查的步驟和作業流程、指標含義、普查表填報要求、質量控制要求和相關技術規定、數據收集及處理方法以及普查軟件的操作方法。著重提高對水利普查單項工作的操作能力,使其順利采集普查數據,保證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
三、培訓內容與形式
(一)培訓內容
按照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總體方案的要求,普查培訓的主要內容為:
1、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總體目標任務、組織分工、管理體系、技術路線、進度安排、普查流程、普查規章制度;
2、八項普查(含兩個專項普查)的目標、任務、內容、步驟和方法,以及應遵守的相關規定與標準等;
3、清查工作步驟與方法,以及清查表、臺賬表的填報規定和要求;
4、多種調查形式的組合應用和多種數據采集方法,普查過程中對特殊情況的處理,以及普查表的填報規定和要求;
5、各類數據匯總平衡方法和要求,以及匯總表的填報規定和要求;
6、信息系統建設的目標、任務,普查數據處理軟件和普查底圖的使用方法,數據錄入、上報、匯總等應注意的問題;
7、各級各環節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等。
兩個階段的培訓使用統一培訓教材。第一階段的培訓內容側重上述前4個方面的內容,第二階段的培訓內容側重上述后3個方面的內容。
(二)培訓形式
培訓主要采用集中授課的形式。培訓期間以集中面授為主,輔之以電子課件教學、分組討論、個別輔導、師生互動、實地試填或課堂模擬試填、問題解答、測試等。培訓教材
XX縣水利普查培訓采用由國務院水利普查辦公室組織編制的統一培訓教材。主要培訓教材如下:
1、綜合培訓教材
《水利普查總體方案培訓教材》主要作為各級普查機構組織的綜合培訓班教材,適用對象為縣級普查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
2、專業培訓教材
主要包括:
(1)《河湖基本情況普查培訓教材》;
(2)《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普查培訓教材》;
(3)《經濟社會用水情況調查培訓教材》;
(4)《河湖開發治理保護情況普查培訓教材》;
(5)《水土保持情況普查培訓教材》;
(6)《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普查培訓教材》;
(7)《灌區專項普查培訓教材》;
(8)《地下水取水井專項普查培訓教材》;
(9)《水利普查數據處理與軟件使用培訓教材》;
(10)《水利普查空間數據采集及處理培訓教材》。
上述教材作為縣級普查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班、數據處理培訓班教材,適用對象為縣級普查技術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普查指導員、普查員。
3、多媒體教材
主要包括對應普查專業培訓教材組織編制的統一專業電子課件和多媒體教材,作為教學輔助資料及實際工作參考資料,適用對象為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
4、工具書
主要包括《水利普查百問》和《水利普查工作手冊》,作為普查指導員、普查員解決疑難、查閱資料的工具,適用對象為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
四、職責分工與工作要求
(一)縣水普辦職責
1、統一組織領導我縣的水利普查培訓工作;
2、組織制定全縣水利普查培訓工作實施方案;
3、組織縣級相關人員參加省級培訓;
4、培訓本縣(含鄉鎮和行政村)普查人員。
(二)工作要求
1、落實人員
縣級普查機構要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合理培訓規模,做到先培訓后上崗,未培訓不上崗。要提前部署普查培訓工作,組織選派有責任心、能力強、業務精的人員參加培訓。參加培訓人員要盡量實現專業對口,并與所從事的普查工作內容相一致。為保持培訓和普查人員的連貫性,利于今后的普查工作,各鎮不得隨意更換培訓人員。
2、保證時間
縣水普辦要根據實際細化工作安排,保障培訓的必要時間,并確保各種培訓工作在主要時間節點前完成,避免培訓時間滯后或脫節影響整個水利普查工作。
3、保障師資
縣級普查培訓的師資由縣水普辦統籌安排,可聘請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定教學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經省級專門培訓后擔任。
一、試點目的
1、取得全鎮第二次全國農業文秘站:普查組織實施經驗,熟悉和掌握農業普查全過程,以利于全面普查工作的開展。
2、初探農業普點、難點問題及其解決方法,為全鎮全局開展提供示范。
3、通過對試點工作的總結和業務技術的推廣,為全面開展農業普查提供示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領導,并組織好試點工作,決定成立______鎮第二次農業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農業副鎮長、鎮農普辦主任許偉江任組長,鎮農普辦業務副主任張偉英任副組長,鎮農普辦全體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偉英兼任,具體負責整個試點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試點區域
此次試點小區為______村的第五小區。
四、試點標準時間
普查試點標準時點是20__年9月15日24時,普查試點時期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1、試點村______第五小區的全部住戶。
2、試點村______范圍內的所有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
3、試點村______范圍內的村委會。
五、調查內容
這次試點的普查內容主要包括:
1、農村住戶的家庭成員及勞動力的基本狀況及其從業情況、住戶的經營類型、收入主要來源、生活條件、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及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等。
2、非住戶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的基本特征、從業人員、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生產性固定資產、農業服務作業完成情況、農作物種植、牲畜與家禽、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情況及單位的財務情況等。
3、行政村的基本特征、社區基礎設施及社會服務、農田水利及生產條件情況、土地流轉、人口情況、農村社會保障、財務與投資情況、農業技術人員及村干部情況等。
六、時間安排
試點準備、宣傳階段(9月9日—11日)
1、制定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
2、組建______鎮普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落實試點工作人員。
3、做好物資準備、各項宣傳工作,準備橫幅、黑板報、標語,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分發“致農業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4、收集戶口簿、土地承包合同、外來人員登記簿等資料。
(二)、清查摸底階段(9月12日—13日)
1、繪制好小區地圖。
2、進小區入戶,編制農村普查區住戶摸底表。
3、填寫普查小區住戶清查摸底結果統計表。
(三)、業務培訓階段(9月14日)
對全體試點工作人員
進行一次培訓,主要內容為對前期小區地圖繪制及住戶摸底情況進行分析,著重培訓戶表及單位表登記業務。(四)、現場登記階段(9月15日—18日)
1、對普查小區內的全部住戶,采取全面查點的方式逐戶上門登記。
2、行政村普查表______村文書負責。
(五)、復查和質量驗收(9月19日—20日)
1、對各類普查表進行復查并編號。
2、對各類普查表進行手工過錄和匯總,復核后上報縣農普辦。
3、分析研究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寫出試點工作總結。
一、檢查驗收的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規劃確定的“三提高,兩增強”的目標,全面客觀檢查試點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績,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我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發展,圓滿完成全縣“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務。
二、檢查驗收的內容
這次檢查驗收主要內容是:縣“五五”普法規劃落實情況;縣人大常委會決議執行情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和工作機構的運作情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重點普法對象的學法用法情況;“法律六進”活動落實情況;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情況。
三、檢查驗收的方法和步驟
這次考核驗收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問卷座談與抽查相結合,查看檔案資料與抽查基層單位相結合。
(一)檢查驗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聽、二看、三查、四評。
一是聽取匯報。聽取單位普法領導小組組長關于“五五”普法工作情況匯報。
二是看檔案。查看有關普法文件,簡報、每年計劃、總結、制度、考勤、課程安排、會議記錄、考卷、普法照片等資料。
三是抽查。每個單位抽查1—2個二級單位或組織本單位5—10人開展座談。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
四是評議。嚴格按照依法治縣辦制定的驗收標準進行綜合評定。檢查驗收組對被查單位的檢查情況作適當的意見反饋,但不當場打分,不作結論性評價,檢查結果由縣普法辦在全縣進行通報。
(二)步驟及要求。對試點單位的驗收,實行縣、鄉(鎮)兩級分級驗收,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負責驗收縣級普法試點單位,以及對鄉(鎮)所屬試點單位的抽查。各鄉(鎮)負責搞好本級普法試點單位的驗收,并將試點單位的驗收情況于11月底前向縣依法治縣辦公室寫出專題報告。
注:縣“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為:縣國稅局、縣實驗中學、__集團*分廠、__村、__社區
附件:
1、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鄉、鎮)
2、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學校)
3、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縣直)
4、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企業)
5、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村、社區)
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鄉鎮)
一、組織領導(10分)
1、黨委、政府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聽取匯報,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工作職責明確,工作制度健全。領導小組每年召開會議不少于一次,聽取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和總結工作。(7分)
二、保障機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規劃。(2)
2、每年制定年度計劃;年初有部署,年內有檢查,年度有總結。(6分)
3、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者、農民的學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辦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和必要的辦公設備。(2分)
5、普法經費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列入財政預算,按時足額到位,專款專用。(2分)
6、普法教材發行,完成規定任務。(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講師團。(2分)
8、舉辦“五五”普法骨干培訓。(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資料齊全, 檔案管理規范。(2分)
三、法制宣傳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間舉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8次以上,中心組學法4次以上,中心組成員有學法筆記。(8分)
2、公務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撰寫學法用法心得體會2篇以上。(2分)
3、領導干部、公務員集中進行了統一考試,參考率、合格率達98%以上。(2分)
4、中小學法制教育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切實發揮課堂教學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長配備率達100%。(2分)
6、積極開辟第二課堂,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且適合青少年自身特點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2分)
7、對企業經營管理者進行了集中法制學習培訓。(2分)
8、企業依法建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2分)
9、認真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活動有方案,有檢查,有典型情況反映;法制宣傳普及率達到90%以上;開展 “法律進鄉村”五個一建設。村“兩委”干部普法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開展外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年度不少于1次;開展“法律進社區”四個一建設。抓好社區內青少年、農民工、下崗職工法制宣傳教育,每年集中培訓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種形式,緊密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來源:文秘站 )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2分)
11、認真組織“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2分)
12、積極搞好掃黃、除黑、禁毒、反等專項整治斗爭法制宣傳教育活動。(2分)
四、基層依法治理:(25分)
1、出臺了本地法治建設實施辦法。(3分)
2、黨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顧問團或法律咨詢制度,實行依法決策、民主決策。(4分)
3、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切實解決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2分)
4、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有方案、有典型、有總結。(6分)
5、積極開展“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建立法制宣傳志愿者隊伍,健全學法用法制度,開辟法制宣傳陣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顯著,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廣大公民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4分)
7、城鄉治保網絡和調解組織網絡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實,糾紛調處工作效果明顯。(2分)
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學校)
一、組織領導:(20分)
1、學校領導班子重視“五五”普法工作,并將其納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相關工作。(10分)
2、成立學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工作職責明確,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機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規劃(或實施意見)。(5分)
2、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計劃、總結。(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資料齊全,檔案管理規范。(3分)
4、普法經費落實。(2分)
三、“五五”普法宣傳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學校領導(中心組)學法用法制度,領導干部掌握國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5分)
2、開展教職員工學法、用法活動,每年學法不少于40學時;教師掌握國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規。(5分)
3、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規定開設法制課程,做到有計劃、課時、師資、教材“四落實”。(10分)
4、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動,每學期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5分)
5、聘請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并發揮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學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學校。(5分)
2、實行校務公開制度,增強學校各項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進行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收費政策,無違規收費和亂收費現象。(5分)
4、定期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師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顯著,治安秩序良好,學校形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良好風尚。(5分)
6、教師依法施教,尊重學生人格,無侮辱、岐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5分)
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縣直)
一、組織領導:(10分)
1、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聽取匯報,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2分)
3、有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職責明確,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機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總體規劃。(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規劃和年度總結。(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資料齊全、檔案管理規范。(2分)
4、落實了“五五”普法經費。(2分)
5、落實了普法教材,對依法治縣辦統一布置學習并要求購買的普法教材,持有率達90%以上。(2分)
6、積極參加依法治縣辦舉辦的各類培訓、工作會議及宣傳活動。(2分)
三、“五五”普法宣傳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黨委(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法制講座制度,法律培訓制度,考試考核制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經常性、規范化。(10分)
2、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專業法學習,每年有學法用法計劃,有具體落實措施。(5分)
3、積極開展專業法大型法律咨詢、競賽及其它宣傳周、宣傳月等重大活動,五年內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動。(10分)
4、扎實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法制宣傳櫥窗、法制講座、法制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圍繞縣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難點、熱點,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10分)
5、認真組織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單位建立法律顧問或法律咨詢制度,進行依法決策、民主決策。(5分)
2、司法和行政執法實行執法“四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5分)
3、①企業主管部門積極開展企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規劃,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規章制度。實行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納稅。(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門積極開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規劃,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規章制度,實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專項整治。
3、③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積極開展行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業依法治理有規劃,有具體落實措施。
4、行政主管部門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治理活動,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3分)
5、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3分)
6、本單位未發生重大違法犯罪案件。(2分)
7、創造性地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和推廣成功的經驗和做法。(3分)
8、能按時完成年度工作。有書面總結,及時反饋普法辦信息等。(3分)
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企業)
一、組織領導:(10分)
1、企業領導班子重視“五五”普法工作,并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相關工作。(5分)
2、成立企業“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工作職責明確,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機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規劃(或實施意見)。(5分)
2、每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資料齊全,檔案管理規范。(3分)
4、舉辦“五五”普法骨干培訓。(3分)
5、普法經費落實。(2分)
6、按企業職工人數配備了相應的法制宣傳員。(2分)
三、“五五”普法宣傳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業領導班子學法用法制度,領導干部掌握國家基本法律、企業生產經營法律法規。(5分)
2、制定企事業管理人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采取多種形式,結合企業管理工作需要,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培訓面達50%;參考率、合格率達98%。(10分)
3、采取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5分)
4、組織普法骨干培訓,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和依法管理企業。(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內部管理規章,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產、經營有章可行。(6分)
3、圍繞維護企業生產、生活秩序,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社會治安、文明創建等專項活動。解決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保障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和勞動權益。(5分)
4、加強企業管理,充分發揮企業法律顧問在經營決策和重大經營活動中的作用,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5分)
5、領導干部做到依法經營,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誠信意識增強,無重大合同糾紛。(4分)
6、職工群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依法維護自身權利,依法履行自身義務,無重大涉法上訪事件。(4分)
7、將普法依法治理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企業自身文明創建工作結合起來,成效顯著,無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質量安全事故,生產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__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試點單位驗收標準
(農村、社區)
一、組織領導:(10分)
1、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聽取匯報,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2分)
3、有具體人員負責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職責明確,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礎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規劃。(4分)
2、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總結。(10分)
3、有普法網絡圖。(2分)
4、制定了創建民主法治村(社區)活動實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領導小組職責、普法宣講員職責。(2分)
三、制度建設:(14分)
1、民主選 舉制度。民主選舉的檔案資料齊全。(2分)
2、建立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記錄齊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聯系戶制度。(2分)
4、建立財務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財活動記載。(2分)
5、建立村(居)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檔案資料齊全。(2分)
6、建立集體財務審計監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設:(6分)
1、建立村(居)務公開欄。(2分)
2、建立財務公開欄。(2分)
3、有法制宣傳欄。(2分)
五、“五五”普法宣傳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會領導班子學法用法制度,掌握國家基本法律、與生產經營、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5分)
2、采取多種形式對村(居)民進行經常性法制宣傳教育。農村開展“五個一”活動,社區開展“四個一”活動。(10分)
3、組織普法骨干培訓,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開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動,有活動、有效果、有記載。(10分)
2、依法治理效果顯著,治安秩序良好,公民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