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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份制改革;資產;稅務;企業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26-0075-02
IPO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必須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為了支持企業上市,又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這樣可大大加快企業上市進程。
在采用整體變更方式進行股改的時候,對于是否涉及的稅收問題,企業必須心中有數,對于法人股東不涉及稅收,而對于自然人股東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納稅。
1 股份制改革企業實行稅收的意義
1.1 稅收的目的和意義
稅收是國民經濟在宏觀調控中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在支持企業的改革和發展中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在企業的股份制改革中,稅收在很多的方面都有所體現和影響,如公平納稅、稅收優惠政策,在企業的資產流動、重組方面的稅收管理體制等。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是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稅收是作為國民經濟在宏觀調控中的主要手段之一,在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高科技的發展,支持企業下崗職工的再就業,消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等方面影響甚大。
1.2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稅制的適應性和差異性
在現代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當代企業制度是一種規范化、法制化的新型的企業制度,在現代企業的股份制改革中,它涉及了包括稅制在內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它要求稅法統一、稅制規范、稅負公平,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促進企業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能夠真正面向市場的競爭主體和法人實體。
第一,股份制改革的現代企業制度與當前的稅制結構不相匹配。從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比重來看,流轉稅在稅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其他稅種、增值稅、所得稅等所占的比重都很小。但是,因為流轉稅所占的比重過高,稅收的調控作用將大大的降低,公司或企業所得稅是調控企業行為的一種手段,可以用來有效地實現政府在某些政策上的目標。流轉稅對企業在生產經營和市場決策上會造成很多的影響,為避免這些,應盡可能體現其征收面廣、稅率低、少優惠、嚴征管等原則。
第二,從增值稅來看,我國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它有利于保障財政收入,但是不能有效地解決重復征稅,對于企業的產業專業化,企業集團的協作化,國民經濟的運行等都有一定的逆向調節作用。“生產型”增值稅也不益于企業的技術改造,不益于生產要素存量素質的提高,妨礙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2 企業股改中所涉及的稅收
企業的涉稅行為是指企業的納稅行為,包括企業的納稅行為、稅收籌劃行為、涉稅公關行為等方面。它所涉及的關于稅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企業所得稅
自從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北京水泥廠于1999年9月3日簽訂第一份框架以來,債轉股這一新的形勢在企業的改革中開始啟用。在我國,債轉股為國家的企業解決了許多困難,使企業中不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得以改變,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得以提高,金融風險得以防范和化解等。在企業改革困難重重時,債轉股對很多企業,特別是對虧損的企業來說,它是最簡便可行的一種改革方式。在我國企業的改革不斷深入的進程中,債轉股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
(1)對債轉股的認識。債權和股權是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債轉股是企業進行資本運營的主要方式。債轉股從財務角度來說,它是企業進行債務重組的一種方式,這可從《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中看出來。債務重組是指債務人在發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債轉股的核心是債權人作出的利益讓步,它的目的是希望能夠以短期的利益損失來換取長期的并且有可能彌補短期損失的潛在收益。我國目前實施的債轉股主要是將四家國有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形成的大量的逾期、呆滯、呆賬等一些不良資產剝離出去,使銀行不良貸款的絕對數量和相對的比例能夠大幅度下降,改善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它們的資信程度,增強它們在金融市場的競爭力。
(2)債轉股過程中所涉及的所得稅的處理問題。債轉股的涉稅利益主體是企業、銀行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債轉股的過程中三方利益主體的稅收處理。目前的債轉股為企業、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的三角轉換型債轉股,即是把企業欠國家幾大商業銀行的過度負債也就是銀行中企業不能夠還本付息的債務,從銀行里剝離出來,并委托金融管理公司對其進行管理,從而轉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原來的負有銀行債務的企業的股權。在債轉股的企業運行良好之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社會的公眾出售其股權,因此,在整個債轉股過程中可以把其分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受不良貸款、債轉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退出股權等三個階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之間進行的交易,一般有無償劃撥、商業銀行對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投資和購買三種交易方式。由于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絕對額較大,資本充足率也較低,大部分的資產是由負債形成的,無償劃撥將對商業銀行的損益和財務狀況造成很大的影響。同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公司制企業,商業銀行不能對其進行投資。國有商業銀行出售不良貸款既可以減少不良貸款的賬面價值,又可將出售款作為應收款入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購買的貸款本金及其利息按原賬面價值入賬,原賬面價值與收購價之間的差額可以用作處理收購貸款壞賬準備金和收購貸款呆賬準備金,這樣可以免繳企業所得稅。
2.2 個人所得稅
我國企業在進行完善其治理結構的改革中,一項重要的舉措是進行長期的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是指經營者員工與企業之間建立一種基于股權為基礎的激勵約束機制,企業員工以其持有的股權與企業形成一個以產權為紐帶的利益共同體,可以分享到公司的利益成果但也要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
股權激勵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經營者員工因股權激勵而取得的所得稅與其任職有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無論是股票期權所得還是股票增值權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應該按“工資、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3 營業稅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中明確的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的分配,并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但是若轉讓該項股權,應該按照本稅目征收稅。”營業稅的征收面很廣泛,相對于其他稅種來說,它的減免形式很少。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很廣,涉及服務領域、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各稅目的征稅對象的形態差異很大,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健全的過程中,關于營業稅的政策業務的工作在不斷的變化著,營業稅在組織財政收入和調控經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企業在整體轉讓征收不動產或者出售單項的不動產時,存在著很大的納稅差異。
2.4 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補償費用的財稅問題
人員安置和補償是企業改革的重要環節,它的費用是改制成本的重要部分。人員安置與補償等相關費用的安排和財務的處理,都直接關系到改制后企業的贏利能力和企業的價值體現,也關系到職工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時也會對相關的稅負水平造成一定的影響。在企業實施改制的過程中,隨著改制企業資產、人員、業務等重新的劃分與整合,與之相關的稅務問題也在不斷的涌現。企業正確地把握好改制中產生的涉稅問題,將直接關系到一個企業的稅收風險控制以及稅收利益爭取。職工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主要有兩種。
(1)現金形式,現金支付形式是企業以現金支付給員工,作為解除企業與其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這種方式能夠一次性的解決補償的問題,通過改制后的新企業不會留下后遺癥,對于現金充足的企業來說,這種方式可以優先考慮。但是,它也有弊端,它占用了企業的資金流,在補償總額較大時容易使企業陷入流動性的危機中。
(2)股權形式,股權支付形式是將經濟補償金折算為通過改制后企業的股份,經過補償后的員工將擁有改制后企業的股權。這種方式的補償能夠有效地避免企業現金的流出,也能夠起到長期的激勵員工的作用。這種做法沒有明顯的法律阻礙,但是在操作中存在著政策的局限性。《公司法》對于公司中的股東人數存在著限制,如果持股的員工人數較大的話,他們的持股方式也將存在著法律的盲區,因此,這種補償方式沒有普遍的被采用,一般只能在管理層少數的核心員工中使用。
3 企業的合理避稅與稅收籌劃
(1)利用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籌劃。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最好購買國產設備,因為這部分投資額的40%可以抵免企業所得稅。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所得稅以及通過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的利益。
(2)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避稅。企業可以從納稅人的身份、地點、投資方向、產品優惠等方面考慮國家的優惠政策,并決定企業的行為。
4 結 論
綜上所述,我們了解到企業在其改革發展的道路上任重道遠,特別是在企業的股改涉及的關于稅的問題,稅的問題不僅涉及國家的政策、公眾的利益,還主要涉及企業自身的發展。所以企業在其改革發展的道路上要做好稅收籌劃決策,這樣會更有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田冰芬.稅收籌劃發展的意義及對策[J].經濟師論壇,2002.
關鍵詞:涉稅風險;稅收籌劃;防范策略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0)04-0091-05
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5月頒布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其目的在于指導大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企業做大做強,稅收策略成為企業經營戰略管理中重要的、關鍵的因素。稅收籌劃是十分復雜的專業技術,在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蘊含著涉稅風險。
一、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界定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法律規定,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理財和組織結構設置等經濟業務或行為中的涉稅事項,在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方案進行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可以選擇的優惠政策和稅收彈性空間,選擇合適的納稅方法,為實現最小合理納稅而進行的設計和運籌,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行為。稅收籌劃是經濟環境和稅收環境的伴生物,納稅人經營環境存在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以及稅法隨經濟環境變化不斷調整及本質具有的“剛性”,決定了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表現為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偷逃稅罪的認定以及由此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和成本的可能性。因-而,稅收籌劃涉稅風險是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
二、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成因
1.企業邊界模糊化趨勢
企業邊界是指企業以其核心能力為基礎,在與市場的相互作用過程中形成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規模經濟在于降低單位產出成本,而范圍經濟在于突出核心能力專業化生產的同時,兼顧各項活動的多樣化,多項活動共享一種核心專長,從而導致各項活動費用的降低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隨著科技進步的加快,以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組織所面臨的環境日益動態化,在新的條件下,企業邊界更是表現出動態變化的趨勢。
(1)職工培訓費用――工資薪金的彈性標準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按照此規定,企業稅前扣除的職工培訓費用,受合理薪金總額的限制。而合理薪金總額的確定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9]3號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稅務機關按照“企業制定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企業所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以及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的原則對工資薪金的合理性進行確認,由于確認標準的彈性,則可能存在征納稅雙方對工資薪金總額確認的差異,進而導致以此為基礎確定的職工培訓費用的差異,使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在發生當期不能完全扣除,帶來邊際成本的風險。
(2)期權激勵計劃――權益工具按未來價值(公允價值)計量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又稱股份支付,包括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含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職工期權激勵)和現金股票增值權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交易與企業同其職工間其他類型薪酬的最大不同:一是交易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即股份支付中金額高低取決于結算時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二是具備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協議。
一般而言,企業在股份支付協議中約定員工在企業服務要達到的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或上市公司股價上升至何種水平,當條件符合時,企業在員工服務的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于授予的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的權益性股份支付,按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成本費用及資本公積,對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的權益性股份支付,按期權定價模型等確定的公允價值計人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對于現金增值股票的股份支付,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權益工具的價值,并計入成本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行權日后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期權激勵計劃,由于未開征資本利得稅,就稅法而言應視為屬工資薪金涉稅事項,不僅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而且涉及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在企業進行所收籌劃時,風險主要來自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等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因素,包括期權的行權價格、期權的有效期、標的股份的現行價格、股價預計波動率、股份的預計股利和期權有效期內的無風險利率等,特別是股價預計波動率和股份的預計股利,需要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而大多數企業往往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除此之外,還在于稅法在行權日確認工資薪金的扣除,企業基于權責發生制計賬基礎,在服務的等待期內分期確認股份支付,由此帶來確認時點差異風險。
(3)吸收合并――目標公司的道德因素及虧損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通過吸收合并方式進行企業邊界的擴張,稅收上主要表現為稅收環境和稅收要素的改變,如稅率、納稅地點、納稅時間、納稅環節和納稅主體等,其主要目的在于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多的企業在于利用被合并企業虧損彌補政策。按照合并方與被合并方在合并前是否同受一方控制,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根據財稅[2009]59號《關于企業債務重組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合并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同時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由此導致同一控制下企業吸收和合并在進行所得稅籌劃時需要將按原合并時點被合并企業合并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按公允價值進行調整,以便確定成本費用,而公允價值的確定受評估標準和評估方式的影響,被合并方虧損(合并差額)直接沖抵合并企業股東權益;而非統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支付對價大于被合并方合并日凈資產的差額確認為商譽,不得從以后各期收入中收回,企業處置時直接從處置凈收益中扣除,因而存在喪失貨幣資金時間價值風險。同時目標公司欠稅、偷稅事項引發因第三人行為導致的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4)跨區經營――公共權力約束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邊界模糊化趨勢,打破了區域邊界,為跨區經營提供了條件。但公共權力具有對企業的強制約束力。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不直接干預
在公序良俗范圍內運作的企業行為,但不能排除政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量調控。企業既要承受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面對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既要關注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又要關注政府的微觀調節政策。企業執行或順應政府的相關政策,就會得到鼓勵,促進發展;不執行或違背相關政策,就會受到懲罰,喪失既得利益甚至失去生存權力。公共權力對企業邊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政府行為上。政府可以運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預企業行為,從而影響其邊界,如政府特許及管理限制了企業的擴展;政府也可以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間接進行調控,達到限制或鼓勵企業擴展的目的,如貨幣供應、稅收、利率和價格管制等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以及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的約束。
公共權力通過稅收手段約束企業邊界擴張,主要表現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和跨區經營企業所得稅分配上。稅收優惠其本質為隱性稅收(節約現金流出),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收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為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以及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進而帶來5檔所得稅差別稅率,特別是用于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固定資產,可獲得加速折舊的財務政策支持,加速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稅收支出直接表現是企業現金流出,本質上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減少,正是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局限性,導致企業在企業邊界擴張上有可能喪失持有稅收優惠投資而減少收益率的風險。
總分支機構跨區經營所得繳納的所得稅,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就地預繳的所得稅按照匯總計算的所得稅及資產、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因素權重0.35、0.35及0.3分攤,匯算清繳在總部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從國家宏觀角度看,無論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還是分別納稅,總稅收收入是相同的;在分稅制下,所得稅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課稅權在層級政府間劃分,將導致盈利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稅收收入減少,而虧損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稅收收入增加,造成地區間稅收不平衡,由此導致轄區“本位”主義和惡性稅收競爭,拉大地區差別;從企業整體看,由于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可利用分支機構虧損彌補抵稅,降低企業所得稅的微觀稅負,獲得稅收優惠的隱性稅收,但在稅收籌劃時,基于地方政府“本位”主義有可能承擔在異地經營組織形式選擇而喪失利用虧損抵稅的風險。
(5)控股合并――特別納稅調整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通過控股合并擴張企業邊界,主要表現為通過集團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協作、交流與溝通引起成本的節約,為獲取節稅效應往往通過內部轉移價格、資金轉移等手段進行稅收籌劃。內部轉移價格包括市場價格、協商價格、雙重價格和成本轉移價格等類型,具有一定的彈性,正是內部轉移價格的彈性特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表現為通過內部轉移價格轉移利潤);而內部轉移價格稅收籌劃方案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與其關聯方的業務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如不符合,按現行稅法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在銷售價格法、成本加懲罰、交易凈利潤法和利潤分割法等方法調整,對關聯方交易特別納稅調整的,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利率按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企業集團內部交易,根據企業所得稅有關特別納稅調整的規定;而企業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既受稅法防范資本弱化對債權性投資額(金融企業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為5:1,其他企業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的限制,也受利率的限制。如果企業所選擇的方法不符合稅法規定,將遭受補稅及支付高額罰息的重大損失。
2.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
會計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采用資產負債表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該方法的理論基礎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和負債在未來均將轉化為收入和費用),稅法以利潤表為基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利潤表法)。雖然會計與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不同,但都以利潤為依據。利潤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重要指標,由于現行會計準則對企業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法,這為企業通過會計政策調控利潤提供了可能;也正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但企業通過會計政策進行稅收籌劃能否達到降低實際稅負的目的,往往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定。企業對交易或事項選擇的會計政策,在一定前提下可進行會計政策變更或會計估計變更;而稅法規定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對有些會計政策的選用往往帶限制性條件,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或縮短折舊年限(技術進步或產品更新換代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或強腐蝕的固定資產)。企業通過會計政策進行的稅收籌劃,如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當期因選擇會計政策少計的收入、多計的成本費用在次年所得稅清算時需進行所得稅納稅調增,而因選擇會計政策少計的成本費用不得列支。因而,不恰當地選擇會計政策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反而會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
3.稅法的動態性
稅收籌劃行為是企業行為,由稅法引發并受契約規范。企業基于利益的驅動,能動地運用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易于發現稅收政策的漏洞;隨著稅收籌劃行為的推陳出新,稅收環境也將不斷地推陳出新,稅法具動態特征,從這個意義上說,稅收籌劃與動態的稅收相關法律政策是征納雙方博弈行為。國家根據經濟發展情況與稅收政策的制度缺陷不斷完善稅收法律制度,不斷調整稅收籌劃空間;企業則不斷地發現和利用稅收政策提供的稅收籌劃空間制定新的籌劃方案。稅收籌劃具有長期性和計劃性,由于稅收政策不斷的變化的動態性特征,使稅收籌劃具有一定的風險。
4.“會、稅”原則的差異性
我國目前采用財稅分離的納稅模式。在該模式下,會計強調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重視向投資者提供真實公允的財務信息;稅法強調為納稅目的服務,重視向稅務部門提供會計信息,納稅則在財務會計核算的基礎上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調整。基于財稅分離的要求,產生會計與稅法在對企業發生的具體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和納稅處理采用不同的原則,其差異性表現為:會計的“資產負債表觀”和稅法的“收入費用觀”導致資產和負債計量產生差異,會計以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可變現凈值、現值等),而稅法強調歷史成本計量;會計完全的“謹慎性原則”和稅法的部分的“謹慎性原則”;會計完全的“權責發生制記賬基礎”和稅法不完全“權責發生制原則”,如資產損失的處理等等。對這些差異的理解可能存在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使稅收籌劃可能產生涉稅風險。
5.企業內部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防范意識的缺失
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管理者的經營意識和風險觀念,還涉及財務人員及其他員工的專業能力和工作經歷。而我國大多數企業經營管理者在稅務問題處理上不是以稅法為準繩,認為靠和稅務機關處理好關系解決稅務問題遠甚于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對稅務管理工作不重視,企業沒有配備專門的辦稅人員;財務人員既是會計又是辦稅人員,由于稅收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繁雜和頻繁變更,受自身業務素質的限制,對有關稅收法規和會計政策理解差異,雖然主觀上沒有偷稅的愿望,但在稅收籌劃行為上沒有按照有關稅法規定去操作,就會形成企業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綜上所述,因稅收籌劃行為具有的主觀性、條件性及征納雙方對稅收籌劃的認定差異等導致稅收籌劃存在一定的涉稅風險。
三、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防范
1.完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協調征納雙方對稅收籌劃涉稅事項的認定差異
(1)嚴格界定稅收籌劃性質,實現稅收宏觀經濟調控職能
企業擴張需要資金的支持,站在企業所有者的角度,在不分配現金股利的前提下,免費資金獲取的最佳途徑即利潤(原始資本的積累),這使得企業具有強烈的節稅愿望。正是企業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的精心謀劃和安排以達到獲取最大節稅利益的愿望,國家才可能利用稅收杠桿來調整納稅人的行為,實現稅收的宏觀經濟調控職能。因此,稅收籌劃實質上是納稅人對稅法做出的合理的、良性的反應,有助于促使稅制和稅收征管在法制化軌道上的運行,從另一層面上說,稅收籌劃的客觀效應是為國家完善稅收環境提供微觀支持。
(2)支持稅法框架下的稅收籌劃,完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稅收籌劃健康發展
稅收優惠政策及彈性空間賦予了企業合法進行稅收籌劃的權力,因此,國家通過有效的途徑給予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引導和支持,使稅收籌劃朝著良性軌道發展。一是完善稅收制度,適時出臺規范稅收籌劃的法律法規。稅法應簡單、明了、便于理解,稅收條款可操作性要強,而彈性要弱,使得企業知道何為合法行為,何為違法行為,同時稅法要把對納稅人自由處理的權限降低到最低權限,以便企業稅收籌劃。二是加強對稅法的宣傳和稅法模糊性條文的詮釋,幫助企業正確理解稅法精神,抑制人情稅收和稅收關系籌劃。三是建立稅務機關信息共享制度。通過建立稅務機關信息共享制度,可以互通大企業(集團公司)尤其是跨區經營的大企業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定價制度、以轉移利潤為目的的資產調整和置換(投資)信息,促進大企業合理、合法地進行稅收籌劃。
2.健全企業所得稅協調機制,提高經濟的區位效率
跨區經營所得稅征收管理體制對生產和貿易的區位選擇有重要的影響。目前跨區經營的所得稅分配方法,仍存在地區間稅收收入的差別(所得稅匯算清繳所得稅收入的40%歸屬總部所在地政府,就地預繳存在有利潤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所得稅收入少,無利潤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有所得稅收人),這可能導致資源的浪費性和錯位性配置,降低了經濟的區位效率。政府通過完善所得稅協調機制,可有效地避免資源的盲目移動,提高區位經濟的效率。
3.樹立依法籌劃理念,杜絕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稅收籌劃需要企業管理層多方協調與配合,是一項系統工程,將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防范與控制納入企業經營戰略,加以統籌、規劃與管理,協調企業財務風險與稅務風險管理的關系,樹立依法籌劃理念,實現企業經營戰略管理目標。
4.化解企業購并、關聯交易業務流程隱含的潛在風險,避免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企業邊界擴張,其購并、關聯交易等業務隱含著巨大風險。購并前應嚴格審查目標公司的納稅資信情況,對目標公司欠稅、偷稅事項做出評估,以避免因第三人行為造成稅務風險;對于關聯交易,應制定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并報稅務機關備案,同時與稅務主管機關簽訂關聯交易定價預約協議,防范特別納稅調整。對于關聯企業間債權性投資,事前確定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正確確定交易價格(利率)消除稅法對資本弱化限制的規定。
5.借力納稅評估,建立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預警機制,降低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納稅評估師稅務機關運用納稅人的會計信息計算收入、成本和費用、利潤和資產累計各種稅金微觀稅負指標,與預警值比較,借以判斷納稅人的收入、成本、費用的合理性,實現對納稅人的監控,為稅務稽查奠定基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充分了解納稅評估指標,將稅收籌劃涉及的財務指標與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比較,在預警值范圍內,該稅收籌劃不存在較大涉稅風險;超過預警值,應放棄該稅收籌劃方案或重新構建稅收策略。
6.提高涉稅人員業務素質,恰當選擇會計政策,提高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可控性
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素質是有效防范和降低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基礎。企業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稅務機關稅法培訓(宣傳)和會計后續教育等多種渠道,幫助涉稅人員加強稅法、會計知識的學習,了解、更新和掌握稅法和會計新知識,提高規避稅務風險的能力。同時,選擇有利于企業獲得稅收利益的會計政策(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折舊政策、租賃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消除事后稅務機構對涉稅事項的納稅調整。
7.建立與健全企業組織機構,規范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管理
(1)設立專職稅務管理人員
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籌劃人員具備稅法、會計等相關專業知識,這就要求企業必須設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業人員。稅務專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規避稅務風險。專職稅務管理人員除納稅管理外,最主要的職責是籌劃最優納稅方案,實現最大可能的節稅。
【摘要】“計提”與“發放”是兩個不同的環節。計提按權責發生制基礎確認,發放按收付實現制基礎確認。“計提”與“發放”在程序、時間和數額等方面均有可能導致差異存在。差異過大出現的非正常情況,有可能是企業轉嫁經營風險、遞延所得稅義務或者規避所得稅納稅義務。
【關鍵詞】職工薪酬;計提與發放;差異分析
“計提”與“發放”是會計核算中兩個常用術語。2009年2月4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登《國泰君安被曝天價薪酬2008年人均收入達100萬》一文引發各大媒體和讀者的強烈關注。次日,國泰君安在其公司網站上“澄清說明”,稱報道中的員工人均100萬元的天價薪酬,計算方法有誤,嚴重混淆了“計提”和“發放”兩個不同概念,具有誤導性。筆者擬就“計提”與“發放”的關系進行分析,以期對相關事件作出正確判斷。
一、職工薪酬的范圍及國家的相關政策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了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職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即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如企業年金基金、對職工進行激勵機制發生的支出等。薪酬屬于職工的勞動報酬,具體分配辦法包括工資制度、年薪制、股權激勵、技術獎勵或分成等,其中年薪制、股權激勵、技術獎勵或分成對象一般適用于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
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據“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立法確定了社會的最低工資保障標準,并以稅收形式調節個人收入。同時,從國有資本出資人的角度出發,為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并維護國有資本的權益,統一制定了企業的工資政策。其基本精神是:在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前提下,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包括內部職工工資的分配依據、分配形式和分配標準。企業確定的工資財務政策與國家稅收征管政策不一致時,企業應當作納稅調整。
二、職工薪酬“計提”與“發放”的聯系和區別
“計提”和“發放”既是會計術語,又是經常發生的會計行為,但它們又是兩個不同的環節。
薪酬作為職工的勞動報酬,其支出應計入為之服務對象的成本或費用。由于會計核算的確認和計量基礎是權責發生制,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下,對薪酬支出的確認原則是,凡應由本期承擔的職工薪酬支出,不論是否發放,都應確認為本期的費用,計入產品(勞務)的成本或當期損益。“計提”環節的主要作用是確認薪酬費用,由于薪酬費用要計入產品(勞務)成本或當期損益,計提的結果最終都會影響利潤表中的“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薪酬政策規定,企業應當按月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報酬情況,計提確認薪酬費用。其中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其薪酬支出金額既包括企業為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后提供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利,也包括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職工薪酬》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企業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比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對于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應付職工薪酬,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應付職工薪酬折現后的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對于辭退福利的確認應滿足規定的條件,即辭退工作一般應當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項推遲至一年后支付的,視為符合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條件,但應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是指企業將已經計提的職工工資發給職工個人,將應為職工交納的社會保險(五險)和住房公積金通過銀行上繳給社會有關專門統籌機構,將工會經費撥給工會使用,支付職工的教育經費、非貨幣利、辭退福利、帶激勵性質的獎勵等。計提的職工薪酬一方面形成利潤表中的費用,另一方面形成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負債,即薪酬“計提”環節既影響利潤表,又影響資產負債表。在資產總額一定的情況下,負債的增加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薪酬“發放”環節只影響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和負債同時減少,對所有者權益并未有影響。
一般情況下,職工薪酬的“計提”和“發放”從程序上講應先有計提,后有發放。因為只有計提后才能知道要發放多少。從數額上講,計提數應大于或等于發放數,如果出現計提數小于發放數,就意味著透支發放了職工薪酬,這是屬于不正常情況。從時間上講它們之間應有一個時間差,計提應在每月末進行,根據企業制定的內部職工工資的分配依據、分配形式和分配標準計算確定其數額。發放大多是在下月初進行,對于已經計提應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如果企業從長計議,可以適當留點余額,以便應對在企業處于經營困境時職工生活遇到的困難。但對于應交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應全額上繳,計提的工會經費也應全額撥付給工會使用。因此每期職工薪酬的計提數與發放數可能有差異,但其差額不應太大,否則就可能存在其他原因。
三、“計提”數與“發放”數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分析
“計提”與“發放”,在程序、時間和數額上都有可能導致差異的存在。計提是按權責發生制基礎確認,發放是按收付實現制基礎確認。這些都是技術處理允許的范圍,屬于正常情況,不需要再進行分析。這里只就差異過大出現的非正常情況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轉嫁經營風險
企業從維護職工利益出發,在業績好的時候,盡量多計提薪酬支出,形成對職工的負債,以轉嫁企業以后可能發生的經營虧損給職工造成的影響。在目前金融危機蔓延至全球的情況下,企業未來幾年的經營情況都可能受其嚴重影響。目前多計提,一方面給職工積存薪酬,即使以后經營業績滑坡,因前面有結余,職工可以照發工資不誤。由于薪酬費用的多少與經營成果是此增彼減的關系,在經營業績一定的情況下,多計提薪酬費用,直接減少所有者權益。這種情況充分重視了職工權益,嚴重損害了所有者權益。如果該企業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則將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二)遞延所得稅義務
目前稅收籌劃在企業比較普遍,多數企業利用國家優惠政策和時間差異等因素,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潤,合理安排現金流量為目的,使企業稅負得以延緩或者減輕,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或者合理安排稅負支出,避免出現現金流上的大起大落,有利于企業均衡發展。由于稅收不同于一般的營運成本,它是企業的無償支出,不能帶來直接收益,對企業的經營成果有直接影響。企業實施所得稅籌劃時,一般要合理規避企業額外的稅收負擔。由于“計提”是按國家有關的工資政策和會計準則規定進行,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合理計提后如果不發放,既可減少會計利潤又可減少當期應稅所得。即使稅務稽查時認為不合理,也可以遞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取得貨幣的時間價值。
文獻綜述
(一)信息不對稱:委托理論認為,當委托人與人擁有的關于某一事項的信息數量不一樣時,擁有更多信息的人較之委托人處于更為有利的地位。上述理論體現在公司的預算管理之中就是由于下級員工擁有更多上級沒有的與預算相關的信息,從而在預算制定過程中,利用自自身的信息優勢,建立有利于自己的松弛的預算。Christensen(1982);Young(1985)和Kren(2000)等通過實證研究提出在公司實行預算管理時,下屬可能會通過說假話或者其他途徑來隱瞞部分或所有的內部信息,不讓上司知悉公司的具體情況,從而造成預算松弛情況的出現。而國內學者張朝宓(2004)指出信息對稱對預算松弛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而且影響非常明顯。鄭石橋和王建軍(2008)也通過實驗方法驗證了上述研究結論。
(二)薪酬方案:20世紀70年代Schiff&Lewin的研究表明,預算松弛的出現是由于預算責任人非常知曉他們獲得的薪資會隨著預算的降低而增加,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預算責任人才會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故意降低目標的實現難度,引起預算松弛問題。Hopwood(1972)提出如果用預算標準評價預算執行者的經營業績或者管理業績,這將會導致預算機制的功能發生紊亂。國內學者的相關研究中,馬良勇(2002)的研究表明,利益誘使了預算松弛的產生,因為當預算執行者的績效評價標準是有其自己制定的,預算執行者就有可能通過減小預算的目標,增加他們當期所實現的業績,從而獲得比較理想的薪酬。
(三)預算編制機制:公司進行預算管理時會形成相應的預算編制機制,企業編制預算需要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共同參與,預算編制機制并不僅指編制預算,預算的執行與反饋也對公司的預算管理發揮著重要作用。關于預算參與和預算松弛的關系研究中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是Schiff&Lewin(1968)年通過研究發現經理人會故意利用預算參與導致預算松弛,這對提高生產能力有消極影響,降低企業的效率;另一種觀點認為,在預算編制中經理人的參與并不會增加預算松弛發生的概率。Ons(i1973)指出,預算參與使得經理人相信沒有必要將預算當成可利用的會計工具去制造預算松弛,而且預算參與還對減少預算松弛起了重要作用。Murray(1990)通過研究甚至指出,經理人參與編制預算不但不會引起預算松弛問題而且會激勵他們難度更高的任務目標。國內學者林峰(2004)研究表明參與預算可能會導致預算松弛問題產生,給出的解釋是雖然中下層的管理人員通過編制預算使自己擁有了表達意見的機會從而提高了工作主動性與積極性,但是在此過程中,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仍會利用參與預算的機會增加預算松弛。上述文獻對企業預算松弛問題的研究均未考慮不同的產權制度,在我國不同產權制度下的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有較大差別,國有企業問題明顯高于民營企業,而企業的預算通常是由各級管理者編制的,管理者可能會出于自利心理的考慮為了增加自身的在職消費或許會影響預算的編制。因此,本文擬分析在不同產權制度下高管在職消費對預算松弛的影響。
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根據產權制度的不同,我國企業分為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指由國家控股的企業,相反,控股股東不是國家的企業就是非國有企業。由于控股股東的不同,兩種類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也存在著較大的差別,企業中管理層扮演的角色也不盡相同。我國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的薪酬激勵機制尚不完善,一般國有上市公司管理層獲得的貨幣薪酬較低,股權激勵機制也不成熟,這就使得在職消費成為了管理層薪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數額很可能已遠超過貨幣薪酬。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管理者的薪酬采取的是企業自報、國資委審核備案的方式。因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管理層很可能會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權來影響薪酬。而通過編制松弛的預算增加公司運營所需的費用,使得管理者個人可以盡享其行使職務所發生的在職消費。我國的民營企業多是家族企業,其控股股東同時也是公司的管理者。因此,企業經營獲得的利潤屬于股東也就是屬于管理者的,管理者就不需要尋求其他手段獲得額外的薪酬。在職消費消耗了公司的資源的同時也就減少了身為管理者的股東的當期收益,所以民營企業的管理者會比較理性的對待在職消費,也就不需要通過制造松弛的預算來增加自身的在職消費。所以,民營企業的管理者在編制預算時會使用更加符合實際的預算,而不會出于自利心理的考慮而刻意編制松弛的預算。根據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設:假設1:國有企業由于管理層更容易獲得在職消費;假設2:管理層在職消費與預算松弛成正相關;假設3:國有企業的預算松弛問題更嚴重
(二)樣本選擇:本文選取滬深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公司2010年的數據進行分析,使用國泰安數據服務中心(CSMAR)提供的相關公司的財務與公司治理方面的數據,并且參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對樣本公司的行業進行了相應的劃分,實證分析部分使用的統計軟件為Stata10.0。為消除極端值的影響,對于本文所使用的因變量和控制變量均通過Winsorize,剔除了0%-0.5%和99.5%-100%之間的極端值樣本,同時,也剔除了一些數據缺失的樣本。最后共得到335個樣本數據。
(三)變量選擇與模型設計:以往關于預算松弛的研究多使用利科特量表來計量。但調查問卷的回復率并不能控制,一般情況下回復率較低,而且公司管理層填寫問卷時也未必會按照真實想法或行為來填寫。所以,使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客觀數據來衡量公司的預算松弛更客觀。本文使用公司年報中披露的預計凈利潤增長率與當期實際凈利潤增長率的差額,差額越大說明公司的預算松弛問題越嚴重。管理層在職消費,本文使用管理費用率衡量公司管理層的在職消費情況。我國管理費用是指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門為了組織和管理公司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企業高管人員在職期間的工資以及其他的一些在職消費一般都計入其中(陳冬華等,2005)。一般情況下,管理費用率越高就說明公司高管人員發生的在職消費就越高。公司產權情況,本文通過翻閱上市公司資料查看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性質來確定公司的產權情況。控制變量,企業規模對公司的預算松弛也產生著一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規模大的企業管理更規范,預算編制制度更完善,所以預算松弛程度可能相對較低。變量定義見表(1,表略)。根據上述變量選擇,本文使用以下三個模型來分析檢驗企業性質、管理層在職消費與公司預算松弛之間的關系:模型一:GUANLI=β0+β1STATE+β2SIZE+β3蒡IND+β4蒡YEAR+ζ模型二:YUSONG=β0+β1GUANLI+β2SIZE+β3蒡IND+β4蒡YEAR+ζ模型三:YUSONG=β0+β1STATE+β2SIZE+β3蒡IND+β4蒡YEAR+ζ
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從表(2,表略)中可以看出,各個公司之間的預算松弛問題有些差異,這可能是由于行業不同、管理機制不同各企業的情況可能存在差異。我國公司的管理費用率較低,而且公司之間的差別不大,這可能是由于管理費用的大小將直接影響公司的凈利潤,而且作為上市公司若管理費用過高將會被要求出具相關的說明,另外從稅收籌劃方面考慮,稅法對公司每年可稅前抵扣的業務招待費用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各上市公司每年管理費用的支出與營業收入之間的比例相差不大。
(二)組間分析:表(3,表略)為不同性質企業管理費用率的均值比較,從中可以看出國有企業的管理費用率顯著高于非國有企業,這可能是由于我國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層一般是由政府委派,所有者缺位,多級形成的環節比較長,導致管理層在企業中處于強勢地位,從而形成了內部人控制現象,管理層擁有更多的機會享受在職消費。結果驗證了本文的假設。
(三)回歸分析:本文用于回歸的數據僅有2010年,為消除極端值的影響,對于本文所使用的因變量、自變量和控制變量均通過Winsorize,剔除了0%-0.5%和99.5%-100%之間的極端值樣本,而且也剔除了一些數據缺失的樣本。經過上述篩選后,最后得到335個觀測值。本文對國有企業與管理費用率進行實證檢驗,結果如表(4,表略)所示。表(4,表略)中顯示解釋變量STATE的系數為0.4981,表明其與被解釋變量管理費用率之間正相關,并且是在1%水平下顯著正相關,即當企業的性質是國有企業時,管理層在職消費數更大。這一結果驗證了本文的假設1,由于國有企業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較大,而且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層激勵機制不健全,管理者的薪酬采取的是企業自報、國資委審核備案的方式。因此,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很可能會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權增加其可獲得的福利,這些福利通常被稱為管理層的在職消費。為進一步驗證管理層在職消費與預算松弛的關系,將各項因素對預算松弛的影響程度進行多元線性回歸,結果如表(5,表略)所示。解釋變量管理費用率的回歸系數為1.0819,表明管理層在職消費與預算松弛之間正相關,并且在1%水平下顯著正相關。管理費用率越高,預算松弛程度越大。這與前文假設一致,管理層在職消費情況愈嚴重,公司的預算松弛程度愈大。當管理層有機會享受在職消費時,會采用夸大預算的手段來增加其工作福利,這些福利可以是薪酬福利也可以是添加豪華的辦公用品等其他福利。綜上所述,模型一表明我國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相比,其管理層享受在職消費的機會更多;模型二表明更多的在職消費使得公司預算松弛問題越大。根據以上兩個模型的檢驗結果可以大體認為在國有企業管理層擁有更多機會享受在職消費的這一前提下,由于在職消費與公司預算松弛問題成顯著正相關,所以國有企業的預算松弛問題比非國有企業的預算松弛問題更加嚴重。但這一結論只是通過上述實證結果推導出來的,還需要通過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對其進行實證檢驗,以得到準確的結果。表(6,表略)顯示的是企業性質與公司預算松弛之間的關系,被解釋變量上市公司性質的系數為0.9787,與公司預算松弛在1%水平下顯著正相關,這說明國有企業的預算松弛問題更大。這一結果與本文的假設一致。從表中看出公司規模越大,預算松弛問題越嚴重。這可能是因為當公司規模較大時,管理層被授予了更多的權力,這時管理層通過編制松弛的預算來增加其在職消費的機會也就更多,另外,在我國,國有企業的規模普遍大于非國有企業,也就是說公司規模越大,其屬于國有企業的可能性越大,由于國有企業更容易出現預算松弛問題,所以基于以上兩個原因可能造成公司規模越大,越容易出現預算松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