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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流轉;主要問題;對策;建議
當前我縣土地流轉工作存在著面積少、規模小、流轉行為不規范、服務機構不健全、流轉機制不完善等,反映出當前農村土地流流轉在觀念、利益和年制度等方面還存在一定障礙,嚴重制約了我縣農業綜合效益和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1.1農民的戀土情結深厚,抑制了土地流轉的進程
部份農民小農經濟意識較強,戀土觀念根深蒂固,視承包土為“保命田”,既使外出打工,進城經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長期轉讓或轉包他人經營,免得放棄土地經營權,寧可荒蕪半荒蕪也不愿意流轉他人經營,增加了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這是農民戀土的一個客觀原因。
1.2土地流轉的市場需求不足,雙較效益低,影響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1)農村土地流轉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過低的農業比較收益以地農為投資存在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使得各種資本對經營農村土地的動力不足,造成了土地流轉市場需求。此外受農村土地及其附著物不能擔保和抵押貸款的政策限制,以及農村金融缺失,,阻礙了農民和土地流轉方發展高投入的農業產業。
(2)農村稅費改革之后,土地承載的負擔主要包括直接和間接生產費用。農業是一個周期長、風效慢、受氣候影響大的弱勢產業,比較效益低,農民增產不增收或高產不高效的情況相當突出。目前有部分農民之所以不愿意轉入其他農戶的承包地,說到底就是土地承載負擔重,比較效益低。
1.3規模流轉困難,限制了土地流轉的規模
由于我縣山區面積較大,大部分土地分散在山地,且由于分布在不同區域、面積較為狹小的地塊所組成,零星分散,難以實實施規模經營。
1.4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制約著土地流轉的健康發展
目前我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以農民自發流轉為主,集中連片的、有組織的流轉較少;以農民之間的流轉為多數,農戶口、與開發業主之間的大批量流轉較少;耕地主要以短期性、季節性的流轉為多數,中長期的流轉主要是荒山荒坡及其它流轉地。
1.5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影響了土地流轉的進程
我縣目前尚缺乏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配套政策措施,部分基層干部存在求穩怕亂、少找麻煩的思想,引導不力,服務滯后漱口,對土地流轉工作缺乏指導和管理;缺乏土地流域轉中介服務組織,土地流轉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
2.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的作用和意義
2.1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
土地使用權流轉促進了我縣農村余勞動力向高效益行業流動,使一大批從事農業的農戶逐漸擺脫了土的束縛,專門從事第二、三產業,加快了城鎮化進程和農民增收的步伐。據統計局2011年數據,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達7.6萬人,年收入達1.9億元,人均增加純收入476元。土地流轉既可使出讓戶或獲行得固定的土地出讓金,同時,土地出讓戶也可通過外也打工、從事其他行業或者到土地受讓大戶(農業企業)中勞動獲取收入。
2.2促進招商引資,繁榮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素質
土地使用權流轉促進招商引資,引進外地資金、人才、技術和管理經驗,不僅帶動當地的資源開發,為開展精品農業、現代農業創造了條件,而且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提高了農村經濟效益,繁榮農村經濟。
2.3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
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使土地相對集中,便于統一規劃,有利于新技術的運用和新品種的推廣,特別是高效的經濟作物的開發,從而使產業結構發生變化。
2.4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生產和農為綜合開發利用,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是吸納社會資金,特別是工商資本投入農業的有效途徑。土地經營權轉向社會開放,對農業的綜合開發有重要的意義。
2.5促進農村城鎮化進程
農民實現土地流轉后,離鄉,積攢足夠的資金后定居在小城鎮或城市,受更多的社會公共福利,成為城鎮的主人。同時,土地規模流轉,必然會吸引和帶動一大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落戶城鎮,為城鎮居民就業提供更多的機會和可能,帶動餐飲、運輸、房產等第三產業,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和稅收,為完善城鎮功能、改善人居環境作出積極的貢獻;形式良性循環,互動雙贏的局面,推進城鎮化快速發展。
3.如何推進我縣農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轉的對策及建議
3.1更新觀念,引導流轉
加快土地流轉的關健是決村(組)干部群眾的思想障礙。一是充分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土地流轉是對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的延續和完善,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推進農村城鎮化、轉移農村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是現行農村各項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二是村(組)干部要強化對政策法規的學習,調整工作思路,教育和指導農戶自覺進行土地流轉。
3.2執行政策,規模流轉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規政策,確保農地用途不變,限制土地拋荒,鼓勵提升地力;合理確定流轉補償制度的和土地估價。二是縣、鄉(鎮)、村要分別制定和落實鼓勵土地流轉達配套政策。在優惠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既要鼓勵土地轉出方,又要鼓勵土地流轉入;在優惠的內容上要實行優惠,不但在經濟上優惠,且在流轉戶享受集體公益事業服務等方面都給予適當的扶持;在優惠的取向上要實行重點優惠,對地質較差的鹽堿澇洼地開發性經營項目,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實行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項目進行重點扶持。
3.3因地制宜,有序流轉
既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又要實事求事,因地制宜,形式多樣。在體流轉工作中,必須尊重群眾意愿,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穩步推行。對已經實行的各種方式方法,要來不斷總結、修訂、完善,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力求實效,逐步推廣。
3.4把握原則,推動流轉
在體的土地流轉運作中,主要把握好以下六點原則:
(1)把握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原則。
(2)堅持依法、自愿、有償、有序的原則。
(3)把握土地流轉主體多元化的原則。一是土地向種養大戶流轉;二是土地向規模化種田能手集中,實行開發種植,既能解決農村余勞動力的出路問題,又使土地效益倍增;三是土地向龍頭企業流轉;四是鼓勵縣、鄉科技人員創辦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從農民手中轉包或租賃土地。
(4)把握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化的原則。主要是轉包、轉讓、互換、出租等方式,要從本地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
(5)把握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原則。一是土地流轉的期限不超過30年,的余期限;二是土地流轉必須簽訂書面,并經鄉鎮土地管理部門鑒證,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三是加強土地流轉合同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6)把握正確引導和加強服務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尊重農民意愿和客觀經濟規律,不斷規范土地泫轉。
建議:
(1)建立農戶土地承包數據庫,進行動態監測管理,流轉信息公布。
關鍵詞:農村 土地流轉 問題 對策
一、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體系不夠完善,土地流轉行為不夠規范。雖然國家出臺了《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法律法規,但是配套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不夠具體,影響了規范性操作。
2、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誤區。一些地方沒有把土地流轉放在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大局中來認識,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規模合作經營的認識還存在很多誤區。其表現為:
(1)基層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基層干部對土地流轉的政策法規、方式方法、矛盾問題等研究不深、宣傳不夠、引導不力,認為土地流轉與鄉鎮村關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轉無人監管。
(2)小農經濟思想嚴重。部分農民戀土觀念強,認為務工經商雖然收入高但有風險,寧可粗放經營,即使外出務工也不愿轉出土地,擔心失業沒地而生活養老沒保障;農業稅全面取消,優惠政策不斷出臺,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積給予的糧補促使部分農民不愿轉出土地。
(3)對流轉政策心存誤解。部分農民擔心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權,沒有安全感,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
(4)經營收益難保證。部分經營主體怕市場前景不佳、自然條件不利,承包收益低,甚至無效益,不敢大規模經營。
3、農村社會保障能力還比較弱,長期就業空間還不夠穩定。農民的基本生活、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土地依然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同時,絕大部分農民缺少必備的知識和技能,進城務工就業的空間還比較小,長期離開土地后的去向和收入難以保障,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方面也難以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致使農民對土地仍有很強的依賴性。
4、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大,抗御風險能力還比較低。土地規模經營主體面臨著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缺乏有力的財政扶持和信貸、保險等支持措施。
5、土地細碎化的現實,制約規模經營。農民耕種多年的耕地在村組內呈多片塊插花種植,并沒有形成真正的規模,帶來土地種植的諸多不便;對承租人而言,為了取得相對集中的土地,需要與不同的農戶進行協商,甚至絕大多數農戶同意租出,但個別農戶無論條件如何優惠就是不愿意轉出,結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轉,這種廣泛存在的情況,增加了土地流轉的難度和成本。
二、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成因
1、思想認識不到位。各級政府和部門多數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個人的經濟行為,而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致使基層干部表現為只重視引進企業、業主而不重視培養農民的合作精神;一些干部群眾認識模糊,把農村土地流轉看做“歸大堆”、“吃大鍋飯”。
2、政策法規錯位、缺位。
(1)對農民土地生產股份合作缺少相應規定和政策支持。
(2)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受到限制。《農村土地承包法》、《擔保法》、《物權法》均規定不能抵押,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營權可以入股,但相關政策卻明確規定不能折資作為資本金。
(3)后續政策不配套。中央提出土地承包關系可以長久保持不變后,卻沒有作出土地流轉期限的相關規定,在實踐中就很可能會出現土地承包者長時期或無限期流轉,這樣勢必影響今后國家政策的調整和執行。
(4)土地流轉受相關政策制約。由于相關政策的制約,已具規模的流轉者大多數發展效益比較高的林果業甚至非農產業。
3、管理服務不到位。有些地方還沒有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已經建立的,受人員不足、缺少經費等因素影響,造成宣傳、監證、信息服務、糾紛調處、檔案管理等一些工作跟不上、不到位,制約了農村土地的流轉。
4、后續保障不到位。農民流轉土地后的基本生活、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
三、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
1、加強宣傳積極引導,解決農民的思想顧慮。一是宣傳廣泛深入。正確把握流轉的主體,流轉的前,流轉的形式,流轉的底線,夯實農村土地流轉思想和工作基礎。二是重點突出針對性。要針對不同區域群眾的不同思想加以宣傳引導。不斷提高農民保障水平的政策,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
2、從健全機制入手,提高土地流轉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制度,規范土地流轉秩序。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合同、行為。
3、完善政策,建立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
(1)實行土地轉出獎勵政策,鼓勵土地流轉。對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規模經營主體達到一定期限的農戶給予相應額度的補助。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拓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門路,就地轉化農村勞動力。
(2)政府對“三農”的政策支持力度要進一步加大。縣鄉政府對土地規模經營大戶、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的支農資金、扶貧資金等要優先支付。
(3)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加強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子女教育、農民工保護等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
關鍵詞:土地流轉;問題;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和農業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對農業生產要素尤其是農村土地資源實行市場配置和規模經營的要求越來越迫切。中央專門出臺了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并健全流轉市場。農村土地流轉是在土地承包期內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有條件地將土地經營權轉移給其他農民或經濟組織。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在正確引導和推進土地流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開展農村土地流轉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對策,是順利開展土地流轉工作的保證。
一、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
第一,基層重視程度不夠。部分基層干部對土地流轉的政策法規、方式方法、矛盾問題等研究不深、宣傳不夠、引導不力,認為土地流轉與鄉鎮村社關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轉無人監管。
第二,小農經濟思想嚴重。一是部分農民戀土觀念強,認為務工經商雖然收入高但有風險,寧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撂荒棄耕,即使外出務工也不愿轉出土地,擔心失業沒地而生活養老沒保障;二是農業稅全面取消,優惠政策不斷出臺,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積給予的糧補促使部分農民不愿轉出土地;三是城鎮擴建或國家重點工程實施,導致部分農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補償費。
第三,對流轉政策心存誤解。部分農民擔心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權,沒有安全感;部分業主擔心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膽投入和大規模開發,甚至沒有真心實意經營,利用土地搞投機。
(二)流轉行為不規范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雙方很少簽訂書面合同,大多實行口頭協議,未經發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門備案公證,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其內容不完整、不規范,雙方沒有明確責權利關系,沒有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部分基層干部沒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擅自將撂荒土地、集體土地和“四荒地”流轉給第三方經營,土地發包和經費收支不公開。部分業主借合同不規范,經營不善違約逃債,或未經有關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改變土地農用性質。國家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后,土地不斷增值,部分農民借合同不規范索回土地經營權。
(三)流轉市場不完善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供求雙方的信息空間分布極為分散,傳遞平臺或手段相對落后,市場參與度差,土地供求信息不能高效準確提供。土地流轉主要依靠自發進行和政府推動,缺乏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致使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即使成立了土地流轉中介組織,但缺乏土地流轉相關聯的評估、咨詢、公證、仲裁等中介機構,沒有形成一個由下至上、網絡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務體系。
(四)農業產業風險大
由于農業生產周期長、比較收益低、受自然條件影響明顯,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資金籌措難,農業開發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加之加入WTO后對農業的影響更大,農業增產難增收。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真正有實力參與土地流轉的業主比較少。
(五)規模流轉難度大
目前,農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勞動力以外出務工經商為主,其他勞動力大多仍從事農業生產,依靠承包地收入維持基本生活。許多業主在租賃土地都希望集中連片,但不同農民利益目標不一致,往往導致大規模土地流轉難以成功,影響農業項目實施。絕大部分土地沒有進行農業綜合開發,地塊小且不平整,水、電、路建設滯后,不適于連片種植和機械耕作,無法實現旱澇保收;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較差,規模經營成本增加,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數額增加,導致規模流轉難度加大。
(六)保障機制不完善
首先,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未能覆蓋所有農村地區,無法為轉出土地的農民提供充分的社會保障。農民對土地流轉態度更加慎重,出于對土地普遍有預期增值和穩定的經濟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其次,農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數地方將土地流轉作為增加鄉村集體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和突出地方政績的形象工程,用行政手段干預農民土地流轉,承租大量土地進行規模開發,常壓低流轉價格,截留、挪用流轉收益,使農民獲得補償往往最低;業主因投資失敗和市場變化等原因,不能及時兌現農民租金,農民流轉收益存在風險。再次,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固定,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發展得到相應增長。另外,土地流轉補償制度尚未建立,缺乏完善的土地價格機制,都會影響土地流轉的進程。
二、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對策
(一)轉變思想觀念,引導流轉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各種媒體,深入宣傳土地流轉政策,加強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逐步消除傳統思想觀念。既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廣大農民和基層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又要加大對增收致富典型引導力度,充分發揮外出創業有成人員和種田大戶的典型示范作用,使更多農民轉變思想觀念,主動投身非農產業,以加快土地規模流轉。
(二)加強服務管理,規范流轉
一是加強對土地流轉雙方的管理,積極引導農民簽訂規范的流轉協議,對雙方的責權利作出明確規定,并報村集體組織和有關部門備案,同時對大宗土地流轉業主開展嚴格的資質審查;二是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做到土地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三是加強對流轉合同的審查、監督,及時辦理合同變更、解除和簽證,規范合同的登記、立卷和歸檔;四是規范基層組織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不得阻撓農民自愿合理流轉土地;五是建立風險保證金制度,建議由政府、業主、農民按一定出資比例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防范流轉雙方單方面毀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六是盡快出臺《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實施辦法》,對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合同規范、風險防范和政策保障等作出具體規定,以建立健全規范土地流轉的長效機制。
(三)建立市場機制,完善流轉
一要建立健全各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中心,依托農經信息網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庫和流轉信息平臺,及時收集土地流轉信息;二要積極發展市場中介組織,建立多層次、全方位開放的土地流轉市場機制,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降低土地流轉成本;三要完善土地流轉糾紛調處機制,成立區縣級流轉糾紛仲裁委員會,健全鄉鎮流轉糾紛調解機構,積極妥善調處流轉糾紛;四要建立土地撂荒懲罰機制,對農民不愿耕種且拒絕進入市場流轉造成土地撂荒,每年由村集體組織按規定征收一定的撂荒費;撂荒超過兩年由村集體收回托管;五要建立農用土地評估機構,開展土地分等定級和價格評估工作,客觀公正評估土地等級和市場價格,為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強土地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四)健全保障機制,保障流轉
第一,建立農業風險保障機制。一是建立農業風險預警機制,加強氣象、畜禽疫病、作物病蟲害、市場信息等自然和市場風險的預測預報,幫助土地經營大戶制定災害防止預案;強化動植物檢疫檢測手段,發生疫情及時撲滅;二是引導保險機構推出農業保險產品,加快建立現代農業保險體系,優先將規模經營業主納入保險范疇,增強農民和現代農業企業抗風險能力;三是建立農業保險扶持機制,對介入農業保險的公司,在稅費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對參保業主的保費,由各級財政進行一定補貼;四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加快土地平整和農業綜合開發,改善水利、電力、道路等農業生產條件,為農業規模化經營創造條件。
第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資金在農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過土地流轉籌集部分社保基金發展農村社區保障,通過政策激勵吸引農民參保;二是出臺土地流轉養老保險辦法,成立土地流轉養老保險中心,制訂一套詳細的養老金繳費領取辦法,解決農民后顧之憂;三是健全土地流轉收益分配機制,制訂合理的土地流轉補償方案,在補償安置和使用權的收益分配上向農民適當傾斜,使農民享有土地收益的主要部分;四是改革現有戶籍制度,解決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市的障礙,調整依附在戶籍制度上的不合理的社會福利,確保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渠道。一是大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加快小城鎮建設和農村城市化進程,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和勞動力市場,健全勞務協作機制和信息網絡,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務輸出基地,引導農民在流轉中實現勞務移民;二是建議政府安排專項經費,健全農民職業培訓機構,積極開展農民免費技能培訓,提高農民轉移就業的能力,加快轉移農村勞動力;三是通過農業產業化開發,建立勞動力就業的吸納機制,加強與土地承包方的溝通,在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要求承包方須根據租賃土地數量按比例吸納部分農村勞動力。
(五)優惠政策支持,推動流轉
第一,制定土地流轉優惠政策。在優惠對象上實行土地轉出方與轉入方雙向優惠;在優惠內容上實行經濟和社會保障綜合優惠;在優惠手段上實行資金、技術、稅收等方面的配套優惠;在優惠取向上實行對“四荒”開發性項目、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前景的特色種養殖項目等進行重點優惠。
第二,建立土地流轉專項扶持基金。一是對經營業主、流出土地農民以及引進該業主的單位或個人按土地承包方年上繳稅費及解決農村勞動力數量確定的比例給予資金獎勵;二是對全部轉出土地的農民給予一定補助,扶持其進城務工創業;對引導農民流轉土地多、增收效果顯著的鄉鎮村給予適當獎勵;三是對采取合作方式規模經營且帶動農民增加收入的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戶重獎,并從扶持資金、技術指導、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
第三,建立信貸支持機制。除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利用好農業項目資金以及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資金外,根據規模經營業主實際情況,加強業主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加大金融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解決業主季節性、臨時性所需生產經營資金問題。
第四,組建農業擔保公司。既要為農民土地流轉行為提供擔保,又要為參與土地規模經營業主提供信貸融資擔保服務,緩解土地規模化經營的資金困難問題。
(六)改革創新機制,促進流轉
一是鼓勵農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將土地以入股方式集中,按市場機制將承包土地折價入股或量化成股份,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統一招標對外出租或實行合作經營,經營收益按土地入股份額分配,促進農村土地向種田能手和規模業主集中,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二是開展農民以土地入股單獨興辦或與企業聯辦股份制有限農業企業試點工作;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租賃和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土地流轉,建立生產基地。
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在維護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措施與對策解決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大土地流轉力度,推進農業產業規模化經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保障國家的糧食安全和社會經濟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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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陽縣土地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安陽縣西半部是山丘地帶,有著豐富的煤碳、鐵、石膏等礦產資源,工業發達,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占相當比例。東半部是平原地帶,具有豐富的農副產品資源,但深加工企業卻不多,農民收入結構中農業收入占很大比例。從目前來看,我縣東西部存在著嚴重的收入差距。人均耕地少、農民增收方式單一、農業產業化經營不發達已成為制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的“瓶頸”,尤其是人均耕地少、農民工資性收入低是眾多問題中的主要矛盾。土地合理流轉實行規模化經營是促進農民增收的一條可行之路,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著諸多的困難。一是農民受傳統思想影響,舍不得讓出土地;二是農民失地后怎么辦?因此,開展土地規模經營的工作中,要慎之又慎。我縣自2006年開展土地流轉以來,因各鄉鎮采取的方法措施不盡相同,層次不一。因此,有必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具體指導的方法,為全面開展此項工作提供一條可行之路。根據筆者的工作實踐,在操作過程中,應堅持“突出特色、發展高效、穩定自愿”的原則。在東、中、西部各建立一個試點,并要把握“一個試點,多項內容,齊頭并進”,從多方面努力。
二、主要發展途徑
(一)要充分挖掘開發農業的多種功能。要結合工商大戶,爭取多投入,發展旅游、觀光、休閑相結合的農業生產模式。要因地制宜,在中東部平原鄉鎮發展設施農業,在近郊鄉鎮發展觀光休閑農業,在山區鄉鎮結合旅游業發展旅游農業。要突出特色,擴大規模、建立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宜菜則菜,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群和產業帶。
(二)開展農民培訓試點工作。一方面要解決農民失地后的就業和經濟來源問題,應按照企業要求對農民開展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使農民掌握外出務工必要的常識和一技之長。另一方面,還要培養農民企業家隊伍。主要是培育一批具有創業和創新精神、專業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技術和能力的新型農民。
(三)開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在土地規模經營的過程中,一定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可以采用能人承包型,由種田能手或有經營頭腦的經商大戶個人投資。也可以采用農戶互補聯合經營型,即資金戶、勞力戶、技術戶之間不同形式互補結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提高專業化和規模化程度。
三、主要建議
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但實行土地規模經營必須慎重行事,不可急于求成。筆者認為,在實踐中必須切實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必須堅持三條原則。一是依法原則。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的政策執行。二是自愿原則。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三是有償原則。土地流轉的條件和補償完全由農戶與受讓方自主平等協商。
(二)承包戶要懂得經營,責任心強。實施適度規模經營是手段,最終獲取好的效益才是目的。因此在確立承包面積時,要看承包人是否有一定的經營水平,有較強的責任心,具備的則多包,反之則少包。
一、*鄉土地流轉基本情況
*鄉轄9個行政村,1個直屬林場,52個村民小組。現有集體耕地6.3萬畝,農業人口9447戶19675人,人均占有耕地1.2畝。農作物主要以花卉、蔬菜、小麥、瓜菜等各類經濟作物為主。20*年,全鄉農村經濟總收入25572萬元,較上年增長13.94%;農民人均純收入9132元,較上年增加644元,增長15.36%。農民人均純收入中,來自種植業的收入占70.23%,二、三產業占19.77%。
*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主要經歷了從農戶之間自發流轉到政府引導、規范和扶持流轉兩個階段。
農民自發流轉動因:一是農村稅費改革之前,由于農民稅費負擔較重,農產品和農資受市場波動影響價格不穩定,經營土地成本增加,單純依靠種植業增收困難較大,農民種田積極性不高。在這一時期,*鄉部分有一技之長的農民外出務工或從事二、三產業,其承包土地委托親朋好友代耕,土地收益甚微;二是上世紀90年代后期,受土地開發熱影響,*鄉農民為增加收入,不斷開發承包地周邊土地,擴大花卉種植面積,有的農戶因受勞動力限制,將部分開發地或承包地,以轉包、出租的形式流轉給其他農戶耕種,土地流轉價格一般較低、不統一,隨意性很大,且流轉面積較小。三是1998年實行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鄉按照土地分配原則,將承包地分成好、中、差均衡搭配,農戶少則3、5塊,多則8、9塊分布在各個條田,一家一戶分散承包經營、不集中的現象非常普遍。部分農民為便于耕作,避免多頭勞作,采取土地互換的辦法流轉土地。部分農民為擴大土地經營規模,將愿意流轉的農戶承包地,以轉包、租賃的形式流轉過來從事農業生產,但大多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向農村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四是20*年以來,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省、市扶持農業生產的優惠、補貼政策相繼出臺,農村基礎設施進一步夯實,農民負擔日益減輕,農產品價格不斷提升,該鄉農民種田的積極性大大提高。此外,該鄉涌現出一大批種田能手和致富帶頭人,農民對農村土地依法、自愿、合理流轉的法律法規及重要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這些都有力地推動了該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截止到20*年,*鄉農戶之間自發流轉的土地約2000畝。
農戶之間自發流轉土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自發流轉多發生在親朋好友和本村村民之間,基本上是“口頭協議”,容易產生糾紛;二是流轉面積小、流轉形式單一,流轉費用較低;三是由于得不到法律保護,就流出方而言,不愿對土地再進行投入;就流入方而言,由于得不到規范合法的流轉權益保障,他們也不愿且不敢對土地進行長期投入,僅僅單純追求近期利益最大化,對土地進行掠奪式經營,導致耕地質量下降,生產能力逐年減弱。
自20*年以來,*鄉農作物主要以花卉為主(20*年占36.7%,20*年占79.6%,20*年占57.1%),農民依賴單一大田作物難以實現持續穩步增收。此外,該鄉農業發展面臨的“一小四低”(土地經營規模小,比較效益低,科技含量低,機械化程度低,農民組織化程度低)問題尤為突出,加之農民承包土地零散,農民個體間的單打獨斗使當地豐富的光熱和土地資源難以形成產業優勢。針對農民要求依法、規范土地流轉行為的愿望,結合本鄉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從20*年下半年開始,*鄉按照土地流轉要求,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礎上,從制度創新、規范管理入手,積極探索,開展了以園林場和*村為試點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希望以此為突破口,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調整種植業產業結構,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發展高效節水農業,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達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的。截至目前,*鄉通過采取轉包、互換、租賃、股份合作等形式(以轉包為主),共流轉集體土地4120畝,涉及農戶624戶,其中集中連片種植土地100畝以上的農戶有14戶,50畝以上的農戶有25戶,流轉土地全部用于設施農業、林果業等高效農業生產。
土地流轉的主要形式:一是轉包、租賃。在適宜設施農業發展的集中連片區域,對涉及有耕地的農戶,以不低于當前最高效大田作物的畝凈收益為參照價格,經大戶和分散農戶協商確定轉包費或租金及流轉期限,將農戶零散土地集中流轉給種植大戶統一連片經營高效農業。這種方式的優點在于,有利于充分挖掘土地增收潛力,保障被流轉土地農民在不投入經營的情況下,土地的基本收益不減,便于他們擺脫土地束縛轉產就業,拓寬自我發展空間。但缺點是,經營大戶兌現租賃費的一次性投入較大,造成生產發展資金緊張,生產資料和技術投入短缺。二是土地互換。在推行設施農業過程中,為便于連片種植,發展專業性生產,在農戶自愿的情況下,將村集體“機動地”或經營大戶其它地塊的承包地與連片實施區塊的農戶承包地進行互換,最大程度保障被互換土地農民的經營權利和經濟利益。這種方式的優點在于,流轉過程簡便,利于操作,符合當前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但從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長遠發展看,不利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勞動力資源的充分利用,對今后農村合作經濟和產業化發展有一定制約影響。三是股份合作。采取土地入股,保底分紅和效益分紅相結合的分配形式,以每畝每年600元保底分紅,年底再按經營效益按股進行分配。該方式不僅集中了上述兩種流轉形式的所有優點,而且緩解了經營大戶的一次性土地流轉成本投入,可充分將手頭資金用于生產性投入。特別是讓流轉土地的農民共同分享發展高效農業帶來的增值收益,有效化解了農民失地后的憂慮,使他們安心從事其他產業經營。但由于股份合作流轉形式尚屬首例,缺少成熟經驗的指導,加之與其相配套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還未成型,該方式在*鄉推行一年后(20*年)終止,還需在技術操作和實施運作中進一步探索和推進。
總之,*鄉農村土地流轉是一個邊實踐、邊摸索、邊總結、邊規范的過程,但在這一過程中由于始終堅持了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提高農業生產效益,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保障農民權益的基本方向,極大的調動了農民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推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了農民向非農產業轉移的步伐,有效提高了農村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入水平。
二、*鄉土地流轉主要做法
(一)堅持政策,尊重民意,穩步推進
由于土地流轉涉及農民較廣,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在農民自發進行土地流轉且積極性較高的條件下,針對自發流轉出現的較多糾紛和問題,該鄉遵照黨的農村土地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農民所需為出發點,結合各村組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引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流轉試點工作。一是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在不變的前提下,把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作為先決條件,切實保障農戶30年承包期內土地權益;二是按照“穩制活田”和“自愿、依法、規范、有償”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護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不下硬性指標,不搞強迫命令,不違背群眾意愿,不強行推進;三是嚴格遵循政策規定,充分保障流轉雙方的主體地位,大力規范土地流轉申請、登記、備案、公證各項程序,依法合理有序進行土地流轉。四是把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障農民土地流轉收益權,杜絕任何組織和個人擅自截留、扣繳和占用,確保農民利益不受損害。
(二)加大宣傳,轉變觀念,形成共識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進行土地流轉,關鍵要轉變干部群眾對土地的傳統耕作管理觀念。為此,*鄉政府首先組織部分鄉村干部和種植大戶赴外地實地參觀,在認真學習外地大量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多次召開黨員干部、群眾和種植大戶會議,開展土地流轉利弊分析大討論,分析研究本鄉土地流轉的可行性及具體操作辦法。通過參觀和開展討論,干部群眾普遍認識到:*鄉農戶所承包土地,因地力條件不同,每戶的耕地大都條塊較多,零散種植,加之種植結構單一,產業規模小,“三高”作物少,在現代市場面前缺乏競爭力。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一部分人急需擺脫土地束縛從事其它產業,但所耕種土地又無法放棄;一部分人需要一定數量的土地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但所需耕地又分散在一家一戶,這就決定了只有走出傳統農村經營模式,把有限的耕地向種田能手、現代農業經營者手中流轉,才能有效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和規模效益,也才能在保證土地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使流轉土地的農民獲得穩定的土地收益,并可擺脫土地的束縛,走出農村通過其它途徑獲得更多的收益,實現“轉出一戶富兩戶”和“雙增收、共盈利”的目標。
(三)加強力量,因地制宜,積極引導
由于受上世紀九十年代土地開發熱和土地二輪承包平均分配原則的影響,*鄉農民實際持有耕地面積差別較大,耕地散亂、不集中的現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轉工作開展難度較大。為切實做好指導、引導工作,該鄉進一步加強人員力量,提供組織保障。一是針對村干部力量薄弱的實際,采取交流、掛任方式為*村選配了思想觀念新、種植經驗豐富且群眾威信較高的農民經紀人擔任村干部,并實行村干部交叉任職,有效解決了有人辦事、有能人辦事、讓群眾放心的問題;二是該鄉黨委、政府派出兩個工作組進村入戶,幫助農民解決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消除了部分農民等待、觀望、有意抬高轉包費的現象,提高了農民通過土地流轉發展高效特色農業的積極性;三是在村組中挑選思想觀念新、敢說話、能辦事的農民組成“生產管理小組”,積極協助政府做好農民宣傳動員工作,鼓勵和引導他們為農民辦好事,解決好農戶之間產生的土地流轉糾紛;四是在選擇示范點上緊密結合各村實際,根據不同情況引導農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轉形式,不搞一刀切。針對該鄉林場耕地平整、農田林網化建設較好、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少的特點,在鄉村干部和“生產管理小組”的幫助下,采取先互換后連片轉包形式,完成了全場800畝耕地的互換和240畝土地向大戶的轉包工作;針對*村農民種植觀念新、容易接受新事物、群眾易于組織的特點,采取轉包和入股分紅等形式,對部分集體土地進行了合理流轉。
(四)發揮政府監督服務職能,規范土地流轉行為
為穩步開展土地流轉試點工作,*鄉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合法介入土地流轉各個環節,統一制定了全鄉土地流轉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了農戶的土地流轉行為,保證了流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一是規范流轉土地登記手續。對流轉土地由所在村委會進行嚴格登記、造冊,加強對土地流轉合同和檔案的規范管理,并將此作為保障農民土地權利、義務和調解土地流轉雙方糾紛的重要依據,使土地流轉管理規范化。二是有效監督雙方草擬協議書或轉包租賃合同,明確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積,指導流轉雙方合理制定土地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流轉年限和雙方責權關系等。通過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流轉雙方的權益,保護耕地可持續生產能力,有效改變了以往自發、無序粗放型土地流轉狀況,既保證了流出土地農民的承包權和收益權,避免了土地荒蕪,又使得流入方敢于加大對土地進行長期合理投入,實現了有序生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實現了流轉雙方互利共贏。三是積極為流轉土地的經營者提前、產中、產后服務。該鄉專門從河南省聘請了一名技術員長年指導設施農業生產。為確保農產品順暢銷售,該鄉組建了由鄉領導參與的兩個銷售小組,配合農民專業合作社,分別與河南、河北、陜西等地瓜菜市場進行對接,為農產品的銷售和農民增收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圍繞結構調整,突出高效特色,加大扶持力度
土地流轉后,新的經營主體、經營方向必須符合“三高”農業和高效節水農業的要求,切實起到以“土地流轉促結構調整,以結構調整加速土地流轉”的良好效果。20*年,該鄉以土地流轉為契機,流轉土地向種植能手集中,把土地流轉與發展設施農業相結合,引導農民將規模流轉土地全部用于以大拱棚為主的設施農業生產,實行統一種植、統一管理、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價格、統一銷售的“五統一”經營管理,確保流轉土地高產出、高收益,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同時,嚴把生產質量關,組織全鄉機關、站所干部職工學技術,分片包戶包地塊,指導農民嚴格按照栽培技術規程逐戶逐地塊落實。截至目前,該鄉共建設以大小拱棚為主的設施農業近5000畝,并力爭在5年內以林場、*村、王溝村為主,將*鄉建成我市最大的的設施農業生產基地。
為保證土地流轉后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推進土地流轉工作順利開展,20*年,++市為*鄉合法流轉的集體土地每畝補助了300元,為種植大戶發展設施農業借支啟動資金80萬元。同時,借支15萬元資金,解決了當時部分種植大戶土地轉包費不足等問題。這些服務性舉措都對做好土地流轉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六)把土地流轉同發展勞務經濟和農村二、三產業緊密結合起來
土地流轉促使更多農村勞動力離開土地,尋求新的增收方式,為解放農村生產力,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了有利條件。開展土地流轉工作,首先要解決的是流轉土地農民的增收問題。對此,該鄉黨委、政府根據流出土地農民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的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一是加大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力度。凡愿意外出務工的人員,為其提供就業信息及法律服務,聯系務工場所,積極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引導和組織流轉土地農民進行再就業。對年歲較大,已不適宜外出務工的勞動力,鼓勵流轉土地的經營者進行反聘勞作,確保他們既有流轉土地的租金,又有再次務工的收入。二是對有一定經濟能力的農民提供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和扶持自主創業,從工從商。該鄉采取集體、農民集資入股的方式,結合產業發展優惠政策,引進和興辦投資少、見效快、符合當地實際發展的村辦企業,并選拔有責任心、有經營頭腦、有辦事能力的人員作為企業經營管理者,減少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確保他們在土地流轉后,既有活干,又能保證有穩定的收入。
(七)充分發揮農村專業協會作用,不斷提高土地流轉效果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鄉各類農民經紀人不斷增多。這些人既是發展高效特色農業的宣傳者、示范者、推廣者,也是農產品的組織者和銷售者,對做好土地流轉工作、發展現代農業起著積極的推進作用。目前,該鄉西林場、*村80%的規模化流轉土地分別由25名農民經紀人和種植大戶承包、租賃。為更好地發展高效特色產業,在政府的引導下,該鄉農民經紀人和種植大戶在“*鄉農產品專業協會”的基礎上組建成立了“*鄉農民專業合作社”,進一步規范種植模式和技術,統一種植品種、病蟲害防治和市場銷售,為下一步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今后,該鄉土地流轉工作將主要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實施,不斷擴大土地流轉的效果和范圍。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土地規模經營水平顯著提高。流轉土地規模化種植極大地利用了土地資源,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從土地利用上來看,土地流轉后每畝增地7%左右,節省人工30%以上;從土地產出效益來看,全鄉3670畝土地流轉前每畝純收益600元左右,總收入220余萬元。土地流轉后有3320畝土地春季種植拱棚西瓜、秋季種植蔬菜,兩茬作物平均每畝純收益3500元,可獲得1162萬元的收入;有350畝種植紅棗,每畝純收益4000元,可獲得140萬元收入。兩項合計純收入可達1300萬元,效益是土地流轉前的6倍多。從農民個體來看,該鄉*村農民李湘前在土地流轉前家庭承包土地12畝,分散在4處,為解決土地分散種植問題,20*年王猛把自己的承包地流轉出去后,又重新轉入土地1*畝,集中連片種植小拱棚西瓜等作物,通過規模經營,當年獲利20萬元,除去流轉費、大棚建設費、雇工費等各項成本后純收入達到7萬元,比過去分散種植棉花的收入增加4萬元左右。20*年他又連片轉入土地20畝,種植小拱棚西瓜和油葵,獲得純收入10余萬元。
(二)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前幾年,大泉灣鄉農業種植結構單一,主要以種植蔬菜、花卉為主,設施農業發展緩慢,而且由于受土地分散經營、產品不統一、種植技術不規范、銷售零亂等因素影響,設施農業規模效益一直不高。兩年多來,該鄉通過土地互換、大戶轉包租賃等形式流轉土地3670畝,其中3320畝土地春季種植拱棚西瓜、秋季種植蔬菜,兩茬作物純收益比土地流轉前種植棉花等作物畝均增收2900元左右,僅此一項全鄉人均增收995余元。集中連片規模化經營所產生的高效益也極大地影響和帶動了周邊農戶發展設施農業的積極性,*村二組就有52戶農民在種植大戶的帶動下發展連片大拱棚74座。通過土地流轉和鼓勵農民自建,已在林場和*村建成了以大小拱棚為主的設施農業示范區。
(三)進一步解放了生產力,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明顯加快。目前,該鄉216戶流轉土地的農戶中有76人離開土地,從農業領域轉向了非農領域就業,其中16人入股村辦企業,33人從事運輸業、服務業,27人有組織的外出務工。通過土地流轉,全鄉外出務工人數和務工收入都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正如*村支書張貴和所說的:“過去我們被死死地拴在一畝半土地上,出又出不去,撂掉又舍不得,現在通過土地流轉,我們從土地中解脫出來了,掙錢的渠道更多了”。20*年,全鄉轉移勞動力1756人,實現勞務收入482萬元,比20*年增加314萬元,增長86.9%;人均勞務增收259元,比20*年增加153元,增長44.34%。
(四)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有效增加了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另一方面農民既可以得到土地租金收入,也可以通過外出務工或尋找新的致富門路增加收入。該鄉農民張開民,土地流轉前家庭純收入1.3萬元,20*年將8畝承包地轉包出去后外出務工,當年獲得勞務收入1萬余元,加上土地流轉費5220元,全年家庭純收入達到1.7萬余元,較流轉前增加4000元左右。農民王永剛把自己的9.6畝家庭承包地轉出后獲得流轉費5760元,流轉后他購置拖拉機從事機耕服務,兩項合計比流轉前增加收入2萬元左右。
(五)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顯著增強。土地的合理流轉,為各類專業合作組織和經營大戶集中了土地、技術、市場等大量資源,促進了家庭經營同社會化大市場的有效對接。為達到流轉土地規模生產效益,在政府的引導下,20*年8月,該鄉組建成立了*鄉農產品專業合作社,對外以獨立法人的身份購買農資用具、聘請技術人員、聯絡市場;對內實行“五統一”,即統一品種、統一種植、統一田間管理、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市場銷售。同時,為會員提供市場信息和技術指導,穩定農產品銷售價格,維護會員利益,并借助“利民”商標,發揮品牌效益,拓寬瓜菜銷售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目前該鄉生產的瓜菜已銷往河南、河北等地,并與一些超市、賣場簽訂了長期的購銷合同,為鞏固土地流轉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六)農業科技應用和機械化水平顯著提升。*鄉流轉土地集中在種植大戶手里,不僅有利于推廣良種良法,提高種植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而且土地的規模經營也為提高機械化水平提供了便利條件,大大提升了當地農業生產的產出效益,促進了農民收入的持續快速穩定增長。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農民觀念較為滯后,流轉愿望不強;二是土地流轉方式單一,土地流轉面積偏小;三是種植大戶偏少,帶動作用有限;四是社會中介服務組織不健全,流轉機制不活;五是農村專業合作社覆蓋面不廣;六是投融資渠道狹窄,土地流轉投入不足。
五、幾點體會
(一)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土地流轉的基本準則。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在推行土地流轉過程中,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在切實保障農戶承包期內土地權益的基礎上,把不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作為先決條件,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流轉。
(二)解放農村生產力,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實現規模化生產經營和農民增收是土地流轉的根本目的。實踐證明,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打破農民對土地的依賴和束縛,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實現了農業規模集約經營,有效提高了農村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入水平。著力優化各類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組合,著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著力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最大限度地提升土地資源的規模生產效益,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三)切實保護農民的生產經營自是土地流轉的關鍵。農民是土地承包的責任主體,農民享有充分的經營自,只有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分析比較效益、規范流轉行為等方法,引導農民積極支持、參與和配合,才能使土地在“自愿、依法、規范、有償”的原則下有序流轉,保障農民權益不受侵害。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方式方法應多種多樣,堅持公開透明,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四)政府引導、機構健全是土地流轉的保證。*鄉土地流轉實踐證明,市、縣、鄉、村四級對土地流轉工作不僅開展了廣泛深入的宣傳和積極引導,而且在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等諸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特別是各級黨委、政府在全程搞好服務和管理的同時,切實做到了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使土地流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關鍵詞】農村 房屋閑置 土地
據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分析資料估計,今后20年,全國每年約有1200多萬農村人口要轉移到城鎮地區。按照目前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用地153平方米計算,每年將均有18.36萬平方米的農村宅基地可能閑置不用。①面對日益嚴峻的土地形勢,依法依規處理好農村大量的閑置房屋,盤活用活有限土地資源,對于提升農村土地的資源利用率,解決當前我國土地日益稀少問題,加快新農村建設都有著十分重要意義。
造成農村房屋閑置的原因分析
富裕農民對住房產生新需求。隨著收入的增加,農民對住房環境、條件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舊的住宅往往布局無序,宅基地缺乏統一規劃,鄰里間隔小,房屋采光、通風效果差,且每戶的住宅面積也很小,加上道路狹窄,排水排污能力差等多種因素互相交織,使廢棄舊宅基地建新居成為可能。加上農民的土地憂患意識不強,農戶違規用地越來越普遍,閑置舊房越來越多,甚至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群體性現象。
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造成房屋閑置。一是恢復高考后一些通過上大學、當兵等途徑“農轉非”的人口,在農村卻還為他們留有宅基地甚至耕地。二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推進,農民已經不再為土地所束縛,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在城市購買了商品房,一些人接子女進城讀書接受教育,舉家遷入城市定居生活。從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來看,從1990年開始,我國每年大約有1%的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而中國人獨有的鄉土情結,落葉歸根,使得這些人口的住宅長年處于空閑狀態。
生活方式的變化造成房屋閑置。受外來文化及城市居民生活方式的影響,目前,我國農村的居住方式日益呈現出家庭核心化的發展趨勢,父母與已婚子女(主要是已婚兒子)一起居住的越來越少,分開各自生活的情形越來越多。而且大多數情況是,與已婚孩子分家后老人大多仍居住在祖上傳下來的老莊戶,當老人去世后,其原來居住的房屋便會閑置下來。
宅基地管理缺位造成房屋閑置。農村宅基地基本上沿著一戶一宅平均分配的無償、無限期、無流轉的管理政策。這種制度雖然減輕了農民負擔,但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農村建房風氣的高漲,增加了農村宅基地的需求量。農民為了保護自己土地權益,便是盡可能地在屬于自己的土地上蓋房并閑置。有些村民還采取一些欺騙的手段,如瞞報已有的房屋、虛報家庭人口數等騙取批準宅基地,結果就導致一戶多宅、宅基地超標現象普遍。于是便造成了農村人口在不斷減少,而農村住房占用土地卻在不斷增加的怪現象。②
房屋流轉不暢造成閑置。據調查,大多數農民愿意將自己的閑置房以合適的價格出售給別人。但到目前為止,農村宅基地的流轉體制尚未建立,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宅難以確權發證,宅基地和農民住宅作為物權不能充分實現,制約了閑置房屋的市場化。③在房屋轉讓的法律法規中,對于房屋購買者只能是本集體成員,村外人員及擁有城鎮戶口的居民都被排除在購買人范圍之外。由于在農民自己之間無法形成有效的買賣關系,加上農村房屋價格相當低廉,寧愿自己留著,從而造成農村房屋閑置、荒廢的不斷增加。
村鎮規劃管理滯后導致房屋閑置。村莊建設規劃對農民建房起著最直接的控制作用。一些地方長期不搞村鎮規劃,或在規劃中不講科學,只注重新房要整齊劃一,而忽視了對舊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農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加上建房時缺乏長遠眼光,住宅設計不合理,給采光、通風、排水等留下隱患,致使房屋更新換代速度快。于是,新房越建越多,被閑置的舊房自然就不斷擴大。加上規劃缺乏監督,致使這方面問題愈加嚴重。
農村閑置房屋的主要危害
農村閑置房屋不但侵占大量耕地,讓耕地遭到了破壞,土地資源嚴重浪費,而且使村容村貌十分凌亂,惡化了農村生活環境,嚴重干擾了我國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因此,其危害不容忽視。
農村閑置房屋導致土地資源浪費嚴重。一方面,農村閑置房屋使許多農村土地無法耕種,造成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不能達到地盡其用,產生應有的經濟效益;而另一方面,農村居民中一部分人宅基地少的農戶為了解決住房困難問題,違法占用耕地建設住房,加劇了耕地短缺的矛盾。
農村閑置房屋大多存在安全隱患。因長期無人居住管理,農村閑置房屋大多年久失修,荒草滿院,易倒塌,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并成為村衛生防疫的死角。同時,由于農村閑置房屋大多遠離村民視線,不但成為偷盜行為的頻頻發生地,而且即使不法分子藏匿其中也令人難以知曉。長此以往,將會影響農村的治安,增加農村的不穩定因素。
農村閑置房屋容易引發宅基糾紛。在大多數農民心目中,宅基地屬于私有財產。如果宅基地占有不均,極易導致群眾為爭奪宅基地而發生矛盾糾紛,影響鄰里和諧和農村穩定。如一些農戶建新房后不拆舊房、超占宅基,擾亂了農村村莊的集體統一規劃;個別農戶違規占有多處宅基,使一些確需宅基建新房的農戶遲遲無法落實;一些閑置的舊房屋大多數屬于多戶人家一起居住,產權交叉不清,各家貧富不均,大家意見不一致,拆掉處理難度相當大,解決起來比較棘手,也使宅基糾紛增加,造成鄰里關系不和睦和干群關系緊張。④此外,有些地方新建農宅時盲目提高地基,使部分老屋排水困難,民事糾紛也不斷上升。
農村閑置房屋阻礙了村莊的治理與發展。目前很多農村閑置房屋斷壁殘垣、破敗無序,加上通往閑置房屋的道路大多坎坷不平,致使農民行車難、交通不便,增加了自來水供給、有線電視等現代化配套設施建設的難度。由于大多數農村的集體經濟實力比較薄弱,對房屋的拆遷、土地歸整所需要的補償資金沒有能力支付,給村莊的統一規劃治理及新農村建設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嚴重影響了村莊的有序建設和健康發展。
盤活利用農村閑置房屋的思路和對策
農村閑置房屋的危害顯而易見,尤其是在我國加快新農村建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大形勢下,解決農村閑置房屋問題顯得尤為重要。一些專家研究顯示,我國城鎮和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達153m2,如通過舊城改造、盤活存量土地、治理農村閑置房屋等措施,將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m2,就可以滿足一定時期內的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建設用地需要。因此,在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的同時,解決好農村閑置房屋問題,對緩解我國用地矛盾,保護耕地資源,保證糧食安全,將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從目前各地盤活用活農村閑置房屋的經驗做法來看,主要有以下兩種辦法:
對閑置房進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在推進閑置房屋土地整理復墾時,必須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科學規劃、積極引導,因地制宜、規范操作,量力而行、逐步推開,確保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一定要講求工作方式方法,否則可能會觸犯政策乃至法律,產生事與愿違的不良后果。
一是明確農村宅基地及其房屋的財產利益。在宅基地土地整理復墾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在合法前提下確保其應得的宅基地部分增值收益。⑤
二是統籌兼顧,適當補償。考慮到農村居民新修房屋后仍保留原舊房的情形普遍存在,為鼓勵農戶新修房屋后拆除舊房,并從兼顧各方利益出發,建議對舊宅適當補償。健全合理補償機制,對農村閑置房采取集體墊付適當補償,受益建房戶再出資給集體,如重慶梁平縣龍門鎮采取按房屋結構對農戶按60~100元/m2予以補償,得到群眾認同。當然,在拆遷、遷建之前要約定復墾后的田地歸所在村民小組集體所有,但原宅基地使用者有優先承包權,也可由村民小組給予一定補償,再調配給其他承包大戶或無田土戶。⑥在補償資金來源上,既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也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宅基地復墾。
三是合理分配復墾的利益。利益是社會領域中最普遍、最敏感,同時又是最易引起矛盾的問題。為此,要探索建立公正的利益均衡機制。一方面,必須明確宅基地“公平置換”原則,嚴格按市場公平的準則進行。另一方面,必須賦予農民平等的談判地位和權利。政府在推動宅基地置換時,置換補償不應該由政府單方面說了算,而應該由雙方協商確定,給農民以本該具有的平等交易地位及討價還價的權利。⑦在政策設計上,必須注重利益盡可能向村社特別是農民傾斜,讓村集體和村民得到實惠。
四是加強村莊布點規劃,推進新農村建設工程。按照新農村的總體目標要求,堅持節約用地原則,逐步調整村莊布局,加快推進舊村改造。如安徽省合肥市通過大力推進“舊村改造”,將那些破舊不堪、雜亂無章的村莊通過科學規劃來推進農村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大約可退出耕地20余萬畝。⑧同時,要注意優選復墾方案,應最大可能選擇危舊房和房前屋后空閑地較多且較集中成片的地帶。這樣,不僅有利于項目的整體開發,而且有利于降低復墾成本。
五是有效發揮宏觀調控機制的作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市場和政府在資源保護和利用中各自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調控主要是依靠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建立起合理的經濟利益關系,從而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政府應該從滿足農民生活生產需要出發,編制村鎮建設規劃、規范的農村房屋交易市場、建立宅基地儲備制度、加強農宅結構指導等方面進行有效調控。⑨
六是加強鄉土建筑文化保護。在舊村改造之前,要堅持規劃先行,搞好調查研究,做好舊村改造規劃,切實把本村本鎮獨有的諸如古宅、古樓、古廟、古碑、古窯等古建筑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做到以不動為主,以不拆為先,能保留的就保留,能不拆的就不拆,防止因盲目拆建造成永久性的遺憾,確保具有本地特色的古建筑保留下來,成為當地一道古樸而亮麗的風景線。⑩
盤活利用有使用價值的閑置房。土地整理復墾并不是破解閑置房屋的唯一良策。相當一部分閑置房屋內部結構較好,有些甚至是新房,位置也較好。在盤活利用農村閑置房屋時應結合各地閑房屋的實際情況,做到物盡其用。
一是改造農村閑置房,開辟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建議加大對閑置房改造的資金投入,結合新農村建設,對閑置房進行重新規劃,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閑置房,通過維修或改、擴建倉庫、大會堂、舊校舍、已撤并搬遷的鄉鎮政府公房等,大力興辦農村公共文化事業,建立老年活動中心、養老中心、村圖書室等,為農民提升農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設施,從而活躍農村群眾文化生活。
二是創新流轉制度,解決貧困戶住房問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宅基地使用權人投資建造,是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私有財產。農房如果長期閑置無人維護,會逐漸破爛,但要賣掉并不容易。與此同時,部分貧困農民又無力建新房,存在住房不安全問題。因此,各地政府不妨花較少投資幫助貧困戶解決燃眉之急,也可通過補助少量資金鼓勵危房改造對象購買安全流轉房,這既解決了貧困戶的住房問題,改善生活生產條件,又盤活了農村閑置房,更節約了農村新建房占用耕地,使農村富裕戶的閑置資產得到充分利用,充分發揮效益。這種資源流轉制度的創立推進,利民利國,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三是以經營理念盤活閑置房。一是租給企業。企業用地難是目前招商引資工作中的瓶頸之一,將農村閑置房屋改造成生產加工車間,引導企業將生產車間搬到農村。這樣既可緩解用地難題,又盤活了農村閑置資源、增加集體和村民收入,還解決了企業用工難和農民就業難的問題,實現了多方共贏。但由于目前租用場地的產權不屬于租用企業,導致企業在貸款、擴大再生產等方面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企業主對此反映較為強烈。二是租給民工。農村閑置房可以較低價錢出租給附近的打工者,讓打工者有個舒適、寬敞的生活環境。在鄉鎮打工者要么擁擠在企業的集體宿舍,要么自己找宿舍。如果把適量的農村閑置房屋面向民工招租,可謂一舉多得。三是租給特定群體,形成規模效應。自1994年以來,全國各地的1300多個藝術家聚集宋莊,其中包括近百名海外和港臺藝術家,宋莊為此成為中國最大的藝術家集聚地。村民幾乎家家都改建了供藝術家租用的工作室。四是租給城市老人居住。目前城市養老壓力越來越大,不少專家學者便提出了讓城里人到郊區農村養老的建議。農村空氣好,吃得新鮮,住得安靜,且生活成本低,或成為不少市區老年人向往的養老去處。
四是發展特色旅游經濟。近年來,農業旅游蓬勃興起,農村的各種要素被盤活,其中包括農民的閑置房屋。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生活在鋼筋水泥叢中的都市人更加向往田園牧歌式的生活。一些有識之士抓住都市人的這一心理需求,積極開發農村豐富的資源,利用農村閑置房屋租金成本較低、人力成本相對便宜等優勢,把農民的閑置房租賃下來后改造成為鄉村酒店,并發展特色種養殖業,做鄉村觀光農業,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當地農民更要轉變思想觀念,成為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充分依靠自有閑置房資源來發展創辦“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的農家樂,讓都市人找到返樸歸真、回歸自然的感受,在寧靜、純樸中舒緩壓力、放松享受,從而實現增收致富。(作者單位:廣東省肇慶市委黨校)
注釋
①④周愛純:“加強空心村治理,推進新農村建設――赴霞口鎮王海村調研報告”,。
⑦⑨劉旦,陳贏:“農村宅基地置換模式及其效益評估――基于江西的調查和農戶視角”,《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6期。
⑧陳彪:“‘舊村改造’與農村土地集約化利用芻議”,省略/zjtg/societyDiscussion/200901/t2009012
一、近年來我院審理各類涉農案件的基本情況
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受理各類涉農案件1629件,占全部案件(3984件)的40.9%,審結1607件,結案率98.6%。審結案件中,刑事案件113件,涉及搶劫、、盜竊、濫伐林木、故意傷害、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交通肇事等14種犯罪;民事案件1478件,主要涉及離婚、撫養、贍養、繼承、相鄰關系、人身財產損害賠償、民間借貸、農村承包合同、買賣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勞動合同等29種糾紛;行政案件16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處罰、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確認、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記、房產管理行政登記、林木砍伐許可管理、工商管理處罰等4個行政機關的6種行政行為。通過對這些案件的調查發現,近年來,涉農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和發展趨勢:
(一)農村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逐年增多,且占民事案件比重較大。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審理各類農村婚姻、家庭糾紛案件913件,占民事案件結案數的61.8%。分別是20__年281件,20__年307件,20__年325件,20__年比20__年增加了15.6%。
(二)涉農合同糾紛數量和種類增多,其中,民間借貸合同仍為主要糾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村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呈上升趨勢。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審理各類涉農合同糾紛案件351件,占民事案件結案數的23.7%,其中,民間借貸糾紛206件,占58.7%。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農村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這兩種類型案件20__年我院共審理19件,20__年審理21件,20__年審理26件,20__年比20__年上升了36.8%。
(三)采取公告送達的案件較多。近年來,由于農民外出打工人數逐年增多,而這些人又是涉農訴訟糾紛的多發人群,他們長期在外打工,與家中失去聯系,造成訴訟文書無法送達,延長了訴訟周期,也增加了訴訟成本。20__年至20__年,我院審結的各類涉農民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達的有228件,占15.4%。
(四)“民轉刑”案件時有發生,農村故意傷害案件頻發。近年來,隨著農村生產經營方式和利益格局的變化,我縣農村地區因家庭矛盾、鄰里糾紛、生活瑣事等引發的惡性傷害案件時有發生,我院審理的各種“民轉刑”案件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審理農村故意傷害案件33件,其中“民轉刑”案件20件,占60.6%。
(五)因農村土地權屬爭議引發的行政案件增多,并呈迅速上升趨勢。20__年至20__年,我院共審理農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確認案和農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記案6件,占行政案件收案總數的37.5%;分別是20__年1件,20__年2件,20__年4件,20__年比20__年增加了300%。
二、基層法院服務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判資源的缺乏制約服務三農工作。隨著社會轉型,農村社會改革的步伐逐漸加快,這也使得涉農矛盾糾紛大量增加,而有限的審判資源無法服務到農村每個角落,一些矛盾糾紛無法得到及時化解,導致了一些“民轉刑’案件時有發生;同時,由于我院的辦案經費嚴重不足,難以為基層法庭配備優良的物質裝備,也無法經常性地深入農村開展各種法制宣傳,特別是人民法庭撤并后,財政未給付專項的巡回辦案經費,巡回辦案往往難以保證,導致農村地區訴訟難、尋求法律幫助難。
(二)農村法制不健全制約服務三農工作。隨著農村城鎮化進程加快及各級政府對農村扶持政策的落實,大量的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糾紛涌現,如土地承包、林權、集體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糾紛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承包糾紛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為審理土地承包、流轉、集體收益分配等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仍然存在有些問題是否屬于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明確規定,如農村房屋的拆遷、安置糾紛等。目前,這些案件只有參照適用針對國有土地拆遷、安置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而關于農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的規范性文件尚無規定。 (三)農村村民法制意識不強制約服務三農工作。大多數地區的農村村民,由于法制意識不強等原因,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要么怨天尤人,自認倒霉;要么搞家族主義,人多勢眾;要么一味蠻干,不惜鋌而走險,或者是采取“私了”的辦法,一般不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如農村經常遇到的農民工追討工資、種子問題、債務糾紛、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不去尋找法律途徑,反而去上訪即屬此類情況。
三、基層法院提高服務新農村建設水平的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涉農案件的審理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一是加強農村土地承包、轉包、征用、租賃農副產品購銷等案件的審理,穩定農業生產關系和生產條件,保護各種形式的規模化經營,保障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二是積極慎重地化解農村各類民間糾紛,尤其是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繼承、贍養糾紛等案件,維護農民之間和諧、和睦的社會關系和家庭關系。三是妥善處理涉及農民工權益糾紛,促進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依法快審、快結、快執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勞務糾紛和工傷賠償糾紛等案件,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
(二)進一步創新審判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務于新農村建設。一是突出重點,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加大力度審理和執行好農村借貸糾紛,農田通路、排水等相鄰糾紛案件,盡快排除農村生產耕種中的障礙。二是加強農村地區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堅持對失足青少年進行回訪和幫教,依法妥善處理涉及農村地區未成年人權益的撫養費、婚姻家庭糾紛等案件,進一步優化青少年的成長環境,依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的權利。三是樹立“法律優先、參考政策”意識,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時,以黨的農業農村工作政策精神為指導,結合民法基本原則公正、高效地裁決、解決各類涉農矛盾糾紛。
一、基本現狀
1、貫徹市農村工作會議情況
自市里的農村工作會議后,全市各鎮、街均能行動迅速、宣傳到位、措施有力,因地制宜地開展傳達落實。如稠城、稠江、后宅、城西、大陳等鎮(街)多層次組織召開了農技員會議和專業大戶、農業企業會議,進行會議精神傳達貫徹市農村工作,部署了農業生產措施。佛堂、蘇溪、廿三里等鎮(街)已草擬出扶農政策初稿,總體上扶持力度不減、資金不降。
2、土地拋荒情況
全市存在連片拋荒隱患的面積為3491畝,涉及10個鎮(街)88個村。其中拋荒隱患面積100畝以上的稠江、后宅、江東、城西、蘇溪、稠城等7個鎮(街),合計面積為3343畝,占全市的95.76%。主要原因為征而未用、項目工程建設造成配套渠系毀壞,農田整理后未落實到戶等,也有部分是因種糧效益低下,農戶自己不愿耕種又未及時流轉,引起拋荒。
3、春耕生產情況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市今年春季作物面積169838畝。具體為早稻面積6840畝,落實早稻示范畈34個面積3648畝,其中機插示范畈11個面積1307畝。春季蔬菜面積42883畝,其中設施蔬菜8955畝。西瓜XX3畝,其中設施栽培2612畝;甜瓜3612畝,其中設施栽培1904畝,并以義亭鎮為主。田藕8041畝,主要集中在城西街道。茭白面積1165畝,糖蔗面積6545畝,果蔗17244畝,同比有一定增長。春大豆11251畝,春玉米5716畝,番薯10232畝,小麥1427畝,油菜16983畝,春馬鈴薯12888畝,蠶豌豆4898畝。
4、土地流轉及農業項目開況
今年全市土地流轉進行農業項目開發有70處面積達11406畝。其中新增流轉面積1000畝以上的有赤岸、義亭、佛堂、廿三里4個鎮(街),面積達7877畝。全市新流轉土地用于發展糧油蔬菜生產的為2634畝,占23.1%;用于種植水果的1035畝,占9.1%;用于發展花卉苗木的594畝,占5.2%;用于其它農業綜合開發的為7143畝,占62.6%。
二、主要亮點
1、春耕生產亮點紛呈
一是示范畈建設成效明顯。在政策引導、效益影響下,農戶對建立示范畈有較高積極性。統計顯示,全市已落實50畝以上的早稻示范畈34個,面積3648畝,同比增長了600多畝。
二是內部種植結構逐步優化。品種優良、經濟效益明顯的蔬菜瓜果種植面積同比均有較大增長。農戶對西甜瓜、糖果蔗、田藕、毛芋等作物種植均有較高積極性,全市預計種植面積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地上升,其中糖果蔗增幅10%以上,西甜瓜增長在5%以上。
三是作物區域性生產布局更趨明顯。通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揮傳統種植優勢,呈現出農業生產專業化、規模化、區域化發展趨勢。如春馬鈴薯主要集中在上溪、義亭等鎮,種植面積占全市的66.1%。果蔗種植主要集中在佛堂、赤岸等地,占全市的85.8%,義亭、佛堂兩地糖蔗面積達4297畝,占全市面積的65.7%。
四是設施農業強勢發展。為適應市場需求,提高效益,義烏市部分農業龍頭企業紛紛增加鋼架大棚等設施,生產大棚瓜果和反季節蔬菜,全市預計新增鋼架大棚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義亭發展了大棚西瓜1400畝,大棚甜瓜1550畝。同時依托全市10家水稻、植保和農機服務社,早稻機插水平顯著提高,目前已落實11個機插示范點1307畝,占早稻面積的19.1%。
2、各地扶農力度進一步加大
為調動農戶發展農業積極性,部分鎮(街)也明確了扶農政策,總體上與上年度扶持力度不減或略有加大。如上溪鎮對糧食生產與沃土工程扶持上,按市財政補助1:1配套;稠江街道和后宅街道對50畝以上早稻示范畈均從200元/畝提高到300元/畝;后宅街道還將連棟大棚3畝以上的從15元/平方提高到20元/平方;農業機械和設備給予購置價的20%補助;廿三里街道對土地流轉XX年100畝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00-600元/畝的獎勵。
3、有效嘗試股份制土地流轉開發
稠城街道尚經村擬對全村土地進行股份制入股改造。尚經村現在527戶1300多人,土地1300畝(含塘、路等),實際分到戶有1000多畝。目前,該村兩委擬對全村土地進行集中,以土地入股的形式進行流轉開發,并于3月下旬專門組織了村兩委、村民小組組長、村民代表等30余人赴江蘇華西村考察。考察后,基本明確了具體設想。目前村里已成立股份制操作小組。具體由村兩委成員、監委會成員、老年協會會長、團支部書記、護村隊長、出納、文書共12人組成。并專門印發了告村民書,對入股后的效益、分紅等事項進行廣泛宣傳,積極鼓勵村民自愿以土地入股,便于村里集中流轉。經初步測算,年分紅田每畝400元,地每畝200元。從村民的反映看,普遍均能接受。但應在陽光大道以內靠村邊處,留部分土地用于自用種菜等,也為舊村改造預留用地。對于陽光大道外側的田地則可集中流轉。
三、存在問題
1、對現代農業發展認識不足。近年來,政府有和有關部門在政策、資金、服務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農業比較效益低下,多數對務農存在認識偏見,引致農戶發展農業積極性不高,總體見效不大。
2、土地拋荒情況尤其是零星耕地拋荒較為普遍,鎮(街)及村均沒有有效措施。
3、春耕農業生產各鎮(街)進展不一。各鎮、街道安全生產等中心工作與獎金等利益掛鉤,牽扯農技員精力過大。個別鎮、街道出現移用農技人員現象。
四、對策措施
1、加大宣傳,落實措施,努力減少拋荒現象
一是加大《農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政策的宣傳,提高農戶對制止拋荒的認識。
二是加強與人大、政府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將拋荒列入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各鎮(街道)轄區內較大范圍耕地拋荒特別是連片50畝以上(建成的標準田連片20畝以上)采取告知、督促形式,由鎮(街)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各村、戶恢復耕種,制止拋荒。
三是積極完善農田水利配套工程。因工程施工引起農田水利設施挖損、塌陷、堆積、壓占及其它原因造成渠系不配套等耕種條件破壞的,要銜接相關鎮(街)、村,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廢土清理和修復水渠,盡早恢復耕種條件。
四是創新方式方法,積極引導農戶依法、自愿地流轉不耕種的土地,引進大戶進行農業開發。
五是加大“三新”技術的引進、培訓和推廣,提高農地產出效益,增強農戶種植積極性,努力減少拋荒現象。
2、創新方式,因地制宜,全面推進春耕生產
一是強化服務。積極發揮科技指導作用,引導農技人員更好地服務農民,指導實踐。因地制宜地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加快農技首席專家、農技責任大使及“雙聯”責任制、分片包干負責制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大力倡導農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幫助農戶解決春耕實際問題,推進春耕生產。
二是加強上下聯動,通過開展送科技下鄉進村活動等載體,提高鎮、街道及工作片農技人員的參與度,并及時分解落實各鎮、街道的糧食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工作任務,完善細化考核機制,確保業務工作的精心。
三是牽線搭橋,培育大戶。農業大戶是當前義烏市的農業生產的主導力量,同時在政策的引導下,工商業主反哺農業熱情高漲。有關部門可因勢利導,提供土地流轉信息、開發項目推介等服務,努力引進和培育農業大戶推進春耕生產。
3、整合資源,突出重點,促進現代農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努力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尊重自然規律,立足義烏實際,有重點發展早熟梨、果蔗、馬鈴薯、竹筍、桃、田藕、有機茶、花卉苗木和健康養殖業,努力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做強主導產業,做精特色產業。
二是加快培育現代生產經營主體。深入實施農業企業化行動,積極培育發展帶動型、科技型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陽光工程”“十萬農民培訓計劃”為載體,普遍開展農業生產技能培訓,推動農業勞動者分工分業。
三是強化現代科技支撐。在完善市、鎮(街)、村三級農技推廣體系網絡的同時,積極培育民營科研機構、農業科技型企業和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引導涉農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合作,加快農業科技成果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強化以市農業信息網為主導的農業綜合門戶網站建設,大力推進農業信息化建設。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積極實施農機化促進工程,加快引進、試驗、示范、推廣農業主導產業各主要生產環節的機械裝備,全面推進農業機械化。
四是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穩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
銅仁市農業經濟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從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來看,還存在較大的差距,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開始暴露出來,不利因素增多,尚需進一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現代農業發展仍面臨著較多的困難和問題。
1.1龍頭企業規模偏小,帶動能力不強
目前銅仁市農業龍頭企業雖然在數量上不斷增加,但總體來說,規模小,有較大影響力的龍頭企業不多,帶動力不強。全市現有縣級以上龍頭企業30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1171家,年銷售超過10億元以上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只有1家,超過5億元以上的企業也只有1家。企業與基地、農戶聯系不緊密,利益關系比較脆弱,帶動能力不強,制約了農業產業的發展,延緩了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跨越的進程。
1.2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近年來農業基礎設施已有一定的發展和改善,但在抗擊自然災害和保障農業生產上,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不配套,全市只有6萬hm2水源保障的田塊;部分設施年久失修,導致農業抗旱防澇防旱能力減弱;山區道路等設施條件更差。當前基礎設施建設與區域特色農業的發展存在較大矛盾。由于水利等基礎設施差,配套設施不足,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弱,加上山區交通不便,運輸困難,有些地方存在“生產靠天、運輸靠肩”、農業機械化水平不高、耕作以手工為主的落后狀況,嚴重影響農產品的產量與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生產的發展。2012年,農業機耕面積達86萬hm2,機插秧面積達5400hm2,僅為全市稻田面積的5.5%。
1.3農產品科技含量較低,產品后續深加工不足
總體上看,精深加工的農產品還比較少,除“億農”“石阡苔茶”“跑山”等少數品牌具有部分市場份額外,其余的品牌數量雖多,但有影響力的品牌卻很少,眾多品牌主要分布在茶葉、花生、牛干巴上,總體知名度不高,擁有這些品牌的企業產值規模不大。另外,由于缺少支柱企業和龍頭企業的帶動,當前農產品加工尤其是精深加工、實現特色農產品增值方面嚴重不足,大部分地區的特色農產品以鮮銷和粗加工為主。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有待提高,農副產品生產還處于以量取勝的階段。
1.4農村勞動力現代意識不強,素質有待提高
隨著農業科技的不斷進步及其在生產上的推廣應用,要求勞動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和科學技術素養,勞動者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農業經濟的發展水平。農業勞動力呈現勞動強度不足、年齡老化、文化層次低、綜合素質不高的特征。據統計,銅仁市農村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為8.3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達82.6%;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僅占21.3%。較多勞動者缺乏維持生存的勞動技能,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此外,農民現代意識差,阻礙區域特色農業發展,多年養成的習慣,仍然注重產量,不求質量,“小富即安”,缺乏風險投資意識和競爭意識。發展現代農業還要依賴于各級地方政府及專業合作機構開展科普宣傳,增強文化教育,引導農民和農村基層干部的風險投資和競爭意識,現代農業才能進一步發展。
1.5外部因素制約生產規模的擴大
土地、資金等外部因素嚴重制約銅仁市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大。一是土地的流轉困難。土地是區域特色農業及相關產業生產的最基本條件,種植農作物、生產廠房、發展鄉村休閑旅游業等需要一定的土地配套,但由于歷史原因造成農民對土地產生的特殊情感以及目前尚不健全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民把土地看成自己賴以生存的生活來源,目前種田不但沒有稅收,還有許多惠農的補貼政策,農民愛地惜地,土地流轉要價高,意愿低,難度大。流轉的土地也存在流轉隨意性大、糾紛多、穩定性差等問題,土地集中連片程度低,不利于推進適度規模經營。二是資金短缺。首先特色農業產品基本上是以生產大戶規模經營為主,沒有注冊為企業,融資也還停留在個人的層面,難以取得大額貸款,擴大經營規模也就相對困難;其次對專業合作社來說,自有資金不足,又缺少擔保和抵押,從金融部門獲得信貸不易,運作比較困難。
2加快銅仁市現代農業發展的舉措
2.1協調現代農業發展與工業化進程關系
農業穩定發展是推進工業化進程的前提。農業是基礎,應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一是在工業農業發展的同時,注意保護銅仁最大的優勢,強大的綠色生態資源,為后續的發展保留空間和資源,高消耗、高排放的項目堅決不能上。二是要正確處理好發展農業與工業的關系,樹立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思想。工業發展不能過多擠占農業發展的空間和資源。工業發展環境脆弱的地區,則應該把現代農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激發農民的投資創業意識,提高其發展農業的積極性。在宣傳落實國家惠農政策的同時,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引導農民發展優勢特色農業,提高比較效益。四是提高涉農部門對農業的服務意識。隨著農民大量外出打工,落后山區發展農業缺少高素質勞動力、缺少技術的問題日趨嚴重。對此,涉農部門要樹立服務“三農”的強烈意識,創新服務方式方法,推廣普及農業新技術,推動農業快速健康發展。
2.2用現代工業化發展理念指導農業
一是要樹立用現代工業推動農業發展的理念,把推進農業產業化作為重要目標,借鑒新型工業化理念指導高效生態農業發展,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農業工業化發展路子,把工業化的設施裝備、質量控制、標準生產、經營管理貫穿于農業再生產的全過程,實行農業生產集約化經營、企業化管理、區域化布局、市場化運作,逐步實現農村工業化、農民工人化、農業現代化。二是要樹立標準化意識,制定和完善種養生產標準及操作規程,積極推廣農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以促進生產和消費的高效對接,更好地應對農產品市場的激烈競爭。三是要樹立品牌化意識,如整合梵凈山茶葉品牌,努力打造農產品知名品牌,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增強農產品的競爭力,促進優勢農產品出口,推動農業對外開放。四是農業與旅游開發相結合,依托資源優勢,規劃發展農業項目,充分考慮到旅游觀光、采摘、休閑及勞動等內容,開發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現代農業項目的附加值,真正體現發展現代農業的潛在價值。
2.3進一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
一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農田水利設施標準,建立良好的水利保障體系。同時,根據基地、園區、項目的不同需要,提供相應的配套基礎設施,促進現代農業發展。二是要大力發展設施農業。銅仁市設施農業在國家水利部、國家煙草總局的大力扶持下取得了一定發展,但總量及比重偏小,各區縣發展不平衡,需要繼續強化土地流轉與設施農業項目對接,推動高效設施農業產業規模快速擴張。畜禽養殖業突出發展養殖小區,提高規模化飼養水平。三是要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和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沃土工程,鼓勵農民發展綠肥、秸稈還田和施用農家肥,加快農業綜合開發步伐,切實提高耕地質量。
2.4引進推廣先進農用科學技術
用先進科技逐步替代傳統資源投入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特征。一是要加大科研投入,集中科研力量,重點解決優勢農產品的提質增效和果蔬病蟲害防治等問題。二要加快完善農技推廣體系,加強各級農(林)技推廣中心在引進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方面的示范帶頭作用。引進種養新品種、新技術,提高主要農產品優種化率,擴大機耕、機播、機收農機作業服務,逐步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三要建立科技成果產業化的良好機制。擴大農業科技產業化園區建設,提升特色農業基地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2.5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培養新型農民
農村勞動力的科技文化素質、農業科技水平和從業技能普遍較低,競爭意識、自我提高意識、團隊精神等較薄弱,對新技術、新成果、新信息的吸收消化能力還遠遠不能適應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應整合現有涉農部門和農村各類教育資源,改革和創新農村教育體制,充分利用職業技術學院、農廣校以及廣播、電視、遠程教學、專家下鄉、田間演示、陽光工程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培訓,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為農業現代化培養更多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本文來自于《植物醫生》雜志。《植物醫生》雜志簡介詳見.)
2.6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一是加快體制創新。大力培育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如專業農民協會、“公司+基地+農戶”經營組織,制訂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在信貸、信息和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優惠配套政策,為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創造良好的環境。二是創新組織形式。大力推廣涉農部門領辦型、基層組織創辦型、能人牽頭型、龍頭企業帶動型等四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三是建立效用并重。要真正按照市場化、社會化和中介組織的性質要求,推行市場化運作機制,推進工作制度的建設和工作機制的健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四是加強典型引路。對已建立的各種中介組織要加強指導和幫助,培育一批先進典型,引導整體上檔次,使農業中介組織真正成為農民利益的代表者,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推手。
2.7創新農業經營形式,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