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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1農村金融體系 供需對接模式 風險分擔機制
[中圖分類號]F830.2;F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326(2009)07-0071-07
一、30年我國農村金融體系變遷與需求相關性分析
(一)30年農村金融需求:有效性漸次增長
農村金融市場需求是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統一集體經營方式,因而也沒有個體經濟的金融需求;需求主體主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金融實行信貸配給制度。改革之初,以個體家庭為生產和生活基本單位的小農經濟,生產規模小,自給自足與商品交換并存,這就決定了其金融需求特點:自我保障式的儲蓄傾向較強,向親友借款的比重仍然較大。隨農村經濟發展,需求呈現出新的特點:其一,需求主體多元化,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農戶、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各種經濟合作組織等,成為農村信貸的主要參與者;其二,需求層次多樣化,消費信貸、生產信貸、短期信貸、長期信貸、商業信貸、政策性信貸、小額信貸、批發式信貸等需求均呈增長態勢。就農戶來講,目前生存型農戶和經營型農戶并存,生存型農戶信貸資金需求主要用于農業生產性需求和生活性需求;隨收入能力和資產狀況的增強,經營型農戶逐漸傾向于選擇商業性信貸;而相對發展較好的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型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成為市場發展型主體,在滿足金融機構擔保要求下通過債券和商業信貸融資。并且隨著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提高,需求有效性正逐步增強。
(二)30年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反思:對農村需求關注程度逐漸增加
金融制度必須與滿足微觀主體的金融需求相適應。然而,長期計劃體制下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戰略要求壟斷金融資源,忽視農村經濟實際需求;改革開放以來路徑依賴導致這一趨勢延續,并形成二元農村金融結構。國有商業銀行壟斷70%以上信貸資源向城市及大企業集中,非國有經濟使用信貸資源比率不到30%,農村貸款連年下降,資金大量流出。政府主導、強制變遷的農村金融體制難以形成有效供給。農業銀行四起三落后,歷經專業銀行企業化、分設農業發展銀行、與農信社脫鉤,向商業銀行轉軌。農村信用社歷經合作化、隸屬人民銀行、農業銀行直至分設,“實際上已成為國家銀行在農村的基層機構”(陳希玉,1977)。1996年“三駕馬車”農村金融體系的設計,初衷在于實現對農村經濟的多方位支持,但農信社“三性”恢復不到位,農行大量撤并農村網點,農發行糧棉油收購銀行定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強制退出,導致農村金融服務空白。
2003年以來正規金融機構雖以自我完善為目標深化改革,但最大亮點是逐漸以農村金融服務需求為導向。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的要求深化改革,資產質量得以改善,盈利能力顯著增強;基于產權的法人治理架構初步建立,支農力度也相應加大。截至2007年末,農業貸款1.5萬億元,占其各項貸款的比例為46%,比改革之初提高了6個百分點。農業銀行堅持“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原則,開展了向“三農”業務傾斜的內部資源配置機制與信貸政策制度改革。截至2008年6月,涉農貸款余額達1.36萬億元。農業發展銀行形成“一體兩翼”格局,加大了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基礎設施等中長期貸款,以市場化為主的多元籌資格局初步形成,經營狀況與資產質量明顯改善。2007年末貸款余額達10224億元,占全部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的16.7%,不良貸款余額下降12.5%,經營利潤達148.8億元。郵政儲蓄銀行結束了只存不貸的歷史,定位于為城市社區和農村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存單質押貸款、小額貸款等業務開展順利。農業保險與信用擔保在政策性支持下也取得了一定績效,盡管與需求尚有差距。
沒有引導和扶持農村民有金融發展是我們多年沒有破解農村金融困局的根本原因。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是在放松準入限制下的多元微小型金融創新及對民間金融機構的認可。“地下金融”的合法化,小額貸款公司、鄉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農村金融試點,為農村信貸需求提供了多樣化選擇,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機構初步形成。
二、當前農村金融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探討
盡管隨著農村金融有效需求的增長,供給也由忽視需求向注重需求轉變,多元化的農村金融供給格局初步形成。但受制于原有體制的路徑依賴及利益集團的博弈,目前農村金融仍有待于深化改革。
(一)存在問題:農村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滿足
1 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覆蓋水平較低。首先,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低。截至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網點數為12.4萬個,比2004年減少9811個。2004-2006年,除四大商行以外的縣域金融機構網點數年均下降3.7%,全國286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約占鄉鎮總數的7%。另據對廣東乳源縣的調研,只有農行和建行在縣城保留營業網點,但基本不涉足農業貸款;而農信社也只在7個鎮設立網點,另有2個鎮無任何金融機構。其次,未能根據農村經濟需求開發金融產品,將城市金融模式向農村地區的簡單移植,坐等顧客式的傳統存貸業務,必然難以與需求對接;缺少符合農村基本需要的“小法人”,國有商行因無法破解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高風險和高成本,難以適應小農經濟。
2 農村金融多元化競爭態勢尚未形成,功能效率有待提高。民間金融剛剛起步,處于發育成長期,尚不足與農村正規金融競爭。正規金融處于改革進行中,體制機制尚待完善。一是法人治理結構須規范。農信社新一輪改革實質強化了內部人控制,股權改革導致內部股獨大,部分小股東被“勸退”。部分農戶股金變成定期存款;管理體制改革強化了地方政府對農信社的控制,省聯社及派出機構與縣聯社的權責關系演變為行政性上下級關系,限制了縣聯社的法人自,股東大會、監事會等形同虛設,使其呈現官營企業特征;并試圖取消縣一級法人,推動以省(市)法人制。農業銀行股改剛起步,農村業務部制試行,績效尚待觀察。農業發展銀行的定位和有效經營模式、政策性支農機制仍在探索之中。二是不良貸款占比例仍偏高。2007年末,全部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平均占比13,4%,遠高于四大商業銀行8.4%的不良貸款率平均水平。風險控制機制與能力都有待于完善和強化。
3 政策性措施預期不確定。引導金融機構支農的激勵機制不健全,政策性導向不明顯,農村金融生
態環境改善不夠,使農村投資收益差沒有補償渠道,影響投資者的可持續發展。作為農村金融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性信用擔保等,是農村金融市場深化的重要工具,但發展嚴重滯后。2007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51.8億元,承保農作物2.31億畝,大小牲畜5771.39萬頭(只),家禽3.25億羽(只),僅能提供1126億元風險保障。制約信用擔保的是農村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資本化,同時政策性抵押擔保引導機制缺失。
(二)問題的根源在于供求雙向有效性不足
1 農村信貸需求的有效性不足。當前農村傳統農業與現代農業并存,且以傳統農業為主;生存型農戶和經營型農戶并存,且以生存型農戶為主。這決定了農戶和農村企業為主體的“零星”、低收益需求;且受嚴重信息不對稱、抵押物普遍缺乏、特質型成本與風險并存、非生產性借貸為主“等因素制約。以農戶為例,農戶生活性需求,主要用于日常消費支出、孩子教育、修繕房屋和婚喪嫁娶,無抵押,缺乏還款來源,風險大,不具有商業性金融盈利的實現基礎;即使生產性需求,也具有季節性、風險高、小額分散性和還款來源不穩定特點。因此,不是所有需求都是農村金融機構所能滿足的,部分是無效需求,如規模不經濟、用途不規范、風險信息難以把握的需求等。同時,農戶經濟生產生活戶內合一的特征,使金融企業難以掌握農戶借貸資金的確切用途。
2 農村金融供給尚未以需求為導向。首先,農村投資回報率低和服務群體的弱質性是根本制約。要增加對農業與農村投資,必須滿足投資收益率高于、至少不低于全社會平均投資收益率。但由于農業是一個受自然與市場雙重風險約束的弱質行業;農村借貸主體是弱勢群體,農村區域是落后地區,信貸成本高而收益低,制約信貸供給。其次,二元金融結構導致體制性制約。改革開放以來,路徑依賴的慣性依然使二元金融政策延續。據抽樣調查,2000年底全國省級和副省級城市貸款余額占總余額的近40%,是當年新增貸款的46%。第三,政府主導、強制變遷的農村金融供給脫離農村實際需求。農村金融改革始終以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為主線,以農村金融機構的自我完善為目標。因而,其實際績效自然偏離制度設計初衷,難以形成有效供給。第四,信息不對稱制約農村信貸市場功能發揮。農村信貸市場具有強的信息不可獲得性與弱的信息不可確認性特點,事前銀行缺乏有關經營者能力和企業與項目質量的信息,容易導致逆向選擇;事后難以對投資項目選擇和企業經營實施有效監督,可能導致道德風險。這也正是導致農村信貸市場的信貸配給、信貸交易萎縮、尤其是商業銀行退出的重要原因。第五,金融生態環境制約。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也缺乏信貸擔保、農業保險等金融配套深化工具。而農村基礎設施缺失也進一步降低了投資收益率。
三、從廣東的現狀看現代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路徑
(一)廣東現代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總體思路及原因
本著有利于縮小城鄉貧富差距,統籌城鄉資金配置,當前廣東現代農村金融體制建設應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切入,既提高供給的有效性,也創造有效需求。構建需求導向、多元適度競爭、小型化的區域農村金融體系,重點是正規金融的改革深化與民有中小金融機構的加快發展;并創新供需對接的信貸模式。構建以農業保險和信用擔保為主體的風險分擔機制。
其原因有五個方面。其一,重構以需求導向的農村金融體系確保可獲得性。金融業作為現代服務業,衡量標準是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但長期以來農村金融供給忽視需求,路徑依賴下的農村信貸資源城市化,農村金融改革成為部門利益調整,沒有根據需求設計金融服務產品,導致供求結構性失衡。其二,滿足需求的金融服務必然是適度微型化和小型化的,這與需求的小規模相對應,同時新型農村內生金融必然是小規模的,這既是需求誘致的有效制度供給,也是農村民間經濟實力所決定的。其三,基于市場機制的金融體系才具備可持續性。資金價格――利率的適度性應與借款人收益和效用的滿足程度相比,而不是與現行利率相比,高利率不等于高利貸。合理利率必須反映資金使用環境的差異、風險程度、使用者信用、資金用途和稀缺程度。其四,多元適度競爭才具有效率和償還性。多樣化需求決定了農村金融服務供給應是多元化的,競爭是組織多元化后的必然趨勢,也是增進效率的要求,鑒于農村信貸低盈利特征,競爭應是適度的。其五,區域性是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的前提,在縣域內構建競爭性框架,遏制農村資金流失。社區性合作金融組織與小型商業銀行應成為農村金融主體。
(二)廣東省現代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路徑選擇
1 拓展農村金融的服務功能與提交服務深度和廣度。
(1)以農村信用社為基礎構建農村社區銀行。最近以農村信用社自我完善為目標的改革,在國家票據置換及相應政策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績效,資產質量明顯改善,競爭力增強,支農投放不斷增加。截至2007年末,按貸款四級分類口徑統計,農信社系統不良貸款占9.3%,比改革初下降28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為11.2%,提高20個百分點;農業貸款1.5萬億元,占3.2萬億元貸款總額的46%;基于產權的法人治理架構初步建立,全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7家,農村合作銀行113家,縣級統一法人信用社1825家。0法人治理體系初步形成。深化改革的重點:一是在穩定縣級社法人地位基礎上深化法人治理結構改革,進一步明晰產權,完善股權設置,提升“三會”制度約束力,扭轉內部人控制強化趨勢,糾正省級聯社對縣聯社干預所造成的“官營企業”現象;二是嚴格風險監控考核,建立健全風險校正和市場退出機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停業整頓、依法接管、重組等相應措施,強化股東風險承擔責任意識,改變國家為最后擔保人預期,促使企業理性經營。
(2)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2005年以來農發行經改革初步形成了“一體兩翼”業務格局:以糧棉油收購貸款為主體,以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農村中長期貸款為兩翼,以中間業務為補充。2007年累計發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和農業科技貸款1051億元,小企業貸款83億元: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綜合開發、農村流通體系等貸款520.6億元;2007年末貸款余額達10224億元,涉農貸款余額占16.7%;經營利潤達148.8億元;資金自給率達64.8%,負債結構得以優化,資產質量明顯改善。但與其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功能和期待尚有差距。應進一步明確其功能定位,拓展業務領域。一是拓展支農業務范圍,統一管理農村政策性業務。政策性應體現在服務范圍和對象,新農村建設需要而商業性金融主體不愿經營或規模不經濟的業務都應是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并適應不同時期、不平衡區域對信貸資金的差異化需求,動態調整重點支持領域。二是承擔擔保和資金批發業務,可與有關各方協商建立支農貸款保險或擔保基金等方式,為涉農信貸及高科技農業項目投資提供擔保;并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批發支持。三是深化農發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如建立一級管理、三級(省地縣)經營的內部管理
體制;以吸收政策性資金和發行金融債券為主、其他籌資方式為輔的籌資機制:以財政補貼為主的利益補償機制。四是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構建規范的內外部監督與可行的風險分散機制。
(3)擴大郵政儲蓄銀行涉農業務范圍。2003年郵政儲蓄資金自主運用,2007年初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市場定位于“服務于城鄉的商業銀行”,基于其網絡與資金優勢,擴大涉農業務是理性選擇。近期應優先拓展小額貸款和中間業務;拓展批發業務及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協議存款業務,探索符合自己特點的金融產品。一是繼續推廣小額質押貸款,其風險低,適合初創階段的郵儲銀行。廣東郵政儲蓄自2006年9月在廣州、珠海、茂名、梅州等地試點該業務,截至2007年3月6日,共發放385筆2022.87萬元。二是重點拓展小額信貸業務,小額信貸運營成本較高但風險低,除農戶聯保貸款和農戶信用貸款外,也為從事農村運輸、種植、養殖、加工專業戶和流通小企業貸款。三是拓展中間及其他信貸業務。如代收代付、個人理財,各類保險理財產品、證券貨幣基金等。
(4)強化農業銀行為農服務功能。鑒于農行擁有聯結城鄉的網點和廣覆蓋的電子化網絡優勢,必須根據縣域經濟特點進行信貸結構和經營方式調整,構建向“三農”業務傾斜的內部資源配置機制,以需求為導向創新金融產品,尤其要根據農戶貸款時間急、金額小、用信頻、期限短特點開發小額信貸產品。2007年下半年以來,農行已在拓展“三農”業務,從吉林、福建等8省(市、區)選擇17個地區、123個縣支行試點,隨后選擇甘肅等6省(區)11個二級分行改革面向“三農”體制機制,并進行了農村小額信貸客戶經理“三包一掛”、“五老”誠信評議小組、可轉賬電話、金穗惠農卡等產品創新,在內蒙古和湖北等地試水村鎮銀行。截至2008年6月底,涉農貸款余額1.36萬億元,比年初增加881億元,占全行貸款增量的40%,貸款不良率為0.27%,盈利預期良好。
2 關鍵在于發展農村民有中小金融機構。
(1)適應農村需求小型特點,發展區域性民有小型金融機構。允許民有資本在一定條件下興建,也可整合現有縣域金融機構產生。鑒于廣東省民間資本存量較大,社區民有金融組織可吸收城區資金回流農村。近期推進如小額信貸公司、村鎮銀行等發展,對具有一定規模且規范化發展的民有金融,嘗試規范為民營銀行;并根據需求適時探索直接農村民間金融形式:基金、債券與區域性資本融資市場。農村金融產權主體的多元化,改善了內部治理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了資金跨區域整合,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但應為其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同時破解發展瓶頸因素:如現行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村鎮鋃行最大股東或唯一股東等限定。信譽與客戶認同度低、網點少、開辦成本高、缺少通存通兌的匯路、信貸風險控制難度大、人才素質不高等,都需要在支持政策下通過發展加以解決。
(2)適應農村組織化與合作化需要,重構合作金融。民間金融和合作金融發展是構建農村金融體系的基石,也是農村政策性與商業性金融功能發揮的基礎和支撐,但一直以來我國對農村民間資本一直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更缺少合作金融(農信社只是名義上的)。破解農村金融困局重要一環就是培育發展真正的農村合作金融,目前已具備相應條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就是一種較好模式,按合作制原則成立,資金來源于社員股金與部分存款;采用股份合作制,可將股金設置為社員資格股和投資股、非社員投資股與社會公共股;以村、鄉、縣三級組合發展。通過農民資金互助,實現農民自我資金余缺調節機制和微小資金的自聯合。
(3)民間借貸合法化。農村民間借貸滿足了部分農戶和農業企業小額生活、生產性借貸需求,起到了重要補充作用。據央行調查,2006年末至2008年3月,樣本企業民間借貸戶均余額增長36%,樣本自然人民間借貸戶均余額增長45%。合法化是其作用充分發揮的前提條件,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發展。
3 需求導向的農村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與多元產品開發。
農村金融供需矛盾在一定意義上是結構性的,長期以來只是將現代金融制度移植到農村地區,沒有根據農村經濟需求開發適宜的農村金融產品。目前,雖然資金存取、匯兌和貸款、保險等服務仍是農戶第一位需求,但需求也日益多樣化。因此,應開發適宜的信貸產品。第一,信貸小額化,同時實施降低經營成本的方式創新,如小額信用貸款證、惠農卡等資金循環使用產品,基于現代科技的自助銀行等。第二,信貸期限結構優化,改變農業信貸期限結構短期化、金融產品供求錯位現象,增加長期貸款發放。只有支持農村長期建設投資的金融信貸資金,才能造就好的貸款項目,并進一步拉動投資需求,從而形成良性循環。第三,信用放款為主,并試點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貸款。針對農戶缺少抵押物的現實,、農村信貸資金發放的可行選擇必然以信用放款為主;可采取信用擔保、貸款保險及相應制度分散信貸風險。嘗試土地使用權、房屋居住權、其他動產、不動產及山場、林權、農產品期值等資產權益抵押貸款。抵押未必意味著損失和變現,但資產的資本化卻有效提高農村貸款可得性,提高農民脫貧致富的概率。第四,適度發展農村非銀行金融機構,根據需要啟動并適度創新保險、信托、租賃、信用擔保、資本運營、外匯等服務,也要大力培育農村資本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籌集農業發展資金等。
(三)多元化供需對接的農村金融信貸模式
1 加快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組織化建設。小額信貸是符合我國農村需求的信貸模式,借鑒國際經驗及我國多年實踐認知,應加大推廣力度。其一,NGO小額信貸,包括準政府小額信貸、民間小額信貸、國際資助小額信貸,限于資金的后續來源,可持續性堪憂,難成主導模式。其二,金融機構小額信貸,實質是借鑒國際小額信貸制度優勢的產品創新,發展迅速。除扶貧貼息貸款執行3%優惠年利率外,其他小額信貸在司法規定上限和政策允許浮動區間自主確定利率。一是扶貧貼息貸款,是由農行發放的用于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支持貧困人口增加收入的貸款。期限以1年為主,最長不超過3年;利差由中央財政補貼(但超過貼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貼息)。二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要指農信社在核定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個體工商戶及農村企業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自然人貸款。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信用貸款證方式;期限原則不超過1年,可延長至3年。三是農戶聯保貸款,指向農戶聯保小組成員發放的信用擔保貸款。采取“個人申請、多戶聯保、周轉使用、責任連帶、分期還款”辦法;貸款主要用于農業生產、工商、消費、助學等;期限一般1年以內,最長不超聯保協議期限。四是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不超資本凈額的50%);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關聯方持股,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總額的10%。貸款對象鼓勵面向農戶、微型企業。五是小企業貸
款,指對微小型企業的固定資產和周轉資金貸款,期限和償還可采取分期定額、分期利隨本清、附加必要寬限期等方式。另涉農商業金融機構應設立專門的小額信貸部,專司小額信貸產品開發和貸款。
2 農民組織化基礎上的貸款模式。實質是通過農民組織化促進規模化,實現與金融信貸規模效應的對接,近期3種模式可低成本推廣。
(1)農業產業化貸款模式。農業產業化在“公司+農戶”基本模式基礎上,已衍生出“公司+基地+農戶”、“公司+中介組織+農戶”、“專業市場+農戶”等類型,基于不同組織鏈,形成差異化的貸款模式:一是龍頭企業將農戶通過契約進行組織,由龍頭企業直接貸款,購置生產資料,分發給農戶加工,收回成品,由企業承擔信貸資金責任;二是龍頭企業與農戶是松散型關系,貸款發放給專業農戶,由龍頭企業承擔擔保責任。較典型的是將政府與保險公司納入貸款鏈條,形成“五位一體”的貸款模式。
(2)基于農民合作化的互助擔保貸款模式。一是專業合作社以社團法人為擔保主體,以借款農戶的未來收益預期為保證,為其成員貸款提供擔保,實質是參加合作社成員的互保;二是農戶經濟狀況相同或相似成員問的互保;三是微型農民組織互保模式:3-5戶經營相同產品的農戶,經領頭農戶組成利益關系松散的小型合作單位,其中任一農戶發生借貸行為,其他農戶聯保,但由領頭農戶承擔主要責任。
(3)基于新農村建設、產業轉移和重新積聚的貸款模式。自2005年始,經廣東省委省政府推動,已共建28個省府認定產業轉移工業園,農村金融機構應擇優信貸支持。另依據當地資源,發展主導產業帶動型的新農村建設,如廣東南海土地股份合作制試驗的南海模式,可根據需求有選擇地予以支持。
3 風險分擔下的農村金融貸款模式。該貸款模式是以農業保險或信用擔保第三方介入分擔風險,在與貸款機構利益分享基礎上的合作,需要政策性支持。第一,信用擔保下的金融貸款模式,由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當其不能按合約履行債務時,由信用擔保機構進行代償。第二,農業保險機構參與的貸款模式,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憑金融機構出具的函件到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保險,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并在驗證基礎上為借款人出具信用保險證明,金融機構憑保險證明放款;若借款人到期違約,保險公司代償并獲得代位債權。第三,訂單農業質押貸款,以訂單購銷合同收款權為質押擔保貸款。貸款對象為年純收入在2萬元以上的種養殖戶,期限與訂單合同匹配;額度原則不超過合同金額的70%;利率執行央行規定標準且對信用農戶優惠。第四,保障制度下釋放農民擔保品的抵押貸款模式,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使用權、房屋等資產可資本化,用于貸款擔保抵押而融資,但需破解與現行法規相抵觸問題。
(四)構建農村信貸市場的風險分擔機制
其一。構建多元化的信用擔保體系。以政策性擔保為主體,互擔保為輔助,商業性擔保積極參與。政策性信用擔保分支機構只設在市、縣,主要定位于信用擔保、信用征集管理等服務;以政府出資為主,并吸收協作銀行及其他捐資與利潤留存,可與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組建專業信用擔保基金;經營原則市場化、擇優扶強、保本微利和可持續;并鼓勵發展由中小企業出資、只為會員提供服務的互助擔保。各類信用擔保均應得到政府補償扶持,關鍵要構建信用擔保的風險補償渠道。其二,構建以政策性為主體、合作性為輔助的農業保險體系。政策性農業保險,宜采用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經營方式,由其自愿申請,政府提供補貼并享受財稅優惠。合作農業保險,投保人與保險所有者統一,有保險合作社、相互保險公司等形式,以縣為單位適宜,鄉鎮與村級具體展業、損失評估、理賠等可委托。可成立省級農業保險聯社,為縣級保險合作社提供再保險。建立農業保險的風險補償與分擔機制:通過再保險機制、巨災風險專項基金及同業分層保險等分化風險。補償以財政補貼為主,對不同地區選擇不同標的,采取不同標準;保自然風險與物化成本;經營一般農業風險保險為主。
四、結論
廣東城鄉貧富差距逐漸拉大,其中二元金融體制是重要制約因素。盡管隨著30年改革農村金融需求的有效性漸次增長,供給對農村需求的關注程度逐漸增加,但需求與供給雙層有效性不足,供給尚未以需求為導向。因此,深化廣東省現代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必須從供需有效性提高兩方面人手,既提高供給的有效性,也創造有效需求。一是構建需求導向、多元適度競爭、小型區域性農村金融體系,重點是正規金融的改革深化與民有中小金融機構的加快發展;二是破解供需的結構性矛盾,創新多元化供需對接的信貸模式和金融產品,構建以農業保險和信用擔保為主體的風險分擔機制,優化金融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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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 農村金融體系 改革
一、農村金融的概念
農村金融要想發展依賴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受農村金融發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農村金融在整個農村經濟發展中占有主導性地位。我國對貨幣流通、信用活動與資金運動這三種密不可分行為,用農村金融活動來統稱。它是農村經濟發展下出現的一種產物,是一個金融部門,為農業和農村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直接影響農村金融活動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農村經濟是我國社會經濟的宏觀體現,而農村金融則屬于微觀行為,他們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
二、農村金融體系的概念
農村金融體系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現的重要組成,是金融體系在農村的運行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又和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緊密相連,他們之間相互作用和影響。理論上它包含內容多樣的金融組織形式和服務品種,如銀行信貸、保險、證、結算、信托投資理財等。
在我國農村經濟基本是由縣域的城鎮工商業和鄉村經濟組成,城鎮工商業主要是圍繞農副產品加工、運銷和農民的生產、生活展開,鄉村經濟基本是從事農林牧副漁第一產業生產。由此可見,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從地域上市指縣以下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或是金融活動農村金融體系泛指,在縣及縣以下由若干銀行業等金融機構或活動組成的為農村經濟發展融通資金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雖自七十年代末,我國就致力于農村金融體制進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還顯現出有待改進。
1. 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缺陷
(1)整個金融組織體系不健全。目前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許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業銀行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不能發揮其應有效應,加上一些擔保租賃、商業性保險機構、證券等金融機構在農村還未設立分支機構,加劇了金融機構組織體系不健全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這點在我國中西部地區表現尤為突出。
(2)現有機構組織的功能缺陷。農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單一,對政策性金融重任難以擔當;郵政儲蓄資金另作它用,減少了對農業的支持;農村金融里商業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臨挑戰。
(3)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農業有5億畝農作物受到災害,占全部農作物播種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災面積占受災面積的百分之四十。這些災害帶來的嚴重后果卻只能靠傳統的方式進行彌補,即農業風險保障由民政部門主管的災害救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商業方式推廣的農業保險,僅這兩種救濟渠道解決農村保險業需要面對的問題,顯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間金融缺乏約束手段。農村民間的融資活動和金融組織,在政策壓制和地方性自發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屢禁不絕,且有越演越烈之勢。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后,為禁止和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各地方政府出臺不少制度措施,這一現象在很多地方農村里雖有減弱趨勢,但至今還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的缺陷
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發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給不足明顯存在,有形成局部寡頭壟斷現象出現;資金優化配置受到影響,由未形成統一的資金供求市場價格機制造成;適應不了農村經濟發展需求,金融產品供給短缺。
3.金融監管體系的缺陷
監管的方法單一;嚴密的分業監管;監管的涉及面狹窄。
四、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綜上所述,通過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現存問題的探討,作為政府主宰產物的農村金融體系,并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使我國農業、農村經濟建設及農村金融業本身的壯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束縛。所以建立一個全新的農村金融體系,以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需求為框架,讓農村金融活動中占主體地位的金融部門發揮出應有職能,這一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特性的金融新體系構建勢在必行。
1. 構建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原則
(1)處理好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關系。保持農村經濟發展、增長和農村金融發展時相互關系的良好處理,是重構農村金融體系的核心。經濟發展中產生了金融,經濟制約金融,金融支持了經濟的發展,而農村經濟發展一樣需要農村金融的支持。
(2)從實際出發,按市場需求構建農村金融體系。在我國經濟發達區域,仍以農戶分散占有土地的小農經濟為主,零散農戶在市場中缺乏競爭力,應予以自辦金融權,逐步構建與小農經濟的合作金融,降低資本從農業流出,為分散的農戶和農業發展服務。經濟落后區域,需要出臺相關政策性金融條款協助,來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環境,建設基礎設施,豐富產業結構,合作金融為農戶供應融資需要,使農業不再是當地經濟的主要支柱。
2. 構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1)拓寬農業發展銀行業務領域,充分發揮其政策性金融職能。擴展農業銀行業務,改善農業發展銀行單一負責國家糧棉油收購貸款局面。現在我國農業發展銀行不能很好發揮其功能,是由于業務面狹窄造成,遠未實現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
(2)發揮商業性金融的支農作用,拓寬農業融資渠道。商業銀行向農業投放貸款時,國家可在最低限額或比例上做出相關規定,或建議商業銀行存款增長到一定比例時,多出部分用于農業政策性金融債券和農業建設。考慮到商業銀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農村資金的現狀,不妨借鑒國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獲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貸款使用在該地方的經濟發展上,規定了各行分支機構的資金使用比例。
五、結論
論文通過對現在農村金融體系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在探討農村金融相關理論概念和實踐操作基礎上,結合前人有關研究資料,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提出以上淺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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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金融 農村 市場發育
一、農村新型金融發展中的政府行為研究及相關理論分析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概念界定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非正規金融機構包括私人錢莊、私人借貸、高利貸等。
(二)農村新型金融的概念界定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是相對于傳統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來說的,國務院《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農村金融市場面向所有社會資本開放,境內外資銀行資本、產業資本、民間資本都可以到農村地區投資,在農村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銀行業機構。
農村新型金融政府服務模式理論
面對發展中國家如何走向金融發展之路這一金融發展理論的難題,美國經濟學家麥金農(R.L.Mckinnon)和愛德華·肖(E.S.Shaw)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貨幣與資本》(1973)和《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1973),首先分析了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特征,然后提出了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理論和應采取的貨幣金融政策。并提出了與傳統金融發展理論完全不同的“金融抑制理論”和“金融深化論”。“金融抑制理論”是以麥金農的“互補性假設”為前提,論證了金融制度和經濟發展既可以相互促進,又可以相互制約的關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制度能將儲蓄資金有效的動員起來,并引導到生產性投資上去,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蓬勃發展的經濟也通過國民收入的提高和經濟主體對金融服務需求的增長而刺激金融發展,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與“金融深化論”的出發點不同,金融深化是解除金融抑制的結果。在政府放棄對金融的過分干預和管制,取消對利率和匯率的人為壓制,使利率和匯率真實地反映資金和外匯的實際供求狀況的前提條件下,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系和活躍的金融市場能有效地動員社會閑散資金并使其向生產性投資轉化,還能引導資金向高效的地區和部門;另一方面,經濟的蓬勃發展,通過增加國民收入和提高各經濟單位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業的擴展,由此形成金融—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由于“金融抑制論”和“金融深化論”從不同角度得出了一致的結論,因此也合稱為“金融深化理論”。金融深化理論,其本質是私有制和完全競爭市場前提下,建立起來的一般均衡在金融理論中的運用,是經濟自由主義金融理論的代表。我國的農村經濟發展中,金融抑制特別嚴重,除國家準予的正規金融機構以外,所有的民間金融都受到國家的抑制。而我國農村的正規金融機構非常之少,特別是隨著農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后,農行逐步撤離了農村中的網點,農村所剩的唯一正規金融機構就是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全部落在信用社的身上,而農村信用社不健全的體制使其難以擔當重任。因此,農村金融的抑制嚴重阻礙了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農村金融的市場發育和制度規范相應建議
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第三大顯著特征是市場發育和制度規范的“雙重缺失”。由于人口密度低、市場隔離、風險高等特點,加之季節性因素導致的收入波動和高交易成本,使得缺少傳統抵押品的農村金融市場面臨無法有效分散風險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以利潤為導向的商業金融機構只能望而卻步。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先天不足,在放寬農村金融限制的條件下,金融機構的信貸分配容易發生失控或尋租現象,問題的累積可能會使許多金融機構喪失清償能力而面臨破產威脅。毫無疑問,當市場缺乏和制度不規范時,政府應當積極培育市場,為市場成長提供合理的政策環境和必要的法規,加強產權和市場約束。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在監管法規滯后、監管基礎薄弱以及監督約束機制缺失等現實因素的制約下,農村金融監管處于事實上的低效或無效狀態。隨著準入政策的放寬,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逐漸出現,而專門針對這些新型金融機構的監管法規,如“合作金融法”、“社區銀行法”等監管條例尚未明確,這使得農村金融“加速發展”過程中的監管“真空”成為潛在隱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導向下的農村金融發展將再一次引發“金融政治經濟學難題”:在強勢政府主導信貸資源分配的過程中,政治權利的分布可能會明顯地決定信貸的發放過程和結果,并伴隨產生大量“權力租”,這對本就弱化的農村金融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
從某種程度說,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監管正處于一種形式與實質的“悖論”之中:形式上的審批制度和行政管制,雖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控制金融風險,但卻是以犧牲效率為代價的,而金融尋租和腐敗行為在國家針對“三農”異常優惠的政策環境中有了廣泛的滋生空間。毫無疑問,如果單純以短期內放開和做大農村金融市場為目標,而監管制度又長期滯后的話,隱藏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風險可能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因此,實施農村金融扶植和鼓勵政策必須是鼓勵競爭與加強監管相結合:除了通過有效的法律制度規范金融機構的準入、運作和退出外,還應考慮將廣泛存在的非正規金融正式納入監管框架和監測范圍,通過審慎監管減少在相對寬松的政策導向下可能滋生的各種機會主義行為,真正做到積極推動和穩健發展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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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來看,學術界對農村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官方統一的界定方式,對其內涵的看法依舊處在討論與探索階段。根據現有的研究結果,學術界對農村金融的內涵有以下三種看法:第一種看法是直接將其看作農村的金融。第二種看法考慮了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在此基礎上分析了農村金融的成因,以及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重要性,對農村金融一詞賦予了更多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第三種看法是在歷史范疇下通過宏觀經濟視角對農村金融進行解釋的,認為應該結合我國的城鄉二元化格局對農村金融進行研究。
我國的農村金融在政府與市場的雙重調控下,以基本市場經濟規律為前提,承擔著為農村經濟和金融市場提供資金融通等金融服務的義務。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農村金融理論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農業信貸補貼論,另一個是農村金融系統論。農業信貸補貼論認為農村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資金不足,農村居民沒有儲蓄能力。由于農業投資周期長、收入不確定、收益性低等產業特征,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商業銀行不可能選擇農業作為融資對象。農業信貸補貼論曾被廣泛認可,但它的理論前提卻是錯誤的。根據很多亞洲國家發展農村經濟金融的經驗,當存在激勵機制和儲蓄條件時,即使是貧困階層的農民,也會產生儲蓄需求。而且經驗表明,由于貸款資金的用途可以進行替換,因此低息貸款很難按照理論設定那樣促進特定農業活動的發展,政府也就很難通過低息貸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將利益偏向貧困農民。20世紀80年代以后,為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農村金融系統論產生,并逐漸占據主導地位。農村金融系統論的理論前提完全不同于農業信貸補貼論:首先,農村金融系統論認為貧困階層的農村居民是具有儲蓄需求和能力的,政府沒必要從農村外部注入資金;其次,低息貸款影響了人們的存款意愿,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發展;最后,農業資金的機會成本較高,因此非金融機構有理由設定高利率。
二、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歷程
(一)第一個階段:1979年到1993年
第一個階段開始于改革開放政策實施之后。在這一階段,國家著力于恢復和建立新的金融機構,使農村金融市場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強化了金融市場的競爭程度。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正式成立,農村信用合作社恢復了合作金融組織的地位,并在中國農業銀行的監督和管理下開展各項金融活動。與此同時,政府對民間信用放松管制,允許了民間金融組織的設立和民間自由借貸活動的開展。
(二)第二個階段:1994年到1996年
第二個階段開始于1994年。為了構建一個能夠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金融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正式成立,該銀行旨在將政策性金融服務從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和中國農業銀行中分離出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有兩種用途:一種是確保糧、棉、油等基礎農產品在各個流通環節順利流通,開展以流動資金貸款為主的收購、儲備和調銷貸款;另一種以改善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貧困地區經濟金融發展為主要目的,重點支持農業生產活動中的產前環節,開展以固定資產貸款為主的農業生產技術改造和農業開發貸款,與此同時,中國農業銀行也按照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具體要求,加快了商業化改革的步伐,與農村信用社進行分離改革,并對農村信用社承擔金融監管的責任。
(三)第三個階段:1997年至今
在認識到亞洲金融危機對金融市場帶來的負面影響、并經歷了1997年出現的通貨緊縮之后,我國政府開始重視對農村金融風險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制訂了發展地方經濟及金融市場的基本策略,要求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各大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的機構,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與此同時,國家開始對民間金融活動進行限制,打擊各種非正規的金融活動,并于1999年開始撤消全國各地的農村合作基金會。
三、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經過不斷的探索和發展,金融機制基本被激活,金融體制逐漸完善,形成了一種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到2013年為止,全國所有市縣和大多數鄉鎮都己被金融機構網點所覆蓋,金融服務可以到達所有鄉鎮。
首先,基本形成了多層次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銀行類金融機構為主導,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為補充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恢復成立,其主要目標是服務“三農”,是一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村鎮銀行是伴隨農村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而出現的金融機構,在當前的農村金融活動中起著一定的作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社、國家農業投資公司等各類投資公司、農業保險公司以及各類民間資金互助組織。
其次,農村金融體制逐漸完善。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重點圍繞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改革,使其脫離了對中國農業銀行的隸屬關系,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由縣級信用聯社承擔,金融監管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農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質得到逐漸恢復。為了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的職能,政府將其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能進行分離,使其成為自主經營的商業性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實施商業化管理模式,其組織機構得到進一步健全。
最后,農村金融建設促進了農村經濟水平的提高。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和服務網絡的建設方便了農村金融活動的開展,降低了農民獲得金融服務的成本。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的創新則緩解了農民貸款麻煩和貸款難的問題。由于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和各項金融活動的順利開展,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從而促進了農村經濟水平的提高。
四、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存問題
經過不斷的探索與發展,農村金融為服務“三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令人矚目的貢獻,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我國的農村金融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新形勢不相適應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經濟呈現出新的發展態勢,導致現有的農村金融逐漸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一方面,隨著近年來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耕地開始逐漸向大戶集中,土地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工廠化的農業生產模式開始出現,農村金融面臨新的經濟發展要求。另一方面,在國家對農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的政策方針引導下,我國的農村產業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格局,從而產生資金集約化要求。此外,農村產業優化升級的要求和市場調節手段的運作催生了對農產品進行加工增值的各類加工企業,這些企業仍面臨著資金融通的難題。
(二)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單一
農村改革的逐漸深化使農村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為農業生產方式逐漸科技化、農業生產形式和產業種類不斷多樣化,這些變化使我國的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多樣性面臨更高的發展要求。在國家的政策支持與引導下,各個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不斷創新,試圖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種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這些成績十分有限,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很多農村金融機構仍然按照以前“單一化”的舊理念為農村居民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使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受到限制。
(三)農村金融借貸雙方:農戶貸款難,金融機構放款難
農村金融活動中還存在著農戶貸款難、金融機構放款難的問題。一方面,當農戶貸款時,小農戶由于規模小、分散、貸款程序復雜等原因,難以得到金融機構及時有效的信貸支持,轉而采用向親友借錢等途徑籌集資金,嚴重影響了農業產出;而大農戶的經營規模、方式、性質等已經發生了變化,農業生產經營模式由勞動密集型轉變為資金、技術密集型,他們的資金需求同樣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不僅使農業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影響了土地產出率,更使我國農業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遇到障礙。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進行放貸活動時,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市場經濟規律進行,借貸方必須具有產權明確的抵押物品,放貸方自負盈虧。由于絕大多數農村居民屬于低收入群體,收入也不夠穩定,使農村金融機構面臨放貸難的問題。
五、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對策
(一)進一步建設正規金融機構,加強其主導作用
正規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必須進一步建設正規金融機構,加強其主導作用。首先,要強化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國有性金融機構的建設,充分發揮其市場服務職能。其次,要大力促進合作制金融組織的發展,改善其管理模式,規范其運營程序,使其充分發揮促進農村金融建設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二)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種類
隨著農業生產形式和產業種類的多樣化發展,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單一的缺陷日益突出,因此為了適應農村金融建設和經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種類就顯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機制,通過激勵制度調動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并大力培養相關人才,積累高質量的專業性人力資本。另一方面,也要增強各大金融機構的創新意識,根據不同的客戶設計不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多樣化的農業發展需求,從而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論文摘要: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經濟與金融的關系日益密切,農村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處于核心地位,其服務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農村經濟發展的水平。本文首先介紹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理論淵源及其基本內涵,以優化遼寧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分析當前遼寧省農村金融生態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針對性地從改善農村金融政策環境、強化社會信用意識、健全法律制度三個方面提出了優化遼寧省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一系列對策建議。
一、引言
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資源配置中扮演著主導和樞紐的角色,發揮著重要作用。現代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經濟與金融的關系日益密切。農村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處于核心地位.其服務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農村經濟發展的水平。然而,由于受到農村金融市場發育不充分、社會信用意識淡薄、法律體系不健全等不利因素影響,嚴重制約了農村金融服務能力的充分發揮。當前.遼寧正處于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時期。面對振興遼寧省老工業基地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巨大需求,只有通過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加快農村金融市場發展,進一步強化社會信用意識,加快農村社會征信體系建設,逐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快農村金融法律體系建設,才能有力保證遼寧省農村金融的持續、健康、安全發展,才能有效促進遼寧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才能切實保障全面振興遼寧省老工業基地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理論淵源及其基本內涵
金融生態是個仿生概念。在中國內地,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將生態學概念系統地引申到金融領域,并強調用生態學的方法來考察金融發展問題。后由徐諾金博士(2005)結合生態學的相關知識予以完善.從而提出較為完整的金融生態理論,它是指“金融與其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總和.是各種金融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及內部金融組織相互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整個金融生態系統包含金融生態主體以及金融生態環境兩個部分。而農村金融生態作為金融生態的一個子系統,是指在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各類金融組織的內部結構、相互關系及其與農村經濟系統中其他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李麗瀅,2008)。本文所指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則指的是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務的各類金融機構為了生存和發展,與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相關聯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機構之間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動態的、均衡的系統。
三、當前遼寧省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農村金融市場發育不充分,資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隨著遼寧省農業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升級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戶、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業企業等主要資金需求主體對于資金的需求總量呈現出螺旋式攀升的勢頭,但與之相對應的,由于多年來政府對農村金融的過多干預,致使農村金融環境始終處于不良狀態,金融主體發育處于畸形狀態,結構主體單一,無法滿足地方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資金需求。在當前的農村金融機構中,“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已隨著商業化改革大量撤并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和網點,對農村的信用貸款越來越少,從表1可以看出.遼寧省的金融機構對農業及鄉鎮企業貸款增幅較小,甚至出現了負增長。作為遼寧省唯一的農
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雖然正在逐步地完善。但目前其業務面過于狹窄,在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等方面仍為空白,沒有真正起到促進農業發展及農村經濟的作用;農村信用社作為目前農村金融市場中主要的正規金融機構,由于存在著治理結構不完善、所有者缺位、產權歸屬不清晰等問題,其幫農、扶農作用也受到嚴重制約。遼寧省民間借貸由于在貨幣當局的嚴厲管制之下,無法得到合法地位,得不到深入的發展,其所具有的借貸手續簡單、貸款期限靈活、交易成本低廉等優點無法得到充分發揮。
(二)社會信用意識淡薄。征信體系建設嚴重滯后
市場經濟首先是信用經濟.沒有信用,也就沒有市場,經濟活動也就無法健康發展。誠信環境的缺失是導致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更為直接的原因.誠信缺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由于其不可預見性和對后續貸款行為的影響,將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造成極其不利的沖擊。一方面。中小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企業信用觀念淡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開始建立以其自身的資產承擔風險的體制,并以其自身的信用參與市場競爭。但是,大部分鄉鎮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尚未真正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缺乏自我約束意識,信用意識淡薄,借企業改制、兼并、重組之機逃債、廢債,借財稅體制改革之機懸空債權.鉆法律的空子失信違約等現象屢禁不止:另一方面,政府信用缺失.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自主經營能力一些地方政府發展項目的主觀意愿良好.但由于短期行為、盲目追求政績、功利主義等思想作祟,致使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最終成為“政府信用”的“犧牲品”。另外,目前還沒有建立起覆蓋農村的信用征信體系和征信數據信息庫。由于工商、稅務、銀行等不同部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分散閉塞,沒有形成統一的、全面覆蓋農村個人信用數據的登記和征信體系,農村金融機構很難了解、掌握企業和個人的資信狀況,從而加大了農村金融機構信貸風險防范的難度。
(三)相關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善。金融債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首先,由于中國現階段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尤其是與金融相關的法律體系建設尚處于逐步發展和探索階段,而中國現行的《破產法》中未賦予債權人主動申請將債務人破產清償的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了對債務人的約束力,加之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不規范,以及“個人破產法”的缺失.均對尊重和維護金融債權造成不利影響。
其次,司法獨立性和公正公平性還不盡如人意.金融司法案件頻頻發生,在司法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尚存在不公平和程序繁瑣、執行費用高、執法到位率低等突出問題。金融案件執法中地方傾向性明顯,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與地方利益交錯組織,存在行政干預法律、以權代法的現象。司法機關不能客觀公正地作出判決或是存在著一些模糊的認識。判決后難執行,執行周期過長,也致使金融債權不能及時得到有效維護。此外,司法監督體系還不完善,執法部門尚未能主動介入調查農村貸款欺詐行為、惡意逃債和賴債行為.不能充分有效運用法律手段遏制和制裁金融詐騙和逃債行為。金融案件的執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這都嚴重影響了司法的公平和公正,直接危及到了市場經濟的法制基礎.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負面影響甚為巨大。
四、優化遼寧省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對策建議
(一)不斷改善農村金融政策環境.加快農村金融市場發展各級政府要抓緊制定鼓勵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實施辦法.建立獨立考核機制。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大力發展小額信貸和微型金融服務,農村微小型金融組織可通過多種方式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積極擴大農村消費信貸市場。依法開展權屬清晰、風險可控的大型農用生產設備、林權、荒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倉單、可轉讓股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質押貸款。抓緊出臺對涉農貸款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政策性金融對農業中長期信貸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具體實施辦法。放寬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的呆賬核銷條件。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大試點范圍、增加險種,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體系和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在農村發展互助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業務。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
【關鍵詞】金融風險;農村金融;風險管理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農村金融是農業經濟和農村發展的“供血動脈”,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性因素,和諧的金融生態可以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支持。近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和農村金融組織的創新,農村金融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金融生態不斷優化,農村的金融服務水平也有所提高。與此同時,農村金融發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農村金融風險問題,不僅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也是影響社會和平穩定的主要因素。
金融生態是社會學的“金融”和自然科學的“生態”有機形成的一個概念,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各種金融要素(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金融服務、金融法規等)為了更好的生存和長遠的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以及金融要素之間密切關聯、互相制約、相互作用,彼此通過貨幣資金的融通、利率和匯率的調整、風險的度量和化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風險與受益的轉換等行為,形成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
農村金融生態和農村金融風險有些密不可分的關系,金融生態的惡化通常伴隨著大量出現的農村金融風險,比如,農業金融總量的不足、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率的上升等。同時,金融風險的產生往往滯后于金融生態的惡化,農村金融風險的出現是農村金融生態惡化到一定程度后表現出來的。因此,對于農村金融風險的控制研究離不開對農村金融生態的跟蹤與監測。
一、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一)正規金融機構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由于農業企業和農村經濟規模較小,利潤率較低,和以工商業為主的城市相比,以農業銀行為首的正規金融機構往往將業務中心放在城市,從而導致農村金融的規模和服務質量無法滿足農村金融發展的需要。從中國人民銀行2008年的《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獲悉十年來陸續撤并縣域網點,到2007年末全國共有2868個鄉鎮沒有金融機構覆蓋,占到全國鄉鎮總數的7%之多。到2007年末,而且,剩下的大部分在農村的銀行及信用社網點只辦理存款儲蓄類金融業務,放棄農村“不起眼”的小額信貸,將中心轉向城市,造成農村資金嚴重外流。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等農村金融網點成了農村金融的“抽血機”。2007年各類金融機構在縣級以下(包括縣級)農村地區的各項存款余額為10.16萬億元,而該區域的貸款余額僅為5.72億元,存款數額幾乎是貸款的兩倍。
(二)新型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是指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在農村地區設立的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近年來,在中央政策的扶持下,我國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從中國人民銀行的2010年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中獲悉,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509家,開業的有395家,其中村鎮銀行349家,貸款公司9家,農村資金互助社37家,籌建114家,全國新設立“只貸不存”的小額貸款公司2451家。目前,已開業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總體運營健康平穩,存款余額751億元,貸款余額601億元,實現利潤13.6億元。在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占六成以上。在信貸投向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扎根縣域經濟,83.9%的資金投向了“三農”和中小企業,其中,小企業貸款余額303億元,占比50%;農戶貸款余額203億元,占比34%。
(三)金融監管的缺乏和民間借貸引起的農村金融風險日趨嚴重
上述提到的新型金融機構目前尚處于規模擴張的初期,缺乏合理的監管制度和監管程序,存在較大的金融風險。以瑞安匯民農村資金互助社為例目前還沒有設立風險專員或者管理風險的機構。資金互助社采用的關系型信貸模式,通過信貸員、調研員和理事會成員對貸款社員的了解來杜絕信貸市場出現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但是對于一個金融機構來說,尤其是有涉及廣大農民的存貸款業務更加需要做好風險的監管。
另外,由于農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規金融無法為溫州農村服務,民間借貸就成為了溫州農村資金供求均衡的主要方式。據筆者的調查,雖然溫州在八九十年代出現過倒會的風波,但是現在也將近60%的農民存在民間借貸行為。農村民間借貸的單筆金額從幾千元到幾十萬不等,但是超過50萬元的極少。民間借貸具有便捷、自主性強等特點,當農民遇到購買農業設施、蓋房、看病等重要事情時,首先想到的就是民間借貸。但是由于民間借貸無法納入政府監管,政府對民間借貸的額度及利率情況難以把握,也使農村存在金融風險的隱患。另外,由于農民知識水平較差,風險意識弱,極可能受高利率的誘惑而將辛苦勞動換來的財富借給從事高風險產業的借款人,面臨本利皆失的風險。
二、目前農村金融風險的主要表現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風險具有一定的突發性和社會性的特征。由于監管機制的缺乏,使得目前農村金融風險的產生缺乏預警信號;另外,由于農村金融的形成很多是依附于血緣、地緣等關系,金融主體的群體很廣,一旦發生金融風險,就會損害公眾的利益,帶來不利的社會影響。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金融風險涉及面廣,影響因素復雜
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組織不僅包括中國農業銀行、農信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及農村的小額貸款管理公司,加上普遍存在的民間借貸使得農村金融風險的涉及面很廣。另外,影響農村金融風險的因素也十分復雜,包括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三個方面。第一,在自然風險上,由于農業經濟對自然環境的依賴性很強,自然環境變壞引起的自然災害會給農業生產的企業及個人帶來一定的損害。我國每年有多數省份的農村因遭受洪澇、干旱、冰雹等自然災害而導致大量農作物受損。嚴重的自然災害使得農業企業和農民預期收益減少,收不抵支,無法償還本息,從而給自然風險傳遞給了金融機構。第二,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波動給農村金融造成了市場風險。由于農產品生產周期較長,在產品種植到收成期間,農產品價格的劇烈波動會造成農業收成極大的不確定性。經常使農民遭遇種植時供不應求,收成時供過于求的價格貶值困境。所以農產品價格遭遇的市場風險最終也會轉嫁給金融機構。第三,相對于以工商業為主的城市信用,農村地區的信用觀念比較薄弱,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尚不健全,部分農業企業和農民會因為缺乏誠信意識而造成逃避貸款債務的現象。
(二)以民間借貸為主的非正規金融帶來的金融風險
所謂非正規金融指處于央行和金融監管當局監管之外的那些金融活動。也就是說正規金融指的是那些經央行批準的,受金融監管當局監管的金融機構或金融活動,而除此之外的金融機構或金融活動為非正規金融。目前非正規金融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在很多地區已經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據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報告顯示我市民間借貸市場目前處于階段性活躍時期,估計市場規模約1100億元,民間借貸利率也處于階段性高位,年綜合利率水平為24.4%,我市大約89%的家庭個人和59%的企業都參與了民間借貸。同時在很多農村地區,由于金融機構網點的缺乏、金融產品不靈活、手續繁瑣等原因很多農村及涉農企業往往通過民間借貸籌措因固定資產投資、資金周轉或者造房、子女婚嫁而引起的融資需求。此類金融形式個體規模小,范圍廣,監管部門很難掌握詳細數據,是農村金融風險的主要隱患。
(三)風險監管體系的缺乏
現階段我國的農村各類金融組織,產權主體十分復雜,有些機構尚未按公司章程成立董事會、監事會或者設立之后也是形同虛設,使得金融組織無法履行內部監管和控制的職能。第一,對農信社改革的探討持續了近十年,農信社股權的改革方向和新型農信社監督管理體制一直是限制它發展的主要障礙。第二,對于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創新性金融機構,目前尚處于開張運營的營銷擴張期,很少將著力點定在金融風險的監管上,所以基本還沒有建立健全的監管體系。以瑞安匯民農村資金互助社為例,該社目前還沒有設立風險專員或者管理風險的機構。資金互助社采用的關系型信貸模式,通過信貸員、調研員和理事會成員對貸款社員的了解來杜絕信貸市場出現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但是對于一個金融機構來說,尤其是有涉及廣大農民的存貸款業務更加需要做好風險的監管。
三、農村金融風險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農村金融風險的分散和補償機制
通過金融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農業投入產出的穩定性,加大農業在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的可控性。第一,加大財政資金的支持,加快農業保險的發展,最好是可以建立全國性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用于化解農業的自然風險,實現對涉農企業和農民的補償以及對農業金融組織的保障。第二,通過政府主導,設立農產品價格風險對沖基金,用于對沖農產品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在農產品價格上漲時,該基金拋售儲備的農產品,在價格下跌時收購農產品以穩定價格。第三,充分發揮農產品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引導和培育有能力的農業企業通過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對沖農產品的價格風險。
(二)加強金融風險的監管,設立風險預警機制
對于農信社、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組織應該盡快建立符合各自特點的金融風險監控體系,樹立全國風險管理的理念,構建涉及到農村金融組織各部門、各崗位以及各個員工的科學合理的風險考核及激勵機制,使得金融風險的監管規范化、制度化。另外,政府應該在農村設立農業經濟的監測點,根據監測到的數據信息建立風險預警信息系統。風險預警系統涵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使得監管當局可以隨時通過信息系統對農村金融的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對于潛在的風險可以提早做好有效地應對。
(三)培養信用意識和風險管理文化,打造和諧金融生態
政府應該通過培訓或者各類宣傳平臺,加強對農民金融知識的普及和信用理念的引導,使得農民樹立良好的信用理念。在倡導和諧社會的當下,提倡農民誠實守信,將和諧金融生態的建設作為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部分。另外,對于農村金融組織的工作人員要加強風險管理文化的宣傳,培育每個員工具備風險管理的理念。農村金融機構可以將風險管理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成分,將金融風險管理的理念轉化為員工的共同認識和自覺行動,力求每個員工成為風險監測、評估環節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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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化;農村金融;品牌建設;問題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飛速發展,特別是黨的十以來,在信息化時代的背景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入了歷史發展的快車道。國家在農村經濟發展上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上給予大力扶持,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為農村經濟的發展也做出突出貢獻。農村經濟規模總量的增長,對農村金融服務品牌的建設提出新的要求,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成為當前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創新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對于塑造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形象,培育和提升農村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以及增強農村金融機構服務“三農”實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信息化時代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重要意義
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就是農村金融機構在長期的服務農村金融市場需求中,在長期的服務“三農”過程中,實現金融服務個性化的具體體現,具備傳遞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企業價值文化和個的根本內容,是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適應農村發展形勢,推動農村各項經濟建設的金融產品服務的總結[1]。(一)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適應農村經濟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的改革已經進入了關鍵階段,在經濟新常態的背景下,農村的經濟改革也在深入進行,加快實施農業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成為農村經濟改革的核心。農村金融市場出現了多樣化的市場需求,農村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使得農村金融機構必須調整經營發展方向,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品牌的價值建設,大力實施金融工具和產品的創新,以適應農村經濟建設和發展的需要,滿足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中對農村金融市場的要求。(二)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滿足農村金融市場個性化服務的需要。個性化的服務已經成為當前服務性行業發展的趨勢,農村金融市場交易主體的變化,使原有的農村金融服務已經無法適應市場需求,隨著信息化時代的發展,廣大的農村金融市場也呈現出金融服務需求多樣化、個性化的態勢。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就是要最大限度的滿足農村金融市場個性化服務的需求,來形成多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交易環境,推動農村金融市場交易與市場大環境的有效融合。(三)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市場競爭力的需要。全球化經濟的發展,構建了全新的經濟發展狀態。我國已經融入世界經濟發展的格局,經濟發展規模總量居世界之首,隨著外部資本市場的進入,已對我國本土的金融企業形成機遇和挑戰。我國的廣大農村作為最具有發展潛力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面臨的競爭壓力顯而易見,各種全新的發展理念,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形成巨大沖擊。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必須加強金融服務品牌建設,全面提升自身競爭實力,才能在持續做好農村金融服務的同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利于不敗之地。(四)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樹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良好社會形象的需要。在金融市場的競爭中,滿足客戶的個性化服務需求,是金融服務機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關鍵。通過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突出農村金融服務的個性化特點,牢固樹立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并將服務品牌的價值在農村的經濟發展建設中加以體現,就能在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農民中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從而鞏固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地位和影響,在為廣大農村地區提供金融服務上,始終處于市場主體地位。因此,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對于農村金融機構突出金融服務品牌效應,鞏固并提升社會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響[2]。(五)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自身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隨著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改革的深入,加快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勢在必行。突出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實現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自身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手段。當前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強化管理,完善功能,大力增強為“三農”服務的能力,通過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和提升,有力促進城鄉經濟統籌協調發展。這些目的和要求,客觀上要求必須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使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和發展得到落實。
二、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實現的過程
在為農村金融市場的服務過程中,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逐漸形成了自身具備優勢的金融服務品牌,通過對金融品牌的推廣和發展,實現了具有農村金融服務特點的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并在具體實踐中,努力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在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的形成過程中,大體通過三個方面來實現。一是實現金融服務品牌有效拓展。金融產品品牌的延伸,是實施品牌向新業務領域拓展的重要策略。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通過實施品牌延伸,可以迅速在農村打開市場,同時為品牌價值的實現創造條件[3]。二是注重金融服務品牌深化。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的增長體現在其品牌深化的過程,針對目前農村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使金融服務更加趨于多元化、多功能,在滿足農村金融消費需求的同時,擴大了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業務拓展,提升了企業的經濟效益。三是切實做好金融服務品牌維護。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價值的實現,需要擁有良好的品牌與客戶的關系,這就需要在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品牌價值建設中必須通過客戶資料數據庫、分析客戶行為、分析市場趨勢等手段,來盡最大努力為客戶提供最好的金融服務。并牢固形成以客戶為中心和客戶至上的農村金融服務理念和氛圍,凸顯品牌價值,提高金融品牌的影響力。
三、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立足農村經濟發展,加快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建設,取得顯著效果,一大批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契合農村金融市場格局的金融服務品牌得到創新,金融品牌的價值得到體現,但隨著農村金融市場對金融服務需求的增加,市場需求主體多樣化的變化,在我國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上,還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一)農村金融服務品牌結構不合理,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創新不足。長期以來,間接融資一直是金融市場重要交易手段,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特殊性,決定了農村金融服務品牌結構不合理,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創新不足。一是農村金融市場服務結構相對單一。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農村信用社一直是市場服務的主體,占據農村金融市場服務機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這種具有壟斷局面的農村金融市場結構,制約了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自我發展和創新,缺乏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其單一的以貸款為主的金融服務,已經無法適應農村地區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無法保證農村金融供給的有效性。二是其他金融服務機構服務能力不足。除去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受自身政策體制的制約,服務農村后勁嚴重不足。農業銀行的農村貸款比例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而且農村的服務網點也相對較少,嚴重缺乏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動力;農業發展銀行僅僅從事國家政策性的農村金融業務,金融服務產品的范圍偏窄。同時農業發展銀行被嚴格控制于國家的政策監管,沒有獨立的經濟核算能力和利潤來源,不具備有效開發金融產品和實現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創新的能力,存在目前如何實現長久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二)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體現不明顯,金融服務產品特征同質化在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中,突出的問題是其品牌價值體現不明顯,很多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特征明顯同質化,無法顯現品牌機制的特征。具體分析來看,一是現有的金融。服務產品,基本處于產品開發的基礎層面,同時產品的組合也無法擺脫傳統的金融業務格局,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推出的金融服務產品也表現為同質化,沒有特色和創新,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在具體實施中的表現。二是“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已經在我國得到推廣,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特別是國家推行的大學生回鄉創業工程,這一新興的金融消費群體,改變了現有農村金融市場消費格局,特別是信息化技術的應用,信息化的金融消費需求,要求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必須滿足這一新興市場的要求,保證金融品牌建設的多樣性,農村金融消費市場的個性化需求。(三)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缺乏政策支持,品牌價值建設明顯乏力。對于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目前還沒有相關正式的國家政策給予有力的支持,這就使得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明顯乏力。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來自各層面的精心設計和協調配合,相關政策配套的缺失,會嚴重制約品牌價值建設的進程,而對于服務農村的大部分金融機構,由于不具備獨立法人的身份,在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動力不足。(四)品牌價值建設觀念意識急需增強,農村金融品牌有待認同。在涉及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上,還存在觀念和認有長期的發展戰略,這些現象極大妨礙了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直接導致農村金融機構金融服務品牌的影響力、公眾認知度與美譽度受到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由于缺乏良好的公眾品牌形象,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的長期健康持續發展受到挑戰,因此,農村金融機構要大力增強品牌價值建設理念,并將理念融入金融服務始終,充分認識到品牌價值的重要作用,認識到品牌價值效應在農村金融發展中的重要地位,認識到品牌價值建設在自身改革和發展中的決定作用。
四、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建議
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在信息化時代的背景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協調和努力。將服務“三農”作為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核心,并以此作為出發點和著力點,突出農村金融市場需求、市場配置以及市場監管,全方位多角度,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全方位設計,打造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實際的金融服務品牌,并實現其品牌價值的有效開發和利用。(一)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經營發展理念要實施創新。要真正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建設,作為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必須在經營發展理念上實現創新,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新要求。一是要把服務“三農”作為經營發展的宗旨,通過改善服務方式,強化服務功能,打造農民信賴的金融服務品牌;在金融市場交易上嚴格按照市場規律,堅持實事求是;在經營發展上努力實現多方共贏,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服務。二是在品牌價值建設上與時俱進。實現傳統的服務方向朝現代的服務方向轉變,在金融服務品牌價值上,更多體現出為現代農村、農業服務的轉變,突出品牌價值的時代性;三是在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上,要將突出支持農村農業產業化、農村城鎮化和農民現代化作為重點,集中體現金融服務的推動作用,使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金融服務品牌在參與農村經濟建設和發展中,得到進一步的創新。(二)牢固樹立農村金融機構在品牌價值建設中的主體地位。由于我國農村發展的客觀實際,決定了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產品成本高、收益小的特點。因此,傳統的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離不開國家政策的支持,來自于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內部的發展動力嚴重不足。在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建設中,要牢固樹立農村金融機構在品牌價值建設中的主體地位,挖掘自身創新和發展潛力,擺脫依托政策扶持,缺乏主體創新的局面。各級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多年來形成的農村地區人緣、地域優勢,立足于農村發展實際,積極開展自主的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通過自主的創新和發展,逐步擴大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覆蓋和金融服務水平,積極研發和設計適合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符合農村融資環境運行的金融產品,豐富農村地區金融產品服務內容,為開展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三)金融服務品牌開發要適應農村多元化的金融市場需求。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還要積極做好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多元化的市場開發,來滿足逐漸增強的農村金融發展需求。一是金融產品的結構多元化。現在的農村金融市場,已經實現多元化需求主體共同存在的格局,開發和創新多元化的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形成格局特色的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可以適應農村不同金融需求主體的要求,將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發揮到最大化。二是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會刺激農村資本市場的更加成熟。現代農村金融體系,不僅僅是金融產品和服務,更是各類資本疊加的綜合體系。通過農村品牌價值的建設,農村資本市場被注入了活力,刺激更多資本的參與,活躍了農村金融市場交易,優化了農村金融市場的融資環境,實現了農村金融交易主體的多樣化,有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綜合發展。(四)建立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相關機制。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離不開與之相關的制度機制的配套。在相關政策機制的支撐上,一是央行應該建立起以農村金融創新為主題的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建設聯動機制,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和實施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工作,通過機制來協調和平衡相關部門的協作。二是繼續深入開展農村金融信用體系建設。農村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是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的根本。在農村金融信用檔案建立、農村信用評價體系建設上,央行要通過機制和政策引導,積極督導和推進各部門共同協作,完成農村金融信用體系的建設,以此來有效推動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的順利實施。綜上,信息化時代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是實現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必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中,農村金融服務機構作為中堅力量,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注重農村金融服務品牌價值建設,將為創新和發展農村金融服務,實現良好的農村經濟發展融資環境,構建和諧、健康的農村金融交易市場,推動我國農村各項經濟建設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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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體系;金融改革;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1.39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1-104-02
在我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農村經濟相對落后且發展不平衡,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成為我國發展經濟、實現小康社會所面臨的一個不可逾越的問題。農業基礎地位薄弱、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兩極化以及農民收入持續偏低等現實問題均反映出農村金融改革的急迫性。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特點
(一)非生產性的金融需求
經許多學者研究發現,目前我國農村的金融需求絕大多數并非為生產性用途,而是用于一些特殊場合。“小農借款,無論是借自親戚、鄰居,還是高利貸、當鋪或典買土地者,幾乎都是為了應付急需和活命”(黃宗智),相比之下為投資、生產是比較少見的。由于這些非生產性需求具有剛性,短期內難以周轉,金額相對來說較大,且農民收入低、缺乏抵押品,此外,這種需求也具有“救急”的性質,所以導致借款方會收取高額的利息。
(二)農村經濟發展落后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嚴重落后于城市,其速度十分緩慢,加之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業經營分散、農村教育水平低下等因素,導致城鄉居民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然而,農村金融的運行需要消耗很高的進入費用和交易成本,農村經濟只有發展到一定階段才足以支撐該成本。金融功能的發揮,即風險分散、便利清算與支付、資金籌集、監管與分配、儲蓄動員等功能的發揮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經濟的增長為金融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后盾支持,如果沒有經濟的支持,金融體系將不可能提供任何更多或更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三)農村金融資源的脆弱性
我國農村金融資源開發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中政府始終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具有政府主導型和供給強制性的特征。此外,我國農村金融資源的配置具有明顯的城市化傾向。國家經濟政策的安排會在較大程度上影響農村金融,現階段,我國金融制度安排是傾向于工業化、城市化的。作為國家金融的一部分,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也必須服從于城市化的目標,由此導致大量的農村金融資源通過財政渠道和金融渠道流出農村經濟領域。
(四)農村金融保險發展落后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保險業發展狀況十分蕭條,基本上處于日益萎縮的局面:從1993-2003年我國農業保費收入從近6億元下降到4億多元;2003年我國農業保費收入僅占全國保險業保費收入總額的0.081%;農產品期貨市場品種單一,其分散風險的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一般來說,風險與收益呈正相關,農村金融的運作比城市金融具有更大的風險,理應收取較高的風險補償。但是由于農業生產季節性較強,容易受自然資源和自然災害的影響,由此導致了農業保險高賠付率、高風險的特征。此外,業務經營的費用支出以及農業保險風險的發生具有地域性和集中性的特點,使得我國農業保險一直處于虧損狀態,相關保險服務難以展開。
二、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數量較少且地域分布不均衡
一方面,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由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組成,然而真正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只有農村合作銀行。農業銀行自上世紀90 年代以來,在經營轉型、減員增效過程中撤并了大量鄉鎮級分支機構;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在鄉鎮一級沒有開設分支機構,與農戶沒有直接的信貸往來關系;郵政儲蓄銀行數量近年來雖然有所增加,但其主要以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服務對象。
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分布密度低、覆蓋范圍小,偏遠一級鄉鎮農戶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其布局嚴重失衡。銀監會制定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9-2011年總體工作安排》全國35個省(區、市,除外)/計劃單列市計劃到2011年全國完成1294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其中村鎮銀行1027家,貸款公司106家,農村資金互助社161家。但是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僅為786家,其中村鎮銀行726家,貸款公司10家,農村資金互助社50家。農村金融機構在東部沿海地區相對完善,有的地區甚至村里都開設有金融服務機構,而中西部地區金融機構分布數量較少,各大商業銀行紛紛從農村地區撤出,真正服務于“三農”的村鎮級的金融機構大量缺乏。
(二)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理念無法滿足現實需求
現階段,我國部分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理念滯后、缺乏自主創新意識,導致現有的金融產品種類無法吸引農民投資。舉例來說,小額信貸是為農民量身定做的金融產品,具有靈活、方便、快捷的特點,但是缺乏系統的信用評價體系,流動性差,不能滿足農戶貸款的全部資金要求。而除了小額信貸以外,其他創新型金融產品很少,農民獲得融資的方式有限。此外,農民對農村金融機構缺乏深入了解,以村鎮銀行為例,作為新興事物,農民存款沒有安全感,所以吸收存款困難。但是,作為資金提供方,村鎮銀行可以提供更為方便的金融服務,因此面臨著很大的貸款需求。這一資金資源短缺和需求過多的矛盾嚴重制約了它的發展。再者,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時過分強調風險、信貸權限集中、審批周期過長、手續繁雜,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金融需求。
(三)當前農村金融供給短缺,農村資金大量外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 偏向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道路對農村金融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農業銀行更多的向城鎮擴張并設置分支機構,開展各項業務。另一方面,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也開始吸收農村資金,開展城鎮企業貸款,由于農民單筆貸款少、分散性強、償債能力不穩定, 與金融機構的經營目標不符,導致其吸收的農村資金遠遠超出在農村投放的貸款。多年來,農村郵政儲蓄只存不貸,使得大量的農村資金外流。自我國加入WTO之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重點保護國家糧食儲備的資金供應,糧食收購、調銷環節的資金需求由市場決定,與之前的“敞開收購”相比,貸款總量將逐步縮小,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其政策的發揮。此外,由于缺乏競爭機制,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業銀行淡出后基本處于壟斷地位。在貸款利率浮動方面,農村合作銀行除小額農貸外,貸款利率較多執行50%~80%不等的上浮,農村金融市場規模效益低于城市金融,盈利能力較差,單純依靠市場調節容易造成農村資金流失,進而導致大量金融機構退出農村金融市場。與此同時,嚴格的金融市場準入制度加深了農村金融供給的短缺。肖和麥金農說過,金融發展的落后究其原因在于金融抑制,這在我國表現的尤為明顯。
三、相關政策建議
(一)政府應根據市場經濟原則引導農村金融改革健康有序發展,使農村金融市場朝著競爭性、實效性、充分性的方向發展
在農村金融改革方案中,政府不應該采取強制性措施來強制資金回流,而應及時調整發展戰略,將經濟發展的重心轉移到農村,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合理統籌城鄉發展,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諸如交通、水利、電力等,改善農村金融市場整體環境,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還應建立起完善的風險補償機制和相關法律體系。與此同時,還應盡快建立起因國家政策和自然災害而形成的金融不良資產的補償機制,加快農業保險體系建立,逐步建立農村政策性保險機制,完善擔保法,為農村金融發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鼓勵農村金融創新,在農民中廣泛普及金融知識
政府應實施農村金融創新鼓勵政策,培育農村金融市場,改變目前農村金融產品種類單一的局面,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創新。農村金融的需求不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金融機構未能提供滿足農民多樣化需求的金融產品,所以,金融機構應從農戶資金“需求急,頻率高,金額小”的特點出發,簡化相關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建立系統的信用評價體系,對信用狀況良好的農戶,可以適當提高其貸款額度,或者采用授信額度的方式,使農戶在額度范圍內可周轉使用。此外,還應根據實際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出一些新型業務,在金融較為發達的農村地區,開展理財與投資服務、推廣銀行卡等業務。相關部門和機構可以利用發傳單、貼海報、公開講座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讓農民充分了解農村金融機構的職能與經營業務范圍,了解貸款的方式、條件與渠道,為擴大農村金融需求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多樣化發展農村金融機構,加強監管措施,從根源上防止農村資金大量外流
在發展過程中應該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實行適度寬松的市場準入機制。同時,各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各項業務的監管,嚴格規范農村資金的使用范圍,防止支持農業發展的資金通過各種渠道流出。爭取使城市資金流入農村,把農村資金留在農村,激活農村金融市場。通過稅收、再貸款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機構涉農業務給予優惠,并對其在一定時期內的利潤損失予以補貼,降低其經營中所遇到的風險。也可采取更為靈活的措施,如適當放松利率管制,允許村鎮銀行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以及資金需求狀況自主確定貸款利率。
農村金融發展作為我國金融發展的重要環節,其存在的問題必須引起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的高度重視。必須從根本上有節奏的調整經濟的發展重心,采取鼓勵和扶持的政策,增強自主創新意識,保持與時俱進的勢頭,切實服務廣大農民群眾,只有這樣,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才會迎來嶄新的明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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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德平.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發展:基于交易視角的概念重構[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7,(02).
論文摘要:金融市場營銷是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所必需的現代管理理念,農村金融機構的成功發展離不開金融市場營銷理論的指導和運用。文章從農村金融市場營銷觀念、營銷戰略、營銷策略、客戶關系、顧客價值和滿意度等方面概括了學者們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研究方面的成果,以期能夠提高對農村金融市場營銷問題的認識,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理論的運用,推進對農村金融市場營銷問題的深入研究。
市場營銷理論在金融業中應用方面的研究,國內最早的成果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胡樹鮮(1990)最早提出了市場營銷理論在銀行經營中的應用問題。范欽建(1991)介紹了西方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的產生與發展。李汀(1991)是國內第一個使用“銀行營銷”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國內最早使用“金融營銷”概念的。由此開啟了我國金融市場營銷理論與實踐研究。
而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方面的研究成果則出現的相對更晚一些。楊興東(1998)在對金融市場營銷觀念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農村信用社運用營銷技術開拓業務問題,重點介紹了信用社的市場營銷策略和手段。這是國內最早的關于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方面的研究逐漸發展起來,這些成果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概括:
一、農村金融市場營銷觀念研究
營銷觀念是市場營銷的基礎。農村金融市場營銷觀念決定了農村金融機構在處理自身、客戶和社會三者利益時的態度、思想和意識。有什么樣的營銷觀念,就有什么樣的營銷戰略和策略。就營銷意識而言,黃勝(2000)認為金融市場營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信用社的現實選擇,繼而探討了農村信用社的市場營銷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戰略、區域戰略、服務形象戰略的建議。朱清(2007)進一步分析了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認為農村信用社要在開放的新的農村金融領域中生存和發展,必須全面實施金融營銷。魏明、馬基民(2007)分析了中國農業銀行市場營銷所面臨的困境,提出通過建立新的市場營銷觀念;重新調整市場定位;創新營銷手段等構建有效的市場營銷機制。鄒璐(2007)以銀行營銷理論、“五種力量”模型理論為基礎,系統分析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加強營銷管理的必然性,以及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要加強特色的業務營銷管理。
就營銷理念而言,周志太(2003)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營銷是農民實現小康的必要條件。實施貸款營銷要增資減息減債減稅,建立政策性保險公司,再造股份制農村信用社,建立農村金融市場,實行客戶經理制度,構建激勵和約束機制。袁軍(2003)提出農村信用社要以小額信貸為突破口,大力開展貸款營銷,找準市場定位,制定戰略規劃,開展調查研究,樹立營銷品牌,創新產品營銷等問題。趙祺(2006)分析了農村信用社的貸款營銷,認為農村信用社要按照市場化、商業化發展取向,樹立信貸營銷的全新理念,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信貸營銷戰略,穩固和擴大優質客戶群體,實現農村信用社良好的經濟效益。張小榮(2007)提出農村金融機構要重視對中小企業的信貸營銷,要通過轉變觀念,培養營銷意識、準確市場定位、嚴格控制信貸風險、發揮營銷合力來獲得競爭優勢。唐錦虹(2009)認為應將現代市場營銷理念引入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領域,并針對客戶群特點進行合理的市場定位和營銷模式選擇,在此基礎上,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實現效益,還必須解決貸款產品如何抵達目標客戶群、如何評估控制風險以及如何形成規模效益等問題。必須根據成本效益觀念,對銷售渠道、風險評估和審批操作整個信貸業務流程進行重整優化。湖北經濟學院村鎮銀行調研課題組(2009)以湖北省仙桃北農商村鎮銀行為例,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從職員意識、資金、產品、營銷渠道、營銷效果等方面總結了當前營銷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樹立全員服務意識,拓展融資渠道;加強金融創新,凸顯村鎮銀行特色;拓展營銷渠道,更新業務推廣方式;堅持市場定位,提升銀行良好形象等對策建議。
二、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戰略研究
營銷戰略是從總體上對市場營銷活動進行規劃、指導、約束。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戰略是農村金融機構在競爭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保證。就營銷戰略和策略而言,丁全喜(2000)在闡述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及職能定位的基礎上,推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營銷戰略選擇,剖析農村信用合作社服務營銷管理的理論依據,分析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市場經營環境分析和目標市場選擇,提出加強和改善農村信用合作社服務營銷管理的措施。陳衛東(2000)闡述了中國農業銀行開展市場營銷的理論基礎,分析了國外商業銀行市場營銷活動發展過程,概述了面臨的經濟環境和競爭環境,歸納了中國農業銀行市場營銷策略的七個組成部分,并描述了目標市場策略。龐靈久(2002)簡單介紹了農村信用社的營銷概念,以及搞好市場細分,確定目標市場,進而分析了產品策略、價格策略、競爭戰略的運用。雷新宇(2002)分析了湖南農業銀行進行市場營銷的必要性,通過對國外商業銀行營銷發展階段和經驗的介紹,以及國內外商業銀行營銷管理的比較,對湖南農業銀行的總體營銷戰略和具體營銷策略進行了探討,并圍繞營銷戰略和市場定位,對營銷制度體系、組織機構體系和營銷人員體系進行了重新設計;通過對產品、定價、渠道、促銷和公共關系等營銷組合策略的研究,從整體上對市場營銷進行規劃,提出了設想和建議。馮冬梅(2003)、陳漢源,熊少美(2003 ).袁軍(2006)對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的市場細分、市場定位等營銷戰略問題進行了探討,并制定了相應的營銷策略,以實現其戰略目標。
就市場定位而言,張麗明(2006)認為農村信用社自身實力先天不足,要想拓展生存空間必須優化市場細分,科學界定目標市場,正確進行市場定位。吳建亞(2008)認為農村商業銀行應與其他商業銀行進行差別化定位和差別化經營,立足于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和個體民營經濟,服務優質客戶。在分析現有金融格局和農村商業銀行自我評價的基礎上,確定農村商業銀行市場定位。牛艷梅(2009)在對市場定位理論綜述的基礎上,基于西部特殊的經濟社會環境,從市場定位的視角闡述了農村合作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即提出了區位定位、客戶定位、功能定位的定位策略。葛君(2009)分析了我國農村合作銀行市場定位存在的缺陷,借鑒美國社區銀行的市場定位實踐經驗,提出農村合作銀行要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經營理念和市場定位,認清自己所處的地理位置,面臨的經營困難、存在的不足等,揚長避短,為自己拓展出一片獨特的發展空間。李秀茹,郭慶海(2009)從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績效水平的因素入手,分析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功能定位,以實現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的有序競爭與協調發展。四川銀監局課題組(2009)針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定位不明、支農職能不強、運行效率不高、資金循環不暢等問題,嘗試借鑒國際政策性銀行發展經驗與國內的有益探索,從我國農牛水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和中央政府的政策出發,提出應進一步強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職能,并據此研究確定業務定位和發展戰略,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措施。
圍繞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市場定位方面的研究成果最近兩年較多。郭艷艷(2008)運用戰略管理中的SWOT分析方法,對我國農村資金互助社進行了分析,提出對資金互助社的市場定位的建議。劉宛晨,段澤宇(2008)認為內生于農村經濟的小型合作金融機構—農村資金互助社在一定的支持下能夠滿足農戶信貸需求。熊玉軍(2008)提出我國村鎮銀行應明確自身定位,重點營銷自己的目標客戶群;針對不同客戶提供個性化的零售服務;深入農村群眾,與客戶形成良好的互動;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大膽創新信貸決策、利率定價、風險控制機制。章芳芳(2008)、伍昆(2008)、阮勇(2009)、張笑塵(2009)、程昆,吳倩(2009)等對村鎮銀行市場定位問題進行了簡單分析。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處(2008)提出了小額貸款公司應明確市場定位,服務農戶、個體經營戶、微型企業等目標客戶。陳玉娟,孫利榮,吳偉中(2009)提到了小額貸款公司的市場定位問題。
三、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策略研究
營銷策略是進行市場營銷活動的主要手段,是市場營銷過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戰略是農村金融機構在競爭中具體運用的營銷技巧。李樹彬(2002)針對農村信用社面臨的現狀,提出了農村信用社營銷策略。汪騰(2006).黎玲英(2008)進一步闡述了農村信用社的現狀及市場營銷策略。從總體上來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策略研究主要集中在產品策略、品牌策略、分銷渠道策略、促銷策略等方面。
(一)農村金融產品策略
姚勝(2001)認為金融產品開發是金融創新的重要內容,是中國農業銀行膩得市場、吸引客戶的前提。應加大創新力度,改進營銷方式,采取有競爭性的產品開發和營銷策略,抓好超前開發、整體運作、批量營銷、捆綁服務四個環節。謝磊,田柳(2005)分析了農村信用社信貸服務存在的問題,提出開發和推廣創新的信貸產品是發展的關鍵。梁婉霞(2006)對中國農業銀行外匯理財交易類產品市場的戰略進行了分析,強調了外匯理財產品市場營銷策略問題。彭健(2008)、朱靈芝(2008)分析了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產品特點,探討了銀行卡產品的創新策略。張洪剛(2008)從農村信用社產品開發與創新的現狀出發,分析了存在的問題,以及產品創新不足的根源,提出了產品開發與創新中應注意的問題。彭思敏,余香東等(2009)介紹江西省星子縣農村信用社推出農戶聯保貸款、信用共同體貸款、林權抵押貸款、收費權抵押貸款等創新金融產品,分析了金融產品創新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市場缺失、產品缺失、監管缺失等問題,提出深化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大力開發有本土特色的信貸產品,建立與農村信用社發展相匹配的監管體系,著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對策與建議。張秀倩,張錦等(2009)介紹了河北省唐縣農村信用聯社與唐縣南店頭鄉政府、合作社聯合創新擔保方式,創新農村金融信貸產品的實際效果和影響,剖析了農村金融產品創新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王波(2007)簡要介紹了網上銀行等金融電子產品的發展、特點以及風險控制程序,對揚州市農業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的環境特征、市場營銷機制等進行分析和評價,指出存在弊端。根據網上銀行的產品特點,運用現代市場營銷理論知識,建立新的市場營銷綜合管理模型,制定出新的市場營銷方案,并運用實證的方法對其中的流程改造方案進行綜合評價。最后,簡要介紹了實施營銷方案的配套措施。王艷暉(2009)分析了中國農業銀行網上支付業務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探討網上支付業務7PS策略組合及具體實施方法。強調運用以客戶為中心的營銷策略組合,以可盈利的網上金融產品和服務來滿足目標客戶的需求,最終實現網上支付的經營目標。
(二)品牌策略
鹽城市農村金融學會課題組(2001)認為通過發現和評價品牌市場機會,實施品牌目標市場營銷,開展品牌營銷組合策略,執行和控制品牌營銷計劃等才能建立起中國農業銀行自身特色。李和平,馬恩利,黃新涸(2002)認為農村信用社應該策劃、打造、經營好小額信貸品牌,要加強宣傳策劃、營銷和服務。涂印平(2003 ).駱穎(2008)提出塑造中國農業銀行品牌問題。王德平(2005)分析了農村信用社小額農貸品牌形象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提高小額農貸品牌認識,強化小額農貸品牌優勢,拓展小額農貸服務功能,加大小額農貸品牌營銷,強化小額農貸風險管理,加大小額農貸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農村信用社小額農貸品牌效應。
(三)分梢梁道策略
崔健(2002)認為發展功能完善、手段多樣的“金融超市”已成為中國農業銀行更新經營理念、拓展業務空間的必然。這就需要引進“自助式”服務模式,為客戶提供自由、舒適的服務;發展“在線銀行”,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理財服務;提供“套餐配送”服務,使客戶真正體會實惠的服務感受;創建“倉儲式”服務方式,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采取“網絡式”經營方式,消除區域、條塊分割固有的掣肘。王瑞華(2005)從商業銀行分銷渠道的迅猛變革著手,分析了中國農業銀行有形網點形狀,提出通過對傳統營業網點功能進行重新定位、對現有網點功能進行全面整合、對現有網點的內部結構進行調整米加快分銷渠道的變革。
(四)促梢策略
趙蘭(2003)認為中國農業銀行創新促銷策略主要是對促銷組合四種主要方式的整合與再造,即把廣告、公共關系、人員推銷、營業推廣四種基本促銷方式組合為一個策略系統,達到互相配合,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發揮整體效果,從而順利實現促銷目標。李高帆,馬先國(2007)對中國農業銀行金融產品的廣告策略、人員促銷、公共關系等促銷策略進行了研究,并指出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從廣告主題的確定、廣告媒介的選擇方面確定廣告策略;在人員促銷中注重新式柜臺服務、差異化個別服務;在公共關系中通過新聞媒介,宣傳銀行形象。主動與客戶保持聯系,定期做好回訪。
四、農村金融市場客戶關系研究
客戶關系是指圍繞客戶生命周期發生、發展的信息歸集。客戶關系管理就是指通過各種方法維護好自己的客戶資源,保證客戶的滿意度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客戶關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戶價值管理,滿足不同價值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提高客戶忠誠度和保有率,實現客戶價值持續貢獻,從而全面提升企業盈利能力。羞金泉( 2002)以鄭州市農村信用社為研究對象,運用企業流程再造理論、整合營銷理論、激勵理論等對如何推行客戶經理制進行了研究。王春生(2003)概括了農村信用社客戶關系管理的內容:客戶信息管理、客戶營銷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提出客戶關系管理的實施要求:設置理財業務的“值班經理”和咨詢專柜;進行“農村信用社再造工程”,整合內部流程;開展金融信息咨詢、信用評估和專項顧問服務業務;努力提高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建立健全客戶經理制度;制定可行的績效考核辦法。陸宇明(2005)從客戶關系營銷的角度,對農村信用社公司業務客戶關系營銷狀況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促進公司業務發展的新營銷策略:明確營銷戰略目標,找準正確市場定位;加強服務質量控制,提升客戶的滿意度和信任度;加強品牌形象的策劃宣傳,密切與客戶的接觸和溝通。喬穎慧(2006)在對客戶關系營銷理論進行簡要闡述的基礎上,結合重慶市農村信用社推行客戶經理制中實施關系營銷策略的實際,提出加強客戶關系營銷及管理的改進措施。高云(2007)在系統地總結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從客戶經理制度的基本理論出發,闡述了客戶經理制的內涵、理論基礎、組織模式及組織架構等,針對電子化建設設計了一個輔助信用社客戶經理進行客戶管理的軟件系統。同時,通過對我國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制度現狀的分析,找出了我國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制現存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陳飛(2004)、王娟(2009)分析了農村信用社實施客戶經理制以及客戶經理管理問題。
盧德勇(2004)對國內外商業銀行客戶關系管理實施狀況進行了闡述,從多方面分析了重慶農業銀行實施客戶關系管理的必要性。提出實施客戶關系管理在思想認識層面,應該解決領導重視、唯技術論、分步實施問題;從具體工作方面,應成立相應機構,著重分析業務流程、進行業務流程再造,加強電子渠道的建設,配備相應人員,加快機構扁平化和服務特色化,注重人員素質的提高等。薛瑋(2005)從客戶管理的角度對中國農業銀行常州分行內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客戶關系管理系統的方案設計,介紹了相關技術的實現手段,對系統實現的各種功能做了詳盡描述和應用說明。謝曉林(2006)結合連云港農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對客戶關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重點論述了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構建高層次市場營銷體系,再造業務辦理流程,實施完善的客戶經理。邢松(2004 ).陶景慧(2006)、錢旭潮(2007)對中國農業銀行客戶經理制問題進行了簡單探討。
寮婕(2006)分析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客戶資源狀況,提出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積極穩妥地培植新生客戶;建立客戶征信體系;優質客戶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科學的客戶評價體系,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內外部環境。公祥旭(2006)分析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施客戶關系管理的條件和基本構架,剖析了目前實行客戶經理制面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農業發展銀行推行客戶經理制的具體措施。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湖北省分行課題組(2006)分析了客戶戰略的含義、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面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施客戶戰略的目標、原則、途徑以及配套措施。賽婕,孫大旺(2006)、鄭承枝,傅智勇(2007)分析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客戶營銷的重要性,提出了發展客戶營銷的建議。劉海(2007)分析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面臨的機遇及職能定位,提出了補缺者營銷戰略。其服務營銷管理的策略包括:以客戶為展服務,積極發展中間業務,建立和完善客戶經理制,建立客戶關系管理系統等。
五、農村金融市場顧客價值與顧客滿意研究
營銷的根本目的是比競爭對手更好、更快、更有效地為顧客提供有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從而滿足客戶需要并使顧客滿意。顧客滿意直接決定和影響企業的盈虧。許斌(2004)在顧客滿意度指數模型及其要素的基礎上,構建了湖南省農業銀行顧客滿意度指數測評指標體系,采用面談調查法和留置問卷調查法,經統計、計算,測算了湖南省農業銀行顧客滿意度指數,并提出了提升顧客滿意度的途徑。沙永紅(2005)對中國農業銀行顧客讓渡價值進行了分析,指出了顧客讓渡價值管理中的不足,然后提出了提升顧客讓渡價值的策略和原則,最后對提升策略進行了實施評價。鮑勝龍,田彬(2005)對中國農業銀行徐州市分行營業環境、服務設施、服務水平、金融產品、品牌形象、客戶建議欄等方面進行調研,進而分析了客戶滿意度情況,提出了提高客戶滿意度的對策。程禎(2006)認為顧客價值與顧客滿意存在很強的關聯性,高顧客滿意度來自于提供高的顧客價值。金融企業通過不斷為顧客創造更多的價值,提高顧客的滿意度和忠誠度,獲取競爭優勢。分析了如何提高顧客價值,減少顧客成本。李廣海,陳通,王磊(2006)建立了農村信用社滿意度的模型,以此來檢驗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業發展、促進農村建設和滿足農民信貸需求所發揮的作用,從而為改善績效提出了理論指導。
林昌華,吳肇光(2007)根據服務營銷中“服務質量差距模型”分析農村金融服務顧客差距的產生,以及如何彌合。農村金融合作組織需要逐漸培養服務營銷管理的理念,領會顧客差距的原理和本質,不斷改進金融服務的質量,通過提供一系列服務促進顧客關系,使組織實現差別化,增加對客戶的附加值。把戰略思考和管理決策的重心放在服務上,從影響顧客差距的內在因素入手,利用服務設計的準確傳遞實現金融組織之間的差別化,增加顧客的附加價值,從而維系與顧客的牢固關系,才能確立長期的競爭優勢。
六、結語
總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研究已經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一些學者和實踐者從多方面、多層次、多角度探討了農村金融市場營銷觀念、營銷戰略、營銷策略、客戶關系、顧客價值和滿意度等問題,有力地推動了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這對于提高我國農村金融機構對市場營銷問題的認識,加強對農村金融市場營銷理論的運用,推進對農村金融市場營銷問題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這些研究成果還存在很多不足,如對具體的營銷問題的分析很不夠深入,提出的對策措施往往過于宏觀而難以操作。事實上,營銷本身是農村金融機構內部的活動,首先應著眼于內部的流程改造和提升,實現“全員營銷”、“全方位營銷”、“全過程營銷”,通過金融市場營銷活動來滿足客戶的需求和社會需要。因此,農村金融市場營銷活動更多是微觀的、具體的、可操行的,研究者應該更多圍繞這些活動以及相關參與主體展開研究,從中探尋市場營銷活動的規律,進而指導農村金融機構的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