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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農村;農村金融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也成為農村金融發展的新趨勢。目前農村互聯網金融發展還較為薄弱,城鄉互聯網金融差異仍有擴大趨勢。國家在大力發展三農政策和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結合農村電子商務改革創新,將對破除農村二元結構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解決農戶的金融問題做出重要的貢獻。
一、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分析
(一)與傳統金融相比成本低,效率高
互聯網金融通過網絡平臺針對客戶需求,自動完成信息的定價和交易,程序簡便,無需傳統機構人工操作,客戶無需排隊,時效快、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無壟斷利潤。因互聯網金融無需資金投入營業網點和固定成本,節約相應的資金和管理成本。
(二)覆蓋范圍廣,產品多樣化
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客戶突破時間和地域的限制,覆蓋范圍廣。互聯網金融產品多樣化,如眾所周知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支付寶、余額寶、財付通、微信錢包等。各類產品,各種服務,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金融產品的多樣化使得供需雙方互惠互利。
(三)合理調配城鄉資源配置
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是造成城鄉差距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中,傳統資本市場里信息缺失,信息不對稱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大力普及,對消除城鄉之間信息不對稱,拓展農村發展所需的資金募集渠道,挖掘農村金融資源,不斷吸收農民存款并開放農村貸款等金融支持,使農民支付結算和獲得資金更為便利,推動改變金融資金流動方向。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供需雙方能及時了解信息,完成交易,合理調配城鄉資源配置。
(四)發展快,潛在風險不可疏忽
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產業,其在中國發展迅速,但同時也存在一些潛在風險。目前,國家并未提出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監管模式來約束互聯網金融。此外,互聯網金融安全問題和信用問題,金融模式的不規范行為都會對互聯網金融運作造成影響,對客戶的信息和利益存在潛在威脅。
二、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
(一)農村金融機構缺乏,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求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類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郵政儲蓄機構等。這些機構對農民客戶提供的服務業務單一,商業性金融層次不足,主要都集中在農業企業和農業項目的服務上,農村金融網點相對較少,金融基礎設施不足,未能滿足農村客戶的金融需求,導致金融市場參與率低。農民自身文化素質對金融理念和產品的意識不夠,法律觀念淡薄,民間借貸服務管理不完善,也使其在參與民間借貸的過程中也有可能會損害到自身利益。
(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不能支持現代農業發展
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以往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未能滿足現代農業金融的需求,如貸款、期貨、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未得以發展,農村金融與民間金融未能融合。而且,農村金融機構人員未經過專業培訓,缺乏現代信息化的金融服務的知識和技能,現代農村市場主體的多樣化和農業的產業化特點決定了金融服務的多元化。在這樣的背景下,現有的金融服務體系還需不斷的完善。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國家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關注三農問題。但在現代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上主要由政府支持,在對民間金融機構和農戶企業等支持上不夠,政策性金融制約了金融支農的作用,且政府長期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扶持,使得民間金融機構的競爭力也明顯不足。農村金融的資金流動未能完全運用在三農建設上。
三、互聯網金融發展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影響
(一)對傳統農村金融存款業務造成沖擊
由于傳統農村金融政策原因,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是吸收存款。而互聯網金融產品為廣大農戶提供了較為便利和盈利的投資方式,如:余額寶、理財通、掌上基金等互聯網金融產品。農戶可通過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充分加以利用閑散的資金獲得收益,對比金融機構其他金融產品來說,其風險低、投入小、使用便利,這必然會吸引農戶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合理利用資金,但也會對傳統農村金融存款業務造成沖擊。
(二)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造成沖擊
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程序復雜,人工操作繁瑣。而通過互聯網金融P2B網貸平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使供需雙方通過第三方做好風控的項目在平臺上和對方對接,其操作簡便,無抵押,高利率、安全性強。網絡借貸為資金借貸雙方提供中介服務,現也逐漸為客戶所接受,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借貸業務造成競爭。
(三)對傳統支付結算業務造成沖擊
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眾多農戶通過互聯網平成電子支付功能,如網絡購物、網絡轉賬、網絡繳費等,第三方支付也成為電子商務領域運用最廣泛的方式,農戶借助支付寶等模式進行支付,更為便利。這都會對傳統金融支付結算業務造成沖擊,影響中間業務收益。
(四)對傳統農村金融的現有格局造成沖擊
傳統農村金融機構主要通過人工處理、費時費力,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新興技術通過電子交易方式改變了傳統農村金融的格局,其業務范圍涉及信貸、理財、租賃、保險,其產品多樣化、擴張能力強,可以滿足農戶的新需求,不斷推動傳統農村金融的經營方式的更新。
四、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農村金融發展策略
(一)健全科學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全面深化農村金融改革,不斷健全科學的金融機構體系,擴大農村金融在農村區域的覆蓋范圍,積極引導農村金融組織發展,深化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增加資金來源渠道,加強政策性金融和民間金融的合作,拓展農村金融新領域,運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拓展金融新形式,優化金融產品結構,開發多樣化的金融產品滿足農戶需求,實現互聯網金融支持農村金融發展。
(二)加強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和服務創新
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是發展農村金融需要改革的重點。農村金融應充分利用信息數據、云計算等計算機手段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利用電商平臺的優勢來吸引農戶,為農戶提供專業化的指導和服務,開拓新的客戶渠道發展農村金融,將電子金融、電子支付、手機銀行等新興技術融合,加強線上線下交流,減少信息不對稱,減輕復雜的業務流程,此外,農村金融要加強服務的水平,通過標準化和人性化的個來創造無形中的效益,以此來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水平。
(三)加強政府政策的扶持和監管力度
政府在互聯網金融背景和“三農”發展的背景下,加強財政和金融政策的扶持,創新并完善互聯網金融政策的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統計和稅收政策。提供惠農支農的信貸業務,支持“三農”融資和銀擔合作機制。在監管上,也要落實政府與地方之間的監管責任,健全互聯網金融與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督機制,有效規避互聯網金融風險,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
為進一步構建新型農村金融網絡,大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借助手機銀行,網上銀行、ATM機、POS機等支付方式,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科技創新應用,豐富農戶支付結算體系,提供便利的農戶支付結算服務。在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中,在傳統金融的基礎上,運用新技術手段創新發展互聯網金融體系,通過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滿足農戶多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加快互聯網金融與“三農”良性互動,推動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解決農民融資問題,加快城鎮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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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理論研究;方法論
文章編號:1003-4625(2008)07-0011-04中圖分類號:F830.6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The theoretical study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from the view of methodology in order to draw a clear picture 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study, and give some commands and provide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for further study.
Keywords: Rural Finance; Theoretical Study; Methodology
一、引言
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歷程與經驗表明,只有取得科學理論的支持,農村金融改革才能有實質性突破,農村金融才能獲得真正意義的發展。正如一些學者所指出的那樣,沒有理論的政策是抽象的,理論研究對于政策供給的意義特別重要。幾十年的改革與發展,中國農村金融已有了巨大變化。然而農村地區自然稟賦差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層次不一以及農村金融改革的滯后,中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協調日趨突出,農村金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面臨諸多難題,這使得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顯得尤為迫切與重要。目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已經取得較為豐富的成果,也積累了大量的研究文獻。本文將從方法論角度對相關文獻加以梳理,旨在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發展狀況作一個透徹的了解,以期對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方法論作出恰當的評價,為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更深入研究提供方法論上的準備。
二、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傳統方法
20世紀80年代初期,以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從根本上解決了原有體制下激勵約束機制不足的缺陷,使得瀕臨崩潰邊緣的農村經濟擺脫了困境,步入了快速發展的軌道。隨著中國農業銀行的恢復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得以重新建立,農村金融有了極大發展。與此同時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理論研究也逐漸擺脫了教條主義的束縛,圍繞著農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業務管理等問題進行研究,為農村信貸管理體制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據。這一時期傳統的金融理論依然占據主導地位,在既定的理論約束下,政策報告式的研究方法即存在問題――政策建議的邏輯思維成為主流模式,眾多的研究是為政府實現特定的目標而直接投放信貸的方式干預農村金融提供政策建議。這種方法通常只追求旨在農產品增加的短期目標而忽視農村收入的可持續性增長,并且僅僅強調信貸投放而忽視儲蓄動員和有效的農村金融機構建設[1]。總結這一時期的理論與實踐,不少經濟學家認為傳統方法的效果總體上都不好,最多是效果一般,其結論是基于如下三個標準作出的:(1)傳統戰略如瞄準問題和補貼在解決問題上是否成功;(2)傳統方法的成本效率分析;(3)在增加收入和減少貧困方面是否成功[2]。
三、農村金融問題研究的方法轉型
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學開始逐步與世界主流經濟學接軌,西方經濟學的理論范式逐步主導著中國經濟的研究領域。中國學者在接受西方經濟學理論的同時,開始嘗試運用西方主流經濟學的研究范式來研究中國的經濟問題。在分析發展中國家經濟實踐基礎上建立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理論和金融發展理論,以及新制度經濟學在中國流行,對中國當時進行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在客觀上起到相當大的啟示和引導作用,同時也為中國的學者研究中國農村金融提供了理論框架支持。自此研究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的文獻不囿于農村金融內部,開始在更大的視野范圍來研究農村金融,大量文獻集中于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關系、農村金融發展、農村金融結構與功能、農村金融制度以及農村金融體系的變革方式等方面展開探討。
(一)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
國內學者開始認識到農村金融研究目標不僅僅在于農村金融自身的發展,更為重要的是以金融發展來促進農村經濟的增長,而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弄清中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增長的必然聯系以及內在機理。一些文獻基于中國農村地區數據、運用面板數據的單位根檢驗、協整檢驗與格蘭杰回果檢驗等經濟計量模型,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因果關系和因果方向進行了定性與定量研究。研究指出,中國農村地區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推動作用并不明顯,西部地區的金融發展的各項指標與經濟增長之間不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東部地區也僅僅只有農村金融效率與經濟增長存在格蘭杰因果關系。與其相反的是,農村經濟增長對農村金融發展的影響則是非常明顯的。根據帕特里克的兩種金融發展模式“供給引導式”和“需求追隨式”,一些研究也認為,原有向農村金融機構大量注資的“供給主導”農村金融發展模式并沒有發揮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的很好作用,因此在中國今后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應該轉換思路,按照“需求追隨’模式,有的放矢地促進農村金融增長[3]。
也有學者從金融發展水平以及金融結構兩個視角,對中國農村金融狀況作出全面的分析。一是依照金融發展理論所提供的金融發展水平指標(金融相關率FIR和M2/GDP),從宏觀層面來衡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指出這兩個指標絕對值在中國農村并不大,但都有明顯上升的趨勢。不過由于這兩個指標在衡量金融發展水平所具有的缺陷,對由這兩個指標所獲得的結論應持謹慎態度。如果以L/GDP來衡量,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并沒有表現出如FIR和M2/GDP所表現出的那種極其明顯的趨勢。二是設計一些指標(如金融資產與純收入之比及其行社貸款與純收入之比)從農戶層面來考察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其分析的結果是,一方面農戶經濟生活中貨幣化程度增加;另一方面農戶存在較強的流動性約束,不過農戶可通過非正規金融渠道融得資金從而使流動性約束得到部分緩解。也有文獻依據戈德斯密斯 (Godsmith 1969)金融結構的概念來分析中國農村的金融結構狀況[4]。
上述研究文獻基本都遵循著戈德斯密斯的經濟增長金融發展的研究思路,通過一系列數量指標從金融結構上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給予衡量,利用經濟計量模型對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了數量化分析。較之于以前的研究方法,此方法具有邏輯更為嚴密,路徑更為深入,結論更為精確的優勢。然而局限性也是明顯的。該研究方法只是指出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具有計量上的因果關系,但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相互影響的渠道或環節在理論上依然是不清楚的,而且農村金融結構的變化未必能夠準確度量農村金融發展水平。
(二)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
1973年著名經濟學家羅納德?麥金農和愛德華?肖一反傳統主流經濟理論以發達國家為研究對象,偏重實物要素而忽視金融要素的研究方法,轉而以廣大發展中國家為樣本,集中研究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從而提出了全新的“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理論,其理論政策含義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國內一些學者沿著相同的思路對中國農村金融抑制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中國農村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現象。一些文獻從農業的自然屬性、農戶的生存與發展特點出發來闡述需求型的金融抑制,解釋了現象背后農戶和農村企業信貸需求總量變化以及層次分布。也有文獻是建立在對農村金融需求分析的基礎上,從農戶和農村企業通過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資金有限,融通資金渠道單一等方面來闡述供給型金融抑制。在闡述農村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村資金為何供給不足的原因解釋方面,指出金融制度、產業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是主要因素。供給型金融抑制的研究角度往往傾向于存量的修正,而需求型金融抑制視角則側重于長遠,注重增量的發展動態。上述研究文獻稟賦新古典主義發展經濟學的思想,將視角投向農村金融市場,通過對中國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均衡的分析,得出中國農村存在嚴重的金融抑制及其原因,其結論要深刻得多。這些文獻的論證邏輯基本遵從現象原因這一思路,采用對大量農村地區抽樣調查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方法。當然這些研究還存在著研究層面和視角上的局限,如基于需求視角是否存在其他復雜的需求制約因素?以及連帶出農村金融主體的金融需求結構與其他各項經濟活動的相關性分析等方面還存在研究上的空白。就其方法論來說,有些文獻缺乏研究的規范性。
從金融功能論的研究視角對中國農村金融與經濟關系作出客觀的描述,被一些中國學者所運用,其中較為普遍的研究采用一種叫做機構分析法,簡稱為機構觀。具體表現為結構功能行為績效的研究思路。以此思路,農村金融要發揮其對農村經濟增長的功能必須在現有的農村金融結構框架下進行,根據現有的農村金融結構賦予其相應的功能,并通過其行為績效判斷其功能實現的效應。正是在這種觀點的指導下,中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走上了一條“機構路徑”。長期以來注重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存在形態,而忽視農村經濟對金融資源多層次、多元化的需求和農村金融制度整體功能的發揮。為此,另有一些學者提出,應以功能觀來重新認識農村金融經濟的關系,以此指導中國農村的金融體制改革,更好促進農村金融經濟的協調發展。功能觀是從系統的功能出發,然后探究需要何種結構來實現這些功能,它遵循的是功能、結構思維方法。其實質是從金融所處的系統環境和經濟目標出發,考察金融系統與外部環境之間的功能耦合關系,演繹出外部環境對金融功能的需求,在此基礎上,根據成本――收益原則,選擇能滿足系統環境對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態和功能實現機制,由此對系統進行結構優化,其遵循的是外部環境功能結構的思路[5]。功能觀的研究范式為研究農村金融體系的變化提供了全新的解釋思路,扭轉了一直以來農村金融理論研究與實踐忽視農村金融體系功能問題的傾向,也為重構農村金融體系提供理論上的指導。
(三)農村金融制度
20世紀80年代出現的新制度經濟學無疑是經濟學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對傳統發展經濟理論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另一方面也為傳統發展經濟理論提供了全新的分析框架。國內一些學者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采用歷史演繹從制度層面上分析中國農村金融制度的演進邏輯,以及從實際經驗數據來分析這種演進背后的悖論和缺陷。認為農村金融制度歷史變遷的特點是,農村金融制度的每次變遷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強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誘發性政府行為,更不是農村經濟主體自主,這種以扼殺農村經濟組織自發行為為代價的外生性強制性制度變遷與農村經濟發展相悖,導致了農村金融主體的缺位,農村金融容量的增長趕不上經濟總量的增長[6]。這些研究文獻突破了將農村金融制度視為既定不變的外生變量傳統研究方式的束縛,彌補了排除制度作用和制度對農村經濟增長影響分析的傳統農村金融理論研究上的不足。然而這種研究方式闡明的只是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歷史演變的邏輯,卻無法說明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應有的邏輯。
(四)農村金融體系的變革方式
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取向一直是中國農村金融研究所關注的,究竟是以合作制為主導還是以商業化為取向眾多文獻爭論不一。一種觀點認為應以合作制為主導;另一種觀點是商業化取向,甚至放棄合作制;還有一種折中觀點,認為商業化和合作金融應共同發展。各種文獻的觀點之所以出現差異,從理論本源來說,關鍵在于其研究者對中國現實農村經濟判斷的差異。按照“理性小農”命題(Schultz,1964;Popkin,1979),中國的農戶如能被確認為富于理性的小農,那么就沒有必要單獨為其設計一套農貸制度安排,而只需將服務于現代經濟的金融體系直接延伸到農村經濟,為農戶提供金融服務即可,換句話說,商業化的金融體系同樣適用于農村地區;按照“道義小農”命題(Chayanov,1925;Scott,1976),中國的農戶如能被確認為是生存取向的,不會冒險追求利潤最大化,那么農村地區商業化的金融安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而合作制的金融安排是恰當的。但無論從“理性經濟小農”視角還是從“道義小農”視角來考察中國農村經濟,得出的結論都難免簡單化,中國小農經濟到底具有什么樣的特征值得進一步討論[7]。從研究方法論來說,持商業化取向或合作制主導觀點的研究文獻基本上采用理論演繹的三段論形式來得出各自的結論。理論前提承認合作制金融存在的基礎是小農經濟,而商業金融活動所具備的條件是農村市場經濟,商業化金融不能提供高度分散小農經濟化條件下的金融服務,進而從中國現實農村經濟特性的描述中獲得理論推理的依據。這些研究文獻論證形式縝密嚴謹,其觀點有一定的說服力。然而問題在于,缺乏對中國現實農村經濟特性嚴格的實證以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分析,沒有哪一種關于中國農村金融的命題具有普適性。
(五)農村非正規金融
對中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研究主要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農村非正規金融產生的成因;其二是農村非正規金融中的利率問題。一些學者從不同的研究角度分析了農村非正規金融產生的成因:(1) 從中國小農家庭的生存經濟與其資金的非生產性需求兩者之間內在邏輯聯系出發,通過案例研究表明非生產性資金缺口和農貸需求不能指望由正規的或商業性的金融來滿足。(2)從農村非正規金融與中國城鄉的特殊結構與聯系相關性入手,認為是由于城鎮和農村之間缺乏一個較好的金融組織。特別是在轉軌經濟中,作為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農村非正規金融是由中國農村金融制度安排缺陷造成的。(3)從農村金融供給的角度,認為農村貧富差距的加大使農村非正規金融形成旺盛的供給。(4)從金融政策的根源來看,由于貸款管理的落后和貸款配給的錯誤,扭曲了農村正規金融資源的配置,收入較低農戶的信貸需求仍然要通過非正規金融得以滿足。對農村非正規金融中的利率問題,不少學者以農村民間金融為例,從信息不對稱角度出發,把民間信貸利率部分地視為具有調節借貸風險組合或過濾借貸風險的功能。有文獻認為,民間信用利率決定于資金供求狀況、借貸者親疏關系、期限長短、淡旺季節等因素,因而利率檔期分明。 也有文獻依據修正的Stiglitz-Weiss信貸配給模型來揭示出民間金融各種利率形式的機理和長期并存的原因。
從已有文獻來看,對中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研究視角呈現多元化,研究方法從案例分析到規范論證呈現多樣性。其不足之處在于缺乏非正規金融研究的系統性理論框架,視角的多元化固然可以使問題的認識較為全面,但多種結論的差異將使得理論研究失去了實踐意義,另外案例研究中樣本選取的不同將會影響到結論的可信度。
四、結語
通過對中國農村金融問題理論研究的梳理,不難發現各種理論研究在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的局限。不僅如此,無論對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聯系識別,金融抑制理論對供給型金融抑制和需求型金融抑制的區分,合作制為主導還是以商業化為取向的爭論,還是農村非正規金融成因分析只是農村金融的一個方面,各種研究思想和方法忽視了農村金融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以及系統內外存在的復雜聯系,這也是導致各種理論研究與實際脫節的重要緣由。可見,農村金融問題研究不能簡單地依賴某個理論。綜合各種理論研究的優勢,將系統論的思想引入農村金融問題研究之中,通過對農村金融系統內外復雜聯系的研究尋找改革途徑將是未來農村金融研究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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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改革已成為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重中之中,如何能建立一個平穩有效的農村金融市場已成為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關鍵。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問題:
一、農村金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
從金融與經濟的相互關系角度可以將農村金融市場區分為與農產品市場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場和與農業生產要素市場化相配套的金融市場。前者通常稱為貨幣市場,與經濟的關系是淺層次的關系;后者通常稱為資本市場,與經濟的關系是深層次的關系,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 不管是正規農村金融還是非正規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關系都是淺層次的貨幣關系,即農村金融貨幣市場,農村金融市場的開發深度有限,農村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較低。
二、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性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結構性缺陷,有效供給不足,不能滿足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資源的需求,再加上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受到現行法律和政策的諸多限制,致使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抑制現象較為嚴重。使得農村信用社幾乎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中的唯一金融機構。阻礙了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的形成。
三、農村金融創新滯后
目前我國大多數農村金融機構仍在沿用傳統金融服務手段, 金融服務功能有所弱化。 主要表現在:金融服務品種和融資渠道單一。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仍以傳統的存,貸,匯業務為主,農村融資僅局限于間接融資渠道;農村金融機構性質單一。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主要包括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其性質均為單一的銀行信用。擔保、保險、證券、基金、投資、租賃和信托等機構在農村地區基本上處于空白;信貸產品缺乏創新。目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業務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主。除少量的聯保貸款和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外,其余為抵押擔保貸款。而農村地區由于普遍缺乏擔保機構和有效的抵押擔保品,抵押擔保貸款業務發展滯緩,農村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滿足。
四、農村非正規金融缺乏必要的管理和規范
由于農村非正規金融基本上處于非公開狀態,游離于政府的有效監管范圍之外,容易引發以下問題:非正規金融借貸是一種較為原始和落后的信用方式,多屬于私人交易行為,容易引發債務糾紛;農村非正規金融市場的存在,形成大量資金的系統外循環,影響貨幣政策在農村地區的傳導效果; 同時,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貨幣供應量, 而這部分貨幣供應量處于中央銀行的有效監控之外, 其波動缺乏規律性,造成經濟運行中實際貨幣供應量的波動趨于加劇,增加了中央銀行對調控實際貨幣供應量的難度。
隨著農村改革的逐步推進,作為農村改革重中之重的金融改革更應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時期探討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的路徑選擇,應著力構建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顯著增強金融服務“三農”的功能;充分發揮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的作用,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產品,不斷提升農村金融體系的服務供給能力,推動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具體而言:
五、充分調動和發揮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支農發展功能
全面深化農信社產權制度、法人治理、內控機制等各項改革,理順管理體制,維護和保持縣(市)聯社的獨立法人地位,促其真正發展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 切實發揮其聯系農民“金融紐帶”和支農發展“主力軍”的作用。在國有商業銀行中,農業銀行作為農村金融工作的傳統骨干,今后工作的重點是加快推進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改革和完善其運作機制,穩定和發展農村地區的網點及業務,加大對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農村金融體系的骨干作用。郵政儲蓄銀行的特點是以小額貸款為特色,以農戶、各級工商戶、私營企業主為主要服務對象,今后工作的重點應是充分發揮其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小額貸款功能,促進資金回流農村。
六、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增強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活力
針對農村信貸服務需求特點,充分利用國家“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機構準入政策,鼓勵發展適合農村需要特點的新型金融機構”的政策時機,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同時,鼓勵大中型銀行站在推動城鄉統籌發展,促進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和發揮金融支農杠桿作用的戰略高度,在培育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中積極作為,不斷提升對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供給能力。
論文摘 要:農村金融工作對促進三農發展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一直以來農村金融發展滯后,困難重重。本文分析了我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及影響
一、引言
我國農村金融困局在于農村金融資源處于極度匱乏或遭剝奪的狀態。農村金融需求抑制和農村金融供給缺失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無法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和均衡的發展。 金融貧困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供應的稀缺與萎縮使得該地區新型農村的發展受到限制。以傳統經營方式從事傳統的低效益的農業生產勢必加大該金融貧困地區與其他較發達農業經濟地區的差距。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 中國農村金融貧困的主要原因為農村金融投資軟化、農村金融資源流失以及農村資本流動梗阻。經濟基礎薄弱抑制了農村金融的產生與發展,農村金融的萎縮與弱化又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 從金融需求來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
農村金融需求主體是農戶和農村企業,農戶和農村企業缺乏因來自不同方面的影響從而導致農村金融需求不旺。一是貧困農戶的金融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而被強制性揭止。貧困農戶是一種特殊的金融需求主體,其簡單再生產和基本生活資金均較短缺,往往從客觀上產生金融需求,但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對象,其貸款風險較大,因此常常被排斥在正規金融組織的貸款供給范圍之外,這部分金融需求往往被強制性的揭止。二是已基本解決生活溫飽問題的農戶,他們具有一定的信用能力,一般較為講求信譽,但因其力量單薄,所產生的金融需求十分有限,金融機構對他們的貸款僅僅限于小額貸款。盡管如此,因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不足,難以最大限度地滿足這部分農戶的資金需求,從而抑制了部分金融需求,限制了他們金融需求發展的欲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金融需求沖動。三是鄉村企業是立足于當地資源而由鄉村投資發展起來的,這類企業生產技術簡單,抵抗風險的能力較低,其發展能力十分有限。因市場不確定性較大,鄉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所面臨的風險也較大,因此,其產生的合理的金融需求也常常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特征決定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先天不足。中國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多產生于維持基本生存的必要,這種需求并非建立在還本付息的基礎之上。農民收入的不確定性與非固定化導致農村消費性金融的脆弱性,現代金融所產生的消費信貸常常以居民的預期收入為信用保證,而中國農村農民的預期收入則具有不確定性,削弱了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基礎,造成農村消費性金融需求的非正常化。農村農民的固定資產(如房產)非流動性,難以作為貸款抵押物,即使用作貸款抵押也只能是形式而已。
三、從金融供給來看農村金融困局的成因
對經濟效益的追求使得金融機構紛紛奉行城市化發展戰略,實施金融投資的城市化、金融決策權力的城市化、金融業務的城市化,收縮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業務,使得農村金融供應相對萎縮,農村經濟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1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撤退與放棄。一方面,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三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紛紛向中心城市收縮,金融貧困地區支行被大幅度削減與撤并,就連與農村經濟有著密切的天然聯系的中國農業銀行也在不斷的削減其在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所設置的分支機構與營業網點。另一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都將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集中于吸收存款,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信貸投入卻越來越少,農村貸款業務日趨下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淪為金融資源的輸出地。
2 新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對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零投資現象。我國新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步入了空前大發展階段,機構的數量在增多,經營業務的深度與廣度在深化,對經濟的滲透力在加大,對中國金融的貢獻在增加。然而,自創建以來就與農村金融保持距離,它們既不在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設置分支機構,也不為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講,新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產生與發展加劇了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金融貧困化。
3 農業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村經濟服務對象、服務范圍、服務深度的淡化。農業發展銀行由最初的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轉變為主要辦理糧、棉、油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貸款、收購貸款和調銷貸款;辦理糧食企業的建倉貸款等。而且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具體的經營活動中除了國家硬性規定的必須辦理的農業貸款項目外,其他農業貸款采取的是消極的逃避策略。
從這個角度分析,國家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給予的經營自主權越大,其放棄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的傾向越明顯。
4 農村信用社力量單薄,難以負重。商業銀行收縮農村金融機構,采取“多存少貸”的撤出農村金融的政策后,使得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農村信用社對農村經濟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鉤后,其職能定位為“為三農服務”,是農村金融的主要機構。事實上,由于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的放棄,農村信用社幾乎是獨立承擔國家的支農任務,對于力量單薄的農村信用社而言,無論是其對金融資源的占有與運用,還是其經營決策與管理水平,或者其員工素質等方面,都不能為農村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無論從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給來看,都導致農村金融貧困化。而路磊(1998)對中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實證分析得出結論:金融市場的發展與經濟發展有著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農村金融的貧困對農村經濟發展同樣表現為負效應。
四、 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我國農村金融困局在于農村金融資源處于極度匱乏或遭剝奪的狀態。農村金融需求抑制和農村金融供給缺失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支持,無法推動農村經濟可持續和均衡的發展。
1 農村金融貧困影響農村經濟的發展 農村金融貧困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現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多年來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發展歷程表明:農村金融進入高速發展時期,與此相伴隨中國農村經濟也得到快速的發展。農村金融相對萎縮,信貸資金大幅削減時期,農村經濟增長幅度也回落,農村經濟發展速度降低甚至出現負增長。農村金融貧困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阻礙作用體現為:
(一) 金融是經濟的延伸與必要補充,金融的產生與發展有利于促進經濟的發展。一方面金融提供了有效的資金融通渠道,為產業資本的集中與資源配置的優化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方面金融的市場化融資為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生產單位的經濟效益創造了壓力與動力。而金融深度發展所產生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則既可以防范價格風險,又能夠確保產業資本運行的穩定性。金融貧困使農村經濟長期以來未能借用金融的力量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 金融貧困導致中國農村經濟成本的居高不下。從一定的角度分析,金融的產生起源于人們對金融交易成本的節約,因此高效能的金融可以極大地降低農村經濟的成本,包括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成本、或尋租成本。而金融貧困導致的金融供應短缺則使得農村經濟不能分享現代金融創造的低成本效應。
(三) 金融貧困影響了農業經濟的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金融對經濟的作用較突出的表現為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資源的引導作用。金融資源的合理安排,可以優化實體經濟的資源配置,從而促進經濟的產業結構調整與產品的升級換代。金融貧困致使金融的這一對農業經濟的作用無用武之地。
2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加劇了農村經濟區域發展的不平衡
金融貧困導致中國農村區域發展不平衡性的擴大。容易獲得金融支持的地區先行,先發優勢更明顯。而金融貧困地區的后發劣勢更為突出。隨著金融向經濟滲透的深化,這種不平衡的程度更加明顯與突出。金融貧困加劇了農村市場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不平衡。金融貧困阻礙了中國農村金融貧困地區經濟的發展,會導致該地區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滯后,從而加劇中國農村市場經濟體制變革與發展的不平衡。金融貧困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農村金融貧困地區金融供應的稀缺與萎縮使得該地區新型農村的發展受到限制。以傳統經營方式從事傳統的低效益的農業生產勢必加大該金融貧困地區與其他較發達農業經濟地區的差距。加深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不平衡。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金融需求 農村金融建設 三農服務
一、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
(一)傳統的農業金融需求
傳統的農村金融需求僅僅只是涉及農業的信貸資金往來,細分的話,可分為兩面:一方面,有生活方面的資金需求。農村地區不像城市,房子、汽車需要消費貸款,而在農村,宅基地按每戶人口劃分,宅基地雖屬集體所有,但農民擁有使用權,自建房已足夠家庭使用。只是使用權的歸屬問題,這也是導致傳統金融需求單一的一個重要因素,沒有使用權,即使貧困的農村家庭需要資金產生金融需求時,比如需要購買汽車,但基于沒有可抵押的擔保品,幾乎是不可能從正規的金融機構取得貸款,這時往往第一尋求的對象是親戚和朋友。另一方面,來自生產方面的資金需求,這是主要的金融需求。傳統農業生產的主要特點是季節性強,就會產生季節性小額資金貸款需求,但是農業同時伴隨著規模小,季節性強,科技含量低,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弱等的劣勢特征,農民取得貸款的條件是十分苛刻的。
隨著國家對農業的政策支持,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來自農業的金融需求就不單單是季節性的購買良種、化肥和農藥等,而是逐漸向大規模和專業化生產方面轉變。隨之而來會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比如,購買大型農用機器設備,價格昂貴,即便是農村集體聯社也負擔不起,也達不到貸款條件,這時,融資租賃模式就需要引進,隨之也就需要擔保公司這樣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設立。
(二)農村城鎮化建設帶來的“農村”金融需求
產業經濟學認為,農村城鎮化表現為農業內部的產業轉型和結構升級,表現為勞動力就業結構從以農業( 第一次產業) 為主向以第二、第三次產業為主的轉變,并由此帶動人口和資源的空間結構從分散到相對集中的過渡( 鄭文輝,2008)。這個過程中,新創辦企業、工業園區、涉農鄉鎮企業以及農業現代化專業化等無一不需要大量資金的融通,引致新的金融需求。這些需求具體表現如下:(1)新辦企業、涉農鄉鎮企業(企業類單位)亟需金融機構提供小額信貸擔保;(2)農民(個人類)依托自有住房、宅基地進行創業,除自有資金外,也需要金融機構提供相應的個人創業基金;(2)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發展促使農業生產形成一定規模,同時預防自然災害的農業保險也需要應運而生;(3)農村居民收入上升,也增加了對金融服務便利性的要求等
(三)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帶來的“農民”金融需求
過去,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給農村地區無養老保障的農民帶來巨大的壓力,一輩子勞苦作業,不敢享受。當前,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存錢防病養老”的壓力,這在理論上應會降低農村地區“高儲蓄率”,釋放一定的閑散資金。但事實是“高儲蓄率”依然并未有下降趨勢。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農村金融知識教育遠遠沒有普及,即使相應的農民有了理財的想法,想讓儲蓄保值升值,但由于缺乏科學的理財知識和對金融市場的認知,儲蓄依然只是高通脹之下的存款。農村地區的“高儲蓄率”一方面表明,農民大多是厭惡風險的,另一方面說明,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不被大家認知或者理財產品并不符合農村地區人們的理財需求,這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新的金融要求。
農村地區的金融需求,過去有“農業”、“農村”各項經濟活動產生資金短缺時才產生金融需求的“被動”模式,現在又產生了農民“主動”理財的需求,這些變化都需要更好的完善的金融體系的支持,這也是各大金融機構在農村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的契機。
二、1979年農村金融改革以來,農村金融市場逐漸形成正規的金融體系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正規體系。隨著改革深入、市場環境變化、“三農”問題受到重視及農村金融需求的不斷增長,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近十幾年來的市場結構也產生了很大的變遷,目前主要以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非銀行金融組織為主體的市場結構。
(一)農村金融市場結構的變遷
1. 國有商業銀行的退出
隨著市場經濟運行,改革的深入發展,將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實體。由于農村生產勞動率低,盈利少,且市場經濟向來遵循“添花不送碳”的規律,這就必然會使資金從勞動率低下的農村向城市轉移。1997年來,在利潤最大化的驅使以及2001年入世帶來的競爭加劇的市場環境下,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減少在農村地區的網點。據統計,截至到2003年,國有商業銀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個縣級以下營業網點,其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越來越低,逐漸從農村金融市場退出。(農業銀行只撤銷部分縣域農村支行,并未完全退出。)
2. 農村發展銀行的建立
1994年,農村發展銀行成立,作為政策性銀行,其以保障糧棉油流通的業務為主,在農業基礎建設方面很少涉及,對農村金融市場自主性的影響很小,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結構中固定的一方,并不影響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運行,本文在此不作討論。
3. 農村村鎮銀行的興起
村鎮銀行是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產物,旨在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發展。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允許各類資本參與開設農村機構以來,村鎮銀行已成為農村金融體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07年2月8日,中國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獲南充銀監分局批準開業。在監管部門的推動、發起行和當地政府的扶持下,村鎮銀行快速成立起來并發展。近3年來,每年村鎮銀行新增數量快速提高。
截止2012年末,我國村鎮銀行數量共計1433家;到2013年3月1日,村鎮銀行成立六年整,又新增69家,共計1502家。村鎮銀行已成為農村不可忽視的新型金融機構。
4. 農村信用社的改制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
隨著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農村金融的深化改革,過去農村信用社實行的集體所有制存在嚴重的產權不清晰、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日益嚴重,改革從2003年開始,改革要方向是股份制改革,向農村商業銀行轉變,目的是明晰產權和改革管理體制。截止2013年3月末,全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352家,農村合作社141家,縣市統一法人農村信用合作社1795家。改制后的農村信用社也將很大程度上的提高金融服務能力。
中國郵政儲蓄于2007年3月正式掛牌為中國郵政銀行。過去多年來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將農民的儲蓄上交給人行,靠固定利息盈收,造成巨大的農村資金流失。在國有商業銀行推出農村金融市場的情況下,郵政銀行的成立,由于其網點的廣泛分布,極大的促進了城鄉二元金融結構的消除。
(二)當前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
隨著農村金融制度的深化改革,新型金融機構的成立,原有機構的改革,作為金融市場上供給的一方,在數量上的發展都在逐漸的適應農村金融發展的需要,但是在金融服務的層次上,針對不同的對象,卻一直呈現出供求不平衡、不匹配的局面,各家金融機構在市場競爭中也沒有基于市場需求來進行市場定位。
農村信用社雖然按照股份制銀行進行了改革,但其在經營上仍停留在過去簡單的存貸業務上,貸款的投放限制條件高,沒有股份制銀行的產品,也沒有專門的客戶經理服務。
村鎮銀行成立的數量在增長,但大都基本各自一體,不成規模,在面對市場上不同對象的需求方面,其農村金融的供給在各項產品研發上成本偏高。現實生活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背景下,村鎮銀行將目光鎖定在大型銀行的客戶群體,卻提供不了相當的服務水平。
郵政銀行成立以來,擁有營業網點37000多個,其中縣及縣以下農村網點占總數的2/3以上,但郵政銀行在業務和產品設計上卻一直模仿大型商業銀行,而大型商業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是城市居民。
三、金融機構適配農村金融需求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完善
(一)大力普及金融知識,讓金融需求更加明確
各方金融機構宣傳和服務方面的“軟成本”的增加,才能使得金融市場上的需求和供給平衡。需普及的金融知識包含支農惠農政策、借貸政策、理財產品的更新等。農民是農村金融需求的主體,他們最切實了解農業生產、生活發展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只有有力的宣傳相關金融知識,農民們才能更好科學的做出決策,更好的享受金融服務。
(二)明確金融需求,找準各方市場定位
針對傳統農業的金融需求,農村信用社和郵政銀行應在他們網點廣泛,儲蓄客戶扎實的優勢基礎之上,在農資借貸方面做好貸前需求挖掘和貸后跟蹤的服務。對于城鎮化帶來的農村產業升級引致的金融需求,村鎮銀行應以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等小微客戶作為業務發展主要目標,發揮自身靈活、快捷的優勢,在其他金融機構顧不到、看不上的地方提供自己獨特的金融服務。
對于農民們儲蓄資金理財保值增值的需求這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的改制成果并未見效很快,村鎮銀行規模小和成本高的劣勢,他們都不具有這塊市場需求的供給能力。郵政銀行由于鄉鎮一級網點的存在,使得其能夠以漸進式的發展逐步深入廣大農村,利用網點和人員的廣泛覆蓋,以較低的成本發展客戶,了解挖掘客戶的金融需求,這樣郵政銀行在農村理財產品的設計和營銷上具有規模和成本優勢,而應抓住這樣的契機,在完善金融體系的過程中也先嘗得這塊蛋糕。
當然,農村金融需的動態變化仍在進行中,供給方要以前瞻的視角關注金融需求變動的趨勢,使得農村金融供給開放、靈活,農村金融體系多層次、差異化發展。
參考文獻:
[1] 葉美玉. 試論傳統影響下的農村金融需求[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 2010(7).
[2] 劉芬華. 適配農村城鎮化進程的最優金融結構理論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 2004(2).
關鍵詞:農村 金融生態 生態系統 金融監管
金融生態系統是指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各種金融要素(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金融服務、金融法規等)為了更好的生存和長遠的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以及金融要素之間密切關聯、互相制約、相互作用,彼此通過貨幣資金的融通、利率和匯率的調整、風險的度量和化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風險與受益的轉換等行為,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
農村金融生態的特點
(一)動態性
農村金融生態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和自然生態一樣,也在不斷進行著新陳代謝,逐步完善。在這個系統工程中,農村經濟決定農村金融,農村經濟為農村金融提供物質資源作為其前進的動力。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又會對農村金融提出各種需求,促使農村金融不斷進行創新,促進農村金融逐步提高服務質量。從另一個視角看,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又具有反作用,通過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的推陳出新、金融服務的逐步深入,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的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更好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種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促使農村金融生態持續穩定健康地向前發展。
(二)差異性
一方面,由于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高有低,另一方面對農村政策的理解程度和執行水平也參差不齊,加之金融要素發育水平也存在著差別,此外,目前的分權體制下,地方行為存在著差異,其中囊括考核指標的差異。這種狀況會引起地區之間的差異,地區的差異又會造成農村金融生態狀況的差別。因此,在客觀上農村金融生態存在著地區的差異性。
(三)邊緣性和脆弱性
農村金融生態和城市金融生態都是金融生態的組成部分,與城市金融生態相比,農村金融生態具有邊緣性和脆弱性。一方面,農村金融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隨著經濟的發展,對農村金融的多樣化需求要求越來越高,但其中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另一方面,農村金融供給不足,體制內金融資源供給渠道不斷減少甚至農村資金外流。實行金融改革后,正規銀行金融機構從農村地區大量撤離,逐漸淡出農村金融市場。農信社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完全滿足農村分散性、多元化的金融需求。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有限。郵政儲蓄成為了農村資金向城市轉移的“抽水機”。
農村金融生態的缺陷表征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退出農村、農村金融資源外流和縣域金融萎縮等現象,表明了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系統出現了缺陷。缺陷的金融生態系統的具體表現為:金融生態系統的基本結構和固有功能的破壞或喪失、金融主體多樣性下降、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減弱、系統生產能力下降等。
(一)農村金融生態主體多樣性和數量減少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的主體主要有正規、準正規和非正規金融。正規金融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郵政儲蓄、農村合作基金會、擔保機構和保險公司,準正規金融指一小部分當鋪等,非正規金融指高利貸、各種會合、私人錢莊等。就業務上說,我國農村金融主要業務是農業信貸,農業擔保和農業保險等業務尚未開展,然而在農村即便開展農業信貸的金融主體也在不斷減少。在正規金融撤離的真空下,非正規金融雖得到迅猛發展,但游離于正規金融體制之外,無法獲取正規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務,因而融資能力有限、風險較大。這樣,我國農村金融主體已經存在較為嚴重的缺失現象。
(二)農村金融信息流動出現障礙和梗阻
農村金融市場是一個分散、小額零售、個性化的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一直存在。而農村金融生態退化,資金供求關系破壞,信息流動及傳遞效率會隨之降低。至2006年底,我國農村“高利貸”高達1.7萬億元左右,農民更多趨向于尋求民間借貸而不是銀行。其中占很大比例的原因就是信息流通不順暢,造成農民對正規金融組織理解不夠、經驗缺乏,盡管現在他們對正規金融組織的服務評價有了重大轉變,但其心理長期形成的“貸款難”思想不僅沒有改變,反而呈加劇化趨勢。
(三)農村資金循環鏈條出現問題
從理論上講,農村金融的職能是通過信用手段籌集農村貨幣資金,優化配置農村金融資源,實現農村資金良性循環。然而,目前農村金融機構主體功能異化,一方面,大量資金從農村流入了城市,另一方面,農民又很難從銀行和信用社獲得貸款,導致農村資金循環鏈條不能良性循環。
(四)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生產能力和服務功能下降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居民、鄉鎮企業對農村金融體系提供的服務要求越來越高。然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對儲蓄居民、企業和生產領域提供的金融服務卻相對減少,進而阻礙了創造性活動,制約了地方經濟增長。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目前業務單一,大多數仍沿用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以傳統的存、貸、匯為主,業務品種缺乏。與城市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日新月異、產品種類日益豐富相比,農村金融服務嚴重缺失。新興的中間業務在農村根本沒有普及,最顯著的就是農村金融結算明顯滯后于城鎮,已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業擔保、農業保險等業務也遲遲未能開展,農村金融生態系統整體的生產能力和服務能力在下降。
(五)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穩定性下降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金融由于歷史、制度等原因在為農村經濟活動提供強大金融支持的同時,其金融風險也在加速積累,農村金融生態系統整體的穩定性在不斷下降。單一的負債結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不但加大了其利息負擔,而且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對存款負債過度依賴。一旦存款出現波動,對資產的調整往往處于被動狀態,從而增加了農村金融風險。
農村金融生態系統的改善建議
農村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50%以上,農民不僅是我國最大的消費群體,也是保內需促增長的重要推動力。農村消費增長緩慢,如何啟動和擴大農村消費市場對于我國經濟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國內學者也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萬廣華、張茵和牛建高基于我國1961~1998年的時間序列數據,通過霍爾的消費函數及其擴展模型研究發現,流動性約束嚴重制約我國居民消費;隆宗佐和曾福生認為,中國農村消費市場疲軟的主要原因是農村消費市場缺乏金融支持,提升農民消費水平需要創新農村金融體制,大力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的消費信貸業務;葉耀明和王勝根據擴展的生命周期—永久收入假說以及Euler方程建立模型,對我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東、中、西部的區域情況進行了GLS面板數據分析,發現金融深化通過各種渠道降低了消費者面臨的流動性約束,釋放了消費需求;許勝利認為:我國需要借助金融手段,加大金融對消費的支持力度,促進消費和經濟平穩增長;郭英和曾孟夏研究發現,農村金融發展顯著地促進農民收入增長和改善農村市場消費環境,有利于提高農民的邊際消費趨向;梁莉基于河南、山西、陜西三省2500戶農戶的調研數據研究發現,農村金融服務層次低、農村金融機構少、農民信貸需求滿足率低等原因嚴重制約農村消費結構升級。參考國內外研究文獻,發現研究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民消費影響的文獻較少,已有的研究沒有充分考慮我國農村實際情況,在農村金融發展指標的設計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礎上,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指標體系,使用多變量整體模型來考察我國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民消費支出的長期均衡關系和短期動態影響機制。
一、研究方法:指標設計、計量模型與數據來源
1.指標設計及數據來源。King&Levine(1993)分別從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結構、資源配臵效率及服務質量四個角度衡量金融發展水平。參照其指標設計方法,結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本文設計農村金融規模(RS)、農村金融效率(RE)、農村金融結構(RC)和農村金融密度(RD)四個指標反映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其中,RS=(農村貸款余額+農村存款余額)/農村GDP,該指標反映農村金融規模的大小;RE=農村貸款余額/農村存款余額,該指標衡量農村存款轉化為貸款的效率;RC=鄉鎮企業貸款余額/農村貸款余額,該指標反映農村貸款結構;RD=農村金融機構數量/農村人口,該指標反映每萬農村人口擁有金融機構的數量,用來衡量農村金融的分布密度。
本文中的農村貸款余額為農業貸款余額和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的總和;農村存款余額是農戶儲蓄存款余額與農業存款余額的總和;農村GDP是第一產業增加值與鄉鎮企業生產增加值的總和;農村金融機構的數量是正規金融機構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總和,主要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農村小額信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村鎮銀行等。本研究中的相關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國金融統計年鑒》、《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農村經濟綠皮書》以及《鄉鎮企業統計資料》等。
2.計量模型。農村金融發展理論上有利于緩解農民的信貸約束,釋放信貸需求,刺激消費增長。基于此,本文在傳統消費函數的基礎之上,以農民消費支出為被解釋變量,以農村金融發展和農民可支配收入為解釋變量構建計量模型:
C=γ+αY+βiXt+μ(1)
其中C表示農民的消費支出,Y為農民可支配收入,Xt={RSt,REt,RCt,RDt},μ為隨機誤差項,且服從正態分布。考慮到變量間的滯后性,設定如下模型實證分析農民消費支出與農民可支配收入、農村金融發展水平之間的關系:
3.研究方法。根據計量經濟學基本原理,對時間序列進行回歸分析時首先要考慮時間序列的平穩性,避免模型出現偽回歸的現象。本文采用Dickey&Fuller提出的考慮殘差項序列相關的ADF單位根檢驗法檢驗時間序列的平穩性,非平穩時間序列差分變換后進一步檢驗,直到拒絕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為止,以此確定各變量的單整階數;在各時間序列具有相同單整階數的前提下,通過Johansen協整檢驗,構建反映農民消費支出與農村金融發展之間的協整方程,考察各變量之間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通過向量誤差修正模型研究各變量之間的短期動態影響機制,并確定變量序列偏離長期均衡時誤差修正項的調整速度;然后通過脈沖響應函數分析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民消費沖擊的動態變化;最后通過方差分解研究各變量沖擊對模型內生變量的相對重要性并確定各變量的貢獻程度。為了減少數據的波動性,本文對各變量進行對數變換處理。
二、模型估計結果及解釋
1.變量的平穩性檢驗。本文運用Eviews7.0軟件檢驗各變量序列的平穩性,滯后階數根據SIC準則在最大滯后10期內自動選擇,是否加入趨勢向和常數項根據每個變量的圖形變化決定。經過ADF單位根檢驗可知,各變量序列在1%和5%顯著水平下均為非平穩變量,但是一階差分序列均在5%的顯著水平下拒絕存在單位根的原假設,說明一階差分序列均為平穩序列,即為I(1)變量,滿足協整分析的前提。
2.協整分析。本文采用Johansen協整檢驗法來檢驗農民消費支出、農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金融發展之間的協整關系。Johansen協整檢驗以向量自回歸模型為基礎,本文通過向量自回歸模型最優滯后期來確定協整檢驗的最優滯后階數。根據AIC和SC信息標準發現最優滯后階數為2。
從檢驗結果可以發現,跡統計量和最大特征根統計量均在5%顯著水平下拒絕了不存在協整關系的零假設,各序列之間存在并且僅存在一個協整關系。相應的標準化協整方程為:
lnC=-8.532+0.598lnY+0.023lnRS+
(6.273)(2.721)
0.031lnRE+0.012lnRC+0.052lnRD
(3.079) (0.998)(5.376)(3)
所列協整關系表達式中協整系數下圓括號中的數字為統計量。模型(3)表明,長期來看,農民消費主要受可支配收入的影響,消費收入彈性系數為0.598,即農民可支配收入增加1%,農民消費支出增加0.598%,說明農民的邊際消費趨向較低,這可能與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有關;農村金融規模、農村金融效率和農村金融密度對農民的消費增加具有正向作用,這三個變量每增加1%,農民消費支出分別增加0.023%,0.031%和0.052%,說明農村金融規模、農村金融效率和農村金融密度的提升緩解了農民信貸約束,促進了農民消費增長;農村金融結構并沒有顯著影響農民消費支出,原因可能是大部分農村貸款發放給了大中型農業企業和鄉鎮企業,而農民的消費貸款余額占農村貸款余額的比例很低,這顯然不能有效改善農民的消費需求;從各變量的估計系數和統計量來看,影響農民消費支出的農村金融發展變量中,金融密度對農民消費影響程度最大且最顯著,每萬農村人口金融機構數量增加1%會提升農民消費支出0.052%。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從2004年起我國加大了農村金融改革力度,加快培育了農村資金互助社、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民間金融組織,而民間金融機構在滿足農民信貸需求上具有先天優勢,農村金融密度的改善增加了農民信貸資金的獲取渠道,有效促進了農民消費的增長。
3.誤差修正模型。前面通過協整分析驗證了農村金融發展水平等各變量與農民消費支出之間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但是短期內各變量之間可能存在失衡關系,為此本文利用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來考察各個時間序列間的短期動態關系。
誤差修正項的系數表示各變量向長期均衡的調整速度。如果變量系數在統計上是顯著的,意味著變量在一個時期里的失衡有多大比例可在下一期里得到修正。
4.脈沖響應函數分析。脈沖響應函數法用于衡量來自隨機擾動項的一個標準差的沖擊對內生變量當前和未來取值的影響,其所得的分解結果不依賴于向量自回歸模型中各變量的排序,估計結果具有較高的可靠性與穩定性。給農村金融發展相關變量一個標準差大小的正向沖擊,通過Eviews7.0得到脈沖響應模擬結果如圖1所示。考慮到樣本容量,本文將沖擊響應期定為10期。
從圖1可以看出,農民消費支出在受到來自農村金融密度和農村金融規模一個標準差正向沖擊后,變化軌跡大致相似,在當期顯示較強的正效應,在第3期達到最大之后逐步趨于收斂,說明農村金融密度和農村金融規模對農民消費有明顯的刺激作用,總體表現為長期影響;當本期農村金融效率受到一個標準差正向沖擊后,對農民的消費支出立即產生促進作用,并且這種正向沖擊效應持續到了第4期,而后則保持較為平穩發展態勢,說明農村金融效率對農民消費支出的沖擊有較長的持續效應;當農村金融結構受到一個標準差正向沖擊后,農民消費支出迅速增加,并在第2期達到峰值,以后各期轉為抑制作用,說明農村金融結構對農民消費支出的刺激作用持續周期較短,長期來看對農民消費幾乎沒有影響。
5.方差分解。為了考察可支配收入和農村金融發展各變量對農民消費支出的貢獻度,本文引入方差分解分析方法。方差分解就是通過將一個變量沖擊的均方誤差分解成各個變量沖擊對內生變量的貢獻度,用于衡量各變量沖擊的相對重要性。
從第1期開始,農民消費支出的變動來自農民可支配收入的擾動逐年上升,在長期均衡時農民可支配收入的沖擊能解釋農民消費支出變動的55%;農民消費支出的波動來自自身擾動逐年下降,大約27%的變化可由自身變動來解釋;農村金融發展各變量加起來大約可以解釋農民消費支出變化的18%。在農村金融發展的四個相關變量中,農村金融密度對農民消費支出變動的解釋力最強,其次是農村金融規模,再次是農村金融效率,解釋力最小的是農村金融結構,其中前三個變量對農民消費支出的擾動逐年上升,均衡時的解釋力分別大約為9.3%、5.4%和2.3%。而農村金融結構對農民消費支出的影響初期很小,隨后幾期逐步增加,在第4期達到最大值,而后又逐年下降,長期來看對農民可支配收入的貢獻度大約為1%左右,農村金融結構無論是在長期還是短期內對農民消費支出的影響都很小。總體而言,農村金融密度對農民消費支出變動的貢獻率超過了農村金融規模、農村金融效率和農村金融結構三者的總和,反映了農村金融密度是拉動農民消費增長最重要的金融力量,這與前面的協整分析的結論大致相同。
三、結論及政策啟示
關鍵詞:農村信貸 無效金融需求 貸款可貸性
一、引言
我國農村基礎設施落后,農業人口比重大,“三農”問題突出。農村金融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為農業發展提供必要條件。農村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農村金融的供給及其功能發揮決定著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是,農村金融體系變革滯后,金融抑制問題突出,農村信貸供給不足,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嚴重羈絆。因此,如何根據農村金融需求的新特點解決農村信貸供給不足,從而徹底打破農村金融困境,就成為今后一段時間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農村金融需求分析
(一)現階段農村金融需求特征
在現階段的中國,農村金融抑制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因此,站在農戶角度來審視農村的金融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如果在一個連續的視角下來看巾國農戶的金融需求,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農戶,可能面臨不同性質的資本約束。具體而言農村金融需求特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農業生產性貸款具有很強的季節性和周期性,涉農的資金需求大部分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借貸資金用途與經濟基礎密切相關,交易成本較高,缺少傳統意義上的抵押品;(2)農戶的融資偏好更加傾向于正規金融貸款,但由于正規信貸的可獲得性程度不同,不同地區農戶的實際融資順序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借款的便利程度是影響農戶融資偏好的主要因素;(3)農戶對貸款利率的變動并不敏感,但對高利率的承受能力明顯較低;(4)農戶借貸的契約化程度較低,關系借貸主要依靠社會性約束(盡管正式的市場契約機制尚不完善,但到目前為止,建立在鄉土網絡基礎上的社會約束依然能較好地執行監督和保障功能),但隨著經擠的發展,采用市場化契約來締結金融合約的方式被越來越多的農戶所采用。(5)信貸資金的次數增多,資金額普遍增大。(6)還款來源受到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雙重約束。
總之,分散性、小規模、高風險、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意味著金融經營成本的增加;貧窮、傳統、保守,決定了農民在金融資源獲取上的弱勢;信貸資金供給不足無法滿足需求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現階段農村金融需求的新變化
(1)消費信貸需求愿望強烈。目前,許多農民為改善生活條件,對于小型農機具的消費欲望強烈。原因在于農民需要這些工具提高勞動生產率,擴大生產。但是部分農民表示由于現在下鄉農機具價格走勢偏高,依靠自身儲蓄仍無法購買。因此,國家應當出臺與其相關的消費信貸措施,設計新的信貸產品給予農民優惠,滿足農戶的金融需求,為拉動農村經濟的增長創造條件。
(2)農戶生產擴大貸款需求增加。隨著經濟快速發展,農村規模化、集中化經營土地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模式。農村種植大戶的不斷增加帶來生產經營信貸需求的壓力上升。農村金融機構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點,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既要做好小額信貸款又要發揮農業資金杠桿作用,支持農村新模式的發展。滿足農村的信貸資金需求,臺理引導農村經濟又穩又快的發展。
(3)專業合作社信貸需求突出。目前,專業合作社數量快速增加,質量不斷提高,已經成為農村一種新的經濟形勢。實踐證明,專業合作社是解決農村金融需求不足問題的有效途徑,是發展現代農業、振興農業經濟的基礎。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有利于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產品特色優勢明顯、組織運行順暢、經濟實力較強、服務功能完備、信用狀況良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聯保貸款等方式。對信用評價低的專業合作社實施限制信貸投放的方式,督促其改正不良行為,消除失信帶來的不良后果,重新積累信用以便能早日獲得農信社的支持,使專業合作社快速蓬勃發展。
(4)加大農民工創業貸款。金融危機導致大量的農民工非自愿失業,如何引導農民工重新上崗和創業,維持社會穩定是現在當地政府迫切需要解決的任務。落實小額擔保貸款任務,實行目標考核管理,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促進和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積極作用。建立和完善農民工返鄉創業資信評級,對回鄉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優先給予貼息,并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采取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為回鄉創業企業“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服務,滿足農民工創業資金多樣化的要求。
(5)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信貸需求較強。當前,
農村基礎設施薄弱的現狀,總體表現為建設的力度嚴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速度,基礎設施規模小、水平低、配套陳舊問題明顯。為改善農村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政府和農民紛紛參與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但由于農村基礎設施投資風險大、收益率低、回報期長的特性,除農戶集資外,還需要農村金融部門大力的信貸支持。
三、無效金融需求分析
當前正規金融機構所使用的通用信貸技術,以傳統農區為代表的大量的普通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的金融需求,因為無法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而被拒之門外——這些農戶顯性資本的缺乏和原始積累的緩慢發展,由于與“現代信貸技術”的格格不入而無法轉化為“有效的”金融需求以及相應的金融供給。
但應該指出的是,這些農戶的金融需求之所以被視為“無效需求”,原因不在于需求的真實性,而在于需求的“難以締約性”——問題的關鍵還在于作為供給方的金融機構的判斷標準。換言之,如果單純從“現代信貸技術”所通常使用的判斷標準來看,無抵押和無擔保的農戶的信貸需求確實應被視為“無效的”金融需求;但是,無抵押和無擔保的農戶據調是存在大量具備現實還款能力的農戶,只不過按照所謂的“現代信貸技術”來判斷是“無效的”金融需求。根據對四川南充“美信服務公司”的調研表明,通過開發適用于低端市場(包括農戶、作坊主、小商販、等)的小額信貸技術和金融服務方法,大量被正規金融機構所視為“無效金融需求”的所謂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者不僅具備還款能力和可持續性,而且違約率極低。根據四川南充美信服務公司的客戶資料分析,這些客戶大都屬于無抵押、無擔保、無信用記錄的“三無”群體,有的與當地的正規金融機構網點(如郵儲銀行、農業銀行)僅一墻之隔,但卻得不到這些金融機構的貸款,而當他們獲得了“美信”的貸款后,其潛在的金融需求和良好的還款信用立即獲得了釋放。
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了解到:
(1)簡單地將無抵押、無擔保等顯性資本水平作為判斷無法形成還款能力和有效金融需求的觀點是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供給無法有效延伸至農戶低端市場的重要原因;
(2)建立在抵押、擔保和現金流等分析基礎上的所謂“現代信貸技術”并不適用于低端農戶市場,低端農貸市場的信貸供給和金融服務需要開發專門的信貸技術和服務方法;
(3)在金融供給端的競爭依然不夠充分的情況下,習慣于采用傳統信貸技術發放貸款的正規金融機構已經形成某種“創新惰性”,缺乏開發專門服務于低端市場的金融技術的動力和積極性。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應該看到:農村的金融需求,已經表現為傳統意義需求基礎上的升級成分;新的特征以及新的需求變化要我們適時的加以解決這些新生問題,才有可能增加農戶貸款的可獲得性,充分發揮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的促進作用。而判斷農戶的信貸需求是否是有效需求,金融機構需要走出傳統信貸標準的桎梏,針對低端信貸市場的特征進行更深入的探索,使得那些潛在的有效需求得到更好的識別和滿足。根據多次調研表明,潛在的大部分農戶信貸需求是真實有效的。這說明當前對于“潛在的占多數的農戶信貸需求是無效的”這一論斷是片面的,它忽略了很大一部分潛在的有效需求。所以,問題的關鍵在于:現在的金融機構能否具備識別這些潛在有效需求的能力和技術。
四、應對的策略
(一)擴展農戶的金融需求角度
農村金融改革應該以農戶的利益為出發點,充分考慮農戶的金融需求,農戶的政策意愿。在此基礎上政府實地考究,從當地農戶的最迫切需求出發進行改革。從根本來講,應從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戶文化水平,培養農戶自發利用正規金融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具體措施包括:(1)根據其特征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大力發展高效農業,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引導農民向理性小農轉變,提高其獲信能力,保障其可貸資金的獲得。(2)轉變農民的理念,培訓農民技能,提高農民素質,使農戶潛在的有效金融需求得到進一步釋放。
(二)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角度
首先,激勵農村正規機構加大對農村金融需求資金的投放力度。具體包括:(1)繼續完善農業銀行的經營管理體制,調整其信貸結構。采取稅收減免和財政補貼等激勵手段加大農業銀行的支農力度,提高對農村市場有效金融需求的服務水平。(2)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明晰產權關系,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強化約束機制,增強其為農村經濟服務的實力。對于在支農方面成績突出的信用社,政府予以相應的獎勵。其次,加大支農信貸政策的宣傳力度,發展小額農村信貸,政府提供資金和服務建立支農小額信貸為中心的農村資金融通市場。從而為解決所謂的農戶“無效金融需求”獲得貸款來源創造條件。最后,引導民間金融,調整農村金融的市場準人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推動農
村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涉農第三產業,實現支農資金的效用最大化,滿足農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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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信社過去發放的千元甚至百元類貸款,近年來已幾近絕跡,這必然為農村金融支持“三農”提出新的研究課題。
“三農”問題歸根到底是“一農”即農民問題,解決好農民“貸款難”問題,一直是關乎農村金融的社會聲譽及其市場定位的利益所在。
近年來,農村金融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宗旨已得到廣泛認同,并取得相當成果。
令人遺憾的是,大凡提到“三農”問題,傳統的農業“種養加”項目似乎已成為代稱,一些有關農村金融業是否盡心支農的最好證明總離不開幫助農民購買種子化肥農藥和農用機械等等。
毫無疑問,發放貸款支持農民種糧食種菜是支農,養雞養鴨是支農,加工農業成品、半成品也是支農,但這些傳統概念下的“三農”還能否真正概括現今的“三農”大市場呢?
在小額農貸不斷得到推廣、完善和規范后,基礎農業“貸款難”問題已得到根本性改善。
伴隨農民進城、下崗人員從商,農民增收主渠道向城市靠攏,“三農”增收的主體也隨之向城市推進,圍繞城市已逐漸形成一個龐大并極具潛力的“三農”市場。
這一市場的主體主要由農民構成,故對農村金融的“三農”定位更具意義,但因其群體來源分散,又有悖農村金融業長期以來執行的貸款屬地原則,造成農村金融對其雖然支持但卻缺乏力度。
更有許多地方沒能對這一主流市場引起高度重視,一度使目前城市及邊緣地帶農民出現較以往更為嚴峻的“貸款難”問題。
這與農村金融業,特別是處于前言的農信社的“三農”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新的矛盾,有必要對農村金融定位“三農”進行重新認定并賦予其新的內涵。
賦予農村金融業定位“三農”新的內涵,必須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從思想上盡快擺脫對傳統“三農”市場的認識和束縛。
按照市場需求層次,加快構建農村信貸領域的“大三農”框架,無疑是當前及今后農村金融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戰略選擇。版權所有
以滿足農民“種養加”信貸資金投入需求為基礎,按照農民增收主體市場變化,將小額信貸支持系統盡快向農村工商業戶、中小企業群進行“技術移植”,發揮農村金融業網點、資金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