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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處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下統稱渣土)處置是指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淤泥、余渣及其它廢棄物的排放、中轉、運輸、回填和消納活動。
第三條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公安、交通、建設、工商、環保、規劃、國土等部門和相關街道,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渣土處置管理工作。
(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渣土運輸市場準入、受納場所監管工作,受理渣土運輸企業申報,辦理渣土處置手續。對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審驗,發放《渣土運輸卡》,對涉嫌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及渣土處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公安部門職責:負責核定運輸車輛行駛路線和時間,統一設置渣土運輸車輛外觀標識,對無牌、套牌、涂抹車牌、拼裝運輸車及超高、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建設行政部門職責:督促建設或施工單位在建筑工地必須做到:按規定設置臨時圍墻、有硬化地面、有沖洗設施、有保潔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市建設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
(四)交通部門職責: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渣土運輸的企業及未辦理營運證的車輛進行查處。
(五)工商部門職責:對未取得渣土準運證的運輸企業從事渣土運輸且被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吊銷其企業營業執照;
(六)環保部門職責:對渣土處置中產生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七)相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屬地管理原則,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在街道轄區內實施渣土管理工作。
第四條建設或施工單位處置渣土的,應當委托具有建筑垃圾準運資格的企業運輸。未取得建筑垃圾準運資格的企業和個人不得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活動。
第五條建設、施工單位和個人因裝飾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渣土,不得擅自處理,應當委托具有渣土準運資格公司的小型車輛,采用袋裝或者密閉的方式,及時清運。
第六條申請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渣土運輸企業法人資格;
(二)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0萬元;
(三)取得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四)運輸車輛總載重量不少于200噸,機動保潔車不少于1輛,沖洗車不少于1輛,允許配置3至5輛小型運輸車;
(五)運輸車輛在本市登記報牌,車況完好,車型、裝備等符合要求,采購和安裝經城市管理執法局確認符合渣土管理要求的GPS定位系統及相關監控設備;
(六)車輛必須按規定改裝,做到加蓋密閉;
(七)有與車輛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停車場所。
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應當向城市管理執法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城市管理執法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行政許可,向申請的企業頒發渣土準運證。
城市管理執法局應當將核發渣土準運證情況向社會公示。
第七條取得渣土準運資格的企業需運輸渣土的,應當持與建設或者施工單位簽訂渣土承運合同,向城市管理執法局申領單車《渣土運輸卡》,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
《渣土運輸卡》按運輸渣土的車輛數量發放,一車一卡,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渣土準運證號碼;
(二)渣土的種類、數量;
(三)運輸車輛類型、號碼;
(四)運輸車輛行駛路線和時間;
(五)卸放渣土的受納點。
前款第(四)項內容由市公安局核定。
第八條建設施工場地應當設置規范的凈車出場設施,運輸渣土的車輛離開施工場地前應當沖洗車輛,后擋板不超高,車輪、車身不帶泥,凈車出場。
運輸渣土的車輛應當定期清潔保養,保持車況完好。
運輸車輛應當適量裝載,隨車攜帶《渣土運輸卡》,并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得泄漏、遺撒,污染路面。
第九條建設或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繳納城市建筑垃圾處理費。
第十條建筑垃圾固定受納場:由市規劃、國土、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統一規劃,市政府負責建設并委托城市管理執法局進行監管。
臨時受納點:由具有獨立法人單位的企業與土地產權單位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持規劃、土地、環保等相關部門書面確認意見,向城市管理執法局報備渣土臨時受納點。原則上不得在城區設渣土臨時受納點,已設立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一條渣土受納點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善通暢的道路;
(二)具有相應的攤鋪等機械和設備,有排水、照明、消防等設施;
(三)按規定采取封閉措施,必須有灑水等防揚塵措施;
(四)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環境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建設工地、規劃開發用地需要受納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的,應向城市管理執法局提出申請,由城市管理執法局統一安排調劑。
第十三條未取得渣土準運資格的單位或個人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運輸渣土的車輛離開施工場地未沖洗車輛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責令施工企業改正,限期清洗路面,按每車次處以2000元罰款,并可暫扣違法運輸車輛。
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責令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補繳,并按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予以處罰,罰款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責令改正,暫扣運輸車輛,并予以處罰;
(一)運輸車輛未取得《渣土運輸卡》進行運輸、傾倒的,每車次處2000元罰款;運輸車輛未隨車攜帶《渣土運輸卡》的,處500元罰款;
(二)運輸車輛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的,處以10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罰款;
(三)未使用密閉車輛運輸的,處5000元罰款;
(四)車輛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渣土,造成路面污染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路面嚴重污染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受污染的路面,由城市管理執法局責令運輸企業限期清洗。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擅自設立臨時受納場受納渣土,依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單位設立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處1萬元罰款;個人設立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處3000元罰款。
第十八條建設或施工單位將渣土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渣土運輸單位處置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違反其他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建設工地未設置臨時圍墻,未按規定組織衛生清掃保潔等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的,由城市管理執法局依照《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罰。
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落實《xx市城市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實施意見》《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及《關于開展環境綜合整治
“秋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x執〔xx〕xx
號)等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裝修垃圾、拆遷垃圾等)、生活垃圾處置管理,規范建筑垃圾產生、運輸、消納秩序,全面解決好當前生活垃圾亂扔亂放、治理滯后等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處置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在全市范圍內集中力量開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有效管控建筑垃圾產生源頭,規范收集、中轉和運輸環節,實施全程許可控制;嚴厲打擊偷倒亂倒建筑垃圾的違法行為,凈化清運市場,促進建筑渣土、裝修垃圾平衡消納,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決城鄉生活垃圾違規堆放、量大面廣、臟亂惡臭等環境污染問題;實現城鄉環境整潔有序、生態宜居,普遍增強城鄉居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整治時間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
三、整治內容
1.
建筑垃圾專項整治行動
1、規范建筑垃圾運輸單位運行。嚴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準運許可關,嚴肅查處未經許可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加強建筑垃圾運輸單位監管,嚴肅查處未按規定線路運輸、未在指定消納場地消納等違法行為。
2、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進一步加大對施工現場進出口檢查力度,完善專人沖洗進出車輛措施,及時清掃現場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帶泥上路,確保凈車離場;妥善處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未經沉淀處理的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設施或渠系;及時清運施工現場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建筑垃圾,臨時堆置應密閉存放或進行覆蓋;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廢棄物以圍欄隔離;嚴肅查處在施工現場亂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違法行為。
3、加大工程運輸車輛路面執法力度。針對建筑垃圾偷倒亂倒、嚴重影響市容的情況,進一步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密閉運輸、拋撒滴漏、
帶泥上路、隨意偷倒亂倒等各類違法行為,從嚴查處。
2.
生活垃圾處置提升專項行動
3.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重點查處未按要求分類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類單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的投放管理責任人;嚴禁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對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的行為,對負有垃圾處置責任的單位未簽訂協議或者未核實最終貯存、處置、利用情況的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4.
加強餐廚垃圾監管。督促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將餐廚垃圾與非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與其他餐廚垃圾分類存放,嚴肅查處隨意排放餐廚垃圾和不按規定設置使用環保環衛設施的行為;督促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按規定與收運單位簽訂作業合同,嚴肅查處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由未取得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置的違法行為,加大餐廚垃圾流入生豬養殖場這一違法行為的處置力度;嚴格監督收運處置單位按標準規范分類收運處置餐廚垃圾,嚴肅查處不按規范標準收運處置餐廚垃圾的行為。
5.
城區衛生死角清零專項整治行動
1.
深入排查,加強源頭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環境衛生和陳年垃圾的清運處置力度,消除衛生死角,進一步查處影響環境衛生管理的違法行為。按照分類、利用、環保、規范的要求,積極做好裝修垃圾分揀利用、規范運輸、依法消納等處置政策宣傳,加大裝修垃圾相關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擅自將裝修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擅自將裝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隨意傾倒、拋灑或者堆放裝修垃圾等違法行為。
2、創新方式,加大監管力度。利用非現場執法模式工作優勢,充分發揮智慧城管系統、天網工程等平臺拓寬取證渠道的作用,創新科技+執法模式提升執法效力,對轄區內衛生死角逐一處置到位,形成強大的威懾力。
四、行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協同。開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整治是規范工程運輸市場、解決市容頑癥、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各中隊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明確責任、分解任務、扎實推進,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建立健全協調合作機制,加強溝通、緊密協同,合力解決整治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高整治工作效率。
(二)依法整治,文明執法。要按照“宣傳教育在先、執法查處在后”的文明執法要求,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自由裁量標準,做到既嚴格執
一、整治目標
(一)變型拖拉機交通事故發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絕發生涉變型拖拉機重特大事故、群死群傷交通事故,變型拖拉機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縣各級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數,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會影響的涉變型拖拉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變型拖拉機專項治理得到深化。全縣區域內變型拖拉機無牌無證率不超過1%;變型拖拉機駕駛人無證駕駛率不超過1%;超載、載人、超速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明顯遏制;杜絕假牌假證假保險、非法改裝及拼裝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車輛、駕駛人工作生產源頭得到有效管控。對全縣變型拖拉機銷售企業、使用企業、集聚運輸點、用機大戶登記普查率達100%;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交通安全責任制,完善運輸企業內部安全責任制度和監督機制,做到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購機用戶安全教育率100%,各鎮(區)轄區內變型拖拉機機主安全生產責任狀簽訂率100%。
二、整治重點
以保發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中心,緊緊圍繞建設“平安、和諧”的工作目標,進一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深入開展“平安農機示范縣”創建和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提高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預防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壓降變型拖拉機重特大惡性事故,確保全縣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的大幅降低,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1月-3月)。各鎮(區)要按照全縣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成立相應專項整治領導組,制定2012年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進行全面部署發動,開展排查摸底,摸清全縣所有本地及外掛號牌變型拖拉機的情況,編造清冊。
(二)集中整治第一階段(4月—5月)。各相關單位要圍繞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開展變型拖拉機上道路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整治,強化推進落實,依法開展整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今年4月、5月分別開展一次全縣范圍的變型拖拉機稽查大行動。
(三)集中宣傳教育階段(6月)。各相關單位要結合縣安委會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主動積極地開展好變型拖拉機安全生產宣傳工作,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標語、展板、一封信等形式;進村入戶,向變型拖拉機機主及駕駛員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階段(7月-11月)。各相關單位要根據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動的成果,圍繞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變拖違章重點路段、變拖重要集聚場所、變拖安全事故隱患點和變拖作業重點企業,每個月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大行動。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12上旬,各相關單位對本轄區變拖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和總結;12月中下旬,縣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協調小組按照本方案,對各地、各單位專項整治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為了進一步加強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由縣政府辦分管同志為組長,縣農機、安監、公安、海洋與漁業、交通等部門以及各鎮(區)部門為成員的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見附件1)。協調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會商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責任,要把減少變型拖拉機道路交通事故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切實加強對變型拖拉機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各鎮(區)要建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準確掌握轄區內變型拖拉機、駕駛員和車輛運營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現場督辦,確保整改到位。
(二)明確責任,強化協作。變型拖拉機的安全生產工作從路面管理到源頭管控、從車輛單位到參與者個人,涉及許多環節和多個部門,各單位、各部門要明確各自工作職責,實現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各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各鎮(區):負責整合轄區內公安、農機、安監等部門以及村委會的力量,充分發揮專業管理和專業執法部門的作用,制定各鎮(區)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聯席會議工作協商協調機制,組織鎮(區)與村、村與變型拖拉機駕駛操作人員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要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環境,改善辦公條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各鎮(區)農業服務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積極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隊開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縣監察局:對各鎮(區)及縣各相關單位開展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效能進行監管。縣農機局:負責結合實際提出創建具體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完善變型拖拉機及駕駛操作人員檔案;對農業機械實施安全技術性能檢查;對駕駛人員實施安全監管教育,認真組織好鎮級農機安全宣傳日活動并及時對各村農機安全宣傳日活動進行檢查指導,同時為基層提供必要的宣傳教育材料;要針對縣政府《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標和行動方案,加強變拖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攻堅力度。縣公安局:負責對變型拖拉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對無牌無證、未檢未審變型拖拉機要采取有效措施,責成機主在限定時間內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補檢補審等相關手續。各公安交巡警中隊要制定專項整治活動工作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所屬重點地段有針對性地聯合檢查行動,加大對無牌無證行駛、無證駕駛、超速超載和違法載人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共同維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農機部門要按照市《鄉鎮農機站與駐鎮派出所交巡警聯系制度》的有關精神,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互相通報交流農機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共同做好變型拖拉機的管理工作。縣安監局:負責變型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助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縣海洋與漁業局:對變型拖拉機載人下海作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縣交通局:負責變型拖拉機非法營運監督管理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全民參與”的原則,兼顧短期和中長期效果,加大投入,強化措施,完善機制,發揮合力,加強宣傳,全面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調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研究解決城市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
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工作目標,指導、檢查、協調各街道辦事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按照本方案的安排,負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針對每一項整治任務逐一明確責任單位、目標要求、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限。
各責任單位作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推進和落實。
三、工作目標
圍繞城市噪聲、工地揚塵、水環境、環境衛生、市容環境秩序、工業企業排污等六大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集中整治、重點整治,確保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整治近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實施長效化管理,不斷改善城市整體的大氣、水、聲環境質量和城市面貌,確保年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繼續呈上升趨勢,比年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
四、主要任務及工作分工
(一)城市噪聲污染專項整治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實施城市環境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對六類噪聲源進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集中整治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設等夜間施工噪聲的整治;集中整治歌廳、酒吧等娛樂行業音響噪聲擾民問題;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廣場娛樂、集會等活動噪聲擾民污染;集中整治室外商業經營活動產生的噪聲擾民污染;重點整治在居民區和公共場所的商家促銷使用音響設備等噪聲擾民行為。
責任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
2.集中整治企事業單位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污染,包括使用風機、水泵、金屬切割、空調、冷卻塔、排風機、油煙機等固定設備,導致噪聲超標排放,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3.集中整治機動車交通噪聲擾民污染。重點整治市區機動車輛違反禁鳴規定、車輛不正確使用警報器和音響裝置噪聲擾民的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工地揚塵污染專項整治
市建設局牽頭,組織制定實施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專項方案。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進一步規范各類建設施工行為,對城市規劃區內建筑施工、拆遷施工、路面及管線施工進行專項整治,堅決查處控制揚塵不力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全面加大現場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場所全覆蓋;拆遷工地全部采取圍擋、覆蓋和灑水降塵措施;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加蓋封閉運輸,出工地前必須將輪胎和車身沖洗干凈;嚴肅查處渣土等運輸車輛灑漏現象;加大施工工地周邊及運輸沿線保潔力度,增加機械化保潔作業覆蓋面。
責任部門:市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過城河流專項整治
市建設局牽頭,全力推進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和二期擴建工程。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和二期擴建工程進度,確保按期完成;在城區管網改造的同時,進一步整合治理城區周邊工業聚集區管網,年年底前統一接入城區管網,保證污水處理廠的進水量要求。
責任部門:市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
2.加快“三河”整治力度,確保各項工程按期完成。
責任部門:市“三河辦”、各街道辦事處
3.加強入河企業排污口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嚴肅查處企業超標排污行為。
責任部門:市環保局、各街道辦事處
4.嚴肅查處河岸違法亂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為。
責任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四)城市環境衛生專項整治
市建設局牽頭,結合愛國衛生運動及國家衛生城市復查迎檢等活動,組織制定實施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專項方案。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查漏補缺,維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加強垃圾運輸車管理,城區及城鄉結合部生活垃圾全部實行密閉化運輸;垃圾壓縮運輸車在行駛中確保無滲濾液灑漏;工業園區集中處理,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加大環衛公用設施的投入,增加道路保潔機械清掃車輛;組織清除主要道路兩側白色垃圾;整治飯店廚余垃圾,做到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提高環衛保潔質量并加強督查。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2.嚴肅查處焚燒垃圾、亂倒垃圾行為。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市容環境秩序專項整治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制定實施市容環境秩序整治專項方案。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加強飯店室外燒烤及露天燒烤攤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經營、油煙擾民等行為;加大對亂貼亂畫、非法小廣告、占路經營等不文明行為查處力度;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的設置行為,對不符合設置規劃、設置技術規范,未經批準擅自設置、超出批準期限的,不符合戶外廣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規定公益廣告的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整治。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2.完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規定,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居民養成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等良好的行為習慣。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各街道辦事處
(六)工業企業排污專項整治
市環保局牽頭,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強化工業排污監管和治理工作。整治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加強對重點企業、環境敏感區域(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區等)內排污企業的環保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規建設、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及專項行動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2.加快城區老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力度。
責任部門:市企業發展局、各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五、實施步驟
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籌劃準備(年7月上旬)
6個專項整治的牽頭部門圍繞各項重點整治任務,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每項整治工作目標、標準、規范及時限,細化整治工作內容。細化后的方案報送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全面部署,宣傳發動(年7月下旬)
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進行統一部署,定期調度各責任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專項整治、轄區重點整治動員會,明確目標、重點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和人力、財力投入。宣傳部門圍繞整治工作重點,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正面引導和問題曝光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全程及時跟進報道,充分吸納廣大市民建議,全面推動整治活動不斷深入。
(三)開展集中整治月活動(年8月)
全市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活動。各街道辦事處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及各項專項整治方案確定的整治規范、目標,排查梳理,集中整治,確保取得實效;對短期內不能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制定中長期解決方案,并由專門部門、專門人員跟進督查。專項整治活動的牽頭部門組織對活動情況進行兩次集中督導檢查;其他責任部門要加強對職能范圍內相關整治工作的指導督查。
整治對象
江河鎮段沿線。
責任單位
xx村、xx村。
整治目標
(一)河流沿線做到“四無一有”。“四無”,即無生活垃圾、雜物、廢棄物、建筑垃圾,無挖沙采沙現象,無工業選廠,無亂搭亂建現象;“一有”,即有保潔員。
(二)沿河村組做到“六有一杜絕”。“六有”,即戶有垃圾桶、承諾書,組有專職保潔員、垃圾池,村有垃圾清運員、垃圾處理點;“一杜絕”,即杜絕往河里傾倒垃圾。
整治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3年7月中旬)。召開相關村組動員會議,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環境衛生清潔行動任務及河道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7月中旬至11月30日)。
各村分別在轄區范圍內強力推進集中整治工作,實現河道“四無一有”、沿河村組(社區)“六有一杜絕”目標。
(三)長效管理階段(2013年12月1日以后)。通過集中整治,加強環衛保潔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保潔隊伍,落實工作經費,健全衛生制度,形成河道沿線管理長效機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我鎮成立江河沿線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由鎮長任組長,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水利站,由周婭娟及各村主任為工作人員,兼辦公室主任,專題研究部署河道集中整治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和困難。鎮安監、環保、國土、城建城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認真指導和支持配合做好河道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強保障,落實經費。按照“市區分擔、以區為主、鄉鎮配套”的原則,落實集中整治工作經費。爭取上級資金落實到位,鎮財政適當配套,各村組也要加大投入,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一、目標、內容及力量配置
(一)工作目標。此次建筑垃圾陸上運輸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以規范建筑垃圾處置為重點,結合北侖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通過蹲點守侯、流動設卡、路面巡查、重點監管等手段,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責任明確、任務清晰、配合默契、支持有力的工作機制,構建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的建筑垃圾清運督查管理體系,為進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發揮積極作用。
(二)整治內容。1、未持有合法有效《建筑垃圾清運卡》的車輛運輸垃圾的;2、建設單位未將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行為或備案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3、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4、建筑工地未按規定設置相關設施(專用清洗水道、高壓沖洗設備、電子信息傳輸系統)及管理不到位的;5、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統或密閉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三)力量配置。專項整治行動由區城管局牽頭組織,會同公安交警、公路運管等部門,實施部門聯動,開展聯合執法。區城管局設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實施統一指揮,綜合協調,抽調渣土辦、城區中隊、機動中隊的執法隊員作為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與其它部門的執法人員一起,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各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動員,全面參與,組織力量做好轄區內的查處整治工作。
二、具體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建筑工地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中心城區建筑工地是否配置車輛清洗專用水道、車輛高壓沖洗設備并保持有效使用,是否設置電子信息傳輸系統,對未按規定設置相關設施及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及時要求整改并予以處罰。
二是加大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區渣土辦要從施工單位、出土時間、行駛路線、運輸車輛入手,做好對中心城區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審批等資料整理收集工作;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要加強對建筑工地周圍和主要交通路口蹲點守候、流動設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
三是建立行政執法追溯倒查制度。城管執法部門在專項整治期間發現運輸建筑垃圾車輛違法違規時,既要依法處罰運輸單位或運輸車輛,又要建立行政執法追溯倒查制度,追究建設業主或施工單位未按規定非法處置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責任,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是規范專項整治執法程序。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由法制案審科對執法程序進行指導,統一按市局設定的處罰依據及標準進行立案查處,案件辦理程序到位,操作規范。執法管理科對執法過程進行跟蹤檢查,以暗訪、抽查等方式對實施專項整治執法隊員的隊容風紀、執法程序和執法成效進行督查,杜絕人情執法。
三、階段工作安排
(一)準備排查階段(4月20日前)。制定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對中心城區施工單位和運輸企業逐家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21日—7月30日共100天)。組織各方力量,破解建筑垃圾清運重點難點,按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措施,保持高壓態勢,并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專項整治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廣泛的社會監督氛圍,促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總結鞏固階段(8月1日至8月15日)。認真總結經驗,推廣行之有效好的做法和措施,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努力完善北侖區建筑垃圾處置常態化管理機制。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北侖區建筑垃圾陸上運輸百日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聯動、確保安全。專項整治涉及部門多、整治時間長、環境復雜,要堅持落實屬地為主、統一行動、責任到人的原則。區渣土辦和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和各街道鄉鎮執法中隊要完善執法區域責任制,實行無縫鏈接,做好重大事項風險評估工作,加強與公安交警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確保專項整治人員人身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全員參與”的原則,兼顧短期和中長期效果,加大投入,強化措施,完善機制,發揮合力,加強宣傳,全面深入開展街道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圍繞城市噪聲、建設揚塵、水環境、環境衛生、市容環境秩序、工業企業排污、居住區綜合整治、違法建設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集中整治、重點整治,確保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整治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同時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實施長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體的大氣、水、聲環境及城市面貌不斷改善,城市形象持續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噪聲污染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經貿辦)
落實《市市區環境噪聲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對六類噪聲源進行集中整治,減少噪聲擾民現象。
1、集中整治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問題,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設等夜間施工噪聲的整治。
責任部門:經貿辦(牽頭)、城管中隊、建管辦
2、集中整治歌廳、酒吧等娛樂行業音響噪聲擾民問題。
責任部門:派出所(牽頭)、科教文衛、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業單位使用固定設備產生的噪聲污染,包括使用風機、水泵、金屬切割、空調、冷卻塔、排風機、油煙機等固定設備,導致噪聲超標排放,干擾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經貿辦
4、集中整治公共廣場娛樂、集會等活動噪聲擾民污染。
責任部門:派出所(牽頭)、城管中隊
5、集中整治室外商業經營活動產生的噪聲擾民污染。重點整治在居民區和公共場所的商家促銷、流動商販使用音響設備、路邊攤以及早、夜市市場經營叫賣等噪聲擾民的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牽頭)、經貿辦、工商所
6、集中整治機動車交通噪聲擾民污染。重點整治城區機動車、旅游景區車輛違反禁鳴規定、車輛不正確使用警報器和音響裝置噪聲擾民的違法行為。
責任部門:交警中隊
(二)施工揚塵污染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城管中隊)
1、進一步規范各類建設施工行為,對城市規劃區內建筑施工、拆遷施工、路面及管線施工進行專項整治,堅決查處控制揚塵不力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牽頭)、建管辦
2、全面加大現場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場所全覆蓋;拆遷工地全部采取圍擋、覆蓋和灑水降塵措施,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出工地前必須將輪胎和車身沖洗干凈。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
3、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加蓋封閉運輸,嚴肅查處渣土運輸車輛超載、灑漏現象。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牽頭)、交警中隊、交管所
(三)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經貿辦)
1、.加強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嚴肅查處超標排污行為。
責任部門:經貿辦(牽頭)、農業服務中心
2、加快截污管網建設,采取臨時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結合的措施,盡快減少直排入河、入海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
責任部門:經貿辦(牽頭)、市政公路
3、增加沿河園林綠化和生態景觀建設,改善城市綠化環境。
責任部門:農業辦公室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計劃,加大投入,推動城市河流下游及支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責任部門:農業服務中心
5、根除河岸違法亂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為。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四)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園林環衛)
1、.按照區域劃分,加強各責任區日常環境衛生保潔,實施精細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查漏補缺,維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時清運。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2、加強垃圾運輸車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實行密閉化運輸;垃圾壓縮運輸車在行駛中確保無滲濾液灑漏。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3、加大投入,增加道路保潔機械清掃車輛。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4、組織清除主要道路兩側白色垃圾。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5、嚴肅查處焚燒工業垃圾、亂倒工業垃圾行為。
責任部門:經貿辦
6、嚴肅查處焚燒生活垃圾、亂倒生活垃圾行為。
責任部門:園林環衛
(五)市容環境秩序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城管中隊)
1、加強飯店室外燒烤及露天燒烤攤的管理,嚴肅查處違法經營、油煙擾民等行為。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牽頭)、經貿辦、工商所
2、加大亂貼亂畫、非法小廣告、占路經營等不文明行為查處力度。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
3、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的設置行為,對全街道范圍內不符合設置規劃、設置技術規范,未經批準擅自設置、超出批準期限的,不符合戶外廣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規定公益廣告的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整治。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
(六)工業企業排污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經貿辦)
1、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加密對重點企業、環境敏感區域(環灣、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區、飲用水源地上游等)內企業的環保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規建設、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并制定方案,落實計劃,治理毗鄰居民區工業企業污染。
責任部門:經貿辦
2、制定方案,落實計劃,加快推進老工業企業搬遷。
責任部門:經貿辦
(七)居住區綜合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城市化辦公室)
1、對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納入居委會管理,并成立業主委員會,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實施物業管理;進一步理順物業管理體制,建立由街道牽頭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責任部門:城市化辦公室、各相關社區
2、整治小區內亂搭亂建、亂擺亂放、毀壞公共服務設施及各類擾民行為。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相關社區
3、加強小區治安管理
責任部門:派出所、相關社區
(八)違法建設整治專項(總牽頭部門:城管中隊)
嚴厲查處各類違法建設。
責任部門:城管中隊
四、實施步驟
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年5月中旬)
街道辦事處召開會議進行統一部署,各牽頭部門、責任部門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專項整治、轄區重點整治動員會,明確目標、重點任務,落實責任分工和人力、財力投入。宣傳部門圍繞整治工作重點,制定落實宣傳方案,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加強宣傳造勢,采取正面引導和問題曝光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及時跟進,充分吸納廣大市民建議,全面推動整治活動不斷深入。
(二)集中整治(年5月下旬至6月)
各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全面落實整治方案,用一個多月的時間,開展一次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活動,重點對上述八方面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梳理,發現一處問題整治一處;對短期內不能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制定中長期解決方案,并由負責部門跟蹤督查。各專項整治活動的牽頭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活動情況進行集中督查或抽查。宣傳部門要加強對集中整治月活動情況的宣傳報道。
(三)鞏固提升(年7月至12月)
各牽頭部門、責任部門認真總結集中整治活動成果及日常監管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建立完善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和有關管理規定,將整治活動納入常態化管理,不斷提高城市環境管理水平;加大對集中整治活動期間遺留問題的解決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活動,檢驗整治活動和長效管理成效;宣傳部門會同專項整治牽頭部門對整治活動成果組織開展全方位宣傳報道,讓廣大市民感受到整治活動帶來的變化,了解整治活動的成果。11月至12月,各專項整治的牽頭部門再組織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動。
五、組織領導
1、成立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調度部署各項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整治工作。
堅持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考
核”的長效管理機制,對城中村、城郊結合部、河道溝渠等環境進行集中整治,安排專人管理,使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得到顯著改善,全力提升村居的環境衛生質量。
二、整治范圍
㈠城區:城區的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結合部、河道溝渠,城區西出入口主要道路兩側可視范圍。
㈡村及村級道路兩側可視范圍,四季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周邊環境。
三、整治任務
㈠加快推進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背街小巷環境整治。完成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背街小巷垃圾收集容器建造(布局合理),加大環境整治力度,清理積存垃圾,清理糞堆、草堆,清理亂堆亂放、亂貼亂畫,制止亂搭亂建。完善城中村垃圾收集和運輸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設置封閉的垃圾收集設施,農戶定點投放,村(組)集中收集,專人清運至附近垃圾轉運站進行統一轉運。
㈡加大溝渠整治。對我辦現有溝渠的積存垃圾進行徹底清理并安排專人定時、定期保潔,徹底改變溝渠“臟、亂、差”的現狀。
㈢加強西出入口道路及周邊環境的整治。加大環境整治力度,清理積存垃圾,清理亂堆亂放、亂貼亂畫,制止亂搭亂建,無視覺污染;協助城管執法部門加強“門前四包”工作落實。
㈣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對農村的道路清掃保潔要確定專人清掃道路,維護環境。要組織群眾及時清理垃圾,特別是道路、村口旁和房前屋后的積存垃圾、草堆、糞堆,不留衛生死角;要完善農村垃圾收集和處理系統,推行組保潔、村收集,委托環衛部門轉運處理的運作模式,建立長效機制。要做到農戶定點投放,村(組)集中收集,統一清運至垃圾轉運站進行轉運。推進戶廁改造進程,拆除露天糞坑,積極推廣沼氣式化糞池改造新技術,使糞便處理達到無害化排放標準。
四、實施步驟
此次城鄉環境整治活動,堅持“以塊為主,屬地負責”的原則,辦事處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各項環境整治工作由村、居和相關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㈠查找問題和制定方案階段。
各村、居和相關責任部門要針對此次活動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與安排。針對本轄區內的環境狀況,找出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㈡組織實施和綜合整治階段。
各村、居和相關責任部門按照各自制定的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迅速對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結合部、溝渠、西出入口道路兩側,村級道路兩側積存垃圾、衛生死角等開展綜合整治。對整治后的城鄉環境要納入常規管理,加強督促檢查考核,防止反彈現象出現,確實做到整治一片鞏固一片,不斷提高城鄉環境的整體質量。
㈢檢查驗收階段。
由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責任部門對此次整治活動進行全面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城鄉環境整治任務,檢查結果將納入全年的目標考核。
㈣鞏固提高和長效管理階段(長期)。
由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每月通報一次考核結果,指出相關責任部門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成績,并將其作為全年總評的主要依據。
五、整治措施
此次城鄉環境整治是貫徹落實區委八屆八次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村、居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誰責任、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建立工作機制,落實整治措施,精心部署,全力開展,努力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打造成為新農村建設工程的標桿,農民得到實惠最多的民心工程。具體要抓好三個責任的落實:
一是落實領導負責制。辦事處成立城鄉環境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指揮和協調。城管辦作為此次活動的牽頭部門,做好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工作;各村、居要發動本轄區居民、村民,全方位開展整治。各部門間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確保此次城鄉環境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一、指導思想
以峪道河鎮“進一步強化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為指導,堅持“班子強有力,全民總動員,重點求突破,整體上臺階”的原則,著力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潔三個重點,全方位開展“整治環境衛生,建設宜居家園”工作,為推動全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組
職 責:全面負責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方案決策和行動指揮。
(二)督查組
職 責:負責工作方案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整改落實。
(三)宣傳組
職 責:負責宣傳報道,輿論造勢,經驗總結,典型推廣。
(四)辦公室
職 責:負責后勤保障,上傳下達,資料匯整等日常事務。
三、行動計劃
第一階段:方案制定階段(2010年6月25日—6月28日)
經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制定出適合我村實際情況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包括指導思想、組織機構、行動計劃、主要措施、獎懲辦法等內容,為我村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論依據和行動指南。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0年6月29日—7月2日)
及時召開動員大會,宣傳組快速行動起來,大力宣傳“整治環境衛生,建設宜居家園”的重要性、必要性,宣傳我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獎懲辦法和長效機制,在全村形成人人高度重視、家家戶戶行動的良好氛圍。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10年7月3日—7月12日)
充分發動群眾,大搞環境衛生,開展排查與自我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及時糾正,整改落實要言行必果、一步到位。
第四階段:突出治理階段(2010年7月13日—8月1日)
對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中的難點、重點問題,要集中力量、突出治理,對不達標的家庭、門店要宣傳教育、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達標者,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中的獎懲辦法予以處理,絕不姑息。
第五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0年8月2日—8月25日)
在前面各階段的工作基礎上,要在在人員、經費和制度的落實上下功夫,要在加強管理、監督和考評上下功夫,使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逐漸步入常態化、規范化的軌道。
四、重要舉措
(一)通過喇叭、板報、標語、傳單、走訪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使“整治環境衛生,建設宜居家園”活動深入人心、全民參與。
(二)秉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選用到負責任、能吃苦、甘奉獻、敢碰硬的保結員。
(三)加強對保潔員的監督管理,確保其盡職盡責,對村主要街道的每日清掃,和督促村民自覺維護村容整潔。
(四)建成垃圾填埋固定點,并配備專門的清運工具、清運人員,切實做到垃圾的日清日運日埋。
(五)在村前后分別建起垃圾池,并在部分街巷安放垃圾桶,方便村民倒置垃圾。
(六)督促家家戶戶垃圾入池,糞便入廁,煤土、石料、柴草等雜物不得在街巷亂堆濫放,一律要在自家院內妥善安置。
(七)加強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如硬化街道、粉刷墻壁、修剪樹木等,使村容村貌一年上一個臺階,兩年打基礎,三年達到五星標準。
(八)根據村情民意和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村實際情況的環境衛生公約,并配之以切實可行的監督制約懲治措施。
五、考核辦法
(一)督查組每月至少不定期檢查一次,檢查采取抽查、巡視、暗訪等方式,并要把檢查結果張榜公示,一月一通報,一季度一排名。
(二)在衛生檢查中,對問題戶要下達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