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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我國有關污水治理的問題非常突出,嚴重的影響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出現了生活用水供不應求的現象,并且還伴有水污染等問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建設的規模在大面積增大,導致工業廢水大量的排除,對現有的水體系統產生嚴重污染。因此水資源的保護工作不僅是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也是我們的應盡的義務。
1污水治理的方法
1.1污水的定義
在生產生活中,所生成生的廢水并被污染的水體,我們統稱為污水。它涵蓋了生活廢水、工業廢水、被污染的雨水等。其中被污染的雨水主要是指早期的雨水,早期的雨水隨著地面上的各種污染物進入下水道,對城市的排水系統產生重大的影響,如建筑工地的沉淀物、有機廢棄物等,這些雨水里富含了許重金屬、病原體等,因此被污染的雨水污染的程度非常大。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升,相關部門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提升我國水體的質量。
1.2城市污水治理常用方法探討
1.2.1活性污泥法
城市生活污水在長期的實踐過程中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它具備了較強的凈化水的能力,這是它的優勢之一。這種方法主要利用了曝氣池中的生化反應,使得微生物迅速增殖,并從沉淀池中排出系統外,這樣就能達到穩定持久的運行該系統。此外,活性污泥還具有較好的凝聚和沉降效果,能夠將活性污泥與混合液分離出來,得到凈化后的水。但這種方法因為使用成本較高,在實際的運行中還是受到了一定的阻礙。
1.2.2光催化法
光催化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它具有為設備簡單、殺菌作用強等優勢,不僅在經濟上滿足了人們的要求,還達到了人們對污水處理的的理想狀態。光催化反應,就是在光的條件下進行的一系列化學反應。光化學主要利用了新物質的產生,達到良好的氧化效果,同時光化學反應的驅動能量來源于光子的能量,促使太陽能向光電轉換。
2水資源利用與保護
2.1我國水資源當前狀況
我國的水資源環境正在經濟建設中一步步地走向惡化,而人們在用水上存在極大的浪費,如果遇到突發的洪澇災害,我國的水資源就會驟然緊缺。水,作為一種量化國家儲備資源是否豐厚的判斷標準。因此相關技術人員致力于研究對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同時還體現了國家在水資源配置上的能力,大大的預示了國家發展潛能大小,一旦出現水資源調配不均衡,將會給國家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
2.2提升城市規劃中污水治理與水資源保護利用的具體方案
2.2.1強化相關部門對水資源的保護和開發意識
相關部門應該加強水污染產生危害的了解。在經濟生態型社會共同發展的時代中,有關人員要意識到水源污染不經處理后會引發更嚴重的環境問題,因此,相關部門要提高警惕,并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對水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和配置,嚴禁破壞性的開采利用。此外,還要注重節約用水、清潔用水光榮等理念的大力宣傳,并且做到嚴格用水制度。同時,還要依法強化對水污染源的制止。對偷排污水、污染破壞水源環境和不服從管理現象,應對當事人進行公開懲處,并追究當事者的相關責任。總而言之,整頓水源污染就要從根源做起,加強水資源的防污、治污工作的全面計劃,盡最大能力,改善我國水資源的水質狀況。
2.2.2對我國水體使用結構進行優化
我國是農業大國,在農業中用水多是必不可免的問題,經研究發現人們對地下水的利用占了很大一個比重,反而造成地表水利用效率低下的現象,造成大量水浪費的現象。在地下水開采過程中,相關部門應該做好水利城市建設的規劃,把城市供水規劃作為工作重心,去除一切的不利因素,城市供水更加穩定,同時盡快改變水源超采問題。
2.2.3強化水資源的開源節流并重原則的深化
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堅持開源節流并重、全面兼顧的原則,最大程度地做好全市范圍的水利工程建設。同時加強相關政策的推行,引導企業對水資源的二次利用。除此之外,還應當構建節水型社會,著重加強城市用水審批和管理。同時帶動要城鎮居民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提高對節水器具的使用率。用水資源的節約上還是以減少農業用水為主,不僅要在水的總量上進行削減,更重要的是采用灌溉、滲透的技術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現實問題。
2.2.4促進水利工程建設資金的穩定注入
水利工程建設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它是近年來我國發展的重要部分,水利工程的發展決定著它要解決好水利與國民經濟之間的發展關系,同時要協調好人、自然環境、社會三者之間的關系,這樣這幾者才能達到一個平衡的狀態,水資源的利用和開發才能順利進行。除建立完整的、科學的水利規劃體系外,還必須保障大量的資金投入,才能滿足人們對用水的需求。
3結語
城市污水處理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任務,目前越來越多的受到人們的關注,相關部門也引起了重視,但目前存在最明顯的問題是技術的改良和污水處理的全面落實問題,有關部門應該加強新技術的研究,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綠色。為了能夠更好的完成城市污水處理的任務,相關人員應該確保綠色理念宣傳到位,從思想上加深他們對綠色理念的認識,并鼓勵人們大力使用綠色環保材料制品。此外,還要加強城市污水處理體系的完善,這樣才能分清在城市污水處理中的主次。在城市污水處理技術上,相關部門應該引進新型人才,致力于污水處理以及提高用水效率的方法和設備的開發,比如利用我國城市污水中的熱能加以利用給城市供暖,這一構想既符合綠色發展的理念,又能減少污水排放和凈化的成本,還為人們提供更好的品質生活,一舉多得。
參考文獻
[1]喻澤斌,王敦球,張學洪.城市污水處理技術發展回顧與展望[J].廣西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2):173.
[2]張志剛,孟廣明,劉志強.AB法污水處理工藝的特點及技術管理[J].青島建筑工程學院學報,2003(3):135.
[3]徐紅霞.關于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保護管理制度的思考[J].湖南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1):158.
[關鍵詞]污水治理 曝氣生物濾池技術 生活污水
[中圖分類號] S273.5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1-159-1
1曝氣生物濾池技術優勢簡析
曝氣生物濾池技術是一種新型的污水治理生物技術,具有相當強的負荷承載能力,運用此項生物技術進行污水治理可得到非常理想的水質凈化效果。同時,曝氣生物濾池工藝的生化反應速率較高,聚集生物具有多樣性以及高濃度的特征,池內微生物生長體系相對比較固定,能夠確保污水治理運行過程的穩定性,出水水質優良。其次,此項污水治理生物技術的單元構造不僅利于氧氣利用率的提高,實現節電(常規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工藝的耗電水平約在1.7度左右,而使用曝氣生物濾池處理工藝,去除2斤BOD5耗電量大約在0.8度左右)與降低能耗,同時對于高強度的污水處理量也非常適用,且治理效果好。曝氣生物濾池系統多為集成式布置,設備于池底運行,產生的噪音非常小,且在運行過程中,污水自池底進入系統之中,有效控制產生的異味,對四周環境的影非常小。此外,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所需的占地面積較小。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中,相較于一般性的污泥法進行污水治理,運用曝氣生物濾池技術所需的占地面積僅需≤0.5倍常規污水法所需的占地面積,這主要是由于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技術可運用集成式布置方式,可實現濾池占地面積與池容的有效降低。
2曝氣生物濾池技術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中的應用分析
本文以某市一污水廠的生活污水治理為實際案例,對曝氣生物濾池工藝在生活污水治理只中的應用進行了實例分析,具體如下:
2.1工藝設計分析
在該污水廠的生活污水治理中,污水治理設計規模為每天一萬立方米,即Q=10000m3,工藝設計的原水水質以及進出水水質等各項指標如表1所示:
此外,在該廠的污水處理過程中,其工藝構造大致分為如下四部分:
(1)隔柵
分為粗隔柵與細格柵兩種,柵隙約為21mm左右,對于細格柵而言,其設計的齒耙間隙約在6.5mm左右。
(2)生物濾
綜合了4種池(風機房、曝氣生物濾池、配水井以及污水回收池)同時運行。
(3)沉砂池
沉砂池的直徑設計為2m,高度設計為3.3m,同時該沉砂池設計成旋流沉砂池,數量設計為2座。
(4)反應沉淀池
該沉淀池的采取兩組并列設計,設計長度為24m,寬度設計為17m,高度設計為4.9m,并安裝柵隙約2mm的超細格柵于該沉淀池的尾部。
2.2污水治理效果分析
該污水廠在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后,運用了曝氣生物濾池工藝對該市的生活污水進行了治理,其污水處理的效果的分段考察結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看出,在該市生活污水的治理中,運用曝氣生物濾池工藝進行污水處理,除獲得的氮指標相對較高之外,運用該工藝最終獲取的凈化水質優良,其各項指標達到了一級A的標準(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梢?,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實踐中,可有機運用曝氣生物濾池工藝,充分發揮其占地面積小的優勢,于市區內建立曝氣生物濾池污水處理廠,并將其積極運用到生活污水治理實踐中,這對于缺水地區而言,運用該工藝可基本實現區域內的自主供水,避免了遠距離調水產生的費用,同時還實現了水循環利用,利于水資源的節約。同時,在該生物技術的實際運用過程中,可充分結合水量與水質的實際情況對于曝氣生物濾池系統單元的數量進行控制,從而避免常規水污染處理中產生的水質偏濃以及水量不足等缺陷,最終實現能源的節約,凈化水質的目的。但在曝氣生物濾池工藝的應用實踐中,應從工程實際出發,對曝氣生物濾池中各類型濾料的生物持有量的具體數據展開深入分析研究,并在今后的污水治理工作中,對該工藝運用的生物填料進行統一,加強其運行過程中生物氧化的數據、最大水利負荷量的分析,以實現該工藝的優化升級,全面提升城市污水治理效果。
綜上可見,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中,生物技術的運用對優化污水處理效果具有積極的意義。特別是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技術在污水治理中,以其占地面積小,氧氣利用率高、水質凈化效果優良、負荷承載能力強等優勢,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實踐應用中,可全面節省污水治理經費,并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經濟實用,可積極推廣運用。
參考文獻
[1]李學菊,李金中,劉玉等.生物生態集成技術在村鎮生活污水治理中的應用及其對COD去除效果研究[J].中國科技成果,2012,13(7):56-60.
[2]黃天寅,馬奕,吳瑋等.蘇州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長效管理機制與對策[J].中國給水排水,2012,28(12):9-14.
關鍵詞:城市污染;污水治理
中圖分類號: R12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一、當前城市污水處理普遍存在的問題
現今,我國大部分城市都已經意識到城市水資源污染處理問題的嚴重性,都先后建成了污水處理相關企業,然而污水處理的效率與質量并不高,這些企業在處理城市水資源污染問題方面并未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沒有配套完整的污水收集管網
許多城市都沒有配套完整的污水收集管網,這將會導致下面2個問題:
(1)因為部分污水收集管網原來已經鋪設好,所以當重新建設污水處理設施與廠家的時候,往往不重視接戶支管與收集支管的建造,僅注重主干管道與污水處理廠的建造規模。
(2)在城市中,尤其是一些較老城區的管道有很多都是雨水與污水共用管道,雨污未分流,在雨水管中還包含著大部分的城市生活污水,因此改造后的污水管網接戶支管依舊與污水處理網不能相互配套,在城市污水主干管中不能順利納入城市生活污水。譬如,唐山市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設了一個大型的污水處理廠,然而因為沒有完整的配套網管設施,導致該廠的處理效率不高,未達到設計要求,沒有真正做到城市生活污水的完全治理。。
2、未做好前期工作
水資源污染處理相關項目前期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這將直接決定項目成功與否,不但會影響項目的投入額度,而且對項目運營時期的效率與實施時期的可操作性方面也都會有著較大的影響。然而,現今很多城市污水處理的相關企業大都是為了夸大自身的政績,前期可行性研究做得不充足。甚至某些企業為了可以讓考核指標盡快上馬,缺乏考量實際狀況。還有的水資源污染處理設施在評估時期缺乏真實數據作為支撐,導致項目可行性研究失真,出現了建成規模過大的處理設施而缺乏足夠的污染水資源的情況。
3、忽略管網后期維護工作
管網是城市污水排放的通道,同時也是收集城市污水的必經通道,如果管道出現破損,應及時處理,從而保證管道的暢通,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然而,常出現某些處于郊區的管道出現堵塞或破壞的情況;某些處于偏僻地方的管道因周邊環境較惡劣,而沒有得到及時的維護,導致截斷的情況常發生;某些管道由于市政設施建設的時候遭到破壞也未得到及時的補救。
4、污水處理標準未達到相關標準
近幾年,我國城鎮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某些處于城鎮郊區的污水處理設施由于其排放水體的管道被其他設施占用,加上原本就缺乏完整配套的污水網管,因此這些設施與企業所排放出來的污水處理參數遠遠達不到相關標準的要求。
二、做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工作的建議
1、整體規劃
分步實施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按照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布局,做到近期與遠期相結合、現狀與發展相結合、區域環境與水質要求相結合、處理水源體與周邊環境保護相結合。污水處理廠址布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應與污水處理設施尤其是污水輸送主干管及收集系統和接戶管相配套。污水輸送主干管與道路等基礎設施不能一次形成的,應按規劃分期分階段實施。收集支管和接戶管近期不能確定的,應在輸送主干管適當位置按規劃預留接口,待區域位置按規劃形成時,將收集支管和接戶管接入主干管。對整體規劃布局的污水處理廠,要科學合理、依據充分、實事求是、數據準確地進行評估論證,決不可盲目決策,否則只能是勞民傷財,對環境保護和社會發展留下不和諧的音符。
2、管網配套
完善現狀,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不僅依賴于擴大污水處理設施規模,更重要的是要充分發揮現有設施的作用和投資效益,提高污水處理率。首先,要摸清已建成運營設施的現狀,找準問題,對癥下藥,保障現有設施的正常使用。其次,要梳理污水來源途徑,對新建污水輸送主干管而未實施收集支管和接戶管的區域,分區域實施配套管網,避免點和面上的污水不能進入主干管的現象。對城市既有的未能進行雨污分流的區域,有計劃地實施分流制改造,將老城區的生活、生產、服務等污水引至污水處理廠,使城市污水處理廠實現能全方位接納
來自于城市各方面的污水。然而,做到這一點是很困難的,因為完善城市老城區污水分流制體制,屬小敲小打的零星工程,不顯山不露水,政績不突出,只有務實的政府才能做到。
3、做好管網的后期維護
管網的后期維護直接關系到污水處理廠效能的發揮,如果管網發生截斷或破損的現象而得不到應有的維護,污水就不能及時收集,污水處理廠將形同虛設。因此,為更好地發揮污水處理廠的作用,更好地保證居民的生活,必須做好管網的后期維護工作,尤其是在城郊結合的地區。此外,如果其他管道的施工需要開挖影響到污水管道的應該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不能讓污水管道長期處于無人治理的狀態。
4、采用新的污水處理工藝及提高污水再生效率
城市污水處理效率直接與污水處理工藝掛鉤,污水處理工藝越先進,污水的處理效率越高,但是城市污水處理工藝主體采用的都是具有降低有機負荷以及能量消耗、運行費用較低的活性泥污染法。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對一些資源消耗低、資金耗費少、環境親和力較強的處理工藝;城市污水再生效率的提高不僅可以節約淡水資源,還能進一步促進污水處理行業的技術發展。
三、環境保護與城市發展相協調
城市發展規劃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城市所處的地理位置、風俗文化、城市本身的特點等,進行合理布局。城市環境為所有準備工作的基礎,城市環境不僅包括自然與地理環境、人文風俗、氣象水文等,還應該考慮城市的經濟水平等數據;環境的規劃勘測包括的數據有大氣、水文、噪音等檢測數據以及城市歷來的污染物來源數量等,這些都構成了城市環境規劃的基礎。城市的規劃發展,是整體與局部協調統一的關系,是科學發展的重要體現。要區域化、節點化,從宏觀的角度去把握整個城市,用辯證的思維來思考城市的發展未來。要做到城市的發展與環境的協調統一。
從廣義建筑學的角度看城市環境的組成因子,環境是人類生活的基本因素。但是,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今天,制約城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就是環境問題,環境保護成為當下的研究重點,環境學也成了社會的顯學。環境矛盾最為尖銳的地方就是人類中最為集中的城市,所以作為城市發展指導的城市規劃必須考慮環境的保護,城市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問題研究是基于城市規劃和環境學這兩門交叉學科的新研究方向,是尋求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以及構建和諧環境的新途徑。城市化發展對資源的過度消耗引發了一系列城市問題:諸如城市的交通擁擠、空氣污染、城市生活污水的處理等。在當代的城市化進程中,世界各國的規劃工作者已普遍認識到考慮環境保護的重要因素就是以形態環境為基本對象的城市規劃,只有在城市規劃上考慮環境問題,才可以從根本上防止環境的進一步惡化并有利于環境的逐步改善。城市的污水處理、城市的環境規劃、城市的環境保護這些問題總結起來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環境的保護是一個長期重要的問題。
四、結束語
污水處理系統是城市最重要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之一,在水污染日益嚴重、水資源日益短缺的現狀下,污水治理顯得尤為重要。要解決城市的水污染問題,必須打破政府建設、政府運營的傳統模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建立多元投資主體模式,實行建設與運營的產業化和市場化,走污水治理產業化道路。
參考文獻:
[1]唐月新. 對環境工程中城市污水處理的探討[J]. 環??萍?,2012(14):298.
[2]邢延峰. 中小城鎮城市污水處理技術國內外發展動態[J].黑龍江環境通報,2011,35(4):39-41.
[3]付立凱. 國內外城市污水處理現狀及發展趨勢[J]. 石油石化節能與減排,2012,2(1):34-35.
關鍵詞:水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常用方法
1 概述
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構成了城市的污水系統,通常是通過城市集中的排水管網匯集之后在統一運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通常情況下,城市的污水處理工序主要是根據城市污水的利用以及排放的去向并考慮到水頭的自然凈化功能,來具體確定污水的處理程度以及相關的處理工序。不論是在工業領域、農業領域以及回灌補充地下水的使用中,對于處理后的污水再利用,都必須達到國家頒布的有關水質標準。
現存的處理技術按照處理成都來劃分的話可以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一級處理是一種應用物理方式,通過篩濾以及沉淀的方式將污水中不能溶解的懸浮顆粒以及漂浮物質去除。污水的二級處理是應用生物處理方式,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實現物質的轉化,有效的將污水中復雜的有機氧化物向簡單的物質降解。不僅如此,在整個生物處理方式中,對污水的水質、水溫和水中的溶氧量以及PH值等不都有很大程度上的要求。污水的三級處理是建立在一級以及二級的處理之上的處理方式,通過運用混凝、過濾、反滲透以及離子交換等方式將污水中存在的非常難以溶解的有機物、磷以及氮等多種營養性的物質技進行分解去除。一般情況下,污水中的污染物具有十分復雜的特點,只有有效的將上述幾種方式結合起來共同處理,才能滿足相應的需求,達到處理的標準[1]。
在污水處理中,一級處理是是一種預處理的過程,二級處理是整個處理中最為關鍵的環節,處理后的污水通常情況下可以達到國家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三級處理是更深一層的深度處理,使得處理后的污水水質較好,甚至可以達到飲用水的標準要求,但是這種深層處理的過程費用投入較多,在我國一些極度缺水的地區,并沒有實現廣泛的應用。在當前我國的很多城市都開始籌備和建設二級污水處理廠,解決因為工業以及生活帶來的水污染問題。
2 城市污水治理的常用方法分析
2.1 活性污泥法
長時間以來,很多城市對污水的處理方式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這種處理方法是現在世界各國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生物處理,處理能力較強以及出水的水質較優是這種處理方式最為突出的優勢[2]。曝氣池、沉淀池、污水回流以及剩余污泥排放系統組成了這種方式的處理過程,如圖1所示。
混合液的形成過程是通過在污水和回流中活性污泥同時流入曝氣池中而產生的,當曝氣設備內部與一定的空氣進行了接觸,在這時,空氣中的氧氣就會如混合液發生充分的融合,隨之便產生了好氧代謝反應,并且在這一過程中混合液能夠得到充分的攪拌而產生一種懸浮的狀態。所以說,這種方式能夠迅速有效的將污水中有機物和氧氣,與微生物接觸從而發生相應的反應效果。接著,混合液逐漸的流入沉淀池中,能將自身的懸浮顆粒在池中進行一個沉降,從而與水發生充分的分離,這時,沉淀池中分離出來的水就是已經達到標準的凈化水。沉淀池中存在的污泥會出現回流的現象,一般情況下,就把這個過程中出現的污泥稱作是回流污泥,回流污泥只要是為了使得曝氣池中保持相應的懸浮固體濃度[3]。在曝氣池中出現的生化反應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微生物發生增殖現象,增殖的微生物通常在沉淀池中實現排除,從而達到保持活性污泥系統能夠繼續良好運行的目的,在這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就被稱作是剩余污泥。活性污泥能夠有效的氧化并分解有機物,除此之外,還具有較好的凝聚及沉降功能,能夠使活性污泥與混合液發生完全的分離,實現水質的清澈。但是這種方式相對來說基礎建設的投入資金多,并且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現階段大多數的城市在廢水上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污水排放有著越來越嚴格的標準規定,所以對污水中氮、磷等一些營養物質的排放就有了很高的要求,使得必須實現很多的厭氧和好用反應池發生一系列的聯合,不僅使得建設的成本在很大程度的上得到增加,還使得運行過程變得復雜。
(2)當今社會的城市污水處理過程通常通過統一集中的方式進行處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污水的收集在資金投入上有較多的成本支出,甚至比投建污水處理廠所產生的成本還要多很多,在污水的可再生利用方面,建立大型的污水處理廠以用來集中處理生活污水是一種不可取的方案。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的減小城市污水處理工序實現耗能低、效率高、污泥量少以及簡單便捷的具體操作,全面的達到磷的回收以及污水可再生利用的目耍是當前相關部門研究及應用上大家共同關注的話題。這不僅要求無視的處理要實現水質的改善,而且還必須考慮到污水以及污水的污染物發生資源化和能源化的問題,要確保處理技術的使用耗能低并且有效減少資源的損耗。
2.2 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是一種比較固定的并且是和活性污泥法并列的一種污水好氧生物處理技術。它的應用范圍主要是有效的清除污水中的溶解性以及膠狀的有機污染物。在整個污水的生物技術處理過程中,活性污泥法以及生物膜法都占據著主導性的地位,圖2是生物膜法的工作原理展示圖。
生物膜法的處理過程是,將附著生長在一些固質表面上的生物膜,來達到對有機物水的處理。分布廣泛而又密集的好氧菌、厭氧菌以及其他的真菌和藻類構成完備的生物膜系統,在這中間的附著的固質被稱為濾料或者載體。生物膜的從濾料開始往外延伸分別是厭氣層、好氣層、附著水層以及運動水層。并且,它的處理原理主要是吸附附著水層的有機物,再經過好氣層中的好氣菌有效分解有機物,然后再進入厭氣層分解厭氣,使得老化的生物膜被流動水層中的水沖掉,在此基礎上長出一層新的生物膜,通過這種反復進行最終實行污水的凈化。
在小規模的城市中處理污水可以使用這種生物膜法,并且使用的構筑物具有較高的生物濾池以及生物轉盤,在我國南方地區更適合使生物濾池的方式。材料得到不斷的開發以及相應的技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最近幾年,生物膜法在處理工序上得到了高速的發展,因為生物膜法中的微生物是別固定在填料上的,所以在系統中能夠得到有效平穩的運行[4]。它的生活能量以及消耗能量與回信污泥法相比較并沒有那么大,所以通過生物膜法的方式得到的處理比活性污泥法處理的剩余污泥要少很多。生物膜法處理的效率比較高,耐沖擊負荷的能力也比較強,產泥量相對來水比較少,并且在實施中它的占地面積相對較小,整個運行的過程很方便管理,所以在處理技術上是一種很有競爭力的方式。但是與此同時,這種方法的使用在投資顯示出來較高的成本,并且單位的處理效率十分低下。想要使得城市污水得到一個很高效而又節約投入開支是目前人們亟需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2.3 氧化法
在現階段的城市污水處理過程中,氧化法是使用最廣泛并且極具潛力的預處理方式之一。氧化劑以及反應器的不同種類,可以將氧化法分為化學氧化法、催化氧化法、濕氣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以及超臨界氧化法等多種不同的方式。在具體的化學氧化法中,它的處理操作比較簡單,但是因為處理效果并不能達到很好的狀態,并且處理過程中投入的成本較高,所以在具體的處理城市生活污水上并不經常使用。人們為了有效的減少運行過程中的成本投入以及使得污水處理達到合格的標準,又挖掘了一些其他的氧化技術予以使用,所以,光催化法就得到開發并使用。光催化法具有處理設備簡單、運行得到條件要求不嚴格,有很強的氧化能力并且有效的實現殺菌以及處理結果十分徹底的特點,這種方式使得污水處理達到人們心中理想的效果。在光的條件下發生了一定的化學反應就是光催化反應。它的處理原理是在光化學反應之后吸收一定特定波長的電磁輻射,然后產生分子激發態的反應,在此事上就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生成新物質,亦或是向發熱反應的中間化產物轉變。光化學反應中的活化能主要是來自光子產生的能量,在太陽的作用下實現光電轉化以及化學轉化,使其在整個研究中處于十分活躍的地位。
光催化氧化技術是通過光激發氧化使得類似氧氣的一些氧化劑和光輻射得到有效的結合。在這個過程中使用的光主要是紫外光,可以有效的處理污水這能夠一些很難降解的物質。不僅如此,在整個體系中,紫外光和鐵離子之間存在著一種協同反應,能夠快速的將H2O2中的物質分解成羥基自由基,有效的清除污水中的有機物。
這種污水處理方法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處理方式使之漸漸走人了大家的眼球。所以說,這種方法將水進行深度處理以及有機物中難以降解的物質進行處理應用中有很好的發展潛力,是現階段我國研究領域中十分活躍的話題,有很多的專家紛紛提出預測,在當今世界的污水處理中,氧化法會成為最至關重要的方法之一。
3 結束語
總結上文,城市的工業以及生活污水的處理問題亟待解決,現階段,這個問題已經受到廣大人民和相P專家的重視。但是在技術的運用上還有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得到改善,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便是無視是處理技術得到提高以及如何將污水的處理落到實處。相關部門一定要將城市污水的處理工作放在城市發展眾多工作中的前頭,不斷加強新的處理技術的研究,實現水資源的再利用。
參考文獻
[1]儲金宇,等.臭氧技術及應用[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2.
[2]許建華,等.水的特種處理[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89.
關鍵詞: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存在的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X37 文獻白標識碼:A
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了當今世界共同關注的問題,水污染的防治則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而我國又是一個水資源比較貧乏的國家,因此水資源的保護,不僅關系到環境問題,更關系著國計民生,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我國在加快城市化進程中所必須給予重視的問題,更是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城市規??焖贁U張造成污水處理規劃的矛盾。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加快,對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對城市污水處理的規劃成為了一個重要的戰略方針。但在城市化密集的狀態下,城市污水的處理是采用集中處理還是分散處理成為了污水處理規劃中出現的一個矛盾。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具有便于運行管理、節省建設投資等優點,但同時也有系統龐大、建設周期長、協調運作難、近期的管網系統功能差等缺點;分散處理方式,是由開發商建立小型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污水處理工作,由于其對小區內的污水進行二級處理達標后就近排放,因此具有不受大市政污水設施建設進度影響的優點,但由于其由開發商自建自管,因此也具有因技術、資金和管理不到位導致污水不能達標排放、不利于城市水環境保護的缺點。由于城市污水處理方式的選擇對城市污水系統建設以及優化運行和環境保護都有著極大地影響,在城市化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就造成了污水的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的矛盾。
2、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維護存在資金缺口。長期以來,我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是依靠國際援助和政府投資,但由于我國的經濟實力尚且不夠強大,國際援助也只是能解決小部分的資金問題。因此導致我國的多數城市在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維護中存在著較嚴重的資金缺口問題。很大一部分城市的污水處理廠由于資金短缺得不到及時的擴充與設備更新,導致其污水處理能力偏低,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速度,有些污水處理廠甚至因為資金不到位而無法正常運行。資金欠缺引發更加嚴重的問題是導致很多在建的污水廠待建甚至停建,無法保證污水處理工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由于資金缺口無法保證城市污水廠的建設,達不到城市污水處理的要求,污水處理能力大大滯后于城市的發展。
3、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完善導致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目前許多城市的污水處理廠中的運行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導致污水處理廠無法進行持續正常的運行,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其應有的污水處理能力。此外,除了污水處理廠整體上的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之外,操作運行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不高,導致難以掌握和操作技術復雜的處理過程和設備,也是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中存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4、多數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不達標。目前存在著多數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其污水在經過相關的技術處理后達到了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而進行排放,但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污泥,由于目前污水處理廠的設備難以合理處理這些污泥,而造成污泥處理難以達標。這些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的污泥,同樣會給城市環境造成污染。
二、加強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中的對策
1、加強污水處理新技術的開發研發。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采用的是經濟實用的生物處理技術,現存的污水處理技術雖然多種多樣,如由活性污泥法改進的AB法、AO法、A2O法、SBR法和氧化溝法等技術發展的較快,但卻得不到普遍的應用。究其原因,是由于這些方法的投資運作和維護費用太高,很多城市的財力難以負荷。因此,目前的城市污水處理主要采用較為經濟的生物處理法,應用的技術比較單一。因此,為了實現城市污水處理的快速有效,我們應該致力于污水處理新技術的研發,呼吁有關的高等學府和科研機構進行開發研究更為經濟、實用的能夠快速普及的污水處理新技術,市污水治理工程得到快速有效地發展。
2、增多建設資金籌措渠道。主要依靠政府投資這種單一的集資方式是限制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建設的主要因素,因此為了是污水處理過程建設得到切實的提高與發展,就需要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增多污水處理過程建設資金的籌措渠道,比如可采用以下一些籌資方式:個人投資、集資、BOT方式、發行建設債券、發行環保彩票等。從根本上保證污水處理工程建設的資金來源,使其在財政上得到強有力的保證,使污水處理事業得到快速的發展。
3、完善相關的配套政策法規。國家應制定全國性的有法律強制力的排水法,同時建立污水產業的標準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對污水處理產業給予法律上的援助。同時,國家應該針對污水治理產業給予一定的幫扶與鼓勵,在有必要的時候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加快其產業化轉型的進程。而針對地方的各級政府,就應該在充分考察本地區的實地條件,實際污水處理狀況的前提下,遵循水資源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原則下,因地制宜的制定本地區的相關污水處理專項規劃政策。力求達到污水處理技術合理、管理水平科學先進。使污水治理朝著更加科學合理的方向發展。我國已經頒布國家級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6部,與環境有關的資源法9部,環境保護行政法規29項,制定環境標準364項。但是,由于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的制定起步比較晚,加上近年來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和破壞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跟不上社會需求甚至落后于社會的現實越來越突出。
4、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能力。目前,政府在城市污水處理方面給予了一定的重視,城市污水處理廠也引進使用了一定量的現代化設備,使得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有所提高。但是在污水處理中隨之而產生的大量污泥,卻未能得到有效地處理。這些沒有被重視的,未能給予妥善處理的污泥,對城市的環境造成了極大地污染?,F階段,我國的城市污水廠污泥治理工作才剛剛起步,由于污泥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顆粒、有機物、致病細菌等有害污染物,對環境和人身健康都有著極大地危害。因此,我國應加快污泥治理工作,使其達到快速發展,提高其污泥處理能力。對于超標排放的污泥,應該采取填埋、焚燒等相關技術進行妥善處理,促進城市環境治理工作的進行。
結束語
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作為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水污染的問題日益突出。近年來,由于環境保護規劃沒有與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同步落實,使城市環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環境污染日趨嚴重,城市環境不能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因此,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問題有必要進行研究探討,這關系到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
參考文獻
[1] 王洪臣.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控制與維護管理[J].水科學進展.2001.(1):189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保障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保護和改善城市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市政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及市政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
涉及市政雨水排放、農業生產排水、水利排灌等行為的,按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排水包括公共排水和自建設施排水。城市排水設施是城市的產業廢水、居民生活污水、大氣降水徑流和泉涌的接納、輸送、處理、利用及處置設施的總稱。包括接納、輸送城市排水的管網、泵站、溝渠、窨井,起調蓄功能的池、塘、浜、湖等,以及污水處理廠(站)、污泥最終處置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等公共排水設施和自建排水設施。
本辦法所稱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是指由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管理的市政排水設施。自建排水設施是指社會單位、個人投資建設和管理的排水設施。
本辦法所稱排水戶,是指因從事制造、建筑、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中水,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凈化后,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設施,指城市污水處理廠(站)及其附屬設施。
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凈化處理、供水、計量、檢測設施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本辦法所稱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是指實施二級或二級以上處理的城市污水處理廠。
第四條**市建設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城市排水設施管理和排水監測工作。
城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排水單位的污水排放實施監督管理。
水利、規劃、物價、公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設施的權利和保護排水設施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多元化投資體制,鼓勵采用多種融資方式發展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事業,大力推行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穩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發展進程。
第八條城鎮污水應當集中處理。
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本行政區域城鎮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
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建設、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水行政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并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應當用于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水資源發展戰略和水污染防治政策,鼓勵和支持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科學研究工作,推廣、引進、使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大力提倡城市污水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有計劃地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促進污水資源化,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和污水回用率。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條城市污水應當進行集中處理。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把保護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建設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網,有計劃地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城市水環境的綜合整治。
第十一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發展規劃,編制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報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執行“節水、減污、凈化、再用”的技術政策。城市污水處理實行點源治理與集中處理相結合,以集中處理為主的原則。
第十三條在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覆蓋范圍內,排水戶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規劃等有關要求,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城市規劃區域內公共排水主干管網尚未到達的區域,自建排水設施應當符合城市排水工程規劃,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
城市中水管網覆蓋的供水區域內的用水單位,應當建設中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使用中水。
城市中水管網不能覆蓋的供水區域內有條件的賓館、飯店、住宅小區、企業、大專院校和工業園區以及城市再生水利用規劃確定的其他用水單位應當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其再生水利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一切可能造成或增加水污染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應當經過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五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工程技術標準和生態景觀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依據城市排水專業規劃同步配套建設排水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項目,應當事先征得國土資源、城市規劃、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經城市建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改建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征得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的同意,報經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承擔建設費用。
第十六條城市公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采取政府投資、企業自籌、市場融資等多種方式籌集,由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負責建設。
第十七條自建的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專業規劃。
自建的排水設施與城市公共排水設施連接的,應當按規定設置沉砂井、格柵、隔油池、化糞池等污水預處理設施,并承擔接通管道設施所需費用。
第十八條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應當根據受納水體功能要求、水環境容量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和設施規模。
第十九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工程的圖紙會審、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應當有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參加。
第二十一條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申請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在三個月內將竣工資料分別移交城建檔案館(室)及有關主管部門存檔。
第三章城市污水收集與處理
第二十二條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排污費征收標準繳納排污費。排污費應當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城市排水排水許可制度。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廢水、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條件后,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第二十四條排水管理部門在辦理城市排水許可過程中不得收費。
排水管理部門實施排水許可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排水管理部門的預算,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按照批準的預算予以核撥。
第二十五條符合以下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一)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市排水規劃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等有關標準和規定,其中,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后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還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或者有關行業標準;
(三)已按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四)已在排放口設置專用檢測井;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值、化學需氧量(或總有機碳)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具備對水量、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和氨氮等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六)對各類施工作業臨時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堵塞或者損壞的,排水戶已修建預沉設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標準。
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由排水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值、化學需氧量(或總有機碳)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第二十七條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因建設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臨時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有效期,由排水管理部門根據排水狀況具體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施工期限。
第二十八條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排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排水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申請,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有效期延續5年。
排水戶在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內,嚴格按照許可內容排放污水的,有效期屆滿時,經原批準機關同意,可不再審查,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延期5年。
第二十九條排水戶應當按照許可的排水種類、總量、時限、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的污染物種類和濃度等排放污水。
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將按照水量、水質檢測制度檢測的數據定期報排水管理部門。
需要變更排水許可內容的,排水戶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重新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第三十條在汛期或者發生其他特殊情況時,排水戶應當服從排水管理部門的統一調度,按照要求排放污水。
第三十一條排水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排水管理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開展檢查;
(二)要求被檢查排水戶出示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材料;
(四)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問題做出說明;
(五)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排水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定期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進行檢測,并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及有關問題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排水戶對排水管理單位檢測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測機構申請重新檢測。
第三十四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檢查機關有義務為被檢查的單位保守在檢查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禁止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三十六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對其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第三十七條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排污費。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必須達到相應的水質控制指標。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第三十九條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利用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進行灌溉,應當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第四十條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采用厭氧、好氧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采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理。
經過穩定化處理后的污泥,用于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理應嚴格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四十一條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因特殊情況必須停運搶修而需暫時排放未經處理污水的,應當報經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四章設施維護和管理
第四十二條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管理單位應加強城市公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操作規程,保障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完好和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第四十三條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必須保障排水設施維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應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程,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完善施工(維護)中毒事故的應急預案,提高排水設施維護技術水平。井下作業必須落實“下井安全作業票”制度。
第四十四條城市排水設施的維修、更新及安全管護責任一般以接駁井為界,無接駁井的以排水設施產權界定,按下列規定劃分,并承擔費用:
(一)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由城市排水設施管理單位負責;城市污水處理、泵站等設施,由城市污水處理單位負責養護和維修;
(二)自建排水設施及其連通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支管、檢查井、隔油池、化糞池等由產權單位(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管理和養護維修;
(三)住宅小區內的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產權人)、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管理和養護維修;
(四)非住宅小區的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產權人)負責管理和養護維修;
(五)集貿市場內的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管理和養護維修;
(六)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出戶管及其附屬設施,由產權單位(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管理和養護維修。
第四十五條在城市公共排水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或進行其他可能危害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安全作業的,建設方應在開工前向排水設施產權單位查明有關情況,事先與設施產權管理單位商定保護措施,由設施產權管理單位監督實施;因作業造成設施損壞的,建設方應承擔相應的維修和賠償責任。
第四十六條城市公共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應采取措施,及時維修、疏通。排水設施搶修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不得阻撓或者干擾搶修工作正常進行。需暫停排水的,應當將暫停排水時間及時通知沿線排水戶。對生產、生活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較大范圍暫停排水,應當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并通告。
第四十七條排水戶發生事故或意外事件,影響公共排水設施安全和正常運行時,應及時報告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同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第四十八條禁止下列損害城市公共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影響城市排水的行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二)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三)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六)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八)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第四十九條因工程建設需要臨時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放者應當將水泥漿、雜物等進行沉淀后,方可排放;因排放工程污水造成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淤積堵塞的,排放者應當負責疏通、維修,或者委托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有償疏通、維修。
第五章罰則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由作出排水許可決定的排水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一)排水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作出準予城市排水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城市排水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城市排水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城市排水許可的其他情形。
排水戶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城市排水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五十一條對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后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排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進行水質檢測。發現污水水質不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者有關行業標準的,排水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查明原因。
經排查發現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不符合排水許可要求的,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排水許可要求的,撤回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禁止其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并將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告知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排水戶未將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的,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排水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由排水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排水戶造成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拒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拒報或者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水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事項的;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第五十八條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第六十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產整頓。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依據前款規定采取措施、給予處罰。
第六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違反規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第八十三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責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備治理能力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
造成漁業污染事故或者漁業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漁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第六十二條對擅自停止或不滿負荷運行、經監測水質超標的,依據《甘肅省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除按規定征收污水排污費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整改,直至達標排放。
第六十三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其處理后排放的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的,依據《甘肅省污水處理費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按上述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規定的收費標準計征的收費額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征收污水處理費,對氨氮、總磷暫不收費。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費。
第六十四條因水污染受到損害的當事人,有權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損害的,排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水污染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排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水污染損害是由受害人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減輕排污方的賠償責任。
水污染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水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的糾紛及損害賠償訴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解決。
第六十五條阻礙城市排水或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依法監察、監測、維修或搶修作業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十六條盜竊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或者明知是盜竊仍然購買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排水戶逾期不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污水處理費征收單位或者委托代收單位可依據合同的約定收取滯納金。在沒有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計收逾期利息的標準計收逾期付款滯納金。沒有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污水處理費征收單位可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繳,并可采取措施停止其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水。
第六十八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排水、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七十條本行政區域范圍以外的城市污水排放單位和個人,向本市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城區污染源及水環境質量現狀
目前,**城區建成區面積為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39萬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79公斤水量(含飲食業及其他三產企業)計算,全城每天約產生生活污水6.98萬噸。據統計,約有60%的生活污水,通過地下管道流入洙水河,最后流入洙趙新河;約有30%的生活污水,經北城韓堤口排灌站提排進入菏鄄路公路溝內,通過七里河、安興河流入洙趙新河;約有10%的生活污水,通過城西南的三角閘,提排進入東魚河北支,穿薛莊涵洞進入新萬福河。
**城區及近郊目前污水排放量較大的單位有:**發電廠、青啤**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牡丹紙業有限公司、魯抗集團藥業有限公司、健民制藥有限公司、泰龍化工有限公司、宏瑞紡織印花有限公司、**綠源食品有限公司、**生建機械廠、**華聯印染有限公司、**剛城紙業有限公司、**棟梁紙業有限公司、**天香毛紡織有限公司、**開發區帝園食品有限公司、**華瑞方便面有限公司、**華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市立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牡丹區人民醫院等。這些排污單位廢水的流向是:**綠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島啤酒**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外排廢水全部進入洙水河;**宏瑞紡織印花有限公司、**牡丹紙業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外排廢水通過七里河、安興河,進入洙趙新河;**泰龍化工有限公司、**健民制藥有限公司、**生建機械廠等單位的外排廢水,通過東魚河北支流入新萬福河。這些單位日排污水約2萬噸。**綠源食品有限公司、**健民制藥有限公司、**華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等企業到目前為止,未建設污水處理設施;**華聯印染有限公司、**剛城紙業有限公司、**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等單位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泰龍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在建設中。從近期的檢查情況看,部分單位治理污水設施運轉基本正常,外排廢水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個別單位治理污水設施老化或者處理能力不足,已不適應需要。
多年來,由于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及點源治理不到位,造成**城區水環境質量較差。環城公園工程的建設,對改善城區水環境質量起了重大作用,但目前**城區仍有部分區域污染嚴重:一是長江路以南、定陶路兩側,大部分污水系**泰龍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廢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化學需氧量;二是城區菏鄄路兩側,由于城區部分污水經韓堤口排灌站排入菏鄄路路溝內,加上**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等工業企業處理后的生產污水,特別是七里河接納了東明縣部分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致使該區域水環境質量一直較差;三是天香公園水域,該水域與洙水河相通,城區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青啤**有限公司工業污水排入該水域;四是城東北區域、220國道兩側,由于**華聯印染有限公司、**剛城紙業有限公司、**棟梁紙業有限公司、**天香毛紡織有限公司等企業治污設施不完備或不能正常運轉,外排工業廢水不達標就進入七里河和安興河下游。
二、治理措施及責任分工
(一)加快城區污水處理廠管網設施建設
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區污水處理管網鋪設,并做好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把城區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確保實現2007年底前**市城區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的目標。這項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市市政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區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
1.關閉一批企業。認真落實魯政發〔2005〕2號和菏發〔2005〕6號文件精神,對**城區內及近郊的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企業,包括現有石灰法制漿工藝、年制漿能力3.4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年生產能力2萬噸以下黃板紙,1萬噸以下廢紙造紙企業,1萬噸以下酒精生產線,1萬噸以下淀粉生產線于2005年底前依法予以關閉。對“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業,發現一個,取締一個。這項工作由牡丹區政府和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逾期不予關閉和取締的,將按照省監察廳、省人事廳、省環保局《關于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2.停產治理一批企業。對**城區和近郊的污染嚴重、4月底前未上馬治理設施的企業,要立即停產治理,經市、區環保部門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務的,一律關閉。這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督促落實。3.限期治理一批企業。對**城區及近郊雖有治理設施,但外排污水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善治理設施,確保外排廢水穩定達標排放。8月初,環保部門要組織檢查驗收,對完不成治理任務的,一律停產治理。這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督促落實。4.搬遷一批企業。對**城區及近郊污染嚴重、威脅居民身體健康、制約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形象的企業,要制定規劃,分期分批搬遷。特別是位于**城區上風上水向的企業,工業廢水即使達標排放,也不宜在建成區內長期生產。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也要遠離建成區。這項工作由牡丹區政府和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5.依法查處一批環境違法企業。要加強對城區企業的環境監督管理力度,對企業閑置治污設施、偷開偷排、超標排放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按照省監察廳、省人事廳、省環保局《關于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行政處分暫行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企業法人代表的責任。這項工作由市監察局、環保局負責。
(三)加強新建項目環境管理
為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要堅決制止。這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市發改委、工商局、建設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經貿委、外經貿局等部門配合。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在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已經建成的,一律停產、停業,依法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組織領導
牡丹區政府、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切實把**城區水污染治理工作作為今年的一件大事來抓,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牡丹區、開發區要成立專門機構,分管領導靠上抓。要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并積極進行市場化運作,努力擴大融資渠道,多方籌集資金,確保治理設施建設需要。市政府將成立督導組,今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12月底分4次進行現場調度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附件:需關閉、停產治理、限期治理企業名單
附件:
需關閉、停產治理、限期治理企業名單
一、需關閉企業名單
**剛城紙業有限公司
**棟梁紙業有限公司
牡丹宏川衛生紙廠
牡丹何寨衛生紙廠
牡丹蘇道溝包裝紙廠
二、需停產治理企業名單
**綠源食品有限公司
**健民制藥有限公司
**華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
三、需限期治理企業名單
青啤**有限公司
**泰龍化工有限公司
**天香毛紡織有限公司
**華聯印染有限公司
魯抗集團**藥業有限公司
【關鍵詞】城市水污染;現狀;對策
近年來,隨著城市工業的急劇擴張,城市人口持續增長,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城市污水。因此,水污染問題與水資源匱乏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那么,怎樣才能保護好水資源,抓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這已經成為城市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
1 我國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緊迫性與艱巨性
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2500m3,而世界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為10000m3。因此,我國水資源相對短缺,是世界上13個貧水國之一。國內大約66.7%的城市均有一定程度的缺水,其中,缺水嚴重的城市有100多個。據統計,1997年底全國每天污水排放量為1×108m3。目前,我國各類水體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約為82%。其中,河段污染嚴重的約占39%;超過7成的城市河段不宜作為飲用水水源;一半城市的地下水均受到污染。另外,以長江為首的七大水系也受到污染,水質日益惡化,各類湖泊、水庫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沿海水體常出現赤潮與富營養化現象。因此,加大污水治理力度,重視污水防治工作已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2 國內城市水污染的原因分析
2.1 無節制地排放各類污染物
城市工業生產及居民生活會產生很多廢水。大部分廢水未經任何處理便直接排入河流。另外,廢水會隨著地表雨水匯入河流,從而加劇水污染,并影響地下水水質,使城市整個供水環境不斷惡化。
2.2 缺乏有力的監管機制
目前,我國很多地方都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大對城市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監控力度。不過,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人員、技術等,部分城市的監控機制不夠健全,極大弱化了監控力度。因此,仍有部分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私自排污。
2.3 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不到位
由于資金所限,一些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得不到有效利用,處于閑置狀態。因此,污水處理并不完全,有的污水直接被排放到河流或地下。
3 對我國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建議
3.1 轉變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各級地方政府應轉變傳統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觀念,要增強環保意識,加大環保宣教力度,力爭讓大家都形成強烈的環保意識。在此過程中,也要積極改變群眾的傳統觀念。他們很難理解為何排污也要收費。當前,我國城市排水設施及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日常運營均是由國家與地方政府財力支持。從長遠來看,這種經營模式直接制約了污水處理事業的快速發展。當前,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轉變傳統理念,采用市場化運營機制,即誰污染則由誰治理。不僅要收取水費,更應收取一定的水污染治理費。同時,污水處理廠采用企業化運營管理模式。
3.2 健全法律法規,力爭從根源治污
工業廢水排放是造成城市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工業污染源是工業化進程的產物。政府有必要通過強制手段,加強對各類污染源的治理。工業污染源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后方可排放。地方政府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特別是違規排放企業。一旦發現,立即關停,并責令整改,按規定排放或達到無污染排放。另外,逐步完善水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并加大監管力度,遵循“有法不依、違法必究”的執法原則,采用防治結合的監管措施,從而讓水體變清,實現對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3.3 加大科研攻關,提高污水處理水平
要實現對城市污水的有效處理,必須運用先進的技術手段。當前,我國城市污水再生處理技術有以下幾種:二級處理、二級強化處理、三級處理、消毒處理等。
(1)二級處理
在一級處理的基礎上,采用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及其它相關技術方法處理污水。它能凈化污水中的各類懸浮有機物與溶解性有機物。
(2)二級強化處理
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通過生物法、物化法等技術,從而處理掉污水中含有的N、P等物質。
(3)三級處理(深度處理)
該處理技術可凈化污水中的懸浮固體、膠體、一些病原體及個別無機物。它是建立在二級處理或二級強化處理的基礎上,并通過化學混凝、沉淀、過濾等處理手段凈化水體。
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污水處理水平參差不齊,因此,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選擇相應的技術手段,做好對污水的凈化工作,確保污水達標排放,從源頭上防治對城市水體的污染。此外,還應重視相關科研工作,增加污水治理工作的科技含量。目前,環??蒲械闹鞴シ较蛴腥帲孩僦匾晫Ω邼舛扔袡C廢水處理技術的科研,力爭解決某些特殊行業的廢水處理問題,如造紙廠、制藥廠、食品廠及制革企業等;②抓緊和水源污染有關的技術攻關,比如,研發人畜糞便固化及加工技術;③扶持環保產業的發展,加快環保產品的生產,積極研發城市污水處理、工業廢水處理方面的先進技術。
參考文獻:
【關鍵詞】:污水污泥;處理處置;措施
中圖分類號:U66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日益加快,城市污水污泥作為城市發展中的產物,必須及時得到有效的處理,進而維持城市經濟及社會發展的穩定環境。隨著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環境的質量要求也不斷地提高。而社會和經濟的高速發展,使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城市水環境的惡化,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影響著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已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嚴重制約因素。
一、當前污水污泥處理處置的狀況和問題
1. 污泥處理處置的現狀目前,我國污泥處理處置主要方法中,污泥農用約占44.8%、陸地填埋約占31%、其它處置約10.5%、沒有出處置約13.7%,這些所謂的“處理”和“處置”基本上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估算的,如果嚴格地來說以上數字將會有較大變化。據統計,我國用于污泥處理處置的投資約占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的20~50%,可以看出,污泥處理處置處于嚴重滯后狀態。這給給生態環境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的現狀根據清華大學紫光投資公司統計資料,預計2001年一2005年污水排水增長率為0.8%,2006年一2010年污水排放年增長率為0.1%,這樣到2010年我國的年污水排水量為763億噸。據統計,我國現有的淡水資源為34550億噸,其中地表水26000億噸,僅地表水污染造成的損失就達4278億元要治理這些水共需要投資21398億元。可見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巨大的,而治理費用就更大了。
二、對污水污泥處理處置路線的認識
1.常用的污泥處理技術
(1)污泥脫水污泥脫水主要是將污泥中的吸附水、毛細水和細胞內水分離出來。一般大中型污水處理廠均采用機械脫水。污泥機械脫水主要包括:真空過濾脫水、壓濾脫水、離心脫水等。污泥經脫水后其體積大幅度減小,降低了后續污泥處理處置的難度。近年來,污泥脫水技術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技術突破集中在污泥脫水前調理劑的研發和脫水機械設備的改進等方面。
(2)污泥高溫好氧發酵污泥高溫好氧發酵是采用剪枝、落葉等園林廢棄物和礱糠、谷殼、秸桿等農業廢棄物作為高溫好氧發酵添加的輔助填充料,利用自然界廣泛存在的細菌、放線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進污泥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向穩定的類腐殖質轉化的微生物學過程。污泥中各種有機物質在酶的作用下,轉化成小分子的有機化合物、對土壤有利的腐殖質,以及CO2、氨、水和無機鹽等,使之成為可被植物吸收利用的化學形態。污泥高溫好氧發酵不斷地分解有機物,堆體溫度不斷升高,可達到50℃~60℃,將其中的病原菌和寄生蟲卵殺死,使之無害化。污泥高溫好氧發酵的產品稱為堆肥,,可以用作土壤改良劑和有機肥料。
(3)污泥厭氧消化污泥厭氧消化通過把污泥中的有機物轉化為沼氣和二氧化碳,消減有機物含量,產生的沼氣進行綜合利用。污泥厭氧消化可以穩定污泥的泥性,降低污泥含水率,提高污泥的脫水效率。
(4)污泥熱干化污泥熱干化過程分為污泥與熱載體直接接觸和熱量由換熱設備提供兩種,目前應用較多的有流化床干化、轉盤干燥、噴霧干化和空心槳葉式干化等工藝。污泥熱干化后污泥的臭味、病原物、粘度、不穩定等負面特性得到顯著改善,降低了污泥含水率,節約了運輸成本,提高了污泥熱值。
(5)污泥石灰穩定干化采用石灰等無機藥劑對污泥進行調理,可以降低含水率,提高污泥橫向剪切力和衛生條件,有利于污泥的后續處置。污泥堿化穩定干化技術原理是使用生石灰穩定污泥,生石灰與水反應生成氫氧化鈣,此過程中釋放熱量,溫度及ph值提高,從而有效殺滅病原體,并分解有機物。
2.常用的污泥處置技術
(1)污泥填埋污泥填埋分為污泥單獨填埋和與城市垃圾、工業垃圾混合填埋。該處置方法具有簡單、易行、成本低等優點。但是,污泥填埋也受土地約束以及受污泥填埋過程中產生的滲濾液和甲烷氣體等二次污染的影響。在我國,混合填埋應該成為大部分污泥的出路,由于脫水后污泥含水率一般在75%以上,這一含水率通常不能滿足填埋場的要求,垃圾填埋廠不愿意接受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因此,污泥需要再經處理才能送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
(2)污泥建筑材料綜合利用污泥建筑材料綜合利用技術研究及應用已成為熱點。污泥建筑材料綜合利用是指污泥的無機化處理,用于制作水泥添加料、制磚、制輕質骨料和路基材料等。
(3)污泥土地利用污泥的土地利用通常是指在耕地上投布污泥,以利用污泥中的有機物和營養物改善土壤質量為目的的處理方法。污泥土地利用的方式主要包括城市園林綠化利用、土地改良和農用利用等。從目前的趨勢來看,污泥土地利用必然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污泥中的有機質可以補充到土壤中,并且消耗的能源較少。但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土地利用仍然存在很多瓶頸問題。其中最主要是工業廢水處理方面的問題,雖然工業廢水處理有很多嚴格的標準,但有些標準可操作性差導致廢水偷排,這些廢水進入市政污水后重金屬含量超標,進而約束了土地利用的可能性。
(4)污泥焚燒污泥焚燒是指污泥在一定溫度、氣相充分有氧的條件下,利用焚燒爐將脫水污泥加溫干燥,再用高溫氧化污泥中的有機物,使污泥成為少量灰燼。污泥焚燒一般采用流化床工藝,分為固定(鼓泡)流化床焚燒爐、循環流化床焚燒爐和回轉式流化床焚燒爐等。污泥焚燒工藝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大中城市應用較廣,一般采用干化焚燒的聯用方式,提高污泥的熱能利用效率。從宏觀治理角度考慮,污泥焚燒將有機質全部燒掉,總體成本費用還是過高。
3.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路線及措施面對新的形勢,總結以往經驗和教訓,為了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城市污水處理發展上需要采取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
(1)統籌規劃,變大集中為合理布局
由于認識上的偏差,過去在城市污水處理的規劃布局上,一般都是把城市污水處理廠安排在城市的下游,靠管網攔截,重力自流,把城市污水輸送到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處理后,再排放到下游的自然水體中去?,F在城市污水是一種資源了,必須重復利用。如果仍采取過去的規劃布局,城市污水處理完,如要利用就需要再重新鋪設新的管道,采用分級提升的辦法,輸送到城區用戶。這不僅造成了巨大的工程建設成本和土地資源的浪費,而且還會形成極高的運行成本,無論是從經濟上,還是從社會實踐上都是行不通的。因此,沒有合理的污水處理廠的布局,就沒有水資源保護目標的實現,也不可能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所以,必須改變過去“大集中,大排放”的規劃布局,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就近處理,有利使用”的原則,重新審視和調整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規劃布局,適當采取分散、小型、多級、循環的方法,合理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促進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