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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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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

    第1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流動;二元經濟;戶籍制度;勞動力市場

    中圖分類號:F323.6

    勞動力流動是勞動者以改變就業形式、改善收入狀況等為導向的一種跨地域流動行為。在任何時期的任何國家,勞動力流動都是勞動力市場的一種常態。根據2010年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數據推算,2010年農村就業勞動力達到1.55億人,比上一年增加了765萬人,增長率為5.2%①。另據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2011年我國進城農民工數量達到1.59億人,占城鎮就業的比例高達44.2%②;2012年進城農民工數量則高達1.63億人,占城鎮就業的比例也達到44.0% 。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是我國二元經濟發展階段的一個重要現象。我國流動人口特別是鄉城流動人口規模之大,增長速度之快,在全世界都是罕見的,我國的人口流動已成為“人類歷史上在和平時期前所未有的、規模最大的人口遷移活動 ”③。

    一、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歷史沿革

    根據不同時期國家對農村勞動力流動政策的不同,改革開發以來我國的農村勞動力流動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8年以前的嚴格限制流動階段。在1978年之前,由于我國處于計劃經濟階段,對勞動力流動嚴格控制,對勞動力實行有計劃的流動,不在計劃之內的流動被稱為“盲流”。在城鄉嚴重分割的情況下,農村居民由農村遷移到城鎮的途徑很少,只能通過城鎮企業有計劃的招工、子女上大學、部隊干部轉業等途徑來實現遷移。

    第二階段,1980年以后勞動力流動開始恢復,進入允許遷移階段。隨著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農村剩余勞動力開始向鄉鎮企業流動。而且從1984年開始,國家允許農村居民自帶口糧、自籌資金進城務工經商,這個政策極大地刺激了勞動力的流動,此時農村勞動力流動進入一個快速增長時期。張曉建(1997)估計,1980年代末在城市務工經商的農村勞動力達到了1500多萬人④。

    第三階段,1990年代進入跨區域流動階段。進入1990年代,勞動力流動進入一個時期,主要是由農村地區流向城鎮地區,由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沿海地區,跨區域流動頻繁。國家統計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顯示,1995年出省的農村勞動力人數大約為2500~2800萬人⑤。

    第四階段,2000年以后進入快速的大規模流動階段。從2000年開始國家實施了積極的遷移就業政策,主要包括取消對農民工進城的不合理限制,推進相關配套改革保障農民工權益,促進勞動力市場發育。這些鼓勵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流動:2002年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數量就突破1億人,達到1.05億人,占城鎮就業的比例也高達42.3%⑥;此后一直到2012年,進城務工人員數量一路攀升,占城鎮就業的比例也一直維持在40%以上。

    二、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現狀

    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現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規模

    勞動力流動是指勞動力從一個地區向另一個地區遷移、流動的過程。近年來,勞動力的大規模流動,特別是農村向城市的勞動力流動引起了學者和研究人員的廣泛關注。2006年《人口與勞動綠皮書》指出,我國的流動人口達到總人口的10%以上,“我國目前正經歷著人類歷史上在和平時期前所未有的、規模最大的人口遷移活動,并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遷移流”③。仲小敏(2000)估計,全國在城鎮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數量1995年為3600萬,1996年為4000萬,1997年達到4600萬,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京、津、滬三地的流動人口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重達到20%~25%,廣州市甚至達到38%,這些流動人口50%以上是由農村遷移出來的。⑦《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外出農民工數量達到1.45億人,比上一年增加492萬人,增長率為3.5%⑧。另據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北京市外來流動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0%上升到2010年的35.90%,2010年上海市該比重甚至達到39%⑨。

    根據1983-2011年《中國統計年鑒》公布的相應年份人口統計數據以及其它資料整理出了我國1983-2012年的進城農民工數量及其占城鎮就業比例的數據,由于受數據可獲得性的限制,其中1984-1989年的數據缺失。為了更直觀地描述進城農民工的數量及其占城鎮就業比例的變化趨勢,圖1給出了它們的變化曲線圖。從圖1中可以看出,1983-2012年我國進城農民工數量總體上處于上升趨勢,從1983年的200萬人增加到2012年的16336萬人,同時呈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主要表現為:1983-1994年處于快速上升時期,主要原因是從1980年開始國家開始允許勞動力的鄉城遷移,農村勞動力流動開始恢復,且到了1990年代勞動力跨區域流動頻繁,農村勞動力流動進入一個高漲時期;1995-1997年處于下降階段,原因是這段時間進城農民工由于在城鎮受到歧視等因素影響,部分勞動力開始回流到農村;1997年之后隨著國家對農民工權益保障力度的加強以及農民工工資的提高,農村居民進城務工的意愿和動力增強,進城農民工數量處于穩步上升階段。從圖1也可以看出,農民工占城鎮就業的比例總體上處于上升趨勢,從1983年的1.7%提高到2012年的44.0%,其變化的趨勢及階段性特征與進城農民工數量相類似,即“上升——下降——上升”的變化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以后進城農民工占城鎮就業的比例出現了下降趨勢并趨于穩定,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工回鄉現象,但由于受國家實施的經濟刺激和就業調整政策影響,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農村外出就業人口逐漸恢復常態;另一方面,隨著城鎮就業人數的增長,進城農民工數量的增長量相對較小,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后農村剩余勞動力規模出現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導致能夠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民工數量減少。有學者估算表明,現在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并沒有之前所想的那么大。蔡昉、王美艷(2007)利用反設事實法,通過估算農業中種植業和飼養業的勞動力需求數量,根據農村勞動力的不同轉移規模,估算出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和比例的三種不同情形,得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規模和比例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且農村剩余勞動力50%左右是40歲以上的勞動力⑩。另據估算,我國目前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在9000萬人左右,與本世紀初相比大約減少了6000萬人,而且目前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主要是以剩余時間的形式存在的,絕對意義上的剩余人口并沒有這么多!。

    (二)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形式和特征

    對我國來說,勞動力流動主要是指勞動力由農村向城鎮、由農業向非農業的轉移過程。在計劃經濟時代,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主要是城市工業部門以招工形式為主的有計劃的轉移。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戶籍管理的松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形式轉變為以就地轉移和跨區域轉移為主的轉移形式。所謂就地轉移,是指農村勞動力由農業向本地縣城的轉移,即鄉外縣內的流動。這種轉移形式在改革開放之初最為明顯,主要原因是農村副業、鄉鎮企業以及城市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所謂跨地區轉移,顧名思義,是指農村勞動力的跨省流動;廣義上的跨地區轉移還包括跨縣流動,即縣外省內的流動。跨地區的勞動力轉移雖然開始時間較短,但已經成為當前或許未來一段時間內勞動力轉移的最主要形式。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我國的勞動力流動@達到26139萬人,其中就地轉移#達到3996萬人,跨地區轉移$達到22143萬人,分別占農村勞動力流動總人口的17.27%和84.71%。與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相比,就地轉移人口和跨地區轉移人口分別增長了71.37%%和82.89%⑨。另據2012年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2011年農村外出就業人口中,跨省就業比重達到47.1%,比上一年提高8個百分點;縣外省內就業比重為32.7%,比上一年上升了3.4個百分點;鄉外縣內就業比重為20.2%,比上一年下降了9.6個百分點;2012年跨省就業比重為46.8%,縣外省內就業比重33.2%,鄉外縣內就業比重為20%,增減趨勢與2011年基本一致^。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勞動力跨地區轉移占總勞動力流動的比重和增長幅度大大超過就地轉移,已經成為勞動力流動的最主要形式。本文所說的勞動力流動是指勞動力的鄉城遷移,更準確地說是指勞動力跨地區的鄉城流動。

    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主要特征有:

    1.以男性為主

    Zhao(1999)根據1995年四川省農村住戶調查數據的計算結果表明,男性占遷移人口的72%,而農村非遷移人口中男性只占49.6%,且作者使用Logistic模型研究發現,女性比男性勞動力遷移的概率低4.7%&。根據2006年《我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男性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體的66.3%,而女性只占33.7%*。2010年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數據顯示,農村外出就業勞動力中男性所占的比重為64.6%,比上一年提高了0.1個百分點(。農村勞動力流動以男性為主的特征一直延續到現在,2012年的最新數據也印證了這一點:男性農民工占66.4%,女性占33.6%^。

    2.以青壯年為主,且年齡有提高趨勢

    Zhao(1999)使用的調查數據顯示,遷移人口的年齡比非遷移人口將近小10歲,且隨著年齡的增大,遷移的概率降低&。Deng(2007)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收入分配課題組2002年在全國12個省份所做的城鎮住戶和暫住戶調查數據分析結果表明,流動人口比城鎮人口年齡將近小6歲) 。2006年《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數據顯示,外出農民工_平均年齡只有28.6歲,其中,16~20歲的農民工占18.3%,21~25歲占27.1%,26~30歲占15.9%,31~40歲占23.2%,40歲以上占15.5%+。2010年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顯示,農村外出就業勞動力的平均年齡為33.8歲,其中,16~20歲占6.5%,21~30歲占35.9%,31~40歲占23.5%,41~50歲占21.2%,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2.9%1。2012年最新數據表明: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7.3歲,其中,16~20歲占4.9%,21~30歲占31.9%,31~40歲占22.5%,41~50歲占25.6%,50歲以上的農民工占15.1%。值得注意的是,進城農民工的平均年齡有了提高(2006年為28.6歲,2010年為33.8歲,2012年為37.3歲),且青壯年(21~40歲)所占的比重也在下降(2006年為66.2%,2010為59.4%,2012年為54.4%),這意味著40歲以上的外出農民工越來越多。主要是因為外出農民工收入增速下降(2012年外出農民工收入增加額比上年同期減少118元,增幅下降了9.4個百分點^),且東、中、西部外出農民工收入趨同(2012年東、中、西部農民工月收入分別為2286元、2257元、2226元^),青壯年農民工由于其受教育程度較高,在自己家鄉較容易找到一份相同性價比的工作,也就是說,外出務工的機會成本提高了,而且城市的工作有較高的替代性。

    3.受教育程度高于農村非流動人口

    Zhao(1999)使用1995年四川省農村住戶調查數據表明,遷移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高于非遷移人口,為7.56年:6.24年,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傾向于遷移,但農村人力資本水平最高的那部分人除外,這些人并不是選擇外出務工,而是就地占據基層資源,比如擔任村干部等職能崗位&。根據2006年《人口與勞動綠皮書》,2004年外出農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比重達到81.6%,比全國農村勞動力人口的平均水平高18.3個百分點2。2012年的數據也是如此:外出農民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5%,農村非流動人口只占10.9%^。

    4.勞動力流動的區域間不平衡

    Cai & Wang(2003)根據2000年的人口普查數據研究發現,在2000年,東部地區有65%的跨省勞動力遷移是發生在地區內部,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分別有84%和68%的跨省勞動力遷移到東部地區3。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沿海發達省份的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在增加,而內陸欠發達地區的常住人口所占的比重在下降4,這反映了我國的人口流動是從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向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遷移過程。此外,流動人口的人力資本水平呈現出區域不平衡性。Raa & Pan(2005)根據1992年的分省面板數據研究發現,西部和中部地區流動到東部地區的是技術工人、管理人員等人力資本較高的人員,而東部地區流動到中部的是非技術人員,很少有流動到西部地區的5。另據《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2009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外出農民工占全國外出農民工人數的62.5%,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占全國外出農民工的比重分別為17%和20.2%⑧。2012年的調查數據也證實了這一區域不平衡現象:外出農民工中在東部地區務工的占42.6%,中部地區占31.4%,西部地區占26.0%1。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外出農民工中在東部地區務工的2012年仍占42.6%,但與2009年(62.5%)相比該數據已經呈現明顯的下降趨勢,相反,在中西部務工的農民工比重有了較快的提高。原因不外乎是東中西部外出農民工收入趨同,外出務工的機會成本增加了。

    5.社保參保率低于城鎮居民

    由于農民工在城鎮從事的大都是非正式職業,且有一半以上的未簽訂就業勞動合同6,從而導致外出農民工的社保參保率較低,且明顯低于城鎮居民參與水平。圖2反映了2012年城鎮居民和外出農民工社保參保率的差異。從圖2中可以清晰地看出,2012年“五險”中,除了工傷保險外出農民工比城鎮居民參保率略高以外,其他類社會保險參保率城鎮居民均比農民工高很多。至于外出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為什么要比城鎮居民高,原因顯而易見,跟農民工從事的高風險行業密切相關。有調查數據顯示,2012年外出農民工中有60.7%從事制造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等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從事這些行業的農民工工傷保險參保率也高達73.5%^。

    (三)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影響因素

    根據勞動力遷移的經典理論,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影響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農村居民在城鎮就業的預期純收入

    農村居民在決定是否向城鎮遷移時考慮的不僅是在城鎮就業的預期收入,還要考慮城鎮生活成本,包括貨幣成本和心理成本。所謂貨幣成本是指農村居民由農村遷移到城鎮所花費的交通費用、找工作花費的時間和金錢等;心理成本是指遠離親人,適應陌生環境所帶來的心理壓力等。如果預期收入與生活成本的凈值大于零,則選擇遷移,否則不遷移。

    2.戶籍制度

    在我國,農村勞動力決定是否遷移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戶籍制度,遷入地的戶籍管理越松或戶籍限制越少,勞動力流向該地的可能性越大。

    3.遷移距離

    在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遷移距離也是影響遷移的一個重要因素。遷移距離的遠近直接影響遷移者獲取勞動力市場信息的成本、回家鄉往返交通成本、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心理成本。因此,農村勞動力的遷移呈現出就近區域上的聚集性。例如,安徽、江西等地的外出勞動力大多流向上海、江蘇、浙江等地,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大多流向廣東,河南、河北大多流向北京等地。

    4.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平均收入水平差距

    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是影響我國勞動力跨地區流動、鄉城流動的重要因素。例如,沿海發達地區居民人均收入較高,外出勞動力就較少;而內陸中、西部地區居民平均收入較低,外出務工的可能性就較大。城鎮居民人均收入較高,外出務工的可能性較小;而農村居民平均收入較低,外出務工的可能性就較大。

    5.年齡因素

    在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以青壯年為主,這與外出勞動力所從事的職業有關。農村的外出務工人員大多數從事的是“3D(Dirty, Dangerous and Demeaning7)職業”,這些職業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且大多是建筑、制造等行業,年齡成為從事這些職業的必需條件。另外,年齡越輕的人,遷移的心理成本越小,而且遷移收益的回收期更長,從遷移中獲得的潛在收益的現值也越大。我國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表明,16~25歲的勞動力占全部遷移人口的50%左右,16~35歲的勞動力占全部遷移人口的3/48。

    6.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包括婚姻狀況、子女上學、家庭贍養老人等問題,這些也是影響勞動力遷移的因素。Mincer(1978)的研究發現,未婚人員遷移的可能性更大,妻子的工作服從于家庭的遷移,家庭中存在學齡孩子會降低遷移的可能性9。另外,隨著家庭規模的擴大,遷移的潛在成本會成倍地增加。

    7.受教育程度

    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遷移的可能性越大。因為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力資本存量就越高,從遷移中獲得的潛在收益也就越高。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對生活的追求越高,改變現狀的動力和愿望也越大。

    三、相關政策建議

    根據前文的分析,我國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既受經濟方面因素如農民工在城鎮的預期收入等的影響,又受城鄉之間不平等的因素如戶籍制度和城鄉分割的勞動力市場等的影響。因此,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是我國在二元經濟發展階段的重要現象和典型特征。要進一步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既要增加農民工收入,又要通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培育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來消除勞動力市場的歧視和不平等,而農民工在城鎮的收入水平除了受自身人力資本素質影響以外,很大程度上還受歧視性因素的影響(如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和勞動力市場)。因此,要促進農村勞動力的流動就要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培育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兩大方面著手:

    (一)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戶籍制度是影響農村勞動力流動的一個最主要因素。有學者的研究發現,本世紀初的戶籍制度改革對農民工流動的影響不大,主要是因為部分省市僅僅是統一了城鄉戶口稱謂,城鄉戶口所攜帶的實際差別并沒有消失0。因此,要促進農村勞動力流動就必須要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在于剝離與戶籍相掛鉤的城鄉歧視性政策和一系列隱利,統籌城鄉居民的遷徙權-(陳光普,2013)。戶籍上所附加的各種福利政策人為地加大了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不公平和收入差距。要剝離與戶籍捆綁的社會福利,關鍵在于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戶籍觀念。

    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離不開與戶籍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改革,包括建立可攜帶的社會保障制度,消除城鎮和農村地區在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方面的差距等。這些改革措施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為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提供了制度保證: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限制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的盲目流動;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調動那些有能力轉變為城鎮“市民”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積極性;同時對于解決流動人口的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子女上學等問題有重要作用。

    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會有很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成為城鎮居民,而這些人的收入比城鎮居民的收入要低很多。Deng(2007)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收入分配課題組2002年全國12個省份的城鎮住戶和暫住戶調查數據研究發現,流動人口小時工資只有城鎮人口的61.67%),但比農村居民的收入高很多。雖然這些務工人員成為城鎮居民會降低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但在邊際上降低的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幅度會更大,進而導致城鄉收入差距比原來的更大。因此,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同時,要采取措施大幅度提高成為城鎮居民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收入水平。丁守海(2006)通過測算認為,當前的農民工工資要提高1/3左右才是合理的=。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的措施包括消除農民工在城鎮所受到的就業、工資以及社會保障方面的歧視;增加他們再教育和培訓的機會,增強他們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力等。

    (二)培育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

    根據前文的分析,勞動力市場的發育程度對農村勞動力的流動有重要影響,越完善的勞動力市場,或者說城鄉一體化程度越高的勞動力市場有助于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地區的流動。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的城鄉分割現象仍然存在,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程度仍然很低。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不僅能矯正勞動力市場的資源配置扭曲,還能增加農村居民收入,對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要促進勞動力流動就要加快培育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

    我國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最主要表現是,城市勞動力市場劃分為主要勞動力市場和次要勞動力市場。主要勞動力市場是指向具有城市戶籍的本地人提供就業崗位的勞動力市場;次要勞動力市場是指向外來農民工提供就業崗位的勞動力市場,這些就業崗位大多數是工作條件差、工資待遇低的崗位。造成我國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根本原因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其它城鄉分割制度,如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勞動就業制度,這些制度阻礙了農村勞動力向城鎮就業部門的自由轉移。戶籍制度一方面使得城鎮勞動者優先獲得就業機會,而農村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劣勢地位;另一方面戶籍制度限制了農村流動人口在城鎮享受與城鎮居民均等的福利制度的機會。因此,要培育和發展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力由農村地區向城鎮地區的自由流動,首要的、最根本的措施就是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此外,培育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還需要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就業制度,包括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在就業工種方面所受到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對勞動者的身份歧視,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信息網絡和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實行農民工社會保險與城鎮居民社會保險的相互銜接,以及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相互銜接和轉換。政府部門還應該把勞動力市場改革的重點從戶籍制度改革向就業制度、社會福利制度改革轉變,消除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所受到的各種政策、制度因素的限制,以此來促進和吸引農村勞動力從流動狀態向城鎮永久性居民轉變。

    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的培育還離不開勞動力市場制度、各種規制和協調機制的建立、健全,如加快勞動立法、加強工會作用、建立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等等。此外,政府職能要從以經濟干預為主向提供公共服務轉變,保護勞動者權益、降低勞動者所承受的就業風險,加大政府對勞動者的社會保護力度,同時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建立、健全旨在保護普通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社會保護機制方面的積極作用。

    注釋:

    ①來源于2010年12月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數據。

    ②來源于2011年和2012年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③蔡昉:《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力問題報告,NO.7》,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頁。

    ④張小建:《中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啟示錄》,中國勞動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頁。

    ⑤來源于國家統計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公報。

    ⑥進城農民工數據來源于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城鎮就業數據來源于2002年《中國統計年鑒》。

    ⑦仲小敏:《世紀之交中國城市化道路問題的探討》,《科學經濟社會》2000年第1期,第38~42頁。

    ⑧參見國家統計局農村司:《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2010年。

    ⑨來源于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公報。

    ⑩蔡昉、王美艷:《農村勞動力剩余及其相關事實的重新考察——一個反設事實法的應用》,《中國農村經濟》2007年第10期,第4~12頁。

    !蔡昉等:《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2011》,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頁。

    @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指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

    $指不包括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

    %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數據計算得來的。

    ^來源于2012年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Yaohui Zhao. “Labor Mobility and Earnings Difference: The Case of Rural Chin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47, 1999, p. 767~782.

    *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國言實出版社2006年版。

    (來源于2010年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數據。

    )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vol. 2, 2007, p.8~16.

    _指調查年度內,在本鄉鎮地域以外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農村勞動力。

    +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國言實出版社2006年版。

    1來源于2010年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2蔡昉:《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力問題報告,NO.7》,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第48~49頁。

    3Cai Fang and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 Working Paper Series No.26, February2003,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4來源于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公報。

    5Thijs ten Raa and Haoran Pan. “Competitive pressures on China: Income inequality and migration”, 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 vol. 35, 2005, p.671~699.

    6根據《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2012年外出農民工中簽訂勞動合同的只占43.9%。

    7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Beijing, 2006 August.

    8蔡昉、都陽、王美艷:《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政治經濟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頁。

    9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86, 1978, p.749~775.

    0孫文凱、白重恩、謝沛初:《戶籍制度改革對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影響》,《經濟研究》2011年第1期,第35~40頁。

    -陳光普:《我國城鄉收入差距影響因素的動態計量分析》,《經濟師》2013年第3期,第38頁。

    =丁守海:《農民工工資與農村勞動力轉移:一項實證研究》,《中國農村經濟》2006年第4期,第56~62頁。

    參考文獻:

    [1]蔡昉,都陽,王美艷.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政治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2]蔡昉.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力問題報告,NO.7[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6.

    [3]蔡昉,王美艷.農村勞動力剩余及其相關事實的重新考察——一個反設事實法的應用[J].中國農村經濟,2007(10):4-12.

    [4]蔡昉,等.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2011[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1.

    [5]陳光普.我國城鄉收入差距影響因素的動態計量分析[J].經濟師,2013(3):38.

    [6]丁守海.農民工工資與農村勞動力轉移:一項實證研究[J].中國農村經濟,2006(4):56-62.

    [7]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M].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6.

    [8]孫文凱,白重恩,謝沛初.戶籍制度改革對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影響[J].經濟研究,2011 (1):35-40.

    [9]張小建.中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啟示錄[M].北京:中國勞動出版社,1997.

    [10]仲小敏.世紀之交中國城市化道路問題的探討[J].科學經濟社會,2000(1):38-42.

    [11]Cai Fang ,Wang Dewen. Migration As Marketization: What Can We Learn from China’s 2000 Census Data[J].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2003, 3(2).

    [12]Deng Quheng. Earnings Differential between Urban Residents and Rural Migrants [J].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2007 (2):8-16.

    [13]Mincer, J. Family Migration Decision [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8 (86):749-775.

    [14]Tao, Z. China’s Migrant Workers[C]. Address to the National Social Administration Workshop, 2006.

    第2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年即開始出現民工荒,2009年下半年再次出現民工荒,而城鄉收入差距仍然高達3:1,農村未轉移剩余勞動力約有1.2億人,僅僅用人口紅利消失、民工工資低并不足以充分解釋這

    一矛盾現象。本文在對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用工荒”和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滯留的現象進行實證分析,指出導致“用工荒”和農村勞動力剩余的主要原因

    ——企業就業制度改革的滯后以及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需求的增加,探討了企業就業制度改革的新思路和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的新途徑,為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跨區域、跨部門流動

    提供了豐富的理論基礎,并為城鄉統籌發展、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提供了新思路。

    關鍵詞:二元經濟;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制度;就業需求;就業途徑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的步伐加快,但與工業化水平相比,城鎮化水平仍然落后10個百分點。城市化水平低和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遏制了城市

    工業化對勞動力的需求,也限制了農民收入的增長,影響了農村消費市場的規模,最終將制約城鄉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十一五”期間,隨著國家一系列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及

    針對農民工的各種增加就業措施的實施,農民就業機會增多,農村勞動力轉移數量進一步增加。但是,現在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68%,剩余勞動力達1.2億,而且每年增加1000

    萬,農村剩余勞動力比重大,因此,加強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并實現勞動力的轉移與企業恰當對接仍任重道遠。作為“十二五”的開局之年,2011年年初,東南沿海地區各大

    企業紛紛陷入“用工荒”浪潮,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張與勞動力短缺的矛盾凸顯,一方面,對勞動力需求劇增,另一方面,農村勞動力大量剩余,從而造成經濟結構的不平衡發展。

    所以,逐漸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的束縛,增加農民收入,用農村消費需求推動城市經濟發展,通過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加快城市化進程,是當前必須著力解決的問題。

    二、造成企業“用工荒”和農村大量勞動力剩余的原因及對策

    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國勞動市場的改革滯后于經濟制度的改革,造成在勞動力市場上勞動力要素的

    流動性和效率性較差,特別是對于偏遠地區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再加上勞動就業制度不健全,并且不能與現代的企業制度接軌,從而造成企業缺乏活力 、盈利性較差。另外,我國

    現在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期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日益增強,而文化教育事業相對落后,教育層次偏低的事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

    并最終加劇企業“用工荒”和大量農村勞動力剩余的矛盾。這些方面主要表現在:

    (1)企業層次

    1.企業現行的勞動就業制度不完善,特別中小企業,由于受計劃經濟的束縛,一方面沒有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員工的利益不能得到確切的保證,造成員

    工的流動性較大;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企業的發展不能和員工的職業規劃有效的結合,使員工對工作的需求得不到滿足,造成工作效率較差。

    2.由于市場競爭程度加劇和生產要素的價格居高不下,致使企業的利潤空間不斷縮小和生產成本不斷提高,使員工的工資水平長期停留在標準水平以下,再加上粗放型的用工

    模式,從而導致當前招工難的內在原因。

    3.企業文化制度的建設相對滯后,特別是部分中小型企業,不能滿足員工對生產生活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再加上企業對員工的技術

    熟練程度要求越來越高,但企業工資增長幅度卻不能滿足工人對工資待遇的期望,最終留不住員工。

    (2)農民工層次

    1.農村勞動力素質較低,轉移難度大。文化水平低,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過程中最根本的障礙,它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文化程度低,從受教育的程度來看,農

    村勞動力文化程度較低,以具有初中和小學文化程度的人為主。二是技術素質低,據2009年調查年鑒數據顯示:農村勞動力中僅有27%受過專業培訓,還有73%的沒有受過專業培訓

    。文化程度和技術素質的低下,不僅制約著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規模和速度,也制約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層次的提高,而且給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和困難。

    2.由于戶籍制的限制,使農民工對城市的生活缺少歸屬感和認同感,

    外來農民工無法獲得真實的城市市民身份,不能取得城市戶口,不能和城市職工同工同酬,不能享受城市市民的各種福利待遇,這種“邊緣人”身份使他們游離于城鄉之間,

    影響著平等就業,就業成本、就業質量以及就業收益,造成城鄉就業矛盾的不斷激化,阻礙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流動。

    3.農民工對工作的訴求逐漸呈現多元化和個性化,他們

    不僅僅只滿足于基本的生活,而是追求精神文化的滿足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這一特殊的群體出現后,打破了原有的就業格局,致使目前“用工荒”與農村剩余

    勞動力矛盾加劇。

    (3)社會制度層次

    1.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大,轉移任務重。一方面我國現在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大,目前農村剩余勞動力大約有1.2億,再加上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的存在,使農村剩余勞動力的

    數量逐年增加,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難度;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農業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大量農村勞動力從農業生產中解脫出來,但

    由于就業觀念、勞動技能等因素的影響未能實現再就業,致使隱性失業迅速顯性化。

    2.農民工權益保障機制還沒有根本建立。首先,農民工法律知識貧乏,自我維權的意識與能力不強。其次,社會對農民工正當權益的關心不夠,缺少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援助

    。最后,在勞動力嚴重供過于求的市場環境下,勞動力供給方始終處于弱勢地位,而我國還沒建立完善的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法律體系,再加上執法不嚴等原因,造成農民工工作環

    境惡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嚴重侵犯農民工權益的事件,這也是造成“用工荒”和農村勞動力剩余的主要原因。

    3.勞動力市場體系不健全。一方面,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

    ,勞動力要素市場不僅流動性較差,而且還沒有真正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另一方面,由于勞動力供求信息的不對稱性,阻礙勞動力的有效流動,再加上勞動力人力資源

    的開發利用相對滯后,并且不能有效的與市場需求相銜接,造成勞動力市供求矛盾的加劇。

    為了打破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緩解農村勞動力剩余和“用工荒”的矛盾,我們不僅要轉變經濟發展的觀念,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勞動力市場,加快勞動力

    流動效率,而且還應該建立人力資源的開發模式與企業用人機制的恰當對接,實現勞動力市場的充分流動。

    (1)在企業產權制度上,我們要對現行的企業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真正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培養企業自主用人和人才自主

    流動的機制體制,加快人才流動,增加企業的效益;在企業文化建設方面,在增加農民工收入的基礎上,一定要加快企業文化建設步伐,特別是中小企業,開展形式各樣的活動,

    豐富農民工的生活。

    (2)為了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的速度,首先,應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資,改變農村教育落后的面貌,增加農民工的文化素質,并開展形式多樣的技能訓練

    ,增加農民工的技術素質;二是不僅要在加大勞動立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而且還要增強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為勞動者的流動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要逐步消除戶籍制度的限制,使農民工成為真正的主人,并且要豐富農民工的文化生活,增強他們對城市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3)在所有制結構上,要進一步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改革開放以來,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作出突出的貢獻,因此,要為非公有經濟的發展提

    供財政稅務支持,并降低私有制經濟進入市場的門檻,充分發揮私有制經濟在吸納勞動力方面的優勢,達到緩解勞動力剩余問題。

    三、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需求以及就業途徑的探討

    新生代農民工是在改革開放下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群體,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是傳統農民工問題在新階段的延續、體現和

    發展。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09年,我國新生代農民工總數約在1億人左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在我國2.3億(2008年為2.25億)職工中,已經占將近一半,他們在我國

    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處理好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問題,不僅能夠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而起還能緩解企業“用工荒”現象,對于和諧社會的建設和國

    民經濟的發展的有重要的作用。新生代農民工在擇業時,對工作的訴求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他們不僅不安于工作的現狀,而且更多的追求自由、平等、權益等多方位的訴求,具

    體表現在:

    (1)對外出就業有更高層次的追求。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新生代農民工在滿足生理和安全需求需求的基礎上,他們對歸屬與愛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

    日益劇增。據國家統計局的調研報告,2006年,在租賃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農民工只有20.1%;而當前在新生代農民工中,住在租賃房和自買房中的比例已經上升到37.7%,這說

    明他們對精神、情感和家庭歸宿的更強需求。

    (2)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維權方式更加積極主張。新生代農民工比上一代農民工有更強的平等意識和維權意識,對獲得平等的就業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教育和發展權、

    政治參與權、話語表達權,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權等方面,表現的更加積極主張。

    (3)有更清晰的角色定位和長遠的職業規劃。新生代農民工對自己的角色定位不在是農民,

    打工仔等,而是工人,并且有長遠的職業規劃,他們希望通過個人的奮斗,能夠長期穩定的在城市生活。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新生代農民工研究報告,在新生代農民工中

    ,有55.9%的人準備將來“在打工的城市買房定居”,遠遠高于17.6%的農業流動人口整體水平,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希望在務工地長期穩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強烈。另外一項調查顯

    示,打算“做小生意或創辦企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27%,幾乎高出傳統農民工10個百分點。這表明新生代農民工更希望通過個人的奮斗,在城市謀取一定的職位,并獲得穩

    定的生活。

    新生代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的出現,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就業局面,另一方面給我國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活力。因此,針對新生代農民工新的就業需求,我們不僅要在制度上

    進行改革創新,完善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機制,滿足他們的需求,而且還要加大對新生代農民工就業途徑的探討,實現農村剩余新生代農民工的轉移與企業對勞動力需求的

    恰當對接,徹底打破城鄉二元經濟體制,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這對加快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建設意義重大。

    (作者單位:河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 白南生,李靖.城市化與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問題研究.中國人口科學,2008(4),2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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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38一58.

    【4] 杜鷹.農村就業與剩余勞動力利用問題研究.載劉江主編.21世紀農業發展戰略.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0.

    【5】 杜鷹.現階段中國農村勞動力流動的基本特征與宏觀背景分析.載蔡防,白南生.中國轉軌時期勞動力流動.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118一136.

    【6】 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5,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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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黃祖輝,錢文榮,毛迎春.進城農民在城鎮生活的穩定性及市民化意愿.中國人口科學,2004(2),68一73.

    第3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保障;服務

    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是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舉措。目前全國各地、從上到下都加大了工作力度,千方百計擴大勞務輸出、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別是農民增收產生了巨大推動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引發了一些矛盾,如何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向既快又好的方向發展,是迫切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為了準確了解南通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的推進情況,找準影響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癥結所在,研究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對策措施,我們開展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如下:

    一、南通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實情分析

    2005年上半年南通市農村勞動力轉移總數199.28萬人,轉移比重為56.3%,比2004年底提高了1個百分點,新增轉移3.53萬人。其中外出務工98.65萬人,外出比重27.87%,比2004年底提高了0.64個百分點,新增外出2.27萬人。

    從年齡結構上看:轉移勞動力中青壯年占絕大多數,并且比重仍呈擴大之勢。據抽樣調查顯示,在轉移的勞動力中,45歲以下的占70.8%,其中25―45歲的占60.1%,對7570名勞動力調查后的數據匯總顯示,轉移的勞動力中在25―45歲的共有2797人,占這一年齡段農村勞動力的77.4%;從文化上層次上看:以初中為主。抽樣調查顯示,在轉移的勞動力中,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程度占14.7%,初中文化程度占68.0%,高中及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占17.3%,2/3以上的是初中文化程度;從技術技能看:轉移勞動力中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的比重提高。調查顯示轉移勞動力中實際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人員占33.6%,較上一年增加5.4個百分點。

    農村勞動力轉移是安民之道,富民之基。近年來,南通市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題,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步伐,促進農民致富奔小康,對農村經濟作用凸顯。一方面增加了農民收入,提高了勞動力價值,近5年農村勞動力轉移直接給農民帶來的收入年均遞增9.0%,高于同期農民收入1.6個百分點,可見農村勞動力轉移已成為農民增收的依靠;另一方面,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農村中轉移出來,緩解了地少人多的矛盾,有效地促進了土地合理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提高了農村勞動生產率,增加了農民收入。總的來看,南通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推進比較順利,成效也明顯,但從了解的情況看,南通市農村勞動力轉移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二、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因素剖析

    從南通實際情況來看,農村勞動力在移動過程中一直存在著較多矛盾和制約,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農村勞動力流動規模不斷擴大,要求進一步提高,加上內外部一些條件的變化,制約因素仍然較多且程度逐步加深。當前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技術素質不適應

    勞動力素質偏低是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內在因素,部分農村勞動力就業期望過高,只愿從事工作輕松,工資待遇高的崗位,而高技術活又沒能力干,這些均導致“許多事沒人干,許多人沒事干”的就業結構性矛盾;文化素質是影響農村勞動力就業的重要因素。目前,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的產業發展,都對勞動者的素質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增長的勞動需求大多是需要一定文化和職業技能的工種,文化程度和勞動技能越高,就業崗位就越穩定。隨著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我市勞動力素質較過去有所提高。但從整體素質上來看,農村勞動力素質仍然較低,在轉移勞動力中,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程度占14.7%,初中文化程度占68%,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7.3%,大專文化程度占0.9%,在知識水平,基本技能和文化素質等方面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非農產業的崗位要求,勞動者素質低下已構成阻礙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瓶頸”。

    (二)社會保障不到位

    總體來看,近年來,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關懷下,農民工的處境有所改善,但由于各種原因,農民工的權益保障現狀仍不容樂觀,不少企業用工欠規范,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據抽樣調查顯示,在轉移勞動力中,農民工月平均工資830元左右,基本從事苦、臟、累工種,勞動強度大,而且工作時間長,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3時,其中52%的人沒有休息天,42%的人日工作10小時以上,超過了《勞動法》規定的時間,且得不到相應的勞動報酬。有63.2%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少企業隨意加班加點,延長勞動時間,增強勞動強度,工資報酬低,部分企業克扣,拖欠職工工資,故意漏繳或少繳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金,進城務工勞動者的個人發展,崗位提升得不到平等對待,他們子女教育等后顧之憂沒有得到基本解決,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就業的積極性。

    (三)服務體系待完善

    管理工作跟不上、服務不到位。這是農村勞動力轉移負效應產生和放大的一個重要因素。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是個系統工程。從掌握勞動力資源、提供就業信息和就業培訓,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需要政府部門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服務,但是目前政府的這種職能尚待完善。政府還不能比較完全掌握農村勞動力資源及轉移的基本情況。在公共培訓和技能培訓上,政府部門還沒有特別有效的措施,勞動力培訓未形成一盤棋的局面,培訓機構缺乏,專業設置雷同,缺乏辦學特色,培訓資源不夠集約,這些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因素,如果不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化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就難以加快推進。

    在就業制度中,政府還沒有完全把農民納入勞動就業體系,導致農民工有組織外出的比例較低。盡管農村勞務輸出人數的比例較高,但真正有組織轉移的比例并不高,調查顯示,有87.3%是零散型外出務工,正式經親友介紹外出務工的、有組織的(包括政府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僅占12.7%,這就帶來了工作人員跟蹤管理服務缺位,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同時也不便于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相對部分的農村勞動力由于缺乏相關信息,或信息不準以及盲目流動,徒勞往返,蒙受損失。

    三、積極推進勞動力轉移的對策研究

    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其內在的運行規律和運行機制,其進展的快慢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是個較長的過程。在全社會總勞動力中,如果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勞動力的比重由75%降到10%左右,作為初步完成勞動力轉移的標志,那么完成這個過程英國大致用了300年,法國用了120年,加拿大、美國、日本用了100年左右。我國是個人口眾多、農村人口比重大的發展中國家,真正完成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也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在南通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中凸顯的一些問題再次表明,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同樣要堅持實事求是、按客觀規律辦事。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就是要在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增強轉移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將負面影響降到較低程度,從而促進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進程。為此,當前要進一步端正思想認識,在深化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加快各項制度建設、加強綜合管理和服務的同時,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創新農村勞動力轉移及相關工作的思路,不斷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工作的水平。

    (一)強化技能培訓,提高綜合素質

    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全面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是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必然條件,是實現農村勞動力長久穩定轉移的重要保證。

    首先,要健全培訓體系。以現有的教育資源為依托,以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黨校為主要陣地,以各種社會辦學力量為補充,盡快構筑起適應南通農村勞動力轉移需要的培訓體系,各類培訓機構和辦學力量,要依拖現有辦學資源和條件,盡快辦出特色,提高知名度。

    其次,推進就業培訓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注重實效為原則,使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符合本地實際,符合農民愿望,符合用工單位要求,重點要突出就業指導培訓,農民致富技術培訓,以及與當地行業特點相適應的崗位技能培訓,農村職業教育要與勞務輸出相銜接,要瞄準市場需求,主動與勞動力市場掛鉤,發展“訂單”培訓。農村職業教育要走專培與代培相結合的道路,要走實用培訓與系統教育相結合的道路,以適應社會經濟建設的需要。

    再次,要確保培訓質量,努力提高我市勞動力的層次,使農村勞動力結構由體力型向智力型、專業型、技能型轉變。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鼓勵和幫助農民掌握新技能提高勞動力素質,提高人力資本力量。要在發揮現有教育培訓資源作用的基礎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訓機構,建設一批農村勞動力培訓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優勢專業和特色工種,創立一批勞務培訓和輸出品牌。

    (二)規范用工管理,促進維權保障

    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直接影響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積極性,當前存在農民就業同工同酬,合法權益沒保障的現象,是制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重要因素。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針對目前勞務輸出中存在的盲目性,分散性和農民工權益保護不利等問題,盡力搞好各項服務,積極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創造良好的環境。

    改善進城農民就業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全面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管理服務工作。重點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高簽訂率;規范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保障勞動者按時足額領取報酬的權利,完善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消除轉移勞動力的后顧之憂,逐步擴大社保覆蓋面,將進城的民工和異地轉移勞動力納入社會保險的范圍,建立健全養老,醫療,教育等配套保障制度。加強行政執法檢察力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完善社會保障政策,保障農民享受相應的待遇;加大宣傳力度,著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各種方式宣傳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現實意義、方針政策和典型事例,進一步加深社會對這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更多的人關注農村勞動力轉移,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

    (三)活躍就業形式,拓展轉移渠道

    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途徑很多,必須千方百計活躍就業形式,不斷開辟就業渠道。第一,加快民營經濟發展,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縣城經濟特別是支持農民創業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根本舉措。勞務輸出在短期內對農民增收的貢獻是明顯的,但非長久之計,縣域經濟的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才是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解決農民就業問題,實現農民穩定增長的長期選擇,民營經濟的發展不僅能推動本地經濟的發展,還可以吸吶一批農村勞動力,加快當地經濟發展,拓展就地轉移空間;第二,努力開拓海外市場,加快對外輸出的步伐,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大力挖掘各種勞動力資源優勢,向外輸出,對外輸出勞務,提高國際勞務市場的占有率,是轉移農業農村的一個重要渠道,入世后,境外勞務需要潛力巨大,必須加大海外市場開拓力度,加快對外勞務輸出步伐,政府部門應抓住國際勞動力市場提供的良好機遇,適當放寬政策,積極創造條件,開辟多種渠道,開拓國際勞動力市場,向國外轉移。

    第4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一、勞動價值論理論概論

    勞動價值論認為:只有勞動才創造用于交換的商品中所包含的價值。亞當?斯密最早系統地論述了勞動價值論。他在《國富論》中基本上把“價值”這個概念當作與“交換價值”、“自然價格”一樣的概念來使用。他用這些概念表示商品價格背后的本質,表示在競爭性市場經濟中它是商品價格圍繞波動的中心。

    馬克思在《資本論》等一系列著作中的大量論述給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勞動價值論中所說的“價值”也有著與亞當?斯密幾乎一樣的含義。后來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轉述也都是這樣解釋馬克思所說的“價值”概念:價值是商品經濟中價格圍繞其波動的中心。在馬克思的經濟學中,價值是從社會角度對單個商品生產者所作的評價,是單個商品生產者對社會所作的貢獻。

    由這樣的價值概念出發我們就可以看到,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他的唯物主義歷史觀在經濟學上的具體體現。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基本精神在于,以商品生產社會中的價值決定問題為特例,強調勞動是人類及其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決定因素,認為個別生產者對社會的真正貢獻只能是他的勞動。勞動價值論本質上是一個為人類發展而設置的評價體系,它在評價個人對社會的作用上將勞動看作惟一的標準,認為個別生產者對社會的真正貢獻只能是他所投入的勞動。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并不否認其它因素對人類社會的決定作用,但它強調,勞動之外的其它因素只是參與了使用價值即財富的生產。馬克思指出:“勞動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勞動一樣也是使用價值(而物質財富本來就是由使用價值構成的)的源泉”。但是在馬克思看來,勞動之外的其它因素不創造價值,因為他把價值看作是人類社會生產關系的體現,看作是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的評價指標,而自然界等因素當然與個人對社會的貢獻無關。從這種觀點出發,那些不是靠自己的勞動而獲得的收入,包括單純由非勞動的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而來的收入,就都是對他人勞動的“剝削”。

    二、農民工工資低于勞動力價值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是以商品經濟為基礎的,只要商品經濟存在,其基本理論就仍然適用。經濟學認為,工資是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工資首先決定于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的價值,“勞動力的價值也是由再生產這種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決定的”,勞動力的價值包括“維持勞動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工人的補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資料”價值和適應生產需要的勞動力的培養訓練費用。馬克思認為:“……所謂必要需要的范圍,和滿足需要的方法一樣,是歷史的產物,從而大部分依存于國家的文化水平,尤其是要看自由勞動者階級曾經養成什么樣的習慣和生活要求。所以,和別的商品不同,勞動力價值的決定,含有一個歷史的和道德的要素。”馬克思接著寫道:“不過在一定的國度,在一定的時期,勞動者平均必需的生活資料的范圍和構成總是一定的。”也就是說,因為勞動力的價值具有歷史的道德的因素,所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勞動力價值也必須相應提高。

    而資本與雇傭勞動關系是商品經濟下資本生產方式的實質。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總數已逾2.1億。這2.1億農民工所在企業,基本上是私營和外資企業還有部分鄉鎮企業。在這些企業中,企業主與雇工之間的關系表現為雇傭勞動關系,體現在利益分配上,必然是企業主無償占有雇工所生產的剩余產品,雇工所獲取的只是相當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馬克思作出結論:“由是,工資形式就把勞動日分為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有償勞動和無償勞動的一切痕跡都抹掉了。”據國務院研究室2006年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顯示,我國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間。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農民工工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供給嚴重過剩,表現為城鎮失業人口和農村富余勞動力的供給大大超過市場對它的需求,表現為較高的失業率,這些勞動力面對稀缺的就業崗位展開了激烈的競爭,為雇主壓低工資提供了條件。而且,在勞動者和雇主的博弈中,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而雇主處于壟斷的優勢地位,這就決定了我國的勞動力市場是需求壟斷型的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完全依靠勞動力市場來定價的農民工工資就會遠低于勞動力價值。

    農民工工作的顯著特征是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馬克思的工資理論告訴我們,考察工資的實際水平,不能只看月工資、日工資的數額,還必須把工資同工作日的實際長度、勞動強度聯系起來考察。我國非公有制經濟處在資本積累的初始階段,大部分企業分布在勞動密集型產業,普遍運用絕對剩余價值的生產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延長工作日的現象。正像馬克思所說:他們“把工作日延長到超過正常的限度,而不給任何相應的補償。”工人每天工作大多超過8小時,據《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的調研顯示,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的僅占13.70%,8至9小時之間的達到40.30%,9至10小時之間和10小時以上的分別占23.48%和22.50%。

    正因為農民工的工資偏低,勞動強度大,而且農民工的工資經常遭到拖欠,所以工資對工人們的激勵機制較差,加上政府現在加大了對農業的扶持,務農收入增加后,農民工會選擇返回家鄉,于是造成了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出現了“民工荒”的現象。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6年《企業春季用工需求調查》顯示,而雇主們為了維持經營的需要,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農民工的工資。但是農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仍與城鎮職工的相差甚遠,而實際勞動小時工資與城鎮職工的相比更是有天壤之別。

    三、提高農民工工資的措施

    農民工的工資過低不利于經濟發展,而且容易加深勞資對立,對構建和諧社會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應采取多種措施來提高農民工工資。

    第一,要從制度機制上杜絕拖欠和克扣工資的現象,通過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做到農民工工資發放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切實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處罰力度。同時,要規范農民工工資管理,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逐步改變農民工工資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現在,不少地方在這兩個方面都做了積極探索,要認真總結經驗,推廣成熟做法。而且,要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監管職責,企業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強化用人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的主體責任。要依法保障農民工的休息權和休假權,監督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職工休息休假的規定,對于延長工時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任何企業都不得壓低或變相減少加班時間的工資支付。

    第二,加強農民工就業培訓和勞動合同管理。關鍵是要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公平競爭的勞動力市場,為農民工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各地方、各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各種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要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需求,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提高農民轉移就業能力。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與監督,制定和推行規范的勞動合同文本,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

    第三,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目前全國已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在縣域經濟范圍內吸納了65%,主要是在鄉鎮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浙江、江蘇、山東、廣東等經濟發達省份省內就地、就近轉移的農村勞動力都達到90%左右。實踐證明,這種就業模式和途徑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擴大農村富余勞動力在當地轉移就業容量。要努力引導相關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增加中西部地區農民在當地就業機會。要大力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這不僅可以幫助農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業。

    第5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問題研究

    中圖分類號:F249.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4161(2007)04-0081-04

    1. 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能力的定義

    農村外出就業的勞動力在我國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一方面,我國的外出農村勞動力身份特殊,走出了農村卻仍然和農村有極大的聯系,外出就業卻處于在城鎮就業的邊緣;另一方面,農村外出勞動力基本擺脫了所熟悉的農業勞作技術,但又缺乏在城鎮就業的其他職業技能,短期內無法提高其文化素質,只能通過勞動技能培訓來提高其就業能力;此外,農村勞動力外出所處的環境、教育背景、思想意識等與城鎮的融合必然引發一些不相容的東西,還有一些城鎮利益集團的趨利性等等。

    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能力是指城鎮依據外出就業的農村勞動力的情況為其提供工作崗位,使他們能有效地和城鎮其他要素結合,以充分發揮其勞動力的效能,并保證其就業能力實現的措施途徑。

    2.影響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能力因素分析

    2.1 農村勞動力外出轉移組織化程度低,轉移多呈自發性、盲目性

    當前,農村勞動力市場供需脫節、信息不靈、管理不規范、農民工不能平等就業等問題十分突出。農村外出勞動力有組織轉移的不多,大多是自發的。主要依靠自己尋找門路和依靠親戚朋友介紹外出打工,依靠自己或社會關系、血緣關系的廣泛性和較強的親和力尋求就業機會。2004年甘肅省當年外出打工的農民工中,自發外出打工占6.8%,依靠親屬親戚朋友介紹打工的占86.9%,通過(政府、單位)組織外出打工的只有6.3%[1]。農民這種自發的個人行為,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呈現明顯的季節性、臨時性,工作缺乏連續性、靈活性。政府部門對勞動力市場需求和勞動力素質要求的變化缺乏及時的了解和掌握,對農村外出勞動力轉移缺乏有效的指導,沒有幫助他們做好轉移前的培訓和準備,對實現轉移后的人員關注也不夠,致使一些農村外出勞動力進城后在戶口、就業、子女入托、上學、工商登記等方面遇到自身無力解決的問題,迫使部分人又重新返鄉務農。

    2.2 外出農村勞動力因受教育程度較低、素質較差而影響就業

    勞動力素質是決定其外出就業機會大小與勞務收入水平高低的第一要素,即文化程度越高,外出就業率越高,相應的勞務收入越高。據相關分析,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與轉移率(外出就業率)程度成正相關,其相關系數高達0.95[2]。國家統計局調查資料表明:外出勞動力從事的工種一般勞務占68.77%;個體工商業者占9.62%;企業一般技術人員占5.77%;企業一般管理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所占比例分別占2.88%和0.96%[3]。而那些文化素質低的農民有85%以上沒有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使得其就業空間狹小,只能從事苦、累、重、險、臟的體力勞動,造成這些崗位就業競爭激烈,工資水平低下。從2004年調查的情況看,因找不到工作而返回農業的勞動力占返回農業勞動力的16%。從非農部門返回的勞動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17.8%,文盲半文盲高達21.0%,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9.49%[4]。目前,在我國的大中城市,90%以上的崗位要求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20%的崗位要求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80%的崗位需要達到初級工以上水平,其中有13%的崗位需要具有中級工的資格[5]。勞動力市場正由單純的體力型向專業型、技術技能型轉變,而那些素質低的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很難找到立足的崗位。再加上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沒有對農民工就業培訓給予充分的重視,投入嚴重不足,對經濟、社會地位相對較低的廣大外出就業的農民這樣的弱勢群體較少關注和提供優惠政策,結果導致了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難的問題。

    2.3 缺乏必要的外出就業保障

    我國長期以來重城鎮、輕農村,重市民、輕農民的就業觀念和相關政策,出現了就業體制的二元化,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仍然是一個邊緣群體。就業無保障,使得他們的權利出現了缺失。農民工是在保障缺失的情況下從事相當艱苦甚至高度危險的工作,工傷、醫療、失業、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很低。據四川有關部門調查,在縣以上企業就業的農民工,僅有3.41%參加工傷保險,0.84%參加醫療保險,0.83%參加失業保險,2.99%參加養老保險[6]。

    2.4 農民就業能力培訓問題突出

    2.4.1 培訓主體不明確。對于農村勞動力的培訓,有的地方由農委主管,有的地方由科委或科協負責,還有些地方由農業局和成教局共同負責,此外,還有一些企業組織的自發性培訓等。培訓工作的部門不統一,領導機構不統一,直接造成對培訓的責任不明確,落實缺乏保障。

    2.4.2 組織管理結構混亂。培訓的組織領導機構不確定,多數是一個或幾個部門聯合,依托一個部門成立一個臨時性的組織,不同部門組織的培訓,由于組織培訓的系統(部門)不同,彼此缺乏相互聯系和溝通。培訓缺乏長遠的規劃,帶有總體上的盲目。此外,在被培訓農村勞動力跟蹤服務上不能統一協調,使培訓的效果不明顯。

    2.4.3 培訓內容與市場脫節。在培訓的內容上,不能和市場有效的對接,造成脫節和重復。不能很好地分層次實施培訓,包括不能對培訓者進行升級(或提高)培訓等。培訓的內容既不系統又有重復,急需學習的內容,如網絡知識、市場知識、轉崗就業技能等得不到培訓。

    2.4.4培訓資金不足。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2003年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情況分析中,農村外出勞動力選擇可接受的培訓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占91.7%(其中,選擇培訓費用在100元以內的占54.3%,100~500元的占37.4%),500~1 000元的占6.7%,1 000~2 000元的占1.6%[7]。現階段農民還不愿意或沒有能力自己拿錢培訓。農民培訓不同

    于其他行業的技術和資格培訓。

    3. 提高農村外出勞動力就業能力的措施

    人力資本的積累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源泉,勞動力的文化程度會對勞動的就業開拓能力和就業選擇能力產生直接的影響,進而通過就業對其家庭經濟收入產生間接作用。文化程度越高,從事農業生產者越少,面向第二、第三產業就業的比例則越大,且差距比較明顯。同時,勞動力文化程度越高,從事農業以外的勞動時間也越長。所以,加強培訓,提升農村勞動力的人力資本積累,就成為提高農村外出勞動力能力建設的必然。

    3.1 加快農村外出勞動力就業能力培訓方式方法的改革

    3.1.1 加強培訓師資隊伍建設。

    培訓師資由教育培訓機構通過“校企合作”“教勞結合”來解決,擁有一批穩定的教師隊伍,專職從事農村勞動力轉業職業培訓工作,從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科研單位、企業、技術推廣部門聘請兼職教師,提高教師的實踐職業技能。定期組織開展師資培訓,不斷提高教師業務水平。

    3.1.2 改革培訓方式方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

    培訓方式由“理論培訓”為主向“實踐培訓”為主轉變,培養動手實踐能力,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搞好培訓勞動力與企業的“對接”。培訓單位應將引進企業的用工與農民的轉移培訓結合起來,按照企業用工的素質和技能要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服務,使培訓后的勞動力符合企業的用工標準。這樣既解決了企業難以招到合適工人的問題,也解決了外出勞動力培訓后的就業出路,使培訓合格后的人員能夠盡快實現就業,從而激發外出勞動力參與培訓的積極性,達到增強培訓效果和提高外出勞動力就業競爭力的目的。

    3.1.3 規范培訓工作,嚴格培訓管理。

    培訓機構的選擇應采取招投標的形式,政府不能指定,而由社會單位共同參與。競爭可以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也可以有效避免經費流失和浪費,確實使寶貴的培訓經費用得其所。在管理上要科學,嚴格防止壟斷。不能誰培訓誰組織考試發證,而應由政府組織專門人員對此項工作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培訓者不組織考試,考試者不能參與培訓,培考嚴格分離,確保培訓實效。

    3.2 加快農村外出勞動力就業能力培訓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步伐

    3.2.1 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實行就業準入制度。

    組織農村外出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術培訓,應使其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經過相關考試、考核的應授予相應的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用人單位招收員工,鼓勵優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農村勞動力中錄取。對用人單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術性較強,但尚未參加培訓勞動力,可先招收后培訓,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后再上崗。

    3.2.2 健全農民培訓相關法規。

    現有針對農村外出勞動力轉業職業培訓出臺的相關政策、法規尚不完善,權責不明,相關部門重視程度不夠,盡快出臺各項管理和監督法規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權限,理順上下關系,加大監督處罰力度是主要的關鍵。重點建設農村外出勞動力轉業職業培訓中教育、財政、就業法規建設,可以從法律上明確農村外出勞動力享有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3.2.3 完善培訓資金籌集機制和培訓資金分配機制。

    由于需要轉業培訓的農村勞動力數量巨大,培訓工作持續期將會相當長,而國家財力有限,必須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農民轉業職業培訓基金,中央財政撥給啟動資金,地方財政撥給配套資金,收繳農地征收、征用補償費,吸納社會捐資,組織農民自籌資金,成立基金管理中心,穩妥經營,使基金保值、增值,為農村外出勞動力轉業培訓提供資金支持。

    在資金使用上,應統籌兼顧,合理分配,突破地域、戶籍限制,讓更多農村外出勞動力在輸入地或輸出地就近接受培訓;突破所有制限制,符合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如企業、學校、政府培訓機構、非政府組織、民營培訓機構均可獲得農村勞動力轉業職業培訓扶持資金支持,提高社會參與度。

    3.3 加快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3.3.1 大力發展社會中介組織。

    發展多種形式的勞動就業中介組織,逐步形成包括就業信息、咨詢以及職業介紹、培訓在內的社會化的就業服務體系,幫助勞動力對轉移成本、收益、風險做出正確的判斷,以減少因盲目性導致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而遭受的損失。并且大力發展連接勞動力供求雙方的職業介紹機構,加快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采取政府和民間等多種形式,開展農村勞動力的專業技能培訓、文化培訓和職業教育,增強農民的就業適應能力;建立和完善勞動法規和勞動力市場管理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使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保障。

    3.3.2 建立獲取職業信息的支持網絡。

    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快勞動力市場信息計算機聯網的步伐,建立勞務輸出信息庫,以農民為單位,對適齡外出勞動力逐一進行登記,對已外出勞動力的姓名、工作單位、收入、合同履行等情況進行摸底統計,廣泛搜集外地可靠用工信息,對不同區域、不同職業(工種)、不同等級的農民工職業供求和工資價位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市場需求信息,合理設置培訓專業,及時調整培訓課程,提高輸出人員的就業率。

    把信息服務作為農村勞動力外出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建立和完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權威性,使信息真正能夠指導勞動力就業,幫助農村勞動力按市場需求組織外出;推進外出培訓方式創新,提高農村勞動力外出的就業能力。

    3.3.3 培養農民信任和能進行就業指導的經紀人。

    農村中介組織和農村經紀人(專業大戶或者村中的能人)是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力量,是擴大農民就業渠道,是帶動農民增收的“小龍頭”。充分發揮農村經紀人(專業大戶)的帶動作用。他們情況熟悉、信息靈通,群眾信任,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尤其是他們利用地緣、親緣廣泛的人際關系,具有較強的帶動力和親和力。因此要積極鼓勵支持涌現出更多的農民經紀人(專業大戶或村中能人),發揮出政府和部門不可取代的作用,讓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外出開展勞務創收,增加收入。

    3.4 提高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能力的保障措施

    3.4.1 農村外出勞動力戶籍問題的解決。

    按照在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從根本上打破“二元結構”戶籍管理模式。以條件準入取代進城人口指標控制,逐步放寬戶口遷移的限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最終實現戶口自由遷徙。積極穩妥地放開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實現人口自由遷移,在特大和大城市實行相對遷移控制,優先解決當地發展所需人才和勞動者的戶口遷移。

    3.4.2 農村外出勞動力土地問題的解決。

    農村土地流轉不暢是農民不放棄土地耕作進入城市的重要原因,從而成為城市化的重要障礙。在這種制度背景下,農村社區居民的主要權益是土地的均分承包權及子女在社區內對土地經營的平均繼承權,再加之農村居民在城市永久性就業與定居的種種制度性限制尚未消除,土地事實上還有著不可替代的就業保險功能。這是廣大農民在現行制度約束下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選擇。把進入城市就業的農民納入與城市居民統一的保障體系,才是解除外出農民后顧之憂的關鍵,并且可以更好地保障他們就業能力的發揮。

    3.4.3 農村外出勞動力教育問題的解決。

    農村初、高中畢業生是我國產業工人的后備軍,要把提高他們的職業技能作為職業教育的重要任務。支持各類職業技術院校擴大農村招生規模,鼓勵農村初、高中畢業生接受正規職業技術教育。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輸入地政府對委托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要在辦學經費、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提高辦學質量。輸出地政府要解決好農民工托留在農村子女的教育問題。

    3.4.4 農村外出勞動力社會保障問題的解決。

    (1)建立外出勞動力就業的工傷和醫療保險制度。

    農村外出勞動力所從事的多為臟、累、重、險的工作,工作條件相對比較惡劣,一旦發生事故,由于其所處的相對弱勢地位,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盡快建立針對農村外出勞動力的工傷保險制度。對農民工的工傷保險,這種保障項目不存在賬戶積累與保險關系接轉問題,成本亦不高,對農民工是一種職業風險的分散機制,對用人單位則是符合國際慣例和建立在《勞動法》基礎之上的工傷賠償機制,政府部門負責組織賠償也比較容易操作,且無需政府付出特別的成本。

    醫療保險也是農民工社會保險中非常急迫的險種。因為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不僅會導致農民工失業,而且極易使家庭陷入貧困境地。首先應當建立大病醫療保險。最終實現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的并軌。

    (2)確立農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基于保障人權的需要對特困居民實施的一種無償救助制度。農民工作為我國現代化建設不可缺少的一個群體,當其基本生活難以維持時,國家當然有義務對其救助。首先,應該為進入城鎮落戶并將承包土地一次性出讓的農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次,鑒于大多數農民工流動性較強且年紀普遍較輕,因此,對他們的社會救助不應是單純的經濟救助,而應是提供勞動機會。可以考慮建立一種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即“公共勞動”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體制[8]。再次,有必要為農民工建立相應的社會救援制度。

    (3)分類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根據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單位、在城鎮工作時間長短等條件將農民工分成三類,按照其所屬類別分別制定不同的制度,予以保護。

    一是在城鎮里工作達十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和相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的農民可以直接將其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政府建立一個“以土地換保障”的制度,即鼓勵農村外出勞動力將其原先承包的土地交換給國家,再由國家重新分配給有能力擴大生產的農戶。國家還應以統一標準給予轉讓者一定數量的經濟補償,并將這部分資金直接納入農民工的個人賬戶之中。

    二是大多數農村外出勞動力在城鎮中的生活并不那么穩定,不能確定是會留在城鎮還是回到農村。因此,對他們建立一個流動起來比較方便的個人賬戶。當農民工在不同的城市間流動時,其個人賬戶應該跟隨他一起流動,帶到另外的城市,重新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系統。從而保證養老保險基金有充足的積累年限,最終實現將其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目的。

    三是有一部分季節性外出勞動力最終要回到農村的。如果能夠實現城鎮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成功對接,當他們回流到農村時就可以將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直接帶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使其社會保障權益得到一視同仁的保護。

    基金項目: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濟增長中貧困家庭反貧困能力變化的調查研究”(05BJY067)部分內容。

    參考文獻:

    [1]甘肅省統計局抽樣調查資料,2004,12.

    [2]陳凌,董華英,熊艷艷.就業機會與就業能力――杭州濱江區農轉非人員就業的調查研究[J].浙江社會科學,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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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陽俊雄.當前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對策建議[J].調研世界,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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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劉維佳.中國農民工問題調查――以四川、浙江為例[DB/OL].人民網.

    [7]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2003年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情況分析[EB/OL].nmpx.省略/gongzuoyanjiu/t20040309_14804.htm.

    [8]于學江.中國農民就業保障體系研究[D].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05.

    [作者簡介]韓建民(1966-),男,新疆石河子人,甘肅農業大學人文學院教授,生態學博士。

    第6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一)組織機關干部鄉鎮行。我們精心選擇全市6個縣(市、區)中十個具有共性和個性的鄉鎮,作為鄉鎮行的調研地,在結合勞動保障工作全面了解情況的同時,根據各個鄉鎮不同特點有所側重。如對咸寧核電站所在地通山,重點調研移民就業安置和農村養老保險情況;對沿江的、兩縣市的四個鄉鎮,重點調研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情況;對、、外出務工較多的五個鄉鎮,重點調研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及就業情況。通過鄉鎮行,思考探索城鄉一體化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新格局。

    (二)組織黨員領導干部企業行。我們選擇目前經營情況較好、一般、困難三個不同類型的十家企業,重點調研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企業在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和勞資關系三方面的情況。思考探索結合勞動保障部門職能,如何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如何在特殊時期維護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經辦機構干部社區行。我們組織經辦機構的干部對市直溫泉十個社區全部走訪,重點調研社區勞動保障機構工作情況和社區轄區內創業促就業、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思考探索如何發揮好社區勞動保障機構作用,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

    在下訪活動中,我們嚴格把握四個環節。

    一是發放一張征求意見書。征求意見書從開展學習實踐活動、效能建設、工作作風、政務公開、為民辦實事、文明執法六大項二十四小項對市勞動保障部門總體評價,并誠懇征求對市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填寫兩份報表。兩份報表分別是就業情況報表和社會保險報表,主要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業和社會保障需求情況。

    三是召開六個類型座談會。我們先后召開企業負責人、離退休職工代表、下崗失業人員代表、企業職工代表、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座談會,當面聽取各類社會人群的意見和建議,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

    四是形成四篇調研報告。每篇調查報告包括工作現狀、工作措施、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議,其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解決老百姓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調研報告,作為全市優秀調研成果,在大會上進行了交流。

    二、著力制度建設,探索勞動保障工作的新機制

    (一)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服務體系。我們計劃到年用三年時間,形成以市為中心、輻射全市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就業服務向基層延伸,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服務體系。當前,我們著重抓好基層勞動保障機構的建設。

    一是建立機構。在全市70個鄉鎮辦事處,72個社區全部建立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基礎上,到年,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延伸到908個村、組,做到村建站、組配員,建立從市、縣到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的勞動保障服務平臺。

    二是明確職能。鄉鎮、街道、社區、村組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基本職能初步明確四條:人力資源的調查登記,外出務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勞動保障業務和勞動者權益的維護。

    三是建立隊伍。通過購買崗位、以錢養事的形式,解決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問題,建立一支管得了、用得上、相對穩定的基層勞動保障工作隊伍。

    (二)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人人享受社會保險的原則,我們在建立全市相對統一、大體一致的社會保險框架體系上做了三件事:

    一是對新出臺的險種統一政策。去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啟動,我們嚴格按照全市六個統一進行規范,即:參保對象、繳費標準、待遇享受、工作流程、微機網絡、證卡印制等全市統一。

    二是對國家政策統一的險種進一步規范。企業養老保險起步早,基礎扎實,政策明確。我們針對形勢的發展和參保人員的需要,進一步規范工作規則和業務經辦流程,高效及時地為參保人員服務。

    三是對地方出臺的社會保險政策進一步整合。去年下半年,市局由分管局長牽頭組成工作專班,對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普查,掌握了全市六個縣(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差別,然后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整合,實現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全市基本一致。

    (三)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技能培訓體系。

    一是統一城鄉一體的技能培訓政策。省政府政發[]60號文件下發后,我們及時研究貫徹執行的具體措施辦法,按照文件確定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二是加強城鄉一體的技能培訓基地建設。在健全就業培訓網絡的同時,將職業技能培訓業務向鄉鎮延伸,建立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加大對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培訓工作。

    三是規范城鄉一體的培訓標準。實行規范化、標準化培訓,做到培訓機構、培訓大綱、教學計劃、學時課時、教材講義、培訓內容等六個規范,提高培訓質量和實效。

    (四)建立城鄉一體化的信息網絡平臺。我市金保工程去年啟動,雖然起步較晚,但是嚴格按照數據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的原則運作。目前,市級數據庫已建設完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全市上線運行,勞動力市場信息管理系統全市上線運行,養老保險升級軟件春節后可在全市上線運行。我們計劃用3年時間,將勞動保障信息網絡覆蓋到全市所有村,構建城鄉一體的信息網絡平臺。

    三、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解決當前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現實問題

    通過對調查研究和機制的建立,我們能夠及時準確掌握老百姓的意見和要求,當前全市反映比較集中的是三個問題:

    一是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至年11月,全市返鄉農民工共計9.1萬人,占全市外出務工人員18%。按性別結構分:男性6.19萬人占68%,女性2.91萬人占32%。按年齡結構分:16-24歲占13%,26-35歲占19%,36-45歲占41%,45歲以上占27%。按行業結構分:機電制造和紡織服裝4.1萬人,占45%,服務和建筑業2.73萬人,占30%,其它行業2.27萬人,占25%。

    二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難問題。按照政發[]42號文件規定,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應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從1-10月份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情況看,靈活就業人員續保繳費人數比例不到40%。影響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因素中:外出的占23.1%(含部分經濟困難),經濟困難的占66.7%,其他10.2%。經濟困難是影響靈活就業人員續保繳費的最大因素。

    三是醫療保險待遇偏低問題。主要反映在職工醫保待遇偏低,綜合報銷比例全市僅為68%,個人負擔過重;居民醫保群眾受惠面窄,待遇優勢不明顯;關閉破產國有困難企業繳費難,待遇與其它企業相比較大。

    針對以上三個問題,我局立足以人為本,采取以下措施:

    (一)多途徑多渠道解決返鄉農民工就業問題

    一是積極組織返鄉農民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全市45家定點培訓機構,從去年9月份開展組織定點培訓,至年底完成簽約167期,共計6850人,市工交技校簽約1750人,現已完成790人,至今年5月可全部完成培訓任務。

    二是集中為返鄉農民工組織“春風行動”。全市從去年11月至今年元月,六個縣市加市直共組織325家用人單位的27800個用工崗位,安排六場對返鄉農民工的專場招聘會。現已進行了三場專場招聘會,共有26000多人進場應聘,其中返鄉農民工17000多人,共6580人與企業簽訂了用人協議。春節前另外三場招聘會還有11000多個崗位等待返鄉農民工。

    三是多渠道安置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在市委市政府協調安排下,實施“三個一批”計劃進行安置:開發公益崗位安置一批。安排就業專項資金,開發和購買縣內住宅小區保潔、保綠、保安崗位,安置200名就業困難的農民工就業;農業開發吸納一批。鼓勵返鄉農民工就地參加低丘崗地改造工程開發、林漿紙一體化建設項目,實現城里失業、農村就業,目前已有24000名農民工回鄉植樹造林;重大項目建設吸納一批。結合杭瑞高速、大廣高速公路工程,引導返鄉農民工投身修路建設中來,解決3000名返鄉農民工的就業問題。

    (二)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

    從11月份起,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由原來不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調整為不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到12月底,全市靈活就業人員續保繳費達到65593人,達到靈活就業人員的91%,僅11、12兩個月就遞增五十多個百分點,繳納養老保險費6620萬元,占全年征繳目標任務的23.9%。其中,市直12月份一個月征收養老保險費1619萬元,占全年目標任務的31.1%。這一舉措被列為市委市政府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應對全球經濟危機給老百姓帶來影響的重要舉措之一。

    (三)提高醫療保險待遇

    一是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待遇,在原有分段按比例報銷的基礎上,分別提高兩個百分點,減輕職工個人負擔。

    二是擴大居民醫保群眾受惠面,將無力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居民醫保范圍,將意外傷害納入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第7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應該說,撤地設市以來,我市的職業教育發展總體是良好的。無論是政府的工作報告、人大的調研報告,還是各位委員和同志們的審議發言,對取得的成績都給予了客觀的評價。當然,我市的職業教育仍存在不少問題,既有基礎薄弱、發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投入不足等“硬件”方面的問題,也有辦學理念陳舊、管理方式落后、教學質量不高等“軟件”方面的問題,歸根結底是現有的教育模式與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適應的矛盾問題。剛才各位委員和同志們在審議中,對我市職業教育工作提出了許多有價值、針對性強的建議意見,希望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本次會議通過的審議意見,結合大家在審議中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做好整改落實工作,推動我市職業教育工作又快又好發展。

    借此機會,我就職業教育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形成共識,切實增強抓好職業教育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實施“三市并舉”戰略、提高我市綜合競爭力的迫切需要。在實施“三市并舉”戰略中,特別是在我市快速推進城市化和工業化、建設現代制造業基地的過程中,需要一大批掌握實用科技知識、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素質的技術工人和一線勞動者。我市水閣的工業圖區逐步建成投產后,招工難的矛盾已逐步凸現出來。“民工荒”實質上是“技工荒”。這既給我市職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也要看到這是職業技術教育的良好發展機遇。我們必須從源頭抓起,更加重視發展職業教育,為增強我市的綜合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提供人力資源保證。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勞動者的素質。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一方面要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就業;另一方面要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這些都有賴于農村勞動力整體素質的提高,這就必須加強職業教育,通過職業技術院校的培養、通過農民實用技能培訓、通過化技校、農民夜校等途徑,促進“農科教”結合,逐步提高農民的文化知識水平和謀生本領。對我市這樣欠發達地區而言,現在多招一名職技校的學生,將來就能減少一個貧困戶,增加一個小康家庭。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當前,我市正處在“黃金發展期”,同時也是“矛盾凸顯期”,而就業是關系民生和社會和諧的突出問題。目前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同時并存,一方面大量閑散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不能充分就業,另一方面企業卻招不到有用的技術人才,特別是技能型工人嚴重不足。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把人口就業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講,發展職業教育就是發展現實的先進生產力,抓職業教育就是抓經濟發展,就是抓社會穩定。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實現教育事業全面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趨勢。職業教育是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如果說普通高等教育是培養學術型、工程型人才為主,那么職業教育就是培養技術型、技能型人才為主,兩者之間只有方向不同,而沒有貴賤之分。我們必須消除職業教育是“二流”教育的思想,樹立只要有一技之長、受市場所歡迎的人都是人才的理念,要通過教育制度改革,讓所有人都得到平等的受教育機會,讓各種類型的人才都有用武之地。這次我們到深圳大芬村就充分地感受到這一點,那些畫家、畫工也許數理化功底并不深、學歷并不高,但是他們卻很有藝術天賦和經營頭腦,這些就是我們需要的人才。

    總之,推進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并認真落實抓職教就是抓經濟,抓經濟必須抓職教的觀念,自覺把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與經濟社會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把我市職業教育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深化改革,開拓創新,努力發展適應市場經濟需求的職業教育

    職業教育有別于普通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融公益性與產業性為一體,是教育體系中最富活力、最可深化改革的領域。職業教育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必須在改革中找出路,在創新中求發展。

    要以市場化改革為導向,進一步轉變職業教育的辦學理念,在促進職業教育為經濟建設服務上下功夫。必須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從計劃培養向市場驅動轉變,政府要從直接管理向宏觀引導轉變,辦學目標要從傳統的升學導向向就業導向轉變。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職業教育的自身規律,加快建立和完善“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新體制。要強化政府的統籌管理職能,進一步統籌規劃、統籌辦學、統籌資源,對學校和專業的設置進行合理配置,通過資源整合把優勢做強、把強勢做優。要加快辦學體制改革,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或資助職業教育,積極參與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形成政府主導,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辦學格局。

    要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明確職業教育的辦學定位,著力在提升內涵、辦出特色上下功夫。職業教育本身與經濟社會有著最緊密、最直接和最廣泛的聯系。要主動適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要求,堅持面向市場、貼近經濟,深入研究市場需求。要以辦企業的理念來辦職業教育,切實搞好市場調查研究,預測勞動力市場需求變化趨勢,切實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要按照就業需求配置教學資源,從本市最需要最緊缺的人才需求出發,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實行“訂單式”培訓和證書制度,使受訓者達到“一證在手、一技在身”,努力為地方經濟發展輸送更多有用的人才。要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機遇,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技術教育,加快培養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尤其要加強對失地農民的培訓,促進他們盡快地轉產轉業。

    要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改革職業教育院校的培養途徑和教學方法,著力在提高學生動手能力、提高就業率上下功夫。大力推進職業教育由重視提高學生的專業素質向重視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由重視提高學生的文化、專業知識水平向重視提高學生的創造能力和操作能力轉變。要堅持育人為本,把“學做人”和“學技能”結合起來。要發揮優勢,創造特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專業建設為主線,以品牌專業和特色專業為重點,全面推進學科體系改革,鼓勵各個學校形成各自的特色專業、品牌專業。要切實加強“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師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實踐能力。要深化勞動就業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持證上崗,加大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力度,建立鑒定、使用、待遇結合的激勵機制。開展政工師、技工師職稱評定工作。加強職業學校學歷教育與職業標準的溝通與銜接,充分發揮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在推進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中的作用,強化職業技能的訓練和考核。要建立和完善就業推薦指導機制和信息交換平臺,為廣大職技校畢業生和經培訓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牽線搭橋,提高實際就業率。

    三、加強領導,齊心協力,不斷開創我市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要切實把職業教育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市政府要象重視經濟工作那樣重視職業教育,象抓經濟工作那樣抓職業教育。要做好規劃,制定措施,及時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制約和影響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改進服務,為職業教育發展出謀劃策,多辦實事,真正形成支持、促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

    要依法推進全市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發展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提高依法辦學水平。要加強對職業教育的督導檢查,整頓和規范辦學秩序,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現象,保障職業教育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要努力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要完善職業教育的投入機制,確保用于職業教育的財政經費逐年增長。要重點支持骨干院校、實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要注重扶持農村職業教育,在加快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同時,積極實施職業教育扶貧計劃。要積極利用金融、稅收、社會捐助和市場化的手段,籌措職業教育經費,改革職業教育收費制度,使收費更加靈活地反映市場供求。要完善職業教育管理辦法,保障職業技術院校辦學的自。

    第8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目前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中存在的問題

    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增長越來越快,在農民全部收入中所占份額越來越大,是上世紀末期農民收入出現增長緩慢困難以來,農村收入分配領域出現的最大亮點,農民的工資性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已成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農民增收的主渠道。統計資料顯示,1996、1999、2002和2005年農民工資性收入分別為450.84、630.26、840.22、和1175元,占農民純收入的比重則為23.4%、28.5%、33.9%和36.1%,呈逐年上升趨勢。工資性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越來越大,2001年農民工資性收入為771.90元,比上年增加69.2元,增長11.0%,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約為50%;2005年農民工資性收入達到1175元,比上年增加176.54元,增長17.7%,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達到55.5%。

    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越來越快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的客觀現象,符合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制約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的因素在現實中還客觀存在,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增長中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農村勞動力向非農業產業轉移就業仍有不少困難

    1.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較慢。農村產業結構有所調整但仍不合理,適應不了市場發展變化的需求。許多地方在進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時,只注重第一產業的調整,對發展第二、第三產業重視不夠或缺少有效措施,農業結構調整只注重量的擴張,質的提高重視不夠,因而農民在加工方面增值增收的不多,從新的有競爭力的產業(項目)產品、品種增收的不多,從提高技術含量增收的不多。

    2.向鄉鎮企業轉移受阻。在本地鄉鎮企業中獲得勞動報酬是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一個重要來源。但隨著經濟短缺時代的結束,低技術含量、低資本構成的鄉鎮企業產品在市場上日益滯銷,鄉鎮企業到了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萎縮,吸納勞動力的能力也隨之減弱。

    3.進城務工受到限制。進城務工所獲得是農民的工資性收入的主要來源。但因城鄉分割得二元戶籍制度人為地將城鄉經濟割裂開來,限制了農村勞動力在城鄉間的自由流動。雖然近年來戶籍制度有所松動,但是由戶籍制度衍生出的如住房、勞動、人事、教育等方面的許多方面的許多不平等制度及歧視農民就業的政策依然根深蒂固。

    (二)農民工工資水平較低,被拖欠克扣現象比較嚴重

    1.農民工資水平普遍偏低,增長緩慢。據國務院研究室的調查,農民工的月工資均比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間,而且增長緩慢。以廣東省為例,與珠江三角洲年均20%多的GDP增速相比,農民工的工資近十幾年來幾乎沒有任何變化。最近12年來,珠江三角洲外來農民工月平均工資僅增長了68元,而從1980年到2004年,我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由人均762元增加到了2004年的16024元。

    2.工資被克扣和拖欠現象比較突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課題組近日完成的《農民工工資和勞動保護問題》的調研報告顯示:一些行業存在比較嚴重的變相克扣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少數企業欠薪逃匿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多數農民工經常加班加點工作,工資卻不能正常足額領取。更為嚴重的是,在東南沿海個別地區的部分私營企業,企業主將農民工工資據為己有并攜款潛逃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農民整體素質低和勞動力市場的不完善,制約了工資性收入的增長

    農民自身科技文化素質低,缺乏技能,因而缺乏參與市場競爭的實力。據調查,在外出務工的勞動力中,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的僅占21%,培訓的內容大多限于農、林、牧、漁知識,內容簡單,對農民外出就業幫助不大。由于農民整體素質低,即使他們能夠轉移出去,大部分所從事的是工作環境差、工資低、勞動保護設施不健全的體力勞動。

    大部分農民外出就業以自發和親友介紹為主,盲目性和無序性比較大。用工信息、勞動力價位等一些外出務工者十分關注的信息不及時,致使一些外出務工者讓個別街頭廣告欺騙,帶來了較多的負面影響,加大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成本和難度。政府對勞動力市場的管制還存在一些誤區,往往重視經濟發展,而輕視社會公平;重視招商引資及對投資者的保護,而輕視對就業者的保護;重視對農民工的監管和收費,輕視對農民工的服務等,使勞動力市場監管出現缺位,對企業侵犯農民工的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等,影響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工資性收入的增長。

    (四)農村土地流轉與社會保障等制度不完善,束縛了農民進城務工的“手腳”

    土地使是當前農民最基本生活的保障。由于土地流轉制度不完善,土地使用權未能實現商品化,農民還不能完全支配及自由處置如出租、抵押、入股、轉讓等土地使用權。這既不利于“剪斷”農民工對土地的依賴,事實上也成了對農民脫離土地的束縛。

    另外,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使農民享受不到應有的保障,影響了他們外出務工的積極性。如農民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農民工在城市中很難享受到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以致農民工成為城市中的“邊緣人”,普遍缺乏安全感,直接影響了他們外出務工的積極性。

    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的基本對策

    (一) 發展城鄉二、三產業,拓寬農民就業與增收渠道

    1.深化農業結構調整,發揮資源特色。要搞好農業資源調查與規劃,合理配置農業資源,以區域特色產業開發為重點,調整優化結構和區域布局,在調整優化農業內部結構,不斷提高農產品數量和質量的同時,調整優化農業區域布局,培育一批新興產業和主導產業,逐步形成區域產業帶和產業群。

    2.推進鄉鎮企業改革和調整。發展鄉鎮企業是拓展農村內部就業空間的重要途徑。要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產業結構升級和增長方式轉變的要求,調整鄉鎮企業發展戰略和發展模式,加快技術進步、體制和機制創新,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引導農村集體企業改制成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鄉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新辦中小型鄉鎮企業,要加強創業扶持和服務。

    3.積極發展農村第三產業。要進一步突破傳統理論,確立正確的經濟發展指導思想,從產業升級的要求出發,配合政府政策導向,鼓勵大力增加第三產業投資,按照市場規律,促進農村旅游、商業、文化娛樂、飲食和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金融保險、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產業繁榮與發展。

    4、鼓勵發展城市中小企業。科技含量相對較低的勞動密集型城市中小企業一直是吸引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的主戰場。發展中小企業的重點是政府通過財政、稅收、信貸等手段有效激活各種民間投資主體,鼓勵和促進各種所有制性質中小企業發展。

    (二) 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1.調整工資和剩余價值的分配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在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勞動收入占國民收入比例一般維持在3/4,而我國工資占增加值的比例目前僅為25%,應隨著經濟發展逐步提高。政府管理部門可以通過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等引導企業提高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資待遇。政府要定期開展農民工工資水平、人工成本、勞動生產率、物價指數等方面情況的調查分析,為建立農民工工資調整機制、促進農民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提供參考依據;通過進一步完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等,引導用人單位合理調整各層次勞動崗位農民工的工資水平。

    2.貫徹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施行辦法》,鼓勵勞資雙方就企業的內部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為保證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順利推行,逐步提高工資水平,維護職工利益,各地勞動行政部門應每年公布一次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參考依據。

    3.規范勞動關系,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維護農民工權益。徹底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職工工種限制及不合理的歧視性規定,構建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促進農村勞動力的順暢流動;繼續深化戶籍改革讓農民工在住房、就業、保險、醫療、子女入學諸方面享受市民待遇;通過政府和市場的協調,逐漸提高農民工的工資待遇。

    4.在各類企業中組建和完善工會組織,積極吸收農民工加入工會,以工會的集體力量來制約企業的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通過工會集體力量,使職工在和業主的利益博弈中爭取有利地位,提高工資報酬。

    5.對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進行整治,確保農民工能按時足額領取到工資。國家應指導、推動各地逐步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對違法企業依法嚴懲,還可以向社會曝光。

    (三)推進農村教育、衛生、文化制度改革,提升農村勞動者素質

    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離不開農民素質的提高,而發展農村教育、衛生、文化事業是提高農民素質的主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的重點一是實施農村教育基礎建設工程,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投入,對農村中小學教學設施進行全面更新改造,從根本上改變農村教學條件。二是實施九年免費教育工程,逐步將過去由農民承擔的九年義務教育的學費變為國家統一支付,使農村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平等擁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機制。應采取政府和社會力量辦學相結合的方式,依法舉辦各種實用技術培訓班,逐步建立以技術培訓和業務培訓為重點,以素質培訓和崗位培訓并重,以職業培訓與擴大就業相結合,高中低各層次培訓相配套的培訓模式,提高勞動力就業能力,擴大就業領域。

    堅持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積極穩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和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實施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高農村醫療服務水平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加大農村重大文化建設項目實施力度,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四)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為農民順暢轉移就業創造條件

    首先,完善政府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管理和服務機制,通過制定中長期轉移勞動力的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推進勞動力轉移工作,加強區域勞務協作和疏導工作。其次,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逐步形成包括就業信息、咨詢、職業介紹、培訓在內的社會化就業服務體系,減少盲目流動可能帶來的損失。

    (五)完善土地流轉、社會保障等制度,為農民向非農產業轉移創造條件

    第9篇:農村勞動力就業調研報告范文

    關鍵詞:農村土地流轉;資源配置效率;農戶模型;不完全市場條件;要素需求;要素供給;農村土地市場;市場均衡條件

    中圖分類號:F224.0;F301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48131(2013)03000106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生產和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與此同時收入增長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收入來源多元化、市場化和非農化的基本格局已經形成(盛來運,2005)。按出鄉務工3個月以上口徑統計,2004年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為1.18億人,在鄉鎮企業就業人員1.36億人,剔除重復計算部分,估計非農產業的農民工人數大概在2億人以上(韓長賦,2006)。

    農村勞動力的轉移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由于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過短,并且在轉讓過程中的約束過多,因而不能形成穩定的租賃關系,導致土地轉讓的規模很小,并且出現了耕地“拋荒”現象。熊祥強等(2006)對重慶市忠縣三匯鎮的調查發現,該鎮土地拋荒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的6.2%,其中常年拋荒和季節性拋荒分別占62%和38%。董曉波(2007)的調查表明,安徽省2002年土地拋荒面積為895.323千公頃,約占糧食播種面積的1%。二是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后勁不足。在農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的情況下,東部沿海地區出現了“民工荒”現象。從2003年開始,中國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正面臨工人短缺的境遇,很多民營企業為招不到員工而發愁,不少工廠由于工人不足而被迫減產,甚至停產。“民工荒”是我國勞動力就業供需方面出現的新矛盾,將對我國經濟,尤其是沿海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農民是否愿意從事非農業勞動,主要取決于農業工資水平和非農業工資水平的差異。“民工荒”現象的出現,表明二者的差異在縮小甚至出現了倒掛。因此,農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問題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論課題。

    在理論模型方面,Rosenzweig(1978,1980)在效用最大化和利潤最大化基礎上建立了體現勞動異質性的一般均衡競爭市場模型,研究了土地重新分配對工資的沖擊效應,并利用印度159個行政區1960到1961年的數據對模型進行了檢驗。理論分析認為,在一定的假設下,由于的財富和閑暇的作用的反向變動,局部對工資的沖擊是不確定的;而實證分析表明從大農場到小農場的土地重新分配顯著提高了農村工資水平而使無地農戶受益,但同時擴大了工資的性別差異。姚洋(2004)的模型則在農民勞動異質性的基礎上考慮了農村勞動力向非農業部門的轉移,并討論了在沒有土地租賃市場和土地租賃市場具有不同活躍程度時農戶行為的變化。本文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利用農戶模型進一步研究不完全市場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以期能為有關理論研究和實踐決策提供參考。

    陳訓波:農村土地流轉與資源配置效率二、完全市場下的農戶決策與資源配置

    由于農民的收入較低,進城的農民工拿的是低工資,干的卻經常是高風險、高危害、超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以看出農民的目標主要是追求收入。因此,后面的分析均假設代表性農戶決策時以收入最大化為目標,生產時則表現為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農戶有兩種初始稟賦,勞動時間L0和土地Z0,并且在土地不變時勞動相對過剩。

    假定土地只生產一種產品,具有二階連續可導、嚴格凹的生產函數ef(L,Z,K),且滿足:f″ii0;i,j=L,K,Z。其中,L代表農業生產使用的勞動,Z代表土地,K代表資本;e表示農戶家庭組織生產的能力,由農民的個人特征(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等)決定。用r表示資本投入的單位成本,P表示農產品的價格,w表示工資水平,R表示土地租金水平,且都以農戶消費品的價格表示。農戶可能的收入來源有三種:從事農業生產的利潤、務工收入和土地租金收入。存在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和土地市場時,農戶決策的最優化如下:

    其中i的取值為1、2、3,分別代表勞動、資本和土地;j的取值為1、2、3,分別代表工資、利率和土地流轉價格。

    由上述分析,有命題一:影響農戶決策的三個價格變量w、r和R的其中之一變化時,勞動、資本和土地投入量將同時反向變動。

    三、不完全市場條件下的農戶決策與一般均衡分析

    1.不完全市場下的農戶決策

    假定農民可以兼業,Lf表示農戶在農業部門的家庭勞動時間,Ln表示農戶在非農業部門的勞動時間。要素可以流動,由于農村勞動力市場的交易成本相對較低,為簡化分析,假設農村勞動力市場是完全的;而土地市場和非農業部門勞動力市場是不完全的,需要一定的交易成本。Cn表示農戶從事非農業勞動的成本,C(M)表示租出或租入農村土地的成本,并假設農村土地和勞動的交易雙方具有相同的交易成本;M表示土地交易的自由度,且滿足C′(M)

    假定土地只在農民之間流轉。用Zr表示農戶租出的土地,Zh表示農戶租入的土地,則農戶擁有的總土地為Z= Z0+Zh-Zr。用Lf表示農戶投入自己土地的勞動,Lh表示農戶雇傭的農村勞動,Lr表示農戶向農村勞動市場提供的勞動,則農戶投入生產的總勞動為La= Lf+Lh。

    設θ(e)為農民在非農業部門找到工作的概率,且θ′(e)>0,則農民在非農業部門就業時,可以獲得的工資水平為θ(e)(wn-cn)。

    農戶的家庭收入最大化問題為:

    根據一階條件,農戶勞動的配置情況如下:

    (1)非農業部門的勞動供給:當θ(Wn-Cn)>max{Wa,pef′L}時,非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高于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和農戶生產的邊際收益,農戶將選擇向非農業部門供給勞動。

    (2)農業部門的勞動供給:當Wa>max{θ(Wn-Cn),pef′L}時,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高于非農業部門的工資水平和農戶生產的邊際收益,農戶將選擇向農業部門供給勞動。

    (3)農業部門的勞動需求:當pef′L>Wa時,農戶將選擇以工資水平Wa雇傭勞動進行生產。

    根據一階條件,農村土地的配置情況如下:

    (1)當R-C(M)>Pef′Z時,農戶將出租土地;

    (2)當Pef′Z>R+C(M)時,農戶將租入土地;

    (3)當R-C(M)≤Pef′Z≤R+C(M)時,農戶將自給自足,既不租入土地也不租出土地。

    2.勞動力市場均衡分析

    記a=Wa1Wn-Cn,則θ(e)>a時,農民在非農業部門就業的實得工資高于在農業部門就業的工資,反之則農民在農業部門就業的工資高于在非農業部門就業的實得工資。

    (1)農戶的勞動邊際收益曲線與非農業部門實得工資水平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θ(e)(wn-cn),有e1θ(e)=wn-cn1pf′L。

    記e=g2(L,K,Z,P,cn,wn),可得L = g-12 (e,K,Z,P,cn ,wn ),其中g-12 (.)為g2(.)的反函數。

    記e*2為農戶使用全部家庭勞動L0進行生產的邊際收益恰好等于非農業部門工資水平時的生產效率值,則e*2=g2(L0,K,Z,P,cn,wn)。

    (2)農戶的勞動邊際收益曲線與農業部門工資水平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由pef′L=wa,有e=wa1pf′L。

    記e=g1(L,K,Z,P,wa),可得L=g-11(e,K,Z,P,wa)。

    記e*1為農戶使用全部家庭勞動L0進行生產的邊際收益恰好等于農業部門工資水平時的生產效率值,則e*1=g1(L0,K,Z,P,wa)。

    在人多地少、土地相對稀缺時,只有生產效率較高的農戶才能保持較高的勞動邊際收益,從而使用較多的勞動量。一般來說,非農就業的工資水平高于農業生產。為簡化分析,假設生產效率為e*1的農戶能在非農業部門獲得比農業部門高的工資水平,即θ(e*1)>a。同時假設:e,e*1,e*2∈[emin,emax],則不同類型家庭在勞動力市場上的供求情況可以總結如表1:表1不同類型家庭在勞動力市場上的供求情況

    家庭e的取值區間1家庭勞動1農業勞動需求1農業勞動供給1非農業勞動供給[e*2,emax]1L01g-12-L01010[e*1,e*2)1g-111g-12-g-11101L0-g-11[θ-1(a),e*1)1g-111g-12-g-11101L0-g-11[emin,θ-1(a))1g-12101L0-g-1210注:g-12(.)和θ-1(.)分別是g2(.)和θ(.)的反函數

    (3)令φ(e)為e的概率密度函數,根據上表,農村勞動力市場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分別為:

    LAD=∫e*2θ-1(a)(g-12-g-11)φ(e)de+

    ∫emaxe*2(g-12-L0)φ(e)de

    LAS=∫e*2θ-1(a)(g-12-g-11)φ(e)de+

    ∫θ-1(a)emin(L0-g-12)φ(e)de

    由LAD=LAS可得均衡的勞動量和工資水平(L*,W*a)。

    農村向非農村勞動力市場的總供給為:

    LNS=∫e*2θ-1(a)(L0-g-11)φ(e)de

    3.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均衡

    (1)農戶的土地邊際收益曲線與土地租入成本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 + C(M),則e = R + C(M)1PfZ ′。

    記e = R + C(M)1PfZ ′ = h1 (R,C(M),P,L,K,Z),則Z=h-11(e,R,C(M),P,L,K)。

    記e*h為利用自有土地生產的邊際產值剛好等于租入土地的價格的農戶的效率,則e*h = R + C(M)1PfZ ′(Z0 ) = h1 (R,C(M),P,L,K,Z0 ),效率比e*h更高的農戶會有土地需求。

    (2)農戶的土地邊際收益曲線與土地租金收入線的交點方程求解如下:

    令PefZ ′ = R-C(M),則e = R-C(M)1PfZ ′。

    記e = R-C(M)1PfZ ′ = h2 (R,C(M),P,L,K,Z),則Z=h-12(e,R,C(M),P,L,K)。

    e*r表示利用自有土地生產的邊際產值剛好等于土地的租金收入的農戶的效率,則e*r = R-C(M)1PfZ ′(Z0 ) = h2 (R,C(M),P,L,K,Z0 ),效率比e*r低的農戶會有土地供給。

    根據上述分析,不同類型的農戶在土地流轉市場上的供求情況總結如表2:表2不同類型的農戶在土地流轉市場上的供求情況

    家庭e的取值區間1家庭類型1土地供給1土地需求[emin,e*r)1土地租出1Z0-h2(e)10[e*r,e*h)1自給自足1010[e*h,emax)1土地租入101h1(e)-Z0

    (3)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分別為:

    ZD=∫emaxe*h(Z-Z0)φ(e)de

    =∫emaxe*h(h-11-Z0)φ(e)de

    ZS=∫e*remin(Z0-Z)φ(e)de

    =∫e*remin[Z0 -h-12 (e)]φ(e)de

    由ZD=ZS,可以得到土地流轉市場的均衡租金水平R*和均衡土地租賃交易量Z*。

    四、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對資源配置的影響

    1.土地市場改革(即M增加)對農戶家庭資源配置的影響

    按照土地市場的三種家庭類型和勞動力市場的四種類型進行組合,共有12種可能的家庭類型,下面按對土地的需求類型分三大類進行分析。

    (1)需求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場改革將減少土地的實際租入成本,按照前面對農戶決策的分析,農戶作為要素需求方時將增加要素(包括土地、勞動和資本,下同)需求,作為要素供給方時將減少要素的供給。

    (2)土地自給自足的家庭:對于前后都處于自給自足的家庭,改革對其沒有影響。而一部分原來屬于土地自給自足但效率較高的農戶經過改革轉變成土地流轉市場的需求方,從而增加對所有要素的需求;一部分原屬于土地自給自足但效率較低的農戶轉變為土地流轉市場的供給方,從而增加土地和勞動的供給,減少對資本的需求。

    (3)供給土地的家庭:土地市場改革將增加土地的實際租金收入,此類農戶作為要素需求方時將減少對要素的需求,作為要素供給方時將增加要素供給。

    命題二: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將使供給土地的農戶減少要素需求,增加要素供給;使需求土地的農戶增加要素需求,減少要素供給;而對土地自給自足的農戶沒有影響。

    由于供給土地的農戶生產效率較低,而需求土地的農戶生產效率較高,由命題二可以得到命題三: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將使資源由效率低的農戶向效率高的農戶轉移,從而提高農業部門的資源配置效率。

    2.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對土地流轉市場均衡的影響

    參照姚洋(2004)的方法,可以證明:

    由上述兩式有命題四: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活躍程度提高使得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土地供給曲線和土地需求曲線同時右移,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供給和需求增加,并且將增加均衡時的土地量Z*,即dZ*1dM>0。

    五、結論

    本文在農戶勞動的異質性和土地相對稀缺的假設下分別分析了不同市場條件下追求收入最大化的農戶的行為決策方式和資源配置效率。分析發現:(1)在完全的市場條件下,單一要素價格的變動將使農戶對所有要素的需求反方向變動;(2)在不完全的市場條件下,農村土地市場改革將提高土地市場的完善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使資源由效率低的農戶向效率高的農戶轉移,從而提高農業部門的資源配置效率;(3)土地市場完善程度越高,均衡時的土地交易量越大。

    參考文獻:

    董曉波.2007.耕地拋荒問題的實證研究[J].技術研究(8):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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