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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行為,實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可持續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 號)和《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條(管理主體)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第四條(提取原則)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以下簡稱職工)可以按照本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和其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每年度均可以按照本規定提取一定額度的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
第二章 住房消費情形和提取額度
第五條(住房消費提取情形)
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發生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住房(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費。
第六條(可提取時間段)
在同一時間段內,職工僅能選擇一項住房消費情形提出申請,并不得重復申請;在同一項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費情況的,每次申請提取時,職工僅能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申請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的,每套住房僅能申請提取一次。
前款規定中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上次辦理提取業務至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間的時段;未辦理過提取業務的,同一時間段是指職工本次申請辦理提取業務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發生本規定第五條第(一)、(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兩年以內。住房消費情形發生時間以相關收據、發票和稅票等憑證(以下簡稱憑證)開具時間計算。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規定第五條第(二)、(三)、(五)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的,該住房消費情形應當發生在職工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之后。
第七條(購房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賬戶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9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住房的,可提取額度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職工在購房總價款中實際支出的費用,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份額計算;未明確份額的,按照該套住房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列明的權利人數量平均計算。
第八條(租房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
前款規定中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柜臺提取的,每年申請提取不超過兩次;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臺提取的,自2019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
第九條 (還貸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且不超過實際還貸額;2019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職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是前款規定中應償還貸款本息住房的權利人。
本條第一款規定中職工選擇按月還貸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選擇按月還貸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請提取一次,提取申請應當自每次還貸行為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
本條規定中的每月可提取額應根據職工住房貸款銀行或者征信系統提供的還貸數據,經公積金中心審查后確定。
第十條 (其他住房消費提取額度)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30%,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
前款規定中職工通過住房公積金網點柜臺提取的,每年申請提取一次;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臺提取的,自2019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請提取一次。
第三章 其他情形和提取額
第十一條(其他提取情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退休;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三)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四)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
(五)戶籍遷出本市;
(六)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八)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第十二條(其他情形提取額度)
符合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至第(七)項規定任一情形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至(六)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已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并應當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符合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八)項情形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期醫院相關治療費用中的自費部分。
第十三條(死亡提取)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并應當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四章 提取程序和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預約機制)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通過公積金中心自助服務平臺申報并預約。
第十五條(審核時限)
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準予提取的,由受公積金中心委托的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不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六條(基本材料)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身份證;
(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職工家庭成員的住房消費的,應當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材料。
職工委托配偶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職工委托其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本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第十七條(住房消費情形提取材料)
職工按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一)、(三)、(四)項規定情形申請提取的,除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另行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二)購買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專用收據或者購房發票;
(三)異地購買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無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提交經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
(四)償還購買本市范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提交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按月還貸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書;
(五)建造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土地權屬證明、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用地批復、報建批復或者其他批準證明文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六)翻建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復或者其他批準證明文件、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七)大修本市范圍內的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建設部門或者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購買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支付房租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費的,僅需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
第十八條(其他情形提取材料)
職工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申請提取的,除提交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基本材料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另行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證明;不能提交退休證明的,男性年齡應滿6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應滿55周歲;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者一級至四級殘疾人證;
(三)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的,提交本市失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或者失業人員登記證明;
(四)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提交戶口注銷證明或者永久居留權證明;
(五)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口遷移證明;
(六)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職工本人應當已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申請轉出和申請接續手續;職工不能辦理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申請轉出和接續手續的,
自申請提取之月起本市社會保險停止繳費時間滿3個月的,公積金中心受理該提取申請;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
(八)因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收費收據或者本市社保票據),憑證開具時間與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兩年以內;患者是職工家庭成員的,應當另行提交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第十九條(死亡提取材料)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情形申請提取的,應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死亡證明(被宣告死亡的須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身份證明。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當另行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的有效法律文書。
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提取材料)
職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
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
第二十一條(業務表格、協議)
職工按照本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所提交的相關業務表格、協議文本,可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領取或者在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
職工按照本規定提交的身份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或者材料,應當提交原件或者提交復印件核驗原件。
第二十二條(材料補充機制)
公積金中心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業務開展實際需要,對本規定中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提交的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材料擬訂補充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準后公布執行,并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動態調整機制)
公積金中心可以根據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貸款情況以及國家、省和本市住房政策,就本規定中提取情形或者額度標準提出調整方案,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第二十四條(違規處理)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本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證明材料。未如實申報信息或者提交證明材料的,公積金中心可以將其信息作為不良記錄錄入住房公積金監管檔案(系統),并將記錄提交人民銀行納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
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
心責令限期退回所提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公積金中心督促或者執法后單位補繳違規期間住房公積金的,在職工個人部分住房公積金補繳完成前,單位為職工補繳的該部分住房公積金不予提取。
第二十五條(非戶籍農村職工宅基地建房)
非本市戶籍且屬于農業戶口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在戶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由公積金中心另行擬訂具體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第二十六條(存量提取)
職工按照市政府《關于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號)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提取可以適用本規定施行之前本市有關住房公積金提取具體規定。
第二十七條(概念解釋)
本規定中所稱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本規定中所稱住房套數按照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擁有的住房數量統計。
本規定中所稱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
本規定中所稱按月還貸委托提取是指職工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還貸委托提取協議書,委托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還貸數據逐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一種還貸提取方式。
本規定中所稱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
本規定中所稱自助服務平臺包括公積金中心網站網上辦事大廳以及其他由公積金中心提供辦理自助業務的服務平臺。
本規定所稱當月應繳存額是指按照職工提出提取申請時所在月份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計算的繳存額;職工賬戶已經封存或者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申請時所在月份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最后繳存月的標準計算。
第二十八條(條文解釋)
本規定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引言
2015年11月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5》指出,近年來,我國流動人口年均增長約800萬人,到2014年末達2.53億人,預計2020年流動遷移人口將逐步增加到2.91億,而新生代農民工仍是流動人口的主力軍。面對大量的新生代農民工涌入城市,如何安置好他們,讓其安居樂業已成一個社會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是指出生在農村或農村戶籍,而在城市從事非農工作的年輕“邊緣人”。他們不論從受教育水平還是理想追求,都迥異于父母輩。他們思想相對開放,基本的務農技巧大多不會,他們不甘于耕種生活,卻對城市抱有極大的憧憬,渴望通過自身的努力能夠融入其中。但與此同時,他們又被城市排斥著。他們每天大部分時間就是工作,休息時也沒有很好的去處和娛樂場所,和周圍人溝通困難,公司也很少提供相應的福利待遇。加之不斷上漲的物價、房租,他們的生存成本正在加大,住房問題已經成為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礙。
二、新生代農民工住房現狀調查
目前,新生代農民工普遍存在著住房困難、工資偏低、缺少一技之長、社保覆蓋率低等問題,在這些問題當中,住房問題尤為突出。本次調查對象為蚌埠市年齡在16~30歲的新生代農民工,調查過程中發放292份問卷,收回288份,有效問卷269份,有效率在90%以上。
調查情況匯總如下:第一,居住方式。受訪中,租房居住占51.4%,居住在公司提供的職工宿舍有30.8%,購置商品房的占7.2%,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占5.9%,其他居住方式為4.7%。第二,居住條件。32.6%的人居住遠離工作地點,56.1%的居住沒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68.3%的人住處沒有空調,55.7%的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第三,房租支出。蚌埠市農民工平均月收入為1800元,房租支出平均在400元/月,占收入的近1/4。
可見,新生代農民工的住房現狀并不樂觀,他們大多以租房為主,空間狹小,房租成為主要開支之一,沉重地加大了他們的生活成本。此外,租房的環境較為惡劣,人員混雜,安全設施并不完善,加大了居住風險系數。有些為了減少住房成本而選擇郊區租房,離工作地點較遠,每天上下班搭車極為辛苦。而用人單位很少提供租房補助等福利待遇,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更是缺乏。沒有“安居”,哪來“樂業”,眼下政府應重視對新生代農民工的關懷,改善他們的住房現狀,擴大保障性住房的普及范圍不失為一個有效措施。
三、新生代農民工住房保障體系
(一)新生代農民工保障性住房概述
2010年頒布的《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正式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共租賃房的覆蓋范圍內。這個規定,打破了城市的住房保障體系對戶籍的限制,使得新生代農民工尋求住房保障又多了一條途徑。公租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又受經濟條件限制購置不了經濟適用房的住房困難人員,即“夾心層”提供住房幫助。簡單來說,公租房就是政府提供房源,以低于市場的價格租賃給住房暫時有困難的群體,包括外來務工人員。
(二)蚌埠市公租房的發展
2010年起,蚌埠市響應政府號召,積極建設公租房,并逐年增加建設量。經過三年多的建設,2013年底,一批公租房竣工并投入使用。
2013年《蚌埠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出臺,該辦法規定: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和在本市簽訂勞動合同并就業兩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兩年以上,在本市無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被納入保障性住房范圍內。原來只有本市低收入家庭才能申請的保障房,大幅度擴展到外來務工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等中低收入人群。同時,新規確定保障房租售并舉,承租人住滿兩年后,可低價購買為自有住房。這對在蚌埠工作的新生代農民工來說確實是福音。當年由蚌埠市政府投資建設的首批公租房面向企業聘用的外來技術人才和管理人員進行承租,人員共計88人。
2013年年底住建部、財政部和發改委聯合了《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宣布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和公租房適用同一政策,平行發展。
2014年12月,蚌埠市第四批公租房搖號配租進行,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共有2726名申請人,2734套公租房參與搖號配租。在確保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前提下,首次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納入配租范疇,實現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軌模式”。此次2000多套保障房配租給龍子湖區、蚌山區和禹會區符合條件的申請市民,而高新區、經開區、淮上區則不參與此次配租。
2015年12月,在蚌埠第五批保障房搖號配租中,共有2177戶住房困難家庭符合申請條件,2181套公共租賃住房進行公開搖號配租,之前未參與配租的經濟開發區參與此次配租。
(三)蚌埠市公租房的調查分析
(1)公租房主要籌建模式。第一,財政撥款建設。財政撥款是最為傳統的公租房籌建方式,款項主要來源:政府自有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土地出讓凈收益等。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國家出臺的,利用閑置資金進行貸款,有效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的一項政策。土地出讓金是國家和地方財政金融的主要來源之一,但土地出讓金的提高無疑會抬升房屋建設成本和售價,這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很不利,所以要想有效提供資金來源,需要協調好兩者的關系,緩解矛盾。
第二,通過租賃等方式。政府通過自身良好的信用和運作手段,以較低的成本向社會租賃或購置閑置房源,這種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政府自身建設公租房的成本,而且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 (2)公租房在新生代農民工中的普及程度。此次調查中發現,有79.2%的新生代農民工了解這項規定,但由于申請條件的限制、申請的途徑模糊不清、申請過程的繁瑣或住房的不便等等原因,而放棄對這項住房保障的考慮,真正享受到這項保障措施的新生代農民工不足10%,甚至有些新生代農民工完全不了解這項規定。
在采訪中,有位80后的農民工沈先生表示,他在從報紙上得知有公租房可以申請并且自己符合條件,便在租住的社區申請保障,卻遭到拒絕,“居委會讓我找單位申請,我現在也不知道要如何申請保障房?”后經走訪市住建委住房發展與保障科了解到,如果戶口在蚌埠,就到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或社區申請公租房;如果戶籍在外地,要向本單位遞交申請,由單位統一向所在地轄區的社區或居委會提出申請。但并不是蚌埠市每個區都參與當年配租,未參與的地區,符合申請條件的可分別向各區的住房保障辦咨詢配租事宜。
四、新生代農民工住房保障體系構建——財政視角
(一)提高新生代農民工收入
首先,加大對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財政投入。提供免費、廣泛的職業技能培訓不但能為企業輸送高素質人才,而且還能為新生代農民工獲得高收入增加砝碼。新生代農民工普遍存在著頻繁換崗的特點,之所以有這樣的特點,是因為很多新生代農民工初、高中畢業便進入社會,心智還不夠成熟,他們具備基本的知識文化水平,卻缺乏專業的職業技能。
他們從小就沒怎么接觸過農活,已不再是吃苦的一代,有些甚至自小就隨外出務工的父母進城,受到城市潛移默化的影響。一項調查顯示:不愿意聽音樂會的人數為0,說明他們也向往城市社會中的文化生活,新生代農民工相對于父母輩有更強的意愿融入城市中去,只是沒有一技之長的他們很難在城市立足,這也是他們工作耐受性低的原因之一。
可見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性,而加大對培訓的財政投入,是為了讓更多的新生代農民工接受又多又好的培訓。當然有關部門也應該對他們的心理狀況給予重視,年輕人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而產生消極情緒,如果處理得不好,有可能對社會治安產生一定的威脅,所以有必要對他們進行緩壓疏導。新生代農民工具備了較強心理素質,并且擁有專業的技術,相信可以提高就業競爭力,從而提高收入,不再為每個月的房租費而煩惱,更有能力進行購置房,為立足社會、融入城市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其次,加大對用人單位租房補貼的財政投入。租房補貼是新生代農民工收入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發放租房補貼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新生代農民工的住房壓力。租房補貼可以說是一種較為有效地留住人才的方式,政府應當與各大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新生代農民工在政府提供相關證明以及材料到公司工作之后,可以出示該證明,單位再根據具體的情況給予房租的20%~50%的補貼,具體可以根據租房的費用來定。要知道,留住一個人才,為社會為政府帶來的利益要遠遠大于租房的補貼。
(二)有效增加公租房的供給數量
調查中發現,公租房在實際使用中仍存在戶籍和租金等問題,新生代農民工能夠享受保障新住房的人數甚少,歸根結底還是公租房的供應不足,公租房供應量的增長速度遠不能滿足住房需求。政府應加大建設公租房,提高財政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實行保障房租售并舉,加快資金回籠,減輕財政壓力的同時,還可以繼續投資建設公租房,增加供給數量,形成良性循環。公租房是政府對低收入人群的一種保障政策,而目前公租房的需求過大,供給缺乏。
新生代農民工之所以對公租房更加青睞,是因為受收入水平的限制,他們希望通過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以較低的租金居住更好環境的住房,并且在減少房租支出的基礎上增加資金積累,從而實現在城市購房的理想。保障房租售并舉的措施,能夠讓具有一定經濟實力但又買不起商品房的新生代農民工早日住上屬于自己的房子,實現真正的安居樂業。此外,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時,可以適當地對租金支付超出個人合理承受能力的部分給予租金補貼。如此一來,來城務工的新生代的農民工不再為住房而煩惱,城市給他們家的歸屬感和生活的希望感,他們自然會安定地工作生活,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在工作崗位上盡心盡責,從長遠角度考慮,這對城市建設也是有利的。所以政府應該著手增加公租房數量,滿足需求,以更加優惠的條件安置好新生代農民工,這樣既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又能吸引外來人員,擴大城市規模,加快城市經濟的發展。
(三)規范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制定的重要保障制度,該政策規定必須普及到農民工,但在調查中發現,現實的操作性并不如人意。用人單位在政策實施上缺乏積極性,而農民工也缺乏意識,究其原因是政府對此政策的宣傳力度和財政強度上不是很明顯。有些新生代農民工并沒有真正意識到住房公積金的作用,企業也并沒有負責地起到宣導作用。政府應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的財政投入,更應該對接企業,采取強制措施,切實維護好新生代農民工的權益。不能因小失大,不能因一時的利益而流失大量的新生代農民工。當然也要完善新生代農民工公積金繳納制度,實現其社會救濟功能。
五、結語
新生代農民工是國家必須要重視的一部分群體,試想如果一個城市給新生代農民工沒有住所、沒有歸屬、沒有家的感覺,他們還會選擇留下來嗎?房子是人類最原始的對家的定義,而今許多住房政策對他們似乎并不友好,使得很多人面對著這一塊土地而沒有勇氣留在這里。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對新生代農民工來說,也會讓其產生安全感。值得高興的是,2014年11月蚌埠市外來務工人員之家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共有100間宿舍,能同時提供300張床鋪。服務范疇包括為外來務工人員免費找工作,包吃包住包路費,提供就業、換崗、維權、子女就學幫助、技能培訓和戶籍入戶等服務。
采用現場+遠程的方式,實現了天天招聘會。這也為剛入城的新生代農民工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務。但這樣的服務畢竟是前期性的、暫時的,解決好新生代農民工的住宿,為其提供保障,維護著這個年輕群體的基本權益,才能讓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當中去。本文也是希望通過對蚌埠市新生代農民工保障性住房的研究,根據調查中所顯露的問題,提出財政措施。相信通過以上一系列的政策,可以有效緩解新生代農民工住房難問題,并且真正吸引這個年輕群體到蚌務工,為城市的建設添磚加瓦,實現蚌埠市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關鍵詞:稅收籌收;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9-0310-02
1 稅收籌劃的風險控制
1.1 培養正確納稅意識
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而合理、合法地籌劃稅收、科學按排收支也是納稅人的權利。樹立合法的稅收籌劃觀念,以合法的稅收籌劃方式,合理安排經營活動。只有合法性,才是稅收籌劃經得起檢查、考驗并最終取得成功的關鍵。
1.2 準確把握稅法
準確把握稅收政策也是稅收籌劃的關鍵,全面了解與投資、經營、籌資活動相關的稅收法規、其他法規以及處理慣例,深入研究掌握稅法規定和充分領會立法精神,使稅收籌劃活動遵循立法精神,才能避免偷稅之嫌。
1.3 關注稅法變動
成功的稅收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所處外部環境條件的變遷、未來經濟環境的發展趨勢、國家政策的變動、稅法與稅率的可能變動趨勢、國家規定的非稅收的獎勵等非稅收因素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綜合衡量稅收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目前,我國稅制建設還不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納稅人必須通曉稅法,在利用某項政策規定籌劃時,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和防范籌劃的風險,因為政策發生變化后往往有追溯力,原來是稅收籌劃,政策變化后可能被認定是偷稅。因此,要能夠準確評價稅法變動的發展趨勢。
1.4 保持賬證完整
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如果企業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會計憑證或記錄不健全,稅收籌劃的結果可能無效或打折扣。
1.5 健全財務管理
稅收籌劃可以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加強財務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稅收的法規、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有其一定的適用性、相對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企業要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投資方案、經營方案、納稅方案等方面稅收籌劃的同時,必然要依靠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才能使籌劃的方案得到最好實現。
2 進行稅收籌劃的對策
2.1 企業設立前的稅收籌劃
(1)利用注冊地(經營所在地)進行稅務籌劃。國家在不同的時期為了鼓勵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對設在不同地區的相同性質的企業的稅收政策有明顯的區別,作為一個企業,在其成立前,要善于研究國家的政策導向,充分利用這點進行稅收籌劃,去選擇合適的注冊地點,并將經營管理所在地也設在注冊地。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中冶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在充分考慮了國家的稅收政策的基礎上,將公司注冊地和經營所在地都選在了武漢東湖技術開發區就是其例。
(2)利用納稅人性質(內資或外資)進行稅務籌劃。在一定的時期,國家為了吸收外國資本,給予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政策不同,企業可以利用國家給予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政策不同而進行稅收籌劃。如外資企業的人員工資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而內資企業的員工工資稅前扣除標準為800元/人/月;對于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一般的內資企業則沒有此優惠。
(3)利用行業性質進行稅務籌劃。國家對不同的行業(產業),有不同的政策,有的是國家鼓勵的產業,有的是國家禁止的產業(如小型造紙業)。如國家為了鼓勵信息產業的發展,對軟件企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軟件開發企業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在廣告費的稅前扣除上,一般企業只能在銷售收入的2%內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結轉,而軟件開發企業可自登記成立之日起五個納稅年度內據實扣除,超過五年的,按銷售收入的8%扣除。這些政策的出臺無疑將對我國的軟件行業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動作用。所以,企業在作投資領域的決策時,對各行業可享受稅收優惠的比較應成為重要的決策依據之一。
2.2 企業設立后的稅收籌劃
(1)企業設立后的,可以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進行稅務籌劃。
采用合理折舊方法減輕企業稅負。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和提取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于折舊方法存在差異,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要考慮稅制、通貨膨脹、資金時間價值、折舊年限、各年收益分布情況等因素。由于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資金時間價值是指資金在時間推移中的增值現象。加速折舊法,早期提取的折舊額大,晚期提取的折舊額小,剛好與企業早期利潤高,晚期利潤低成比例配合,使企業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業某一時期收益過高給企業帶來的高稅負。
利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減輕企業稅負。從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是減輕企業稅負的最根本的手段。企業應納所得稅數額根據應納稅所得額和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求得。在稅率既定的情況下,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的多寡取決于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多少。應納稅所得額則由企業收入總額扣除與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后計算求得。在收入既定時,盡量增加準予扣除的項目,即在財務會計準則和稅收制度規定的前提下,將企業發生的準予扣除的項目予以充分列支,會使應納稅所得額大大減少,最終減少企業的所得稅計稅依據,并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合理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減輕企業稅負。存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消耗或銷售而持有的各種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產成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等。存貨成本的計算,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的會計政策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2)利用公積金政策進行稅務籌劃。
取消福利分房后,國家為了推進住房貨幣化政策,鼓勵職工自主購買住房,允許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內全額扣除公積金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在二00五年一月十日聯合發文《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中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兩個8%,有條件的企業原則上不高于12%。企業可以利用此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在公司財力許可的前提下,采用最高的繳存比例和基數來進行稅務籌劃,以便在企業付出的成本相同的情況下,為員工謀取最大的利益;在為員工謀取最大的利益的前提下,企業付出最低的成本。
(3)利用個人所得稅政策進行稅務籌劃。
2005年1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一個新的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對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做出了新的規定。
新的計算方法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稅方法的改變會直接影響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發放方法。隨著新規定的出臺,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方法也隨之發生了變動。
3 稅收籌劃應有系統的觀點
銀行免費,到沒到位
三部門聯合發文,34項收費被取消,無疑牽動了許多人的敏感神經。
筆者在長沙多家銀行網點詢問后證實,開戶、銷戶、換折、換密碼等規定項目確實無需手續費。而在免除34項服務收費的另一端,新增收費倒是更引人注意。
鏡頭一:興業開征小額管理費
筆者在興業銀行某支行看到,柜臺前放著一塊醒目的提示牌:“從7月1日開始,對個人活期存款賬戶和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滿3個月,且3個月內日均余額小于300元(含)的賬戶每季度收取3元的小額管理費。住房公積金賬戶,醫保、低保、養老保險賬戶,購買理財產品、開放式基金,國債等賬戶可免收。”看來,銀行卡又少了一家免費的午餐。
筆者試圖一探究竟。該行會計部的畢女士告訴筆者:“我們也是接到總行的通知,因為有些客戶開卡后擱置很長時間都沒用,導致了資源浪費。如果你是理財、基金賬戶,可以不用收費。”據了解,銀行此舉,意在能激發一些睡眠賬戶主動銷戶,重新梳理自己的資產管理,選擇一家最主要的銀行,將資金歸并到一起,從而更有效地進行金融理財。
由于興業一直主打“免費”牌,此前借記卡不僅免年費,小額管理費等,而且每月前三筆異地跨行取現也不收費,因此興業卡還是備受青睞。
在營業廳,前來辦理業務的某女士說:“白金卡、黑金卡、黃金卡可以不用收小額管理費。我不是高端客戶,這只是一張普通卡,平常用得少,得趕在收費之前銷戶了。”
在此之前,中、農、工、建、交、招行等都需小額管理費,去年郵儲也步后塵。截至目前,只有中信、浦發、光大、華夏及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等對此項收費仍免。
鏡頭二:光大短信通知3個月后即收費
光大銀行在其網站公示,自6月1日起,陽光信使“個人短信通”服務將結束免費推廣期,正式開始收取服務費。首次簽約“個人短信通”服務的賬戶將享有3個月的免費體驗期,于簽約后第4個月起按照每個簽約賬戶3元/月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本來,我覺得開通短信通知挺好,起碼可以隨時提醒我帳戶上的資金變動,防止被盜。我其他幾張建行、郵儲、興業的卡都要收短信服務費,沒想到這張光大的卡也開始收了。”某廣告公司的小湯收到即將收費的短信通知后感嘆。
“銀行短信服務成本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運營商短信費;二是短信平臺的IT系統建設投入;三是系統運營維護費用;四是人員成本。經測算,此項收費僅能保本。”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
鏡頭三:密碼掛失后需10元開卡工本費
“密碼掛失費”叫停后,卻又改頭換面成了開卡工本費。看來,一些銀行也玩起了文字游戲。
在廣發銀行某營業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筆者,密碼重置不收取任何費用,只是持卡人必須在重置密碼前掛失卡片,而重新開卡需交10元工本費。
這種如川劇“變臉”的方式不止上述銀行一家。這說明,即使銀行部分項目“免費時代”來臨,銀行仍可通過“更名”來規避新規繼續收費。
銀行陷入“收費門”,此消彼漲為哪般
在千余項銀行收費中只免去34種,許多人直呼“不過癮”。而且,銀行收費還有“你方唱罷我登場”的趨勢。
某民生論壇上有網友訴苦:“一些被叫停的銀行收費項目,只是換上了一件新的“馬甲”。銀行此舉未免有愚弄客戶之嫌,畢竟看到希望后再大失所望的感受并不好,群眾的感情傷不起啊!”
此前,坊間一直盛傳銀行收費3000多種。7月12日,中國銀監會和中國銀行業協會聯合舉行會稱,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共計1076項,其中收費項目850項,占比79%。這是官方首度公布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總量。與2003年相比,短短7年時間,冗長的收費項目就成倍增長。
其實,在取消的34項收費中,有20多項收費在多數銀行早已免除。例如,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境內本行查詢服務費,已簽約開立的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等。而對于公眾頗有微詞的小額賬戶費、跨行轉賬高收費、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費等,通知卻未涉及。
那么,為何有銀行要選擇在這一時刻加碼?對于大家的置疑,銀行也是一肚子苦水。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及其指南,股權投資差額是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用公式表示:股權投資差額=投資成本-投資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投資持股比例。股權投資差額的產生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從證券市場購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購買價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二,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資產的價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三,在會計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由于增資改按權益法核算時,由于被投資單位歷年累積盈虧等所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會計準則規定,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計入損益。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同時攤銷金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財政部印發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中規定,母公司對于子公司權益性資本投資項目的數額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額相抵銷時發生的合并價差,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以"合并價差"項目在長期投資項目中單獨反映。
從性質上說,合并價差的范圍要比股權投資差額大。按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對于長期投資中內部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抵消時發生的差額,也應當作為合并價差。但從層面上說,股權投資差額的范圍要比合并價差大,因為在不納入合并的情況下的那些股權投資差額是不能稱為合并價差。這就是它們兩者之間的關系。
二、購前利潤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財會字[1998]66號文《問題解答》中明確了股權購買的確認標準,即:(1)購買協議已獲股東大會通過,并已獲相關政府部門批準;(2)購買公司和被購買企業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3)購買公司已支付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4)購買公司實際上已經控制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從其活動中獲得利益或承擔風險等。顯然,由此界定的股權購買日必定遲于收購資產評估基準日。有關文件還規定,收購企業對收購日前被收購企業的利潤不能并計自身利潤。但是,對被收購企業從資產評估基準日至購買日形成的老股東不再享有的損益(以下簡稱購前損益),收購企業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對此,實務界有不同認識。有的認為,這是收購企業從收購業務中獲取的額外收入,應單獨結算,收到這部分利潤,作營業外收入;也有的認為,這是被收購企業對收購企業的一種捐贈,應列為資本公積;更多的同志認為應作股權投資差額。我們傾向第三種觀點。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規定,公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借記投資成本,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份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股權投資差額,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這里所謂公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財政部財會字[1998]66號文《問題解答》要求,就是實現股權收購之日。因此,購前損益也就應當作一種所有者權益,從而構成股權投資差額的一個部分。
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有二:一是收購日往往不在月底或月初,月度中間又不產生報表,如何準確確定購前利潤。從簡計議,同時也便于實施,建議按就近原則以月初或月末確定收購日,從而便于確定購前利潤。二是這部分利潤形成收購企業的股權投資差額,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借方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貸方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這里的10年,收購當年可否不論月份,均作一年處理,抑或是從收購日之月起分10年攤銷?顯然前者操作簡便,但后者更符合實際情況,也更嚴密。當然,如果收購之后不到10年又將此長期股權投資轉讓出去,則應按實際持有期限攤銷。
三、審計被收購企業的會計制度基準
上市公司欲對某企業進行收購,按照現行證券法規的規定,需聘請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這就引申出兩個問題:
一是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問題。被收購企業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是該企業原執行的會計制度,還是要按照收購企業的要求改為《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我們認為,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是與委托審計不同目的相配套的,在被收購企業審計中應按照收購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確定其財務狀況和凈資產,以便于收購企業進行相關的經濟決策。
二是調賬問題。根據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公司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股權時,被購買企業保留法人資格的,被購買企業應當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調賬,被購買企業喪失法人資格的,公司應按被購買企業評估確認后的價值入賬。公司購買其他企業的部分股權時,被購買企業的賬面價值應保持不變。
四、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會計處理
公司用自創的賬面未記錄的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除了一般要經過資產評估、合資幾方同意確認外,其作價比例還要符合企業登記法規制度的規定。對此,根據會計學的一般原理,以經過資產評估、合資幾方同意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資本公積。
在實務工作中,還有一種較為常見的現象,即用賬面已有無形資產使用權去投資,如上市公司將專有技術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另一公司使用。實際上,這可以理解為專有技術等使用范圍的擴大,是原公司專有技術價值的降低,對此,按照穩健原則,會計處理是: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無形資產,即沖減原賬面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之后,按沖減后的無形資產--專有技術賬面價值攤銷。假如投資價值大于攤余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其差額則列入資本公積。
五、所得稅的有關問題
2000年1月11日,國務院頒發了國發[2000]2號文件《關于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區自行制定的稅收先征后返政策,從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2000年10月13日,財政部印發了財稅[2000]99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糾正地方制定稅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規定,對各地采取的對上市公司所得稅優惠政策在一定期限內予以保留,即對地方實行的對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稅先按33%的法定稅率征收再返還18%(實征15%)的優惠政策,允許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從2001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企業所得稅一律按法定稅
率征收。這就是說,上市公司所得稅先征后返的政策允許執行到2001年底為止。
財政部在財會[2000]3號文《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中指出,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所得稅先征后返的公司,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換言之,在實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還的所得稅應按照現金收付制確認。實務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另一問題,就是退補以前年度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問題,根據前述文件精神,似應計入退補當年的所得稅科目較為妥當。
六、住房周轉金的處理
財政部財企[2000]295號文《關于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取消住房周轉金管理制度后,企業現有住房周轉金余額調整2000年度報表期初未分配利潤處理。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潤負數,年終經過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鑒證后,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以及以后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這一規定要求從2000年9月起執行。
2001年1月7日,財政部又印發了財會[2001]5號文《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要求企業從2001年開始,取消"住房周轉金"科目,其余額全部調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潤,并按規定沖銷有關所有者權益項目。上市公司尚需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企業應在對外提供的200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會計處理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非調整事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由此可見,財政部前后兩個文件對企業住房周轉金結轉凈資產的執行時間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們認為,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決算中如已按財政部財企[2000]295號文的要求作了相應調整的,則從其處理,也無需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非調整事項說明;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決算中尚未按財政部財企[2000]295號的要求處理,則可以改按財政部財會[2001]5號文規定執行,即在2000年度報表中住房周轉金暫不結轉,而是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為期后事項予以說明。
七、房地產行業的收入確認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有關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商品實施控制;(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實務工作中,有人認為,在收到預售房款或簽定正式銷售合同后便可確認收入實現。我們認為,這種情況因不符合上述收入確認標準第一條的規定,不能確認,否則有提前確認收入之嫌。另外,還有的認為,只有產權過戶后方能確認收入實現。對此,我們認為,產權過戶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產權過戶僅具法律形式意義的收入實現,與真實情況也有出入,否則,有推遲確認收入之虞。為了正確、真實界定房地產企業收入實現,我們認為,房地產收入實現標準應具備以下四項具體條件:(1)工程已經竣工并驗收合格;(2)具有經購買方認可的結算通知書;(3)履行了銷售合同規定的義務,且價款已經取得或確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八、軟件企業收入的實現確認
由于軟件不具有實物形態,不可觸摸,不為人眼所識別,其銷售收入實現的確認要比一般制造業、商業等行業困難些。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收入》對收入實現確認標準的規定精神,我們認為,軟件銷售實現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具體條件:(1)該項軟件已轉讓給購買方,并由購買方出具該項軟件的驗收憑證;(2)銷售合同的有關條款(如安裝、測試)已經執行,注冊會計師采取函證方式獲得購買方的銷售實現的認可;(3)已經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據;(4)相關成本能可靠地計量。
與此相關的是軟件研究與開發費用的處理,實務中有二種方法:一是作為當期費用支出;二是轉作長期待攤費用,待軟件開發成功并實現銷售分期攤入。在后者處理中,如若該項軟件開發失敗則一次計入損失。鑒于軟件開發的技術密度和商業風險,按照穩健的會計原則,我們認為,軟件的研究開發費用應計入當期費用為妥。
九、允許轉增股本的資本公積項目問題
將資本公積轉為實收股本是公司增加資本的主要途徑之一。雖然將資本公積轉為股本是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之間的增減變動,但由于其涉及公司實收股本的增加,所以必須具備增加實收股本的條件,并辦理必要的手續。對于資本公積,雖然它和實收股本同屬于所有者權益,但是資本公積有多種特定來源,有些資本公積項目可用于轉增實收股本,而另一些資本公積項目不能用于轉增實收股本。
記入"資本公積"總賬所屬以下明細賬的資本公積項目(準備類),是不能用于轉增資本的,如"接受捐贈資產準備"、"資產評估增值準備"、"股權投資準備"、"被投資單位評估增值準備"、"被投資單位股權投資準備"等。這些項目屬于所有者權益中的準備項目,是未實現的資本公積,因此不能用于轉增資本。
記入"資本公積"總賬所屬的"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轉入"、"外幣資本折合差額"、"被投資單位外幣資本差額"和"住房公積金轉入"等明細賬的資本公積項目,是所有者權益中的已實現的資本公積,可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轉增資本。其中"其他資本公積轉入"項目,是指企業從前述各資本公積準備明細科目轉入的已實現的各項準備的金額。
對于國家扶持基金,它不在《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所列的范圍之內,但卻是實務工作中確實存在著的,可否轉增股本?從理論上說,將國家扶持基金轉增股本合情合理,但從現行政策看,并無明確的規定。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法規發[1993]68號文件《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規定:"集體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改組前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中國家稅收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和各種減免稅形成的資產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國家股,其他減免稅部分界定為企業資本公積金"。據此,對集體企業的國家扶持基金,可分為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和其他減免稅部分來分別作出處理,前者不可轉增股本,后者可以轉增股本。而對于其他企業,我們認為,國家扶持基金雖然是已實現的資本公積,但稅務部門減免稅時,堅持企業將此列入資本公積下的"國家扶持基金",在政策法規沒有明確其可否轉增股本之前,將其作為一項特殊的所有者權益項目看待,暫時不轉增股本較妥。如要辦理轉增,也應取得主管財政稅務或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部門的有關批件。
十、資產減值準備的有關問題
按照現行證券、會計法規規定,上市公司在中期或年度報告中均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提取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以及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對此,企業自身要本著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化解
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建立健全有關資產減值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實施。公司經理應按董事會的要求提交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書面報告。公司經理書面報告應詳細說明提取減值準備的依據、方法、比例和數據,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等。董事會應就公司經理報告中的各項內容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同時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作出評價。
已提取減值準備的資產確需核銷時,公司經理應向董事會提交擬核銷資產減值準備的書面報告。公司經理書面報告經董事會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公司經理書面報告至少包括下列內容:(1)核銷數額和相應的書面證據;(2)形成的過程及原則;(3)追蹤催討和改進措施;(4)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5)涉及的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6)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書面材料。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額。如已提準備的資產在減值準備提取后,其價值又有較大變動,且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有重大影響,公司應及時作出公告。
十一、利潤分配政策披露的特殊規定
央行3年半首次降息0.25個百分點。中國人民銀行6月7日宣布,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十萬元一年定期存款利息減少250元);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這是3年半來央行首次降息。
此次調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為3.25%,一年期貸款利率為6.31%。此前統計局的數據顯示,4月份CPI為3.2%,實際利率仍為正。以存款計算,市民此前存10萬元定期存款,一年下來獲得利息3 500元,而在降息之后為3 250元,利息少了250元。
(摘自《新京報》)
資本新規推至明年實施,銀行暫獲“喘息”機會。6月6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關于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匯報。國務院辦公廳隨后消息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擬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而2011年8月出臺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標明的實施日期是2012年1月1日。
一位國有大行人士透露,該管理辦法最初是定于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后經修訂之后,修訂版本于2月份呈報國務院。銀監會的最初計劃是在今年7~8月份實施,現在又推遲到了明年年初。
相關銀行人士認為,該監管新規推至明年實施對銀行業將產生正面影響,而上市銀行的再融資壓力也會輕不少。(摘自搜狐網)
國稅總局亮清單明確民間投資獲33項稅收優惠。日前,國稅總局梳理完成《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并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落實民間投資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據介紹,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涵蓋六大類33項,涉及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進口關稅等多個稅種。
這33項中,包含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的稅收政策9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1741.260,9.35,0.54%)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的稅收政策1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的稅收政策11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稅收政策4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稅收政策1項,以及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的稅收政策7項。(摘自《上海證券報》)
同 業 視 點
審計署京津冀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社保資金審計廉政工作。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在日前開展的社會保障資金審計中,緊緊圍繞工作中心,認真貫徹落實審計署黨建紀檢工作要求和“穩中求進、穩中有進、進中求質”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好廉政工作,為審計項目的順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證。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整體審計能力。該辦針對社保資金審計任務重、要求高、時間緊、社會關注高的特點,在認真總結以前重大審計項目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出一套在“大兵團作戰”情況下的新組織模式,成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協調領導小組。協調領導小組由特派員任組長,下設辦公室,由分管社保審計工作的紀檢組長任主任,注重統一指揮,力求上下聯動,加強組織協調,深化資源整合。
二是結合項目特點,明確廉政負責人,落實廉政責任。針對社保資金審計項目涉及的處室多、人員多等實際情況,該辦在審計項目之初即明確廉政責任,為有效開展廉政工作奠定了扎實的基礎。該辦確定,特派員是整個社保項目的廉政負責人,各審計組組長是該審計組廉政負責人,各延伸小組小組長是該延伸小組廉政負責人,層層負責,承擔廉政責任,定期匯報廉政工作執行情況,將廉政責任明確到人。
三是加強廉政教育,構筑思想防線。在社保資金審計中,該辦將廉政教育擺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提出了“廉政工作教育為本”的口號。該辦兩個臨時黨支部組織審計組同志學習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在審計現場召開廉政專題民主生活會,結合審計發現的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告誡審計人員在誘惑、腐蝕面前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堅持工作紀律,杜絕以審謀私,排除干擾,真正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四是加強三個環節廉政建設,將廉政紀律貫穿審計全過程。在審計中,審計組積極加強進點、審計、撤點三個環節廉政建設。進點時在進點會上當場宣讀審計“八不準”紀律,要求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和同志們支持、協助、監督審計人員執行好“八不準”紀律,并將“八不準”規定張貼在被審計單位顯眼處。同時要求審計組的全體同志在工作內外都嚴格管好自己的言行,各延伸小組組長需要定期向審計組組長匯報廉政工作執行情況,各審計組組長需要定期向特派員匯報廉政工作執行情況。
審計署廣州辦堅持“四并重”開展審計項目跟蹤審理。(一)審理內容上堅持程序性審理和實質性審理并重。該辦在跟蹤審理中,一是強化對審計程序的審理,通過了解業務執行流程、參加審計組業務會議、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等多種形式,檢查審計組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范圍、流程和要求實施審計,切實保證審計證據獲取過程的合法、合規;二是圍繞審計結論加大實質性審理力度,通過參加征求意見會,充分聽取、掌握和分析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及其理由;對重大問題的審理,實施審理會商制度,開展“辯論式”討論,集體研究審理意見。
這次全市住房保障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會議是市政府確定召開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全國住房保障工作座談會、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全省住房保障暨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及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任務。下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我講三個方面的意見:
一、科學務實,積極作為,2011年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2011年,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新區、片區兩個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四三二一”總體思路,積極實施城鎮化主導戰略,科學務實,積極作為,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成效顯著,實現“十二五”良好開局,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特別是在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中,建設系統和新區、片區兩個開發建設指揮部,承擔了大量具體工作,廣大干部職工付出了艱辛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項任務,為“兩城”成功創建立下汗馬功勞。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超額完成,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市投入資金26.85億元,優先落實安居工程用地2309畝,新開工建設項目71個、245萬平方米、28389套,完成計劃的111%,連同結轉項目竣工17343套,竣工率達到68.1%,超額完成全年建設任務。其中: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0800套、87.7萬平方米,廉租住房790套、4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0.5萬套、25萬平方米,新增租賃住房補貼378戶,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用房1.1萬套、131萬平方米。在全省率先提高了住房保障標準,由原來每戶年收入2.7萬元,提高到人均可支配收入1.35萬元,并實現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并軌。全年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17.6億元,同比增長28%;發放貸款16億元,實現業務收入2.1億元。在去年2月國務院召開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我市作為全省唯一地級市代表參加了會議;4月和8月省政府召開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住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調度會上,我市都作了典型發言;國家住建部齊驥副部長來檢查工作時,對我市保障房建設公示制度給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了中國建設報予以宣傳推廣;省人大視察時,對我市的工作也給予充分肯定。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加強市場監管,實現房地產信息系統省市縣三級聯網,具備了個人住房信息異地查詢、市場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三項功能。完成房地產投資175億元,增長16.3%;商品房施工面積1173萬平方米,增長21.6%;新增商品房預售面積770萬平方米,增長19.2%;商品房銷售面積730萬平方米,增長18.6%。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房屋征收機構,較早出臺了《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及配套制度。物業企業管理服務更加規范,啟動了物業質量保修金征收工作,專項維修資金共歸集1.33億元,累計歸集4.42億元。
(二)小城鎮和農村社區建設成效明顯,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全市城鎮化水平達到49.6%,城鎮人口達到500萬人,城鎮建成區面積達到712平方公里,中心城區建成區人口和面積達到172萬人、173平方公里。一是小城鎮建設實現新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開會部署,深入調研,總結經驗,分析形勢,確定了12個市級優先發展重點鎮,采取資金扶持、產業發展、擴權強鎮、領導聯系、掛職幫扶等措施,推動率先發展。重點鎮總體規劃均已編制完成,其中4個已經市政府批復。全部設立經濟園區,新上工業項目208個;完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230多億元。其中:傅莊街道財政收入過2億元;義堂鎮、湯頭街道過1億元;李莊鎮打造百億家電園區;大店鎮設置了“三辦”、“五中心”、“四平臺”;蘭陵鎮成立了全省首家鎮級國有獨資投資公司,設立了城建規劃分局;義堂鎮組建了全省首個鎮級消防中隊;地方鎮建設了全市首家鎮級老年公寓,設立了小額貸款公司。二是農村社區建設順利推進。唱響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社區建設—實施“三上”工程—創建生態文明的“四步曲”,實施組織部、農房辦、社區辦、整治辦、文明辦“五線”聯動機制,突出沿河村、沿路村、鎮駐地村等重點,完善基礎設施,強化住房品質,尊重農民意愿,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創建生態文明鄉村。2011年,全市在建和竣工農村住房13.7萬戶,改造危房2.7萬戶,分別完成全年任務的120%、108%。三年來,共完成農房建設投資443.8億元,配套設施投資402億元,集中建設農村社區1343個,建設農房36.4萬戶,改造危房7.5萬戶,拉動居民消費47億元,騰空土地10萬畝(其中可復墾耕地5.25萬畝),完成集體土地房屋登記發證3.2萬戶、農房抵押貸款4.5億元。全省農村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南片區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我市作了重點發言。在我市召開的全省生態文明鄉村建設現場會上,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劉偉高度評價,蒙陰經驗在新農村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三是中心城區發展框架進一步拉開,各項重點項目推進順利。新區、片區開發建設成效明顯,基礎設施逐步完善,蘭山西部新城、鎮山風景區和河東湯泉旅游區建設按計劃順利啟動,形成“三點抱城”之勢,城區框架進一步拉開。市博物館、市文化藝術中心、市會議中心西樓等一大批重點工程項目相繼竣工落成,三河口祊河隧道、大劇院、沂蒙精神紀念館等一大批重點項目相繼開工;體育場片區、南壇片區、沂景南片區、運輸公司片區等一批舊城改造提升項目,拆遷還建進入實質性運作階段。
(三)基礎設施更趨完善,綜合承載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城市建設完成投資39億元。排水及污水處理工作有序開展,新建排水管道335公里;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26座,規模89.77萬噸/日;新建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63處。路網結構進一步優化,濱河路拓寬,沂蒙路、金雀山路、陶然路、東興大街改造提升成效明顯。新增道路長度143公里,我市第一座全互通式立交橋—雙嶺路立交橋建成通車。亮化工程向細節延伸,中心城區新安裝路燈3437盞,173條開展背街小巷路燈安裝完畢,群眾反映很好。“氣化”全力推進,建成天然氣高壓、次高壓管線8條,總長度337公里,除平邑、蒙陰外,其他縣區全部接通天然氣主管道。建設供熱管線83公里,新增供熱面積790萬平方米,城區供暖覆蓋率提高7個百分點。新增供水管道13.35公里,年供水總量達到5050萬噸。組織了燃氣安全應急救援演練和城市防汛應急演練。390個農村社區完成“三上”工程,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城鎮建設中更加重視地下空間利用,結合人防工程共新增利用城鎮地下空間87200㎡;騰退地下停車場2處,多項人防結建工程開工。
(四)積極開展規劃編制工作,切實加強審批管理。一是城鄉規劃編制成果頗豐。《市總體規劃》已通過部際聯席會審查,即將獲批。編制完成《市近期建設規劃》和《五區統籌規劃》,東風東關、體育場等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文化醫療、農貿市場等專項規劃。4個縣完成新一輪總體規劃修編,29個省級中心鎮、12個市級優先發展重點鎮、100個特色村和1130個中心村的完成規劃編制。二是城鄉規劃審批進一步規范。共召開24次市規劃委員會例會,審批項目795個。大力實施“陽光規劃”,對規劃設計成果和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全過程公示;大力實施“效率規劃”,增設了專家委員會,實施項目預審和現場辦公服務制度,開設“綠色通道”,提高了規劃水平和審批效率。三是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管理。對重點項目實行跟蹤服務,加大批后監管力度,有效遏制違法建設行為。另外,規劃展覽館共接待國家、省、市參觀團體3700余個、15萬余人次,成為展示大美的重要窗口。去年4月份,全省城市規劃工作會議在我市召開,對我市城鄉規劃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五)城市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城鄉人居環境質量顯著提升。一是創新縣城管理工作初顯成效。在費縣召開全市創新縣城管理工作現場會,推廣其服務、管理、執法三位一體的“大城管”管理模式,各縣積極借鑒,加大力度,建立了管罰一體的城市管理體制,所有鄉鎮(街道)建立了城市管理隊伍。《大眾日報》頭版頭條報道了費縣經驗,省住房建設廳楊煥彩廳長對我市創新縣城管理工作專門作出批示,給予高度評價。開展市區城市管理責任區、環境衛生責任制考核,每月一通報、一點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沂南縣、蒼山縣選好干部、配強班子、建好隊伍,莒南縣出臺《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環境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二是扎實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以“兩城”同創為契機,以和諧城鄉建設、創建城鎮管理明星鎮、環境衛生示范村、戶外廣告樣板路等活動為抓手,深入開展城區市容環境集中整治、鄉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百日會戰活動,大力推進干線公路、城區外環路和水域環境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環衛保潔水平。中心城區共清運生活垃圾36萬噸,道路保潔機械化清掃率和沖洗率達到40%,建筑垃圾處置率達到90%。新增臨時停車泊位8000個、收費停車場25家,打造戶外廣告樣板路16條,查處違法、違章建設1260余起。三是加快推進城鄉環衛保潔“一體化”進程。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場8座、大型生活垃圾中轉站3座,實現了“一縣一場”;建成鄉鎮生活垃圾中轉站135座,在建32座;完成了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工程,市糞便無害化處理場投入運行,啟動了市餐廚垃圾處理場籌建工作。加強環衛保潔隊伍建設,提高環衛保潔作業標準,改善環衛工人福利待遇,試行環衛保潔“一體化”作業方式,市場化、物業化水平不斷提升。四是扎實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二級平臺建設、系統升級、案件處置、優化服務等環節,現有6個縣區、18個部門、27個專業平臺上線運行,發現問題6.9萬個,處置結案4.5萬個。
(六)建管并舉,園林綠化工作再上新臺階。全市完成園林綠化投資5.9億元,新增綠地面積407萬平方米。一是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沂南縣、蒼山縣成功創建“省園林城市”,省級園林城市達到8個,9個鄉鎮榮獲市級園林小城鎮稱號,54個單位榮獲市級花園式單位、小區稱號,帶動提升了全市園林綠化整體水平。二是城區綠量明顯增加。開展綠色廊道建設,對全市180余條(段)主干道進行綠化補植,新增喬灌木1164萬株,形成了“景不斷鏈、綠不斷線”的道路景觀效果。開展老城區綠化補植工作,投資2500萬元,補植各類地被植物25萬平方米,提升改造公園、綠地32處。三是濱河景區進一步繁榮。開展了大樹栽植提升、橡膠壩除險加固、水上違法整治等工作,舉辦了世界杯滑水賽等活動,武河濕地升格為國家級濕地公園,景區接待游客200萬人次,達到了人、水、綠和諧的新境界。四是管養工作實現跨越。按照“養護管理同城同標準”的原則,出臺《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等8個規范性文件,強化督導檢查,提升養護水平。以防控美國白蛾為重點,加強了園林病蟲害防控工作。
(七)扎實開展建筑節能和“禁實”工作,建設領域節能減排成績顯著。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新標準,完成節能建筑267萬平方米,標準執行率達到98%;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45個、建筑面積121萬平方米,完成計劃的106.3%;太陽能和淺層地能建筑應用規模不斷擴大,完成太陽能光熱一體化應用項目57個、面積214萬平方米,完成省下達推廣任務的214%;地源熱泵建筑應用面積達到50萬平方米。全市138家粘土磚廠全部拆除,168家非法頁巖磚廠拆除155家,節約土地2萬畝,節約燃燒標準煤3.2萬噸/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萬噸/年、二氧化硫排放500噸/年,全省治理粘土磚廠現場觀摩會在我市召開。加強節水研究和宣傳,積極推動了節水器具和新技術應用。
(八)狠抓工程建設管理,建筑業快速發展。編制了《市建設工程管理責任承諾書》,進一步明確了五大主體責任。完成勘察設計項目1500余項、500萬平方米,實現收入12.6億元。嚴格執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共辦理施工許可項目462個、面積1309.3萬平方米;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項目263個、面積596.2萬平方米。創“魯班獎”1項,“國家優質工程獎”1項,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2項,“泰山杯”獎8項,“裝飾泰山杯”獎5項;國家“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誠信工地”1個,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6個,省級安全文明優良工地19個。大力推行農民工工資銀行卡支付制度和農民工工資儲備金制度,共受理拖欠投訴273起,同比下降28%,清理拖欠工資1343萬元,農民工工資銀行卡支付制度被省住建廳予以推廣。征收建設行業養老保障金1.8億元,完成全年任務的184%,撥付1億余元,惠及職工近3萬名。出臺了《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有力推動了我市建筑業發展。完成建筑業總產值435億元,同比增長50.5%;實現建筑業增加值100億元,同比增長50.5%;繳納稅金12.9億元,同比增長51.7%;完成外出施工產值129億元,同比增長266%。
今年各項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級黨委、政府對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級各部門、各指揮部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工作扎實和密切協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得益于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理念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參與;得益于建設領域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勇于創新、甘于奉獻。在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建設事業發展還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城鎮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鎮化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個百分點,比先進發達地區相差近10個百分點。二是城鄉發展不平衡,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差距明顯,縣城和小城鎮支撐乏力的問題比較突出。三是村鎮規劃建設管理仍相對薄弱。四是城市基礎設施總量仍相對不足,市政管網不夠完善,防災減災體系還不健全,城市交通擁堵和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五是建設領域節能減排任務繁重,按實際供熱計量收費尚未大范圍推廣。六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仍很繁重,配套資金壓力較大。這些問題和困難需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振奮精神,乘勢而上,扎實推進全市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今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實現縣域經濟大跨越、小城鎮建設大突破、民生質量大改善的關鍵一年。國家和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創新、新舊城區開發建設,項目多、投資大、工期緊、要求高,是近年來工程量最大的一年,任務十分艱巨。做好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對構建和諧、加快富民強市步伐、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必須充分認識今年工作的艱巨性、緊迫性,進一步振奮精神,以更加強烈的責任感、緊迫感,迎接新的挑戰。做好今年的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具備許多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從國家宏觀政策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了“穩中求進”的發展思路,將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擴大內需,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補助資金將明顯增加,國家確定沂蒙革命老區參照執行中部有關政策,為我們克服困難、加快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看,省里將組織實施100個省重點項目,安排規模以上固定資產投資3.1萬億元,省政府近期將制定出臺支持沂蒙老區加快發展的意見,實施《魯南地區城鎮發展規劃》,推動魯南經濟帶發展,將給我市建設事業的發展帶來重大機遇;從我市情況看,經過這些年發展,我市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發展環境不斷改善,為城鄉建設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更重要的一條,就是我們建設系統干部群眾士氣高漲、團結和諧、干事創業,凝聚了乘勢而上、跨越發展的強大力量。
今年總的工作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總體思路,緊緊圍繞縣域經濟發展、小城鎮建設、保障改善民生三大重點,積極實施城鎮化主導戰略,在城鄉建設任務的實施過程中,堅持“四重四強”原則,即:更加重視民生項目,進一步強化安居工程和服務設施建設;更加重視城市內涵,進一步強化城鎮基礎設施配套;更加重視和諧發展,進一步強化服務與管理的統一;更加注重品味質量,進一步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住有所居為目標,扎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統籌建設,規范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今年省下達我市的任務是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共19280套(戶),竣工9000套(戶),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781戶。省里要求9月底前要全部開工,三分之一主體結構基本完成,三分之一進入樓層施工,三分之一開始基礎施工。今年新開工數量雖然比去年少,但是加上去年結轉續建項目,在建工程規模將達到3.3萬戶,任務實際上更加艱巨。市房管局要盡快分解落實,各縣區也要盡快落實到具體項目,及早完備手續,確保項目早開工、多竣工。要落實好建設用地,對保障房用地繼續實行計劃單列、優先保障、應保盡保。要多方籌集資金,充分利用好沂蒙革命老區對接中部政策的有利條件,最大限度地爭取中央和省補助資金。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土地出讓凈收益、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向保障房傾斜等政策,加大信貸支持,滿足工程建設資金需要。要加強分配管理,嚴格準入程序,確保分配公平。研究探討輪候期限,使符合條件的家庭能在合理輪候期內獲得保障房。完善退出機制,控制戶型面積,引導保障對象在收入提高后退出,制訂和實行有利于退出的動態租金標準,真正讓困難家庭受益。要創新運營管理機制,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嚴格落實土地供應、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財政貼息、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業和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房建設運營。要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認真貫徹〔2011〕45號文件,制定配套政策,出臺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規范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和使用管理。統籌解決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城轉戶人群、企業困難人員的住房問題,使其平等享受城市發展成果。二是嚴格落實調控政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動搖,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擴大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要認真落實調控政策,綜合運用房地產差別化稅收、信貸政策,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著力抑制投資性、投機性購房。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息系統,定期向社會公布市場信息,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形成合理的社會預期和有效的監管調控體系。要有序調節住房供應,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積極爭取金融部門信貸支持,更好地滿足群眾自住性、改善型住房需求。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健全完善前期建設條件意見、中期預售把關、后期綜合驗收備案的全過程監管體系,重點實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嚴格監控房地產企業資金運作。三是抓好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今年,國務院將修訂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更好地發揮這塊資金的作用,我們要積極主動地進行先期研究,吃透精神,抓好落實,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拓寬資金使用渠道。要繼續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依法強化歸集工作,重點做好規模以上城鎮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社團組織在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要督促未建、不繳、欠繳單位按規定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要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審計檢查和內部稽核,完善貸后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二)以城鄉統籌為出發點,加快小城鎮、農村社區和中心城區建設。一是小城鎮建設要力爭有較大突破。去年是我市加快小城鎮建設的第一年,應當說12個優先發展重點鎮,都有了明顯起色,勢頭不錯,但是和先進地區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我們的近鄰江蘇省,地方財政收入過10億元的小城鎮有24個,而我市12個重點鎮中財政收入過億元的只有3個,有的還不到1000萬元。加快推進小城鎮建設,是我市近年來重視程度最高、推進力度最大的一項決策,市里出臺了非常強的激勵措施,并從領導力量、包扶措施上給予了強有力的支持。各縣區務必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意義,進一步自我加壓,加快建設步伐,提高城鎮承載力和產業支撐力,爭取今年有大的突破,打造繁榮生機小城鎮。要建好工業產業園,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新興產業項目,帶動人氣、商氣、財氣聚集,開辟縣域經濟發展第二戰場。要建好農業示范園,扶持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創辦基地,擴大農產品精深加工,帶動農村經濟發展。要建好小區宜居園,加快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設施和園林綠化建設;完善道路、路燈、排水和供熱、供水、供氣等設施,吸納更多的人進入小城鎮生活。要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舉辦小城鎮建設培訓班,請先進地區的小城鎮負責人傳經送寶,請專家學者傳授先進理念,組織外出考察觀摩、學習先進經驗。要加大督導考核。《市重點鎮建設發展考核辦法》已多次征求意見,現已進入簽發程序。其中一條,就是將12個重點鎮的發展納入縣域經濟發展考核,并將占到20%的權重。五•一前后,市委、市政府將組織一次小城鎮建設觀摩會,不僅要看小城鎮建設,還要看創新縣城管理的亮點,看一個實施“三上工程”的新建社區,看一個沿河、沿路、礦山塌陷區農房納入重點優先改造的亮點,這項工作張務鋒市長在蘭陵會上已經作了安排,全市經濟工作會上又進行了強調,會前張務鋒市長又進一步提出了明確要求,請各縣區、各鎮提前做好準備。
二是打一場沿河沿線舊村居改造提升攻堅戰,繼續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確定今年的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要按照重點攻堅、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的要求,繼續全面推進,新建農村住房9.5萬戶,改造危房2萬戶。首先,要實施重點攻堅,把沿沂河、沭河、祊河兩岸和國省道沿線的村莊以及礦山塌陷區舊村居納入優先改造之列,迅速取得整治效果。市農房辦和有關縣區要制定方案,摸清底數,編制規劃,明確計劃,努力創造條件全面啟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條件確實不成熟、今年暫不改造的,要實施環境綜合整治,進行美化,使村居面貌煥然一新。其次,要全面提高新型農村社區住房品質。堅持經濟、實用、美觀、節能的原則,切實提高農村住房設計水平,推廣應用省、市農村住房優秀設計圖集,引導群眾建設“百年住宅”。加大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實施氣上樓、水治污、環衛保潔市場化物業化“三上”工程。第三,要尊重群眾意愿,充分考慮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和長遠生計,妥善處理拆遷、用地、補助等問題,統籌建設老年房,切實做到宜樓則樓、宜房則房,不搞“一刀切”。春節后,我將帶隊到有關縣區督導檢查。三是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建設。要進一步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堅持好、快、穩,搞好新區開發建設和老城區提升改造,掀起新一輪建設。加快蘭山區西部新城、鎮山風景區和羅莊區“一城五基地”、河東區“五區托一城”規劃建設,促進中心城區與周邊縣城、功能區聯動發展。依法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做好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加快拆遷進度,推進東風東關、南壇、體育場、沂景南國棉八廠、運輸公司、兵學城、西關王六居、巨靈集團、機場等片區開發建設,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要加快市政設施建設。按照建設300萬人口大城市的標準,落實城區大排水規劃、全市域污水處理規劃和城區亮化規劃等專項規劃,抓好相關基礎設施配套,全面增強支撐保障能力。三河口祊河隧道要科學施工,保證質量,加快進度,爭取汛期前完成主體工程,今年全線貫通。大劇院、沂蒙精神紀念館、書法城二期工程、動植物園、開羅大橋等公共文化設施,要高標準設計、高水平施工,打造標志性工程,書圣閣主體工程要在園博會開幕前完成建設任務。完成南環路、西環路和機場擴建二期項目建設,打通蘭山路、考棚街等斷頭路,特別是結合運輸公司片區改造,加快與隧道南端相連接的路網建設,進一步完善路網結構,加快停車場建設,優化城市交通。利用前期考察、研究成果,積極推進雨污合流城區初期雨污水調蓄池(管)建設,解決城市內澇和雨季污水對、沂河污染問題。要提高公用設施服務水平。加快供水管網建設和管線改造,推進供水戶表改造和自備井封停,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加快熱源和供熱管網建設,確保新增集中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繼續推進“氣化”進程,完成市區至平邑、沂水至臨朐、新泰至蒙陰的高壓、次高壓天然氣管道建設。在新區建設地下管線示范區,搞好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積極開展地下管線普查、檔案歸集和查詢利用,推動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功能向地下管線、城市安全等領域拓展。各縣城也要加強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打造特色魅力縣城。
(三)以創建“和諧城管”為抓手,全面加強城鄉管理工作。“和諧城管”,就是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服務、促進和諧的管理理念,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實現從重管理向重服務轉變,由政府唯一主體向政府主導、社會共建模式轉變,由重管制控制向重協調共贏轉變,構建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和運行模式。構建和諧城管,必須做到管理為了人民、管理依靠人民、管理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大城管”工作模式。調整、理順市區城市管理體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切實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聯動處置、考評獎懲;以市數字化城管系統為依托,整合相關部門數字化城市管理資源,大力推進二級管理平臺和終端建設,建設覆蓋城區的城市管理動態監控網格,構建“城管委領導協調、數字化平臺指揮調度、城管辦督導考核、責任單位落實處結”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各縣數字化城管系統要于2013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出臺《市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縣城管理考核辦法》,修訂、完善城市管理責任區考核、環境衛生責任考核制度;科學界定市、區、街、居四級城市管理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各縣也要參照市區的做法,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二是深入推進創新縣城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城鄉管理效能。適時召開創新縣城管理工作現場觀摩會,全面推廣費縣“大城管”工作經驗;開展爭創縣城管理先進縣、城鎮管理明星鎮、環境衛生示范村活動,創新管理方式方法,充實壯大城鎮管理隊伍,強化人居環境整治,打造縣城管理特色,著力在體制機制、管理模式、隊伍建設、環境整治、彰顯特色、產業發展等六個方面實現新突破,為實現“四點對接”、助推縣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創建和諧城管。春節后將召開全市和諧城管動員會議,部署開展和諧城管創建活動,實施市容秩序整治、市政設施完善、環境衛生提升、建筑施工管控、違法建設清拆、交通秩序整治、戶外廣告精品、園林綠化景觀、數字化城市管理和創新縣城管理等十大工程,唱響和諧城管主旋律,樹立“當好城市仆人,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打造人民滿意的和諧城管品牌;堅持合理布局、方便市民、整潔有序、規范管理,加快編制集貿市場、公共停車場、便民服務攤點、廣告設施等專項規劃,推進便民市場、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最大限度為群眾提供方便。增加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互動性,推進市民獻計城管、呵護城市好行為宣傳、市民不良習慣曝光、志愿者城市護衛隊等活動開展,全面提升居民的城市意識。四是提升環衛質量,深入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大力推進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今年10月底前,全市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處日處理能力8噸以上的壓縮式生活垃圾收集站,實現“一鎮一站”。按照相關標準建設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站點、配備環衛保潔隊伍,建立鄉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獎補制度,健全“戶集、村收、鄉鎮運、市(縣)處理”的“一條龍”工作體系;深入推進糞便無害化處理工作,盡快啟動市餐廚廢棄物處理場建設項目,探索、建立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機制,中心城區開展垃圾分類收集、處置試點;擴大“一體化”環衛保潔范圍,在縣區試點托管、半托管與自我服務相結合的環衛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環衛保潔物業化、市場化水平。五是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強建筑垃圾運輸和建筑工地管理,建筑渣土密閉化、規范化運輸率和處理率要達到90%以上。加強火車站、汽車站、廣場、游園等窗口部位環境整治,全力推進路域環境、水域環境整治和城鄉重點區域廣告標語集中整治,打造整潔、靚麗、有序的城市窗口形象。
(四)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調控作用,加強實施監督力度。一是進一步完善城鄉規劃體系。結合貫徹省政府《魯南地區城鎮發展規劃》,深化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鄉統籌規劃,做到“五規合一,同向同步”;深化中心城區規劃,做好羅莊區“一城五基地”、河東區“一區托五城”分區規劃,重點編制商城、河東區沿河加快發展帶、蘭山區西部新組團、鎮山風景區和新區二期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快各縣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報批,實現城鎮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增加對村鎮規劃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小城鎮和中心村詳細規劃覆蓋率,推動縣域經濟跨越發展;編制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和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設規劃;加大交通規劃研究力度,緩解市民出行難、停車難問題。二是努力創新規劃理念。繼續做好“水之城、商之都、文之邦”三篇文章,深化、細化、強化城市特色,進一步提升城市內涵;加強對城市色彩規劃、亮化規劃的研究,在規劃深度和精細化上下功夫;大力實施低碳規劃,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做好規劃展覽館的維護和更新,開設城市地下管網、地下空間利用專區,擴大宣傳范圍,增強市民參與城建、護衛城市的意識。三是全面提高規劃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陽光規劃”、“效率規劃”制度,保證規劃審批的快速高效、公開公正;結合《省城鄉規劃條例》的實施,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健全規劃管理體系;加強城鄉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盡快在鄉鎮、街道設立規劃管理所,在村、居指派規劃聯絡員,完善城鄉規劃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實現城鄉規劃管理全覆蓋。進一步加大規劃批后管理力度,做到“嚴、細、實”。“嚴”即對于規劃實施情況檢查要嚴,著重對平面位置、樓間距、高度、層數、退讓距離、外立面裝飾、配套設施等多項技術指標內容進行檢查,與規劃不符的堅決不予核發竣工驗收合格證。“細”即對規劃批后檢查和資料收集要細,從工程放驗線到竣工驗收等各類表格、坐標數據、圖紙等都要認真仔細地審查收集。“實”即對建設項目現場檢查要實,要走到、看到、問到、測量到,掌握情況全面,發現問題準確,采取措施及時。關于規劃實施監督和違法建設查處,市規劃局和城管局要建立聯合執法制度,共同組隊、聯合檢查、聯合處理,要健全定期檢查與日常巡查機制,嚴厲查處未批先建和違規變更規劃行為,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確保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
(五)以科技創新為動力,推進建設領域節能減排。一是加快建設領域科技創新。加快建設領域關鍵技術學習、掌握和推廣力度,重點引進消化綠色建筑規劃與設計、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技術,并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全面實施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位培訓,抓好建設類執業師繼續教育,加強專業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擴大一線農民工培訓規模。二是深入推進建筑節能。認真做好“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強化建筑節能監管。加大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力度,確保完成全年114萬平方米的工作任務。健全供熱計量資金籌措、產品準入、工程監管、能耗監測、熱費改革等工作機制,加快供熱計量項目建設;凡是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筑,取消按面積收費,實行按實際用熱量兩部制收費。加快太陽能、淺層地能等關鍵技術裝備引進推廣和產業化。努力爭創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三是發展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全方位實施綠色建筑各項措施,申報、認定一批綠色建筑。建立“禁實”長效機制,防止死灰復燃。在保證頁巖多孔磚主導產品的基礎上,積極發展粉煤灰磚、混凝土磚、粉煤灰加氣砌塊、輕質墻板等新型墻材。以CL建筑結構體系的試點和推廣為重點,推進建筑節能保溫與結構一體化。四是健全以環保型公交車、電動汽車和公共自行車為主體的節能型城市交通體系,努力創建“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城市步行交通系統示范項目城市”。五是繼續加強城市節水工作,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水價改革,加強節水管理,努力創建“省級節水型城市”。
(六)以舉辦省園林博覽會為契機,帶動提升園林綠化工作。一是全力以赴,辦好第四屆省園博會。與前三屆相比,今年9月10日在我市舉辦的第四屆園博會將首次采取落地形式建設永久展園。目前,已確定50多個室外展園,是自省園博會舉辦以來規格最高、規模最大的一次展會。為辦好園博會,要學習借鑒外地成功經驗,切實抓好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豐富博覽會內容,體現“水綠相映,生生不息,文化與自然共生”的園林主題。要扎實做好運行保障,確保園博會順利、有序、高效進行。要加強宣傳推介力度,提高和擴大園博會的影響力。其中很重要的是搞好園和縣區園的建設,以充分發揮東道主的帶頭作用,彰顯我市園林綠化水平。從調度的情況來看,已有9市明確表示主展園投資在200萬元以上,我市作為東道主,園和各縣區展園建設標準也不能低,投資也不能少。今天,就算一次園博會籌備的全面動員會,受務鋒市長委托,我正式就各縣區園建設問題,在這里作出部署安排,請各縣區要盡快成立專門協調推進機構,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迅速與市園林局對接,并制定工作方案,積極落實建設投資計劃,從資金、人力、技術等方面給予充足的保障,盡快完成設計并通過組委會審核,3月上旬要進場施工,7月底前建成并全面進入養護。要大力加強安保工作和工程質量,確保實現平安園博會的目標,真正把園博園建成園林精品工程,把本屆園博會辦成永不落幕的園林盛會。二是齊心協力,做好迎接國家園林城市復核工作。今年是國家園林城市的復核年,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充分準備,中心城區、平邑縣要分別確保實現增綠170萬平方米、50萬平方米。年內所有縣城要獲得省級園林城市稱號。要嚴格執行“綠色圖章”制度,嚴格綠線管控,嚴把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關口,開展“綠色使者進社區”活動,借鑒西安市的做法,建立城市綠地管護公示制度,聘請社會監督員,接受群眾監督,徹底扭轉綠地“變菜園”、“變硬化”現象。三是開展綠蔭行動,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深入貫徹全省綠蔭行動,力爭提前一年全面完成。要選擇冠大蔭濃、生長較快、病蟲害較少的大規格喬木作為行道樹,搭配適宜本地生長的灌木,形成綠色和諧、層次分明、喬灌結合的綠色廊道。要對照《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新建、改建、擴建一批面積適宜、功能齊全、貼近群眾的公園、游園和“街心花園”,形成點面結合、布局合理的公園綠地系統,適應人民群眾對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出門見綠、500米見園”的出行、游憩要求。要繼續推行拆墻透綠、見土釘綠、以綠蓋硬,把庭院綠化與道路綠化融為一體,實現綠色共享,年內力爭新增花園式小區、單位100個,新增立體綠化面積100萬平方米,新增屋頂綠化面積60萬平方米。新建、改建林蔭停車場300處。四是著力建設民生園林,進一步放大濱河景區綜合效能。要全面實施濱河景區景觀提升工程,圍繞群眾需求和綠化、亮化、彩化、美化“四化”原則,增植各類高大喬木、各種彩葉樹種,并利用LED彩光源或地燈、射燈等做好建筑和樹木的亮化,打造濱河景區垂釣區、休閑區、運動區、健身區,著力增加便民甬道、座椅、健身器材、公廁等服務設施,在景區內形成更多的文化精品園、濱水景觀特色園,讓群眾進得來、坐得下、留得住、玩得好。要加快水上運動之城、水上娛樂之城、水上文化之城建設,完善旅游服務功能,爭創4A景區。實施小埠東橡膠壩上游基礎截滲和壩袋更換工程,確保第一大壩的使用功能和景觀效果。五是精心實施清水工程、濕地工程,保護好“一澈清水”。落實《中心城區水質保障考核辦法》,加大對水環境的治理,完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堅持合理開發、有序利用的原則,編制《濕地公園規劃建設方案》,進一步擴大濕地建設成果。重點實施小埠東壩下濕地、柳杭濕地、角沂濕地修復工程,提高水體自凈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打造城市濕地群。(七)以規范管理、轉型升級為目標,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做大做強建筑業。一是切實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盡快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管理的通知》,規范基本建設程序。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勘察設計市場,繁榮建筑創作,把好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關,抓好抗震設防工作。嚴格落實招標信息、投標資格審查和專家評標等制度,進一步加強招投標控制價和竣工結算備案管理。結合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完善工程項目信息和參建單位信用信息系統,強化對建筑市場的動態監管。二是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5號令),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質量責任體系和政府監管方式。強化建設工業產品備案管理和市場監管,組織好建設機械類產品節能認定。加強對圖紙會審、按圖施工、材料監督抽檢等關鍵監督工作節點的控制,加強對深基坑(高邊坡)、地下工程、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等技術風險較大工程的監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年內中心城區所有工地全部實行出車輪胎沖洗制度。三是妥善解決清欠、和勞保金管理等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勞務資質管理、工資支付監控、勞務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銀行卡支付等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清欠長效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認真貫徹落實我市《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增強全市建筑業發展整體實力。一是提高本地企業競爭力。實行分類引導,專題研究,重點扶持,鼓勵與外地大型企業組成聯合體承接工程;在人員培訓、人才引進、市場準入、資金融通、政策咨詢等方面為企業提供政策支持和優質服務;引導企業加快經營結構調整,按照市場要求,做精施工業務,拓寬服務領域。二是規范外來企業發展。建立健全外來企業準入、清出制度,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高端建筑企業落戶。嚴格注冊登記和稅收管理,增加地方稅收收入。三是大力發展外出施工。實施“走出去”戰略,建立激勵制度,積極扶持勞務企業發展,拓展外埠市場,努力鞏固建筑業大市地位。四是豐富房地產市場品種。積極引導企業按照市場需求大力發展商業地產、辦公地產、旅游地產、工業地產,推動地產開發模式多元化。根據城市規模和經濟發展水平,策劃建設一批集商業、貿易、商務、文化娛樂、居住等功能為一體的城市綜合體,為高端服務業發展提供載體。
三、落實責任,創新機制,為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城鄉建設事業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領導關注,群眾關心,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創新機制,扎實高效地做好各項工作。最近,張少軍書記分別到新區指揮部、片區指揮部現場辦公并作了重要講話。張書記的講話不僅對這兩個片區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而且對全市城鄉建設工作也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要認真學習體會,全面貫徹。由于去年以來,城鄉建設事業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困難,主要是房屋征收工作難度加大,資金籌措困難增多,加之我市城鎮化發展正處于一些關鍵時期,所以,希望同志們要更加重視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積極進行有益探索,工作中既不能簡單從事、粗暴蠻干,也不能畏難發愁、束手無策、止步不前。要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不斷適應新形勢、改變工作效能、解決新問題,推動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一)進一步抓好工作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工作納入科學發展大局,做到目標同向、行動同步,細化工作責任,逐級分解量化任務,明確工作標準、節點進度和完成時限,建立橫到邊、縱到底,具體到崗位、人員的執行責任體系,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推行“一線工作法”,到一線調研指導,在一線搞好服務,在一線檢驗成效。要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各司其職、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工作推進合力。
(二)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要針對制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瓶頸因素,理順體制機制,創新思路辦法,務求工作實效。完善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創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著力規范行政決策、行政執行和行政監督行為。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制,科學制定并落實好各類城鄉規劃。完善推動建設科技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著力提高城鄉建設和管理的技術含量。完善城鄉建設和管理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妥善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
(三)進一步強化督導檢查。要建立完善目標考核體系、獎懲機制,加強對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包括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節能減排等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對工作進展快的,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影響大局的,要啟動效能督察,必要時約談主要負責人。市政府已經與各縣區簽訂了相關目標責任書,具體工作都已做了部署安排,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調度和通報,及時匯總并報市政府。
(四)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建設系統廣大黨員干部要加強學習,更新觀念,吃透上情;深入基層,走進一線,摸準下情,掌握翔實、全面的第一手信息和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準確依據,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對領導干部和重點崗位、對重要事項的制約和監督,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商業賄賂。繼續深化“四比四看”活動,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切實改進服務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工資總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企業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90年國家統計局重新了《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函[1989]65號),93年國家統計局又了《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統制字[1990]1號)對企業工資總額的組成范圍作出了規定。根據這個二個規定,工資總額具體有以下六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這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包括實行結構工資制的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工資,也包括新參加工作的實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2)計件工資
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工資,包括按包干辦法支付給個人工資和提成工資。
(3)獎金
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具體包括:生產獎(包括年終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4)津貼和補貼
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津貼的內容比較復雜,主要包括從事特殊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主要指工齡工資)以及其他津貼。如企業免費午餐,或發現金和餐票給職工,不屬于津貼的范圍;企業報銷書報的,不屬于津貼的范圍;但如每月發給書報費,就屬于津貼的范圍了。補貼主要是指物價補貼,目前這個項目基本上沒有了。
(5)加班加點工資
(6)其他支付的工資
這主要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休假等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還包括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二)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1,根據國務院據有關部門的規定頒發的發明獎、自然科學獎、技術改進獎等等獎金
2,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支出
具體有: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公費醫療衛生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費、上下班交通費、洗理費等。
3,離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4,勞動保護支出
具體有:工作服、手套等勞保用品,消毒劑、高溫清涼飲料,以及63年勞動部規定的五類等特殊工種享受的保健食品支出。
5,非雇傭性勞務報酬
6,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7,本企業職工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8,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費用
9,應建立雇傭關系而支付給勞動部門的各種費用
10,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1,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此外,企業發給職工的上下班交通補貼和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伙食補助,以及發給職工的洗理費、衛生費等福利費也不屬于工資總額范圍。
(三)職工福利費
職工福利制度是指企業職工在職期間應在衛生保健、房租價格補貼、生活困難補助、集體福利設施,以及不列入工資發放范圍的各項物價補貼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權益,這是根據國家規定,為滿足企業職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職工福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從企業提出的職工福利費和住房補助基金。
(1)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
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
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后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2)不屬于職工福利費的開支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
(3)住房、醫療和工傷等保險費用
目前社會保險各地規定不統一,請查詢各地有關文件。
(四)工資與福利費的關系
從本質上講,工資與福利費是一致的,并無本質上的差異。福利費是傳統計劃經濟的產物,是我國舊的分配體制的一部分,其本質是小范圍的社會再分配。在計劃經濟時期,分配趨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況差異較大,這種平均化分配實際上是無法實現的,因此需要一種分配制度予以調整,這就形成了現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場經濟的情況下,已經沒有必要再區分工資與福利費。
(五)稅法對工資的規范
(以下簡稱)頒布重新規范了稅法所確認的工資的范圍。主要是拓寬了工資薪金支出的范圍。目前,我們掌握的“工資總額”的概念和口徑是1989年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關于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勞動成本中,許多獎金、津貼和補貼并沒有統計在工資總額中,造成勞動成本統計的不準確。為區別于傳統的工資總額概念,<辦法>采用“工資薪金支出”的新概念來概括企業的勞動成本。<辦法>第17條對工資薪金支出定義為“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其關鍵有兩點:一是存在“任職或雇傭關系”;二是任職或雇傭有關的全部支出,包括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報酬。
所謂任職或雇傭關系,一般是指所有連續性的服務關系,提供服務的任職者或雇員的主要收入或很大部分收入來自于任職的企業,并且這種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務人員的勞動。所謂連續并不排除臨時工的使用,服務的連續性應足以對提供勞動的人確定計時或計件工資。因任職或雇傭關系支付的勞動報酬應與所付出的勞動相關,這是判斷工資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據。
企業職工除了取得勞動報酬外,可能還持有該企業的股權,甚至是企業的主要股東,因此,必須將工資薪金支出與股息分配區別開來,因為股息分配不得在稅前扣除。特別是私營企業私人控股公司,其所有通過給自己或親屬支付高工資的辦法,變相分配利潤,以達到在企業所得稅前多扣除費用的目的。企業支付給其所有者及其親屬的不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應該推定為股息分配。
職工在企業任職過程中,企業可能根據國家政策的要求,為其支付一定的養老、失業等基本社會保障繳款;按照勞動保障法律的要求支付勞動保護費;職工調動工作時支付一定的旅費和安家費;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要求,支付獨生子女補貼;按照國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為職工承擔一定的住房公積金;按照離退休政策規定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支出等,這些支出雖然是支付給職工的,但與職工的勞動并沒有必然關聯,<辦法>第18條將其排除在工資薪金支出范圍之外。
工資薪金支出的范圍應該這樣把握,<辦法>第17條是對工資薪金支出的總括性定義,企業因任職雇傭關系支付給職員(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工和臨時工,第19條明確排除的人員除外)的全部支出,除非屬于第18條明確排除的項目,否則應全部列入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以非現金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工資薪金支出額。
<辦法>規定的工資薪金支出的范圍與“工資總額”相比在以下幾方面有所擴大:
1,企業給職工發放的誤餐補貼全部計入工資薪金支出。因為從近幾年的實際情況年,企業以誤餐補貼形式支付給職員的支出越來越大,而且基本上與誤餐與否不直接掛鉤的,實際上已成為工資薪金支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各種名目的獎金,包括創造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和技術進步獎。
3,住房補貼。指根據省級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標準支付的住房補貼,不包括從住房周轉金中支付的住房補貼。
計稅工資及其管理鑒于我國當前市場發展的狀況,對企業勞動力成本的扣除還必須加以限制,不能完全放開。對稅前扣除的計稅工資的管理辦法,目前實行5種制度:
1,執行國務院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按國務院規定的工資制度發放的工資可以據實扣除;
2,經批準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其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支出,在工資薪金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以內的,可以據實扣除;飲食服務行業企業在國家規定提取的提成工資范圍內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支出可以扣除。上述兩類企業在工效掛鉤或提成比例范圍內,未實際發放而建立的工資儲備基金,在提取年度以不得扣除;在實際發放年度,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以據實扣除;挪作他用的,不得扣除。
3,軟件生產開發企業職工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可以據實扣除。
4,其他企業實行定額計稅工資制度,定額扣除標準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現階段為人均每月800元。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可以上浮20%,最高為人均每月960元。
(一)企業(單位)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1)結算企業(單位)(指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下同)按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目前暫按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對尚未參保或者參保人員比例較低的繳費單位,若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有困難的,可以按“最低申報比例”的辦法確定單位繳費基數。計算公式為:
單位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申報比例
“最低申報比例”暫按下列標準執行:建筑行業(不含外地工程應付工資款)、工藝品行業按不低于15%比例申報;紡織、服裝生產行業按不低于20%比例申報;其他行業按不低于30%比例申報。
“最低申報比例”由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地方稅務部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狀況以及省政府下達的擴面要求,適時調整,逐步提高。
(2)非結算企業(單位)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為依據核定每月繳費人數:即上年(新辦的按當年)營業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參保人數不少于1人(含),商業企業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加1人;其他企業營業額每增加50萬元的加1人。繳費工資基數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定期定額戶按原辦法征繳。
(4)結算和非結算企業(單位)按新辦法計算的應繳費額少于原來繳費數額的,按原來繳費數額繳納。
2、工傷保險費
(1)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企業上一個月應付職工的工資總額確定。沒有工資總額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額確定,臨時用工人員以本人工資額為繳費基數。應征數由社保中心產生并傳送給地稅部門征收。
(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調入和新建單位的職工,從進入本單位之月起,當年繳費基數按本單位確定的月工資收入計算。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0元/人。
2、企業(單位)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上一年度每個職工的工資額,確定每個職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確定,從當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變。20*年各企業(單位)須在12月25日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確定20*年11月至20*年6月的個人繳費基數。
(三)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按規定計算的單位繳費基數少于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自20*年12月1日(費款所屬時期為20*年11月)起,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收采用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相分離的辦法。企業(單位)征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企業(單位)按有關政策和本通知規定要求,按月自行計算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在次月納稅期內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單位)分別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登記,確定個人繳費額,按月由企業(單位)代扣并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暫按原辦法由地稅部門征繳。
三、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含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1%;
工傷保險: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行業分類詳見附件)分別為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繳費比例為0.2%,其臨時用工人員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繳工傷保險費。
上述繳費比例如有新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四、應繳費額計算
(一)單位繳納
應繳費額=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
(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應繳費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五、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用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應付職工工資總額是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工資額,包括已計入應付工資科目而未發放部分和企業應向職工收回的款項(例如:企業代墊的房租、水電費,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社保費,職工借款等)。具體按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參保登記、注銷
(—)登記
l、新辦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確定社保編碼,持地稅確定的社保編碼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已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參保人數(包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增減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增減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3、己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事項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填報《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參保的,應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手續并確定社保編碼,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分別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二)注銷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手續并繳清費款,然后在地稅分局辦理注銷手續(包括注銷其社會保險編號),終止社會保險繳費關系。地稅分局應將注銷的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相關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及時傳送給地稅局規費科,由規費科統一送給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企業(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相關手續。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其職工需要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七、多繳退費
由于參保企業(單位)計算差錯造成企業(單位)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地稅分局提出申請并填報退費申請書(以退稅申請書代替),經地稅分局審核并附費款結算結論、稅票復印件,報地稅局計財科辦理退費手續;個人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出具證明并附稅票復印件,報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八、征繳措施
(一)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
(二)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的,按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三)繳費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繳費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派員實地檢查,經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繳費義務的,發出公告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被列為非正常戶后超過3個月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注銷其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欠繳的費款按規定追繳。
(四)繳費單位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按當地最低職工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批準緩繳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五)繳費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個人應繳費額或調整金額有異議的,當月先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或由地方稅務機關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核實,確有誤差的,從下月起調整。
(六)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當年單位繳費基數如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允許在3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增補參保職工人數,并補繳個人繳費部分,逾期未報的,所征繳的單位繳納部分費款劃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繳費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申報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
(七)繳費單位參保登記后,發生參保職工增加或者減少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隨人員增減變動而調整。繳費單位應當自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之日起30日內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職工增減登記手續。逾期未申報的,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從實際受理增減登記之月起調整。
九、待遇享受
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均實行實名制,繳費單位應如實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報送參保職工名單。待遇享受對象以繳費單位向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并履行繳費義務的職工人數和名單為準,待遇享受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
十、工作要求
社會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齊抓共管,及時協調溝通、交換信息,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社會保險費擴覆征繳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