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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1-0225-01
一、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含義
關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國內外管理學家和學者存在不同的認識和觀點,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和經營過程中,除了按照國家法律和市場經濟規則獲取企業正當的經濟利潤外,根據自身生產或經營特點,必須履行社會責任。煤炭企業作為資源型企業,在長期開采煤炭資源的過程中,受主觀或客觀等各方面因素影響,容易造成礦區周邊出現污水隨意排放、安全事故、廢矸石占地、地面塌陷等現象,易于引發資源枯竭和環境破壞。因此結合煤炭的生產和經營特點,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即除謀求各相關方面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還需要對消費者、員工、地方政府、周邊環境和社會發展等承擔責任。這些責任不僅僅包含法律和地方法規強制要求企業履行的責任,還包括企業自身價值觀和道德層面需自發履行的責任。
二、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形成企業良好的產品品牌和持續創造力
為了一味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生產經營目標,個別煤炭企業無視生態保護,掠奪式開采,造成周邊生態環境嚴重惡化,產生了地面坍塌、地下水滲漏等生態問題。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重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有利于經濟發展和保護自然環境的和諧。此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循環經濟的發展道路,能為企業贏得良好的社會信譽,形成企業良好的產品品牌和持續創造力,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有利于改善安全生產現狀,提高煤炭企業經濟效益
為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效益,近年來我國煤炭企業不斷擴大產量,在生產安全方面忽視企業責任,造成百萬噸死亡率呈逐年遞增趨勢,企業安全生產形式十分嚴峻。為此從2007年開始,國家加大對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始終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政策方針,狠抓安全發展理念、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自2009年以來百萬噸死亡率逐年大幅下降。此外煤炭企業履行責任,及時披露企業社會責任信息,塑造企業誠信品牌,無形增加企業的美譽度,加大企業產品信息傳播,一定程度上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有利于吸引人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煤炭企業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主要體現在對員工負責,建立制度化、多層次的培訓和員工發展體系,遵守勞動法,為員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職業化發展空間,保證員工享有合法權益。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完善的成長發展空間,能夠有效幫助企業吸引、培養和留住人才。
三、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環境成本分析
根據煤炭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投入的不同,理論界將煤炭企業的環境成本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一)煤炭企業為達到一定的環境目標,預防環境問題發生而投入的費用
為預防因企業生產經營給生態環境造成損害,避免環境事故和環境污染企業主動投入的各類成本費用,是煤炭企業主動預防環境問題的費用支出。為了有效提高煤炭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效率,減少煤炭開采和運輸過程中對周邊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需要企業投入一定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即環境保護與預防成本。此外煤炭企業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對內部員工進行環境保護相關方面教育和培訓的成本,礦區環境監測、記錄的成本以及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階段為降低和控制環境符合的研究開發和方案設計的成本,即煤炭企業的環境管理和教育成本。這些均是煤炭企業為預防環境問題所支付的預防性環境成本。
(二)煤炭企業恢復破壞的生態環境和治理環境問題發生的成本
由于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會對自然資源造成損耗,使用或開發不當可能造成周邊生態環境的破壞,對于煤炭企業來講,企業的生產經營不但需要消耗大量的礦產資源,而且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破壞。如在煤炭的挖掘開采過程中,其他伴生資源(硫、鐵、銅等)受到破壞,空氣、水和土壤等資源也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和破壞。環境恢復和治理成本即是企業為恢復和治理被破壞或污染的礦產和生態環境而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一般包含水資源和空氣凈化成本;滑坡、地表塌陷的治理成本;廢棄物(矸石、廢水等)的處理費用。
(三)煤炭企業的安全成本
我國95%以上的煤炭企業都是地下開采作業的,由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監察不到位等原因,我國煤炭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煤炭企業的安全成本主要是指涉及煤炭生產的各個方面和各項管理工作,其貫穿安全決策、安全管理與組織、安全涉及、安全保證等方面有關,是煤炭企業產品生產的一種附加性成本。據部分國有重點煤礦的初步調查涉及,與安全有關的費用占當前煤炭成本的比例20%以上,并且呈逐年遞增趨勢。為加強安全成本的核算和管理,安全成本一般分為安全工程費用、安全預防費用和安全損失費用三個明細科目。
結束語: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人類的生存環境也在不斷惡化。“綠色GDP”、“環境成本”等名詞已經成為社會熱點話題,也是資源型企業尤其是煤炭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為之努力實現的目標。但長期以來,煤炭企業為預防、恢復和治理破壞的生態環境費用從未在企業成本核算中得到體現。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科學測定和核算企業為承擔社會責任而付出的環境成本,幫助煤炭企業為“綠色GDP”的計算提供有效的“負效應”數據。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不僅是人類生存的需要,更是資源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保持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方面。
作者單位:河南煤化集團焦作千業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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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學習借鑒。
在當今西方發達國家,國際型大銀行各自之間的競爭已經從硬件領域的競爭上升到軟件層面的競爭,從技術和產品領域的競爭上升到企業社會責任以及商業倫理道德水準層面的競爭。銀行的公眾性質決定其應發揮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示范作用。但是,什么是社會責任,如何承擔社會責任,國內商業銀行在理解和執行上還存在差異,密切關注國際上企業與銀行發展的最新動向,切實加強我國銀行業的“軟實力”建設,把建設企業社會責任納入發展戰略,推進金融經濟和諧發展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一、什么是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
世界銀行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關鍵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等有關政策和實踐的集合。該定義表明了企業社會責任既是企業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對其自身經濟行為的道德約束,也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商業銀行在當前宏觀調控的政策環境下處于至關重要的地位,主動與時俱進、樹立承擔社會責任的新理念,對社會公益盡力并協助完成政府的公共事業政策,贏得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有利于銀行的長遠發展,最終實現股東利益與社會公益雙贏局面。從跨國銀行的實踐看,有社會責任的銀行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一是自愿履行社會責任,而非法律、規則和習俗使然;二是真誠推動與各利益相關者的互動;三是將經濟、社會和環境等的追求都納入銀行戰略目標予以考量。
二、目前國外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
管理學界最有影響的學者之一彼得德魯克認為:任何一個組織都不只是為了自身,而是為了社會存在,商業銀行也不例外。目前國外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如何呢?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予以認識。
第一,政府與中介自律組織積極推動社會責任制度建設。一是成立了旨在推進企業和銀行社會責任的相關組織。比較有影響的是美國社會責任商會(BSR)、英國的道德貿易促進會(ETI)、日本的良好企業公民委員會(CBCC)等。二是積極推動社會責任的制度與標準建設。美國是較早頒布法律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規范的國家,在其影響下,法國、英國、德國、荷蘭等國也在各自立法中確立了傾向就業、工資、工作條件等問題的企業社會責任。與此同時,有關國際組織也進一步推動了社會責任標準的形成,例如美國的SA8000、英國的AA1000、德國的CSM2000等。
第二,越來越多的銀行將承擔社會責任列為自身的戰略目標。一是注重隨時將社會責任轉化為商機。在這些企業和銀行看來,社會責任與企業利潤之間并不矛盾,甚至可以增加企業利潤。在美國,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形象訴求的重點,成為旨在塑造品牌形象的非價格競爭手段。在英國,匯豐集團認為,匯豐銀行之所以能夠連續多年獲得全球最佳銀行榮譽稱號,關鍵在于該行在全球市場上積極承擔各種社會責任,而其經營的成功又進一步推動了其對社會責任更大的投入。二是積極加入國際社會責任機構。按照國際社會責任標準約束自身的經營活動,已經成為國際型大銀行的一種發展趨勢。2003年6月,來自7個國家的10家大型銀行在華盛頓正式加入“赤道原則”。赤道原則是根據世界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有關環保的指導方針起草確立的,采用這一原則的銀行必須承諾貸款只投向那些能夠滿足具體環境保護要求的發展項目。目前,包括花旗集團、匯豐集團、美國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在內的國際型大銀行都采納了這一戰略,并將把上述原則應用于全球幾乎所有行業的貸款項目,項目貸款人必須通過有關環保評估才能獲得貸款。三是每年定期對外公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些社會責任報告所披露的信息主要涵蓋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大領域。花旗集團和匯豐集團分別從2000年和2003年開始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明確闡釋自己對于社會責任的觀點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的有關情況。
第三,對社會責任的認識不斷向深層次滲透。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組織結構。國外一些企業和銀行正是從改善銀行公司治理角度出發,從制度根源上、在更深層次上使社會責任得到更好履行。一是國際公司治理理念已經開始涵蓋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在2004版《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司治理原則》中,已經將“董事會的責任”一節中“董事會應該保證遵守適當的法律,并充分考慮到股東的利益”修改為“董事會應該具有很高的倫理標準,它應該考慮到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二是一些銀行正在積極建立專門的社會責任管理機構。從2003年9月起,匯豐集團在其董事會中增加了與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并列的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和3名外部知名人士組成,負責監督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和可持續發展政策實施情況。
第四,形成了有效的社會責任審計監察體系。在美國,為了對企業和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狀況進行了解,來自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審計機構都可能對其進行審計。從外部審計來看,投資基金組織的審計既要確保資金投向有較高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也要確保接受投資的企業遵守投資者的要求;而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以及環境保護協會的審計則既要對公司履行社會責任起到監督作用,也要為消費者、投資者、政策制定者和雇員等企業相關利益者的經濟決策提供信息。
三、我國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
商業銀行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他們的產品和品牌以及提供的金融服務同樣受到市場、客戶的檢驗,社會公眾的認可。雖然商業銀行自身沒有義務參與直接宏觀調控,但是在市場機制為基礎的貨幣需求和投放的環境下,中央銀行在運作其宏觀調控手段(即存款準備金、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時,商業銀行成為直接的調控對象和調控信號的最主要傳遞環節。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的調控手段反應最靈敏。為此,商業銀行在調整自身運營中,客觀上履行了其特殊的社會責任。為此,商業銀行的高管層在取得成績時,在制定戰略發展時,應該明確在自身經營發展中應體現和承擔的社會責任,把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同時,商業銀行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對其自身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商業銀行加大社會責任的投入,有助于打造和培養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這種以提高社會福利建設為宗旨的投入,必然會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凝聚力和責任感。它是一種重要的軟性競爭力,是造就、擴大、培養優秀員工和優質客戶的原動力。
第二,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投入與產出具有相關性。只有充分認識自己的社會責任,有計劃、有目標增大社會責任的投入,產生公眾效應,促進社會福利的健全和發展,才有可能降低潛在的風險和成本。與此同時,由于提高了產品、品牌的知名度,在良好的社會環境特別是金融生態環境下,才能獲得“社會穩定溢價”,從而保證融資的回歸,它不但有利于增加企業的利潤,還能提高股票的市值。
第三,社會責任的投入反映了企業形象的價值取向。商業銀行品牌和形象的提高,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層形象的提高和價值的提升。而管理層、特別是高管層理念和形象的轉換和提升,是加強和提高商業銀行競爭力的核心所在。
四、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總的來說,我國商業銀行在取得良好經營業績的同時,也開始積極踐行其企業社會責任,如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修建希望小學、為災區捐款捐物等。但是,我國商業銀行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仍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第一,商業銀行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不夠全面和充分。國外先進銀行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一般包括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個方面,既有定性描述也有定量指標,信息充分翔實。相比之下,我國商業銀行對于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十分有限,并將社會責任等同于公益事業。
第二,少數商業銀行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意識仍然淡薄。例如,一些商業銀行極力排斥市場競爭,試圖繼續控制市場賺取“壟斷”利潤;一些銀行采取回扣、請客等非正常方式爭奪銀行客戶,破壞公平競爭的原則,銀行反商業賄賂還任重道遠等。
第三,部分商業銀行自身利益與社會責任統籌兼顧不力。部分商業銀行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繼續支持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的發展,對信貸盲目增長不加控制,導致一些產業發展明顯出現過熱;忽視對小企業和“三農”的支持力度,造成國家宏觀經濟運行中出現冷熱不勻。
分析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發現,我國商業銀行并沒有完全承擔起企業社會責任。而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有很多,主要還是因為我國商業銀行缺乏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內部動力和外部壓力。比如,在內部上,我國商業銀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錯誤,也沒有建立明確的企業社會責任目標和相關年度報告;在外部上,我國商業銀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和監督體系滯后,金融消費者也處于弱勢地位,更為重要的是,政府和行業協會等非政府組織也沒有發揮作用等。
五、學習借鑒先進經驗,推動我國商業銀行全面履行社會責任。
(一)樹立社會責任意識,把社會責任的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業銀行經營中匯豐銀行之所以能成為企業社會實踐的典范,把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價值觀融入企業成長是一個關鍵的因素。匯豐銀行與社會共生的這種哲學理念,是其把社會責任的核心價值觀融入企業成長的思想先導。我們的商業銀行在經營中要牢固樹立企業社會責任意識,首先,要正確認識到自身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中有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不要因壓縮了自身的信貸放款,對國家政策不滿,或者不是百分之百地服從宏觀調控大局而調整自身的運營。因為只有建立了良好的金融環境和金融秩序,才能保證商業銀行的安全運營。其次,應清楚認識到自身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推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作用,商業銀行經營的好壞,必然體現間接、直接的社會責任,對其自身的發展和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直接的影響。第三,要把承擔的社會責任意識與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和樹立良好形象、打造品牌、為客戶所認同等目標緊密結合起來。第四,要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使銀行管理層和員工努力為社會多做貢獻。
(二)健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
從匯豐銀行的實踐經驗來看,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的實現基礎是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這是外部董事占比小、有效監督機制不健全的我國商業銀行所應該借鑒的。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在清晰界定商業銀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以及與黨委之間職責范圍和相互關系的同時,還要妥善處理好以下關系:一是在董事會公司治理戰略目標中將社會責任目標具體化;二是提高監事會監督權的獨立性;三是健全問責機制。根據責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現違背社會責任的問題,立即進行嚴厲查處。
(三)政府應積極推動銀行承擔社會責任。
匯豐銀行主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做法,與英國政府積極推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著密切關系。英國政府采取了大量的主動政策來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同時調整政府在經濟、貿易和其他政策方面的社會責任。政府還成立了旨在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組織———道德貿易促進會(ETI)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標準形成的國際組織———AA1000。匯豐銀行的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就是全盤遵循AA1000標準執行的。英國政府在匯豐銀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中扮演著管理監督、有效促進、激勵和客觀評估的角色。
從我國來看,政府當前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從《商業銀行法》層面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加快出臺適用所有在華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指引;強化商業銀行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并定期公布社會責任報告;要求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二是建立適合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通過鑒定政府的鼓勵與引導,使我國商業銀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態度從“不愿意”上升到“我愿意”階段,自覺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三是完善銀行業協會,注重發揮銀行業協會對銀行社會責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以及通過帶頭銀行業社會責任報告,充分向社會披露銀行業在承擔社會責任中的角色。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和諧社會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基礎理論
1.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最早由美國的謝爾頓提出,他把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類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內。這種哲學思想認為,公司經營戰略對社區提供的服務有利于增進社區利益,社區利益作為一項衡量尺度,遠遠高于公司的盈利。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在中國目前也有不同的定義。有的的學者認為,公司的社會責任就是指公司不能僅僅以最大限度地為股東們營利或賺錢作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應當最大限度地增進股東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會利益。有的學者認為公司社會責任指公司經營的某一事項符合社會多數人之希望,為滿足與實現該期望而放棄經營該事項的營利之意圖。筆者認為,公司的社會責任可以理解為公司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為了保護其他利害關系主體利益所應履行的某種義務。
2.企業社會責任的性質。公司的社會責任是道德上的責任還是法律上的責任一直是學者們討論的話題。在對其進行探討的初期,更多的學者認為公司的社會責任是道德層次上的問題。公司的社會責任最初是一種道德責任,發展至今,其性質已演變成為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兩者并重兼而有之。隨著公司對社會整體影響的進一步加大,許多本來是道德上的責任將會上升為法律上的責任,由法律對其加以規定。而隨著公司社會責任意識的加強、道德水平的極大提高,從前是法律上的責任也有可能不再由法律來調整,而作為一種共識由道德加以調整。所以,筆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兼具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雙重性質。
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
1.強化公司社會責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任何一個社會只有各個單位穩定協調發展,整個社會才能和諧。社會基層和諧工作做得如何,各個基層單位是否和諧,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和諧的重要尺度。沒有社會基層單位的和諧,社會主義整體和諧就不能實現。因此,公司履行自身的社會責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偉大工程的基礎工程。
2.強化公司社會責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的社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司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公司的法律意識和社會主義職業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公司治理的成功經驗之一,就是貫穿了我黨提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精神,公平正義、誠信友愛等都是公司社會責任的基本內容。
3.強化公司社會責任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關鍵步驟。發展社會生產力,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企業是社會生產力的主要承受者,直接擔當著社會生產或再生產的任務。經過近幾年的公司改革,我國企業對市場的適應能力、生產力水平都有很大提高,這是不爭事實。但是,企業也存在經濟結構不合理、分配關系未理順等問題,治理任務仍然艱巨。解決上述問題,除了繼續深化改革、解決體制上的障礙以外,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端正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是非常關鍵的一環。
三、中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處于特殊的地位,其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也倍受關注,但是目前中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狀況并不是很盡人意,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企業高管對社會責任認識不夠。在我國,許多企業經營者和管理人員缺乏社會責任意識,在他們眼里,產品和利潤遠遠高于社會利益。他們缺乏“企業公民”意識,將履行社會責任視為企業為社會額外多作出的貢獻,將履行社會責任與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對立起來,片面地理解社會責任的內容,將社會責任僅僅局限于慈善捐贈行為。
2.政府督導力度不足。企業是我國發展地方經濟的主體,也是地方政府服務的主要對象。一些政府僅以自己的財政收入為目標,只看到了與企業目前經濟利益的關系,而沒有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企業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為了保護地方經濟利益,政府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監督作用不能充分發揮,沒有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
3.企業實施社會責任處于被動地位。在我國一些企業也扮演社會角色,在公共事業、教育領域等進行資助,但大多數是處于被動,是為了響應政府的號召,并非是企業自主、自覺的社會道德行為,更沒有把資助與企業發展戰略、市場開發戰略結合起來形成可持續的制度化的運作機制。
4.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中中介組織力量薄弱。由于歷史的影響,我國中介機構大多數仍處于半官方的狀態,我們國家的中介組織發展嚴重不足,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出現真空,沒有一個良好的鏈條將其連接起來,這就需要政府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
四、解決現實問題所應采取的措施
1.完善相關法律。為了促使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政府應從維護社會利益和保證社會運轉的需要出發,以社會公眾利益代表和社會公眾管理者的身份通過國家立法和行使政府權力的形式,建立規范的明確的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有關法律、法規約束體系,從《公司法》、《勞動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中突出強調企業必須承擔的基本社會責任,使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中。
2.完善監督體系。沒有全社會參與的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社會,沒有全社會參與的公司社會責任監督要想不斷引向深入也是不可能的。強化公司社會責任監督必須堅持專門機關與廣大消費者相結合的方針,必須注意充分發揮全社會在經濟監督活動中的積極性,不能片面強調專門監督機關的作用,而忽視廣大社會組織和1人民群眾的重要監督作用。尤其是在當前專門監督機關人員、財力、裝備和技術手段不足的情況下,鼓勵社會監督有著特殊的現實意義。
3.建立利益相關者模式。企業的本質是利益相關者的契約集合體。利益相關者是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實現或者被組織目標實現過程影響的人,企業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經營者、員工、債權人、顧客、供應商、社會等。各利益主體在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過程中要受到其他利益主體的制約,不能無限度地任意擴展而侵犯其它利益主體的利益。
4.制定符合國情的評價體系。地方政府要研究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的內容,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要加強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監督,對企業經營行為要充分了解,并做出定期評估。表彰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同時,大力強化執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引導企業轉變觀念,朝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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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企業 社會責任 信息披露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12-265-02
長期以來,企業的目標僅限于追求利潤最大化,這種局限性曾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現代企業越來越意識到,為了實現自身長遠的發展,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相應地,企業能夠可靠、及時地披露社會責任信息也成為廣大公眾對現代企業的普遍期望和要求,這對于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險的煤炭企業而言更是如此。在實踐上,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已經起步,越來越多的煤炭企業意識到社會責任信息的重要性。
一、我國煤炭企業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現狀和存在問題
1.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數量不多,但披露趨勢良好。對煤炭企業上市公司的2007―2010年的社會責任報告進行的統計可以清晰地看出近年煤炭企業上市公司社會責任信息的具體披露情況,見表1。
雖然只有53.8%的煤炭企業以獨立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形式對2010年的社會責任承擔情況進行披露,但這表明煤炭企業開始注重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順應了我國企業進行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總體方向。同時,對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進行縱向比較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煤炭企業正參與其中,披露趨勢良好,見圖1。
2.社會責任報告質量差異較大。在披露內容上,多數社會責任報告的煤炭企業上市公司能夠根據本企業特點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工利益進行披露。高質量的社會責任報告涉及了企業10-11項社會責任履行情況,低質量的社會責任報告僅包含3項,且粉飾性內容較多,企業間社會責任報告質量差異大,沒有固定的標準,見圖2。
3.社會責任報告中的定量披露較少。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有43%為定性描述,對于這種描述性語言較難采用確切的標準進行評價。有53%的社會責任報告對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定量披露,而僅有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自己的評價指標體系,從而更客觀地反映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
4.社會責任報告的披露模式各異。
通過對煤炭企業上市的研究發現,企業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時采用不同的模式,有的企業以深交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作為參考模式,有的企業以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為參考模式,有的企業以上交所披露建議為參考模式,有的企業自己制定披露模式。由于披露模式各異,不同模式之間缺乏對比標準,因此不同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可比性差。
5.社會責任報告中第三方鑒證極少。除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社會責任報告中了會計師事務所對其社會責任報告的鑒證報告外,其余企業均未第三方鑒證報告,報告的主觀性強,真實性、規范性沒有保證。
二、煤炭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水平的改進建議
通過對以上煤炭企業上市公司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現狀的研究,筆者發現我國煤炭企業在社會責任披露中存在諸多不足,并提出如下改進建議:
1.健全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完整規范的法律法規可以規范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使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有統一的規范要求,以克服目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質量差異大、披露模式各異、可比性不強的不足。同時,強制性披露可以成為推動煤炭企業進行社會責任披露的動力,增強煤炭企業對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做到對相關信息及時披露、全面披露、規范披露。
2.建立統一的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統一的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可促使煤炭企業從定量的角度對社會責任信息進行披露,增強報告之間的可比性,減少單一的文字描述帶來的可信度不強、內容空洞等問題,有效避免報告粉飾,提高報告質量,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對比、評價、分析都有重要意義。
3.增強GRI披露模式的應用。目前國際上大多采用GRI的G3指南披露模式對社會責任信息進行披露。該模式的目標在于完善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實務,促進企業向利益相關方披露其經濟、環境和社會績效信息,增強報告的可比性和可信度,我國煤炭企業采用該模式可以提高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質量,實現與國際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順利接軌,增強煤炭企業信息披露的國際承認度,促進我國煤炭企業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4.完善社會責任報告第三方鑒證機制。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公司中有25%提供了某種形式的外部鑒證或審計,這個比例在全球財富500強公司中更是達到43%,可見社會責任報告審計是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展的必然要求。獨立第三方鑒證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報告內容的客觀性和可靠性,有助于提高社會責任信息的可信度,使之更加符合重要性、均衡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反過來說,企業為取信公眾,使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有所回報,對社會責任審計也有主動需求。可以說社會責任審計鑒證是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展的關鍵領域,也是我國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需要完善的方向。
5.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在動力。用積極的態度履行社會責任是提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質量的根本所在,是解決現有報告缺乏實質內容最重要的途徑。通過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宣傳、企業家之間的探討等方式提高煤炭企業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意識,能夠從內部解決披露動因,增強煤炭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對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企業的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正隨著經濟條件與社會環境的發展而變化,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領域的研究也在不斷更新、不斷發展,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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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社會責任披露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01
一、社會責任報告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義,全球報告倡議織在2006年的《第三代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定義為:“企業就其經濟活動對社會特定利益群體及整體產生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影響進行溝通的過程,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綜合反映”。我國學者認為,廣義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即非財務報告,包括以正式形式反映企業對社會承擔的某一方面或幾方面責任的所有報告類型,即包含單項和綜合性社會責任報告;狹義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一般特指綜合性報告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它是以正式形式全面反映企業對社會承擔的所有責任的報告。本文的社會責任報告包含各類社會責任報告(含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報告、企業公民報告等)。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現狀與問題
1.報告數量猛增,分布區域及行業不均衡。近幾年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逐年遞增,但分布的區域及行業不均衡,不同行業和區域的社會責任報告數量差別較大。根據《WTO 經濟導刊》等單位的統計數據,中國的社會責任報告的份數,2010年比2009年增長15%,2011年比2010年增長18.2%;從區域看,2011年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中,61.6%來自東部,而行業以制造業為主,占52.8%,其次是金融保險行業,占9.8%,最少的是傳播與文化產業,只占1.0%。
2.報告編制標準多樣化,信息披露不規范。社會責任報告編制依據多樣化,導致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不夠規范。根據《WTO 經濟導刊》等單位的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836份社會責任報告中,有43.9%的報告未標明編制依據,標明了編制依據的占56.1%,編制依據有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全球報告倡議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國資委的指導意見、全球契約、中國社科院CASS-CSR1.0/2.0,行業指引、金融機構社會責任指引等等。
3.避重就輕,報告內容不全面。我國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雖然在增長,但很多企業僅僅將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當做一個面子工程,通過羅列企業在公益慈善、環境保護以及員工關系等方面的良好表現來宣傳企業形象,績效信息較少,缺少關鍵績效指標,缺少對不利事件的報告、追蹤,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變成了一個公關工具。咨詢機構商道縱橫的《2010年中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研究》中顯示,2010年中國社會責任報告的食品企業僅8家,多數回避食品安全問題,如雙匯就沒將“瘦肉精”事件納入報告。針對公眾關心的食品添加劑問題,居然沒有一家食品企業在報告中對此進行說明,也極少有食品企業通過報告披露供應鏈上執行的政策或標準。
4.企業普遍缺乏社會責任戰略意識,報告流于形式。社會責任報告不僅具有商業價值,它是社會責任投資基金投資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同時社會責任報告也有利于利益相關方對企業內外價值的認同和理解,提高企業風險管理能力和提升企業管理績效。但目前很多企業沒有充分理解社會責任報告的重要意義,缺乏一個清晰的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專業人才匱乏,對社會責任報告重視不足,寫社會責任報告時根本沒有內部訪談、外部調研、對話溝通利益相關方,而是用一些材料簡單編輯拼湊而成,量化信息較少,披露形式單一,大多采用的是文字描述形式,機械照搬法規條款,社會責任報告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5.報告缺少獨立第三方的審核或者驗證。目前大多數社會責任報告缺少第三方驗證,報告的可信度較難確定。《WTO 經濟導刊》等單位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企業的836份社會責任報告中,采用第三方審驗的報告數量僅為51 份,占6.1%,有93.9%的報告未采用第三方審驗。
三、改善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體系的建議
1.完善我國社會責任報告的標準。國際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制通用的三個標準分別是:全球報告倡議織報告指引、AA1000驗證標準及全球合同原則。我國政府應借鑒國外經驗,同時也必須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市場發育的特點,制定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標準,界定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和披露相關信息的原則、框架及內容。
2.制定可操作性的行業社會責任報告指引。不同行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內容有著較大差別,其披露模式和內容也應當有一定的差別,但具體到某一行業的企業,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項目基本相同或類似,應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可操作性的行業社會責任報告指引,對社會責任報告的基本內容、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的范圍、計量方法和對外報送形式等作出具體規定,使法律規定和社會責任標準有個明確的落腳點,以便于審計和有關部門審查。
3.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要加強社會責任建設,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企業高層要通過學習教育,充分認識到社會責任披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的發展戰略作為企業的一項專門工作來對待,建議設置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機構,培養、引進社會責任專門人才,對社會責任進行事先規劃、事中監督、事后考核評價,并在此基礎上社會責任報告。
4.建立社會責任報告獨立審計制度。獨立審計是社會責任報告信息質量的有力保證。要制定一套符合我國實際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審計標準,明確審計的對象、范圍和主體,設計科學的審計方法和審計程序,對社會責任報告實施獨立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從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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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現代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企業承擔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但目前許多企業——特別是國內企業——在參與社會責任活動方面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在實踐中也大多處于自發的狀態,對所參與的社會活動缺乏系統而有效的戰略規劃。本文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系、社會責任發展的現狀、對企業經營的意義以及營銷戰略構建的方法進行了討論和總結。
[論文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戰略規劃 整合
一、企業的社會責任體系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認為:企業僅具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一一在法律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它的資源從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潤的活動。然而,隨著全球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以及雇員利益保護主義運動的發展.這種理論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取而代之的是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SociaIResponsibiIity.簡稱CSR)理論”等新的理論體系。現在,企業的社會責任概念已經被廣泛接受.但在國際社會上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歐盟則把CSR定義為.公司在利用各種資源的基礎上.把社會和環境密切整合到它們的經營運作以及與其利益相關者的互動中。世界經濟論壇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標準.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標準.高標準地履行道德準則和商業原則。二是對人的責任.主要包括員工安全計劃.就業機會均等,反對歧視薪酬公平等。三是對環境的責任.主要包括保護環境.使用清潔能源,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生物多樣性等。四是對社會發展的廣義貢獻.主要指對社會和經濟福利的貢獻比如傳播國際標準向貧困社區提供要素產品和服務.進行公益投資,慈善捐贈或者社區服務等。SA8000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的主要內容涉及:童工,強迫性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歧視懲戒性描施勞動時問工資和管理體系等。它從勞動保障****保障和管理系統三個方面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出了一系列最低要求.雇員利益是其最主要的內容。雖然.許多重要的國際組織對CSR的定義表述不一.但都強調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保護勞動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支持慈善事業保護弱勢群體等等。
從企業社會責任的性質來看.可分為社會義務和社會責任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企業必須要履行的.第二層次是社會期望或企業自愿履行的。從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來看.在第一層次,包括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在第二層次.包括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
我們通常所談到的企業社會責任是第二個層次.也就是企業經營的道德責任和慈善責任.也是本文所探討的內容。不過.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許多道德責任也逐漸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被確定下來.成為企業必須履行的義務。
二、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現狀及其對企業的重要意義
雖然.企業是否應當承擔社會責任.應當承擔多大的社會責任等問題.在理論上還存在爭議.但在實踐中.越來越多的公司已開始重視并管理自身的社會責任.并且把這種非市場活動的戰略與市場戰略整合起來。在國內企業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越來越多.企業參與的領域也越來越廣泛。如,中國平安的”中國平安雙百工程”公益活動、”中華骨髓庫”捐贈等.蒙牛乳業的”每天一斤奶.強壯中國人一一蒙牛為全國500所小學免費送奶大型公益行動,聯想集團的聯想進取班活動等等。通過參與公益、慈善活動.企業的形象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我國企業的社會責任管理大多處于自發狀態.并且缺乏長期的戰略和有效的管理。跨國公司是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急先鋒,耐克沃爾瑪等著名跨國公司都定期向社會公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企業在環境與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并且推行社會責任相關方面的認證體系.對供應鏈企業進行認證:默克公司甚至還投巨資開發一些根本不能賺錢的產品.來治療一種足以把人折磨瘋的病痛。實踐經驗表明.企業對社會責任活動的良好規劃和管理可以讓企業得到一系列實際利益主要包括包括:企業形象和影響力提升7品牌定位進一步鞏固7銷售額和市場份額增長7吸引、保留和激勵員工的能力提高7企業運營成本降低7對投資者和財務分析師的吸引力增大等等。
三、企業社會責任營銷戰略構建步驟
1.選擇社會責任營銷的主題。企業在進行社會責任營銷戰略規劃.首先要要選擇相應的主題.以保證企業的活動能夠旗幟鮮明.贏得公眾的注意和認可。在選擇主題時.通常遵循以下原則:只選擇支持少數的社會主題(把資源投入鎖定在少數領域.如麥當勞專注兒童,雅芳專注女性健康):選擇當地社區關心的主題:選擇與企業的使命價值觀、產品和服務能協同配合的主題選擇有能力支持經營目標的主題;選擇關鍵群體(員工、顧客、投資者、公眾)關心的主題;選擇能得到長期支持的主題。
2.選擇該主題框架下的活動。營銷之父菲利普(科特勒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可以概括為六類:公益事業宣傳活動公益事業關聯營銷企業的社會營銷、企業的慈善活動、社區志愿者活動和對社會負責的商業實踐。
【關鍵詞】 民營中小企業; 社會責任缺失; 內部控制制度
近年來,我國民營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中小企業)發展迅速。據統計,2012年,經工商注冊的全國中小企業數量達5 000萬家,占全國注冊企業總數的99%,其中99%以上是民營企業,民營經濟逐漸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一支生力軍,成為我國經濟新的增長點,其健康發展對提升民營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處于經濟轉型的大環境下,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經營方式靈活,最有可能按照經濟的比較優勢來組織生產,也最有可能短期內獲得良好效益。與上市公司及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存在的利益動機不同,民營中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經營者自身利益與企業的利益關系密切。因此,民營中小企業在追求自身效益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民營中小企業有能力進入的行業,大多屬于勞動密集型的加工業或服務行業,這些行業更多的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諸如食品安全問題、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資源不合理利用、商業信用差等問題的存在,是企業對消費者、對員工、對環境、對債權人等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缺失造成的后果。
中小企業在其生存與發展的過程中,不能為獲得高額利潤而以損害他人利益、破壞環境為代價。履行社會責任是提升企業發展質量的重要標志,也是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履行社會責任不僅需要企業負責人有足夠的責任意識,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內部控制制度。因此,借鑒國內外企業內部控制的成熟經驗,認真總結中小企業的特點,立足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實施有效的管理控制活動,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創造良好的控制環境,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監督體系,不僅會提高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和實效性,而且對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小企業發展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的制度背景
2008年6月28日,由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制定并印發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并且在2010年4月26日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這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盡管這套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和大中型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但其內容及操作程序是中小企業制定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制度依據。《配套指引》中包括了18項應用指引,應用指引貫穿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是配套指引的主體。《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對企業為什么要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面臨的主要風險,企業應當履行哪些社會責任和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進行了具體的規范,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可能導致企業發生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低劣,侵害消費者利益,可能導致企業巨額賠償、形象受損,甚至破產;環境保護投入不足,資源耗費大,造成環境污染或資源枯竭,可能導致企業巨額賠償、缺乏發展后勁,甚至停業;促進就業和員工權益保護不夠,可能導致員工積極性受挫,影響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促進就業、保護員工合法權益、重視產學研用相結合、支持慈善事業等就成為了企業應該履行的主要社會責任。《配套指引》還認為:履行社會責任關鍵在領導、在企業負責人;然后是體制和機制;最后是建立報告制度。
中小企業數量大、覆蓋面廣,經營范圍幾乎涉及國民經濟所有行業和領域,但一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落后、產品質量不高、技術創新能力弱、市場競爭力不強。因此,通過內部控制手段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和運行機制,從制度上約束和控制中小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既有利于改善中小企業的社會形象,提高市場競爭力,也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說是一件雙贏的事情。
二、中小企業發展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的互動關系
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一直是理論的熱點問題,然而,理論與實務的視角基本定位于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民營中小企業在該領域的被關注度還遠遠不夠。在中小企業的發展歷程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建設的同步進行,既可以優化內部控制建設環境,又可以解決中小企業不重視履行社會責任的局面。
(一)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和內控制度建設的目標一致
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目標應該是誠信經營、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員工合法權益、提高產品質量、節約資源和減少碳排放、支持慈善事業等。對企業內部而言,可以達到保護職工權益、節約資源、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的目的;從企業外部看,可以實現保護消費者和債權人權益、保護環境、維護社會和諧、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目的,避免由于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帶來的風險。
中小企業內控制度建設的目標與企業發展的目標是相輔相成的,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等環節。從財政部等五部委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看,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包括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的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5個方面。企業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中需要政策支持,也需要投入足夠的人、財、物,企業為加強內控而降低經營效果和效率是不可取的。為此,在建立適合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中,應該把實現效率和效果作為首要目標,并作為構建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
(二)履行社會責任為中小企業內控制度建設提供環境支持
內部控制制度中的內控環境主要涉及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人力資源政策、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企業文化等,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基礎。內控環境是內控其他要素的基礎,內控環境的好壞不僅影響內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實施效果,而且直接影響企業各項管理職能的正常發揮。
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動中,要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通過加強管理、注重安全生產、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從而得到企業員工和消費者的認可;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效果,也會吸引更多的投資,促進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并保持健康持續發展。所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會帶來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社會美譽度,企業的良性發展也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構建和實施提供良好的內部環境。
(三)內控制度建設是保證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效手段
內部控制的目標是確保企業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經濟信息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內部控制的對象主要是企業的管理者,是對管理者的權力約束,也是對管理者之間的權力制衡。可見,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其目標已相當明確,其作用也遠不止防弊糾錯。有效和規范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可以確保企業管理者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交給制度”。因此,按照《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原因、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措施進行明確規定,不僅會促使企業不斷改進內部管理,把履行社會責任制度化,而且可以確保企業把履行其應盡的社會責任作為一種習慣,一種行為常態。
三、中小企業發展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與控制策略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普及,公眾對企業形象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社會對企業的期望值在不斷攀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也在不斷加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已經發展成為社會對企業的基本評價標準。但是,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大部分處于發展的初始階段或成長階段,由于企業自身能力不足、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差,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現象依然嚴峻。
(一)中小企業發展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
1.中小企業管理者的社會責任意識淡漠。一個企業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決策者或管理者的意識和行為。民營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多數中小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由一人兼任,公司董事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內部管理者手中,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大多掌握在家族成員手中,管理者更多地考慮自身利益和家族利益,忽視了應盡的社會責任,在實現家族成員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忽略了企業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2.中小企業對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差。國家頒布實施的許多相關法規制度,大多是強制上市公司或國有大中型企業率先執行,民營中小企業對這些法規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執行力差。如,對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面臨的主要風險,企業應當履行哪些社會責任和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4號——社會責任》都進行了具體的規范,指引中已經具體化,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民營中小企業也應該把指引作為企業制定內部控制制度的準則。
3.中小企業內部缺乏相關制度支持。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是保證企業各項工作合法有序進行的重要舉措。但是,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民營中小企業生存壓力增大,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把重心放在了業務的開拓上,忽視了企業內部相關制度的建立和執行,許多民營中小企業主對承擔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認識不足,更多的是短期行為。長期以來,在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由于內控制度不健全,在其經營活動中存在許多不規范的經營行為和經營管理,產生了大量的虛假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其結果不但不能保證履行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而且損害了企業的形象,削弱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控制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策略
1.提高中小企業負責人的重視程度。強化中小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首先需要企業主的重視、理解和支持,中小企業主應該認識到企業盈利不是唯一目標,承擔社會責任可以實現雙贏。中小企業主應不斷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管理水平,增強社會責任感,實行科學管理,提高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政府應在民營中小企業主關注員工安全保障、工作條件改善、產品質量提高、環境保護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企業主的經營意識、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是確保民營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關鍵。
2.建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中小企業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中,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作為內部控制信息與溝通的重要內容納入其中,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信息,確保社會責任信息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條件。
建立一個有效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需要充分和全面的相關信息資源,這些信息應當可靠、及時、可獲得,并能以前后一致的形式規范地提供使用。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使企業內部經營管理者和員工能夠清楚地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知道自己所承擔的責任,并及時取得和交換他們在管理和執行企業規定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過程中所需的信息。通過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使企業外部相關信息使用者獲得其所需要的信息,從而建立一個廣泛而有效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信息與交流系統。
3.做好中小企業社會責任風險評估。由于中小企業所處的行業和環境不同,企業有關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風險點不同,這就要求企業在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中通過目標設定、風險識別在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生產流程各環節設定有關履行社會責任的風險點,為風險評估提供依據,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
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安全生產隱患造成的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低劣造成的巨額賠償、環境保護投入不足造成的環境污染、不熱心公益造成的企業形象損害、缺乏商業誠信造成的信用危機等方面,通過風險評估及時識別、系統分析企業經營活動中與履行社會責任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4.完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的控制活動。中小企業在社會責任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風險點采取針對性的控制措施,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中小企業通過企業治理結構的規范化,改進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可以完善人力資源管理,提高企業管理者的素質和管理能力,進而在人才引進、技術更新、資金使用、管理制度方面規范化和科學化,防止和控制由于履行社會責任不足帶來的風險。
5.加強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監督評價。中小企業為了保證能夠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還要做好內部監督。企業社會責任監督評價是指企業應對社會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社會責任有關內部控制活動的有效性,發現控制的缺陷,并及時加以改進。這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保證。
民營中小企業在內部要設立內部監事會、內部審計委員會,保證內部監督的有效實施,建立內部監控系統,對履行社會責任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同時要對外披露年度自我審計報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歸根結底,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目標和企業內部控制的目標進行鏈接和互動,在內部控制目標中,將企業社會責任目標嵌入其中,把企業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員工的責任、對環境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等體現在內控目標的設定上,是民營中小企業管理者應該追求的一種境界,更是防止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一種控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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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形勢;企業社會責任;應對策略;思考
一、相關文獻回顧及對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和思考
(一)對企業社會責任內涵的認識
“企業社會責任”(Company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這一概念最早源于美國。管理學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認為CSR是一種承諾)、斯蒂芬?P羅賓(認為CSR是一種義務)、彼得?德魯克(將CSR作為組織的中心問題)都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世界銀行、歐盟、世界經濟論壇等機構都給CSR下過定義,卻仍莫衷一是。目前國際上普遍認同的CSR理念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國內學者大多認同了國際CSR理念,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對其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應承擔的經濟、法規、倫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關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比較一般的通俗解釋是:在特定的管理環境(Management environment)下,作為社會子系統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承擔的對員工、投資者、服務對象、環境、競爭者和社區居民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理論是用來指導社會實踐。盡管現在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越來越多,但真正了解企業社會責任和企業公民理念的卻很少,許多企業只是迷迷糊糊覺得社會責任很重要,卻說不清楚,更做不明白。
(二)從我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現狀探討企業社會責任
1.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還不夠清晰,責任觀念很不全面
5?12大地震后,萬科集團因“吝嗇”的捐款(銷售額460億元,總部捐款200萬)而備受指責;香港加寶多集團因1億元的大手筆,全國一片稱贊,打了一場漂亮的情感營銷仗。有些人錯誤地認為慈善就是社會責任,也有些人極端地認為企業做慈善不是社會責任,是“作秀”,是逃避責任。根據“公司社會責任金字塔”,企業社會責任由企業必須承擔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非強制的、社會期望的道德責任、“無約束”責任組成,可以把慈善歸于企業在主業以外自愿承擔的“無約束”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不同于其他的技術標準,它超越了企業只強調技術性指標,把賺取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更強調在生產過程中對人和對社會價值的關注,注重生產過程中人和社會的整體利益。可以說,企業社會責任是對傳統的企業利潤最大化原則的補充和修正。在當今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企業有必要進一步摒棄傳統做法,以社會為本位,除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之外,還應盡可能地維護社會利益。
2.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比較淡薄
據調查,我國大部分企業還沒有設置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機構,沒有把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企業專門的一項工作對待;相當一部分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理解和履行也沒有充分考慮企業本身的承受能力和公眾的需求,也就無法實現履行社會責任的真正目的。與缺乏責任意識相對應,企業并非無所不能,責任也不能無限大。履行社會責任,必須與企業本身的能力相適應,社會公眾總是希望企業盡可能多的承擔責任,并形成輿論壓力,這就對管理者正確處理企業自身承受能力和公眾期望的關系提出了要求。企業履行法律和道德責任是有先后順序的,必須遵紀守法、有好的產品、善待員工且有盈利,然后才能談其他問題。企業責任的邊界是個動態問題,因企業發展而發展。
3.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監督引導力度不夠
政府相關部門本身對企業社會責任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足夠的認識,管理部門只注重企業的利潤和稅收,而對企業守法行為的監督力度不夠,也缺乏必要的引導,對履行社會責任程度不同的企業不加區分,也沒有對履行社會責任突出的企業進行記錄或宣傳,沒有在制度和優惠政策上進行約束或鼓勵。一些地方政府更是從發展地方經濟的利益出發,對企業不負責任的行為不聞不問,以致一些地方惡性事件的出現,甚至激起了民憤,才去治理。許多官辦NGO管理混論,效率低效,企業和慈善個人都對它們敬而遠之,嚴重阻礙了社會責任的發揮。
4.公眾、媒體、非政府組織及市場機制手段作用有限
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動力和公眾壓力并存的結果。一般地,盈利與社會責任一致時,企業才會有履行責任的動力,企業社會責任背后真正的推動者來自消費者,在歐美國家,很多企業最初都是迫于公眾壓力來履行社會責任。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期,市場經濟體系尚不健全,市場進入、競爭和市場交易秩序也不規范。在這種情況下,公眾意識、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及市場機制手段作用是很有限的。
5.法律規范不完善,約束性不強
國資委雖然在2008年初頒發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政府對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對企業深入推廣履行社會責任的試驗,我國各類企業都應重視和研究,這類規范對其他形式的企業不具有現實的強制力。我國《勞動合同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從各個角度無形中已經給企業限定了一定的社會義務,這些義務的背后就是企業的社會責任,這些只是企業要履行的基本社會責任,很難對企業履行深層次的社會責任形成約束,需要道德宣傳手段加以輔助。
6.缺乏企業間交流和國際合作
由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落后,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主要是引進,并漸成盛行的趨勢,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上我國企業仍缺乏經驗,企業間交流和國際合作不足。
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應對策略
1.樹立和深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中國企業缺乏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經營困難、經營者素質不高、社會誠信缺失。企業應深入理解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社會責任責任意識,高度重視社會責任工作,把履行社會責任提上企業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提高管理水平,不斷創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努力形成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價值觀和企業文化。企業社會責任是增強企業軟實力和硬實力的統一。公司規模、盈利能力等反映公司的硬實力,而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回應社會需求,無形中帶給企業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在公眾心中贏得良好的口碑,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增強企業的軟實力,是企業積累的一筆無形財富,這甚至比企業花巨資做廣告都要強上百倍。一個擁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必會擁有豐富的企業質量文化。
2.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和機制
把履行社會責任納入公司管理,融入企業發展戰略,落實到生產經營各個環節。企業的發展戰略對企業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在企業的發展戰略中要體現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容,把承擔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發展的一項方針進行規劃。一是要進行制度創新,將社會責任管理制度融入企業管理制度體系中,從制度上保證社會責任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即確保社會責任管理的有效性。二是要健全組織結構,如設立社會責任戰略發展部或社會責任管理部之類的機構,統領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與管理職能,把社會責任管理貫徹到企業內部管理的各個層次、各個方面、各個環節。
3.加強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引導和監督
政府作為一個特別的角色應該利用其特殊的力量推進企業的社會責任。一方面加強對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體系,使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公開化、制度化、規范化,并盡快與國際接軌。歐美是企業社會責任的發源地,在符合中國國情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借鑒、學習它們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加大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營造有利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社會氛圍,帶動社會各界對社會責任的監督,堅決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發生再挽救的道路。
4.充分發揮公眾、媒體、非政府組織的監督和輿論作用
首先,公眾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根基。消費者、企業員工等公眾的參與至關重要。其次,媒體應該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的影響,引導企業形成“企業公民”和“企業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一致性”兩種意識。再次,非政府組織應積極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和引導,采取制定行業內會員企業的社會責任公約、倡議書等形式,進行行業自律。
5.規范和健全立法,推進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
《勞動合同法》、《環境保護法》,只是指導我國企業承擔相關社會責任的行動指南,然而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公眾生活安全、健康、質量、環保要求的深化,這些法律法規所強制的還遠遠不夠,必須對公眾的新需求和新期望加以體現和反映,對原有規定進行細化、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就顯得十分必要。如承擔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既是企業的道德義務,又是企業的法律義務,在促進公平就業方面,可以制定《反就業歧視法》或者《公平就業法》;在促進就業培訓方面,可以制定《職業培訓法》;在促進就業穩定方面,可以借鑒德國的經驗,制定《解約保護法》或者《就業穩定法》;在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則可以將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上升為《失業保險法》。在2008年遭遇乳業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機和企業道德危機之后,有些人甚至呼吁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法》,雖然立法也要考慮企業的負擔問題,但有一點毋庸置疑,有關企業責任的立法勢在必行。
6.加強企業間交流與國際合作
研究學習國內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先進理念和成功經驗,開展與履行社會責任先進企業的對標,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改進工作。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的對話與交流,積極參與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的制定。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積極落實科學發展觀,企業提升競爭力,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雖然越來越多的公眾和企業開始討論和重視社會責任,然后發展畢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社會責任觀念的深入和現實問題的解決都需要時間。總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潮流,企業只有認真研究和應對,才能在競爭和發展中處于有利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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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財務管理;變革
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企業之間的生存環境不斷惡化,很多企業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視了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企業財務管理對其社會責任的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基于企業社會責任實施財務管理的變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生態責任以及倫理責任等。在促進企業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從企業社會責任出發,對其財務管理變革進行深入地探討,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促進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能夠實現財務管理的有效變革。
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管理變革的影響
1.經濟責任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踐行經濟責任,這是企業社會責任中最為傳統和最為基本的責任之一。基于社會責任下的財務管理變革能夠使得企業不僅重視眼前的利益,還必須要充分重視長遠的經濟利益,通過完善財務管理變革使得企業能夠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實現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使其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實現長期可持續性。
2.法律責任
企業必須要按照既定的相應法律法規,承擔政府規定的稅收及其他責任和義務,并能夠隨時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干預和監督,杜絕出現偷稅漏稅行為,對內部員工的教育、福利和安全等方面承擔必要的義務,保證消費者在產品和服務質量等方面遵循相應的承諾,這些都是企業在社會責任基礎上實施財務管理變革所產生的重要意義。
3.生態責任
企業在實施財務管理變革的過程中,要承擔并治理由于企業生產發展所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等相關費用,將其視為企業財務管理變革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完善的財務管理來提升其資源利用效率和環境保護能力。同時,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合理地利用社會資源,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實施有效的財務管理措施,使得企業能夠在現有的基礎上不斷有效地踐行其應有的社會責任,以此提升企業發展的可持續性。
4.倫理責任
倫理責任是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踐行的重要社會責任之一,財務狀況良好的企業應該承擔對社會慈善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相關責任,為社會創造更多、更有效的價值,使得社會大眾能夠從企業的發展中獲益,反過來促進企業的健康長期發展。這都得益于企業完善的財務管理變革,因此在社會責任下,企業實施有效的財務管理變革顯得十分重要。
二、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財務管理變革的對策建議
1.財務管理理念的變革
理念的變革是企業財務管理變革的首要前提,一直以來,大部分企業的財務管理過于重視其物質資產、金融資本以及經濟責任。將企業的社會責任納入到財務管理中,使其能夠在現有的基礎上轉變理念,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培育完善的財務管理精神,創新財務管理體系,有效協調各方財務管理關系,并對其財務管理的方法和原則進行優化和完善,使得企業能夠充分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進而在營造出良好的企業形象,使得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不斷增強其自身的競爭實力。
2.財務管理目標的變革
財務管理目標是企業在整個財務活動中希望實現的重要結果,是財務管理決策的重要方向,是對其財務管理活動合理性進行評價的重要標準。在社會責任的基礎上,企業要轉變“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要以“社會責任最優化,相關者利益最大化”為財務管理的目標,具體而言,就是不僅要實現股東資本增值最大化、社會經濟貢獻最大化、社會經濟績效最大化、員工福利最大化等,同時,也要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等效益的統一,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承擔起更為廣泛的社會責任,為企業的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3.財務管理戰略的變革
社會責任的踐行使得企業財務管理戰略發生了重要的轉變,一方面,企業要將無形資產視為與有形資產同等重要的經濟資源,將其視為戰略資本進行培育,在有形及無形資產的基礎上,改善企業發展的軟環境,實現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要將企業的資本經營納入到財務管理中,通過債務重組和資產重組以及產權重組等增值企業的活化資本,實現有效經營。同時,要完善利益相關者的財務管理體系,探討利益相關者對財務管理的相關要求,實現其利益的最大化。
4.財務管理政策的變革
財務管理決策是企業在一定時間范圍內所采取的財務行動和實施準則,企業在重視經濟責任的同時還要充分重視其社會責任,比如在實施投資決策的過程中,在對股東有利的項目進行投資的同時,也要對有益于環境保護、員工工作福利、產品質量安全以及慈善事業等方面進行投資。在利潤分配方面,要充分考慮利益相關者的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在融資決策方面,要充分考慮融資成本風險及其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等。通過財務管理政策的變革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