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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88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稅,全面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切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水平,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和保障國家稅收權益的職能作用。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總體要求及其主要內容
根據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主要內容是:
(一)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結合當地情況,對企業按行業和規??茖W分類,并針對特殊企業和事項以及非居民企業,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點,加強薄弱環節監控,實施專業化管理。
1、分行業管理
針對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實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特點、稅源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分析可能出現漏洞的環節,確定行業企業所得稅管理重點,制定分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規范,并在整合各地分行業管理經驗基礎上,編制主要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全國沒有編制管理操作指南的我省較大行業,由省局負責組織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于全國或全省均未制定操作指南而在當地屬較大行業的,由所在市地稅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在行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前,各地可根據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實際情況,對交通運輸、房地產、建筑安裝、餐飲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辦法。
2、分規模管理
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和稅源規模進行分類。對占本地稅源80%以上的重點稅源戶,實行精細化管理。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工藝流程,深入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稅源變化及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對于稅源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向上一級地稅機關反映。
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較大的企業,要積極探索屬地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征管模式,試行在屬地管理基礎上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專業化管理優勢。科學劃分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和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核發等日常管理工作。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中等或較小的企業,主要由當地稅務機關負責加強稅源、稅基、匯算清繳和納稅評估等管理工作??h、市以上稅務機關負責對企業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反避稅等工作事項。實施分級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分征收方式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情況,對企業實行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規范準確的,實行查帳征收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相對準確,可以查帳征收,但個別收入或成本項目需要核定的,可實行查帳與核定相結合的征收管理模式,或采取預計利潤率方式預征,年終匯算清繳;對達不到查賬征收條件的企業,按照總局制發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在企業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達到查賬征收條件的及時轉為查賬征收。
4、特殊企業和事項管理
匯總納稅企業管理。在國家稅務總局建立的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管理的平臺上,實現總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信息傳遞和共享??倷C構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省、市局分別組織跨市、縣總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共同開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通過稅務登記信息掌握其設立、經營范圍等情況,并按照稅法規定要求其正常納稅申報。加強非營利性組織資格認定和年審。嚴格界定應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分別核算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
減免稅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優惠資格認定工作,與相關部門定期溝通、通報優惠資格認定情況。定期核查減免稅企業的資格和條件,發現不符合優惠資格或者條件的企業,及時取消其減免稅待遇。落實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具體標準和條件、審批層次、審批環節、審批程序等規定,并實行集體審批制度。對享受優惠政策需要審批的企業實行審批臺賬管理;對不需要審批的稅收優惠,實行相關資料的備案及跟蹤管理。各市單筆減免稅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通過公文處理系統(ODPS)書面報省局備案。
異常申報企業管理。對存在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跟蹤分析監控的重點。
企業特殊事項管理。對企業合并、分立、改組改制、清算、股權轉讓、債務重組、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等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特殊事項,制定并實施企業事先報告制度和稅務機關跟蹤管理制度。要專門研究企業特殊事項的特點和相關企業所得稅政策,不斷提高企業特殊事項的所得稅管理水平。
5、非居民企業管理
強化非居民企業稅務登記管理,及時掌握其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等活動,規范所得稅申報和相關資料報送制度,建立分戶檔案、管理臺賬和基礎數據庫。
加強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等分支機構管理、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管理、中國居民企業對外支付以及國際運輸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范非居民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管理。
(二)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通過創新服務理念,突出服務重點,降低納稅成本,不斷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
1、創新服務理念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務,促使企業自覺依法納稅,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結合企業所得稅政策復雜、涉及面廣和申報要求高等特點,探索創新服務方式。根據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和不同特點,分別提供有針對性內容的貼近式、全過程服務,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和手段。
2、突出服務重點
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在企業設立、預繳申報、匯算清繳、境外投資、改組改制和合并分立等重點環節,及時做好企業所得稅政策宣傳和輔導工作。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素質,及時更新企業所得稅知識庫,通過在線答疑、建立咨詢庫等形式,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咨詢解答服務。加強稅務部門網站建設,全面實施企業所得稅政務公開。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及時聽取企業對有關政策和管理的意見建議。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依法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
3、降低納稅成本
針對各類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流程、操作指南,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加強征管信息系統在企業所得稅征管中的應用,避免重復采集涉稅信息。減少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逐步實現企業財務數據采集信息化。
(三)核實稅基
核實稅基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核心工作。要加強稅源基礎管理,綜合運用申報、審批、備案、評估、稽查等方式,采取綜合比對等方法,加強收入管理、稅前扣除管理、關聯交易管理和企業清算管理,確保企業所得稅稅基真實、完整和準確。
1、稅源基礎管理
通過企業辦理設立、變更、注銷、外出經營等事項的稅務登記,及時掌握企業總機構、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外投資、關聯關系等相關信息。加強納稅人認定工作,正確判定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獨立納稅企業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正常納稅企業和減免稅企業。加強國稅和地稅部門之間、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面掌握戶籍信息。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職能作用,實行稅源靜態信息采集與動態情況調查相結合。強化企業所得稅收入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稅源和收入變化動態。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
明確納稅人備案管理事項。對納稅人下列涉稅事項進行備案管理:
(1)納稅人實行的會計核算制度和方法。
(2)納稅人采用的存貨計價方法。
(3)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比例。
(4)納稅人預提費用項目及預提標準。
(5)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備案事項。
以稅收管理員為依托,落實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奠定基礎。
加強跨國稅源管理,建立健全國際稅源信息匯集和日常監控機制,對企業跨境交易、投資、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跨境支付等業務活動的應稅所得加強管理,防范侵蝕我國稅基和延遲納稅。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法與稅收協定銜接機制,防范跨國企業濫用稅收協定偷逃稅。
2、收入管理
依據企業有關憑證、文件和財務核算軟件的電子數據,全面掌握企業經濟合同、賬款、資金結算、貨物庫存和銷售等情況,核實企業應稅收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及時掌握企業股權變動情況,保證股權轉讓所得稅及時征繳入庫。依據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核實不征稅收入。依據對外投資協議、合同、資金往來憑據和被投資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稅后利潤分配決議,核實股息、紅利等免稅收入。對分年度確認的非貨幣性捐贈收入和債務重組收入、境外所得等特殊收入事項,實行分戶分項目臺賬管理。
充分利用稅控收款機等稅控設備,逐步減少手工開具發票,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收入。利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比對分析企業所得稅收入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收入數據、上游企業大額收入與下游企業對應扣除數據等信息,準確核實企業收入。
3、稅前扣除管理
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查驗原材料購進、流轉、庫存等環節的憑證。依據行業投入產出水平,重點核查與同行業投入產出水平偏離較大而又無合理解釋的成本項目。
加強費用扣除項目管理,防止個人和家庭費用混同生產經營費用扣除。利用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征管、勞動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對分析工資支出扣除數額。加大大額業務招待費和大額會議費支出核實力度。
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虧損彌補、投資抵免、加計扣除等跨年度扣除項目,實行臺賬管理。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保證扣除項目真實、合法、有效。特別要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對按規定應取得合法有效憑證而未取得憑證的稅前扣除項目,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加強現金交易真實性的核查工作,有效控制大額現金交易。
加強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管理。對企業自行申報扣除的財產轉讓損失、合理損耗、清理報廢等損失,一律實行備案登記,加強審核和事后跟蹤管理。對大額財產損失要實地核查。各市財產損失審批金額超過200萬元的,需報省局備案。
加強不征稅收入對應成本、費用的扣除管理,認真落實不征稅收入所對應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
4.關聯交易管理
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有差別或有盈有虧的關聯企業,建立關聯企業管理臺賬,對關聯業務往來價格、費用標準等實行備案管理。拓寬關聯交易管理信息來源渠道,加強關聯交易行為調查,審核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防止企業利用關聯方之間適用不同所得稅政策以及不同盈虧情況而轉移定價和不合理分攤費用。加強對跨市大企業和企業集團關聯交易管理,實行由省局牽頭、上下聯動的聯合納稅評估和檢查。
5、清算管理
加強與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及時掌握企業清算信息。加強企業清算后續管理,跟蹤清算結束時尚未處置資產的變現情況。對清算企業按戶建立注銷檔案,強化注銷檢查,到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實地核查注銷的真實性和清算所得計算的準確性。
(四)完善匯繳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要規范預繳申報,加強匯算清繳全程管理,各市地稅局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匯算清繳的規范流程,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
1、規范預繳申報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質量以及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企業本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和方法。對按照當年實際利潤額預繳的企業,重點加強預繳申報情況的上下期比對;對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計算預繳的企業,重點提高申報率和入庫率;對按照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其生產經營情況,確保預繳申報正常進行。對企業申請按照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應根據省局《小型微利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做好認定和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預繳稅款的催報催繳,依法處理逾期申報和逾期未申報行為。
2、加強匯算清繳管理
做好匯算清繳事前審批和宣傳輔導工作。按照減免稅和財產損失等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結審批事項。審批事項不符合政策規定不予批準的,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告知企業原因。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匯算清繳程序和準備報送的有關資料。全面推進年度申報管理軟件,運用信息化手段處理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引導企業使用電子介質、網絡等手段,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加強受理年度納稅申報的審核工作。認真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發現申報錯誤和疑點后,要及時要求企業重新申報或者補充申報。
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匯總和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充分運用匯算清繳數據分析日常管理、稅源管理、預繳管理等方式,及時發現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
3、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引導中介機構在提高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對法律法規規定財務會計年報須經中介機構審計鑒證的上市公司等企業,要求其申報時附報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并認真加以審核。企業可以自愿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和年度納稅申報鑒證報告。
4、建立匯算清繳檢查制度
每年匯算清繳結束后,由稅政部門統一組織,由各市稽查局統一實施,組織開展企業匯算清繳重點稽查。對未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強化評估
納稅評估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夯實納稅評估基礎,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建立聯合評估工作制度,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
1、夯實納稅評估基礎
要全面、及時、準確地采集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來自第三方的涉稅信息。建立省局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數據庫,逐步積累分行業、分企業的歷年稅負率、利潤率、成本費用率等歷史基礎數據。研究按行業設立省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征管特點,建立行業評估模型。
2、完善納稅評估機制
通過比對各種數據信息科學選擇評估對象。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特點,分行業確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的重點環節,確定風險點,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檢測、預警。運用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模型比對分析年度納稅申報數據和以往歷史數據以及同行業利潤率、稅負率等行業數據,查找疑點,從中確定偏離峰值較多、稅負異常、疑點較多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重點對象。
充分運用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評估。綜合采用預警值分析、同行業數據橫向比較、歷史數據縱向比較、與其他稅種關聯性分析、主要產品能耗物耗指標比較分析等方法,對疑點和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
按程序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經評估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問題的,進行稅務約談,要求企業陳述說明、補充舉證資料。通過約談認為需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的,應實地調查核實。疑點問題經以上程序認定沒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提請企業自行改正;發現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3、完善評估工作制度
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體系。實行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的聯合評估、跨地區聯合評估和國稅與地稅聯合評估??偨Y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經驗和做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交流納稅評估工作經驗。
(六)防范避稅
防范避稅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內容。要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反避稅操作規程,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完善集中統一管理的反避稅工作機制,加強反避稅與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拓寬反避稅信息渠道,強化跟蹤管理,有效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1、加強反避稅調查
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對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稅行為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反避稅工作深度和廣度。規范調查分析工作,實行統一管理,不斷提高反避稅工作質量。要針對避稅風險大的領域和企業開展反避稅調查,形成重點突破,起到對其他避稅企業的震懾作用。選擇被調查企業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行業重點、可能存在的避稅風險以及對國家稅收影響大的行業和企業等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確定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繼續推進行業聯查、企業集團聯查等方法,統一行動,以點帶面,充分形成輻射效應。
2、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要重視稅收日常管理工作與反避稅工作的銜接和協調。通過加強關聯交易申報管理,全面獲取企業關聯交易的各項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傳遞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使反避稅人員能夠充分掌握企業納稅申報、匯算清繳、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信息和資料,及時發現避稅疑點。稅政部門要積極向其他稅收管理部門提出信息需求,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3、拓寬信息渠道
要充分發揮數據庫在反避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寬信息資料來源,積極利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國際情報交換信息、互聯網信息以及其他專項數據庫信息,加強分析比對,深入有效地開展好反避稅選案、調查和調整工作。增強反避稅調查調整的可比性。
4、強化跟蹤管理
建立結案企業跟蹤管理機制,監控已結案企業的投資、經營、關聯交易、納稅申報額等指標及其變化情況。通過對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分析,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對于仍存在轉讓定價避稅問題的企業,在跟蹤期內繼續進行稅務調整,鞏固反避稅成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企業所得稅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狠抓落實,從組織領導、信息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進企業所得稅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一)組織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地稅機關要把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來抓,以此帶動稅收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要由所得稅和國際稅務管理部門聯合牽頭,法規、征管、計財、人事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門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新稅法貫徹落實情況、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的差異、企業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信用等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要不斷加強企業所得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體系。正確處理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管理的關系,加強對各稅種管理的工作整合,統籌安排,協調征管,實現各稅種征管互相促進。
2、明確工作職責
各級地稅機關要認真落實分層級管理要求,各負其責。省局強化指導作用,細化和落實全國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和要求,組織實施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省內跨區域聯評聯查和反避稅等工作,組織高層次專門人才培訓。市局要做好承上啟下的各項工作,細化和落實總局和省局有關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制度、辦法、措施和要求,指導基層地稅機關加強管理。縣局要負責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工作要求,不斷加強稅源、稅基管理,切實做好定期預繳、匯算清繳、核定征收、納稅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著重提供優質服務。要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加強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
3、加強協同管理
建立各稅種聯動、國稅和地稅協同、部門間配合協同的機制。利用企業所得稅與各稅費之間的內在關聯和相互對應關系,加強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聯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國稅和地稅之間、不同地區稅務機關之間的工作協同與合作,形成管理合力?;鶎拥囟悪C關要注意整合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的管理要求,統一落實到具體管理工作中。加強企業所得稅稽查,各市每年可選擇1至2個行業進行重點稽查,加大打擊偷逃企業所得稅力度。配合加強和規范發票管理工作,嚴格審核發票真實性和合法性。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與國稅部門在納稅人戶籍管理、稅務稽查、反避稅工作等方面相互溝通,加強與外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逐步實現有關涉稅信息共享。
(二)信息化保障
1、加快專項應用功能建設
完善涵蓋企業所得稅管理所有環節的全省征管信息系統專項應用功能,增強現有征管軟件中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臺賬管理、納稅評估、收入預測分析、統計查詢等模塊功能。加強匯總納稅信息管理。
明確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交換職責,規范信息交換內容、格式、路徑和時限。各市局要按規定將所轄總分機構的所有信息上報省局,由省局上傳總局,由稅務總局清分到有關稅務機關,實現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互通共享。
2.推進電子申報
加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等基礎信息的標準規范制定,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研究開發企業端納稅申報軟件,鼓勵納稅人電子申報,統一征管系統電子申報接口標準,規范稅務端接受電子信息功能。加強申報數據采集應用管理,確保采集數據信息及時、準確。
(三)人才隊伍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各級地稅機關應配備足夠數量的高素質企業所得稅專職管理人員??鐕髽I數量較多的市局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反避稅人員。國際稅務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的非居民企業管理專業人員。
2、分層級多途徑培養人才
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和干部管理權限承擔相應的管理人才培養職責。省局重點抓好高層次專家隊伍和領導干部隊伍的培養,市局和縣局主要負責抓好基層一線干部隊伍和業務骨干隊伍的培養,重點是提高稅收管理員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能力。通過內外結合的方式強化企業所得稅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
3、培養實用型的專業化人才
在培訓與實踐的結合中培養實用型人才,著力培養精通企業所得稅業務、財務會計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又具有一定征管經驗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
堅持中長期培養與短期培訓相結合,將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培養列入各級各類人才培養規劃。針對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和管理制度,及時開展專題培訓,不斷更新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及市委十二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推進國稅部門主動服務于“創業富民、創新強市”工作戰略,確保國稅收入在依法治稅、規范管理、不斷優化稅收結構的前提下實現可持續性增長,同時充分發揮稅收在調節經濟和促進社會公平方面的職能作用,以稅收促進經濟發展為重點,堅持把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新國稅管理方式作為推進“兩創”戰略的重大舉措,全力支持個人、企業和其他各類組織的創業創新,我局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以下意見。
一、落實優惠政策,增強發展后勁,為推進“兩創”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積極支持企業自主創新,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對列入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并報上級批準,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新辦軟件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允許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到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屬于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允許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生產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視同軟件企業,享受軟件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于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到十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生產線寬小于0.8微米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二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到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企業自行開發生產銷售的軟件產品,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5.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允許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即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同時為簡化企業申報扣除手續,取消企業申報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需經有關部門立項的規定,企業自主立項的項目也可以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申報扣除實行備案制。
7.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8.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允許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允許其將折舊年度縮短到2年。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年限可以縮短到3年。
9.為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提高勞動力的職業素質,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5%計入企業的成本費用,超過部分,允許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全面支持生態城鄉建設,提高企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
10.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11.企業取得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2.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13.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14.企業提取的用于環境保護、生產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允許稅前扣除。
15.對企業在原材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不包括高爐水渣)及其他廢渣生產的建材產品經評審合格免征增值稅。
16.對企業在原材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不包括高爐水渣)及其他廢渣生產的水泥,利用城市垃圾生產的電力,對在生產原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廢舊瀝青混凝土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對利用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為原料生產加工的森工產品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稅政策。
17.對利用石煤、煤矸石、煤泥、油母頁巖和風力生產的電力、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減半征收增值稅。
(三)支持我市中小企業和私營經濟發展,增強經濟活力。
18.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9.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及其它個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未達到規定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其中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提供加工或者修理修配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3000元。
20.企業取得我國境內其他企業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
21.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可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發揮稅收服務“三農”政策作用,支持我市新農村建設。
22.農資經營企業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農資生產企業生產的符合規定的飼料、農膜、化肥、農藥免征增值稅。
23.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依法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
24.開辟農產品辦稅綠色通道,推行使用“農民辦稅方便卡”。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包括種植、收割和動物飼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人銷售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并可憑《方便卡》向我局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銷售發票。
(五)切實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5.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和疾病控制、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
26.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
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在企
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加計扣除。
27.福利企業可按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每人每年限額
3.5萬元)返還增值稅。對殘疾人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勞務免征增值稅。
28.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29.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0.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六)用足用好出口退免稅政策,促進產品出口和外向型經濟發展。
31.外商投資項目采購國產設備,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2.企業從事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33.企業利用國家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貨物,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4.企業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通過國際招標中標的、或外國企業中標后分包給我市企業的機電產品,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5.企業從事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所使用(含實物性投資)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和散件,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6.企業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其用于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7.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其運出境外用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設備、原材料、施工機械等貨物,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8.生產企業與規定的國內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簽署的購銷合同所涉及的海洋工程結構物產品,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39.企業銷售給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并運入出口加工區供區內企業使用的國產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建造基礎設施、加工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生產、辦公用房的基建物資,以及出口加工區內生產企業生產出口貨物耗用的水、電、氣,符合退(免)稅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辦理退(免)稅。
40.積極做好出口收匯核銷單無紙化工作。實行“出口收匯核銷網上報審系統”的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時,不再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積極推進進出口退(免)稅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網上申報功能,實現出口退稅電子數據遠程申報,加快出口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退稅信息的流轉速度,降低企業退稅成本,加快退稅進度,減輕企業資金周轉負擔。
(七)認真貫徹執行新企業所得稅法,鼓勵我市企業發展總部經濟。
41.鼓勵企業將總機構設在*,鼓勵其以非法人形式在省內其他市縣設立的分支機構,并由總機構統一在我市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規范行政管理,強化作風建設,為推進“兩創”戰略提供優質的服務支持。
(一)進一步加大稅收宣傳培訓力度。
42.利用各種方式進行稅收政策宣傳。通過建立立體的納稅宣傳、咨詢服務體系,通過短信、電子信箱、稅收宣傳刊物、咨詢電話等手段加大日常宣傳力度,多種形式面向各級政府、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
(二)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構建和諧稅收征納關系。
43.管理員送政策上門。各管理員加強對納稅人開展日常稅收宣傳,對轄區內企業分類摸底,掌握轄區內企業減免稅情況,使納稅人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優惠政策未落實到位的,應告知其適用的優惠政策,使納稅人充分了解。
44.公開辦稅、推行陽光稅務。大力推進國稅部門信息公開,進一步實施“全程服務,陽光國稅”品牌建設,對各辦稅事項的辦理程序、內容、要求等進行全面公開,進一步推進辦稅“八公開”制度。
45.規范崗責體系,進一步優化服務。進一步完善辦稅服務廳首問負責制、AB角工作制、服務承諾制、節假日預約辦稅服務制等各項制度,結合稅收征管業務的變化,全面梳理各項稅收業務,簡化辦稅環節,優化辦稅流程,規范涉稅文書,實現納稅申報征收業務各窗統辦。開展“服務之星”評比活動,為納稅人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
46.實施多元化申報,方便納稅人履行申報義務。推行統一的網上安全納稅申報平臺,真正實現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申報繳稅的目標。
(三)加強自身建設和部門協調,營造透明公正的稅收執法環境。
47.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簡并涉稅資料報送,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各環節審核效率。
48.加強作風建設。積極開展“作風建設年”和“三貼近、三提升”活動,認真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繼續開展機關效能建設,落實稅收管理員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納稅人代表述職述廉制度,加強稅務干部作風建設。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F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岸愂諆灮菡卟灰诉^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F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這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
(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
,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
(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耙劳邪W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翟志華。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4,(2):24~28
業務提升決心
為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業務水平,該局組織全局16個科室、分局、所的業務骨干,編寫了各科室《專業知識手冊》,手冊將各科室相關業務知識、服務流程、注意事項等囊括其中,要求各科室按時組織學習。同時,該局還自行編制了《讓胡路區國稅局應知應會知識考試》題庫系統。該題庫包含各科室應知應會知識試題1000道,采取計算機模擬考試系統隨機生成試題,全員參加,每月一考的形式,以考促學,提升業務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規范服務誠心
為進一步規范服務內容,提升服務水平,認真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和《全同稅收征管規范(1.0版)》,該局將兩個規范下發到每名業務人員的計算機桌面,通過兩個規范的比照學習,了解崗位責任及崗責銜接點,加強各崗位之間的交流,確保有機銜接、互促互進。明確業務流程、環節、操作要求及配套表證單書,了解掌握納稅服務規范變化及更新情況,嚴格按規范執行。確保兩個規范落地實行,為提高辦稅效率,減少征納分歧奠定堅實基礎。
便民辦稅暖心
按照“打連發、呈遞進、抓落實、重成效”的工作方式,該局以“堅持上下聯動,深化整改,鞏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為目標,按照六提速三減負的工作要求,重點在發票領用環節為大企業提供提前預約服務、提前出庫準備,提高發售效率。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延伸到1個分局2個所,實現了就近為納稅人辦理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不僅減輕了區局大廳代開壓力,也提高了辦稅效率,得到了納稅人的好評。認真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減免優惠政策,僅一季度就減免增值稅770余萬元。
幫助輔導真心
該局一直將對納稅人的培訓、幫助、輔導放在納稅服務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針對具體工作為納稅人開展培訓輔導,設立專門納稅咨詢窗口,為納稅人答疑解惑。針對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工作,該局與服務單位合作,多次組織納稅人進行相關培訓,廣泛宣傳此項工作的意義,爭取納稅人的支持和配合,圓滿完成了2000余戶企業的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方面,針對改革后的申報表,該局指派主管企業所得稅人員分期分批開展專題培訓,講解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的填報注意事項以及同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申報、備案以及稅收會計處理差異,輔導企業準確申報企業所得稅,先后輔導所得稅申報企業戶,將相關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一、吃透會議精神,抓緊貫徹落實。
為迅速、準確、全面、高效落實全省稅政工作會議精神,24日上午史局長就組織稅政一、三科辦公室相關人員召開了碰頭會,集中傳達了省局會議精神,討論了具體落實辦法,并就當前稅政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原創:通過學習,全科統一了思想,一致認為:一要提高認識,深刻領會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加強稅政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稅政工作自信心;二要加強學習,要沉下心來學業務,對于各類業務文件要吃準、吃透,要把稅收理論和實際工作融會貫通,既要在落實稅收政策中加強理論學習,更要在理論學習中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三要突出重點,根據全省稅政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情況,找準幾個重要落腳點,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周密部署。
二、加強和改進收入分析工作,確保全年“兩稅”任務的完成。
(一)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分解落實“兩稅”收入計劃,大力組織收入,確保完成全年“兩稅”任務,杜絕稅種轉移、應收不收、違法亂收等現象。
(二)加強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因素彈性關系的分析工作,探索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增長、企業效益提高與個人收入水平之間的彈性關系,逐步提高彈性系數,促使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
三、認真貫徹落實新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按照“明確主體、規范程序、優化服務、提高質量”的指導思想,深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進一步理順和規范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在匯算清繳中各自的責任和工作程序,規范匯算清繳工作流程,抓緊實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年度納稅申報前的所得稅政策輔導培訓工作。加強匯算清繳的后續管理工作,重點抓好匯算清繳結束后的納稅評估、檢查工作,切實提高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質量。
四、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加強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
配合征管部門組織好、開展好納稅評估工作,特別是全省四個試點單位之一的醴陵市地稅局,在試點的基礎上,根據總局和省局的要求,借鑒已開展這項工作的外地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科學實用的所得稅納稅評估具體方案,建立企業所得稅指標體系,逐步在全市推廣。
五、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加強審批制度改革后的后續管理工作。
繼續按照總局和省局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精簡、下放審批事項的工作,研究完善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后續管理方法,完善國產設備投資抵免、總機構管理費和技術開發費的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范和加強減免稅、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執行情況的跟蹤管理和檢查監督。
六、按照“四一三”工作思路,切實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
(一)嚴格按照總局要求,充分認識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的重大意義,貫徹落實《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具體可行的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做好宣傳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稅務干部和扣繳義務人的業務素質,穩步推進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強化扣繳義務人全員明細申報工作,減少扣繳義務人零申報比例。
(二)進一步擴大個人收入檔案覆蓋面,及時補充調整重點納稅人群。加強對重點納稅人的信息比對和征收管理,搞好個稅扣繳軟件的應用,在運用好企業版的同時,加強稅務版的使用。
【關鍵詞】 企業所得稅 稅源管理 納稅評估 信息化建設
一、新企業所得稅變革亮點
1、納稅人認定、納稅義務和納稅地點。新《企業所得稅法》關于納稅人的界定,取消了以資本來源作為區分標準的作法,統一了適用對象。按照國際慣例,采用登記注冊地與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相結合的辦法,將納稅人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并明確前者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后者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同時改變以獨立核算為標準確立納稅地點的方法,確立了以法人為標準的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制度。
2、稅率。新《企業所得稅法》在充分考慮了財政減收承受力度、國際稅收競爭等因素的基礎上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統一為25%,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照顧性稅率,改變了原有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分設檔次過多、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的現象。
3、收入確認。新《企業所得稅法》在收入確認上增加了收入總額內涵的界定,首次提出了不征稅收入的概念,并嚴格區分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在實施條例中又進一步明確了應計入應稅所得額中的收入形式及確認標準和確認時間,比原有稅法更清晰明了。
4、稅前扣除范圍及標準。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僅統一了企業實際發生的各項支出扣除政策,明確了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圍,而且調整了扣除基數,盡量與新企業會計準則接軌,避免調整計算的復雜性。比如工資薪金支出取消計稅工資標準,改為內外企業統一據實扣除;公益救濟性捐贈計稅基數從原來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年度利潤總額,扣除標準統一為12%。
5、稅收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較原有所得稅法做出了重大調整。一是統一內外資企業適用稅收優惠政策,同時規定了5年過渡優惠政策,使外資企業能平穩過渡。二是基本廢除原有“區域優惠”體系,構建了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技術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三是增加了對創業投資企業和企業投資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稅收優惠,體現以“特惠制”取代“普惠制”的改革理念。四是在細節上將原來對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直接減免稅政策改為工資加計扣除政策和減計收入政策。
6、反避稅。為打擊日益嚴重的避稅現象,新《企業所得稅法》借鑒國際慣例,專門制定了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對轉讓定價、資本弱化、避稅港避稅等各種避稅行為進行規范。明確了轉讓定價的核心原則即獨立交易原則,將獨立交易原則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一切業務往來;增列了無形資產和勞務方面的成本分攤協議條款、稅務機關和關聯企業間的預約定價安排,要求關聯企業報送關聯業務往來報表和提供相關資料,強化了納稅人及相關方在轉讓定價調查中的義務。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變化引發的稅收征管問題
1、稅收管轄權問題。新《企業所得稅法》統一了適用范圍,按法人標準確定納稅人,排除了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并規定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但在稅收征管上仍適用過去“一稅兩管”體系,即按企業開業登記時間劃分國稅、地稅征管范圍,200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業由地稅征管,之后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由國稅負責征管。而在實踐中發現,原來由地稅部門征管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投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通過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吸收新成員組建為公司制企業,這類企業是仍由地稅征收,還是由國稅征收?總機構在2002年之前成立由地稅征管,分支機構在2002年以后成立由國稅征管,匯總納稅時管轄權歸國稅還是地稅?這些在新稅法中都未明確,這就可能導致國、地稅征收機關爭相介入管理,也可能相互推委,無法做到有效控制,給管理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2、稅源管理。
(1)企業納稅地點變更導致的稅源管理問題。原內資企業以獨立經濟核算的單位為納稅人,實行就地納稅,而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分公司應稅所得要匯總到總公司進行納稅。隨著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納稅地點的變更,對于各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來說,其納稅戶戶籍管理和稅源管理將隨之發生變化。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由于沒有所得稅征收權不便監管,法人所在地對分支機構的生產經營情況又不了解。在此情形下,各地稅務機關如何防止漏征漏管、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如何掌控分支機構的涉稅信息、如何交換和共享已經擁有的征管信息,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實問題。
(2)“老企業”和“新企業”的身份認定與過渡期優惠政策的享受問題。新《企業所得稅法》給予老企業5年過渡期優惠政策,新企業則不能享受。原則上說,新老企業的認定以工商登記時間在2007年3月16日之后還是之前為界限。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化和改制重組的增多,企業新辦、合并與分立之間的界限日趨模糊復雜,難以有明確的標準。
3、稅基管理問題。
(1)納稅人身份認定變革帶來的稅基管理問題。原所得稅法按資本來源劃分納稅人和納稅義務,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此判定標準,取而代之的是法人地位、實際管理機構和控制地雙重標準確定居民納稅人與非居民納稅人。若為居民納稅人則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外的全部所得作為稅基繳納所得稅。稅務機關如何清楚界定什么是“實際管理機構和控制地”,什么是“僅在我國設立的機構、場所”,成為確定企業所得稅稅基的關鍵性問題。
(2)收入確認、稅前扣除范圍及標準的變革引發的稅基管理問題?;诩{稅人經濟理性的考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會利用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變化,采取各種手段來縮小稅基,達到少繳稅的目的。比如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確認日期均為“合同約定的應付日期”,企業可以通過調整合同約定方式改變稅基。稅前扣除中的工資薪金只要是“合理”的都可以在稅前據實扣除,企業就可能采取虛增雇傭人數,虛假提高工資水平等方式增加稅前扣除基數。再比如,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當年扣除上限時,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是否可以作為計提基數,各項扣除的審批手續是沿用原有審批規定還是一切推倒重來呢?如沿用現行規定,哪些有效哪些無效呢?如推倒重來,基層征收機關的工作量又將如何?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又將如何?另外,因國稅、地稅部門對政策的理解不同帶來的稅務差異是否會干擾企業的經濟活動呢?
4、反避稅引發的稅收監管問題。過去外商在優惠政策多、實際稅負低的情況下,規避所得稅的動機較弱,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大部分外資企業不僅稅率有所提高,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將逐漸減少,這就使得外商會采用轉讓定價、資本弱化、成本分攤等方式在各環節規避所得稅,這無疑需要我們增強稅收監管。但目前稅收監管本身存在以下問題。
(1)監管方法、手段落后,基礎管理工作薄弱?;鶎佣悇諜C關在監管方面,一般以企業所填數據為準,對企業申報的境外情況基本上是依據企業申報什么,就予以承認并予以抵免,易導致反避稅行為的發生。
(2)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所得稅信息化程度不高。與地稅、工商、統計、房管等部門信息溝通不夠,信息共享和反饋機制沒有建立。
(3)“一稅兩管”各自為政,同一類型企業稅負差異較大。在實際監管工作中,兩個稅務部門為了強化所得稅管理,各自制定了一些具體監管辦法,對同一類型的企業,由于不同稅務機關運用的管理方式不同、監管力度不同、規范管理的程度不同,勢必會出現稅負“避重就輕”的問題。
(4)稅收監管缺乏專業人才,管理隊伍有待加強。新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要想全面提高征管效能,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具有專業素質和先進征管理念與方法的管理人員。而現實中所得稅征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與新稅法的要求差異較大。
三、新《企業所得稅法》框架下稅收征管的改進建議
1、合理界定企業所得稅稅收管轄權,優化機構設置,明晰職責分工。從理論上說,企業所得稅作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應由國稅部門統一征收、上繳國庫,再按分享比例返還給地方。這樣“一稅一管”,執法主體明確、執法力度一致。但我國當前國稅、地稅機關的征管力量、征管水平短期內達不到“一稅一管”的要求。因此,本文有如下建議。
(1)建議5年內延用“一稅兩管”,采取隨流轉稅稅種確定的原則劃分稅收管轄權,即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繳納增值稅的,其企業所得稅歸國家稅務機關征管,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繳納營業稅的,其企業所得稅歸地方稅務機關征管。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的,一律在總機構稅收管轄機關納稅。一方面,兩個稅務機關既可以有效利用自身的征管資源進行管理,降低征管成本,又可以減少納稅人的負擔;另一方面,這樣劃分征管范圍,各級地方政府必然會加大扶持第三產業的發展力度,這對國家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意義重大。
(2)中長期應對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進行職能整合,重新設置機構,并明晰職責分工??紤]我國現行的不徹底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在國家稅務總局職能不變的情況下,按照現有國稅部門負責稽查、現有地稅部門主管征收和管理,對國稅、地稅兩局的資源進行整合,取消國稅局的涉外稅收管理部門。在國稅局設置稅務稽查機構,原地稅局負責稽查的人員調到該機構,國稅只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稽查并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活動。在地稅局設置稅收征管機構,原國稅局負責征收管理等的人員調至地稅,負責為納稅人提供登記、征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地稅局將企業所得稅統一繳入地方金庫,再由地方金庫按規定比例上繳中央,實現共享。
2、加強稅源管理、核實稅基、完善匯算清繳制度。
(1)進行戶籍信息源頭管控。通過進駐政府行政審批中心,建立從工商登記到國稅、地稅稅務登記的“無縫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減少漏征漏管戶。
(2)進行戶籍信息全面監管。認真做好納稅人設立、變更、注銷稅務登記等工作,并切實加強對外出經營業戶、非正常戶、停業戶、扣繳義務人的監督管理,堵塞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管理上的漏洞。
(3)進一步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把稅源管理納入稅管員的職責范圍,從日常檢查、信息采集、資料核實、稅源調查等方面明確稅管員崗位職責,并制定統一標準的業務流程,促使稅管員規范管理稅源。
(4)建立經濟分析制度。加強與工商、統計、物價等部門的聯系,從各方面采集經濟信息,運用對比分析、指數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摸準經濟稅源的變化規律,核實稅基。
(5)加強日常管理,完善匯算清繳制度。即按月或按季對納稅人進行檢查和監督,及時做調賬;對于稅法和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要求企業設立相應的輔助賬簿,在按照會計準則進行正常賬務處理的同時,按照稅法規定對需要調整的項目在該輔助賬簿中逐筆登記,在年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時將累計數填在納稅申報表有關項目中。這樣既方便稅務機關的監督管理、減輕年終匯算清繳的壓力,又可以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質量和效率。
3、建立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互動機制。鑒于目前所得稅征管中信息不對稱,稅務稽查部門得到企業納稅真實信息少、難于發現問題等情況,建議先按照“降低頻率,加大深度,提高質量,注重效益”的納稅評估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所得稅、流轉稅聯評互動,對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申報情況進行對比分析,評估其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逐步建立完善具有指導性、系統性、時效性、針對性的行業評估指標體系或評估模型。再從納稅評估中選定稅收稽查的對象,避免稅收稽查的盲目性;同時根據稅務稽查反饋的結果,及時調整納稅評估的內容,保證企業納稅評估有效實施。這種互動機制有利于及時發現征管中的問題,找出薄弱環節,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4、加快企業所得稅信息化建設。一是做好綜合征管軟件更新工作,滿足企業按照新稅法預繳申報和按照老稅法進行年度申報的需求。二是要加快電子申報、網上申報信息系統和平臺建設,實現企業所得稅多元化申報。三是要優先建立匯總納稅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再逐步建立各企業、各行業的基礎信息數據庫,為納稅評估工作深入推進打下扎實基礎。四是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拓寬信息獲取渠道。要建立健全與各金融監管機構的溝通渠道,特別是與國土、科技、貿發等部門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做好項目登記、信息采集、稅款征收、納稅評估和項目清算等環節的管理工作。
5、強化所得稅管理隊伍建設,加強政策宣傳和服務,確保所得稅政策全面、準確貫徹執行。對內加強稅務機關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堅持專門培訓與自學相結合,提高稅務人員所得稅征稅、辦稅綜合素質和技能,建成一支適應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的所得稅管理隊伍。對外利用網絡、上門服務、免費咨詢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對新稅法的宣傳和輔導,使納稅人了解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的各項具體規定,特別是稅前扣除項目的范圍和標準、涉及納稅調整的稅收政策、稅法與會計制度存在差異時納稅申報的辦理等,提高納稅遵從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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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規范化管理工作,切實提高企業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省局研究開發了《省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以下簡稱“軟件”),軟件于2013年1月正式上線運行。按照市局部署,現將我縣推廣工作方案明確如下:
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一)推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稅政股。
主任:
工作人員:
(二)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稅政股:負責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推廣運行工作方案的制定、監督與落實;組織《省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操作規范》相關培訓;收集、匯總、整理并組織協調解決或向市局上報推廣運行期間涉及的業務問題。
征管股:負責企業所得稅軟件執行中相應的工作及協調配合。
信息中心:負責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安裝運行維護;收集、匯總、整理并組織協調解決或向市局上報推廣運行期間涉及的軟件技術問題。
征收分局、全職能分局:負責企業申報資料的受理及相關工作。
軟件主要功能和涉及的崗位
(一)軟件主要功能
該“軟件”以信息化管理手段為依托,以征收管理系統為基礎、按企業所得稅規范化管理要求,從稅基管理、審批(備案)管理、備查管理到企業所得稅稅源查詢、報表查詢和統計分析,實行無縫隙管理、全過程數據跟蹤監控。
1.規范了工作流程。程序明確,責任清晰,杜絕了“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現象發生。
2.實現了數據信息共享。對所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各級稅務機關均可根據需要隨時查詢,既可以按轄區、按時間、按行業、按納稅人,也可以組合查詢;為征、管、查及決策分析提供了極大便利。
3.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所有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管理、審批全部實現軟件管理,各種涉稅信息全部可以通過系統查詢,減少了相互傳遞手續,也避免了以往的重復上報和重復統計,而且數據一致。數據信息一次采集,多次重復使用。
4.提高了管理的實效性??梢愿鶕嶋H需要,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各種查詢、統計、分析,對納稅人進行約談或實地核查,提高單稅種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軟件功能涉及的崗位
“軟件”的功能和內容共涉及省、市、縣、分局(所)稅政、征管、管理等20多個崗位,共50個模塊,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和附件2。
軟件推廣工作安排
此次軟件推廣工作共分成三個階段,每一階段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12月28日-12月31日)
第二階段:數據補錄階段(12月28日-2013年1月10日)
各單位需完成數據補錄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1、2010年度以來已審批的小型微利企業。
2、2010年度以來已審批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各項稅收優惠和資產損失。
3、福利費結轉情況。
4、職工教育經費結轉情況。
5、壞(呆)賬準備金。
6、創業投資抵扣額。
7、廣告費等。
在數據補錄階段,新的減免及備案事項暫停審批。省局定于2013年1月11日以后,將停止使用征管系統中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模塊、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模塊,所有的企業所得稅文書使用新軟件審批。
第二階段:正式運行階段(2013年1月11日以后)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各分局務必按照推廣工作方案安排的時間和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研究、精心謀劃、周密安排,制定本單位工作實施方案,將每一項具體工作逐一落實到人,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階段、各環節的工作任務。
(二)加強培訓和上機演練,全面提高業務能力及軟件操作水平
根據以往經驗,新軟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很多屬于操作人員對業務流程、軟件結構及功能不熟悉、操作不熟練造成的問題,因此,要求各單位在上級統一培訓的基礎上,組織分崗位培訓和在培訓環境下的上機演練,保證各崗位人員在試運行前熟練掌握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業務流程、軟件操作。
(三)建立例會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為保證軟件推廣運行工作順利完成,縣局軟件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例會,通報工作情況,總結、歸納發現的問題和錯誤,推廣好的經驗,安排工作計劃,按時完成推廣運行任務。
建立值班制度。各管理分局局長、征收分局局長在推廣初期內要輪流值班,指導協調解決問題。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3年網貸平臺數量在800家左右,且新平臺上線以每年4.31倍的速度高速增長。與此同時,其資金成交量與日俱增。第一網貸統計指出,僅2014年第一季度,全國P2P網貸總成交額就達到371.27億元。
那么,體量越來越大的P2P網貸行業,其納稅情況又如何?
本刊記者在調查中寶投資案(詳見《望東方周刊》2014年第22期《中寶投資疑云》)時發現,中寶投資成立三年多來,每年的財務幾乎都是納稅零申報。
不過,對P2P網貸行業而言,目前還未出臺專門的納稅征管條例,也沒在《金融保險業納稅征管條例》范圍內。
在本刊記者致電過程中,從國家稅務總局到地方各12366納稅咨詢熱線,都對P2P網貸行業語焉不詳。拍拍貸、新新貸、紅嶺創投、翼龍貸等P2P網貸平臺表示自己在納稅,卻拒絕提供納稅金額與稅種細節。
“我們還未對P2P網貸納稅情況摸底調研,不過,只要是在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都必須繳納營業稅?!被ヂ摼W金融法治研究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愛君對《望東方周刊》表示。
納稅零申報的中寶投資
“自從衢州警方調查中寶投資一案后,我們也查了它的納稅情況,發現2013年10月之前幾乎是空白。”衢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副局長李雨森對本刊記者說。
李雨森拿著十張A4紙,上面打印著中寶投資自2011年11月以來的企業利潤表、小企業資產負債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請表等。
本刊記者看到,自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為零元。城建稅在2013年3月繳納過366.99元,其他月份都為零元,印花稅總共也只繳納了127.99元。自2013年10月起,稅收部門組織的收入才出現了數字。
“這是中寶投資開始為員工繳納社保了?!崩钣晟忉屨f。從表上可見,到2014年4月這7個月內,共繳納了5.8萬余元。
衢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張飛告訴本刊記者,周輝個人資金、中寶投資公司資金、投資人的資金(充值資金、提現資金)全部混在了一起,“甚至連周輝本人都無法說清自己的個人資產是多少”。
財務的混亂,給納稅申報造成了很大障礙。
中寶投資的財務人員李娟(化名)告訴本刊記者,每到納稅申報時,會雇請一名會計應付著做賬。
“一是我們這些員工也不太清楚賬目狀況,每天都有充值與取現的,不好做賬;二是現在沒專門的P2P網貸行業納稅申報管理辦法。”李娟說。
在中寶投資網站平臺上進行的交易,投資人利息稅、手續費稅等一分錢的稅都沒有繳納。
網貸平臺納稅五花八門
與P2P網貸行業功能類似的小額信貸公司,納稅情況卻大相徑庭。
李雨森提供了衢州當地一家小額信貸公司的納稅情況表,與中寶投資形成了鮮明對比:2013年10月,該公司納稅超過60萬元,而中寶投資僅繳納7664.05元;2014年4月,該公司納稅超過240萬元,中寶投資則是7994.71元。
本刊記者隨即致電拍拍貸、新新貸、翼龍貸、人人貸、紅嶺創投、投哪網等幾家知名P2P網貸平臺,詢問如何納稅及所依據的法規辦法。
新新貸市場部高級經理朱捷告訴本刊記者,其運營方上海涌信金融信息服務公司繳納了營業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附加稅。
翼龍貸的總經理助理王翠屏表示,其運營公司溫州翼龍貸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正常納稅”,繳納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附加及在京企業應繳的其他稅種。她說,翼龍貸網目前還沒有進入盈利期,平臺總量和存量反映的是借貸水平,不能反映平臺的盈利水平,“翼龍貸利潤的70%以上為加盟商所有?!?/p>
拍拍貸高級公關經理林莉燁說,其運營方上海拍拍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是按照手續費收入的規定繳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的。
人人貸的回復則是,其運營公司人人貸商務顧問(北京)有限公司所有收入均已按照國家規定繳稅,主要稅種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紅嶺創投CEO周世平告訴本刊記者,紅嶺創投創建最初的幾年,“交易量高,但利潤很少,壞賬墊付壓力大,曾被稅務部門罰款8萬元”,現在則是按國家規定繳納營業稅等。
對于依據的納稅申報管理辦法及每年繳納的大概金額,只有投哪網給了相對明確的答復。
“深圳市金融辦經過調研后,表示投哪網可以按照科技企業的優惠標準繳納5%的營業稅。我們2013年的營業額有4000多萬元,繳納的稅有數百萬元,稍有盈利?!蓖赌木WCEO吳顯勇對《望東方周刊》表示。
網貸之家CEO徐紅偉對本刊記者透露,當下確實沒有專門針對P2P網貸行業制定的納稅法規,因此,企業納稅情況也是五花八門――有“順其自然”的;有跟當地稅務部門關系好的,就會繳納營業稅等稅種;也有稅務部門主動出擊排查,從而被稅務部門罰款的網貸平臺。但“總體來說,稅務部門并沒對P2P網貸平臺帶來多大影響”。
無法可依
本刊記者曾就此事致電致函國家稅務總局,法規司回復稱,對P2P網貸行業處于研究階段,目前不便接受采訪。
本刊記者也以網貸企業的身份致電上海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接線人員在向領導匯報后告訴本刊記者:“沒有專門的文件表示線上貸款與線下貸款納稅不一樣,從事P2P網貸的企業首先要取得從事金融業服務的相關資格,然后按5%繳納營業稅?!?/p>
“稅收法規總是落后于經濟發展的。2002年出臺的《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納稅范圍也沒包括P2P,這給我們征稅帶來了難度。目前金融業已發展到一定程度,新事物層出不窮,希望相應的稅收頂層設計盡快出臺,以便有效監管P2P網貸行業?!崩钣晟f。
法院高層也存在對P2P監管法規未跟上的擔憂。
在十天前舉行的中國互聯網金融法治高峰論壇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劉竹梅對本刊記者表示:“金融創新方面如果監控、監管跟不上,風險早晚要暴露出來,而且會放大幾倍。”
“今年初,國務院的107號文(加強影子銀行監管的通知)畢竟是框架性的,現在還沒有出臺具體細則?;ヂ摼W金融的創新層出不窮,相比之下,立法相對滯后。”劉竹梅說。
不過,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本刊記者,2013年公布的《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中,當時國家稅務總局想把P2P網貸納入正常統計范圍內,“但在人大表決的時候又被拿下”。
企業“走出去”需要關注哪些稅收問題?
企業“走出去”的形式有所不同,有的企業要做綠地投資,有的是海外并購,還有的在境外承包工程項目,或者在海外構建融資平臺,組織架構上有的采用總分模式,有的采用母子模式等,不同的類型在稅務方面考慮的側重點是不同的??偟膩碚f,有“三板斧”的功課是一定要做的:一是要弄清楚東道國的稅收政策和征管情況,二是要弄明白我們國內涉及境外投資經營的稅收規定,三是要看我國與對方簽訂的稅收協定。建議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對稅務風險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建制度、設機構、配人才,更好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打造現代化的跨國企業。
在國外設立的分公司可以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嗎?
可以開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中國居民企業的境內、外分支機構應當通過其總機構申請開具證明,即由總機構向主管其所得稅的縣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申請資料包括:《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申請表;與擬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收入有關的合同、協議、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支付憑證等證明資料;總分機構的登記注冊情況等。
境外取得的收入,如已經在境外交稅了,還需要在境內申報嗎?
需要。我國的企業所得稅制度采用了屬人加屬地的原則,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居民企業應就其全球所得對我國負有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對我國負有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因此,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企業和取得與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境外所得的非居民企業,都需要向我國申報納稅。同時,為了解決上述境外所得在境內、外雙重征稅的問題,企業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
企業發生境外虧損怎么在稅前彌補?
按照現行規定,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同一筆虧損重復彌補或須進行繁復的還原彌補、還原抵免的現象。因此,按照分國不分項的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要求,企業境外項目發生的虧損只能由該國其他項目盈利或以后年度盈利彌補。同時,根據《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規定,企業在同一納稅年度的境內外所得加總為正數的,其境外分支機構發生的虧損,由于上述結轉彌補的限制而發生的未予彌補的部分(非實際虧損額),今后在該分支機構可以無限期結轉彌補。另外,如果企業當期境內外所得盈利額與虧損額加總后和為負數,則以境外分支機構的虧損額超過企業盈利額部分的實際虧損額,按企業所得稅法5年期限進行虧損彌補,未超過企業盈利額部分的非實際虧損額仍可無限期向后結轉彌補。
境外注冊居民企業從境內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是免稅的嗎?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企業自被認定為居民企業的年度起,從中國境內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以前年度,限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同樣屬于免稅收入。
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后,稅務機關多久可以辦結出口退稅手續?
2016年修訂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將出口企業分為四個類別,納稅遵從度高、信譽好的一類企業享受“先退后審”,稅務機關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稅手續;二類和三類企業分別在10個工作日和1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稅手續;納稅遵從度低、信譽差的四類企業要先經過嚴格審核才能辦理退稅,2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稅手續。
企業的境外所得只有從與我國簽有稅收協定的國家取得才能享受稅收抵免嗎?
不是的。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稅并不限于在已與我國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和地區已繳納的所得稅。因此,境外投資企業在還沒有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和地區已繳納的法人稅或所得稅,仍然可以按照有關國內法規定在計算中國應納稅額中抵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涉及饒讓抵免的時候,必須在稅收協定中有明確的規定才可以適用。
可以享受饒讓抵免的境外收入在申報時怎么計算享受的饒讓抵免稅額?
根據《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號)規定,稅收饒讓抵免的計算按照饒讓類型的不同有兩種情況,一是稅收協定規定定率饒讓抵免的,饒讓抵免稅額為按該定率計算的應納境外所得稅額超過實際繳納的境外所得稅額的數額;二是稅收協定規定列舉一國稅收優惠額給予饒讓抵免的,饒讓抵免稅額為按協定國家和地區稅收法律規定稅率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超過實際繳納稅額的數額,即實際稅收優惠額。
境外開展的工程項目在增值稅方面可享受什么樣的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有三類與工程有關的服務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一是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務;二是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三是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企業在境外從事上述工程類服務,可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境內企業開展的跨境業務怎么才能享受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10類服務,可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其中包括研發服務、設計服務、軟件服務、信息系統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務、轉讓技術等。企業開展的跨境業務,如果符合上述規定,可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文件還同時規定,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無形資產的,可以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境內企業能用境外盈利彌補境內虧損嗎?若盈利來自不同國家,有彌補順序要求嗎?
根據《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規定,企業可以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彌補境內虧損,對于境外盈利分別來自多個國家的,彌補境內虧損時企業可以自行選擇彌補境內虧損的境外所得來源國家和地區順序。
在進行境外所得抵免時,“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境外分支機構”是怎么界定的?
根據相關規定,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是指根據企業設立地法律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或者按照稅收協定規定不認定為對方國家(地區)的稅收居民。企業居民身份的判定,一般以內法為準。如果一個企業同時被中國和其他國家認定為居民(即雙重居民),應按中國與該國之間稅收協定(或安排)的規定執行。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境外分支機構特別包括企業在境外設立的分公司、代表處、辦事處、聯絡處,以及在境外提供勞務、被勞務發生地國家(地區)認定為負有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營業機構和場所等。
對外業務沒有中文合同是否會影響企業享受增值稅免稅?
企業能夠提供符合規定的中文翻譯件就不會對享受增值稅免稅造成影響。企業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時,如果提交備案的跨境銷售服務或無形資產合同原件為外文的,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規定,應提供中文翻譯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單位蓋章。另外,主管稅務機關對提交的境外證明材料有明顯疑義的,可以要求納稅人提供境外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