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農村專項計劃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各市科技局,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現將《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1〕131號)、《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信息光子技術”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1〕133號)、《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型顯示與戰略性電子材料”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1〕137號)、《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生物重要性狀形成與環境適應性基礎研究”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1〕140號)、《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病原學與防疫技術體系研究”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資〔2021〕144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科技部《通知》要求抓緊做好相關重點專項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請各單位按照要求時間完成項目預申報書的網上填報,省科技廳組織對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后,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聯系人:
基礎研究與科技獎勵處 王積成 0551-62659625
高新技術處 劉王蓮 0551-62674421
農村科技處 許應媛 0551-62658791
社會發展科技處 秦 岷 0551-62678552
王孝文 0551-62678552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 張 蕾 0551-62615369
附件:1.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
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
2.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信息光子技術”
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
知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
3.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新型顯示與戰略
性電子材料”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
報指南的通知service.most.gov.cn/kjjh_t
ztg_all/#
4.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生物重要性
狀形成與環境適應性基礎研究”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
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
5. 科技部關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病原學與防疫技術體
系研究”等“十四五”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
知 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第一條為規范新農村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省省級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我市新農村建設的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專項補助資金為省財政安排的對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專項補助和市財政安排的對新農村建設項目的獎補(以下簡稱專項補助資金)。各鄉(鎮)、街道應安排配套補助資金,積極引導農民自籌資金投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農村建設。
第三條專項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新農辦)共同管理。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的分配和管理,市新農辦主要負責項目的審查和實施監督。
第四條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一)規劃先行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發展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制定實施方案,按年度分步實施。對未完成產業發展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的示范村鎮不予補助;
(二)務求實效的原則。從農民群眾最關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見效的事項入手,真正惠及廣大農民群眾;
(三)突出重點的原則。圍繞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的目標,側重支持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四)規范管理的原則。建立科學透明的支農資金管理機制,原則上與其他政府性資金支持的項目不重復交叉投入,對資金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立即終止扶持,收回補助資金;對年度考核資金使用效果較差的,下年度不再安排獎補。
第二章資金使用范圍和標準
第五條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獎補新農村建設“千村百鎮”示范村鎮。重點用于支持發展現代農業生產示范,調整農業結構,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改善公益性等基礎設施,其色農業生產示范及基礎設施建設獎補資金占專項資金總額的70%。
(一)特色農業生產示范及示范基地基礎設施建設獎補。主要用于支持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引導示范村鎮圍繞現代農業建設,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促進農民增收。
(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獎補。主要用于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和提高農村信息化服務水平。一般補助2-3萬元。
(三)村內基礎設施建設獎補。示范村符合規劃的中心村莊莊內道路按工程造價70%獎補,配套下水道或排水溝按工程造價30%獎補,其它公益設施如公廁、休閑廣場等按工程造價的50%獎補。
(四)鄉村清潔工程示范建設獎補。對示范村符合規劃的中心村莊實施田園清潔工程、家園清潔工程、水源清潔工程進行獎補,重點突出家園清潔工程和水源清潔工程。按照農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整治最見效的原則,有重點的選擇實施項目,按照以下標準進行獎補:
1、家園清潔工程獎補。農戶入戶道路每平方米補助6元;戶用沼氣池除沼氣國債項目補助外,每口獎補160元,實行“一池三改”另外獎補500元。
2、水源清潔工程獎補。集中供水項目按水塔、主管道、水泵三項投資總額的80%進行獎補;農戶戶辦改水,每戶補助150元。
第六條示范鎮專項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小城鎮建設項目和特色產業示范基地建設。
第三章項目申報、審批和建設
第七條項目申報
(一)凡屬于本實施細則獎補范圍,有受益區農民民主議定通過的項目建設籌資籌勞方案,具有較強示范帶動作用的項目,均可以鄉鎮為單位組織村委會進行項目申報。
(二)申報單位填寫《明光市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標準文本》,并附鎮村規劃、項目規劃說明、相關圖件、村民代表意見等附件,申報材料一式八份。
第八條項目審批
(一)市新農辦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書面和現場審核,確定項目內容和獎補額度。對通過民主議定、規劃詳實可行、配套資金落實、群眾自籌比例大、申報積極性高、實施受益面廣的項目給予優先考慮。
(二)申報項目由市新農辦會同財政局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匯總后,報市政府審批。
第九條項目建設
(一)專項補助資金項目實行項目責任人制。項目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責任,切實管好用好新農村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按標準建好項目。
(二)專項補助資金支持項目建設期原則上為一年,計劃項目要按期完成,建設質量要達到規定標準。原則上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地點、規劃和建設內容,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專項補助資金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要實行公開招投標制。
(三)項目竣工后,項目建設單位將申請驗收報告和項目總結上報市新農辦,由市新農辦會同財政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撥付獎補資金。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條市財政局按照《**省財政專項資金報帳制管理辦法(試行)》,對新農村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實行縣級財政報帳制管理,單獨核算。
第十一條項目完成經驗收合格,撥付專項補助資金。對專項補助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向驗收組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否則,不予撥付專項補助資金。
第十二條專項補助資金支持項目建成后形成的集體項目資產歸村集體所有,戶辦項目資產歸農戶所有。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專項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
(一)市財政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專款專用。對專項資金到位不及時、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以及其它違反規定的行為要限期糾正;拒不改正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同時,不再安排下年度該項目點其它項目資金。
(二)市新農辦要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及時跟蹤、評估項目實施情況,按時匯總上報項目的進展情況。項目實施完成后,各項目單位要將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情況上報市新農辦。市新農辦要及早組織項目單位做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資料搜集整理和工作總結,同時要引導示范村鎮積極探索新農村建設的長效管理機制。
(三)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市下達的實施計劃和建設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足額落實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嚴格按規劃施工,保證建設質量。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得擅自調整項目內容、標準、規劃、地點和資金用途。
第一條為做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的個案信息登記和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目標人群的有關情況,建立完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等各個環節相互銜接和制約的運行機制,確保獎勵扶助制度全面、深入地推廣和實施,根據《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規范(試行)》(人口廳發【2005】8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關于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按照“分工協作、分級負責、管理規范、快捷高效”的原則,建立信息核查、登記、傳輸、應用、質量控制等制度,確保全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目標人群個案信息及時、準確、全面。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財政部門、資金發放機構進行獎勵扶助信息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按照財政部《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關于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要求,明確人口計生部門、財政部門、委托發放機構的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
第五條縣以上各級人口計生部門內相關業務部門職責分工:政策法規部門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確認口徑解釋及資格審定工作;發展規劃(規劃統計)部門負責組織專門統計調查、確定獎勵扶助對象、錄入維護獎勵扶助對象個案信息并進行質量控制;財務部門負責聯系財政部門和發放機構、編制資金需求計劃、掌握和監督專項資金的運行情況。
第三章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與信息上報
第六條全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年滿60周歲。
第七條全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實行年審制。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程序分為個人申報、村級審議公示、鄉級初審公示、縣級審查確認四個步驟。
符合獎勵扶助條件但因故當年未納入資格確認程序的人員,原則上應納入下一年度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程序。
第八條每年1月31日前,個人申報。上年度未納入獎勵扶助、本年度符合獎勵扶助對象條件、要求確認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的人員,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提出書面申請(格式見附件1),填寫《山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3)。上年度的獎勵扶助對象,原申報信息發生變化的,要重新申報。
第九條每年2月28日前,村級審議公示。村(居)民委員會對本年度申報要求確認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的和上年度的獎勵扶助對象,都要逐戶逐項上門核實情況,并將核實情況張榜公示(格式見附件4)。公示結束后村級應在《申報表》上簽署審議意見。對本年度申報要求確認獎勵扶助對象資格但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符合條件的,要將《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對上年度符合條件,本年度因信息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的,要向當事人說明原因,并填寫《山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退出情況報告單》(見附件5,以下簡稱《退出報告單》),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有關信息雖發生變化但仍符合條件的,要將新的《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
第十條每年3月31日前,鄉級初審公示。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對村級上報的資料進行初審,并進行公示(格式見附件6)。公示結束后,將經審定的《申報表》、《退出報告單》等資料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查確定。
第十一條每年4月30日前,縣級審查確認。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查和公示(公示格式見附件7),確認本年度獎勵扶助對象。
第十二條每年5月31日前,信息錄入和變更階段。經確認具有獎勵扶助對象資格和因故退出獎勵扶助的對象,由縣級依據《申報表》和《退出報告單》,將其信息錄入“全國獎勵扶助管理信息系統”。
各市人口計生部門要隨時登錄“全國獎勵扶助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督促所轄各縣(市、區)及時錄入上報信息,并對匯總數據進行必要的分析、下載工作,將獎勵扶助對象名單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每年6月10日前,部門信息報送。人口計生部門要向同級財政部門和發放機構提供當年獎勵扶助對象的個案和匯總信息,即《獎勵扶助對象花名冊》(見附件8)、《獎勵扶助對象人數(預測)匯總表》(見附件9)。
第四章獎勵扶助資金信息
第十四條每年6月15日前,省財政廳按照省人口計生委提供的當年獎勵扶助對象人數,將所負擔的獎勵扶助專項資金下達到各市。6月31日前,市、縣財政負擔的配套獎勵扶助專項資金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第十五條每年7月31日前,各縣(市、區)發放機構應根據人口計生部門提供的當年《獎勵扶助對象花名冊》,將上半年的獎勵扶助金劃撥到獎勵扶助對象個人儲蓄帳戶;次年1月31日前發放下半年的獎勵扶助金,填寫《獎勵扶助金發放情況花名冊》(見附件10),反饋給人口計生部門,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口計生部門將信息錄入“全國獎勵扶助管理信息系統”。人口計生部門在獎勵扶助資金劃撥到個人帳戶之前,發現獎勵扶助對象信息有誤,不符合獎勵扶助條件的,應立即終止向該對象發放資金,并填寫《退出報告單》,立即作退出處理。
第十六條每年1月15日前,各市人口計生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反饋上年度獎勵扶助專項資金發放情況,即《獎勵扶助資金發放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1)。
第十七條建立獎勵扶助對象人數和獎勵扶助資金需求預測預報制度。各市要提前開展對下一年度符合獎勵扶助條件對象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根據獎勵標準,預測下一年度獎勵扶助資金需求。各市人口計生委于每年9月15日前,向省人口計生委和同級財政部門提供下年度獎勵扶助對象匯總信息(見附件9)和下年度《獎勵扶助資金需求計劃表》(見附件12)。
第五章信息管理與質量監督
第十八條各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要確定專人具體組織、協調此項工作,按規定及時處理和變更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各相關部門要建立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機制,對本部門獎勵扶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省、市人口計生部門要對個案信息數據進行校核和評估,定期通報各地提交個案信息的進度與質量,并不定期地對上報的信息質量進行抽查,確保獎勵扶助資金準確、及時發放。資金發放情況的檢查可與獎勵扶助對象資格年審結合進行。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人口計生部門、發放機構之間相互交流信息應同時使用書面和電子兩種格式。書面格式的資料,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
第二十一條建立信息處理、利用、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明確各級各類用戶的使用權限和安全責任。妥善保管密碼,密碼至少每半年更換一次,不得越權獲取或處理信息,不得擅自對外提供相關信息。
1、污染減排工作有序開展
根據省、市污染減排工作要求,我縣制定了2012年主要污染源物總量減排計劃,按照計劃要求,全縣COD和SO2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000噸和3500噸以內,削減量分別為138.2噸和1690噸,1-6月份全縣COD排放總量1963.6噸,已控制在目標范圍內,SO2排放總量1406.3噸,削減1188.7噸,削減率45.8%。目前,已完善所有減排臺賬,編制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2、生態縣建設穩步推進
生態縣建設規劃已委托省科技咨詢服務中心編寫,現已完成初稿并通過評審。鎮、鎮已申報省級生態鄉鎮,村申報省級生態村,鎮、鄉申報國家級生態鄉鎮,鎮上賢古村申報國家級生態村。
3、國家衛生縣城創建工作全面啟動
按照縣委縣政府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實施方案及動員大會精神,我縣全面啟動創衛工作,成立了創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衛工作實施方案,根據環保要求,對今后三年創衛工作任務進行具體細化,確保我縣創衛工作順利實施。
4、“六·五”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形式多樣
今年6月5日是第39個世界環境日,我縣圍繞“低碳減排、綠色生活”中國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紀念活動。一是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移動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世界環境日主題,營造節日氛圍;二是組織全縣10余家主要企業負責人參加環保知識答題活動,倡導污染減排、綠色發展理念;三是在中高考期間,對城區工業建筑、飲食娛樂場所噪聲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為考生營造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環境;四是組織環保執法人員上街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通過制作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標語、設置宣傳咨詢臺、發放環保知識宣傳資料以及邀請老年腰鼓隊上街宣傳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和參與熱情。
5、環境執法監管到位
一是加強對工業園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對工業園區建設項目全部辦理環評和驗收手續,確保環評率達100%,二是積極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系,完成了科技環評、竹橋高嶺土礦環評與審批,確保我縣一批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三是加強環境監測工作,特別是汛期重點加強對高塘取水口的水質監測及油盤鐵礦等重點企業的水質監測工作,確保汛期我縣水質達標。
二、存在的問題
1、集鎮和工業園區的污水收集支線管網還未建成。
2、污水處理廠沒有按照省、市政府規定的時間要求投入試運行,不能發揮減排效益,影響全縣COD減排任務的完成。
3、董氏紙業提標減排量很難得到國家認定。
三、意見和建議
1、加快集鎮和工業園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進度,盡早使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董氏紙業提標減排量得到國家認定。
2、嚴格執法,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業專項治理。在前期調查模底基礎上,對全縣規模化畜禽養殖業開展專項整治,有效控制農村面源污染。
一、指導思想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以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為目標,通過政策扶持和引導,廣泛動員企事業單位具體承擔促進就業的社會責任,形成以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為服務對象,以實踐、實習和靈活就業為主要運行方式,并與政府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體系相銜接的預備就業工作機制,以緩解我州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是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針對缺乏社會實踐及職業經驗的畢業生開展的專項就業援助行動,其依托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實操、管理等預備就業崗位,接納高校畢業生在實際工作崗位上進行為期6個月左右的職業見習。見習期間,見習者和用人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參加見習畢業生提供免費人事服務和失業登記管理服務;用人單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工資并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政府對見習單位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費用從當地就業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見習工作由州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州人事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具體運作并承擔完成相關具體工作任務。就業見習供求信息和相關工作表格(附件)可通過*州信息公開網查詢、下載。
三、實施對象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指*州生源,自愿提出見習申請并符合見習崗位條件及專業要求的未就業或已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的應歷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上述人員原則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見習補貼。
工作中要重點安排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的畢業生優先參加見習實踐。
四、工作程序
(一)宣傳發動通過各類媒體信息,廣泛宣傳發動,使各科室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充分了解就業見習制度的內容及其發展的重要意義,引導他們積極參與到見習計劃中來。
(二)組織開發見習單位和見習基地
1、見習單位申報條件。見習單位應當是具備一定規模、管理規范、在當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類就業見習工作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市本級(含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開發區)今年將確定5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
2、見習基地申報條件。在具備見習單位條件的基礎上,一年內為畢業生提供10個以上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并能從見習畢業生中錄用10%以上為正式員工的,可確定為“*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授予由州人事局等六部門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牌匾。掛牌期限為三年,三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并能持續提供較多見習崗位的可以繼續掛牌,今后可長期參加我市畢業生見習計劃的實施。
3、見習單位申報程序。通過新聞媒介,公布我市的見習工作政策和申報程序。能夠滿足見習條件和要求的用人單位,可自愿提出參與申請,向市人才中心進行申報,填寫《*州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報材料:(1)企業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2)組織機構代碼證;(3)見習單位簡介。人才中心根據申報情況報上級部門審核認定。確定為見習單位的用人單位,須與組織實施機構簽訂《見習單位參與實施機構開展*州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見附件2)。
見習單位參與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試運行一期后,經評估合格的,可以認定為“*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三)見習實施
1、見習信息。根據見習單位上報的見習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統一在*州信息公開網向社會,信息內容包括:見習單位名單、見習崗位、見習人數、見習期限、條件、要求等。
2、見習學員報名。符合見習崗位要求的高校畢業生,應填寫《*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申請登記表》(見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證件到市人才中心報名:(1)身份證、戶口簿;(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或失業登記證;(3)學歷證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零就業家庭、收入低于社會平均工資家庭和就業困難的畢業生,所在社區居委會提供證明并由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簽署意見(農村的提供村委會證明并由鄉鎮民政部門簽署意見)。
3、見習供需對接。見習畢業生報名經人事部門復核后,由人才中心負責建立見習崗位需求信息和畢業生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報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庫,搭建就業服務平臺,通過網上雙向選擇或依托人才市場供需直接見面等形式,按照雙向選擇、擇優使用的原則,幫助見習畢業生和見習單位實現供需對接。見習畢業生與見習單位達成就業見習意向,由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簽訂《*州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協議書》(見附件4),并報實施機構鑒證備案。
五、見習管理與跟蹤服務
1、見習期限一般為6個月。見習畢業生在見習期間或期滿后被見習單位聘用的,應為見習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在見習期間被聘用的,中止見習活動)。在該單位見習期可作為工齡計算。
2、見習期間各方應按照協議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配合完成任務。見習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與見習學生的見習關系,出現違規并拒不改正者,經核實人事部門可取消其參與見習計劃的資格;見習學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見習。
3、見習期間,人事部門負責對見習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和服務,督促檢查見習單位的日常管理情況,協調解決見習期間出現的問題。
4、見習期滿,見習單位應根據畢業生的實際表現能力和工作能力,對畢業生見習情況進行考核鑒定。出具《*州見習畢業生就業能力鑒定表》(見附件6),作為實踐鍛煉經歷和就業證明,作為今后招聘選用的依據。
5、見習單位應做好就業見習畢業生的日常管理,密切與他們的溝通和聯系,了解和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難以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與人事部門溝通研究,共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抓實做好。
一、基本情況
我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 “三農”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將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省政府持續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投入,涉農專項資金在加快提升我省農業現代化水平,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涉農專項資金投入穩步增長。全省各級政府根據中央加強“三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積極研究、制定、完善相關政策,不斷增強政策的適用性、連續性、穩定性。針對農業改革和發展中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健全支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不斷加大投入力度。2012至2013年,全省農林水事務支出共計921.23億元,其中2012年408.20億元,2013年513.03 億元,分別較上一年度增長9.3%和25.7%。省以上財政安排支農專項資金共計357.5億元,其中2012年179.1億元,2013年178.4億元。這次重點審議的省級財政支農轉移支付專項資金249.7億元,主要包括農業專項資金24.3億元,水利專項資金85.8億元,林業專項資金19.2億元,海洋與漁業專項資金10.5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12.9億元,扶貧專項資金10.6億元,省農辦14.1億元,造地改田資金61.3億元等,較好地發揮了專項資金支持、引導和保障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落實。
(二)涉農專項資金投入取得明顯成效,有力推進了各項“三農”工作。一是“兩區”建設成效明顯。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強化項目資金統籌加快推進“兩區”建設的通知》精神,重點支持糧食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糧食產業發展項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和家庭農場發展。近四年全省累計建成4984個總面積為465.2萬畝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全省糧食生產面積基本穩定在1900萬畝,總產量150億斤的水平,全省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不斷增強。累計建成598個總面積為224.5萬畝的各類現代農業園區,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水平不斷提高。二是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深入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全面建設美麗鄉村的決策部署,到2013年底全省累計有2.7萬個行政村完成了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占全省行政村總數的94%,創建美麗鄉村先進縣(市、區)35個。全省95%以上的村實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79%以上農戶家庭實現衛生改廁,65%以上村莊開展了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了全省63萬群眾的飲水問題。三是漁業發展勢頭良好。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計完成標準漁港建設投資約6.2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24%。2012至2013年漁業油價補貼112.6億元,補助資金已及時分解下達。四是財政扶貧取得積極成效。2008年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以來,財政扶貧資金逐年增加。至2013年,12個重點欠發達縣完成特別扶持項目投資144.27億元,完成計劃總投資額的89.4%,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0110元,增長12.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不斷加強資金監管。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與各主管部門加快建立健全財政涉農資金和項目管理制度,明晰部門管理職責,規范資金運行監管。做好涉農專項資金整合和統籌工作,通過打造整合平臺、建立整合獎懲制度等機制創新,突出對重點項目的集中投入。進一步推進涉農專項資金的歸并清理,提前1年完成專項性一般轉移支付改革方案規定的內容。實施涉農專項資金的競爭性分配和因素法分配改革,強化涉農項目立項管理,提高資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斷完善涉農專項資金績效考核制度,針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多個項目在財政部績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需要關注的問題
近些年來,我省加大“三農”投入,優化支出結構,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全面促進了農業農村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但從涉農專項資金的審計和調研情況來看,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有:
(一)涉農專項資金設立種類過多。目前,涉農專項資金分布在許多部門,種類繁多。這次審計調查的農業類專項資金就有79項,涉及14個部門,還未包括省發改委的涉農項目投資補助資金、糧食生產保險資金等。而且越到基層,專項資金分解后涉及到的部門越多,每一項又派生出多個子項。如蒼南縣剔除中央和省下達的專項資金,2013年溫州市及縣本級補助的涉農專項資金種類多達96項。湖州市反映,每個縣區一年省以上涉農項目超過100多個。
(二)分配渠道和環節過于繁雜。涉農專項資金的具體分配掌握在不同的職能部門,有的還互相交叉,而且資金分配的環節較多。如“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由省農辦牽頭組織實施,但省環保廳、住建廳、衛生廳、交通廳都有其中某類項目的管理職能和對應的專項資金分配權。農業補貼涵蓋了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補貼環節繁雜。如農民直補包括了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統防統治補貼、種糧大戶補貼等多項內容。糧食補貼從中央到地方有11類補助資金,補助貫穿于選種播種、育秧插秧、病蟲害防治、政策性保險、收割儲存等糧食生產的全部環節。繁雜的種類和環節,讓許多農民不僅搞不清楚哪些可以享受補助,也不知道如何去獲得補助。
(三)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有待提高。一些資金的支出方向和支出效率達不到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求,“撒胡椒面”的現象比較突出。調研中發現,省對金華市的涉農資金補助項目有1081個,數額最大的73萬,最小的僅125元。資金的分散使用,造成年年要補助,補助又不夠,政策效應不明顯。還有部分涉農專項資金進入競爭性領域,有的企業甚至用同一個項目多部門、多渠道獲取補助資金,這些補貼資金并未真正發揮做大做強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如杭州某公司2011年獲得林業中央貼息45萬元,2012至2013年分別獲得省農業綜合開發貼息56萬元、66萬元,該公司目前卻已倒閉破產。又如蘭溪市某公司2011至2013年以香榧基地建設項目分別向林業、財政、科技等三個部門申報取得五個項目補助資金877.9萬元。另,對“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績效評價發現,有些整治合格村的部分建設內容未實施或未達標,一些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長期閑置不用,損壞情況嚴重,涉農專項資金的績效管理和考核在實際工作中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四)涉農專項資金的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有些涉農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而且主管單位的自由裁量權過大。項目主管單位沒有建立項目信息互通機制,多頭立項、重復立項的情況比較普遍;有的在立項審核、檢查驗收等環節把關不嚴;有的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監管體系尚未建立,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調研中發現,一些項目主管部門未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嚴格的審核,致使一些項目草率立項、“立人情項”,缺乏科學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不少項目的檢查驗收流于形式,一些小項目的檢查驗收往往草草了事,一些重要項目的檢查驗收也主要依托申報材料,沒有深入實地了解情況、丈量勘測,未實現對項目的有效監管。即使在檢查驗收過程中發現了違規造假的情況,處罰也不夠嚴厲,企業的違法成本非常低。還有個別專項資金存量較大。如省農辦扶貧專項資金中的異地搬遷專項,由于異地搬遷工作的復雜性,一些項目建設周期拉長、進度放緩,導致省補助資金不能及時撥付,存量資金較大,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五)涉農專項資金的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由于制度設計和監管不到位,加上一些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法制意識較為薄弱,有的與企業聯手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如審計廳抽查了接受財政涉農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單位1384家,發現存在虛假申報、重復申報以及資金使用不規范問題的單位625家,涉及獲取的財政補助資金27561.09萬元。截止7月底,全省各級審計部門向紀檢、公安等機關和部門移送案件線索118件,已立案83件,涉案人員135名。
分析上述問題存在的原因,一是當前上下級政府間事權財權的劃分尚不完善,有的職責重疊、財權交叉,共同管理的事項較多,造成專項資金名目過多,部分專項資金性質和用途雷同。二是許多涉農專項資金直接分配到具體的單位和項目,各主管部門在資金分配以及項目審核、確定、管理上有很大的權利,從根本上壓縮專項數量、整合統籌專項資金的難度非常大。三是涉農專項資金運行環節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各主管部門之間、甚至同一部門的不同業務處室之間信息資源不互通,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呈封閉運行狀態,缺乏社會公眾和同行業的公開監督機制,容易造成企業重復申報并成功獲取財政補助。四是對市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還比較低,各地普遍反映財政補貼政策的數量看似很多,但部分政策的定位不準,漏洞較多,可操作性不強,有些補貼補在了市場可以自行調節的環節,有些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項目又未獲得相應的補貼。許多省級項目要求基層有相應的配套資金,而一些地方積極爭取來的項目在資金上實際難以配套,導致有的項目延期,有的在竣工驗收時弄虛作假,還有的為此借貸負擔了較重的融資成本。
三、幾點建議
(一)優化結構,繼續加大財政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全省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增加“三農”投入,在資金安排上優先保證,建立健全“三農”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在加大投入的同時,要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科學把握支出的政策和方向,遵循保民生、保生態、保安全、保農民增收的原則,集中財力重點解決存在于“三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如補貼糧食等重要農產品,鼓勵農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壯大,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欠發達地區農民脫貧等。凡是應當由市場配置資源、市場競爭充分的行業、企業或產品,一般不應當給予涉農資金扶持、補助。要大力提升資金使用的規模效應,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運用多種方式拓展“三農”領域投融資渠道,鼓勵各級政府多渠道融資滿足重大項目的資金需求,帶動社會資本投向“三農”事業。
(二)深化改革,加快推進涉農專項資金清理整合。深入推進部門專項資金清單改革,厘清各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真正實現一個部門只主管一個專項的目標,進行實質性的歸并整合;合理劃分省和市縣的事權,省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是制定支農補農政策,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原則上不具體審批應由縣級政府為主投資、扶持和實施的項目;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將涉農專項資金更多地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式下撥到市縣,由市縣自主結合當地“三農”發展的特點和急需解決的問題,加以統籌使用,發揮好基層的自主性、能動性,并承擔起使用、管理和績效評估等責任;進一步完善競爭性分配制度,加大因素法分配力度,改進完善因素和標的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不斷提高資金分配與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通過實施家電下鄉,引導建立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生產和流通體系,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和銷售企業到縣以下建立家電銷售網絡,構筑農村便捷、順暢的家電產品銷售與服務體系,提高農村家電商品擁有率,改善農民生活,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實施時間和主要內容
實施時間:2009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為期4年。
主要內容:針對農民消費升級的新趨勢,開發和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性能可靠、質量保證、物美價廉的家電產品,并提供滿足農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務,同時對農民消費給予適當的補貼。初步選擇銷售既有利于改善農民生活,又有利于促進生產發展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摩托車、電腦、空調、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太陽能)、微波爐、電磁爐等十類家電產品(其中摩托車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由中央和省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貼,以提高農民購買能力,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擴大農村消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三、產品標準和補貼對象及申報
(一)家電下鄉產品及最高限價。家電下鄉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摩托車、電腦、空調、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太陽能)、微波爐、電磁爐十類。其中,摩托車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彩電單價不超過2000元,電冰箱(含冷柜)單價不超過2500元,手機單價不超過1000元,洗衣機單價不超過2000元,空調單價不超過2500元,電熱水器單價不超過1500元,燃氣熱水器單價不超過2500元。摩托車、電腦、微波爐、電磁爐、太陽能熱水器的最高限價待上級部門確定后另行下達。各型號產品的最高終端零售價不得高于產品中標價格。
(二)補貼對象和標準。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我縣具有農業戶口并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的所有人員,每戶農民對每類家電下鄉補貼產品最多可購買2臺(件),農戶憑身份證、戶口簿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中央和省財政對其給予產品銷售價格13%的補貼。
(三)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提供如下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報貼補手續:1、購買產品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原件;4、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5、購買人農資綜合直補一卡(折)通(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金融機構開立儲蓄賬戶)。
鄉鎮(街道)便民中心負責統一集中受理;鄉鎮(街道)財政所負責辦理補貼申報手續。
四、家電下鄉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
(一)家電下鄉銷售企業。經過省經貿委、財政廳推薦和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承擔我省家電下鄉銷售企業36家(名單見附件)。
(二)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1、具備的條件:一是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二是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四是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五是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日用品承辦企業鄉級店凡有家電經營業務且具備條件的,與銷售企業簽訂加盟協議后可作為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2、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于規定時間到縣經貿局申請集中備案,并簽訂《*縣家電下鄉銷售網點保質量優服務講誠信責任書》。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經貿局申請備案,并簽訂《*縣家電下鄉銷售網點保質量優服務講誠信責任書》。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3、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4、登錄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及時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在產品售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縣經貿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經貿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貿易糧食局、市財政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5、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按照“先退補貼后退貨”原則,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稅務發票到鄉鎮(街道)財政所審核,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街道)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稅務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五、貨源供應及價格
(一)組織好貨源。銷售企業要制定家電下鄉商品的供應計劃,盡快與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全縣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做到不斷檔、不缺貨,滿足購買需求。要加強經營網絡銷售信息溝通和市場預測,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供貨計劃,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二)嚴格執行零售價格。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生產企業中標的家電下鄉產品零售價格或低于中標零售價格銷售,不得隨意提高價格,如自行提高價格的,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
六、補貼資金的審核、發放與管理
(一)細化資金管理辦法。縣財政部門要按照《*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我縣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
(二)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街道)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稅務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稅務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稅務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2臺。鄉鎮(街道)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財政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
(三)及時支付補貼資金。縣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四)建立資金臺賬。縣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五)加強監督管理。縣財政部門要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足額的預撥資金,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縣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應急預案
(一)網點供應不及的處理。縣經貿局在選定鄉鎮(街道)銷售網點時,要擬定1個備用網點,一旦核準的銷售網點出現供應不及和其它緊急情況,在報請上級核準后,立即啟動備用網點。
(二)網點銷售管理。為了防止家電下鄉期間集中購買所引發的供貨間斷、排隊爭購等情況,緩解供需矛盾,方便農民購買,各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可采取預約登記、組織團購、送貨上門等切實可行的得力措施,確保市場秩序穩定和安全。
(三)市場出現混亂的處理。對出現搶購、擠購等市場秩序混亂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銷售活動;情況嚴重的,縣公安部門要出面維持秩序,并采取措施進行整頓,秩序穩定后再開始銷售。
對群眾舉報經營設施不足、服務態度差、經營秩序混亂的網點,各有關部門要立即停止其銷售,并取消其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資格。
(四)貨源出現斷檔的處理。銷售網點出現貨源斷檔、銷售中斷時,不準關門停業。有關網點要主動向待購者做好解釋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諾,同時立即與上一級銷售機構或總部緊急報告,并在最短的時間內補充貨源。對由于貨源不能及時補給而引起市場波動和其他不測情況的,要追究有關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的責任。
(五)規范促銷行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第16號),加強對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促銷行為的監管。任何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不得就家電下鄉搞限時限量促銷;促銷活動要與售貨現場相分離;組織較大規模促銷活動時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等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六)對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處理。對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要嚴肅查處,追回補貼款,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認真做好家電下鄉工作的政策宣傳
做好政策宣傳工作是實施家電下鄉工作的重要環節。相關單位要采取得力措施,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公告、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將家電下鄉補貼產品、銷售網點、補貼辦法、申領手續等有關政策和辦法宣傳清楚、解釋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讓老百姓知道買什么、在哪里買、如何申請補貼,讓農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切實把國家對廣大農民的關懷落到實處。
第一條為加強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規范項目立項、實施及竣工驗收工作,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土地開發整理及相關活動,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指在本縣范圍內,運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專項資金,對農村田、水、路、林等實施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的行為。
第三條建立縣級“占補平衡”耕地儲備制度。縣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通過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將宜農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并納入縣級耕地儲備庫,用于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補充。縣級每年安排的項目新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0畝。
第四條縣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編制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選址立項、評審確定規劃設計方案,指導監督項目實施,組織項目驗收、建立檔案等工作;參與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資金使用安排。
第五條縣財政部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項目預算安排,項目資金預算評審及確認,按進度撥付資金,項目資金的審計,監管資金使用;參與項目論證審定、計劃報批、檢查驗收等。
第二章項目申報和立項
第六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行年度申報與審定制。項目申報原則上以整理項目為主,開發項目為輔。
第七條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有關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向縣國土資源部門申報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第八條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必須符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項目區須集中連片,具備農業生產配套條件。
(二)項目申報規模不低于500畝,新增耕地率原則上不低于30%。
(三)項目規劃建設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第九條項目申報材料:
(一)項目建設申請;
(二)項目摘要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項目區規劃圖、項目區不小于1:5000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現狀圖;
(四)土地權屬調整方案;
(五)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負責實施附著物遷占的承諾書。
第十條縣國土資源部門牽頭,會同縣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現場踏勘,檢查項目區基礎設施狀況,核實項目區新增耕地率是否滿足要求;會同縣財政、農業等有關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組織評估論證,依據論證意見由縣國土資源局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對項目進行立項批復,納入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對項目進行土地調查,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測量和規劃設計。
第十一條項目規劃設計應與路、水、林、田設計方案相結合,項目規劃設計完成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規劃設計方案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告,充分聽取村(含居,下同)民委員會及群眾意見。
公告結束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向縣國土資源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預算書;
(二)項目區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勘測定界圖、項目區建筑物單體圖,項目區規劃圖、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
(三)項目實施方案;
(四)其他有關資料(如有關影像資料等)。
第十二條縣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預算進行評審。
第三章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三條項目實施嚴格實行項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標制、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合同制、廉政建設承諾制、經費審計制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招投標,與項目中標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規定嚴格管理。(其中縣級“占補平衡”項目由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委托項目所在鄉鎮、街道組織實施,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招投標,招投標結束后,由項目所在鄉鎮、街道與中標企業簽訂施工合同。)
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建立監理企業備選機制,將符合條件的監理企業納入備選庫進行管理,并從中隨機抽取監理企業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理。監理單位要按照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監理合同要求,對工程建設的資金、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實施控制,并承擔監理責任。
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建立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評估機制。對因弄虛作假、不按規范工序和標準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達標,或拖欠工人工資的企業,解除與施工企業施工合同,取消監理企業入庫備選資格。
第十五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對項目的實施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開發整理項目耕地的耕作層、平整度、水工建筑物、道路及生態林網等,應當符合有關標準。項目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可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者返修。
第四章土地權屬
第十六條項目實施前應明確土地權屬關系,涉及土地權屬調整的,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編制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征求有關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和村民意見后,報縣政府批準。
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應當在項目所在地進行公告。
第十七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調整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土地權屬調整后,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或者村民,應當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九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主要是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專項資金。其中“占補平衡”補充耕地項目資金為收繳的耕地開墾費;縣級基本農田整理項目資金為收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縣級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及國有土地出讓純收益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
第二十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按土地整理規模投資,原則上每畝投資不超過2000元。
第二十一條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屬于財政專項資金,應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第二十二條項目資金實行預決算制度。每年初,縣土地綜合整治服務中心根據土地專項資金收入情況和財政預算編制要求,編報本年度縣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用款申請,報縣財政部門審批,并由縣財政部門會同縣國土資源部門對項目進行預算評審后,下達項目預算。
項目預算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整,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按原項目預算申報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項目資金實行申請撥款制度。按照“實事求是、嚴格管理、先審后批、追蹤問效”的原則,資金撥付必須控制在項目預算范圍內。不辦理無計劃、無預算、無申請的撥款。
第二十四條項目資金申請撥款程序。項目實施單位依據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預算及工程施工進度,按照用款計劃編報用款申請,持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報告,經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后,報縣財政部門審批。縣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項目資金直撥施工單位。
第二十五條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預算和項目進度分期分批撥付項目資金。項目啟動時,縣財政按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30%撥付啟動資金,項目驗收前撥付到位項目資金總額的70%,其余資金待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到位。
第二十六條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主要用于組織、實施、管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費、拆遷補償費、工程施工費、設備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業主管理費和不可預見費等。具體使用范圍和列支標準按照《省省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綜〔〕9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項目資金應進行全成本核算。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購建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無關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得用于對外投資,支付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贊助和捐贈支出,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用項目資金購置專用設備的應符合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項目竣工后,購置的設備應與項目所在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簽訂設備移交管護協議。
第六章項目驗收管理
第二十八條項目竣工后,項目實施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告,提交縣國土資源和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委托中介機構對工程決算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審計。審計結果作為資金結算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縣國土資源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根據項目施工單位提出的項目竣工申請,組織開展項目竣工初驗。
第三十條項目竣工初驗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組織實施情況、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執行情況、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配套與使用情況、土地使用管理與工程管護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
第三十一條竣工初驗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聽取項目建設情況匯報。由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并接受對項目建設情況的質詢;
(二)實地查驗工程建設、新增耕地和土地權屬調整等情況,聽取項目區群眾意見,并按照規劃設計,隨機抽查各類建設內容,抽查比率不低于60%;
(三)查閱項目有關資料;
(四)核實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五)反饋項目竣工初驗情況。
第三十二條經縣國土資源部門、縣財政部門初驗合格的項目,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向市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終驗申請。
第三十三條申請竣工驗收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二)項目實施方案;
(三)竣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情況、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土地權屬調整情況、工程管護措施、投資預期效益分析、項目組織管理的主要措施與經驗、存在問題與改進措施以及文檔管理情況等;
(四)工程決算與審計報告、工程監理質量評估報告;
(五)竣工驗收圖、土地開發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現狀圖或地籍圖、土地開發整理后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地形圖;
(六)項目竣工后期管護措施等資料;
(七)土地統計臺賬變更情況說明;
(八)項目資金撥付及使用等資料;
(九)竣工驗收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四條在項目竣工驗收中如發現資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質量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中止驗收,并責成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七章后期管理
第三十六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后期管護暫行辦法》(廣政辦發〔〕57號)的規定,及時將土地、有關設施、林木移交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
第三十七條有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應當建立后期管理和維護制度,成立專門的管護隊伍,對開發整理的土地和工程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保證土地的有效使用、工程設施正常運轉和林木成活。
第三十八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的新增耕地要嚴格加以保護,并不斷提高質量,符合條件的,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新增耕地與其它農用地應及時加以利用,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可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等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項目實施過程中,縣財政部門、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及時了解掌握資金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設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存在工程質量不達標、挪用工程款、長期滯留資金和預決算及合同管理混亂等問題的項目,督促相關單位立即整改。
第四十條項目竣工半年內,施工單位未組織決算編報和提出驗收申請的,今后不再安排承擔我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第四十一條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主動接受縣財政部門、縣國土資源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第四十二條項目施工單位應做好相關資料的歸集、存檔、和保管工作,完整、準確、真實的反映和記錄項目情況。
第四十三條項目建設單位應做好項目成果有關檔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從項目申報到驗收通過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九章附則
精準扶貧的必然選擇
自2010~2011學年起,國務院扶貧辦與財政部聯合開展了雨露計劃實施方式改革試點。試點第一學年9個縣,第二學年100個縣,第三學年203個縣,一步一個腳印逐步推進,政策設計得到試點地區基層干部群眾的一致認可,但補助對象的瞄準度差、扶貧對象申報困難、基層扶貧部門工作量大等問題,基層干部群眾無法克服。經過調研分析,發現主要原因在于三個“不對稱”:
扶貧部門和貧困農戶信息不對稱。雨露計劃改革試點是一項直接面對貧困人口個體的特惠政策,工作對象涉及千家萬戶,傳統的信息傳遞方式和手段非常不便。一方面基層扶貧部門依靠開會發動、媒體廣播、口口相傳等傳統方式,把政策傳遞到偏遠閉塞的貧困鄉村十分困難,精準送達建檔立卡貧困人群更是難上加難;另一方面貧困人口對試點政策知曉度低或理解存在偏差,不少補助對象未能及時申報,錯過了獲得補助的機會。
試點工作量與基層工作人力不對稱。試點工作到戶到人,直接涉及貧困人口的個人利益,點多、面廣、繁雜瑣碎。但基層扶貧部門人手普遍少,縣級扶貧部門編制一般10人左右,扶貧重點鄉鎮才設1名扶貧專干,而且都要身兼數職,日常工作疲于應對,在較短時間內對數千名學生的紙質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工作量非常大,質量難以保證。加上沒有專項的工作經費,一些地方工作人員積極性不高,人為影響工作效率。
監管要求與監管手段不對稱。由于此項工作是為數不多的直補到戶政策,各級普遍要求嚴、關注度高,往往是審計重點。盡管各試點縣工作都很認真,制定了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嚴格的監管措施,連整理表格都有規范裝訂標準。但面對紙質報表,人工作業核對,工作量相當大,漏洞頻出,效果欠佳。
經多次認真研究分析,大家一致認為,只有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優化管理服務手段,才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唯一有效途徑。在上述背景下,作為雨露計劃的具體協調單位,全國扶貧培訓宣傳中心在沒有財政資金投入支持的條件下,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扶貧事業,于2012年7月與梅泰諾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開始了系統平臺合作開發工作。
以需求為導向的探索旅程
雨露計劃是一項針對貧困人口人力資源開發的專項扶貧項目,工作涵蓋扶貧職業教育培訓工程、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創業適用技術推廣等項目。由于工作迫切需要,我們把首要開發目標選定在職業教育補助申報、審批流程上。此后3年,我們從貧困村開始,歷經了“需求調研設計開發,試用修改,再試用再修改”的過程,平臺功能也從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資金的申報、審批,逐步豐富擴展到扶貧資訊、創業園地、培訓管理、跟蹤調查、互動交流、統計抽查等方面。
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我們進行了第一輪需求調研,先后赴河北、黑龍江、湖北、甘肅等省區的20多個鄉鎮,深入貧困村老百姓中間,了解他們的需求,衡量他們的接受水平,結合工作操作流程,形成了“銜接三大系統,并行兩個終端,實現六大功能”的首期開發思路。銜接三大系統,即該平臺分別與國務院扶貧辦貧困農戶建檔立卡信息管理系統,教育部中、高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系統和人社部技工院校學籍管理系統建立網絡銜接,對申報人員的扶貧對象資格和在校就讀學籍自動進行比對審核;并行兩個終端,即該系統的個人申報、各級審批、信息互動、抽查監督等工作,全部可同時通過移動信息終端(手機)和互聯網信息終端(計算機上網)完成;實現六大功能,即雨露計劃的政策宣傳、農戶申報、對象資格審核、信息互動交流、數據統計存儲、項目監測抽查六項功能,全部通過該平成操作。
一期工程開發完成并通過技術測試后,我們于2013年3~6月,先在河北武強、湖北羅田、甘肅永靖3個縣進行了初步試用。去年上半年,又在全國20個省的20個縣進行試用。在試點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即時改進,補充完善。比如平臺開始設計的手機短信申報功能,如果學生本人不在建檔立卡數據庫中,還得找電腦上網補充信息,不具備計算機上網條件的地方還是很不方便。于是,我們加上了手機APP端口,通過手機操作,完成個人申報信息補充填報。有了APP端口后,又根據基層需求,加上了扶貧資訊、村長、創業園地(農技指導)等功能。從2015年3月開始,我們又在寧夏進行了全覆蓋使用試點,應寧夏扶貧辦要求,又新加入了內部交流、培訓管理、問卷調查等功能。整個平臺根據實際應用需求,不斷改進,越來越豐富,越來越完善。
精準扶貧的強勁功能
經過試用,目前開發完成的各項功能,基本達到了預期目標。如果全面推廣使用,至少可以實現以下8個精準:
扶貧對象精準。平臺充分利用新一輪建檔立卡成果,所有管理和服務功能都以建檔立卡貧困戶數據為基礎,確保政策指向精確瞄準扶貧對象。以職業教育補助審核為例,扶貧對象提出申請后,平臺與國務院扶貧辦建檔立卡、教育部和人社部學籍管理系統網絡相銜接,自動識別貧困資格和學籍資格,將不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自動排除,避免了因人為因素和技術手段落后而導致的對象瞄準錯位問題,提高了工作效率,確保了雨露計劃資金直補到戶的精準度。
方便群眾精準。針對貧困鄉村計算機寬帶上網不便的現狀,除后臺管理之外,平臺的各項功能都可以通過手機完成。只要有一部手機,每個扶貧對象都能足不出戶了解扶貧信息,完成補助申報,學習實用技能。每個申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通過手機或計算機上網完成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申報,時間只需三五分鐘,費用幾乎為零。他們不用再跑村、鄉、縣找人蓋章,到學校開具證明,在免于奔波的同時,人均節省申報過程中的食宿、路費、郵寄費等共計100~230元。
服務基層精準。為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平臺采用全國大集中架構,軟、硬件全部由我們統一設計、統一開發,業務數據由中央數據庫統一存儲管理,權限統一分配,各級用戶和扶貧對象直接訪問,上線即用,無需任何基礎設施投入。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對象村、鄉、縣三級審核,都從手工對照名單變為系統自動比對,大大縮短了審核時間,提高了精準度,解放了人手。為了服務進村,平臺的手機APP設置了“村長”平臺,村干部可以用手機向本村群眾視頻、錄音、文字等消息,方便與本村村民聯絡。
政策宣傳精準。手機APP專門開設了“扶貧資訊”窗口,縣級以上扶貧部門都可圖片和文字信息,直接發送到老百姓的手機上,政策信息可直接傳送到千家萬戶,不僅一步到位,而且信息不會在上下層層傳遞過程中以訛傳訛,發生誤讀。
跟蹤監管精準。平臺設計了全程實時跟蹤功能,可以隨機條件抽查,各級扶貧干部都可通過手機操作,隨時隨地查看本地區情況,通過數據及時發現問題,追查根源,方便各級指導監督管理,規范程序,改進工作。手機APP的跟蹤調查功能,方便縣級以上扶貧部門有針對性地下發調查問卷,通過問卷了解培訓需求,跟蹤了解實際效果。
信息公開精準。平臺設立了意見反饋和短信通知功能。群眾有什么意見,都可以通過手機向縣扶貧辦反饋,便于基層干部了解實際情況,及時處理一線實際問題。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發放工作,從對象申報開始,每一步審核結果,都有一條短信通知,前后至少8條信息發送到申報人手機,而且申報人可以隨時查詢每步審核結果。暢通的立體交流溝通渠道,大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證了扶貧對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培訓管理精準。每一個培訓班信息輸入到平臺之后,平臺會自動生成唯一的二維碼。當學員報到或進班上課時,可以用手機掃描二維碼簽到,平臺自動生成時間、地點二維記錄,方便準確地對培訓班實施到人管理。學員聽課后,用手機對培訓課程、老師授課以及培訓班整體效果進行評價。培訓結束后,后臺將培訓信息自動匯總,生成原始記錄,歸檔保存。
技術推送精準。手機APP開設創業園地專欄,把技術員(專家)的聯系方式、學習資料通過文字、圖片或視頻的形式網絡發送,群眾可以用手機咨詢、觀看、學習,解決技術下鄉最后一公里問題。
鮮明生動的互聯網特征
這個平臺開發之初,在思想上并沒有“互聯網+”自覺。在寧夏試用期間,時任寧夏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的趙滿禮在談話中無意間提出一個觀點:大家天天在說“互聯網+”,找“互聯網+”,咱們這個不就是“互聯網+”嗎?后來一琢磨,還真是這么回事,因為它具備非常突出的互聯網特征。
信息來源的大眾化。除了基礎比對數據來源于部委數據庫外,平臺的其他信息全部來源于各級各類用戶,尤其是基層干部群眾。扶貧資訊,縣級(含縣)以上扶貧部門都可以;創業園地的技術信息,依靠各級各類技術員、專家;村長功能,本身就由行政村的村級管理員。同時,平臺還設計了幫扶互助和信息反饋通道,各級扶貧干部、駐村工作隊員(第一書記)、村干部、創業致富帶頭人、扶貧對象、各類技術員(專家)、培訓機構等,都有暢通的發聲渠道,具有互聯網大眾化的基本特色。
信息傳播的扁平化。這個平臺的基礎人群,是最新一輪認定的9000萬建檔立卡扶貧對象。圍繞他們發展參與的人群,第一批是各級管理員和扶貧干部,包括村干部、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扶貧專家、農村技術員、普通村民,將來會逐步擴展到相關學校、企業等社會各界。一旦進入平臺,每個用戶既是信息的分享和應用者,又是信息的制造和者,實名入網,開放平等,充分體現了互聯網傳播的扁平化特色。
參與主體的社會化。這個平臺的開發建設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過程。首先,平臺是社會力量捐贈開發的。捐贈方是北京梅泰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3年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參與了方案制定、前期調研、設計開發、平臺試用全過程,并獨立承擔了軟件開發的全部工作和費用。其次,平臺建設的過程,是各級扶貧系統合力推進的過程。從調研、開發、試用,到修改、補充、完善,每一步都凝聚了全系統上下各級扶貧人的汗水和心血。第三,在使用推廣過程中,不斷地有社會力量加入進來,優勢互補,數據共享,共同成長。尤其在寧夏試點中,與自治區扶貧辦先前開發的雨露計劃信息管理系統深度融合,不但提高了雙方的系統功能,而且與當地開發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對系統的優化升級和推廣應用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運行機制的多贏化。今年寧夏試點,最大的收獲就是引入了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嘗試到了互聯網思維給扶貧開發帶來的推動與便利。
一是扶貧對象得到周到的服務和優惠的套餐資費。寧夏聯通公司推出雨露惠農包優惠套餐產品,資費2.5元/月,包括1G定向流量、3000條定向短信、300分鐘村內通或200分鐘親情號碼通,還有雨露學生卡優惠套餐產品(30元/月,包括150分鐘通話、4.5G流量),都大大低于市場價格,使群眾得到了實惠。
二是扶貧部門得到了良好的扶貧效果、擴大的社會效益口碑和高效的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寧夏全區雨露計劃助學補貼申報人數達2.64萬名,在滿足農村貧困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培訓需求的同時,建立了政策宣傳、項目申報、實用技術培訓、聯系群眾互動四個服務群眾、聯系群眾的長效機制,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
三是移動運營商得到了穩定的用戶群體。在試點過程中,寧夏聯通公司全程宣傳輔導,僅頭兩個月就幫助制作雨露計劃政策宣傳展架230個、海報1100張、條幅1200米、彩頁7萬份等,制作公益宣傳短信和微信宣傳信息,布置培訓場地,借助聯通技術人員隊伍對貧困群眾貧困學生進行面對面、點對點的雨露計劃政策宣傳解答和軟件安裝應用培訓指導。截至目前,雨露百事通手機APP軟件下載次數10.8萬次,注冊使用人數3.3萬人,功能模塊訪問量76.6萬次,這些用戶都是移動運營商的潛在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