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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技術 中學生 能力價值 原創 電腦動畫制作
【中圖分類號】J228.7;J952
一、年級不同,目標也應不同
七年的學生總體來說年齡較小,剛進入初中進行學習,學習方式方法還沒有完全脫離小學,所以以Flash軟件的基礎知識為主。保證學生會用這款軟件,對Flash軟件有一個總體的了解,這是為八年級的學習先打好基礎。
八年級的學生學習目標就要做一些相應的調整,并且要加一些與電腦動畫作品相關的知識了。首先目標就不再像七年級時那么簡單了,要教授一些有一點深度的難度的Flash的知識,以及應用的實例了。
二、普遍撒網,重點培養
此項工作主要是針對七年級下半學期和八年級的學生開展。
第一、劇本創作。首先在新學期的第一節課給學生上一節優秀動畫作品的欣賞課。讓學生充分理解動畫作品的制作題材、結構、內容、主題思想等。
劇本創作要求: 劇本創作要遵從原創優先原則,內容健康積極向上。主要以環保、文明行為、中華傳統、地方特色、社會熱點、自身生活等題材。
劇本創作方法:可以先給學生f明白,先不要按照正規的劇本來寫,可以像寫記敘文一樣,把故事情節交代清楚,先寫一個完整的故事出來。
第二、劇本篩選及修改。篩選劇本是教師重點培養學生作品的第二階段。將學生的劇本進行審閱,并從中挑出比較有創意的、立意新穎的劇本。注意辨別抄襲的、雷同的、不完整、詞不達意等這樣的劇本,進行分類。
劇本的修改:對于篩選出的優秀劇本,可以看看還有什么補充的,有什么可以夸張想象的內容,可進行適當添加,使其更加完美。對于問題劇本發還給學生重寫。
三、深入指導,明確目標
深入指導是門學問,因為每個劇本都不一樣。這一階段就是讓學生怎樣合理的制定目標有利于完成動畫。
我這里用我曾經指導過的一個作品作為舉例來說明。這個作品是的名字叫《兩只蚊子的故事》,作者:張一博。故事劇本是兩只蚊子想吸牛的血,結果發現牛被注了水,想去吸點兒牛奶,結果牧民往牛奶里加了抗生素,想去麥田里吃點東西,結果麥田被農民打了過量的農藥,最后無奈只有去吸人的血,由于人都吃的是添加了這些不安全的藥品的食物,兩只蚊子吸完人血之后,異口同聲的說:“呸!一點人味都沒有。”一語雙關,即是說人血沒味,又是說人心都讓利益金錢所蒙蔽,沒有人情味。兩只蚊子的故事是用蚊子的視角來說明現在社會的熱點問題,主要是說食品安全問題。這是一個比較優秀的劇本,經過了多次修改,最終才成為現在看到的劇本。
在有利于學生去操作的原則上,把上面的劇本的幾個目標定出來。
第一個目標:設定主要角色形象,主要角色一般為原創形象,先把主角形象用草圖的形式繪畫出來,然后再到計算機里實現。上述劇本中確定兩只蚊子的形象。
第二個目標:設定次要角色。次要角色可以借鑒網上提供的一些形象做參考,再加工修改一下都可以。上述劇本中的農民、牧民、食客等都為次要角色
第三個目標:設定主要場景,景物布置等。根據劇本為四個場景,牛的飼養場景、牧區場景、農田場景、食客場景。
第四個目標:設定主要人物角色,次要人物角色的動作和人物角色臺詞等。根據劇本,將蚊子的臺詞,注水牛、抗生素牛奶、過量農藥的農田等的動作制作出來,放進相應的場景。
第五個目標:合成動畫中的各元素,添加聲音等來完善動畫,審閱動畫,測試動畫。形成完整的動畫作品。
四、階段控制,分段完成
教師把上述的五個大目標可作為是五個階段進行監督控制。督促學生分段分目標完成。
第一階段,主角形象設定。將以上確定的第一個目標拆成小目標分配到日常教學中,逐個完成。要抓住主角的特點來設計形象,比如蚊子有又尖又長的嘴和扇動頻率非常快的翅膀,要抓住這些特點來設計。
第二階段,次要角色設定,出場順序的確定。根據出場順序逐個制作,以上劇本中先制作養殖人員給牛注水的場景,先確定養殖人員的形象。然后依次完成后面的次要人物的形象設定。
第三階段,設定場景,根據場景順序依次設定即可。
第四階段,設定主要和次要角色的臺詞和動作,按順序即可。
第五階段,最終合成各元素,完善動畫,測試調試動畫,形成作品。
我總體分五個階段來完成一個作品,具體操作時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幾個階段穿行,不需要按這五個階段來生搬硬套。比如二、三、四階段就可穿行,第二階段設定了養殖人員形象時,就可以把注水的動作做出來,可以把場景也設計出來。
教師要根據不同的階段來監督學生完成目標。學生都有惰性,要時時監控,時時督促,還要不斷地校正目標,使之不要偏離目標,才能做出好的作品。
關鍵詞 高等教育 區域公平
中圖分類號:G64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661(2015)14-0013-02
我國高等教育經過幾十年,尤其是最近10年來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在校生規模居世界第一,毛入學率超過19%,已經超過了國際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標準。但是,在現實中高等教育不公平現象仍然存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短缺,特別是東西部區域高等教育發展不平衡的矛盾越發顯現出來。高等教育公平問題是世界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共同課題。針對我國高等教育區域公平的現狀、原因進行法律分析,思考相關法律對策,在當今法治社會形勢之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高等教育區域公平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西方的教育公平的研究中,研究者們的關注重心主要放在階層、種族以及性別之間的教育不公平上。但我國幅員廣闊、人口眾多,不同區域的社會發展梯度推移格局,再加上市場和政策等方面原因,使區域間差距越來越大,教育不公平的狀況愈加嚴重,這已嚴重阻礙了我國教育的均衡發展。
1.高考錄取上的地區差異
作為“人才選拔”制度的高考,它也是高等教育的起點,而起點公平又內在的要求入學機會的公平。據研究人士對2013年全國高考錄取的有關數據的分析,“錄取機會較大的省份主要有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吉林、遼寧等”;錄取機會較低的省份主要有江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南、山西、四川等,分布在我國的東、中、西部地區,且都是一些競爭激烈的人口大省。從比較分數線情況來看,2013年分數線較低的省份同時也是錄取機會較大的省市,而分數線較高的省份,卻都是些人口大省,由于高考報名人數多,錄取機會較少,分數線自然“水漲船高”。最終導致教育資源豐富的大城市“低分數線,高錄取率”與高考大省、生源大省的“高分數線,低錄取率”的矛盾十分突出。
2.“重點學校”制度帶來的教育不公平
近年來,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口號下,政府在對教育各個階段經費投入等方面的“偏心”,造就了一些所謂的重點學校,并且出現了教育上的“馬太效應”“富校越富,窮校越窮”,例如一些地方,多數教育經費被投入到一、二所升學率較高的學校。其它學校則棄之不問不管,致使各學校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雖然義務教育階段的重點學校制度已經被教育部明令廢止,但實際上取而代之的“示范學校”仍然被各種光環所籠罩,在投資、貸款、師資、基建、招生等多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令廣大家長和學生趨之若鶩,于是巨額的“擇校費”應運而生且水漲船高,讓眾多家庭苦不堪言。
二、實現高等教育區域公平應采取的政策措施
盡管高等教育不公平的復雜歷史背景和各種外部社會因素可能在短期內很難徹底根除,但對高考招生考試制度、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制度等教育內部因素,應該能夠通過修改和完善立法,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加以調整和改善:
1.完善、細化法律內容,增強高等教育公平的可操作性
現代教育是法制化的教育,要解決教育領域中的公平問題,必須依靠教育法制。教育公平,法律上集中體現在公民的受教育權上,只有將人們對教育公平的要求轉化為法律上的受教育權利,用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教育公平問題才能真正地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因此,教育公平不僅應在法律的原則性規定中體現,而且應該規定指導操作的明確規則,保障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法律權利真正能夠順利轉換為現實中的實際權利。在此基礎之上,再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在其權限范圍內制定實現高等教育公平的具體細則和操作規定,才能確保有關規則制度既有足夠的力度又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使公民公平享有高等教育的權利真正得到落實。
2.加強法律監督保障,確保高等教育公平真正落實
有效的監督才能使法律規則真正發揮其效用。要真正實現高等教育公平,還必須改變目前我國法律中對高等教育公平沒有明確監督和法律責任追究條款的狀況,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實現高等教育公平的保障和監督機制,增加對違反教育公平原則,“侵害高等教育公平權行為予以法律制裁、責任追究的內容”,確保高等教育公平的法律規定有直接的強制力和實用性,能夠對實踐中造成高等教育不公平的政策、制度予以及時糾偏。另外,還應為公民高等教育公平權受侵犯的情形提供法律救濟途徑,規定公民可以通過訴訟等司法救濟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制約和監督侵權者。
總之,教育公平問題應得到所有國家的廣泛關注,國際社會在促進教育公平問題上也進行了積極的實踐。教育自古以來就是一個階級流動的通道,也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石。只有教育公平,社會才能穩定的發展,階層之間的矛盾才不會激化。我國教育改革發展也進入了由注重滿足就學機會到重視就學質量、強調公平,特別是區域公平的歷史階段。越來越多的人們認識到必須通過教育公平才能促進社會公平的實現。而高等教育區域公平的實現將會更加有效的推動整個教育公平的進程,因此只有完善和健全教育法制,賦予高等教育公平的法律規定直接的強制力和實用性,才能真正保障高等教育區域公平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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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教育公平要素有效途徑
教育公平是社會基本的公平,在人的生存問題和溫飽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以后,教育就成為人的最基本的需要。教育公平對社會的影響是潛在的、長期的。實現教育公平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平的實現,關系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一、影響教育公平的要素
1.教育經費的投入不足且分配不合理
首先,我國教育經費總投入不足。從教育經費絕對投入水平來看,目前全世界年人均教育經費已接近500美元,發達國家的教育投入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五、六倍,而我國2005年人均教育經費還不足100美元,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5。其次,三級教育所占份額不合理。在有限的教育經費中,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過多地用于高等教育,對義務教育投資不夠。最后,教育經費的地域分配也極不合理。地區間、城鄉間、學校間經費投入不均衡狀況十分突出,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和農村的教育投入水平遠低于東部地區和城市。
2.教師資源配置失衡
首先,多年計劃經濟和城鄉二元體制下形成的城鄉區別對待的教育政策偏向于城市。如教師編制政策等,而就實際情況而言,農村人口居住分散,學校數量多,規模小,農村教師配置編制理應等于或高于城市。其次,由于經濟發展不均衡等其他因素,導致中東部地區的師資遠遠優于西部偏遠地區,形成新的不公平。
3.學校教育之間的不公平
如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的不公平。重點學校一直是各級政府投資的重點,而非重點學校則因政府不重視、投入少而無人問津,師資隊伍較差,教育質量低下,人為地把學校、學生分成不同的等級,“就近入學”和愈演愈烈的“擇校”大戰,很大程度上是家長在經濟實力和社會背景的競爭,固化了社會階層間的差別,使教育資源配置人為地出現傾斜。
4.優勢群體與弱勢群體教育的不公平
如流動兒童與城市兒童的不公平;正常兒童與特殊兒童教育的不公平;女性教育與男性教育之間的不公平;窮學生與富學生教育之間的不公平,等等。
5.教育政策不盡合理
高考錄取中的“分省定額”、“劃線錄取”,人為地造成高考錄取線的地區差異,違背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神圣原則,這是一種省際間考生的嚴重“教育不公平”。
二、實現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徑
1.法律保障
為了確保教育的公平和平等,許多國家注重通過立法來保障教育的平等和公正,在其憲法和教育法律中,都明確規定了在教育發展過程中實施平等公正的理念。我國也認真貫徹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努力實現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在全國范圍內高質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推進以權利為基礎的教育,確保每個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均等。
2.經費支持
長期以來,我國的教育投入嚴重不足,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很低。近年來經過努力,雖有較大改善,但情況仍不樂觀,極大地阻礙著教育的發展,進而阻礙著實現教育公平的歷史進程。所以,現階段必須建立健全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機制和制度,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要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需求。
3.合理安排教師資源
目前的擇校熱等現象背后的直接原因就是教師資源的不均衡。薄弱學校之所以薄弱,除了教育基礎設施薄弱以外,教師不足、學科不配套、教師素質偏低、教育質量不高,是其薄弱的主要表現。所以,要制定和執行特殊的優惠政策,鼓勵并支持教師到薄弱學校任教。比如提高同類別地區薄弱學校教師的崗位津貼標準、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職數比例向薄弱學校傾斜,并適當降低薄弱學校教師評定專業技術職務所要求的論文數量和教育科研成果標準,新招聘的教師一律到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任教一定時期,城鎮學校及中心學校教師評聘中(高) 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有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或支教的經歷,或定期安排教師校際互換,一幫一結對子等政策,逐步實現教師資源的平衡。
4.政策保障
教育公平是指每個社會成員在享受公共教育資源時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對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機會公平、教育過程公平和教育質量公平。教育機會和教育過程的公平相對容易做到,但教育質量的公平,即讓人人受到較高質量的教育,則不易做到。那么,怎樣才能更好地實現教育公平,建設和諧社會?我的看法是:政府應樹立“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義務教育是純公共產品,非義務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是半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這都是應該完全由(如前者)或多半由(如后者)政府所提供的。教育這個公共產品,受益者雖然主要是個人,但直接關系到民族的素質和國家的命運,關系到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政府是提供教育這個公共產品、實現教育公平的“第一責任人”。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基礎。沒有較大的教育投入,教育公平無法實現。
建議按“分類承擔、分步實施”的原則,盡快明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責任,對現有的592個國家級貧困縣的義務教育,以中央政府為主、地方政府撥款為輔來解決;對較發達的地區,則以地方政府為主、中央政府為輔來解決;對發達的地區,則完全由地方政府自己解決。有條件的地方,應先行一步。以點帶面,逐步推開。政府應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資源,確保教育公平的實現。教育部門要改變以往教育資源過于集中投向少數重點中小學和大學的局面。在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之間,在義務教育與非義務教育之間,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之間,基礎教育內部小學、初中與高中之間,高等教育內部專科、本科與研究生之間等等,都應有個合理的比例,不宜畸輕畸重。應該確保任何時候國家對于基礎教育的投入都要高于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對于基礎教育,要強調均衡化(但不是平均化),應取消重點學校制度,把工作的重點放在“治薄、扶差”上來,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對
于高等教育,則更多的是要為各類院校(包括民辦院校)創造一個良性競爭的環境氛圍。對政府投入較多的重點中小學和大學,要加強監管和評估,以防止教育資源浪費。對民辦學校應一視同仁,給予資金、政策的支持。
以制度創新促成教育公平。目前高考招生錄取制度的改革已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應加快改革的進程。與此同時,還應大力推進高校管理制度、收費制度、貸款和還貸制度、評估制度、就業與勞動用人制度的創新等等。
我們在探討教育公平問題時,可以追溯到人類初期的原始社會。原始社會中的教育,在教育內容上,多與當時的生活實際需要有密切相聯系,其教育方式、方法上主要采取口耳相傳等較為簡單的形式。我們一般認為由于原始社會的無階級性,社會是公平的,教育也是公平的。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一部分人擁有大量的財富而成為統治者,這種依據經濟狀況接受的教育,成了一部分人的特權。所以今天我們探討一般意義上的教育公平,先是從受教育權利開始的。當擁有了一種法律意義上的受教育權以后,我們對教育公平也就有了新的認識,“我們要有公平的教育過程”,隨即成了我們進一步所追求的目標。隨著認識逐步提高,我們意識到還要有“教育結果的公平”。所以,總體上而言,我們對教育公平的追求大致遵循“擁有平等的受教育權(教育起點公平)一教育過程公平一教育結果公平”這一過程。至于我們諸多學者所探討的教育公平的許多方面,實質上多是對這一總體過程中某個階段的特定反映。
所以,對教育公平的追求,是在遵循著教育不公平現象從無到有,再從有到無的過程,即“無―有―無”的辯證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也將為教育公平賦予新的內涵,正是人類本性中的追求在教育上的折射,教育公平,成為我們對于一種理想境界的追求。沒有理想的世界是空洞的世界。沒有對教育公平的理想追求,構建和實現和諧社會的目標也將失去支撐和方向。
剖析教育公平:促進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
“根據原始人群時期產生的史實應該認為:人類社會特有的教育活動是起源于人類參與社會活動的需要和人類自身身心發展的需要。”
促進受教育者的發展,以滿足參與社會活動的需要。這是教育功能的體現,也是教育本質的要求。我們所從事的教育都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受教育者的發展。那么我們所探討的教育公平從何而來呢?誠如盧梭所言,“人生而是平等的。”這反映到“促進受教育者的發展”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這里有兩個關鍵的詞語,一是“受教育者”,一是“發展”。對于受教育者而言,哪些人可以接受特定的教育就涉及到了教育公平的問題,這即是接受教育的權利的問題,正如夸美紐斯所提倡的“將一切事物交給全人類的無所不包的藝術”中的“全人類”的問題。
而對于“發展”而言,其涉及到的方面又有個人的發展和群體的發展以及群體相互之間的協調發展。如果把這里的群體的范圍僅僅局限在一個班級當中,這其實就是我們所探討的教學公平的問題。教學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微觀反映,在這一具體層面,促進受教育者的發展,就體現在班級教學實踐中的師生交往、資源配置等較微觀的領域。
若是我們把群體的范圍擴大到不同區域,則區域之間的資源配置、協調發展和公平發展等問題就凸顯出來,比如設立重點學校的問題。
“促進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也是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
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首先應當是符合學生個性的發展。培養學生良好的獨特個性,因勢利導,而不是培養出的學生千人一面;其次,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還要體現在受教育者潛能的發展公平上,每個學生的潛能是否都得到較好的開發;再次,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還應體現在個體的全面發展上,受教育者的發展不是片面的和畸形的發展.而是協調、和諧的發展。
以上我們探討的“促進受教育者的發展”,其中的“受教育者”和“發展”是有著內在聯系的,在較狹義的教育中,我們說一個人在多長時間里能夠作為“受教育者”,即一個人將在所謂的正規教育中能攀登到哪一階段,這顯然是和一個人將來的發展有著內在聯系的。
我們所探討的教育公平,對于個人,是關于促進受教育者的個性培養、潛能發展和全面發展的問題;對于不同的人群,則是相互之間公平發展的問題,若是把二者合起來,則是如何“促進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這即是我們教育公平所追求的最為核心的部分。所以我們的努力應該以此為中心,我們對教育公平所作出的探索其成果如何,最終可以以此為依據進行檢驗。
促進教育公平:現實分析中的可能性
我們已經意識到了必須解決教育不公平的問題,才能更好地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教育公平之所以是我們追求的理想,而非較難實現的“夢想”,是基于以下的現實分析:
盧梭在其著作《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明確指出,私有制的產生是人類社會不平等的起源。而我們的教育事業是我們共有、共享的事業,公共的事業,不是誰私有的問題,教育事業的發展關乎國計民生,這是我們追求教育公平理想的―個大的前提。
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為教育公平的實現提供了豐富的物質條件。教育不公平現象的出現,與當前的生產力的發展狀況相聯系,所以要解決社會不公平現象或教育不公平問題,我們需要大力發展經濟,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說勞動生產率是教育占有人口資源的保證與限制,那么,物質產品的豐裕程度(即一定社會的物質文明)則是教育必不可少的物力資源(場地、設備、材料、資金等)的保證與限制。”
教育不公平現象的出現,從根本原因看,是由于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公平而產生的,隨著社會的進步,教育資源短缺的問題將逐步得到緩解,達到人人可擁有較充足的教育資源。
更為關鍵的一點是我們在朝著教育公平這個方向不懈努力。“從教育需要的對象而言,教育的存在,是以個體和群體的共同需要而作為支撐的。”我們都需要教育,也都渴望獲得公平的教育。國家可以通過教育政策等較為宏觀的手段進行調控,教育者會依據教學實際狀況進行不斷的努力,受教育者及其他社會成員也在為教育公平的實現而不斷地探索。
面對教育公平:我們該怎么做
作為一名普通的教育者,從較為宏觀的層面上,我們沒有權力對教育資源進行重新配置;從較為微觀的層面上,我們也不能阻止諸如重點學校的建設問題,單就具體的操作層面。我們就會面臨許多迷惘。
我們提倡的教育公平,在實踐中沒有―個確切的具體操作方式,但是對于教育實踐中的許多現象,我們卻很明顯的感覺得到教育的不公平現象的存在。對于教育公平,學生可以說,“因為我的位置的安排不好,對我不公平”;對于成績較差的學生,我們若是實施一種同樣的教育,“差生”會感受到接受教育的不公平;倘若我們對“差生”進行了某種形式的補償教育,我們暫且不去討論補償的不同形式可能對“差生”產生的不公平現象,單就對那些“優生”來講,這種對“差生”的補償可能對他們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凡此種種可能產生的教育不公平的現象,我們在面對教育公平的困惑時,不禁會問: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去做?
作為教育者,其主要面對的是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如何對受教育者進行公平的教育的問題。面對種種困惑,作為教育者,我們應該做到:
理想中保持一種境界。當我們對大的環境不能加以改變時,應該做的就是將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面對教育公平,我們要保持一種境界,正如教育公平是我們永恒的理想和追求,這種境界當立足現實,又要超越現實,體現出對未來的理想中的教育公平的不斷的接近。
工作中不斷提升自己。對教育公平理想的追求體現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教育者作為教育公平的具體執行者,其自身的素質在這一層面上至關重要,諸如教育者對教育公平的領悟及由此產生的對教育公平的操作,教育者的教育公平理念等就在這里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在具體的教育工作中,我們要在平時的工作中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這也是對我們教育者的基本要求。
心中裝著平等的學生。“促進受教育者的公平發展”是我們追求的目的,如何促進學生的公平發展,這就需要我們教育者的“博愛”的胸懷,只有我們自己心中裝著學生,而且裝著平等的學生,才會努力向著教育公平的方向努力,也才會少一些因“財”施教等現象的發生。
誠然。盡管我們努力朝著心中的理想進發,教育不公平現象也會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的存在,但我們所要做的,就是通過自身素質的不斷提升,使得人為的因素造成的教育不公平現象少一些。
結語
據報道,云南昆明一所小學,按照家長的學歷和職業對新生進行分班。
一石激起千層浪。贊成者有之:依據兒童心理學家布倫芬特納“兒童所處的學校環境和家庭環境的一致性越高對兒童成長越有利”觀點,這種分班方法是科學的;反對者有之:這種分班方法把天真無邪的學生按照家長的學歷和職業分成三六九等,有制造社會歧視之嫌。
過去,分班是學校內部的事兒,很少有學生家長參與其中。然而,自從我國實施“重點學校”建設以來,小學、中學便相應開設了“重點班”,學生擇班怪象日益突出。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分班應以學生最優發展為目標。但是,現在的分班因為社會因素尤其是錢與權的介入而成為瓜分教育資源的“戰爭”。為了應對擇班怪象,學校千方百計制定分班規則,既有按照入學測試成績分班、按男女性別分班的,也有電腦隨機分班、抓鬮分班的,還有按父母學歷和職業分班的。為保障分班公平,各級政府部門也出臺了相關規定。如《云南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學校應當均衡編班和配備教師,并將相關情況向學生家長公布,不得將測試成績、競賽成績、獎勵、資質證書、捐助等作為編班依據。
其實,差異原則也是公平的重要維度和標準,因為真正公平的教育資源配置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補償原則和差異原則。平等原則包括受教育權平等和教育機會平等兩個方面;補償原則是對社會經濟地位處境不利的學生在教育資源配置上予以補償;差異原則是根據學生發展的個別差異區別對待,即不是平均或平等分配教育資源。由此來看,不顧學生個別差異的“一刀切”分班方法,不但有違因材施教原則,而且不符教育公平的內在要求。
因材施教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今天的教育已經不僅僅是學校的事情,還關系到家庭、學校和社會的復雜系統。因此,我建議,中小學分班至少要考慮學生的差異性、學生的最優發展、教育公平與學生發展的關系、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四個因素,根據男女生性別比例、學生個別差異,借助保障公平的有效工具,對學生進行科學分班,促進每個學生最優發展。與此同時,學校要自覺擯棄和抵御錢與權等因素干擾,在堅守教育公平的同時,遵循差異原則,提供多樣化的教育,讓學生享有更多的選擇自由與獲得最優發展的可能性。
(一)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東西部地區經濟實力差距巨大,教育投入力度也有差別,隨著高等教育的擴招,原有的教育資源無法滿足快速增加的需求,使得高等教育的資源在分配上采取向重點院校、重點行業的傾斜。受到政策、資金重點支持的院校,在進一步的師資引進、招生等方面占有優勢,擴大與其他普通院校的區別,這就造成了不同院校相同專業教育質量、教育水平差別巨大。
(二)高等教育的出路不公平。大眾化教育下的高等教育面臨最直接的困境就是就業問題,就業不公平現狀較為明顯。高校推行的自主擇業制度,使得家庭背景,如社會地位、權勢、財富、人脈等方面都會對學生的就業產生影響。教育出路的競爭已經不僅僅是學生自身實力的比拼,摻雜了更多學生本身無法掌控的因素,從而使就業顯得并不那么“單純”。
二、高等教育不公平現象的產生原因解析
我國高等教育不公平性主要是由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所導致。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我國國民收入發生了巨大變化,城鄉發展差異突顯,東西部地區發展差距日益加大,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教育不公現象源自于教育資源的分布差異,不同地區在教育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上相去甚遠,不同省份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相差明顯,優質教育資源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
(一)東西部地區、城鄉經濟發展不均衡。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現象與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有直接關系。經濟發展的差異影響著教育軟硬件設施的投入,教育水平高低,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及優質生源的分布,并導致區域間教育發展的差距。我國的高等教育在東西部地區分布不均,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高校發展不協調,經濟發達省份與經濟欠發達省份教育資源分布存在明顯差異,這些都對高等教育不公產生一定的影響。
(二)國家層面對于教育資金的投入不公平。雖然近年來國家財政對于高等教育的投入、補貼力度逐年加大,但是相比于發達國家,我國教育投入還很有限。國家財政性教育投入不能夠滿足日益增長的高等教育發展需求,國家優先將有限的教育資金投向國家重點發展或者重點扶持的教育領域,如教育部直屬高校985/211等重點高校與非部屬高校之間所獲得的財力支持力度不同等,這樣做在無形中改變了原有高等教育發展的平衡性。
(三)教育政策滿足不了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有關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呼聲由來已久,人們對于高等教育現狀的不滿也時有發生。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對于高等教育的需求與日俱增。在大眾化教育的今天,高等教育已不再是精英教育的象征,舊的高考唯分數論的選拔機制也需要與時俱進做出相應調整。但是任何制度的制定都要慎重,教育政策的制定需要從實現教育公平作為出發點,不宜盲從。近些年來,某些省份推出的高考改革措施,如“推薦生”、“保送生”、“特長生”、自主招生等,因其缺乏規范的制度保障和嚴格的監管,也會給高等教育不公平現象提供滋生的土壤。
三、高等教育公平機制的實現措施
(一)經濟方面。加大國家財政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合理分配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資源的利用率;加強教育經費的投入使用上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財政補貼模式,以法律為依據保障經費使用效率;加大對偏遠省份高等教育經費投入,改善我國高等教育區域發展的差異,確保各類高校能夠均衡發展;發展多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尤其要大力發展遠程教育等;推進高等教育收費改革,有效降低高等教育成本,采取梯度收費制度;健全貧困地區生源的學費補償機制,加大對弱勢群體的高等教育扶持,建立行之有效的困難生資助政策。
(二)制度方面。進一步改革高考招生制度,采取多元選拔機制,建立入學機會公平保障機制;合理分配高校招生名額,提高中西部地區考生錄取比例;改善就業環境,改革促進就業制度,積極保障公平的就業環境;轉變政府調節社會公平職能的機制,通過制度和政策規范高等教育公平運行;堅持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和惠普性,把促進高等教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正確認識“重點大學”、“直屬高校”,逐漸改變優勢教育資源過度集中的現象;建立高校間互助協作機制,強化校際間聯系,資源共享,生源互通,推動對口支援扶持制度,縮小區域、校際之間教育質量的差別,確保各領域、各地區的高等教育事業齊頭并進。
(三)理念方面。以思想為先導,解放思想,轉變傳統觀念,提升國民素質教育,強化社會大環境的公平公正理念并延展至教育公平。公平正義需要每一個人積極維護,社會的平等自由離不開個體追求公平的觀念,從維護教育公平的角度出發,擯棄“唯分數”論,多方面、多角度客觀評價不同高校的高等教育水平,正確認識不同人才不同培養方式。學習教育發達國家的先進理念,讓大眾化的高等教育成為培養合格守法公民,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地方。
加快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步伐,推進市場化,吸收借鑒西方國家有利于提高教育公平的方式方法。政府應該樹立高等教育公平的主要推動者的意識,從宏觀角度對不利于教育公平實現的理念進行調控,提高對高等教育質量公平的認識和實踐水平,不斷提升我國教育的整體公平程度。
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配置時所依據的合理性的規范原則。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價值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和體現應包括教育起點、教育過程、教育結果三個層面的公平。教育公平是實現社會公平的“最偉大的工具”,好的教育、公平的教育就是以人為本的教育,是為多數人提供同等機會同等優質服務的教育。所以實現教育公平是各國教育所追求的一種理想狀態。
在教育公平問題上初等教育公平性備受關注,因為教育經濟學研究表明初等教育帶給社會的效益要比高等教育的更大說明初等教育的公共性大于其私人屬性,在我國初等受教育者主要集中在農村與小城鎮所以我國農村與小城鎮初等教育不公平問題的解決顯的尤為重要。教育公平是分配教育資源合理性的原則怎樣才算合理?回答這一問題必須從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出發。本文將從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來探討如何淡化農村與小城鎮初等教育不公平現象。
一、公平視角下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分析
由于教育公平即是社會制度問題也是教育問題,我們可以從哲學、法理學、社會學等多個層面探討。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公平是正義的特殊形態或組成部分所以公平的內在標準應該是分配正義和校正正義。分配正義涉及財富、榮譽、權利等有價值的東西的分配在該領域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對待,對相同的人給予相同對待。校正正義涉及對被侵害的財富、榮譽和權利的恢復和補償在該領域不管誰是傷害者也不管誰是受害者,傷害者補償受害者受害者從傷害者處得到補償。分配正義基于不平等上的正義而校正正義則基于平等的正義。從此角度分析,教育公平內在規定性應包含兩個方面,即分配與校正。那么分配什么又校正什么?教育利益對于受教育者來說最有價值的就是教育資源^一方面對待相同群體成員平等分配教育資源,對待不同群體要按比例分配教育資源;另一方面在出現某些受教育者的教育資源受到損害時要從那些教育資源獲取多的一方得到補償。
當代英國法學家哈特認為,公平是法律被正義的執行。涉及兩種環境的公平。一是個人組成階層被對待的方式是否公平,即同等情況同等對待,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在哈特看來,法律公平意味著它被無偏私地適用于所有那些、并且也僅僅是那些“在由法律自身所設定的相關方面都相似的”案件之中。譬如有可能針對所有的非白色人種,執行一部只允許白人乘坐公共汽車的法律。與此類似,一部正義的法律也有可能得到不正義的執行;例如,對于防止公共餐館的種族歧視的法律,可能只有違反該法的黑人經營者才會被起訴。二是某種程度的傷害由人做出,要對被傷害者進行補償或賠償。從哈特公平觀分析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教育公平首先關注的是由個人組成的某做階層的受教育者被對待的方式,即教育資源在他們中間的分配是否做到了同等情況同等分配不同情況不同分配;其次,教育公平應關注當教育資源分配不合理時,應以某種教育“保障”或“救濟”來降低這種不公平。
萬光俠的研究指出,公平是社會制度規則的公正、平等。公平有三級內涵第一級內涵是制度規則的公平、平等;第二級內涵是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即個人向市場提供的生產要素的多少要與獲得報酬相適應;第三級內涵是收入補償制度的公正。將此觀點引申到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應包涵教育制度規則的公平、公正;教育資源分配制度的公平;教育資源補償制度的公正。
雖然是不同領域、不同年代的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公平進行分析,但其內涵范疇是相近的。結合上述幾位學者的觀點分析教育公平應包括如下內在規定性:
1.教育資源分配的一致性。教育公平強調平等分配教育資源,強調在同等階層或群體之間分配教育資源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主要體現在受教育者在受教育權和各種受教育機會的一致性上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強調的基本原則:每個人對與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不管受教育者屬于什么類型的人只要是我國的公民在教育資源分配時首先要考慮這些同類是否都具有一致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強調社會階層不分等級,都擁有基本的受教育權和接受各種教育的機會。這一內在規定性反映的是“同類情況同類對待”的要求.
2.教育資源分配的差異性。此規定性反映的是“不同情況不同對待”的要求。教育公平不是指教育的絕對公平,那種人類在直觀上平等的觀念是不存在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教育資源配置不是指平均分配,而是要求在情況特征和待遇要求之間尋找平衡點按比例來分配教育資源使分配做到合情合理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分配理想是人應其位、人盡其才、位有所得、才有所報。從此觀點出發教育資源的分配也應根據學生的智力、學生的需求物盡其用。
3.教育資源分配的補償性。教育公平包涵了邊際公平和整體公平,邊際公平強調的是當政治、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不考慮原有教育資源基礎和這種基礎造成的分配結果不平等將教育資源平等化地分配給平等的對象。由于歷史、地理等現實原因,在我國實現邊際公平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整體公平則強調可供平等化的教育資源少于要求平等化的資源時,不均等地分配可平等化的資源也就是教育資源的補償性,補償的目的是縮小或擴大分配結果的差異。目前學者在教育資源的補償性原則上,除了關注受教育者在教育資源的待遇上還強調相應的救濟或制度保障這種補償性原則實際上是亞里士多德的“矯正正義”、哈特的對被傷害者進行補償或賠償、萬光俠的收入補償制度的公正等人的思想在制度層面上的體現。此規定性是以教育不公平為前提,針對不公平的分配進行的補救。
二、從教育公平內在規定性淡化農村與小城鎮
初等教育不公平初等教育不公平的發展會導致大量地區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差異一些群體面臨不利的教育處境,助長性別教育差異,甚至會在地區之間產生學校等級意識和學生等級意識我國實施民主、公正、法制的社會主義制度新時期社會主義強調的是和諧,而教育公平特別是涉及人口眾多的初等教育公平發展能夠為社會和諧發展提供有利的保證。從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出發淡化農村與小城鎮初等教育不公平可行性建議為:
1.“同類情況同類對待”,促進教育資源分配的一致性。根據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教育資源分配的一致性強調的是“同類情況同類對待”,我國初等教育主體是面向全國的適齡兒童每個適齡兒童在法理意義上是同類因此他們的教育權利及機會應是公平的。但我國初等教育不公平主要存在著城鄉差距較大、標準示范校與普通校教育軟硬設施差別懸殊的問題基于此,要實現我國初等教育的公平,主要是政府要保證各級學校和教育機構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使每個個體都有公平的教育發展機會。基于此種一致性我國應該加強教育立法建立社會救濟制度,讓貧窮學子上得起學。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來保障教育公平的實現。僅僅改革高考招生制度還遠遠不夠。更為重要的是進行高校管理制度、收費制度、貸款和還貸制度、辦學評估制度、就業與勞動用人制度的改革針對教育領域存在的問題,用法律予以調整和規范。堅決打擊教育領域中的各種犯罪行為,堅決糾正各種教育收費不規范或亂收費現象以法治精神確保教育公平。對于貧窮學子,政府一方面要主動建立救濟基金,給予救助;另一方面要積極倡導成立各式各樣的民間教育救濟組織讓所有國民擁有同等的教育機會。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保證了在初等教育階段實行無差別的入學機會均等但是在保障了平等精神的同時,對于教育過程平等和教育成功概率的平等卻缺乏相應的保證。
2.“不同情況不同對待”,鼓勵不同地域、不同學校特色發展。初等教育公平發展不是限制發展不是劃一發展,而是共同發展,分類發展,特殊發展。也就是鼓勵不同地域、不同學校能夠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探索出有自己特色的發展道路,實現更高層次的公平發展。根據這一理論。
首先淡化受教育者由于進入不同學校或處于不同地區而形成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我國教育資源分配整體上不均衡為實現受教育者利益最大化在教育資源方面應該使其流向條件較差、農村與小城鎮地區,以縮小地區、學校之間的差異。取消重點學校,投入向基礎薄弱學校傾斜。銅陵市在這一方面率先做出了成績,很多地區可以借鑒這種發展模式。銅陵市在淡化受教育者由于進入不同學校或處于不同地區而形成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方面完全取消了重點小學和重點初中,教育投入主要向薄弱學校傾斜。近十年來該市用于薄弱學校達標的資金共計15億元新建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教學用房413萬平米教育資源向薄弱地區的投放很大一方面取決于教育執行機構的決心,因此,輿論應該加強宣傳政府也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在行為上予以監管。
其次“不同情況不同對待”,為的是避免初等教育不公平泛化現象的出現初等教育價值公平的取向是保證相對性與絕對性的統一、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的統一。初等教育的相對性與決定性的統一,是指當前我國經濟建設決定了實現初等教育的絕對公平任重道遠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我國初等教育只能在相對上實現公平,但絕不是淡忘絕對公平,忽視初等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絕對公平,只能是在現有條件下,不斷調整教育政策,無限接近初等教育的絕對公平,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相統一,是指事物的運行,包括初等教育公平的實現都符合事物運行的規律。為實現初等教育的絕對公平只能是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通過立法、輿論、教育自身共同的努力,逐步接近大多數人所認同的教育公平。
3.“特殊情況特殊對待”以教育實際做后盾,矯正和補償初等教育不公平。教育資源的差別原則在內涵上包涵了“平等化的傾向”,這種平等不是無差別的均等,而是在平等的機會條件下面向所有平等的人開放但是,由于地域、經濟等相關原因致使某些應享有平等化教育資源的人不能夠均等地享有教育資源時,則使用矯正和補償原則。即應當對出身和天賦的不平等進行補償差別原則不等于補償原則,但它力圖達到補償原則的目的。二者在內容及形式表現上有差異但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實現絕對公平。另外美國學者柯爾曼(Colmean James)提出的消解教育差異的原則,對教育不公平進行矯正。他認為:“矯正平等的內容是采取經濟措施補償那些能力優秀但沒有優越背景的人;補償平等的核心問題是對那些生來基因不良或者處于惡劣環境中的人進行補償。”柯爾曼的論述對于實現我國初等教育公平有很大的借鑒意義。首先我們可以在立法、輿論的幫助下,對少數民族地區、邊貧地區實行教育幫扶,在政策和教育投入上有所傾斜以增加教育資源投入補償地域不平等,促進初等教育在地域上有差異性的公平發展。事實上,我國政府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專門規定,扶持和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和落后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專門設立了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幫扶資金促進這些地區教育發展在今后的相當長時間內,我們應該繼續這種政策,加大傾斜力度。其次面臨處境不利的個體,獎助學金制度也應該向貧困地區、收入較低階層、弱勢群體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不僅僅給予他們優先享受教育的權利而且關注他們的生存狀態,在物資和精神方面都給予幫扶教育資源較為雄厚的地區,可以進行一對一幫扶,也可以教育資源合理流動開展優質教育資源下鄉、下基層的活動。甚至可以設想,將優質的教育資源例如教師、圖書等編排成動態的資源定期對弱勢群體進行幫扶。
關鍵詞 教育公平 考試 教育制度
中圖分類號:G649.2 文獻標識碼:A
Impact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irness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ZENG Min
(Pingxiang University, Pingxiang, Jiangxi 337055)
Abstract Educational equity is a fundamental goal of our modernization of education, but also the fundamental requirement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t is the foundation of social fairness, justice and stability. When the examination of various sectors of education inequities have occurred currently, caused w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community. Based on the current injustic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analyze and identify its causes, and actively explore effective ways to achieve our fair education examination methods.
Key words fairness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education system
當前我國教育考試公平問題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孩子讀書學校的選擇、考試的公正性、考試制度的設計與考試內容的合理性等問題是每個家庭都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因此實現我國教育考試的公正公平,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迫在眉睫。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在我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教育考試公平是我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課題。
1 我國教育考試不公平的主要表現
近年來,隨著我國不斷推進小康社會的建設,教育有了長足的進步,考入大學的人多了,學校的辦學模式也不斷進步,辦學的主體也在增加,可以說整體上處于上升的良好態勢。但教育考試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教育不公平。自恢復高考以來,很多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通過各種方式設立重點班、尖子班,這種班級的設立帶來了嚴重的教育不公平,有的地區的重點班成了拉關系、攀比的名利場,沒有社會資源的家庭被排除在重點班之外。而且升學率較好的學校會獲得越來越多的政府投入,導致學校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這些重點學校在吸收社會資本、爭取政府投入、學生收費方面都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因此不管在硬件還是軟件方面都會比普通學校更勝一籌,廣大家長和學生對這些學校也趨之若鶩。于是就出現了擇校熱、擇校難的問題,而且由此帶來的權力尋租等問題也相繼出現。
(2)農村與城市之間的教育不公平。長期以來,我國教育政策是在城鄉二元結構背景下形成以城市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城區的孩子就讀的學校環境較好,師資較強,因此升學率也比較高。但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的大多數,農村的教育整體跟不上全國的平均水平,甚至部分落后地區還有很多失學、輟學的學生。因此城鄉之間存在嚴重的教育不公平。
(3)區域之間的教育不公平。在我國不同的省份對教育的重視程度也不一樣,導致發展呈現不均衡現象,因此辦學條件、課程設置、師資配備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種差異在東西部尤為明顯,甚至連高考的錄取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不同省份考不同的學校分數要求是不一樣的,以北大、清華為例,北京的學子考北大、清華,要比河南、山東等地區容易多了。
(4)農村地區男女之間的教育不公平。在我國農村地區由于深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女孩受教育的機會要明顯少于男生,很多偏遠地區的女孩讀完初中即開始自己的打工生涯。而在更高層次的碩士或博士生教育中,女孩由于家庭或婚姻等方面的影響導致受高層次教育的機會也在減少。
2 影響我國教育考試不公平的主要因素
(1)經濟落后導致教育發展不公平。教育的發展必須要有充足的財政投入,部分地區由于經濟落后使得教育的有效供給不足。近年來,我國GDP雖然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水平卻很低,用于教育支出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近年來一直低于4%,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左右。過去十年,雖然政府不斷加強對民生的重視,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但是與我國教育的實際需求還是有很大的差距。另外由于改革開放政策使得我國東西部發展存在較大差距,廣東、上海等沿海地區由于經濟條件較好,對教育投入也相應加大,這些地區的學子受教育的機會與條件都要明顯好于其它地區。
(2)教育制度設計不合理導致教育考試不公平。首先,我國教育拔款是由政府直接拔款給地方院校,而非以獎學金的方式拔給學生,這樣與政府有良好關系的學校更容易拿到政府的拔款,而處于偏遠的中西部學校,尤其是小學則很難獲得政府的有效資助,因此就出現了我們一邊是排名世界第二的GDP,而另一邊西部部分小學只能靠希望工程來捐助。另外這種拔款資助方式也使得學校更集中于對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而對學生的關心程度則可能降低。其次,在有限的政府教育經費中,過多地用于發展高等教育,對義務教育的重視則不夠,這也是配置失衡的重要表現,而且拔給高校的教育科研經費又掌握在少數知名教授手中,再次加重了不公平。這些現象的形成根本原因是我國實行以行政主導的辦學體制,政府追求教育的效率,忽視了受教育中的弱勢群體。殊不知,教育的不公平,是人生起點的不公平,給學生日后發展就此也帶來不公平。
3 實現我國教育考試公平的主要對策
要實現教育機會均等,減少因地區的差異、制度設計的缺陷帶來的教育考試不公平,讓每個學生都擁有人生出彩的機會,是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職責,也是中國夢的根本體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促進教育考試公平:
(1)加大教育投入,強化教育公平理念。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前提與基礎,沒有有效的教育投入,硬件無法跟上,師資無法引進,教育公平也成了一紙空淡。因此要有效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針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教育投入要有計劃、逐步地增加,形成一個投入的長效機制,同時要加強對教育經費的監管,確保有限的經費都能落到實處,用得恰到好處。另外,中西部地區教育水平落后的根本原因還是觀念的落后,因此,各級教育相關部門要樹立“發展優先教育,教育優先公平”的理念,只有在正確的教育理念指導下,教育公平才能真正實現。
(2)加快教育制度創新,完善教育制度設計。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我國教育改革提供了指導性意見,未來一段時間內,教育的發展要實現制度的創新、教育方法的創新。因此要完善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尤其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法律作為實現教育公平的堅強保障。合理的制度不僅可以促進教育的發展,也能有效促進教育的公平。同時也可以探索現代學校管理制度,打破行政主導的辦學機制,使學校去行政化,通過教學科研來帶動學校的發展。避免各種行政力量對辦學的干預,保證學校獨立辦學,自主辦學,并逐漸形成符合現代教育規律的辦學體系。
(3)有效配置教育資源。教育資源的配置要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尤其要保障落后地區和弱勢群體受教育的需要,這是我國教育的基本要求。因此政府要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確保教育公平的實現。在資源分配方面應當堅持以需求為導向,把教育投入落實到有需求的地方,而不是有關系的學校。另外要適當向落后的中西部傾斜,特別是向落后的農村傾斜。
(4)努力提高師資水平。辦好教育不僅要靠投入,更要一支高素質的隊伍,因此要積極關心教師群體,努力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為老師們教書育人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加入教師隊伍。其次,對教師的培訓也是提高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視教師培養和培訓,積極推進教師教學創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最后,要努力提高教師的職業素養與職業道德,讓老師們不僅有豐富的知識儲備,更要有高尚的人格魅力,通過老師來潛移默化地感染學生,使其樹立崇高的人生價值觀。
(5)樹立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的理念。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以授課為主的封閉式教育模式,很多人讀完書后就不再學習。因此有必要建立富有彈性、靈活多樣的教育管理體系,開展多層次的教育模式。為不同的學生定制不同的教育模式,使教育成為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假如有些人為了工作而失去讀書的機會,應當要有其它的教育模式可以彌補,讓其繼續受教育。教育的各階段應當以適當的方式為那些沒有受過初等教育的人提供機會;為繼續或重新接受中等教育的人提供方便;為沒有考入大學的人提供職業教育,使其能通過不同方式掌握求生的本領。
(6)完善收費制度和與之相對應的獎學金、助學金制度。要建立相對完善的助學金等制度,確保考入大學的每一位學生不失學。在我國高等教育非義務教育,學生應當承擔學費,既要收費辦好高等教育,又要確保無錢上大學的學生不輟學,因此在設計制度時要保障高校收費的同時,也要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這就要求收費制度與獎學金制度相輔相成,二者兼顧,以保證實現學業成功的機會均等。
(7)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擴大教育受眾面,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應當大力發展網絡教育、遠程教育。以信息化帶動教育的現代化,促進教育跨越式發展。這樣偏遠地區的人們也有更多機會上名校,接受好的教學理念與前沿知識動態,并拿到更高層次的文憑。各類教育既要保公平,但也要講究投入產出比,對不能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教育模式則需要停辦,對社會有較大需求的教育模式或專業則要大力發展。總之教育是以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為根本目的的。
教育公平問題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黨的十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大力推進教育公平”,這顯示出我國教育發展由原來的注重高升學率轉變為注重效益與公平。人們也意識到,只有實現教育公平,孩子們才有希望,社會才有公平。要實現教育考試公平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不僅要找出真正的原因,更要有力的措施確保教育考試的公平,保證我國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地發展。
課題來源:江西省教育考試招生“十二五”規劃課題《我國教育考試公平及其評價標準研究》,項目編號: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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