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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世界各沿海國家紛紛把目光投向海洋,尋找未來發展的支點,我國也不例外,海洋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占有重要的戰略地位。隨著海洋強國戰略的實施,海洋資源開發管理力度加大,海洋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并成為國民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但粗放式的經濟增長也給海洋環境帶來了壓力,海洋成為污染輸出的空間載體。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量的加大,加之薄弱的海洋環境保護觀與低效的污染治理力度,導致海洋環境污染的加劇與海洋災害的頻發,嚴重影響了海洋經濟的發展。《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中要求,在促進海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要高度重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由此可見,海洋經濟發展過程中引起的環境問題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發展對于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對于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研究國內已有不少的研究成果。國內的研究有1996年吳越明等對環境—經濟指標體系以及協調度模型做了相關研究;2000年陽潔等環境質量與經濟增長的庫茲尼茨曲線, 建立了環境經濟的協調度函數,并給出了環境經濟協調發展的判據;2003年,張曉東等利用灰色系統模型對90年代我國省級區域的經濟與環境協調度進行了計算,并對2005年與2010年的區域協調度進行了預測;2007年李鶴等運用因子分析和相關分析法對1990年以來遼寧省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狀況進行了定量評價;2010年王輝等通過建立協調度模型對遼寧14市的經濟與環境的協調度進行了定量測評;2012年蓋美運用可變模糊識別模型來分析遼寧沿海經濟帶經濟與海洋環境的協調關系;2013年許冬蘭,王超運用熵變方程法對我國海洋經濟和海洋環境的協調度進行了定量分析。
本文在借鑒眾多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選取11個評價指標構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層次分析法和熵值法確定指標權重;在綜合評價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子系統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運用相關性分析法定量評估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度,為實現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借鑒。
一、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協調度
(一)協同論與協調度
協同論由德國物理學家赫爾曼 ·哈肯教授1971年提出。他認為:系統發生相變與否由系統控制參量決定,系統相變過程通過系統內部自組織來實現,系統走向何種序和結構取決于系統在臨界區域時內部變量的協同作用。相變點處系統內部變量可分為快、慢馳豫變量。慢馳豫變量是決定相變進程的根本變量也稱為系統的序參量,快馳豫變量服從于慢馳豫變量,因而可以不加考慮。
系統的相變結果不一定都走向新的有序,也可能走向無序。在臨界點處,如果系統內部變量不能區分成慢馳豫變量和快馳豫變量時,則系統將進入無序狀態。臨界點處,系統內部變量的不可劃分性說明了子系統的耦合能量不占主要地位。
協調度指的是系統之間或系統要素之間在發展過程中彼此和諧一致的程度,體現系統由無序走向有序的趨勢。由協同論可知系統走向有序的機理不在于系統現狀的平衡或不平衡,也不在于系統距平衡態多遠,關鍵在于系統內部各子系統間相互關聯的“協同作用”,它左右著系統相變的特征和規律,協調度正是這種協同作用的量度。
(二)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協調度
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發展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在其發展演化的過程中,因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會存在由協調到不協調或由不協調到協調的一種動態演化過程。根據協調度的概念,本文將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協調介定為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內,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協調一致程度的定量評估,它能表征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整體的發展水平,最終追求的是兩系統之間相互促進、互惠共生的協調發展。
二、研究方法與模型建立
(一)研究方法
(1)數據標準化方法。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度評價過程中,需要用到不同的指標分別對海洋環境質量和海洋經濟的發展現狀進行描述,但由于不同指標數據的量綱、正負向、數量級均有差異,為消除各指標數據的量綱的影響,需要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數據標準化常用的兩種方法是標準差變換和極差變換,本文中采用極差變換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對子系統有積極影響的正向指標,即指標值越大對系統發展越有利的指標,采用正向標準化方法;對于子系統有消極影響的負向指標,即指標值越小對系統發展越有利的指標,采用負向標準化方法,具體公式如下:
正向指標標準化:Zij=■
負向指標標準化:Zij=■
其中,i是指標序列,j是年份,xij為指標數據,min(xi·)是指標i在所有年份中的最小值,max(xi·)是指標i在所有年份中的最大值。
(2)層次分析法。層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AHP)是對一些較為復雜、較為模糊的問題作出決策的簡易方法,它特別適用于那些難于完全定量分析的問題,該方法的核心是將專家的經驗判斷予以量化據此確定指標權重的一種方法,屬主觀定權法的一種。在指標權重確定的過程中,需要借助專家的實際經驗對指標的重要性進行量化評估,因此本文運用層次分析法從主觀方面確定指標的權重。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權重需要以下幾個步驟:一是利用德爾菲法,邀請多名相關領域專家分別對指標的相對重要度進行打分,根據評分結果構建判斷矩陣。判斷矩陣可用A=(αij)m×n表示,αij為因素i和因素j對目標因素的影響之比。二是計算判斷矩陣A的最大特征值λmax及其對應的特征向量。λmax的特征向量經歸一化后即為同一層次指標對相應上一層次指標或目標重要性的排序權值。三是進行一致性檢驗;若未通過一致性檢驗,應該對判斷矩陣進行進一步修正。
(3)熵值法。熵原本是一熱力學概念,它最先由申農 C. E.Shannon引入信息論,稱之為信息熵。現已在工程技術,社會經濟等領域得到十分廣泛的應用。熵是系統的無序度量,可以用于度量已知數據所包含的有效信息量。熵權法就是根據指標數據的變異程度,利用信息熵,判斷該指標提供的有效信息量,從而確定權重。當指標值數據變異程度大時,說明該指標提供的信息量大,指標的有用性就越大,其權重也應相對較大;反之,指標數據變異程度較小時,說明指標提供的信息量少,指標的有用性就越小,其權重也應相對較小;當某項評價指標的數值完全相同時,意味著此項指標提供的是無用信息,可以從指標體系中將其剔除。熵權法屬于客觀賦權法的一種,本文運用熵權法確定指標的客觀權重。
用熵權法確定權重需要以下三個步驟:一是對指標數據進行標準化;二是計算指標信息熵ei,ei=-k■(yij×lnyij),其中,yij=Zij/■Zij,k=1/lnn,Zij是第i項指標第j年的數據xij標準化之后的值;三是計算信息冗余度di,di=1-ei,其歸一化后的數值即為指標權重。
(4)相關性分析法。相關性分析是數學統計中的一種分析方法,主要用以分析兩者之間的相關關系,表現為兩者之間的正相關程度、負相關程度以及兩者之間無太大相關性的無序程度。相關系數基礎的計算公式是:
r=■
其中,r是相關系數,r∈[-1,1],r<0時為負相關,r>0時x,y為正相關,且│r│越接近于1,兩者的關聯程度越大。
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的協調發展,不僅體現在兩者具有相同的發展程度,還表現在兩者的同向發展以及同向發展的相關程度。簡單來說,若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處于協調發展的狀態,兩者應具有相似的發展水平,同時,發展水平應同步正向提高,此時兩者之間相關性是正相關,且相關系數越大說明其同步發展的程度越大,兩者的協調度也就越大;當然,正相關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兩者同步衰退,此情況屬于極不協調狀態,因而在分析相關性的基礎上,應結合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狀態對兩者的協調度做出判斷。若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相互之間呈負向發展,則兩者處于不協調狀態,此時兩者之間負相關。在測算并分析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通過相關性分析方法,完全可以達到分析二者協調發展程度的目的。
(二)模型建立
(1)發展度模型。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作為兩個子系統,在不同的階段其發展程度是不同的,二者的發展水平是一個隨時間變化的動態演變過程。協調度的評價正是基于對二者發展水平的綜合評價,因此需要建立發展度模型分別評價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在不同時段的綜合發展水平,具體的評價模型如下:
海洋環境:FAT=∑(wAi*zij) (1)
海洋經濟:FBT=∑(wBi*zij) (2)
式中,FAT、FBT分別是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在第t年的綜合發展水平,wAi、wBi分別是各指標體系第i項指標的權重,zij是各指標對應實際數據經標準化后的數據值 。
(2)協調度模型。根據前文可知,相關性分析方法屬于統計學中的一種方法,可綜合反映兩者之間的密切程度和發展方向。在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都呈良態正向發展的情況下,海洋環境狀況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的正向相關度越大,兩者的協調度越高。本文基于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水平,利用相關性基礎計算公式,建立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協調度評價模型如下:
C=■ (3)
式中,C表示系統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子系統之間的協調度,-1≤C≤1;
FAt、FBt分別表示兩系統在t時期的發展水平的綜合評分;
■A和■B分別表示兩系統在不同研究時段發展水平綜合評分的均值;
相關性原理中,要求K≥3,根據這一要求,同時考慮海洋環境變化的漸進性與環境對經濟發展影響的滯后性,選取5年為一個觀察周期考察2003—2013年我國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性。
三、協調度類型劃分
本文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選取相關系數檢驗的臨界值作為協調度類型的劃分標準。一般而言,當│R│0.805時,屬同向相關,代表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海洋環境改善,兩者協調共同發展;二是海洋經濟衰退的同屬海洋環境惡化,二者共同衰退;具體的情況應結合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實際發展水平而定。樣本數為5,R0.1、R0.05、R0.01分別為0.805、0.878和0.959,以此為劃分標準(見表1)。
四、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的構建
指標篩選原則。指標體系的篩選直接影響到海洋環境質量與海洋經濟發展水平評價的準確性,進而影響到兩系統之間協調度評價的有效性,因此確定客觀合理的指標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具體來說,指標的篩選應該遵循如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在篩選指標體系時,應該首先考慮指標篩選的科學性,這關系到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協調度評價的準確性;科學性原則主要體現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遵循客觀實際而非主觀臆斷篩選指標體系;另外,選取的指標應能通過觀察、測算等方式客觀真實的對系統特征做出明確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2)系統性原則。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各作為一個子系統,指標體系應正確合理的描述海洋環境子系統和海洋經濟子系統的發展現狀,指標的選取應綜合考慮影響系統發展的各個因素,同時所選指標之間既要有聯系也要有區別,盡可能全方位、多角度的反映系統的總體特征。
(3)有效而實用原則。指標的選取盡可能的簡練、有效,數量上要少而精,避免過于龐雜;且指標體系能較為準確的反映海洋環境現狀和海洋經濟實力,其分析結果能準確的說明問題。
(4)數據可獲性原則。在篩選評價指標體系時,不應只遵循科學性、系統性和動態性原則,還應遵循數據可獲性原則。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時,指標數據的采集和獲取必須有正確合理的途徑;其次,所選指標應該能夠量化,以保證定量計算,這是進行計算的關鍵。
評價指標體系。依據科學性、系統性、有效而實用和數據可獲性等原則,綜合考慮海洋水質、入海污染和海洋環境災害情況,分別選取全國劣于四類水質標準海域面積、徑流入海CPDCr總量、徑流入海重金屬總量、工業廢水直排入海量、沿海工業固體廢棄物丟棄量與赤潮災害面積為反映海洋環境質量的指標;綜合考慮海洋經濟的發展情況,選取全國海洋生產總值、全國海洋生產總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涉海就業人員與全國海洋科研機構從業人員為反映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的指標。根據2004—2014年的《中國海洋統計年鑒》、《中國海洋環境統計年鑒》2003—2013年的《中國海洋報環境質量公報》確定表2中指標數據。
(二)指標權重的確定
權重是在評價過程中,各指標重要程度的定量分配。在評價過程中,不同的指標對海洋環境質量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程度難免會有差異,因此需要根據不同指標的重要性賦予不同的權重。而指標權重直接影響到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綜合評價結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因此選用科學合理的方法確定指標權重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分別使用層次分析法和熵值法,分別從主觀和客觀兩方面確定指標權重。層次分析法(簡稱AHP法)是通過德爾菲法建立判斷矩陣,并據此計算指標權重的一種方法,屬于主觀定權法;由于此方法的主觀性比較大,本文中權重的確定結合了熵值法。熵值法是基于數據的有效信息量確定權重的一種方法,屬客觀定權法。綜合主客觀因素,最終的指標權重取兩種定權方法計算結果的平均值。由于層次分析法和熵值法在科研中的運用已相當成熟,本文不再贅述具體計算步驟,指標權重計算結果見下表:
五、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協調度評價
(一)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綜合評價
利用經標準化后的指標數據,結合已確定的指標權重,根據公式(1)、(2)綜合評價2003—2013年間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水平,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綜合評分變化情況見圖1。
由圖1可知,我國海洋經濟的發展總體呈上升趨勢;在2003—2006年間,海洋經濟增長勢頭較猛,海洋經濟發展在2006年出現了一次高峰;在2006以后海洋經濟發展速度明顯放緩,呈波動上升趨勢。海洋環境質量總體呈下降趨勢,2003—2004年間環境質量下降最明顯,2004年以后呈緩慢波動下降趨勢,在2012年環境質量出現研究時間段內的最底峰,2012年以后環境質量有明顯的改善。
對比海洋經濟和海洋環境質量發展狀況,海洋經濟增速最猛的時候也是海洋環境質量下降速度最大的時候,說明在此研究階段,海洋經濟的發展以海洋環境的惡化為代價,此時人們只看到經濟增長帶來的短期利益,忽視了環境惡化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從而造成對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和海洋環境的嚴重破壞。2006年以后,海洋經濟總體發展態勢放緩的同時,海洋環境惡化的速度也放緩,這說明了兩點,一是海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海洋經濟發展的因素之一;二是政府和民眾已經意識到海洋環境惡化問題的嚴重性,越來越重視海洋環境的保護問題。
(二)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協調度評價
根據海洋環境會和海洋經濟發展水平綜合評價結果,利用協調度評價公式(3),分別以5年為周期滑動進行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的協調度評價,計算結果見表4。
由表4可知,2003—2007年間,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處于異向發展狀態,說明海洋經濟增長的同時,海洋環境反向惡化;根據協調度類型的劃分,判斷2003—2007年間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屬中度失調。該時期海洋經濟增長速度過快,沿海工業迅速發展的同時,大量工業廢水排放入海,加上工業廢棄物的傾倒,嚴重污染了海洋環境,致使海洋環境質量持續惡化。
2004—2009年間兩個研究時間段內,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都處于相關性關系不明顯,無序發展的狀態,同屬輕度失調;但值得注意的是,兩者的協調度基本呈直線上升趨勢,說明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發展關系有所改善。在此期間,不論是是海洋經濟的增長速度還是海洋環境質量下降的速度都有所放緩,說明惡化的海洋環境已對海洋經濟的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同時也說明海洋環境問題已引起政府和民眾的重視,在發展海洋經濟的同時也會注重海洋環境的保護。
2005年之后的4個研究階段內,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仍然呈相關性不明顯的無序發展狀態,同屬輕度失調;協調度呈先降后升的“U”型趨勢發展,說明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發展關系呈先惡化后改善的趨勢。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2003—2013年,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總體處于不協調狀態。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海洋環境并沒有得到同程度的改善,且海洋環境的惡化會制約海洋經濟的發展。
六、結論
本文從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協調度的概念出發,根據科學性、系統性等原則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利用層次分析法和熵值法從主客觀兩方面綜合確定指標權重,在對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利用相關性分析原理建立協調度評價模型,研究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發展的密切程度與變化方向,定量評價了2003—2013年間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度。評價結果表明:我國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發展基本處于不協調狀態,海洋環境的改善落后于海洋經濟的發展,但人們已經意識到不良的海洋環境對海洋經濟發展的制約作用,海洋環境問題已受到了重視。為促進海洋環境和海洋經濟的協調發展,實現海洋經濟綠色、可持續發展,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1)優化海洋產業結構,提高海洋產業創新能力。目前,我國海洋經濟呈現的是高速發展態勢,但是經濟發展質量仍然較低,經濟發展水平仍停留在低層次水平,第三產業比重偏低,制約了海洋經濟質量的提高。因此,應優化海洋產業結構,積極推進第三產業的發展,轉變高耗能、高污染的生產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同時注意提高海洋產業的創新能力,大力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水利用業、海洋電力業、海洋環保等新興產業,在利用科技進步促進海洋經濟增長的同時加強海洋環境的保護。
(2)發展循環經濟,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造成了海洋資源的嚴重浪費,這嚴重制約了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最大限度的發揮資源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在科學有效的利用海洋資源的同時加強海洋環境的保護。
(3)加大環保投入,保護海洋環境。沿海城市生產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直排入海或污水徑流入海等陸源污染是海洋環境惡化的主要因素。對于此類現象,應加大環保投入,加快建設沿海城市、江河沿岸城市污水和固體廢棄物處理設施,提高排污技術,減少入海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時,應加快建立完善的監測系統,遏制“偷排”現象,從源頭上減輕海洋環境污染、保護海洋環境。
【關鍵詞】海洋 環境保護 可持續發展
1 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及主要內容
隨著海洋經濟的不斷發展,環境污染的日益嚴重且已經對人類的發展和生存構成威脅,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被融入到海洋經濟發展中。它強調的是海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做到海洋環境的友好不污染,海洋資源的節約不浪費。其理念是強調海洋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會破壞海洋生態平衡,以及不會對后人的生存發展環境造成危害。其具體內容主要表現如下:
1.1海洋經濟與環境保護統籌發展。傳統的海洋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一味的粗放式超高速發展,會造成海洋資源的大量浪費和環境的嚴重污染。而海洋資源的枯竭與環境的污染會阻礙海洋經濟的發展。因此,在環境沒有污染之前,就要做好海洋經濟和環境保護統籌發展,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與其他發展不同的是,只有在環境和資源做到了有效的保護的情況下,才能夠有效的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2改變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傳統的海洋經濟發展由于科技的不發達而嚴重依賴于海洋資源的高消耗以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這種發展模式造成資源大量浪費且污染環境,已經不符合時展的綠色要求。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以及一流的技術人才、管理人才來優化生產作業,從而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當前發展的新趨勢。只有做到低消耗高產出才能夠減輕環境與海洋資源的負擔。
2 實施海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意義
實施海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目的就是要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要注意節約海洋資源與環境的保護。海洋環境保護要基于海洋經濟發展能夠持續進行為前提,不能因為一味的強調海洋環境保護而影響了經濟的發展。同樣經濟的發展也要以環境所能承受的凈化范圍之內為原則,最大化的減少環境污染。做到海洋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有機的統一而不是對立。兩者在發展的過程中相輔相成。以經濟發展促進環境保護,同樣,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又服務于經濟的發展。只有做到統籌兼顧海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權衡好短期和長期的利益,才能解決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環境的矛盾。這對于促進我國成為海洋資源利用和經濟發展大國具有重要的作用,這也是解決我國人口眾多帶來的海洋食品供需矛盾的重要舉措。
3 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及緊迫性
海洋環境隨著國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而日益惡化,海洋環境污染對人類的發展和生存都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參照《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的數據,我國2005年的海水未達標面積為13.9萬平方公里左右。這些區域包括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以及錦州灣等,其中部分靠近大中小城市的水域也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這些環境污染不僅導致了海產品數量減少而且深受污染。這種受污染的海產品又被運到廚房上了餐桌,給人類的生命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威脅。此外,污染水域的海灘遭到廢棄,相應的旅游業發展也受到了阻礙。面對日益污染的海洋環境所帶來的一系列安全隱患和經濟損失,傳統的靠犧牲環境還來的經濟發展模式已經不現實,依賴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優秀人才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不二選擇。因此,實施海洋環境與海洋經濟協調發展成為當前全球各國迫在眉睫的任務。
4 行政干預等海洋環境管理手段對企業的好處
4.1 消除企業在海洋貿易中的壁壘。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全球性各個國家敏感和高度重視的問題。各國的海洋環境管理也從以往的內部管理向外部管理發展。很多國家為了控制海洋環境的污染,制定了相關限制進口的措施。因此,未來的國際貿易發展趨勢從過去的非關稅壁壘發展為綠色壁壘。因此,只有強化海洋環境管理,才可以讓企業在海洋經濟貿易中爭奪話語權,消除相應的綠色壁壘。
4.2 促進企業實施綠色清潔生產。通過行政干預等海洋環境管理手段能夠有效促進企業實施綠色清潔生產,企業在自身發展的過程中改變以往的末端治理污染模式,從整體的角度考慮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綠色清潔生產已經成為海洋環境管理的另一個重要的手段,能夠有效的解決涉海工程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
4.3 促進涉海工程企業治理環境污染水平的提高。治理環境污染已經成為涉海工程企業自身管理能力的一個重要標志。企業在環境管理時,要自覺的通過方案設計、工藝流程檢查以及評審等管理手段將海洋環境保護當作企業內部的一個管理目標。企業應從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進行自我約束,通過管理評審等企業內部管理辦法來提高企業治理環境污染的能力。
5運用法律等海洋環境管理手段來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5.1 優化對海洋資源和環境功能的劃分。兼顧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統籌并協調好各個方面的主導功能,從功能上對海洋區域進行劃分。從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去可持續的開發利用海洋資源。綜合考慮勘探海洋資源的分布量以及海洋當前的環境狀況和今后的發展等因素,并在此基礎上對海洋區域進行功能上的劃分,有效并恰當的開發利用海洋資源。
5.2 減少企業排污量,對違規企業加大處罰力度。相關的行政管理單位要對污染源直接排入海洋中的企業進行全面和系統的調查。研究控制近海區域的環境凈化能力以及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使得污染物的排放在海洋環境承受的能力范圍之內。堅決抵制“先污染后治理”的想法,做到排污負責制,誰污染誰就要負責治理等。督促企業研發利用高新技術進行海上作業,引進一流技術專家及知名管理人才對生產線進行優化,做到資源循環再利用,最大化的減少的污染物的排放,對那些偷偷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物治理不達標的企業堅決查封,做到一旦觸碰底線和違反規定的要零容忍,從而在源頭上控制污染源,實現海洋環境的保護。
5.3 全方位檢測海洋環境,建立相應的海洋自凈區。我國海洋面積大,孕育著大量的生命,其在自然變化中,通過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作用對海洋中的廢棄物可以進行稀釋、氧化還原以及降解等自凈活動,這是海洋自我保護的一種形式。因此,可以建立相應的海洋自凈區域用于控制污染物的亂排放和總排放量,實現定點監測。此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海洋環境監測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蹤,對污染區域要及時發現并快速處理。做到在海洋自凈能力范圍內,有效的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5.4 倡導科學海上作業,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開發海洋資源。傳統的海洋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海洋資源的粗放式利用,一方面導致了大量的海洋資源被浪費從而污染了海洋環境。另一方面導致了海洋資源的過渡消耗從而出現資源枯竭活減少不能支撐海洋經濟平穩快速的發展。因此,要改變傳統的資源開發利用意識,積極倡導使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進行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做到海洋資源循環再利用,最大化的減少污染物排放量,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的發展。
5.5 建立健全相應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細化各個現有法律中的執法內容。加大海洋環境保護力度,讓行政執法部門在海洋環境保護中做到有法可依以及執法必嚴等。只有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健全和細化,才可以有效的進一步規范涉海企業作業管理,減輕海洋生態負擔,確保海洋的生態環境處于平衡狀態。
6 結論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有聯系,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海洋環境保護的同時不能以犧牲經濟發展為代價,同樣,海洋經濟的發展也不能以環境污染為前提。要統籌兼顧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發展,從整體規劃海洋長遠發展的戰略制高點,協調規劃好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的統一發展。讓海洋環境在得到保護和有效的改善后,能夠有力的支撐起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同樣,在海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又可以促進環境保護的發展。從傳統的對立狀態轉變為互相促進互相發展的局面,促進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我國成為海洋大國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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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洋;環境污染;治理;保護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7)8005602
1引言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擁有1.8萬km的大陸海岸線,管轄總面積約300萬km2的海域。在國家政策的有力扶持下,許多的沿海新區海洋經濟迅速發展。但是,海洋經濟以及科學技術發展迅速的同時,隨之產生的海洋環境問題也越來越多。各種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海洋資源的過度獲取已經對海洋中各種功能的運轉產生了阻礙,海洋環境岌岌可危,甚至有可能面臨失去作用的威脅。因此,應當將海洋環境保護放在重點,從政府、群眾、科學研究等方面綜合治理海洋環境,以海洋環境的基本規律為基礎,為保證海洋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治理海洋環境問題的方法。
2海洋環境污染的種類
2.1重金屬
重金屬一般是指密度超過5 g/cm3的化學元素,主要通過天然來源、陸源輸入和大氣沉降三種途徑進入海洋。其中,陸源輸入是最主要的途徑,通過重工業生產的大量含有重金屬物質的廢水大量的排入大海,這些重金屬物質入海后會不斷遷移轉化,或者隨食物鏈不斷的積累。就拿汞在海洋中的遷移、轉化來說,汞經過甲基化產生的高神經毒劑――甲基汞,便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在20世紀50年代,日本因甲基汞污染而不同程度受害的居民不在少數,這便是著名的“水俁病事件”[1] 。
在我國,海洋重金屬污染問題日益嚴重。2009年,我國局部海域沉積物受到重金屬污染,江河污染物入海量1367萬t,其中重金屬3.8萬t。2010年,我國江河污染物入海量超過1760萬t,較2009年增加28.7%,其中重金屬4.6萬t,較2009年增加21.1%,除鉛、鎘的入海量有小幅減少外,各主要重金屬入海量均增加[1]。
2.2農藥
我國由于人口眾多而耕地有限,為了能夠保證糧食能夠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需要,除了優化農作物的產量、改善耕地的條件之外,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施用農藥與化肥。但是同時,化肥與農藥中的部分成分也必定會通過地下水或地表水的形式流向大海,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而這樣的后果是嚴重的,農藥、化肥中含有的大量的有機物及營養物質流入大海,使得近岸水體中的浮游生物大量繁殖,從而引發赤潮災害。赤潮災害的后果十分嚴重,不但會影近岸居民獲取水生資源,還會造成大量的生物死亡,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每年達幾十億元。而受到赤潮影響的生物若是讓人類食用,也會危害人類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2.3有機物質
由于生活污水(如食品殘渣、排泄物、洗滌劑等)、農田化肥、工業污水(如食品、釀造工業、造紙工業、化肥工業等)以及海水養殖廢水流入海洋,當中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會導致海水富營養化,引發赤潮災害,這無論是對水質還是生物都將造成無法預計的災難。
2.4固體廢棄物
影響海洋環境的固體污染物主要是工業和城市垃圾、船舶廢棄物、工程渣土和疏浚物等[2]。這些固體廢棄物會影響沿岸景觀的美觀,破壞海洋生態環境,不僅對人類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而且對海洋生物也造成了致命的威脅。
3近年中國面臨的主要海洋環境問題
3.1化肥與農藥污染
農藥及其降解產物(如DDT的降解產物DDD、DDE)在海洋環境中所造成的污染,其危害程度因其數量、毒性及化學穩定性的不同而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如有機氯農藥(主要是DDT、六六六等),其化學性質不穩定,極易在海洋環境里分解,所以成為了污染海洋環境的主要農藥。
即便如此,我國的農藥使用也仍舊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比如說在80年代,我國就已經頒布了對于禁止使用一些有機氯農藥的法令,但至今,在河口與近岸沉積物中仍然可以檢測出這些農藥的殘留。這些農藥的殘留經常不經過處理,通過地下水等方式流入海洋,對海洋水質及生物都造成了難以估計的傷害。
3.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與其他污染相比,其程度不受外在環境的影響,僅遵循各核素的衰變規律,可在海洋存留相當長的時間,約103~10 4年。因此,一旦其流入海洋,就將會對其造成難以估計的破壞。目前人工放射性物質進入海洋的主要途徑為以下4種:①衛星的組件從空間進入海洋;②海上核動力船只;③沿海核動力電廠;④傾倒入海的核廢料。
就以核物質為例,現在海域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質,幾乎大部分是由核爆炸試驗產生的[3],而這些放射性核物質對于海洋生態環境的危害也同樣是不可估量的。根據馬樹森[4]通過研究魚類受放射性物質的影響可知,放射性物質會嚴重影響海洋生物的生存,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同時對人類的健康以及經濟的發展也會產生間接的影響。
3.3溢油與泄漏污染
如果說油庫起火爆炸的發生極其少見,那么各種船舶失事造成的油料外泄事故就很頻繁了。就像1989年青島市黃島油庫因遭雷擊發生的油罐爆炸事故,造成近千噸原油外泄,這些原油附著在海灘、礁石上,無論是對海洋環境還是賴以生存的生物都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石油進入海洋后對于海洋環境的影響是巨大的。對于海洋生態而言,溢油會阻礙海洋內的水氣交換,使太陽光輻射透入海水的能力減弱,海洋當中的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大大減弱,從而造成海洋浮游植物的死亡,影響到整個生態環境的發展;對于沿海活動而言,溢油會嚴重污染沿岸線資源,影響海洋環境與觀光旅游業,同時制約人類社會與海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一系列的經濟損失[5]。
3.4養殖廢水污染
現如今,隨著我國對海洋的探索與研究不斷的加深,我國的海水養殖已發展壯大。但是在養殖過程中,為了能夠提高動植物的抵抗力,某些添加劑(如維生素、殺菌劑等)的添加必不可少,同時投入的大量餌料也不能充分地利用,這些物質會沉積在水中,并且經常不加處理的直接排入大海,對海洋環境的破壞很大。而這些廢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機物質會造成海水的富營養化,造成赤潮現象。
4海洋環境問題的保護對策
4.1政府組織,規劃管理
對于海洋環境的治理,政府部門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各地的有關部門應認真了解相關管理海域內的環境情況,清楚了解海域內海洋污染物的種類、生態環境的變化以及海洋物種的狀況,根據所了解的情況提出具體的規劃,及時作出相關對策,更好地解決相應的海洋環境問題。
此外,還要通過立法明確公共財產的所有權,或者在所有使用者之間達成限制自己使用公共財產行為的協議[6]。只有建立資源性資產管理體制,才能確保國家所有權經濟利益得以實現,才能更加有效的進行對海洋環境的相關保護工作,更好的保護海洋環境。
4.2群眾參與,群策群力
作為國家的一員,保護海洋環境既是責任,又是義務,因此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大力宣傳和普及海洋生物生態環境保護知識,提高公民海洋保護意識,要向自己身邊的人多多宣傳環保節約知識,營造一個良好的保護環境的風氣。
(2)減少海灘餐飲業和水產養殖所產生的的污染,嚴禁將未經處理的污水隨意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中,禁止向海洋及沙灘丟棄垃圾。使用無磷洗衣粉,不要將洗衣等生活廢水排入陽臺雨水管道。
(3)不肆意獲取海洋資源,捕殺瀕危海洋生物,同時拒絕購買受保護的海洋生物制品。
4.3強化研究,科學治理
為了深入解決我國的海洋h境問題,必須積極開展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工作,以便為保護海洋環境提供科學依據。目前需深入開展的研究領域有:中國近海自凈能力和納污能力的研究;重點海域污染物總量控制模式研究;中國近海環境質量基準和標準研究;近岸養殖海域污染控制研究機制研究;中國近海污染物生物及生態效應研究;赤潮發生機理及防治技術研究;近岸生境保護、整治與恢復技術研究[7]。
5總結和展望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管轄面積巨大。因此,保護海洋環境是大家共同的責任。由于科學技術以及經濟的發展,對于海洋的污染也隨之增多,解決海洋問題便擺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上,在全世界人民的研究及努力之下,海洋環境日漸改善。
從研究的角度上來看,保護海洋環境的責任涉及到了社會的各個層面,因此在研究保護海洋環境的對策時,應當把整體性的理念貫徹到底,提出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方法[8]。
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一定能面對一個蔚藍、生機勃勃的大海,為子孫后代留下一個生生不息的海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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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川龍資. 海洋的放射性污染[J]. 海洋科技資料,1972(2):16~21.
[4]馬樹森. 海洋放射性污染對魚類的影響及與人類的關系[J]. 環境科學叢刊,1983,4(5):22~27.
[5]楊昊煒,柴田. 淺談溢油污染對海洋環境的危害[J]. 天津航海,2007(4):13~15.
[6]王琪. 海洋環境問題及其政府管理[J]. 青島海洋大學學報,2002(4):91~96.
一、大力推進海洋法制建設。
為了健全海洋法制,推動海洋保護、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進程,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計劃2007年底前編制、出臺《XX市海洋功能區劃》,《海洋功能區劃》將在對全市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對XX市沿岸平均大潮線至領?;€之間海域的功能區進行明確的劃定,內容包括海域勘界、功能分區及環境標準等諸多方面。新的區劃是對《膠州灣及鄰近海岸帶功能區劃》中不適應我市新形勢發展的內容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區劃編制將對合理配置海洋資源,促進海域整體功能,推進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市海洋經濟蓬勃發展,為了減小經濟發展對海洋環境保護帶來的壓力,有的放矢開展海洋環境保護,計劃編制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環境容量、污染物總量控制等為主要內容的《XX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將對近岸海域污染的有效控制、陸源污染物排海、大規模圍海造地對海洋環境影響的累計效應、突發性海洋污損隱患等內容進行分析和研究,規劃的編制將致力實現規劃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力爭實現其為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管理提供科學依據的作用。
二、加強、完善海域使用管理。
進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搞好海域使用登記制度,進一步規范海域使用審批程序和海域使用證年審制度,嚴格按照《XX市海洋功能區劃》和《膠州灣及鄰近海岸帶功能區劃》規范海域使用,把海域使用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國際化提升到一個新水平,2007年全市海域使用項目登記率達到100%,海域使用辦證率達到100%以上,海域使用證年度審驗審證率達到100%。
三、全面開展對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
1、繼續開展海洋環境監測工作,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根據我市特點和需要,制定監測計劃,開展全市近岸海域環境趨勢性監測、重點海域環境監測、海水浴場暑期海洋環境監測和重點養殖區環境監測,詳細掌握我市的海洋環境狀況,保證我市沿海海洋環境監測調查的連續性,準確地為社會提供合法的海洋信息,為政府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2、加強海岸、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重視海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我市海域的污染損害,嚴把海岸、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的審核、審批關,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環評報高審核參與率;規范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加強對工程建設期的跟蹤監測和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3、加強海洋污染事故的查處。繼續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膠州灣和前海一線用海域污染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污染海洋的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4、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和保護。積極籌集資金,制訂實施有針對性的生態保護和建設計劃,開展保護區的基礎建設、管理工作,推進我市生態示范區的建設。
5、通過建立和完善XX市海洋赤潮監視網及海洋赤潮應急行動體系、開展重點海域的赤潮監測和預報試驗、加強赤潮發生期內對漁業水域的監控管理等措施,避免或減少赤潮災害的發生和影響。
四、積極推進生態漁業建設。
按照《膠州灣及臨近海域功能區劃》和漁業生產水域環境質量狀況,對不符合功能區劃和漁業水質標準的水域進行封閉管理,禁止從事漁業生產活動;嚴格實施養殖許可證制度、捕撈許可證制度和伏季休漁制度;科學調整養殖結構和布局,合理控制內灣及近海的養殖密度,擴大藻類養殖面積,提倡外海養殖,大力提倡魚、蝦、蟹混養、貝藻間養套養等生態養殖,推廣生態養殖模式和養殖新技術;強化漁業生產管理,改進餌料質量及投餌技術,嚴格控制廢水排放,2007年力爭使漁業水域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態養殖面積達到養殖總面積的40%。
四、加大海洋環保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全社會環保意識。
【關鍵詞】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設計
一、開展海洋環境責任險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我國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我國正處于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涉海企業如康菲公司海洋污染事故頻發,嚴重污染海洋環境,危害漁業生產、海洋生態及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如漁民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開展海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于分散涉海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快速恢復正常生產;有利于發揮保險機制的社會管理功能,利用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減輕政府負擔,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國際經驗表明,實施海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防范海洋環境風險的有效手段。
二、海洋環境責任險的探索
海洋環境責任險是環境責任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責任險又有“綠色保險”之稱,其定義各國不盡相同。參照2007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中國保監會聯合出臺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概念[1],海洋環境責任險可定義為“以企業發生海洋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一般認為,海洋環境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玷污或污染海洋,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作為保險對象的保險。當然,這種玷污和污染是有嚴格限制的。另外,目前保險公司只對突然的、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擔保險責任,而對故意的、惡意的污染視為除外責任,也不涉及累積性的環境影響。
關于船舶環境責任保險的施行情況。我國于1999年成為《〈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1992年議定書》的締約國,該議定書于2000年1月5日對我國生效。同時,2010年國家交通運輸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實施辦法》(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該實施辦法第二條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航行的載運油類物質的船舶和1000總噸以上載運非油類物質的船舶,其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投保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者取得相應的財務擔保。 同時要求中國籍船舶應當向經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確定并公布的保險機構投保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者取得經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確定并公布的保險機構以及境內銀行等金融機構所出具的保函、信用證等其他財務保證。
關于海上石油勘探和開采的環境責任保險的施行情況。在國外,海上石油勘探和開采的事故保險已經有一定的經驗。比如,2010年4月20日發生火災的位于墨西哥灣的“深海地平線”這一鉆井平臺發生爆炸并引發大火事故。這一平臺屬于瑞士越洋鉆探公司,由英國石油公司租賃。瑞士越洋鉆探公司向英國勞合社和其他一些保險商投保了7億美元的保單。在世界主要石油保險市場,英國勞合社占據了市場份額60%~65%[2]。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從1980年開始開辦石油保險業務,第一張石油保險單承保了法國道達爾石油公司在南中國海進行的鉆井作業風險。但總體而言發展遠未達到期望的程度。
此外,關于陸上企業的環境責任險。2008年以來,我國江蘇、湖南、云南、深圳等一些省市試點開辦環境責任保險,然而實際情況是企業參保意愿薄弱、保險受益覆蓋面小、賠償金額不足以彌補污染侵害后果。
從我國實踐看,目前海洋環境責任險僅在船舶油污責任、海上石油勘探和開采責任保險方面,其涉及面十分狹窄,深度也很不夠,海洋遭受的損害并不僅僅限于油污染,還有諸如工業污水排放、海洋工程、固體廢物污染等,急需健全完善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
三、拓展海洋環境責任險的建議
1.推動海洋環境責任險的立法
海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盡管在《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等法律或參加的國際公約中有所涉及,但是一部法律的個別條文顯然不能支撐整個海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另外,2007年12月,國家環??偩峙c中國保監會聯合出臺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也僅是一個政策性的“指導意見”。因此,應當在《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法》、《保險法》中加入海洋環境責任保險的條款,并進一步進行包括海洋環境在內的環境責任保險的專門立法。
2.運用行政手段,完善海洋環境責任險制度
政府在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中,應當明確各個主體的權利與義務,以政策文件或法規的形式予以確定。同時,政府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中,對企業污染情況進行監督,監管保險公司對污染事件的賠付情況。要加緊出臺有關技術指南,國家海洋局于2007年出臺了《海洋溢油生態損害評估技術導則》,但這些尚不足以支撐環境損害的評估和鑒定,需要加緊出臺相關的技術評定細則;要盡快出臺《第三方環境風險等級評估機構管理辦法》和《第三方環境損害評估機構管理辦法》,規范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職責;要提供專項資金支持,專家的引進、第三方海洋環境風險等級評估機構、海洋環境損害評估機構的建立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定期或不定期培訓等都需要專項資金作保障,政府應當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3.引導建立第三方服務機構
海洋環境風險等級的劃分、海洋環境事故中損害的評估,需要專家的指導和技術標準的支持。因此,一要建立第三方服務機構,包括:引進專業技術人員,組建專家團隊,為環境風險等級劃分、環境損害評估以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推行提供技術咨詢和指導。
4.保險企業要拓展保險范圍與項目,實行差別保險費率
從我國率先展開環境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幾個城市來看,企業參保積極性不高。由于環境責任保險的賠付率普遍較低,不僅低于國內其他一般的商業保險,也遠遠低于國外的高達70%―80%的賠付率。與賠付率低不相適應的是保險費率較高,我國目前實行的環境責任保險費率最低為2.2%,最高為8.0%,而其他險種的保險費率都在千分之幾[2]。市場經濟條件下,賠付率過低和保險費率高的矛盾必然造成企業參保積極性不高;另外,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試點企業普遍經營污染危險性較大的業務,容易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環境污染,這對保險公司來說風險太大。
由此,保險企業:一要拓展保險范圍與項目。海洋環境污染事故可以分為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累積性的環境污染事故,相應的責任保險的保險范圍也應包括這兩個方面,當然,這方面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戰略。另外,海洋環境責任保險項目應該有:油污責任保險、流域環境責任保險、海洋工程責任保險、海洋傾廢責任保險四大塊;二要實行差別保險費率,避免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發生。由于所屬行業的不同,企業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的程度都是不同的。比如石油、化工等行業就比港口行業更可能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而且一旦造成污染,其危害程度都比較嚴重。因此,我國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應確立“高風險、高保費、高賠付;低風險、低保費、低賠付”的原則,要運用科學的方法,對不同行業的風險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實行有差別的保險費率;三要要避免道德風險問題的發生,可實行“優惠費率”政策,對那些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較少的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享受相對較低的優惠費率;對于那些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較多的被保險人,在續保時需要承擔相對較高的保險費率。此外,保險公司還可以通過突擊檢查來監測被保險人安全防護設施的可靠性,及時警示被保險人的安全隱患。保險公司還可以通過對已經發現的由于故意或重大疏忽引起的保險事故拒賠保險金,以及對有此情況發生的企業拒絕承保等方式來避免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發生。
5.建立巨災共保機制
鑒于海洋環境責任保險的高賠付率、損害后果的巨大性、保險人利益的風險性等特殊性,政府可以出面促使我國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建立承保主體的共保機制。該機制要由保監會聯合推動,設立由多家公司組成的共保體,通過分擔風險,可以提高整體賠付能力。共保體按照約定的比例分攤保費、承擔風險、享受政策,實施對海洋環境責任險的承保、理賠、結算等,共同提供服務。
6.規范海洋環境責任險的模式
目前,發達國家環境責任險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以美國和瑞典為代表的強制保險的制度;二是以德國為代表的強制責任保險與財務保證或擔保相結合的制度;三是以英國和法國為代表的自愿保險為主、強制責任保險為輔的制度[3]。考慮我國海洋污染狀況,可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層次性地操作。首先是污染嚴重、生態損害風險較大的企業適用強制責任保險,如濱?;?、石油、印染、核燃料生產、有毒危險廢棄物的處理、大規模的海岸工程等。而對環境的危害呈現出漸進的、持續危害的企業的承保機構,可采取美國式的專門保險機構,由國家財政予以支持。其次是污染嚴重、規模不大的企業適用強制責任保險。因為這些企業規模不大,技術和設備方面又缺乏足夠的安全保障,很容易造成疏忽和意外,而一旦發生事故,囿于其財力,無法獨自承擔損害后果。第三是其他污染較輕的企業適用任意責任保險,如餐飲、娛樂、商業等行業。任意責任保險模式在對受害第三人的保障力度上明顯地弱于強制責任保險模式,但是,這種模式比較自由和寬松,對國家的依靠力也比較小,可以由商業性保險公司承保,由其自由決定一些除外責任和保險費率,體現一種市場化運作。
四、結語
作為海洋環境損害賠償的“第二道重要救濟防線”的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有其獨特的優勢,雖然我國的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走過一些歷程,總體水平不高,但我們已經看到了一些積極的有益嘗試。我國應當在綜合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健全完善我國的海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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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洋資源;生態環境;環境保護;海洋事業;環境污染
1我國海洋概況
我國海洋面積約300萬平方公里,海岸線延綿達1800公里,海岸線資源異常豐富,具有得天獨厚的漁業資源、旅游資源、港口資源和遼闊發展的空間。有極其豐富的海洋生物資源,海洋生物物種多達26000多種,魚類3000多種、淺海和灘涂生物資源2200多種,長久以來在平衡生態環境,保持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發揮著極大的作用,當然我國的海域劃界也存在著激烈的爭端,在黃海、東海、南海與周邊各國均存在著或多或少的管轄權爭議。在資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為科學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豐富的海底能源,將會為國家發展提供巨大的資源保障。目前,其他國家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頗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溫能、鹽度差能等。隨著開發的深入,我國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壞著海洋生態環境,海水富養化、物種多樣性快速減少等問題,使海洋保護工作迫在眉睫。
2海洋環境保護現狀及原因分析
2.1我國海水受污染情況非常嚴重
2.1.1海洋環境問題的首要表現就是海洋水體遭到污染,隨著近海岸海域富營養化程度的不斷加劇,赤潮現象頻頻發生,且不斷擴大規模,不斷出現新的赤潮生物種,給海洋生態環境、人民群眾健康和海洋經濟造成了重大危害。2.1.2在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的同時,作為能源戰略的石油在陸續大量建設開發,海上運輸石油頻繁如織,開采石油規模不斷擴大,風險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廣,風險源強度更大,溢油的潛在風險也在不斷增加,發生突發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近幾年,我國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開采石油的泄露與井噴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約12萬噸。渤海灣“7•16”溢油事故和山東蓬萊“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給海洋生態環境以沉重打擊同時給人們敲響了安全的警鐘。2.1.3海運航行和作業中的船舶所產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斷的排入海洋,也可能發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產生有害物質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2.1.4海洋環境保護的主要因素并不是這些源污染物,一半以上的污染物來自于陸地廢棄物的排放。人類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不經處理隨意排放廢棄物和污水,直接進入河流系統;農事生產所用如農藥、化肥等化學成分污染物,經過雨水浸泡,流入地下暗河,隨著河流和地下水,最終進入大海,海洋環境受到了污染,海洋生態遭到了破壞。海水的自凈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漫長的時間消化,無限度流入污染物,海水自身凈能力必然會入不敷出而導致水體污染。
2.2過度開發海洋資源,生物多樣性減少
我國海域內海洋生物種類繁多,還有很多珍稀品種,過度的捕撈極大地破壞了海洋物種資源的繁殖能力,致使海洋生物極速減少,嚴重的甚至瀕臨滅絕。與此同時,環境質量下降,生態系統異常,致使魚、蝦、蟹和貝類以及有保護水環境功能的大量藻類等因無法適應環境而快速消亡。雖然采取休漁期的政策,投放魚苗、蝦苗,但在利益的驅動下,仍然出海作業的大批漁民將還未長大的魚、蝦、蟹捕撈上來,其既無法從數量上的增長形成種群,之后便出現了更加尷尬局面,原本數量不多的海洋珍惜物種瀕臨滅亡,而數量眾多的物種將成為珍惜海洋生物。
2.3水域面積縮減、海岸侵蝕狀況嚴重
大量海岸因受經濟開發的影響,人為改造灘涂在不斷增加、自然的原始景觀在逐漸縮減、很多重要的海灣面積在不斷縮減;大量的填海造地投入其中,更是興建了大面積的海參、鮑魚養殖場,疏于管理的大面積養殖場,使海灘面積和海岸濕地急劇減少,養殖場內的污染也十分嚴重,污染物隨著潮汐進入海中,海水受到了污染。另外,開發海洋工程建設、石油、天然氣的海上開采作業、海洋生物制藥等化工產品的開發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都從側面給海洋環境以沉重打擊。
2.4法律體系的不健全和缺失的管理機制
我國海洋的環境立法工作發展較晚,相關法律體系相對滯后,然而在海岸線的立法管理方面有很多漏洞。海洋環境的政府管理部門責任不清,職能重疊現象、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極易出現,與之相關的監測預警、監督管理機制不健全,執法隊伍需要進一步提高水平,以上均嚴重影響著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吨腥A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是環境保護的基本法,明確了在保護海洋環境方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是1983年頒布施行的,是我國專門保護海洋環境方面的法律,在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方面,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方面意義非常重大。法律體系中保護海洋方面的,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根本,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為中心,三個輔法律:(1)《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六個相關法律法規;(2)和海洋防治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3)有具體執行標準的保護海洋環境性法規,如《海水水質標準》《漁業水質標準》等。以上法律、法規、準則構成了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中起到了法律支撐的作用。由此不難看出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并不健全,并不能適應新時期保護海洋環境的重任,且相比其他發達國家對于海洋的立法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3我國面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不足與對策
目前,在大力發展海洋經濟之時,保護海洋近岸生態環境與前者成為了不可調和的利益矛盾點,承受著繼續破壞和污染不斷加重的巨大壓力,有些部分重點地區海洋環境受損情況觸目驚心,已無持續發展的后勁可言。所以加強產業結構性調整、優化產業部局,嚴控污染源,在減輕沿岸近海和流域污染現象之時,進一步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提高生態系統的自我保護功能和的抵御災害的綜合能力,保持生物基因多樣性、恢復海岸自凈能力、逐漸提升海洋生態環境安全防衛能力,具體措施:
3.1加大建設海洋環境保護設施和機制措施力度
3.1.1要大力興建國家級保護區,各地也要以改善海洋環境,保護海岸帶生態系統為目標,建立生態保護區或海岸生態隔離帶,極大保護及恢復海岸生態系統,加強海岸生態建設。3.1.2恢復海洋岸線原生態景觀,在沿海重點旅游區、經濟開發區,加大力度修復沙灘海岸、退耕退墾還灘還海,建設原生態自然景觀和廊道,讓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構建藍色空間和愉悅、唯美的濱海景觀。3.1.3加強污水處理水平,控制海洋污染,建立污水排海標準,制定統一污水、廢水排放濃度標準,排放污染物要定時監測、申報登記、控制入海污染物總量等,以保證海產品質量,保護群眾身體健康。3.1.4建立評估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體系,開展海洋生態環境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對海洋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消除及生態恢復都至關重要。3.1.5加強海洋環境應急處置能力。把深入開展海洋環境災害的防治工作和應急處置管理機制有效融合,在多樣性的海洋災害頻發的形勢下,嚴重威脅了人們的日常生產生活。為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發生生態災害種類如赤潮、綠潮和海洋生物病毒病害、重大海上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等,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防控工作,設立監測點、完善浮標、探頭,利用航拍、衛星遙感技術建立全方位立體化的監測系統,提高預警機制和應急響應能力,在發生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或生物災害時,能夠及時解決問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應急工作要常備不懈,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
3.2建立適應新時期發展的法律體系
3.2.1應當適時出臺一些法律法規來填補法律空白,又能解決新問題。在建設大量人工養殖場以用來替代和緩解漁業資源枯竭壓力,而隨之產生了許多問題,如生態環境被破壞、海水被污染、生物鏈嚴重失衡等,需要法律制定科學合理的標準來規范養殖行業,嚴格禁止養殖密度過大,堅決防治養殖疾病等,建立高標準人工養殖場;同時重視生物入侵,越來越多的生物入侵案例,慘痛的表明同樣是破壞生態的重大因素,這些問題的逐漸凸現,迫切的需要用法律手段進行制約。3.2.2海洋的經濟價值與海洋的生態價值相比后者更應得到重視。在取得經濟價值的同時,而損害生態價值是不可估量的,應當完善、強化、細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的補償制度,海洋環境生態保護區的建設制度,所有的海洋經濟行為都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保存好生態環境,保持物種多樣性和基因品類多樣性的生態環境。3.2.3持續加大海洋執法監督力度。制定的法律能否保護海洋環境,關鍵就是要執法必嚴,如執法監督力度不夠,就會導致其形同虛設變成一紙空文,而且還應該有完善的處罰措施,使觸碰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心生畏懼,法律所賦予的責任、義務,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4結語
我國現已進入經濟體制改革的深水區,社會發展的戰略機遇期,使得資源環境的約束與發展之間的矛盾更加顯現。為突破陸地資源環境短缺的瓶頸,保護海洋環境,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資源顯得極為重要,要使其具有更為廣闊的前景,就要立足當前,放眼未來,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的眼光看待海洋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兼顧,合理布局,科學謀劃,構筑藍色的海岸生態屏障,樹立海洋道德意識、海洋文化意識、提高藍色國土意識,促進文化強國、海洋強國建設。
參考文獻
[1]劉伊娜.淺析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及對策[A].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論文集[C].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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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60;X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104(2016)04-0022-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04.004
近年來,隨著海洋開發進程的加快,大量的海洋污染以及生態破壞事件涌現。2013年的渤??捣埔缬褪录?010年的大連石油管道爆炸漏油污染海洋事件,2008年的青島滸苔事件,都一度成為全民關注的焦點。而且,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節能減排的任務與日劇增,這將加快我國沿海核電站等大型節能工程的建設;海外貿易的增加,由于船舶減壓水等原因也使得海洋外來物種入侵概率增大。但是,相對于陸地而言,海洋對于大多數人而言,畢竟是陌生的,這就使得人們往往難以把握海洋環境風險的真正狀況,從而使得民眾的風險感知經常發生錯位:要么對某些海洋環境風險的危害性感知不夠(如大多數人對海洋洋流紊亂的危害性認知不足),要么對某些海洋環境風險過度反應,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如由于日本福島核電站泄漏而造成的大規模搶鹽事件)。而海洋環境風險感知的錯位,將給海洋環境保護以及風險防治帶來挑戰。誠如貝克所言:風險的感知和風險不是不同的東西,而就是相同的東西[1]。因此,深入探究民眾的海洋環境風險感知,分析其形成機理,將有利于我們科學有序的進行海洋環境風險防治,從而實現沿海區域的生態保護與社會穩定。
1文獻回顧與評述
伴隨著工業化引發的大量環境問題,“環境風險”逐漸成為風險研究的一個重點。與風險的研究相契合,環境風險的研究在初期,秉承“可接受的風險”理念,對不同的環境風險防治方案進行權衡比較[2-3]。這一研究思路主要從“客觀”的角度進行研究,即認為環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倡導對環境風險進行成本-收益的分析。在20世紀80年代,一些學者開始意識到“風險”不僅僅是客觀的,還具有主觀性。以道格拉斯(Douglas)和維達夫斯基(Wildavsky,)等人為代表的風險文化理論[4],以及斯洛維奇(Slovic)的風險心理測量理論等[5],開始從“主觀”角度研究風險,即更強調“風險的感知”。在此基礎上,卡斯帕森(Kasperson)等人構建了“風險的社會放大框架”,更為深入地揭示了環境風險、風險感知以及社會風險之間的關聯[6]。Wen Xue等人運用文化風險理論,細致分析不同群體和文化背景之下的環境風險意識差異[7]。這一對環境風險的研究視角,也為我國一些研究者所接納,開始從風險感知的角度去分析因由環境引發的社會風險問題。例如黃杰、朱正威等人提出我國一些大型環境事件的引發,是不同利益相關者風險感知的差異性以及由此導致的應對行為[8]。胡象明等人也認為從風險感知的視角構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分析框架,更有助于揭示其風險產生的內在機理和演進邏輯[9]。
王剛:海洋環境風險的特性及形成機理:基于扎根理論分析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6年第4期在海洋領域,有部分生態學、海洋學等理工學科的學者以“海洋生態風險”為主題,研究不確定性的事故或災害對海洋生態系統可能產生的不利作用,包括海洋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損害,但是未對其社會效應展開研究。在海洋社會科學領域,大部分研究者從“應急管理”的角度,對海洋環境突發事件的政府應對展開了研究。王琪針對海洋危機、海洋突發事件的政府協調不暢,提出完善對策[10]。崔鳳在研究海洋開發與環境風險時,概括了海洋環境風險的四個特點:隱蔽性、影響的廣泛性、治理難度大、后果難以評估[11]。也有一部分研究者關注海洋污染事件的環境抗爭的研究。陳濤從社會影響的角度去探究海洋污染事件,并探討了基層政府在面對環境抗爭中的一些行動策略[12]。并指出海洋環境風險與污染問題源自粗放型海洋開發模式。唐國建針對渤??捣埔缬褪录械臐O民環境抗爭展開了研究,從而對現實的政策、制度修正提出建議[13]。
文獻表明,在海洋社會科學領域,當前的研究重點集中在“應急管理”及“環境抗爭”的研究上,有關風險以及環境風險的研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而也沒有有效吸納有關風險以及環境風險的研究成果。這使得其研究側重海洋污染事件的后期處理上,而缺乏對前提風險的深入研究。
2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2.1研究方法
由于專家難以有效地評估社會民眾的風險感知[5], 因此,采用自上而下的傳統研究方法將使得最終的結論與現實狀況大相徑庭。有的研究者也意識到采用傳統的數據搜集和文本分析的局限性,回避了調查問卷的數據搜集方式而采用網絡搜索引擎的方式[14],推進了有關風險感知的方法研究。但是其數據的分析還是傳統的,因為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將采用扎根理論(Grounded Theory)的方法進行研究,以彌補傳統數據搜集與分析的局限。
扎根理論是由Glaser & Strauss 于1967年創立,其目的是為了“填平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之間的尷尬壕溝”[15],是質性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種方法。目前,扎根理論在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管理學以及性別研究等各個社會科學領域中有著廣泛的使用。扎根理論是一種不需要先驗性的假設和結論的研究方法,并且將演繹與歸納、定性與定量有機結合。當然,不同的研究者在使用扎根理論時,對其有著不同側重。Glaser更強調理論或者歸納結論的涌現,Strauss側重系統的方法和有效的檢驗,Charmaz則強調研究者在理論建構中的角色和效果,從而被稱之為建構主義扎根理論(Constructivist Grounded Theory)。鑒于海洋環境風險屬于全新的概念范疇,目前理論界還缺乏相應的成熟研究,也沒有成熟的測量量表和理論假設,因而采用扎根理論進行研究最為適合。
扎根理論的基本研究邏輯是深入情境收集和研究數據,經由數據間的不斷比較,對數據抽象化、概念化的思考與分析,從數據資料中提煉出概念和范疇并在此基礎上構建理論。扎根理論的主要步驟主要包括開放式編碼(Open Coding)、持續比較(Constant Comparison)、選擇性編碼(Selective Coding)、理論備忘錄(Theoretical Memoing)、排序(Sorting)和理論編碼(Theoretical Coding)。具體流程圖如圖1所示:
Fig.1Flow chart of grounded theory research
開放式編碼亦稱之為實質性編碼(Substantive Coding),是數據分析的第一步,需要對資料進行逐行分析和概念理解,從而發現核心觀點。持續比較在開放式編碼的基礎上,進一步抽象化,從而能夠幫助發現范疇(Categories)。選擇性編碼的目的是形成理論,提煉核心范疇。理論備忘錄是對于新涌現概念的感覺、思想、觀點的記錄,其又可細分為程序備忘錄和概念備忘錄。排序是在經過理論飽和檢驗之后,幫助研究者進一步構建理論命題。理論編碼,亦稱之為理論建構(Theoretical Building)或實質代碼(substantive codes),是從范疇中挖掘核心范疇(主范疇),系統建立核心范疇與其他范疇之間、以及核心范疇之間的聯結關系,從而形成假設以解釋理論。理論編碼是扎根理論的最后提煉與升華,體現了扎根理論資料搜集與分析的最終指向。
2.2資料搜集與整理
扎根理論研究的成敗,其基礎在于是否收集了足夠全面、真實的資料和數據。鑒于問卷調查很難獲得直接全面的資料,而且在數據處理、定量分析方面所具有的不足[16],我們采用對面訪談的方式進行資料的搜集。訪談法操作靈活,優秀的訪談者改變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研究局限[17],從而可以獲得更為真實和深入的資料。此次參與訪談的研究人員共22位,使用統一的標準訪談提綱(表1),針對44位對象進行深度訪談,形成了44份訪談記錄。通過比較和篩選,剔除了語焉不詳、簡單敷衍的14份訪談記錄,最終選擇了30份內容翔實、資料可信的訪談記錄。為了更好地洞悉海洋環境風險的特性,此次訪談,在訪談對象的選擇上特意選擇了一定比例的內陸區域人員參與訪談,獲得了內陸人員對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從而更好地獲知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廣度和主觀性。
扎根理論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概念(conceptions)、范疇(categories)和理論命題(propositions)[18]。其中,概念通過開放式編碼獲得,范疇通過選擇性編碼提煉,最終,由理論編碼收獲理論命題。鑒于三個基本要素,以及文章篇幅,文章集中展示開放式編碼、選擇性編碼以及理論編碼。而在此省略持續比較、理論備忘錄和排序。
3.1開放式編碼
在訪談結束后,課題組最終通過挑選,確立了30份訪談對象,形成了30份訪談記錄。我們隨機挑選了其中的25份訪談記錄,對其進行編碼。為了更好地提煉訪談記錄的內容,以及保證編碼的順序,課題組對訪談記錄進行個逐級詳盡的順序編碼,采用了“逐行編碼”的方式。其編碼的順序為“訪談記錄序號――回答問題序號――回答問容的句序號”。例如編碼為“25-2-1”,表示該樣本編號為第25份訪談記錄,第2個回答問題的第1句回答。經過編號,最終獲得了756個編碼序列。在對這756個編號序號整理的基礎上,概括了出了49個概念。49個概念出現的次數并不相同,其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幾個概念是“海上溢油”、“陸域污染”、“圍海造地”、“有害工程項目”等。
Concept11海洋生態破壞1海洋外來物種入侵5;海洋物種消亡6;海洋荒漠化4;海洋生態系統崩潰5;海洋過度捕撈7;21海洋環境污染1陸域排污11;海洋傾廢2;海事交通排污4;海上溢油10;滸苔泛濫7;海洋赤潮6;31海洋地質災害1洋流系統紊亂6;海嘯3;海底火山爆發1;41海洋資源損害1沿海灘涂侵蝕3;圍海造地10;濱海濕地退化4;海岸線侵蝕4;海洋資源破壞251海洋(環境)
屬性1海洋具有流動性6;海洋的變化性6;海洋生態的高度復雜性4;海洋的一體化8;海洋的跨區域性7;海洋的不可掌控性9;海洋的全球性8;海洋環境的潛伏性和積累性3;海洋環境的波及性461沿海人口與
經濟增長1沿海經濟發達5;沿海人口密集6;沿海企業眾多5;沿海港口與航道增長771海洋環境信息1海洋環境信息負面報道2;海洋環境信息不透明9;81海洋污名化
設施1非法核電站6;不當油儲站4;有害工程項目791海洋環境
社會意識1海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4; 海洋社會組織缺少3; 海洋環境保護教育5101海洋環境管理1海洋環境管理職能交叉3;海洋環境保護責任不清4;海洋污染防治措施不力3;海洋環境執法5;海洋環境保護法規5;海洋環境保護資金4;海洋環境監管3111海洋環境
保護技能1海洋環境保護技術6;海洋環境保護能力4注:概念后面的數字,表示在編碼中出現的次數。
3.2選擇性編碼
在Strauss和Corbin那里,選擇性編碼亦被稱之為軸心編碼(axial coding)。開放式編碼使資料和數據分裂為不同等級和不同類型的代碼,而選擇性編碼則將之再次恢復為連貫整體,將分裂和分散的概念重新整合,構成分析的范疇。課題組根據Strauss和Corbin的三個分析維度(條件;行動/互動;結果)[19],以發現49個概念之間的因果聯系和邏輯推理。經過歸類,將開放式編碼的49個概念進行整合和梳理,將之歸納成為11個范疇(表2)。
3.3理論編碼
理論編碼是扎根理論從資料升華為理論的關鍵,是實現理論飛躍的“質變”步驟,體現了研究者的理論歸納能力和創造力。在理論編碼過程中,我們需要挖掘形成的范疇之間的邏輯脈絡,建立主范疇與范疇之間的聯系,從而構建扎根理論的理論框架。課題組將提煉的11個范疇進行進一步的提煉和總結,將之形成三個主范疇: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表3)。進一步的理論檢驗發現,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呈現依次遞進、不斷放大的關系:自然因素是基礎,其發展增大了心理因素,而自然因素和心理因素又增大了社會因素。在社會環境、文化及制度等外部因素等影響下,三個因素共同作用,使得海洋環境風險形成(圖2)。
Number自然因素1海洋生態破壞111海洋環境污染121海洋地質災害131海洋資源損害141海洋(環境)屬性151沿海人口與經濟增長16心理因素1海洋環境信息171海洋污名化設施18社會因素1海洋環境社會意識191海洋環境管理1101海洋環境保護技能111
3.4理論飽和度檢驗
理論飽和度檢驗可以確定何時可以停止資料的采樣。我們將30份訪談記錄中剩余的5份訪談記錄進行編碼和概念的提煉,沒有涌現出新的概念,也沒有發現新的邏輯脈絡和關系,這說明上述編碼的25份訪談記錄已經完全容納了相關的概念和范疇。通過理論飽和度檢驗,確定本文所構建的理論是飽和的。
在通過理論飽和度檢驗時,課題組還還對本次訪談的穩定性進行了檢驗。在第一次訪談結束后,間隔一個月后,課題組對其中的5位訪談對象進行了二次訪談。比照第一次訪談內容,訪談對象對其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沒有明顯的變化,從而可以獲知本次訪談對象對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是穩定的。
4研究結論和主要認識
4.1海洋環境風險的主范疇關系,符合風險的社會放大分析框架,從而可以明細其形成機理風險的社會放大理論是卡斯帕森夫婦及斯洛維奇等人提出的一種重要的風險分析框架[6],其在后來的研究中不斷進行完善,形成了一個非常完善的分析模型[20]。這一分析框架很好地將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環境/生態災害與社會風險連接在一起。實際上,當我們使用“風險”一詞時,就意味著加入了社會及心理認知范疇的因素。正如盧曼(Luhmann)所言:風險被歸因于作出的決定,而危險則被歸因于外部的因素[21]。簡而言之,單純涉及自然的外部災害,可以將之稱之為“危險”而非“風險”(盡管這種區分不是絕對的,也沒有獲得一致的認可)。風險的社會放大框架表明,在危險事件(風險事件)經過信息流的的傳播后,公眾認知及一些標識呈現出來,在危險達到“污名化”的狀態后,風險漣漪形成,從而達到風險的社會放大?;蛘哒f從自然意義上的危險過渡到了社會意義上的風險。因此,一個風險事件的實際風險(危險)與民眾對風險的感知這兩者之間并不一定存在顯著的一致性[22]。
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機理,完全符合了這一風險分析過程。課題組在借鑒風險的社會放大分析框架后,發現自然因素、心理因素與社會因素共同作用,促成了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自然因素”作為“海洋環境危險事件”,是海洋環境風險形成的源點,也是風險形成的基礎。研究也發現,在海洋環境風險中,海洋危險事件是一個種類繁多、性質多樣的集合體。例如在所提煉的49個概念中,有32個概念是自然因素。換言之,從概念的數量上而言,自然因素占據了概念數量的三分之二。而且,出現頻率最高的三個概念“海上溢油”、“陸域污染”、“圍海造地”也都無一例外的屬于自然因素。海洋危險事件的龐雜,無疑預示著海洋環境風險具有多觸發性和易發性的特性。
在自然因素等海洋環境危險事件形成后,會被相關的群體轉化成信息流,并通過有效途徑傳播出去。在這一過程中,“心理因素”作為風險信號,成為連接危險事件與社會風險之間的橋梁,從而完成了從自然意義的危險向社會意義的風險的轉化。風險信號遵循“信息流―信息溝通―意象形成”的信息傳播過程,這個過程如果沒有引起政府等相關管理部門的重視和注意的話,就會被單向地傳遞給相關的公眾和群體,從而形成海洋危險事件的“標簽化”和“污名化”。例如在扎根的訪談中,“非法核電站”、“有害工程項目” 等概念已經形成,它取代“核電站”(或“沿海核電站”)、“工程項目”(或“沿海工程項目”)的概念使用,直接包含著標簽和污名化的表達語詞:“非法”和“有害”。這預示著在風險信號形成過程中,“去污名化”對于海洋環境風險防治而言,是何等的重要。
當風險信號形成后,就會被“社會因素”接納后,從而形成風險的社會放大。誠然,這種社會風險并非是單向的放大,也可能被反向弱化。那何為風險的放大或弱化呢?斯洛維奇很早就發現,民眾與專家之間在對待風險上是存在差異的[5]。因此,當公眾眼中的風險遠遠超過專家所評估的程度時,我們稱之為風險的強化或者放大;當公眾的認知/行為顯示風險遠小于專家判斷提示的程度時,我們稱之為風險的弱化[23]。海洋環境風險信號的社會放大/弱化基于兩個方面的社會因素:一是公眾認知,即風險信號是否契合公眾所具有的海洋環境保護意識和其文化價值觀,一個具有很強的環保意識和文化的公眾很容易接納這一風險信號,反之亦然;二是社會管理,即政府管理部門是否獲得了公眾的信任。信任在風險的社會放大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約翰遜(Johnson)的研究發現,風險的信任是多維的[24]。信任包括 “誠實”維度和“稱職”維度雙重維度,前者指風險管控者在風險信息方面對事實的忠誠度,而后者則指風險管控者所具有的控制風險的能力程度。在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中,前者體現為受訪者對海洋環境管理相關方面的關注,后者體現為對海洋環境保護技能方面的關注。
在海洋危險事件、風險信號、公眾認知&社會管理三個階段的風險形成后,風險漣漪形成。風險漣漪的核心是直接相關的當地居民。其他的組織,例如企業、社團、政府等都會裹挾其中,從而使得海洋環境風險形成。我們在借鑒卡斯帕森的風險的社會放大框架基礎上,形成了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機理及放大過程圖(圖3)。這一形成機理很好地反映了海洋環境危險事件是如何經過社會放大,從而具有了社會風險特性的“海洋環境風險”。
圖3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機理及放大過程
Fig.3Formation mechanism and amplification process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risk
4.2人們對海洋環境風險內涵及特性的認知,是兩個方面的綜合:“有關海洋環境的風險”,以及“因由海洋環境引發的社會風險”大部分訪談對象在訪談中,明顯地表現出對海洋環境風險最終指向的多元化認知。他們并沒有很好地區分海洋環境風險的最終指向是什么,即風險的標的是“針對海洋環境及海洋生態系統的風險”,抑或是“因由海洋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而引發的社會風險”。質言之,前者的風險本質是一種自然風險,后者則是一種社會風險?;蛘甙凑丈衔乃龅谋R曼的觀點,前者是一種“危險”,而后者才是一種“風險”。大部分的訪談者的訪談內容,其提煉的概念都涉及自然因素、心理因素以及社會因素,盡管自然因素的概念占據絕大部分。這說明人們對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是兩個方面的綜合:“有關海洋環境的風險”,以及“因由海洋環境引發的社會風險”。
普通民眾對海洋環境風險存在多元認知并不難理解,它也從側面說明了風險認知及其防治的艱難。誠然,這種對海洋環境風險的多元認知,很大程度上根源于我們對環境風險的認知就是多元的。概括而言,當前對于環境風險的認知就存在四個維度:經濟維度、安全維度、社會(心理)維度、生態維度。經濟維度是經濟學、管理學科的認知模式,更多地將環境風險拘于自然狀態,從客觀的角度去認知風險,秉承成本-收益的風險防治策略;安全維度則是法學的認知模式,秉承預防原則去防治風險;社會維度,或者稱之為心理維度,則是心理學、社會學的認知模式,它們從主觀角度去認知風險,將環境風險定位為因由環境事件引發的社會風險;而生態風險則是自然科學的認知模式,其“生態風險”(ecological risk)是更為常用的一個術語,它強調具有不確定性的事故或災害對生態系統可能產生的不利作用和損害[25-26]。在海洋環境風險認知及研究的前期,由于研究者大部分出身于環境科學、地質學等自然科學,因而更多地從生態維度去認識,“海洋生態風險”也是一個更為普遍地概念。而當更多地社會科學研究者開始介入海洋環境風險研究時,對其認知就發生了拓展和轉移。
我們在扎根理論的研究中,獲知了普通民眾對海洋環境風險的認知,與專家保持了一致。這種對海洋環境風險內涵以及特性的多元認知模式,使得海洋環境風險的防治者們需要保持一種更多寬廣的防治視野。
4.3對海洋環境風險的防治,需要有效區分民眾對沿海自然項目的風險感知與民眾對沿海自然項目管理狀況的風險感知鑒于人們對海洋環境風險的內涵及特性認知,有著雙重的認知模式,因此,要合理有效地防治海洋環境風險,需要做出有效地區分,例如需要有效區分民眾對沿海大型項目的風險感知與民眾對沿海大型項目管理狀況的風險感知。前者體現在民眾對項目本身的風險關注,而后者則體現在民眾對項目管理者及管理狀況的風險關注。我們在深度訪談中發現,很多民眾對沿海核電的反對,并非單純是針對核電,而是針對核電的管理狀況。當課題組針對一些明確表現出對沿海核電焦慮的民眾表示核電已經成為發達國家重要的能源構成時,很多民眾表示“發達國家的管理嚴密,可以消除風險,而咱們中國還不行”,表現出對管理狀況的風險認知。因此,合理區分這兩種風險認知,從而針對其不同的風險認知,進行有針對性的風險應對策略,將更為有效地防治海洋環境風險。
誠然,要有效降低民眾對沿海項目管理狀況的風險感知,最為核心地是建立民眾對政府的信任。甚至可以說,構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是有效防治海洋環境風險,并防止其向社會風險轉化的根本途徑。雷恩與萊文按復雜性與抽象度將信任分為五個層次:對信息的信任、對傳播者的信任、基于信源感知對機構的信任、基于機構表現對機構的信任、信任的社會政治氣候[27]。海洋環境管理的優化及海洋環境技能的提升可以降低人們對海洋環境風險的感知和恐懼。這是因為低層次信任的持續流失最終導致高層次的不信任,同樣高層次信任也對低層次信任的維護有調節作用。隨著復雜技術時代的到來,個人的風險控制被機構的風險管理所取代,公眾更加依賴機構可信度來判斷風險;信任能夠補償負面的風險感知,不信任則導致公眾抵制風險,以至于增加風險感知。
4.4海洋環境風險具有“鏡像”效應等其獨特性,因而有其自己的運作邏輯一般的環境風險,因其傳播媒介的固化以及數量可控,因而其影響范圍大致固定,其風險源屬地與風險的影響地基本是重合的(流域的環境風險另當別論)。但是海洋環境風險的風險源屬地與風險的影響地并一定是重合的,經常發生錯位,從而導致“鏡像”效應的出現。所謂“鏡像”效應,即是指風險源屬地與受影響地之間產生了錯位,甚至導致風險源屬地的社會風險減輕,受影響地的社會風險放大。“鏡像”效應的實質是造成跨區域的風險感知。由于海洋的一體化和流動性,使得海洋環境風險的風險感知經常是跨區域的,風險策源點與風險影響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張力。訪談對象的職業、地域等并不影響其對海洋環境風險概念的認知和建構。實際上,不僅僅本課題組在扎根理論的運用中發現了這一運作邏輯,現實的案例事件對此有所印證。例如廈門的PX項目搬遷至漳浦縣古雷鎮,但是卻在一海之隔的東山縣銅陵鎮引發環境風險恐慌,造成跨區域的海洋環境風險[28]。海洋環境風險的“鏡像”效應使得其不同于一般的環境風險,在某些狀況下有著其獨特的運作邏輯。
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在海洋環境風險“鏡像”效應的產生方面,都發揮著一定的功效。自然因素體現為所在區域的區位及危險事件的危害程度。研究發現,如果某區域位于風險源地的海洋洋流下方,更易發生“鏡像”效應;心理因素體現為受影響地對風險信號的心理認同程度。如果受影響地居民對核電持一種天然的排斥和恐懼心理,更易發生“鏡像”效應;社會因素則體現為所在區域社會生產、生活、管理狀況與海洋的關切程度。研究發現,沿海區域如果存在較多的海洋養殖,或者海鮮類食品在居民日常飲食中占據較大的比重時,更容易引發對其他沿海區域的環境風險感知,從而產生“鏡像”效應。
海洋環境風險具有的“鏡像”效應,使得海洋環境風險的“漣漪”效應更易發生,也更難以掌控其漣漪的范圍和深度。從這個角度而言,深入分析每一種可能引起“鏡像”效應的因素集合,形成全面、深入的風險范疇把握,是有效防治海洋環境風險的基礎。
5結語
本文采用扎根理論對海洋環境風險這一全新的概念進行了研究。提煉了對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有關聯的49個概念,并凝練出11個范疇,概括成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三個主范疇。在研究方法上,本文的研究開創了海洋環境風險研究的一個新的嘗試,試圖不帶預設和先見地去界定海洋環境風險的概念,并發現其形成機理及特性。這一研究對深入探討海洋環境風險以及海洋環境治理等都有著借鑒意義。
但是不可否認地是,本文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地方。扎根理論力圖不帶偏見地和價值觀地去發現理論,但是沒有哪個研究者是中立的,因為語言在被觀察現實的基礎上傳遞著形式和意義。語言的特殊使用反映了觀點和價值。Glaser和Strauss也直言不諱地指出,扎根理論的重點不在于證明理論,而在于建構理論。課題組在訪談中,由于訪談記錄人員數量較多,其訪談的自然語言可能對訪談對象有一定的引導和誘導,從而使得理論帶有一定“建構”的成分。在扎根理論的框架使用上,本課題組對海洋環境風險的形成機理分析,也沒有從Glaser的“理論代碼家族”(theoretical coding family)的理論框架角度去進行深層分析。Glaser提出了在理論代碼家族中最有代表性的成員是被稱之為“6C”的六個維度:原因(cause)、語境(context)、偶然性(contingencies)、結果(consequences)、協變性(covariances)和條件(conditions)[29]。局限于本文的研究主題和篇幅,本文沒有對這6個方面展開研究和探討。
當然,本文也研究也沒有對一些相關因素展開嚴謹地相關性和比照性研究。例如沒有對社會發展層次的不同群體進行比較,如通過扎根理論對經濟發達的上海、浙江等沿海省份,與經濟欠發達的海南、遼寧的省份進行比較,從而能更好地洞悉文化層次、社會因素對海洋環境風險形成的影響;沒有對形成的因素進行量化處理,沒有形成自然因素、心理因素、社會因素在海洋環境風險形成中發揮何種比重的作用;本課題對自然因素、心理因素、社會因素的劃分也可能存在絕對化,其中一些范疇可能同時涵蓋了自然因素、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的多重屬性;也沒有更細致地提煉其他特征在海洋環境風險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即沒有對不同地域、不同學歷、不同職業等對海洋環境風險的感知差異進行系統分析。這些研究的不足期待其他研究者更為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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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洋環境污染海洋災害
海洋工程與海洋環境相互作用隨著沿海經濟的迅猛發展,近海海域遭到越來越嚴重的污染,使海域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生態環境日趨惡化,并對生物資源和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為世界各國,特別是象我國這樣具有相當長的海岸線和眾多海灣的國家所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海洋經濟的發展還面臨嚴酷的海洋自然環境,海洋災害直接影響著海洋經濟的發展規模、速度和效益,精確預報海洋災害的發生、發展和應該采取何種防災、抗災和減災工程措施,也成為嚴重關注的環境問題。為了開發海洋中的空間、礦產、漁業、能源等物質資源,需要在海上進行各類工程建設,在目前科技日益發展的情況下,工程建設的規模日益巨大,這些大規模的工程建設和海洋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將是開發海洋中的一個應引起特別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適應我國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海洋環境的日益惡化,海洋災害的頻發和海洋工程向大型化發展,近海石油氣田的開發,以及海岸帶開發過程中的后效問題的研究需要,針對我國重大海洋環境與保護問題開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在這方面,重點需要開展的研究課題大體上有三類。第一類課題是海洋環境特征對各類污染物作用的機理和規律研究,第二類課題是海洋工程設施防災、抗災和減災研究,第三類課題是海洋工程及海洋環境工程與海洋環境的相互作用吸防治措施與對策。
一、海洋環境特征
對各類污染物的作用機理和規律研究以海洋流體動力對各類污染物遷移、擴散、轉化規律的研究為基礎,考慮各種自然環境因素(浪、流、風、光、溫度、濕度)、物理因素(擴散、揮發、沉降、吸附、釋放)、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的作用,揭示污染物在海洋復雜條件下的運動及演變規律,并建立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此外,近年來,在我國沿海海域,赤潮頻發嚴重。因此,除了加強赤潮的監測和預報外,也應加強在建立赤潮生長機理和發展規律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項研究應通過現場觀測、物理模型實驗和數學模擬研究相結合的方法來進行。由于現場觀測工作耗資巨大,且受到許多客觀條件的限制,所獲得的數據往往有許多綜合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難將其中的單因素影響分離出來,因此,往往只能用它來作為對某一水質預測預報模型進行檢驗其可行性和精度的一個實例。
用數學模擬方法來建立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是一個較為有效的方法。目前,在這方面國內外已有不少水質預測預報模型,這些水質預測預報模型大體上都基于以下幾方面的模型:水流數學模型;波浪數學模型;液流相互作用模型;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數學模型。
在水流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對于較大范圍的海域,通??刹捎蒙疃绕骄某绷鹘虒W模型,對于紊動影響不顯著的海域,可不考慮湍流影響,而對于湍流效應顯著的區域,如排污口近區,則應考慮湍流效應。此外,采用坐標變換,可建立一種能夠考慮復雜地形和套流效應的三維潮流數學模型,這樣才能夠較好地重現實際海域的三維潮流特征。在較小范圍的水域,水流數學模型可以以N-S方程和通用的k-(湍流模型為基礎,針對水溫和鹽度分層流的流動特性,考慮浮力對紊動的影響,建立用于模擬同時存在溫度和鹽度梯度這一類密度分層流的k-(單流體數學模型。也可以基于多流體模型的基本概念,分別對兩相本身的湍流輸運規律以及相間相互作用規律進行模擬,建立兩相湍浮力分層流的雙流體數學模型。
在波浪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可應用BI—CGSTAB法求解由橢圓型緩坡方程離散得到的代數方程組,以提高求解效率。從水波發展方程出發,可導出一種用于大區域波浪變形問題的數學模型。通過引入弱非線性波色散關系,可使雙曲型緩坡方程能夠有效地考慮波浪的非線性效應。對高階Boussinesq方程的進一步研究,可使方程的色激性從入水到深水都達到很高精度,并提高方程的非線性精度,可以更精確的計算較深水域波浪的非線性特征。
針對帶自由表面的波浪場問題,通過把能有效模擬自由面形態的N—S方程和波能平衡方程的結合,可導出一個能考慮破波能量損失的拋物型緩坡療程,用這個方程可模擬規則波和不規則波破碎引起的波高變化。建立沿岸流數學模型,可模擬海岸上波高變化和破碎波波高、波浪增減水和沿岸流。
在波流相互作用模型的研究方面,對于弱流情形,可采用一種考慮流影響的修正的合流緩坡模型;對于強流情形,可采用在Botssinesq方程中考慮流影響的模型??梢詫⑤椛鋺Φ挠嬎愎脚c拋物型緩坡方程中的待求變量聯系起來,建立一種輻射應力計算的新方法,用該方法可對較大區域均勻斜坡地形上的波浪輻射應力進行數值模擬。
在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數學模型研究方面,基于N一S方程所建立的深度平均的二維應力一通量代數全場模型,可對非對稱潮流作用下的側向岸邊排放問題過分數值模擬。以研究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的三維預報系統作為目標,在分析近海環境中各種物理、化學和生物現象的基礎上,針對近海海域水污染的特點,從三維湍流模型出發,在動量方程中引入表面風應力、底部切應力以及柯氏力的作用;在輸運方程中引入反映物理、化學、生物等作用的源、匯項,可建立一個統一考慮物理、化學和生物等過程綜合作用的近海海域污染物遷移轉化的三維預報模型,它可為環境評價、水質規劃、污染控制以及水域排污工程設計等提供重要的科學依據;同時對確定水域環境容量,從而制定水域環境保護策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和應用前景。
應該指出,在海洋水質預測預報模型研究方面,數學模擬無疑是一種十分有效的手段,但不論是何種數學模型,其模型中所需的必要參數和邊界條件的處理是研究水質模型的技術關鍵,直接影響到水質模型的科學性和預測能力。而這些必要的數據是無法從數學模型本身來取得的,有些可以通過現場觀測來得到,但其中一些最基本的卷數是要通過基本機理的研究才能得到,在這方面物理模型實驗研究將是一個有效的手段。
能模擬海洋動力因素的先進實驗設備,現代化的量測儀器和測試系統是開展物理模型實驗研究的必備條件。進一步完善PIV和LIF的濃度場、速度場同步測量系統,可研究非破碎波浪、破碎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水流的垂直結構,獲得流場中水質點速度的空間分布和時間過程;并同步獲得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濃度場的空間及時間變化過程,可用以分析定量污染物團在波浪及波流相互作用下擴散的基本特征和擴散系數。
二、海洋災害的精確預報及海洋工程設施防災、抗災和減災的研究海洋災害主要包括風暴潮、海浪、海冰、海嘯、赤潮及海岸侵蝕等。
90年代以來,我國海洋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每年達上百億元人民幣,是世界上海洋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海洋工程結構的投資費用很高,一旦發生破壞,將會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如1969年渤海冰推倒“海二井”平臺,1989年風暴潮損失超6億元,1991年DB29銷管船在南海通臺風翻沉等)。當前我國海洋能源開發與海洋空間利用的絕大部分活動是在近海和極淺海海域。為了保證在這些海域所建造的工程設施能夠安全服役免遭破壞,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弄清這一海域中嚴酷和復雜多變的環境因素。我國東臨西北太平洋,每年出現的臺風數目占全球的38%,其中對我國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每年有7—8個。每當臺風在我國登陸或接近我國沿海通過時,都會在沿岸局部地區產生風暴潮,形成風暴潮災害。百事通
在我國北方海域(渤海和北黃海),冬季由于受寒潮影響,沿岸地區每年都有結冰現象,結冰嚴重的年份則出現冰害。若對這些海洋災害估計不足將會帶來巨大的損失。渤海重疊冰與堆積冰的形成,不但可給結構物以強大的冰壓力,而且由于冰激引起的振動作用,也會給海洋平臺的使用和安全帶來巨大的損害。而冰區溢油的遷移規律及預防和清理技術,至今尚未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對近岸大面積冰排和海上浮冰,在波浪、潮汐作用下都會引起海冰的斷裂,斷裂后冰塊的尺度直接影響其對結構物的作用。在渤海海域建造的海洋平臺,為了抵抗冰害,往往建成正、倒錐體的結構型式,冰排對錐體結構的冰荷載及與其的動力相互作用,也是目前尚未解決的課題。在海冰力學的研究中,除進行理論分析和數值模擬外,實驗研究也是一個重要的手段。在實驗研究中,模型冰可采用凍結模型冰和非凍結模型冰來進行,它們各有其優缺點,發展這兩種技術是海冰力學研究中的一個課題。
我國是一個多地震的國家,海域中時有地震發生。強烈的地震將有可能是海上工程設施的主要破壞荷載。如果一旦在地震中結構物(海洋平臺、鉆井船、人工島、輸油及輸氣管道等)發生破壞,除其直接經濟損失極大外,其次生災害——火災、環境污染等的后果也不堪設想。
近年環太平洋地區地震的頻度和強度都在上升,造成重大災害。大型海上工程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特別是抗震防災的基本原理和減震技術措施需要認真研究。海域中的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的響應和振動破壞機理更有待深入研究。日本阪神地震記錄資料表明,地震及由此引發的巨浪共同作用對水中和岸邊建筑物造成的破壞十分嚴重。水工建筑物的這類破壞機理,至今國內外對此都很少研究,且由于試驗條件的限制,國內外對此方面的試驗研究工作開展極少。這是海上水工建筑物抗震研究中的一個新領域。
以下的一些研究內容將是為解決海洋工程設施抗震措施中的關鍵技術所必需考慮的,如近海環境地震危險性分析,設計地震動參數和頻譜特性,強震海底多維地震動及其空間分布規律,地震波傳播特性及地震動輸入機理;海域中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在地震作用下,考慮周圍水介質影響的結構振動破壞機理、振動控制、地震動時頗聯合分析模型和輸入機制、非線性動力分析和動力破壞試驗;核電站海域工程建筑物抗地震性能,海洋采油平臺及地下輸油管線與地基土動力相互作用,碼頭及護岸建筑物地震穩定性;海域中水工建筑物的性能設計和地震設防標準等。
海上水工建筑物在長期運行過程中健康狀況逐漸惡化,其損傷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其一是結構的老化、疲勞、超載、內部損傷(裂縫)、地基沉降變形以及環境的物理化學損傷(低溫、凍融、大氣侵蝕)等;其二是設計不周或設計標準偏低,施工質量差,原材料不合格,管理維護不善等。大型海上水工建筑物的損傷和事故都將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
因此,發展以下的一些技術和方法將是十分重要的。如在考慮海洋環境荷載在幅值。時間及方向上的隨機性所導致結構安全的不確定性情況下,對現役海洋工程結構進行健康診斷和評估剩余可靠度的理論;結構健康狀態及損傷檢測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結構病害治理用的新材料、新技術和新方法;海洋工程結構在多種復雜海洋環境條件下(風、浪、流、冰、地震等)的可靠度和優化理論研究,設計與建造新型抗災工程結構;研究和設計使海洋工程結構物在設計使用期限內有足夠的安全度,而在退役之后又便于拆除的各種工程措施。
為了及時掌握海洋環境的風云變幻和災害的可能來臨,發展海洋環境及災害的預報技術是非常必要的。為此需要建立以下一些系統,如建立由近海到遠海的海洋環境及災害觀測網絡、預報與預警系統、沿岸防災準備和各類應急處理系統;以主要海域和海岸帶區域經濟發展為背景,進行重點研究,建立數字化的海洋環境信息系統模型與結構;以及建立海岸和近海工程設施防災減災數字信息系統,將海岸和近海工程與網絡技術人算機技術、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相結合,建立數學物理模型,通過多媒體技術,形象化地描述災害成因、發生機理、傳播規律、模擬災害破壞的過程,建成智能化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決策支持系統。
三、海洋工程及海洋環境工程與海洋環境的相互作用及防治措施與對策為了充分利用海洋空間,現代海洋空間利用除傳統的港口和海洋運輸外,正在向海上人造城市、發電站、海洋公園、海上機場、海底隧道和海底倉儲的方向發展。
人們現已在建造或設計海上生產、工作、生活用的各種大型人工島、超大型浮式海洋結構和海底工程,估計到21世紀,可能出現能容納10萬人的海上人造城市。我國澳門和日本已經在海上建成了人工島海上機場。為緩解緊張的陸地資源及減少城市噪音等,日本已經于99年8月在東京灣用6塊380米長,60米寬的矩形漂浮鋼板拼裝海上漂浮機場。
由此可見,隨著海洋資源與空間的開發利用,各類海上工程建筑物數量不斷增多、規模日益復雜和龐大,保證這些海上工程設施的安全運行及采取海洋工程防災減災措施將越來越重要。海岸帶和近岸海域是各種動力因素最復雜的地區,但同時又是經濟活動最為發達的地區,海上工程建設如果考慮不當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引發環境災害。工程設施可能破壞原有海岸帶的動態平衡,影響岸灘的沖淤變化。海上回填和疏浚會改變海岸的形態,破壞某些海洋生物賴以生存的棲息地,若對含有污染物的疏浚污泥傾拋處理不當則會造成二次污染。海上石油生產中的溢油事故將對海洋環境造成極其嚴重的污染。日益增多的海上退役工程設施如果不及時處理也將會逐漸成為海上障礙物以致引起公害。海洋工程抗災減災的任務是一方面要保證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界海洋災害帶來的報失,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為造成的海洋環境災害。
隨著人類對海洋資源的不斷開發和利用,海洋環境保護與人類生產實踐活動協調發展日顯重要。如港口開發中的環境問題,主要內容包括:航道、港池開挖、疏浚引起的泥沙輸運及其疏浚物拋放對海洋環境的影響,深水港口水工建筑物、大型人工島、超大型浮式結構的環境和生態影響;破波帶及其附近水域沿岸流對物質輸運擴散規律研究;大型海岸工程、岸灘保護和整治工程引起的海域環境的變遷和海岸演變;海岸演變、防護及開發利用新概念的原則與理論,如由于工程措施所引起的海岸動力學、生態學、社會經濟學及與環境關系的綜合分析與協調。新晨
隨著沿海大、中型城市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城平建設中的污水深海排放技術,感潮水域污水多點排放漂移擴散研究,天然海灣、人工湖及人工運河的水質交換能力,人工沙灘的保護措施,灘涂圍墾對水域環境的影響等,都將是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
0 引言
海洋對人類的影響越來越重要。但是隨著世界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類對資源的需求與日俱增,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矛盾進一步突出,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陸源污染物大量入海,無機氮、活性磷酸鹽超標嚴重,赤潮、滸苔綠潮的發生造成海洋污染事故頻繁發生,生態系統遭到破壞,均給東海環境造成了巨大壓力。因此進行海洋環境研究,落實法制建設,加大監測工作,嚴格控制和減少陸源污染物的排放,研制污染物的打撈裝置,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對海洋資源開發利用進行保護和管理,已經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
1 海洋環境問題
海洋環境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海洋污染,二是海洋生態破壞。海洋污染,通常是指人類改變了海洋原來的狀態,使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有害物質進入海洋環境而造成的污染,會損害生物資源,危害人類健康,妨礙捕魚和人類在海上的其他活動,損壞海水質量和環境質量等。海洋生態破壞:除海洋污染外,人類的生產活動,例如工程建設和漁業生產(圍墾和濫捕等),以及自然環境的變化,都會使海洋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和改變。人類對某些海洋生物的過度捕撈,導致海洋生物資源數量減少,質量降低,也使部分物種瀕臨滅絕。有些海岸工程建設和圍海造田缺乏科學論證,破壞了海岸環境和海岸帶生態系統。
2 東海環境的主要問題
東海海域面積約77萬平方公里,東海大陸架平均水深72米,全海域平均水深達349米。根據國家海洋局的《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公報》和《東海區海洋環境公報》顯示,到2015年,陸源污染物依然是污染損害東海近岸海域海洋環境的主要原因,同時近岸局部海域水體無機氮、活性磷酸鹽的超標,赤潮、滸苔綠潮的發生,也影響了東海水體環境和生態系統的健康。
2.1 陸源污染嚴重,損害近岸海域生態系統
今年世界海洋日的主題是“健康的海洋,健康的地球”,為了構建健康的海洋環境格局,首先要認識到造成海洋污染的因素。陸源污染物入海依然是東海海洋環境污染的主要影響因素,在近岸海域,約為90%的污染物來自陸地,2015年《東海海洋環境公報》的數據顯示:東海沿岸實時監測的陸源入海排污口共139個,污水排放總量約51.8億噸,而這些沿岸排污口超標排放現象嚴重。東海區海域80%~90%的污染物來自入海河流。2015年,東海區監測的 36條主要江河中,攜帶入海污染物量較大的有長江、錢塘江、閩江和甌江[1]。攜帶入海的污染物總量達到1158萬噸,超量嚴重。
2.2 近岸局部海域無機氮、活性磷酸鹽超標較為嚴重
《2014年東海區海洋環境公報》顯示,2014年內3次海水營養鹽、pH、溶解氧、化學需氧量、石油類、重金屬等的監測表明,監測海域海水環境質量總體較好,近岸局部海域無機氮、活性磷酸鹽超標較為嚴重。與2009至2013年平均值比較,2014年夏季二類和劣四類海水面積分別減少5%和 11%,三類、四類水質海域面積分別增加65%和26%。劣四類海水主要分布在灌河口、長江口、杭州灣、象山港、閩江口等海域。東海區20個主要海灣的監測表明,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等營養鹽是各港灣主要超標因子,其中15個港灣海水無機氮或活性磷酸鹽超《海水水質標準》第四類標準。從本次調查結果來看,海域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濃度相對較高[2]。
2.3 赤潮、滸苔綠潮的發生
《公報》指出,2015年東海區海洋環境災害與風險發生次數均有所下降。全年發現15起赤潮,2014年發現27起,與2009年至2014 年的平均值比較,赤潮發現次數和累計影響面積均明顯下降。全年發現有毒有害赤潮5起。雖然赤潮發現的次數在逐年減少,但它仍然成為影響東海海域突出的環境問題。由于大量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農業污水、養殖污水等排放入海,近岸海域污染日趨嚴重,海水富營養化程度不斷加劇[3]。水體出現富營養化現象時,浮游生物,藻類將大量繁殖,使生物量的種群種類數量發生改變,破壞了水體的生態平衡,發生“赤潮”。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和死亡威脅海洋生物生存,破壞海洋漁業資源,造成漁業經濟損失。近幾年,滸苔綠潮發生頻繁,江蘇近岸部分海域滸苔覆蓋面積約185平方公里。受大風和潮汐影響,該市沿岸海域出現滸苔堆積漂浮情況,造成海洋環境的破壞[4]。
3 當前污染治理的主要建議
3.1 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
《海洋環境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海洋環境的法律。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的期間,缺少相關的實施細則及法規的配合,東海海洋環境標準仍存在空白之處。由于東海具有區域性與綜合性并存的特點,而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缺少一些可操作性條款,完善相關的實施細則、配套法規以及對環境標準制定出臺,以解決東海的環境問題,是現在面臨的緊迫問題。在中央政府統一協調組織下,建立東海各省市協調機制并成立專門的機構,明確其職責和權力,相對淡化國家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期待海域的排放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問題實現從原則規定到具體實施的轉化,為環境執法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據。同時,執法部門應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加強部門間的橫向聯系,努力把法制工作落到實處。
3.2 嚴格治理陸源污染物的排放
建立實施陸源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應根據東海海域的環境總體目標、可以容納不同主要污染物的容量情況、入海污染物總量的現狀、削減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和確定該區域污染源的允許排放總量,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并逐級實施排污計劃。關停和淘汰污染嚴重、技術落后的企業,促使企業自覺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上切斷污染源,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廢水及各種固體廢物向海洋排放,徹底根治污染源[5]。繼續推行海洋節能減排政策,完善涉海工程排污申報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促進近岸海域海洋環境質量的改善,實現海洋生態環境良性循環。同時應加快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各污水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增加污水排放達標率,提高處理后污水回用率,減少氮和磷等污染要素的入海量。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禁止沿海地區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海洋。
3.3 加大海洋監測工作
“十二五”期間,我國海洋環境質量總體基本穩定,污染主要集中在近岸局部海域,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多處于亞健康狀態。監測獲得海洋區域水體的的實時、動態、連續的水質數據,及時把握水質環境的變化規律。2015年國家海洋局組織各級海洋部門,共布設監測站位約11000個,比2014年的 8700余個監測站位有所增加。重點開展管轄海域海水質量、生物多樣性狀況趨勢等監測,密切跟蹤赤潮等海洋環境災害發生發展態勢,2015年,全國發現赤潮共35次,東海次數最多,為15次。在東海區要進一步推進實時在線監測工作,建立在線監測技術體系,創新和集成海洋環境監測技術,優化現有監測技術,充分挖掘在線監測技術潛力,實現多種技術手段的綜合運用,以達到提高監測工作效能,切實保障監測數據信息質量的效果[6]。加大監測力度以達到降低污染的影響。
3.4 污染物的清理,滸苔打撈和無害化處置工作
開展滸苔衛星遙感監視監測和漂移規律研究等工作,密切關注海上滸苔動態,周密部署滸苔打撈處置。使用海監指揮船、滸苔打撈處置綜合平臺和艘漁船進行滸苔打撈工作。利用綜合打撈平臺,打撈的漁船,購置小型無人機等調查儀器,制作打撈網具工具,進行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已使得東海海域滸苔蔓延情況得到有效遏制[7]。
3.5 深入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我國海洋開發總體水平仍然不高,海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海洋災害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大量的江河的污染度早已超過了其對污染的承受能力。推進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和海洋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工作,加大對陸源污染物監管監測,不斷提升海洋環境業務化監測能力[8],強化應對海洋環境風險管理,對東海區海洋環境質量改善具有積極作用。
4 結論
東海區的環境健康情況以及災害的影響程度不僅影響著該海區周邊區域城市的發展,同時直接關系到整個海洋的健康情況,控制陸源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治理赤潮、滸苔綠潮更加緊迫,政府在加大法制力度的同時,不斷加大海洋監測力度,研究污染物打撈處理機制,以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同時人民的生活以及城市的建設,都要做到與海洋環境的可承受力相適應,發展經濟要與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