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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面臨的困境
據筆者調查,截至2014年12月,江西共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70項(含擴展項目),其中音樂類(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非遺項目34項;省級非遺項目488項,其中音樂類非遺項目192項。另外,江西還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代表性傳承人34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代表性傳承人314名。從表面上看,江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數量可觀,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甚至呈現出增長的趨勢。但是,實際情況并不容樂觀,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表現在:
1.傳承人年齡較大,后繼者青黃不接
非遺項目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口相傳作為傳承方式,這就注定其傳承不能順利進行。據了解,江西原有36名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如今只剩下34名,流失的兩位是婺源儺舞傳承人胡振坤和瑞昌竹編傳承人宋增禮。在現有的34名國家級非遺項目傳承人中,22名傳承人已年過六旬。其中,號稱“歌師”的興國山歌傳承人徐盛久已年近九旬,仍然活躍在表演一線。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在314名省級非遺傳承人中,已故17名。盡管在世傳承人年齡偏大,但后繼者卻是青黃不接。如蓮花茶燈舞是省級非遺項目,傳承人漆石生已經63歲,而該項目的下一代傳承人仍無著落。如果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在培養后繼人才方面進展緩慢,將會產生斷代現象。
2.傳承方式單調陳舊,多數學徒有名無實
音樂類非遺項目的傳承,不管是學歌、學舞、學戲,還是學樂器,都要通過長期的訓練和舞臺表演的檢驗。這就要求師徒們在傳與學上花費相當大的精力,且學徒們要具備扎實的文藝功底。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家級的非遺項目傳承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掌握并承續某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二,在一定區域或領域內被公認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第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按照規定,傳承人要采取收徒、辦學等方式,毫無保留地傳授技藝。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國家級,還是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通過辦學方式的傳承幾乎無實例。一些藝術造詣深、名氣大的國家級非遺項目傳承人采取古老的師徒傳承方式,能夠帶到真心學藝且文藝底子扎實的學徒。但是,有些傳承人,特別是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的傳承人,沒有資金補助和市場效益,時間和精力都不能保證,師徒關系大多僅流于形式、有名無實,更無法保證學徒質量。
3.年輕人無心學藝,非遺傳承前景堪憂
隨著市場經濟建設的深入發展,江西經濟結構、城鄉結構、階層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差異性明顯增強。在文化方面,受現代文化多元化沖擊,傳統文化逐漸失去了對年輕人的吸引力,音樂類非遺項目瀕臨傳承無人、技藝失傳的危機。據了解,贛南采茶戲是國家級的非遺項目,由于觀眾少、市場不景氣,許多縣劇團撤銷或改為歌舞團。同樣作為國家級非遺項目的婺源徽劇團,好不容易培養出一批年輕演員,但面對收入低的現實,很多演員都轉行了。國家級非遺項目尚且如此,省級非遺項目的情況更是雪上加霜。據筆者了解,蓮花茶燈舞動作輕盈多姿,茶歌優美動聽,茶燈制作精良,服裝色彩鮮艷,富有濃厚的贛西特色。但是,很多年輕人對此并不感興趣,也沒有人主動學舞。缺少年輕人參與的音樂類非遺項目,最終將消失在文化歷史舞臺上。
二、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問題產生的原因
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出現種種問題,有政府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相關部門履職缺位的原因。據筆者調查分析,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經費投入不足
江西是中部經濟欠發達省份,底子薄、財力緊,對音樂類非遺項目的傳承和保護,普遍存在重申報、輕保護,重使用、輕投入,重短期效益、輕機制建設等問題。如有的地方把申報音樂類非遺項目當成可有可無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甚至把非遺項目當成向上級部門討要經費的“搖錢樹”,導致申報工作與傳承保護工作形成較大反差。據了解,省財政每年拿出400萬元用于非遺項目的保護,但市、縣一級財政幾乎沒有配套資金。
在傳承人傳承活動及生活補助方面,2012年,江西有21人獲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財政補助,每人獲得財政補助1萬元。這些經費對于數量眾多的音樂類非遺項目來說,無疑是杯水車薪。特別是對于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來說,獲得財政補助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2.傳承方式爭論不休
對非遺項目的傳承方式,各方爭論不休,至今仍無定論。有人認為音樂類非遺項目必須堅守身口相傳的傳承方式,也有人認為可以在傳承的基礎上適當發展。筆者以為,國家規定采取收徒、辦學方式培養非遺項目傳承人,其實就為“繼承派”和“發展派”提供了不同的傳承思路。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一味強調固守傳統的傳承方式,把包括高校等在內的社會資源排除在保護傳承工作之外,試問非遺保護工作能夠走多遠?回顧中國音樂發展史,如果不是劉天華把二胡引進高校課堂,二胡能有今天的地位嗎?如果不是創辦了一批黃梅戲校和劇團,黃梅戲能有今天的發展嗎?類似的例子不可勝數,所以“繼承派”和“發展派”的爭論可以休矣。誠如樊祖蔭教授所言:“學校應在傳承民族語言、傳承民間藝術和培養專業人才三個方面發揮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只要有益于音樂類非遺項目的保護、傳承,各地高師院校就應大膽嘗試。
3.有關部門履職缺位
按照規定,國家級和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必須制定項目傳承計劃、具體目標任務,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定期提交項目傳承情況報告。文化行政部門要監督、指導傳承人的傳承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傳承義務,或者傳承人喪失傳承能力的,經核實后報上級文化行政部門批準,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可實際上,這些規定并沒有落到實處。
這些年來,除了傳承人自然死亡外,各地并沒有取消國家級和省級傳承人資格的例子。據筆者調查,除了九江學院、省職業藝術學院、井岡山大學等少數高師院校在保護、傳承非遺項目方面做了有益嘗試之外,江西絕大多數高師院校都忽視了這一方面的工作,更不用說培養下一代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了。
三、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的對策
音樂類非遺項目涵蓋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四個門類,數量多,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做好音樂類非遺項目的傳承工作,對于引領、發展江西非遺項目保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堅持依法傳承
把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納入法制軌道,是依法治國方略在非遺保護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據筆者了解,《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正在研議、制定中,該條例出臺后,各地、各部門應對照相應的法規落實職責,嚴格依法申報、依法保護、依法傳承。特別是在擬定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保護規劃,以及經費分配等方面,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力求公開公正,依法透明。
2.加強經費保障
省、市財政應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按照《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逐年增加國家級、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經費支出。當務之急,首先是把國家級、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保護經費納入省、市財政專項預算,積極為傳承人提供養老和生活補貼,保持傳承人傳承、保護經費來源穩定;其次,積極建立社會資金投入機制,通過旅游收費分成、社會資金贊助等,拓寬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保護經費的來源渠道;再次,邀請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人參加大型活動表演、走進高校開設講座等,以提高傳承人的勞動報酬,增強他們表演和傳承的積極性。
3.完善保護機制
首先,完善省、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落實非遺保護情況會商機制,對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職能部門應密切溝通、協調解決;其次,建立落實國家級、省級音樂類非遺項目保護和傳承人資助辦法,完善音樂類非遺項目傳承工作監督、考核制度,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最后,對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瀕危音樂類非遺代表作滅失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關鍵詞:美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開發;市場化
能否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進行產業化開發,一直為學界所爭議。綜觀相關言論可以發現,對于非遺產業化開發的爭論多集中在非遺所內含歷史的、民族的、區域的文化與精神意蘊是否能在開發利用中得以傳承,是否會因開發利用而被逐漸淡化、逐漸扭曲,甚至于消失。我們知道,非遺技藝層面的傳承保護相對較為容易,但精神層面的內容因為往往與過往某一特定時期、某種特定生活習俗與社會形態相關聯而使其開發利用存在一定難度,但如果失去了這一精神層面的對應與指向,非遺的傳承保護的意義與價值又如何得以體現呢?這確實是非遺保護與開發過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命題,也是學界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與方向。筆者所指美術類非遺項目包含非遺名錄分類中傳統美術欄目中的所有項目和傳統技藝欄目中與傳統工藝美術相關的部分項目。
一、非遺產業化開發概念及其開發方式分析
(一)非遺產業化開發概念分析
非遺產業化開發是伴隨著非遺生產性保護理念而提出的,可以說,無論是生態展示性開發、商業化經營,還是產業化開發的概念的提出,都是對非遺開發利用的不同角度或方式的理解與探索。在對非遺產業化開發進行方式、路徑等研究之前,我們有必要厘清非遺產業化開發的概念及其特點,給予非遺產業化開發一個較為明晰的概念限定,這是進行相關研究的前提。關于產業化,楊治在《產業經濟學導論》一書中提出,產業化概念是從產業概念擴展而來的,產業概念是屬于微觀經濟的細胞與宏觀經濟的單位之間的一個集合概念。產業經濟學家認為,產業是指具有某種同類或類似屬性的企業或組織的集合,或者是指以某一標準劃分的部分國民經濟的總和。產業化即是指具有同一屬性的企業或組織集合成社會承認的規模程度,以完成從量的集合到質的激變,真正成為國民經濟中以某一標準劃分的重要組成部分[1]14-16。與楊治有所不同,有專家指出,所謂產業化保護道路就是把某個東西完完全全地變成一個經濟產業,按照產業的規則和規律來運作。產業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簡單而言,就是全面的市場化。它主要包括下面幾個要點:市場化經營運作形式;達到一定的規模程度;與資金有密切關系;以盈利為目的。[2]綜上所述,產業化必須滿足以市場為導向,符合市場化運作方式和規律,具有一定生產規模和標準等條件。
(二)美術類非遺開發利用方式分析
對于非遺開發利用,以美術類非遺項目開發為例,一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非遺傳統生態展示性開發,包括拓展非遺傳承人隊伍,保留原有的手工作坊式制作模式與傳統制作工藝,以傳統生態展示方式進行開發利用。譬如以某一類非遺集中展示方式形成民族或地區的文化生態展示區或主題生態園區,并與地方博物館捆綁,以形成地方旅游經濟開發特色內容,實現“文化搭臺、經濟唱戲”。這是目前地方非遺開發利用的最常見形式,關于此方面的理論研究也頗為多見。二是非遺產業性開發。與傳統生態展示性開發不同,非遺產業性開發首先必須根據當前受眾的接受程度以及能夠與現代工藝相結合、能夠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并產生一定經濟效益等條件,遴選部分傳統非遺項目,進行產業性開發。相比于傳統生態展示性開發,非遺產業化開發在影響范圍、經濟效益、項目推廣等方面明顯大于前者,但由于與現代工藝相結合以及必須考慮現代人的欣賞口味,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易于與非遺所內含的傳統文化與精神指向相沖突,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傳統手工藝所特有的工藝美感缺失。因此,該如何進行非遺產業化開發,如何在產業化開發中保持傳統工藝的精神內涵與工藝美感等,都是我們亟待研究與解決的問題。
二、非遺產業化開發與非遺傳承二者關聯性分析
事實上,產業化開發的這種“市場化”、“規模化”、“標準化”和“逐利性”等特點正是非遺保護與開發中部分專家所詬病與竭力排斥的原因,也是非遺產業化開發是一柄雙刃劍的論點由來。對于非遺的傳承與開發,專家較為普遍認為,整體性傳承是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基本方式和首要方式,價值、內涵、個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深層結構,外在表現形式則是其表層結構。不能脫離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的原生態環境進行開發,而應整體性保護和開發。[3]因此,我們所說的非遺傳承開發所包含的不僅僅是技術技巧,還應包含所蘊含的區域性、民族性以及個體化、差異化的特色與價值。在此,產業化開發特點和非遺傳承要求貌似構成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產業化要求有規模、有標準,但文化要求個性、要求獨特、要求差異。產業化要求低成本、批量生產,這和手工技藝的要求正好相悖。[2]不可否認,在非遺產業化開發實踐中出現了一些產品低劣化、粗制濫造等現象,但一些成功的非遺產業化開發案例也告訴我們,某些非遺項目進行產業化開發是可行的,這在美術類非遺項目方面較為突出。在農村鄉民社會非遺項目的產業化探索方面,各地不斷總結出一些成功的經驗,既傳承了傳統的非遺技藝核心和文化蘊涵,又在文化內部規律允許的情況下有所發展。這大多是以傳統技藝為核心的技藝類或民間美術類,是歷史上就天然地與市場互為依存的項目,如:年畫、剪紙、玩具、泥塑、繡花鞋等。[2]許多成功案例表明,在某些美術類非遺項目方面,非遺與產業化開發兩者之間存在著一條可共生發展的路徑。關鍵要在厘清產業化開發與非遺二者特點之間的關聯性上,尋找適合美術類非遺產業化開發的正確道路。
(一)關于市場化與區域、民族及歷史特色
美術類非遺多為手工技藝,屬應用美術范疇,與國畫等純藝術不同,其產生與發展是建立在民眾生活需求這一前提之上。年畫和剪紙等能夠產業化發展,其主要原因,一是這類非遺項目與民眾信仰和心理訴求有著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血肉關系;二是歷史上其就也因市場而得以生存、傳播、傳承和發展,在現代條件下,能夠順利進入市場,為其生存和發展提供驅動力。[2]因此,美術類非遺市場化本無問題,關鍵在于能否在市場化中保存非遺所特有的區域、民族與歷史特色。美術類非遺源起背景多為封建社會的鄉野村鎮,其較為封閉的生存空間與相對緩慢的歷史文化進程造就了與之相對應的美術類非遺固有的特色與價值。美術類非遺的這種特色、價值與其源起與發展期間的地域、歷史和文化背景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系,當對非遺進行市場化開發時,由于人們的心理、生活需求發生了轉變,如何保留其內在的文化和精神意蘊就成為非遺市場化必然要考慮的問題。金元浦教授曾指出:“一切過去時代的文化資源,都有一個在今天文化語境中重新闡釋和創新開掘的問題。任何文化資源想要成為生動的、活躍的‘現在時’或‘現在進行時’,都必須與今天、與今天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相聯系。所以,一切傳統的文化資源要想在今天發揮作用,都要經歷一個現代的轉換[4]”。轉換是必要的,但轉換成功的關鍵在于厘清哪些是可以轉換的,哪些又是必須保留的。必須凝練出能代表美術類非遺項目的身份元素,包括核心技藝、文化符號與精神內涵,這樣才能成功實現轉換,才能實現屬于非遺自身真正的產業化開發。中國貿促會家紡分會副會長楊兆華說:“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走上市場?第一步是商業化,第二步是提煉中國元素,然后,將這些元素與工業化生產結合,才能真正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2]”。
(二)關于“規模化”、“標準化”與“個體化”、“差異化”
傳統非遺項目多以身口相傳方式得以傳承延續,美術類非遺同樣如此。歷史上,美術類非遺多以單個傳承人或生產作坊方式得以傳承,這是與封建社會供需方式以及生產水平相對應的,因此非遺項目多存在個體化特征。正是因為傳統非遺個體化的傳承與生產方式,使其具有了個體鮮明的藝術特色與風格特點,具有差異化特征。而規模化則是適應現代工業化生產方式而產生的,是指生產企業為了提高生產能力,降低生產成本,而進行批量化生產。企業規模化生產一般包括兩種路徑:一是在現有生產設備及生產能力不變前提下,加大生產單元(個體)數量,從而提高規模;二是在現有生產單元(個體)數量不變基礎下,提高生產設備科技水平,從而提高生產能力。標準化可以說是規模化生產的要求與結果,標準化既能保證企業生產產品的質量,同時又能提高產品產量。非遺作為文化產業資源之一,進行開發利用時,雖然也有部分非遺項目在生產過程的某一階段采用機器替代原先的手工操作,但總體而言,仍然屬于手工藝范疇。因此,非遺項目的規模化生產一般采用路徑一方式,即增加某一單項非遺從業手工藝者的數量,從而形成規模化生產。譬如,蘇州鎮湖鎮就在政府引導下,集中民間繡娘并且通過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開設繡娘培訓班,在加大繡娘數量的同時,提高繡娘的藝術素養和刺繡能力,從而形成了刺繡規模化生產。而在非遺開發標準化方面,與工業規模化生產所要求的標準化不同,工業產品標準化要求在產品規格、品質等方面嚴格統一化、規范化,但非遺的標準化更多指向于在一定規范前提下,單個手工藝者賦予作品的個性化藝術特色,這使得非遺產品在保證一定規范與質量的標準下,具備了一定的差異性。
(三)關于逐利性
利潤最大化是企業追求的目標,逐利也是商人的本性,這一點在市場化的今天無可非議,不應該將其視為當下非遺產品開發粗鄙化、低劣化、同質化現象的罪魁禍首。事實上,即使在封建社會手工作坊時期,也存在產品品質高低不一現象。非遺開發出現產品低劣化現象,更多原因在于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管不力以及品牌效益缺失,說白了,還是屬于保護不到位或保護意識淡化或片面化。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指出,我國現階段在利用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側重于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5]非遺保護不僅僅是對傳統非遺技藝、文化、材料以及代表性作品的靜態性保存保護,更多應該在開發利用中樹立非遺品牌意識,建立非遺開發利用相關標準與體制,并建立政府與市場化監管與監督機制,保證非遺在市場化運作、產業化開發中產品的品質。
三、結語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力資本投資
中圖分類號:F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7712 (2013) 08-0000-01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是世代相傳的文化瑰寶,更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源泉,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力。關注非遺保護工作中的人力資本投資并充分利用,必將極大促進“文化強國”的實現。
一、非遺的概念及其保護的意義
“非遺”是相對于有形的物質文化而言的,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主要包括:民間文學、傳統美術、傳統技藝、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及廟會等六大類;綜合性強、種類繁多、個性復雜。
“非遺”保護的意義。首先,非遺在民眾生活中以活態的、現實的、不斷運動的方式體現、發揚和傳承,非遺的保護,可豐富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精神文化生活、創造社會和經濟效益。其次,文化是其民族精神和民族意志力的體現,非遺保護,是多民族文化和民族意識的喚醒和強化,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源泉。再次,非遺保護也是對國家民族獨立的維護。國家民族在歷史發展中所形成的獨特民族精神和民族傳統,是區別本民族與其他民族的重要標志,是民族和國家重要的文化積淀和精神遺產,體現著國家和民族深沉的凝聚力。
二、對人力資本投資概念的理解
人力資本投資,可以從多角度加以理解。首先,從投資形式看,包括教育投資、培訓投資、勞動力流動投資、衛生保健投資、“干中學”投資等幾種方式;其次,從投資主體看,包括國家和政府的投資、企業和各類單位組織的投資、家庭和勞動者自身的投資;再次,從投資收益看,國內外相關研究顯示,對人力資本進行投資具有比物質資本投資更高的收益率,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表現為勞動者自身的教育水平、思想素質水平、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全面發展,人的生活質量、社會經濟地位的提高、社會物質財富增加、推動科技創新、提高國家綜合實力、推進社會精神文明進步等等。總之,凡是能有利于增加人的資源而影響未來收入的各種活動,有利于提高人力資本利用率的各種費用和行為都屬于人力資本投資的范疇。
三、加大非遺保護工作的人力資本投資力度,推進非遺傳承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非物質文化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先民的勞動智慧和中華民族漫長歷史進程,但由于科技進步、觀念改變、自然村落消失等種種原因,其消亡速度驚人。我國現實的非遺保護工作與實際的需要還有很大差距,亟須從以下方面加大非遺保護工作的人力資本投資力度:
(一)加大正規教育方面政府人力資本投資,增強全民對非遺保護的教育認知,培養高質量的勞動力資源。
首先,組織相關專家編寫教材,逐步將承載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民間故事等藝術形式更多的以動畫片、漫畫、白話文、文言文等一系列形式列入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內容,使孩童從小就能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加深對祖國人文歷史、氣候地形變遷、自然科學等的認知,使人類的精神財富得意保存、延續、發展,同時豐富強化受教育者的高尚情趣和良好性格,發展智力和能力,激發熱愛歷史文化、建設國家的壯志豪情。
其次,在高校的逐步建立健全非遺保護工作的專業性學術梯隊,培養高質量的非遺保護的勞動力資源。非遺保護是長期而復雜的工作,非遺涉及學科廣泛,對人才的專業知識和素質要求較高,在資料整合和理論研究方面需要科研工作的長期積累和沉淀,培養結構合理的專業性非遺研究人員梯隊,除了要有經驗豐富專家的介入和幫助,還要注重后繼人才的培養和提高,從經濟角度看,即為提高非遺保護的人力資本存量。
(二)加大在職人員專門培訓的人力資本投資力度,完善人力資本培訓激勵機制。
非遺保護的國家和地區的各級相關組織和單位,在“以人為本”的培訓理念下,要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階段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深入研究非遺保護的特點和需求,匯集并有效分析培訓所需信息,從而確定培訓目標、計劃、類型,選派優秀教師,并在培訓過程中及時收集對培訓的意見,采納合理化建議,以取得良好的培訓效果。同時,完善人力資本培訓激勵機制。一方面將培訓作為考核內容的一部分,在職稱、崗位、薪酬等方面把是否經過培訓以及培訓結果作為重要的參考條件,以期增加工作人員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增強培訓效果;另一方面將培訓本身作為一種激勵手段,讓工作人員認識到,組織愿意為工作成績好、發展潛力大的人提供培訓機會,讓工作人員從“要我學”變為“我要學”。通過有組織、分步驟地培訓,使之對非遺保護的愿景和目標有切實感受,有強烈的使命感、認同感、責任感,感受非遺保護的成就。
(三)加大對代表性非遺項目和具體藝人的人力資本投資,使技藝能夠傳承。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代表性的非遺項目和具體藝人的人力資本投入,建立非遺保護專項基金,專款專用。民間藝人承載著中華民族民間藝術的精髓,大多數是在“干中學”中投資了大量是時間、精力、勞動,甚至金錢,才成長起來的不可多得的非遺專業人才,保護好民間藝人才是保護非遺的根脈。在人才優先、以人為本、尊重人才、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理念,引導民間藝人走進高校傳教、收徒傳授,在各方面提供必要支持,使蘊藏的人力資本發揮出價值,使技藝能夠傳承。
參考文獻:
[1]韓樹杰.以人力資本投資推動發展方式轉變[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10.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意義;問題;措施
國務院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有鄂溫克民俗文化和樺樹皮制作技藝。對于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實施傳承與保護是每一個華夏兒女的基本職責。但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基于此,以下就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進行探討。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本民族性格的直接表現,而且是民族情感、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載體。筆者認為加強對其傳承與保護主要具有以下意義:(1)為了加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保持中華民族的個性特征。隨著世界經濟和社會的全球化,給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機遇,這就需要一種傳統的精神力量來團結和號召廣大的中華民族兒女,增強凝聚力,從而能夠使中華民族繼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2)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一種歷史文化遺產,而且還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這種認識和定位,是從較高層次的抽象角度和歷史的高度得出的科學結論,在當今全球化的社會經濟發展中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時代價值。(3)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經濟資源,更是一種永恒的精神的寶藏。旅游業的發展,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提供了機遇,也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得到了切實的體現;同時還應清醒地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我國還是一種需要大力開發的旅游資源,其發展潛力巨大。這種資源不同于普通的物質文化遺產,它更體現了一種精神力量;它能夠充分展示出我們中華民族的獨特魅力和豐富的內涵。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機理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工作中,需要明確傳承與保護工作中的各要素運行機理,才能發現傳承與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1)主體:非遺傳承與保護主體是指參與到非遺傳承活動中,并愿意將自身技藝進行傳授的個人或是群體;而非遺保護的主體則更加多元化,包括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個人以及社會媒體等多種群體;(2)客體:非遺傳承與保護的客體包括各種文化遺產的的表演形式、知識、技能以及各種工藝品等;非遺保護的客體指保護工作中的傳承人與傳承對象,這一要素在非遺保護工作中有著重要意義;(3)載體:非遺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其以人作為傳承與保護的載體,在傳承與保護過程中必須依靠非遺傳承人的口傳心授來進行,因此在非遺保護中必須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工作;(4)路徑:非遺的傳承與保護路徑主要是人民的廣泛參與以及傳承人的口傳心授;非遺的保護路徑則較為豐富,包括靜態形式的保護以及對傳承人的活態保護,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政策、非遺教育、市場化發展等,非遺的保護路徑沒有固定方式,只要有利于活態傳承的活動都可以被視作保護路徑。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1、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存在的主要問題。(1)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環境的問題。相比于傳統的民俗文化,現代年輕人更加推崇城市文化、潮流文化,同時國外文化的不斷滲透也使得極少數年輕人愿意了解、認識以及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都給傳統文明的發展與傳承帶來了不利影響。并且由于自然災害等非人為的破壞也是影響非遺傳承的重要因素,在自然災害中非遺將受到不可修復的嚴重損壞,因此也是造成非遺傳承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2)傳承鏈中斷問題。非遺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人,因此其對于傳承人有著較強的依賴性,而隨著非遺傳承環境的不斷惡化,多數非遺傳承人已經屬于高齡人群,但現代年輕人相比于傳統技藝更加青睞現代文化,因此只有極少數年輕人愿意加入到非遺傳承的行列中,這就導致了非遺傳承鏈條在不斷中斷。(3)傳承機制的問題。非遺傳承工作需要依靠完善的傳承機制,雖然當前各級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非遺傳承的重要性,陸續展開了多種傳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從整體上看,國內的非遺傳承機制仍然存在很大不足,無法對數量眾多的非物質遺產進行科學、有效的傳承,也沒能深入人民群眾之中獲得廣大群眾的支持,因此必須對加快對傳承機制的完善工作,從而使政府、社會以及人民群眾展開更加系統、科學的非遺傳承工作。
2、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1)政府對非遺保護的認識問題。第一、現階段政府的非遺保護工作更多的是以申遺為工作重點,希望能夠通過申遺來推動地區經濟的發展,但如果一味地強調非遺的商業性質而忽略了對其文化內涵的保護將失去非遺保護工作的真正價值,為了獲得非遺的經濟效益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創造非遺的現象,這種非遺過熱現象不但無法對非遺起到保護作用反而會給傳統文化帶來一定的傷害;第二、政府在非遺保護中過度重視對非遺形象工程的建設,地方政府為了申報非遺項目而盲目進行非遺形象的塑造,而一旦申遺通過后,非遺的保護工作將被再度忽略,這就使得申遺工作失去了其文化保護的真正意義,無法真正達到對傳統文化的保護目的。(2)非遺保護機制問題。非遺保護機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評審機制問題以及監督機制問題。第一、在地方非物質遺產申遺的評審工作中,政府為了促進地方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僅僅從申報流程以及范圍等方面進行,而缺少對非遺項目真實性的嚴格審查工作,這種做法將給非遺的保護工作帶來不利影響;第二、政府缺少對申遺通過地區保護工作的監督機制,政府應該加強對地方非遺保護全周期的監督工作,防止出現申遺過程中的過度開發、虛假申遺以及輕保護現象,從而使得對非遺的保護工作發揮其真正價值。
四、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措施
1、 確定傳承項目,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力度,組織專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評估、判斷、篩選,把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地方特色,具有時代相承特點,具有獨特的知識、出色的技能和高超的技藝,保護和傳承它對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的,確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傳承項目,并根據其類別、特點、瀕危程度,申報不同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此推動整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2、通過相關法律進行保護。法律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途徑,在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立法的進程中,必須要注重加強中央與地方的協作與指導關系。全國各地政府應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基礎之上,根據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際狀況,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分工與職責。首先,地方政府必須要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工作,不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其次,必須要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工作,相較于物質文化遺產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存在這巨大的差異性,傳承人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揚至關重要,各地政府必須要構建一個傳承人命名與保障體系,在專項資金當中劃撥出一部分進行專項管理。最后,要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法律法規,健全相應的獎懲體系。通過立法,不僅能夠有效激發人民群眾主動、積極的參與到保護工作當中,同時又能夠有效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破壞與流失的情況。
3、加強政府扶持力度,進行保護。(1)增加投資。要想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影響力度,使得更多的群眾能夠正確意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這就需要各地政府積極組織社會當中的各種資源,通過積極組織各種宣傳范圍廣、輻射能力強的宣傳活動,有效提升民間文化的知名度,從而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的參與度。(2)協同合作,共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工作屬于全面、系統的工程,這就需要中央、各級政府、地方文化機構、宣傳機構以及非物質文化的專家進行協同合作,要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力量,最大程度的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從而有效提升整個社會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認識。
結束語
我國具有上下五千多年的歷史文化沉淀,有著極為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然而當前有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瀕危、衰退,甚至存在消失的危機。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進行分析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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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于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非遺傳人彭小平在第四屆非物質文化遺產手工藝品交易博覽會現場制作面人
雖然仍存在開發難題,但今日中國的近90萬項非遺資源,正在成為炙手可熱的資源。特別是其中由國務院批準的1000多項各級非遺項目,開始吸引資本源源不斷地注入。
在北京,幾乎經營面人的商家都從“面人彭”進貨。除此之外,“面人彭”還做OEM產品。北京百分之六七十捏面人的,都從彭小平這里拿貨。
捏面人的彭小平也是北京第一個下海經商的傳統手藝人。1980年, 21歲的他在北京友誼商店一方小柜臺上做起了捏面人的生意,一個月捏360個。
面人一上柜臺便迅速售罄。3年后,雖然彭小平取得了第一個面人注冊商標,但很快便有人模仿冒名。
從此30多年間,維權不斷。
彭小平對《t望東方周刊》說:“非遺傳承人付出大量時間精力創造的無形資產,如果裸放入市場,很快就會被剽竊和侵權,這方面能起法律保護作用的,非知識產權莫屬。”
非遺的案與藝
“外部社會對傳承人太過強勢。”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主任李松認為,欠缺文化尊重是現代市場中出現對非遺侵權行為的根本原因:“從傳承人那里獲取寶貴之物,但并沒拜人為師,據為己有、歪曲事實,在創意經濟里拿錢,應該為人不齒。”
曾經,礙于觀念與認知,傳承人會認為用知識產權保護權益太麻煩,也未必行得通。侵權現象的屢屢發生給不少傳承人當頭棒喝,率先打入市場的民間工藝首當其沖。
非遺維權絕非個案。
晚清年間,天津人張明山創立“泥人張”。百年世家,張氏后人卻為這名聲打了多年的維權官司。
2005年,京津兩地一場長達7年的“泥人張”官司開始了。“泥人張”的天津傳承人張_將北京人張鐵成告上法庭,因后者宣稱自己是北京“泥人張”傳人,并注冊了公司從事經營。
張明山后人分布京津兩地,從家族作坊衍生出的正牌“泥人張”本就有京、津兩支,張_屬天津一支。張_認為,并非傳人的張鐵成在明知“泥人張”知名度的情況下將其作為商業標識使用,造成公眾混淆和誤認,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老字號年代久遠,取證艱難,官司從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張_勝訴。此案被稱為2012年中國知識產權年度十大案之一。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濤對《t望東方周刊》說:“進入市場程度越高的非遺項目,越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這種市場本身的競爭性程度越高,知識產權保護的價值就越大,其市場和終端消費者聯系越緊密,知識產權就越有意義。”
其實,將知識產權納入非遺保護視閾,原因遠不止于非遺產品市場化的推動。 山東省濰坊市楊家埠村,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楊家埠木板年畫的代表性傳承人楊洛書,展示以自己名字“楊洛書”注冊的商標注冊證和國際域名注冊登記證書
非遺的核心價值,在于它與實體載體相剝離的具有多重價值的豐富信息。而知識產權的制度功能和它在法律體系中的定位,也是以保護無形財產即信息為主。因此法學界普遍認為,二者有很強的邏輯聯系。
此外,在文化交流日趨頻繁的情況下,國際間難免有缺乏文化尊重的侵權行為發生。李松說:“強勢國家會把知識運用得很好。他們擁有專利,在創意經濟中獲利。但很多原始資源是從弱勢國家拿到的,這在宏觀上違背了公平發展的原則。”
他舉了中醫藥的例子:“傳統藥方被他國藥業制造公司拿去研究,造出新藥,制作成本5角錢,開發成本5元錢,然后再回來賣你6元錢。這很讓人無奈。”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國際化規則和制度,可以打破很多地域性限制,在知識產權保護之下的非遺,相當于擁有了一張全球適用的護身符。
代際公平還是代內公平
“知識產權的制度資源,與保護客體資源可以形成連接。在現實中進行非遺保護的行政管轄,可能條塊分割非常嚴重。但是從學術層面上來說,它是一個整體,這是高度開放的知識產權制度才能做到的。”焦洪濤解釋。
而且,并不是每一位非遺傳承人都像彭小平一樣,具有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基層的傳承人沒有足夠知識積累,往往也沒有資源去協助他們。”焦洪濤如此總結。
目前,我國能為非遺保護工作提供幫助的現行法律包括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依據現行法,彭小平對“面人彭”品牌進行了商標注冊,對面人技藝、面人造型進行了專利注冊。每一項注冊都有保護期限,商標有效期10年,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20年,著作權則是自創作者逝世后有效期50年。
然而,一門非遺技藝,往往傳承幾代,靠師承、子承延續。焦洪濤認為,其維權涉及國人所認同的“代際公平”,而西方的知識產權制度認同的乃是“代內公平”,壟斷性保護便只限于一代人。
另外,知識產權最終要明確權利主體。但非遺之中有許多群體性傳承的習俗或技藝,一旦涉及利益分配,便成了棘手問題。
李松調研過一個傳統造紙項目:是整個村落集體沿襲的,但非遺保護啟動后,政府選擇了一個代表傳承人,給傳承人辦起作坊作為旅游地標。各類優惠條件令人眼紅,晚上,村民就往作坊里扔磚頭。
焦洪濤認為:“現在的法律法規里面,要重點填補的空白。就是在法律地位上,除了自然人的傳承以外,還要加強非物質遺產經營所在的傳統社區的保護。”
“從光鮮的領獎臺回到偏遠鄉村,他可能會被排斥。”焦洪濤說,如果沒有很好的利益分享機制,傳承人便會遭到孤立。
傳統社區是非遺傳承人的原生境,一旦二者互相遠離,非遺傳承人就走向了異化。因此,焦洪濤說:“要把傳統社區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主體來確立,那么知識產權歸誰呢?應該是社區集體共享的權利。”
知識產權不只是工具
李松對本刊記者說,在非遺領域里,知識產權應當成為一種理念,而不只是一種文化保護的工具:“理念應該在先,不應該把手段放在最前面,因為牽扯的對象是文化,是最難量化的東西。”
焦洪濤曾見過一些對知識產權制度有所誤讀的傳承人。他們希望知識產權能夠在市場上帶來立竿見影、永久性壟斷的回報。
“假如是一種不適當的貪婪之心,應該得到遏制。”焦洪濤說:“知識產權不是萬能的,也不是無邊界的,知識產權更不是所謂實現商業利益的‘政策工具’。”
捏面人將近40年,彭小平說,他對侵權已經見怪不怪。自己更關注的是將做微型面人的手藝做成“絕活兒”:“手藝人怎么去避免侵權?首先要讓自己做的別人模仿不來。”
從國家的文化發展來講,躺在床上等著知識產權制度來保護文化,在李松看來是不可取的――只重經濟利益而沒有文化自強的自覺性,民族便會“虛胖”;過分強調知識產權的私權屬性,文化便要面臨碎片化危險。
2008年6月,經自貢市扎染工藝廠(以下簡稱扎染廠)申報,“自貢扎染工藝”被納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
扎染廠有兩位老員工自立了門戶,成立新公司,并在其產品或包裝上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貢扎染工藝”等有關字樣。扎染廠認為此舉侵權,便將其告上法庭。
自貢市中級法院最終判定原告敗訴,認為“非遺”屬國家公權范疇,非物質文化遺產字樣的使用也應是國家公權調整范疇,而非民事權益。同時,“自貢扎染工藝”這項傳統手工藝技能,是自貢人民的共同財產,并不屬于任何一個人或任何一家企業。
“這個案子很可能是企業間市場競爭的結果。”焦洪濤說。
李松認為,對知識產權產生誤讀、夸大其職能范圍,甚至反過來將其作為商業競爭、地域間文化競爭的手段。個人或民族、地區緊抱各自的文化遺產不予分享,對國家的文化治理會產生負面影響。
編者:從龍翔鳳舞的中國書法,到復雜精細的宣紙制作技藝,再到韻味醇厚的京劇……對于這些中國文化的杰出代表作,你了解多少?和眾多申遺項目相比,珠算申遺即便成功,帶來的立竿見影的經濟效益也屈指可數,類似珠算這樣的中國傳統文化,難道非要蓋上世界認可這枚大紅印章才可以得到繼續保護嗎?
丁先覺(中國珠算心算協會會長):保護珠算文化遺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中國珠算項目的“申遺”成功,是對中國傳統的珠算文化的認可,標志著“世界上最古老的計算機”演繹了中國文化的又一個精彩,被譽為“中國第五大發明”的珠算又將書寫新的華章。
珠算文化博大精深,其算理算法非常嚴謹科學,是機械化計算與人腦結合運用的產物。但是,隨著計算機的出現和電算化的普及,珠算的價值受到質疑,珠算的理論及文化內涵被忽略和淡化,某些需實踐才能掌握的運算方法面臨失傳的危險。珠算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助于促進國家和社會對珠算文化保護和傳承的重視。同時,在珠算基礎上產生的珠心算,通過形象記憶在腦子里打算盤,經過訓練后的兒童,計算速度驚人,而且記憶力明顯增強,注意力更集中,是開發兒童智力的一條簡捷有效的途徑。這是珠算文化利用與發展的杰出成果。
“申遺”不是目的,保護與傳承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造福子孫后代才是我們的目標。
房清江(湖北嘉魚公務員):文化傳承別總盯著課堂
非遺的傳承一直都是尷尬的話題,已經入選世界非遺名錄的30項技藝中,除了端午節、書法之外,幾乎都面臨著傳承無人的困境。原因其實并不復雜,這些文化技藝已然失去了現實的生存土壤,實用性的失去,已然使得其生命力變得相當脆弱。即便如中國書法,這項與漢字關聯緊密的技藝,也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勃興而日益式微。
一些技藝申遺成功的同時,入學校入課堂的聲音也隨之而起,但是因為它們在生活中離普通大眾很遠,所以對絕大多數孩子來說這些技藝學而無用,且不說是不是包袱,學過后很快便還給老師,也沒實質意義。更何況,教育不是一個筐,啥都能往里裝。珠算亦是如此,20年前它還是會計職業的必備技能,10年前還在學生教材里有一席之地。但會計電算化取代珠算,其實是技能工具化的替代,退出歷史舞臺是必然。
“非遺”的價值內涵,并非外在的形式,而是智慧與創新。如珠算其實是建立在五進制與十進制基礎上進行數理計算的智慧創造,是思維的成果;又如,木結構建筑其實是建筑力學原理與材料科學的完美結合。類似這些成果,在歷史長河中得以傳承,創新是其生命力。換言之,文化需要傳承其樣式之內思維精華與創造精神,要傳承這些基因,創新則是其律動不息的生命源泉。非遺亦是如此。
郭文婧(自由撰稿人、時評家):別拿“珠算申遺成功”做“復辟”文章
很久以前,云南阿著底地方有個彝族姑娘名叫阿詩瑪,她聰穎美麗,與青年阿黑相愛。但頭人熱布巴拉之子阿支,心存歹念,強行劫走了她。為救阿詩瑪,阿黑歷盡千辛萬苦,兩人終于團圓。但歸途中遭阿支暗算,洪水滔滔,淹沒了阿詩瑪。盡管阿黑聲嘶力竭地呼喚她的名字,但她已化作一座巍峨的石像,千百年來,翹首以待,等待阿黑哥的到來。
這就是撒尼人民口頭傳唱至今的《阿詩瑪》的故事。不久前,當本刊記者來到云南石林彝族自治縣的小石林,見到矗立在那里的阿詩瑪石。正值夕陽西下,她矗立如斯,悠長的身影倒映湖中,平添幾許落寞。
2006年5月20日,阿詩瑪傳說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名錄。然而,對于它的保護目前面臨困境。
《阿詩瑪》是唱出來的,以往人們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傳承。盡管現在《阿詩瑪》有了許多整理文本,但代替不了民間藝人的撒尼月琴彈唱,隨著會唱《阿詩瑪》的民間藝人的衰老和去世,《阿詩瑪》面臨后繼乏人的境地。
“現在能完整唱出的人已經很少了,我只能唱幾句。”在石林做導游的羅支司帕告訴本刊記者。
不僅是《阿詩瑪》,云南,這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大省,面臨著“非遺”保護的多重挑戰。
視角一
失落中的“非遺”
西雙版納一個展示傣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村寨。幾個傣族“老咪陶”(大媽)正在織布機上織著一種錦。她們手腳并用,動作頗為協調。在她們的面前及身后,掛著已經織好的五彩織錦。
這種錦名為傣錦,即傣族織錦,是傣族人民原始的勞動產物,是傣族造型藝術最早的表達方式之一。豐富多彩的傣錦編織圖案,在傣族社會中占有相當重要位置。2008年傣族織錦技術被國務院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
傣錦圖案設計是通過熟練的紡織技巧創造出來的,多是單色面,用緯線起花,對花紋的組織非常嚴謹,織造時傣族婦女將花紋組織用一根根細繩系在“紋板”(花本)上,用手擋腳蹬的動作使經線形成上下兩層后開始投緯,如此反復循環便可織成漂亮的傣錦。設計一幅傣錦,需幾百乃至上千根細繩在“紋板”上表現出來,倘若結錯一根細線,就會使整幅傣錦圖案錯亂,可見工藝要求極嚴。
然而,在現代紡織業的沖擊之下,有著悠久歷史的、全手工制作的傣錦面臨著失傳的壓力。
“我12歲開始學織錦,我們村現在只有很少的人會織了。現在的年輕人都不愿意學,因為太難了。”正在織錦的“老咪陶”咪罕付告訴本刊記者。
而在她附近,一個樂隊正在唱著—支歌。樂隊有4人,兩位“老咪陶”主唱,兩位“老波陶”(大叔)則負責拉樂器。抑揚頓挫的演唱吸引了眾多游客駐足聆聽。雖然演唱的語言聽不懂,但游客認為那里面一定有著很多故事。
她們演唱的正是“章哈”,2006年入選第一批國家“非遺”名錄。這是傣族傳統的曲藝唱曲形式。章哈既是歌手稱謂,也是作為曲藝表演形式的曲種名稱。在西雙版納,傣族群眾每逢民間的重大活動,如賀新房、結婚、慶豐收、小孩滿月、節慶等都要請章哈歌手演唱。
“老咪陶”玉用每天從家里來到這個展示區工作,她很喜歡這樣的工作。然而,據了解,隨著老一輩“章哈”歌手相繼離世,加之傣族地區的城鎮化進程日益加快,各種外來的藝術和娛樂形式涌入傣族地區,傣族民間聽“章哈”的風俗已遠不及以往。
樂隊旁邊的一位“老咪陶”正在制作一種陶器。生產一個陶器,要經過春土、篩土、拌沙、滲水、安裝轉盤、制坯、打坯、干燥等若干環節。與別的民族不同的是,這種手工制陶技術由婦女世代相承。
這就是慢輪制陶術,2006年被列入國家“非遺”名錄。慢輪陶品的表面均用有紋的木拍拍打出印紋,這與南方新石器遺址出土的印紋陶器相一致。20世紀50年代末期以來,國內外著名的考古學家多次對傣族制陶進行專門調查,認為傣族傳統制陶是我國原始陶藝的代表,是解開中國新石器時代燒陶之謎的鑰匙。
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學習和從事這種制陶技藝的人越來越少。據悉,在西雙版納,只有少數村寨的幾戶人家還會制作陶器,原始制陶術已處于即將消亡的狀態。
視角二
“非遺”保護在路上
在昆明,高級工藝美術師金永才面對著辛苦制作的“烏銅走銀”作品,滿懷感慨。“‘烏銅走銀’技藝的傳承走過了一段頗為曲折的道路。”
在中國工藝美術界,云南“烏銅走銀”曾與北京景泰藍齊名,并稱“天下銅藝雙絕”。2011年6月,“烏銅走銀”制作技藝被正式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烏銅走銀是云南一種獨特的銅制純手工工藝,始創于清雍正年間的云南石屏縣,距今已有280多年歷史,它以烏銅為胎,在胎上雕刻各種花紋圖案,然后籽純銀(或金)熔化后走入花紋圖案的刻痕中,利用高溫和化學處理使銀(或金)與銅融為一體,再經過冷卻、打磨、拋光、捂黑等技術處理后,底銅自然變為烏黑,透出銀(或金)紋圖案,呈現出黑白(或黑黃)分明的裝飾效果,其制作出來的花瓶、香爐、文房四寶、酒器、茶器等色彩古色古香、典雅別致。因一般多以走銀為主,故稱“烏銅走銀”。
據昆明烏銅走銀傳習館館長助理張憶介紹,“烏銅走銀”工藝源于清雍正年間(1722-1735年)云南石屏縣一名匠師岳富的偶然靈感。然而,此后命運多舛。它既有高在云端的巔峰時刻,亦有步入沒落的辛酸歷史。這種“傳男不傳女”的技藝,歷經風雨,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竟然只剩下一位傳承人——李加汝。1982年,金永才正式拜師于李加汝門下學習烏銅走銀制作工藝。就這樣,絕技才得以傳承。
近年來,隨著政府保護“非遺”的力度增強,“烏銅走銀”煥發了新的生機,多次摘取省級和國家級工藝美術精品評選大獎。
為了讓這一技藝發揚光大,2010年8月18日,金永才創辦了烏銅走銀工藝館和烏銅走銀傳習館,并打破了傳統的傳承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學員傳授烏銅走銀制作工藝,培養后備人才。
“烏銅走銀”是幸運的,它迎來了生命的第二春。然而,更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依然在翹首期盼更多的關注。
評說
國家圖書館館長周和平此前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系列講座”上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創造并與生產生活活動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以活態傳承為主要形式,是活的遺產。它既是前輩留下的文化財富,又鮮活地扎根、活躍于民眾之中,它不僅是過去,更是現在和未來,在當前社會中仍然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關鍵詞: “非遺”文化 微博環境 推廣路徑
一、徐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概況
徐州市作為華夏九州之一,兩漢文化發源地,是具有悠久歷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此孕育與成長,源遠流長。相比其他地區的“非遺”,徐州市本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以下特點。
(一)種類繁多,覆蓋面廣。
徐州市非遺資源豐富,項目眾多,屬于保護范圍的語言文字、口頭文學、民間音樂、民間美術、傳統戲劇、民間曲藝、傳統手工技藝、民俗活動等十余大類,共計101項,其中國家級9項,省級43項。從數量與種類講,在江蘇各地區中名列前茅。
(二)植根鄉土,深入人心。
我市申報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無論在價值觀還是呈現形態上都與大眾有密切聯系。它蘊含著深刻的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科學理念,呈現出與經濟發展緊密相關的特征。如在經濟相對發達的邳州等地,“非遺”項目數量眾多,并多以傳統手工技藝的形式存在,而在某些偏遠的山村,“非遺”多以民俗文化、民間音樂等為主。
(三)知名度高,特色鮮明。
經過長期的傳承與發展,徐州已經形成了一批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特色“非遺”項目,如徐州剪紙、徐州柳琴戲、徐州香包、沛縣黿汁狗肉制作技藝等。徐州市的非遺文化具有鮮明的本土特色:徐州古來為兵家必爭之地,列入史書記載的大大小小的戰役有幾百次,這種地理環境形成本地獨有的尚武、粗獷、豪邁又重情重義的徐州地方文化形象。這一切在徐州市的“非遺”資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徐州市的“非遺”文化與其他地區相比,多表現出本地特有的熱情奔放、不拘小節,如邳州跑竹馬,表現金人在受到宋軍追擊時,迷惑宋軍,布陣逃跑的情形,屬于戰爭文化融入百姓自娛自樂的舞蹈活動,它節奏歡快,明亮高亢,隊形變換多樣,動作夸張,這在江蘇的其他地區是不多見的。
徐州市“非遺”資源在新時期的傳承過程中也出現一些問題,有的問題還比較嚴重,主要表現為“非遺”資源的推廣度不夠,人們的認同度不高,對于本地的“非遺”文化不感興趣。我們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主要原因有三個。
其一,保護過程中的錯誤觀念,如功利主義傾向,人工化、商業化、城市化沖擊,市場需求嚴重不足,政府缺乏保護熱情,等等。我們調查發現,盡管我市在徐州市民俗博物館集中設置了非物質文化展示專廳,但是,展示內容較單一,局限為剪紙、風箏、紙塑獅子頭等幾個品種;而幾次以推廣民俗文化為目的的“非遺”項目的集中展示,到最后往往演變為純粹的商業貿易,如徐州香包變身為批量生產的流水線制品,剪紙技藝完全為各種簡單而廉價的剪紙產品所取代,而徐州剪紙與其他地區剪紙技藝的區別之處被完全忽略。這種“非遺”資源推廣過程中的功利主義傾向,非但無益于“非遺”文化的保護,反而會泯滅“非遺”文化本身的特點,導致其日趨衰落。
其二,表現形式已日趨落伍,文化內蘊挖掘嚴重不足。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豐縣糖人貢為例。豐縣糖人貢是以白糖為原料,用模具注塑的糖塑藝術品,是傳統喪葬祭祀禮儀的重要載體。由于現代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過去延續下來的喪葬習俗也慢慢開始變化,程序越來越簡單。再加上制作工序復雜,技術要求高,社會地位、經濟收入較低,而且手藝往往不傳外人,高門檻、低收入,造成糖人貢從業人員銳減,現在糖人貢藝人已為數不多,目前從藝者僅有10余人,糖人貢也幾乎成了一種象征,面臨瀕危和湮滅。出現這種瀕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指出,豐縣糖人貢能被列為國家級非遺名錄,絕不僅因為其獨特的制作技藝,而是由于它反映出四省交界地區在祭祀方面的獨特風俗,而這種非常獨特的祭祀風俗正是儒家孝道的民間表現形式,同時融合了佛教與道教的相關思想,其中的“搶貢”風俗體現了人們對生命傳承的看重,我們甚至可
挖掘出其內蘊深厚的人文關懷的思想。遺憾的是,近年來雖然市政府對糖人貢進行了搶救性的保護,但是其相應的文化底蘊還發掘得不夠,如果我們將眼光完全停駐在其制作技藝與民風民俗的表象上,則隨著新時期喪葬禮儀的日益簡化,豐縣糖人貢也將徹底失去其存在的意義。
其三,不能適應新時期的新網絡載體的傳播模式。以微博為代表的網絡平臺與活態性傳承的非遺文化似乎是毫不相關的兩種事物,非遺的延續手段被稱為“動態傳承”。它首先需要傳承者從主觀上學習相應的技藝,通過主體的演化,成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談得上傳承和延續。但隨著歷史的演進,社會在不斷變遷,作為歷史和社會的人,其身上所承載的文化因素也在不停變化。當一個社會的大背景發生變化的時候,“非遺”是無法置身事外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非遺”是一種受制于人的主觀傾向的文化模式,這種獨特的傳承方式跟網絡的確有相當的距離,因此,如果我們不能徹底轉變非遺文化保護與傳承的模式,那么它在網絡化全球化為生的今天只會日益沒落。
二、挑戰與機遇:微博為“非遺”的推廣提供新思路
微博時代的來臨,深刻影響社會生活,非遺文化身處其中,也難免受其影響,我們認為,盡管微博與非遺文化之間存在某種隔閡,但它仍然為非遺文化的推廣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負面影響:“微”文化對非遺文化的解構。
微博所傳播的大眾文化形式對于包含傳統文化在內的社會主流文化存在解構現象。傳統的媒介文化,由于傳播者和受傳者彼此的局限性,很難實現公眾之間信息探討的互動性。微博則為大眾的參與提供了平等性和開放性,社會公眾在共建主題過程中實現言語的狂歡。全部的發言者從“文化批判的大眾”轉化成了“文化消費的大眾”,廣大公眾以參與的姿態對個人利益進行大膽表達,實現言語的狂歡。正是由于微博在根本上扭轉了我國長期存在的話語體系的單向化、正統化傾向,所以微博在誕生之后短短幾年實現了全國范圍內的覆蓋。但是與此同時,微博所傳播的大眾文化也在不經意中流露出媚俗主義的傾向,一些惡俗的網絡語言充斥其間,這種話語體系的庸俗化潮流對于社會主流的話語體系存在嚴重的解構主義可能。而非遺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傳統文化正是社會主流話語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微博在不經意間對于“非遺”文化構成了某種不利的因素。 另外,微博樂于傳播新鮮社會現象,這就與反映傳統民風民俗內容的“非遺”文化存在隔閡。“非遺”資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以物質形式固化,只能依靠口傳心授,因此“非遺”的傳統制作技藝都是靠師徒之間的教授完成傳承的,而微博作為信息傳播的載體,它所承載的樣式通常表現為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可固化的信息,要讓非遺文化依托微博得以推廣,在技術上存在較大困難。
(二)正面效應:利用微博載體推廣非遺文化。
微博傳播形成微博事件的放大效應,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為“非遺”文化的傳播提供了機遇。微博的影響力驚人,而徐州市作為一個公認的慢熱型城市,群眾對于社會熱點問題的敏感性不夠,在這種境遇中,微博的小中見大即迅速放大社會事件的影響度的功能,使得它在最短的時間內對社會新聞進行廣泛傳播,甚至可以影響大眾心理,引導社會輿論。在徐州市非遺文化的推廣與普及情況調查中,我們發現,各年齡層次的群眾使用微博的情況都非常常見,在“您多久登陸微博一次”的問題中,有92%的人回答:每天登陸。這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每天24小時登陸其微博賬號。微博的廣泛使用及其形成熱點聚集效應的特點,為我們利用微博來宣傳和推廣“非遺”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我們注意到:在“若微博等一些媒體方面對‘非遺’進行宣傳,你是否會去關注”的問題中,有接近79%的人給予了肯定回答。聯系到每年的“非遺”保護日,政府進行的宣傳工作不可謂不多,然而,由于他們選擇的載體多為報紙、期刊等傳統媒介,而這種傳統平媒閱讀的受眾是遠遠無法與微博相比的,政府忽略的恰恰是微博這一載體,以至于市民缺乏關注度。如果我們在政府的官方政務微博或是“非遺”宣傳專項微博推介各種非遺資源,那么其受眾必然是呈幾何狀上升的。
三、微博環境中徐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廣的實踐路徑
(一)借鑒微博影響社會生活的方式,適應“微”時代,創新“非遺”文化本身的話語體系。
微博最明顯的特征在于其“微”,新浪微博只允許不超過140字的內容,迫使微博的傳播者只能將全部思想凝練在100多字中,這就直接形成了微博內容的微型化與簡明性特點,它不適合過于深刻的思想表達,而這種語錄體式、碎片化的即時表達形式更符合現代人的生活節奏。同時,微博表達形式的簡單明了符合百姓的“草根文化”的價值認同,微博的草根性必然帶來大眾性文化傳播,而這些文化的表達方式更貼近人性表達與人文關懷。因此,老百姓熱愛微博,熱愛的正是微博所適合傳播的那部分大眾性流行文化。
非遺文化所凝聚的是歷史上勞動人民的智慧,這種文化本身的內容與外在表現形式是相對確定的,不適宜過多調整,但是,我們可以借鑒微博深刻影響社會生活的簡潔化與草根性的話語表達方式,創新非遺文化本身的話語表達體系,以符合社會要求,適應時代變化。在話語表述上,要更加簡潔明了,摒棄那些瑣碎的、長篇大論式的話語模式,而關注最能體現其精髓的那部分內容;在內容上,要展現出其大眾化、草根性的一面。“非遺”是來自民間的智慧,很難進入“廟堂之高”,它本身是完全貼近生活、貼近草根的,但是在長期的流轉過程中,為了對“非遺”資源進行保護與推廣,總是需要先進行整理與歸納,在這一過程中,關注的重點在于其學術性的一面,在話語體系的創建上,也偏學術性的表達方式。因此,我們認為,要在微博上推廣“非遺”資源,應完成學術語言到生活語言的轉換,因為生活語言更符合大眾認知水平,更多地遴選那些能體現“智”、“意”、“情感”類的話語。
(二)挖掘徐州市“非遺”蘊藏的歷史文化內涵,剖析其內蘊的合理精神,并適當地賦予其新的涵義。
“非遺”文化能傳承至今,除因為其具有豐富的文化內蘊之外,還在于它凝結了千百年來勞動人民的智慧,這種智慧在很多情形中表現為一種樸素但合理的價值觀與倫理觀,隨著時代的發展,它的某些表現形式已逐漸落伍,其適用范圍慢慢縮小,然而其內蘊的合理的價值觀念與濃厚的人文關懷卻使得它能夠歷久彌新。諸如民間口頭文學、曲藝、音樂等傳統表演藝術及大量的民間禮俗、廟會、節日活動等儀式的背后,往往隱藏著一些樸素的人生道理,無論時展到何種地步,人們對于真善美的追求永遠不會消失,而這也就是非遺文化能夠一直傳承的最根本原因。在全球化、網絡化的今天,也許包括非遺在內的某些傳統文化樣式已經顯得如此不合時宜,但是如果我們能揭示其最本源的涵義,則很可能會被其蘊含的樸素而科學的價值觀念感動,因此,要賦予非遺文化新時期的特征,就必須保持其本源內容的確定性,同時要挖掘出其最能反映勞動人民美好、善良、智慧的一面,這就是韓國的泡菜制作技藝及中國的珠算技藝可以成功申遺的秘訣所在。
“非遺”文化在產生和發展之初,往往與人們的民間信仰、祭祀占卜、祈福避災相關,而在之后的流轉過程中又往往會發展出一套相對固定的模式,并且不同的地區和民族,操作儀式的流程也有較大區別,發展到現代社會,可能其原初的意義已經少有人知曉,而人們的關注點更多地集中于儀式本身。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是國家級“非遺”——端午節,多年來人們對于端午的記憶僅限于吃粽子、賽龍舟和紀念愛國詩人屈原,事實上端午最初是以祛病消災、祝福祝壽、企盼吉祥的美好節日形象出現的,吃粽子主要是時令需要,而賽龍舟的競技意義已經超越端午本身的紀念意義,至于紀念屈原大夫只是湖南部分地區的局部風俗,從整體上講,端午的祈福祝壽、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初意義已經蕩然無存,端午整體的文化形象遭到損害。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探尋隱藏于種種繁瑣儀式后的非遺原初的意義,并以此為契機,賦予傳統的文化內蘊新的涵義,進行全新的詮釋,文化的表現形式可能會過時,而其內蘊的合理精神卻可以超越時空具有永恒的價值。因此,我們對端午節的節慶意義重新進行詮釋,就應強調其祈求健康長壽、防病祛病、順應時令的一面,并且可以結合近年來世界各國防治非典、禽流感等大規模的防疫活動,賦予其嶄新的時代涵義。
徐州市的非遺文化存在同樣的問題,在文化內蘊的開發上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微博固然不可能對非遺文化進行全景式展現,但是如果發掘出其合理的人文價值,則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點展現精髓,讓其煥發生機。 (三)結合時代特征,賦予其適合新時期的表現形式。
工業化時代
人們對于大機器生產的工業品反而產生了厭惡情緒,出現返璞歸真的心理傾向,這為我們推廣非遺文化提供了契機。我們注意到,窯灣古鎮的綠豆燒、甜油制作工坊總能吸引大量游客,人們對于純手工制作的綠豆燒酒與甜油有特殊的好感,設想如若我們拋棄綠豆燒的核心競爭力“純手工制作、傳統技藝打造”,那么游客對其新鮮感將蕩然無存。因此,針對傳統的手工技藝、民風民俗、節慶活動等傳統文化,我們絕不能擅自更改,而應保留其流傳下來的最原生態的那一部分。
但是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微博受眾的年齡層次偏低,年輕人容易對新鮮事物感興趣,而類似徐州柳琴戲、徐州梆子、徐州琴書等這些多以方言表述的民間藝術及多展現喜字、窗花、古典傳說的徐州剪紙,如果通過微博傳播的僅僅是這些內容,就很難引起他們的興趣。解決的辦法在于讓傳統技藝制作出新產品,讓民間聲樂藝術展現新生活。近年來,全國各地非遺傳承人對于非遺表現形式的創新進行了各種嘗試,也取得理想的效果,如三名大學生以珠江三角洲沙門地區的國家級非遺沙門民歌搭配街舞,讓民俗專家都拍手叫絕;荊楚文化的代表之一,楚式漆器以其悠久的歷史和精美的紋飾聞名于世,楚式漆器的傳人們把傳統技藝與現代生活緊密結合,創新制作了燈具、名片夾、筆筒等文化用品,受到了市場歡迎,在傳承、推廣非遺的同時還增加了收入。徐州市的非遺資源在創新形式方面還有多種可努力的方向,以徐州剪紙為例,表現內容不能僅限于喜鵲登枝、雙喜字等題材,可以從水鄉風情到壁畫、從靜物到人物,將畫所題材大大拓寬。又如徐州香包,它之所以能從全國種類繁多的香包制作技藝中脫穎而出,列入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本身就是創新的結果:將刺繡文化、養生中藥、中國十字結文化融為一體,具有相當的獨創性,目前在表達形式上既可以從香包的刺繡題材入手,展現現代生活,又可以從香包的實際用途出發,將香包用于鑰匙鏈、汽車掛件、錢包、項鏈、擺件等物品上。一方面把傳統技藝完整地保護下來,延續民族的血脈,另一方面緊跟時代步伐進行創新,在堅守傳統技藝的基礎上進行形式、載體的創新,使傳統技藝在新時代煥發新的生命力,更適合微博受眾的心理需求。
(四)整合多種傳播載體資源,構建以微博為平臺的新興媒介與傳統媒介相結合的立體化的徐州市“非遺”文化推廣新模式。
第二天來到中央大學時,韓國的幾位同仁已經等在那里。老朋友樸京夏一見面,劈頭蓋臉就給我提了一連串的問題:韓國江陵端午祭要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但中國政府反對,中國學者反對,中國網友也反對。你是什么態度?他連珠炮似的提問把我弄懵了。我想:“這是哪兒的話呢?”他看我真的不知道,就把韓國江陵端午祭申遺在中國引起的軒然大波的事兒復述了一遍,說完問我:“你什么態度?”我笑了:“當然支持。”
我的回答似乎出乎他的預料之外,忙問為什么。我說:“很簡單,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隨著人口流動而流動。所以端午節盡管發源于中國,但韓國、日本、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也有。也就是說,它已經不僅僅屬于中國,同時也屬于所有有端午節的國家,大家當然有權申報。非遺如果只能是產出國申報,那么中國和佛教有關的東西――七月半鬼節、正月十五元宵節、傣族潑水節都不能報了――因為這些節日均源于印度。再說,申遺的目的就是要保護地域文化的獨特性和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如果只能中國申報,豈不與非遺保護宗旨背道而馳?”樸京夏是個直性子,聽了異常興奮:“終于聽到一個中國人支持韓國申報了!”
這件事已經過去7年了。7年間,我在中央臺、北京臺等多家電視臺都做過有關端午的節目,而且,每次都會談到韓國江陵申遺問題。許多網友之所以反對,恐怕還是因與學界缺乏溝通而引起的文化誤讀。為什么我們要支持韓國江陵端午祭申遺呢?原因有四:
首先,端午節雖然發源于中國,但隨人口流動,這一文化已流布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由于流出時間不同,流出地不同以及流人地的文化傳統不同,世界各地的端午文化也呈現出明顯差異,從而形成各不相同的端午文化。如越南端午節基本源于中國漢代,日本端午基本源于中國唐代。從傳人地看,南亞諸國沿用的基本是中國南方的端午傳統,而日韓朝等國所沿用的基本是中國北方的端午傳統。這些獨特的端午文化本身就成就了世界端午文化的多樣性。
從這個角度來說,當下的端午節既非中國所獨有,更不是中國的文化專利,而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人類共同遺產”,需要全人類攜起手來共同保護,我們不但應積極鼓勵韓國江陵端午祭申遺,同時也應積極鼓勵那些有端午習俗且保存較好的國家申遺。在這件事上,中國應該體現出泱泱大國的氣量。
第二,有人認為韓國端午申遺是一種徹頭徹尾的文化搶注,這同樣是一種誤讀。因為從操作層面看,韓國申報的是韓國江陵的端午祭,不是中國某地的端午節,并不存在搶注、搶報問題。
其三,從制度層面看,即或韓國申報了端午祭,也不影響中國申報端午節。后來的事實也已證明,此后在中國申報端午的過程中,并沒遇到任何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