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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養結合;醫養方向;訂單培養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2096-0603(2020)01-0044-02
人口老齡化呈現出老年人口規模龐大,快速老齡化進程與勞動力總量減少并行,空巢老人和獨居老人總量大,家庭養老支持功能明顯弱化等特征。老年人絕大多數罹患慢病,對醫療服務需求加大,從事老年醫療護理的專業人才匱乏成為制約醫養結合的養老模式瓶頸[1]。為培養醫養人才,滿足醫養事業發展需求,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自2017年臨床醫學專業開設醫養方向,并利用湘潭市第六人民醫院是部省共建養老康復中心的優勢,合作開辦了“醫養訂單班”,共同培養“醫、養、護”三位一體的專業醫養人才[2]。
一、高職高專院校臨床醫學專業開設醫養方向的現實意義
(一)醫養行業從業人員的現狀
醫養行業從業人員大體可分為兩類:(1)本科以上學歷的專科醫生,這部分醫生已經過“5+3”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專科醫師其培養周期長,綜合性醫院需求大,且因醫養機構相對而言福利待遇較低、勞動強度大、服務時間長、職稱晉升難等原因,很多醫師不愿就職于養老機構,尤其是民營養老機構,養老專門人才更是匱乏[3]。(2)全科醫生。目前就職于醫養機構的醫務人員大多為全科醫師,但相對而言護理、康復知識欠缺。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及醫養事業發展,迫切需要健全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體系,在醫衛類高職高專院校臨床醫學專業開設醫養方向,開展多元化的醫養護的“三位一體”的醫學人才培養有現實意義,這部分人原就業方向為基層醫療機構,有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能較好地適應醫養需求,而且就業渠道可不局限于鄉鎮衛生院、社醫服務中心,極有可能是一些醫養工作發展較快的大中城市,學生也愿意留下來,因而真正能夠“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4]。
(二)開展醫養人才培養的政策背景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醫養人才培養。《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醫養結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衛辦家庭函〔2016〕353號)明確:“各地要將養老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2019〕5號)明確:“鼓勵各類院校特別是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在普通高校開設健康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等相關專業。”《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明確:“各地要將養老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類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項目,優先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范圍。”
湘潭市是全國養老綜合服務改革試點城市、全國醫養結合試點城市、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在推動醫養結合發展方面,一直先行先試、改革創新。2015年7月出臺《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潭政發〔2015〕10號)規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部門要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學校通過在校教育、繼續教育和遠程學歷教育,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專門人才。”2017年3月,湘潭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駐潭高校與地方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在全國率先提出高校與地方深度融合發展全新理念,支持高校與地方建立“共生共榮、共建共享、互利共贏”的新型關系。在此基礎上,湘潭市岳塘區出臺《關于推進岳塘區產教深度融合的實施辦法》,推動高職院校與企業需求的有效對接,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的有機銜接,組建湘潭醫衛職業教育集團,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為牽頭單位。
(三)校院合作培養醫養人才的優勢與基礎條件
湘潭醫衛職院是一所有104年辦學歷史的公辦全日制醫衛類高職院校,辦學成果斐然。連續5年被湖南省衛健委授予“基層衛生本土化人才培養優秀學校”。湘潭市六醫院是公立二級甲等醫院,系“部省共建”養老示范項目,打造了全國具有較高影響力和知名度的“湘潭市六醫院·六頤苑康養”品牌,多次獲國家民政部、衛健委以及湖南省、湘潭市的推介。在“2018中國醫養結合機構100強”排行榜中,位列全國公辦醫養結合機構第三位。雙方正是憑著各自的優勢,在2017年開始醫養人才培養的合作。
二、臨床醫學專業醫養方向的建設路徑
(一)建設目標與思路
在臨床醫學專業開設醫養方向,校院緊密合作、協同育人,既為養老產業培養“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復合型醫養人才,又拓寬高職臨床醫生專業學生的就業渠道[5]。
成建制組建“醫養訂單班”,明確學生的學習目標與就業方向;實施“1+1+1”教學改革,第二年專業核心課的學習進醫院,既實現醫養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又加強學生的職業認同感及人文精神養成;量身打制人才培養方案,置入養老服務課程,重組課程體系。
(二)建設內容
2017年12月,湘潭醫衛職院在開設臨床醫學醫養方向的同時,與湘潭市第六人民醫院簽署合作協議,聯合開設了“醫養訂單班”。通過學生自愿報名,在2017級臨床醫學學生中遴選了31名品學兼優的學生成建制組班。
為精準定位人才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湘潭醫衛職院與湘潭市六醫院共同制定了醫養方向人才培養方案。培養方案中,醫養班學生除掌握臨床三基知識以外,還需掌握一定的護理、康復技術,具備“醫、養、護”三位一體的實用型醫學人才的專業能力與職業素養。醫養班學生除開設公共課、醫學基礎課及內外婦兒等專業核心課程外,有針對性地植入了老年人心理學、安寧療護、老年護理技術、老年康復技術、老年病學、老年營養與膳食指導等核心課程。就業面向為各大醫養機構、社區日照中心、居家養老簽約家庭醫生等。
精準實施人才培養計劃。2018年下半年,31名“醫養訂單班”學生全部到湘潭市六醫院,實現把“課堂搬到醫院”,學生在六醫院邊理論學習邊床旁實踐;今年下半年已進入臨床實習,醫養學子在綜合醫院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后,增設3個月在湘潭市六醫院各科室的實習。
(三)降低醫養機構從業人員就業門檻
為解決人員匱乏的燃眉之急,使其更快、更好地服務于地方老齡事業,特提出如下建議。
1.建議為醫養訂單班學生開通“小處方權”。參照湖南省衛生健康委目前為鄉村醫生本土化人才培養專設的鄉村醫生資格證考試模式,為高職院校具備醫養服務能力的畢業生打通“小處方權”醫師資格考試渠道,降低執業資質的門檻,使其更好、更快服務于地方養老事業。
2.對高職高專三年制臨床醫學專業的大專學生,畢業后除可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外,還可考取具備“小處方權”的醫師資格證(擁有針對診斷已明確的老年慢性病患者長期治療需定期開藥或需開具相關醫學檢驗單或一般檢查的處方權),執業范圍注明在醫養機構。
3.對高職高專三年制護理專業或康復技術的三年制大專學生,通過系統培養,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亦可獲得“小處方權”,便于社區養老、居家養老中健康評估與慢病管理。
4.建議建立獨立的醫養人才支撐評聘體系。在職稱評聘上對在醫養機構從業的執業醫師予以傾斜。可根據《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6〕75號)文件,參照現行衛生健康委系列統一職稱體系,結合醫養機構實際,建立相對獨立的醫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評聘體系,鼓勵醫衛技術人才服務養老事業,為建設老百姓急需的養老事業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初期選擇小范圍試點評審,待條件成熟后,再全面開展。
三、專業建設的特色與創新
(一)解決專業性醫養人才培養問題
校院在“訂單培養”的基礎上共建“養老學院”和養老護理員實訓基地,打造醫養護理人才的培訓輸出聯合體。既破解了醫養機構專業人員匱乏的難題,也提高了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整體素養。
(二)拓展了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就業渠道
高職臨床醫學專業學生主要是培養面向基層衛生機構的醫衛人才,開展臨床醫學專業醫養方向人才培養,學生可以到一些大城市的養老機構就業。
京滬:構建為老服務網絡
養老服務,是近兩年北京市民“獲得感”最強烈的領域之一,因此,今年兩會上關注養老已不像關注交通、霧霾、大城市病一樣迫切。北京市民政局、規劃委2015年12月明確提出養老發展目標,將有96%的老年人通過社區和居家方式,獲取養老服務保障。
北京市政協楊立萍委員建議,相關部門需以群眾呼聲和社會需求為出發點,為老人,為企業提供應有服務;本著“由單純的養老事業轉向發展養老事業和產業,由機構養老全面轉向社區居家養老,由割裂狀態轉向機構和社區、居家融合發展,由政府主辦為主轉向養老服務業社會化、產業化發展”的思路,系統整合為老服務資源,對現有的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年福利服務星光之家、殘疾人溫馨家園、社區文化服務站、老年活動站等為老服務場地進行系統整合或者統一管理;梳理不同部門給予的優惠扶持政策,有針對性的補貼,把有限財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而王靜委員表示,“喘息服務”是指對長期照顧臥病在床的失能老人和失智老人的家屬,提供臨時性替代照護服務,讓長期處于照護壓力下,產生身心疲憊或精神壓抑的家屬得到“喘息”的機會。
上海也提出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推進社區為老服務綜合平臺建設,新增50家長者照護之家、80家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7000張公辦養老床位,促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融合發展。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提案委員會主任李逸平指出,上海養老壓力逐步加大,亟待各方高度重視。養老的事情不能靠政府全包,政府力量是對于貧困的弱勢群體的養老托底。“養老事業一定要有社會各方力量來參與,包括自己的子女,這樣才能做得更好。”
此外,上調養老金也被多地政府列入了今年的工作計劃。
浙江今年提出要積極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聯動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標準。
云南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寫入了“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標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新疆:推廣養老新模式
在2017年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分組討論中,政協委員對養老問題又提出了一些新想法。
政協委員張亦冰說:“我覺得這個提法很好,能不能在以后新建的小區或者改造舊小區的時候,在小區內建一座滿足一定數量人員規模的小型養老院,配備醫護人員和服務人員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民盟新疆區委會就將康養旅游與養老問題相結合,提出了《P于新疆加快康養旅游業發展的建議》。建議對新疆已出臺的促進健康服務、養老、體育產業發展和旅游業改革的實施意見進行整合,發展集休閑度假、醫療保健、體育健身、養老服務、生態農業為一體的康養旅游產業。政協委員肖虎認為,康養旅游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把旅游和康養結合,養老服務容納其中,這不僅轉變了大眾的消費觀念,也讓養老有了更多選擇。
甘肅:探索生態養老產業
甘肅作為全國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省份,2015年全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達到365萬人,占全省人口的13.69%,養老服務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對此,甘肅省政協委員徐小山提出,甘肅省養老事業欠賬較多,缺口較大,養老機構的規模偏小、數量偏少。同時,社區和村級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明顯不足,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保障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既是政府應盡職責,也可挖掘養老產業蘊藏的巨大需求增長空間,打造綠色生態養老之路。“隨著旅游業的發展,老人出游方式越來越多,‘社區養老’、‘旅游養老’等方式誕生。這些新穎的養老方式帶給老人更有趣的生活,成為社會比較追捧的養老形式。”徐小山認為,由于具備療養的功能,“旅游養老”將成為未來養老的新趨勢,也是甘肅旅游開發的重點之一。
河北:讓養老院成為幸福院
如何加大養老服務供給,切實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參加省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認為,應按照適應需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多元供給的思路,加快建立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讓養老院真正成為幸福院。
河北省政協委員張福偉說,國家提出要為民營養老機構降門檻、寬準入、簡環節,企業最期盼的是地方政府能盡快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讓好政策快些生效。
“推進醫養結合,是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重要內容。”河北省人大代表、臨西縣民政局局長曹連振說,“只有滿足醫療保健、心理咨詢等全方位服務的養老機構,才稱得上高質量。”他介紹,臨西縣采用公建民營形式正在建設一所養老院,因采用醫養結合的模式,受到當地老人熱捧。
“老年人的健康需求越來越多,這對護理員從業素質有了更高要求。養老護理又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所以護理員缺乏會直接造成護理質量下降。”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雙灤區御祥園社區黨委書記杜向榮認為。
廣州:以房養老、以老養老
廣州目前有140多萬老年人口,預計2020年將達185萬,即每10個人中就有2個老人。如何迎接老齡化挑戰,成為廣州市人大代表們的建議焦點,政策引導和市場激勵則是廣泛共識。
縱觀代表們的建議,分別聚焦“以房養老”的舊話題,以及“以老養老”的新思路。前者著眼于政府牽線,為老人和保險公司免除后顧之憂;后者則意在釋放部分退休人士的工作熱情,構建以老助老的可持續志愿體系。
截至去年底,廣州已有13戶老人簽約參加,占全國的3成,平均每戶每月領取養老金6746元,今年保監會還將延長試點期限,擴大試點范圍。據初步統計,已簽約以房養老的13戶廣州老人中,有一半是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等無房產繼承顧慮的老人。
張世春等廣州市人大代表在建議案中稱,發展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養老(俗稱以房養老)模式有兩大好處,一可緩解養老資金不足矛盾,二可解決專業養老機構不足問題。建議市政府為參與以房養老的低收入老人支付業務前期發生的房屋評估、公證和律師費的個人承擔部分(按規定保險公司和個人各承擔50%)。“因為這筆費用對低收入老人而言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關鍵詞:“互聯網+” 醫療健康產業 發展現狀 路徑
一、相關概念界定
(一)醫療健康產業的概念
狹義的醫療健康產業指醫藥產銷及醫療服務自接相關的產業活動,總體分醫藥工業和醫藥服務,其中,醫藥工業包含五大子行業,醫藥服務包含醫藥商業、研發外包、醫療服務。
廣義的醫療健康產業則是指維護健康、修復健康、促進健康的產品生產、服務提供及信息傳播等活動的總和。大健康產業由醫療性健康服務和非醫療性健康服務兩大部分構成,已形成了四大基本產業群體:以醫療服務機構為主體的醫療產業,以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醫療耗材產銷為主體的醫藥產業,以保健食品、健康產品產銷為主體的保健品產業,以個性化健康檢測評估、咨詢服務、調理康復、保障促進等為主體的健康管理服務產業。與此同時,我國大健康產業的產業鏈已經逐步完善,新興業態正在不斷涌現。健康領域新興產業包括養老產業、醫療旅游、營養保健產品研發制造、高端醫療器械研發制造等。
(二)“互聯網+醫療”產生的背景
隨著“十三五”規劃“健康中國”戰略的提出,健康醫療產業正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事實上,從全球范圍看,醫療健康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而伴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民眾對醫療健康的重視程度也日漸提升,中國的醫療健康產業開始進入高速發展時期。
我國龐大的人口總量和社會日趨老齡化也為醫療健康產業提供了極具潛力的市場。而新一代信息技術、互聯網應用的普及以及生命科學領域研究和臨床應用等的不斷突破,則在提升醫療水平和健康管理能力、提供技術保障的同時也給醫療健康產業帶來新的變革,醫療器械、養老服務、醫藥電商和移動醫療等產業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三)醫療健康產業在互聯網時代面臨的發展機遇
一是政府引導發展。“十二五”以來,我國衛生事業得到快速發展,居民疾病經濟負擔進一步減輕,國民健康水平總體上處于中高收入國家水平。“十二五”期間政府也大力引導醫療健康產業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文件促進醫療健康產業的發展。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中也明確指出:“十三五”期間將“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二是健康產業需求巨大。從發展形勢來看,未來我國居民收入水平仍將保持上升走勢,消費能力不斷增強。同時,我國居民健康意識在不斷提高,對健康服務的消費意愿也日益增強,居民收入的增加和健康意識的日漸增強共同催生了巨大的健康市場
三是人口老齡化。在老齡人口中,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慢性病老人等醫護需求高的群體占據較大比例,人口老齡化對醫療健康產業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市場空間和利潤增長點。在醫療器械方面來說,針對老年人的家庭病床護理、老年康復中心的各種器材、保健器材等都是醫療健康產業今后的發展方向:在食品方面來說,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營養食品等也是健康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二、“互聯網+醫療”在大健康領域的作用
隨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多領域技術與醫療領域跨界融合,新興技術與新服務模式快速滲透到包括預防、診斷、治療等在內的醫療各個環節,給人們就醫習慣、就醫方式等帶來重大變化。
(一)有利于優化醫療資源配置
在線咨詢和遠程醫療借助互聯網實現有限醫療資源的跨時空配置,突破了傳統的現場服務模式,使醫療資源匾乏得以緩解。在線健康咨詢服務可有效解決患者看病無序現象,通過建立疾病數據庫和整合醫生資源,將需要到醫院就診的患者導診到相應的部門。在遠程醫療方而,可在醫院內部和醫院之間聯網實時共享相關信息,有望改善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困局,充分利用稀缺的醫療資源。
(二)重塑醫院服務流程,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醫院通過移動應用增強與患者的實時互動,有利于完善醫療服務環節。提高醫療服務效率。醫院通過開發手機App軟件,將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等傳統服務全部在移動互聯網實現。患者通過移動應用可實現自助旌擰⒚耪錆妥航煞選⒓觳楹突驗報告查詢、專家排班等信息查詢及滿意度評價等,不僅解決了掛號、候診、繳費時間長和就診時間短等問題,而且增強了獲取服務的便利性,提升了滿意度。
(三)有利于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合理就醫,實現分級診療
大醫院的擁堵很大程度上卡在了慢性病這一領域。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對慢病群體進行管理,包括可穿戴設備,遠程醫療等技術手段,可合理分流患者,實現分級診療。單從互聯網醫療角度出發。擁有大量、優質的醫療資源僅僅是分級診療的基礎性資源,提高醫生接診效率的模式才是關鍵,慢性病管理可以有效利用互聯網醫療的大數據優勢,實現分級診療。
三、“互聯網+”背景下我國醫療健康產業發展現狀
在“互聯網+”蓬勃發展的當下.醫藥電商和移動醫療無疑成為互聯網與醫療健康產業相結合的典型代表,既是國家政策大力扶持的重點,也代表了未來產業發展的方向,更是當下資本市場的投資熱點。“互聯網+”的時代已經到來,在為大眾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醫藥電商和移動醫療也給傳統醫療健康行業帶來新的發展契機,市場前景值得期待。
而得益于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醫療器械行業已逐漸成為醫療健康產業中一個較為獨立的分支,市場潛力巨大。有相關專家指出,醫療器械是醫療健康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醫療器械市場規模已超過千億元,是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
不過,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醫療器械行業還有著巨大的提升空間,但同時也面臨著低端產品產能過剩、高端醫療設備發展不足的困境。我國醫療器械行業普遍存在企業規模小、產品處于產業中低端環節,與全球龍頭企業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等問題,未來發展高附加值產品、推動高端醫療設備的國產化將成為國內產業發展的重點。
再以養老服務產業來說,自2000年開始我國已步入老齡型社會,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隨著中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重,與此同時,養老服務產業也迎來了新的發展空間和投資機遇。
不過,當前我國養老服務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存在配套服務設施不足、服務體系不健全、觀念不到位、資金供應不足等一系列問題。為此,我們應借鑒國內外成功的模式和經驗,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四、健康醫療產業的未來發展路徑
(一)醫療健康+養老
2015年11月國務院轉發了《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國家大力提倡醫養融合,就是為了使老有所養,老有所醫。“樓上養老,樓下看病”的醫養結合模式優化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提高了養老院的入住率,同時也減輕醫院病床的壓力,使老人足不出戶也能得到診療和護理的服務。發展醫養結合,強調的就是醫療和養老的有機銜接和融合發展,一方面可以優化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將集中在大醫院或者長期在大醫院住院的老年人逐步引導到康復醫院、護理院或者有醫療服務能力的醫養結合機構,從一定程度上緩解大型綜合性醫療機構的壓力:另一方面,通過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等措施,讓一些有醫療護理需求的老人根據健康情況和自身l件在醫養結合機構中接受服務同時,加強對居家養老、社區養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基本健康管理服務,逐步建立起“治療在大醫院,康復和護理在醫養結合機構或養老機構”的綜合連續的服務模式。
(二)醫療保健器械家用化
根據9073養老模式來看,今后的養老模式主要是社區養老,97%的老人都會通過社區居家來養老,國家也提倡社區養老,要把醫療健康與養老相結合,未來的醫療器械向家用化發展是健康醫療產業發展的一大趨勢。家用醫療保健器械產品實際上是一種普及化的小型醫療保健器械,具有一定預防、診斷、保健、治療、輔助治療、康復等作用,這種產品適合于家庭及老年人家居使用。家用醫療器械操作方便簡單、安全可控,方便實用,特別是對于一些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家庭更是不可或缺。隨著生話水平與生話質量的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自我保健,家用治療儀、家用檢測器械、家庭護理器具、家庭保健器械、健康遠程監控預警、家庭醫療康復器具等各種自動、半自動的電子家用醫療器械今后也將成為普通居民家庭消費的一部分。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思路和規劃。各級政府要綜合考慮人民群眾的養老需求和整個社會的供給能力,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統籌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明確發展指標和具體項目,引領城鄉一體發展,促進事業和產業并舉。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責任體系,強化部門職責,形成民政部門牽頭協調,發改、國土資源、建設、財政、人力社保、衛生等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特別注重強化縣級政府在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責任。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建立穩步增長機制,合理配置財力資源。要強化法規制度建設,盡快出臺我省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制訂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加快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努力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要公平合理分配有限的公共養老資源,優先保障困難老年人的需求,特別是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的“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群體提供無償或低價的供養、護理服務,更好地發揮政府保基本、兜底線的作用。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探索公建民營、公辦民營、委托管理等形式,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
三、進一步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勵和支持民辦養老機構加快發展,引導市場發展個性化的養老服務機構,做大做強養老產業。要研究降低民辦養老機構設立門檻,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要統籌考慮民辦養老機構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營利性純養老服務設施示范項目用地,鼓勵養老服務設施項目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和存量房產,鼓勵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用于建設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要改善信貸融資環境,積極支持民辦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開展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融資抵押試點工作。要通過補助、貼息、稅費減免、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四、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根據國情省情,在全社會強化居家養老理念。相應加強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特別是加快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促進服務設施全覆蓋和城鄉一體化。要更加重視照料中心(站)實際運行效果,通過建章立制、補助運營經費等方式,細化日常飲食服務、基本生活料理、精神文化供給、基本醫療保健等各項內容和各個環節,提升養老服務的專業化程度,大力提升服務質量。重點扶持一批專業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示范作用,形成規模效應。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有效對接各類居家養老服務需求。注重在社區普及健康教育知識,提高家庭及老人的自我保健護理能力。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及農業生產力的快速提升,尤其是商品化、市場化、國際化及科技水平的持續提高,進行種植業結構調整是一種歷史性的必然要求。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種植業生產結構調整大體經歷了4輪:1985年開始的“壓糧擴經”,導致經濟作物生產得到快速發展;1995~1998年代開始的“高產、優質、高效”,使優質品種類型得到發展,但糧食生產被進一步壓縮;2004年開始的“恢復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導致我國糧食產量不斷創歷史新高,但成本收益問題越來越突出,庫存量、進口量也均創新高;目前正在開始的“糧經飼協調、生產生態協調、用地養地結合”是第4次大的結構調整。
盡管每次種植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和背景都不一樣,但共同的表觀特征是糧食產量的波動,每次大的種植結構調整的指揮棒都是糧食產量。這樣周期性地交替出現“過剩”和“賣難”,于是又開始新一輪的種植I結構調整。這種狀況值得我們反思:
首先是過于關注數量問題,幾次調整都沒有很好解決效益和質量問題。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大旗下,國家實行的“米袋子”和“菜籃子”責任制,導致我國的財政投入、科技研發和技術推廣聚焦在提高產量上,我國糧食總產已經連續3年6億噸以上,蔬菜產量連續4年7億噸以上。但生產成本持續快速上升、農產品生產與市場需求對接差的問題不斷積累,導致農產品的國內外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越來越差。
我國主要糧食作物生產成本近10年年均增長10%,同期美國年均增長不到3%;2006年生產成本比美國低20~40%,目前已經高20~40%。國內大米、玉米、大豆、小麥價格高出國際市場20~90%,導致進口量、庫存量大幅度提升。“糧食安全問題”更加突出。
其次,種植業調整對國際市場變化的關注程度不夠。在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外企數量與規模較大背景下,閉關自守式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肯定有問題,尤其近年來國際農產品價格的劇烈波動及持續下降,對我國農產品市場影響巨大。
2005年后國際糧食價格持續上漲,2008年之后國際糧食價格急速下落,2011年又恢復高價位,但2013年全球糧食市場又開始大幅下降,近3年間國際貿易糧價跌了40~50%。我國2014年糧食進口突破1億噸,2015年超過1.2億噸。而且不受配額控制和關稅很低的飼用玉米替代品大麥、高粱、木薯等進口分別達到1070萬噸、1069萬噸以及937萬噸,DDGS飼料(干酒糟及其可溶物)進口量達到682萬噸,創歷史新高。
再次,到底需要多少糧食和其他農產品沒有弄得很清楚。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已經有大批國內外研究機構和國家有關部門開展過中國糧食及其它農畜產品消費需求預測,但給人的感覺都不太靠譜。在眾多的預測結果中,對我國糧食需求峰值的預測最低的只需要5億噸,而最高的需要7.5億噸。國內的主流專家與農業決策部門普遍寧可相信需求高值,以至于糧食庫存量與消費量之比都超過50%了,仍有人在提糧食安全。
有幾種代表性的觀點:一是人均糧食消費最大需求400公斤,總需求量約5.5億噸;二是人均糧食消費最大需求450公斤,總需求量6億噸;三是人均糧食消費最大需求500公斤,總需求量7億噸。這些相差懸殊的預測都有各自依據,但到底哪種預測更科學合理并沒有找到相關部門權威的解讀,直接影響到對糧食生產形勢判斷和農業結構調整決策。
蔬菜、棉花、油料等其他農產品也有同樣的問題,全國各地動不動就全面增產、做大做強。目前我國蔬菜產量已經接近8億噸,而市場的真實需求到底有多少?
按照相關部門統計和文獻報道進行綜合分析,我國糧食消費總量中的口糧大約占45%,飼料用糧大約占30%,工業用糧大約占13%,種子及浪費等大約占7%。所以,我們的糧食生產和結構調整目標首先應該確保這45%的口糧,并努力改善品質及安全性;而30%的飼料用糧要努力降低成本和提高飼用效率;工業加工用糧要努力實現優質專用量。我國玉米產量占到糧食總量的37%,其中近90%用來加工飼料,但目前玉米還是按普通食用玉米來生產,導致成本和價格比進口玉米明顯過高,進口玉米及其飼料替代物的數量會越來越多。
新一輪種植結構調整面臨的主要挑戰
一是調整的背景非常復雜。新一輪結構調整是在社會經濟環境發生深刻變化、新老問題積累疊加的復雜背景下進行的,既有農產品供需平衡問題,也有資源環境約束問題,還有國際市場影響問題;同時,農民的收入保障問題也很突出。而且,這些問題相互交織在一起,導致了結構調整的復雜性。農產品結構性矛盾突出:有的品種供大于求,有的品種供求缺口大。資源環境約束越來越強:耕地質量退化、水資源短缺、農業面源污染加劇等問題必須給予足夠重視。消費結構升級越來越快:消費者要求吃得更優質、更安全、更健康,農產品生產要順應這種形勢。產業融合程度越來越深: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并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內外市場聯動越來越緊:國內與國際市場深度融合,進口壓力不斷加大。
二是調整的任務非常艱巨。結構調整的目標是構建糧經飼統籌、農牧結合、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格局,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但是,長期規模化、專業化的農業發展模式已經導致種養業分離,要構建糧經飼協調發展的作物結構和實現農牧結合,就需要在土地流轉和農業生產模式改革上取得突破。大宗農產品的優質優價與我國現行收儲及流通體系有明顯矛盾,適應市場需求的品種結構調整中間過程復雜,這也使構建適應市場需求的品種結構面臨困難。單純靠政府補貼推進的結構調整效果有限,而市場驅動機制很難建立起來,所以構建生產生態協調的區域結構面臨挑戰。構建用地養地結合的耕作制度方面,目前只有試點性、臨時性的獎補政策,缺乏相應的生態補償制度與法律法規保障。
三是調整的路徑仍然較窄。這次結構調整提出要“兩保”(保口糧、保谷物)、“三穩”(穩定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自給水平)和“兩協調”(蔬菜生產與需求協調發展、飼草生產與畜牧養殖協調發展)。一方面,在實施路徑上主要是壓縮籽用玉米面積,發展青貯、鮮食玉米,但在種養分離及缺乏足夠替代作物的背景下如何突破仍然面臨困難;同時提出要發展飼草、飼料作物,但糧食主產區的飼草、飼料產業化基礎還很弱,市場潛力如何開發也是難題;還有是發展食用大豆、薯類、雜糧雜豆油葵及芝麻、胡麻等小宗作物,以及恢復部分春小麥種植,但這些小作物的市場容量及價格波動性巨大,需要政府進行必要的干預和管理。另一方面,需要優化品質結構、提質增效,滿足市場需求與加工轉化要求,但大宗農產品市場化收儲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
四是調整的政策保障措施遠沒有到位。在完善農產品價格政策、金融保險政策方面還沒有實質性突破;相關推進結構調整的政策缺乏穩定性和系統性,基本以獎勵、補貼或試點示范為主,都是臨時性的政策,效果非常有限,與市場經濟融合不起來。國外有明確的政策法規,而我們只有臨時性的政策措施,需要有一套明確的制度法規。“保口糧、保谷物”相對好辦些,但要大力發展小宗作物的市場及價格波動很大,市場需要培育和政策扶持。
改革開放以來幾次種植結構調整基本是市場倒逼的結果,市場供需及價格變化直接影響產、供、N及消費者等各方的利益,是種植結構調整的核心驅動力。因此,能否實現結構調整目標的關鍵還在于合理市場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政策性補貼如果不改變市場供需關系和價格形成機制,最終結果會更差。
對推進我國種植業結構調整的建議
第一,調整政策與技術進步導向,改善農業生產成本收益狀況和提高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仍然是我國種植業結構調整不可回避的問題,也是支撐結構調整和農業生產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支撐。如果回避這個問題,農業結構調整很難取得實質性成果。近10多年是國家對農業支持政策力度最大的10多年,是取得各類農業科技成果最多的時期,但也是農作物生產成本上升最快的時期,這種現象值得我們深刻反思。因此,必須改變長期以來缺乏成本意識、只注重數量與產值增長的“高投入、高產出、低效率”的農業發展模式及政策導向;必須改變長期以來“凡是能高產的品種都是好品種、能高產的技術都是好技術” 的技術進步導向。
第二,市場培育和有效調控是推進結構調整的核心支撐,政府支持政策與科技創新應該在這方面下功夫。小宗作物生產長期以來沒有得到重視,包括發展大豆、薯類、飼草飼料及雜糧雜豆等小宗作物,構建合理輪作模式等,都需要這些農產品的市場規模擴大和比較效益提升。應該拿出一部分支持糧棉油等大宗作物生產的資源和資金,來支持小宗作物生產發展,著力在收儲制度、生產補貼、市場流通、加工轉化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支持小宗作物、飼草生產與加工的科技創新,在品種改良、優質栽培、加工增值等方面不斷取得技術突破。
第三,擴大農業生產領域的生態補貼和完善農業生態補償制度,推進生態高效種植制度與技術模式構建。核心是協調“生態”與“高效”的矛盾,推進用養結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及生產、生態、生活服務功能為一體的農業體系建立。“生態”與“高效”的矛盾是永恒的,關鍵是兩者的平衡機制如何把握。“生態”主要關注水土資源可持續利用、環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景觀建設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高效”主要關注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市場競爭力及成本收益等。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努力追求生產高效,對資源生態的重視遠遠不夠,尤其缺乏農業生產領域的生態補償制度與政策法規。
小區名叫北京太陽城,是目前國內投資較大、開發較早的養老地產項目。
到了2013年,一度困頓的養老地產迎來大爆發,甚至被稱為“元年”。2014年,養老地產將發生什么?誰在主導?
良好的開局
養老地產是以養老為宗旨的地產開發,是一種與旅游地產、文化地產等概念相似的主題性地產項目,采用的是“養老+地產”的復合型開發模式,核心在于適老化設計。
“我們在2000年開發養老地產項目時,國內還是空白。”北京太陽城集團董事局主席朱鳳泊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該項目的成功不僅使得養老地產這一新興概念進入大眾視野,更揭開了中國養老地產發展的序幕。不過,隨后10年,中國養老地產受制于種種因素,一度陷入困境。
真正的轉折點出現在2013年:眾多大投資項目上馬,投資地域也從北上廣等一線城市擴展到二三線城市。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第三季度,全國各地新增養老項目25個,其中不乏160億?200億元的巨額投資項目。
養老地產能在2013年“重生”,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市場需求、國家政策以及房地產業現狀三方面的合力。
據民政部統計數據,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已超過2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4.9%,且仍將以每年1000萬的規模遞增,預計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
龐大的老年人群意味著巨大的市場需求。據中國社科院老年研究所測算,目前中國養老市場的商機約4 萬億元人民幣,到2030 年有望增加至13 萬億元。
2013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從19個具體方面、45項主要工作任務入手,促進我國養老產業。
“《意見》的出臺不僅為我國養老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更在政策上提供了明確支持。” 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合會(以下簡稱“全經聯”)養老住區委員會委員、北京吉利大學健康產業學院院長烏丹星對《瞭望東方周刊》表示,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就是一劑強心針,給足了市場信心。
另一個現實是國內房地產市場出現疲軟,尋找新的利益洼地、實現轉型升級成為眾多地產商的當務之急。
行業研究公司深圳世聯行地產顧問公司業務發展部總監李亞南對本刊記者說:“2013年被業內稱為養老地產元年,很多政策開始提出和落實、完善,算是有了一個良好的開局。”
三足鼎立
簡單梳理即可發現,房地產企業自養老地產開發伊始便雄踞要位。不過,隨著國家在市場準入原則上的放寬,其他資本逐步進入養老地產市場,并漸成氣候。
“房地產開發企業、險資、央企基本上形成了中國養老地產‘三足鼎立’的競爭勢態。”烏丹星說。
“已有近30%的品牌房地產開發企業進入了養老地產。”烏丹星介紹說,萬科、保利、遠洋等20余家國內一線房地產開發商都已涉足養老地產項目。
萬科早在2010年就在北京房山竇店試點了養老地產項目“萬科幸福匯”。此外,萬科集團還在北京的歡慶城和青島的萬科城試水養老地產項目。目前,萬科至少有 4 個養老地產項目。
2013年年末,保利地產養老戰略,表示將全產業鏈進入養老產業,打造由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三位一體”的中國式養老模式。目前,保利地產在北京、上海、廣州、成都等地已有6個養老地產項目在建。
2013年4月,遠洋地產正式成立養老運營管理公司,創建自有養老品牌“椿萱茂”。同時,其與美國哥倫比亞太平洋公司合作的高級養老護理項目“椿萱茂·凱健”也于2013年開業。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國內房企預定的養老地產項目已超過百個。假設以每個項目平均投資 3億?5 億元計算,總投資額就可達數百億元。
大舉進入的還有保險業。2010 年 9 月,保監會《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保險資金正式獲準進入養老地產市場。到2012 年底,保險系企業在養老地產領域的投資已超過 500 億元,其中包括中國人壽、泰康人壽、中國平安等。
2011年 11 月,中國人壽首個養老基地國壽生態健康城在河北廊坊開工,總投資 100 億元。目前,中國人壽在全國范圍內共有6個養老基地。
2012 年 6 月,泰康人壽第一家養老社區在北京昌平開工。2012 年 9 月,中國平安進軍養老產業的首個項目“桐鄉平安養生養老綜合服務社區”啟動,總投資 170 億元。與此同時,泰康也在上海、廣州拿地啟動多個養老項目。
此外,合眾人壽、太平保險集團等公司也都開始嘗試養老地產項目。
“還有一類是致力于醫療和養老領域投資的投資機構,比如國開行等。”李亞南說,投資機構與險資性質一樣,同屬金融機構范疇,且投資更有目的性,也更加謹慎。
第三支進入養老地產的“部隊”就是央企,如中石化、中國水電、魯能集團等。
“雖然央企在養老地產上起步晚于房企和險資,但它們來勢兇猛、大筆出手,未來趕超之勢不可小視。”烏丹星分析說,央企在未來的養老地產市場將會扮演重要角色。
李亞南認為,除了以上三大主力,養老地產市場還存在另一類參與者—與醫療相關的跨界企業。這類企業多是做養生、健康管理等高級服務的專業公司。在養老地產崛起時,憑借自身在醫療方面的特色優勢參與其中。不過,這類公司目前還未形成規模。
“每一類市場參與者都有優勢和劣勢,無法說哪一類更適合養老地產。”李亞南說,目前多數參與者都在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而忽視了劣勢。
房產企業的優勢在于取地和項目開發,長于市場營銷;劣勢在于跟政府談判時比較被動。同時,這類企業缺乏資金,也不精于后期的項目運營。
和房產企業正相反,險資和央企在養老地產市場最大的優勢在于穩定的資金池。而資金是養老地產開發的關鍵。
此外,固定的客戶渠道、成熟的營銷團隊也是險資和央企的優勢所在。不過,這兩類市場參與者在劣勢上較為突出。一是在取地和開發上沒有經驗;二是對市場不敏感,無法準確定位市場。
“4+5”模式
隨著市場的升溫,業內對于養老地產開發模式和運營模式的討論也日趨增多。
不過,對于剛起步的中國養老地產市場而言,固定的開發模式尚未成型,更多的嘗試和探索仍在繼續。總體來說,國內養老地產的開發模式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是專門開發的綜合性養老社區。這類養老社區通常建在市郊、環境較好,產品類型包含養老住宅、養老公寓、養老護理機構等,可以為各類身體狀況的老人提供持續性生活照護。社區中為老人配有完善的公共服務設施,如老年活動中心、老年醫院、老年大學等。北京太陽城、東方太陽城都是這類代表。
第二種是在新建普通居住區中配套開發養老住宅及相應服務設施。如在社區中配建老年人居住組團、老年公寓、老少戶套型等。這種開發模式使老人能夠居住于“混齡”社區,保持與外界的聯系。同時,老人還可與自己的子女相鄰居住、互相照顧。這類開發模式也被稱為多代親情開發模式。萬科在杭州建設的良渚文化村就是其中的代表。
第三種是結合旅游、養生資源開發的度假型養老社區。這類社區通常可根據自身的資源特色搭配相應的養生、康復服務,例如農業采摘、溫泉水療等。老人可以在一年當中的某個季節或時段來此居住,是一種具有時令特征的居住形式。目前,這類養老地產項目多集中在海南、云南等具有風景特色資源的地區。
第四種是會員制醫養綜合體。這種模式主要是針對高齡老人、有疾病或者慢性病康復的老人而設計。醫是指中醫、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養是指專門的護理院。在這類社區中,醫和養配套建立、缺一不可。如北京的太申祥和山莊。
此外,目前引起業內關注的還有一種尚無成功實踐的開發模式—醫療投資小鎮。這種開發模式多以當地豐富的醫療設施資源為指引,為前來看病就醫的老人提供暫時性居住服務。這類小區多以租賃為主,主要面向特定的醫療資源需求人群。
在后期的項目運營中,國內養老地產市場也大致存在5種盈利模式。
一是投資商和運營商向開發商定制養老地產項目(養老機構或養老社區),開發商按照要求開發,風險減小,盈利有保障;二是養老地產開發商開發之后賣給有意向的投資商或運營商,獲得一次性收益;三是開發商持有部分物業,以出租方式獲得長期穩定的租金回報,做養老地產的房東;四是開發商在持有部分物業的同時,請運營管理團隊托管,獲取運營管理的部分收益;五是投資商或開發商與運營商形成戰略合作,共同開發養老項目,形成一個利益集團并在項目中發揮自己優勢,獲得收益。
“目前在國內這幾種盈利模式都存在,但都不成熟,都處在摸索階段。”烏丹星說,在發達國家成熟的運營模式中,投資商、開發商、運營商三者在投資、開發和運營方面可以做到相互滲透、相互介入甚至是三者之間不斷轉型。
融資困境與人才缺失
縱觀發達國家的經驗,養老地產的發展大致經歷三個階段:初期的碎片化發展、中期的產業鏈形成和后期的品牌誕生。
產業發展初期是在政府大力引導、鼓勵和支持下,企業開始進入養老地產市場,開發類型、運營模式都存在諸多缺陷。產業發展中期是產業鏈的形成和不斷成熟,軟硬件配置更加合理,運營模式、盈利模式更加清晰。產業發展后期進入品牌階段,資本大舉進入,并購擴張成主線,通過強強聯合,使品牌強化。
目前,中國養老地產正處于初期碎片化發展階段,沒有成熟的運營體系和盈利模式,缺乏足夠的優質產品和運營服務支撐。
“養老地產與上下游的對接尚未完成。地產商還在依賴賣房子;險資雖不賣房,但真正進入良性運營的項目還沒有;大型央企的養老項目還處于初期開發階段。”烏丹星說。
中國養老地產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環節,前期的投資開發和后期的運營維護。前者最大的問題在于融資,而后者最大的問題在于專業人才的缺乏。
作為產業開發的第一鏈條,資金決定著項目開發的成敗,也成為養老地產發展需跨過的第一道坎。“養老地產的投資周期長、成本回收慢,資金要求大,如果沒有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就很難持續發展下去。目前養老地產融資渠道并未打開。”烏丹星說。
養老地產本身的市場特性,加上國內的養老地產尚處于起步階段無成熟的開發和運營模式,使得眾多有能力的投資商在這一領域極為謹慎。銀行之外的境內外大型資本基本處于觀望狀態。融資困境使得眾多養老地產項目僅僅停留在口頭上。
項目的后期運營比前期開發更具挑戰性,專業人才的缺乏是最大掣肘:一方面是高端運營人才、高級職業經理人的缺乏,另一方面是專業護工的缺乏。
以養老院為例,目前國內眾多養老院的負責人是醫院的退休院長。這些人雖然有多年的醫院管理經驗,但并不能勝任專業養老機構的管理崗位。問題在于兩者存在定位之差,前者面向大眾群體,后者面向特定老年人群。
專業護工缺乏更為嚴重。目前中國從事養老服務的人員多是從傳統行業跨界而來,真正接受專業教育的護工少之又少。加之,很多養老機構在人員的選擇和任用上標準不一,使得養老服務人員的質量參差不齊。
“隨著養老地產項目的不斷開業,未來幾年人員總量需求將達到 1000 多萬,但目前市場上只有 30 萬左右在一線從事養老服務。”烏丹星說。
除此之外,養老地產市場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如:項目定位不清晰,一味走高端路線,忽視老年人真正需求;市場機制不成熟,營利性、非營利性、公辦、民辦養老項目之間的市場關系和運行機制尚未理清;社會大眾養老觀念尚未轉變等。
體系建設、轉變觀念是關鍵
“養老地產正處于起步階段,這些都是行業性的問題,而非某個開發企業的問題。”行業顧問公司潤土咨詢董事長于貴紅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在她看來,國家政策在解決養老地產問題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國家可以在用地方面給予開發商一定的政策支持,也可通過稅收減免或者資金補貼的形式直接扶持運營商。”不過,她也提醒,政府應該對已批準的項目跟蹤審查,以防個別企業打著養老的旗號進行地產開發。
“融資困境是當前養老地產面臨的緊迫問題,而解決這一難題的關鍵在于眾多市場參與主體能否通力合作。”李亞南給出的建議是,“保險公司出錢,由開發商代建、代集,再整合專業的市場機構和運營機構,形成一個產業鏈條,這是一種比較靠譜的模式。”
不過,在烏丹星看來,養老地產市場最急需解決的是標準體系建設。“中國的養老地產市場龐大,如果沒有一個市場標準,就會變得雜亂無章。”
標準體系的建設要完全涵蓋養老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從養老項目選址、規劃設計,建筑施工到后期運營,以保證養老項目能夠最大程度契合老年人需求。同時,居家養老設施改造、城市老年公寓、護理之家等應該以何種標準建設和運營管理才能滿足老人需要也應納入標準體系之中。
“沒有這些內容做支撐,養老地產就是一個空殼。”烏丹星說,“眾多開發者仍然用傳統地產思維和地產模式做養老,注定失敗。”
不可預測的未來
2014年2月18日,全經聯在京《2013中國房地產創新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在對2014年養老地產市場的發展展望中,《報告》這樣表述:2014年將是國家養老政策落地的關鍵年,屆時國家還將陸續出臺一系列配套文件。一系列政策的密集落地必將為整個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整個行業將會呈現爆發式增長。
《報告》預測,養老地產將與其他產業形成集群,推動區域綜合發展。
一時,“養老地產將迎來黃金春天”的論調似乎成為共識,本刊采訪的多位業內專家和多家行業研究公司均持相同看法。
根據全國老齡辦的調查,目前中國老年人總的服務需求滿足率僅為15.9% ,還有84.1%的老年人服務需求沒有被滿足,這意味著巨大的市場需求。
中商情報網產業研究院研究員鄧思思向《瞭望東方周刊》表示:“在總量巨大的老年人口中,只要有10%人群入住養老社區,就有可能在未來幾年產生至少4500個養老地產項目需求。”
不過,與業內熱炒養老地產市場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始終保持低調、審慎的態度,并有意為之“降溫”。
2012年7月26日,保監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防止以養老項目名義建設和銷售商品房”、“防范以自用項目名義投資不動產”這兩條對養老地產市場產生較大影響。
2013年7月9日,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仔細甄別養老地產與養老機構,既要保護房地產業參與社會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又要防止簡單地把養老地產當成養老機構的現象發生。
2014年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公開表示,養老地產不會納入養老產業進行管理,也不會享受養老產業具有的相關稅收政策優惠。
構建以大西安為中心的大關中經濟區
陜西省社科院2007年1月28日《2007年陜西省經濟社會藍皮書》,在首篇報告中提出,構建以大西安為中心的大關中城市群,率先發展以大西安為中心的大關中經濟區。這一報告引起了陜西省政協委員的關注。
報告建議,以西安為中心的大關中城市群本體應由10個城市組成。建設大關中城市群,首先要做大做強西安心臟,發揮大西安的輻射帶動作用。同時沿陜西省“米”字形骨干交通干線培育區域經濟增長帶,帶動關中本體和關中經濟區的發展。依托西安和關中地區發展資源優勢,規劃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文化旅游產業基地、能源化工產業基地和綠色產業基地四大基地。以大西安為中心的大關中經濟區用產業基地和戰略性項目支撐,保證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
(據《西安晚報》)
注:本刊2006年第9期對此進行了專題報道。
陜西
建成世界最長雙洞公路隧道
我國自行設計施工的高速公路特長隧道――秦嶺終南山公路隧道于2007年1月20日建成通車。該隧道是國家高速公路網包頭到茂名線控制性工程,也是陜西“三縱四橫五輻射”公路網西安至安康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
隧道單洞全長18.02公里,總投資31.93億元。隧道通車后,秦嶺天塹變為通途,西安至秦嶺深處的柞水縣城行車時間由原來的3小時縮短為40分鐘。
(據《陜西日報》)
陜西
我國首條液晶玻璃基板生產線開建
我國第一條液晶玻璃基板生產線于2007年1月16日在全國最大的彩管企業陜西彩虹集團公司開工建設。液晶玻璃基板是液晶顯示面板的重要材料,目前技術最成熟的TFT―LCD液晶顯示面板已廣泛應用于臺式電腦顯示器、筆記本電腦和液晶電視行業中。信息產業部副部長婁勤儉在奠基儀式上表示,這條生產線的建設,將打破國外企業的長期壟斷局面,結束我國液晶玻璃基板完全依賴進口的歷史。
(據《陜西日報》)
廣西
北部灣經濟區進入崛起“黃金期”
北部灣(廣西)經濟區是由廣西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4個城市為核心組成的經濟區,正好處在華南經濟圈、西南經濟圈和中國東盟經濟圈的結合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我國西部大開發的推進、泛珠三角經濟合作的融合、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等多區域合作催生了這一區域經濟的崛起。天時、地利、人和,絕佳的機遇,使該地區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大市場、兩種資源發展壯大,并將強力帶動我國整個西部的發展和推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進程。
(據新華社)
公路有了急救搶險通信保障
總投資1400多萬元的交通應急通信工程日前在自治區建成,覆蓋全自治區干線公路,“世界屋脊”上的公路有了急救搶險通信保障。這項應急通信工程包括短波單邊帶通信、超短波無線通信、衛星電話通信、衛星圖像傳輸、應急指揮通信調度系統等多種通信方式和信息網絡,為交通應急反應和突發事件處理提供了快速的信息通道。
(據新華社)
云南
打生態環保牌 建七彩生態省
云南省2007年將全面啟動的“七彩云南保護行動”,計劃在三年之內見成效,讓云南省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社會更和諧,大力改觀云南的生態環境。在GDP增長的同時,全面提高和改善環境的各項指標和百姓的生活質量。
此前全國有16個省區提出建設生態省的理念,并有相應的口號和行動,但云南省把生態保護作為一個品牌來打造在全國尚屬首創。
(據《春城晚報》)
貴州
放開電煤價格
南方第一產煤大省貴州,2007年資源價格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將首度全面放開電煤價格,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政府適度調控、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上下游產業協調發展的煤炭價格機制。以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為重點,積極疏導價格矛盾,充分發揮價格杠桿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疏導“煤電之爭”,提高用電效益。
(據《貴州日報》)
內蒙古
多措并舉破解農牧民生活“三大難”
2006年以來,內蒙古通過實施打井配套、改水等工程,逐步緩解目前農牧民的飲水、燒柴、看病等難題。新解決了4.5萬農牧民的安全飲水問題,并在國家“生態家園富民計劃”的支持下,為2.7萬戶農牧民建設了沼氣池,使他們過上了用清潔能源做飯、照明的新生活。 此外,還投入1.5億元資金加強農牧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初步改善了農牧區醫療衛生基礎設施條件。 2007年內蒙古將進一步加強農牧區水、電、沼氣、醫療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投入力度,力爭再解決60萬農牧民人口的安全飲水問題和3.8萬戶農牧民的通電問題,同時新增加使用沼氣的農牧民5.8萬戶。
(據新華社)
貴州
農民工上電視“講述自己的故事”
貴州電視臺2007年1月23日推出“溫暖行動關注農民工”大型公益采訪活動,將在東部沿海貴州農民工集中的城市舉行“打工故事會”,請農民工上電視講述他們艱辛、溫暖、感人的打工故事,制作成10期大型講述節目,每期60分鐘。目前貴州電視臺已征集到許多貴州優秀農民工的典型事跡,其中有跳入黃浦江救人被授予“上海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六盤水市青年趙遠云;先后15次外出打工義務為村民修水池架石橋的安順青年李樹文;苦心鉆研農用機械獲三項專利的丹寨農民楊柳彬等,制成后的節目將于2007年2月至4月播出。
(據《貴州日報》)
寧夏
投重金構建困難群眾醫療救助體系
2007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將投入5100萬元用于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以構建“貧有所助,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亡有所葬”的社會救助體系。根據寧夏民政廳2007年工作思路,全區22萬名城市低保對象可享受到醫療救助,其中“三無”人員、重度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和新生兒每年可享受定期定額的門診救助。對農村醫療救助對象患大病住院的,在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仍有困難、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寧夏民政部門將根據困難程度再給予二次救助。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救助對象孕產婦住院順產分娩,由定點醫療機構免費提供服務。
(據《寧夏日報》)
青海
圍繞青藏線打造旅游品牌
2007年青海省將圍繞青藏線旅游品牌,轉移打造全省旅游品牌重心,大力實施旅游品牌戰略,努力構建類旅游產品體系。這些品牌戰略包括:“夢幻鹽湖”、“浪漫金銀灘、神秘原子城”旅游品牌;整合貴德旅游資源,提升省級旅游度假區檔次;整體開發互助北山浪士當、扎龍溝景區;建設黃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帶;打造藏醫藥文化旅游精品;探索開發高原健康旅游和短期度假旅游產品;開發特種旅游產品,挖掘宗教、民族文化內涵,提升青海旅游品位;探索開發青海冬季旅游新產品,延長青海旅游時間,推動鄉村旅游業向縱深發展。
(據《西寧晚報》)
重慶
臺灣芯片巨頭落戶
著名半導體企業臺灣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茂德),2007年1月20日與重慶市政府正式簽約投資建設8英寸芯片廠項目。 這是臺灣當局批準投資大陸的第一家8英寸芯片廠,項目規模逾9億美元。
大陸擁有龐大的芯片產業下游應用市場,是信息產業發展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巨大資源平臺,也是芯片企業整合發展資源的重要基地。 近年來重慶信息產業發展迅速,芯片產業也是重慶規劃發展的重點產業。臺灣茂德是全球知名的動態隨機存取內存設計、研發、制造及營銷公司,總資本額20億美元。臺灣茂德的進入,不僅將填補重慶芯片制造與出口的空白,還將推動重慶快速形成芯片產業鏈。
(據《重慶商報》)
新疆
烏魯木齊將建亞洲最大滑雪場
亞洲目前最大的滑雪場即將在烏魯木齊市郊動工興建。據烏魯木齊市政府介紹,新疆冰雪資源豐富,位于烏魯木齊市郊南山的甘溝鄉具有亞洲最好的自然山體景區地貌,山頂高度在2750米至3150米之間,垂直落差為1100米,有許多洼地和鞍狀山脊,非常適合開發冰雪運動項目。北京平天有限公司已與當地政府簽訂開發協議,計劃投資2億美元,在3~5年內打造世界一流標準的滑雪度假勝地。項目一期工程將于2007年11月完工并正式營業。
(據新華社)
四川
文化惠民行動 讓文化走近老百姓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局2007年實施的“文化系統惠民工程”具體內容新鮮“出爐”。從建筑工地到偏遠小村,從城市社區到郊縣鄉鎮,從校園到軍營,“文化系統惠民工程”將走進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并廣泛深入農村;從城市民工、下崗職工、社區居民到環衛工人、城市低收入居民、民工子女和郊區(市)縣農民,“文化系統惠民工程”將走近每個市民,尤其是針對那些弱勢群體,讓他們感受藝術的力量、文化的滋養。
(據《成都日報》)
四川
GDP突破8000億
創近28年來增速之最
統計表明,2006年四川省實現生產總值(GDP)達8637.8億元,比2005年增長13.3%。三大產業中,工業增長對四川省經濟推動作用明顯增強,2007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實現增加值2597億元,是近10年來的第三個高增長年。
鶴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林賢進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政府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6年工作回顧
過去一年,市政府在江門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圍繞“一城三中心”[1]建設,緊抓“六大核心任務”[2]和“三重一大”[3]工作落實,經濟社會實現平穩較快發展,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一、“十三五”經濟順利開局
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我市出臺實施了項目落實年、閑置低效地處置、市領導集中督導重點工作等措施,推動經濟穩中向好,實現了“十三五”經濟的良好開局。(主要指標見附件1)
三大中心建設提速。聚焦打造珠西制造中心,中歐合作區(核心區)和中歐服務中心、中歐創新中心、專用車產業孵化中心掛牌成立,完成鶴山片總體規劃編制,收儲土地640畝。完成24項園區基礎配套工程建設,佛開高速共和互通改造方案通過專家評審,省道S270(鶴城至杜阮段)擴建工程完成工可報告編制。珠西物流中心明確“一中心兩片區”[4]規劃思路,基本完成《江門物流樞紐中心可研報告》編制并啟動江門北站客運站規劃設計,產業布局規劃通過專家評審。疏港主干道動工,普洛斯物流園項目封頂。珠三角鄉村生態旅游中心“一平臺、三走廊、一集散地”[5]建設初見成效,完成“嶺南鶴武”專項策劃并啟動項目建設,擦亮“全球詠春文化原點、中國最美功夫水鄉”品牌。大雁山森林公園免費對外開放,馬耳山旅游度假區正式營業。雙合鎮被評為“廣東省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鎮”,宅梧鎮龍潭山入選國家2A景區,新認定一批江門市鄉村旅游示范鎮村。引進云鄉生態園等一批重點文旅項目。古勞上升村入圍“廣東省古村落”。全年旅游總收入41億元,接待游客518萬人次,分別增長20.5%和18.9%。
實體經濟穩中向好。招商引資取得突破,成功舉辦2016鶴山市投資環境推介會。依托中歐合作區(核心區),與西班牙吉胡埃洛市、莫斯科企業家協會、捷斯中協會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開展多領域招商對接。落實招商考核,先后引進意大利產業園、同升機車生產基地、中農聯農產品電商物流園等一批超10億元項目,全年新簽約項目34個,計劃總投資110.3億元。工業經濟穩步發展,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突破500億元大關,新增規上工業企業26家,共和鎮成為全市首個規上工業“百億鎮”。富華工業園、東鵬智造、得潤電子等大項目動工,帶動工業和裝備制造業投資大幅增長41.8%和59.6%。印發實施《鶴山市閑置土地處置試點辦法》、《鶴山市產業平臺擴能增效行動實施方案》,全年處置閑置地45宗1712畝,提升低效企業35家。三產持續興旺,成功舉辦首屆中國(江門)國際廚衛五金采購節,俊峰二手車市場、中邦建材市場、時代美食廣場建成運營。電子商務快速發展,176家企業入駐“阿里巴巴江門產業帶”,獲評廣東電商十佳縣;全國首個傳統家具O2O項目新紅陽居家商城上線運營。金融支撐力增強,出臺實施“政銀保”融資政策,全年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243.98億元,比年初增長10.7%。現代農業轉型發展,雙合綠色蔬菜示范園納入省(江門)粵臺農業合作試驗區項目;新增有機食品認證3個、農民專業合作社23家,申報本級以上重點農業龍頭企業8家。
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小微雙創”[6]卓有成效,229家企業納入江門市科技型小微企業名錄,宇紅納米、亞洲廚衛城、職業農民三大基地被認定為江門市小微雙創示范基地。宏元化工成功申報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宏谷新材料孵化器被認定為江門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產學研合作取得突破,中歐合作區(核心區)與五邑大學簽訂聯盟協議,共建新材料及裝備研究院、珠西物流研究所,與德國共騰咨詢公司籌建中德創業創新基地。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增強,全年高技術產品產值預計166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33%;完成技改投資15.3億元,增長37.3%。新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23家、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1家。新增發明專利申請267件,雅圖仕成為江門首家參與制定印刷國際標準企業,同方照明獲中國專利優秀獎,“益鋒銅材”成為省著名商標。
二、門戶城市格局初開
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深化交通大會戰,完成交通基建投資18.6億元。江門大道北西線、江羅高速鶴山段建成通車,國道G325(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線工程、江門大道北輔道、南沙港鐵路鶴山段動工,佛開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改擴建鶴山轄區啟動征地拆遷。建成農村公路37公里。鎮南工業園、鶴山公園、十里方圓公交首末站投入使用。第二水廠擴容工程動工。四堡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成運營,5個鎮實現村村通自來水。啟動新一輪農網改造,完成電網投資2.2億元,鴻江、昆中變電站建成投產。建成一批城鄉污水管網,城鎮污水處理率達91.06%。新鋪設天然氣管網32.1公里,管道天然氣用戶增至9776戶。
城鄉建設快速推進。完成沿江山水景觀帶等一批城鄉規劃。“三大片區”[7]建設有序推進,市文化中心完成人防主體工程和部分臨時公園建設。谷埠新區更新改造項目完成融資,并與意向投資方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美雅產業新城進入企業清退和投資洽談階段。沙坪河綜合整治(一期)工程、大雁山西門改造和南門新建工程動工。完成鶴山大道兩大交叉口、新鶴路改造,貫通中山路,啟動新城路改造、十一號街、十二號街建設,北湖公園·體育中心改造、白銀山公園等市政項目進展順利。完成《鶴山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編制,112個小城鎮擴容提質“八個一”[8]工程完工并開展中期考評;204個幸福新農村“五化”[9]項目順利推進,156個村(組)受惠。
人居環境持續優化。深化新一輪綠化大行動,成功創建廣東云鄉、彩虹嶺兩個省級森林公園,啟動古勞水鄉省級濕地公園創建工作,北湖公園納入縣級濕地公園,新改建村(居)公園63個。建成“鄉村綠化美化”示范村17個,森林碳匯造林234畝,新增生態公益林4萬畝。污染源防治成效顯著,全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49宗,整治違建項目836個,淘汰燃煤鍋爐5臺、黃標車及老舊車1972輛,完成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件18宗。印發實施畜禽養殖管理辦法和年度整治方案,依法關閉搬遷禁養區養殖場1393戶。雅瑤河黑臭水體整治初見成效。啟動新一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馬山垃圾填埋場擴容(三期)工程建設,順利通過省農村生活垃圾收處達標示范縣考核。完成小農水重點縣、1.61萬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城鄉環境不斷優化,升級改造鎮級農貿市場3個,整治行政村8條,建成2條宜居村莊。
三、民生民本保障有力
市財政民生支出20.98億元,占全年財政支出70.1%,各項民生實事有效落實。
社會保障逐步完善。城鎮新增就業6205人,失業人員再就業4168人,登記失業率2.39%。城鄉8項底線民生[10]實現提標,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8.3%。設立全市首批家庭病床試點機構,累計建床64人次,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達65%,政策內住院醫療救助比例超過80%。完成龍口敬老院公建民營改造,全市首個民辦養老機構幸福壽星安老之家投入運營,新增床位316張。市殘疾人康復中心·特殊教育學校主體工程完工。新建保障房276套,改造農村危房97戶。啟動新時期城鄉精準扶貧工作,超額完成上級下達20%的年度脫貧任務。慈善事業穩步發展,全年發放各類善款1489.2萬元。
文教體衛蓬勃發展。新改擴建一批公辦中小學,開辦共和黎明實驗學校、雅瑤振華學校等民校,全市新增各類學位5500多個。成功創建“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市”,6個鎮(街)通過教育強鎮復評。建成全省首個以縣級環保局名義創建的省環保教育基地。啟動衛生強市創建工作,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達45元。新設醫療機構21家,市人民醫院新院區工程完成立項、環評和項目融資,址山鎮衛生院綜合大樓封頂。落實28家村衛生站規范化建設。順利通過省衛生城市復審,共和鎮創建國家衛生鎮通過考核,鶴城、桃源被評為省衛生鎮,新增省市衛生村106條。建成集婚姻登記和婚前孕前體檢于一體的服務中心。完成計生年度考核,“全面二孩”政策有序實施,計生優質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創文工作卓有成效。承辦第四屆江門健走馬拉松鶴山賽,舉辦“三夾騰龍”龍舟大賽、獅王爭霸賽、詠春表演賽等活動。原創舞蹈《精忠報國》在省第五屆嶺南舞蹈大賽上獨攬三金,電視專題片《詠春在鶴山》獲全國市縣文化藝術專題一等獎,電視欄目《文明家園》被評為全國電視欄目二等獎。李漢華在里約殘奧會上勇奪一金二銅。組團參加江門市八運會,取得總分第二的好成績。
社會治理縱深推進。成立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和禁毒大隊,開展“颶風2016”等專項行動,社會治安持續穩定。完成省涉法涉訴事項善后銜接機制建設試點工作。全市安全形勢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連續五年獲優秀等級。啟用13個農貿市場快篩快檢室,全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鶴城鎮通過全省第八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整治考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推進,啟動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屢獲上級表揚,列入國家示范點和省聯系點。此外,統計、審計、物價、史志、檔案、新聞出版、征兵、氣象、糧食、人防、僑務、工青婦、殘聯、工商聯、廣播電視、紅十字會等各項事業都有新發展。
四、政府效能不斷提升
探索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形成“兩政兩商”[11]新模式。圍繞“兩無兩藏”[12]目標,扎實推進“放管服”[13]改革。公布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目錄(2016年版),出臺首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名錄清單。投融資改革成效顯著,成功發行兩期共12億元企業債券,濱江路項目入選國家第三批PPP[14]示范項目。完成市紀委派駐機構全覆蓋、全面營改增等重點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現企業“九證合一”[15]和個體戶“兩證整合”[16],市場主體突破3萬戶大關。10個鎮(街)“邑門式”[17]公共服務中心和138個村(居)“邑家園”[18]服務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設立市政府新聞辦,開通鶴山市微市長,鶴山微信公眾號閱讀量、點贊量居江門第一。全年辦理兩級人大代表議案建議48件、政協提案97件,滿意率達100%。啟動“七五”普法,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全年村(居)顧問律師提供法律服務2100多次。深入開展“兩學一做”[19]學習教育,持之以恒反對“”,三公經費支出連續六年零增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執法和效能監察,嚴肅換屆紀律,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堅決查處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取得的成績,是上級黨委、政府和市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市人民團結拼搏、努力奮斗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所有關心、支持和參與鶴山改革發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看到發展中遇到的挑戰和問題,表現在:實體經濟發展不快,質量效益不高,區域發展不平衡;土地、環境容量等資源約束日益突出,園區發展受限,承載力不足;教育、醫療、交通等公共配套供給不足,設施和服務未能滿足群眾需求;干部隊伍擔當作為主動性不強,執行力有待提高。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實施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目標戰略的開局之年,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市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江門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十二次黨代會、市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改革發展主題主線,全面推進“一城三中心”建設,狠抓平臺提振、實體提效、城鄉提質、改革提速、民生提檔,全力穩增長、謀發展,著力建設宜居幸福的珠西門戶城市。
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8%,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7%(其他指標見附件2)。
為實現以上目標,我們將重點抓好兩方面工作:
第一部分:推動產城人融合發展
產城人融合是實現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發展目標、推動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產城融合”理念,培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建設新城市,以產城融合促產業轉型、城市提質、民生改善,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
一、堅持提質增效,建設產業新城
緊抓實體經濟不放松,以“三個中心”建設為抓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大力推動三產轉型發展,建設珠西產業新城。
力促平臺提質。推動中歐核心區擴能增效。深入實施“七個一”[20]專項行動,加快推進中歐服務中心以及道路、污水處理、教育、醫療、星級酒店、休閑公園等基礎設施建設,力促園區配套完備成型。進一步理順園區體制機制,統籌整合資產資源,成立園區產業扶持發展基金,出臺投資項目減負方案,精準扶持園區產業發展。探索大聯系工作模式,為落戶企業和項目提供“管家式”服務。加快物流樞紐中心建設。對接珠西樞紐“一站四門戶”[21]規劃,打造省內一流物流中心。完成《江門物流樞紐中心可行性報告》、江門北站片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爭取納入全國鐵運新一輪布局,承接江門站貨運功能。依托“鶴吞五港”[22]多式聯運優勢,打造對接南沙港、高欄港的“無水港”,謀劃申報鐵路二類口岸、進出口貨物監管場所和保稅物流中心。加快推進廣珠鐵路鶴山貨場改擴建工程前期工作和江門北站客運改造工程建設,力促中農聯農產品電商物流園項目落地。完善區域交通規劃,拉通疏港主干道,推動普洛斯物流園建成運營。
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培育新興產業。依托中歐合作區(核心區),對接歐洲機械裝備、電力設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搭建一批產業合作平臺。制定完善裝備制造、新材料、電子信息等產業發展規劃,緊盯中字頭、國字號和行業龍頭企業開展精準招商,力爭在新興產業招商上實現突破。落實項目建設“六個一”[23]機制,集中精力解決項目落地難、建設慢問題,加快富華工業園、專用車生產基地等項目建設,力促同升機車生產基地、蔚海大數據等一批簽約項目落地,推動得潤電子、東鵬智造等項目建成投產,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扶持做優第三產業。用好普洛斯物流園平臺,布局對接南沙、高欄等重點港口,力爭引進一批現代倉儲、電商冷鏈、集裝箱鐵路運輸等產業優質項目。加快亞洲廚衛城、中邦裝飾廣場(二期)、粵高海印又一城等大型綜合體建設,培育發展創意設計、電子商務等生產業,拓展教育培訓、體育健身、健康養老等新消費。提升發展傳統產業。實施龍頭企業培育計劃,引導企業開展增資擴產、設備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力促東古調味食品、國機南聯、北豐家紡等增資項目建成投產。扶持印刷、制鞋、五金衛浴、制傘等優勢產業轉型,籌辦五金衛浴、男鞋、傘篷等系列采購節,打造特色產業小鎮。推動外貿轉型發展。引導幫扶企業深耕傳統市場,拓展“一帶一路”[24]沿線國家等新興市場,全力穩定出口。扶持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新業態發展,促進本地貨源本地出口。擴大先進技術及相關裝備進口,支持融資租賃等貿易方式進口。
實施創新驅動。構建引智平臺,加快推進中歐創新中心、專用車孵化中心建設,力促江門新材料及裝備研究院、珠西物流研究所項目落地。深化政產學研合作,加強與高校及科研機構對接,探索“孵化器+高等院校+產業園區”合作模式,力爭在引進培育綜合性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上實現突破。深化“小微雙創”,落實“1+15+2”[25]扶持政策和我市科技創新18條措施,加快宇紅納米、亞洲廚衛城、職業農民“三大基地”建設,爭取納入江門市第二批核心基地。鼓勵將閑置樓宇、工業廠房轉型為孵化載體,扶持宏谷新材料孵化器、亞洲廚衛城眾創空間等平臺建設,引導創投基金和“政銀保”支持高成長性中小企業發展。力促企業自主創新,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R&D)占生產總值比重提升至2.5%以上。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精準扶持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增加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14家,認定省市工程技術研發中心5家,組織申報市級以上重點科技項目10項。深入實施質量強市和知識產權戰略,爭取“桃緣彩傘”注冊集體商標,年內新增發明專利申請282項。創新人才引培機制,評選第二批市管專家和拔尖人才,深化與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共建共享智庫和人才資源庫,建成全國博士后創新(江門)示范中心鶴山分中心,鼓勵“人才+項目”引進模式,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
發展全域旅游。加快推進“一平臺、三走廊、一集散地”建設,打造珠三角鄉村生態旅游目的地。“一平臺”重點籌辦第二屆梁贊詠春文化節,推進實施星輝古勞、尋橋塔、漁家宿等一批“嶺南鶴武”文旅項目,擦亮“全球詠春文化原點、中國最美功夫水鄉”品牌。“三走廊”重點打造沿江山水景觀帶,基本完成大雁山西門改造和南門新建工程,力爭成功創建大雁山森林公園為國家4A旅游景區。籌建古勞龍舟文化公園、王老吉涼茶博物館,升級改造龍鶴公路“鶴城生態美食長廊”、明靖線“最美鄉村公路”,抓好云鄉生態園、馬耳山旅游度假區、彩虹古道文旅長廊等重點項目建設,開發民宿、農家樂、戶外運動營地等特色項目。“一集散地”重點規劃建設十里茶香公園,推動合盛度假村項目建設,推介農業觀光體驗、農特產品采摘等特色游。進一步完善旅游廁所、標志標識等配套建設,加強旅游包裝和運營管理,策劃節慶游線路,推廣應用“互聯網+旅游”。
建設農業強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完善雙合現代農業、龍口花卉兩大示范區建設,扶持蔬菜、水果、水產、花卉、茶葉、休閑農業等特色農業及加工業發展。培育發展農村電商,拓展農產品銷售渠道。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新增和升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10個。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加快市檢測中心搬遷和鎮農產品檢測示范站建設,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啟動市糧油儲備庫建設。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啟動一批幸福新農村“五化”項目建設,整治行政村7條,建成宜居村莊2條。全面完成中小河流重點縣和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建成1.26萬畝和啟動新建1.41萬畝高標準基本農田,改造一批農村電網。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確保完成江門下達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完善“三資”平臺功能,規范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組織做好村(居)“兩委”換屆工作。
攻堅關鍵改革。圍繞“三去一降一補”[26]和“六新六去”[27],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整治盤活閑置低效地。落實《鶴山市閑置土地處置試點辦法》,推動政府原因閑置地處置取得突破。以鎮級工業園為重點,推進整治“三高一低”[28]企業,停止向“僵尸企業”[29]輸血扶持,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倒逼低效企業轉型或退出。健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與整治閑置低效地掛鉤機制,開展城鄉增減掛鉤和“三舊”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深化財稅國資改革。健全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和預算績效管理運行機制,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優化國資布局,重組資產資源,開拓運營公司業務,推進國有資產資本化、證券化,提升國資營利水平。推進投融資改革。鼓勵和推動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和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健全PPP項目管理運行機制,深化“土地收儲+項目融資”模式,探索開展產業投資基金、私募基金和發行定向票據等多元化投融資業務。強化風險預警預防。完善投融資項目評估和風險管控機制,提前謀劃應對財政收支等壓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統籌城鄉發展,打造珠西門戶
立足門戶城市定位,對接融入江門大城格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打造綠色宜居的珠西門戶城市。
加快新城建設。結合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全域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加強城市重點區域規控和項目策劃,推動“多規合一”,實現“一張圖”管理。加快“三大片區”建設。推進谷埠新區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片區土地產權調查和國有資產租賃處置,謀劃西江沿岸開發,發展游艇、電商、健康養老等城市經濟。完成市文化中心主場館建設,力促城市文化客廳基本成型。完成美雅產業新城規劃設計和舊廠區人員安置。謀劃廣佛江珠城際輕軌鶴山片區TOD[30]開發。抓好沙坪河綜合整治(一、二期)工程建設,力促西江大堤加固與環境整治工程動工,打造西江—沙坪河慢行綠廊示范段。以完善公共配套設施為重點,加快舊城改造步伐,升級改造新城路、東升路,貫通大鵬路(文明路至大朗村)、梁贊路(沙坪街道辦側至沙坪河堤段)、新環路跨涌段,力促十一號街建成通車,推動北湖公園·體育中心完成改造,白銀山公園建成開放。抓好十二號街建設。加強城鄉精細化管理,整治“六亂”[31]、“兩違”[32]行為。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實施《鶴山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深入推進小城鎮擴容提質“八個一”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小鎮。
完善基礎配套。深入實施交通大會戰,力促國道G325(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線工程主道、江門大道北輔道建成通車,加快濱江路工程建設。抓好中歐合作區(核心區)“一路一出口”建設,力爭推動S270改造(G325至佛開高速共和出口段)、佛開高速共和互通改造項目落地。配合抓好南沙港鐵路、廣佛江珠城際輕軌、佛開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改擴建工程建設。完成S273高銅線(茍尾至金屋段)改造和縣道大圣線、鄉道雙蒲線、城區雁五線路面大修工程。建成一批農村道路。抓好茅坪、城東、南洞、共和等變電工程建設,保障工業城和東部城區用電需求。加快市第二水廠擴容工程建設,新改建供水管網25公里。編制城區排水防澇規劃,整治一批城區易澇點。
綜合治理環境。強化水環境整治,落實“河長制”和掛牌督辦,突出上下游、支流連片區域聯防聯治,抓好沙坪河、雅瑤河、址山河、民族河、宅梧河、雙合河綜合治理,實現雅瑤河黑臭水體水質穩定好轉。鞏固畜禽禁養區整治成果,推進非禁養區養殖污染治理。加快新一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杰洲污水廠管網一期工程,抓好宅梧、雙合污水處理廠和174個農村污水處理點建設。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偷排廢水廢氣等環境違法行為。抓好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和高污染燃料鍋爐淘汰。鞏固黃標車及老舊車整治成效,加強機動車尾氣和城市揚塵污染防控。加強重金屬、土壤、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完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完成馬山垃圾填埋場擴容(三期)工程,深化城鄉垃圾分類減量處理和農村“四邊”[33]垃圾專項整治,確保有效處理率達100%。
共建綠色家園。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堅守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控制線和林業生態紅線,嚴懲違法用地、非法占用林地等行為,守住鶴山的青山綠水。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抓手,深入實施新一輪綠化大行動,完成森林碳匯造林2800畝,建設生態景觀林帶15.8公里,新增生態公益林5萬畝。深入推進廣東云鄉、彩虹嶺兩個省級森林公園建設,推動古勞水鄉成功創建省級濕地公園,建成鎮級森林公園3個、綠化美化鄉村13條,新改建村(居)公園11個,逐步完善現有公園標識。
三、落實共建共享,辦好惠民實事
加大民生投入,全市安排民生支出23.3億元,重點落實十件民生實事(見附件3),讓老百姓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推進創文攻堅。要把創文作為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數的民生工程來抓,動員全市力量,深入推進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和美麗鄉村“三大工程”,實施城市品質、市民素質、城鄉文明、形象品牌提升“四大行動”,營造“文明城市、攜手共建”的良好氛圍。對照創文測評指標體系,制定和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整改環境衛生、交通秩序、社會治安、醫療衛生、環境質量、窗口服務等突出問題,推動創文實現市域全覆蓋,力爭順利通過廣東省文明城市考評驗收。
完善社會保障。實施更積極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多渠道多形式就業,全年城鎮新增就業6200人,失業人員再就業4100人,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90%以上。加強社保征繳,落實企業全員足額參保。完成城鄉8項底線民生提標工作。深化大病醫保改革,逐步擴大家庭病床覆蓋面。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啟動市救助站、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建設。加快鎮級敬老院改造和殘疾人康園中心建設,扶持民營養老機構發展。啟用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扶持80戶困難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和自主創業。完成上級下達的保障房建設任務。
發展普惠教育。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經費的辦校體制。完善學校和學位發展規劃,落實“三二一”工程[34],解決區域性學位不足問題。落實幼兒園、中小學配建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完成沙坪七小教學樓主體工程建設,啟動峻廷灣小學(暫定名)建設,抓好雅瑤、龍口兩鎮省教育強鎮復評,提升高中辦學質量。探索職業教育整合發展新路徑,啟用市職業教育實訓中心。加大優質民辦教育引進培育力度,加快昆侖學校建設。啟用市特殊教育學校。創建“廣東省社區教育實驗區”,依托“邑家園”平臺,開展早教、托管、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實施“名師工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深化醫衛改革。制訂《鶴山市創建衛生強市工作方案》。全力加快市人民醫院新院區建設,完成共和鎮衛生院改造和址山鎮衛生院門診大樓建設。開展“1+N+N醫聯體”[35]管理,實現市域半小時享受二級醫院診療服務,力爭縣域就診率達90%以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三醫聯動”[36],加快社會辦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農村衛生站規范化建設。加強計生服務管理,落實“全面二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計生優質服務水平。深化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址山、古勞兩個省衛生鎮,建成85條省市衛生村。
發展文體事業。深化以文興市,抓好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提升等重點文化工程。依托市文化中心,推進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高水平運作,力爭完成農村數字電視整轉工作,實現市鎮村公共文化設施和基層信息服務點全覆蓋。傳承和發展好非遺項目,爭取申報“鶴山獅藝”、“陳山香火龍”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整理鶴城“上燈儀式”和“花炮廟會”習俗資料,發掘鶴山獅頭制作技藝,做好列入縣級非遺項目前期工作。鼓勵文藝創作,繁榮文化產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文體活動,籌辦市第十三屆運動會,推動全民健身運動蓬勃開展。
推進精準扶貧。統籌開展城鄉精準扶貧工作,探索有效幫扶措施,構建常態化、全覆蓋的城鄉扶貧長效機制。推動扶貧與低保“兩線合一”,確保貧困發生率控制在3%以內,實現30%以上建檔貧困戶精準脫貧。繼續開展“百企扶百村”、“百醫牽百村”、“千義工助千戶”等活動,探索社會扶貧新模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進一步完善村級公共服務管理和資源管護考核獎補機制,村委會集體收入提高到18萬元以上。
建設平安鶴山。健全立體化、網格化、信息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增強群眾安全感。深化警務創新,推行一線工作法,推廣“門禁+視頻”系統和“邑微警”平臺應用。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監管責任,抓好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風險點、危險源管控,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落實維穩“五大機制”[37],抓好市維穩處置中心建設。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建成啟用市應急指揮中心。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機制,保障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此外,進一步加強國防和“雙擁”工作,保障婦女兒童、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繼續抓好僑務、民族、宗教、物價、檔案、史志、統計、氣象、人防、紅十字會等工作。
第二部分:建設人民滿意政府
今年是新一屆政府開局之年,新形勢、新任務對政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們將以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為目標,以執行力建設為抓手,為群眾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政務服務。
一、建設法治政府
堅持依法行政,深化“七五”普法和政府學法,著力打造“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主動接受人大監督,認真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決議決定,支持政協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提高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水平,廣泛聽取各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意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查,抓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加強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推進“兩建”[38]工作,完善行業“黑名單”和行政許可處罰“雙公示”機制,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深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抓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等重點改革。穩妥推進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強化“雙隨機一公開”[39]監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二、優化政務服務
深化以“三制”[40]為重點的“放管服”改革,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深化“清單制”,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建設和網上辦理,抓好“1+3”清單[41]動態調整,力促行政審批事項標準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爭取年內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率達80%以上。以工業城為試點,探索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加快入園項目落地;依托園區行政服務中心推行委托制,使工業城行使完整的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深化以“邑門式”、“邑家園”為核心的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完善“邑門式”公共服務中心運作機制,實現“一門在基層、服務在網上”。啟動第二期“僑都之窗”布點建設,將自助便民服務延伸至村(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實施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方便市場準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完善“12345”政府熱線、鶴山、“鶴山市微市長”、村企直聯等平臺建設,多渠道聽民意、解民困。
三、打造實干隊伍
1機構
1.1國家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中設立從事血吸蟲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國家級機構)。
1.2血吸蟲病防治地區省、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中設立從事血吸蟲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專業機構(以下簡稱省級、市級、縣級機構)。
1.3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中設立承擔血吸蟲病預防控制任務的防治科(組),或由縣級機構派出防治工作組(以下簡稱鄉鎮級機構)。
2人員
2.1各級機構根據其職責和防治任務,合理配置相應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2.2血吸蟲病防治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所從事專業的資格,或經過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防治技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職責
3.1國家級機構
3.1.1對血吸蟲病發生、分布、流行的規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研究,為擬訂血吸蟲病預防控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防治計劃等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
3.1.2在衛生部的領導下,起草全國血吸蟲病防治和重點項目計劃。
3.1.3擬訂血吸蟲病預防控制方案,并對方案的實施進行技術指導、質量控制和效果評估。
3.1.4建立并完善血吸蟲病監測系統,并組織實施。
3.1.5開展血吸蟲病防制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推廣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方法。
3.1.6指導和參與血吸蟲病突發或災害性疫情的應急處理。
3.1.7編寫、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指導開展血吸蟲病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3.1.8組織編寫培訓教材,培訓省級專業技術骨干。
3.1.9負責全國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分析。
3.1.10承擔跨省、跨區域的大型建設項目的血吸蟲病衛生學評價。
3.1.11為血吸蟲病聯防聯控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1.12組織、開展血吸蟲病領域的國際合作和國內外信息交流。
3.1.13向社會提供血吸蟲病的病原與中間宿主鑒定、預防保健、健康咨詢等專業技術服務。
3.1.14完成國家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2省級機構
3.2.1根據國家防治計劃,結合本省實際,協助衛生主管部門起草省級血吸蟲病防治規劃。
3.2.2根據本省防治目標,協助衛生主管部門擬訂省級年度防治任務和計劃,提出經費、藥品、設備、器材的采購和分配意見。
3.2.3制(修)訂省級防治策略、各項防治技術方案和管理辦法(制度),制定專題調研、督導和專項工作計劃、方案。
3.2.4開展血吸蟲病防制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方法,總結、推廣防治工作經驗。
3.2.5制定省級疫情監測方案和監測工作計劃,組織、指導疫情監測工作,分析監測結果,掌握疫情動態。
3.2.6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級血吸蟲病防治信息數據庫,及時審核、匯總、分析、報送各類報表和資料。
3.2.7參與、指導對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調查、處理和評估。
3.2.8為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血防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2.9承擔省內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的血吸蟲病衛生學評價。
3.2.10制定培訓計劃,編寫培訓教材,開展專業技術培訓,組織專業技術和技能考核。
3.2.11制定血吸蟲病健康教育計劃,編寫、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指導、開展血吸蟲病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效果評估。
3.2.12負責對下級機構的防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3.2.13參與、指導血吸蟲病聯防聯控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
3.2.14向社會提供血吸蟲病的病原與中間宿主鑒定、預防保健、健康咨詢等專業技術服務。
3.2.15協助省級衛生主管部門,對新達到疫情控制、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標準的流行縣進行技術考核。
3.2.16承辦上級機構和省級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3市級機構
3.3.1協助市級衛生主管部門制訂防治計劃并指導縣級制訂防治計劃。
3.3.2審核縣級流行鄉鎮、流行行政村(以下簡稱流行村)的疫情分類及其變動情況。
3.3.3調查本轄區內出現的新疫情、新疫點和疫情回升情況,及時向省級報告,并參與、指導處理。
3.3.4指導縣級開展疫情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并實施質量控制。
3.3.5指導、參與本轄區內突發疫情的調查和處理。
3.3.6協助市級衛生主管部門,對新達到疫情控制、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標準的流行鄉鎮進行技術考核。
3.3.7指導縣級機構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效果評估。
3.3.8參與、指導血吸蟲病聯防聯控工作。
3.3.9及時審核、匯總、分析、報送各類報表和資料。
3.3.10承辦上級機構和市級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4縣級機構
3.4.1協助縣級衛生主管部門擬訂防治計劃。
3.4.2組織、實施釘螺調查和藥物滅螺。
3.4.3組織、實施人群病情調查和人群化療、晚期血吸蟲病人的調查和救治。
3.4.4組織、實施血吸蟲病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并進行效果評估。
3.4.5開展疫情監測。
3.4.6開展急性血吸蟲感染的預防控制工作,及時調查、處理突發疫情。
3.4.7根據疫情變化,及時調整流行村的疫情分類。
3.4.8開展對專業人員和參與血防工作的非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
3.4.9收集、整理、匯總、統計和保管血吸蟲病防治信息資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3.4.10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對新達到疫情控制、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標準的流行村進行技術考核。
3.4.11協助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實施血吸蟲病綜合治理項目,并進行效果評估。
3.4.12根據血吸蟲病聯防聯控工作方案,承擔相關工作任務。
3.4.13協助縣級衛生主管部門,開展各項防治工作的督導和考核。
3.4.14承辦上級機構和縣級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5鄉鎮級機構
3.5.1按年度防治計劃,實施釘螺調查、藥物滅螺、人群查病及化療、血吸蟲病健康教育等防治措施。
3.5.2檢查、督促村民委員會維護警示標志;在易感季節設立防護哨卡或勸阻站;協助調查接觸疫水人群和急性血吸蟲感染病例;參與突發疫情的現場調查、處理。
3.5.3組織、指導非專業人員參與防治工作。
3.5.4收集、整理各項防治信息資料,按要求匯總上報。
3.5.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基本條件
根據各級機構的職責、任務,參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建設標準建設工作用房,安排人員和工作經費,配置相應的儀器設備。
第二章釘螺調查
1目的
掌握釘螺分布范圍和特點,了解釘螺和感染性釘螺的密度,為制定滅螺計劃、選擇滅螺方法、考核滅螺效果提供依據。
2制定計劃
2.1國家級機構審核省級機構上報的釘螺調查(以下簡稱查螺)計劃。
2.2省級機構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查螺技術方案,結合本省釘螺分布情況,制定查螺實施方案,并審核、調整市級機構上報的查螺計劃。
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定的查螺實施方案,指導縣級機構編制查螺計劃,并審核、匯總縣級機構上報的查螺計劃。
2.4縣級機構按照省級機構制定的查螺實施方案,結合本地釘螺分布情況,以流行村為單位編制查螺計劃,并匯總上報市級機構。
3組織實施
3.1縣級機構根據查螺實施方案,組織、培訓查螺人員,準備查螺器材和查螺登記表(卡),指導、實施釘螺調查。
3.2鄉鎮級機構在縣級機構的指導下,按查螺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釘螺調查。
4原則
4.1湖沼地區的灘地,按自然或人工標記,將灘地分成若干塊,逐塊調查。
4.2垸內和水網地區,沿灌溉水系,按干、支、斗、農、毛渠及田塊的順序進行調查。
4.3山丘地區,從源頭到下游,從濕地到水凼,追查有螺水系的源頭和末尾。
4.5與釘螺分布環境相毗鄰的地區擴大范圍調查。
5范圍和頻次
5.1現有釘螺環境
易感環境,每年調查1次;其他有螺環境,每年調查1/3面積。
5.2可疑環境
與有螺水系相連或與現有釘螺環境毗鄰的環境,從有釘螺分布地區引進植物、水生物的環境,以及洪水淹沒區等可疑環境,每年調查1次。
5.3傳播阻斷地區
3年內查出釘螺的村,每年調查1次;3~9年未查出釘螺的村,每3年調查1次;10~15年未查出釘螺的村,每5年調查1次;15年以上未查出釘螺的村,原則上可不再定期調查。
5.4非疫區釘螺監測
在與有螺水系直接相通的地區,從有釘螺分布地區引進植物、水生物的場所,以及停靠來自有螺地區船泊的碼頭、船塢等可能有釘螺擴散的環境,開展螺情監測調查。
6方法
現有釘螺環境采用系統抽樣法調查;歷史有螺環境和可疑環境采用環境抽樣法調查,查獲釘螺后再采用系統抽樣法調查。
具體方法見附錄一:釘螺調查技術規范。
7質量控制
7.1內容
每年春季組織查螺質量考核,核實已查螺環境圖帳、查螺登記表(卡)、查螺日志等原始資料;對查螺員進行技能測試,開展釘螺解剖質量抽樣檢測,進行重點環境現場抽查復核等。
7.2方法
采用抽查和現場復核的方法。
7.2.1省級機構組織對每個市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抽查2個已查螺環境。
7.2.2市級機構組織對每個縣抽查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抽查2個已查螺環境。
7.2.3縣級機構對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抽查2個已查螺環境。
7.2.4鄉鎮級機構對每個已查螺環境進行考核驗收。
8統計指標
8.1活螺平均密度(只/0.1m2)=捕獲活螺數/調查框數。
8.2活螺框出現率(%)=(活螺框數/調查框數)×100。
8.3釘螺感染率(%)=(感染性釘螺數/解剖螺數)×100。
8.4感染性釘螺平均密度(只/0.1m2)=感染性釘螺數/調查框數。
釘螺面積和感染性釘螺面積計算方法見附錄一:釘螺調查技術規范。
9資料收集
9.1縣級以上機構(含縣級,下同)收集查螺的統計資料和查螺數據庫資料,并逐級審核上報。
9.2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收集每個環境查螺的原始記錄、查螺登記表、有螺環境登記卡、釘螺分布示意圖、查螺的統計分析結果。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并逐級上報調查數據庫資料和工作報告。
第三章釘螺控制
1.藥物滅螺
1.1目的
1.1.1降低感染性釘螺密度或消除感染性釘螺,減輕或消除對人、畜的危害。
1.1.2實施反復藥物滅螺,降低山丘、水網和垸內環境的釘螺密度,壓縮釘螺面積。
1.1.3提高或鞏固環境改造滅螺的效果。
1.2制定計劃
1.2.1國家級機構審核省級機構上報的藥物滅螺計劃。
1.2.2省級機構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藥物滅螺技術方案,結合本省釘螺分布情況和防治目標,制定藥物滅螺實施方案,審核、調整市級機構上報的藥物滅螺計劃;提出滅螺藥品的采購、分配計劃建議。
1.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定的藥物滅螺實施方案,指導縣級機構編制藥物滅螺計劃,并審核、匯總縣級機構上報的藥物滅螺計劃。
1.2.4縣級機構按照省級機構制定的藥物滅螺實施方案,結合本地釘螺分布情況和防治目標,以流行村為單位按有螺環境編制藥物滅螺計劃,并匯總上報市級機構。
1.3組織實施
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根據下達的藥物滅螺計劃,實施藥物滅螺。
1.3.1組織、培訓滅螺人員;準備藥物滅螺藥械和記錄藥物滅螺的資料表(卡)。
1.3.2在藥物滅螺前,向鄉鎮政府提供藥物滅螺的地點、時間、藥品種類、影響范圍和注意事項。
1.3.3在鄉鎮政府公告藥物滅螺7日后,按計劃組織實施,專業人員現場指導。
1.3.4藥物滅螺后,以環境為單位填寫藥物滅螺登記表(卡)。
1.4原則
1.4.1全面規劃。根據釘螺分布及環境特點進行全面規劃,因地制宜、講究實效,做到滅一塊、清一塊、鞏固一塊。
1.4.2先近后遠。優先殺滅村莊附近、人和家畜接觸頻繁的易感環境的釘螺。
1.4.3先上游后下游。沿水系和灌溉渠道,先上游、后下游,以防止釘螺向下游地區擴散。
1.4.4區域覆蓋。按照釘螺分布單元,成片覆蓋有螺區域。
1.4.5重點區域反復殺滅。感染性釘螺環境和計劃壓縮釘螺面積的環境,反復實施藥物滅螺。
1.4.6安全用藥。制訂和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準確掌握劑量和使用方法,做好個人防護,避免污染養殖水域。
1.5頻次
1.5.1湖沼地區的易感環境,每年滅螺1~2次。
1.5.2山丘地區和水網地區的有螺環境,每年滅螺2~3次。
1.5.3計劃環境改造的有螺環境,在工程實施前進行藥物滅螺1~2次。
1.6方法
主要包括浸殺法、噴灑法、噴粉法等。
具體方法詳見附錄二:藥物滅螺技術規范。
1.7質量控制
1.7.1內容
1.7.1.1核查滅螺計劃、滅螺登記表(卡)、滅螺藥品領用登記、滅螺用工記錄及工資清單等資料;
1.7.1.2在藥物滅螺后24周開展滅螺效果現場考核,噴灑法和噴粉法的活螺密度下降率均達80%以上,浸殺法的活螺密度下降率達95%以上。
1.7.2方法:采用抽查和現場核查的方法。
1.7.2.1省級機構組織對每個市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抽查2個已滅螺環境;
1.7.2.2市級機構組織對每個縣抽查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抽查2個已滅螺環境;
1.7.2.3縣級機構對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復核2個已滅螺環境;
1.7.2.4鄉級機構對每個已滅螺環境進行考核驗收。
1.8統計指標
1.8.1活螺密度下降率(%)=[(藥物滅螺前活螺密度-藥物滅螺后活螺密度)/藥物滅螺前活螺密度]×100。
1.8.2感染性釘螺密度下降率(%)=[(藥物滅螺前感染性釘螺密度-藥物滅螺后感染性釘螺密度)/藥物滅螺前感染性釘螺密度]×100。
1.8.3釘螺面積下降率(%)=[(藥物滅螺前釘螺面積-藥物滅螺后釘螺面積)/藥物滅螺前釘螺面積]×100。
1.9資料收集
1.9.1縣級以上機構收集藥物滅螺的統計資料和藥物滅螺數據庫資料并逐級審核上報。
1.9.2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收集藥物滅螺日志、藥物滅螺登記表、有螺環境登記卡、滅螺效果考核資料。妥善保管滅螺原始資料,并逐級上報滅螺數據庫資料和工作報告。
2.環境改造滅螺
2.1目的
結合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工程建設項目,改變釘螺孳生環境,控制和消滅釘螺。
2.2制定計劃
2.2.1國家級機構參與全國環境改造滅螺計劃的論證、評估。
2.2.2省、市和縣級機構向同級政府的有關部門提供血吸蟲病疫情信息,提出環境改造滅螺的建議,協助擬訂環境改造滅螺計劃。
2.3組織實施
2.3.1省、市和縣級機構在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協助施工單位對有螺環境實施藥物滅螺措施,對施工人員的個人防護提供技術指導,實施血吸蟲病健康教育。
2.3.2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和結束后,省、市和縣級機構調查施工人員感染血吸蟲情況,并治療感染者。
2.3.3縣級以上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的滅螺防病效果進行評估。
2.4原則
2.4.1先重流行區后輕流行區,先生產生活區后非生產生活區,先上游后下游,由近及遠,先易后難;滅一塊、清一塊、鞏固一塊。
2.4.2結合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整合資源,優先安排在現有釘螺環境。
2.4.3妥善處理有螺土,適當擴大環境改造滅螺覆蓋范圍。
2.5方法
2.5.1農業滅螺工程項目
水改旱、水旱輪作、溝渠硬化、蓄水養殖、有螺洲灘翻耕種植等。
2.5.2水利滅螺工程項目
河流治理、節水灌溉、渠道硬化、抬灘降灘、小流域治理、涵閘改造、修建阻螺設施等。
2.5.3林業滅螺工程項目
退耕還林、興林抑螺、濕地保護等。
農業、水利、林業滅螺工程項目分別依據農業、水利、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技術方案實施。
2.6質量控制
省、市和縣級機構在項目單位實施環境改造滅螺工程時,對釘螺控制設施建設、有螺土處理及施工人員個人防護等進行現場質量監控。
2.7統計、評估指標
2.7.1活螺密度下降率(%)=(工程建設前活螺密度-工程建設后活螺密度)/工程建設前活螺密度×100。
2.7.2感染性釘螺密度下降率(%)=(工程建設前感染性釘螺密度-工程建設后感染性釘螺密度)/工程建設前感染性釘螺密度×100。
2.7.3釘螺面積下降率(%)=(工程建設前釘螺面積-工程建設后釘螺面積)/工程建設前釘螺面積×100。
2.7.4人群感染率下降率(%)=(工程建設前人群感染率-工程建設后人群感染率)/工程建設前人群感染率×100。
2.7.5家畜感染率下降率(%)=(工程建設前家畜感染率-工程建設后家畜感染率)/工程建設前家畜感染率×100。
2.8資料收集
縣級以上機構收集以下資料并逐級匯總上報。
2.8.1環境改造前后釘螺分布、滅螺、人畜感染率等滅螺防病效果的評估資料。
2.8.2環境改造工程實施情況及與滅螺防病有關的費用等資料。
第四章人群病情調查
1目的
發現血吸蟲病人和感染者,掌握病情動態變化,為制訂人群化療計劃、調整疫情分類、評價防治效果提供依據。
2制定計劃
2.1國家級機構審核省級機構上報的人群病情調查(以下簡稱查病)計劃。
2.2省級機構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查病技術方案,結合本省實際,制訂查病實施方案,并審核、調整市級機構上報的查病計劃。
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訂的查病實施方案,指導縣級機構編制查病計劃,并審核、匯總縣級機構上報的查病計劃。
2.4縣級機構按照省級機構制訂的查病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以流行村為單位編制查病計劃,并匯總上報市級機構。
3組織實施
3.1省級機構提出診斷試劑、器材的采購及分配建議;培訓市、縣級檢驗技術人員。
3.2省、市級機構指導縣和鄉鎮級機構實施人群查病。
3.3縣級機構根據查病實施方案,組織、培訓查病技術人員,組織實施人群查病。
3.4鄉鎮級機構協助縣級機構開展人群查病。
4原則
4.1按流行村的疫情分類確定查病范圍和對象,實施人群整群查病。
4.2一、二、三類流行村在感染季節后1個月實施人群查病。
4.3查病方法:一類流行村采用詢檢法檢查,二、三類流行村采用血清學方法檢查,四、五類流行村采用血清學方法過篩,陽性者進行病原學方法檢查。
4.4人群查病采取分組采樣、集中檢驗的形式,由具備檢驗資格的人員判定檢驗結果。
4.5計劃調整疫情類別的一、二、三類流行村,每2年采用血清學方法過篩、陽性者進行病原學檢查的方法進行查病,根據查病結果進行類別調整。
5對象和頻次
5.1一類流行村每年對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2次。
5.2二類流行村每年對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
5.3三類流行村每2年對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
5.4四類流行村每3年對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對檢獲感染性釘螺的村的6~65歲常住居民當年查病1次。
5.5五類流行村按傳播阻斷地區監測鞏固方案要求開展查病;對檢獲釘螺的村的6~65歲常住居民當年查病1次。
5.6對有疫水接觸史的流動人群每年查病1次。
6方法
6.1詢檢法
6.2血清學方法
6.2.1間接血球凝集試驗(IHA)。
6.2.2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
6.2.3膠體染料試紙條法(DDIA)。
6.2.4環卵沉淀試驗(COPT)。
6.3病原學方法
6.3.1尼龍絹袋集卵孵化法。
6.3.2改良加藤厚涂片法。
6.4B型超聲檢查
以上方法詳見附錄三:血吸蟲病查病技術規范。
7質量控制
7.1內容
核實人群查病原始記錄、人群查病登記表和人群查病及化療登記冊等資料;對查病對象和查病結果進行抽查復核。
7.2方法
7.2.1省級機構組織對每個市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7.2.2市級機構組織對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1~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復核30份受檢樣本,并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7.2.3縣級機構對每個鄉(鎮)抽查1~2個流行村,在現場查病過程中各復核30份受檢樣本,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8統計指標
8.1受檢率(%)=(檢查人數/應檢人數)×100。
8.2查病符合率(%)=(群眾隨訪與資料登記結果一致人數/隨訪人數〕×100。
8.3查病結果符合率(%)=(復核結果與查病結果一致人數/復核人數)×100。
8.4人群血清學陽性率(%)=(血清學檢查陽性人數÷血清學檢查人數)×100。
8.5人群感染率(%)=(血清學檢查陽性人數/血清學檢查人數)×(糞檢陽性人數/糞檢檢查人數)×100。
9資料收集
9.1縣級以上機構收集人群查病的統計資料和人群查病數據庫資料并逐級審核上報。
9.2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核定常住人口中的應檢對象,以流行村為單位逐戶建立人群查病及化療登記冊,及時將查病原始記錄逐項錄入人群查病及化療登記冊。
9.3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收集并保管人群查病原始記錄、人群查病登記表和人群查病及化療登記冊等資料。
第五章人群化療
1目的
通過治療病人和對可疑感染者擴大化療,有效控制和消除傳染源,保護人群健康。
2制訂計劃
2.1國家級機構審核省級機構上報的人群化療計劃。
2.2省級機構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人群化療技術方案,結合本省實際,制訂人群化療實施方案,并審核、調整市級機構上報的人群化療計劃。
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定的人群化療實施方案,指導縣級機構編制人群化療計劃,并審核、匯總縣級機構上報的人群化療計劃。
2.4縣級機構按照省級機構制定的人群化療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以流行村為單位編制人群化療計劃,并匯總上報市級機構。
3組織實施
3.1省級機構提出化療藥物的采購及分配建議;培訓市、縣級化療技術骨干。
3.2省、市級機構指導縣和鄉鎮級機構實施人群化療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
3.3縣級機構根據人群化療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培訓化療技術人員,組織、實施人群化療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
3.4鄉鎮級機構協助縣級機構開展人群化療。
4原則
4.1合理確定化療對象。
4.1.1高危人群(指經常接觸疫水者和在流行區水域作業的漁民、船民和在有釘螺分布的洲灘放牧的人群等)。
4.1.2急性感染病例的同期、同環境疫水接觸者。
4.1.3一類流行村中詢檢陽性者。
4.1.4其他各類流行村中人群查病陽性者。
4.2查后即治。
4.3無化療禁忌癥。
5范圍和頻次
5.1高危人群每年化療2次。
5.2一類流行村中詢檢陽性者每年化療1~2次。
5.3其他各類流行村中人群查病陽性者當年化療1次。
5.4有疫水接觸史的防汛、作業人群,在接觸疫水后1個月服藥化療1次;若持續接觸疫水,則每月服藥1次,脫離接觸疫水后2個月再加服1次。
5.5有疫水接觸史的流動人群,血清學檢查陽性者給予化療1次。
6方法
6.1慢性血吸蟲病患者及可疑感染者,成人(體重以60kg為限)40mg/kg吡喹酮一次頓服或60mg/kg二日療法、兒童50mg/kg一日療法或70mg/kg二日療法,餐間服用。
6.2急性血吸蟲病患者應住院使用吡喹酮治療,成人(體重以60kg為限)120mg/kg、兒童140mg/kg6日療法,每日分3次服,其中總量的1/2在前2日內服完,其余1/2在第3~6日分服。
具體方法詳見附錄四:血吸蟲病人群化療技術規范。
7質量控制
7.1內容
核查人群查病資料和化療登記表格,驗證是否按化療計劃實施化療,以及化療對象、化療藥物劑量和療程、不良反應的處理等。
7.2方法
7.2.1省級機構組織對每個市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7.2.2市級機構組織對每個縣(市、區)抽查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7.2.3縣級機構對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現場訪問1~2個村民組的30名村民。
8統計指標
8.1化療率(%)=(實際化療人數/應化療人數)×100。
8.2化療隨訪符合率(%)=[(隨訪人數-與資料記錄不符合人數)/隨訪人數]×100。
9資料收集
9.1縣級以上機構收集人群化療的統計資料和人群化療數據庫資料并逐級審核上報。
9.2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以流行村為單位收集、整理并保管化療對象名冊、人群查病及化療登記冊、人群化療的統計分析等資料。
第六章晚期血吸蟲病病人調查與救治
1目的
掌握晚期血吸蟲病病人(以下簡稱晚期病人)的現狀,積極救治晚期病人,改善患者生存質量。
2制訂計劃
2.1國家級機構審核省級機構上報的晚期病人救治計劃。
2.2省級機構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晚期病人救治管理辦法和技術方案,結合本省晚期病人現狀,協助省級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晚期病人救治實施方案,審核、調整市級機構上報的晚期病人救治計劃。
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定的晚期病人救治實施方案,指導縣級機構編制晚期病人救治計劃,審核縣級機構編制的晚期病人救治計劃,并匯總上報。
2.4縣級機構根據省級機構制定的晚期病人救治實施方案,結合本地晚期病人現狀,起草晚期病人救治計劃,上報市級機構。
3組織實施
3.1國家級機構協助國家衛生主管部門起草晚期病人治療技術方案。
3.2省級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起草本省晚期病人調查方案和救治管理辦法,組建晚期病人救治專家指導組,培訓治療技術骨干,參與晚期病人救治定點醫院的評估、疑似晚期病人的鑒別診斷和疑難病例的處理等。
3.3市級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組建晚期病人救治專家指導組,指導縣級機構實施晚期病人調查,參與晚期病人救治定點醫院的評估。
3.4縣級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組建晚期病人救治專家指導組,組織實施晚期病人調查、診斷與救治,建立晚期病人檔案。
3.5鄉鎮級機構提供晚期病人線索,初步篩查并上報。
4原則
4.1先重后輕、分期安排。
4.2嚴格篩查救治對象,定點救治,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4.3晚期病人知情自愿。
5外科救治
詳見附錄五:晚期血吸蟲病人外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
6內科救治
詳見附錄六:晚期血吸蟲病人內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
7質量控制
7.1國家級機構對晚期病人救治的實施情況每年組織1次督導,每省抽查1~2所晚期病人救治定點醫院,對其救治工作進行評估。
7.2省、市級機構對各縣的晚期病人調查和救治的實施情況每年組織1~2次督導,對確診的晚期病人病例和已治療的晚期病人進行抽查核實。協助晚期病人救治專家指導組對晚期病人救治定點醫院的醫療質量和管理進行督查。
7.3縣級機構及時了解晚期病人救治定點醫院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8資料收集
8.1縣級以上機構收集、審核、匯總晚期病人調查和救治的資料數據,建立數據庫,并逐級上報資料數據,撰寫工作報告。
8.2縣級機構收集、整理、審核、匯總、上報晚期病人調查和救治的資料數據,撰寫工作報告。建立并保管晚期病人救治檔案。
第七章家畜查治和管理
1目的
交流人群和家畜疫情信息,為開展人、畜同步查治,管理、控制和消除傳染源提供依據。
2制定計劃
縣級以上機構根據防治目標和策略,向同級農業部門或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提供釘螺分布、人群病情、疫情分類、防治計劃和工作進展等信息,協助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起草家畜查治和管理計劃。
3組織實施
3.1縣級以上機構在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與同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共同分析疫情、統一疫情分類,提出實施人、畜同步防治措施的建議。
3.2縣級以上機構向同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通報人群查病及化療計劃,共商人、畜同步查治的范圍、時間和家畜管理措施,并交流人、畜查治和家畜管理計劃。
3.3縣級機構根據人、畜同步查治病和禁牧圈養、以機代牛項目實施計劃,與同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協商落實和實施人、畜同步查治、禁牧圈養、以機代牛項目的具體事宜。
3.4縣級機構按要求組織實施國家級監測點的家畜病情監測。
4原則
4.1人、畜同步查治。
4.2以一、二類、三流行村為重點,以流行村或村民組為單位連片實施。
4.3促進交流,加強協作。
5方法
詳見附錄七:家畜血吸蟲病查治技術規范
6資料收集
6.1人、畜同步查治病結束后,縣級機構與同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交流以流行村為單位的人、畜查治病資料,收集家畜傳染源控制等相關數據資料。
6.2縣級以上機構匯總分析家畜查治和傳染源控制的相關數據資料,并逐級上報。
第八章健康教育
1目的
1.1普及血吸蟲病防治知識,增強人群的防病意識,改變不健康的行為和習慣,提高個人防護技能,降低血吸蟲感染。
1.2宣傳預防控制血吸蟲病的政策、策略和措施,提高人群參與防治血吸蟲病的意識和接受檢查、治療的依從性。
2制定計劃
2.1國家級機構根據全國血吸蟲病防治計劃和目標,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訂全國血吸蟲病健康教育實施方案。
2.2省級機構根據全國健康教育實施方案,結合本省防治工作實際,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訂省級實施意見或細則。
2.3市級機構根據省級實施意見或細則,結合本市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督查、培訓計劃。
2.4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訂健康教育工作計劃。
3組織實施
3.1國家級機構擬定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要點,編寫培訓教材,設計、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培訓省級健康教育骨干,制定考核評估方案。
3.2省級機構提出健康教育材料采購及分配建議;設計、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培訓市、縣級骨干;指導縣級機構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3.3市級機構指導、督查縣和(或)鄉鎮級機構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指導、參與健康教育效果的考核評估。
3.4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組織實施健康教育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4原則
4.1確定目標人群。
4.2不同疫情分類、不同人群采用不同的健康教育內容、方法和形式。
4.3經常性和突擊性相結合,分散和集中相結合。
4.4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相結合,注重改變目標人群不健康行為。
5內容和方法
5.1內容
5.1.1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防治策略和措施。
5.1.2血吸蟲病的危害和傳播途徑。
5.1.3當地的血吸蟲病流行狀況和易感環境。
5.1.4預防控制血吸蟲病的基本知識。
5.1.5血吸蟲病的主要癥狀、體征和治療方法。
5.2方法
5.2.1各級各類學校開設血防知識健康教育課程或組織相關活動;在感染季節和暑假前強化預防急性感染教育。
5.2.2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傳播防治血吸蟲病的知識、政策、策略和措施;刷寫、張貼宣傳標語,播放錄像資料,建展板、專欄等形式開展健康教育。
5.2.3結合現場防治工作,采取人際傳播的方法開展健康教育。
5.2.4易感環境設立警示標志。
5.2.5采取多種形式培訓鄉鎮干部和村干部、醫療衛生人員、中小學校教師和參與血防工作的非專業人員。
6質量控制
6.1內容
查閱開展健康教育的材料、記錄和統計資料;現場調查當地開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況和不同人群血防知識的知曉程度。
6.2方法
6.2.1市級及以上機構采用抽樣法,組織對縣和(或)鄉鎮的核查,了解健康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和群眾血防知識知曉率。
6.2.1.1國家級機構對每個省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1.2省級機構對每個市抽查1~2個縣,每個縣抽查1~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1.3市級機構對每個縣抽查2個鄉鎮,每個鄉鎮抽查2個流行村,每個流行村抽查30名村民。
6.2.2縣級機構組織、指導鄉鎮級機構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按操作方法要求實施過程質量控制,對健康教育工作進行效果評估。
7評估指標
7.1血防知識知曉率(%)=(血防知識合格人數/調查人數)×100。
7.2健康教育普及率(%)=[開展健康教育學校(流行村)數/應開展健康教育學校(流行村)數]×100。
7.3疫水接觸率(%)=(接觸疫水總人次/調查總人次)×100。
7.4查病(治療)依從率(%)=[主動接受查病(治療)人數/應接受查病(治療)人數]×100。
8資料收集
8.1縣級以上機構收集健康教育的統計資料和工作報告,并逐級審核上報。
8.2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收集、統計和保管健康教育資料,撰寫工作報告并逐級上報。
第九章危險因素的控制
1糞便管理
1.1目的
無害化處理人畜糞便,殺滅血吸蟲卵,控制血吸蟲病傳播。
1.2制定計劃
縣級以上機構根據防治目標和策略,向同級愛衛辦和農業部門提供釘螺分布、人畜病情、疫情分類、防治策略和工作進展等信息,協助制定改廁和沼氣池建設計劃。
1.3組織實施
1.3.1縣級以上機構根據防治目標和策略,向同級愛衛辦和農業部門提出實施改廁和沼氣池建設項目的建議。
1.3.2縣級機構協助同級愛衛辦和農業部門實施改廁和沼氣池建設項目,了解改廁和沼氣池建設項目的實施和進展情況。
1.3.3縣級以上機構抽樣檢測改廁和沼氣池殺滅蟲卵的效果,并反饋給愛衛辦和農業部門。
1.4原則
1.4.1優先安排在一、二、三類流行村。
1.4.2以流行村為單位連片實施、整村推進。
1.5內容與要求
詳見附錄八:血吸蟲病流行地區農村改廁技術規范(試行)。
1.6資料收集
1.6.1縣級機構以流行村為單位收集改廁和沼氣池建設項目實施前人群、家畜和釘螺感染等疫情資料。
1.6.2縣級機構收集以流行村為單位的改廁和建沼氣池的數量、覆蓋戶數和受益人口數,匯總并逐級上報。
2安全供水
2.1目的
減少人、畜感染血吸蟲的機會,控制血吸蟲病傳播。
2.2制訂計劃
縣級以上機構向同級水利等部門提供釘螺分布、人畜病情、疫情分類、防治策略等信息,協助制定安全供水建設項目計劃。
2.3組織實施
2.3.1縣級以上機構根據防治目標和策略,向同級水利等部門提出新建安全供水項目的建議。
2.3.2縣級以上機構在現有釘螺環境施工的新建安全供水項目,參照第三章釘螺控制2.3中的要求,進行衛生學評價,提出預防控制措施,開展健康教育,對施工人員提供個人防護和血吸蟲病查治服務。
2.3.3縣級以上機構了解新建安全供水項目的實施和進展情況。
2.4原則
2.4.1優先安排在一、二、三類流行村。
2.4.2選用安全水源。
2.5資料收集
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以流行村為單位收集安全供水項目覆蓋戶數、受益人口數和項目實施前后人群血吸蟲感染變化情況等資料。
3個人防護
3.1目的
防止血吸蟲尾蚴侵入人體,減少血吸蟲感染。
3.2制訂計劃
3.2.1省級機構審核市級機構上報的個人防護藥品、用具需求計劃,結合處理突發疫情的需求,起草采購和分配計劃。
3.2.2市級機構審核、調整縣級機構上報的個人防護藥品、用具需求計劃。
3.2.3縣級機構根據當地疫情和可能接觸疫水的人數,確定實施防護措施的范圍、對象和方法,編制并上報個人防護藥品、用具的需求計劃。
3.3組織實施
3.3.1省級機構制定實施防護措施的意見,省、市級機構指導縣級機構組織、落實防護措施。
3.3.2縣級機構根據實施防護措施的范圍、對象,進行防護知識的宣傳,分發個人防護藥品、用具,培訓鄉鎮級防保人員,指導實施防護措施;組織實施發生突發疫情的人群防護。
3.3.3鄉鎮級機構對因生產、生活和防汛、抗洪接觸疫水的人群進行調查,登記造冊;發放、記錄個人防護藥品和用具,并指導正確使用。
3.4方法
3.4.1涂搽防護藥物
在接觸疫水作業前,將防護劑涂擦于身體接觸疫水的暴露部位;持續接觸疫水超過藥物有效時間時應再次涂擦藥物。
3.4.2使用防護用具
接觸疫水時使用長統膠靴、尼龍防護褲、手套等防護用具。
3.4.3口服預防藥物
口服青蒿琥酯和蒿甲醚,能夠有效殺滅體內血吸蟲童蟲,阻斷血吸蟲卵對人體的損害,達到預防的目的。服藥方法為:接觸疫水后7~15天服首劑青蒿琥酯或蒿甲醚,劑量為6mg/kg體重(體重以60kg為限),以后每7~15天服1次,脫離接觸疫水后7~15后加服1次。短期接觸疫水的人群常采用“7天間隔”服藥方案,經常或長期接觸疫水的人群以“15天間隔”服藥方案為宜。
3.5資料收集
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收集、匯總分發個人防護藥品和用具的數量、使用人數等數據資料,并逐級上報。
第十章疫情監測
1監測點監測
1.1目的
調查、收集監測點疫情信息,分析疫情動態,預測疫情趨勢,為擬訂血吸蟲病防治計劃、對策和評價防治效果提供依據。
1.2制訂計劃
1.2.1國家級機構根據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制定監測計劃。
1.2.2省級機構按照全國血吸蟲病監測計劃,制定國家級監測點實施計劃;參照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省級監測點監測計劃。
1.2.3縣級機構按照全國和省級疫情監測計劃,分別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1.3組織實施
1.3.1國家級機構根據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開展相關技術培訓,提供統一的診斷試劑、器材,指導疫情監測,實施質量控制。
1.3.2省級機構協助國家級機構確定國家級監測點,選定省級監測點,開展相關技術培訓,提供統一的診斷試劑、器材,組織、指導疫情監測,實施質量控制。
1.3.3市級機構協助省級機構開展技術指導,實施質量控制。
1.3.4縣級機構具體實施國家級和省級監測點疫情監測。
1.3.5設有國家級和省級監測點的鄉鎮級機構參與監測點的現場工作。
1.4原則
1.4.1以流行村為單位,根據主要流行類型和感染情況,按照分層整群隨機抽樣的原則,確定國家級和省級監測點。
1.4.2監測點按照統一方法、統一器材、統一時間、技術人員相對固定的原則實施。
1.5內容與方法
1.5.1人群病情
1.5.2家畜病情
1.5.3釘螺分布
1.5.4相關因素
具體方法詳見附錄九: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試行)。
1.6質量控制
1.6.1國家級機構負責提供合格的檢測診斷試劑、器材;抽查考核國家級監測點監測工作質量,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審核監測資料。
1.6.2省級機構負責為省級監測點提供合格的診斷試劑、器材;檢查考核國家級監測點監測工作質量;抽查考核省級監測點監測工作質量,抽查比例不低于20%;審核監測資料。
1.6.3市級機構協助省級機構檢查考核國家級監測點監測工作質量;抽查考核省級監測點監測工作質量,抽查比例不低于30%。
1.6.4縣級機構負責安排經培訓合格的技術人員開展監測工作,指定專人復核監測結果,管理監測資料,對監測數據實行雙錄入。
1.7資料收集
1.7.1國家級機構負責建立監測資料數據庫,及時收集、匯總、分析國家級監測點資料和數據,撰寫監測報告,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并向省級反饋監測結果。
1.7.2省級機構及時收集、核實、匯總、上報國家級監測點資料和數據,撰寫監測報告;及時收集、核實、匯總、分析省級監測點資料和數據,撰寫省級監測報告。
1.7.3縣級機構收集、保管監測點原始資料,及時整理、匯總監測數據,上報監測數據庫資料和監測工作報告。
2全國血吸蟲病流行病學抽樣調查
2.1目的
調查了解全國階段性血吸蟲病流行現狀,為制定、調整防治策略和計劃提供依據。
2.2制訂計劃
2.2.1國家級機構起草全國血吸蟲病流行病學抽樣調查(以下簡稱全國流調)方案。
2.2.2省級機構根據全國流調方案制定省級實施計劃。
2.2.3縣級機構根據全國流調方案和省級實施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2.3組織實施
2.3.1國家級機構根據全國流調方案確定流調點,開展相關技術培訓,提供統一的診斷試劑、器材,指導流調工作,實施質量控制。
2.3.2省級機構開展相關技術培訓,分發統一的診斷試劑、器材,組織、指導流調工作,實施質量控制。
2.3.3市級機構協助省級機構開展技術指導,實施質量控制。
2.3.4縣級機構具體開展流調工作。
2.3.5設有流調點的鄉鎮級機構參與流調現場工作。
2.4原則
2.4.1以流行村為單位,根據主要流行類型和感染情況,按照分層整群隨機抽樣的原則,確定流調點。
2.4.2統一方法、統一器材、統一時間實施流調。
2.5內容和方法
2.5.1人群病情
2.5.2家畜病情
2.5.3釘螺分布
2.5.4相關因素
具體方法根據階段性全國血吸蟲病流行病學抽樣調查方案確定。
2.6質量控制
2.6.1國家級機構負責提供合格的診斷試劑、器材;按方案要求抽查考核流調點工作質量,審核流調資料。
2.6.2省級機構按方案要求抽查考核流調點工作質量,審核流調資料。
2.6.3市級機構協助省級機構檢查考核流調點工作質量。
2.6.4縣級機構負責安排經培訓合格的技術人員開展流調工作,指定專人復核流調結果,管理流調資料,對流調數據實行雙錄入。
2.7資料收集
2.7.1國家級機構負責建立流調數據庫,及時收集、匯總、分析流調點資料和數據,撰寫流調報告,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并向省級反饋流調結果。
2.7.2省級機構及時收集、核實、匯總流調點資料,上報數據庫和流調報告。
2.7.3縣級機構收集、保管流調原始資料,及時整理、匯總流調數據,上報流調數據庫。
第十一章突發疫情應急處理
1突發疫情的預測與預警
1.1目的
針對可能發生的血吸蟲病突發疫情開展風險分析,及早發現、預告發生突發疫情的可能性,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避免或減輕突發疫情的危害。
1.2制定方案
縣級以上機構根據血吸蟲病流行歷史和疫情現狀,結合災害性疫情的發生情況,根據《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突發疫情預測與預警工作方案。
1.3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機構根據對血吸蟲病流行因素和潛在流行因素的分析和預測結果,向同級衛生主管部門提供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疫情的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疫情的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發展趨勢、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2突發疫情應急處理
2.1目的
及時、有效控制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2組織實施
2.2.1國家級機構
2.2.1.1根據全國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結合對突發疫情的調查、分析、評判結果,提出啟動Ⅰ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處理工作計劃。
2.2.1.2培訓省級應急處理人員,儲備應急處理藥品、器械。
2.2.1.3指導省級、市級、縣級機構開展血吸蟲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緊急處置及效果評價,提出終止Ⅰ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并起草終止報告。
2.2.2省級機構
2.2.2.1根據全國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結合本省疫情和防治工作實際,起草本省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
2.2.2.2根據對突發疫情的調查、分析、評判結果,提出啟動Ⅱ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處理工作計劃。
2.2.2.3組建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組;培訓市級、縣級應急處理人員,并組織演練;儲備和保管應急處理藥品、器械等物資。
2.2.2.4指導市級、縣級機構開展血吸蟲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緊急處置、效果評價,提出終止Ⅱ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并起草終止報告。
2.2.3市級機構
2.2.3.1根據全國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結合本市疫情和防治工作實際,起草本市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
2.2.3.2根據對突發疫情的調查、分析、評判結果,提出啟動Ⅲ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處理計劃。
2.2.3.3組建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組,培訓縣級和鄉鎮級應急處理人員,并組織演練;儲備和保管應急處理藥品、器械等物資。
2.2.3.4指導縣級和鄉鎮級機構開展血吸蟲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緊急處置及效果評價,提出終止Ⅲ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并起草終止報告。
2.2.4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
2.2.4.1調查、分析、評判疫情監測結果,提出啟動Ⅳ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應急處理計劃。
2.2.4.2組建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技術小組,培訓應急處理人員,并組織演練;儲備和保管應急處理藥品、器械等物資。
2.2.4.3組織開展血吸蟲病病人救治、疫情控制、緊急處置效果評價,提出終止Ⅳ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并起草終止報告。
2.3應急處理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靠科學,依法管理,快速反應,高效有序,群防群控,聯防聯控。
2.4突發疫情的判定標準、分級與應急響應程序、應急處理
詳見附錄十: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
2.5質量控制
2.5.1國家級機構對Ⅰ級突發疫情進行現場核查,全程督導實施應急預案,考核應急處理效果。對Ⅱ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效果進行復核。
2.5.2省級機構對Ⅱ級突發疫情進行現場核查,全程督導實施應急預案,考核應急處理效果。對Ⅲ、Ⅳ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效果進行復核。2.5.3市級機構對Ⅲ級突發疫情進行現場核查,全程督導實施應急預案,考核應急處理效果。對Ⅳ級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效果進行復核。
2.5.4縣級機構負責對本縣發生的突發疫情進行現場核查和應急處置,考核應急處理效果。
2.5資料收集
縣級以上機構收集突發疫情的發生情況和疫情報告,以及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和工作評估等方面的資料信息。
第十二章信息管理
1目的
收集、整理、審核、匯總、分析血吸蟲病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資料,為制定和調整防治策略和措施,分析成本效益、評價防治效果提供依據。
2組織實施
2.1國家級機構根據防治和管理工作需要,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調查表,統一設計數據庫結構,明確統計指標和計算方法,規定上報的程序和要求;培訓信息管理人員,匯總經省級審核確認的數據信息,上報國家衛生主管部門。
2.2省級機構指導市、縣級機構完成國家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調查表和專項工作數據的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同時結合本省防治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省級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市、縣級信息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檢查信息管理工作;審核、匯總市級機構上報的數據資料,報上級機構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
2.3市級機構指導、檢查縣級機構的信息管理工作,開展縣級信息管理人員培訓,審核、匯總縣級機構上報的資料,報省級機構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
2.4縣級和(或)鄉鎮級機構負責各類報表、資料的收集、錄入、整理、匯總和保管,并按要求報上級機構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
3資料管理
3.1建立健全資料管理制度。
3.2各級機構確定專人承擔資料管理工作。
3.3各類資料收集完整、真實,記錄清晰、準確,按要求及時上報。
3.4各項工作完成后及時整理,按檔案管理要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3.5建立和完善標準、規范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庫資料備份保存,確保數據安全。
4分類
4.1統計資料
4.1.1記錄表:包括查滅螺、人群查病及化療和家畜查治病的原始記錄。
4.1.2調查表:包括晚期病人、急性感染病例個案、監測點基本情況和流行村基本情況等調查表。
4.1.3統計表:包括各類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統計表。
4.2非統計資料
需歸檔保存以備今后查詢的各類資料,主要包括各類業務技術資料、培訓教材,計劃、總結、會議、表彰、宣傳等資料,以及查滅螺日志、藥品發放等記錄。
5質量控制
5.1內容
對各類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和準確性進行核查。
5.2方法
5.2.1國家級機構依據資料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每年組織一次有目的、有針對性的抽樣核查。
5.2.2省、市級機構結合防治工作質量調查,對縣級機構每年至少開展2次資料核查。
5.2.3縣級機構完整準確填報各項資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上報。
5.2.4各級機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原始資料及時補充、修訂。
第十三章督導與考核
1督導
1.1目的
了解年度防治計劃分解、落實和進展情況,考查防治工作質量,指導和規范防治工作。
1.2制訂計劃
縣級以上機構根據防治工作重點、難點和主要防治措施實施的時間,制定本級督導工作計劃。
1.3組織實施
1.3.1縣級以上機構根據本級年度督導工作計劃制定督導方案,包括督導的目的、組織形式、范圍、對象、內容、方法、時間、要求、督導調查表等。
1.3.2縣級以上機構按督導方案,采取聽取匯報、察看現場、走訪、座談、核查資料、分析評價等方法進行督導;督導結束時反饋督導意見。
1.3.3督導結束后撰寫督導報告,報同級衛生主管部門。
1.4原則
1.4.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1.4.2檢查與指導相結合。
1.4.3明查與暗訪相結合。
1.4.4現場調查與資料分析相結合。
1.5督導分類
1.5.1綜合督導
督查一個階段的各項或部分防治工作,主要包括防治計劃的分解落實情況、防治工作進展、各項防治措施的實施及其質量、防治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等。
1.5.2專項督導
督查單項防治工作,如查螺、滅螺、人群查病、治療和擴大化療、預防控制急性感染、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健康教育、晚期病人救治、疫情監測等。
1.6督導頻次
1.6.1國家級機構每年有重點地開展1~2次綜合督導,并根據實際需要實施專項督導。
1.6.2省、市級機構每年對尚未控制血吸蟲病流行的縣綜合督導1~2次,對達到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的縣綜合督導1次,根據實際需要實施專項督導。
1.6.3縣級機構在各項防治工作實施期間,對尚未控制血吸蟲病流行的鄉、村進行督導,對達到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的鄉每年督導1次,根據實際需要實施專項督導。
1.7資料收集
縣級以上機構收集匯報材料、相關文件和數據、督導報告和督導調查表,按檔案管理要求立卷歸檔。
2年度考核
2.1目的
核實年度防治目標實現情況和防治任務完成情況。
2.2制定方案
縣級以上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依據年度防治計劃和目標制定考核方案。
2.3組織實施
省、市、縣級機構按考核方案,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對下級的年度防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撰寫考核報告和考核工作總結,報同級衛生主管部門。
2.4內容
2.4.1防治目標實現情況:當年達到疫情控制、傳播控制和傳播阻斷標準的縣、鄉鎮和流行村數。
2.4.2防治任務完成情況:包括開展釘螺調查、滅螺、人群查病、治療和擴大化療、晚期病人救治、健康教育、疫情管理、應急處理、信息管理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4.3調查了解其他部門開展改水改廁、家畜查治與管理等綜合防治情況。
2.4.4現場抽查:隨機抽查1個流行村和1所學校,分別調查30名村民和50名小學生,了解群眾接受查病、治病情況和血防知識知曉率。
2.5資料收集
縣級以上機構,收集年終工作總結、相關文件和數據、現場調查記錄、考核工作總結等;按檔案管理要求立卷歸檔。
3達標技術考核
3.1目的
對計劃達到傳播控制、傳播阻斷的縣、鄉鎮和流行村進行技術考核。
3.2組織實施
3.2.1國家級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達標考核驗收方案;開展相關培訓;參與省級達標的技術評估工作。
3.2.2省級機構協助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達標考核驗收方案,制定達標考核驗收實施細則;開展相關培訓;參與省、市級達標技術評估和縣級達標考核工作。
3.2.3市級機構協助省級機構開展相關培訓,參與縣級達標技術考核工作;協助衛生主管部門組織鄉級達標技術考核工作。
3.2.4縣級機構協助省、市級機構參與縣、鄉級達標的現場考核,協助衛生主管部門組織村級達標技術考核工作。
3.3內容與方法
按達標考核驗收方案分別對村級、鄉級、縣級、市級和省級進行達標技術考核評估。
具體內容和方法參考:血吸蟲病防治地區達標考核驗收方案(另行制定)。
3.4資料收集
縣級以上機構收集實施達標技術考核期間產生的各類相關文件、匯總資料、數據、現場考核資料、考核報告等;按檔案管理要求立卷歸檔。
第十四章附錄
一、釘螺調查技術規范
1調查頻次
1.1現有釘螺環境
近2年查獲感染性釘螺、發生急性感染病例和人畜常到的生產生活區等易感環境,每年查螺1次;其它有螺環境,每年調查1/3面積。
1.2可疑環境
與有螺水系相連或與現有釘螺環境毗鄰、引進有螺區植物、水生物的環境以及洪水淹沒區等可疑環境,每年查螺1次。
1.3傳播阻斷村釘螺監測
1.3.13年內查出釘螺的村,每年查螺1次。
1.3.23~9年未查出釘螺的村,每3年查螺1次。
1.3.310~15年未查出釘螺的村,每5年查螺1次。
1.3.415年以上未查出釘螺的村,如環境已徹底改變,已不適宜釘螺孳生,原則上可不再定期查螺。
1.4非疫區釘螺監測
與有螺水系直接相通的地區,養殖來自有螺地區的水生動、植物及場所,以及來自有螺地區的船泊停靠碼頭、船塢等開展螺情監測。
2查螺工具
2.1查螺框
框可用8號鉛絲制成33.33cm正方形的框(框內面積為0.1m2)。2.2鑷子或竹筷
鑷子為15~20cm醫用直鑷,竹筷為普通筷子。
2.3螺袋
用牛皮紙制成5×8cm螺袋,并印刷以下信息:環境名稱、查螺日期、天氣情況、線號、點號(框號)、捕螺只數、查螺員簽名等。
2.4防護用具
查螺時用防護劑、手套、膠靴等作為個人防護用具,以防止血吸蟲感染。
3調查時間
上半年3、4、5月和下半年9、10、11月。
4調查方法
4.1現有釘螺環境
4.1.1易感環境采用系統抽樣方法查螺(江湖洲灘環境框線距20~50m,其他環境框線距5~10m)。檢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4.1.2其他有螺環境采用環境抽樣方法(根據植被、低洼地等環境特點及釘螺棲息習性,設框調查)查螺。檢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4.2可疑環境
采用環境抽樣方法查螺,若檢獲活釘螺,再以系統抽樣進行調查,檢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4.3對與歷史螺區毗鄰的鄉(鎮)、村,特別是與原有釘螺水系相通等適宜釘螺孳生的地區,采用4.2方法開展螺情調查。
4.4對所有查出釘螺的環境應采用GPS進行定位、面積測量,并收集、匯總有關數據。
5釘螺和其他相似螺類的鑒別
在自然環境中孳生的某些種類螺螄,其外形同釘螺較相似,易與釘螺混淆。在血吸蟲病防治工作中,常需將釘螺與其它相似螺加以鑒別。
常見的易與釘螺混淆的相似螺類主要有:方格短溝蜷(又稱海螄)、真管螺(又稱煙管螺)、細鉆螺(俗稱菜螺)、擬釘螺(俗稱小黑螺)等。各螺的具體鑒別要點見《血吸蟲病防治手冊》(第三版P38)。
6釘螺的死活鑒別
將釘螺洗凈后放入盛20℃左右水的平皿或瓷杯中,觀察2~3h,凡開厴活動,伸出軟體組織,用針刺后有反應的為活螺;凡沒有活動,針刺無反應的,用敲擊法鑒別死活,即用小錘逐個輕輕敲碎釘螺外殼,軟體組織不收縮者為死螺。
7感染性釘螺檢測
7.1壓碎法
將釘螺置于載玻片上,另用一張較厚的玻片將釘螺輕輕壓碎,然后在螺體上加一滴脫氯清水,將釘螺置于解剖鏡下,用解剖針拔開外殼,依次撕碎軟體組織,發現血吸蟲尾蚴、子胞蚴即為感染性釘螺,感染早期的釘螺有時可檢獲母胞蚴。
7.2逸蚴法
將單只釘螺置于指形試管內,加脫氯水至試管口,用尼龍紗蓋好管口。置20~25℃、光照條件下,4~8h后用放大鏡或解剖鏡在燈光下觀察指管水面有無血吸蟲尾蚴。必要時可用白金耳取表面水滴于載玻片,在鏡下觀察。
8個人防護
查螺人員應注意個人防護,查螺前應將暴露部位涂搽防護劑或帶有防護作用的手套。檢取釘螺要用鑷子或竹筷,不能用手拾取。不要在疫水中洗手腳。在岸邊陡坡查螺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滑跌落水。如懷疑查螺期間有接觸疫水史者,應及時進行檢查治療。
9查螺資料的登記、整理和保管
查螺以村為單位進行,查螺前要參照各地已有的基礎資料和釘螺分布示意圖,確定和建立應查環境示意圖,分發給查螺專業隊,由專業隊逐條逐塊地檢查,并把檢查結果登入查螺環境登記卡和有螺環境登記卡,繪制年度釘螺分布示意圖。
查螺時每框均要編號,框內釘螺全部捕捉,并以框為單位裝入螺袋,螺袋外標注調查釘螺地點、框號、環境類型和調查日期。經死活鑒別、感染性檢查后,登記和計算活螺密度和釘螺感染率等。
10釘螺和感染性釘螺面積計算方法
10.1山丘、水網地區
10.1.1確定有螺段
相鄰框中有螺為一個有螺段。兩個有螺段之間的無螺區在30m以內時,融為一個有螺段。無螺區超過30m時,按兩個有螺段計算。
10.1.2計算有螺段的長度
確定有螺段后,從有螺段的最遠點各延伸15m為有螺長度,孤立螺點的長度按30m計算。
10.1.3計算有螺段的寬度
常年有水且水位比較穩定的河溝,以河溝岸的實際坡高為寬度。夏水冬涸的河溝,以河溝兩側的實際高度+底寬為寬度。如僅一側有螺。則以一側的高度為寬度。田埂以1m計算。
10.1.4計算公式:面積(㎡)=長(m)×寬(m)
特殊地形如冷漿田、山地、墳堆、竹林、木林等,發現有螺,按孳生地的實際面積計算。
山丘和水網地區感染性釘螺的計算方法參照上述釘螺面積的計算方法進行,即先確定有感染性螺段,再確定有感染性螺段的長度、寬度,最后計算感染性釘螺面積。
10.2江湖洲灘地區
10.2.1總面積不超過15hm2的洲灘,發現有螺全部計算為有螺面積。
10.2.2總面積大于15hm2的洲灘,先確定有螺片。有螺框之間的距離在300m以內時,融為一個有螺片,有螺框之間的距離大于300m時,分為兩個有螺片單獨計算。
10.2.3有螺面積。有螺片確定后,先計算出有螺片的長度和寬度,再將長、寬各向兩端延伸50m計算有螺面積。
長度(m)=最遠點間距+50×2
寬度(m)=(最寬處間距+最窄處間距)÷2+50×2
即有螺片以縱向兩端最遠點的距離各延長50m為長度,以橫向最寬處+最窄處的距離除以2后各延長50m為寬度。
10.2.4計算公式:面積(㎡)=長(m)×寬(m)
江湖洲灘地區感染性釘螺面積的計算方法按以下原則進行:發現1個孤立感染性螺點,向四周各延伸50m,即按1hm2計算面積。若2個感染螺點相鄰在50m以內,以2螺點距離相加,再向四周各延伸50m,計算感染性釘螺分布面積。若各感染螺點相鄰超過50m,以孤立螺點計算感染螺面積。若孤立感染性螺點自然環境小于1hm2以實際面積計算。
11主要統計指標
11.1活螺平均密度(只/0.1㎡)=捕獲活螺數/調查框數
11.2活螺框出現率(%)=(活螺框數/調查框數)×100%
11.3釘螺感染率(%)=(感染螺數/解剖螺數)×100%
11.4感染螺平均密度(只/0.1㎡)=感染螺數/調查框數
二、藥物滅螺技術規范
1藥物滅螺頻次
1.1湖沼地區的易感環境,每年滅螺1~2次。
1.2山丘地區和水網地區的各類有螺環境,每年滅螺2~3次。
1.3計劃環境改造的有螺環境,在工程實施前進行藥物滅螺1~2次。
2滅螺藥物
應使用國家批準的殺螺藥物,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物。
2.1常用藥物
2.1.150%氯硝柳胺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溶解性較好。無特殊味,對皮膚無刺激,對人、畜毒性低,不損害農作物,可直接加水稀釋應用。殺螺效果好,持續長。
2.1.14%氯硝柳胺乙醇胺鹽粉劑,適用于水源缺乏或水位不定環境進行噴粉滅螺。
2.2藥物采購
國家對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開展滅螺藥物所需經費給予補助。省、市、縣級根據疫情或目標任務情況,負責安排開展藥物滅螺所需經費。滅螺藥品由省、市、縣級按照國家政府招標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2.3滅螺藥的保存與管理
2.3.1滅螺藥的保存
應有專門的倉庫,保存在干燥、安全的環境。
2.3.2滅螺藥的管理
應有專人保管,有藥物入庫及領用記錄。藥物領用數量與實際藥物滅螺面積符合。每年定期對藥物庫存情況進行清理,防止藥物過期造成浪費。
3施藥方法
3.1浸殺法
適用于有少量積水或水位能控制的溝、渠、塘、田。
浸殺時先筑壩堵住水流(如水源豐富,則可用引流法排除余水),短期內使其不流通,然后計算水容量,再根據用藥劑量和水容量計算滅螺所需藥量。落差較大的溝渠應分段浸殺。施藥時先將稱取的藥物置于桶中,加少量清水充分攪勻成母液,然后將母液均勻潑澆至滅螺區水中,用棍棒或機械攪拌。周邊有螺區域水線以上的草土均要鏟入水中浸泡,鏟草皮6cm左右,鏟后要清掃1次。露出水面的蘆草、樹枝等均要割除并浸泡于水中,四周堤岸以噴灑劑量潑澆藥液,以防止釘螺上爬。浸殺期間須保持水位恒定,浸殺時間不少于72h,滲漏嚴重或蒸發較大時需隨時補水加藥。
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投藥劑量2g/m3。
浸殺總藥量=水容量(m3)×劑量(g/m3)。
3.2鏟草皮沿邊藥浸法
適用于積水多的河、溝、渠、塘等環境,不強調保持水位。
使用時將一定量藥物沿水線上30~70cm撒布于河岸,再將河岸孳生釘螺的草皮與藥物一起鏟入河邊水中。使土表、土內、水上、水下的釘螺同時受到藥物的浸殺作用,滅螺效果良好。鏟草皮時要先鏟近水線處30cm,再鏟水線上較高處,鏟的厚度一般在6~10cm,隨鏟隨掃,將草皮推到水線下,不使其露出水面,以免釘螺上爬。水利防汛的堤岸不可采用本法。
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投藥劑量2g/㎡,或4%氯硝柳胺乙醇胺鹽粉劑,投藥劑量50g/㎡。
3.3噴灑法
不能采用浸殺法的環境一般可采用噴灑法。
噴灑配藥的方法有二種:一種是噴灑時按有效用藥量,稱(量)取藥品加入定量水桶(缸)中,攪勻后進行噴灑,如每桶內水量為100kg,用50%氯硝柳氨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2g/m2,則需加藥*g,滅螺面積為100m2。另一種是先配制母液,即根據有效劑量、噴液量、母液與出水量的比例配制。例如,用滅螺機噴灑,噴液量1000ml/m2,母液與出水量的比例為1/8,母液桶的容量為20kg,則每桶母液的噴灑面積為20×8=160m2。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2g/m2,則每桶母液需加氯硝柳胺為160m2×2g/m2=320g。噴灑前必須先清除滅螺區域內的植被,將雜草等植物齊根割下后即集中進行填埋或藥物浸泡處理,防止釘螺藉此擴散。噴灑時要經常攪拌藥桶,不使藥物沉淀。噴灑的水量,一般為1kg/m2,但通常提高土壤含水量可顯著提高噴灑法滅螺效果。
大面積洲灘滅螺可采用出水量大、功效高的滅螺機。大面積灘地噴灑滅螺時需增加人員移動輸水管,因此,一個滅螺機組通常需6~12人。內陸、山區小面積復雜環境可采用出水量較小,但機動靈活,移動方便的滅螺機。使用50%氯硝柳胺乙醇胺鹽可濕性粉劑2g/m2。3.4噴粉法
水源缺乏或水位不定的環境,如山丘地區、洲灘地區,以及干濕相間的灌渠農田,以及涵閘、石駁岸、樹林等復雜有螺環境,可采用噴粉法進行滅螺。
具體方法:用藥量為50g/m2(折合氯硝柳胺乙醇胺鹽為2g/m2),采用農用18型背負式噴粉機行進式噴施(邊噴邊退)。滅螺前按一定面積稱取藥量試噴,取得正確的噴粉參考量。每個噴粉組由2人組成,輪換操作。噴粉時操作人員戴防塵口罩、手套,及透氣性好的連帽防護服,走上風向,噴咀近距直向地面(對準草根、樹根),按一定順序均勻噴施。現場植被高度在不影響行走操作時通常可以不割草;有流動溪水的環境應先作引流處理。
3.5滅螺時間
選擇3~11月適宜時間實施藥物滅螺。
3.6施藥工具
在孤立小環境可采用人工方法進行藥物滅螺,多數地方采用機械藥物滅螺方法。主要工具有:壓縮噴霧器和單管噴霧器、踏板噴霧器、機動藥物滅螺機、湘江—18和湘江—25型噴藥滅螺機、5CML手抬式滅螺機和18型背負式噴粉機等。
3.7操作規程
3.7.1基本原則
3.7.1.1全面規劃原則
藥物滅螺前要根據釘螺分布及環境特點進行全面規劃,因地制宜講究實效,做到滅一塊、清一塊、鞏固一塊。
3.7.1.2先近后遠原則
優先殺滅靠近村莊、人畜接觸頻繁的易感地帶釘螺。
3.7.1.3先上游后下游原則
滅螺要循水系,按照灌溉渠系,先上游、后下游,以防止釘螺向下游地區擴散。
3.7.1.4區域滅螺原則
按照釘螺分布單元,成片覆蓋有螺區,滅螺區域越大,滅螺效果越能持久。河岸滅螺范圍通常自水線擴大至最高水位線。一般溝渠則包括溝底及兩壁(邊)。田塊則為隔埂所圍區域。山澗溪流則需擴大至山洪淹沒處。單元性較強的有螺環境需全部覆蓋。江湖洲灘釘螺呈面狀或片狀分布,滅螺范圍較大,施藥時需按區域進行。
3.7.1.5反復殺滅原則
根據防治目標的需求,有感染性釘螺環境和需要壓縮釘螺面積的環境要反復進行藥物滅螺。
3.7.1.6安全用藥原則
制訂和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準確掌握劑量和使用方法,做好個人防護,避免污染養殖水域。
3.7.2根據螺情分布情況,按照年度防治任務的要求,事先做好年度滅螺計劃,落實滅螺任務,將滅螺任務層層進行分解,具體落實到每個環境。明確當年各地滅螺的范圍、方法、時間、地點、人員和資金安排等。
3.7.3組織滅螺專業隊,滅螺前進行釘螺分布特點、藥物特性、滅螺方法、操作要點、滅螺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培訓,同時應盡量保持滅螺人員的相對穩定。
3.7.4縣級機構負責開展藥物滅螺技術指導,根據不同的環境特點選擇適宜的滅螺方法。
3.7.4.1噴灑法適合江洲湖灘灘地和沒有積水的溝、渠、塘、田的埂邊等有螺環境。
3.7.4.2浸殺法適宜于有少量積水且水位能控制的溝、渠、塘、田等環境。
3.7.4.3噴粉法適用于缺乏水源或水位不定的環境。如山丘地區、洲灘地區,以及干濕相間的灌渠農田,以及涵閘、石駁岸、樹林等復雜有螺環境。
3.7.4.4在積水較多,難以堵截流水和保持水位的溝、渠、河等地區采用鏟草皮沿邊藥浸法滅螺。
選擇適當的滅螺方法。如在水體較大的池塘、河道采用浸殺法,結果既浪費藥物,又污染環境,還有可能毒害水生動植物。同時注意采用氯硝柳胺浸殺法時,有釘螺上爬現象,若不作相應處理,有可能降低滅螺效果,此時可適當增加用藥劑量,以抑制釘螺上爬。
3.7.5在開展藥物滅螺工作前,應由鄉鎮政府通過廣播、告示等形式提前7天通知當地群眾了解滅螺時間和范圍,以便做好相應的防范措施。
3.7.6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負責組織和實施藥物滅螺前的環境清理工作,并組織實施藥物滅螺。
3.7.7藥物滅螺事故處理。實施藥物滅螺時,由于種種原因導致周邊環境、水域污染或水產品中毒等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4評估指標和標準
4.1活螺密度下降率(%)=(藥物滅螺前活螺密度-藥物滅螺后活螺密度)/藥物滅螺前活螺密度×100%。
4.2感染性釘螺密度下降率(%)=(藥物滅螺前感染性釘螺密度-藥物滅螺后感染性釘螺密度)/藥物滅螺前感染性釘螺密度×100%。
4.3釘螺面積下降率(%)=(藥物滅螺前釘螺面積-藥物滅螺后釘螺面積)/藥物滅螺前釘螺面積×100%。
4.4藥物滅螺完成率(%)=(實際滅螺面積/計劃滅螺面積)×100%。
三、血吸蟲病查病技術規范
1查病對象和頻次
1.1一類流行村每年對6~65歲常住居民采用詢檢法查病1~2次,受檢率達90%以上。
1.2二類流行村每年傳播季節結束后1個月,對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
1.3三類流行村每2年在傳播季節結束后,對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
1.4四類流行村每3年對有釘螺分布的村民組和有疫水接觸史的6~65歲常住居民,采用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受檢率均達90%以上。對當年檢獲感染性釘螺的村,采用血清學方法對相關村民組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檢率達90%以上。
1.5五類流行村對當年檢獲釘螺的村,采用血清學方法對相關村民組6~65歲常住居民查病1次,受檢率均達90%以上。
1.6對有疫水接觸史的流動人群,每年采用詢檢法或血清學方法查病1次。
2查病方法
2.1詢檢法
主要是詢問受檢人員在末次治療后,近1~2年有無疫水接觸史及有無發熱、腹瀉等主要血吸蟲病癥狀。
2.1.1材料準備
聽診器、血壓計、詢檢法調查登記表。
2.1.2操作步驟
2.1.2.1應仔細詢問受檢者血吸蟲病查治史、末次治療時間及此后接觸疫水地點、時間、接觸方式及出現的癥狀。
2.1.2.2必要的體格檢查排除其他非血吸蟲病引起的發熱、腹瀉、肝腫大等臨床癥狀體征。
2.1.3診斷標準
末次治療后,近1~2年內有疫水接觸史或疑似血吸蟲病癥狀,定為本法陽性。
2.1.4注意事項
2.1.4.1應注意受檢者接觸水體地點周圍的釘螺分布變遷及現狀。
2.1.4.2避免誘導性詢問血吸蟲病出現的臨床癥狀和體征。
2.2血清學方法
根據抗原和特異性抗體結合原理,用已知抗原(抗體)和采集的人體血清進行體外檢測抗體(抗原)的方法。目前人群查病常用的血清學方法有如下幾種,可選任何一種方法進行病情調查,由于血清學方法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一般不用于效果評價。
2.2.1環卵沉淀試驗(COPT)
2.2.1.1材料準備
抗原(熱處理超聲干燥蟲卵粉)、石蠟、載(蓋)玻片、顯微鏡、溫箱、離心機、滴管、塑料管、針頭等。
2.2.1.2操作步驟
采集獲取受檢者血清,用熔化的石蠟在潔凈的載玻片兩端分別劃兩條相距20mm的蠟線,在蠟線之間加受檢者血清2滴(0.05~0.10ml),然后用針頭挑取干卵約100~150個,加入血清中,混勻,覆以24mm×24mm蓋玻片,四周用液化石蠟密封后,置于37℃溫箱中,經48~72h后用低倍(80~100×)顯微鏡觀察反應結果,疑似者應在高倍(400×)顯微鏡下加以鑒別。
2.2.1.3結果判斷
2.2.1.3.1陽性反應
蟲卵周圍產生邊緣較整齊、光滑,并有明顯折光的泡狀、指狀或細長卷曲的帶狀沉淀物。其中泡狀沉淀物須大于10μm(約相當于兩個紅細胞大小),才能定為陽性,記錄發生陽性反應的蟲卵數,按下式計算環沉率。
環沉率(%)=(陽性蟲卵數/全片觀察正常蟲卵數)×100
2.2.1.3.2陰性反應
蟲卵周圍光滑,無沉淀物。或有小于10μm的泡狀沉淀物。
2.2.1.4診斷標準
環沉率≥3%定為本方法檢查陽性。
2.2.1.5注意事項
2.2.1.5.1干卵應以重感染兔血清(感染1500~*0條尾蚴的兔血清)測試,環沉率>30%者為合格抗原。
2.2.1.5.2劃蠟線應將石蠟加熱至開始冒煙時,用棉簽蘸蠟一次劃成,以保證蠟線厚薄均勻,蠟線不宜過厚,線間距離不宜小于20mm。
2.2.1.5.3在試驗血清中挑入干卵數不宜過多,以100~150個為宜,并使蟲卵均勻分散,切勿成團塊。
2.2.1.5.4宜用24×24mm(或22×22mm)的蓋玻片覆蓋,一次蠟封,以避免密封不嚴,影響反應結果。
2.2.1.5.5檢測Ⅲ、Ⅳ、Ⅴ類流行村人群時,蟲卵孵育時間可酌情延長到72h,以便提高陽性檢出率。
2.2.1.5.6要善于識別粘附于干卵周圍的紅細胞、組織碎片及從卵殼破裂處滲出的毛蚴組織等,通常在高倍鏡觀察時,易于識別這些物質。
2.2.1.5.7已檢查完畢的標本片,可用3%甲酚皂(來蘇爾)溶液浸泡1~2天,待蓋玻片脫開后,分別清洗,拭干備用。
2.2.1.5.8不成熟蟲卵、破卵不計算在被觀察的蟲卵總數內。
2.2.1.5.9國內有關COPT的操作方法較多,除上述常用方法外,還有塑料管法、雙面膠紙條法、PVC薄膜抗原片法、PVF抗原片法,血凝板法,以及IEST法等都可選用,陽性標準與常用玻片法相同。
2.2.2間接血球凝集試驗(IHA)
2.2.2.1材料準備
可溶性血吸蟲卵抗原致敏的凍干“O”型紅細胞或綿羊紅細胞、V形微量反應板、塑料管、采血針、酒精棉球、微量滴管、生理鹽水、離心機等。
2.2.2.2操作步驟
2.2.2.2.1采集獲取受檢對象血清。
2.2.2.2.2配置致敏紅細胞懸液:取凍干致敏紅細胞1支,每支加用致敏紅細胞稀釋液1ml,充分混勻。
2.2.2.2.3血凝板的第1列第1孔加標本稀釋液100μl(4滴),第2~4孔加標本稀釋液25μl(1滴)。于第1孔加25μl(1滴)待測血清,充分混勻后吸出25μl于第2孔,第2孔充分混勻后依次倍比稀釋至第4孔,在第4孔混勻后棄去多余的25μl(1滴),然后將第1孔吸取75μl棄去,第1~4孔血清稀釋度分別為1:5、1:10、1:20和1:40。
2.2.2.2.4于稀釋后的每孔血清加致敏紅細胞懸液25μl(1滴),震搖1~2min,置37℃,30min后觀察結果。
2.2.2.2.5每次試驗均應設陰性、陽性對照。陽性、陰性對照血清為凍干品,使用前每管加100μl蒸餾水稀釋,充分溶解后使用。
2.2.2.3結果判斷
2.2.2.3.1陰性反應
紅細胞全部沉入孔底,肉眼見一邊緣光滑,致密的小圓點。
2.2.2.3.2陽性反應:紅細胞成明顯顆粒凝集散布于孔底,周圍不形成致密的圓點,強陽性時凝集物邊緣形成不規則的皺褶。
2.2.2.4診斷標準
以血清1:10稀釋出現陽性反應可判為本法陽性。
2.2.2.5注意事項
2.2.2.5.1受檢者血清以1:10稀釋,出現陽性反應作為陽性反應的起點較為適宜。
2.2.2.5.2凍干致敏紅細胞于4℃可較長時期保存,其效價不變。室溫中保存則不宜超過3個月。
2.2.2.5.3待測血清標本以新鮮血清為宜。
2.2.2.5.4實驗時宜選用V形血凝反應板,形成終點快判斷結果準。
2.2.2.5.5因批號不同抗原效價有很大差異,應在查病前做效價測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2.2.5.6用過的微量血凝反應板不能浸泡于酸、堿溶液中,也不能用毛刷洗擦,必須用高壓自來水將沉積孔底的紅細胞沖洗干凈,再以蒸餾水洗2~3次,晾干使用。急用時可將洗凈的反應板置37℃溫箱烘干。
2.2.2.5.7必要時使用一次性反應板。
2.2.3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
2.2.3.1材料準備
可溶性血吸蟲卵抗原、聚苯乙烯塑料微量板、定量吸管、緩沖液和有關化學試劑、冰箱、恒溫箱、ELISA檢測儀等。
2.2.3.2操作步驟
2.2.3.2.1采集獲取受檢對象血清
2.2.3.2.2于聚苯乙烯塑料微量板的凹孔中加入0.2ml以pH9.6碳酸鹽緩沖液作1∶3000(或1∶1000,隨抗原效價而定)稀釋的蟲卵抗原,置4℃過夜。
2.2.3.2.3次日傾去抗原,用含有0.05%吐溫—20的磷酸緩沖鹽水(PBS/TpH7.4,0.01mol/L)洗滌3次,每次5min。
2.2.3.2.4于凹孔中加入以PBS/T作1∶*稀釋的受檢者血清0.2ml,37℃2h。
2.2.3.2.5傾去血清,以PBS/T洗滌3次,每次5min。
2.2.3.2.6加入以PBS/T作1∶1000稀釋的辣根過氧化物酶(HRP)—標記結合物0.2ml,37℃,2h。
2.2.3.2.7傾去酶標記結合物,以PBS/T洗滌3次,每次5min。
2.2.3.2.8加入0.2ml鄰苯二胺(OPD)底物溶液〔10mgOPD+pH5.0檸檬酸緩沖液25ml+30%過氧化氫10μl〕0.2ml,37℃,30min。
2.2.3.2.9在各凹孔中加入2mol/L硫酸0.05ml以終止反應。
在酶標專用比色計上讀取492nm光密度(OD)值。
2.2.3.2.10每次實驗均設陽性參考血清對照,同法求出其OD值。以此對樣本血清OD值進行校正。
2.2.3.3診斷標準
2.2.3.3.1Dynatech酶標專用比色計:測定結果OD值≥0.5為血吸蟲陽性。
2.2.3.3.2目測
受試血清凹孔中所顯示的顏色淺于陰性對照血清顏色一個滴度者為血吸蟲陽性。
2.2.3.4注意事項
2.2.3.4.1試驗時,每塊反應板均應設標準參考陽性血清及陰性血清對照。
2.2.3.4.2試驗時,加底物前,反應板經洗滌、甩干后,不宜在空氣中暴露過久,應速加底物,以免影響酶的活力而影響結果。
2.2.3.4.3酶結合物濃度很重要,必須準確配制。
2.2.3.4.4每次洗滌一定要干凈,否則影響結果。
2.2.3.4.5配制試劑的器皿最好能固定使用,不要經常更換。
2.2.3.4.6目前國內有關改進ELISA的方法較多,除上述常用方法外,還有PVC薄膜快速ELISA法等選用。
2.2.4膠體染料試紙條法(DDIA)
2.2.4.1材料準備
試紙條、染料標記抗原1,PVC小杯(有試劑盒供應)。
2.2.4.2操作步驟
2.2.4.2.1采集獲取受檢對象血清。
2.2.4.2.2待檢血清l0μl置檢測PVC小杯中,另加入50μl標記染料的抗原液,輕輕混勻約1min。
2.2.4.2.3取試紙條插入小杯中,約5~l0min。
2.2.4.2.4待小杯內反應液吸干后(10min左右)觀察結果。
2.2.4.3結果判斷
2.2.4.3.1陽性反應
檢測帶和對照帶均顯紫藍色的沉淀帶。
2.2.4.3.2陰性反應
對照帶顯示紫藍色沉淀帶而檢測帶無紫藍色。
2.2.4.4診斷標準
出現陽性反應者可定為本法血吸蟲陽性。
2.2.4.5注意事項
2.2.4.5.1檢測血清必須新鮮,否則會影響檢測結果。
2.2.4.5.2取試紙條時,用手捏住吸水墊(較長的一端),嚴禁觸摸檢測膜。
2.2.4.5.3試紙條一定要插入杯底。
2.2.4.5.4檢測帶反應過強時,對照帶顯色會減弱,甚至不顯色,此結果仍判斷為陽性反應。
2.2.4.5.5該試紙條法與肺、肝吸蟲病人血清有部分交叉反應,檢測時應加注意。
2.2.4.5.6試劑盒在4℃可保存6個月。
2.3病原學方法
目前在人群查病時運用的病原學方法是糞便檢查法,在實際工作中可選用以下任何一種糞檢方法。
2.3.1尼龍袋集卵孵化法
2.3.1.1器材準備
40~60目/英寸銅絲篩、260目/英寸尼龍絹袋、250ml三角燒杯、搪瓷杯、竹筷、尼龍絹袋支架、淋水用橡皮管、水桶、明礬、漂白粉等。
2.3.1.2操作步驟
2.3.1.2.1取受檢者糞便約30g,先置于40~60目/英寸的銅絲篩中,銅絲篩置于下口夾有鐵夾的尼龍絹(260目/英寸)袋口上,淋水調漿,使糞液直接濾入尼龍絹袋中,然后移去銅絲篩,繼續淋水沖洗袋內糞渣,并用竹筷在袋外輕輕刮動助濾,直到濾出液變清。取下夾于袋底下口的鐵夾,將袋內沉渣淋洗入三角燒瓶(若需加做沉渣鏡檢,可在燒瓶中吸取沉渣3~4滴放在載玻片上,抹成涂片兩張置于低倍顯微鏡下檢查,每片鏡檢時間不宜少于2min)。
2.3.1.2.2將盛有糞便沉渣的三角燒瓶加水至離瓶口1cm處,放入孵化室(箱)或在室溫下孵化,最適宜的孵化溫度為22~26℃。
2.3.1.2.3觀察毛蚴宜在孵化后1、3、5h各1次。
2.3.1.3診斷標準
發現血吸蟲(蟲卵)毛蚴即為血吸蟲病人。
2.3.1.4注意事項
2.3.1.4.1觀察毛蚴時,應將燒瓶向著光源,并襯以黑紙板。要注意毛蚴與水中原生動物的區別。如有懷疑,可用毛細吸管吸出,在顯微鏡下鑒別。
2.3.1.4.2糞便必須新鮮,夏季不宜超過l2h,冬季不宜超過24h,糞量不足30g的應退回再送。
2.3.1.4.3切勿用包過農藥、化肥或其他化學品的紙張包糞便。
2.3.1.4.4孵化用自來水時,一般要將水過夜脫氯;急用時可在水中加入少量硫代硫酸鈉(每50kg水中,加入硫代硫酸鈉0.2~0.4g)除氯半小時后使用。如用河水或井水,可將水加熱至60℃或經過濾,以除去水蟲。也可每50kg水用漂白粉0.35g(漂白粉精0.17g)殺蟲。
2.3.1.4.5為了澄清河水,每50kg水可加入明礬1.5~2.0g(濃度超過0.02%以上時,對蟲卵孵化有抑制作用)。
2.3.1.4.6被工業廢水、化肥和農藥污染的水和含鹽量較高的水都不宜用于孵化。
2.3.1.4.7溫度是促使蟲卵孵化的必要條件,25℃左右最適宜。室溫在20℃以下或更低時,必須加溫,一般采用簡化的土孵化室或孵化箱,使孵化環境能保溫在25℃左右。
2.3.1.4.8一切糞檢用具每次用后都必須洗刷3次,洗凈后用60~80℃熱水浸泡殺卵,避免交叉污染。
2.3.1.4.9殘余的糞便、糞渣、糞水和沉渣等必須倒入指定的沉淀糞池中貯存或用藥物殺卵,以防病原擴散。
2.3.1.4.10尼龍絹袋使用過久,孔目變形或孔目破損者要及時剔除,以免影響效果。
2.3.2改良加藤厚涂片法
2.3.2.1器材準備
甘油孔雀綠溶液、親水性玻璃紙、定量板、尼龍絹片、載玻片、塑料刮片等。
2.3.2.2操作步驟
2.3.2.2.1置尼龍絹片于受檢糞樣上,用軟性塑料刮片在尼龍絹片上輕刮,糞便細渣即由絹片微孔中露至絹片表面。
2.3.2.2.2將定量板(3×4×2.5cm,板中圓孔的孔徑為3.5mm,刮平后,孔中可容糞量41.1mg)放在載玻片中部,以刮片從尼龍絹片上刮取細糞渣填入定量板的中央孔中,填滿刮平。
2.3.2.2.3小心提起定量板,糞樣即留在載玻片上。
2.3.2.2.4取一張經甘油孔雀綠溶液浸漬24h的親水性玻璃紙(30×30mm),蓋在糞便上,用橡皮塞或另一塊載玻片覆于玻璃紙上輕壓,使糞便均勻展開至玻璃紙邊緣。
2.3.2.2.5編號后置于室溫25℃,相對濕度75%下過夜,鏡檢。
2.3.2.2.6每份糞樣至少需做2張涂片,以鏡檢每片平均檢出的蟲卵數乘以24即為1g糞便中的蟲卵數(EPG)。
2.3.2.3診斷標準
發現日本血吸蟲卵即為血吸蟲病人。
2.3.3結果觀察
2.3.3.1將透明后的加藤片置于光學顯微鏡的載物臺上,在低倍鏡(10×)下進行鏡檢,鏡檢時仔細檢查每一視野,并特別注意與未受精蛔蟲卵的鑒別。
2.3.3.2計數原則:數上不數下,數左不數右,記錄全片血吸蟲卵的數量。
2.3.4注意事項
2.3.4.1親水性透明玻璃紙使用前需全部浸入透明液中,浸泡24h以上,使玻璃紙顯示綠色或藍色。
2.3.4.2把刮片上的細糞渣填入定量板時,必須填滿中央孔全孔并抹平;壓制涂片時盡量使糞便均勻展開至玻璃紙邊緣,但應避免糞渣溢出。
2.3.4.3加藤片透明的速度取決于溫、濕度,一般放置室溫過夜即可,冬季溫度較低時則需置25℃溫箱內以加快透明,但切忌放置于太陽光直射下加快透明,避免加藤片脫水過度,而影響鏡下蟲卵的觀察。
2.4B超檢查
因血吸蟲卵沉積肝臟引起肉芽腫,繼后發生肝纖維化等一系列病理改變,特別是干線型纖維化,及門脈分支血管壁的增厚,可在超聲診斷儀中顯示有特征性圖像,有助于血吸蟲病的診斷。
2.4.1器材準備
B超機、藕合劑、衛生紙、報告單。
2.4.2操作步驟
2.4.2.1空腹平臥位與平靜呼吸時,以劍下橫縱切面,右肋下斜切面及右肋間切面等為肝臟常規切面,全面探查肝臟回聲情況,檢查肝實質纖維化程度,以腎實質回聲為正常標準,判斷肝回聲強弱,可分如下4級:
0級—正常;
I級—病灶性回聲密集區,分散在肝實質,沒有明確的界限,具體化為回聲尚均勻,但增強、增粗(光點顆粒稍粗);
Ⅱ級—較強的光帶形成魚鱗樣圖形,散在性病灶性回聲密集區直徑20mm,具體化為回聲欠均勻,光點較粗大,全肝均可見散在的細網狀回聲,肝血管壁回聲稍增強、增厚,肝血管起行大致正常;
Ⅲ級—回聲密集帶形成相互連接的網狀,多見直徑20mm的病灶回聲密集區,有中心纖維化的塊物(組織),具體化為回聲不均勻,光點增粗回聲較高,全肝均可見粗大網絡狀回聲,門脈血管壁增厚明顯,肝內血管腔變細窄,顯示不清,肝臟體積縮小。
2.4.2.2平臥位肝臟常規切面,探測肝臟表面與外形,肝表面可分為光滑、輕度不規則和嚴重不規則。肝左葉外形,背面凹為正常,凸為異常,下緣銳利為正常,鈍為異常。
2.4.2.3以平臥位通過腹主動脈劍下縱切面,探測肝左葉長度與厚度。右肋下斜切面,以清楚顯示肝靜脈右支注入下腔靜脈處,控測右葉最大斜位。
2.4.2.4平臥位探頭置于右側面中線縱切面,以通過下腔靜脈為參照點,測肝右葉第一長徑。用探頭垂直置于右側鎖骨中線縱切面,測肝右葉第二長徑。
2.4.2.5平臥位探頭置于左側腋中線縱切面,測脾臟長度。右側45o側臥位,左肋間斜切面,清楚顯示脾門及脾靜脈,探測脾靜脈寬度。測脾門至脾前緣的長徑(a),經脾門(脾靜脈中心)作a線從垂直線段長徑為b,通常僅測脾臟厚度相當于a。成人脾肝厚度3.00cm±0.52cm,脾靜脈不超過0.8cm。
2.4.2.6取仰臥位,右肋間斜切面或上腹正中旁線縱切面,以清楚顯示門靜脈主干,在第一肝門處,測定它最大內徑。
2.4.2.7取平臥位,肝臟常規切面(劍下橫切面及右肋間斜切面為主),清楚顯示左肝葉門靜脈第二級分支,測其最寬三支外徑(D)和內徑(d),求出d/d比值。
2.4.3診斷標準
2.4.3.1肝臟實質回聲若有Ⅱ級或Ⅲ級改變者,可擬診為血吸蟲病肝超聲圖像。
2.4.3.2門靜脈系統D/d>2者為異常。
2.4.4注意事項
2.4.4.1為了測量結果的可比性,應確定標準化的測量切面,嚴格按規定放置探頭,而且要在限定切面中測量。而定性檢查時,例如探查肝實質回聲密度,切面盡可能在不同水平進行,避免遺漏局灶性的損傷。
2.4.4.2我國己有不同年齡、不同身高、不同正常人群的肝右葉長度D/d,厚度、肝右葉第一、第二長徑和最大斜徑、脾臟長度、脾臟指數、門脈主干內徑、門脈2級分支D/d比值等,9個項目的測量數值(見《血吸蟲病防治手冊》第三版P100)可供參考。
2.4.4.3應與慢性肝炎,肝炎化肝硬化、肝癌等做出鑒別。
2.4.4.4超聲診斷血吸蟲病正確性與超聲診斷操作者的經驗、業務水平有關,應予以注意。
四、血吸蟲病人群化療技術規范
1治療對象和頻次
1.1一類流行村每年對詢檢陽性者給予化療1~2次,對漁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給予化療2次。
1.2二類流行村每年對血清學檢查陽性者給予化療1次,對漁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給予化療2次。
1.3三、四、五流行類村對當年血清學檢查陽性者給予化療1次。
1.4流動人群對詢檢或血清學檢查陽性者給予化療1次。
2治療藥品
吡喹酮。
3化療時間
查后即治。
4適應癥
各期血吸蟲病及伴有一般加雜癥的血吸蟲病。
5禁忌癥
5.1晚期血吸蟲病肝代償機能極差者。
5.2體質極度衰弱處于惡液質狀態者。
5.3急、慢性傳染病發作期。
5.4代償功能明顯失調的器質性疾病及有精神障礙或有嚴重神經官能癥患者可緩用或慎用。
6療程與劑量
6.1慢性血吸蟲病患者及血清學陽性者,除藥物禁忌癥外,均可在查出后化療。采用吡喹酮藥物:成人40mg/kg一次頓服或60mg/kg二日療法(限量60kg),兒童50mg/kg一日療法或70mg/kg二日療法,餐間服用。
6.2急性血吸蟲病患者應住院對癥治療,同時采用吡喹酮治療,成人采用120mg/kg(兒童140mg/kg)6日療法,每日分3次服,其中1/2總量在前2日內服完,其余1/2總量在第3~6日分服。
7副作用的處理
吡喹酮的副作用一般輕而短暫,多數毋須處理,少數患者可出現明顯副作用,應及時正確處理。
7.1神經系統副作用
以頭昏、頭痛、乏力較多見,個別可見嗜睡、肌肉顫動、共濟失調等,大多于數小時內減輕或消失,對較重者可給予安定、去痛、維生素B1、B6、谷維素等。有癲癇史者應同時服用抗癲癇藥。
7.2消化系統副作用
以上腹不適、不定位疼痛較多見,少數可見惡心、嘔吐等,可給予顛茄類劑或胃復安等,個別嘔吐嚴重,進食甚少或伴腹瀉者,可給予補液,并注意補鉀。
7.3心血管系統副作用:少數患者有心悸、胸悶、個別可有心律失常如早搏、房顫等,大多很快消失,癥狀較明顯者可給予鎮靜劑、抗心律失常藥等。
7.4少數患者有低熱、皮疹等,可給予對癥和抗過敏治療。
8注意事項
8.1對本藥過敏者禁用。
8.2用吡喹酮治療期間不可從事高空和水上作業等特殊工作,如操縱機器、駕駛車輛等。
8.3嚴重心、肝、腎病患者以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8.4孕婦對本藥應慎用,哺乳期婦女服用本藥期間直至停藥后72h內不宜喂乳。
8.5服藥前應詳細詢問病史和進行體檢,充分掌握患者的治前情況,對有神經官能癥患者尤其重要,并應耐心作好必要的解釋。
8.6服藥期間應加強隨訪,注意各種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并妥善處理。
五、晚期血吸蟲病病人外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
1晚期血吸蟲病診斷
1.1診斷標準
1.1.1長期或反復的疫水接觸史,或有明確的血吸蟲病治療史。
1.1.2糞檢找到蟲卵或毛蚴,或直腸活檢發現血吸蟲卵,或血清免疫學檢查陽性。
1.1.3有肝纖維化門脈高壓癥,脾腫大Ⅲ級及Ⅲ級以上,或脾腫大Ⅱ級合并脾功能亢進、食道胃底靜脈曲張和/或上消化道出血,臨床有腹水,或嚴重生長發育障礙,或結腸肉芽腫臨床表現。
1.1.4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門脈高壓癥、脾大、腹水。
1.2臨床分型
1.2.1腹水型:臨床以腹水為主。
1.2.2巨脾型:指脾腫大超過臍平線,或橫徑超過腹中線。脾腫大達Ⅱ級,伴脾功能亢進、有肝纖維化門脈高壓或上消化道出血史者,亦屬本型。
1.2.3結腸增殖型:有結腸肉芽腫臨床表現,經鋇灌腸或纖維結腸鏡證實者。
1.2.4侏儒型:有嚴重生長發育障礙。
1.3鑒別診斷
1.3.1肝炎肝硬化:多由乙、丙型病毒性肝炎引起,乙丙型肝炎病毒標志物呈陽性,病程進展較快,預后較差(見表1)。
1.3.2其他需鑒別的疾病:原發性肝癌,慢性瘧疾,結核性腹膜炎,卵巢囊腫,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及心源性肝硬化、慢性心包炎、心肌病,以及各種原因引起的肝外性門脈高壓癥,如門靜脈血栓形成,布加氏綜合癥等。
1.3.3其他原因導致肝硬化:毒物、藥物、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遺傳代謝性肝病。
1.3.4結腸增厚型晚期血吸蟲病應與結腸或直腸息肉、結腸直腸癌、腸結核、潰瘍性結腸炎、Crohn’s病等相鑒別。
表1晚期血吸蟲病肝纖維化與肝炎肝硬化鑒別要點
鑒別項目晚期血吸蟲病肝纖維化肝炎肝硬化
血吸蟲病病史有常無
病程進展較慢進展較快
病理干線型肝纖維化肝炎后肝硬化
乏力較輕較重
食欲減退不明顯較明顯
黃疸少見(<10%)多見(>30%)
肝臟肝大以左葉為主晚期肝臟常縮小
脾腫大常見,巨脾癥多見巨脾罕見
蜘蛛痣甚少見常見
肝掌少見多見
男性肥大少見多見
出血傾向少見多見
肝生化檢查損害較輕損害顯著
肝炎病理標志物(乙、丙)陰性陽性
血吸蟲病原或血清學檢查陽性陰性
預后較好較差
1.4外科治療救助出院標準
達到以下標準中1.4.1和1.4.2兩項,并分別達到各自標準時,可視為達到了外科治療救助出院標準。
1.4.1進行了有效的病原治療。
1.4.2肝生化檢查基本正常。
1.4.3巨脾型患者作了脾切除等手術后,傷口愈合良好,無手術并發癥及腹水。
1.4.4食管、胃底曲張靜脈破裂出血者,經有效治療后,出血停止,大便隱血試驗陰性一周以上,血色素﹥80g/L。
1.4.5結腸增殖型患者經手術治療后,癥狀明顯減輕或消失,經鋇灌腸或纖維結腸鏡檢查證實腸腔病變顯著改善或消失。
1.5患者轉歸
對進行救助治療出院后的患者應進行定期隨訪,及時作出治療轉歸評定,達到晚期血吸蟲病臨床治愈標準(衛地血發〔90〕22號)的,應從晚期血吸蟲病患者人數中剔除。若以后重新出現晚期血吸蟲病及其并發癥的癥狀、體征,在排除肝炎肝硬化等其它疾病后,作為晚期血吸蟲病復發處理。
2晚期血吸蟲病的病原治療
病原治療之前需對肝功能損害、低蛋白血癥、腹水等進行對癥治療。
2.1對象
對近期糞便孵化陽性,或直腸鏡檢發現蟲卵者,或血清免疫反應(間接血凝,環卵沉淀,酶聯免疫吸附)陽性,距末次治療2年以上的晚期血吸蟲病人,均需進行病原治療。
2.2方法
吡喹酮用量:肝功能代償良好的晚期患者可用總劑量40~60mg/Kg、2日療法;一般情況較差,有明顯夾雜癥的患者可采用總劑量90mg/Kg、6日療法;
2.3禁忌
晚期血吸蟲病腹水未消退、近期(6個月內)有上消化道出血、活動性肝損害、嚴重腎功能損害、嚴重心力衰竭或心律紊亂、活動性精神疾患、嚴重活動性肺結核等不宜進行病原治療。
3巨脾型晚期血吸蟲病外科治療
3.1手術適應證
3.1.1脾腫大Ⅲ級及Ⅲ級以上者。
3.1.2脾腫大Ⅱ級伴明顯脾功能亢進者(WBC在3×109/L以下,PLT在70×109/L以下)。
3.1.3門脈高壓癥食道胃底靜脈曲張或上消化道出血者。
3.2手術條件
3.2.1一般情況尚好。
3.2.2無黃疸、無腹水或輕度腹水停利尿劑后穩定三個月以上者。
3.2.3肝臟儲備功能要求A、B級,詳見表(2)。
3.2.4無心、肺、腎功能失代償,糖尿病者血糖控制正常并穩定。
表2肝臟儲備功能的Child分級標準
分級標準
ABC
肝性腦病無輕重
腹水無輕,可控制大量
血清膽紅素水平(mg/dl)<2.02.0—3.0>3.0
血清白蛋白(g/dl)>3.53.0—3.5<3.0
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秒)<44—10>10
3.3手術原則及方式
3.3.1原則:擇期手術為主,急診病人以搶救患者生命為原則,情況允許時可考慮做急診手術。
3.3.2擇期手術方式。
3.3.2.1鋇餐或胃鏡檢查無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可選擇單純脾臟切除術。
3.3.2.2食管、胃底靜脈曲張輕度以上者,選擇脾切除+賁門周圍血管離斷術。
3.3.2.3食管、胃底靜脈曲張中度以上,無論既往有無出血史,選擇脾切除+賁門周圍血管離斷術、或脾切除+分流術。
3.3.2.4食管、胃底靜脈重度曲張,既往有過曲張靜脈破裂出血史者,選擇脾切除+賁門周圍血管離斷術或食管橫斷吻合術,或脾切除+分流術。
3.3.2.5脾切除+斷流術和脾切除+分流術后再次發生上消化道出血者,經非手術治療后擇期選擇其他斷流術或分流術。
3.4圍手術期處理
3.4.1術前處理。
3.4.1.1術前檢查。
3.4.1.1.1常規及生化檢查:包括血型鑒定、血、尿、便常規、大便隱血、凝血常規檢查,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甲胎蛋白,乙肝血清標志物,丙肝抗體。血氨測定,血尿淀粉酶測定(根據病情選做)。
3.4.1.1.2特殊檢查:心電圖,胸部X光片,胃鏡或食道鋇餐,肝脾超聲顯像。
3.4.1.2術前準備:術前應盡量改善肝功能和全身狀況,以提高手術耐受性,以及病人心理準備,告知手術必要性、并發癥及預后,做好術前常規準備。
3.4.2術中處理:手術操作參照《黃家駟外科學》第六版標準和要求進行。術中應測門脈壓力,取肝組織活檢(須征得病人和家屬同意)。
3.4.3麻醉選擇:連硬外麻或全麻。
3.4.4術后處理。
3.4.4.1術后常規處理加對癥治療,防止術后并發癥的發生。
3.4.4.2血小板計數監測:脾切除術后,一般一周左右血小板回升達最高峰,如高于正常數值2倍,需進行抗凝治療。鼓勵早期下床活動,避免因血小板回升血液粘滯增加,出現腸系膜靜脈血栓形成。
4結腸增殖型晚期血吸蟲病的外科治療
4.1手術適應癥
4.1.1因腹瀉、膿血粘液便內科治療不能控制癥狀者。
4.1.2有出血、穿孔者。
4.1.3有梗阻表現,保守治療無效者。
4.1.4非典型增生或組織活檢有癌變者。
4.2手術方式的選擇
根據病變部位、范圍、合并癥及全身情況決定手術方式。下列手術供選擇:局部切除、左半結腸切除、右半結腸切除、乙狀結腸切除、結腸造口術,多發肉視情況采用結腸鏡摘除。
4.3圍手術期處理
4.3.1術前準備。
4.3.1.1術前常規檢查。
4.3.1.2腸道準備:口服抗生素、緩瀉劑,洗腸。
4.3.1.3如有梗阻、出血、穿孔者,應糾正水、電解質酸堿平衡失調,糾正貧血、低蛋白血癥。
4.3.2術中處理。
4.3.2.1仔細探查,注意多發病變或合并病變。
4.3.2.2術中快速病理檢查排除癌變可能。
4.3.2.3根據病變決定手術切除范圍和方式。
4.3.2.4保證吻合技術,注意吻合口血運、有無張力、通暢度,防止吻合狹窄和瘺發生。
4.3.2.5局部病變有粘連、組織增厚,疑癌或浸潤時,應盡量切除。
4.3.3術后處理:按腹部外科手術的常規處理。
5晚期血吸蟲病并發癥的外科處理
晚期血吸蟲病上消化道出血的外科治療。
5.1診斷依據及鑒別診斷。
5.1.1診斷依據:病史癥狀及體征;急診胃鏡檢查;選擇性血管造影(有條件時做)。
5.1.2鑒別診斷:需與胃、十二指腸球部潰瘍并出血、胃癌、膽道出血、其他(食管憩食、潰瘍及良、惡性腫瘤、食管裂孔癥)等鑒別。
5.2外科治療
5.2.1急癥手術適應癥和禁忌癥:
5.2.1.1適應癥:門脈高壓癥并上消化道大出血,經內鏡等非手術治療不能止血。病人全身情況經支持療法尚穩定,無肝性腦病,嚴重黃疸,大量腹水者(肝功能A~B級時)。
5.2.1.2禁忌癥:年老體弱,有心、腎等臟器嚴重疾病、肝功能C級時,不宜做急診手術。
5.2.2手術方式選擇
5.2.2.1急診手術時的手術方式:急診手術時應選擇手術簡單、時間短、病人能耐受且效果較為理想的胃底曲張靜脈結扎術或脾切除+門奇斷流術。
5.2.2.2擇期手術時的手術方式(見巨脾型晚期血吸蟲病的外科治療)。
5.2.3圍手術期處理
5.2.3.1急診手術圍手術期處理:術前糾正休克,備足血源,血紅蛋白提高到70g/L以上,糾正水電解質酸堿紊亂,其他同擇期手術。術后應特別注意肝昏迷,其他同擇期手術。
5.2.3.2擇期手術圍手術期處理(見巨脾型晚期血吸蟲病的外科治療)。
六、晚期血吸蟲病病人內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
1晚期血吸蟲病診斷
1.1診斷標準
1.1.1有長期反復的血吸蟲疫水接觸史,或有明確的血吸蟲病治療史。
1.1.2糞檢找到蟲卵或毛蚴,或直腸活檢發現血吸蟲卵,或血清免疫學檢查陽性。
1.1.3有門脈高壓癥,肝超聲顯像有特征性網絡狀改變,脾腫大Ⅲ級或Ⅲ級以上,或脾腫大Ⅱ級合并脾功能亢進、食道胃底靜脈曲張和/或上消化道出血,臨床有腹水,或嚴重生長發育障礙,或有結腸肉芽腫臨床表現。
1.1.4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門脈高壓癥、脾大、腹水。
1.2臨床分型
1.2.1腹水型:臨床癥狀以腹水為主。分為普通腹水型和頑固性腹水型,普通型系應用利尿劑治療有效,能使腹水消退;頑固性腹水指病史在一年以上,腹水短期內反復發作,經正規利尿治療4周以上腹水無明顯消退。
1.2.2巨脾型:脾腫大超過臍平線,或橫徑超過腹中線者,脾腫大達II級,但伴脾功能亢進者、肝纖維化門脈高壓或上消化道出血史者,亦屬本型。
1.2.3結腸增厚型:有結腸肉芽腫臨床表現,并經鋇灌腸或纖維結腸鏡證實。
1.2.4侏儒型:有嚴重生長發育障礙。
1.3鑒別診斷
1.3.1其他肝硬化需與病毒性肝炎、酒精中毒等原因引起的肝硬化相鑒別。肝炎后肝硬化多由病毒性肝炎引起,肝細胞損害較明顯,肝炎標志物測定可呈陽性,病程進程快,預后較差,鑒別要點見表1。
表1晚期血吸蟲肝纖維化與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臨床鑒別要點
鑒別項目血吸蟲性肝纖維化肝炎后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
病史血吸蟲病史或疫水接觸史肝炎史有長期酗酒史
病程進展慢進展快進展慢
乏力較輕較重中等
食欲減退不明顯明顯較明顯
腹脹較輕重較重
黃疸少見多見可見
肝腫大以左葉多見可捫及粗大結節或縮小可捫及結節,表面不光整
脾腫大常見,巨脾癥多見發生率低,巨脾罕見多輕度腫大
肝掌、蜘蛛痣少見常見多見
肝功能損害較輕較重較重
病理干線型肝纖維化結節性肝硬化小結節性肝硬化
免疫學檢查血吸蟲抗體或抗原陽性肝炎標志物檢查陽性—
B超呈網格狀或樹枝樣改變肝回聲增強,不規則,反射不勻肝回聲致密,可為亮肝
預后較好差較差
1.3.2腹水型應與細菌性腹膜炎、腹腔腫瘤、腎性水腫等相鑒別。
1.3.3巨脾型應與瘧疾、血液病等引起的脾腫大相鑒別。
1.3.4結腸增厚型應與其他結腸直腸息肉或腫瘤、腸結核、潰瘍性結腸炎等相鑒別。
1.3.5其他需鑒別的疾病:原發性肝癌,華支睪吸蟲病,卵巢囊腫,及心源性肝硬化、慢性心包炎、心肌病等。
1.4救助治療出院標準
1.4.1進行了有效的病原治療。
1.4.2肝功能基本正常或好轉。
1.4.3普通腹水型患者腹水消退,頑固性腹水患者腹水有所減少。
1.4.4食管、胃底曲張靜脈破裂出血者,經有效治療后,出血停止,大便隱血試驗陰性1周以上,血紅蛋白>70g/L。
1.4.5侏儒型患者經內科治療后,癥狀和體征改善。
1.4.6結腸增厚型患者經內科或手術治療后,癥狀改善或消失。
各型晚期血吸蟲病患者經治療達到上述標準中1、2項并分別達到各自標準時,可視為達到了救助治療出院標準。
2晚期血吸蟲病人的病原學治療
病原學治療需在肝功能基本改善,低蛋白血癥有所糾正,腹水減輕或消退,全身情況好轉時進行。
2.1對象
2.1.1糞便檢查出蟲卵或孵化出毛蚴者。
2.1.2直腸鏡檢發現蟲卵(無吡喹酮治療史)者。
2.1.3血清免疫學檢查(間接凝血試驗、環卵沉淀試驗、酶聯免疫吸附試驗等)陽性,且距末次化療2年以上者。
以上各種晚期血吸蟲病人均應進行病原學治療。
2.2方法
病原治療藥物為吡喹酮,對肝功能代償能力良好的晚期血吸蟲病患者可用總劑量60mg/kg2日療法;對一般情況較差,有明顯夾雜癥的患者可采用總劑量90mg/kg6日療法;對侏儒型晚期血吸蟲病患者可采用總劑量70mg/kg2日療法。
2.3禁忌
晚期血吸蟲病患者腹水未消退、近期(6個月內)有上消化道出血、活動性肝損害、嚴重腎功能損害、嚴重心力衰竭或心律紊亂、活動性精神疾患和其他嚴重疾病者不進行病原學治療。
2.4吡喹酮副反應及處理
2.4.1神經精神反應:頭昏、乏力、頭重腳輕等不適,可給予谷維素、B族維生素等口服藥處理。
2.4.2過敏反應:過敏性皮疹或其他過敏性反應的患者應停服吡喹酮,并給予葡萄糖酸鈣、維生素C、H1受體阻滯劑,必要時可選用地塞米松等糖皮質激素。
2.4.3肝功能損害:可在病原學治療時加強護肝、對癥治療。
2.4.4消化系統反應:腹痛、惡心患者,可給予維生素B6、654-2或阿托品;如有消化性潰瘍者,在服用吡喹酮時應加用保護胃粘膜藥物、抑酸藥等。
2.4.5心血管系統反應:可按心血管病常規處理。合并高血壓患者在服用吡喹酮時應監測血壓,必要時加用降壓藥。
3腹水型晚期血吸蟲病人的治療
3.1一般治療
3.1.1臥床休息,記錄病人每天的腹圍、體重及尿量。
3.1.2限制食鹽攝入:輕度腹水:每日食鹽攝入量少于2g;中度腹水:每日食鹽攝入量少于1g;重度腹水:嚴格忌鹽。對此類病人,應嚴格限制含鈉的食物(如腌制食品、味精等)的攝入,防止以間接方式攝入鈉鹽。
3.1.3控制水分的攝入:每日入水量控制在出量水平。
3.1.4護肝、降酶、抗肝纖維化處理:護肝藥物可選用肝安、肌苷、還原性谷胱甘肽、維生素等;降酶可選用甘利欣、強力寧、茵枝黃、門冬等;抗肝纖維化可選用復方丹參、大黃蟄蟲丸、西列賓安等,有條件還可用促肝細胞生長素、鱉甲軟肝片等。
3.1.5營養支持:原則上應給予高熱量、高質量蛋白、維生素豐富的飲食,但有肝性腦病者應限制蛋白入量。嚴重低蛋白血癥,高度頑固性腹水,酌情給予新鮮血、血漿、白蛋白。
3.2利尿療法
選擇適宜藥物聯合用藥,并采用間歇療法。一般以每天減輕體重不超過0.5kg為宜,并動態觀察病人的肝腎功能及電解質情況。
3.2.1鉀、鈉交換抑制劑:主要有螺內酯(安體舒通)和氨苯蝶啶,前者通過拮抗醛固酮而發揮作用,后者則直接抑制遠端腎小管鉀、鈉交換,兩者均為保鉀利尿藥,為治療肝硬化腹水的首選藥。
3.2.2腎袢利尿劑:主要有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單獨使用易致低血鉀癥,因利尿作用太強易誘發肝性腦病,使用時應密切注意尿量,腎功能損害者慎用。推薦與醛固酮拮抗劑或鉀制劑聯合應用,應注意速尿片與安體舒通片的比例為40mg∶100mg,螺內酯和速尿聯合用藥時應根據尿量(1500~*0ml/d,體重減輕每天0.5~1kg左右為有效)調整用藥劑量。不同種類利尿藥宜交替使用。
3.2.3噻嗪類利尿劑:單獨作用時應注意補鉀。
3.2.4滲透性利尿劑:甘露醇或低分子右旋糖酐。
3.2.5與利尿劑有協同作用的藥物:可利新(在血容量不足,腎功能衰竭時應用常有效,但價格昂貴)、酚妥拉明(有增加內臟血流量,升高門脈壓,誘導出血可能)多巴胺等。
3.3自身腹水超濾濃縮回輸
在嚴格無菌條件下,2~4小時放出腹水4000~6000ml(放腹水后加壓腹帶),經超濾或透析濃縮后回輸。
3.4中醫中藥
可參考《血吸蟲病防治手冊》第三版P166。
4侏儒型晚期血吸蟲病人的治療
16歲以前進行病原治療療效較好,治療后生長和發育常可獲得明顯改善,未好轉者可酌情使用生長激素、促性腺釋放激素、雄激素、甲狀腺素、鋅制劑等。
5結腸增厚型晚期血吸蟲病人的治療
經病原治療后,輕度結腸增厚型的病例一般局部病變會有所好轉。對經治療而無明顯療效者,及早手術治療。
6晚期血吸蟲病并發癥的處理
6.1上消化道出血
6.1.1診斷依據及鑒別診斷
6.1.1.1診斷依據:病史及體征;急診胃鏡檢查。
6.1.1.2鑒別診斷:應與胃、十二指腸球部潰瘍并出血、胃癌出血、膽道出血等鑒別。
6.1.2內科治療
6.1.2.1一般治療
6.1.2.1.1絕對臥床,活動性出血時禁食,必要時吸氧,鎮靜,保持呼吸道通暢,避免嘔血時血液吸入引起窒息。
6.1.2.1.2嚴密監測生命體征,定期復查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紅細胞壓積、血尿素氮、血漿電解質水平、PH值和HCO3-濃度。
6.1.2.1.3補充血容量,注意適量,維持平均動脈壓60~70mmHg水平。
6.1.2.1.4清潔洗腸并采用抗生素預防發生肝性腦病。
6.1.2.2止血治療
6.1.2.2.1藥物治療:首選生長抑素類(施他寧、善寧)治療,如無效考慮手術治療,不能手術者,采用傳統方法治療。一般止血藥物對胃腸道滲血有效,對食道胃底靜脈破裂出血不理想,常用的普通止血藥有:垂體后葉素、維生素K1、法莫替丁、奧美拉唑、立止血、蛇毒凝血酶等。
6.1.2.2.2三腔二囊管止血
6.1.2.2.3內鏡下曲張靜脈套扎止血
6.1.2.3降低門靜脈壓
降低門靜脈壓是治療上消化道大出血最有效的方法。生長抑素類、血管加壓素循血管藥應用較多。心得安是公認的降低門靜脈壓力的有效藥物,通過阻滯β1受體減少每分心輸出量和阻滯β2受體收縮外周血管,從而減少內臟血流量,降低門靜脈壓力,心得安應用后需要停藥時,應逐漸減量停藥。
6.2原發性腹膜炎
6.2.1一般治療:半臥位,監測生命體征,糾正水、電解質和酸堿平衡,注意營養。
6.2.2抗生素治療:應根據細菌培養的結果,選擇敏感抗生素,可被選擇的藥物為三代頭孢加喹諾酮類,有厭氧菌感染的,需加用滅滴靈等。
6.2.3腹腔穿刺灌洗:行腹腔穿刺術,放出腹水500ml,快速滴入等量生理鹽水,當放出腹水和滴入生理鹽水量達3000ml時,腹腔內注入抗生素,多選用頭孢類藥。
6.3肝性腦病
6.3.1一般治療:絕對臥床,加強監護,給氧,記錄24h出入水量。
6.3.2消除誘因:及時治療感染和消化道出血、糾正水、電解質及酸堿失衡。慎重使用鎮靜藥,患者有狂躁時,可使用異丙嗪、撲爾敏。禁用損傷肝臟藥物。
6.3.3減少腸內毒物的生成和吸收
6.3.3.1控制飲食:嚴格限制蛋白質的攝入量,昏迷期間,禁止蛋白質飲食。靜脈滴注葡萄糖液和能量合劑(含ATP、輔酶A與正規胰島素),每日供給熱量35~40kcal/(kg﹒d)和足量維生素,以碳水化合物為主要食物,昏迷不能進食者可經鼻胃管供食,控制脂肪的攝入,大量輸注葡萄糖要警惕低鉀血癥、心力衰竭和腦水腫。
6.3.3.2清潔腸道:采取灌腸或導瀉的方法清除腸內積食、積血,減少含氮物質的吸收。用生理鹽水或弱酸性溶液(灌腸液中加入適量白醋)保留灌腸;口服或鼻飼25%硫酸鎂30~60ml導瀉;對急性門體分流性腦病昏迷病人首先用乳果糖與水(1:1的比例)灌腸。抑制腸道細菌的生長可口服腸道不易吸收的抗生素,如新霉素、利福昔明;也可使用乳酸桿菌制劑,如雙叉乳酸桿菌奶。
6.3.3.3促進有毒物質的代謝清除,糾正氨基酸代謝紊亂。
3.3.1降氨藥物:可用谷氨酸鈉、精氨酸、L-鳥氨酸、L-天冬氨酸以降低血氨。
6.3.3.3.2糾正氨基酸比例失衡、減少假性神經遞質的產生:常用支鏈氨基酸、六合氨基酸或肝安注射液等。
6.3.3.4改善微循環,促進肝細胞再生:可使用促肝細胞生長素、前列腺素E,丹參注射液等。
6.3.3.5積極預防及治療并發癥:常見的有感染、出血、肝腎綜合征、腦水腫、甚至多臟器功能衰竭等。
6.3.3.6腹膜或血液透析:氮質血癥可采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6.3.3.7中醫中藥:以清熱解毒利濕為主,常用茵桅黃注射液、苦黃注射液等。
7晚期血吸蟲病人住院檢查項目
晚期血吸蟲病人收治入院后,視病情和診療需要可選作下列檢查項目:
7.1血吸蟲病病原學及血清免疫學檢查;
7.2血、尿、糞三大常規(含血小板、血型);
7.3肝炎標志物檢查(乙肝檢測s、e、c抗原及抗體、丙肝);
7.4電解質;
7.5肝功能;
7.6腎功能;
7.7肝、膽、脾B超或彩超(主要用于心功能的判斷);
7.8心電圖;
7.9胸部X線檢查(含吞鋇透視);
7.10鋇灌腸或結腸纖維鏡(結腸增厚型手術前后);
7.11胃鏡檢查治療(上消化道大出血時)。
超出上述范圍的檢查項目,需向當地縣級晚期血吸蟲病人救治技術指導小組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
七、家畜血吸蟲病查治技術規范
1病原學診斷(糞便毛蚴孵化法)
1.1材料準備
1.1.1水:pH值6.8~7.2,無水蟲和化學物質污染(包括氯氣)的澄清水,否則需作如下處理:有氯氣的自來水應在盛器中存放8h以上。河水、池水、井水、雨水等混有水蟲的水加溫至60℃,冷卻后再用。或在5萬ml水中加含30%有效氯的漂白粉0.35g,攪勻,放置20h,待氯氣逸盡;也可在放漂白粉后加入硫代硫酸鈉0.2~0.4g脫氯,0.5h后再用。對混濁的水,于每5萬ml水中加明礬3~5g,充分攪拌,待水澄清后用。
1.1.2器材、試劑:竹筷、40~80目的銅篩濾杯、260目的尼龍篩兜、500ml量杯、糞桶、放大鏡、顯微鏡、吸管、載玻片、蓋玻片、取暖爐、水溫計、盆、水缸、水桶、剪刀、鬧鐘、天平、300~500ml長頸平底燒瓶或*~250ml三角燒瓶、脫脂棉。
1.1.3送糞卡:包括村名、組名、飼養員或畜主姓名、畜別、畜名或畜號、性別、年齡、有無孕、采糞日期。
1.1.4孵育室(箱)。室溫低于20℃時需有保持20~25℃的環境條件,如有溫箱或有取暖設備的房間。
1.2操作方法
1.2.1采糞和送檢:采糞季節宜于春秋兩季,其次是夏季,不宜于冬季。采糞的時間最好于清晨從家畜直腸中采取,或新排出的糞便。采糞量:牛、馬屬*g,豬100g,羊和犬糞(農家)40g,每份糞樣需附上填好的送糞卡,于采糞當天送到檢驗室。
1.2.2洗糞和孵化:將每頭家畜的糞便分三份,每份糞量牛、馬50g,豬20g,羊、犬10g。然后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下列一種方法進一步操作。
1.2.2.1尼龍兜淘洗孵化法:糞便在40目銅篩和量杯中用清水淘洗,細糞渣存于500ml量杯中,待沉淀后去上清液,沉渣倒入尼龍兜用水沖淘洗,把尼龍兜中的糞渣裝入三角燒瓶或長頸平底燒瓶中加25℃左右清水,為便于觀察毛蚴,在瓶頸下二分之一處加一塊2~3cm厚的脫脂棉,再加清水至瓶口。
1.2.2.2塑料杯頂管法:置糞于銅篩量杯中加水充分淘洗,棄去糞篩量杯中的上層水,倒去三分之二,加25℃清水,蓋上中間有孔的塑料蓋再加滿25℃清水,再將盛滿水的試管口塞一塊2~3cm厚的脫脂棉,倒插入塑料蓋孔中。
1.2.3孵育:上述兩種方法裝好的三角燒瓶、長頸燒瓶或塑料杯放于20~25℃的箱(室)中,在一定的光照(日光或燈光)條件下進行孵育。從孵育開始到1、3、5h后各觀察一次,尾蚴多數在水面下2mm范圍內呈直線運動。發現血吸蟲毛蚴即判定為陽性。血吸蟲毛蚴肉眼觀察為針尖大小、灰白色、梭形、折光強和水中其他小蟲不同之處是在近水面作水平或斜向直線運動,當用肉眼觀察難與水中的其他小蟲相區別時,可用滴管將毛蚴吸出,置顯微鏡下可見毛蚴前部寬,前段中間有個頂突,兩側對稱,后漸窄,周身有纖毛則可判為血吸蟲毛蚴。在一個樣品中有1~5個毛蚴為+,6~10個毛蚴為++,11~20個毛蚴為+++,21個毛蚴以上為++++。以判斷、統計血吸蟲病感染的強度。
2家畜血吸蟲病血清學診斷(間接血凝試驗)
2.1材料準備
2.1.1器材:V型微孔有機玻璃血凝板(孔底角90°),25μl定量移液器,滴管,可插針頭的滴管或1~2ml注射器,12號針頭。
2.1.2生理鹽水、蒸餾水。
2.1.3診斷液和陰、陽性血清:按說明書處理和保藏。
2.2操作方法
2.2.1用滴管滴4滴生理鹽水于血凝板左邊第1孔內,用同一滴管加入被檢血清1滴,使血清成5倍稀釋。
2.2.2用帶12號針頭滴管或移液管在左邊第2、3孔中各加生理鹽水1滴(25μl)。
2.2.3用移液器將第1孔血清混勻,混勻方法是反復吸吹三次,然后吸25μl已混勻液加入右邊鄰孔中,此孔血清成1:10稀釋。
2.2.4用移液器和7.2.2.3一樣混勻第2孔血清,吸取25μl加入第3孔中,此時該孔血清成1:20稀釋。
2.2.5用移液器和7.2.2.4一樣混勻第3孔血清,吸取25μl丟棄。
2.2.6每份被檢血清和陽、陰性血清按同樣方法用3個孔,也可不用陰性血清而設生理鹽水對照孔,此時另取2個孔各加25μl生理鹽水作空白對照。
2.2.7用帶12號針頭的滴管或移液管加入1:10、1:20血清稀釋孔及空白對照孔各1滴診斷液,使診斷液和血清混勻,置20℃~37℃條件下1~2h,等空白或陰性血清對照孔中血球全部沉于孔底中央,呈一圓形紅點,且陽性血清兩孔中血球沒有全部沉入孔底中央即無圓形紅點或僅有很小的圓形紅點即可判定結果。
2.3判定
2.3.1判定標準
2.3.1.1紅血球全部下沉到孔底中央,形成緊密紅色圓點,周緣整齊為陰性(-)。
2.3.1.2紅血球少量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較陰性小的紅色圓點,周圍有少量凝集紅血球為弱陽性(+)。
2.3.1.3紅血球約半數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更小紅色圓點,周圍有一層淡紅色凝集紅血球為陽性(++)。
2.3.1.4紅血球均勻地分散于孔底,形成一淡紅色薄層為強陽性(+++)。
2.3.2結果判定:以血清10倍和20倍稀釋孔出現2.3.1.2、3、4的凝集現象時,被檢血清判為陽性。
2.3.3如陰性或生理鹽水對照孔2h后紅細胞沉淀圖像不標準,說明生理鹽水質量不合標準或血凝板孔未洗凈,需檢查原因,重新操作。
3家畜血吸蟲病的治療
3.1治療對象的確定
凡用血清學或病原學方法查出的陽性畜,經健康檢查除列為緩治或不治的病畜外,均應進行治療。
3.2緩治或不治對象
3.2.1懷孕6個月以上和哺乳期母牛以及3月齡以內的犢牛可緩治。
3.2.2有急性傳染病、心血管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牛緩治或不治或建議淘汰。
3.2.3年老體弱喪失勞力或生產能力的病牛建議淘汰。
3.3稱重或估重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盡可能稱重,以便準確計算用藥量,無稱重條件時則可采用測量估重,計算公式如下:
(胸圍cm)2×體斜長cm
黃牛體重(㎏)=
10800
(胸圍cm)2×體斜長cm
水牛體重(㎏)=
12700
(胸圍cm)2×體斜長cm
羊體重(㎏)=
300
(胸圍cm)2×體斜長cm
豬體重(千克)=
14400
馬屬動物體重(㎏)=體高×系數(瘦弱者為2.1,中等者為2.33,肥胖者為2.56)。
胸圍是指從肩胛骨的后角圍繞胸部一周的長度,體斜長是指從肩端到坐骨端的直線長度,兩側同時測量,取其平均值。體高是指鬐甲到地面的高度。
3.4病畜治療記錄
最好以縣(市)為單位統一印制病畜治療記錄表。對已確定的治療對象,要認真填寫治療登記表。在治療過程中要認真作好記錄,治療結束后,要整理成冊,歸檔備查。
3.5治療的藥物和方法
3.5.1藥物:當前用于治療血吸蟲病病畜的首選藥物是吡喹酮,其粉劑、片劑或其他劑型一次口服治療各種家畜均可達到99.3~100%的殺蟲效果。
3.5.2劑量:因病畜種類不同和藥物劑量不同其用藥量也不盡相同。黃牛(奶牛)30mg/㎏(限重300㎏),水牛25mg/㎏(限重400㎏),羊20mg/㎏,豬60mg/㎏,馬屬動物參照水牛或羊的劑量。
3.6藥物反應及處理
吡喹酮一次口服療法治療家畜血吸蟲病,一般無副反應或輕微反應,副反應主要表現為反芻減少,食欲減退,瘤胃臌氣,流涎,拉稀,心跳加快,精神沉郁,嚴重時可引起流產,也見有出現牛死亡的報告。
反應處理:一般輕微反應不需特殊處理,少數病例特別是老弱病畜或奶牛可能出現奶產量下降等反應,應加強觀察,采用對癥療法,即可康復。
八、血吸蟲病流行地區農村改廁技術規范(試行)
1范圍
1.1本規范規定了血吸蟲病流行地區新建或改建無害化衛生廁所技術要求的基本原則,以及材料、設計與施工、使用操作等要求。
1.2本規范適用于血吸蟲病流行地區農村戶廁的新建或改建。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GB7959《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
GB19379《農村戶廁衛生標準》
GB/T4750-*2戶用沼氣池標準圖集
GB/T4751-*2戶用沼氣池質量檢查驗收規范
GB/T4752-*2戶用沼氣池施工操作規程
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3.1糞便無害化:有效降低糞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數量,使病原體失去傳染性的處理措施。
3.2衛生廁所:廁所有墻、有頂,貯糞池不滲、不漏、密閉有蓋,廁所清潔、無蠅蛆、基本無臭,糞便必須按規定清出并進行無害化處理。3.3無害化衛生廁所:符合衛生廁所的基本要求,具有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按規范進行應用管理的廁所。
3.4堆肥:糞渣、沼渣等,按規程堆放,使產生溫度平均達到50℃以上并至少保持5天的發酵處理。
4技術要求
4.1基本原則
血吸蟲病流行地區農村改廁屬于預防血吸蟲病傳播的環境干預措施,其目的在于糞便無害化。
4.1.1戶廁可因地、因戶制宜地從三格化糞池、三聯式沼氣池、糞尿分集式生態衛生廁所等三種無害化衛生廁所模式中選擇。
4.1.2建造的廁所應符合《農村戶廁衛生標準》的基本要求并應正確使用和維護。
4.1.3新建、重建農戶住房時,戶廁建造應與住房建造同步規劃、審批、建造、驗收;新建、改建農村戶廁應建造在室內或庭院內;禁止在水體周邊建造廁所,禁止廁所污水直接排入水體。
4.1.4三格化糞池應在第三池清掏糞液;三聯式沼氣池的沼液應經沉淀后溢流貯存或應用;化糞池清除的糞渣、沼渣,應就地或就近進行高溫堆肥等方式的無害化處理。糞便無害化處理必須符合《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的要求,禁止使用沒有經過無害化處理的糞便施肥。
4.1.5在自然災害與其他特殊需要時,可在糞液、糞渣中直接加入足量的生石灰、漂白粉或含氯消毒劑進行應急消毒處理,處理過程與處理效果必須符合《消毒技術規范》的要求。
4.1.6當地愛衛辦應組織或委托有關部門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承擔新建或改建廁所的技術指導、施工檢查、健康教育與促進、進行正確使用與維護衛生廁所的宣傳指導、糞便無害化效果檢測與評價。
4.2材料要求
4.2.1建造材料選擇要求:選擇的產品與材料應堅固耐用,有利于衛生清潔與環境保護。便器首選白色陶瓷制品,也可選用質量好的工程塑料材料制造的便器;使用水泥制件時,水泥應選擇425#以上標號。建造材料必須是正規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具有質量鑒定報告,并保留其復印件。
4.2.2衛生廁所預制產品要求:安排企業統一生產的預制式貯糞池和廁所設備,其安全性和功能必須經過省級愛衛辦組織鑒定。
4.3設計與施工要求
4.3.1三格化糞池廁所
4.3.1.1化糞池容積:化糞池的有效容積應保證糞便在第一池貯存20天,第二池貯存10天,第三池貯存30天。總容積不得小于1.5m3。第一、二、三池的容積比例為2:1:3,在2池容積不足0.5m3時,可按0.5m3設計施工。
4.3.1.2化糞池深度:有效深度不少于1000mm,化糞池的上部應留有空間。
4.3.1.3過糞管位置:過糞管應安裝在兩堵隔墻上,與隔墻的水平夾角呈60°。其中第一池到第二池過糞管下端(即糞液進口)位置在第一池的下1/3處,上端在第二池距池頂150mm;第二池到第三池過糞管下端(即糞液進口)位置在第二池的下1/3或中部1/2處,上端在第三池距池頂150mm。
4.3.1.4便器位置:以便器下口中心為基礎,距后墻350mm,距邊墻400mm。
4.3.1.5質量與結構要求
防滲漏:三格貯糞池內側必須防滲處理,建成后應經滲漏檢驗。即加滿水觀察24小時,其水位的減少,以不超過10mm為合格。
防:防止糞便,蹲坑上應安裝便器,進糞口、出糞口應有蓋。
防浮:地下水位較高、整體貯糞池應采取相應措施抗浮。
防雨:出糞口的上沿要高出地面100mm,防止雨水流入。
防臭:可根據需要在第一池安裝排氣管,其高度應超出廁屋500mm。
4.3.2三聯通沼氣池廁所
4.3.2.1沼氣池的建造應符合戶用沼氣池相關標準材料、設計參數、施工驗收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
4.3.2.2三聯通沼氣池廁所應是廁所、畜圈、沼氣池的三連通,人畜糞便能夠直流入池,直管進料并要避免進料口的糞便,出料口必須保證發酵池糞液、糞渣充分發酵后方能取掏沼液的結構設計。
4.3.2.3不采用可隨時取沼液與沼液隨意溢流排放的設計模式。
4.3.3糞尿分集式生態衛生廁所
4.3.3.1糞、尿分別收集、處理和利用。
4.3.3.2糞便必須用覆蓋料覆蓋,促進糞便無害化。但不同覆蓋料達到糞便無害化的時間有所不同,草木灰的覆蓋時間不少于3個月,爐灰、鋸末、黃土等的覆蓋時間不少于10個月。
4.3.3.3建造技術要求:
貯尿池:其容積應能保證存放10天以上。
貯糞池:不小于0.8m3,應防止滲水。
排氣管:直徑100mm,長度高于廁屋500mm。
吸熱板(曬板):用瀝青等防腐材料正反涂黑的金屬板及水泥板,應嚴密。
4.4使用操作要求
4.4.1三格化糞池廁所
4.4.1.1啟用:正式啟用前在第一格池內注入100~*L水,水位應高出過糞管下端口。
4.4.1.2用水:用水量以每人每天3~4L為宜。
4.4.1.3清掏:半年至1年、或在使用中發現第三池出現糞皮時要清渣,應經高溫堆肥或化學法進行無害化處理。
4.4.1.4安全:化糞池蓋板要蓋嚴,防止發生意外。清渣或取糞水時,不得在池邊點燈、吸煙,防沼氣遇火爆炸。
4.4.1.5分流:生活污水不得接入化糞池,糞水與污水應分流。
4.4.1.6改型:三甕式貯糞池廁所是利用三格化糞池的原理,采用雙甕廁所的建造技術而設計的,其貯糞池容積不小于1.5m3。
4.4.2三聯通沼氣池廁所
4.4.2.1原料: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畜糞、墊圈草、鍘碎和粉碎并經適當堆漚的作物秸稈、蔬菜葉莖、水生植物、青雜草等。
4.4.2.2沼液:可以作為農肥,但禁止作為牲畜的飼料添加劑、養魚、養禽等。
4.4.2.3沼渣:應經高溫堆肥等方法無害化處理后方可用做農肥。
糞尿分集式生態衛生廁所。
4.4.3.1便后加灰土是該型戶廁應用管理的關鍵,充足加灰使糞便保持干燥。廁所在使用之前,事先在廁坑內加5~10cm的灰土。每次使用后加灰土覆蓋的用量,約為糞便量的3倍以上。糞在廁坑內堆存時間約0.5~1年。
4.4.3.2尿不要流入貯糞池,尿的儲存容器要求避光并較密閉,經加5倍水稀釋后,可直接用于農作物施肥。
5監督監測
5.1糞便無害化處理效果的監督監測,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至少每年進行一次。
5.2檢測方法:血吸蟲卵按照“尼龍絹集卵孵化法”進行檢測(《血吸蟲病防治手冊》第三版);糞大腸菌和蛔蟲卵按照《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方法進行檢測,蛔蟲卵要判斷死亡率。
5.3評價標準:廁所出口糞液的糞大腸菌值≥10-2,蛔蟲卵死亡率≥95%,不得撿出活血吸蟲卵。
九、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試行)
1監測目的
1.1了解血吸蟲病流行動態及影響因素,預測流行趨勢。
1.2為制訂防治對策及評價效果提供科學依據。
2監測病例定義
2.1診斷原則
根據疫水接觸史,結合發熱、腹瀉、肝腫大、肝纖維化門脈高壓等主要癥狀、體征,以及病原學檢查、血清免疫學檢查、血象檢查結果等,予以診斷。
2.2診斷標準
根據患者感染情況、臨床癥狀和體征,血吸蟲病分為急性、慢性和晚期三種類型。
3監測內容
3.1全國常規監測
3.1.1疫情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機構)、衛生檢疫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血吸蟲病病例,應區分急性或慢性,并在診斷后24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應在診斷后24小時內向相應單位送(寄)出傳染病報告卡,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機構)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收到傳染病報告卡后立即進行網絡直報。
3.1.2急性血吸蟲病個案調查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機構)負責對所報告的急性血吸蟲病病例在1周內進行個案調查,填寫個案調查表并及時錄入數據庫,通過血吸蟲病信息專報系統網絡上報。不具備血吸蟲病信息專報系統條件的,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上報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機構),同時報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
3.2突發疫情監測
建立健全縣、鄉、村和城市社區疫情監測體系,密切注視疫情態勢、社會經濟狀況、人文和自然環境變化情況。一旦發現當地釘螺面積大幅度增加,或感染螺密度明顯升高,或發現首例急感病人,或有突發社會、自然因素出現,應高度警戒,加強調查研究,并將調查結果上報,作出疫情預警報告。
3.2.1突發疫情標準
3.2.1.1在血吸蟲病未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含5例)。
3.2.1.2血吸蟲病傳播控制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含5例);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以上(含3例)。
3.2.1.3血吸蟲病傳播阻斷地區,發現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或有感染性釘螺分布。
3.2.1.4非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發現有釘螺分布或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
3.2.2突發疫情的報告
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或發現有可能發生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時,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血吸蟲病突發疫情信息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緩報。
3.2.3突發疫情的調查
3.2.3.1個案調查:對所有急性血吸蟲病例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病人一般情況、感染情況、發病表現、檢查及治療情況等,核實診斷。并對在患者感染時間前后各2周內在同一感染地點接觸過疫水的人員進行追蹤調查。
3.2.3.2疫點調查:根據個案調查提供的線索確定疫點及其范圍,進行釘螺和感染性釘螺調查,有條件的可進行水體感染性測定。對疫點所涉及的居民區進行人畜接觸疫水情況調查,并開展人畜查治病工作。
3.2.3.3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調查:包括水位、降雨量、氣溫、自然災害、人口流動、居民生產生活方式的較大改變等。
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調查由縣級血防主管部門組織,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站)具體實施。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站)接到疫情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展調查。
3.3監測點監測
3.3.1確定原則
3.3.1.1監測點能夠代表我國血吸蟲病流行區主要類型;
3.3.1.2監測點能夠代表我國人群血吸蟲病感染狀況;
3.3.1.3負責監測點的工作單位具有一定的血吸蟲病監測工作基礎,能夠承擔并完成監測任務;
3.3.2監測點分布
監測點以行政村為單位,全國在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設立80個監測點。
3.3.3監測點的確定
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與所在省血防主管部門(血防辦、血地辦、地病辦)、血防專業機構,根據主要流行類型和感染情況,按分層的原則,選擇有代表性流行村作為監測點。一個縣設立監測點不超過2個,原則上5年內不變動。
3.3.4監測內容與方法
3.3.4.1人群病情監測
3.3.4.1.1對監測點6歲以上的全部常住居民采用血清方法(間接血凝試驗IHA)進行篩查,陽性者以Kato-Katz法(一糞三片)進行病原學檢查,血清免疫學檢查、病原學檢查受檢率均應達到90%以上。監測點查病時須對該村的全體居民逐一登記。人群查病應在10~11月份進行。
3.3.4.1.2有外來人群的監測點,隨機檢查30人,不足30人者全部調查,方法同上。
3.3.4.1.3對當年發生的急性血吸蟲病人進行個案調查。
3.3.4.1.4第1年在監測點進行晚期血吸蟲病普查,對新發現的和現存的晚期血吸蟲病病人進行個案調查;從第2年始,對疑似晚期血吸蟲病等重點對象進行檢查,對新發現的晚期血吸蟲病人進行個案調查。
3.3.4.2家畜病情監測
以在有螺地帶敞放的大家畜為監測對象,每個監測點隨機抽查牛、羊、豬、馬等家畜各60頭(不足者全部檢查),采用糞便孵化法進行檢查,一糞一檢。查病應在10~11月份進行。
3.3.4.3螺情監測
調查范圍包括現有釘螺環境(含易感環境和其他有螺環境)、可疑環境,采用系統抽樣和環境抽樣方法,每年春季進行1次查螺。
易感環境:采用系統抽樣方法查螺(江湖洲灘環境框線距20m,其他環境框線距10m)。撿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其他有螺環境:采用環境抽樣方法(根據植被、低洼地等環境特點及釘螺棲息習性,設框調查)查螺,撿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可疑環境:采用環境抽樣方法查螺,若撿獲活釘螺,再以系統抽樣進行調查,撿獲框內全部釘螺,并解剖觀察,鑒別死活和感染情況。
查螺以村為單位進行,建立有螺環境登記卡,查螺時每框均要編號,框內釘螺全部捕捉,并以框為單位裝入釘螺袋,釘螺袋外標注調查釘螺地點、框號、環境類型和調查日期。經死活鑒別、感染性檢查后,登記和計算活螺平均密度和釘螺感染率等。用GPS測量每一自然環境的經緯度,根據調查結果繪制年度釘螺分布示意圖。
3.3.5相關因素調查
3.3.5.1自然與社會因素:包括水位、雨量、氣溫、自然災害、人口流動、居民生產生活方式等;
3.3.5.2防治措施實施情況:包括查螺、藥物滅螺和環境改造、查病、治病(化療)、健康教育、個人防護、改水改廁等。
4數據收集、分析和反饋
承擔監測任務的縣級專業機構負責監測點所有數據的收集和管理,并確定專人負責。原始數據應2次分別獨立輸入計算機,并按要求建立數據庫。監測點數據庫和分析報告應于次年1月底前上報省級血防專業機構,省級血防專業機構應在次年2月底前將數據庫和監測報告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匯總全國數據,并撰寫年度疫情監測報告,上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時向各省反饋年度監測結果。
5質量控制
5.1培訓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負責對省級參與國家血吸蟲病監測點工作的師資、承擔國家血吸蟲病監測點任務的縣級專業機構的業務技術骨干進行培訓;各省負責對市、縣參加國家血吸蟲病監測點工作的人員、本省國家血吸蟲病監測點的業務技術骨干進行培訓;承擔國家血吸蟲病監測點任務的縣(市、區)負責對具體從事監測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5.2質量控制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組織對各省監測工作進行質量抽查和考核,各省負責對本轄區監測工作的重點環節進行督導并進行考核,縣級專業機構派員直接參加現場工作。
督導與考核的內容包括組織領導、工作計劃、人員安排、經費安排、操作規程、現場實施、信息資料等情況。
省級血防專業機構應加強螺情監測的督導,有目的、有重點地組織參與現場查螺。各監測點應保留人群查病時所有的糞檢Kato-Katz片,以備復查考核。省級血防專業機構負責組織對監測點糞檢情況進行復查,每個監測點隨機抽樣調查10%的糞檢涂片,糞便涂片少于30,則需要全部復查核實,抽樣復查符合率低于90%判為不合格,需重新進行糞便檢查。結合監測點疫情情況,對血清免疫學陽性者進行抽樣復查考核。
6組織領導與職責
6.1衛生部負責全國血吸蟲病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測方案的制訂。省和市、縣血防主管部門領導本轄區的血吸蟲病監測工作,并安排所需監測經費,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
6.2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國血吸蟲病監測點組織實施,并為國家級監測點提供一定監測補助經費。
6.3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負責全國血吸蟲病監測工作的技術指導、培訓、質量控制和資料匯總分析。各省血防專業機構負責轄區血吸蟲病監測的技術指導、培訓、質量控制、資料匯總和上報。
6.4監測點所在縣的縣級專業機構(疾控機構或血防站)負責實施。縣級專業機構要將監測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和常規性的業務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安排技術骨干,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確保工作質量。
6.5各省根據全國血吸蟲病監測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省血吸蟲病監測實施方案。浙江省、上海和重慶市監測點的以縣為單位,監測工作以螺情監測和輸入性病例監測為主,監測內容和方法另行制定。
十、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血吸蟲病突發疫情,規范和指導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則
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為依據編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國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判定標準與分級
2.1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視為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啟動應急處理工作。
2.1.1在尚未控制血吸蟲病流行的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包括確診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下同)10例以上(含10例,下同);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
2.1.2在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標準的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以上。
2.1.3在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的縣(市、區),發現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病畜或有感染性釘螺分布。
2.1.4在非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發現有釘螺分布或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病畜。
2.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終止應急處理工作:
2.2.1在尚未控制血吸蟲病流行地區和傳播控制地區應急處理工作啟動范圍內,連續1個月無新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
2.2.2在血吸蟲病傳播阻斷地區和非流行區應急處理工作啟動范圍內,連續1個月無新發血吸蟲病病例,釘螺分布環境已經得到有效處理(通過藥物或環境改造滅螺后,使釘螺平均密度控制在0.01只/0.1㎡以下)。
2.3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分級
Ⅰ級:在2個以上(含2個,下同)相鄰流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現突發疫情,并連續出現新的疫點,疫點所在縣(市、區)急性血吸蟲病病例總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含5倍,下同),且有大范圍蔓延趨勢。
Ⅱ級:在2個以上相鄰流行市(地、州)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疫點所在縣(市、區)急性血吸蟲病病例總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且有蔓延趨勢;或在1個非流行市(地、州)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
Ⅲ級:在2個以上相鄰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急性血吸蟲病病例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且有蔓延趨勢;或在1個非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
Ⅳ級:在1個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
3應急響應
3.1突發疫情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向衛生部報告。
3.2突發疫情分級響應程序
Ⅰ級:由衛生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Ⅱ級: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Ⅲ級:由市(地、州)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報市(地、州)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Ⅳ級: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3.3應急組織
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發生后,根據突發疫情分級響應程序,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衛生、財政、農業、水利、宣傳、教育、公安以及愛衛會等有關部門組成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指揮和協調;衛生行政部門成立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技術指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血吸蟲病醫療救治、疫情控制和調查評估等相關工作。
4緊急處置
4.1現場處置
4.1.1病人救治:出現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時,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醫療隊,深入突發疫情疫點進行救治。對發現的所有血吸蟲病病人,應及時予以治療。
4.1.2人群預防性早期治療:根據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原則,對同期有疫水接觸史的人群進行早期預防性治療,防止急性血吸蟲病發生。早期治療的藥物和時間是:用吡喹酮治療應在首次接觸疫水4周后、用蒿甲醚治療應在接觸疫水2周后、用青蒿琥酯治療應在接觸疫水1周后進行。
4.1.3環境處理:在發生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地區,對疫點及其周圍有釘螺的水域和釘螺孳生地,用氯硝柳胺殺滅尾蚴和釘螺。噴灑劑量為2g/㎡,浸殺劑量為2mg/L;同時在易感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劃定安全生活區。有條件時,采用環境改造滅螺的方法徹底改造釘螺孳生地,消滅釘螺。
4.1.4健康教育: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種宣傳形式,迅速開展血吸蟲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護能力,并積極配合和參與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4.1.5安全用水:要求居民在劃定的安全生活區內取水。對飲用水源可能含有血吸蟲尾蚴的,飲用前要進行衛生處理。方法為每50㎏水加漂白精0.5g或漂白粉1g,30分鐘后方可飲用。
4.1.6糞便管理:對病人、病畜的糞便進行滅卵處理,方法為50㎏糞便加尿素250g拌勻,儲存1天以上。
4.1.7個人防護:教育群眾盡量避免接觸疫水,必須接觸疫水者應在下水前涂抹防護劑,穿戴防護用具。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現場開展防治工作時應注意個人防護。
4.2流行病學調查
突發疫情的調查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縣級疾病預防控制(血防)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具體實施。縣級疾病預防控制(血防)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接到突發疫情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展調查。
4.2.1個案調查:對所有急性血吸蟲病病例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同時對在與患者感染時間前后各2周內,曾經在同一感染地點接觸過疫水的其他人員進行追蹤調查。調查人員應及時將“急性血吸蟲病個案調查表”錄入數據庫,并通過血吸蟲病信息專報系統上報。或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上級疾病預防控制(血防)機構,同時報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
4.2.2疫點調查:根據個案調查線索確定疫點及其范圍,進行釘螺和感染性釘螺調查,有條件的可進行水體感染性測定。對疫點所涉及的居民區進行人群和家畜接觸疫水情況調查,并開展人群和家畜查病、治病工作。
4.2.3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調查:對水位、降雨量、氣溫、自然災害、人、畜流動情況、居民生產生活方式等相關因素進行調查。
5保障措施
5.1組織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及時安排落實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經費和物資,成立應急處理隊伍,為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理人力資源庫,并按突發疫情的級別制定人力資源調配計劃,組織開展疫情處理和血吸蟲病人救治工作。
5.2物資保障
國家和各省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疾病預防控制(血防)機構,做好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的技術、物資儲備。應急儲備物資應妥善保管、指定專人負責,并及時補充更新。儲備物資應包括:
5.2.1人、畜抗血吸蟲藥物:吡喹酮、蒿甲醚、青蒿琥酯。
5.2.2滅螺藥品:氯硝柳胺。
5.2.3防護藥品:防護油、防護膏、漂白粉、漂白精等。
5.2.4檢測試劑:血清學診斷試劑及相關器材等。
5.2.5設備及器具:滅螺機、顯微鏡、解剖鏡、病原學檢查器具等。
5.3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