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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價值
生物多樣性的價值是巨大的,人類從生物多樣性中得到了所需的全部食品、許多藥物和工業原料。物種為人類提供了食物的來源,作為人類基本食物的農作物、家禽和家畜等均源自野生型。野生物種是培育新品種不可缺少的原材料,特別是隨著近代遺傳工程的興起和發展,物種的保存有著更深遠的意義。物種是多種藥物的來源,隨著醫學研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物種被發現可作藥用。
生物多樣性的生態價值也是巨大的,它在維系自然界能量流動、物質循環、改良土壤、涵養水源及調節小氣候等諸多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生物多樣性也是維持生態系統平衡的必要條件,某(些)物種的消亡可能引起整個系統的失衡,甚至崩潰。豐富多彩的生物和它們所賴以生存的無機環境共同構成了人類賴以生存的生物支撐系統。同樣,千姿百態的生物也給人以美的享受,是藝術創造和科學發明的源泉。物種多樣性對科學技術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如仿生學的發展離不開豐富而奇異的生物世界。甚至,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生物及其環境的多樣性。
二、生物多樣性的現狀
隨著環境的污染生物多樣性正遭受著前所未有的毀滅破壞,目前世界上每小時就有一個物種消失。這是地球資源的重大損失,因為物種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種不僅會使人類失去一種自然資源,還會通過食物鏈引起其他物種的消失。據估計,地球上生物約在3000萬種以上,但至今有案可查的僅150萬種,經人類研究或加以利用的則更少,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無數的動植物在人類還沒認識它們之前就隨著原始森林的砍伐、污染、圍湖、填海等原因提前從地球上消失了。如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人類將面臨能否繼續以其固有的方式生活的挑戰。生物多樣性的研究、保護和持續合理利用亟待加強,刻不容緩。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際社會逐漸意識到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國際公約。
我國是生物特別豐富的國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國的生物多樣性也長期遭到破壞。致使中國成為生物多樣性受到嚴重威脅的國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各種措施,對生物多樣性進行保護,但是,面對全球范圍內的生物多樣性危機,僅僅依靠政府和有關組織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全體國民的重視尤其是對青少年的教育。
三、我國中學生物多樣性教育的現狀
在我國現行的基礎教育中,與生物多樣性教育相關的教材有九年制義務教育課本《生物》、《科學》和高級中學課本《生物》等。但是,在這些本應該包含生物多樣性教育的教材中甚至連生物多樣性這一詞匯都很少出現。盡管這些教材中都設置了生物與環境、環境保護、保護珍惜生物等章節,但作為業已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全球環境問題的熱點,生物多樣性的內容并不突出,青少年,作為國家的未來和希望,缺乏這方面的教育和認識,對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將缺乏了解和認識。這對今后深入開展保護工作是不利的。雖然現行的基礎教育課程存在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但是我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所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我國政府于1993年1月15日批準了《生物多樣性公約》,成為世界上率先批準該《公約》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鑒于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作為中學生物教學,應該把生物多樣性教育納入正式課程。
四、如何在教學過程中滲透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
1、在中學生物學必修課中,通過生物多樣性相關章節進行生物多樣性教育。在初中生物學教材第一冊緒論中有這樣一節內容,標題為形形的生物。當老師上課引用自然界中各種珍惜動植物來解釋這一現象時,不妨引申出生物多樣性這一概念,使學生對生物多樣性有一個初步的認識,為以后的進一步講解埋下伏筆。這一教學思路同樣業可以運用在高中教材的緒論中,當然其深度和廣度應有所差別。同理,在講到生物的遺傳和變異,遺傳變異對生物的意義時,也可以適當引申生物多樣性特別是遺傳多樣性的內容。另外,由于地球生物多樣性是由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共同構成的。
2、在選修、研究性課程和知識講座中進行生物多樣性教育。通過選修課、研究課和講座等形式進行生物多樣的知識教育會收到一定的效果。通過互聯網、書刊和教學影片等各種媒體收集到教學素材,通過組織整理,再運用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學設備進行教學,這樣的教學生動,直觀,可以使復雜深奧的科學概念變得通俗易懂。也可在老師的指導下,讓學生自己去探究生物的多樣性,進行研究性學習。應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活動,進行野外調查、參加競賽等。
3、把生物多樣性教育滲入與其有關的科目中。在我國的基礎教育課程設置中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課程除了生物學之外還包括地理、自然常識、綜合理科,在有些省市還包括環境教育。在這些課程中滲透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可以使生物多樣性得到更廣泛的重視和認識,從而達到更好的教育普及效果。
目前,大家公認的生物多樣性的三個主要層次是物種多樣性、基因多樣性(或稱遺傳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這是組建生物多樣性的三個基本層次。
物種多樣性常用物種豐富度來表示.所謂物種豐富度是指一定面積內種的總數目.到目前為止,已被描述和命名的生物種有200萬種左右,但科學家對地球上實際存在的生物種的總數估計出入很大,由500萬到1億種.其中以昆蟲和微生物所占的比例最大.基因多樣性代表生物種群之內和種群之間的遺傳結構的變異.每一個物種包括由若干個體組成的若干種群.各個種群由于突變、自然選擇或其他原因,往往在遺傳上不同。
因此,某些種群具有在另一些種群中沒有的基因突變(等位基因),或者在一個種群中很稀少的等位基因可能在另一個種群中出現很多.這些遺傳差別使得有機體能在局部環境中的特定條件下更加成功地繁殖和適應.不僅同一個種的不同種群遺傳特征有所不同,即存在種群之間的基因多樣性;在同一個種群之內也有基因多樣性──在一個種群中某些個體常常具有基因突變.這種種群之內的基因多樣性就是進化材料.具有較高基因多樣性的種群,可能有某些個體能忍受環境的不利改變,并把它們的基因傳遞給后代.環境的加速改變,使得基因多樣性的保護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基因多樣性提供了栽培植物和家養動物的育種材料,使人們能夠選育具有符合人們要求的性狀的個體和種群。
生態系統多樣性既存在于生態系統之間,也存在于一個生態系統之內.在前一種情況下,在各地區不同背景中形成多樣的生境,分布著不同的生態系統;在后一種情況下,一個生態系統其群落由不同的種組成,它們的結構關系(包括垂直和水平的空間結構,營養結構中的關系,如捕食者與被捕者、草食動物與植物、寄生物與寄主等)多樣,執行的功能不同,因而在生態系統中的作用也不一樣.總之,物種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最直觀的體現,是生物多樣性概念的中心;
基因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內在形式,一個物種就是一個獨特的基因庫,可以說每一個物種就是基因多樣性的載體;
關鍵詞:生物多樣性原因可持續利用保護對策
引言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基礎,也是當今國際社會環境和發展的研究熱點問題之一。中國是全球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種數量約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地區。但是由于自然、人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的生物多樣性正遭受著嚴重的損失和破壞,保護生物多樣性已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過對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設性意見,以資探討。
1.生物多樣性概述
1.1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含義
1992年6月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各國簽署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二條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解釋:
所有來源的形形生物體,這些來源除其他外包括陸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態系統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
1994年我國政府制訂并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對生物多樣性作如下概念:
所謂生物多樣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構成的綜合體。
但上述對生物多樣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準確性和簡練性,故本文將生物多樣性定義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組成部分的綜合體。
生物多樣性包含三層含義,即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遺傳多樣性是指某個物種內個體的變異性;物種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機體的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是指生物圈內生境、生態群落和生態過程的多樣性以及生態系統內生境差異、生態過程變化的多樣性。三者之中生態系統多樣性是基礎,而物種多樣性是關鍵,遺傳多樣性含有的潛在價值最大。
1.2生物多樣性的意義
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每個層次生物多樣性的都有著重要的實用價值和意義。物種的多樣性為人類提供了大量野生和養殖的植物、魚類及動物產品;遺傳多樣性則對培育新品種、改良老品種有著重要的作用,如人們可利用一些農作物的原始種群、野生親遠種和地方品種培育高產、優質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態系統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態系統的調節能力,維持生態平衡。因此生物多樣性不僅能為人類提供豐富的自然資源,滿足人類社會對食品、藥物、能源、工業原料、旅游、娛樂、科學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維持生態系統的功能、調節氣候、保持土壤肥力、凈化空氣和水,從而支持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其它活動。此外生物多樣性直接影響著中國的文化多樣性.
1.3我國生物多樣性現狀
我國在1987年公布的《中國珍稀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第一期中,公布的瀕危種類有121種,受威脅的158種,稀有的110種,共計389種,其中一類保護植物8種、二類的157種、三類的22種。另據中國紅皮書的估計顯示,超過1/10即500多種脊椎動物物種和15%~20%即400~500種高等植物已經受到威脅。而我國對境內的物種及其數量尚無確切的統計數字,尤其對瀕危物種的調查尚不全面。出現的問題是有些國家未列入瀕危物種名錄的物種面臨生存威脅,有的甚至瀕臨滅絕,而另一些則由于人為的保護、繁育、利用而使種群數量有所增減,因而有必要調整其保護級別或劃出、劃入保護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藥用動植物,如黃草,急待保護。
此外,近年來野生生物貿易已經對中國的生物多樣性產生了較大影響。由于糧食、中醫藥、服裝等對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動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劇增長,對幾種瀕危動植物物種以及一些沒有列入國家保護名單之內的動植物物種數量已經構成威脅。如:藏羚羊。
2.生物多樣性損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既有自然發生的,也有因自然發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類活動(特別是近兩個世紀以來)無疑是生物多樣性的損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則是引起損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種本身的生物學特性。其一是物種的形成與滅絕是一種自然過程,化石記錄表明,多數物種的限定壽命平均為100~1000萬年。其二是物種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或變異性、適應性比較差,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難以適應,因此而面臨滅絕的危險。如大熊貓,其瀕危的原因除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以外,與其本身食性狹窄、生殖能力低等身體特征有關。二是環境突變(天災),如地震、水災、火災、暴風雪、干旱等自然災害。
2.2人為原因
由于人類對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同時又過多的重視經濟發展,而對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淡薄,從而導致生境破壞時有發生;對生物資源開發過度,有些甚至是掠奪式的開發;環境污染嚴重;對外來物種入侵問題重視不夠以及制度的不健全,這些都是導致生物多樣性減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喪失、片斷化、退化
棲息地破壞和片段化已成為我國一些獸類數量減少、分布區縮小和瀕臨滅絕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國生境被破壞的兩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減少直接威脅到從苔蘚、地衣到高等物種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導致森林火災的一個主要原因,中國在過去25年內因森林火災共損失了860萬公頃的森林。以農業和建設為目的的占用森林、濕地和草原則是生境破壞的另一個原因。據估計,中國目前農田的1/3本來是處女林,這一問題在中國熱帶地區尤為嚴重。而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沿海濕地的一半左右已經發生改變,高原湖泊周圍的濕地也損失嚴重。另外,1950~1980年間中國湖泊面積減少1/10。
生境的片斷化是指一個面積大而連續的生境被分割成兩個或更多小塊殘片并逐漸縮小的過程。多種人類活動都可能導致生境的片斷化。如鐵路、公路、水溝、電話網絡、農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動的分隔物,和自然保護區內修筑公路等人為設施。特別是由于這些人為設施的建立,使得動物的活動受到限制,從而影響其覓食、遷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種子的散布也會受到影響。因而引起動植物種群數量下降并引起局部滅絕。同時由于生境的片斷化,陽光、溫度、濕度及風的變化,也會導致一些物種瀕危、甚至滅絕。另外生境的片斷化有助于外來物種的入侵,進而威脅到原由物種的生存。
生境退化則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經濟發展、過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場退化嚴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機能衰退,從而對其生存構成威脅。
草原的退化。
2.2.2掠奪式的過度開發
許多生物資源對人類具有直接的經濟價值。隨著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業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人類對之的需求隨之迅速上升,其結果導致對這些資源的過度開發并使生物多樣性下降。
而當商業市場對某種野生生物資源有較大需求,通常會導致對該種生物的過度開發。典型的實例是人類對海洋鯨類的獵捕活動與鯨類數量的消長之間的關系。我國許多藥用植物,如人參、天麻、砂仁、七葉一枝花、黃草、羅漢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經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導致滅絕。其中偷獵、濫挖走私野生動物行為對生物的多樣性威脅最嚴重。
2.2.3環境污染
2.2.3.1水體污染
水體污染能夠對水生生物(特別是魚類)生命周期的任何發展階段,產生亞致死或致死作用,影響他們的捕食、尋食和繁殖。其中亞致死的水體污染對水體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更為突出、普遍、久遠。在這種環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長緩慢或者死于環境脅迫有關的疾病。而水體富營養化能使水體生物多樣性顯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會使當地植被退化,甚至變成不毛之地,同時土壤動物也會變的稀少甚至絕跡,其生物多樣性比未受污染區顯著下降。如礦區、尾礦堆積地一、礦區廢棄地以及垃圾填埋廢棄地都少有樹木生長。
2.2.3.3空氣污染
人類排放到大氣中的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均能對生物體產生不同程度的損失,并對生態系統構成危害。經各種途徑進入空氣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殺死生物。來自冶煉廠廢氣中的有毒金屬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所引發的溫室效應等造成的生物多樣性損害、減少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關注和重視,特別是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變暖和酸雨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2.2.4外來物種入侵
外來物種入侵對生物多樣性造成了很大威脅。其入侵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于農林牧漁業生產,城市公園和綠化、景觀美化、觀賞等目的的有意引進或改進,如在滇池泛濫的水葫蘆、轉基因生物;二是隨貿易運輸旅游等活動傳入的物種,即無意引進,如因船舶壓倉水、土等帶來得新物種;三是靠自身傳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傳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區危害深廣的紫莖澤蘭、飛機草。在全球瀕危物種植物名錄中,大約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來物種入侵引起的。2002年來自南美洲亞馬遜河的食人魚又名食人鯧在我國掀起軒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達到一定規模時,可能會大量屠殺其他魚類,給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帶來危機,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2.3制度原因
雖然我國在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績,但由于制度特別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樣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主要表現在:雖然國家已把環境保護的成效納入政績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納入工作計劃;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等)對此重視夠,缺少相關具體實施細則、行動及專業人員。自然保護區是保護物種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國已建立數目眾多的保護區,但相對與國土總面積而言是不夠的,而且部分保護區管理混亂、土地權屬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雖已實施《自然保護區條例》多年,但畢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階較低,調整面窄,處罰力度不夠,故需要進行新的立法以保護自然保護區、物種及其生境。而在外來生物入侵問題上,雖有一些法規涉及,如《進出境動物檢疫法》但沒有專門法規對此做相應調整,法律漏洞較大。
此外,由于經濟發展;新的城鎮、水壩、水庫、礦區的開發、建設;旅游活動以及國際合作不充分也會對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
3.保護對策
保護生物樣多性不僅需要加快治理環境污染,把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更重要的是在生態系統水平上采取保護措施,傳統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護,通過排除或減少人為干擾來保護生態脆弱區,在一般情況下,確是保護某些物種或生態系統的有效途徑。但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過立法的途徑解決,主要是對自然保護區進行立法。鑒于外來物種對生物樣多性的影響日益嚴重,而我國卻沒有專門立法保護措施,故建議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而且隨著人口和用地的不斷增長,被動的保護已很難真正達到保護的目的,為此提出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同時生物多樣性對全人類都有著深遠的意義,需要各國政府和人民的積極參與,故特別強調國際合作和加強國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護區和制定《自然保護區立法》
自然保護區是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雙重性質,并且是一定的空間范圍的區域。在我國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惜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和具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地的陸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據《世界資源》1997年的統計,全世界已建立較大面積的保護區1.04萬個多,其無論在保有物種、遺傳、生態系統的多樣性還是在保護物種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國也意識到,由于缺法相關法律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混亂,保護區內開發與保護矛盾突出,亂砍、濫挖偷獵行為時有不斷,造成一些自然保護區破壞嚴重。
因此,許多國家對自然保護區和國家公園進行了專門立法。如,英國《國家公園和鄉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園法〉澳大利亞的國家公園與野生生物保護法》加拿大的《國家公園法》,韓國的《自然公園法》等。另外,一些國家制定了自然保護區或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并將自然保護區納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蘭的《自然保護法》、韓國的《自然環境保護法》等。這些法在保護生物多樣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無論是按國際通行做法還是從我國國情出發,都有必要抓緊制定一部《自然保護區法》,對由于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建設、管理、開發和利用而產生和存在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建議在原有法規中法律制度:如審批制度、分級分區制度、管理制度、檢查應急制度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如分類性保護和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體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鑒國外相關先進經驗,創設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區劃制度和社會影響評價制度。
3.2防止外來物種和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法規體系
外來物種入侵不僅對當地生物構成威脅,同時對經濟和人體健康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一些國家對此進行了立法。如美國先后頒布或制修訂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外來物種預防和執行法》、《國家入侵生物法》、《外來有害生物預防和控制法》、《聯邦有害雜草法》等;新西蘭《生物安全法》等。
我國雖有一些法律法規涉及外來物種管理,如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1988)農業和林業局分別建立了水生和陸生野生動物引進審批制度;《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6)、《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動物防疫法》和《植物檢疫條例》。但是目前尚無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專門法規。《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涉及到外來入侵物種物種,但未制定專門針對外來物種入侵的行動計劃,所以中國急待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生態安全和保護本國生物多樣性。如設立引種許可證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預警機制。
另外,對外來物種進行普查和有計劃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護中持續利用生物資源
雖然全世界已建立眾多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多形式保護方法方式,但相對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護的生物多樣性是有限的。因此人們認識到,有效和長期可信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方法是持續利用生物資源。指對生物資源的利用應以使生物多樣性在所有層次上得以保護、再生和發展。對保護而言,沒有合理利用也就沒有保護。利用自然保護和發展旅游業就是一例。不但有經濟效益,實際上也是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從而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這本身就是社會效益的體現,也是自然保護的價值體現。
另外建議對生物多樣性有影響的重要部門(如農業、林業、漁業、科研機構)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并將其納入他們的生產計劃中,鼓勵生物的資源利用方式的多樣化。包括根據當地資源的實際情況實施傳統的農業和林業措施;推進科研與教育;采取必要的辦法使保護區免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和進行遷地保護。
3.4國家合作與行動
在生物多樣性問題上,世界各國的共識是生物多樣性問題不是局部的、地區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聯合國有關組織、世界科學界和各國政府部門認為國際合作是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的參與國際合作加入協定,聯合打擊跨國非法貿易與捕獵。加強科研協作,但要注意與產權問題。
我國已加入的公約協定有《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國際捕鯨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熱帶木材協定》、《關于保護特別水禽的重要濕地公約》等等,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國生物多樣性,應積極的開展國際合作,并制定相關的實施計劃與細則,在必要的情況下制定相關行政法規或法律。
3.5加強環保教育
從整體和局部看,國民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的好壞,大量資料表明,凡是受環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國家和地區,通常生態環境破壞頻率越高、程度越深、問題也越多。而對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發展這一社會問題來說,除發展外,更多的應加強民眾教育,廣泛、通俗、持之以恒地開展與環境相關的文化教育、法律宣傳,培育本地化的親生態人口。特別值得重視和提倡的是利用當地文化、習俗、傳統、信仰、宗教和習慣中的環保意識和思想,如民族地區的龍山、鳳水,進行宣傳教育。另建議在中小學中專門開設環境課程或在自然、化學、生物、地理及中進行環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課外活動。
此外,加快對全國生物多樣性的清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動植物保護級別;恢復破壞的生態系統;及對一些重點珍稀瀕危物種進行人工繁育和擴群工作,也很有必要。總之,一個物種的消亡往往不是單個因素作用的結果,而是多個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所以,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是一件綜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參與,不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眾;不僅需要單個學科,更需要多學科;不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而是全球的共同參與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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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如何更好地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已成為當今社會面臨的重大議題。本文論述了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環境善治是生物多樣性破壞區域恢復和保護的有效模式,并進一步指出,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創制、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主流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技術創新和以多元文化為基礎的傳統生態自然觀是環境善治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 :環境善治;生物多樣性保護;TEEB;傳統生態自然觀
生物多樣性是地球生態系統不斷演化的結果,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它不僅給人類提供了豐富的食物、藥物資源,而且在保持土壤、調節氣候、維持自然平衡等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生存支持系統。近年來,隨著人類活動的不斷增強,地表環境的破壞越來越嚴重,很多動物、植物賴以生存的環境遭到嚴重的破壞,導致大量物種滅絕,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刻不容緩。我國生物多樣性現狀
生物多樣性(Biological diversity/Biodiversity)是生物及其與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以及與此相關的各種生態過程的總和,包括數以百萬計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和它們所擁有的基因以及它們與其生存環境形成的復雜的生態系統,是生命系統的基本特征。生物多樣性是一個總的概念,具體包括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和遺傳多樣性,有的學者也將景觀多樣性作為生物多樣性的一部分。中國是生物多樣性特別豐富的國家之一。據統計,中國的生物多樣性居世界第八位,北半球第一位。同時,中國又是生物多樣性受到威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中國的原始森林長期受到亂砍濫伐、毀林開荒等人為活動的影響,其面積以每年5000平方千米的速度減少;草原由于超載過牧、毀草開荒的影響,退化面積達870000平方千米。生態系統的大面積破壞和退化,不僅表現在總面積的減少,更為嚴重的是其結構和功能的降低或喪失使生存其中的許多物種已變成瀕危種和受威脅種。高等植物中有4000~5000種受到威脅,占總種數的15%~20%。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出的640個世界性瀕危物種中,中國就占156種,約為總數的1/4,形勢十分嚴峻。生物多樣性中最為重要的是物種多樣性,它使每個物種在系統中不至于滅絕,是生物多樣性研究和保護的重點,每個生物都處于一條生物鏈的某一層次,每一種物種的絕跡,都預示著很多物種即將面臨消亡。
我國傳統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方法就是“堡壘式”保護,即在生態環境脆弱地帶建立自然保護區,由政府劃定保護范圍,在保護區內完全禁止人類活動。后來對于保護區的劃定有所發展,劃定了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這在一定程度上將保護區對人類開放,但是普通民眾仍然沒有參與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中來。直到20世紀90年代后期,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注入,以及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等開始關注我國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問題,在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社區發展方面開始了諸多的嘗試,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之后,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規劃在城市建設中顯得尤為重要,生物多樣性規劃也被提上日程,作為城市規劃的一部分,包括省、市、縣3級保護規劃。同時,景觀生態學被引人生物多樣性的范疇之內,從基質、斑塊、廊道等景觀生態學的觀點出發,提出生物多樣性保護還應考慮它所在的生態系統及有關生態過程,應著眼于區域、大陸尺度的生態網絡,生態網絡的建立將非常有利于物種多樣性的保護,尤其是較為脆弱的物種。
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歸為四個方面:管理體制方面、經濟學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路徑方面和傳統環保文化方面。
管理體制層面:一是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存在.“多龍治水”的問題,“多部門”管理,“多法律”規定,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與資源經營部門重疊,這種多樣的“雙重”身份造成了行政主權的混亂與錯位,增加了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難度。二是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的政策不完善。我國的法律體系采用的是稀缺價值論與生物資源的可再生論,忽略了生態因素的交互作用,存在由于對外部經濟認識不足導致的價值實現方式的設計缺陷。因此,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制度設計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三是生計與生態割裂也是造成生物多樣性保護困難的一個主要原因,很多保護區的破壞主要是由于當地社區居民的偷獵、過度使用資源造成的,而當地居民的這種行為最原始的驅動力就是貧困,貧困往往是生物多樣性遭受破壞的外部驅動力,導致“貧困生物多樣性破壞一災害頻發”的惡性循環的加劇。而我國環保部門、扶貧部門及災害管理部門“各司其職”,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很多資源不能整合,使生計改善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割裂。自然保護與生計沖突是生物多樣性保護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傳統的建立自然保護區的方法,很少考慮當地社區居民的利益和發展要求,社區居民利益的受損將居民和保護區推到了對立面上,導致矛盾激化,其結果往往是保護代價高,而保護的收效甚微。
經濟學層面:主要缺乏對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的科學評估、獨立評估,缺乏系統的評估體系和評估指標,導致決策層、管理部門、企業、媒體和公眾等利益相關群體對生物多樣性的經濟價值缺乏科學認識,進而不能科學分析自然資本、生物多樣性的效益與經濟部門之間的關系,導致生物多樣保護的投資力度與當地經濟發展不協調。
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層面:我國關于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研究仍十分欠缺,研究體系單一,其研究的主體仍然是保護區管理部門的技術人員、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研究部門,缺乏社區、企業、NGO的合作與參與,國際合作的領域有限,導致理論研究較強,可操作、可示范的模式少。而一些環境NGO和國際機構通過長期的實踐取得的富有成效的保護技術,因缺乏與政府的協調溝通而得不到生物多樣性保護部門的采納推廣。
傳統環保文化層面:我國是一個多元化、多民族的國家,絕大部分民族都具有豐富的環保文化。南方少數民族的自然崇拜、北方少數民族對自然的敬畏、穆斯林民族的傳統生態自然觀對保護自然生態和生物多樣性均發揮了非常積極,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傳統環保文化無疑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隨著主流化的進程和傳統環保文化傳承面臨的挑戰,生物多樣性保護受到了日益嚴峻的威脅。
綜上所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面臨四個層面的挑戰,而要應對這些挑戰,環境善治理念的采納和普及應用是最佳選擇之一。以環境“善治”理念為基礎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途徑
環境善治(Good Environment Governance)的提出是建立在對市場和政府角色重新認識的新的治理理念基礎上的。“善治”的本質是政府與公民間積極而有成效的互動與合作。環境善治包括環境制度創新、市場機制運用、科技進步、能力建設、政府與NGO、社區和企業的合作以及全球環境治理各個方面。
要解決我國生物多樣性破壞區域的修復及保護面臨的上述問題需采取如下措施。
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創制
政策支持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根本保證,聯合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之后,中國成為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約》簽約國以來,制定通過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報告》、《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全國生態功能區規劃》和《全國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綱要》等相關政策文件,并把《生物多樣性與優化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研究》列為《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但這些國家層面的政策在省及省級以下行政區域缺乏對政策的細化,許多政策的執行缺乏財政部門的財力支撐。例如,野生動物破壞莊稼的賠償制度在絕大部分保護區得不到執行。這種缺乏跨部門合作的政策急需創制革新,需要打破管理部門之間的壁壘,統籌管理權限至權威部門,廢除“九龍治水”,提高環保部及其直屬系統的執法權威和財務運作能力。除了國家重大的法律支撐外,生物多樣性保護還應出臺具體制度:如自然資源產權制度,自然資源價格制度,生態環境稅收制度,公眾參與制度,生態補償制度,跨部門合作制度,傳承少數民族傳統環保文化制度,政府官員的環境績效考核制度,政府與社區、環境NGO和企業的合作機制,政府購買環境NGO服務機制,生態移民政策,“生態民”政策,以及符合當地社會經濟條件的磋商機制等。這些重大制度的確立及執行需要跨部門合作、利益楣關群體參與,并要避免“精英決策”或領導決策模式,而要充分發揮公眾參與的理性決策模式。否則,缺乏操作性的政策其執行力將大大減弱。如盡管生態補償政策的討論已經持續了20年左右,但到目前還不能得到有效而全面執行。這說明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的確立和有效執行面臨的挑戰和風險是巨大的,迫切需要政策創制來應對挑戰、預防風險。
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主流化
TEEB是一項由八國集團聯盟(G8)和五大發展中經濟體發起的全球性研究,研究主要集中于“生物多樣性的全球經濟效益、失去生物多樣性與未能采取任何措施的代價以及有效保護的成本”。TEEB對于決策者、企業都有莫大的影響。TEEB的首要任務是深刻認識生態系統的經濟價值,其次,TEEB提出,要妥善衡量,以管理我們的自然資本。而妥善衡量的方法就是完備的指標體系,自然環境為人類社會提供的大部分服務都沒有被GDP或其他傳統經濟指標捕獲,現有觀念沒有將生態系統提供的服務看作是經濟發展的一部分,生態系統服務未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因此,政府決策部門應實施國家評估,對生物多樣性的自然資本進行估值,這種評估將會對分析自然資本、其效益與經濟部門之間的關系至關重要,也會對決策者的決策產生很大的影響。最后,TEEB提出改善成本效益分配。這是基于環境損害的社會影響的代償原則,即“使污染者付款”和“全成本恢復原則”。這種機制出于使負責人看到和感受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受損的經濟成本,并可改變影響他們的行為動機,當然,這是基于設計穩健的制度和市場框架的基礎上的。
TEEB能夠使人們正確認識生物多樣性的價值,從而促使人們做出正確的決策,在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下,更好地利用生態系統的服務價值。因此,只有當頂層設計部門和決策部門深刻認識到TEEB的重要性,并將其納入規劃、決策和考核的范疇,才能夠從制度層面推動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技術創新
政策創制和TEEB是從機制層面應對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的諸多問題,但保護需要技術創新的支撐。在技術創新方面,社區共管、替代性生計、耦合模式、PPP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公私伙伴關系)是值得借鑒的一些技術或模式。
推行社區共管。隨著人口的增長及人口對資源需要的不斷增長,社區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存在著對當地資源的過度利用和生態環境破壞,如何能在不破壞或少破壞資源和環境的前提下,幫助當地社區發展社會經濟,使生物多樣性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已成為困擾各界的一道難題。自20世紀90年代以后,一些國家和組織開始從不同角度將這種保護與發展相協調的思想付諸于實踐。我國生物多樣性與社區可持續發展存在的矛盾較多,但最根本的問題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長期利益與當地農民的生存和發展的短期利益之間的沖突,同時,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還受到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的所有權、國家生物多樣性管理水平、自然資源開發政策及其他相關政策、法律和社會因素等諸多方面的影響。因此,基于照顧雙方利益的社區發展的生物多樣性保護(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CBC)策略應運而生。CBC注重社區居民的主動參與,讓社區居民參與到生物多樣性保護中來,主張“自下而上”的保護模式,打破傳統的“堡壘式”、“強制式”保護模式;同時,該模式注重在社區發展的基礎上進行保護,通過直接的經濟補助,或者提供技術支持和政策優惠,引導社區居民主動參與瀕危物種保護工作,逐漸改變原來以消耗資源為代價來換取經濟增長的生產方式。之后,YUEP模式對CBC模式進行了深化,主張先利用小額貸款改善村民的生產基礎,改善其生計,其次建立社區保護與發展基金,通過村民自助推舉實現資源共管、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多樣性監測,同時通過對小額貸款利潤的運作使項目具有可持續性。
發展替代性生計。替代性生計是指改變生態環境脆弱區民眾的生產方式,使其原來粗狂的、以掠奪資源為主的生產方式發生轉變。很多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是由于當地民眾的貧困所致,貧困驅使他們砍伐樹木,開墾林地或草地。因此,保護生物多樣性必須首先改善當地人的生計,轉變當地人的生產方式。蘭州大學與Oxfam及白水江自然保護區曾經成功實施過一個替代性生計項目,即通過“小額信貸”的模式,為林緣區農戶創造更多的可供選擇性就業機會或創收機遇,極大地減緩了社區與保護區管理局之間的沖突,農戶通過小額信貸解決了增收和生計問題,保護區的偷盜砍伐得到遏止,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位于內蒙古高原東部的渾善達克沙地在1959年到1999年間,陽坡植被覆蓋率下降了20%~30%,陰坡下降了30%~40%,這是由于當地人口的增多,導致牧民的數量急劇上升,牲畜的數量也急劇上升,過度放牧導致了渾善達克沙地的荒漠化。因此,學者們提出了“以地養地”的模式,即在當地建立人工高產飼料基地,將傳統的放牧改為圈養,而騰出大量的退化土地進行恢復,并進一步發展成保護區。同時,調整畜牧結構,減少山羊的數量,增加牛的數量,并引進液體奶生產線、生態旅游等適合當地發展的企業,這些措施,使民眾由原來單純的放牧發展為多元化的生產方式。這些案例說明,替代性生計滿足了生態脆弱區居民的發展需求,使他們由生態的破壞者變成生態的保護者。
生計改善一生態恢復一災害管理耦合模式。蘭州大學丁文廣教授經過10多年的農村社區綜合發展項目的實施,在我國首次提出了“生計改善一生態恢復一災害管理耦合模式”。該模式首次在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康莊鄉的清水嶺村實施。清水嶺村是一個典型的貧困村,缺乏能源,農民因能源需求破壞了大面積森林和草地,造成水土流失嚴重,形成了“貧困一生態退化一災害(旱災)頻發”的惡性循環。為了應對這一問題,丁文廣帶領項目團隊,應用“農村參與式評估”方法,到項目村進行需求評估和項目設計,組建包括村委會成員在內的項目實施小組,通過村民大會公開選舉項目分批受益戶名單,制定項目管理制度。在完成需求評估之后,依據項目管理制度,組織項目實施。具體思路是,將貧困村中的貧困戶按照特困戶、貧困戶和較好戶分組,先對特困戶無償提供良種繁育母牛,生產的(母)牛犢依次滾動到貧困戶和較好戶。這種滾動發展模式,既保證了讓最貧困的人群先受益,又照顧了條件相對好的農戶,最后達到整村受益的目標。作為獲得項目資助的必要條件之一,項目受益戶必須每戶種植至少2畝苜蓿和2畝薪炭林。項目資助方對完成項目指標的農戶獎勵清潔能源設施(太陽灶、沼氣池、節能爐等),進一步阻止了農戶對生態的破壞。為了規避旱災風險,項目設計了壓縮夏糧、擴大秋糧面積,以充分利用雨水的時空分布規律,同時,牛糞、沼液的使用減少了化肥使用量,改善了土壤結構,增強了作物的抗旱性。該模式推動了清水嶺村實現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目標,并在甘肅省多個貧困社區推廣示范。從該模式中提煉的主要理論為:“人類與自然耦合系統”中災害風險、生態環境退化與經濟貧困三者之間具有負向耦合關系,其中,經濟貧困是“災害頻發一生態退化一貧困加劇”惡性循環的外部驅動力,環境退化和災害頻發只是經濟貧困的外在表現和結果。要打破生態退化、災害頻發及貧困加劇的惡性循環,需要決策部門在生態治理、災害風險管理及扶貧領域推行“災害風險管理一生態恢復一生計改善耦合模式”,打破部門壁壘,設計跨領域橫向合作項目,推動可持續發展。
PPP(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公私伙伴關系)模式。PPP模式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一個有效機制,特別是在人口眾多、貧困人口比例高、人與自然生態環境交錯分布的區域,應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就不能缺少PPP模式。所以,我國政府、企業與環境NGO之間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互動合作模式。環境NGO在反映公眾利益訴求、推動公眾主動參與和組織協調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它是政府行為的重要補充者和合作者;企業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要回饋自然和社會,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義務:而政府在資金、政策、協調等方面具有很強的優勢,是資源的主要控制者和分配者,政府的參與對PPP模式發揮的作用至關重要;眾多的社區是與自然環境直接接觸的群體,他們既是環境資源的索取者,又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主體,沒有社區的參與和合作,就無法實現保護目標;國際環保機構有許多成功的保護案例和實踐,與它們開展合作,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可見,PPP模式能夠整合生物多樣性利益相關群體的優勢和資源,無疑是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理想途徑。
這里只列舉了4種技術,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技術創新會隨著政府和公眾對自然的認知程度不斷深化而豐富。
以多元文化為基礎的傳統生態自然觀
文化價值觀是人類文化的核心,包括原住民對生物的認知、利用和保護的價值觀、倫理觀、人與自然和諧觀等。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民族文化呈現多樣性。歸類起來,可以分為兩種生態自然觀:一是原始崇拜,人們往往將一些與自己生活關系密切的動植物作為崇拜的對象并加以保護,這些原始崇拜在歷史上都起到了保護動植物物種及其生境的作用。二是以各大宗教為基礎的宗教生態自然觀。佛教的生態自然觀以尊重一切生物為佛家的根本觀念。道教中的生態自然觀最大的特點便是表現在對生命的關懷上,強調要以仁愛之心來善待生命,所有的生物都處在一個相互平等的過程。伊斯蘭教中的生態自然觀認為要正確處理好自然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之間的關系,不能過分索取,否則會遭到大自然的懲罰。無論是宗教生態自然觀還是原始崇拜,都強調保護生態系統,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但是隨著現代商業理念和商業活動的侵入及全球化和主流化的負面影響,我國各民族的傳統生態自然觀逐漸衰弱,甚至消失。因此將民族傳統文化納入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范疇,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民族傳統文化保護的共同需求。中國少數民族生存的地區面臨著類似的環境問題、相同的社區結構及文化基礎,應用傳統的少數民族生態自然觀推動環保無疑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對于推動人口只占中國人口8. 5%、但國土面積占比高達46%的少數民族區域的環保意義重大。當環保上升到信仰的高度的時候,環保將無需外部力量的推動。正如新制度經濟學代表人物、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斯所說的那樣,行為是由制度決定,而制度又由正式約束與非正式約束共同構成,其中,正式約束是國家的憲法法律等,而非正式約束是指一個國家的宗教、文化、傳統、習俗等方面。盡管正式約束非常重要,但決定制度特征的更主要是非正式約束。可見,在全球化的時代,傳統文化及宗教文化在解決生態危機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強大生命力。
主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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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是指一定范圍內多種多樣活的有機體有規律地結合所構成的穩定生態綜合體。它包括動物、植物以及微生物物種之間的多樣性、物種內部的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等3個層次①。對于農業生態系統來說,生物多樣性在這3個層次中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而建立在生物多樣性基礎之上的農業生物多樣性,概念也十分寬泛,是指與農業生產相關所有生物的總稱。農業生物多樣性產生和存在的現實基礎是農業生物的差異性、聯系性和發展性。實現多樣農業生物之間的協調與和諧,使多樣生物與多樣環境適應乃至平衡,乃是生物多樣性概念的實質和精髓。傳統農業正是巧妙利用了這些關系,合理安排種植制度,積極防蟲治病,實行多種經營,從而實現了農業系統經濟效益、生態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1種植制度中的生物多樣性運用
在西方實驗科學傳入中國之前,古人往往把“陰陽”和“五行”思想作為認識世界的重要方法。其中的“五行”學說,主要是闡明萬物構成及其相互關系的。古人認為,金、木、水、火、土,是構成萬物的5種最基本元素,這5種元素之間有相生相克的關系。人們很早就把“五谷”與“五行”相對應,認為麥呈木性,菽呈火性,稷呈土性,麻呈金性,黍呈水性,這“五谷”之間也存在著相生相克關系。這種認識反映在農業生產中,就是要合理安排種植制度,充分發揮作物互利功效,巧妙避免作物互相妨害。農業系統中多樣的生物、復雜的關系②,構成了古代輪作復種和間作套種的基礎。農業生物生長發育所需的環境條件,包括土壤和氣候條件在內,會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表現:不同生物要求不同的生態環境,即使同一生物的不同品種,所要求的環境條件也不盡相同,無疑會形成多樣生物與多樣環境的生態關系。生物種類繁多、形態各異、結構迥異,對環境的適應方式也會千差萬別。古代的人們很早就懂得充分利用多樣環境條件,合理安排種植制度,或輪作,或復種,或間作,或套種。傳統農業時期,我國古代雖然沒有明確的多樣生物種間關系利用觀念,但古人在長期種植經驗積累的基礎上,還是總結出了一套技術措施,不僅把作物之間的互害作用控制到最小程度,而且能把互利作用發揮到了極致。陳旉《農書》在總結桑苧間作的經驗時說:“若桑圃近家,即可作墻籬,仍更疏植桑,令畦壟差闊,其下偏栽苧。因糞苧,即桑亦獲肥益矣,是兩得之也”。
古人在農業生產實踐中,逐步認識到單種某一作物時,特別是連作條件下,容易導致病蟲雜草猖獗;實行多種作物間作套種,有利于控制病蟲災害。如《齊民要術》認為谷子連作就會“莠多而收薄”;麻連作就會有“點、葉夭折之患”;水稻連作就會“草稗俱生,芟亦不死弦”。因此,“谷田必須歲易”,“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稻無所緣,唯歲易為良”。作物種間既有互利關系,也有互抑關系。因此,古人注意到,在安排種植制度時要充分利用互利關系,盡量避免互抑關系。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強調:“慎勿于大豆地中雜種芝麻,扇地兩損,而收菲薄”;《農桑輯要》也認為,桑間不宜間作蜀黍,因為“若種蜀黍,其枝葉與桑等,如此叢雜,桑亦不茂”,這是避免作物間互害作用的極好例子。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種類作物間、套種比較合適,相互促進;另一些作物相互抑制,不宜間、套種在一起。對于哪些作物相互促進,哪些作物相互抑制,古人雖然沒有從科學的角度做出歸納和解釋,但已經積累了不少事實,總結出了許多經驗。《齊民要術》認為谷、黍、稷等作物的前作,都以豆類作物為最好。如“凡谷田,綠豆、小豆底為上……凡黍稷田,新開荒為上,大豆底次之……種瓜,……良田小豆底佳”,均說明當時人們已對豆類作物作為谷類前作的好處有所認識,并最終將豆谷輪作確立為種植模式之一〔1〕。從科學的角度來分析,古代的輪作復種、間作套種,就是要尋求多樣生物之間的最佳生態關系,實現生物互利作用的最大化、互害作用的最小化。《齊民要術•雜說》曾詳細記述了在“灼然良沃”之地中穿插種植瓜、蘿卜、茄子、蔥、葵、萵苣、蔓菁、芥、白豆、小豆等十種作物的技術措施。中國古代栽培的作物種類多種多樣,其中,既有耗地作物,又有養地作物;既有喜陽作物,也有喜陰作物。為了實現多樣作物間的互利功效,避免多樣作物間的相互妨害,古人總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作物種植制度。
2蟲害防治中的生物多樣性運用
蟲螟之害的發生,實際上由于環境多變,人類著意利用的作物來不及調整適應,有害于其利用作物的生物潛滋暗長,甚至肆意擴張。從人類利用農作物的角度來看,這些“有害”生物無疑具有極大的危害性。除環境的影響之外,害蟲發生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系統生物多樣性的缺失。人類每一次有意識的“良種”選育,每一作物品種的增加,盡管能在一定程度內能夠彌補因物種減少而導致的生態位的缺失,但人類的品種選育使農業生物呈種類不斷減少的趨勢,使得生物種間關系大為簡化。種間關系的簡化,往往會導致農業微系統生物鏈松弛,一些有害生物種群迅速膨脹,對其它作物生長構成威脅甚至危害。這個時候,往往需要外界手段的介入,才能使農業生態經常保持平衡。基于以上的認識,要防止病蟲危害,就是要從根本上保持農業系統生物多樣性,并使之在結構和功能上不斷更新自我。不要試圖徹底消滅某一物種(這恰恰是人類已經犯過并且現在一直在犯的毛病,功利的人類正在消滅自己認為有害的生物物種,一味地單向培育自己認為有益的生物物種,而且愈往后,這種情形愈嚴重),應該對農業系統進行合理的干預和調節,使多樣物種之間保持適當的制約和平衡關系。古人從天敵食滅害蟲的觀察中受到啟發,開始自覺地運用多樣生物之間的天敵關系,進行害蟲防治。古籍中有很多這樣的記載,如《禮記•郊特牲》的“臘”祭典中有“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深也”的說法;《爾雅•釋鳥》載:“蜘蛛吐絲網蟲,維螂張臂捕蟬,守宮食互,蠅虎捕蠅”;《南史》記載梁武帝時“范洪胄有田一頃,將秋遇蝗……忽有飛鳥千群,蔽日而至,瞬息之間,食蟲遂盡而去,莫知何鳥……”;《夢溪筆談》載:“元豐中,青州界生子方蟲,方為秋田之害,忽有一蟲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鉗,千萬蔽地,遇子方蟲,則以鉗搏之,悉為兩段,旬日,子方皆盡,歲以大稔,其蟲舊曾有之,土人謂之‘旁不肯’”。#p#分頁標題#e#
以上這些記載,還不能說是生物多樣性在農業害蟲防治中的真正利用,因為這都是自然狀態下發生的。真正有意識地進行生物防治,開展以蟲治蟲的最早記載見于晉嵇含的《南方草木狀》:“交趾人以席囊貯蟻鬻于市者,其窠如薄絮囊,皆連枝葉,蟻在其中,并窠而賣,蟻赤黃色,大于常蟻。南方柑樹若無此蟻,則其實皆為群蠹所傷,無復一完者矣。”這是對古人利用螞蟻去防治柑桔的某些害蟲創舉的最早記載。對生物相食、寄生現象認識的逐漸深入,促進了人們利用天敵防治害蟲的自覺性。據唐代劉恂《嶺表錄異》記載:“南中柑子樹,無蟻者多蛀,故人競買之以養柑子。”古人在選育品種時,有意識地培育一些抗蟲品種,這些品種被蟲吃過之后,能迅速自我修復,如《齊民要術》中記載的氣殺螻蛄谷,“性不畏蟲,蟲食一苗,更生二苗,蟲食二苗,更生四苗,名曰氣殺螻蛄谷。”該書還記載說:“翻眼黃谷,性不畏蟲,蟲食一苗仍生一苗,蟲食二苗仍生二苗。”此外,古人還在利用生物物質循環的原理,把從害蟲天敵生物體內提取的有效物質,用在病蟲的生物防治上。我國早在戰國時代就有用“莽草”、“以嘉草熏之”、“焚牡菊以灰灑之”殺滅害蟲的記載。當然,更多的時候,古人利用農業系統多樣生物之間互相制約和平衡的關系,進行農業害蟲的綜合防治,即通過輪作復種、間作套種,結合施肥耕作、作物澆灌,營造出適宜作物生長、不利于害蟲生存的微觀生態,以達到降低蟲害的風險或危害的目的。以桑蟲的綜合防治為例。桑蟲防治中應用最早和最廣泛的是白眼蜂,古人一度把白眼蜂的多少和蠶桑生產的豐歉聯系起來,據《豐寧傳》記載“開元中一春末,兩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絲帛之豐歉”。通過間作防治桑蟲,最早見于《氾勝之書》:“黍、桑當俱生”。選用抗蟲桑品種,在我國應用也很早,有記載的可見于《廣蠶桑說》:“富陽桑皮緊,蟲不能嚙,是為佳種”。中耕除草防治桑蟲,也頻見于宋代的《陳旉農書》:“桑,時時看蟲,恐蝕損,每歲六七月間,必鋤其下草,免其蟲緣上蝕損”。
3農業經營中的生物多樣性運用
如果說輪作復種、間作套種以及蟲害生物防治,是對微觀農業系統生物多樣性的巧妙利用,那么農業多種經營便是生物多樣性在宏觀系統層面上的有效利用。植物作為生態多樣性中的一類生物,必然要參與大農業系統中的物質循環和能量交流,同其它種類的生物自然會存在著生克關系。勤勞智慧的古代勞動人民通過不斷實踐,努力嘗試,摸索出了今天看來依然有效的生物多樣性利用方式———農業多種經營。古人不僅利用著植物間的互利關系,他們還注意到植物與動物間的互利作用,并加以利用。《越絕書》中曾提到:“播種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濱海之民,獨以鳥田。……當禹之時,舜死蒼梧,象為民田也。”古人注意到麋鹿踐踏過的沼澤地可作為原始稻田,用來播種水稻(不是插秧),因為那些麋鹿吃剩的葉子草根等物,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使得水和土呈粘糊狀,在這種熟化程度好土壤里種植水稻,產量極高。在放牧制度安排中,古人也對生物多樣性多有利用。古代草原牧民在長期的游牧實踐中,形成了這樣的游牧方式:游牧者每到一個草場,總是先牧馬,再牧牛,繼而放羊。因為從覓食習慣上講,山羊與綿羊吃草,都是把草株的底部完全切斷,而馬與牛吃草則牙齒截斷草株的位置較高一些。這樣一來,馬與牛吃過的草地,羊依然能獲得草食;但羊先吃過之后,馬與牛就無草可吃了。這種生物間多樣的覓食習性,為馬牛羊的互利共生提供了可能,也為牧民合理安排畜牧制度提供了依據。“桑基魚塘”是古代勞動人民創造出來的一種獨具特色的栽桑養蠶養魚的多種經營方式。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人們將低洼之田再挖深成“塘”,取挖出之泥覆蓋四周成“基”,基上種桑,塘里養魚,桑葉飼蠶,蠶屎飼魚,塘泥肥桑。這樣不但能獲得“十倍禾稼”的經濟效益,還能收到極好的生態效益。因為在這種多樣生態中,桑、蠶、魚、泥四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既可揚長避短,又能趨利避害。今天看來,“桑基魚塘”無疑是我國古代生態多樣性利用的典范。
關鍵詞:生物多樣性;多樣性功能評價;濕地保護;衡水湖濕地
Biop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f 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ZHANG Xue-zhi
(Hengshui Bureau for Hydrology and Water Resources Survey of HebEi Province,Hengshui 053000,China)
Abstract: 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located in the hinterland of North China Plain,is a bio-intensive wetland in the North Temperate Zone,an intersection area for the different migratory birds,and the best habitat in North China Plain for many rare and precious birds.According to the survey data of the wetland biopersity,this study conducted a p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n species persities and ecosystem persities in the wetland.According to the wetland biopersity criteria,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biopersity is at a general level.Biop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 of the wetland we can provide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wetland protection.
Key words: biopersity;persity function evaluation;wetland protection;the Hengshui Lake wetland
1 衡水湖濕地屬性
按照國際濕地公約的濕地分類[1],衡水湖濕地主要為湖泊濕地、沼澤濕地、水體沼澤化濕地、鹽沼濕地、河流濕地和渠道濕地等。其中湖泊濕地、沼澤濕地是濕地的主體,類型與面積占據主要地位。其他類型濕地居次要地位。此外,還有少量人工濕地如溝渠、養魚池等。各種類型濕地關系十分密切,它們相互依存,共同構成衡水湖濕地生態系統。任一類型濕地的退化都將對衡水湖濕地的生態與環境功能產生巨大的影響[2-4]。
1.1 生物多樣性保護層次
衡水湖具有非常重要的濕地生態服務功能,是北溫帶野生動植物聚集地和候鳥南北遷徙不同路線的交匯處,這里有植物370種,鳥類286種,魚類26種,昆蟲194種,兩棲爬行類17種,哺乳類17種,生物多樣性非常豐富。
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功能的完整性與保護珍稀動植物有著同等重要的意義。許多物種雖然未被列入國內外各種動植物保護名錄,但其或為重點保護珍稀鳥類提供棲息地和繁殖地,或直接(間接)為這些珍稀鳥類提供食物,共同構成適宜的鳥類生境。所以保護這些物種,保護生物多樣性對于珍稀鳥類的保護也是至關重要的。同時,保護生物多樣性也就是保護濕地這一天然物種基因庫,以利于我們子孫后代對物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人類生存和生活也都具有重要的現實和潛在的意義[5]。
1.2 濕地保護類型
濕地是位于陸生生態系統和水生生態系統之間的過渡性地帶,在土壤浸泡在水中的特定環境下,生長著很多濕地的特征植物。濕地廣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擁有眾多野生動植物資源,是重要的生態系統。很多珍稀水禽的繁殖和遷徙離不開濕地,因此濕地被稱為“鳥類的樂園”。濕地強大的生態凈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腎”的美名。根據《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GB/T 14529-93),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屬于自然生態系統類的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6]。從生態系統特征上看屬于以華北內陸淡水濕地生態系統為主的平原復合濕地生態系統。
2 濕地生物多樣性功能評價方法
生物多樣性的3個主要層次是物種多樣性、基因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這是組建生物多樣性的3個基本層次。基因多樣性代表生物種群之內和種群之間的遺傳結構的變異。每一個物種包括由若干個體組成的若干種群。各個種群由于突變、自然選擇或其他原因,往往在遺傳上不同。因此,某些種群具有在另一些種群中沒有的基因突變,或者在一個種群中很稀少的等位基因可能在另一個種群中出現很多。在同一個種群之內也有基因多樣性,在一個種群中某些個體常常具有基因突變。生態系統多樣性既存在于生態系統之間,也存在于一個生態系統之內。總之,物種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最直觀的體現,是生物多樣性概念的中心。基因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內在形式,一個物種就是一個獨特的基因庫,可以說每一個物種就是基因多樣性的載體;生態系統的多樣性是生物多樣性的外在形式,保護生物的多樣性,最有效的形式是保護生態系統的多樣性[7-9]。
作為水陸相兼的生態系統,濕地的獨特生境使它同時兼具豐富的陸生與水生動物植物資源,對于保護物種,維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難以替代的生態價值。濕地生物多樣性是所有濕地生物種種內遺傳變異和它們生存環境的總稱,包括所有不同種類的動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所擁有的基因和它們與環境所組成的生態系統[12]。
物種多樣性是群落生物組成結構的重要指標,它不僅可以反映群落組織化水平,而且可以通過結構與功能的關系間接反映群落功能的特征。
在濕地生態系統評價方法的基礎上,結合生物多樣性的理論和實踐,將物種多樣性和生物多樣性作為一級指標,下設二級、三級亞指標,建立可操作性較強的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指標體系[13],見表1。
人類威脅程度分值
對資源保護部構成威脅5保護區與未開發生境毗鄰5
資源的有效保護受到一定的威脅3保護區周邊尚有未開發生境3
資源的有效保護受到較大的威脅1保護區被已開發的區域環繞1
根據濕地生物多樣性現狀調查結果,對照以上賦值逐項打分,將所得分數累加即得到該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總分值。計算公式為:
R=∑3i=1Ai+∑3j=1Bj(1)
式中:R-濕地生物多樣性總分值;A-物種多樣性分值;i-物種多樣性評價項目數;B-生態系統多樣性分值;j-生物多樣性評價項目。
根據R值的高低,將濕地生物多樣性劃分為5級,見表8。 3 衡水湖生物多樣性評價
衡水湖是華北平原上第一個內陸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同時也是華北平原唯一保持沼澤、水域、灘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濕地生態系統的自然保護區[14]。豐富的生物資源是衡水湖的支柱。這里有綠藻、藍綠藻和硅藻等在內的201種浮游植物、平均密度達到了4 000個/L,浮游動物174種、平均密度達到了4 000個/L;這里有蘆葦等挺水植物,藕、睡蓮屬等漂浮有葉植物,眼子菜屬、黑藻屬等深水植物;這里有兩棲綱、爬行綱、哺乳綱野生動物共30多種。所以,衡水湖被稱作“物種基因庫”。
根據調查結果,衡水湖濕地有維管植物366種,鳥類286種,分別占河北省物種總數的42.2%和57.2%。維管束植物有國家三級重點保護植物野大豆;鳥類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7種,有黑鸛、東方白鶴、丹頂鶴、白鶴、金雕、白肩雕、大鴇。生物多樣性評價結果為:
物種多度:A1=A11+A12=7.5+10=17.5
物種豐度:A2=A21+A22=10+7.5=17.5
物種稀有性:A3=A31+A32=2+4=6
則物種多樣性為:
A=∑3i=1Ai=17.5+17.5+6=41
衡水湖濕地大多數植物屬于世界廣布種;在調查的鳥類中,廣布種占總數的23.1%,古北種占種數的68.9%,東洋種占8.0%。衡水湖為沼澤蘆葦香蒲生態系統,在華北屬常見生境類型;生態系統的組成結構簡單、類型單一。衡水湖受人類影響因素較多,對濕地內水體、生物等資源影響較大;濕地周圍為村鎮和農田,沒有未被開發的區域。生態系統多樣性評價結果如下。
生態系統多樣性地區分布:
B1=B11+B12=4+4=8
生態系統多樣性生境類型:
B2=B21+B22=2+6=8
生態系統多樣性人類威脅評分:
B3=B31+B32=1+1=2
則生態系統多樣性為:
B=∑3i=1Bi=8+8+2=18
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價總分為:
R=∑3i=1Ai+∑3j=1Bj=41+18=59
按照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分標準,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功能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為:物種多樣性為41分,生物系統多樣性為18分,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處于一般水平[15]。從分析結果可以看出,衡水湖濕地物種多樣性占優勢,而生態系統多樣性占劣勢,生態環境受人類活動影響因素較大。
4 結論
利用衡水湖生物多樣性資料,對衡水湖生物多樣性功能進行評價。分別對物種多度、物種豐度和物種稀有性進行分析,計算出物種多樣性;對生態系統多樣性地區分布、生態系統多樣性生境類型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人類威脅等指標分析,計算出生態系統多樣性指標。按照濕地生物多樣性評分標準,衡水湖濕地生物多樣性處于一般水平。生物多樣性是自然生態系統生產和生態服務的基礎和源泉。生物多樣性可提供多方位的服務。人類歷史上大約有3 000種植物被用作食物,估計有75 000種植物可作食用。人類就是依賴這些植物得以繁衍。生物技術是以現有生物多樣性為物質基礎的工作,在解決糧食短缺、人類健康、維護生物物種和環境等諸多社會經濟重大問題中將發揮重要作用,將成為21世紀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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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資源短缺分為水量與水質型短缺兩類。更多的時候,水質型短缺才是罪魁禍首,它大大消減了有限、可利用的淡水資源水量。然而,我們的目光往往集中于治理、恢復淡水資源本身,過分強調工程化污水處理等人為處理措施,很少有人意識到,豐富的淡水生物多樣性才是維持淡水功能的基本前提。淡水生物多樣性不僅為人類提供清潔淡水、魚蝦等物質資源,更重要的是,它還有著維持淡水生態系統內養分循環、實現水體自凈、控制洪澇/干旱、調節小氣候等生態價值。
水體自凈
所謂生物多樣性,是指在一定時空范圍內,生物物種及其所攜帶的遺傳信息與環境間所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之多樣化,以及各種生物學、生態學過程的多樣化和復雜性。生物多樣性包含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和景觀多樣性等4個層次的內容。淡水生物多樣性其實已經涵蓋了整個淡水生態系統。
在自然狀態下,淡水生態系統中各種各樣的生物與非生物因素相互關聯、相互作用,進行著一系列復雜的物理、化學和生命活動,維持著淡水生態系統結構和各種功能的正常運作,保持自身的生態平衡。此時,如果有少量污染物排入水體,淡水生態系統完全可以將其分解和轉化,使水質不會嚴重惡化,這就是水體的自凈功能。
其中,水體的生物自凈作用非常重要。天然水體中棲息著各種各樣的生物和微生物,微生物能把人類排入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分解成二氧化碳等無機物質;藻類、水草等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利用水中二氧化碳和無機營養物,合成自身細胞組織;魚類一方面以藻類等為食,另一方面又是人類所喜愛的水產品……除降解和轉化有機物和無機物外,水生生物還能對汞、鉛、鉻、砷等有毒重金屬鹽類或其他有毒、難降解物質進行轉化或富集。
由此可見,在水體中,物種越豐富,水質凈化的速度就越快,效果也越好。淡水中,即使是相同物種,其攜帶的基因也可能是不同的,攜帶一些基因的生物可能具有更強的生存能力,或者對于某些特定污染物的降解更為有效。所以,水體中遺傳多樣性越高,也就意味著降解各種污染物的功能越全面。
淡水生態系統多樣性與淡水資源水質、水量都具有密切關聯:接納水體水量越大,水體結構越復雜,就越有利于物理凈化;物種豐富、結構復雜的河流、湖泊和濕地有利于容納地表水、補充地下水,具有蓄洪、涵養水源、調節水量的功能。
因此,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充分調動水體自凈的積極因素,不但可以減輕人工污水處理的經濟負擔,還可以保證水體的正常功能。例如,美國有很多地方的生活污水只經簡單處理,就直接排入附近水體或土壤。他們之所以敢于這樣做,就是利用了天然水體/土壤的自凈能力。
衰退危機
生物多樣性這一概念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后,立刻引發了全球的廣泛關注,因為它預示著生物多樣性銳減這種潛在危機的來臨。
據生態學者估計,目前物種滅絕速度大約是正常滅絕速度的100~1000倍,全世界每一分鐘就有一種植物滅絕,每天會有一種動物滅絕。有人形象地稱,現在的物種滅絕狀況為第六次物種大滅絕。與前五次物種大滅絕不同的是,過去幾次物種大滅絕主要是由地質災難和氣候變化所致,此次物種大滅絕的罪魁禍首卻是我們人類自己。
與陸地和海洋相比,淡水生態系統范圍相對狹小、不連續,具有極高的封閉性;淡水生物不易突破陸地阻隔,遷入、遷出都異常困難。這些特點使得全球淡水生物多樣性異常豐富。盡管地表淡水水域面積只占地球表面的0.8%,但其所包含的物種數卻占全球所有已知物種總數的2.4%,其平均物種密度遠高于陸地或海洋(淡水的相對物種豐富度為3,陸地為2.7,海洋僅為0.2)。
另一方面,淡水生態系統的封閉性又限制了其自我調節能力,系統的生態穩定性較差,使其更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干擾。因此,淡水生物多樣性下降的速度遠遠大于陸地和海洋。僅從2003年到2010年,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淡水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物種數量就已從2000上升至6000之多。更嚴重的是,如果目前的退化趨勢得不到遏制,淡水物種的滅絕速度將成倍增長。這些例子只是最直觀的物種多樣性變化,其中所隱含的遺傳、生態系統和景觀多樣性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
無水可飲
造成淡水生物多樣性銳減的人為因素有很多,如水利工程、生物入侵、環境污染、圍湖造田和水土流失、過度捕撈以及不合理養殖、氣候變化,等等。無論是由何種原因引起的何種層次多樣性退化,均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到淡水生態系統凈化和涵養水源的功能,最終引起淡水水質和水量的變化。
有時,外來生物入侵也會對本地水體生態造成災難性的破壞。19世紀70年代,北美小龍蝦物種擴散至瑞士,其超強繁殖能力以及所攜帶的致病真菌導致瑞士本地小龍蝦大量死亡。分解這些死去的小龍蝦需要消耗很多的氧氣,這使得水體中的溶解氧含量迅速下降,有些水域甚至變得混濁,并散發出惡臭。1979年,我國的滇池以及云南許多湖泊引入太湖新銀魚這一物種后,水體中生物群落結構失衡,浮游動物銳減,浮游植物激增,致使滇池及其他湖泊出現了嚴重的水體富營養化現象。
此外,人工養殖在給人類帶來大量水產的同時,也在威脅著養殖場周圍的水質。
關鍵詞:全球性生態環境問題;生物多樣性;可持續發展;教學設計
一、教材分析
“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是人教版高中生物必修3“穩態與環境”第6章第2節內容,它是本節的最后一節,也是整本教材的最后一節,主要包括全球性的生態環境問題,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內容和價值,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措施以及可持續發展等內容。作為整本教材的最后一節,內容安排十分合理,讓學生在學習生物知識的過程中去解決一些環境問題,具有對本教材內容升華的特點,體現了生物學教學的意義所在。
二、學情分析
由于學生已經有了種群、群落和生態系統等知識作為基礎,學習本節難度并不大,關鍵是能通過教學讓學生認識目前存在的環境問題,樹立環境保護意識尤為重要。
三、教學目標的確定
根據教材內容和學生的學習情況,制訂了以下教學目標:
1.知識與技能
關注全球性的生態環境問題,概述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義和措施。
2.過程與方法
進行資料搜集,了解我國利用生物技術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進展;通過小組合作探究,體會合作學習的快樂。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形成環境保護需要從我做起的意識。
其中概述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措施是本節的重點和難點。
四、教學策略
在準備教學之前,教師精心編寫“三案”。“三案”分為課前預習案、課堂導學案和課后固學案。課前預習案在上課前一天發給學生,讓學生根據其中的內容閱讀課本進行預習,課堂導學案主要是設計五個互助探究的問題讓學生在上課時通過小組合作學習加深學生對本節內容的理解,課后準備一些習題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
在教學過程中,先從身邊的環境入手,由整潔的環境和被污染的環境圖片進行對比,讓學生意識到需要保護我們生存的環境,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對于本節的主要知識:全球性的生態環境問題,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措施以及可持續發展等內容,通過精心設計的幾個問題,讓學生展開小組討論,展示答案,小組點評、質疑,以達到對知識的掌握和理解。
五、教學過程
1.情境導入,激發學習興趣
通過多媒體展示幾張本市整潔的環境和主要景區的圖片,提問:“生活在這樣的城市里,同學們感覺如何?”再展示幾張城市垃圾遍地、河流污染、霧霾嚴重的照片,提問:“如果你們生活在這樣的城市,你又會有什么感覺?”待學生給出否定的答案后,教師緊接著指出“天涯若比鄰”,一個城市污染了其他地方也會受到影響,地球是人類唯一的家園,生態環境問題具有全球性,需要全人類的關注與協作,引出本節課題“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設計意圖:由本市的環境入手,可以讓學生產生對家鄉的熱愛之情,同時兩種環境的截然反差,讓學生強烈地意識到保護我們的家園勢在必行,自然地過渡到本節的教學內容上來,也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
2.展示學習目標,開展自主學習
教師多媒體展示學習目標,指導學生根據導學案中列舉的自主學習提綱再次閱讀課本,識記本節主要知識。教師檢查各組學生的預習情況,并給予評價。
設計意圖:展示學習目標,可以讓學生明確本節的學習目的,有計劃地進行學習。自主學習可以進一步熟悉本節知識,以便在此基礎上進行小組討論。
3.小組討論,進行合作探究
在導學案中設計了這樣的幾個問題:“觀察課本P124頁全球性的生態環境問題,想一想,這些環境問題會不會影響我們個人的生活?我們個人的行為與這些環境問題的形成有沒有關系?”“為什么要保護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性有哪些價值?分別舉例。”“如何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多樣性是否意味著禁止開發和利用?”“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在生活中我們應該如何去做?”教師指導學生針對以上問題展開討論,小組合作學習共同探究,教師一旁指導學生解答疑惑,并對各小組的學習狀態進行評價。
4.課堂小結
最后教師用多媒體展示本節的知識網絡,師生共同總結本節的主要知識。指出要保護我們的家園,需要我們每個人共同努力,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從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做起,只有我們每個人都做到了,才能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才能實現我們心中的中國夢。
設計意圖:把零散的知識形成知識網絡,便于學生復習和記憶,在課堂最后呈現是對本節課的一個總結。最后在師生共同的倡議中結束本節課,把學生的情感提升到了一個高度,再次讓學生樹立環境保護的意識。
六、教學評價的設計
在本節課中,預習、小組討論、展示、點評和質疑等環節都有教師對學生的評價,評價包括小組評價和個人評價。小組評價可以促進學生的合作學習共同探究,而個人評價是在課堂中對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評價,提高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有效的課堂評價不僅對學生的學習有促進作用,還可以激勵教師有目的性、有計劃性地不斷改進教學,提高教學效率。
七、教學反思
在新課程改革背景下,教師的課堂教學中的角色是一個組織者,這就要求教師在課前認真研讀教材,編寫學案,精心設計問題,在課堂中還要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為此我設計了這樣的一節課。但在實際的教學中發現,在課堂中學生是一個思維活躍的群體,他們的想法和提出的問題是教師所不能預料的,這就需要教師備課時要多站在學生的角度,還要不斷地提升自己的應變能力,做一個智慧型的教師。
摘要: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是當今世界的一個熱點問題。哥斯達黎加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公法管制模式來調整該問題的國家之一,它采用了將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規定在目標更廣泛的綜合性立法之中的形式。其“綜合立法+專項實施條例”的立法形式、協調型的管理體制和主管模式以及為避免交易中存在的實力不平衡而設立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和共同商定條件制度,值得我國學習和借鑒。
關鍵詞 :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公法管制:生物多樣性;哥斯達黎加問題的提出
1993年生效的《生物多樣性公約》以及2014年生效的《關于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名古屋議定書》為公約和議定書的締約國,特別是其中的遺傳資源提供國對遺傳資源的獲取與惠益分享進行管制提供了國際法基礎;另一方面,這兩項國際法也為各締約國結合本國實際確定管制模式提供了空間。因此,遺傳資源提供國可以根據本國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國情來確定本國的管制模式。根據不完全統計,各國的管制模式有三種類型:利用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方面的行政法規范進行管制的模式;利用遺傳資源獲取及惠益分享方面的財產法和合同法等進行調整的私法模式;通過利益相關者特別是利用者采取自愿性質的守則與指南進行調整的自律模式。
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制的公法模式,是遺傳資源提供國最常見的管制模式,它指一國的公權力介入本國境內的遺傳資源的獲取以及分享惠益的活動,為此制定專門的行政法律或者法規,立法措施,政府部門根據所建立的公法框架進行管制。
在公法模式下,具體的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立法形式又可以劃分為三種情況:綜合性立法,其目標更為廣泛,包含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專門立法;區域組織的超國家立法。其中,哥斯達黎加就是第一種立法形式的代表性國家,它是在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這一個目標更為廣泛的立法中,對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作出專章規定。
中國是生物多樣性大國之一,也面臨著對境內遺傳資源的獲取活動進行管制的重要問題,對此,與我國具有類似國情的哥斯達黎加采用的公法管制模式獨具特色,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其經驗可以為我國的相關立法提供重要參考。
哥斯達黎加公法管制的立法背景
在過去30年,哥斯達黎加人已經逐漸認識到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自19世紀70年代以來,全國大約1/3的土地已經被劃為國家公園、國家森林或是相同目的的保護區。在起草《生物多樣性法》之前,哥斯達黎加已經制定了大量管理單項自然資源的法律,但在調整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方面,還存在法律空白。
《生物多樣性法》出臺之前,調整生物資源利用的行政框架僅限于由生物多樣性各領域專家組成的環境與能源部咨詢委員會(COABIO,西班牙語縮寫)以及哥斯達黎加國家生物多樣性研究所(Instituto Nacional de Biodiversidad,簡稱INBio)。INBio于1989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半官方的、非營利的、公益性的團體,主要行使下列職能:制定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管理和執行國家生物多樣性清單;將國家收集物納入到單一的行政實體;將哥斯達黎加生物多樣性的所有信息納入一個單一實體;提供獲取哥斯達黎加生物多樣性的信息。在私營部門希望對生物多樣性的化學成分、基因、蛋白質、微生物或其他產品進行商業應用開發時,研究所充當該私營部門的對應合作主體。該研究所因在1991年9月與美國醫藥產業巨擎默沙東公司(Merck&Co.,Ltd)簽訂了一項商業性的生物開發研究合作協定而聞名于世。1996年6月《生物多樣性法》第一份草案提交討論時,哥斯達黎加已經與外國跨國公司簽訂了六項類似合同。
在此基礎上,哥斯達黎加發起了與利益相關者團體進行磋商的程序,這些團體是根據特定標準挑選出來的,包括保護區周邊的土著人、法律專家、科學家、公務員和商業部門的代表。磋商的目的在于制定一項既能夠全面、綜合實施《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各項要求,又能滿足將來生物安全、生物技術、獲取知識產權等更具體議題的要求的法律。不過,由于各方關于草案的立場過于對立,討論過程被迫停頓。
為了繼續立法議程,環境委員會于1997年7月委派了一個特別聯合次委員會(Special Mixed Sub-Commission)。該次委員會對國家作為生物多樣性監管者的作用,公共與私有所有權的概念、行政機構、生物安全、遺傳及生化成分的獲取、相關知識的保護以及社區的知識權等問題進行了重點討論。1997年11月,該次委員會提交了法律草案,在經過略微的修改后于1998年4月23日在立法院獲得通過。該法律經總統簽署后,《生物多樣性法》于1998年5月6日成為第7788號共和國法律(Ley de Biodiversidad No. 7788)。
此后,在1998年《生物多樣性法》第62條授權的基礎上,哥斯達黎加環境與資源部于2003年頒布了《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和生化成分獲取通則》(以下簡稱為“《獲取通則》”),意在具體實施《生物多樣性法》中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規定。
哥斯達黎加公法管制的主要內容
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管理體制
1998年《生物多樣性法》為哥斯達黎加設置了兩個負責生物多樣性事務的管理機構,“生物多樣性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委員會”)和“國家保護區系統”;其中管理委員會是該國主管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等事項的部門。
從法律地位來看,管理委員會是環境與能源部的派出機構,從這個角度來看,環境與能源部在該國生物多樣性事項中占據主導作用;同時,環境資源部也是《生物多樣性公約》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方面的哥斯達黎加國家聯絡點。管理委員會是生物多樣性領域的綜合性協調機構,其職能不限于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可持續利用和恢復的有關政策;制定和協調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及相關知識的獲取政策,以確保充分的科學技術轉讓和適當的利益分配;制定和實施生物多樣性的國家戰略;監督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的公共和私人活動等。為了專門應對日益突出的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管理委員會在其下設立技術辦公室。技術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接受、批準、拒絕和控制獲取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和生化成分及相關傳統知識的申請;協調與保育區、私營部門、土著人和農民社區資源獲取活動相關事項;負責組織、維持和更新獲取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申請的登記。
管理委員會技術辦公室在審批申請程序上有以下做法:首先,要求開展生物開發活動的自然人或法人應事先在委員會的登記簿上登記,但登記并不意味著賦予其開展特定生物開發活動的權利。登記過的生物開發者要將遺傳資源獲取申請提交給管理委員會技術辦公室。技術辦公室在審查評價后,有權授予獲取許可證。申請者憑此獲取許可證可以與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的實際供應者達成獲取與轉讓協定或合同,該協定或合同只有得到管理委員會技術辦公室的批準后才能生效。
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程序制度
在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程序方面,哥斯達黎加采用了事先知情同意(Prior Informed Cons ent,PIC)制度。所謂事先知情同意,主要是指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協定中的提供者在批準獲取之前,要求利用者就所獲取的資源提供真實、全面與合理的信息以便進行決策。
哥斯達黎加采取的是申請者需要同時獲得國家和利益相關者的雙重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如果私方主體和(或)土著與地方社區根據土地法、產權法、知識產權法或者自治權利已經對遺傳資源的利用享有一定程度的控制,那么承認這些私法主體和社區擁有直接決定是否同意獲取的權利就是對法治和基本人權的尊重:而遺傳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發展生物科學技術的必要性則說明整個社會對獲取與惠益分享問題都具有利益關系,國家主管部門應代表國家或政府授予事先知情同意。
在哥斯達黎加,獲得利益相關者的事先知情同意是國家主管部門接受申請進行審批的前提條件之一。根據1998年《生物多樣性法》,生物開發者應當向生物多樣性委員會技術辦公室提出生物多樣性成分獲取許可證的申請,該項申請應當就獲取活動的有關信息進行說明。關于獲取申請應當提供的信息,2003年《獲取通則》作出了相當詳盡的規定。不過,生物開發者在提出申請的同時應當提交“獲取行為發生地代表們的事先知情同意”。根據該法,獲取活動發生地的不動產所有者、土著社區當局或國家保育區主任在經獲取申請者適當地提供了所有必需信息的情況下,可以在共同商定條件的基礎上授權獲取申請者獲取當地的生物資源或與之相關的非物質組成部分。不過,該法沒有為土著社區的事先知情同意作出專門規定。最后,只有在獲取申請者獲得了利益相關者的事先知情同意并滿足了其他要求后,國家主管部門才會簽發獲取許可證。
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實體制度
在實體方面,哥斯達黎加采用了共同商定條件(Mutual Agreed Terms,MAT)的制度。共同商定條件的目的是在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方面為哥斯達黎加營造一種更為公平的交易環境。具體而言,獲取申請者必須與哥斯達黎加的有關主體在法定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談判,就獲取遺傳資源以及分享惠益的條歉和條件達成一致。
《獲取通則》第9條第3款對共同商定條件的具體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這些條件主要涉及:研究生物開發或經濟開發的目的、地點;擬獲取材料的類型、大概數量和采集方法;遺傳資源的潛在的目的地以及隨后的目的地;利益相關者在任何出版物、手續或進一步的利用中提供此類資源和相關知識原產地證明的正式承諾;交換關于遺傳資源的特性、性質、用途、程序和保管方面知識的商定條件;關于當地社區和土著人參與性程序的運作或結果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條件的商定條件;利益相關者根據國家關于專門的社區知識權法律制度尊重當地社區和土著人的相關知識、做法與創新的保護措施而作出的明確說明;關于向國內合作者、當地社區和土著人以及資源提供者轉讓技術或研究、生物開發或經濟開發所產生的信息的類型和方式的約定條件;關于合理分配由所獲得的材料生產出的任何產品或半成品的環境、經濟、社會、科學或精神惠益,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潛在商業收益等。
哥斯達黎加公法管制的啟示
哥斯達黎加1998年《生物多樣性法》旨在全面保護和利用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獲取的管理體制、惠益分享的安排、土著與地方社區的參與等獲取與惠益分享的相關問題,幾乎全被納入到該法的調整范圍。這種立法的優勢在于,它不是將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視為一個孤立問題,而是在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整體框架內加以處理。這就為在更廣泛的背景下解決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制問題提供了一個框架,也為其他國家的獲取與惠益分享立法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
首先,哥斯達黎加遺傳資源的立法形式,是一種非常可取的創新。該國在實踐中發展出來的“綜合立法+專項實施條例”優點包括:鑒于《生物多樣性法》是該領域的綜合立法,不可能對所有事項都作出事無巨細的規定,否則會導致立法內容過于龐雜。而綜合立法先為相關事項確立一種原則框架,而將具體規定留待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條例加以解決,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綜合性立法的篇幅,減輕其負擔。此外,任何一部生物多樣性立法在起草時,都可能會出現科學界或利益相關方無法達成共識的事項。如果綜合立法先是就有關事項作出原則框架,也就為各方提供一種對話的基礎和共事的框架。有關的分歧問題可以等到各方利益協調或者科學研究更加確定之后,再通過實施條例加以規定。這樣就有利于一國在短期內確定國家管制框架,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之后再根據實踐的發展需要進行必要補充、修訂與完善,解決法律的科學性問題。
其次,哥斯達黎加在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制方面所采取的協調型主管模式具有以下優勢:其一,哥斯達黎加新設立協調性機構維持了該國現行的管理體制,從而避免因大規模組織變動而帶來的部門反對和阻力;這種安排,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和維護了這些部門的管制權限,確保了現行各相關主管部門的積極參與。其二,協調型模式有助于各相關主管部門在處理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的相關事項時,能夠相互溝通、及時交流,化解各部門之間在管制權限和政策上的重疊甚或沖突之處,并彌補其可能存在的管制漏洞,最終作出協調一致的決策。其三,協調型機構在確保政府相關主管機構參與的前提下,還大量吸收其他利益相關者參與獲取與惠益分享決策過程,承認其重要作用。這種參與式的模式也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相關理念的體現,在很大程度上確保政府決策的透明度和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并最終有利于惠益的公平合理分享。其四,協調式的主管模式也貫徹了《生物多樣性公約》“便利獲取”的原則。協調主管模式為遺傳資源獲取申請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無論協調性機構本身是否具有審批權,獲取申請者可以直接將申請提交至協調機構(而無論該機構本身是否具有審批權),大大降低申請者在確定主管部門方面產生的交易成本。
為了避免和扭轉哥斯達黎加作為遺傳資源提供國與利用者在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交易中存在的實力不平衡,以求在更加公平合理的環境下進行便利獲取與分享惠益的基本交換,哥斯達黎加采用了程序性的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和實體性的共同商定條件制度。就這兩項制度的關系而言,事先知情同意是共同商定條件的先決條件,共同商定條件是事先知情同意的最終體現。通過這兩項制度,哥斯達黎加及其國內遺傳資源的實際提供者因為享有相關遺傳資源及相關傳統知識的實際所有權或控制權,可以要求獲取申請者在合理時限內提前向其提供關于擬開展的生物開發活動的全面信息,以減少甚至避免兩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提供遺傳資源的國家和利益相關者可以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與生物開發者達成獲取與惠益分享安排,這將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的自主性和公平性。
從哥斯達黎加《生物多樣性法》10多年來的實施情況來看,該法還是比較成功的。它既兼顧了本國在生物開發方面的歷史經驗,又考慮到了本國生物產業發展的未來需求,其經驗值得我國認真學習和借鑒。
主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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