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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識別、評價
1.1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識別
建筑施工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是建立應急體系和編制應急預案所必需的基礎信息,通過對建筑施工危險源進行識別,力爭從小的危險源中發現大的危機,避免其發展演化為突發安全事件,并對識別出的危險源進行評價,對有可能演化為大的突發安全事件的危險源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加強重點檢測,并制定應急預案。建筑施工危險源識別是指從施工生產活動中,識別出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物質損失、施工作業環境破壞、相鄰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直接原因及其過程。在危險源識別過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術和工具,這不但會提高識別效率,而且可以規范操作、不易產生遺漏。危險源識別技術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預測法、頭腦風暴法、安全檢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樹分析法、圖解法等方法。。在危險源識別過程中,可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運用這些技術和工具[1]。
1.2 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評價
建筑施工風險源被識別后,要進行脆弱性分析,以確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最終提供這些信息:受事故嚴重影響的區域;預計位于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供水、供電等: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在進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礎上,必須進一步評價事故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以確定風險源的嚴重性,否則無法為安全風險管理以及應急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決策層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危險源的分級評價。為了使分值盡量客觀,減少主觀方面的影響,參加評價的人員除項目決策人員、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現場操作人員,還應請項目外部人員參加,如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監理人員以及相關專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信息庫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信息庫不僅有利于企業應用和分析信息,而且為今后的應急管理設立了良好的信息平臺,使企業對項目的進展作出正確的預見。重大危險源信息庫也是一種應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對項目的內外環境有比較清晰的認識,便于從危險源識別和評估分析的結果中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組織的機制和施工人員的不良行為。通過提高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的能力來消除突發安全事件生長的土壤,這也正是應急管理所要實現的最根本目標[2]。
2 建筑施工企業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政府和企業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質、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是突發事件的應急基礎,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它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無據可依、無章可循,有利于培訓和演習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工程項目風險分析的結果、企業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此外,預案編制時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己有的應急預案,以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的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通常,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第一,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施工現場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第二,進行風險識別與風險評估。風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筑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將其分門別類,每種類型分成不同級別,分析這些事故災難的機理,明確影響這些事故災難的因素有哪些,最終識別出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災難。施工現場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故災難發生的可能性及其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第三,具體措施的制定根據前面分析的結果,針對突發事件涉及具體的應對措施,這些措施可以采用標準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議形式。第四,應急機構及其人員職責的確定預案編制過程中,人員職責的確定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啟動預案時,不同的環節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員去執行和實施。明確人員職責是成功實行應急救援活動的重要保證。第五,應急能力評估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己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和設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第六,評審與為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相符合,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可以由項目部及施工企業組織進行內部評審,專業性較強的應急預案還應組織有關專家評審,必要時請地方政府有關應急機構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要履行批準手續,按有關程序進行正式和備案。第七,演練與調整應急預案經批準后,應急機構應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應急演習和訓練,從中查找問題并加以改進,提高預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習應急預案是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在應急預案的演習或實施過程中,通過參與者的信息反饋,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與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任何一個小環節上出現的問題都要認真對待,因為小的失誤也可能導致整個應急預案在實際運用中失敗。施工現場在各個時期都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危險源的狀況會有所改變,人員也經常調整,因此也需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定與修改[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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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成組護理模式; 基層醫院; 公共安全事件; 急救應急預案; 應用價值
doi:10.14033/ki.cfmr.2017.8.062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4-6805(2017)08-0108-03
突發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共安全嚴重損害、群眾健康嚴重損傷的危險事件,其中以地質災害(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氣象災害(臺風、海嘯等)、大型車禍等是最為常見的公共安全性事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特點在于突發性、局部性以及危害性[1],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時,傷員面對的醫療救助必然是就近的基層醫院,如何有序、高效、安全的救治成批量的傷員一直是各級醫院所面臨的主要難題,因而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基層醫院急救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實施直接關系傷員的生命健康安全[2-3]。本組研究通過護理學角度分析,探討成組護理模式在基層醫院面對公共安全事件急救應急預案中的應用價值,現將研究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2008年2月-2016年1月筆者所在醫院收治的重慶市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傷員264例,作為觀察對象。其中男145例,女119例,年齡1~85歲,平均(48.5±10.7)歲,致傷因素為地震114例,泥石流災害52例,重大車禍98例;受傷部位為脊柱89例,腹部創傷84例,顱腦損傷76例,四肢損傷98例,可合并有多重創傷。根據筆者所在醫院急救護理預案中制定的標準結合傷員實際損傷情況,將患者分為病情穩定192例,病情嚴重38例,病情危重傷員34例。
1.2 方法
首先應實施成組分診模式:大量傷員在短時間內先后達到筆者所在醫院急診,可導致不同程度的秩序混亂,因此需要在短時間內將傷員進行迅速的分檢,成立應急救護理分診小組,由筆者所在醫院急診科1名副主任醫師、1名護士長帶領5名具有5年工作經驗的急診護士組成,1名急診護士負責在大廳接診傷員并引導、轉運;1名分診護士負責與醫師溝通并參考國際通用分診標準進行傷情判斷分級,快速了解傷員致傷因素、自我感覺、主訴等,著重觀察傷員的意識、呼吸狀態、體征等生命指征;2名護士與轉運人員負責將不同分級的傷員送入急診搶救室或清創室、診室等,同時應嚴謹填寫傷員的基礎資料并懸掛分級標識,協助安排不同級別傷員進行下一步檢查或治療,并與其他區域護士進行溝通、銜接;1名o士負責與醫師進行登記以及離院評估,并負責對傷員復診的指導。5名護士統一聽從護士長調度、管理。
病房規范化管理:成立個體傷員護理小組,根據分診的不同級別傷員的情況,由相應科室的護士長及專科護士組成的護理小組進行即時會診,并制定個體化護理方案,將護理方案懸吊于病床尾部,責任護士負責執行個體化護理方案,同時應密切觀察患者病情,并做好護理記錄工作,責任護士應注意與專科護士長、專科護士進行及時、積極的溝通,根據患者病情的變化及時予以針對性修改方案;心理疏導傷員經歷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的打擊經常會出現嚴重恐懼、焦慮情緒,若不及時進行心理疏導等干預可能對傷員以后整體的身心健康產生影響,因而對傷員進行急救護理的同時應注意疏導傷員不良情緒,加強對傷員的心理管控服務,積極與傷員進行溝通交流,鼓勵傷員樹立積極、樂觀的態度,對傷員保持高度的責任心、同情心,耐心、熱情的為傷員做好每項護理服務,同時可針對性地開展個性化護理服務,重視健康教育地實施與推廣,全方面地維護并提升傷員整體的健康水平。
1.3 觀察指標
記錄所有傷員的臨床轉歸情況,同時采用調查問卷統計所有傷員對應急預案及成組護理模式的滿意度,分值為0~100分,根據評分結果分為非常滿意(85~100分)、比較滿意(75~84分)、一般(60~74分)、不滿意(0~59分),總滿意度為非常滿意率與比較滿意率之和;另基于視覺模擬評分法(VAS)評估護士工作壓力、工作強度及工作滿意度,VAS評分規則為0~10分,分數越高表示效果越良好,具體分級標準如下:優(8.0~10.0分)、良(6.0~7.9分)、中(4.0~5.9分)、差(0~3.9分)。
2 結果
2.1 患者臨床轉歸及護理滿意度比較
觀察264例傷員就診后的臨床轉歸情況可知,264例傷員中有192例傷員病情穩定,當日即出院,72例危重傷員經急診救治后生命體征穩定,送入專科科室、手術室、ICU內接受進一步治療,所有患者均康復出院,無死亡、嚴重并發癥等風險事件發生。
264例傷員護理滿意度評估結果顯示:非常滿意156例,比較滿意85例,一般19例,不滿意4例,患者及家屬對醫院護理干預滿意度為91.29%(241/264)。
2.2 護理人員工作壓力、工作強度、工作滿意度比較
5名護士自評工作壓力、工作強度、工作滿意度結果顯示,工作壓力自評中優3例,良1例,中1例,差0例;工作強度自評中優1例,良3例,中1例,差0例;工作滿意度自評結果為優4例,良1例,中0例,差0例。
3 討論
在現實生活中基層醫院往往較三級綜合大型醫院更靠近公共安全事件發生地,因此基層醫院直接面對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傷員,負責對傷員的急救、分流、處理等措施,根據目前大型災難救援的黃金時限性原則[4],基層醫院急救能力是災害死亡率、致殘率的主要影響因素,而急救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與完整性是基層醫院面對公共安全事件解決能力的核心,因此有效、全面、綜合的急救應急預案一直是基層醫院研究的熱點與難題[5]。本組研究采用的基于成組護理模式的基層醫院應急預案,結果表明264例傷員中有192例傷員病情穩定,當日即出院,72例危重傷員經急診救治后生命體征穩定,送入專科科室、手術室、ICU內接受進一步治療,所有患者均康統鱸海無死亡、嚴重并發癥等風險事件發生。患者及家屬對醫院護理干預滿意度為91.29%(241/264),護理人員對工作壓力、工作強度、工作滿意度自評結果表現良好。
通過回顧分析可知,目前基層醫院急診科的常規護士結構并不能適應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傷員急診工作的需要,護士普遍低年資,這與急診護理人力資源缺乏有關,同時在正常工作中基層醫院急診科無需特殊的預檢分診工作程序,當面對突發事件大量傷員涌入急診科時,勢必會導致秩序混亂,急救效率降低,護理人員工作量、工作強度驟然加大會導致其工作效率降低,影響救治效果[6]。而基于成組護理模式的應急預案與常規急診科護理模式不同,其可在遇到突發安全事件、大型地質災害等時緊急啟動,急診科護士按照成組護理模式指導的應急預案進行規范、迅速的分診、救治工作[7],有效提升傷員的急診救治效率,對提高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傷員生存率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成組護理模式能夠保證護士工作井然有序,避免慌亂、措手不及等情形發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護理人員工作強度,最大化發揮急診科護理人員的工作效能,使護理人員的每一項措施均對急診救治有意義[8]。
綜上所述,在基層醫院面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大量成批次傷員患者時,基于成組護理模式制定的急救應急預案能夠使患者護理管理流程更為規范,提升護理人員工作效率及護理效果,具有臨床應用及推廣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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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和預警體系
建立和完善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是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一項非常緊迫和重要的工作。市直企業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親自掛帥,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各類公共事件及其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分門別類盡快制定和完善本企業、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明確所屬分公司、子公司、車間、班組等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職責,并組織好演練。同時,建立企業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數據庫,隨時掌握企業突發公共事件重點部位和重點部門。企業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救援預案,經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各企業要切實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與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企業要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當公共事件突發時,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領導下,實行各分公司、子公司等主要領導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企業要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企業干部、職工的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學,提高素質。各企業要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公共安全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三、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救援程序。
1.信息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按照規定,在組織搶救同時,立即報告市應急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發趨勢和已經采取措施等。
2.先期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企業負責人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企業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3.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不得偽造、破壞事故現場以及毀滅有關證據;因搶救需要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采取拍照、做出標志、進行記錄、繪制現場圖等措施,并妥善保管有關痕跡、物證。相關應急工作處理后,現場應急指揮及工作人員予以撤離。
4.善后處理。各企業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同時,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各項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不得阻撓、干涉事故調查組依法履行職責。事故調查評估結束后,應當出具事故調查報告給上級有關部門。
5.信息。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各企業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具體按照《長春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制度(暫行)》執行。
四、實行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2016年工作總結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建設情況。加強領導,分級負責,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為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各村村主任為直接負責人。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機制,切實轉變職能,把加強應急管理擺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財力、物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用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二)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情況。根據《____應急管理辦法》制定了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對每天值班情況進行簽名和督導;堅持信息報送制度。
(三)應急預案修編完成情況。在原有的應急預案基礎上,今年修編了4份應急預案。分別為“雙節期間”突發公共事件、冬春火災防控應急預案和防汛、防震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演練情況。我場于5月舉行了____防震應急演練1次,地點為管委會辦公樓,各站所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其中。通過此次防震應急演練,使廣大干部職工提高了防震安全意識。
(五)應急管理宣傳培訓情況。利用“安全生產月”、“科普活動周”等與應急管理相關的宣傳日開展主題宣傳活動3次、約200余人 ,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在轄區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應急隊伍的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2017年應急管理工作安排
2017年,我場將深入貫徹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繼續加強“兩學一做”專題學習教育,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各項工作,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繼續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強化應急值守工作制度,推進專業化值守,加強值守抽查。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機制,確保信息報告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二)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積極推進村級應急工作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健全監測預警、處置聯動、評估分析和輿論引導等工作機制,實現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健全風險隱患排查機制。
(三)扎實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隊伍建設。繼續做好我場應急隊伍的充實工作,完善社會動員機制,研究制定應急隊伍建設具體辦法。
20__年,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辦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省政府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始終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促經濟發展和保安全穩定相結合,把維護安全穩定作為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按照“以人為本、健全機制,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強化管理,快速應對、協同配合”的方針,圍繞省政府20__年應急管理工作要點,不斷加強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初步形成,應急管理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基層組織自救互救能力明顯提高,有效防范和處置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和消除了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和影響,確保了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應急組織體系建設工作得到加強
(一)強化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從講政治、講大局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應急管理工作作為保障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將其列為一項專門議題,對全市的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調整了由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副市長及軍分區主要領導任副主任,縣(市)、市直40多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市應急管理工作委員會,進一步加大了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動物疫情、公共衛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全面推進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各縣也相應建立組織機構,完善了統一指揮、協調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聯動體系,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預防為主、應對有力,全社會防災減災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應急管理工作的新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問題,做到了思想重視、組織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應對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主動權。同時,嚴格實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住的應急管理體制。
(二)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本著“未雨綢繆、平戰結合”的原則,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和“一專多能、一隊多用、一崗多職”的要求,以公安、部隊、武警等骨干隊伍為主體,以基層民兵、企業、社區綜合應急隊伍為基礎,整合現有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強化
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形成了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符合地區實際的應急救援隊伍格局。20__年,各縣分別成立了民兵應急營,所有的鄉鎮基本都成立了民兵應急分隊,采用集中時間,統一管理,封閉訓練的方式,開展各類應急處突訓練和演練。同時,注重專群結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畜牧疫情、公共衛生、消防滅火、煤礦、電力、通信等專家人才庫,充分發揮專家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預防為主,多方協作,應急管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機制,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預防措施、運行機制、處置程序和善后處置,規范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廣覆蓋、相互銜接、具有一定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體系,各級各類預案基本覆蓋了全市常見的突發公共事件。整體應急預案和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基本實現了統分結合,自成體系,為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增強全社會快速反應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做到了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基礎工作與實戰演練相結合,變過去的事后、搶救性的被動應對為事前、預防性的主動控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20__年我市共專項應急預案18個,部門預案25個,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39個,預案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堅持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本著“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認真做好縱向和橫向的協同配合 工作,建立健全了應急處置聯動機制,明確了各方職責,確保了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高效運轉、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分工配合,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為不斷完善聯動機制,提高妥善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達到了落實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開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衛生、煤礦、非煤礦山等共250余次應急演練,有效提高了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機制,提高全社會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堅持認真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事前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應急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全年共培訓應急管理工作人員17人,公務員應急管理知識培訓5000余人。進一步規范應急值班和信息處理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和責任制度,規范信息報告和處理程序。同時,加強預測預警系統建設,逐步建立社會預警體系和應急救援、社會動員機制,嚴格落實應急信息報告特別是重大緊急信息必報制度。積極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認真總結分析本區域、本行業發生過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從中查找易發突發公共事件的危險源,建立危險源數據庫,逐步開展應急資源普查工作,建立應急資源數據庫,擬訂調用方案。做到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力爭把災害與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把各種資源充分調動起來,投入到危機應對和防范工作當中。
(四)加強基層,突出重點,切實抓好應急工作薄弱環節。
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基層應急試點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工作之一是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本著加強基層、夯實基礎的原則,結合我市開展的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針對農村基礎設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災意識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點,周密組織,積極落實,緊緊把握“抓源頭、抓苗頭、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這一根本,著力抓好基層應急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基層應急隊伍等方面工作,積極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應急管理新模式,進一步提升了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層的應急處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解決在基層”。其它各各行業、領域也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強化應急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擴大應急救援體系的覆蓋面。同時,加強重要部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應急管理工作,特別是各類高危企業按照“應急有預案、救援有隊伍、處置有機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強化了應急協調、聯動救援工作。
(五)廣泛宣傳,深入教育,形成全社會防災減災的良好局面。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備不懈,防患于未然,確保萬無一失”的要求,發揚依靠群眾、廣泛發動群眾的優良傳統,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加大對應急預案和應急救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向各族群眾廣泛宣傳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我市多年來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廣泛宣傳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提高了群眾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費向群眾發放防災救災手冊和宣傳單10余萬份,并利用各種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和針對性,真正把應急自救的實用技能交給群眾,提高公眾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整體素質。在大部分中小學校開設了公共安全課程,有針對性地宣傳應急救援的必備知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強化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增強他們的遇險自救能力。
20__年,我市始終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工作中,我們認為:一是必須加強組織領導,這是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這是統領應急管理工作全局的指導思想;三是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責任意識,這是彰顯應急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體現。四是必須認真研究工作規律,這是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要求;五是必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這是推進應急管理工作不斷創新的關鍵要素;六是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這是實現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和經常化的制度保證;七是必須緊緊依靠社會各個方面,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這是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正常開展的群眾基礎。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應急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我省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突發公共事件分類。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暴雨(雪)、雷電、冰雹、大霧、龍卷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事故,工礦商貿企業、公共場所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事故,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生物、化學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2)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省政府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省應急工作的總綱,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或超出事發地市(州)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一切從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抓好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工作,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保障準備,增強全社會的公共安全和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省政府負責全省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和超出事發地市(州)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需要由省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堅持依法行政,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運用國內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利用我省科技力量進行應急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應急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應急不足、應急不當與應急過度;加強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素質。
1.6應急預案
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作為全省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省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省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
(3)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4)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省以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5)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6)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制定并報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的應急預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和預演、實施的經驗教訓,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省政府是負責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設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應急委”)。
經省政府同意設立的省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含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等),是省應急委處置專項突發公共事件的專門應急指揮機構或綜合組織、協調機構。
屬國家有關部門垂直管轄的應急事項,省政府設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負責相關應急處置的專業指揮。
2.2辦事機構
省應急委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應急辦”),設在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應急辦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應急信息運轉樞紐作用;指導、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2.3工作機構
省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助市(州)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2.4市縣機構
省以下各級政府是各自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各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省政府應急辦和各地、各相關部門負責建立應急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為應急管理、指揮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各級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機制,整合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各市(州)政府應當加強城市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充分發揮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協助周邊城鄉及時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級政府應當加強農村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在應急救援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農民群眾在突發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識和技能。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
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機制。各級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突發公共事件預測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網絡,及時采集相關信息,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級別、趨勢和危害程度,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預測報告和應對建議。
3.1.2預警級別及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
(1)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區域范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從高到低可劃分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予以表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級別的界定,由省級各專項預案按照國家標準予以規定。
(2)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經省政府批準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名義預警公告;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視情況預警公告。
(3)預警公告內容包括突發公共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始時間、警示事項、影響估計及應采取的措施、機關等。預警公告后,預警內容需變更或解除的,應當及時變更公告或解除公告。
(4)預警公告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在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公告后,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地的所有單位應及時向廣大群眾傳遞預警信息。
(5)預警區域內的縣級以上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準備。
3.1.3預測預警系統
建立全省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各級政府應急辦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數據庫,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相互鏈接、資源共享。
3.2應急處置
3.2.1報告制度報告
責任主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主體。
報告時限和程序: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到省政府的時間距事件發生不得超過3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越級上報的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報告內容: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起因、影響及涉及人員等情況和采取的應急措施,并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3.2.2先期處置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必須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市(州)、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
3.2.3應急響應
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必須在一小時內,核實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屬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省應急委領導批準實施。
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由市(州)、縣(市、區)應急預案作出規定。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省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應急委或省政府有關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2.5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或事發地政府在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準預案啟動的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接到報告的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綜合各方面情況和建議,作出終止執行相關應急預案的決定,宣布應急狀態解除。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1)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力量做好突發公共事件后期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有關單位深入細致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損害核定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撫恤和補助。事發地政府依法對征用的民用場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予以恢復或適當補償。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災群眾的正常生活。
3.3.2社會援助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進行援助。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慈善團體要積極開展捐贈、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的分配、調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3.3調查和評估
(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后,事發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件應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上級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
(2)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會同事發地市(州)政府組成調查組,及時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規劃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3)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于每年一月份對上年度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和評估,向省政府報告。
3.3.4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統籌安排。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處置情況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
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應急辦或省政府有關部門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分別由事發地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
信息形式按《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執行。
4應急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預備隊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發揮、武警、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作用。
4.2財力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其效果進行監督管理和評估。
4.3物資保障
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須品的儲備管理,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省發改委會同經委、民政廳、商務廳等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供應的協調工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省衛生廳負責組建省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并做好后續救治工作。
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政府的請求,及時為受災地區組織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逐步整合省、市、縣三級醫療衛生急救網絡,根據區域特點和輻射半徑,合理布設和建立急救站(中心),確保有效、及時地實施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
4.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鐵路、民航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災區受傷人員、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運送。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各地公安部門、武警部隊依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確保社會治安穩定、交通暢通。事發地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治安維護工作。
4.8人員防護
各級政府要結合城市、農村人口密度,指定和建設一批公共設施,作為群眾應急疏散的避險場所。要建立和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政府有關部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省通信、信息產業、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網絡與機動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廣播電視系統,確保通信和廣播電視暢通。
4.10公共設施保障
電力、石油、燃氣、煤炭、自來水等供應單位要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要求,確保應急狀態下事發地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用油、用氣、用煤、用水的基本需求。環保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依托現有的政務信息網絡,利用技術平臺,構建統一的應急信息收集、決策、管理、指揮系統。運用國內外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開發的先進科研成果,不斷改進應急技術裝備,提高公共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
科技部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要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學研究工作,加強應急技術裝備等方面的研究開發,將應急科學研究工作納入全省科技發展計劃,逐步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省政府法制部門要組織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必需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并按立法程序提請審議和實施,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應急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及時為受災地區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4.13氣象水文信息服務
各地氣象部門要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水利水文部門要及時提供江河、湖泊、水庫水情的實報和預報,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預案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業性、綜合性和群眾性的應急技能訓練,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針對性演習。
5.2宣傳和培訓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宣傳教育、培訓規劃,編制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通俗讀本,加強對應急指揮人員、應急管理人員和各類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管理、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和村委會負責對本單位、本地區的人員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應當將應急基礎知識作為教學的重要內容,設置應急教育課程,普及應急常識,增強師生的應急意識和基本技能。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普及公共安全知識、應急管理知識、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提高公眾應急救助能力,增強全民安全防范意識。
5.3檢查和表彰
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各專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考核體系,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5.4責任追究
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按規定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應急準備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2)不按規定報送和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或者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3)不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的。(4)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6)恢復重建工作不力的。(7)其他需要追究的。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省政府制定,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州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省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中,政府是主要負責方,企業作為社會主要力量之一,是危機治理層級網絡中的重要一員,掌握大量社會資源,無論是作為災害源頭方,還是災害波及方或災害協助方,其能否有效參與都直接關系到政府應急管理的成效。
政府和企業協調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已取得的成績
在SARS、松花江水污染、2008年雪災、汶川地震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爆發與應對中,企業的角色受到了關注。為更大程度地發揮企業作用、更快更好地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各級政府不僅加強了相關的制度建設,而且還積極推進制度的落實。
制度建設。盡管目前政府協調企業參與應對突發事件缺乏專門的法律法規,但相關的規定也能從各類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文件中找到。目前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政府與企業協調主要體現在以下13個方面:一是工作原則方面,即強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需要充分動員和發揮企業單位的作用,通過聯動協調機制,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二是預案體系方面,即企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構成地方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對企業制定適合自身實際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作出了要求和規定。三是預警方面,主要包括整合政府、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監測信息資源,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廣西);定期調點企業、分析重點問題,并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甘肅);倡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舉報各類危險源和災害災難隱患,并予以表彰或獎勵(重慶)。四是先期處置方面,事發地企事業單位必須快速反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應急委、專項應急委報告(湖南)。對于駐地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由其先期處置,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其主管部門負責事件的應急指揮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在上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參與先期處置和應急指揮工作(山西)。五是信息協調方面,主要要求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建立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并定期更新(海南);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員制度(甘肅、海南、湖南等);企業單位有義務按照省應急辦要求向社會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云南)。六是人力資源方面,即在政府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動員企業單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同時企業也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裝備水平,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企業救援力量必要時能為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提供支援(內蒙古、貴州、海南、江西、青海等)。七是財力保障方面,即在實施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基礎上,國家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企業應當設立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湖南);提倡、鼓勵企事業單位為恢復重建工作捐贈資金和物資(湖南、江蘇等);進而為此建立省突發公共事件救助基金(云南)。八是物資保障方面,即政府可調集征用企業單位的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主要涉及企業儲備臺賬、應急保障服務協議、專項物資調度制度、生產潛力儲備制度、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動態應急救援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儲備保障機制等。九是科技支撐方面,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鼓勵企業研究、開發、生產用于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新技術、新工具、新設備(江西、寧夏),加強應急管理人才培養,建立完善應急專業人才的激勵機制(寧夏)。十是善后處置方面,即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因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恤事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十一是保險方面,一方面鼓勵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公民、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購買財產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從事高風險活動的企業應當購買財產保險,并為其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北京),政府支持各保險公司推廣針對應急工作的險種(湖南);另一方面,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上海、四川)。十二是教育培訓方面,即企業單位應當根據政府要求組織開展本單位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教育,加強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十三是責任追究方面,規定企業單位等需對突發公共事件應對中出現的不聽從調遣等違法違規承擔責任(海南、湖南)。
制度落實。從目前看,國家和各省市一方面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政府和企業協調制度建設,另一方面也注重通過現實演練來磨合相互行為。總體來看,主要集中于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方面。隨著國家對應急工作的重視,國有企業、高危行業企業在政府的督促下基本上都建立了企業應急總體預案和適應于企業自身的專項應急預案,健全企業內部災害管理機制和制度。為了檢驗企業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及時完善修訂應急預案,國內許多大中型企業均成功開展了應急預案演練。例如:2005年6月10日,國家電網公司與北京市政府聯合舉行了全國首次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北京市電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聯合演習”,全面檢驗了政府部門與電力企業相互配合的聯動機制。第二,企業應急隊伍建設方面。國家在建設政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力量技術裝備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的同時,也在推進形成由國家級基地、骨干救援隊伍和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組成的礦山、危化救援隊伍體系。天津、河北、浙江、山東、河南、云南、青海等地積極探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模式,采取建立專業救援隊伍、依托消防隊伍調整整合、與企業協議共建等方式,大力推進救援基地建設,救援力量總體規模、分布種類都有積極進展。高危行業(領域)的絕大部分國有大中型企業加大了對企業專職救援隊伍的資金投入力度,裝備水平有了明顯提高。第三,企業安全生產方面。在國家嚴格行政許可,提高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市場準入門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等多方面工作的壓力下,企業災害事故隱患情況得到改善,減少了突發事件的發生。第四,企業資金保障方面。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印發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礦山(煤礦除外)、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和領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按照一定標準繳存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為徹底解決“老板賺錢、政府埋單、群眾受害”的不正常現象,2007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和保監會聯合下發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并在湖南、江蘇、湖北、寧波、沈陽、上海、重慶、深圳、昆明等省市開展了試點工作,如無錫市已在江蘇省內率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并推動藍星化工等25家企業參加投保。與此同時,保險公司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新保險業務也逐步開展起來。第五,救災應急物資儲備方面。國家已經初步建立以物資儲備倉庫為依托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國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正逐步完善。目前,全國設立了10個中央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并不斷建設完善中央級救災物資、防汛物資、森林防火物資等物資儲備庫。部分省、市、縣建立了地方救災物資儲備倉庫,抗災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初步形成,并通過與生產廠家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建立救災物資生產廠家名錄等方式,進一步完善應急救災物資保障機制。第六,教育培訓方面。在安全監管總局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辦法》的推動下,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業務培訓。環境保護部組織的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師資培訓,也為企業應急人才的培訓提供了渠道。
政府和企業協調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存在的問題
目前,盡管我國政府在推動企業參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
政府和企業預案體系的協調性較弱。當前,除自然災害、社會安全外,食品、高危行業企業是我國暴發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源頭之一。但目前大部分地區僅大型國有企業、高危行業企業和地方重點企業編制完成了企業應急預案,中小企業應急預案制定情況不容樂觀,“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仍未完全形成。地方各級總體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企業應急預案等不同層次方面的預案體系協調性仍然缺乏,企業較少能參與到主管部門、上級政府應急預案的制定中,地方政府也較少能切實地全面指導企業制定應急預案,備案和檢查制度并不能根本解決預案體系的協調性問題。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先期處置的靈活性,削弱了政府和企業的快速聯動反應能力。而且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央企、省屬國有企業與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之間還存在溝通與協調問題。
政府和企業的協調平臺建設不充分。一方面,政府與企業應急機構和機制銜接不充分。部分縣級政府和中小企業仍未建立應急常設機構,已經建立的存在人員少、活動開展少、應急管理能力低等問題。另一方面,政府缺乏有效掌握企業生產運營情況的信息平臺。雖然部分省市通過摸底統計,逐步建立涉及政府、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社會物資統計數據庫,但該監測系統仍集中于主要應急資源,不能全面涵蓋所有社會資源種類,亦不能及時更新社會資源分布,而且基層政府的資源普查工作仍不容樂觀。同時,企業風險排查不全面、不徹底。除安監系統進行高危行業重大危險源普查外,自然災害、公共安全、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涉及企業的風險排查尚未展開,如企業破產可能引發的。
企業參與應急管理的政府動員機制缺乏。由于缺乏長效的政府動員機制,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中,往往存在“政府急,企業不急”的難題。一方面,目前政府安監等部門的監查行為尚不能有效遏制企業違法行為,難以促使其自覺遵守相關制度,主動承擔違法成本,不容樂觀的安全生產現狀使政府的監管工作量和壓力增大。另一方面,相比于外資企業,當前國內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普遍不強。盡管特殊的社會地位和行政隸屬關系迫使國有企業在很大程度上必須承擔應急救援的責任,但在平時的安全生產方面卻并未起表率作用。民營企業家普遍未能認識到參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政府的應急救援呼吁置若罔聞。一份慈善公益組織的專項調查顯示,全國上千萬家企業里,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超過10萬家,99%的企業從來沒有參與過慈善捐贈。而且部分捐贈企業還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承諾捐助金額出現不到位情況。在政府鼓勵企業捐助方面由于企業稅收減免的優惠措施不力,抑制了企業捐助的積極性。
政府和企業應急資源儲備方面協調性不夠。首先,目前的應急資源儲備大多局限于地方事故易發領域,政府對罕見災難中應急資源的種類和數量估計不足。近年來多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均暴露這一問題。其次,企業儲備應急資源的積極性不高。一方面,政府和企業在應急資源儲備的種類和數量方面缺乏深入溝通,造成主要由政府部門推動的局面;另一方面,大部分應急資源須由民營企業提供,而現有政府補貼不足以激勵這些企業嚴格遵循儲備要求,關鍵時刻未必能解政府燃眉之急。再次,應急資源的動態儲備制度仍是擺在政府和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
災后賠付中政府和企業的協調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廣泛存在“老板賺錢、政府埋單、群眾受害”的不正常現象。盡管國家環保總局和保監會出臺文件指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并在湖南、江蘇、湖北、寧波、沈陽、上海、重慶、深圳、昆明等省市試點,以推進企業為安全事故負責,但截至目前,由于政府支持力度小,只有平安、華泰、人保等部分保險公司設立類似險種但未全面推廣,參加保險的企業還不多,覆蓋面較窄,起不到分散風險的效果,而且風險識別和量化的困難也降低了參保的積極性。此外,政府在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臨時征用企業物資的程序尚不規范,補償機制也不健全。
政府指導企業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不足。目前,政府指導、培訓企業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主要由各專業部門承擔,如安監、環保部門各自開展培訓工作,部門之間缺乏整合,政府應急辦公室的協調職能亦未能充分發揮,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參與培訓的成本,降低了企業積極性。而且,由于政府部門資源的有限和關注點的局限,政府尚未能對所有企業開展指導和培訓工作,現有的指導和培訓既缺乏系統性,又浮于表面,未能做到深入細致。
政府和企業協調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目前,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政府和企業協調存在的諸多問題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原因造成:
傳統行政方式的延續。盡管行政體制改革已進行多輪,但政府權責結構、政府職能及其實現方式等仍未得到徹底變革,行政命令方式仍是目前政府管理社會的主要手段,國家和社會發展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府政策和政府對社會資源的調控。這種政府和社會的關系及處理方式也全面體現在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中,政府幾乎全盤包辦,但模糊的權責結構阻滯了政府協調聯動的速度,固有的信息不對稱也會使政府缺乏足夠的能力成功應對。
政府資源和技術有限。資源和技術匱乏是目前政府難以有效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直接原因。這里的資源不僅包括了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還包括信息、權威和制度資源。從目前看,后者更為重要,特別是制度和信息。應急管理中,資源的有限加大了協調的難度,同時也使得政府協調的重要性大大增強。而造成目前資源匱乏更為深層次的原因是傳統行政體制未將應急管理整合到日常行政管理中,歷史欠賬太多。
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淡薄。目前企業未能積極參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國企業家缺乏社會責任意識。這里的社會責任意識包括企業守法運營的責任和慈善捐助社會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淡薄主要是因為缺乏動力和壓力。在企業運營方面,由于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以及法律、行政的約束力較弱,企業缺乏足夠動力遵紀守法。在慈善捐助方面,一方面由于我國缺乏慈善捐贈的傳統和氛圍,使企業家缺乏社會壓力;另一方面也因為我國慈善捐贈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使企業家難以放心捐贈;同時,企業捐贈中稅收減免等優惠措施不到位,也抑制了企業捐贈的積極性。
國內應急市場相對有限。企業是市場主體,其參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主要以市場方式進行,以取得利潤為目標,但目前國內應急市場尚待開發,尚未形成有效的產品競爭市場,而且國家法律法規的缺乏也使市場容量和產品市場前景不大明朗,地方政府的某些考慮也會減緩應急市場的成熟,這就客觀造成企業缺乏動力參與應急管理。目前,環境污染責任險推進緩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建立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政府和企業協調系統的建議
國內外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和教訓表明,企業在公共危機中的正、負作用不容小覷,需要通過有效的協調機制加以系統調用。
發揮市場機制功能,轉變政府應急管理職能和方式。政府應以應急管理職能建設為契機,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方式,弱化命令行政,強化依法行政,調整政府與市場關系,發揮市場機制功能,著重推進應急協調和服務能力建設。政府應急管理應充分借助于市場機制,合理引導企業資金和資源配置,最大化整合社會資源,這不僅有助于減輕政府部門工作量和壓力,而且還能有效調動企業自覺參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積極性。政府還應調整當前在日常行政工作之外單獨建設應急管理體系的方式,通過加強平戰結合、寓應急管理于日常行政,來緩和資源有限的困境,減少資源浪費和重復建設。政府應急服務應著重于企業環保、安全等方面面臨的難點,解決企業現實問題。
建立應急預案模塊系統,全面整合政府和企業應急預案。政府應急部門應研究確立應急預案模塊結構,以便政府部門或企業制定科學合理、切實有效的應急預案。在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中,建立預案的制定方與有關政府部門或相關企業的溝通協調機制,聽取對方意見,充分關注預案所涉單位的權責邊界,為日后應急合作奠定基礎。駐地央企和省屬國有企業應特別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溝通。預案制定完成后,按照應急預案模塊結構,政府應急部門全面整合所轄區域內各單位的應急預案,建立政府和企業共享的人機互動型應急預案模塊系統。
強化風險排查工作,共同推進社會風險評價體系。風險排查有助于政府和社會全面掌握社會風險源,為災害預警和應對提供基礎信息。目前,針對企業的風險排查工作應在日常行政和專項工作中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大類系統推進,轉變企業作為災害源頭方的傳統認識,客觀定位其災害波及方和災害協助方的角色及功能。在風險隱患排查中,為促使企業自覺行動和動態更新風險源數據庫,福建泉州的企業安全生產等級評價制度值得借鑒推廣。與此同時,國家須加強對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風險評價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此外,我國還應借鑒美國國家基礎設施保護計劃,推進國家基礎設施風險評價和保護工作。在建立有效風險評價體系的基礎上,各地政府應急部門應完善預警機制,通過綜合政府部門和社會信息,及時向公眾和有關單位發出預警并提供應對建議。
健全公私合作機制,形成應急資源動態儲備體系。在應急資源儲備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應因地制宜,在確立專業應急物資和基本生活物資目錄的基礎上,通過完善公私合作機制,建立多元化儲備渠道,確保應急物資準備充足、及時到位。在公私合作中,政府應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市場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在明確權責關系的基礎上,監察和審計部門應通過有效的監管機制,確保應急物資儲備到位。同時,政府應規范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物資征用程序、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
XXX應急管理局在市局和區XX正確領導下,始終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健全機制,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強化管理,協同配合”的方針,逐漸加強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應急管理工作得到明顯增強。截止目前區內33家重點企業應急預案已根據相關規定在我局備案,今年全區組織區級應急救援演練3場,組織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演練50余場次,參演600多人次,組織應急救援培訓(含現場)55班次,培訓人員1000余人。
一、2018年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監管執法促應急管理工作。
1、區安委會與全區重點責任單位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工作任務;深入學習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強化黨政領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體三個責任落實;強化應急管理督導工作,區安委會派出督導人員對鎮、辦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研判分析形式,解決重點問題,督促工作落實。
2、應急管理局與行業主管部門聯合檢查企業700余家(次),查出各類隱患1300余條,立案4起、處罰4起。通過執法檢查推動全區各重點企業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相關企業按照市局要求實現雙重預防機制全覆蓋。
(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應急組織體系建設工作得到加強。
1、強化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把應急管理工作作為保障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對2018年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了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力度。做到思想重視、組織落實、責任明確、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應對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主動權。
2、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應急管理局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和“一專多能、一隊多用、一崗多職”的要求,以區重點企業應急隊伍為基礎,提高救援能力,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形成了預防有備、來即能戰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預防為主、多方協作,應急管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1、建立健全防范機制,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應急管理局進一步明確了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預防措施、運行機制、處置程序和善后處置,規范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廣覆蓋、相互銜接、具有一定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體系,做到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基礎工作與實戰演練相結合,變過去的事后、搶救性的被動應對,為事前預防性的主動控制,最大限度的減輕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
2、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堅持把保障職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本著“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部門協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確保了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3、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機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堅持事前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把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進一步規范應急值班和信息處理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規范信息報告和處理程序。
4、廣泛宣傳,深入教育,動員干部群眾共同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全年組織開展各行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多次,鞏固和提高廣大干部群眾應對緊急事故的處理能力、反應能力、抗災害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工作中面臨的問題
一是應急管理建設滯后,沒有專職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是應急救援體系不健全,應急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聯動性不夠,應急救援體系條塊切割,效率不高。
三是一些中小型企業責任意識不強,特別是私營小企業預案編制照抄照搬,脫離實際缺乏針對性,實現操作性差。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應急響應體系,建立應急救援聯席會議制度,整合轄區應急救援力量,持續加大應急救援工作的投入。
二是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編制情況的摸查和指導,重點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確保各項工作規范運行、全面到位。
一、強化預案管理,完善預案體系
(一)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堅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可操作性強、配套齊全的原則,全面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進一步健全全州應急預案體系。各地區在9月底前完成本地區總體和專項預案修訂完善工作,并全部制作PPT格式的電子預案,建立電子預案庫,報州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加大基層和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預案編制進鄉鎮、進社區、進企業,各地區督促和指導鄉鎮、社區在年內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統一匯總裝訂成冊。州安監局牽頭負責企業預案體系建設,規范企業應急值守工作,通過各方努力,建成自上而下、覆蓋各方的完備預案體系。
(二)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各地區、各部門根椐工作人員調整和變動情況,做好應急指揮部成員增補和調整工作,制定涵蓋鄉鎮、社區、企業的應急通訊錄,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部會議召開和通報制度,完善應急處置事件流程。在5月上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專項預案編制單位)必須完成應急工作機構建設,設立專門值班室并配備相關物品,公開值班電話,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并上墻公布,確保24小時專人值守。切忌將保安室混同應急值班室,造成應急信息的泄密、管理失誤等問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工作機構建設情況、值班室設立情況和公開值班電話報州政府應急辦備案。
(三)強化應急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指揮協調機制建設,按屬地管理原則,分層分級健全信息報告和通報機制,完善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聯動機制,形成統一指揮、部門聯動、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完善監測預警網絡及動態監控機制,提高跨地區、跨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水平。
二、強化平臺建設,提高信息化水平
(一)做好應急平臺保障。利用省上支持建設的覆蓋到鄉鎮的電話會議系統,各地區要進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利用效率,成為處置突發事件的新平臺。繼續推進應急指揮視頻交互系統、應急聯動管理共享平臺、應急預警信息系統、應急指揮通信保障等四個應急指揮業務系統建設工作,實現應急管理指揮、聯動、預警在視頻圖像、語音和數據信息方面的互通對接。
(二)完善信息平臺建設。做好應急指揮部成員調整工作,完善應急信息平臺通訊錄體系建設,利用電信、移動等運營商建立健全應急短信平臺,實現州級和縣級平臺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三)加快應急指揮項目建設。爭取應急機動指揮綜合通訊車和應急指揮大廳建設,確保兩個項目的實施。
(四)建立應急管理QQ聯絡群。通過建立全州統一的應急管理QQ聯絡群,進一步加強州、縣、鄉三級應急管理工作聯系,拓寬工作交流渠道。此聯絡群僅局限于外的工作交流。
三、強化值守和信息報送,提高應急效率
(一)加強日常值守工作。繼續完善全州各地區、各部門應急信息報送及值班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在此基礎上強化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規范,明確應急負責人和信息聯絡員,做好每周值班安排和節假日值班安排,由專職人員負責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實現值守工作“縱向到底”。尤其要加強特殊時期應急值守工作。各地區要對所轄鄉鎮、社區和重點企業日常值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專人督促,確保鄉鎮、社區和重點企業應急值守工作落實到位。
(二)提高信息報送效率。按照全州關于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有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落實信息報告責任制,規范信息報送要素,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報送信息快速、真實、準確,為應急處置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堅決防止突發事件信息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使突發事件及時、快速、有效處理,提高應對能力。分管應急信息審核的負責同志要嚴把應急信息關,準確掌握事態進展,明確信息報告要素和有關要求,做到要素完整、重點突出,表達準確、文字精煉。要注意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續報,確保信息的連續性。
(三)加強信息研判能力。加強對值班人員培訓,提高對突發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發事件信息的潛在價值。
四、強化“三預”體系建設,做好預防工作
(一)做好預防體系建設。堅持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和預防與應急、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促進應急工作從被動應對轉向源頭管理。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風險隱患防御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同時,要密切監測,確保風險隱患處于可控狀態,逐步建立健全隱患及時發現、定期排查、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動態監管機制。
(二)加強預測預警體系建設。通過對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衍生規律的研究,來提高綜合預測和預警水平。同時,加大應急裝備建設投入,應用現代技術手段,完善監測預警網絡。
(三)完善預報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平臺,通過手機短信、宣傳車、電視、報紙等各種途徑向社會公眾告知災害預警信息。重點解決預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瓶頸問題。
五、強化應急管理,保障應急體系
(一)抓好應急隊伍建設。整合各類救援力量,依靠消防、公安、企事業單位、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和社會志愿者,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作用,吸收有關專家和相關救援人員經驗,建立基層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著力抓好應急救援人員訓練和必要設備的配備,不斷提高基層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
(二)加大應急資金投入。建立健全長效應急保障資金投入和撥付機制,將應急管理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重點保障。
(三)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相關要求,科學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實行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特別是要健全救災救濟、防汛抗旱、糧油儲備、森林防火、重大搶險、藥品器械、子種飼料七大類物資、設備的動態化儲備管理,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可靠的物資保障。各地區要逐步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倉庫,探索建立應急物資緊急配送體系,密切協調配合,建立物資調運聯動機制,做到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應急處置反應靈敏、快速有效,保證應急物資調的出、供的上。
(四)突出應急避難場所效用。制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指南,各地區依托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完善相關設施,落實責任單位專門管理,使應急避難場所發揮實效。
六、強化應急宣教培訓,提高應對能力
(一)加強綜合應急演練。年內分別由市牽頭完成地震搶險救援應急演練,縣牽頭完成草原火災應急演練,冷湖行委牽頭完成中航資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應急演練,州衛生局牽頭完成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州水利局牽頭完成抗洪搶險應急演練,州環保局牽頭完成環境污染搶險應急演練,州農牧局牽頭完成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演練。同時,各地區,各部門根椐各自工作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通過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