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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噪聲 污染性質 特征 控制措施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0-0270-01
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環保、公安、園林規劃、工商、交通、鐵路等多個部門,管理對象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1、環境噪聲污染的性質
1.1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型污染
噪聲污染是聲音能量在環境中的過量釋放而造成的,其污染的范圍與噪聲聲能所能波及的范圍相一致,其污染的程度與噪聲源的聲能強度成正比關系,噪聲源強,則污染重;噪聲源弱,則污染輕;噪聲源消失,則污染停止。
1.2 噪聲污染是一種感覺性公害
噪聲污染只有當噪聲聲源通過傳播媒介與人的聽覺相聯系的時候,才構成危害。而且對同一強度的噪聲,由于人們的身體素質差異、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的不同以及人們所處環境的不同而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危害結果。
1.3 噪聲污染是一種暫時性的危害
噪聲污染隨噪聲聲能的產生而產生,隨噪聲聲能的消失而消失。雖然噪聲也能隨聲音能量的傳遞而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傳播,但絕不會像其他污染物一樣在環境體中積累、遺留和遷移。噪聲對人體的危害只限定在特定的時空范圍內,一旦時空發生轉移、變化,則該噪聲對人體的危害也就消失。
2、環境噪聲源及其特征
城市環境噪聲從產生噪聲的行業性質和來源上講,可分為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其噪聲來源及污染特征見表1。
3、環境噪聲控制對策
從聲源的性質及污染特征可以看出,噪聲的控制應從源強控制、傳播途徑控制、受聲點保護等三個方面著手。城市噪聲的具體控制對策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3.1 各類噪聲源的日常管理
3.1.1工業噪聲。堅持排污申報登記制度,在工業生產中因使用固定的設備造成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向當地環保部門申報擁有造成噪聲污染的設備種類、數量以及在正常作業條件下所發出的噪聲值和防治噪聲污染的設施情況,并提供防治噪聲污染的技術資料。同時,要求工業企業在技術改造過程中,必須選擇低噪聲設備。
3.1.2建筑施工噪聲。在城市規劃區域范圍內,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內向當地環保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在城市噪聲敏感區域內,如居住文化區、療養區,禁止夜間進行建筑施工作業(搶修、搶險除外)。特別是在中、高招期間,考場周圍白天也要禁止施工。
3.1.3交通噪聲。嚴格執行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對整車噪聲超標的,不得發給行車證。對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所配備的警報器要嚴肅安裝使用制度,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公安部門應根據市區內區域聲環境保護的需要,劃定禁行和禁鳴路段和時間,并向社會公告。
3.1.4社會生活噪聲。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各音響門店及營業性的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區域的控制標準。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采取隔聲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經營活動;否則,文化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3.2 編制噪聲功能區劃
城市環境噪聲功能區劃分工作是依法保護和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強化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基礎工作,也是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建設和創建“安定小區”的重要依據和前提。
3.2.1根據現狀調查及監測數據,對城市環境噪聲污染狀況進行全面分析、評價,確定城市噪聲污染等級。污染等級可以用城市環境噪聲綜合指數PN來衡量。
3.2.2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各類標準使用區域的技術規定,以城市規劃為指導,按照區域規劃用地的主導功能確定區劃范圍和各噪聲區劃單元。
3.2.3在征求城建、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完成噪聲功能區劃分工作,并提出相應的控制措施及實施方案。
區劃方案一定要結合城市的聲環境特點及城市總體規劃,既要注重城市現狀的主導功能,又要結合城市的近遠期規劃,具有一定的現實性與長遠性。這樣可以使區劃在具體執行當中,不會因城市發展而變化很大,維護各標準適用區域的相對穩定性。另外,各區劃單元應充分以街道、河流、綠地等自然地貌為邊界,界限分明,便于今后的環境監督與管理。
3.3 依法治理老污染源
根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和聲源普查結果,對于固定源中源強較大的設備,應根據《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辦法》,由當地環保部門起草報政府下達限期治理決定。可以采取安裝減震基座、消聲器、隔聲門、吸聲材料等措施以降低噪聲值,實現達標排放。如果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務或經環保部門驗收不達標者,應當依法進行關停或限期搬遷。
如果確因技術條件所限,不能通過治理噪聲源消除噪聲污染的,也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把噪聲污染危害減少到最小程度,并與受害個人或單位達成協議,經當地政府批準,采取其他保護受害人權益的措施。
3.4 創建環境噪聲達標區
在城市噪聲功能區劃的基礎上以保護人群為目的,優先選擇環境噪聲污染重、人口相對密集、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做為建設“噪聲達標區”的區域,經過強化噪聲管理,使得區域內環境噪聲水平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同時,對區域內各噪聲污染源有具體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規定。
3.5 結合城市綠化,擴展降噪措施
試驗表明,聲波在傳播過程中,通過高于聲線1米以上的密集植物叢時,即會因植物阻擋而產生衰減。一般情況下,針葉林帶能使頻率為1000Hz的聲音衰減2.8~3.5dB/10m;高30cm的草地為0.7dB/10m;闊葉林帶的聲衰減值對于不同的聲頻率在1~5dB/10m。因此,在城市綠化中多種植樹木,提高城市綠化率,將有助于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
關鍵詞:城市噪聲;控制;措施
中圖分類號:P733.22 文獻標識碼:A
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工業、交通、商業、建筑施工及社會生活所產生的噪音污染日趨嚴重,噪聲污染投訴案件也日趨增多,市民苦不堪言,噪聲污染不同于固體廢棄物、大氣污染,噪聲污染是一種“感覺污染”與人自身聯系非常密切,受人的心理等因素的影響。由于同一種噪聲在不同人不同時間不同環境所產生的效果不同,所以噪聲污染很難界定,容易被人們忽視,但是其污染的嚴重程度卻是顯而易見的。
城市噪聲污染控制現狀
目前我國城市環境噪聲控制的特點在發生變化,例如由固定噪聲源治理向流動噪聲源治理轉移,由大環境的噪聲治理向小環境的噪聲治理轉移。我國城市環境噪聲污染一直比較嚴重,其噪聲的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日益擴大,對市民的生活環境影響極大,成為引人注目的城市環境問題之一。
二、噪聲污染的性質
1.能量型污染
聲音能量在環境中的過量釋放而形成噪音污染,其污染的范圍與噪聲聲能所能波及的范圍相一致,其污染的程度與噪聲源的聲能強度成正比,噪聲源強,則污染重;噪聲源弱,則污染輕;噪聲源消失,則污染停止。
2.感覺性公害
噪聲污染只有當噪聲聲源通過傳播媒介與人的聽覺相聯系的時候,才構成危害。面對同一強度的噪聲,對于人們不同的身體素質、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以及人們所處環境的不同而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的危害結果。
3.暫時性的危害
噪聲污染不會像其他污染物一樣在環境體中積累、遺留和遷移只是在一定時空范圍內傳播。噪聲污染隨噪聲聲能的產生而產生,隨噪聲聲能的消失而消失。噪聲對人體的危害只限定在特定的時空范圍內,一旦時空發生轉移、變化,則該噪聲對人體的危害也就消失。
三、城市噪聲控制措施
1.從噪聲傳播途徑上采用技術手段控制噪聲
噪聲的傳播途徑包括反射、衍射等形式的聲波進行過程。噪聲的控制應從源強控制、傳播途徑控制、受聲點保護等三個方面著手。控制噪聲就是在噪聲到達耳膜之前,采取阻尼、隔聲、吸聲、消聲器、個人防護和建筑布局等措施,盡量減弱或降低聲源的振動,或將傳播中的聲能吸收掉,或設置障礙使聲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減弱噪聲對耳膜的作用,以達到控制噪聲的目的。根據噪聲傳播的3個階段,可分別采用從聲源上降低噪聲、在傳輸途徑上控制噪聲、在接受點阻止噪聲的途徑控制噪聲。
2.結合城市綠化,擴展降噪措施
在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情況下,通過綠化不僅可以美化路容、改善景觀,而且能夠降低噪音。由于樹木能夠將投射到樹葉上的噪聲反射到各個方向上,樹葉的輕微震動使得噪聲能量消耗而減弱,從而達到降低噪音的效果。一般來說,樹木枝葉茂密,層層錯落重疊的樹冠減噪隔聲效應明顯。矮的喬木比高的喬木防噪效果好,闊葉樹吸音能力比針葉樹顯著,多層稀疏林帶比單層寬林帶的防噪作用好。植物減弱噪聲的效果與防聲林帶的寬度、高度、位置、配置方式以及樹木種類等由密切關系。
3.制定和實施強制性的管理法規
制定并執行強制性的噪聲控制和管理法規是保證城市寧靜環境的重要措施。交通噪聲源噪聲級別高且流動性大,污染范圍廣。加寬道路、以立交橋代替平面交叉、在城市的主次干道強化對機動車的禁鳴管理、限制車速、在交道口處安置測聲器和數字顯示器等措施,均可以降低交通噪聲級。另外,由于有些居住區的環境噪聲級已接近甚至高于工業、建筑施工噪聲,亦必須有管理辦法嚴加控制,其中包括加強對居民的環境意識、社會公德的教育。
4.制定合理的城市環境規劃
合理的城市建設規劃對城市噪聲污染的防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從城市人口的控制、城市區域的劃分、城市道路的規劃等各個方面來防治城市環境噪聲。通過科學合理的區域規劃,注重區域功能布局,從空間地域上避免噪聲對可能影響對象的污染,應作為今后噪聲污染防治的首選措施。 。
5.改進結構選擇低噪聲設備
改進結構,選擇低噪聲設備,提高加工精度、裝配質量,采用優化操作方法,代替噪聲級高的陳舊設備和工藝。例如,建筑施工中,用水壓式打樁機代替氣錘式打樁機;在工業生產中,用壓延式工藝代替鍛打,用焊接代替鉚接;機械傳動裝置中,用彈性軸套的齒輪代替普通齒輪,都可以降低噪聲源的強度。降低汽車本身發出的噪聲水平,會有利于降低交通噪聲。另外,通過完善道路標志,改善道路路面狀況,加強道路交通的管理和疏導,保持道路的暢通,減少車輛鳴笛、變速、剎車,會明顯使交通噪聲水平降低。
四、結語
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噪聲危害千家萬戶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廣大群眾也應積極行動起來,平時避免大聲喧嘩,同時主動維權,積極參與整治噪聲的行動,共同創造安靜的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孫紅紅等.城市環境噪聲污染控制措施分析[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
關鍵詞:噪聲環境影響評價;分析;建議
1噪聲污染來源分析
做好噪聲來源的分析和研究工作,對于噪聲環境污染評價和噪聲治理工作的開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噪聲聲源的發聲機理,可以將噪聲劃分為機械噪聲、電磁噪聲以及氣流噪聲3種。
1.1機械噪聲
機械噪聲是指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由于機械部件之間的摩擦、撞擊以及非平衡力影響,使機械設備的外殼或整體產生振動所發出的噪聲。機械噪聲是較為常見的噪聲種類,由于我國科技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大型機械設備廣泛應用于各個行業,如起重機、攪拌機、齒輪變速箱,金屬加工行業的車床等等,嚴重影響到周圍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機械噪聲污染也是最為嚴重的環境噪音污染問題。由于機械噪聲的發聲源較多,因此,機械噪聲常常伴隨其他種類的噪聲共同存在。
1.2電磁噪聲
電磁噪聲一般是由于供電系統相關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由于電磁場交替變化所引起的震動發聲。電磁噪音又稱電磁嘯叫,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電能成為家庭生活和工業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供電系統是為家庭和工廠提供電力的主要途徑,系統中的發電機、變壓器、電動機和鎮流器等設備都會因為電磁場效應而產生震動噪聲,從而影響周圍環境。同時,部分用電設備,如開關電源、民用變壓器等設備也會產生電磁噪聲,造成一定的危害。
1.3氣流噪聲
氣流噪聲是指強氣流運動過程中同固體介質相互作用所發出的噪音,氣流噪聲的影響大小由氣流速度、氣流壓力等因素決定。常見的氣流噪聲主要有噴氣發動機噪聲、高壓鍋爐的排氣噪聲以及風機噪聲等,同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氣流噪聲的影響也比較大。
2噪聲強度的評價手段
由于噪聲污染所造成的影響較大,因此,在確定噪聲源頭之后,應該采取有效而簡潔的評價手段,來確定噪聲源頭所產生的噪聲強度,根據噪聲強度來對噪聲源頭采取一定的處理和改善。目前來說,對聲源噪聲強度的獲取手段主要有3種。
2.1從產品生產廠商方面獲取
一般來說,產品在出廠之前,都會進行一系列的產品檢測,如產品的安全性能檢測、產品的使用效果檢測、產品電能消耗檢測以及產品的運行噪聲檢測,特別是一些正規產品,這些檢測環節是必不可少的。通過產品銘牌,能夠確定生產廠商,從而直接索要噪聲強度檢測數據,這種獲取手段較為簡單,且由于產品生產廠家的監測設備和監測技術較為先進,監測數據相對比較準確,對于噪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來說意義非常大。但是,在實際落實過程當中,卻很難通過這種方法來確定產品的噪聲強度。主要原因多由于大多數生產廠商并不重視噪聲危害,因此部分產品不會實施噪聲監測,也就無法獲取噪聲強度數據;某些生產設備是在研究階段進行各種性能的監測,而不是在產生階段進行,這樣就對數據的獲取造成了一定的難度。
2.2類比法獲取
類比法獲取噪聲設備噪聲強度,是目前較為常用的獲取方法。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往往由于相關噪聲監測設備不能及時提供,也就不能開展實際噪聲強度測量工作,這樣的情況之下,便可以利用類比法獲取近似噪聲強度。類比法噪聲強度獲取方法精確度比較高,數據比較準確,但是實際操作比較復雜,并且必須能夠尋找到合適的參考案例,才能開展有效的類比工作,最終獲取相關數據。
2.3實測法獲取
實測法是利用相關儀器設備直接對環境噪聲污染程度進行測量。實測法是最為有效且數據最為準確的獲取方法,但由于實測法需要應用大量噪聲監測設備,因此,實測法的應用局限性較大,往往只針對擴建項目、后評價項目等重要項目使用,這樣能夠根據準確的監測數據,對項目噪聲設備進行合理的改善,從而減少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所增加的危害。
3噪聲環境影響效果的預測
在獲取噪聲強度相關數值之后,需要針對噪聲強度來對噪聲進行綜合性分析和評估,確定噪聲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從而針對這一問題采取有效的解決和改善手段,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由于工業噪聲污染是主要的噪聲污染源,因此以工業噪聲為例,具體說明影響效果的預測過程。
噪聲環境影響效果預測模式主要為一般點聲源預測和建筑預測兩種。一般點聲源預測模式是針對所有點聲源進行數據計算和預測,在數據獲取之后將數據疊加,從而求出點聲源對環境的影響效果。點聲源預測模式的預測關鍵在于數據預測之前,必須要獲取點聲源噪聲設備的聲波功率,并能夠充分計算出各點聲源噪聲因相關因素所造成衰減量,只有這樣,才能夠使用點聲源預測模式,求出準確的預測數據;建筑預測模式,就是將工業廠房看做噪聲聲源整體,利用聲音傳播原理,求出車間對環境的影響數據,從而獲得環境影響效果預測數據。在實際計算過程當中,首先要求出廠房內點聲源到達墻體的聲級,再求出廠房墻外聲級,最終獲取到達外環境某點的噪聲聲級,分步計算,當噪聲聲源內含有多個廠房,則必須要一一求出,并進行疊加來獲取最終數據。
4噪聲污染的治理措施
當獲取相關噪聲污染影響數據數據之后,就需要采取科學而有效的處理手段,針對噪聲污染較為嚴重的設備和企業進行控制和治理,從而減少噪聲對環境的危害,保證周圍居民的良好生活環境。
4.1噪聲設備方面
4.1.1更換噪聲設備
對于噪聲影響特別大、使用時間較長且相對老化的設備,可以采取更換新設備的方法來降低噪音污染。隨著我國科技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新型設備的研發力度也逐漸增大,加上人們對環境污染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許多噪聲聲級小,生產效率高的設備已經逐漸開始得到推廣。因此,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跟換新設備方法來降低噪音危害,保證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
4.1.2安裝消音器和減震器
對于噪聲影響不太嚴重的,且使用時間較短,使用壽命較長的聲源設備,可以采取安裝消音器和減震器的方法,來降低噪聲聲源所造成的噪聲污染。氣流聲源一般可選用消音器安裝方式來降低噪聲危害,其他大型設備要加強減震器的使用,減少震動效果,降低噪聲污染。
4.2加強噪聲衰減處理工作
在進行噪聲設備處理時,也要重視噪聲衰減問題,針對工業設備的運行區域,采取合理的衰減措施,來減少噪聲聲級,從而達到改善周圍環境的目的。增加衰減量的手段有許多,比如隔音、吸聲、隔振等手段。隔音技術是目前最為有效也是較為簡便的提高噪聲衰減的手段,對于空氣聲的隔絕,一般采用密度較大的材料對墻體進行加固,使內環境更趨向于封閉,減少噪音的對外傳播,達到隔音效果;對于固體聲的傳播,一般是使用軟材料進行衰減,如毛毯、塑料、橡膠等物質,這樣能夠減少固體之間的作用力,從而有效提高噪聲的衰減程度,從而達到降低噪聲污染的目的。
4.3做好城市規劃工作,調整聲源位置
在采取以上兩種改善手段的同時,應該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積極調整聲源位置,遠離城市中心,從根本上解決噪聲污染問題。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建設速度逐漸加快,城市人口數量也日漸提高,大量的工程建設,使許多工業廠區周圍也增加了許多辦公場地和居民小區,這使得噪聲污染問題更加嚴重。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城市規劃工作,將工業廠區盡量移到遠離居住區域和辦公區域的地方,這樣可以有效降低噪聲污染對環境的危害,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行。
政府相關部門在做好城市規劃工作的同時,也應該加強城市噪聲管理工作,提高工業企業的噪聲監督管理,對于新建企業的噪聲強度進行嚴格管控,對于危害嚴重的企業不予批準運行;對于目前正在運行的企業要進行認真審核,責令污染嚴重的企業進行停產整改,從而有效降低企業的噪聲污染問題。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工業生產設備的監管力度,保證生產設備的噪音指標,使生產設備的噪聲危害最小化,降低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還居民一個安靜健康的生活環境。
5結語
噪聲污染目前已經成為威脅人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重要污染問題,加強噪聲污染環境影響的評價工作,針對噪聲污染聲源進行合理的處理和改善,提高相關設備和企業的監察力度,是降低噪聲污染的重要手段。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我們一定要不斷探索不斷研究,尋求更為有效的監測方法,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有效性,保證噪聲污染處理工作的落實,為居民提供一個真正健康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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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域 環境噪聲 監控現狀 管理分析
中圖分類號:TQ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8(b)-0146-01
社會的進步推動了各行各業的發展,人們通過自己的辛勤努力換得了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帶來了對環境的污染,而噪聲污染就是影響人們生活質量的一大要害。除了上述的噪聲污染以外,還有我們常見的水體污染、廢棄物污染以及大氣污染,這些污染被譽為影響現代社會生活水平的四大環境問題。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社會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相應地人們生活水平也不斷提高,生活質量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于城市化的不斷加劇,以及人們在發展中忽略了對環境的合理保護造成了各方面的噪聲,影響了人們的生活。
1 環境噪聲的來源及特點
環境噪聲的來源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工業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交通噪聲污染幾大類。
工業噪聲污染主要來自于在生產過程中器械震動,撞擊等發出的聲音,雖然這一類的噪聲沒有交通噪聲那樣嚴重,但是在工業區聚集的地方卻比交通噪聲的污染還要嚴重。比如市區內居民住所離廠礦較近,廠區施工發出的噪聲常常會使居民難以忍受,因此也是居民投訴最多的熱點。
建筑噪聲主要來源于建筑工地上的施工噪聲,在建筑施工中,隨著工程各部位的施工方法不同因此產生的噪聲也是多樣的,加之施工器械一般都是在空曠無遮擋的工地上作業,部分施工器械具有間歇性地操作的特征,所以建筑施工噪聲也具有突發性、沖擊性以及間斷性等特點,也特別容易引起周圍居民的煩惱。
社會生活噪聲主要是指人們生活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聲音,其中包含了餐飲娛樂噪聲、商業活動喧嘩聲、各種器材加工安裝的噪聲、歌舞廳噪聲、婚慶等商業活動噪聲、以及公共場所文娛活動噪聲等。
交通噪聲是所有噪聲中最為嚴重和影響最大的噪聲,交通噪聲包括了鐵路噪聲、飛機噪聲以及汽車噪聲等。當然,由于運輸是不可能控制的,噪聲的發生也就表現為難以避免,因而交通噪聲占據所有的噪聲污染比例的一半以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交通運輸業的繁華,交通噪聲也會隨著不斷擴大,這就需要我們必須注意到在發展的同時,要予以控制。
2 區域環境噪聲的監控現狀
2.1 噪聲監控缺乏專業的技術人員
由于我國各級政府對環境的監控不是很重視,因此在環境監控人才培育方面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使得環境監控系統的專業人才十分缺乏,造成了老員工退休后,接班的工作人員都是非專業的環境監控人員。由于來接替老員工的新員工都是其它專業的,所以專業能力比較差,也缺乏一定的技術培訓,在實際實施操作的時候,尤其是噪聲糾紛監測時,往往所掌握的技術根本難以滿足實際監控的需要。
2.2 噪聲監控技術體制有待完善
因為我國對環境的污染是近幾年來才日益凸顯出來的,相關應對體制也是在發現問題后緊急制定的,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與發達國家相比,無論在監控標準上還是環境控制上都還不夠完善,與環境的污染程度和治理方案不相吻合。然而,有關標準的修訂和建立時間往往比較長,跟不上監控和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監控水平的提高。在對待環境污染新問題層出不窮這一問題上,由于相應的管制措施還沒有出臺,使得問題的發生必然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2.3 監控數據收集和處理落后
在對環境的監控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莫過于對監控數據的采集和分析處理。可是目前我國對數據的收集和處理仍然很落后。雖然近年來在環境污染突出的基礎上有關部門對此加以重視,但還是存在了一些問題。除了相應的監控軟件系統需要不斷優化提高以外,我們更應該注意人員對此的責任心。針對部分地方的環境監控靠往常傳統的監控方式和監測頻率根本是無法滿足對現有環境現狀的監測,也不能很好地反映出真實的環境狀況。但是這需要相應的人力資源和先進的監控儀器,目前看來實現較為困難。
2.4 相關的工作人員缺乏一定的職業道德素質
對環境的監控工作,不僅需要一套完善的體制和先進的設備,還需要具有一定職業道德的監控工作人員。但是在實際工作操作中,許多環境監控人員除了專業水平不高以外,還缺乏一定的職業道德素質,使得在實際工作中善用職權來牟取私利,以及對環境監控中沒有按照有關規定標準來實施對環境的監測工作,造成了環境不斷惡化,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水平。
3 關于區域環境噪聲監控工作的幾點建議
3.1 統一思想,齊抓共管
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使工作形成合力,此外政府及相關部門還應統一協調,警察、環保、工商以及文化管理等部門要各盡其職,全力配合,以加強建筑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對其建筑施工限制施工時間,規范城市商業配套及流動攤販的整治規劃,嚴格開展具有商業性的音樂宣傳活動,從各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噪聲污染的問題,給群眾營造一個和諧的生活人居環境。
3.2 加強對環境監控隊伍的培訓教育
面對監控隊伍專業素質不高的問題,各級環保部門應加大對員工的專業培訓和人員配套,保證部門內各監控人才的搭配合理和人力穩定。并且各級環境監測站還要通過科研合作,定期開展對員工的知識培訓和業內交流,使其不斷了解新技術和新技能,不斷提高他們的實際操作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素質。使之高效合理地做好環境監控工作。
3.3 加大對交通噪聲污染的控制
綜上所述,交通污染是噪聲污染最重要的環節,因此對噪聲的污染控制首先要從交通整治開始:第一是要抓好道路的規劃和建設,使道路規劃布局合理、寬度和平整度均要達到一定的標準,以提高通行力度;第二是加強道路管理,實行禁鳴路段措施,實行人車分流,以降低車輛鳴笛次數;第三是狠抓聲源治理,加大對舊車輛的審核標準,以控制交通噪聲的污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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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通過改造城區道路路面和強化管理,城區聲環境質量有所好轉,但城區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仍為中度污染,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去年全區受理各類有效環境投訴1747件,其中噪聲污染有796件,占45.6。政隆區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實施城區安寧工程,就是嚴格控制工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減輕一切噪聲擾民,使城區聲環境達到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要求,為居民創造一個安靜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環境。相關部門要按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強化管理,嚴格執法,實施好城區安寧工程。環保部門要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把城區工業企業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的工業噪聲控制在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之內。嚴格控制建筑施工噪聲,認真審查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排放噪聲的強度和所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等,對產生的噪聲,不符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不予審批。加大夜間巡查力度,除搶修、搶險或生產工藝上必須連續作業經批準的以外,城區內每天22∶00時至次日6∶00時,禁止進行產生噪聲污染,影響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業,對違法施工作業的要嚴管重罰。中考、高考期間,結合“12369”環保投訴熱線,對學考場周圍加強監控,停止夜間建筑施工項目的審批。
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以下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場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使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使用家用電器、樂器進行娛樂、悼念等活動時,未采取控制音量等有效措施的。公安交警部門要對老城區禁鳴路段加強管理,嚴管重罰,降低交通噪聲,同時也要擴大、延長禁鳴路段。
對新建迪吧、網吧、酒吧等營業性文化娛樂場,經一段時間的試運行后,對邊界噪聲不能達到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群眾投訴多的,文化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對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噪聲擾民者,環保部門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要責令其整改,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市政部門應經常檢查和清除路面障礙物,對挖掘和損壞的路面及時修補,保持路面平整、暢通,降低機動車輛行駛噪聲。
二、加大力度,落實措施,整治苧溪河水污染
苧溪河在城市化進程中,因有大量污染物排放其中,已受到嚴重污染。區委、區政府對苧溪河污染治理工作相當重視,去年已組織區級有關部門和龍寶、天城積極行動,密切配合,對苧溪河實施綜合整治,流域內重點工業污染源得到治理,沿岸暴露生活垃圾得到清理,屠宰、養殖廢水得到控制,水環境污染加劇的趨勢有了一定緩解,基本完成了苧溪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階段性目標。但是苧溪河水質污染依然嚴重。20__年監測表明,除高升斷面水源屬Ⅲ類外,關塘口斷面、河口斷面水質分別屬于Ⅴ類和劣Ⅴ類,天仙湖水體常處于富營養化狀態,與20__年相比,其水質超標項目還增加了溶解氧一項。實現苧溪河水質的根本改觀,估計要在申明壩污水處理廠建成,排入苧溪河的生活污水截流于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之后。但是,我們不能坐等,工作必須主動,把能解決的事情辦好。區級相關部門和龍寶、天城管委會一定要齊抓共管,尤其是天城要加大力度。
一是加快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申明壩污水處理廠要加快建設步伐,完善配套管網,盡快建成投入使用。積極爭取高梁、李河等場鎮建設污水、垃圾處理項目,提高城鎮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對沿河的垃圾堆放加大水體污染和河床淤積的問題,在現有條件下,每個場鎮應以不影響水環境為原則,繼續合理設置臨時垃圾堆置場,繼續組織力量全面清除沿河垃圾,加大日常保潔力度,并逐步建立長效機制,禁止在全流域兩岸堆放和傾倒垃圾、建筑修路的渣土和其它可能造成水體污染和河道淤積的廢棄物。
二是實施污染防治與總量控制,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力推廣清潔生產,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快技術創新,采用清潔能源、清潔生產工藝,節能降耗,節水節電,提高效益,實現生產過程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從根本上降低污染負荷,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資源的利用率。認真貫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源頭控制,防止新上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新建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正確處理總量、濃度和容量之間的關系,切實做到達標排放、總量控制。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 規劃、能耗物耗大、水污染物產生量大、產品過剩、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環評及“三同時”執行率均要達100。把總量控制指標分解到各地各有關排污單位,進一步落實削減和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和措施,切實把排污總量控制在規定的指標內。完成流域內本轄區“一控雙達標”再提高工程計劃的制定工作,對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企業,必須限期治理。嚴格執行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全面開展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督、檢查,規范流域沿河各種排污口的管理,不斷鞏固和提高達標成果,杜絕污染“回潮”和偷排、漏排現象。
三是加大生態環境建設力度。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實施造林綠化工程,大于25度的坡地退耕還林,小于25度的坡地要加強水土保持。積極爭取苧溪河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盡快納入國家投資建設計劃。建立和實施天仙湖湖面漂浮物定期清撈制度。在苧溪河流域兩岸廣大農村積極推廣農戶沼氣化工程。
四是推進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小城鎮開發建設的環境保護,認真做好鄉鎮環境規劃和環境綜合整治,結合小康鄉鎮、村建設,制定小城鎮環境保護指標。加強對禽畜養殖污染的監控,提倡上規模的養殖場,在建成區、苧溪河其它河段岸線150米范圍以內禁止新建畜禽養殖場,對已建畜禽養殖場,要制定治理、搬遷計劃。開展禽畜養殖污染防治調查,劃定禽畜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規劃。按照定點屠宰的要求,對鎮(街辦)小型屠宰點外排廢水實行沼氣或生化處理,禁止直接排放。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環境噪聲達標區(以下簡稱達標區),是指在《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劃分的基礎上,經過強化環境噪聲的管理,使得區域內環境噪聲水平和環境噪聲管理措施達到以下各項要求的單一功能區域。
1、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達到該區域所執行的環境噪聲標準。
2、區域內90%以上的固定噪聲源(包括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企事業單位)的邊界噪聲不超過該區域所執行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不超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固定噪聲源,其邊界噪聲不得超過標準5dB。
3、區域內的建筑施工噪聲不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并有針對該區域內建筑施工噪聲管理的具體規定。
4、區域內對道路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有具體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區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的環境噪聲污染源防治管理。
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辦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本辦法所稱達標區,是指通過對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綜合整治等強化管理后,達到國家基本指標的要求,經驗收合格的區域。
第四條鞏固和完善環境噪聲達標區的基本指標和要求
1、達標區的區域環境噪聲(包括各功能區噪聲)聲級,不得高于達標區建成時的分貝數。
2、達標區的固定噪聲源排放的噪聲,達到所在區域廠界標準的百分率,不得低于達標區建成時的水平。超標的噪聲源數,不得大于達標區建成時的數量,且超標分貝數必須小于5。
3、達標區的建筑施工噪聲,不得超過場界噪聲限值。所有施工工地都須有有效的噪聲防治管理規定及措施。
4、道路交通噪聲不得超過70分貝。航運交通噪聲,達到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第4類功能區的標準值。
5、社會生活噪聲,堅持執行有效的管理措施,達到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達標區內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條防治實行分工管理,統一監督的原則。
區環境保護局是轄區達標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噪聲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統計匯總和檢查督促。區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實施監督管理。
具體為: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由環境保護部門實施具體管理,主、支交通干道交通噪聲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管理,社會生活噪聲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實施具體管理,其他噪聲由交通、文化和城市綜合執法等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別實施具體管理。
第六條達標區內新、擴、改建項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防止產生新的環境噪聲污染源。
凡在達標區內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達標區內鎮及街道辦事處應指定專職或兼職環保員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的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等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工業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八條凡向周圍環境排放工業噪聲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依審批權限向相應的環境保護局申報登記;因生產工藝、產品結構、工作時間的改變使噪聲源的種類、數量、位置和排放的環境噪聲有較大變化的,應及時向原進行審批的環境保護局重新申報登記,同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第九條凡產生噪聲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向相應的環境保護局申報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其防治噪聲的設備,必須按相應的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否則項目不予驗收,不得投產使用。
第十條廠界噪聲治理達標的單位,必須制定噪聲管理制度,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及時維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保持設施的噪聲控制效果。
已驗收合格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未經原審批環境保護局批準,不得擅自拆除、閑置。
第十一條對有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經監測不合格的,由城區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治理,經治理仍不達標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作業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施工單位應當使用低噪聲機械或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的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發包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給予施工單位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免為縮短工期增加午間、夜間作業時間,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十四條進行工程設計應當包含施工期間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編制工程預算應當包含施工期間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專項費用。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項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噪聲污染的防治費用,建設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達標排放施工噪聲。
第十五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施工單位使用打樁機、挖掘機、混凝土泵機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應當在開工十五日以前按企業規模向具有審批權限的環保局報告該工程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的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情況。
第十六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禁止在午間、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但因搶修、搶險作業,或生產工藝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生產工藝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須在午間、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應當事前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午間、夜間施工意見書,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可在午間、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證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進行午間、夜間施工作業,禁止使用電鋸、風鎬等高噪聲設備。
第十七條在達標區范圍內向周圍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施工噪聲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當繳納噪聲超標準排污費。
第十八條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城區環境保護局依法按市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時間和區域作出限制性規定對建筑施工工地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對周圍生活環境影響大的施工工地,鎮、鄉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組織群眾監督小組,實行群眾監督;施工單位要積極配合支持以確保環境噪聲達標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四章交通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條本法所稱交通運輸噪聲,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一條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進入達標區機動車輛的管理。根據達標區中噪聲功能區的要求,公示設立禁鳴區范圍,并設置禁鳴標志牌。
第二十二條在道路交通干線和河道航線的敏感地段,設置交通噪聲管理牌。
第二十三條轄區內禁止制造、銷售或者進口超過規定的噪聲限值的汽車。
第二十四條在達標區范圍內行使的機動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機動車輛必須加強維修和保養,保持技術性能良好,防治環境噪聲污染。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輛在達標區范圍內行駛,機動船舶在達標區的內河航道航行,鐵路機車駛經或者進入達標區時,必須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
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等機動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必須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夜間執行緊急公務應盡量避免警報器長鳴。
火車在城市市區范圍內行使,禁止使用汽笛。
第二十六條建設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輕軌道路,有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設置聲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線的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間隔一定距離,并采取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第二十八條禁止拖拉機和高噪聲重型車輛在達標區內行駛,并設置禁駛標志牌。特殊情況確需進入達標區的,須經公安交警部門批準,憑準行證在規定時間按規定線路行駛。
第五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源管理
第二十九條在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商業經營場所使用音響器材播放音樂和廣告,或者采用擴音喇叭及其他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非特種車輛使用外掛式音響設備或車載喇叭;
(三)在夜市攤點高聲喧嘩、播放音樂、唱歌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四)飼養動物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五)其他產生環境噪聲擾民的行為。
第三十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從事室內裝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繕等活動,禁止在午間、夜間施工;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間和十八時至次日八時,禁止使用電鉆、電鋸及其他產生高噪聲的工具。
第三十一條居民家庭使用音響器材、各類樂器或進行娛樂等活動時,應當采取控制音量等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三十二條達標區內,在居住區、廣場等區域,午間、夜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并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文體娛樂等活動。
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學校、幼兒園進行體育、娛樂等活動使用音響設備,應當合理控制音量,避免對相鄰各方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三十三條凡在達標區內新辦餐飲服務、娛樂性項目等對周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其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十四條舞廳、卡拉OK廳、影(劇)院、錄像廳、游藝廳及其他各類文娛體育場所,要嚴格控制夜間營業時間,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十五條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經常對商店、影劇院、錄像廳、歌舞廳、卡拉OK廳的音響和中小學及其它公共的廣播喇叭聲,進行檢查測量,對超過環境噪聲標準的,及時制止,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檢查情況。
第三十六條城區環保部門與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向群眾宣傳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和科學知識。
第三十七條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對居民的家用電器產生的噪聲進行管理,要把噪聲控制列入文明家庭的評比條件。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三十八條對在鞏固和完善城市環境噪聲達標區中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環境保護部門和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臺條例》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條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局或者其它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一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午間”是指北京時間十二時至十四時三十分;“夜間”是指北京時間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
一、生態住宅小區的概念
生態住宅小區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它是一個技術與自然達到充分融合,各種資源的利用最有效,環境清潔、優美、舒適,大大降低了因自然災害、生態環境破壞或暫時失衡等影響而產生的各種風險,有利于提高小區文明程度的穩定、協調、持續發展的人工復合系統。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和現代文明的象征,也是人類共同的愿望。生態住宅小區具有下列特征:
1.高效益的轉換系統
在自然物質-經濟物質一廢棄物的轉換過程中,必須是自然物質投入少,產出多,廢棄物排泄少。通過高新技術的使用來推動物質的有效轉換與再生、能量的多層次分級充分利用和無污染工藝的推廣,從而在滿足消費需求的同時,又能使生態環境得到保護。
2.高效率的流轉系統
以現代化的設施為支撐骨架,為物流、能源流、信息流、價值流和人流的運動創造必要的條件,從而在加速各流的有序運動過程中,減少經濟損耗和對生態環境的污染。高效率的流轉系統,包括構筑連接內外的交通運輸系統,建立在通信數字化、綜合化和智能化基礎上的快速有序的信息傳輸系統;配套齊全、保障有效的物資和能源(水、電、煤及其他燃料等)的供給系統;網絡完善、布局合理、服務良好的服務系統;設施先進的污水廢物排放處理系統。
3.高質量的環境狀況
對生產和生活造成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和各種廢棄物,都能按照各自的特點予以防治和及時處理、處置,使各項環境質量指標均能回達到國際最高標準。
4.多功能、立體化的綠化系統
點線國面結合、高低錯落,形成綠化網絡,在更大程度上發揮綠化調節空氣、溫度、美化景觀和提供娛樂、休閑場所的功效。根據聯合國有關組織的規定,居住區內人均綠地面積28平方米。
5.高素質的人文環境
具有較高的人口素質,良好的社會風氣,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豐富多彩的精神生活,良好的醫療條.件與祥和的社區環境。同時,人們能保持.高度的生態環境意識,能自覺地維護公共.道德標準,并以此來規范各自的行為。
6.高水平的管理功能
對資源利用、畫社會服務、治安防災、環境整治等實施高效率的管理,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促進人與自然、人與生態環境關系的和諧。
二、生態住宅小區建設
生態住宅小區建設是按照生態學原理,以空間的合理利用為目標,以建立科學的人工化環境措施去協調人與人、人與環境的關系,協調小區內部結構與外部環境關系,使人類在空間的利用方式、程度、結構、功能等方面與自然生態系統相適應,為人類創造一個安全、清潔、美麗、舒適的居住環境。它是在對小區環境質量變異規律深化認識的基礎上,有計劃、有系統、有組織地安排小區人類活動的強度、廣度和深度的行為。建設的基點是合理利用環境容量(環境承載力),這是小區生態建設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
小區生態問題的產生可歸結于兩個根源。其一是人口導致對資源的過度利用及環境超負荷承載而產生的生態問題;其二是人類活動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相應的,生態建設也包含兩大部分內容:一是資源利用,二是環境整治。前者著重研究在資源利用問題后者著重研究解決、治理環境污染問題,從廣泛意義上而言還應包括社會等領域。具體來說,小區生態建設的內容主要有:
1、確定人口適宜容量
一個小區的適宜人口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消費水平、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函數,是滿足一定生存質量的前提下的合理人口規模。
2、研究土地利用適宜性程度
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對生態系統有著深刻的影響。在土地開發利用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經濟上的合理性,而且要考慮與其相關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要分析環境條件對土地利用方式所產生的制約。
3.防治污染
通過環境污染的有效治理,形成并維持小區高質量的生態系統,為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治理的中心環節是在做好環境污染預測基礎上,選取適宜的處理方法和處理程序。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工程性對策有:①構筑結構合理、布置均衡、形式多樣、功能強大的綠化系統。②建設好飲用水工程、中水工程和污水排放與處理工程,使水質逐步向國際標準靠攏。③實行集中供給能源,采用先進的煙氣處置工藝,從根本上減少大氣中的有害物質的含量。④改進和完善垃圾的收集系統,爭取做到分類收集、封閉運輸,讓一部分垃圾變廢為寶,另一部分經無害化處理后還原到大自然中。⑤采用清潔無害工藝、設備飛產品,減少污染的排放量。
4.保護生物
人類以外的生物大量地、迅速地減少、退縮以至消亡,是生態惡化的重要原因,各類生物尤其是綠色植物在生態環境中擔負著重要的還原功能,綠化程度以及人均綠地面積是體現城市生態建設水平的重要指標。
5.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小區是資源高強度集中消耗區域,其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反映和決定了環境質量水平。提高水資源、能源、再生資源、等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是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
三、住宅小區的環境污染
治理環境污染是生態住宅小區的建設與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住宅區環境污染有很多來自住宅區外,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住宅區內部,物業管理部門對部分污染可以通過法律、技術、經濟上的措施進行控制。
1、住宅環境污染的類型
房屋的建設、室內裝修、配套設施的運行、區域環境、各種生活習慣等都會對住宅造成污染。污染類型大體分為:①住宅大氣污染:油煙污染、燃料廢氣污染、排水系統臭氣污染、吸煙污染、建筑與裝修材料等。②水污染:飲用水污染、游泳池用水污染、雨水與污水合流污染。③噪音污染主要有:施工噪聲污染、交通噪聲污染、機電設施噪聲污染、社會噪聲污染等。④輻射污染主要有:電磁污染、射頻輻射污染和放射性污染。⑤光污染:眩光污染、燈光污染、視覺污染、反光污染。⑥固體廢物污染主要指建筑、生活垃圾亂堆,沒有及時清理。
2、住宅環境污染的空間分布
由于住宅環境污染源類型較多、分散,雖從總體上歸納出規律有相當大的難度,但還是可以總結出一些特點。在平面上可以用按臨街面、臨公共場所、鄰設施、其他住宅四種位置來考慮。在臨街面住宅會碰到交通噪聲、社會噪聲、施工噪聲、各種光污染、高壓輸電線電磁污染、汽車尾氣污染、油煙污染等,是污染類型最多、污染最嚴重的地方之一。臨公共場所住宅主要是社會噪聲污染。鄰設施住宅主要是機電設施噪聲污染,是污染類型少,但污染可能很嚴重的地方。其他位置住宅污染相對較輕。在垂直方向上,污染源的分布大部分位于地面附近,但高壓輸電線、高架橋、油煙排放口、元線電發射臺位于較高位置,使污染分布較無規律。輸電線、高架橋、發射臺是不常見的,故可以認為大多數情況下靠地面的住宅遭受的污染較嚴重。有一些污染在空間上常是較均勻分布,如電視放射性幅射污染、廚房油煙污染等。
3、住宅環境污染在時間上的分布。
住宅環境污染在長尺度時間上的分布可分為.持久的、臨時的兩種情況。在短尺度時間上可分為連續和間斷兩種情況。持久的污染有廚房油煙污染、機電設施噪聲污染、交通噪聲等,在房屋使用期都存在。臨時性的污染有房屋裝修的噪聲、施工噪聲,在整個使用期只存在較短一段時間。連續污染源有交通噪聲、高壓輸電線污染等,間斷污染源有廚房的油煙、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污染等。
4、住宅環境污染的可控性
住宅環境污染的可控性指污染控制的難易程度,它直接影響管理部門的治理控制決策。對住宅的環境污染一般分為住宅內部污染源、住宅小區污染源和住宅小區外污染源。住宅內部污染控制一般可通過設計、物業管理、用戶進行嚴格控制,如設計獨立的排煙管、禁止在無污水管的陽臺使用洗衣機、規定裝修時間和要求等。住宅小區污染源污染控制可望通過小區規劃、設計及物業管理進行嚴格控制,如有噪聲污染設施離住宅應有一段距離及采取防護措施,車輛速度、鳴笛應嚴格控制等。住宅小區外污染控制一般可通過城市規劃、城市環境綜合醫治理、小區規劃、設計來控制。如交通噪聲可設置綠化帶進行控制、把一些非住宅用房布置在臨街位置上等。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當住宅已建成時,污染控制的難度很大,當處于小區規劃設計階段時,污染較易控制。在物業管理階段,可控性較好的污染有小區內車輛噪音、水箱、水池游泳池水質污染、酒樓油煙污染與噪聲污染等,可控性較差的有城市道路的交通噪聲、小區機電設施噪聲等。
四、生態住宅小區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可運用生態學理論來建設和管理住宅小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增加小區活力,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目前,物業管理公司在生態住宅小區管理中,需重視下面工作:
l、實施ISO14000B叫環境管理體系,提高公司生態環境管理水平,樹立生態化的人與自然觀、科學價值觀、經濟觀、綠色價值觀,提高全體員工的生態環境意識。
2.節約使用資源,不斷提高資源的轉換率、各種設施的節能率、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率,減少小區中的污染源,并通過法律、技術、經濟上的措施加強對它們的控制和防治,積極推進設施的現代化,積極采用綠色和節能產品。
第一條為加強環境噪聲管理,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障居民身體健康,保護和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省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城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所稱城鎮,是指本市城區、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及其他建制鎮。
第三條本市及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工業、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防治,依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建設、規劃、工商行政、文化等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協同做好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條本市及各縣市規劃、環保部門在組織編制環保專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項目建設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防止或減輕環境噪聲污染。
第五條本市及各縣市環保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按照適度從嚴的原則,擬訂城鎮范圍內各類聲環境標準的適用區域,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各類聲環境標準的適用區域,隨城市建設、改造狀況,適時進行修訂。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按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
第二章工業噪聲管理
第七條單位和個人從事工業生產和科研活動,必須采取隔聲、消聲、吸聲、減震等措施,有效控制或消除機器設備所造成的噪聲污染,使其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單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載明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所在地單位、居民的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報環保部門批準。
應當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而未提出的或者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環保部門批準的,計劃部門不得批準立項,土地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征地手續,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十條從事防盜網、金屬門窗等金屬件加工制作的企業或個體經營戶,不得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設立金屬件加工場所,或者占用道路作加工場地。禁止在夜間使用切割機械加工金屬件;白天使用切割機械,其邊界噪聲必須符合所在區域的聲環境標準。
第十一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安裝使用圓盤鋸。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聲管理
第十二條在城區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作業,所排放的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15日內向所在地環保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四條在設有商品混凝土生產供應點的區域,大中型建筑工程施工應當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混凝土攪拌機。
第十五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區域,禁止在午休時間及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施工單位必須征得建設、環保部門的許可,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第十六條學生中考、高考期間及考試前7日內,禁止在午休時間及19時至次日7時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除外。學生中考、高考考試期間,在考場周邊500米范圍內的區域,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第四章交通運輸噪聲管理
第十七條機動車輛的消聲器、喇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行駛過程中排放的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在對機動車輛進行年檢時,應當將噪聲聲級列為檢測項目,對超過噪聲排放標準的,不予辦理年檢合格手續。
第十八條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根據區域聲環境保護的需要,劃定禁止機動車輛行駛和禁止其使用聲響裝置的路段和時間,并設置醒目標志。
第十九條機動車輛在禁止使用聲響裝置的路段和時間,不得鳴喇叭;在非禁止鳴喇叭的區域和路段不得使用高音、怪音喇叭,每次按鳴不準超過半秒鐘,連續按鳴不準超過3次;在夜間行駛應改用變換遠近燈光,禁止鳴喇叭;禁止鳴喇叭喚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警報器。
第二十條拖拉機、農用車駛入本市城區,須經本市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批準,并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第二十一條禁止占用道路從事買賣、洗車等活動,阻塞道路交通,引發交通噪聲污染。
第二十二條使用航空飛行器在城鎮上空作游覽、廣告宣傳或表演的,應當事先報經民航、環保部門批準,并按指定的范圍和時間進行。火車行駛經過城鎮,除緊急情況外,應當按規定使用風笛,不準使用汽笛。進入城鎮水域的各類船舶,其聲響必須符合相應的船舶噪聲標準。
第二十三條禁止位于城鎮的車站、碼頭、港口使用高音嗽叭指揮作業。禁止在室外使用擴音設備招徠客貨運輸業務。
第五章社會生活噪聲管理
第二十四條歌舞廳、錄像廳、游藝廳等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不得在可能干擾學校、醫院、機關正常學習、工作秩序的地點設立。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含配備音響娛樂設備的餐飲場所)的邊界噪聲,經環保部門指定的檢測機構確認,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否則,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第二十五條在本市城區或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區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廣播喇叭、廣播宣傳車,但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集會、游行、宣傳、彩票銷售等活動及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除外。
第二十六條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采取措施,使其邊界噪聲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室外擴音設備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但經環保部門批準,在規定范圍和時間進行文化促銷活動的除外。禁止使用擴音設備沿街叫買叫賣。
第二十七條學校使用音響設備組織學生開展校園廣播、體育鍛煉等活動,應當使用小功率音箱,音箱架設高度不得超過三米,并應嚴格控制音量,避免影響周圍生活環境。
第二十八條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避免或減輕環境噪聲污染。禁止在午休時間及夜間從事產生噪聲的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第二十九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其他家庭文化娛樂活動,應當自覺控制音量和時間,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第六章監督與處罰
第三十條對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細則規定,造成工業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依法查處;造成交通噪聲污染的,由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依法查處;造成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行為,所有單位和個人均可向環保部門或公安110報警服務臺投訴和舉報。環保部門和公安110指揮中心接到投訴、舉報,應當根據前條規定的職責權限,及時查處或轉交有權機關及時查處。
第三十二條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拒絕、推諉、拖延履行職責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行政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噪聲敏感建筑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二)“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三)“午休時間”是指城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午間休息時間。
(四)“夜間”是指二十二點至次日六點之間的期間。
第三十五條本細則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條例》(宜市府〔1985〕第44號)同時廢止。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節選
第四十八條建設項目中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產和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
第四十九條拒報或謊報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申報事項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一條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六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輛不按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由當地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第五十九條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第六十條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省城市環境噪聲管理獎懲辦法》節選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保部門或者其他監督管理部門除責令糾正外,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一)拒報或謊報國務院環保部門規定的排放噪聲申報登記事項的;
(二)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拆除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排放噪聲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
(三)拒絕環保部門、噪聲分工管理部門現場檢查或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四)不執行人民政府作出的限制作業時間的規定,或者未經批準,夜間在居民區、文教區、療養區進行妨礙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五)使用車輛排放噪聲超過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的;
(六)原已穿過城區的鐵路,鐵道部門不積極采取防治噪聲污染措施的;
(七)進入城區水域的各類船舶,其音響超過相應船舶噪聲排放標準的;
(八)航空器在城市市區上空作超低空訓練飛行,或未經民航和環保部門共同審查批準,在城市市區上空作旅游飛行的;
(九)火車駛經或進入城市市區、療養區、風景名勝區使用汽笛的;
(十)機動車輛在城區使用高音喇叭、怪音喇叭,夜間行使鳴喇叭以及在規定的禁鳴線路上鳴喇叭的。處以罰款,按下列標準執行:有(一)至(六)項所列行為之一的,處300元至3000元罰款;有(七)、(八)項所列行為之一的,處300元以下罰款;有(九)項所列行為的,處20元以下罰款;有(十)項所列行為的,依據適用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保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使用的,由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進,逾期不改的,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并令其停止生產或使用。
城市道路交通的噪聲控制是一項非常復雜又艱巨的工程,按照噪聲控制的原則,我們主要應該從聲源、傳播途徑、聲音接收者三個方面考慮。首先是降低聲源的噪聲輻射,然后控制或阻斷噪聲的傳播途徑,最后對噪聲接收者進行保護,當然做好道路路網規劃以及對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加大監管也是很重要的。
1.1降低聲源處的噪聲輻射
機動車的發動機是交通噪聲的主要來源。所以控制機動車發動機的噪聲是降低聲源處噪聲的方法,但是該方法的技術攻關難度大,所以一直沒有被采用。而另一種主要噪聲來源于車輛輪胎與地面的摩擦,這種噪聲的控制就相對簡單了。早在上個世紀國外就已經針對噪聲污染問題開展了對低噪聲路面的研究。我國也進行過研究并初步取得成效。這種低噪聲路面,其實就是一種多空隙瀝青路面。具體做法是在普通瀝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結構路面的結構層上鋪筑一層孔隙率15%-25%的瀝青混合材料,研究表明,這種多空隙瀝青路面與普通路面相比可以降低3分貝至8分貝的交通噪聲,降噪效果比較顯著。
1.2控制交通噪聲的傳播途徑
聲音的傳播需要傳播途徑,那么我們就可以通過在城市道路兩側設置聲音屏障或綠化帶來衰減噪聲,以此來降低噪聲。聲音屏障方法主要是利用聲屏障材料來吸收和反射聲波,通過這一系列物理反應來降低噪音。測試表明,采用聲音屏障可以有效地使噪聲降低10分貝以上。可以說聲音屏障方法是最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聲音屏障對道路兩側的遮擋會使駕駛員行車過程中比較單調,而且屏障的造價也比較高,所以目前大多數城市還很少采用設置聲音屏障的方法。從城市規劃層面來講,考慮到景觀要求,可以在有特殊要求的地方比如學校、醫院、居民區等地,以及景觀要求不高的高架路段設置與城市規劃相適應的、能夠控制噪聲傳播途徑的聲音屏障。種植綠化帶的方法也是控制交通噪聲傳播途徑的方法之一。綠化帶的寬度在10米以上就能降低4分貝-5分貝的噪聲,主要原因是聲音投射到植物葉片上,有26%被植物葉片的威震消耗掉,另外的74%則被葉片反射到各個方向,對噪聲產生了極大的削弱。綠化帶的寬度、高度、配置方式以及植物種類都會不同程度的對噪聲的控制產生作用。
1.3對噪聲接收者的保護
噪聲控制的最后一個環節是對噪聲接收者的生活和工作地采取一些降噪方法。比如使用隔音玻璃等材料來保持所處環境的安靜。雖然這是一種被動的防治措施而且耗資比較大,但是對噪聲接收者的保護也是刻不容緩的。
1.4做好道路路網規劃工作
城市路網規劃的目的就是合理分配城市車輛、人流和物流,為他們提供運轉空間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噪聲。比如在路網規劃中使用快速軌道客運系統,該系統運輸力大、噪聲易于控制,所以在路網規劃中,軌道優先。在一座規模比較大的城市,單純使用地面路網中的公共汽車會產生很大的噪聲,改為高架軌道不僅替代了公共汽車的運輸,還極大地降低了噪聲,而且其產生的噪聲相對集中、易于控制。通過對城市地面路網、高架路網等的規劃,使城市各道路協調分布,對于噪聲的控制有極大的幫助。
1.5法律監管的完善
我國對噪聲控制方面的法律要更加完善。對于機動車輛的監管,交警部門也要加大力度。在城市交通路口要設置明顯的標志,如限速標志、禁止鳴笛標志、禁止高噪聲車輛駛入等標志。機動車年檢時也要嚴格把關,對于測試的發動機噪聲排放沒有達到標準的,機動車不能上路行駛,同時對駕駛員也要進行關于降低城市噪聲污染的道德培訓,增加駕駛員的環境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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