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

    第1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危險化學品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害只要分類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害。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并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條 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監管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險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章 辨識與評估

    第七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記錄辨識過程與結果。

    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危險化學品單位可以組織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評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需要進行安全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可以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起進行,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也可以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由本規定附件1列示。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一)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毒性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六)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險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毒性氣體的設施,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 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本規定附件2列示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

    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第十五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第十七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

    第十九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第二十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劇毒氣體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兩套以上(含本數)氣密型化學防護服;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還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第二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修訂完善。

    第二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辨識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逐項進行登記建檔。

    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重大危險源場所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第二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后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的一級重大危險源備案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重大危險源出現本規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檔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員,加強資料歸檔。

    第二十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2月15日前,將轄區內上一年度重大危險源的匯總信息報送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二十七條 重大危險源經過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不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銷。

    申請核銷重大危險源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載明核銷理由的申請書;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人、聯系方式;

    (三)安全評價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核銷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核銷并出具證明文書;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聘請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核查。

    第二十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季度將轄區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半年將轄區內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核銷材料報送至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情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分級、安全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情況;

    (三)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情況;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檢測、檢驗以及維護保養情況;

    (五)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修訂和演練情況;

    (六)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七)安全標志設置情況;

    (八)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情況;

    (九)預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或者安全評價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及相關標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測監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在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二)未對重大危險源中的設備、設施等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的。

    第三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標準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明確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或者責任機構的;

    (三)未按照本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以及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的;

    (四)未按照本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或者核銷的;

    (五)未將重大危險源可能引發的事故后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的;

    (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第三十五條 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單處或者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危險化學品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資格。

    第2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1.1編制目的

    按照依法、科學、規范、有序的原則,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理機制,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市的安全和穩定。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工作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總負責,各相關部門在其業務范圍內分工負責。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體系由*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組成。

    *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為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市危化應急指揮部是*市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的應急指揮部。

    市危化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安監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政府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監察局、安監局、公安局(含消防、交警,下同)、建管局、交通局、發改局、衛生局、質監局、環保局、人防辦、教育局、財政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氣象局、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等有關部門組成。

    市危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

    市危化應急指揮部下設9個工作小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2.2職責

    2.2.1市危化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的實施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市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應急力量、物資和設備;

    (4)及時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不斷改進;

    (5)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上級預案啟動時,按照上級指揮部的指示開展救援工作。

    2.2.2市危化應急指揮部成員職責

    制定本部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工作;完成各項救援任務;建立相關信息資源庫,提供救援資源和決策依據。

    2.2.3市危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和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負責事故的接報工作;協助市危化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市危化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2.4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工作小組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以市政府應急辦、市安監局為主,組長由市應急辦負責人擔任。負責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通知,協調各專業處置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沈陽市政府(沈陽市應急辦)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

    (2)安全保衛組:以市公安局為主,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3)事故救援組:以市消防大隊、安監局和事發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組長由市消防大隊負責人擔任。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4)專家技術組:由市安監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組長由市安監局負責人擔任。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5)醫療救護組:以市衛生局為主,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后勤保障組:以市交通局、經濟局、財政局為主,組長由市交通局負責人擔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7)新聞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牽頭,市公安局、安監局等部門配合,組長由市委宣傳部負責人擔任。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監察、公安、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配合,組長由市安監局負責人擔任。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或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市民政、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和事故單位配合,及時、妥善處理事故的各項善后工作。

    2.2.5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事發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參與救援單位的負責人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完成市危化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2.2.6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在做好自救的同時,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及周邊情況,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全力配合救援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要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110公安指揮中心、119消防指揮中心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告市安監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名稱、地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危險化學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已經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通報其他有關地區、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事故響應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1)立即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開通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系,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4.2應急響應的基本處置要求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從業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發地政府在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和控制。

    市各有關部門接到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作出安排,組織有關人員趕赴市應急指揮部和事故現場,參加相關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各部門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專家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置的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

    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要服從指揮人員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分工展開處置和救援工作。

    事故現場各小組應按照職責要求開展事故搶救及相關工作,并做好救援準備。各小組應將現場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地實施。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4.3現場處置注意事項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在非正常情況下,能夠通過人力保證通信。

    (2)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的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3)對有毒物質泄漏的救援,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于對皮膚有危害的物質,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

    (4)事故區域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并有明顯的警戒標志。

    (5)按照國家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進行記錄、拍照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物件。

    4.4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當事故危害危及周邊居民需要疏散時,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研究做出決定,同時報告市危化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后,由事發地政府組織力量實施。市交通、民政等部門負責解決運輸車輛、疏散人員安置地點及相關物資。

    事故搶救需要有關人員、設備、器材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督促有關部門予以調集解決。

    當事故現場需要部隊支援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市危化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迅速聯系求援。

    作出事故搶救的重大決策措施時,現場應急指揮部必須迅速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方可實施。特殊緊急情況下,經現場應急指揮部領導共同研究決定,可以在報告的同時采取相關緊急措施。

    4.5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事故單位確認事故危險消除后,方可停止現場搶險,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經環保部門監測周邊環境危險化學品的濃度已降至標準規定值以下,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建議結束本預案實施。市應急指揮部向各有關部門發出指令,組織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單位按照預案確定的程序及生產工藝的要求進行。

    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及治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和治療。

    4.6擴大應急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故搶險工作和事態的發展,一旦發現實施應急處置仍未能控制緊急情況,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可能波及更大范圍造成嚴重危害的,必須立即報告市危化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建議啟動*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當事故發展到市政府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或市政府向沈陽市安委會辦公室或沈陽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應的上一級應急預案。

    在啟動上級預案之前,本預案各機構仍按職責實施應急救援。啟動上級應急預案之后,本預案各機構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實施救援。

    4.7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7.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現場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應將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區域,一般是向上風側撤離。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人員進入較為安全的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并關閉所有門窗、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引發事故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7.2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火災事故

    確定火災發生位置、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及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確定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控制措施和專家;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2)爆炸事故

    確定爆炸地點、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及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確定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控制措施和專家,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

    確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泄漏量,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預測泄漏擴散趨勢以及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確定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控制措施和專家,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8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當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短暫培訓后,再開展救援行動。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9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疏散和防護工作,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和轉移。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取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自我防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集合點、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10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對現場事故規模、影響邊界及氣象條件,水體、空氣、土壤中爆炸性物質或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受損建筑等進行監測,查找事故原因,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4.11現場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報請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

    4.12應急恢復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上級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后,各參與應急救援的機構、組織、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消耗的救援物品、藥劑及損壞物品等,要盡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正常應急狀態。

    5應急保障

    5.1應急救援與裝備保障

    有關企業應根據本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

    各有關部門應建立下屬大型企業包括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應急救援組織人員、物資、設備、車輛、器材裝備的資料檔案,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抄送市安監局、公安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事故初發階段現場搶救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所在地政府調動的救援力量為主;在各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建立現場搶險指揮組后,現場搶救以市消防局為主,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

    必要時,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征用社會物資和調動社會救援力量。

    市氣象局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5.2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等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事發地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5.3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組建危險化學品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等應急工作,并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根據本市危險化學品種類和可能造成的傷害后果,準確掌握本市急救資源狀況,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長等。

    5.4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會同事發地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5.5事故單位的現場搶救保障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和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安監局及主管部門備案;設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專業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定期演練;定點配備事故搶救所必需的物資、器材,并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檢驗,保證其完好;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積極與周邊有關單位簽訂事故應急救援協議。

    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按規定建立監控管理系統,準確地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實際情況,對非正常情況及時判斷、處置和報警。

    5.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安監局要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專家庫檔案,專家數量和專業能力應能滿足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急救援的需要。

    市安監局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依托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應急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7通信與信息保障

    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網通*分公司等相關通信運營企業,負責完善公用通信網功能,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必要時可征用其他部門和社會通信設施,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手段,保證各方面的通信聯系暢通。

    有關人員應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事故單位負責完成非正常情況下人力通信的需要。

    5.8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政府要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按照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由市危化應急指揮部決定并組織每年一次的定期演練。演練時,市危化應急指揮部及各小組負責單位應做好演練過程的記錄,演練后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事故(礦山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需根據事故教訓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時,由市安監局組織修訂。

    修訂后的預案應按照預案程序重新。

    6.3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為《*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市級專項預案。

    第3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一)按照省“十二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進一步修訂完善《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與省交通、建設、國土、水利、環保、氣象等部門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及信息共享機制。

    (三)州(地、市)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與政府部門間的應急聯動、聯席會議、資源共享等制度規范,指導企業應急救援隊建立健全接警處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加強指導協調,推進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區域性礦山救援隊伍建設。結合我省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達標考核,進一步加強省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快省區域性金屬非金屬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步伐。

    (二)依托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救護隊,加快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實訓演練基地建設步伐,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編制完成項目建設方案和第一期建設任務。

    (三)依托中央駐青及省管企業,加快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田等骨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民用航空、水力、電力等行業專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礦山及危險化學品企業較多的州、縣,要采取政企聯合等方式建設區域性應急救援隊。

    (四)加強大中型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貫徹落實好《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考核規范》等,對尚未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的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監督其與鄰近具備相應能力的專職應急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指導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

    (五)推動工業園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選取基礎扎實、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大中型企業整合資源優化布局,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三、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一)加強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機制,進一步密切與公安、地震、氣象、環保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門和企業間協調暢通、快速聯動的應急救援機制。

    (二)貫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十二五”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完善省、州(地、市)安全生產應急機構職能,、、等安全監管部門要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等安全監管部門要設專職應急管理人員。

    (三)監督指導大中型企業和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督促高危行業企業設置或指定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辦事機構,配備專職應急工作人員。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工作,建立省、州(地、市)、縣三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和分級監管系統。

    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一)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修訂、、備案、培訓和演練情況。加強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的管理。通過落實預案審查、備案等制度,促進政府、部門、企業預案的上下銜接和資源共享。

    (二)加強企業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沒有應急預案或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或重大危險源沒有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及應急預案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組織省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救援演練。州(地、市)、縣安全監管部門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企業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要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周”活動,監督指導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冶煉企業和交通、建設、教育、鐵路、民航等行業(領域)的應急演練工作。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建設

    (一)加快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項目建設步伐,第一期主要建設應急管理支撐系統、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子系統、應急知識庫及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統、應急救援事故總結分析子系統等。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要充分整合現有調度指揮、監測監控、辦公自動化等信息系統,建立應急救援指揮平臺。

    第4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要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

    2.單位自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規范(預案)積極組織搶險,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防止事故擴大。

    3.分級負責原則。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實行分級負責、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做到協調有序、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積極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安全搶險原則。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搶險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險過程中發生二次事故。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成立**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工作。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市安監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衛生局局長、市環保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市質監局局長

    市人勞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市民政局局長、市廣電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電力公司經理

    市交通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消防大隊大隊長

    (二)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本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按照本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做好統一領導,集中指揮、組織協調等工作。

    3.在本行政區域內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及事故后的歸還和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核發事故通報。

    6.做好社會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事故報道稿件經總指揮及市委宣傳部審定后方可向公眾公布,確保報道的真實性、及時性、避免引起公眾恐慌等不良后果。

    8.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三)成員單位職責

    1.市安監局

    (1)起草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3)負責提供事故單位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大危險源目標;

    (4)負責牽頭組建危險化學品專家咨詢組,對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參加事故救援和綜合協調工作;

    (6)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2.市公安局

    (1)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

    (2)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

    (3)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收集有關證據工作;

    (4)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

    (5)負責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

    (6)配合事故的調查。

    3.市公安消防大隊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

    (2)負責各類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現場撲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控制及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等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傷員的搜救。

    4.市公安交警大隊

    (1)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

    (2)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市衛生局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醫療救護預案;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受傷、中毒人員搶救治療工作,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療救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

    (3)負責事故現場調用藥品、醫療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

    (4)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工作;

    (5)配合相關事故的調查。

    6.市環保局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監測工作,及時通報危險、危害的范圍;

    (3)負責污染物質的處置工作;

    (4)協助上級部門對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調查工作。

    7.市質監局

    (1)負責制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2)配合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8.市交通局

    (1)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現場;

    (2)配合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9.市建設局

    (1)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建(構)筑物的相關技術支持;

    (2)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構)筑物的評估、鑒定工作;

    (3)配合相關事故調查工作。

    10.市財政局

    (1)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資金的財政預算;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資金的保障。

    11.市民政局、市人勞局

    配合事故單位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安置、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

    12.市氣象局

    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

    13.市廣電局

    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道工作,確保報道的客觀性、真實性。

    14.市電力公司

    (1)負責事故現場供電用電應急處置;

    (2)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三、現場救援組織及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該組由市公安消防大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和專家組成。該組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

    (二)醫療救護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市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該組由市衛生局負責。

    (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該組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

    (四)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公安局負責。

    (五)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市公安局負責。

    (六)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市財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門組成。由市財政局負責。

    (七)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進行及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該組由市環保局負責。

    (八)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市安監督局、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大隊和有關企業組成,由市安監局負責。

    四、應急救援程序

    (一)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同時,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歸口部門、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消防大隊。報告內容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應急救援值班電話:市政府:6612212,市安監局:6677311,市消防大隊:119,醫療救護電話:120。各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二)市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本預案,做好救援的指揮領導工作。應急救援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任何單位不得拖延和推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當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滄州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五、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險范圍分為3個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米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事故現場500—1000米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該區域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六、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及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

    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

    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藏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車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滅。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

    撲救氣體火災切忌盲目滅火,即使在撲救周圍火勢以及冷卻過程中不小心把泄漏處的火焰撲滅了,在沒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況下,也必須立即用長點火棒將火點燃,使其恢復穩定燃燒。否則,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遇著火源就會發生爆炸,后果將不堪設想。

    首先應撲滅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火勢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

    如果火勢中有壓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熱輻射威脅的壓力容器,能疏散的應盡量在水槍的掩護下疏散到安全地帶,不能疏散的應部署足夠的水槍進行冷卻保護。為防止容器爆裂傷人,進行冷卻的人員應盡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現場堅實的掩蔽體防護。對臥式貯罐,冷卻人員應選擇貯罐四側角作為射水陣地。

    如果是輸氣管道泄漏著火,應首先設法找到氣源閥門。閥門完好時,只要關閉氣體閥門,火勢就會自動熄滅。

    貯罐或管道泄漏關閥無效時,應根據火勢大小判斷氣體壓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狀,準備好相應的堵漏材料(如軟木塞、橡皮塞、氣囊塞、粘合劑、彎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準備就緒后,即可用水撲救火勢,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但仍需用水冷卻燒燙的罐或管壁。火撲滅后,應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時用霧狀水稀釋和驅散泄漏出來的氣體。

    一般情況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滅火工作,但有時一次堵漏不一定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敗,再次堵漏需一定時間,應立即用長點火棒將泄漏處點燃,使其恢復穩定燃燒,以防止較長時間泄漏出來的大量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從而存在發生爆炸的危險,并準備再次滅火堵漏。

    如果確認泄漏口很大,根本無法堵漏,只需冷卻著火容器及其周圍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著火范圍,一直到燃氣燃盡,火勢自動熄滅。

    現場指揮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遇有火勢熄滅后較長時間未能恢復穩定燃燒或受熱輻射的容器安全閥火焰變亮耀眼、尖叫、晃動等爆裂征兆時,指揮員必須適時做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退至安全地帶。

    氣體貯罐或管道閥門處泄漏著火時,在特殊情況下,只要判斷閥門就有效,也可違反常規,先撲滅火勢,再關閉閥門。一旦發現關閉已無效,一時又無法堵漏時,應迅即點燃,恢復穩定。

    4.易燃液體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

    易燃液體通常也是貯存在容器內或用管道輸送的。與氣體不同的是,液體容器有的密閉,有的敞開,一般都是常壓,只有反應鍋(爐、釜)及輸送管道內的液體壓力較高。液體不管是否著火,如果發生泄漏或溢出,都將順著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體還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撲救的問題以及危險性很大的沸溢和噴濺問題。

    首先應切斷火勢蔓延的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時,應筑堤(或用圍油欄)攔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

    及時了解和掌握著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采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

    對較大的貯罐或流淌火災,應準確判斷著火面積。

    大面積(>50m2)液體火災則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

    比水輕又不溶于水的液體(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霧狀水滅火往往無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輕水泡沫撲滅。用干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卻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體(如二硫化碳)起火時可用水撲救,水能覆蓋在液面上滅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撲救,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卻罐壁,降低燃燒強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體(如醇類、酮類等),雖然從理論上講能用水稀釋撲救,但用此法要使液體閃點消失,水必須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這不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體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會受到水溶性液體的破壞(如果普通泡沫強度加大,可以減弱火勢)。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撲救,用干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卻罐壁,降低燃燒強度。

    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產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撲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面具,采取防護措施。對特殊物品的火災,應使用專用防護服。考慮到過濾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圍的局限性,在撲救毒害品火災時應盡量使用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火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

    撲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噴濺危險的液體火災,必須注意計算可能發生沸溢、噴濺的時間和觀察是否有沸溢、噴濺的征兆。一旦現場指揮發現危險征兆時應迅即作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裝備損失。撲救人員看到或聽到統一撤退信號后,應立即撤至安全地帶。

    遇易燃液體管道或貯罐泄漏著火,在切斷蔓延方向并把火勢限制在上定范圍內的同時,對輸送管道應設法找到并關閉進、出閥門,如果管道閥門已損壞或是貯罐泄漏,應迅速準備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霧狀水等撲滅地上的流淌火焰;為堵漏掃清障礙,其次再撲滅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與氣體堵漏不同的是,液體一次堵漏失敗,可連續堵幾次,只要用泡沫覆蓋地面,并堵住液體流淌和控制好周圍著火源,不必點燃泄漏口的易燃液體。新晨

    七、附則

    (一)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為市安監局。

    第5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構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按照“合理規劃、嚴格準入,改造提升、固本強基,完善法規、加大投入,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的總體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合理布局產業

    縣及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按照“產業集聚”與“集約用地”的原則,確定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明確產業定位,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物流貯存運輸、辦公生活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年12月底前,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紅河州、文山州、玉溪市等地要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從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對沒有劃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投資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立項申請,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申請。新建化工項目原則上都應進入產業集中區或化工園區,現有化工企業要有計劃地逐步遷入產業集中區或化工園區。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制定相關經濟政策,采取差別水電價等經濟手段,引導和推動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要借鑒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成功經驗,逐步實現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專業化,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體系。

    二、加強源頭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

    (一)各州、市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申請經營許可證且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審核,要將關鍵裝置是否安裝自動控制系統,重大危險源是否安裝有效監控系統,廠房、工業場地布局和儲存設施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是否配備能滿足事故應急救援的設施、器材、裝備,《安全評價報告》是否與企業安全生產現狀一致等作為審核的重點。申請延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一級或二級安全標準化企業,許可證發證機關可直接為其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并提出該企業下次換證時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大力推進危險工藝生產裝置安裝安全自動控制或安全聯鎖報警裝置。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以下統稱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自動控制,納入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工藝技術復雜的大型聯合裝置,除安裝安全自動控制系統外,還應安裝安全聯鎖和緊急停車系統;工藝簡單的單一裝置,在完善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超限、聯鎖報警裝置、可燃有毒氣體監測報警裝置,配齊安全閥、防爆膜等緊急泄壓裝置的基礎上,還應安裝緊急停車系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涉及危險工藝的所有企業的自動化改造工作計劃,采取強有力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開展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否則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人員從業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從業人員至少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中至少應有1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負責人中至少應有1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工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未達到以上從業人員條件的,不予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許可。

    三、嚴格安全審查條件,加強建設項目管理

    (一)各級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主管部門不予批準。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設立安全審查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予以查處。要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

    (二)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把安全生產設施技術關。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使用危險工藝和大中型生產裝置的試生產方案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四、加強企業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企業要加強建設項目特別是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建設項目工藝可靠、安全設施齊全有效、自動化控制水平滿足安全生產需要。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制定試生產方案,認真組織試生產。操作人員必須經崗前培訓合格,方可參加試生產操作。工程項目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

    (二)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推進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與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納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通過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年底前,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統稱重點企業)要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企業要求。同時,要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在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登記工作。

    (三)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制度,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季節變化,組織開展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工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規范管理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五、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一)建立企業安全投入保障機制。要嚴格執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并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實施<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細則》(云財企〔2007〕55號)和《省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監管辦法》(云財企〔2007〕55號),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

    (二)改造提升現有企業,逐步提高安全技術水平。重點企業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在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通過裝備集散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

    (三)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和在線監控工作。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要建立并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責任制,定期檢大危險源壓力容器及附件、應急預案修訂及演練、應急器材準備等情況。

    六、加強部門聯動,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一)加強聯動整治。縣及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通過部門聯合執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采取鼓勵轉產、關閉、搬遷、部門托管或企業兼并整合等多種措施,進一步淘汰工藝落后、設備設施簡陋、不符合產業規劃、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能耗高、重污染和安全生產沒有保障的化工企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銷許可證并提請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化工企業搬遷任務重的地區要研究制定化工企業搬遷政策,對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區的化工企業搬遷給予政策扶持。

    (二)加大整治力度。要加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環節的整治力度,加強化工園區的監管,設置區域性的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點。要繼續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8〕132號),在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運輸罐體與車輛載質量不匹配的更換以及相關資質證照審核專項整治工作。同時,要統籌規劃并在重點地區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平臺,年底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都要安裝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車載監控終端。

    七、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事故處置能力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大型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暫不具備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專職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每年要定期開展1次以上事故綜合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生產、儲存企業事故應急預案要按照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納入當地人民政府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建立聯動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八、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意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教育培訓活動。企業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要通過有效的安全培訓和多種形式的崗位技術練兵活動,提高職工的專業技術水平,增強職工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九、落實監管責任,提高執法能力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危險化學品企業較多、監管任務較重的縣(市、區)要在安全監管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專門負責本行政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規模較大的工業園區和化工園區,有條件的地區要設置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派駐機構和人員,配備相應的技術裝備。

    (二)各級安全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和要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

    第6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為了認真貫徹,進一步加強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預防和控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促進我市經濟建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定,現就加強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用《通知》精神指導推動當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各區、縣(市)安監局,有關市屬企業要認真汲取吉林石化爆炸事故引發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查找隱患,堵塞漏洞,改進工作,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把加強安全監管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落實措施,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部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存在的忽視安全管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問題,以查“三違”、查隱患、查制度、查培訓、查應急預案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開展反習慣性違章活動,規范職工安全生產行為。堅持“五整頓、兩關閉”,對存在重特大事故隱患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整改,并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格處罰,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堅決予以停產整頓或關閉。

    三、規范程序,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實施行政許可。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申請截止期限為*年底,生產企業整改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經營企業整改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逾期沒有提出申請及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各區、縣(市)安監局必須告知相關企業上述申請和整改的期限,把握好轄區內行政許可的整體進程。

    四、認真把關,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凡設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與設施(統稱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按規定向當地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批準書后,方可實施項目建設。各區縣(市)安監局要監督企業嚴格執行批準書制度,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五、加強監督,確保限期搬遷企業生產安全。各區、縣(市)安監局要通過企業定期匯報、監管部門定期檢查等形式跟蹤承諾限期搬遷企業的搬遷進度及具體措施,強化企業搬遷前的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防范工作,落實搬遷時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監管工作,督促企業保證安全投入,始終把安全擺在企業發展的第一位。

    六、開展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發揮社會應急救援力量作用。由于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具有特殊性、復雜性和危險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對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因此,各危化品從業單位和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工作。各區、縣(市)安監局要結合各地工業集聚區的現實情況,開展危險化學品集聚區域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整合、發揮社會應急救援力量作用,增強預見性、針對性和操作性,提高處置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7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一、當前危貨運輸管理存在的問題

    1.危貨運輸企業管理措施不到位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后,一些有運輸要求而沒有運輸資質的企業紛紛掛靠有資質企業,有資質企業則往往只是對掛靠企業收取管理費,卻疏于監管,坐收漁利;部分企業未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管理的主體責任,找不到管理方向。如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不停放在專用停車場內,造成很多安全隱患。

    2.企業機構不完整,人員落實不到位

    雖然企業在申辦之初,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產、統計、財務等部門機構,但在具體運作時,為了降低成本及參股者利益等因素,擅自取消或兼并機構,撤離或調離人員,形成有的機構形同虛設,出現一部多責、一職多崗等局面,導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無法細致深入。同時,掛靠車輛較多也使車輛狀況、停車場地、人員流動等情況不能及時掌握,基礎臺賬、檔案管理也記錄不詳。

    3.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缺乏有效監控機制

    由于國家在機動車檢驗上實行的是定期檢驗制度,也就是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但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機動車安全技術狀況往往無法保證在一個檢驗周期內時時正常,出車前的臨時檢驗就變得尤為重要。但有些企業為了節省時間,出車前臨時檢驗出現走過場現象。

    其次,在機動車檢驗實行社會化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的監管作用有所降低,無法保證機動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真實有效。

    第三,在道路上從事運輸的機動車或即將執行運輸任務的機動車缺乏應有的臨時檢驗約束,特別是一些執行長途運輸任務的機動車,安全技術狀況更加得不到保證。

    第四,運輸車輛車型繁雜,沒有統一的車型限制要求,特別是對裝載要求不嚴的固體危險化學品。這類問題可概括為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驗缺乏可操作的機制。

    4.部分企業未嚴把承運人“承運關”

    承運人是關系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關鍵人物,必須取得交通部門認定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才可以運輸危險貨物,面對復雜的道路交通環境,承運人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素質,既應該是駕駛員,又應該是熟練掌握危險化學品知識的技術員,但一些企業往往忽視這一點,當他們運輸一些在他們看來問題不大的危險品運輸時,往往是用一些普通駕駛員來擔當承運人的角色,此舉容易造成在發生危險時承運人手足無措,處置慌亂,由小問題的處置不當而變為大威脅。

    5.從業人員管理不嚴,安全生產意識談薄

    因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員須經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從事其經營活動。企業在聘用人員時,考慮人員流動較頻,培訓周期較長,培訓需要費用等因素,為省時省力,常有無證人員頂班上崗;駕駛員超速行駛、押運人員中途離崗、裝卸管理人員違規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車輛停放分散在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未演練等,都給道路運輸安全留下隱患。

    6.對運輸線路未能有效實施監管

    在長途運輸過程中,道路可選擇的余地較大,一些運輸車輛按線路運輸的自覺性降低,再加上交通管理部門在長途運輸監管力度的下降,跨地區運輸存在管理漏洞,只要道路上沒有交通民警或交通運輸部門的檢查,一些車輛就會在線路選取上能省則省,穿梭于監管薄弱的農村道路的危險路段。

    7.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二、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1.源頭監控,嚴把“三個準入關”。

    2.開展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對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加強日常的檢查力度,將安全檢查作為查改隱患、促進工作的重要手段,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有關人員到生產一線現場檢查。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和車輛,要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落實整改情況,確保萬無一失。要從管理措施、手段等方面監督好企業的日常運輸生產,特別是對掛靠的車輛和單位要開展排查,逐車核對其所屬的單位和部門,對查出的掛靠車輛運輸貨物與掛靠實際不相符的,要予以清理,該罰則罰,從嚴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3.依靠科技進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

    充分利用GPS或者行車記錄儀等科技手段,加強對運輸車輛的動態監控,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管理的科學水平。尤其是落實GPS的專人實時動態監管,以遏制超速行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規行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源頭管理。通過車輛源頭、裝載源頭、路面行駛三個環節,對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實行“封堵”。一旦遇到險情或發生事故,監控終端能夠在最短時間內獲取信息,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正確的方式、方法進行處置和救治,有效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4.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全民的安全意識。

    在各種新聞媒體上應廣泛宣傳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做到及時報警和能夠做到自我保護,并發動廣大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并監督,形成有利的社會輿論氛圍。組織有關安全專家進行專題講座和開展專題培訓,提高駕駛員和押運人員的危化品安全知識,確保在意外情況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5.加大稽查力度,圍堵黑車。

    運輸過程主要發生在路上,流動性是最顯著的特征,最好的管理手段是流動稽查。局限于作業站場和收費站,就會使不進站場和繞行收費站的非法運輸車輛得不到監管,不但運輸秩序得不到有效維護,同時造成國家稅費流失和運輸市場的混亂。由于無法展開流動稽查,黑車黑戶竄行城里鄉間,帶病車、報廢車埋下眾多事故隱患。因為無法維持良好的運輸秩序,健全的道路運輸市場不能形成,嚴重阻礙了區域內運輸經濟的發展。

    6.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組織應急演練。

    雖然危運企業準入時,行業管理部門都要求制定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但是對他們的要求只是停留在紙面上,一旦發生事故,從業人員如何能有效救援,是否能及時有效救援,還是一個未知數。

    第8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為主線,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為重點,以全面推進化工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和提高生產裝置控制水平為抓手,強化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實現全市化工行業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為我市危險化學品行業既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化工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化工企業生產裝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執行不嚴、職工違章作業等突出問題;督促化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推動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安全監管,杜絕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1、依法整治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企業,打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依法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努力壓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改造提升危險性較大工藝生產裝置的控制水平,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4、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應急處置預案。

    5、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各類違法行為。

    四、整治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化監管。在生產企業實施制度化監管的同時,逐步擴大到有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和經營單位;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造提升危險性工藝控制水平;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要求,進一步改進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工作,努力實現本質安全。

    2、強化基礎工作,加快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推行安全標準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監管基礎臺帳,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3、強化培訓教育,提高監管人員業務素質。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教育,加強對職工應急基礎知識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4、強化動態監管,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嚴格換證條件,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一律不予上報換證,對重大隱患整改無望的企業提請吊銷許可證,進一步強化危險品生產企業的動態監管。

    五、整治的步驟和內容

    全市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

    1、各鎮、開發區及化工企業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第9篇:危險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從1月15日在北京結束的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獲悉,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努力推動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危險化學品行業要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品種、重點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等工作。

    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指出,今年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是堅持預防為主,著力排查治理隱患,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他要求,加強石油天然氣勘探開采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嚴格執行相關規程標準,嚴防井噴失控、硫化氫中毒、海上溢油及輸送管網泄漏燃燒等事故;認真貫徹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出抓好重點監管品種、重點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將安全生產作為危險化學品項目審批的前提條件,嚴格控制危化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地下危化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抓緊解決城區內危化企業的搬遷轉產或關閉問題。

    孫華山同時提出,要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等安全生產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科技支撐,著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繼續抓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預警等安全技術等示范工程。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強調,今年要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各類預案之間的銜接,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指導督促高危企業定期開展預案演練,提高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自救互救能力;認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加快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和分級監管系統,建立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協調聯動和預警機制。

    據孫華山介紹,全國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特別是去年危化品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呈現“雙下降”態勢,但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主要特點是社會對危化品安全關注度越來越高;化工行業投資規模快速增長,危化品安全生產壓力持續增大;我國化工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局面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體制機制還不完善。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成人福利在线| 亚洲最大成人网色| 亚洲精品成人av在线| 国产成人免费高清激情明星| 国产成人精品久久一区二区小说| 成人免费无码大片a毛片| 国产成人精品免费午夜app| 亚洲欧美日韩成人一区在线| 18成人片黄网站www| 国产成人精品怡红院| 欧美成人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成人怡红院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欧洲精品成人久久曰影片 | 国内精品国产成人国产三级| 国产成人亚洲综合a∨| 成成人看片在线| 亚洲av成人精品网站在线播放| 欧洲成人爽视频在线观看| 久久成人国产精品一区二区| 成人av鲁丝片一区二区免费| 久久亚洲国产成人精品性色 | 日韩黄a级成人毛片| 亚洲成人黄色网| 国产精品成人四虎免费视频| 欧洲成人爽视频在线观看| 久久亚洲精品成人综合| 免费成人在线网站| 依依成人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成人精品无缓存在线播放| 成人免费视频网| 成人欧美一区二区三区黑人3p | 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不卡视频| 欧美成人在线免费| 欧美成人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 青青草成人免费| 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 桃花阁成人网在线观看| 成人午夜视频在线播放| 成人午夜精品无码区久久| 亚洲最大成人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