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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REACH法規 進出口 環保
一、解讀歐盟REACH法規
(一)REACH法規涵義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of Chemicals)指“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ACH法規指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一項化學品管理法律。它要求年產量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化學品和新化學品及應用于各種產品中的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其基本信息;對年制造量或進口量大于或等于10噸的化學品和化學物質還應進行化學安全評估并完成安全報告;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品進行許可授權;如果認為某種物質自身、配置品或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所引致的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歐委會根據有關程序做出最終決定。REACH法規的實質為技術性貿易壁壘。
(二)REACH法規的目的和涉及的產品范圍
REACH法規的目的在于: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增加化學品信息的透明度;促進非動物試驗,促進化學工業的革新,使其生產更安全的產品;刺激競爭和增長,與歐盟在WTO項目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
REACH法規所涵蓋的產品范圍非常廣泛,包括機電、家電、紡織、家私、玩具等產品,涉及基本化學物質約3萬種,其中列為高度關注物質,即通常所說的有毒、有害物質約1400種。REACH法規規定,無論是獨立存在的,還是存在于各種產品之中的化學物質,都需要注冊、授權或被限制使用。受REACH法規影響產品估計多達500萬種,幾乎覆蓋所有產品。
(三)REACH法規實施安排及懲戒措施
按照歐盟擬定的時間表,產量在1000噸以上的化學物質,必須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完成注冊;產量在100-1000噸的化學物質,必須在2013年6月1日以前完成注冊;產量在1-100噸的化學物質,必須在2018年6月1日以前完成注冊。歐盟自己生產的、用于出口的和從國外進口的所有化工及其下游制品都必須進行注冊并被許可后才能在歐盟市場流通,未能按期納入該管理系統的產品則必須退出歐盟市場。
二、歐盟REACH法規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長遠而言,REACH法規積極保護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的態度是值得尊重和贊賞的,對我國外貿和經濟社會發展有相應的積極作用。REACH實施的主要益處在于能夠對化學品的危害和風險進行系統的鑒別,允許工業界進行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如果有必要的情況下,行政主管部門將制定進一步的管理規范。落實本法規的主要益處還在于能預防由化學品暴露引起的健康問題,可降低疾病及可預防性死亡的發生率,同時,可減少國家健康系統的醫療費用。該法規的益處將會隨著越來越多的化學品納入REACH法規管理之中而漸漸的顯現出來。盡管還很難進行定量估價,在可預見的將來,本法規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總收益將是顯而易見的。在了解REACH法規的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也必須對其消極作用有一個深刻認識。REACH法規對我國外貿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對我國化工產品的出口造成障礙
歐盟是我國化學品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REACH法規的實施,對我國化學品的出口貿易將產生全面的影響。從我國對歐盟出口石油化工產品的結構可以看出,多數為大宗、低值、原材料性的和生產過程污染比較嚴重的產品,也是歐盟不可缺少的塑料、橡膠、有機或無機化工原料及各種中間體等。這些產品有關的信息數據或者沒有,或者不全,或者達不到歐盟的技術標準。根據REACH法規的要求,中國向歐盟出口這些化學品和幾千種化工下游產品將面臨注冊、評估、許可的問題,且必須通過歐盟境內的生產商或者進口商進行注冊。據估計,由此增加的費用,將使我國對歐盟石油化工產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導致我國化學品對歐盟出口受阻。對有出口潛力的化學品和下游加工企業,如紡織、輕工、家電等行業,將產生更大的貿易阻礙。因此,REACH法規的實施,必將在近期內對中國石油化工產品向歐出口造成嚴重阻礙。
(二)使我國從歐盟進口產品成本增加
歐盟是我國重要的石油化工產品來源地,特別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產品暫時還離不開歐盟市場。據海關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我國從歐盟進口石油化工產品991萬噸,進口額159.2億美元。其中,1000噸以上的進口量645萬噸,進口額20億美元;100-1000噸的進口量219萬噸,進口額23.7億美元;10-100噸的進口量111萬噸,進口額29.3億美元。REACH法規實施后,歐盟的化學品生產商或出口企業必將把其高額的注冊、評估費用計入產品和出口成本,因而提高出口價格,這對中國化工進口企業來說無疑要增加成本。由于我國從歐盟進口的化學品主要是高檔的、高附加值的、我國目前急需的有機與無機化工原料及中間體和塑料及其制品,因此,我國化工貿易逆差可能會更大。據行業測算,REACH的實施,將使我國從歐盟進口化學品的平均價格普遍提高6%以上,不僅影響中國化工產業的發展,而且將導致我國相關的下游產品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嚴重影響我國紡織、醫藥、輕工、電子、汽車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REACH法規的實施導致化學品國際貿易市場的大轉移
中歐化學品貿易具有很強的互補性,歐盟是我國化學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也是我國化學品進口的主要來源地。從與歐盟的化學品貿易結構分析,我國從歐盟進口的主要是精細、深加工的化學物質(如染料、合成橡膠和合成纖維等),且多數為依賴程度較高的不可替代產品,而我國出口的主要是低附加值的化工原材料和中間體。REACH法規實施后,歐盟較高的注冊、評估要求和注冊、評估費用將打破現有貿易格局,迫使中國企業重新開拓歐盟以外的市場。建立新的貿易渠道,而新市場的開拓則需要一定的時間和投入,市場的轉移將會嚴重影響我國化工產業的發展。同時,歐盟化工企業也將由此失去許多獲得中國廉價化工原料的機會。
在形成新的體系中,以發達國家資金、技術密集產品為基準,建立新的價格和貿易體系。在這方面,以生產資源、勞動密集產品為主的發展中國家將付出代價。
(四)削弱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能力
我國目前出口到歐盟的化學品,多數為大宗、低值、原料性的和生產過程污染較嚴重的產品,主要集中在無機鹽、涂料、染
料、橡膠制品和有機中間體等領域,具有資源密集和勞動密集優勢。2004年1-6月,我國向歐盟出口的化學品涉及900余種稅則號,其中出口量超過1000噸的有270多種。向歐盟出口的大多是中小化工企業。隨著產品注冊等成本的增加、開發費用的減少、以及歐盟對評估和許可審批時間的延長,預測將有一半產品的優勢將逐漸喪失,并大大削弱這些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能力,并將導致中國上千家企業因出口受阻而關閉,20多萬工人面臨失業。歐盟東擴后,我國對歐盟的化工品出口貿易將進一步受到限制。同時,也減少了國內企業在歐盟發展的機會,阻止了國內優勢產業向歐盟國家的轉移和企業向歐盟的投資發展。
(五)具有環境污染的產品生產有可能向我國轉移
歐盟新法律的實施,將普遍提高產品的生產成本,那些原本就成本高、利潤小、對環境有污染、危及人身健康的產品,其生產地將會從歐盟轉移到第三世界,也極有可能轉移到我國生產。
(六)影響國內大公司開拓歐洲市場
我國石油化工上下游、科研、生產和貿易一體化的大型企業集團如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等,其目標是全球發展,跨國經營。REACH法規的實施,將對四大公司進入歐洲市場設置障礙,對其跨國經營戰略帶來一定的影響。
三、積極應對歐盟REACH法規
(一)政府加強相關立法工作
我國化學品安全控制與國際接軌是必然趨勢。早在2001年歐盟公布《未來化學品政策戰略》時,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就已開始研究這一問題。為了與國際趨勢接軌,目前美國提出了2800種化學品管理辦法草案,日本也起草了化工產品審查法。業內人士認為,隨著各國環保要求的提高,我國若不對這一問題引起重視,將可能造成污染轉移的問題,即在發達國家不能生產的化工產品將轉移到我國投資生產,而污染的代價與將來治理的費用將是無法預測的。因此,有必要對我國的《化學品首次進口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條文進行修訂,對我國已施行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進行研究,如何與國際化學品管理法規相適應,以應對REACH法規及其他國家相關法律的出臺。
(二)政府加大宣傳和支持力度
政府應該牽頭組織行業協會、企業,同時聯絡國際相關協會、商會,組建利益共同體,共同研究應對措施,維護和促進我國相關產業的發展,盡早做好準備,把歐盟REACH法規給我國石油化工及相關產業帶來的影響降到最小程度。同時,由于我國的實驗室尚未取得實驗室良好行為規范原則即GLP標準認證,從而導致出口企業在國內進行試驗后,所出具的檢測結果歐盟不予承認,被要求重新提供通過GLP認證的實驗室報告。這大大增加了我國產品在歐盟登記注冊的成本,嚴重影響了申請注冊的進程。因此,政府應當鼓勵和加大組建符合GLP標準的實驗室支持力度,并做好與其他國家實驗數據的互認工作。由于GLP組織內部成員間是相互承認的,建議我國政府盡快加入該組織。
(三)行業協會積極搭建交流平臺
行業協會應該發揮很重要的作用,組織同行交流相同物質的數據、研究如何開展風險評價,提供咨詢臺服務等;組織編寫《企業如何應對REACH指導手冊》,發給相應企業,使他們在準備數據、準備技術卷宗、化學品安全報告、安全數據表和編制暴露場景描述等方面得到技術指導。
(四)企業深入研究REACH法規
一是了解企業自己使用的化學品成分,并充分了解本企業產品的相關技術指標,明確是否含有高度受關注或受限制物質,進而了解相關物質所占比重、產品能否出口至歐盟并銷售。二是估算出口產品中受監管物質的含量,評估完成注冊、許可的可能性。REACH法規對生產、進口不同重量的化學物質有不同的注冊要求和不同的時間段安排。企業需要明確應按照什么要求、在什么時間以前完成注冊。
(五)企業可以嘗試替代受監管化學物質
一、歐盟reach法規的主要內容
reach法規并不是一個單獨的法令或法規,而是一個涵蓋化學品生產、貿易和使用安全的綜合性法規。它對出口到歐盟的化學品提出更嚴格的環保、安全要求,以規范歐盟市場上化學品的制造、使用和流通。主要包括注冊、評估、許可、限制及數據共享。
(一)注冊。對現有廣泛使用和新發明的化學物(包括部分可分離中間體),生產商或進口商在生產或進口時,需通知政府主管機構,說明生產或進口該物質的用途,并提交相關文件。文件應包括對該化學物質毒性和生態毒性等特性的介紹、生產或進口的用途、對人類和環境的暴露量、預計產量、對該物質的分類及標識建議、安全數據單、對使用方法等進行的初步風險評估報告,以及建議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等。政府主管部門將把上述信息輸入中央電子數據庫進行注冊,頒發一個注冊號并對已注冊物質中需給予特別關注的事項和特性進行實地考察和自動篩選。
(二)評估。由主管機構對所有產量超過100噸的化學品注冊信息進行審查和信息核對;對降解速度慢并可能在自然環境中累積的或具有基因誘變或劇毒等危險特性的或其分子結構易引起關注的化學物質,即使其生產量或進口量低于100噸,生產商也應測試產品對人體和環境的長期影響。
(三)許可。對可能引起極大關注的物質或其成份,如cmr(致癌、誘導基因突變或對生殖有害的)物質和pops(低降解有機污染物)物質,政府主管機構應對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式給予具體授權。
(四)限制及數據共享。對部分化學品或配制品進行限制,除非在遵守限制條件下,才能被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必須對注冊產品進行多種檢測試驗,檢測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對首先完成注冊而產生的產品數據信息向潛在注冊人共享,但潛在注冊人必須向前期注冊人支付百分之五十的費用才能共享數據和完成注冊。
reach法規一改過去僅由政府承擔化學品安全的責任,要求化工產業承擔與其產品安全相關的責任,化工產業應負責收集相關化學品的數據進行評估,并保證只生產或銷售按指定方式使用對用戶及環境均屬安全的化學品,還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證明使用有關化學物質的效益大于為消除該物質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的危害而引發的成本。
二、歐盟reach法規對我國化學品貿易的影響
與歐盟之前的同類指令相比,reach法規影響的范圍更廣。從表面上看,reach法規是個化學品法案,影響的是化工產品,但由于幾乎所有商品都使用化工產品作為原料,因此,它的影響幾乎波及到我國所有出口商品。僅從目前看,直接或間接影響到我國出口到歐盟的商品,主要包括化學原料及制品、化纖、橡膠、塑料、紡織、輕工、電子、汽車、家電、制藥、涂料等十多個產業,涉及904個稅則號,其中出口量超過1000噸以上的有215種產品,超過100噸以上的有474種產品,超過10噸的有230多種,有500萬種現今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商品受到影響。另外,reach法規所涉及的不僅是化學品的生產商,還將這一責任進一步延伸到整個生產鏈,包括生產商和進口商在內的化學品下游用戶、3萬多種化工產品以及使用化工產品的下游產品都將受到影響。reach法規的出發點是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但在保護環境的意愿下,確實對我國化學工業及相關產業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一)阻礙我國化學品的出口。歐盟是我國化學品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2004年,我國對歐盟出口石油化工產品1728萬噸,出口額140億美元。其中,單個品種出口量在1000噸以上的產品出口總量1094萬噸,出口額22.2億美元;100-1000噸的出口量322萬噸,出口額31.6億美元;10-100噸的出口量260萬噸,出口額55.4億美元。從對歐盟出口化工產品的結構看,我國生產的化學品中危險化學品量大面廣,種類繁多,多數為大宗、低值、原材料性的、生產過程污染較嚴重的產品(如農藥制劑中高毒農藥占30%)。根據reach法規的要求,中國向歐盟出口這些化學品和幾千種化工下游產品將面臨注冊、評估、許可的問題,且必須通過歐盟境內的生產商或進口商進行注冊。而且reach法規規定了嚴格的檢測標準和高昂的檢測費用,這些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我國一些中小型企業根本無法支付如此昂貴的檢測費用,難免導致化學品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歐盟市場。
(二)進口產品成本增加,影響下游相關產業發展。歐盟是我國重要的石油化工產品來源地,特別是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產品。據海關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我國從歐盟進口石油化工產品991萬噸,進口額159.2億美元。其中,單品種進口量在1000噸以上的進口總量645萬噸,進口額20億美元;100-1000噸的進口量219萬噸,進口額23.7億美元;10-100噸的進口量111萬噸,進口額29.3億美元,涉及1066個稅則號。reach法規實施后,歐盟的化學品生產商或出口企業必將把其高額的注冊、評估費用打人產品成本,因而提高出口價格,這無疑增加了中國企業進口化工產品的成本。這不僅影響中國化工產業的發展,而且將導致相關下游產品成本增加,效益下降,影響紡織、醫藥、輕工、電子、汽車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打破國際化學品貿易平衡,導致化學品國際貿易市場的大轉移。中國與歐盟化學品貿易具有很強的互補性,歐盟是我國化學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也是我國化學品進口的主要來源地。從與歐盟的化學品貿易結構分析,我國從歐盟進口的主要是精細、深加工的化學物質,如染料、合成橡膠、合成纖維等,且多數為依賴程度較高的不可替代產品。而我國出口的主要是低附加值的化工原材料和中間體。 reach法規實施后,歐盟較高的注冊評估要求和注冊評估費用將打破現有貿易格局,迫使中國企業重新開拓歐盟以外的市場,建立新的貿易渠道,而新市場的開拓則需要一定的時間和投入,市場的轉移將會嚴重影響我國化工產業的發展。同時,歐盟化工企業也將由此失去許多獲得中國廉價化工原料的機會。
(四)削弱出口產品的競爭能力。我國目前出口到歐盟的化工產品多為大宗、低值、原料性的、生產過程污染較嚴重的產品,主要集中在無機鹽、涂料、染料、橡膠制品、有機中間體等領域,具有資源密集和勞動密集優勢。隨著產品注冊等成本的增加、開發費用的減少及歐盟對評估、許可審批時間的延長,將有一半產品的優勢逐漸喪失,大大削弱這些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能力,并將導致我國上千家企業因出口受阻而關閉。2006年,我國石油和化工行業從業人員500萬人,僅國有及規模以上企業就有200多萬人,比歐盟化工行業全部直接從業人員還多。據我國有關方面估計,歐盟reach法規的實施,可能會導致我國企業20萬人面臨失業。
三、我國企業應對reach法規的策略
要減低歐盟reach法規的負面影響,實現環境改善與貿易增長的協調,除政府的引導外,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發揮自身作用,提高企業的綠色產品競爭力。
(一)構建綠色供應鏈管理。構建綠色供應鏈管理,從源頭上控制污染和減少廢棄物,是企業應對歐盟reach法規非常直接和行之有效的方法。綠色供應鏈是把環境融入到整個供應鏈中,通過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降低整個生產活動給人類和環境帶來的危害,最終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最大化。企業不能單靠技術來解決環境問題,還需要從管理角度人手,采用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模式為:
1、綠色設計。企業在產品設計之初就應以環境資源為核心,在產品及其生命周期全過程的設計中,充分考慮產品實現分解或再生的能力。要從源頭上防止限用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盡量選擇可回收、可循環再使用的材料和零部件。
2、綠色采購。在采購原材料過程中,要精心挑選供應商,不能僅考慮供應商所提品的質量、價格、交貨期、品種等常規因素,還需考慮選擇重視環境管理的供應商,以保證所購買的原材料達到綠色或環保要求。
3、綠色生產。對生產過程而言,要求節約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減少和降低所有廢物的數量和毒性;對產品,要求減少從原材料提煉到產品最終處置的整個生命周期的不利影響;對服務,要求將環境因素納入設計和所提供的服務中。國家環保總局在2005年12月13日出臺了《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這標志著國家環保總局將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正式納入全國環境保護制度中。
4、綠色物流。企業應在運輸、保管、流通加工、包裝和裝卸過程中,盡可能消除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如,在滿足運輸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包裝物,選擇可重復使用和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倉儲過程中盡量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搬運過程中盡量避免因運輸不當造成產品損毀,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等。
5、綠色回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廢料和運輸、搬運、倉儲、銷售過程中產生的損壞件,以及產品生命周期結束后被用戶淘汰的產品均需要回收處理。在生產流程中報廢的產品拆卸后,零部件可經處理后再利用。沒有使用價值的電器產品首先要人工拆卸或分解,對可利用的零部件進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的零部件按材料分類進行回收。有害物質要經專門工藝進行處理,其他混合物經破碎、自動分揀等處理。工業殘渣則焚燒轉化為熱能加以利用或送填埋工廠等。
(二)進行技術改造和創新,開發綠色產品。一方面,要依靠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盡快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另一方面,要及時采用先進的國際技術標準,并對先進技術標準進行消化、吸收并予以采用和提高。歐盟reach法規實施后的初始階段,原先企業出口的產品由于一時難以達到歐盟的要求,reach法規對企業來說是起了負面作用,短期內對歐盟市場的出口數量會下降,此時企業面臨艱難的選擇:要么采取新的技術、標準,進行研發創新,重新塑造綠色產品,挽救失去的歐盟市場;要么消極等待,不采取任何措施,從而失去這塊市場。而失去歐盟市場就意味著出口企業要么選擇進入國際其他市場,要么只好面臨生產萎縮,甚至破產倒閉。但企業如果選擇進入國際其它市場,會面臨進入困難或遇到其他的壁壘,因而這也不是最好的選擇。所以,企業唯一的機會和選擇就是知難而上,積極應對歐盟reach法規,如果企業能積極進行產品創新,改進生產方法和加工工藝,運用新技術、新能源、高標準,使產品逐步達到歐盟reach法規的標準要求,出口量的下降趨勢將隨著新技術的應用、新產品的推出而逐漸扭轉。
為了保證化學品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防止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歐盟和日本等發達國家普遍建立起一套化學品安全和環境管理體制,日本,到本世紀初才與歐美接軌。從這些發達國家20多年來的發展動向來看,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已經出現了重要變化。
(一)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重新定位
隨著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深入人心,人們認識到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不僅是要實現控制化學品的化學危險性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以及保護人類的健康,還要保護生態環境,因而要把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作為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首要目標。
(二)化學品安全管理法規相應調整
聯合國有關機構正在通過締結國際公約,制定和擴大優先管理控制的危險化學品名單,加強化學品危害信息傳播和國家管理能力建設等方式,促進全球化學品安全、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化學品的生產大國也正在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調整化學品安全管理戰略,通過建立、健全化學品安全管理體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采用國際規范的程序,開展化學品危險性鑒別、分類和標簽,進行風險評價和風險管理。
(三)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域相應拓寬
與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重新定位相適應,化學品安全管理領域應涵蓋化學品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以及廢棄后的處理處置活動等整個生命周期。重點控制和淘汰那些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構成不可接受或無法控制的風險的化學品;制定事故應急程序和應急預案,預防化學污染事故,盡量降低重大事故的風險及其影響;妥善處理、處置化學品生產和使用中產生的化學廢棄物,并鼓勵開發、使用安全無害及對環境友好的化學產品。
二、化學品風險預防的審查評價制度
風險預防的原則是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最重要指導原則之一。它主要是通過實施新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以及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制度來實現的。
(一)新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
該制度規定,一種新化學物質在生產和進口之前必須向主管當局進行申報,同時提交相關理化性質、用途、安全以及毒理學數據等基本資料。該主管當局進行初步危害評估,審查許可后才能生產、上市銷售和進口。
實行該制度,需要建立下列3項配套的化學品管理制度。
1.編制本國的《現有化學物質名錄》。該目錄是在法律上區分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的依據。凡是不在名錄上的化學物質均視為新化學物質,需遵守新化學物質申報規定。目前國外已正式公布了7本現有化學物質目錄,收錄的現有化學物質數量為2.2萬―10萬余種。
2.建立新化學物質申報制度。它包括申報資料要求和初步危害評審程序。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理事會已制定了《化學品上市前最低限度數據》(MPD),發達國家大多參照MPD要求,建立了申報資料要求和評審程序。主管當局審查中若發現一種新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具有不可接受風險時,則將拒絕其生產和上市銷售,迫使制造者去開發更安全和環境友好的新化學品。
3.建立化學品安全管理技術支持體系。該支持體系包括完成化學品測試的合格試驗室系統,“化學品測試準則”和“化學品風險評價準則”等技術導則規范以及化學品信息報告、收集、散發和信息交換系統等。
(二)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
所謂優先化學品,是指由于它對人類或環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有害影響,已被主管當局列入優先名單進行測試評價,以確定需要采取的控制行動的化學品。一旦發現一種化學物質或混合物會造成或將會造成人類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嚴重風險,應采取行動預防這種風險或將其減少到最小程度。
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的實施,使主管當局在知悉一種化學物質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而對其潛在危害的準確性和重要性存在科學上的不確定性時,能夠根據預防的原則開展數據監測和風險評估,及時做出科學決策,防止一種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三、《化學品分類標記全球協調系統》(GHS)實施
國際勞工組織(ILO)、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和聯合國危險貨運專家委員會(TDG)等國際組織,于2003年完成并出版了英文版的《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系統》(簡稱GHS)(第一版),并要求有關國家最遲于2008年執行。
(一)實施GHS的目的
《化學品分類標記全球協調系統》(GHS)提出了對化學品標記和安全數據表(SDS)的全球協調體系,以加強對人類和環境的保護,促進化學品國際貿易的順利開展。
化學品全球貿易日益擴大,需要制定國家大綱來保障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安全運輸與安全廢棄,需要一個化學品的分類與標記的國際協調方法作為這種大綱的基礎。一旦各國有了化學品的一致和適當信息時,就會為各國進行化學品貿易和生產提供統一的平臺。
因此,GHS的實施,可以通過提供一種各國都能理解的國際制度來表述化學品的危害,以提高對人類和環境的保護;為沒有現有相關制度的國家提供一種公認的制度框架;減少對化學品測試和評估的需要;方便已在國際基礎上對危險性做出適當評估和識別的化學品的國際貿易。
(二)GHS的基本內容
GHS論述了化學品以危險類型的分類,并提出了協調的危險傳遞要素,包括標記和SDS。其目的在于保障化學品物理危險與急性毒性信息可被廣泛利用,以使人們在處理、運輸與使用化學品時增強對健康與環境的保護意識。GHS還提供了化學品在各國家、區域之間法律和規程協調的基礎,它也是便利貿易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些現行的制度,都被用作GHS完善的主要基礎。它們包括美國對工廠、消費者和生產殺蟲劑的各項制度要求;加拿大對工廠、消費者和殺蟲劑的各項制度要求;歐盟對物質分類與標記和制備的導則;聯合國對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等。
(三)GHS的適用范圍和應用
GHS適用于所有危險化學品,其危險表述方式(如標記和SDS表)的應用模式可隨產品類或生命周期中階段不同而變化。GHS的目標對象包括消費者、企業工人、運輸工人和緊急營救人員,其目的是保護人類、設施和環境。
危險性分類過程主要針對由化學元素、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無論天然或人工合成)的內在性質引起的危險性。在此基礎上對每種危險種類與類別的信息進行表述,包括標記、SDS和易理解的符號。
SDS應提供有關在工作場所化學品控制規程框架中使用的化學物質或混合物的全面信息,成為企業和職工獲得安全警示的來源,也作為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參考。SDS應該提供以下信息:名稱;危險性鑒定;組成/成分的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事故解除措施;搬運與貯存;暴露控制/人員保護;物理和化學性質;穩定性和反應性;毒理信息;生態信息;處置要求;運輸信息;法規信息;其他信息等。SDS將清晰地敘述化學品危險性的數據。
四、化學工業界的綠色行動
國際社會和許多國家從政策措施和技術規定方面加大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從源頭上減少和消除化學工業和化學品污染的綠色化學、“責任關懷”制度等綠色行動在化學工業界獲得發展。
(一)發展綠色化學
綠色化學又稱為環境無害化學或可持續發展化學,十多年前由美國環保局(ERA)正式提出,是一門新興的科學。對綠色化學尚無一致定義,一般認為,它是利用化學的技術和方法減少或消滅對人體健康、社區安全和生態環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劑、溶劑和試劑、產物及副產物等的使用和產生。
在美國,1990年頒布了污染防治法案;1995年提出了綠色化學挑戰計劃,獎勵和支持從源頭清除污染并工業化的創造發明,并于1996年美國總統首次頒發“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以來,到2003年已經連續頒發了8次年度獎;國際著名的哥頓會議第一次以“環境無害有機合成”為主題召開了會議。世界已有幾所大學設立了綠色化學學位,美國化學學會(ACS)的綠色化學協會(GCI)和其他機構也舉辦過有關的培訓研討會。英國、日本、意大利和澳大利亞等國也先后建立了綠色化學研究中心。
綠色化學與其他所有綠色行動一樣,是為了解決全球污染問題。綠色化學包括所有可以降低對人類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化學方法和技術。
目前,在綠色化學領域已經開展了可替代的原料、試劑、溶劑以及新型催化劑與合成過程等研究。其中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而且全部實現了工業化生產。它們包括廢棄物的處理和轉化;利用無毒無害原料代替劇毒光氣和氫酸生產有機原料;利用生物技術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常用有機原料;采用超臨界CO2代替有機溶劑作為油漆和涂料的噴霧劑等方面。
(二)推行責任關懷制度
責任關懷(Responsible Care)制度,簡稱RC制度,原先是由化工行業企業自愿提出的倡議。根據倡議,化工行業做出嚴正承諾,要不斷地改善其企業對環境、安全和健康方面造成的負面影響,重新獲得公眾的信任。于是加拿大化學藥品生產商協會(CCPA)率先提出責任關懷的構想,并獲得了成功。隨后RC制度擴展到全世界,已經有46個國家的化工企業(占世界化工產值的87%)承諾參與責任關懷計劃。
責任關懷制度向公眾做出嚴正承諾,要求從事化學物質生產和流通的各種企業,從化學物質的開發開始,制造、物流、使用、最終消費直至廢棄,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中要自主地為環境、安全和健康采取對策。RC制度的基本內容除了化工業界的承諾外,還包括管理實務規范和可定量的執行指標檢查。
責任關懷制度包括五大要素:指導原則、管理準則、自我評估、自助和拓展。
1.指導原則。亦即國際化學品制造商協會(AICM)成員公司的最高管理層的承諾。這個承諾指出,該公司將強烈支持改善其化學品的管理水平,重點是環境、安全和健康,并為此做出不斷的努力。這些原則不僅反映公眾的利益,也反映化工業不斷提高其“健康、環境和安全”(HES)業績的愿望。
2.管理準則。是以指導原則中所提出的責任為基礎的。這些準則沒有規定定量標準,只是指出預期達到的管理方法和原則。它包含6項管理實務規范:①公共意識和應急響應;②工藝安全;③銷售;④污染預防;⑤職工健康與安全;⑥產品管理。
3.自我評估。要求每個成員公司定期檢查,確認管理準則中規定的目標是否達到。通過自我評估,能檢查在符合準則要求方面所取得的成績。
4.自助。即用來支持責任關懷的其他成員不斷地改進其他化工品的管理。也就是說,實行責任關懷制度的各成員公司,通過其協調員定期開會,交換意見,共享經驗,這些自助小組使得資源有限的小型成員公司分享和受益于整個小組的經驗和專業知識。
關鍵詞:高校實驗室;管制類化學品;安全管理
高校實驗室是理工科類專業必不可少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陣地,也是學科發展的必要保證。高校實驗室作為實驗教育的重要場所,必然會涉及到不同種類的試劑,其中管制類化學品是高校實驗中經常會使用的。管制類化學品主要指的是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和劇。2005年國務院頒發了第445號國務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隨后又進行了增補,共涉及3大類,32種易制毒化學品。2016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0個部門共同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共涉及148種劇毒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23條規定,公安部于2017年編制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版)》,共涉及74類易制爆化學品[1-2]。這些管制類化學品若管理或使用不當,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如2018年北京交通大學“12.26”較大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現場存放有大量易制爆化學品———鎂粉,最終導致事故的擴大,3名學生當場燒死。因此,管制類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是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是保證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開展的重要手段[3]。
1化學實驗室管制類化學品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高校專業的不斷發展,科研領域不斷深化,高校實驗室所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都逐漸增加,尤其是管制類化學品很多實驗室都有使用[4]。近年來,各高校對管制類化學品的管理不斷加強,也針對管制類化學品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辦法,但由于涉及實驗室數量廣,研究方向復雜,人員繁多等問題,使得管制類藥品的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可以歸為以下幾個方面。
1.1安全意識有待加強
近年來,高校實驗室安全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雖然高校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但仍有部分師生對實驗室安全問題重視不夠,安全意識淡薄,違規操作較多[5]。管制類化學品往往涉及到易燃、易爆、腐蝕,甚至是劇毒,這些特殊的化學品若不引起重視,會埋下安全隱患,如一些實驗人員在使用管制類化學品過程中隨意將其放置在實驗桌上,暴露在空氣中,使用過程中也不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防護,還有一部分實驗管理人員雖然長期使用此類化學品,但總認為自己實操經驗豐富,不可能出現任何問題,最終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上有所松懈,導致意外發生。這些情況都是因為實驗人員的安全意識不足,一旦遇到突發事件不能在第一時間做到正確的處理。
1.2儲存場所不符合要求
一些高校的化學品存放仍在使用傳統的試劑柜,這類試劑柜僅適用于存放普通化學藥品,有的甚至還是木制柜子,其安全性和安防性完全達不到管制類藥品的儲存要求。2018年公安部頒布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在儲存場所的分類,防護區域和部位,配套的安全防范設施等方面做了最新的防范要求[3]。多數實驗室所使用的管制類化學品都有暫存在該實驗室中的現象,實驗室儲存條件不達標勢必給實驗室的安全埋下禍端。此外,某些實驗室隨著科研方向的不斷深入,實驗室儲存的管制類化學品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加,過期試劑也越來越多,這也給實驗室帶來更多的安全隱患。
1.3采購管理存在漏洞
現在有很多高校都嚴抓管制類化學品的采購,國家法律法規也明確規定在公安部門備案的管制類化學品,必須向有經營許可證的經銷商購買。但仍有高校的部分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通過網購、電話等渠道向供應商購買管制類化學品。這種情況下學校層面很難監管管制類化學品的流通和使用,給實驗室帶來很多的安全隱患[6],然而一旦公安部門查到管制類化學品的供應商,就會根據供應商那邊的購買記錄倒查到學校相關人員,嚴重者甚至觸犯法律。1.4使用過程管理不嚴很多高校都實行管制類化學品登記制度,也下發了管制類藥品登記臺賬,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并沒有按照規定嚴格執行,導致賬目不符情況時有發生。實驗過程中,部分實驗室管制類化學品存放不規范,實驗人員取用后未將管制類化學品及時放回試劑柜中,違規操作時有發生。甚至有部分實驗室管理不夠嚴格,實驗人員可直接從實驗室將管制類化學品帶出,造成嚴重后果,如2013年復旦大學投毒案,某研究生就從實驗室中偷出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將其注入飲水機導致其室友中毒死亡。
1.5廢棄物處置不合理
根據國家要求,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廢棄物處理公司統一回收處理,多數學校也出臺了實驗室廢棄物回收的相關安全管理要求。但仍有部分實驗室未按照規定執行,處理危險廢棄物不規范,廢棄物回收標簽填寫不清,廢棄溶液隨意混放,管制類化學試劑隨意丟棄現象仍然存在,有人甚至直接將試劑直接倒入實驗室下水道中,造成環境污染。
2化學實驗室管制類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探索
2.1加強安全教育與準入制度
美國人海因里希通過分析多起工傷事故發現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其中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約占事故發生的89.8%[7]。因此,強化安全教育是高校提升實驗室安全的重要方式,只有在一開始提升實驗人員對管制類藥品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與準入制度,才能引起實驗人員的重視。第一,加強實驗人員的準入制度,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前應通過學校設置的準入安全教育,包括學習實驗室安全知識手冊、參加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進行實驗方案的評估、通過實驗安全知識考試等等。通過實驗方案的評估重點了解所要開展實驗內容中管制類化學品的情況,通過查閱管制類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了解所使用的管制類化學品的危險特性、侵入途徑、健康危害等信息,掌握管制類化學品的儲存條件和應急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第二,開展化學品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包括化學品的防護知識、應急處理和自防自救教育,開展實驗室事故應急演練,有效提高實驗人員的安全自救能力。
2.2完善儲存條件和場所
管制類藥品不能一味禁止在實驗室中存放,藥品的運送和取用問題將使得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開展異常困難,因此與其嚴格禁止實驗室存放增加管理難度,不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高校的管理制度進行場所認定,可分為由學校部門統一管理的管制類化學品倉庫和由實驗室自行管理的暫存柜,這兩類不同的存放區域也應符合對應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要求對實驗室儲存場所進行檢查、認定,配套相應的安防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根據實際存儲的管制類化學品的屬性配備相應的防爆藥品柜、酸堿存儲柜、視頻監控系統和通排風裝置,且此類藥品柜必須進行雙鎖管理,方能滿足管制類化學品儲存的條件。對于高校實驗的暫存柜,可將實驗室根據實驗室存放或實驗所使用的管制類化學品進行分級管理[8]。其中,涉及到劇毒化學品和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可定義為高度危險實驗室,涉及到第二類易制毒、第三類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可定義為危險實驗室。對管制類化學品必須做到分類有序,標簽清晰;固液、酸堿、氧化劑和還原劑等按要求分類存放,腐蝕性溶劑配有二次防泄漏容器[9],通過國家規定的儲存場所條件和高校實驗室的分級認定后,該實驗室方有資格購買、暫時儲存和使用管制類化學品,且管制類化學品的用量應受到嚴格管控,不超過實驗室藥品一周的使用量。
2.3建立管制類藥品全過程管理機制
大數據時代,高校可依托網絡科技手段,建立高校化學品管理平臺,在平臺上引入多家有經營許可資質的商家或廠家,對管制類化學品實行全過程管理。首先購買管制類化學品的教師必須先向公安部門進行備案,在向化學品管理平臺上備案過的有相應經營許可資質的商家或廠家提出購買申請,由實驗室安全負責人和所在單位部門審核,學校管理單位和保衛處審批、備案,并通過公安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取得公安備案證明后方能通過正規渠道獲得該試劑。購買后,使用老師必須依規進行管理,根據管理要求,劇毒化學品和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嚴格遵守“五雙”管理制度[10],即雙人領取、雙人運輸(其中一個必須是教師)、雙人雙鎖、雙人使用、雙人記錄,剩余不用或者過期的試劑或空瓶的處置必須按規定進行、雙人簽字確認。第二類易制毒、第三類易制毒和易制爆品分類存放、雙人雙鎖,做好領用、使用和處置記錄。實驗開展過程中,實驗人員必須精準稱量,按需取用,在取用記錄本上簽字記錄,并在化學品管理平臺更新數據。為避免管制類化學品廢棄物處置不當,這類化學品須由教師本人通過提前備案進行報廢處理,對隨意處理的實驗室予以重罰。同時,嚴格控制管制類化學品的使用,盡可能少用或者不用,減少實驗室安全隱患。最終回收的廢棄物,分類存放,貼好標簽,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及時清理處置。
2.4明確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應積極推進建立實驗室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建立“學校-學院-學科-實驗室-實驗人員”的五級安全責任體系。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作為一級責任人,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作為二級責任人,學科負責人作為三級責任人,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作為四級責任人,實驗人員作為五級責任人,結合學校自身特征,建立健全管制類化學品管理制度,層層落實實驗室安全職責,推動管制類化學品安全管理。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10],確保管制類化學品的使用嚴格按照實際使用進行領取、使用并登記。學校相關部門和學院可根據實驗室分級管理原則和認定結果,加強對相關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定期要求對管制類化學品庫存進行盤點,做好相關使用登記記錄。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根據地理位置特點,以城市內、中、外環線為界劃分為3個地區,采用多階段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進行抽樣。內環以內抽取小學3所,中學2所;內環至中環選取小學2所,中學2所;中環到外環選取小學4所,中學1所。每所學校抽取10個班級(不足10個班級的全部抽取),每個班級隨機選取5名學生作為調查對象。
1.2 方法
由被調查的學生隨機選取周一至周五上學時間中任意1 d進行日常活動時間記錄。
包括每項活動的內容、活動時間、地點,以及潛在污染物暴露情況:是否在有人吸煙場所、是否接觸過空氣清潔劑、除臭劑、洗滌劑、洗衣粉等家用化學品,是否到廚房使用燃氣爐、是否到加油站或汽車修理廠。
調查內容包括學生的社會人口學特征(年齡、性別、年級、班級、家庭住址、社會經濟狀態等),
小學3年級以上學生調查問卷由學生自已完成,3年級以下學生由老師和家長協助完成。
1.3 質量控制措施
學生日常活動記錄回收后由老師和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并抽10%的學生由公衛醫生進行回顧性問卷調查詢問,核實調查情況。
1.4 統計分析
以Epidata 3.1建立數據庫,SPSS 13進行數據分析統計。
2 結果
2.1 一般情況
本次調查共抽取14所中小學,12個年級124個班級的620名學生,回收有效調查問卷592份,有效應答率為95.5%。592名學生的平均年齡為(11.7±2.9)歲,其中男生311名,女生281名,平均年齡分別為(11.5±3.0)歲、(11.5±2.9)歲。抽10.0%學生的回顧性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各活動項目的時間誤差為3.0%~7.0%,調查質量可以接受。
2.2 活動項目時間分配
2.2.1 主要活動項目時間分配
學生活動項目較簡單,用時最長的項目是休息,平均為668.9 min(11.1 h),占全天時間的46.4%,而休息時間中又以睡覺的時間最多,共9.0 h(37.5%);其次是學習時間7.7 h(32.0%)。娛樂休閑時間為1.4 h(5.8%),運動鍛煉時間為1.2 h(5.0%),其他時間不足1 h(表1)。
2.2.2 不同性別年齡組活動項目時間分配
無論是男、女生,用在學習上的時間隨著年齡組的增大明顯延長,其中在校學習時間與在家學習時間均有一定程度的延長,個人休息時間隨年齡組的增大有一定的減少。最小年齡組與最大年齡組相比,學習時間男生延長了107.4 min,女生延長了62.4 min;個人休息時間男生減少了80.6 min,女生減少了59.5 min;睡覺時間男、女生分別減少了34.8、33.5 min;娛樂時間男、女生都有所減少,男生減少了24.9 min,女生減少了22.5 min(表2)。
2.3 活動地點時間分配
2.3.1 主要活動地點時間分配
學生的主要活動地點在家庭和學校,平均在室內時間為21.6 h,占全天時間的90.0%,其中以居室內活動時間最長,占全天時間的60.0%,在學校室內時間占29.2%,在交通工具內時間占1.8%。總體上在室內、車內、公共場所室內場所的時間為1 324.2 min,占全天時間的92.0%。在室外時間為116.4 min,地點主要有學校操場、馬路車站和小區內,占全天時間的8.1%(表3)。
2.3.2 不同性別年齡組活動地點時間分配 不同年齡組在活動地點的時間分配有一定的差異,總體上,男生和女生在居室內的時間隨年齡的增長而減少,在學校教室內所花的時間隨年齡的增長而延長,在交通工具內所花的時間也隨年齡的增長而延長。一個有意義的發現是男女學生不同年齡組在室內時間差別并不大,低年齡組在室外的時間比高年齡組稍長,最低與最高年齡組相比相差10~15 min(表4)。
2.4 潛在化學污染物暴露分析
學生暴露于煙草煙霧(ETS)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暴露于燃氣爐煙。男生與女生對各種污染物與化學品的暴露率均無明顯差異(表5)。
3 討論
3.1 中小學生日常活動內容
本調查結果顯示,學生每天休息的時間平均為11.1 h,占全天時間的46.4%,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個人休息時間有一定的減少,男生從最低年齡組的698.4 min減少到617.8 min,減少了11.5%。每天平均學習時間為7.7 h,占全天時間的32.0%,與休息時間相反,隨著年齡的增長學習時間延長,男生從最低年齡組的425.1 min延長到532.5 min,延長了25.3%。學生的娛樂時間也隨著年齡的增長有所減少。說明隨學生年齡的增長,功課和學業負擔加重,學習時間不斷在延長,而延長的時間主要來自于學生個人休息時間的減少。從睡眠情況看,平均睡覺時間為541.6 min,未能達到教育部規定小學生每天睡眠10 h,初中學生9 h的要求。
3.2 中小學生的學習負擔
美國加州有過類似調查[2],6~8歲、9~10歲兒童每天的個人休息時間分別為736 min和690 min,運動、娛樂和社會交往時間達430 min。與加州兒童比較,本調查中相同年齡組兒童的休息時間分別少38 min和20 min,社會交往更少,只有156 min。參加全日制學習的加州學齡兒童每天學習時間為316 min,而本調查的相應年齡組學生學習時間為425~456 min,比加州兒童學習時間長2 h左右。與加州兒童的日常活動模式比較,兒童學習負擔明顯較加州兒童重,同時用于交往、娛樂和身體煅煉的時間有限。我國兒童的父母十分重視兒童的學習,除了在校學習外,還參加各種補習班、培訓班。此外,學校教育追求升學率,迫使老師加重了學齡兒童的學習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兒童的休息和娛樂時間。
3.3 室內外活動時間分配與潛在污染物暴露
本調查結果表明,學生的室內活動時間地點主要是家庭居室、學校教室和交通工具內,室內活動時間占92.0%以上,比國外兒童在室內時間略長[2,3]。不同活動場所暴露的環境污染物有一定的區別,在家庭居室內,易暴露于父母以及家庭其他成員吸煙的ETS,燃氣爐烹調加熱產生的廢氣,家用化學品空氣清潔劑、香味劑、洗滌劑、洗衣粉等,還有極少部分兒童暴露于油漆、膠水、殺蟲劑。暴露的室內生物抗原有貓、狗、塵螨、蟑螂抗原等。在學校教室一般是禁止吸煙,因此暴露于ETS可能性較小,但教室人多,比較擁擠,在冬春季通風不良的情況下,可能增加了致病微生物暴露的機會。公共交通工具內同樣是比較擁擠的場所,主要暴露于汽車尾氣和致病微生物。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家庭擁有私家車,本次調查結果顯示,有7.0%的學生由父母用私家車接送上學,攜帶兒童在加油站或汽車修理廠停留會增加暴露于汽油的機會。學生的室外活動時間大多是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途,以及學校的早操和體育課的操場,也有少部分時間在住宅小區內活動。
本次調查的是學生日常上學期間的活動模式,而學生在周末和寒暑假期間的活動模式會有很大的不同,此外季節對學生的活動模式可能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因此,為全面了解學生的活動模式,需對假期和不同季節學生的活動做進一步的調查研究。
4 參考文獻
[1]Joel Schwartz.Air pollution and children’s health[J].Pediatrics,2004,113(4):1037-1042.
[2]Wiley JA, Robinson JP,Cheng YT,et al.Study of children’s activity patterns[R].Californian Air Resources Board,1991.
國家頒布《食品安全法》以來,全國各地相繼暴露出來三聚氰胺、毒豆角、毒韭菜、瘦肉精、地溝油、毒膠囊等諸多涉及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極度恐慌和擔憂,而且還給副食品市場帶來很大沖擊,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浪費。因此,解決好食品安全問題,消除廣大消費者的擔憂,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重要課題。
1 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
1.1 化學品污染
根據蔣高明的農藥年施用總量動態變化圖顯示,2009年農藥施用總量為170萬t,平均14.40 kg/hm2,其中30 %被農作物吸收,約有70 %殘留在土壤中或流入江河湖泊。因此,影響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在農產品生產規程中,生產投入品農藥和激素的不合理使用,造成農藥殘留超標。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防腐劑、保鮮劑、調味劑等化學品不當,環境污染進入人的食物鏈。
1.2 工業三廢污染
據資料顯示,由于工業三廢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致使我國850條江流、130多個湖泊和近海區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動、植物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中,這些有毒物質就會在其體內不斷蓄積,使之成為被污染的食品。
1.3 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污染食品后,不僅降低了食品衛生質量,而且還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如引起食品腐敗變質的細菌和霉菌,被黃曲霉污染的花生和玉米,產生的黃曲霉毒素,具有很強的毒性和致癌性。
1.4 人為故意制作銷售
當前,我國現有食品行業整體素質仍處于較低水平,家庭手工作坊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當大的比例,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無證無照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屢禁不止,給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隱患。一方面,少數不法分子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摻假制假,影響惡劣。另一方面,有些企業在食品收購、儲藏和運輸過程中,過量使用防腐劑、保鮮劑。三是部分經營者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變質食品,嚴重危害城鄉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
2 造成食品不安全原因
2.1 法律保障體系不適應新形勢
法律保障體系主要指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許多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沒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都有待提高。執法力度不夠,出現問題處理不利,同時還存在有法不依現象。最近幾年,已被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的高毒農藥3911、甲胺磷,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材上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農藥克百威(呋喃丹),目前,仍在蔬菜生產基地市場銷售,只是對名稱進行了修改。
2.2 食品安全檢驗管理機構不統一
我國食品安全檢驗機構數量眾多,分屬衛生、防疫、工商、農業和技術監督等不同部門,明顯缺乏統一和發展規劃。同時,食品認證體系多頭管理,其作用也沒有得到應有發揮。所以,經常爆發農產品農藥超標事件,究其原因是監管部門沒有把好關,對農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放行,導致不安全農產品流入百姓菜籃子。
2.3 科學知識普及不到位
由于許多食品都屬于體驗性食品,如果不是劇毒超標或嚴重腐爛變質,不會馬上出現反應,給一部分法律意識淡薄、只注意個人經濟利益、不考慮食品安全后果的人有可乘之機。如海南毒豇豆事件,就是使用防治棉花紅蜘蛛、棉蚜的水胺硫磷,導致有機磷殘留嚴重超標;發生在青島的毒韭菜事件,經醫院檢查也屬于有機磷中毒。許多蔬菜生產基地的農民為了取得高產,盲目濫用殺蟲劑、殺菌劑、激素和葉面肥,一次使用六七種農藥,3~5 d噴灑一次,間隔時間較短,做不到科學合理使用化學農藥。
3 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對策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規
加強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危害食品安全的有毒化學品不法行為,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外食品安全法律標準的研究、消化,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等多層式法律體系,探索既能和國際接軌,又符合國情的理論、方法和體系。行政部門嚴格執法,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坑害消費者的不法生產經營者堅決查處,有力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3.2 加強輿論監督
在制度規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監管體制、誠信制度、評價制度、披露制度、服務制度和獎懲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廣播電視生活服務頻道,定期披露市場質量檢測結果,指導消費者掌握購買安全食品的方法。
3.3 加強科學知識普及
目前,由于我國農業生產的經營規模較小,多為分散生產和經營,加上生產技術落后,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難以真正做到,給監管工作造成巨大困難。因此,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民素質是一項長期工作。各級政府應該下大力氣去做。首先各地農業推廣部門,制定完善的生產技術規程。通過廣播、電視、舉辦培訓班等形式,開展養殖、種植、加工等技術講座,使副食品生產加工生產單位和個人,掌握了解生產環節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不受不法商販推銷宣傳影響,不盲目使用、濫用化學農藥,嚴格遵守國家安全使用農藥標準。
3.4 加大監管力度
搞好工商、衛生、防疫、農業和技術監督等行政執法部門的協調統一,把監管位置前移到生產環節中去。就目前而言,監管重點在生產的源頭。首先是對農藥、化肥、激素等生產投入品的生產單位和個人的監管,是否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高毒農藥及高風險化學品,一經發現,依法進行嚴厲打擊。二是對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部門和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是否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高毒農藥、高風險化學品等。三是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監管,在生產過程中是否違法使用禁止生產使用的高毒農藥、高風險化學品。四是對進入市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將不合格產品堅決杜絕。
在當前技術條件支持下,推薦通過應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方法的方式實現對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源評價工作。此項評分方法的主要特點與優勢在于:以被評價的作業環境與某些作為參考環境的指標進行對比,在此基礎之上通過打分的方式來指定各種自變量的取值,最后根據總分評估危險性等級。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方法當中,主要的危險性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為“L”,即建筑施工中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指標;其二為“E”,即建筑施工中暴露于危險環境下的頻繁性指標;其三為“C”,即建筑施工中危險源演變為事故所誘發的后果指標。危險源的整體危險程度表現為“D=L×E×C”。具體分析如下:首先,從“L”指標的角度上來說,危險發展的可能性與實際發生的頻率之間存在相當密切的關系。本指標的取值在0~10范圍之內,共劃分7個等級,完全可預料的分值定義為10分,實際上不可能發生的分值定義為0.1分。具體的取值標準如表1所示。其次,從“E”指標的角度上來說,對于工作人員而言,在危險環境中持續作業的時間越長,則對應的暴露次數也越來越多。表示人員受到傷害的可能性較大,危險性較高。本指標的取值在0~10范圍之內,共劃分6個等級,連續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分值定義為10分,實際上非常罕見的暴露問題分值定義為0.5分。具體的取值標準如表2所示。最后,從“C”指標的角度上來說,發生事故或危險事故的人身傷害以及物質損害所波及的范圍存在比較大的變化。特別是在高層建筑項目施工作業的實施期間,危險事故的發生范圍相當廣闊,故本指標的取值在0~100范圍之內,共劃分6個等級,大規模災難,出現大量的人身傷害以及經濟損失問題的分值定義為100分,引人注目,需要采取合理控制措施的分值定義為1分。具體的取值標準如表3所示。根據按照以上方法所計算得出的L、E、C指標取值情況,可根據按照“D=L×E×C”方式計算得出的危險性分值劃分危險源的嚴重程度。根據分值的不同,可以劃分為4大類。其中,將計算得出的<20分的危險源定義為有輕微危險,可接受,不對施工開展造成影響的危險源,將計算得出的>320分的危險源定義為災害危險,不可接受,需立即采取措施。具體的取值標準如表4所示。
2本工程危險源分類及其評價
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與之相對應的危險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物體打擊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機械吊運;施工電梯使用;原材料、半成品運輸、搬運、堆放;模板、腳手架支拆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危險的”等級;②車輛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辦公用車;砼運輸;原材料、半成品等運輸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危險的”等級;③電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現場宿舍、食堂用電;各類機械設備、實驗設備用電;施工用電設計、配置;電工、焊工、機操工作業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危險的”等級;④機械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各類機械設備運轉不暢、失靈、配置不齊、超負荷、發生故障;各類機械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操作不當、違章操作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危險的”等級;⑤光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鋼筋、鐵件加工焊接;施工場所照明不足,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臨界的”等級;⑥火災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易燃易爆物品運輸、儲存、使用;化學品材料運輸、儲存、使用;廢舊材料處理;氧氣、乙炔使用;機械使用短路、超負荷;施工用電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災難的”等級;⑦勞動保護失效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發放、使用,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臨界的”等級;⑧有毒物質傷害:重點活動工序包括化學品、危險品、有毒物品材料的運輸、儲存、使用;焊接;油漆、涂料及其他裝飾、材料施工;通風條件差的作業場所等,根據LEC評價方法定義為“危險的”等級。
3危險源管理方法分析
根據所評估的危險源危險等級,所對應的危險源管理要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外腳手架防護:本工程外架采用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和型鋼挑架相結合,腳手架要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必須保證外腳手架超出施工操作層1.2m以上;②大型機械安裝、拆除、使用塔吊、施工電梯安裝(拆除)前,必須制定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報安全質量監督站備案;③模板支撐體系:模板支撐體系采用鋼管腳手架支撐體系,必須確保支撐體系的強度和剛度、整體性,須編制專項的設計方案和計算書;④“四口五臨邊”:“四口五臨邊”須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欄、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口搭設防護棚或防護欄桿;⑤施工用電: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照JGJ46-2005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實行“三相五線”制TN-P系統,按“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供電,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
4結語
關鍵詞:工藝安全管理;發展現狀;建議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 A
一、工藝安全管理的發展歷程及關鍵要素
1.發展歷程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革新,新工藝、新產品的不斷涌現,裝置規模的日益擴大,給化工、石化等產業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緊接著,由于涉及的化學品種的增多,處理、儲存數量的增大,應用工藝技術的復雜化,操作條件的苛刻化,導致工藝系統的危害也更加多。在全世界范圍內,化工和石化行業發生的一系列重大的工藝安全事故,引起了世人對工藝安全的注意,同時,孕育了一系列的相應法規。
1977年發生在意大利塞維索的有毒蒸氣泄漏事故,促成了歐洲第一部對于工藝安全法規的頒布,即1982年歐洲的 «Seveso I指令》。1985年,發生在印度博帕爾的事故舉世震驚,這也促使美國化學工程師協會成立了一個專門的化工工藝安全中心即為CCPS ,該中心的設立為化工、石化等行業提供工藝安全技術及管理的方面的全面支持,防范重大工藝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出版了一系列安全導則。1992年,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OSHA),頒布了關于高度危險的化學品的工藝安全管理系統相關要求。1996年,歐洲的《Seves。I指令》修訂為 《Seveso II指令》,它通過吸取博帕爾事故的教訓教訓, 更強調了對重大危害的控制,建立工藝安全管理系統的必要性。1996年,韓國政府也參考美國 0SHA的PSM體系,在韓國國內頒布了工藝安全管理系統要求。同時,1999年的美國環保局(EPA)在0SHA工藝安全管理系統的基礎上,補充風險評價、應急預案的要求,頒布了《凈化空氣法案》。
工藝安全管理及技術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開始蓬勃發展。在進入20世紀 90年代以后逐漸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目前的美國和歐洲非常重視工藝安全管理,強調運用系統方法、技術預防工藝安全事故的發生, 并且在高危險性的行業中強制推行工藝安全管理。
2.PSM基本要素
美國職業安全健康局(OSHA)、美國化學工程師協會化學工藝安全中心(CCPS)、美國化學協會 (ACC)和美國石油協會(API)均有為工藝安全管理系統定義的一系列不同的PSM組成要素。這些要素大多都是類似甚至相同的,都是為了預防重大的工藝安全事故并減輕后果。
其中,OSHA規定的PSM,主要應用于加工工業。它對“工藝”的定義是:使用、儲存、加工、處理或在工廠范圍內轉移危險的化學品,或是上述綜合活動。在PSM法規中,有一個危險化學品清單,其中包含130余種有毒或具有反應性的化學物品,同時對每種化學品進行一個數量標準的規定。如果工廠處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達到、超過表中的標準時,就需遵守PSM規定。但是PSM法規不適用于零售設施、油井設施、氣井設施以及無人操作的設施。
二、國內外PSM實施情況
發達國家大型的化工、石化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工藝安全管理系統并制訂了相關法規及配套的實施指南,在工廠的各個時期嚴格執行。我國國內還在深入研究和積極推廣的階段。
1.美國PSM實施情況
在美國,這種管理系統是作為法規形式存在的,不僅有權威性,同時也說明工藝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以及適用性。以陶氏化學為例。陶氏公司全球所有設施所執行的EHS管理體系 和標準均已達到OSHA PSM法案的絕大部分要求,在這些要素中,工藝危害的分析是陶氏化學的一個特色要素。
陶氏的工藝危害分析采用的主要是分級管理。這種方法的特點是將對工藝危害的分析按從簡到繁、從定性到定量進行分級別管理,陶氏化學工藝的風險管理采用的是層進式風險分析方法,過程如圖。
第1層,對所有的設施進行工藝危害分析,所采用的是火災爆炸的危險指數、化學品的暴露指數 (CEI)、RC-PHA調查問卷、保護層(LOPA)的目標值等方法;第2層,對設施的特定單元操作采用因果成對鑒別、HAZOP、LOPA、建筑物的超壓分析等方法,進行附加風險的檢查;第3層,對目標工藝進行增強型的風險檢查;第4層,選擇少數的高風險活動場景進行QRA。根據分析的組合以及事故發生的頻率來進行選擇。
2.國內工藝安全管理的現狀
在我國國內,只有很少的有關工藝(過程)安全管理體系的資料。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雖然,國內許多企業實施了 HSE 管理體系以及ISO體系,但這些體系沒有相應法規的強制性要求,有些甚至還存在表里不一的現象。特別在這個化工和石化行業已經從引進成套技術逐漸轉為自主設計、技術改進的階段,問題顯得尤為突出。近幾年,國內的化工和石化行業中發生的重大事故,歸根結底,都是工藝安全方面的問題。所以,現有項目以及新開發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的工藝安全管理已經成為了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不同企業之間的工藝安全管理有較大的差異性,給政府的監管也帶來了不便,同時也不利于同行業內關于工藝安全信息的交流,不利于安全水平的提高。總而言之,國內一方面缺乏工藝安全管理的有關研究,另一方面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導致沒有符合我國國情、與世界同步的工藝安全管理模式。因此,在國內化工和石化行業,建立、貫徹有效的工藝安全管理系統是十分必要的。
三 、工藝安全管理推行的建議
1.充分理解區別工藝安全管理與傳統安全管理
工藝安全管理,是將技術、程序和管理實踐整合在一起,形成以風險預防管理為重點的管理體系,主要對象是工藝介質本身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過程、廠站設施,通過控制工藝系統的動態變化,體現對工藝風險的“過程管理”。與傳統的安全管理相比,在模式上更注重過程控制、與超前防范,對象上,不同于單純關注人員作業風險的管理,更加強調了對工藝系統、設備設施的安全風險管理,在特點上,不再以經驗管理為主,更重視了運用科學系統的分析方法,強調對風險的系統評估、合理控制以及響應程序等。
因為我國的多數化工企業還沒有真正接觸、了解工藝安全管理,因此,首先應該加強工藝安全管理的認識和培訓,從轉變理念入手,走出工藝安全管理第一步。
2.獨立的組織機構支撐
在歐美等工業發達地區,工藝安全管理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已經發展成了了一門獨立的學科,但我國國內最初并沒有將工藝安全管理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所以,我國國內企業應該從國外發達國家引進工藝安全管理的理念,在借鑒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
3.工藝安全管理人員的技能水平提升
工藝安全管理人員包括涉及實施所有工藝安全管理要素的專業技術、管理、操作人員、專業分析師等,工藝安全管理系統的有效運作,需要每個員工的參與。因此,在一定意義上,工藝安全管理人員的技能,往往決定著某個單位工藝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合理、有效的培訓是提升工藝安全管理人員技能的主要途徑,我國相應企業應該舉辦大量的包括風險評價方法以及專業技術知識在內的相關工藝安全的培訓,可以用脫崗培訓、在崗培訓這兩種培訓方式,培養出一批高素質的工藝安全的管理人員。
4.工藝安全信息的有效利用
工藝安全信息產生于工藝裝置使用的各個階段,是進行危害辨識、風險控制的有效依據,是其它工藝安全要素推進的基礎,同時工藝安全信息又是其它要素實施結果的“輸入”終端。 因此,工藝安全信息的有效利用在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工藝安全管理的水平。
5.完備的技術標準支撐
工藝安全管理區別于傳統安全管理的主要特征就是它具有的專業技術性,其管理目標 是實現工藝技術(設備)的本質安全。開展工藝安全的分析、工藝技術的變更、施工工藝安全的管理等要素活動,均與技術標準有千絲萬縷的關系, 因此,要做好工藝安全管理,形成一套對企業適用性強、高標準的技術標準體系是很重要的。
6.定期開展評估審核
工藝安全審核可以有效評估和考核 各個工藝安全要素的落實情況,客觀反映工藝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提高工藝 安全管理標準(制度)的執行力,對于工藝安全管理在整體深入過程中的不足,進行及時更正,制定有效的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藝安全管理水平。
結語
我國國內與國外相比,不論在經濟發展水平、運行方式、員工水平還是理念和文化等方面均存在差異,所以,不能直接照搬國外的工藝安全管理模式以及相關規定。而是需要根據我國的安全管理現狀,積極借鑒國外的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不斷努力,讓工藝安全管理有更美好的明天。
參考文獻
[1]粟鎮宇.工藝安全管理與事故預防[M],北京:中國石化出版社, 2008
關鍵詞:液貨船 危險品 安全監管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one case that an oil tanker non-declaring its dangerous cargo as an example, introduce the reasons and the danger of on-declared and misdeclared dangerous cargo, analyz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maritime administration for liquid cargo tankers, and suggest some advice.
Key words: liquid cargo tankers dangerous cargo safety administration
眾所周知,由于船舶固有的封閉性和孤立性,海運危險貨物存在較高的風險。而船載危險品的申報作為有效的安全監管手段,對促進海運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以往查處船載危險品申報的謊報、瞞報多存在于集裝箱船等包裝貨物運輸過程中,近期隨著航運市場的持續低迷,貨源緊張,部分油船、散裝化學品船等散裝液貨船也開始在申報中謊報瞞報其所載運貨物種類,給船舶航行安全和船員生命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相關案例
2012年8月12日,執法人員對靠泊在天津臨港五號碼頭的油船“XX”輪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油類記錄簿第I部分記載本航次從江蘇如皋油庫裝載混合芳烴3699m,8月10日靠泊天津某碼頭卸空。隨即又查看了該輪在江蘇如皋港的《危險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單》,顯示所載貨物為石腦油,而其靠泊天津港之前向海事部門申報的《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污染危害性貨物申報單》顯示所載貨物為溶劑油。兩份單證不僅自相矛盾,而且與該輪油類記錄簿記錄存在嚴重不符。該輪大副稱所謂“石腦油”和“溶劑油”是混合芳烴的俗稱,并未違反規定裝載。大副的說法引起了執法人員的警覺,隨即查驗了其與貨物托運人的運輸合同和第三方檢驗報告,顯示貨品名稱均為混合芳烴。
芳香烴類多為苯環結構,與油類存在較大區別,且不屬于《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BC)規則第17章所列明的物質,根據MARPOL附則II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污染危害性不明的貨物,應當由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危害性評估,明確貨物危害性質以及有關安全和防治污染要求,方可交付船舶載運”。
該輪為油船,涉嫌不適載化學危險品和未按規定向海事部門進行危險貨物申報兩項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其開展行政調查,并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這是一起常見的查處危險品申報謊報瞞報的案件,從這件案例暴露出一些對液貨船申報管理和現場監管的問題。
船載危險品申報
根據《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規定要求:“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必須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進出港口或裝卸。”具體到基層海事部門,對船舶載運危險品貨物申報工作一般主要為適裝許可審批,是危險品監管的第一道關卡。適裝許可的申報審批是目前海事機構主管業務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這個行政許可項目包含危險品貨物安全適運申報審批和船載危險貨物進出港申報審批兩個部分的管理功能。
船方為何要謊報瞞報
從瞞報案例來看,發生瞞報危險貨物的原因基本有以下幾種:
減少成本,追求利潤。貨物托運人、人想方設法賺取危險貨物和普通貨運輸差價,或者為使船舶裝載其不適載的貨物。如上文提到的案例,油船為能載運混合芳烴,將混合芳烴謊報為石腦油,賺取不法利潤。
為少辦手續,加快運輸速度。各國對危險貨物有嚴格的管理要求,危險貨物出運程序比普通貨物復雜的多,如散裝類危險貨物出口按照《進出口商品檢法》須進行法定檢驗、裝船前要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向海事部門進行危險貨物申報,另外如危險貨物的儲存、作業碼頭都有特殊要求,一些托運人為加快物流速度,故意瞞報。
部分貨物托運人存在疏忽大意,在未了解危險貨物性質的情況下就以普通貨物出運。
從業人員危險貨物專業知識不足。目前,國際化工產業整體向東亞地區轉移,在短時間內相當部分從事化工品進出口貿易的從業人員對危險貨物專業知識不熟悉,貨代和承運人接到貨主的非危險品保函就作為普通貨出運的情況屢見不鮮。
部分船公司管理不嚴,對承運的貨物不認真審核。某些船公司拒載危險貨物導致部分航線無正規的危險貨物運輸渠道,也從一定程度上造成瞞報危險貨物現象屢禁不止。
部分危險貨物危險性質不明,現階段又缺乏針對海運危險貨物的危險性鑒定機構,貨主遂作為普通貨物出運。
船載液體散裝危險品貨物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船載危險品申報過程僅是海事審批人員對申報人提供的申報書面材料進行審核。部分申報人員鋌而走險,偽造適裝證書等書面材料。尤其是實施船載危險品電子申報之后,一些申報人員利用電子圖片制作等高科技手段,偽造書面材料進行船載危險品申報,給海事審批人員的甄別帶來難度。
全國海事危險品貨物申報系統未統一,且資源不能共享。如上文提到的案例,申報人員在江蘇如皋和天津申報的品名不一致,如果申報系統資源能夠共享,執法人員可不通過現場檢查,直接從申報網站發現該輪涉嫌謊報的問題。
隨著船載危險品種類的增多和船型的增加。目前我國在危險品運輸的立法和行業標準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空白和不完善的地方。如,有關海上危險品貨物運輸中的瞞報、漏報和謊報相關法律問題的研制、港口危險品貨物流向備案和登記制度、詳細的危險品分類和名錄等。
海事管理部門對船舶載運散裝液體危險品現場監管的主要形式是登船檢查。但是這項工作的開展往往存在著盲目性和隨意性,特別是那些載運危險品船舶艘次多、危險貨物種類多、數量大的港口、海事監管的人力、物力資源等執法力量相對有限,會直接導致監管效能的降低。
相關建議
要真正做到危險品運輸的申報嚴格把關、準確無誤,現場監督重點突出、可靠有效,切實加強危險品船舶監管,保障危險品運輸安全,須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完善:
我國需要盡快研制相應的技術標準和監管規則,規范和統一危險品名錄。隨著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各種新型化學危險品、污染危害性貨物種類日漸繁多,為規范危險貨物申報、便于海事管理,筆者建議將《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危險化學品名錄》《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2005)以及《國際散裝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中的危險品名錄進行規范和統一,特別是對于某些物流過程中的“俗稱”“英文簡稱”和“別稱”進行統一,并指派專門機構進行定期跟蹤和更新,為海事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統一申報平臺。從上文可以看出,各直屬海事局的申報平臺各不相同,同時也未聯網,資源不能共享,給部分違法申報人員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給執法人員執法增加了難度。可參照船舶動態2.0系統,制作全國聯網的海事危險貨物申報平臺,各地海事執法部門可以便捷的查詢船舶所載運危險貨物的“來龍去脈”,斬斷違法申報的黑手,切實保障船載危險貨物的安全。
加強靜態申報審批業務和動態現場監管和溝通和協調。海事部門對船載危險物實質審查主要依據執法人員登輪檢查,而登輪檢查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這種盲目性和隨意性集中表現為:在現場監管中不可能對擬監管的目標進行合理的選擇和確定。因為要搞好現場監管工作,必須開展針對性的重點檢查,實施重點現場監管的關鍵在于合理選擇和確定需重點監管的目標。監管目標的選擇必須以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信息為依據,如船舶的名稱、靠泊時間和泊位、載運危險貨物的種類和數量等等。但這些信息只有通過申報審批時才能夠全面了解.在申報審批環節,海事管理部門可以了解轄區內船舶載運危險品進出港的有關信息。可建立申報崗位與現場檢查崗位的溝通協調機制,必要時可模仿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檢查站的港口國檢查智能選船系統,制作危險品運輸的風險等級的智能篩選系統,從船齡、船舶類型、貨物信息、船公司信譽等方面采用加權的計算方法,自動篩選出高風險的船舶,對其進行重點檢查。
建立危險化學品流向強制登記和報備制度。長遠來看,可從法律層面要求相關企業建立登記和報備制度,具體地說就是模仿物聯網的做法,要求生產、銷售、運輸、儲存危險貨物的單位在危險貨物買賣、出運、存放時必須進行記錄,這些記錄應定期交安全生產監督行政部門備案。這樣就構建了一條危險貨物監管的閉環安全鏈,對危險貨物瞞報的源頭直接產生制約和威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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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3]劉敬賢 劉芳.論船載危險品單證審核和現場監管的一致性 航海技術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