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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日趨明顯,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本文從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研究發展入手進行綜述。
關鍵詞 勞動力市場分割 二元結構 新制度經濟學
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導致我國的勞動力市場分割從城鄉二元結構轉變為城市中本地居民同外來勞動力的二元分割。同西方發達國家不同,我國的勞動力市場分割不是自由經濟條件下社會化生產自然分工導致,而是由體制性原因造成的。西方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理論、方法和思想體系,為分析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提供了主要理論依據。
一、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發展回顧
現代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起源于穆勒時代的非競爭性理論,之后受到政治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和結構主義學派思想的影響,逐步形成了一套關于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完整理論、方法和政策主張。傳統新古典勞動力市場理論建立在完全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基礎上,無法很好地解釋勞動者收入差距的不斷拉大以及部分勞動者受到的歧視和持久貧困。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則運用一種新的范式對此做出了合理的解釋。
由于歷史的、制度的、經濟的各方面因素,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十分嚴重,并具有明顯的體制性特征。傳統計劃體制下,勞動力嚴格由計劃配置,勞動力市場分為城市和農村兩塊。改革開放后,勞動力市場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但舊體制的影響依然存在,勞動力的分割現象未能消除。而且隨著新舊體制的交替,這種分割現象更趨復雜性和多樣化。20世紀60年代以來,一些經濟學家放棄新古典勞動力市場理論的分析方法,轉而強調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屬性、強調制度和社會因素對勞動力報酬和就業的重要影響,這種理論被稱為勞動力市場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LMS)理論。
二、市場分割理論的歷史淵源
從歷史淵源看,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源頭可追溯到約翰•穆勒年代。現代分割理論的起源受到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和結構主義學派思想的影響,主要從兩方面展開,一是對城市勞工及貧困問題研究,新古典理論提出的依靠提高個人人力資本以消除貧困和收入不平等的美好前景難以實現,激發了人們從事這方面的研究[1];二是對歷史現象的研究,如勞動力市場中不同膚色、不同性別的勞動力,即使他們的生產率相同,收入卻相差很大,這些現象也是傳統勞動力市場理論所無法解釋的。
分割理論分支較多,其中皮奧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最早完整提出二元勞動力市場理論[2],是分割理論中被引述最多的一種,并成為分割理論的代表。二元理論認為,市場被分為兩塊,即一級市場(primary segments)和二級市場(secondary segments)。
早期分割理論在諸多方面提出了與傳統勞動力市場理論截然不同的觀點。
1.工資決定機制。傳統理論認為工資由邊際生產率決定,二級市場工人的低工資是由其低素質決定。分割理論認為,勞動力素質高低不是決定其工資唯一因素。
2.人力資本投資作用。傳統理論認為人力資本在工資決定過程中起關鍵作用,因為人力資本投資量不同,勞動邊際產量就不同,理性的企業會按邊際產量支付工資,據此市場競爭機制導致教育普及化,人們收入差距也將縮小。
3.勞動力本身素質和偏好。分割理論認為由于兩個市場對工人工作要求不同,二級市場的工人會養成懶散、無時間觀念、缺乏合作精神等行為特征。
三、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新進展
分割理論自出現之日起就受到正統理論的批判,認為“它對新古典理論的批判能力遠遠強于理論本身的完整性和邏輯性”(Cain,1976),并缺乏實證檢驗。80年代以來一些經濟學家(Dickens等)開始運用新的理論和實證工具對分割的勞動力市場進行研究,并取得一系列新的進展,這被稱為分割理論的“復興[3]”。2001年,斯蒂格利茨(Stiglitz.J)因對信息經濟學貢獻獲諾貝爾經濟學獎。
近幾年來,經濟學家又以議價理論和效率工資理論為基礎,構建了更為精巧的經濟模型,從其它角度對分割的勞動力市場作了進一步的闡述。Smith和Zenou(1997)認為二元勞動力市場是內生的,并與市場中大規模失業密切相關。Gottfires和Mccormick(1995)建立新的數學模型解釋了分割市場中的歧視和失業現象。
四、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實證檢驗
自皮奧里(Piore.M)和多林格(Doeringer.P)提出二元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后,許多研究者通過相關數據的分析對各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現狀進行了大量的實證檢驗。Bosanquet和Doeringer通過對比勞動力的年齡收入曲線和工作穩定性,發現英國和美國都存在一級勞動力市場和二級勞動力市場的分割。Gyimahbrempong和Fichtenbaum的相關數據估算顯示白種人與黑種人的人力資本回報有明顯差距,證明他們的勞動力市場存在分割。Dickens通過計算美國一級和二級勞動力市場的教育收益率,發現它們的工資機制不盡相同,一級市場中教育年限與工資有明顯的正相關關系,但二級市場中教育年限對收入沒有顯著影響。
五、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研究
我國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勞動力市場分割嚴重,國外許多研究者對此進行了相關的研究。其文獻大多通過整理勞動力市場數據,以實證分析驗證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存在。Fan CC根據他于1998年在廣東調查數據的計量分析顯示,流入廣州勞動力收入與其身份明顯相關,教育對收入的影響居次。我國研究者賴德勝、葛蘇勤、郭叢斌對西方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作過不同程度的系統介紹[4,5]。
國內學者對于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研究中,探討最多的是城鄉二元勞動力市場問題[6]。近年來,研究者們從不同角度對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所作的研究日益增多。許經勇、曾芬鈺(2000),朱鏡德(2001)等對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類別劃分進行了探討;賴德勝(2001)認為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對教育、收入分配均有重要影響;光(2003)認為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是導致資本深化的重要原因并間接引發文憑教育過度[7];李實、丁賽(2003)證實了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對人力資本投資收益率的影響。但是,總體上國內有關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研究處于較初級的階段。
六、對我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幾點看法
1.我國勞動力市場的體制性分割是國家經濟轉軌時期的特有現象,對社會經濟產生了深遠影響。
2.勞動力市場分割的演化形式反映了我國經濟改革不斷深化,市場力量日益增強的過程。
3.隨著經濟轉軌的完成,我國勞動力市場的體制性分割將退出歷史舞臺,并最終形成市場競爭機制下的新型勞動力市場分割。
參考文獻:
[1]Cain.G.Challenge of dual and Radical Theories of Labor Market to OrthodoxTheory.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75(5):16-22.
[2]Piore.M,Doeringer.P.Dualism and Discontinuity in Industrial Socie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
[3]大衛•桑普斯福特,澤弗里斯•桑納托斯.勞動經濟學前沿問題.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北京圖騰電子出版社.2000:210-23235.
[4]賴德勝.教育與收入分配.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206-230.
[5]郭叢斌.有關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文獻述評.北大教育經濟學(電子季刊).2007(2):1-16.
在現行框架下,工傷事故可以尋求工傷保險補償或侵權賠償途徑予以救濟,但兩者之間如何協調值得考慮。在工傷保險補償不足以填補受害人損失時,用人單位應依侵權法規定,對不能受償部分予以補充賠償;在第三人侵權情形下,受害人可以請求工傷保險(或用人單位)和侵權第三人予以雙重賠償;受害人對損害發生具有重大過失時,工傷保險補償不得實行過失相抵,但用人單位就其補充賠償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對未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的雇員和農民工的勞動傷害,應依法追究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雇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對受害者予以保護救濟。
[關鍵詞]工傷 工傷保險補償 侵權賠償 第三人侵權
我國的高速給人們帶來了豐富的物質文化生活的同時,也給勞動者帶來了產業災難——勞動傷害。我國因勞動導致死亡和傷害的人數一直呈上升趨勢。有人對工傷事故死亡人數與同期國民經濟增長率等數據進行后,甚至提出“工傷事故死亡指數與GDP同步增長的結論”。[①]勞動傷害事故不僅安全生產和經濟發展,也給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庭帶來極大的悲痛。如何預防和減少勞動傷害,對受到傷害的職工及其家庭予以救濟,以保障其合法權益,乃是立法和司法機關需要重點并解決之。本文試從工傷保險補償與侵權賠償這兩套制度之間的關系出發,在現行工傷保險體制框架下,對不同情形勞動傷害事故下的法律適用問題和一些爭議較大的實務問題進行探討,以求教于方家。
一、工傷認定與司法審判
在勞動中受傷并不全是工傷,只有納入了工傷強制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勞動中受傷才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應當納入工傷強制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認定工傷的條件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構成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例》規定的情形。從《條例》規定看,勞動者在勞動中受傷,除了工傷之外,還有大量的《條例》所規定工傷情形之外的損害。本文所稱的工傷僅限于《條例》規定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即狹義的工傷。
工傷認定的法律性質是什么,工傷認定與勞動關系確認之間屬何種關系,工傷認定是否應當成為民事訴訟的前置條件,工傷認定結論對于侵權賠償訴訟是否具有拘束力等問題,已成為困擾司法實務的疑難問題。
(一)工傷認定的性質
依《條例》規定,工傷認定機構為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后,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②]據此,可以認為《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程序是一種行政程序,工傷認定權是一種行政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行為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二)工傷認定與勞動關系的確認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是工傷認定的前提。只有存在勞動關系且勞動者因工受到傷害,才能被確認為工傷。勞動者是否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一般以是否存在勞動合同為表征。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尤其是非國有企業的用人單位往往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這就涉及到事實勞動關系的審查和確認,而這恰恰是司法實務中的審查難點。對此,可以從四個方面審查:一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從屬關系,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和監督;二是用人單位是否根據某種分配原則,組織工資分配,勞動者按照一定方式領取勞動報酬;三是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否為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四是勞動者是否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使用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工具工作。
實踐中,經常發生這樣的情形:(1)當事人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機構告知其應先經過勞動仲裁確認雙方具有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認為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此時產生的問題是,在對勞動關系有爭議且沒有經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確認的情況下,該工傷認定結論能否同時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如果通過勞動仲裁或勞動爭議訴訟已確認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工傷認定機構據此作出工傷認定,則兩者不產生矛盾。但是,沒有經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程序確認勞動關系,工傷認定機構出具了工傷認定書,當事人不服時,該如何處理卻不無爭議。
筆者曾接觸過這樣一個案例,職工被雇請到一私營企業工作,未訂立勞動合同,上班第一天便被機器軋斷了手。受害人請求工傷認定,工傷認定部門認定為工傷。私營企業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市政府經復議后,認為受害者與該企業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不明確,遂撤銷工傷認定,告知受害者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后再行工傷認定。受害者只得重新申請勞動仲裁,后經勞動爭議一、二審訴訟,確認了具有勞動關系后,再回頭去申請工傷認定。僅此,便耗時近兩年,勞動者耗費的時間精力,支付的費用更無從考量了。這個案例中,固然有市政府在行政復議時對《條例》規定的理解不夠和對工傷認定與勞動關系確認之間關系把握不準的問題,但與《條例》、《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明晰、不協調,不便于操作等問題不無關系。
我們認為,雖然《條例》規定,在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供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但是,如果要求作為申請者的勞動者提供充分證據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這個條件對于勞動者來說是太難了。故在工傷認定的實踐中,應當對勞動者的舉證責任采取寬松的態度。只要工傷職工的用工主體是明確的,不存在多個可能的用工主體的情況,即使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程序,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也可以直接確認該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了勞動關系并據此作出工傷認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條例》規定程序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不必再提起勞動仲裁。
(三)工傷認定與侵權賠償訴訟
受害人因工作受到傷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往往采取兩種處理。一是法院認為可能是工傷,告知受害人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并按《條例》規定程序處理。其依據主要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二條規定,認為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機構處理,不屬于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二是直接以侵權賠償立案受理。在這種情形下,法官在對如何看待工傷認定問題上也爭議頗大。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1)勞動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結論的,人民法院對該工傷認定是否能進行審查,能否改變工傷認定結論?(2)勞動行政部門未進行工傷認定的,人民法院能否徑行確認該傷害為工傷?這兩個問題,歸根結蒂為法官在對受害人的傷害是否為工傷的認識與勞動行政部門的認識發生差異時,能否根據自己的認識作出認定?有人認為工傷的確認是行政行為,屬于勞動行政部門的職權,民事訴訟無權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和更改,也無權對工傷予以直接確認。否則,便有司法權代替行政權之嫌。
我們認為,對此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應當根據當事人請求給付的對象和其請求權基礎進行具體分析,區別對待。依照《條例》規定,工傷申請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這僅僅是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并請求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程序要求。質言之,工傷認定只是請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前置條件。所以,勞動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付工傷保險待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條例》規定處理無疑是正確的。問題是,當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或侵權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時,其請求權基礎并非工傷保險法的規定,而是侵權行為法的規定。因當事人是請求用人單位或侵權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而非請求工傷保險給付,故并不需要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為前置條件,人民法院均應立案。在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查明的事實直接對是否構成工傷進行認定,不管此前勞動行政部門是否作出工傷認定。即使勞動行政部門已作出工傷認定,該工傷認定對人民法院也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因為在工傷侵權損害賠償訴訟中,工傷認定只是一種事實認定。該結論相對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來說,也只是一種證據材料,而非行政行為。
二、工傷保險補償與用人單位侵權損害賠償
工傷保險法和侵權賠償法在工傷問題的適用關系上,界和實務界長期存在爭論。有認為工傷事故的賠償由《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法規調整;也有認為工傷事故的性質是侵權行為,由侵權行為法進行調整;還有認為工傷事故既具有特殊侵權性質,也具有工傷保險性質,工傷事故具有雙重性質。[③]理論認識的分歧,導致了司法實務中的混亂。因此,如何合理協調工傷保險補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關系,從而綜合發揮兩種救濟手段的長處,成為工傷事故法律適用中的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工傷保險補償與侵權損害賠償之比較
[關鍵詞]就業能力;農民工;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
[中圖分類號]F325.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06)08―0033-04
勞動力歧視問題不僅僅存在于一級和二級勞動力市場上,在低技能的勞動力市場上也存在類似的問題。筆者以農民工和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就業能力比較為例研究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自我歧視。
一、中國農民工和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就業能力概況
(一)勞動者技能較弱,工作條件惡劣
筆者對浙江的調查,“旋轉門現象”使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就業信心受阻。所謂的“旋轉門現象”指求職者處在臨時劣質工作和重復失業的循環交替中。在調查中發現,多數人的工作崗位穩定性較差,其中合同工占37.8%,臨時工占34.8%,18.4%為個體經營者,正式工僅占8%。他們中44.1%的人認為收入低,22.1%的人覺得工作太辛苦,21.2%認為工作不穩定,9.2%認為社會地位低。
(二)受國家政策影響大
胡鞍鋼認為農民工進城的政策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紅燈階段,計劃經濟體制下嚴禁農村人口進城;第二階段是黃燈階段,限制農民進城或有條件地允許農民進城;第三階段是綠燈階段,“十五”計劃綱要指出,要打破城鄉分割體制,逐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新型城鄉關系,改革城鎮戶籍制度,形成城鄉人口有序流動的機制。就目前而言城郊農民面對的是政府征地時的失地失業問題。城市自形成之日起,隨著時間的推移,勢必要擴大規模、擴展空間。其除了表現在城市建成區的垂直方向的增厚外,更主要表現在城市地域水平方向的蔓延。根據十六大規劃,到2020年,中國城市化率將達到50%,這意味著未來十多年間將有近3億農民實現身份的轉變,這其中有近1/3是城市郊區的失地農民。
(三)職業技能培訓面臨重大問題
參加培訓是要付出成本的,該成本包括培訓的費用和培訓所花費的時間,后者構成了培訓的機會成本。即使在城市打工的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其在城市生活的時間不會很長,也就是說在培訓后工作的時間不會長。
二、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歧視的表現
一個人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價值取決于所有影響其勞動生產率的因素。但是在經濟因素相同的勞動者之間,某些勞動者因受非經濟的個人特征的影響,只能接受較差的經濟待遇,這便是勞動力市場上的歧視現象。雖然農民工和部分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都屬于低技能勞動力市場,但他們內部依然存在自我歧視的問題。
(一)就業引入機制的歧視
農民工受制于其市場引入制度。而這個制度并非是勞動力市場的中介制度,而是一種親緣和地緣介紹制度。
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力市場中介制度具有組織配型功能。按照青木昌彥的理論,人力資本和組織結構類型之間必須存在耦合關系。在他看來,擁有個人型技能的勞動者在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兩個產業中流動,而擁有背景型取向型技能的勞動者只適合在特定的產業組織環境中流動,由此決定了個人對自身人力資本的投資方向。相比之下,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的就業引入機制主要是靠自己。根據對杭州市濱江區的調查(董華英,城市化進程農轉非人員就業問題初探――杭州濱江區的調查研究),大多數人認為找到一個好工作主要是靠自己能力,而人際關系比例少。
(二)就業待遇上的歧視
1.工種的歧視。目前農民工就業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的行業和職業崗位。而無論是在哪個行業哪個地方,最苦、最累、最臟、最差、最危險的勞動幾乎都是農民工在干。相比之下,工人身份對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卻缺乏吸引力。根據林民書等對廈門市禾山鎮農民非農化問題實證分析可以看出:該城市外資企業眾多,需要大量勞動力,但當地的農民并不十分熱心到此類企業工作。因為在城郊結合部,農民靠種植蔬菜、經營養殖業就能夠獲得較高的收入,農民務農收入甚至超過到城市打工所得。較高的農業邊際收益,增加了該城市勞動力非農化的邊際成本。
2.工資的歧視。所謂工資歧視是指相同生產能力的工人獲得不同的勞動報酬,具體體現為同工不同酬以及企業主故意克扣、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按通常的假定,勞動力市場上的工人遵守效用最大化的假定,效用函數為U=U(x,y)。x為貨幣方面的決定因子,y為非貨幣方面的決定因子,如工作環境,U與x,y成正比。在農民工勞動力的買方壟斷市場情況下,難以衡量并補償該能力。然而在相同的工作環境下,激進式市民卻可以以津貼的形式對惡劣工作環境加以補償,因為激進式市民已經是城市戶口。
(三)代際歧視,主要是教育歧視
城市人口的增加及教育資源的短缺使得相當一部分農民工子女得不到相應的教育機會,被迫放棄和主動放棄了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雖然許多打工子弟學校解決了一些孩子的教育問題,由于其存在于國家義務教育體制外,因此它本身就落后于時代的發展。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中國兒童中心進行的抽樣調查顯示,流動兒童的失學率仍然較高外(流動兒童中一直未上學者占6.85%,失學者占2.45%,二者合計達9.3%),流動兒童不能適齡入學表現得也尤為突出。6周歲兒童中有46.9%沒有接受入學教育,近20%的9周歲的孩子還只上一、二年級,13周歲和14周歲還在小學就讀的人占相應年齡流動兒童的31%和10%。相比之下,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子女的教育機會和教育條件和城市市民相比,盡管有所差距,但仍有屬于該縣和鎮的學校,并且政府也比較重視中間地帶的教育。
三、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歧視的原因分析
(一)從勞動者自身看:市場觀念、技能不同
農民工進入城市生活之后,除了年齡優勢外,原有的優勢在新的環境中成了相對劣勢;據朱啟臻等對367戶農民的抽樣調查,農業勞力高中以上文化為6.1%,初中文化為18.9%,小學文化占41%,文盲半文盲占33.8%;有些盡管不是文盲,但卻是科盲,在367個樣本中,具有一技之長的農民只占3.8%,多少掌握一些農業技術的占20%,基本上沿用傳統技術進行生產的占57%,連傳統技術都不懂的占23%。可見,農村勞動力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總體水平都比較低。即使沒有制度上的歧視,這就會限制他們的工作種類。而城郊結合部有優越的地理位置,城郊結合部緊緊連接城市,既接近消費市場又擁有廣闊的農村腹地,勞動力豐富,基礎設施也比較完善,這
些區位優勢吸引著外資、民營企業前來投資。這就決定了他們的市場經濟意識比在腹地的農民要高。
(二)從勞動者與市場角度看:搜尋信息成本不同
對于農民工而言,農村信息化建設滯后,一方面使農民無法迅速全面地得到完整準確的市場信息,另一方面農民自身的信息資源無法及時有效地傳輸給社會。而根據余秀江等人對廣東電白三角墟激進式農村城鎮化就業影響因素的調查可知:他們求職中遇到的主要問題是沒有技術,占29.62%,其次是文憑不高,占17.54%,相比獲得就業信息的困難(8.63%)和外來民工的沖擊(12.40%)并不是主要因素。
圖1是在搜尋成本不同的情況下的就業量和工資水平。(左圖為低搜尋成本,勞動力供給曲線比較平緩,價格的微小變動會引起勞動力供給的較大變動,與之相聯系的勞動力的邊際費用曲線也比較平緩。右圖為高搜尋成本,勞動力的供給曲線和邊際費用曲線比較陡峭)表示在兩個具有相同生產率的工人群體(即他們擁有相同的邊際收益產品MRP',因為目前中國勞動力市場是供大于求,可以假設為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壟斷市場)。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由于地理位置的優越,其在尋找工作的過程中搜尋成本較低,所以只要企業稍微降低工資,那么工人的離職率就較高。利潤最大化的雇主將會雇傭L1個工人,并支付W1的工資。農民工由于信息的不暢通,搜尋成本高,這就意味著農民工的勞動供給曲線比較陡和一個更為陡峭的勞動力邊際費用曲線。在這個群體中有14個工人被雇傭,得到的工資率為W2,低于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的工資率W1。因此在實踐中,如果兩類工人同時被同一個企業雇傭,那么那些具有較高搜尋成本的人很可能被安排到工資率較低的崗位上去,造成同工不同酬的就業待遇歧視。
(三)從勞動者與政府的角度看:面臨的制度不同
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是因為政府征地而被納入城鎮化的。在城鎮強大輻射的作用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一般比較高。經濟來源主要依靠第二第三產業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已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而農民工面臨著戶籍歧視,戶籍歧視是對當前戶籍屬于外地的勞動者的歧視,而一旦擁有城市當地戶籍,戶籍歧視便隨即消失。與一般的勞動力歧視相比,戶籍歧視帶有非常明顯的制度特征。在這里,政府不僅不是歧視的反對者,在某種程度上卻成了歧視的制造者,如配額、征稅、附加條件、關閉市場等制度。
四、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自我歧視的后果
(一)導致了該群體的惡性競爭
假設城鎮居民處于第一勞動力市場,在二級市場上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與農民工并存。在圖2中,橫軸L為勞動力數量,縱軸W為工資(率),S1為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的勞動力供給曲線,S2為農民工進入后的總勞動力供給曲線,D為二類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曲線。
當農民工未加入時,市場均衡時的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受雇傭的數量僅為N1。隨著農民工的進入,農民工較平緩的勞動力供給曲線的加入,使總供給曲線更加平緩,供給曲線向右移與需求曲線交于C,工資為W2,農民工的進入直接造成城郊結合部勞動力工資水平的下降和就業水平的下降。這樣,城郊結合部勞動力非專業技術勞動力由于嫌工資低而離開勞動力市場,而留下來的人不得不接受低工資率。
(二)整個低技能勞動力市場看和總勞動力市場就業崗位的減少
此時把二級勞動力市場作為一個整體概念,與一級勞動力市場形成競爭。二級勞動力市場內部自我歧視的后果是帶給二級勞動力市場勞動者、雇主和總效用的下降(如圖3所示)。
S2S'2為一級勞動力市場的勞動力供給曲線,S0AS'0為低技能勞動力市場歧視前的總供給曲線,S1BS'1為低技能勞動力市場自我歧視后的總供給曲線。在假設勞動力需求量不變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總勞動量從L0減少到L1,均衡的工資由W0上升為W1,此時一級勞動力市場雇傭量增加了(L3-L2)個崗位,而二級勞動力市場雇傭量從(L0-L3)減少到(L1-L2)。社會總就業崗位減少了(L0―L1)個。也就是說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自我歧視不僅僅讓自己損失了(L2―L3)+(L0―L1)個就業崗位,還浪費了社會(L0―L1)個就業崗位。
(三)導致低就業能力的人群的人力資本及文化特征陷于惡性循環
由于低技能勞動力市場的競爭主要是價格競爭,惡性循環競爭的結果只是讓雙方都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本群體整體談判能力、整體素質的提高上,最后的剩余是由一級勞動力市場的勞動者獲得,從圖3可知,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內部自我歧視的結果只能是尚未造成另一個群體就業崗位的增加,從而使城鄉差距加大。
五、低技能勞動力市場就業能力的提升探討
(一)發展經濟,擴大企業的生產規模,提高就業水平
農民工在替代―部分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就業崗位的同時,還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如圖4):由進城農民工所導致的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使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增加。需求曲線由D右移動到D',與S2相交于E'2點,此時就業量提高,勞動力工資也上升。產生此效應的重要舉措就是擴大發展企業尤其是新企業的規模。因為低技能勞動力進入的企業一般是新創辦的企業。
(二)建立“弱+弱=強”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
1.建立“集體發言機制”。對于低技能勞動力而言,其工資水平一般會被固定在某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供過于求的局面使他們喪失了提出簽訂完備合同要求的資格,基于“進入和退出機制”(即不滿意就業條件,可以選擇離開)與“單個工人的發言機制”(即工人就雇主能夠就反應的問題表達自己的要求和希望)的失靈,他們可以通過“集體發言機制”,即通過諸如工會之類的組織與雇主就各種就業條件進行談判來解決問題。
2.增強培訓,加強他們自身的素質。一是培訓內容市場化:要以市場需求為導民向;二是培訓層次多元化:要針對失地農民的年齡、性別、文化、技能等類別的差異和市場進行有的放矢的培訓;三是培訓形式靈活化:采取單元式和模塊式結合、單一式和復合式結合、函授式和面授式結合等培訓形式,靈活多樣地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和就業能力。
3.激進式市民觀念的改變。加強對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教育。客觀公正地評價農民工對城市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降低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歧視性偏好”。許多文獻表明,歧視者往往也會從自己制造的歧視中受損。事實上,他們也被城市市民所歧視。
(三)從政府的角度看:加強制度建設
1.改革戶籍制度。筆者認為在心態上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是準市民在身份上是市民。他們與農民工勞動力就業的歧視,說到底還是戶籍的歧視,盡管這種歧視會小于市民對他們的歧視。
2.建立平等的就學制度。有了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他們才能充分的武裝自己,使其能更好的適應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對農民工子女、城郊結合部激進式市民子女的教育問題,城市政府應努力創造一種平等的就學制度。在入學條件上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不得違反國家規定亂收費;加強對農民工子女簡易學校的扶持,不得采取簡單的關停辦法,流人地政府要安排經費。
(四)從市場的角度看:構造連貫的就業信息服務網絡
關鍵詞:勞動力市場;影響因素;勞動力流動;勞動力市場分割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我國勞動力市場發展目前雖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仍處于初級形態,還存在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本文將結合已有研究,著力以勞動力流動與市場分割為視角,進一步總結分析此視角下完善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因素。由于人口經濟增長的不平衡、技術發展、產業結構變動及城鄉差距導致的勞動力結構性剩余或短缺等,使勞動力市場分割與勞動力流動在我國對勞動力市場的完善健全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因此,探討勞動力流動選擇與勞動力市場分割機制這一影響勞動力市場完善的重要機制尤為重要。
一、勞動力流動選擇
勞動力流動作為勞動力市場存在的普遍現實狀況,是調節行業、地區間勞動力供求關系的重要形式。當勞動力市場處于完全競爭的狀態下,正是勞動力的持續流動,使得勞動力市場趨于均衡。不過通過實踐與研究表明,現實中由于非市場性因素的存在,勞動力流動一般難達到市場均衡。一些學者也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勞動力市場上的勞動力流動做了深入研究。
1.戶籍制度
“勞動力市場的制度障礙阻礙勞動力的充分流動,關鍵體現在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上。”①戶籍制度與一系列政策相聯系,如就業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等,外來的勞動力(尤其是農民工)在行業進入、工資報酬、社會保障等方面,或多或少受到與本地居民不同的待遇,增加了這些外來勞動力的流動成本。眾多學者也從戶籍制度研究了影響我國勞動力市場完善的因素。
杜鑫(2011)等人曾總結我國城市勞動力市場包括四類不同戶籍特征的勞動力群體:本地非農業戶籍、本地農業戶籍、外地非農業戶籍和外地農業戶籍勞動力。其調查數據分析發現,在上述四種戶籍特征的勞動適齡人口中,就業率和勞動參與率逐次上升,而失業率則逐次下降。可見,戶籍特征對勞動適齡人口在勞動市場上的就業狀態具有顯著影響。李駿、顧燕峰(2011)則直接指出,與城市非農業戶籍相比,包括本市農業戶籍、外地農業戶籍、外地非農業戶籍等在內的其它戶籍特征都易于使勞動適齡人口處于失業和退出勞動力市場狀態,戶籍身份的差異確實對勞動適齡人口的勞動力市場狀態產生了顯著影響。“戶籍制度更體現了社會地位存在嚴重的身份歧視。”②
2.產業結構演變
部分學者從產業結構的演變解釋了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出現了產業結構流動的矛盾與問題。姚先國、張俊森(2006)等人研究了全國和六省市的產業結構變遷規律,勞動力產業間流動的主要問題集中在工農兩大產業之間,中西部與沿海城市差距較大。從總的就業流動調整思路來看,產業結構變動仍是影響就業流動變遷的最終因素,因而仍需要堅持以產業結構調整為主線的核心方針。
另外,部分學者也采取不同分析方法研究了流動性問題。例如楊云彥、陳金永(2007)運用結構分析方法,提出基本假說:外來勞動力和本地勞動力的收入決定存在明顯的分層,戶口登記狀況和單位性質等對勞動力的收入(工資)有著顯著的影響。這種分層對城市勞動力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護作用,同時也意味著外來勞動力將隨勞動力市場的愈漸開放,對本地勞動力就業產生競爭與替代效應。
二、勞動力市場分割
在我國四五十年代,有關勞動力市場的一整套理論、方法和政策選擇基本建立在新古典經濟學之上,至60年代,這一傳統受到了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挑戰。如何看待我國在轉型時期下勞動力市場分割或我國勞動力市場的分割特點是什么?不同的學者從不同的理論對此做了分析。
第一,以蔡(2005)為代表的學者關注的是中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問題,他們以劉易斯(1954)的二元經濟模型為基礎探討制度對勞動力流動的影響。主要觀點有:中國勞動力市場的地域分割影響要素配置效率,隨之產生的效率差異則是導致我國地區間收入差距擴大的深層原因;在改革之前,城鄉勞動力市場的分割態勢是政府實施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需要,改革以來則受到城市利益集團的施壓影響得以維持,其中戶籍制度就是關鍵所在。
第二,許多學者則直接從制度的視角來解釋中國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問題,賴德勝(2009)從制度變遷的角度研究了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演變,而李建民認為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既有古典性又具制度性,后者是形成勞動力市場多重分割的主要原因,聶盛(2004)用實證結果驗證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從所有制分割向行業分割演化。
第三,金一虹(2000)等學者則認為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原因除體制性原因,還有非體制性因素,如勞動者稟賦等差異。其指出可將勞動力市場分割為主要和次要勞動力市場,正規勞動力市場和非正規勞動力市場,即認為在沒有外力制度性的作用下,依市場自身運作也會產生的分割。目前中國的非正規勞動力市場具有巨大的潛在發展趨勢,其存在和發展對加強勞動力市場流動性和彈性,討論非正規勞動力市場的走向及發展條件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
因此,結合各學者觀點,從勞動力流動與分割機制上思考,筆者認為,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是綜合了“內部―外部”勞動力市場形成和“城鄉二元經濟”特征的制度性分割。具體闡述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制度性特征,從勞動權利演化的角度研究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特殊的“城鄉二元性”也具有重要意義,實現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將是擺在政府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注釋:
①蔣倩,孫兵:“我國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趨勢預測”,《經濟縱橫》,2011第5期。
②金成武:“城鎮勞動力市場上不同戶籍就業人口的收入差異”,《中國人口科學》,第4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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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都陽.我們需要什么樣的勞動力市場制度.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5(9).
[4]賴德勝.制度變遷下的勞動力市場分割.暨南大學,2009.
關鍵詞:勞動力市場分割;教育過度;大學生就業
一、關于“教育過度”的理論解析
“教育過度”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勞動經濟學家、哈佛大學教授R.B.弗里曼(Richard B. Freeman)在1976年提出的。他在《過度教育的美國人》(The Overeducated American)一書中,把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初以來的教育收益率下降,歸因為“教育過度”,即教育的供給超過了社會對教育的需求。這一概念反映了教育發展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距。[1] 20世紀80年代,美國學者曾滿超教授、亨利?列文教授等對教育過度理論進行了系統的總結。他們認為,教育發展出現下列三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都應稱為“過度教育”:一是勞動者相對于其受教育程度經濟地位下降,二是受過教育者不能實現其對于事業成就的期望,三是勞動者擁有比其工作要求較高的教育技能。教育過度最主要的表現就是知識失業和知識貶值。[2]
根據“教育過度”概念觀察我國的高等教育發展水平,確實有很多方面能說明我國也存在著一定的教育過度現象。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從我國的教育規模來看,雖然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了大規模的高校擴張運動,大學生供給量迅速增加,但到2003年,我國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才接近15%,而美國等發達國家已超過80%;從人才結構來看,雖然部分人才培養過多,但許多高級技工人才短缺。我國不僅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所占的比例小,而且受教育的質量也不高。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更需要培養大量方方面面的人才為經濟發展服務。所以,我國存在的教育過度現象,并不是總量上的過度,而是由于高等教育結構失衡引起的結構性教育過度。
教育過度理論提醒人們,在擴大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規模時,必須處理好其與經濟發展規模、速度、結構等的關系。所以,在評價過度教育理論時,需處理好以下三對關系:教育的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的關系,高等教育的相對過剩(結構過剩)與總量過剩的關系,高等教育是生存必須還是提升社會地位的需要的關系。
二、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對教育過度產生原因的解釋
(一)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
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初,經歷了三種不同的發展形式,即工作競爭理論,二元勞動力市場理論,階級沖突理論,最終形成了以二元勞動力市場理論為核心內容的系統理論流派,代表人物有皮奧里、多林格等。
二元勞動力市場理論把勞動力市場劃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或主要勞動力市場和次要勞動力市場。一級市場具有工資高、待遇好、工作穩定、升遷機會多等特點;二級市場工資低、條件差、就業部穩定、沒有升遷機會。因此,勞動者接受教育只是為進入一級市場并提供給雇主一個培訓潛力大的信號,而那些接受教育機會少的人則被認為培訓潛力低,只能留在二級勞動力市場。在一級勞動力市場就業的勞動者不愿進入二級勞動力市場,而在二級勞動力市場就業的人,即使想辦法提高受教育程度,還是很難進入一級市場,最終在二元勞動力市場上形成雙向流動障礙。
(二)勞動力市場分割與教育過度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與其他國家一樣,也存在著勞動力市場分割。我國的勞動力市場有著典型的二元化特征,主要表現為:大中城市勞動力市場和農村勞動力市場;傳統部門勞動力市場和現代部門勞動力市場。[3]由于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在大中城市,人們可以享受最新的信息資源,優質的公共服務設施,眾多的發展機會,而這些都是在鄉鎮及農村不可能達到的。所以畢業生會選擇留在大城市或沿海城市就業,但隨著大量的受過教育的勞動力涌入市場,但對勞動力的需求并沒有增加,一些熱門行業對員工的需求甚至趨于飽和。在這種情形下,畢業生寧愿選擇自愿性失業,也不愿去其他勞動力需求高的地區就業,這就出現了某些地區教育過度的現象。在現代部門,工作穩定且福利待遇好,是指國家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高校和著名的外企;傳統部門則是指一些私營企業。同樣的道理,大批畢業生寧愿暫時不就業,也要擠進現代部門,以至于那些傳統部門招不到人。同時,由于二元勞動力市場的雙向流動性差以及我國目前存在的制度性分割,畢業生一旦在農村就業就很難回到城市,這也導致了一部分畢業生寧可從事低水平的工作也不愿去西部地區和農村就業。再加上近些年,我國開始了大規模的擴招,致使原本就不景氣的就業市場雪上加霜。這些都說明了我國高等教育存在著結構性的教育過度現象。
三、我國教育過度的表現
(一)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問題凸顯
回顧我國高校擴招的歷程,源于1999年教育部出臺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文件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適齡青年的15%。此后高等教育的規模發生了歷史性轉變,在短短五六年中,大學招生迅速擴大,“大眾化教育”取代了“精英教育”。
通過對歷年高校畢業生人數及就業率統計(如表示)數據表明擴招10年來,大學畢業生人數逐年增加,呈大幅上升的趨勢,就業率自2007年開始呈下降趨勢,基本形成供大于需的局面。面對如此嚴竣的就業形勢,人們往往簡單地把它歸因于擴招帶來的后果。但是,擴招只是一個方面,就全國范圍來看,仍然有很多崗位無人問津。究其原因,在于我國的高校設置的專業結構不合理。體現在高校的專業設置盲目追求熱門專業,致使專業趨同現象十分嚴重,比如幾乎每所高校都設有管理學科專業、計算機專業、法學專業等;有的學校仍舊保留一些社會需求很少或沒有需求的專業;這就人為地縮小了畢業生的就業范圍。我國教育、衛生、經濟、會計四類專業技術人員,占了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的70%,而對于國家工業發展繼續的地礦類專業、能源類專業則跟不上發展,其技術人員遠遠不能滿足需要。
(二)就業大學生出現高才低就、高聘低就現象
在我國的大學生就業市場上,由于畢業生不合理的定位,競相在一級勞動力市場中爭奪一個崗位,從而出現了碩士生搶本科生的崗位,博士生搶碩士生的崗位,而本科生只能與大中專生搶飯碗的“擠占效應”,甚至出現了大學畢業生“零報酬”就業等現象。原本受過中級教育或上崗培訓的雇員就能勝任的工作,一度要求雇用大學生,而這種崗位被具有大學文憑的雇員占據之后,用人單位則又要求雇用更高學歷的人。嚴重的同質化競爭導致了高等教育的不同層次失去了勞動力市場的甄別功能,必然造成對人才的高消費傾向和嚴重浪費,同時教育過度的問題也會造成稀缺教育資源的不合理利用。我國目前正處在“精英化”向“大眾化”過度的階段,但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點沒有放在專科教育和職業教育上,而是一味地發展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眾多學校爭相提升自己的辦學層次,輕率地否定自己的專科教育特色,追求上本科專業,申請碩士點、博士點;學生本人也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努力上本科院校,而較少考慮專科院校。[4]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中,又沒有分清研究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把兩種畢業生同時推向市場,這就造成了現在的勞動力市場出現“求研究生大學生易,求高級技師難”的局面,使得教育與勞動力市場的需求脫節。
(三)大學畢業生的供給結構不均衡
由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地區不平衡以及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尚不完善,所以我國的教育過度現象還表現為人才供給不均衡。一是工資高、福利好的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高學歷畢業生供大于求,而一些私營企業、傳統經濟部門以及競爭大的行業則很難招到高學歷的人才。二是大量的畢業生選擇留在大中城市或東南沿海城市,造成了這些發達地區的教育過度,而廣大的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教育則相對不足。由于勞動力市場的分割,不同市場之間的流動困難,再加上我國存在的戶籍制度和工資制度的約束、城市的就業歧視政策,直接影響了大學生的就業觀念,使我國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者的就業市場范圍受到很大限制。畢業生通常都傾向于留在大中城市,且更傾向于正規部門就業。根據張香敏先生關于“大學生最愿意去哪個城市工作”的調查可以知道,32.37%的學生將上海作為第一目標,北京為27.67%,深圳為12.13%,之后是廣州、大連等沿海發達城市,而選擇區農村、小城鎮的學生不到總數的5%。
四、應對我國教育過度問題的對策
(一)發揮政府職能,打破二元勞動力市場分割
由于我國目前存在的二元經濟結構、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制度因素,以及東西部地區的生活條件、福利待遇都存在較大差距,所以導致了東南沿海地區人才過剩,而中西部地區人才不足。所以,規范和發展二級勞動力市場,縮小與一級勞動力市場的差距,逐步實現兩級市場一體化。在此過程中,政府則要充分發揮其職能,統籌城鄉和區域的發展,完善落后地區的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制度,淡化戶口對勞動力市場供需雙方的約束限制。制定有效地大學生就業激勵政策,對于那些自愿去農村及中西部等基層就業的學生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于那些在落后基層崗位有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以放寬去城市就業的限制,這樣就提高了大學生去欠發達地區就業的積極性,從而減少了大學生的自愿性失業,為跨地域流動的人才提供便利,最終實現全國人才市場一體化。
(二)構建科學合理的高等教育結構體系
考慮到我國目前的產業結構特征,可以看出,對勞動力需求的最大缺口應該在職業教育和專科人才培養方面。[5]所以,我國的高等教育體系應該具有更加多元化的結構和更加開放的辦學體制與人才培養模式。[6]一方面,高等教育體系的發展應體現出層次性,在重視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同時,不忽視職業教育和專科教育的發展。分清研究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模式,在學生的培養過程中,就使學生對自己的專業應用有合理的就業定位,使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中既有創新型的尖端科學人才,也有掌握精湛技術的高級技師。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學科結構要體現教育與市場之間的關系,學科結構的合理性影響著市場中人力資源的利用效率。因此,高校在開設一個新專業之前,要考慮的不是這門專業眼前是否熱門,而是要根據市場提供的信號,以及自己學校的特色,面向市場需求,靈活設定專業方向。
(三)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鼓勵自主創業
在大學畢業生的頭腦里往往都存在著一種固定思維,即一定要前往大中城市或發達的沿海城市就業,認為在那里才有更多的發展機會,能夠體現自己的教育價值。我們認為,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首先對自己要有科學合理的定位,對主客觀條件認真分析,不能盲目跟風,一定要擠進一級勞動力市場。其實,在那些發達城市和經濟條件優越的部門,人才濟濟,對于沒有工作經驗的大學生,即使有幸進入,也很難在那里嶄露頭角。相反,在相對落后的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競爭壓力相對較小,更有利于發揮大學生的聰明才智。高校應該加強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和思想教育,使畢業生的工作重心由注重外在條件轉變到注重內在能力修煉。是金子總會發光,只要畢業生找準自己的就業崗位,不管在哪都能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同時,在就業崗位已經成為稀缺資源時,高校應積極開展創業教育,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平臺。政府也應出臺創業的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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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受教育程度;勞動力市場;職業教育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5)09C-0006-05
一、問題的提出
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各國以教育促進就業為前提,發展本國教育事業。當前,我國教育投入持續增長,在經濟新常態下提升勞動力的人力資本是教育發展的重要目標。人力資本提升通常有兩種途徑:其一,通過學校教育對未來勞動力的培養;其二,進入勞動力市場后的勞動力,實現自身創新發展。[1]人力資本理論、符號篩選理論、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相繼表明,教育與人力資本提升、勞動力市場選擇具有交互關系,勞動者受教育水平與人力資本呈正比,進而提高勞動邊際生產率,勞動力市場通過文憑篩選勞動力,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勞動者進入不同的勞動力市場。[2]研究表明,勞動者所處行業和職業是其就業狀況的重要指標[3],受教育程度影響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的行業、職業分布。
教育與勞動者行業的關系主要表現為:第一,各行業在職工選聘時,通常對其受教育程度和類型有要求。第二,受教育程度影響勞動者所處行業的工資水平,人力資本是行業內職工工資差異的主要原因,其與行業性質共同構成勞動力市場行業分割。[4]第三,教育影響行業代際繼承性,受過高等教育的子女,其行業的代際開放性高于受中等和初級教育的子女。
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后,所從事的職業受多種因素影響,受教育程度是其中的影響因素之一。[5]Spence在闡述篩選理論時指出,教育的最大功能是通過學歷對求職者進行篩選,將求職者按教育水平的差異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崗位。市場職位匹配理論認為,與勞動者人力資本相匹配的職位將提高其勞動生產率,以此才能使投資教育的勞動者獲得該崗位的比較優勢。[6]企業內部勞動力市場,從普通職員到管理者是常見的職業發展通道,內部升遷給勞動者突破職業的等級限制提供了可能,但通常會受到資歷、學歷的影響。
教育可以增加勞動者人力資本,以此成為健全勞動力市場的途徑之一。本文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鑒》的數據,分析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不同行業、職業的分布情況,將富有創新性的勞動力市場與勞動者受教育程度相聯系,以此作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數據支撐。在現階段各類教育中,職業教育在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為勞動者個體配備進入勞動力市場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方面承擔重要責任。為此,培養與未來勞動力市場相適應的人才,是健全勞動力市場、提高職業教育實效的共同要求。
二、勞動者受教育程度與行業、
職業的數據分析
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04年至2009年我國就業勞動人口數量由7.5億增長到7.8億,占全國人口的比重由57.9%增加到58.4%。根據2004年、2009年的數據,可以初步了解我國勞動力市場勞動者的受教育水平、行業分布以及職業分布的變化。根據2009年數據,分析我國勞動力市場各行業中勞動者的受教育水平,以及不同受教育水平的勞動者在職業分布上呈現的分層現象。此外,結合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相關數據,可以發現我國勞動者整體受教育水平與OECD國家勞動者受教育水平存在一定差異。
(一)我國勞動者受教育水平及與OECD國家比較
2009年我國初中及以下學歷的就業人口占比79.8%,與2004年相比,有較大提升。小學學歷及以下的比例下降,這表明我國勞動者的受教育程度在縱向上有一定提升。受教育水平在高中及以上的勞動者中,高中、大學專科學歷的勞動者比例呈下降趨勢,總比例由2004年的18.4%減少到17.5%,大學本科、研究生學歷的勞動者則增加0.5個百分點。2004年到2009年,我國低學歷(小學及以下)的勞動者比例在下降,高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的勞動者比例在增加。小學及以下學歷的勞動者所占比例仍較大,受教育水平高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的份額極低,2009年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勞動者僅占7.4%。
隨著國家對外開放水平的提高和經濟社會的發展,國際比較研究成為勞動力市場研究的必然趨勢。據2011年OECD的統計數據,25-64歲的勞動力中,中等教育程度以下占25%,中等教育程度占44%,高等教育程度占32%。同時,報告中顯示,我國中等教育程度以下的勞動力為78%,中等教育程度以上的比例為22%,我國勞動力的受教育程度遠低于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7]OECD國家認為,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高技能(high-skilled)勞動者的充足供給,勞動者受教育程度與他們被雇傭的可能性呈正相關。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教育程度低的勞動者的國際競爭力將明顯不足,其在行業、職業上的分布將對我國社會轉型期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帶來挑戰。
(二)我國勞動者的行業構成和職業結構
在《中國勞動統計年鑒》統計的19個行業中(如圖1),吸納勞動力最多的行業為制造業,其次分別為教育、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從數量上看,勞動者在這些行業中均呈增長之勢。在縱向上增幅最大的為租賃和服務業、房地產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等,呈負增長的行業為農林牧漁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三大行業。有學者將行業分為四大類別:第一類為農林牧漁業;第二類為采礦建筑、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制造、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第三類為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文化、體育和娛樂,房地產,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第四類為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教育,金融。[8]從現有數據來看,我國就業人員集中于第二類,而第三類的從業人員規模相對較小。
2004年、2009年勞動者的職業結構發生一定變化(如圖2)。具體而言,單位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等職業的勞動者所占比例呈下降趨勢,而農林牧漁業生產人員,商業、服務業人員,生產運輸設備操作及有關人員所占比例呈上升趨勢。數據表明,在這幾年我國勞動力向第一、第二產業轉移較為明顯,生產、操作類初級職業就業人口所占比例大,而專業技術等高級職業就業人口所占比例小。
(三)受教育程度對勞動者行業、職業的影響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勞動者所進入的行業具有差異。以2009年初中學歷勞動者為例,初中學歷的勞動者在多數行業(建筑、采礦、住宿和餐飲、制造業等行業)占比大(如圖3),由于制造業吸納的勞動者人數最多,因此可判斷初中學歷的勞動者主要集中于制造行業中。同時,教育、金融業的初中學歷勞動者比例低。兩相比較,一方面表明初中學歷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上從事的行業差別較大;另一方面,部分行業對勞動者的最低受教育程度有要求。除初中學歷具有這一特征外,大學專科學歷的勞動者在行業分布中同樣存在這一現象,大學專科的勞動者在國際組織、金融業、教育行業占比高,而在其他行業則有明顯降低。與以上兩個學歷不同的是,高中學歷的勞動者顯示較強的普適性,除農林牧漁、建筑業的高中學歷勞動者占比較小外,其余行業中的高中學歷勞動者占比相差小(基本處于同一曲線周圍)。而小學以下和研究生學歷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各行業的比例均較低,這與其在勞動力市場的總人數占比低有關。對勞動者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的行業,如金融、教育、科學研究行業,勞動者受教育程度在中等教育水平以上的占比大,以大學專科為主。
勞動者受教育程度對勞動者職業分布同樣具有影響,基本形成了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職業分層(如圖4)。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勞動者所從事的職業具有明顯的分層現象,表現為受教育程度高的勞動者趨向于從事不同領域專業技術職業,而受教育程度低的勞動者趨向于從事農林牧漁生產。而高中水平的勞動者,與其在行業中的普適性相一致,在各職業中所占比例相對較為均衡。
從事相同職業的勞動者受教育程度的差異。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單位負責人從業者主要為中等教育及以上的勞動者,其中,單位負責人尤以高中學歷比重最大(36.7%),專業技術人員以大學專科比例最多(29.1%),而商業和服務業、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則以初中學歷為主,分別占比53.1%和61.2%,農林牧漁水利的生產工作則主要由初中及以下學歷(94.1%)的就業人口構成。
綜上可見,目前我國勞動力的整體受教育程度偏低。行業分布上,大多數勞動力集中在制造業、教育行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行業;職業結構中,以農林牧漁水利生產人員居多,這表明我國還有大量勞動力滯留在傳統的農林牧漁行業,難以實現轉移。此外,受教育程度影響勞動者所處的行業和職業。一方面,受教育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職業分布中具有較高的一致性,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勞動者已初步形成職業分層。另一方面,勞動者受教育程度集中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水平的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行業、職業)中所占的比重過小,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的大學專科人才輸出不均衡,對第二、第三類行業的人才供給不充足,影響我國未來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三、健全我國勞動力市場與職業教育的發展
(一)以繼續教育為導向提高在職勞動力素質
我國勞動力市場中,中等教育水平的勞動者占多數,需要通過教育提高在職人員的技能和素質。調查數據顯示,接受過中等教育的新生代流動人口希望通過接受多層次的教育獲得知識增長和學歷提升,非傳統高等教育將成為他們繼續教育的主要場所。[9]一方面,國家應鼓勵各行各業形成勞動者從業的基本規范,規范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確保勞動者從業的基本技能;另一方面,加強校企合作,形成企業參與學校教育教學和職業學校為企業服務的新常態。職業學校應承擔社會責任,加強與企業的合作,通過公益講座為企業員工提供提升職業素養的通道,為在職員工提供適合的在崗培訓,幫助其形成正確的職業觀和符合自身實際的職業發展規劃。建立勞動者繼續教育的綠色通道,通過學費資助等形式,鼓勵在職勞動力通過職業教育提升學歷水平。此外,還應為中等學歷水平的流動人口進入大學專科提供便捷的途徑。
(二)建立與勞動力市場相適應的職業教育結構
新世紀以來,“以省為主”的省域高等教育發展呈擴大態勢,一定程度上符合省內經濟社會發展對受教育程度高的專門勞動力的需求。[10]為提高職業教育與勞動力市場的適應性,首先,應加強勞動力市場動態監測,形成區域勞動力市場對人才層次、知識結構、能力結構等方面的需求信息,關注勞動力市場的未來趨勢。其次,優化本地區的職業教育層次結構,結合區域產業升級和人民需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中等、高等職業教育。[11]最后,優化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職業院校應以缺口行業為專業設置導向,提高對勞動力市場的敏感度,提供適銷對路的人才。
(三)形成勞動力市場導向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
當前,為適應各行業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職業教育應轉變人才培養模式。首先,高等職業院校應重視勞動力市場需求導向,加強產學研合作,提高教學實踐水平和創業教育實效。[12]其次,促進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課程開發,提高職業院校課程設置的科學性。最后,在勞動力市場中提升勞動者素質是人才培養的一大途徑,需要打破行業、職業的壟斷和分割,通過不同崗位的實習,增加未來勞動者在行業實習中獲得的邊際收益,提高不同行業、職業的適應性。增加正規就業的靈活性和非正規就業的穩定性,鼓勵人才自我雇傭,職業院校應為其創設包容的環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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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胡耀宗.省域高等教育空間布局變化與規模分化[J].現代大學教育,2013(5).
當下哪些行業加班最多?哪些人群加班時間最長?近日,北京師范大學勞動力市場研究中心《2014中國勞動力市場報告》,研究發現,我國九成行業周工時超過40小時,過半數行業每周要加班4小時以上。除此之外,中國勞動者帶薪休假的時間不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亞太國家平均水平。(11月30日《西安日報》)
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又是一個屢被證明的事實。
《勞動法》1994年7月5日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重新修改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將每周工作時間改為40小時,即實行雙休日工時制,當年5月1日起實行。可是一個已經實行了20年的法律法規,到現在依然有“九成行業周工時超過40小時,過半數行業每周要加班4小時以上”的現象,“加班”成了職場中人最為痛恨的事情,你要說守法情況良好,法治水平很高,誰相信啊?
一部法律法規頒布,有一個緩沖期、適應期,有一個逐步走上法律正軌的過渡,這些都好理解,但如果過渡時間過長,長達一個人一生工作時限的二分之一,乃至一半時間過后仍然看不到依法辦事的跡象,就有些匪夷所思。
不惟這些,如今非但加班成了職場常態,加班之后不按法律規定足額付給勞動者報酬的現象,也是一個十分常見的情形。有的單位,想方設法稀釋勞動者勞動時間所含報酬的含金量,讓你不得不加班加點,才能完成計件任務,并把此視為管理高招。殊不知,他們缺乏人性化、缺乏公平公正的所謂制度,早就化合成扼殺員工創造熱情的毒素。
不妨從數據預測來看“教育控人”的效果。首先,攜帶子女進城務工的比例并不高。根據2013年上海財經大學“千村調查”數據,農村外出務工的人員中僅僅有24%的家庭是攜帶子女進城的,大部分農民工家庭仍把子女留在農村。
其次,從返鄉人員角度看,經濟因素是返鄉的主要原因。根據“千村調查”統計的4000多名曾經返鄉的人員中,返鄉最主要的原因是城市沒有合適的工作機會或者老家就業機會和收入有所提高。而由于子女教育原因返鄉的人員比例不到5%。不能在城市接受教育而返鄉的流動兒童,大部分都是單獨返回家鄉,與父母一同返鄉的比例非常少。這些兒童返鄉以后或者與祖父母同住,或者進入寄宿學校就讀,成為留守兒童。
另外,許多外出務工人員來城市工作生活很多年,已經不能適應農村的生活。現在小學入學適齡兒童的父母幾乎都是80后,他們很多自己就是第二代農民工,從小就在城市里生活,沒有務農的經歷更不可能返回農村工作和生活。
因此,教育控人最直接導致的后果是留守兒童數量的增加。2010年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全國范圍內的留守兒童人數超過6100萬人。根據“千村調查”統計,我國農村超過一半的兒童處于留守或半留守的狀態。在幼兒園和小學階段兒童當中,與父母共同居住的僅有一半,有15.5%與父母單方居住(半留守狀態),更有31.5%的兒童處于完全留守狀態,且留守兒童大多由其祖父母照看。在初中與高中階段這個比例更高。
關鍵詞:美國高校;學術職業;研究述評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3-0128-02
美國高等教育體系是世界上最完善的高等教育體系,學術職業發展成熟。美國大學聚集了大批頂尖優秀的學術人才,教師專業化程度高,享有高度的學術自由、社會聲譽好。美國學術職業為何能吸引頂尖優秀人才加入其中?在學術職業內部有哪些政策和措施保障大學教師的專業化發展?學術職業專業化過程中重要要素有哪些?這些問題直接關涉到學術職業的專業發展,因此對美國高校學術職業進行深入研究有利于我國高校學術職業的健康發展。
縱觀美國學者對國內高校學術職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領域。
一、關于美國學術職業形成歷史的研究
威格納(J.L.Wagoner)和凱勒姆斯(S.E.Kellams)對美國大學教師的歷史和社會地位的形成做了深入研究,指出美國高等教育重要的轉變發生在19世紀的最后十年。19世紀美國大學進入學院時代,呈現出多樣化和專業化特點,進入19世紀后半葉的大學時代,美國大學教師獲得了新的定義,專業化程度進一步加深。二戰后至20世紀60年代被很多學者認為是學術職業的成熟期及教授作為專門性的專家處于支配地位的時代。在美國學術職業形成的歷史發展中,不難發現德國大學的研究、經驗主義、專業化和對科學的宣言等理念對美國高等教育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
梅茨格(Metzger)在《美國學術職業》一文中從學術職業的本質性增長及反應性增長兩個角度全面梳理了美國學術職業的形成和發展。他把美國學術生活中的知識發展和學科分化歸納為四種模式:學科分娩、專業聯盟、學科科目的顯貴化和學科擴散,并指出19世紀有三種變化推動了學術職業的專門化發展:教師培訓的世俗化、學術研究制度化、學術專業組織化。[1]羅杰?喬治把美國高等教育的三百年發展歷史劃分為十個年代:宗教改革開始年代、殖民地時代的學院、共和國的教育、共和式教育的消失、古典式及教派式的學院、新的起點、成長及標準化時期、兩次大戰之間大學層級的分化時期、學術革命時期和規范、關聯及穩定狀態時期。
二、關于學科知識及文化的研究
托尼?比徹從學科角度探討其成為“學術部落”的學者社群。他從學術職業的社會特性及學科組織、學術部落內外部的互動、學術生涯出發,把學科視為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學術部落”(academic tribes),每個部落擁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具有認可的身份和特別的文化屬性。比徹使用“部落”來稱呼學科,突出文化的基本原則。一個學科的文化根據其成員的智力身份和專業生活的組織構成了部落。
學科分類是學術職業內部形成等級分化的重要緣由。在所有的學科分類中,有三種分類:庫恩的以范式發展水平為區分的學科分類、以認知為基礎的比格蘭(Biglan)的分類方法和比徹的學科分類。托馬斯?庫恩在其著作《科學革命的結構》中指出科學通常經歷前范式-范式-革命期三個階段實行前進。比格蘭以認知為基礎對學科進行分類,他發現學科的區別主要圍繞著三個維度展開:硬-軟;純-應用;生命-非生命。比徹把學科分為4個群(group):硬-純、軟-純、硬-應用和軟-應用。考克曼斯(Kockelmans)和羅伯斯(Robles)對學科的本質進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討,得出相似的結論:學科是具有一定普遍性準則的被認可的知識,有著很明確界定,在方法論準則和程序的幫助下系統地建立在被普遍接受的原則基礎之上,特征是大量的調查和分析。
三、關于大學教師工作制度環境的研究
美國大學教師的工作環境包括很多內涵:大學教師招聘制度、職業發展生涯道路、學術自由、薪酬制度等。威廉姆等人(William G.Tierney & Robert A.Rhoads)對大學教師是如何進入組織并在組織中實現社會化進行了深入研究。他們指出對大學教師而言,實現組織社會化過程具有系統的戰術策略,它包括六個維度:集體對個體、正式對非正式、連續對偶然、固定對變化的、系列對非連接性的、授權的對剝奪性的。[2]組織社會化是教師掌握了職業的道德、專業準則和職業行為規范,實現從非學術人員向專業教師的角色轉換。安妮?瑞諾(Anne Reynolds)分析了新教師在社會化和文化適應中面臨的變化。她指出很多新教師在組織中發現學校在實現智力刺激方面是令人滿意的,但在和同事保持實實在在的相互作用方面存在嚴重不足。
AAUP作為美國大學教師最為重要的專業組織之一,對學術自由、學術自治和聯合治理等理念的正式確立起到了極大的作用。AAUP成立至今,先后發表了很多重要報告,推動大學教師專業發展成為獨立而成熟的專業。1940年AAUP和美國大學院校協會聯合發表了《關于學術自由與終身教職原則的聲明》。該聲明對學術自由的內涵做了進一步的界定,并提出建立終身教職制度(tenure)。此后,AAUP和美國大學院校協會還先后發表了關于教師解聘程序的標準、學院和大學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明確規定符合晉升條件的教師經過正當程序取得副教授職稱后,即享有終身教職。獲得終身教職的教師,只要不觸犯法律,沒有嚴重的不道德行為,不是極端不能勝任專業要求,或學校出現財政危機,就不能因為學術觀點不合時宜或政治上有不同見解而被解雇。
進入20世紀90年代,終身教職制度受到強烈攻擊。威廉姆?奧斯坦恩(William Van Alstyne)、羅杰?鮑文(Roger Bowen)、艾米(M.J.Amey)、馬克?沃克曼(Mark E.Workman)、AAUP、溫迪?羅沃斯(Wendy Wassyng Roworth)等人紛紛著文論述終身教師與學術自由的關系,并肯定了終身教職制度對學術自由、學術安全的保障,但同時也指出終身教職制度對朽木教師的庇護,阻礙了年輕教師的積極性,終身教職制度在新的環境下已經不能適應高等教育的發展,正面臨迫切改革。終身教職后評審制度是對終身教職弊端的必要補充和解決方法。
四、關于學術職業價值和功能的研究
1990年,博耶(Ernest Boyer)旗幟鮮明地反對這種局限于某種功能的學術職能的價值等級分類:基礎研究是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學術活動,教學、服務是從基礎研究中派生出來的。博耶強調用廣義的“學術水平”(scholarship)取代“科研”,以更準確地描述大學教師的專業活動。博耶認為,學術不僅包括科研和出版,即“發現的學術”,它應該有更為廣闊的含義,博耶將其總結為一種新的學術范式:學術分為發現的學術、綜合的學術、應用的學術、教學的學術。博耶認為“參與的學術指的是將大學的豐富資源和緊迫的社會的、市民的、種族的問題聯系起來,和我們的學生、學校、教師以及城市聯系起來”。[3]美國交流協會愛普蓋特(Applegate)和莫瑞(Morreale)也指出:“參與的學術重新定義了我們的研究和教學使命,包括對實際問題進行的研究和構建參與的和敬業的市民。”[1]
五、關于學術職業勞動力市場的研究
蘇斯塔(J.Schuster)指出學術勞動力市場的買方需求受到兩個條件的驅動:一是決定能夠為市場提供的教師職位空缺的數量的現存的教師數量;第二個條件決定高等院校需要吸納教師的數量的高等教育機構的規模。蘇斯塔和霍華德?鮑文(J.Schuster和HowardR.Bowen)認為個體在選擇進入學術職業時需要經歷選擇定位、專業培訓和就職儀式等過程。隨著繼續進行高級學習的人數不斷膨脹,越來越多的哲學博士從事非學術性職業,道拉斯?博克(Dolores L. Burke)對1980年代美國大學教師的流動做了深入分析,得出結論,1980年代學術勞動力市場能夠提供的大學教師職位在數量上有所減少,但應聘者的質量卻在提高,大學外部的市場環境,如組織和社會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學和勞動力市場的構成之間產生激烈競爭,但在承載大學教師職業發展、學術性學科的大學內部的系卻沒有發生變化。20世紀90年代末,由于工商企業的競爭,學術職業出現主動流出現象。學術職業必須制定有競爭力的教師薪水和工作條件以確保留住那些最有才華的學者。
詹姆斯等人(James P.Honan & Damtew Teferra)指出美國高等教育的特點是規模大、平等主義和學生的多樣性、看重私立機構、去中央化和自治、利用納稅人以外的收入以及積極的市場推銷。[2]他進一步分析了美國學術職業面臨的評估和問責制度、聯合治理與和權力、信息技術等。這些政策都對美國大學教師的招募、晉升和維持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也影響了學術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
挑戰美國學術職業的主要因素:目前對美國高等教育提出挑戰的因素多種多樣,十分復雜,其中主要是評估和職責、金融壓力、管理和權力、技術等。特別是經濟因素對美國學術勞動力市場起著重要的調節作用。
六、關于學術職業內外環境變化的研究
埃里克?古爾德(Eric Gould)對美國大學日益企業化的治理方式進行了更深入詳細的研究,檢視了驅動美國高等教育的自由民主理念與向學生頒發文憑及提供更具交易價值的知識這樣的市場壓力之間的沖突,從文化角度展示學術職業面臨的新挑戰,并總結了企業化治理對大學的六大影響:構筑大學治理及生產力開發體系、加強預算控制、實施市場戰略、實施勞動力的重新分配、發展研究及輔助企業。
索斯坦?維布倫提出,一種基于提高知識探索和傳播效率的新思路正越來越普遍地進入大學,并且預言大學將會最終成為學習的公司和處理標準化學識的商業企業。美國大學倡導“企業家使命及其良好的社會目的,加上其能在廣泛的領域中推動理論研究和專門技能培訓的超凡能力,使得美國的高等教育在現代世界中最有影響力,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美國的高等教育允許市場文化在其中發展、繁榮,并具有影響力”。
阿特巴赫在從歷史背景、學術生涯結構、學術文化和社會化、學術勞動市場、大學教師工作五個維度揭示學術職業面臨的危機:學術工作受到更多的監測和控制;平均工作量將進一步增加;終身教職數減少;要求更多的學術產出;財政預算困難重重;學者共同體進一步惡化。[3]他呼吁倡導建立優秀的學術共同體,因為這既是大學獲得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學術職業獲得健康發展的充分條件。
七、結語
美國學術職業目前在教師就業和工作方面面臨很多重要政策挑戰。目前的政策辯論集中在以下領域:教師招募、非終身教職聘用;評估和職后評審;學術自由和自治。在美國教師的主要政策問題方面,管理人員和其他校園成員關注的問題是:學術職業怎樣能夠繼續有效招募和留住有才華的教師?什么構成最佳學術職業?機構的晉升政策如何才能有效促進教師的職業發展?目前的終身教職政策地位如何?開展非終身教職、兼職聘用有何意義?美國高等教育學術界將對下列問題做出進一步思考:學術職業如何應付外界對加強教師職責建設的呼聲?當前的教師聘任政策改革對學術自由和自治、教師角色和作用有何影響?對這些問題的持續關注也是對中國學術職業面臨的問題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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