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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價值規律;國內市場;世界市場
革開放以來,我國從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并逐步加以完善。市場經濟就是靠市場來調節資源的配置,在市場調節資源的配置中必須遵循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價值規律。價值規律是市場經濟和商業時代的基礎規律,在國內市場和世界市場上像一只看不見的手,支配著商品經濟的變化和發展。
一、價值規律的內容和表現形式
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價值規律的基本內容是: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交換要以價值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
商品的價值量不是由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而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這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所謂“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指的是當時在某個生產部門里,絕大部分同類產品的生產條件,其中最主要的是使用什么樣的勞動工具。比如織布,如果社會上絕大部分布匹是用機器織出來的,而手工織的布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用電腦操作織的布更是極少數,那么使用機器就是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在同樣的生產條件下,不同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生產同樣一匹布,耗費的勞動時間也不同。如果有的用8小時,有的用13小時,而大多數用10小時,那么生產一匹布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接近于10小時,一匹布的價值量就相當于10小時。
商品交換要以雙方商品的價值量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因為商品交換是商品生產者之間互相交換自己的勞動,兩種商品都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進行等價交換才能使交換成為互利的事情。如果是不等價交換,交換的一方占便宜,另一方吃虧,商品交換就不能長久持續下去。
貨幣出現以后,商品的價值都由貨幣來衡量,表現為價格。等價交換也就是要求商品的價格應該與價值相符合,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價格并不總是與價值相一致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
價值規律是通過價格圍繞價值波動表現出來的。在市場上,發生價格與價值相背離,主要是由市場上的商品供給和需求不平衡引起的。當某種商品供不應求時,買者同買者就會競爭,從而使價格高于價值;當某種商品供過于求時,賣者同賣者就會競爭,從而使價格低于價值。可見,供求變化會影響價格,使價格上下波動,引起商品的價格經常與價值不一致。反過來,價格的變動也會影響供給和需求。當某種商品的價格高于價值時,會吸引商品生產者增加該種商品的生產,從而改變供求關系,導致價格下降;當某種商品的價格低于價值時,會使商品生產者減少或停止該商品的生產,從而改變供求關系,導致價格上漲。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價格上下波動的運動,這個運動表現為一條曲線。人們在市場上能夠看見和接觸的,就是價格上下波動的曲線。但是,價格的漲落總是圍繞著一個中心來進行的,這個中心就是商品的價值。恩格斯說:“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
事實上,價格上漲或下降,都不會距離價值太遠,價格不能無限制的上漲,也不能無限制的下降,價格的上下波動總是圍繞價值這個中心的。從單個交換過程來看,雖然價格時漲時落,但從一個較長的時 間來看,商品的價格總的來說仍然與價值相符合。“如果你們不是只考察每天的變動,而是分析較長時間里的市場價格的運動,……那么一切種類的商品,平均說來總是按它們各自的價值,即它們的自然價格出手的。”[1]
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表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量始終作為一種趨勢,作為一個規律在貫徹著。所以說,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不僅不違背價值規律,反而正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而且是唯一的表現形式。
二、價值規律在國內市場上的作用
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就像一根無形的指揮棒,哪里存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價值規律就在哪里起作用。價值規律是客觀的,人們不能創造它,也不能取消它,只能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自覺利用它。價值規律在國內市場上主要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價值規律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生產部門的分配
商品的價格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當某種商品供不應求、價格高于價值時,由于有利可圖,許多商品生產者就會被吸引來生產這種商品,從而使生產資料和勞動力流入這個生產部門,導致這個生產部門的擴大和產品供應的增加。反之,當某種商品供過于求、價格低于價值時,由于無利可圖甚至虧本,許多商品生產者就會減少或放棄這種商品的生產,從而使某種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從這個生產部門退出,導致這個部門生產的縮小和產品供應的減少。這樣,通過市場價格的調節,使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可以大體上保持適當的比例關系。所以說,價值規律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調解者。
(二)價值規律刺激商品生產者改進生產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率
根據價值規律的要求,商品是按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價值量進行交換的。因此,某個商品生產者如果率先改進技術設備,經營管理先進,勞動生產率比較高,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而在交換中就獲利較多。反之,那些勞動生產率較低,個別勞動耗費較高的生產者,便只能獲得較少的收入,甚至不能彌補自己的勞動耗費。這種情況必然會刺激商品生產者努力改進生產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
(三)價值規律促使商品生產者在競爭中優勝劣汰
商品生產者的生產條件各不相同。生產條件好的生產者,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因而獲利較多,能夠不斷擴大生產,更新設備,進一步改善生產條件,在競爭中處于更加有利的地位,不斷地因優取勝。生產條件差、經營管理水平低的生產者,物無力改善生產條件,處境更加不利,在競爭中就會遭到失敗,以致被淘汰。
三、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不僅在國內市場上發生作用,同時也在世界市場上發生作用,但是,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的作用與其在國內市場上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在一國范圍內,商品交換是等量勞動的交換。在世界市場上,商品的價值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由于生產要素在國際上缺乏流動性,導致各國國民經濟的相對孤立性,從而各國有著相對獨立的民族市場和商品的國民價值。
另一方面,他們又被國際分工、世界市場聯系在一起,從而形成了商品的國際價值。由于各國勞動強度和勞動生產率是有差異的,因而商品的國際價值和國民價值也存在差異,而在世界市場上商品的交換只能按照國際價值進行,于是便出現包含相等國際價值的不同國別價值相交換,即不等量勞動相交換,這正是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的作用與它在一國內市場上的作用的區別所在。[2]馬克思指出:在不同國家的相互關系中,“一國的三個勞動日可以和別一國的一個勞動日相交換。價值規律在這里有重要的修正。”[3]馬克思這里所說的“三個勞動日”和“一個勞動日”是指國別社會勞動時間或國民價值。如果以“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這一國際統一尺度來衡量,那么它們有相等的國際價值。
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發生作用的結果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調節國際分工
如前所述,在世界市場上,商品交換是按照國際價值進行的。因此,一國專業化生產國別價值低于國際價值,即國別社會必要勞動耗費少于國際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耗費的產品,便可通過對外貿易實現社會勞動的節約并盈利。世界各國正是根據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提供的價格信息來安排其生產和開展對外貿易的。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就像只看不見的手,不斷地指揮和調節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目前,擁有高科技、資本又豐富的國家專門發展“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勞動力較多的國家發展“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專業化生產和出口,自然資源相對豐富的國家則發展“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的專業化生產和出口,這些都是國際價值規律起作用的結果。[4]
(二)刺激各國改進生產技術、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銷售技術水平
由于價值規律在世界市場上的作用發生了重大變化,在國際商品交換中,國別價值越是低于國際價值或符合國際價值的價格的商品獲利越多。因此,世界各國均致力于改進生產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并在商品質量、包裝裝潢、銷售技術等方面下功夫,以在世界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取勝,從對外貿易中獲取更多的利益。
(三)加深了世界各國的不平衡發展
在世界市場上,由于國際價值規律的作用,商品交換對不同國家的經濟發展產生不同的影響,從而導致各國的不平衡發展。不發達國家因勞動生產率較低,勞動強度較小,所生產的商品國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耗費較多,國民價值較大,但在世界市場上卻只能以低于其國民價值而符合國際價值的價格出售,因而在世界市場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民經濟發展緩慢。而發達國家由于勞動生產率高,勞動強度大,所生產的商品國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耗費少,國民價值小,在世界市場上按照高于其國民價值而符合國際價值的價格出售,不僅能獲得大量的利益,而且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有利于其經濟的增長和發展。當然,發達國家之間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強度也存在差異,加之他們的生產狀況、原料供應和對外貿易政策各不相同,因而他們生產的商品國民價值大小、從而國際競爭力強弱也不同,這就決定了發達國家之間的經濟發展也是不平衡的。[5]
(四)影響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由于各國生產力水平和國際價值規律的作用,各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有強有弱。為了發揮優勢、彌補劣勢,各國政府往往采取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商品競爭能力強的國家,往往采取自由貿易政策,讓有競爭力的商品打入國際市場。而商品競爭力弱的國家,則執行保護貿易的政策,通過各種獎出限入得措施來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和限制別國產品的進口。當一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發生了變化,該國政府便會相應的調整其對外貿易政策。
總之,無論在國內市場或是世界市場,價值規律都發揮著指揮棒的作用。在國內市場,價值規律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生產部門的分配;刺激商品生產者改進生產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率;促使商品生產者在競爭中優勝劣汰。在世界市場,價值規律調節國際分工;刺激各國改進生產技術、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銷售技術水平;加深了世界各國的不平衡發展;影響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制定和調整等。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P177
[2]陳憲,韋金鸞,應誠敏,陳晨編著.《國際貿易-原理.政策.實務》.立信會計出版社,2000,P6-68
[3]《剩余價值學說史》第三冊.人民出版社,1978,P111-112
關鍵詞:市場經濟 人才資源 工資 配置
一、人才資源配置分為外部配置和內部配置兩種
1、外部配置
外部配置(也可稱人才流動)是指根據實際需要在不同的地區、不同部門、單位之間進行的人才配置。
2、內部配置
內部配置是指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在單位內部各部門、各崗位進行的人才配置。
3、人才配置的目的
人才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是在現有人員條件基礎上,力求實現人、財、物最完美的結合,使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才配置實行統包統配的配置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時期起到了一些積極作用,但過分講求社會主義優越性、強調低工資多就業,實現人人有工作的目標,導致出現了“3個人的活5個人干”吃大鍋飯的現象,造成工資分配上嚴重的平均主義,極大地影響了職工的積極性,導致難于根據實際需要對人才資源進行外部配置和內部配置,人才資源流動嚴重。
4、人才配置市場化
市場經濟最主要的特征是人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即各類資源按價值規律的要求,在價格機制的作用下進行配置。
勞動力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種生產要素都以商品形態存在,具有一定的價值,并以價格貨幣形態表現出來。勞動力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工資是勞動力價值的貨幣表現形式,是勞動力的價格。工資作為一種特殊的價格形式,其作用必然反映市場經濟下價格作用的基本規律。
(1)工資必須真實反映勞動力價值。國家分配給勞動者的工資,雖不可能是其勞動的全部(因國家需從中扣除一部分作為擴大再生產基金、社會后備基金、公共事業基金等),但總體上均能體現勞動力的價值。
(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價格雖由商品的價值所決定,但供求關系也影響著商品的價格。工資作為勞動力這一特殊商品的價格表現形式,必然要反映勞動力的供求關系。當一行業的資源(勞動力)供小于求時,價格上升,從而引致相當量的社會資源進入這一行業。當供大于求時,價格下降,部分資源就可能離開這一行業。通過這一作用過程,工資作為一種特殊的價格機制調節著人才資源在各行業之間的配置。由于這種配置方式以客觀經濟規律——價格規律為依據,真實反映了市場上人才資源流動的實際情況,因而比較科學合理,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工資的價值導向是調節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
所謂工資價值導向是指工資作為勞動力價格能否反映勞動力價值,決定著人才資源流動的方向。
1、工資價值導向
價值規律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價值規律要求商品的價格必須反映商品的價值。勞動力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其價格——工資同樣必須真實反映其價值。如果勞動力的價值得不到合理的價格反映,建立在基礎上的勞動關系不可能鞏固。勞動力適應價值規律的要求,必然向著能實現其自身價值的方向流動。市場經濟中人才流動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也受到工資福利、勞動條件、個人志趣、人際關系等勞動者自身條件的影響,這些因素中工資作為勞動力價格的貨幣表現形式,體現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起著引導勞動者主觀流動的作用。
2、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
人才資源合理配置的含義是將合適的人才安排到社會需要的崗位上。要實現這一目的,首先必須保證這些崗位能夠提供合理反映勞動力價值的價格—工資。只有在勞動力的價值能夠得到合理價格體現的情況下,人才資源才能按照價格機制的作用規律向這些崗位流動。如若不然,人才資源不僅不可能流向這些崗位,反而會在價格機制的作用下從這些崗位流失。
三、工資的供求導向是調節人才資源配置的基本手段
所謂工資的供求導向是指工資作為勞動力價格,反映著勞動力的供求關系,影響勞動力資源在不同行業、崗位之間的配置。
1、工資供求導向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總是向著能提供較高價格的方向流動。勞動力這一特殊商品也不例外。當某一行業,某一崗位的勞動力價格較高時,勞動力資源將會大量涌入這一行業和崗位;而當勞動力價格較低時,勞動力資源又會相繼離開這一行業和崗位。基于工資價格形式在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不同數量表現,就為勞動者而言工作的選擇提供了特殊的價格信號。依據這一特殊的價格信號,人才資源按照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得以配置。
2、特殊地區工資人才資源配置
國家在邊遠地區設立艱苦地區津貼,對于苦、臟、累、險行業及崗位設立艱苦崗位津補貼,在工資上實行傾斜政策,通過工資的供求導向引導人才向這些地區和崗位流動,保持現有人員的穩定。
3、工資分配在人才資源配置上的作用
市場經濟規律在工資分配上最主要的體現就是工資必須能合理反映勞動力價值,即勞動者所提供勞動的質和量必須得到合理的工資體現。這就要求在工資分配中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根據這一原則,確定職工工資時,主要看他的勞動好壞、技術高低、貢獻大小。按勞分配不僅體現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基本精神,而且保證了勞動者的勞動力價值能得到合理體現,為人才資源在工資這種特殊價格機制的作用下進行合理配置。
四、案例
某單位利用工資的調節職能,穩定了人才隊伍。使企業充滿了活力。主要做法是:
1、堅持制度創新,轉變觀念,制定了《項目、創新、貢獻分配辦法》,從制度上保證了分配的公平性、公開性,公正性,得到了員工的認可和支持,勞動效率顯著提高。
2、調整分配重點,拉開分配差距。將原來的分配重點向苦、臟、累、險崗位傾斜,調整增加經營管理、技術等關鍵人才收入為主,突出管理、技術、知識的作用,分配上不搞平均主義,拉開分配差距,真正做到貢獻大收入高。
3、實施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極大地調動了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將他們的知識、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增強了企業競爭能力。
五、結束語
通過合理的工資分配關系,促進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流動,使人才的開發、使用、配置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
參考文獻:
[1]逢錦聚.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繼承與發展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8
摘 要:《經濟生活》中的有些知識是可以用圖像來表示的,常見的有: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圖、商品的需求曲線、商品的供給曲線。在做這些圖像時一定要嚴謹、科學,否則就會誤導學生。經濟生活中有些圖像是不能用常規的數學知識去理解的,我們一定要從經濟學的角度講透這些知識。近年來,高考政治卷中的圖像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它既是試卷中的難點,也是失分點。教師們在課堂上必須畫準、講透經濟生活中的圖像。
關鍵詞:經濟生活 圖像 畫準 講透
沈從舉,男,江蘇省南京市江寧高級中學,中學高級教師。
高中思想政治課《經濟生活》中的有些知識是可以用圖像來表示的。對于圖像,首先我們要畫準它,然后要講透它。有些教師在做圖時帶有隨意性,有些資料中的圖像缺乏嚴密性、科學性。經濟生活中的圖像如果畫得不準、講得不透,就會誤導學生。筆者列舉三例來講解如何畫好、講透圖像。
1.關于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不同資料的畫法不一,典型是上面的這種畫法。筆者認為,這種畫法缺點還是不少的。
首先,價值不應該畫成實線,而應該畫成虛線。因為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商品的本質屬性。這種本質的抽象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我們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只能憑借我們的抽象思維去理解、把握它。所以,它應該以虛線的形式呈現出來。在畫好這條虛直線后,還要跟學生講清楚這條線為什么要畫直?因為生產某一商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在一定的時間內是相對穩定的,所消耗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也是基本確定的,它是個不變值,所以,我們應該把價值畫成直線。
其次,價格這條曲線畫得也不好,峰谷和谷底最好不要畫成角狀。因為商品價格不是變化莫測的,它不會急轉直下,也不會急轉直上,只有急轉的時候才應該用“角”表示。正常情況下,價格的變化是個平緩的過程,所以,價格這條曲線的拐點處(峰谷和谷底)最好呈現圓弧狀。在畫好這條曲線后,我們還要跟學生講清楚價格這條曲線為什么要“實”而“曲”?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某一商品的價格我們是看得到的,是實實在在地存在的,所以,價格應該是實線;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商品的價格與價值又經常不一致,供不應求時,價格高于價值;供過于求時,價格低于價值,所以,價格呈曲線。. 再次,谷峰和谷底離價值這條直線太遠了。我們知道,在價格的形成過程中,價值是決定因素,供求關系只是影響因素。這就決定商品的價格不會遠離價值,價格必然圍繞其價值上下波動。我們還要跟學生講清楚,價格之所以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由于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從一個較長時期來看,商品的價格總的來說仍然與價值相符合。這充分說明,商品交換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不僅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反而正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而且是惟一可能的表現形式。
綜上所述,價值規律表現形式的正確畫法應該如下圖:
2.關于需求曲線。不同資料的畫法也不一,典型是右面的這種畫法。筆者認為,這種畫法也是可以找到缺點的。
在筆者闡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數學中的兩個概念“正比”和“反比”。兩種相關聯的量,一種量變化,另一種量也隨著變化,如果這兩種量相對應的兩個數的比值(也就是商)一定,這兩種量就叫做成正比例的量,它們的關系叫正比例關系。正比例關系兩種相關聯的量的變化規律:同時擴大,同時縮小,比值不變。如果一種量發生變化,引起另一種量發生相反的變化,這兩種量是反比例的量,它們的關系叫反比例關系。
我們知道價格的變動會引起需求量的變動,當某種商品價格上升時,人們會減少對它的購買;當某種商品價格下降時,人們會增加對它的購買。一般來說.商品本身價格的變動會引起該商品需求量的反方向變動。上圖中的生活必需品和高檔耐用品是兩條直線,該圖中的兩條直線在數學代表的是反比。我們要注意,這里的“反方向(反相關)”不同于“反比”。“反比”是很嚴格的數量關系,兩個數的比值是確定的,是亦步亦趨的;而“反方向”只是事物或現象變化發展的趨勢,兩個數的比值帶有不確定性。所以,“反方向”的關系應該用曲線來表示。當然,在西方經濟學中直線與曲線(弧線)的圖像是沒有區別的,無論是薩繆爾森還是昆曼,還是中國的西方經濟學教材,都是直線與曲線共用。我們教學的對象是中學生,他們沒有接觸過西方經濟學,用直線表示很容易造成誤解,所以,筆者認為直線改成曲線(弧線)更妥。
這里,筆者還要指出的是生活必需品和高檔耐用品這兩條曲線不能與價格、需求量這兩條線有交點。如果與需求量這條直線相交,則意味著商品的價格為零,我們知道商品的價格是不會為零的;如果與價格這條直線相交,則意味著需求量為零,某一商品的價格再高,總會有人去買的,需求不會為零。
我們在做圖時還要注意,生活必需品和高檔耐用品這兩條曲線的上端要有“越來越靠近”的趨勢,下端要呈“越來越疏遠”的趨勢,下端還不能“翹尾”。因為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是不同的。生活必需品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不大,而高檔耐用品的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較大。有的資料把需求曲線的下端畫成“翹尾”狀,“翹尾”意味著價格回升了,需求量繼續擴大,這顯然是不對的。需求曲線的正確畫法應該如下圖:
《經濟生活》中還講了互為替代品和互補商品。在可以相互替代的兩個商品中,一種商品的價格上漲,消費者將減少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轉而消費另一種商品,導致對另一種商品需求量的增加;反之,一種商品價格下降,消費者會增加對該商品的需求,導致對另一種商品需求量的減少。因此,相互替代的兩個商品的需求曲線應該是交叉的、正反兩向的。在有互補關系的商品中,一種商品的價格上升,不僅使消費者減少對該商品需求量的減少,而且會減少對另一種商品的需求量;反之,一種商品的價格下降、需求增加,會引起另一種商品需求量的隨之增加。因此,互補關系的兩個商品的需求曲線應該是平行的、反向的。互為替代品和互補商品的需求曲線圖應該是這樣畫(下圖):
3.關于供給曲線。不同資料的畫法也不一,典型是下面的這種畫法。
供給曲線表達了價格變動與生產的關系。價格調節生產:當某種商品價格上升,企業獲利增多,生產規模擴大,供給量增加;反之,如果價格下降,獲利減少,企業生產規模會縮小,供給量減少。所以,這里的價格與供給量是同方向(正相關)地變化,不能說著兩者是正比關系。正如前述,“正比”是很嚴格的、確定的數量關系,而“正方向”只是事物或現象變化發展的趨勢。所以,“正方向”的關系也應該用曲線來表示,上圖中的供給線最好也用曲線表示。
這個圖還有一個明顯的缺陷,那就是供給曲線的下端與價格相交了。在這里,如果相交則意味著沒有供給。我們知道,商品生產者在庫存積壓,資金短缺的情況下,亦有降價拋貨之舉。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供給量不可能為零。終上所述,供給曲線的正確畫法應該如下圖:
我們知道:供不應求,價格上漲;供過于求,價格下跌。有些學生以此為據,認為上圖中的供給曲線畫錯了。他們發現圖中的供給量越來越大,價格越來越高了。他們認為:供給量越大,越容易出現供過于求的情況,供過于求價格就會下降,而圖中的價格卻在一路走高,這不合常理。在這里教師一定要跟學生講清楚:經濟學上的均衡圖像都是把縱軸的價格作為自變量的,與數學習慣不一樣。價格高,盈利大,供給量當然會增加。
一、“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實際上是指市場形成商品的價格
首先,“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是針對以往“商品由國家統一定價”而言的,不是針對“價值決定價格”而言的。石先華同志注意到了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第五課中有關“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提法,但卻誤解了這一提法的本來含義。教材第五課的“引言”中寫道:“在1979年以前,我國的商品基本上實行單一的計劃價格形式,數以十萬百萬計的商品的定價權,集中在中央機關和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手中。我國商品定價權的變化,反映了我國經濟體制正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在講資源配置方式時,教材寫道:過去,我們“在否認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忽視價值規律和市場作用的同時,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定價的范圍太大,而且價格一旦確定,很少調整。技術發展了,勞動生產率提高了,或產品用料消耗變了,供應情況不同了,價格卻往往不變。這就使得不少商品的價格既不反映價值,也不反映供求關系,違背了價值規律的要求。……實踐告訴我們,這種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必須進行改革。”在講價格改革的重要性時,教材寫道:“價格改革是發展市場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應當根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采取調放結合、以放為主的辦法,積極加以推進,盡快取消價格‘雙軌制’……”由此可見,教材雖然在好幾處提到“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但都是針對舊經濟體制下商品由國家統一定價而言的,沒有一處是相對“價值決定價格”的觀點而言的,“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與“商品的價格由價值來決定”并不矛盾。
其次,教材一再強調商品交換要按照等價原則來進行,要遵循價值規律。教材寫道:“為了維護企業各自的物質利益,客觀上要求各個全民所有制企業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在互相轉讓產品時實行等價交換。”“這些非公有制經濟同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之間,在互相轉讓產品時,也必須實行等價交換。”“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具有商品經濟的共同屬性:凡是商品都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商品的價值量都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凡是商品經濟存在的地方,價值規律都要起作用。”“黨的十四大報告指出:‘我們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計劃的實施也要自覺遵循價值規律……”從這些論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教材關于“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的提法非但沒有否定價值決定價格,反而是以價值決定價格為基礎的。我們認為,“商品的價格由價值來決定”是從商品價格的根本決定因素和商品總價格與總價值的關系上講的,“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則是從商品的市場價格要反映供求關系等因素的影響的角度講的。考察問題的角度和層次不同,得出的結論自然不同。我們不能因為兩個結論的個別字眼相同,就輕率地斷定它們是矛盾的。石先華同志把“商品的價格由市場來決定”理解成“市場是商品價格的決定因素”,把供求關系對價格的影響作用夸大為決定作用,以致否定了價值決定價格的正確觀點。
二、商品的價值量只能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提出了大膽的懷疑以至否定。文章說:“……事實上商品的這個價值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在現實生活中是根本不會得出這一匹布的價值是5小時這一時間的,因為任何一種計算方法或計算工具也不能將這個時間計算出來。……人們看到的只能是商品的價格而不是價值。”文章接著說:“表現商品價值的價格是不確定的,……一定的時間里,商品的價格多高多低,既不是人決定的,也不是人計算出來的,它是在交換中自發形成的,是由當時市場的諸多因素決定的。
”在這里,石先華同志不僅否定了商品價值有量的規定性,而且否定了商品價值有質的規定性。是的,同商品的使用價值相比,商品的價值看不見,摸不著,但這并不等于說商品的價值就不存在了。商品的價值是一種客觀存在,有自己的實體,即凝結在商品中的抽象人類勞動。生產任何一種商品,都必須耗費人的勞動力。馬克思指出:“價值實體不外是而且始終不外是已經耗費的勞動力,——勞動,即和這種勞動的特殊的有用性質無關的勞動,——而價值生產不外就是這種耗費的過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428頁)價值實體凝結在商品體內,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當然,商品自身是無法表現其價值的,只有與其他商品相交換,商品的價值才能通過交換價值(貨幣產生后通過價格)表現出來。交換價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內容,交換價值必須以價值為基矗實際上,我們正是從商品的交換價值或交換關系出發,才發現了商品的價值,掌握了商品的價值對象性。商品的價值不僅有質的規定性,也有量的規定性。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由生產該商品所耗費的人類勞動量決定的,而衡量勞動量的天然尺度是勞動時間。眾所周知,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勞動時間不可能是商品生產者的個別勞動時間,而只能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對此,經典作家早有論述。石先華同志認為,“商品的這個價值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
是的,決定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看不見,摸不著,不是靠人計算出來的。但是,商品交換的實踐告訴我們:同樣的商品,出現在同一市場上,社會只承認它們有同樣的價值。教材指出:“現實生活告訴我們,商品是一個天生的平等派,它不管個別生產者耗費的勞動時間有多么不同,在市場上出賣時,只能是同樣商品賣同樣的價錢,也就是說,同樣的商品,它們的價值量是相同的。”“同樣的商品,它們的價值量是相同的”,這充分說明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這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馬克思說過:“生產這些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起調節作用的自然規律強制地為自己開辟道路,就象房屋倒在人的頭上時重力定律強制地為自己開辟道路一樣。”(《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92頁)人們的經濟活動必須尊重這一規律,否則,就會受到它的懲罰。石先華同志認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僅僅是一種理論的抽象”,用商品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否定商品價值質和量的規定性,從而否定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客觀經濟規律——價值規律。把商品價格的波動看成是一種純市場因素支配的偶然現象,顯然是不妥的。
三、商品的價格歸根結底是由價值決定的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提出了商品價格的“供求決定論”。文章先是承認“價值起決定因素”,接著就以假設的例證否定了這一點,說“商品的價格主要是由供求決定的”。
不可否認,市場供求關系會對商品的價格產生較大的影響。需求大于供給,價格趨于上升;需求小于供給,價格趨于下降。但是,供求對價格的影響是有條件的。如果某一種商品的價格在長時間內居高不下,該種商品就會被大量地生產出來,從而迫使該種商品價格降低;如果某一種商品的價格在長時間內只降不升,該種商品的生產者就會縮減生產,減少供給,從而迫使該種商品價格回升。可見,供求影響價格,價格也影響供求,二者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市場供求與商品價格之間相互制約的關系,必然會產生:①價格不會偏離價值太遠。價格不會無限制地上漲,也不會無限制地下跌,它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②每一次交易不一定恰好價格與價值相一致,但從一個較長的時期來看,商品的平均價格還是與它的價值相符的,因為上漲的部分與下跌的部分可以互相抵消。從全社會來看,商品的總價格與總價值仍然是相等的。價值決定價格有其客觀性,供求關系只能影響價格,而不能決定價格,價格終究是由價值決定的。石先華同志所言“價格主要是由供求決定的”,不僅不符合實際,而且從理論上也講不通。果如其言,價格豈不成了供求的貨幣表現?供求關系使價格不斷地背離價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這不僅不是對“價值決定價格”的否定,恰恰相反,正是“價值決定價格”的表現形式。我們不能用“價值決定價格”的表現形式來否定“價值決定價格”本身。恩格斯指出:“商品價格對商品價值的不斷背離是一個必要的條件,只有在這個條件下并由于這個條件,商品價值才能存在。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215頁)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還提出了商品價格的“合力決定論”。文章認為,把價格看成“是由價值、供求等綜合因素形成的合力即市唱—這一統一體決定的更為妥當,更符合客觀實際”。在這里,我們姑且不說不能把價值與供求等因素一起歸入“市唱—這一統一體”,因為流通或交換不創造價值,退一步講,即使“這一統一體”存在,我們也不能將價值、供求對價格的作用等量齊觀。唯物辯證法認為,在復雜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同時存在著許多矛盾,這些矛盾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所起的作用也是不一樣的。其中,必有一種矛盾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規定或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這種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在決定商品價格的“這一統一體”中,價值與供求究竟哪個因素是主要矛盾,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這是“合力決定論”所回答不了的問題。如果承認價值是主要矛盾,石先華同志提出的“供求決定論”與“合力決定論”會不攻自破;如果承認供求是主要矛盾,就會導致“價格現象反映的是看得見的供求本質”這一荒謬的結論。從表面上看,“合力決定論”的觀點似乎很全面,其實,它恰恰否定了價值對價格的決定性作用,否定了價值規律的存在,因而是站不住腳的。
石先華同志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講道:“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因素引起價值的變動是緩慢的,對價格變動的影響是輕微的。”我們認為,這不符合實際。100多年前,法國皇帝拿破侖第三宴請賓客時,賓客都用銀碗,唯獨他自己用鋁碗,以顯示自己的尊貴。如今,全世界普通老百姓都能用得起鋁制餐具,卻很少有人能用得起銀制餐具。對此,不知石先華同志該作何解釋?在我國,80年代后期以來,手表、化纖衣料和某些家用電器的價格普遍下降,難道這些商品的降價不是社會勞動生產率大幅度提高的結果,而僅僅是供過于求的緣故?
四、價值決定價格是指商品交換過程中的一種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總趨勢
價值規律告訴我們,價值決定價格是從商品交換的總體上講的,是指價值決定價格變化的總趨勢,并不是指每一次具體交換價格一定要與價值相等。關于這一點,石先華同志的文章有兩處明顯地存在著誤解:一是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說“供求因素的變化卻是經常的、多變的,對價格的作用是最直接的、明顯的”。接著,以西紅柿的價值、價格與供求的變化為例,證明供求關系決定價格。文章雖然強調“就整個社會而言”,實際上恰恰是用具體的、個別的商品交換現象來看待價格與價值、價格與供求的關系,從而得出了與價值規律相悖的結論。二是在文章的第三部分,在分析商品交換的價值規律時,生搬硬套形式邏輯的公式。
價值決定價格是指價值決定價格變化的總趨勢,而石先華同志卻違背邏輯思維的同一律,混淆現象與本質的區別,用某些具體的、個別的價格背離價值的現象,去對照形式邏輯的“全稱肯定判斷不能有一例為假”,從而否定了價值決定價格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價值決定價格要通過商品交換的現象表現出來,現象反映本質,但不等于本質。我們必須透過現象去認識和把握本質,而不能把現象與本質混為一談,更不能用個別現象去否定一般規律。例如,對自行車的價格,應從一個較長的時間來看,從社會總體上來看,從價格變化的總趨勢上來看,而不能孤立地看一次次各不相同的交換價格。目前,一輛上海產鳳凰自行車的價格一般在400元左右。因時間、地點不同,它的銷售價格并不一樣,有時低于400元,有時則高于400元,甚至上下浮動的幅度還比較大。但是,無論怎樣低,它不會低到一枝普通圓珠筆的價格;無論怎樣高,它不會高到一輛桑塔納轎車的價格,更不會高到一架波音747民航飛機的價格。原因何在?是因為自行車供過于求,抑或供不應求?顯然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是價值規律在起作用。理解商品價值與價格的關系,必須把握商品價格變化的總趨勢,而不能被紛紜復雜的商品交換現象所迷惑。
至于某些特殊商品和買賣對象的高價交易,則完全是商品貨幣關系的派生物,已超出了正常的商品交換范疇,它們的價格是一種“虛幻價格”,同表現商品價值的價格有著質的區別。對于市場上出現的某些不法商販販賣假冒偽劣商品并漫天要價的欺詐行為,更應另當別論。五、價值決定價格是經典作家的一貫思想
一、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的研究方法與適用條件的區別問題
商品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有價值,所以分析商品實質上就是分析價值。無論簡單商品經濟社會還是發達商品經濟社會,商品都是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的經濟現象,只有從此入手,才能了解價值的內涵,才能進而說明貨幣、資本、剩余價值等比較復雜、比較具體的范疇。正如列寧所言:“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里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系——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揭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敘述向我們表明這些矛盾和這個社會的發展,在這個社會的各個部分總和中的、從這個社會的開始到終結的發展(既是生長又是運動)。”(注:列寧選集第二卷第712-713頁。)“這是研究任何事物發展過程所必須應用的方法”。(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頁。)然而有的學者卻以此為依據提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是:原始的純粹的實物交換,沒有貨幣居間,更沒有資本的余地,除勞動外的要素都是無償的;勞動是簡單勞動而不是復雜勞動。在超越了這些條件后,勞動價值論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懷疑的。”顯然他是把研究勞動價值理論所遵循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認定為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從而混淆了價值產生和發展的條件與價值研究方法這樣兩個命題。
價值是商品經濟的范疇,有了商品交換就產生了價值的問題,也就是說價值的產生和發展是與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相聯系的,那么作為價值問題的研究也就會自然遵循這一原則。對此恩格斯曾指出,“不僅是純粹的邏輯過程,而且是歷史過程和對這個過程加以說明的思想反映,是對這個過程的內部聯系的邏輯研究”。(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頁。)所以《資本論》第一章所分析的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兩個原始公社之間的原始物物交換中剛在艱難地發展著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而是“充分發達了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誠然馬克思在研究價值形式發展是從原始公社時的物物交換開始的,但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邏輯的展開要求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可是這并不意味勞動價值理論僅僅只適用于研究的起點,恰恰相反,勞動價值理論正是遵循邏輯的展開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基礎上,揭示了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即價值規律,進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會發展的規律。
總之,勞動價值理論對價值問題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證法的基本要求即從抽象到具體、從簡單到復雜,邏輯的展開和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勞動價值理論所揭示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只要是處于商品經濟條件下,勞動價值理論所包含的基本規律就會發生作用。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尚處于初級階段,商品經濟在相當多的地方還很不發達,只有自覺運用價值規律,才能促使生產力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并由此帶動生產關系向前發展。如果簡單的以所謂的現實已經超越了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為由而斷章取義地曲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并且認為勞動價值理論過時,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有害的。對于部分學者所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只適用“有條件性”論斷,應該說是一個重大誤解。
二、正確認識價值的決定和源泉問題
在價值的決定問題上,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內容,而這個內容最初同這種形式無關。我們從小麥的滋味中嘗不出種植小麥的人是俄國的農奴,法國的小農,還是英國的資本家。使用價值雖然是社會需要的對象,因而處在社會聯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會生產關系。”(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頁。)可見,作為交換價值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它是有別于商品學研究的使用價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價值是因為它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即政治經濟學只是研究產品成為商品的條件下,作為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那么,在交換過程中兩種使用價值交換的依據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學者所講的是由生產出來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或者是由所有參與生產使用價值的要素作為依據的嗎?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商品的交換價值與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兩回事。因為:“交換價值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49頁。)。它體現兩種異質的使用價值背后存在著可以通約的東西,而這種可以通約的東西,絕不能由使用價值來決定。即“這種共同的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50頁。)。事實上,交換的前提的確是該種商品具有使用價值,這毫無疑問。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據,交換所依據的東西是抽去了各種具體形式的人類一般勞動。但有學者認為既然是各種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創造,但為什么單單只抽象出一個人類一般勞動呢?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并不難,理解的樞紐就是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即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是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統一,異質的具體勞動是形成使用價值的要素,同質的抽象勞動是形成價值的實體。其實所謂的異質指的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在質上是不同的;所謂同質指的是形成價值的勞動,在每個商品上是同質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換價值的依據只能是人類勞動一般,只有以此為依據,兩種不同的使用價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將各種要素也參與到交換價值的比較中,交換勢必會陷入究竟是什么樣的勞動和勞動過程是怎么樣的循環陷阱中。
而且,馬克思指出,“處于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并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價值。這就是說,要把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一定的物體里面,即一定的對象里,它才形成價值。”(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65頁。)由此可見,馬克思從來也沒有如有些學者所認為的“脫離使用價值抽象地談論價值”,而是將使用價值和價值統一起來談論價值的。其實僅僅認識到交換價值的依據是人類勞動一般還不夠,因為還并沒有認識到價值最本質的內容,馬克思是把價值創造的勞動當作社會勞動來看待,把價值當作社會關系來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換,其實質是體現人與人的勞動交換關系,不過在商品社會里,人們交換勞動是通過商品為媒介來表現人與人的關系,表現一定的社會關系。所以無論從交換價值的依據來看,還是從使用價值的屬性與價值的屬性是無法替代性上來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劃一的。所以有的學者提出的“交換價值只不過是使用價值的一種延伸和另一種廣義的使用價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實質上還是一重性”的認識是極其片面的。
在價值的源泉問題上,特別強調的是價值的源泉和財富的源泉是兩個概念。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生產價值必須以生產出使用價值為前提,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同樣也是生產價值的條件,但絕不能混淆生產價值的條件和價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價值形成的源泉和財富形成的源泉。生產價值的條件和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則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類抽象勞動,后者的源泉是勞動和生產資料。這是因為價值所代表的是人類勞動的交換關系,而財富的生產是體現人類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二者蘊涵著不同的內涵,故不能簡單劃一。此外,更加令人擔心的是有學者提出,“各種生產要素都有可能充當交換價值的源泉”的論斷,其實不過是馬克思對此早已進行過嚴厲批判的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對此馬克思指出,資本、土地和勞動這三者“屬于完全不同的領域,彼此之間毫無共同之處”(注:《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920頁。),就象公證人的手續費、甜菜和音樂這三者之間毫無共同之處一樣。其錯誤之處在于,把各種收入的源泉之間能聯系起來的社會生產關系拋掉以后,又把它們還原為互不相關的各種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種收入,只是一種分配關系,而并非收入的實體本身,至于收入的實體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無法回答的,因為收入不是與實體本身,要分配,必須以所分配的實體已經存在為前提,那么收入的實體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會勞動。物化的社會勞動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權可以轉化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轉化為實體本身。
三、正確認識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
首先,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作了詳細地闡述,他指出,價值決定價格,而“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即價格只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因為商品是客觀存在的,看得見、摸的著,價值雖也是客觀存在的,但卻和商品不同,看不見、摸不著,價值要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和貨幣發生交換關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該商品的價值表現出來,“必須把自己的舌頭塞進它們的腦袋里”,也就是說內在的價值只有通過外在的價格才能得以表現,價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而已。
其次,馬克思肯定了價格與價值在量和質上存在背離的問題,馬克思指出,“雖然價格作為商品價值量的指數,是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但不能由此反過來說,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必然是商品價值量的指標。”(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120頁。)這就是說,雖然商品的價值量必須通過價格才能表現出來,但并不意味著價格一定要和商品的價值量完全一致。對于價格和價值量的背離情況,馬克思指出,貨幣和商品的比例關系,既受價值量的決定,又受其它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響。此時的價格“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所以只要價值量轉化為價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響,商品和貨幣在市場上進行交換,價格與價值的背離也就是必然的。而這種價格與價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此外,馬克思還指出,價格和價值在質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價格。”可見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在闡述了商品價值決定價格的基礎上,并不否定價格本身有脫離價值的現象,而認為這恰恰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
再次,馬克思同時也指出“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和影響的現象”的論斷還有著致命的錯誤,它根本無法回答當供求一致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是由什么來決定的這一問題。因為在資本主義經濟尚未出現以前的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就已經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為決定價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況下,一輛汽車和自行車為什么是有不同的價位?顯然是無法回答。
對于價值分析和價格分析的層次問題,恩格斯在編輯《資本論》第三卷時,為了對付庸俗經濟學家對馬克思勞動價值價值理論的攻擊,運用大量的經濟史料,詳細論證了價值的產生和發展直至轉化為生產價格的歷史過程,論證了價值規律轉化為生產價格規律的歷史過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簡單商品交換中,價格是以價值為中心,并且是圍繞價值來變動的,特別是簡單商品生產越充分,則較長期內的平均價格越是與價值一致;伴隨機器大工業的出現,一切落后的生產方式最終被資本征服了,工業取得了應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轉移的障礙,使工業利潤和商業利潤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這樣對整個交換來說,就完成了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移,這是一個歷史過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歷史過程。生產價格規律恰恰是價值規律在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轉化形式,盡管現象會偏離本質,但終究替代不了本質。可見價值分析是高于價格分析的深層次的實質性東西,無論價格怎么樣地復雜,如何偏離價值的軌道,其背后的決定力量都是價值,價值分析的獨立化不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嚴格區分價格決定和價格實現的不同。前者是一個根本原則問題,后者是現象問題,二者絕不能混淆。
四、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在現階段的指導意義的問題
首先,勞動價值理論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價值規律理論的揭示。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以及競爭規律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刺激生產力發展的強大動力。只要人與人的關系還表現為利益關系,只要社會不能直接地調節這種利益關系,商品生產就是發展生產力的最適宜的形式,商品生產過程中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運動,必然會促使每個商品生產者設法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普及全社會,使生產力向前發展。市場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證明只要我們尊重價值規律,我們的事業就能向前發展;相反,如果忽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我們就必然走彎路。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脫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我們不僅要完成工業化,而且還要完成現代化目標,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但是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實踐上把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統統視為異端,簡單地認為我們可以不經歷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就能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這種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結果證明只能是經濟的“窮過渡”。
再看當今的時代特征是經濟的全球化,其實質就是市場的全球化即資金、人才和生產要素的全球范圍的自由流動和最優配置,也就是價值規律將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作用,為各個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和開拓市場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否有效地融入世界經濟,使本國經濟結構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體系中占據盡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進各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所以在這種背景下,任何一個國家想獨立于全球化市場經濟之外,不遵循價值規律的原則都是不可能的。
最后,看一個理論能否經的起歷史的檢驗,關鍵是要看這個理論本身是封閉的還是開放的,封閉的理論必然被歷史所拋棄,隨著歷史的前進而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開放的理論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實上,我們對勞動價值理論和價值規律的認識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和發展,并不斷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從計劃和市場的排斥論到消極結合論到積極結合理論再到十五大所確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這一過程是我們豐富和發展價值規律理論并自覺地運用于實踐的過程。價值規律伴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農村,由于實行了,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在城市,由于建立起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煥發出了生機。縱觀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成績斐然,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解放和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極大地提高,綜合國力得到了極大加強。這一切恰恰是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在社會主義的實踐中閃耀出的燦爛光芒。那種認為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經不起歷史的檢驗的說法,才是真正地經不起歷史的檢驗。
何謂“問題”?美國學者紐厄爾和西蒙認為:問題是這樣一種情境,個體想做某事,但不能馬上知道做這件事所需采取的一系列行動。美國創造心理學家吉爾福特說:“每當你碰到不進一步做心理上努力就不能有效地應付的情況時,你就遇到了問題。”政治課課堂教學始于問題,課堂中始終貫穿了問題的提出、討論、解決、交流,課后也會帶著問題深入到生活中進一步探究,所以政治課教學始終與“問題”是分不開的。
傳統的政治課教學是以“知識”為中心,以“教師講解”為主線,以學生的“接受”為目的,最終以學生“機械”地再現知識為評價。這樣的課堂教學,學生學習的主體地位得不到體現,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得不到提高。建構主義特別重視知識的獲得過程和學生個體對知識的建構,重視問題的提出和解決就是重視知識的獲得過程。重視問題的提出、問題情境的創設和解決是素質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教學質量和學習能力的重要手段。
首先,問題能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科學家波普說:“正是問題激發我們去學習,去發展知識,去實驗,去觀察。”其次,問題能激勵學生思維。再次,問題還能集中學生的注意力,為教學活動的成功進行創造良好的氛圍。
那么,我們在課堂教學中應如何進行“問題教學”呢?我們在“問題”的設計和解決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1.引導學生在課前預習中生疑發問,了解課文的知識結構,并根據自己的已有知識形成“問題”的初步印象。這里的關鍵在于“引導”,學案是現在中學普遍采用的幫助學生預習的方式,學案的設計應以學生的“學”為中心,應有助于學生形成問題意識。學案還應提供知識的框架結構,以利于學生自主建構知識。
2.在創設的問題情境中發問,避免直問,從感性材料中發問。設計一定的情境一方面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形成問題意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學生自己根據情境構建自己的認識體系,同時這種問題提出也符合中學生的認知規律,即從個別到一般的認識順序。比如在講解高一“商品的價值量”時,我先介紹了法國著名作家莫泊桑的小說《項鏈》中的故事,然后設疑:為什么兩串同樣用于裝飾的項鏈,在價格上卻有如此大的差距?這樣一下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在講解高二“矛盾的特殊性”時,我先朗誦了兩段描寫我國南方和北方美麗景色的詩詞,然后讓學生體會其中包含的哲學道理。在這樣生動的情景中有助于學生構建自己的認識體系。
3.設計的問題必須是學生感興趣的問題,問題要來源于社會生活和學生生活,問題的提出最好是讓學生自己提出。例如,在講解“一國兩制”問題時,設計的問題情境是:臺灣當局有什么樣的分裂祖國的言論?中央政府對待的基本立場是什么?國際社會的反應如何?這些問題不僅是學生感興趣的,也能激發學生的愛國激情。
4.問題的設計要體現層次性,逐層深入,避免過難,要有梯度,讓不同層次的學生都有所獲。傳統教學中,“問題”往往是單一的、零碎的,先前問題的解決對后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沒有啟發意義。新教學觀講究問題的銜接,前面問題的解答要有助于后面問題的解決。例如,在講解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時,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為什么正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在遇到這樣的問題時,就不能一下子直問,而應把問題分成一系列小問題:商品價格的變化是由什么引起的?價格變化對供求有什么影響?價格波動離價值會不會太遠?為什么?
5.問題的設計要切題,不能泛化。問題的設計要體現教材內容和觀點,當然這里并不是說答案是封閉的,而是說設計問題的答案要點要以教材觀點為中心。問題的答案要以政治規范化語言為導向。
6.問題要有一定的難度,同時又不能過深,要符合學生的“最近發展區”,書上可以直接找到的,不能作為問題。問題的答案要有一定的延伸性,不僅在課堂上解答,有些問題可在課后探究性學習中進一步解答。
在新的課改形勢下,教育在不斷地回歸生活,回歸社會,這就意味著教育的目的不僅在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更在于培養會在生活世界中生存的人,即會做事,會與他人共同生活的人,這意味著學校、社會與教師需要全面合作。這正是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整合所追求的結果,是新課改對教師所提出的新挑戰和新要求,也是讓課堂煥發出生命的活力和生活教學的要求。
怎樣讓課堂煥發出生命的活力,在思想政治課中體現“生活化”的理念,提高課堂的生活質量,滿足學生對各種生活的關切,讓學生在生活中學習高一思想政治,提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呢?經過多年的教學實踐,我從以下方面對此問題進行了探討。
一、生活化教學的內涵
生活化的政治課堂至少應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課堂教學內容要力求體現學生生活,并能夠有效指導學生生活,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服務;二是課堂教學形式和學生學習活動的組織形式必須是學生所喜聞樂見的,必須是學生憑借生活經驗能夠容易感知和有效參與的。將政治課堂生活化有助于使復雜的教學內容簡單化,深奧的教學內容通俗化,抽象的教學內容具體化,枯燥的教學內容生動化;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方法和良好的學習習慣;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參與精神、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利于使學生獲得真切的情感體驗,形成正確的學習生活態度,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二、教學過程回歸生活
首先,導入知識生活化。
導入知識要生活化,引導學生走近生活,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濃厚的學習興趣可以使人的各種感官處于最活躍狀態,接收信息達到最佳效果;還可以有效地誘發學生的學習動機,使學生能全神貫注地投入到學習中去。導入新課這個教學環節就是為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為課堂教學的順利進行做好準備。所以說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充分調動學生參與課堂的積極性、主動性,最好的方法就是從學生感興趣的、所熟知的知識、生活體驗入手,使新課導入生活化。例如:在講“價值規律的內容和表現形式”這一知識點時,正值中秋,我就巧妙地利用中秋節買月餅的習慣,讓學生根據日常生活經歷,總結每年中秋節前、中、后三個時期月餅價格的變化有什么規律。學生馬上總結出“節前低、節中高、節后低”。然后我引導學生探究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順便導入知識點:“這就是價值規律。”通過將發生在學生身邊的事例導入課堂教學,激起了學生的求知欲、好奇心,也調動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熱情,讓學生感覺到了經濟知識就在身邊。
其次,理解知識生活化。
學生的求知欲被調動起來之后,在講解知識點時,要用生活中的實例去解釋它,分析它,理解它。例如:在講“稅的作用的第二點――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這一知識點時,我選取了當今社會生活中的熱點問題“減免農業稅”來說明、分析理解這一知識點,經過分析:國家通過對納稅人――農民,納稅對象――農產品,稅率減免這些要素的確定,采用具體的征收、征管手段調節市場經濟活動的參加者――農民的經濟利益,使農民減負增收,從而提高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發展。通過對社會生活中具體實例的分析,學生真正理解了稅收的調節作用,解除了心中存在的疑惑,感覺到了經濟知識并不枯燥,就蘊含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之中。
最后,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生活化。
“理論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樹常青。”這句名言告訴我們:理論是簡單枯燥的,但它來源于生活,又歸于生活。我們學習它不是目的,目的是學會用它來解釋生活,指導生活,讓生活變得更美好。我也是這樣做的。例如在講完“價值規律的內容和表現形式”這一知識點后,我就讓學生找出近幾年房價增長過快,手機價格下降過快的原因。再讓學生舉出一些能夠體現這一原理發生在身邊的例子,并指導他們今后的購物行為。
三、教學形式回歸生活
造成經濟學常識枯燥,脫離生活實際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教學形式過于單一,教師只憑一張嘴,一支筆,機械地單向灌輸書本知識,這就造成政治課教學缺乏生機和活力,政治課堂教學效率低下。要改變這一問題,就要使教學形式回歸生活,用生活化的教學形式豐富經濟常識課堂教學。
關鍵詞:一般均衡;價值規律;自由竟爭
Abstract:Thegeneralequilibriumtheoryisnotthepatentofwesterneconomics.Beforewalras,Marxhadexpoundedtherelationbetweengeneralequilibriumandparetooptimum,thenatureofexistenceandstabilityofgeneralequilibriumminutely,andputforwardsystematicalgeneralequilibriumtheorythereby.AlthouthMarxiangeneralequilibriumtheoryhasnotobtainedastrictform,itisdeeperthanthewesterngeneralequilibriumincontent.
Keywords:Generalequilibrium;Lawofvalue;Freecopetition
在中外經濟學界,一提起一般均衡理論,人們就會立即想到瓦爾拉斯體系和阿羅—德布魯模型。這樣,一般均衡理論似乎就成了西方經濟學的專利。實際情況當然不是如此。在瓦爾拉斯之前,馬克思就深入分析了人類社會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源配置問題,對一般均衡與帕累托最優的關系、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穩定性等問題,都作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從而提出了比較系統的一般均衡理論。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雖然沒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論那樣“嚴密”的形式,但它的提出不僅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論要早,而且在思想上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論要深刻得多。
一、一般均衡與帕累托最優
在經濟學中,均衡的嚴格意義是指經濟主體行為的相互一致。在市場經濟中,如果某種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恰好相等,就說明賣者的銷售行為和買者的購買行為相互一致,市場實現局部均衡。如果所有商品的供給和需求同時相等,就說明所有賣者的銷售行為和所有賣者的購買行為相互一致,市場就達到一般均衡(1)。馬克思十分重視一般均衡的重要性,認為它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條件。他明確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品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數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形式,這是不言而喻的。”(2)可見,在馬克思看來,社會總勞動量根據不同的社會需要量在不同產品生產之間按比例進行分配的問題,是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必需面對和解決的一個基本經濟問題,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社會按比例分配社會總勞動的具體形式會有所不同。顯然,如果社會總勞動量按不同產品的社會需要量進行了正確的分配,那么,各種產品的社會供應量和社會需要量就都相等,人們對所有產品的生產行為和消費行為就是嚴格一致的。因此,社會總勞動量按正確的比例在不同產品之間分配的狀態,實際上就是一般均衡狀態。
以上所述是一般均衡最一般的含義,它對任何社會都是適用的。在商品經濟社會,一般均衡將采取某種特殊的形式。“在社會勞動的聯系體現為個人勞動產品的私人交換的社會制度下,這種勞動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實現的形式,正是這些產品的交換價值。”(3)這是因為,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勞動產品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方面,由于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商品生產者都是獨立地進行生產,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怎樣生產,完全是個人的私事,勞動產品也歸生產者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產商品的勞動具有私人的性質,是私人勞動。“只有獨立的互不依賴的私人勞動的產品,才作為商品互相對立。”(4)另一方面,由于社會分工,商品生產者又是互相聯系和互相依賴的,私人勞動的總和形成了社會總勞動,因此,生產商品的勞動又具有社會的性質,是社會勞動。商品生產者私人勞動的這種社會性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生產者的私人勞動必須作為一定的有用勞動來滿足一定的社會需要,從而證明它們是總勞動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會分工體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種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勞動可以同任何一種有用的私人勞動相交換從而相等時,生產者的私人勞動才能滿足生產者本人的多種需要。完全不同的勞動所以能夠相等,只是因為它們的實際差別已被抽去,它們已被化為人類勞動力的耗費,作為抽象的人類勞動所具有的共同性質。”(5)私人勞動的這二重社會性質,前者反映為產品必須對別人有用,后者反映為產品必須具有共同的社會實體。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是矛盾的,這種矛盾表現在:作為私人勞動,生產純屬個人的私事,生產者可以自由支配生產,產品也歸私人所有;作為社會勞動,他的生產不能離開社會來進行,他的產品必須滿足社會的需要。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這一矛盾只能通過商品交換來解決。如果商品生產者能順利地把商品賣出去,他所生產的商品的使用價值就可實現為社會的使用價值,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就得到解決。反之,如果商品賣不出去,那就說明,盡管他的商品是為社會生產的,但事實上社會并不需要,他的私人勞動得不到社會的承認,不能實現為社會勞動,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就不能得到解決。因此,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正是這個基本矛盾,使得支配資源配置的依社會需要量“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規律,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取得了價值規律的形式。
價值規律實際上表明了,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生產者的私人勞動實現為社會勞動的數量界限。因為價值規律首先是關于商品價值決定和實現的規律。而商品的價值決定和實現,實際上涉及兩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層次是單個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和實現問題。馬克思把商品的價值看作人類勞動的凝結,認為商品的價值量應該用它所包含的人類勞動的量來計量,后者可用勞動的持續時間來計量。但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勞動時間,不是個別生產者生產商品實際耗費的勞動時間,而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6)這就是第一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第二個層次是某種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和實現問題。在論述這個問題時,馬克思提出了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他首先指出了提出第二種含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必要性。他寫道:“說商品有使用價值,無非就是說能滿足某種社會需要。當我們只是說到單個商品時,我們可以假定,存在著對這種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經包含在它的價格中,——而用不著進一步考察這個有待滿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個生產部門的產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會需要,這個量就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現在有必要考察一下這個社會需要的規模,即社會需要的量。”(7)這個“社會需要,即社會規模的使用價值,對于社會總勞動時間分別用在各個特殊生產領域的份額來說,是有決定意義的。”(8)如果把一個部門生產的商品總量當作一個商品來看,它的價值就由該商品所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量來決定。而“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是指將社會所支配的總勞動量,按照對每種產品的特定數量的需要,按比例地分配給不同的生產部門。每個生產部門依此分配的勞動量,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才是社會必要勞動量。“只有當全部產品是按必要的比例進行生產時,它們才能賣出去。社會勞動時間可分別用在各個特殊生產領域的份額這個數量界限,不過是整個價值規律進一步發展的表現,雖然必要勞動時間在這里包含著另一種意義。為了滿足社會需要,只有這樣多的勞動時間是才必要的。在這里界限是通過使用價值表現出來的。社會在一定生產條件下,只能把它的總勞動時間中這樣多的勞動時間用在這樣一種產品上。”(9)如果用來生產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數量,同要由這種產品來滿足的特殊的社會需要的規模相比太大,那么這種商品生產上耗費的社會勞動量就有一部分得不到社會的承認,這個商品量在市場上實際實現的社會勞動量,就比它實際包含的社會勞動量小得多,這個商品量必然要低于它的市場價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賣不出去。與此同時,如果用來生產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同要由這種商品來滿足的特殊的社會需要的規模相比太小,這些商品在市場上實際實現的社會勞動量,就比它們實際包含的社會勞動量大得多,這些商品必然要高于它們的市場價值出售,它們的一部分社會需要甚至不能得到滿足。只有當生產所有商品的社會勞動量都是按社會需要量所決定的正確比例進行分配時,這些商品生產上耗費的社會勞動量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這些商品才能全部按市場價值出售。此時,所有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恰好相等,市場處于一般均衡狀態。當一般均衡實現時,資源的配置已經達到了這樣一種程度,以致于不可能在不減少其他商品產出的情況下增加某種商品的產出。因此,一般均衡狀態是帕累托最優的。
二、一般均衡的存在性
馬克思在論述一般均衡的含義時,實際上提出了價值體系和均衡價格體系的概念。根據馬克思的觀點,價值是商品的內在屬性,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一個商品的價值只有在交換過程中,通過與之相交換的另一個商品才能相對地表現出來。在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中,一個商品的價值是通過與之相交換的貨幣來表現的。因此,價格是商品內在價值的外在表現形式。商品的社會價值或市場價值,就其表現形式來看,也就是商品的市場價格。當各種商品的市場供給和市場需求恰好相等時,各種商品就按各自的市場價值出售,這樣的一組市場價值,就是商品的價值體系。因為價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所以,各種商品按與各自的市場價值出售,實際上就是按與各自的市場價值相一致的市場價格出售。因為這樣的一組市場價格保證了所有市場同時出清,所以,這組市場價格實際上就是均衡價格體系。
那么,這樣的一組均衡價格在理論上是否存在呢?根據馬克思的觀點,價格是商品內在價值的外在表現,均衡價格是和價值相一致時的市場價格,各種商品的均衡價格是和各自的市場價值嚴格一致的。因此,均衡價格體系的存在性問題,實際上就是價值體系的存在性問題。而商品按價值出售意味著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恰好相等,正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供求一致,它們就不再發生作用,正因為如此,商品就按照自己的市場價值出售。”(10)“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來交換或出售時理所當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規律。”(11)因此,價值體系的存在性問題,又可歸結為各種商品供給和需求同時相等的可能性問題。在馬克思看來,商品供給和需求相等的條件是在商品生產上分配的社會勞動量和商品的社會需要量相適應。對某一種商品來說,“要使一個商品按照它的市場價值來出售,耗費在這種商品總量上的社會勞動的總量,就必須同這種商品的社會需要量相適應,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會需要量相適應。”(12)對所有商品來說,“如果這種分工(指社會分工——引者)是按比例進行的,那末,不同類產品就按它們的價值(后來發展為按它們的生產價格)出售,這種價格是由一般規律決定的這些價值或生產價格的變形。事實上價值規律所影響的不是個別商品或物品,而總是各個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獨立的社會生產領域的總產品;因此,不僅在每個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勞動時間,而且在社會總勞動時間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類的商品上。這是因為條件仍然是使用價值。但是,如果說個別商品的使用價值取決于該商品是否滿足一種需要,那末,社會產品總量的使用價值就取決于這個總量是否適合于社會對每種特殊產品的特殊數量的需要,從而勞動是否根據這種特定數量的社會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產領域。”(13)因此,均衡價格體系的存在性問題,可以進一步歸結為社會總勞動按不同社會需要的比例在不同生產部門之間進行分配的可能性問題。那么,社會是否可能作到按由各種商品的社會需要量所決定的正確比例分配社會總勞動量呢?
在馬克思看來,至少從理論上看,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應該是肯定的。這是因為,如果經濟社會根本不能作到依社會需要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時間,那就等于說經濟社會天生就是不穩定的,總是處于供需失衡狀態,資源配置永遠不可能達到最優狀態,而“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這一提法本身也就沒有任何意義。實際上,馬克思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價值規律自發的、事后的調節作用,各種商品的市場價格有逐步接近其均衡價格的趨勢。他指出:“商品的價值規律決定社會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勞動時間中能夠用多少時間去生產每一種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產領域的這種保持平衡的經常趨勢,只不過是對這種平衡經常遭到破壞的一種反作用。”(14)可見,在馬克思看來,第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商品市場供給和市場需求保持均衡,從而各種商品市場價格與均衡價格相一致,是一種實際存在的“經常趨勢”;第二,這種保持均衡的“經常趨勢”是通過各種商品的供求失衡,通過各種商品市場價格對均衡價格的不斷偏離而實現的。商品的市場價格以價值或均衡價格為中心而上下波動,不僅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而且是價值規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揮作用的唯一可能的表現形式。“只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15)
馬克思不僅肯定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而且在論述社會資本再生產問題時,提出了后來被稱為瓦爾拉斯定理的重要思想。在馬克思看來,社會資本再生產理論的基本問題,是社會產品各部分的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問題,歸根到底是社會總產品的實現問題。因為社會產品的全部實現,意味著社會產品的各個部分已經全部轉移到需要它們的各個購買者手中。如果社會產品可以全部實現,那么社會產品就可在價值形態上補償生產中消耗掉的全部資本價值,同時在實物形態上補償生產和生活中所消耗的全部物質資料,社會產品各部分的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問題就可全部得到解決。所以,社會資本再生產理論所要研究的問題,歸結起來就是社會產品的實現問題。而社會產品的實現問題,也就是社會產品總供求的均衡問題。只要社會產品的總供給和總需求是均衡的,那么社會產品價值的實現就不成問題,社會總勞動就能全部得到社會的承認。只要社會總勞動是根據社會對各種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進行分配的,那么,各種商品就都能實現供求均衡,社會產品的總供求就可以實現均衡,社會總勞動消耗就都能得到社會的承認,社會資本再生產就可以順利地進行下去。如果社會總勞動不是根據社會對各種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進行分配的,就會導致一部分商品就會供過于求,另一部分商品求過于供,社會產品的總供求就不能達到均衡,此時,社會產品各部分的價值補償和實物補償問題就無法得到解決,社會資本再生產就不能順利進行下去。可見,各種商品同時實現供求均衡,是社會總產品實現總供求均衡的充要條件。因此,如果一個社會生產n種商品,社會產品實現了總供求均衡,同時n-1種商品實現了供求均衡,那么第n種商品也必然實現供求均衡。
三、一般均衡的穩定性
如果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進一步的問題就是,如果經濟體系最初不處于一般均衡狀態,它能否實現一般均衡?或者說,如果經濟體系偏離了一般均衡狀態,它能否恢復到均衡狀態?馬克思在評價布阿吉爾貝爾的勞動價值論時,對這個問題作了肯定的回答。布阿吉爾貝爾是經濟學說史上最先提出第二種含義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濟學家,從而也是最先認識到一般均衡重要性的經濟學家。他認為,社會生產各部門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要使國民經濟保持健康發展,就必須使這些部門之間保持適當的比例關系;各種商品按由勞動耗費決定的“真正價值”進行交換,是實現這種比例關系的前提;自由竟爭是實現各種商品按“真正價值”相交換的社會過程。馬克思對布阿吉爾貝爾的這種見解給予了肯定的評價,他寫道:“布阿吉爾貝爾就他在這方面(指勞動價值論——引者)來說,雖然不是有意識地,但是事實上把商品的交換價值歸結為勞動時間。用個人勞動時間在各特殊產業部門間分配時所依據的正確比例來決定‘真正價值’,并且把自由竟爭說成是造成這種正確比例的社會過程。”(16)這說明,在馬克思看來,通過自由竟爭的社會過程,價值規律可使社會總勞動按正確比例在不同生產部門之間進行分配。
不僅如此,馬克思還論述了自由竟爭實現一般均衡的機制——自由竟爭調節社會總勞動在不同生產部門之間進行分配的實際過程。在馬克思看來,在任何一個特定的時期,社會所能支配的勞動總量都是個既定的量,因此,按社會需要量正確地分配給各個生產部門的社會勞動量之間,客觀上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由此決定的各種商品的市場價值之間,也存在相應的比例關系。所以,各種商品的市場價值和與之相適應的各種商品的均衡價格,都具有相對的意義。這樣,如果某些商品生產上分配的社會勞動量過多,則另外一些商品生產上所分配的社會勞動量就必然過少。其結果,前一類商品供過于求,消費者之間的競爭將把商品的市場價格抬高到市場價值以下,后一類商品求過于供,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將把市場價格壓低到市場價值以上。結果,前后一類商品市場價格的下降將導致生產條件較差的商品生產者退出市場,使這類商品的生產和供給減少。另一方面,這類商品市場價格的降低又會導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總的結果是,這類商品的供給將比原來減少,需求將比原來增加,市場價值也將比初始水平略高。對后一類商品來說,市場價格的上升導致生產條件較差的商品生產者進入市場,使這類商品的生產和供給量增加。另一方面,這類商品的市場價格提高又會導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減少。總的結果是,這類商品的供給將比原來增加,需求將比原來減少,市場價值也將比初始水平略低。這一過程將一直進行到所有市場同時出清,所有商品的市場價格都達到市場價值的水平為止。因此,在價值規律的自動調節下,經濟體系確實有達到一般均衡的客觀趨勢。
上述自由競爭實現一般均衡的過程,是在市場價格和供求關系的相互作用下,通過各種商品的市場價格趨向其市場價值來實現的。在馬克思看來,這個機制只適合于簡單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發展的早期。當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這一機制會發生部分的變異。他指出,“如果商品都按它們的價值出售,那就象已經說過的那樣,不同生產部門由于投入其中的資本量的有機構成不同,會產生極不相同的利潤率。但是資本會從利潤較低的部門抽走,投入利潤較高的部門。通過這種不斷的流出和流入,總之,通過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根據利潤率的升降進行的分配,供求之間就會形成這樣一種比例,以致不同的生產部門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潤,因而價值也就轉化為生產價格。”(17)這段話包含這樣幾層含義:第一,在剩余價值率相等的條件下,不同生產部門的等量資本由于有機構成不同,所生產的剩余價值不同,其利潤率也必然不同;第二,各部門利潤率的差別將導致部門之間的競爭,使資本從利潤率較低的部門流向利潤率較高的部門;第三,部門之間的競爭和由此引起的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的轉移,將使社會總勞動在各生產部門進行重新分配;第四,這個過程將導致利潤轉化為平均利潤,從而使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因此,在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后,自由竟爭實現一般均衡的過程,是通過市場價格與供求關系的相互作用,使市場價格趨向于生產價格而不是市場價值來實現的。不過,由于社會的生產價格總額和價值總額相等,同時價值的變動調節著生產價格的變動,所以,生產價格對市場價值的偏離以及生產價格對市場價格的調節作用,不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而是價值規律作用形式的變化。
盡管馬克思承認,在價值規律的自動調節下,經濟體系有達到一般均衡的趨勢,但他又認為,經濟體系由失衡到均衡的調整過程,是一個充滿摩擦的過程。他指出:“資產階級社會的癥結正是在于,對生產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識的社會調節。”(18)在發達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生產者喪失了對他們自己的社會關系的支配權。每個人都用自己偶然擁有的生產資料并為自己的特殊的交換需要而各自進行生產。誰也不知道,他的那種商品出現在市場上的會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誰也不知道,他的個人產品是否真正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它的成本,或者是否能賣出去。生產者只有通過產品的跌價和漲價才親眼看到社會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因此,商品的供求失調是一種經常性的狀態,一般均衡只是作為一種趨勢而存在的。在達到一般均衡之前,一些商品供給過多,而另一些商品則供給過少。在前一種場合,一部分社會勞動被浪費掉了,在后一種場合,又有一部分社會需要不能得到滿足。在這兩種場合,商品交換都只能在“錯誤的”的價格上進行。在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下,資本主義經濟不僅會導致結構性的失衡,而且會導致總量性的失衡。因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一個必然結果是貧富兩極分化,貧富兩極分化使廣大群眾的消費保持在很低的水平,從而導致總的有效需求不足,引發普遍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一切真正的危機的最根本的原因,總不外乎群眾的貧困和他們的有限的消費,資本主義生產卻不顧這種狀況而力圖發展生產力,好象只有社會的絕對的消費能力才是生產力發展的界限。”(19)經濟危機的存在及其導致的生產力的嚴重破壞,表明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局限性。因此,盡管市場經濟是一種可行的經濟制度,但它又是一種有缺陷的經濟制度。
四、馬克思一般均衡理論與西方一般均衡理論的比較
前面的論述表明,馬克思對與一般均衡有關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論述,形成了比較系統的一般均衡理論。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與西方一般均衡理論在含蓋的內容上是基本相同的,都涉及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穩定性、一般均衡與帕累托最優之間的關系等問題,但兩者之間的差別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理論基礎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論的理論基礎是均衡價格論,均衡價格論主要關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間的交換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對價格的確定問題。這種相對價格不僅取決于商品本身的供求關系,而且取決于相關商品的價格,從而取決于相關商品的供求關系。這種均衡價格論只是停留在價格的現象形態上,它不涉及價格的內容——價值及價值的實體和本質等問題,因而是一種沒有價值論作基礎的價格論。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是建立在勞動價值論的基礎之上的。對這個理論來說,價值的實體和本質是價值論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馬克思把價值視為商品經濟所特有的一個范疇,并從分析價值的現象形態——交換價值出發,指出價值是進入交換的所有商品包含的共同的東西,這個共同的東西就是勞動——一般人類勞動。這樣,馬克思就把價值的實體歸結為一般人類勞動,認為商品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只是個現象,其本質是商品生產者之間勞動與勞動的交換。這樣,通過對商品價值的分析,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換這種物與物之間的關系所掩蓋的商品生產者之間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從這個意義上看,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論要深刻得多。
第二,分析方法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論是由瓦爾拉斯最初提出的,后來經過帕累托、希克斯、諾伊曼、阿羅、德布魯和麥肯齊等人的改進和發展,終于形成了一套比較嚴密的理論體系。這個理論從它產生至今,始終注重運用數學方法,對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穩定性及效率性等問題進行嚴格的證明。馬克思十分重視對數學方法的運用,他在分析一些理論問題,例如社會資本再生產問題的時候,也運用了一些簡單的數學模型。但是,由于馬克思經濟學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和發展的規律性,證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歷史暫時性和過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對與一般均衡有關的問題進行文字說明和理論論證,而沒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論那樣,用高深的數學方法對一般均衡進行嚴格的證明。因此,馬克思一般均衡理論沒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論那樣“嚴密”的形式,盡管這一理論的科學性是不容置疑的。
第三,對一般均衡穩定性的看法不同。由于理論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論和馬克思一般均衡理論對一般均衡穩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論的目的是要證明市場經濟的有效性,而馬克思一般均衡理論的目的則是要證明市場經濟的局限性。因此,盡管西方一般均衡理論也認識到市場價格與均衡價格不一致和非市場出清的可能性,但是由于這個理論把一般均衡的穩定性絕對化,所以,它總是試圖在理論上尋找避免非市場出清條件下出現交易的可能性。為此,西方一般均衡理論提出了兩條可能的“出路”:一是設想存在一種機制使得人們根本不可能在錯誤的價格上進行交易,二是設想價格的調整過程是如此迅速以致于人們來不及進行“錯誤的”交易。前一設想就是瓦爾拉斯和埃奇渥斯的“重訂契約特權”,后一種設想就是馬歇爾的“瞬時調整過程”。然而,無論是“重訂契約特權”還是“瞬時調整過程”,都不是現實經濟生活的真實寫照。對于前者,人們不知道那位全能的“價格制定人”是誰,也不知道誰可以賦予交易者以“特權”。對于后者,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不為零決定了價格調整的速度不會很大,更不用說接近無限了。如果交易者沒有“特權”的保護,而價格調整的速度又不會很快,那么在非均衡出現之后和調整到均衡之前的這段時間內,就一定會出現市場非結清條件下的“錯誤”交易。因此,西方學者所謂的一般均衡,只不過是一種與現實經濟生活無關的假想狀態。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則認為,一般均衡的穩定性只是相對的。在現實經濟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為一種趨勢而存在的,現實的狀態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場價格和均衡價格往往是不一致的。但市場價格與均衡價格的不一致,或者說,市場價格圍繞均衡價格的上下波動,不是說明價值規律失效,而正是價值規律發揮調節作用的表現形式。在價值規律的自動調節下,各種商品的市場價格具有一種不斷逼近其均衡價格的經常性趨勢。因此,一般均衡是可以達到的,市場經濟是一種可行的經濟制度。但是,一般非均衡向一般均衡的調整是一個充滿摩擦的動態過程。因此,市場經濟又是一種有缺陷的經濟制度。所以,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論更現實,也更能經受經驗事實的檢驗。
最后,對市場經濟命運的看法不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論的價格調節機制假設交易費用為零,認為一般均衡的實現是無摩擦的,市場經濟是完全有效的,對經濟運行進行社會調節是不必要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可以而且應該一直存在下去。這顯然是一種把市場經濟理想化的做法。在這種做法的背后,隱藏著這樣一種信念,即不能承認市場經濟有缺陷,如果承認它有缺陷,就等于承認要拋棄市場經濟。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論則認為,一般均衡作為一種趨勢是存在的,但通過價格機制的自動調節實現一般均衡的過程是有摩擦、有成本的。因此,市場經濟是可行的,但它又是有缺陷的,即存在“市場失靈”。這突出表現在,市場經濟的發展必然導致經濟危機,造成生產力的巨大破壞。經濟危機以及由此造成的生產力的巨大破壞,表明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局限性。在馬克思看來,市場經濟的這種局限性,只有通過計劃經濟才能得到消除。“只有在生產受到社會實際的預定的控制的地方,社會才會在用來生產某種物品的社會勞動時間的數量,和要由這種物品來滿足的社會需要的規模之間,建立起聯系。”(20)馬克思關于市場經濟是一種可行的和有缺陷的經濟制度的看法,已被大量經驗事實證明是正確的。但有三個問題馬克思似乎不曾考慮過:第一,如果說市場經濟是一種有缺陷的經濟制度,那么它的缺陷可否通過某種改良的方式,如政府的宏觀調控,至少部分地加以克服?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可以得到大量事實的支持。第二,如果代替市場經濟的計劃經濟是可行的,那么它是否就沒有任何缺陷?對于這個問題,如果考慮的不是馬克思所設想的計劃經濟模式(21),而是現實存在的計劃經濟,那么回答似乎應該是否定的。第三,如果沒有一種現實存在的經濟制度是“理想”的,那么經濟制度的優劣就只是相對的。因此,進一步的問題似乎應該是,判斷和選擇經濟制度的標準是什么?根據馬克思的基本觀點,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應該是明確的,即經濟制度只能根據其對生產力的作用來判斷。就此而論,大量的經驗事實明顯支持這樣的觀點,即市場經濟雖然有缺點,但它是一種比計劃經濟更有效的經濟制度。
注釋
(1)這個定義沒有考慮自由物品的情況。
(2)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頁。
(3)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頁。
(4)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5頁。
(5)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0頁。
(6)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2頁。
(7)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6頁。
(8)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頁。
(9)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717頁。
(10)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1頁。
(11)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頁。
(12)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頁。
(13)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頁。
(14)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4頁。
(15)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頁。
(16)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2年,第43~44頁。
(17)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8~219頁。
(18)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9頁。
(19)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48頁。
(20)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頁。馬克思認為,計劃經濟取代市場經濟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社會的一切生產資料歸全社會共同所有。而這又以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容納的生產力都得到充分發揮為前提。“無論哪一個社會形態,在它們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系,在它存在的物質條件在舊社會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決不會出現的。”見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導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頁。
(21)馬克思所說的計劃經濟只是一種理論上的設想,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對一種并不存在的經濟制度進行判斷似乎不是一種明智的做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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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
(11)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商品、貨幣關系
從表面上看,商品、貨幣關系好像是物與物之間的關系,而實質上體現著商品生產者相互交換勞動的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系。
商品價格的決定
由于商品的市場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供不應求價格升高,供過于求價格降低,因而從表面上看,商品的市場價格是由供求關系決定
的。實質上,商品的價格是由價值決定的,供求關系只是影響商品價格升降的重要因素。
價格波動
由于市場上商品的供求不平衡,致使價格經常背離價值而上下波動,好像是對價值規律的否定。實質上,價格不會偏離價值太遠,它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這正是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表現形式。
剩余價值的源泉
剩余價值是在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從現象上看,好像是由不變資本(資本家購買生產資料的這部分資本)和可變資本(資本家購買勞動力的這部分資本)共同帶來的。實質上,不變資本只能將自身的價值一次或分次轉移到新產品中去,不會增加其價值,它只是生產剩余價值不可缺少的物質條件,剩余價值只能是由可變資本帶來的,即雇傭工人的勞動創造的。
資本主義工資
資本主義工資表面上好像是工人勞動的全部報酬,而實質上只是資本家支付給工人的勞動力價值的貨幣表現,即勞動力的價格。它表面上掩蓋了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關系,而本質上卻體現了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關系。
勞動力商品的買賣
在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商品的買賣表面上是“自由”、“平等”的,而實際上工人出賣勞動力的自由是以沒有生產資料、無法為自己勞動的不自由為前提的,工人也不可能擺脫受資本家剝削這一人世間最大的不平等。
資本主義生產目的
資本家關心商品的使用價值好像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的消費需求,而實際上其唯一動機是為了生產并實現剩余價值。資本主義生產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圍繞著剩余價值而進行。
資本主義經濟危機
資本主義經濟危機表面上是資本主義社會里生產的東西太多了,是一種生產過剩的危機,而實際上這種生產過剩只是一種相對的生產過剩,即相對于勞動人民的購買力來說是過剩了。
現代工人工資的提高、生活的改善
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工人的工資逐漸提高,生活不斷改善,表面上工人所受的剝削程度好像減輕了,實際上這種提高和改善是以受更重的剝削為代價的。在工人創造的新價值中,工人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少,資本家所占的份額越來越多,工人所受的剝削更加沉重。
資本主義社會的“福利制度”
現達資本主義國家普遍推行“社會福利制度”。從表面上看,工人的福利收入好像是工人取得的一份額外收入,實際上它是被資本家占有的工人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現在又通過社會福利的形式,繞著彎兒把其中的一部分還給職工而已,正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
“讓工人參加管理”
在新的形勢下,出自緩和階級矛盾的需要,現達資本主義國家以不同形式“讓工人參加管理”。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資本家在提高工人地位、尊重和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實際上這樣做的真正動機在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從雇傭勞動者身上榨取盡可能多的剩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