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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管理 財務監督 問題 措施
一、我國公路管理單位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公路管理單位財務人員對財務監督重視度不夠,具體表現為:
1、財務管理職能較弱,資金使用效益低。費用支出缺乏計劃,經費管理事后核算,忽視了資金使用前的預測和使用中的控制,對財務的考核也只是停留在經費收支的表面平衡上,很少對資金使用效率進行考核。
2、內外部財務監督部門執法不嚴。內部監督部門往往出于維護單位名譽利益的考慮,對賬外資產、資產評估不實、變相隱瞞截留收入、大型采購與基建項目暗箱操作、私設小金庫等現象隱瞞不報,甚至幫助本單位制造假賬蒙混過上級或外部財務監督部門的審批檢查。外部財務監督管理部門對于公路管理單位的一些不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不能嚴格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采取懲罰措施。
3、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我國的公路系統財務人員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現代化的企業改制以及資本運作的需要,財會從業人員資質結構比較低,大部分財務機構的日常工作僅以資金收支、會計記賬以及報表整理為主要工作,財務監督工作不力。
4、財務預算執行缺乏約束力。在資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嚴,超支浪費現象普遍,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項目支出來彌補基本支出經費的不足,用于維持日常公用支出,沒有做到專款專用,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對項目資金實際使用缺乏有效監督。
二、公路管理單位財務監督工作面臨的矛盾
財務監督工作是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貫徹于經費運行全過程,并伴隨著經費的運行延伸到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財務監督工作面臨著一系列的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務監督的法制化要求與法制建設滯后之間的矛盾。財務監督是實現依法理財的重要手段,作為強制性、嚴肅性的執法活動,需要依據相應的法規作為其制度保障。然而當前財務監督方面的法制建設相對滯后,缺乏一套完整全面的財務監督專項法規,財務監督工作的內容、地位與作用等缺乏明確的規定。
2、財務監督的職能性要求與監督機構隊伍建設不到位之間的矛盾。財務監督職能的強化需要有財務內部科學合理的職能分工,然而在現行體制中,缺乏專職監督機構,各級財務部門都沒有設立專門的專職監督機構和工作人員。
3、財務監督的機制性要求與當前經費監控能力不強之間的矛盾。財務監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關鍵在于形成既涵蓋財務管理的各領域、又貫穿于經費的分配、使用、核決等各環節的良好的監督機制。這種全方位的監督機制的形成,需要以充分掌握和管理經費運行的全過程為前提。但現行經費管理和運行的模式與監督機制的系統性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疏于檢查、缺乏跟蹤監控的現象屢有發生。
4、財務監督的系統性要求與監督職能弱化之間的矛盾。財務監督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多個環節,影響監督效果的內外因素復雜,需要對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和復合型的監督。但是,現行的監督工作存在明顯的單一性,忽視事前監督,偏重事后監督,強調外部監督,忽視內部監督,重視專業監督,忽視群眾監督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從而直接影響了監督效果。
面對以上多種實際問題,公路管理單位加強財務監督甚為必要,要嚴守每一道賬目關,從單位領導至財務人員都要提高財務管理意識,切實發揮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對此可采取以下幾種措施:
1、建立健全公路管理部門審計監督體系。公路管理部門要強化和規范各項資金的審計監督,切實保障各項資金的及時到位和合理使用。實行資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截留和挪用。按照依法理財規范管理的要求和各項改革實施的進程,結合公路財會業務的特點,加快公路財會法規、制度的建設,形成以國家財會法規制度為基礎、以行業制度辦法為主體、以單位內部制度細則為補充的具有行業特色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系,進一步形成規范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
2、拓展財務監督范圍,轉變財務監督方式。財務監督貫穿于經費運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監控的關鍵在于事前和事中,財務監督必須逐步改變過去偏重事后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法,逐步將工作重點轉變到事前、事中與事后監督并重的軌道上來,從而達到全程監督的目的,逐步由年度綜合性監督檢查轉變到日常監督上來,立足于日常管理,通過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監督與管理并重,日常監督管理與綜合性監督檢查相結合的財務監督工作新局面。
3、完善財務監督審核機制。要加強公路管理單位的財務監督,形成一個有效的財務監督機制,明確監督工作由誰來負責,責任到人,從監督部門的領導到每一種具體詳細的工作都建立起嚴格的程序機制。強化公路管理單位國有資產內部監督機制,將工作的重點放在對國有資產使用、處置進行內部監管上,不定期地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加大監督力度,提高公路管理單位財務人員對國有資產的賬目管理的重視,從賬目收支、工程建設、材料采購、公費報銷等多個重點環節入手,提高定期監督審查頻率,保證每次檢查的質量,徹底肅清公路管理單位的違法亂紀的行為。
4、加強對預算、收入和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預算編制是整個預算管理的基石,是預算執行的基本準則,其直接關系到執行能否順利實施。監督預算編制依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和科學性。行政收費是公路管理機關的主要經費來源,收費行為出現問題,會直接影響到整個收入預算,甚至會影響公路管理單位的整體形象,可采取查、看、聽、訪等方式實施財務監督,即:通過查票據、查賬簿、查網上收費,看收費現場、收費過程,聽所長、管理員、內勤收費人員介紹和繳費業戶反饋意見,訪周邊經營業戶等,多方位地監督收費行為。
5、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從加強培訓學習入手,深入進行財經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使財會人員在熟練掌握各基本環節的規定以及財經法規,增強依法理財的意識,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提高財會人員的進入門檻,對財會人員都要有嚴格的學歷、資歷從業資格等方面的要求,并定期進行專業的績效考核,進行職位調整或辭退。
綜上所述,加強公路管理單位的財務監督要從多方面著手,建立健全公路管理部門審計監督體系,財務人員按照財務紀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靈活性是在執行財務制度過程中,充分利用政策具有彈性的特點,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技術性的合理處理。在財務監督管理中,在堅持原則性的基礎上,做到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正確處理審計與被審計的關系,完善財務監督審核機制,加強對預算、收入和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審計的目的就在于按會計法的要求,對單位的資金運作進行審查,幫助我們發現問題并糾正問題,使我們的資金運作更加符合財務管理制度,使我們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規范公路管理單位財務收支行為,以改進和提升公路管理單位的財務監督水平。
參考文獻:
[1]孔巧.基層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會計之友(中旬刊),2008年06期.
[2]楊紅.我國公共事業組織的財務監督問題及對策分析[J].商場現代化,2008年16期..
關鍵詞:外軍財務,財務監督
所謂外軍財務是指外國軍隊為了滿足國家安全需要,對配置在軍事系統的資源進行分配、使用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活動及其體現的經濟關系,而軍隊財務監督是通過軍隊財務收支及其管理活動實施的監督、指導和控制的一種手段。世界各個國家,都非常重視軍隊財務監督,通過對軍隊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可以保障國家和軍隊統帥部的財經方針、政策、決議的貫徹執行,保障軍費預算和財務計劃的順利執行,使軍費開支既合理合法,又能不斷提高使用效益,有助于更好的實現軍隊的根本職能。
一、外軍財務監督的意義
外軍財務監督是財務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通過財務監督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使財務工作順利運行,提高財務工作質量,促進軍費效益提高。如美軍嚴格按照軍費預算撥款,確保軍費的實際開支額在國會的撥款授權內,不存在超預算開支的現象。如果要追加預算,必須履行軍費預算同樣的程序,由國防部提出方案,總統審查,報國會最后批準。正是因為追加預算的批準程度高,因而就加大了追加預算的成本。外軍財務監督能夠確保軍事資源得到有效配置。如英軍審計機構依照英國《政府內部審計條例》開展工作,該條例對審計的目標、標準、實施等均有明確規定。英國國防部要接受國家審計署對軍隊系統的財務活動的監督,通過各方面的監督,確保軍事資源得到有效配置。
二、外軍財務監督機構的設置
為了實施有效的財務監督,外軍普遍設立了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外軍的財務監督機構一般規格較高、獨立性較強,通常直接由國防部長直接領導,而且自成一個系統。如美軍的財務監督系統的最高領導是受國防部長的直接領導的監察長,負責領導全軍的財務監督工作。日軍的財務監督機構的最大特點是各級財務部門的監督機構都是由總部垂直領導。日軍財務監督機構及其職責是:日本防衛廳經理局下設的檢查課,專門負責會計和差旅制度、會計檢查、財務訴訟和賠償損失等;日軍方為設施廳總務課、會計課、人事課中專門配有檢察官,負責對經費預算、決算、會計核算和財務工作的方法改進等;另外,日軍采購實施本部專門設有監察室,負責研究與改進采購業務工作和會計監察等。
俄軍財務監督機構有以下幾類:俄軍在各級財務部門沒有財務“內部監督委員會”,其成員由軍官、職員、工人組成,每年至少對部隊各級財務機構、部隊農場、企業財務工作組織一次檢查。另外,俄軍內部監督機構還有“專門監督委員會”。各級“專門監督委員會”成員由財務、被裝、給養、衛生和其他專業勤務部門的代表、“內部監督委員會”的代表、社會團里的代表組成,這種檢查要預先列入部隊年度經濟計劃。
三、外軍財務監督的形式
世界各國的軍隊財務監督形式多種多樣,現將俄軍和日軍的監督形式做一簡單介紹。
俄軍財務監督按時間可分為事前監督和事后監督。事前監督是在財務業務工作開始之前的財務計劃、撥款和運用現金的過程中,時限進行檢查。檢查的方法是檢查預算計劃文件、合格證書、結算憑證和其他憑證。事前監督的任務是防止非法和不合理的使用資財,防止進行違反中央機關的法令、指令和違犯以批準的經濟計劃和經濟業務。各監督機關應力求最大限度的利用一切可能老實施事前監督,防止舞弊和違反規定的法令、指令及財務計劃的現象。事后監督是通過對核算、報告材料和現金收支憑證對財務活動、先進和其他物資進行的審核檢查。進行事后監督的目的是檢查以完成的經濟業務和物資經費的消費情況。其任務是要查明在財務活動中有無舞弊及違法亂紀現象,預算的完成程度以及妨礙任務完成的原因、工作中的缺點,以便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糾正。事后監督的方法有憑證審查、物資經費的清點及經濟活動分析等。
按照實施財務監督的組織機構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俄軍內部監督的基本內容為:一是檢查現金數額及其保存情況,檢查并防止現金和證券的短缺、被侵占、濫用和不合法支出;二是檢查經辦的各項財務業務是否合法、合理;三是檢查各項財務活動的現金單據是否短缺及其合法性,并檢查這些單據在賬簿中登記的是否正確;四是檢查所購物資記賬是否準確和完全入賬。外部監督軍隊以外的單位實施,通常為國家監督及財政部國家銀行,其中,除國家監督課余對軍隊財務實施完全監督外,其余單位的財務監督都有一定局限性。
日軍的財務監督包括會計檢查和會計檢查兩種。會計檢查是指由國家會計院組織進行的財務監督,包括書面檢查和現場檢查兩種形式。書面檢查主要是對軍方向會計檢察院、總理府等呈報的文件,以及隊參謀長特別指定的文件進行檢查時所采用的形式。現場檢查又分為定期和臨時檢查兩種形式,定期檢查每年舉行一次,主要是對會計管理的全部或部分工作進行檢查。臨時檢查,根據需要組織實施,由防衛廳長官或各軍種參謀長指定,必要時隊某些事項進行檢查。會計檢查是指防衛廳所屬單位的首長,如經理局局長與陸、海、空三軍參謀長等,對本部門與所屬部隊進行的財務監督。
四、外軍財務監督的組織實施
外軍財務監督機構完善,監督方法有效,組織相對嚴密,對監督過程中的主要活動進行了規范,并通過法規的形勢規范下來,保證了監督活動取得比較好的效果。俄軍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級部隊和企業的財權、物權逐步增大,經濟獨立自主能力加強。因此,必須改進管理方法和加強監督檢查。要特別重視法規管理和經濟管理,同時增加財務和物資檢查機關的編制,設立新的檢查機構。日本自衛隊為了確保財務監督的順利實施,規定了防衛大臣、防衛省經理局局長和監督官的任務。日本自衛隊明確規定,為了提高監查的效率,防衛大臣每年應制度該年度的監查方針、監查項目重點,并將方針與重點指示有關部門。為了密切各自衛隊監查機關之間的聯系與合作,進一步改善與提高監查工作質量,日本自衛隊還設立了會計監查聯系會議。美國國防財會局十分重視加強內部控制,以確保國防部各部門的經費發揮適當的服務效能,為達此目的,國防財會局在其各個會計系統實施“美國政府標準綜合分類賬”,同時也在必要的部門實施成本、成績和其它效益自動評估措施,這些措施將為所有的財務活動提供一目了然的記錄,便于審計,也可以保護國防部資源的安全。
參考文獻:
1、王通信,《外軍后勤管理》,后勤指揮學院,1998
2、總后勤部后勤科研所,《美軍后勤管理法規》
3、總后勤部后勤科研所,《日軍后勤管理法規》
高校財務審計部門監督力度不足一些高校財務審計監督部門威信不高,對學校財務管理的審計力度不足。一些高校財務審計監督部門在工作上未能做到常態化,事前監督和事后監督較少,片面通過事后監督來加強財務監督審計。有的高校財務審計部門對于校級財務審計較少,而將更多精力放在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審計。有的高校財務審計部門在審計監督中即使發現問題,但是并沒有對此采取積極有效的解決措施,或者在上級領導干預下,最終問題不了了之,導致高校財務審計監督職能逐漸弱化,威信逐漸下降。
高校財務監督審計方法落后一些高校在財務監督管理方法上,僅限于對于財務會計的原始憑證進行監督和審核,但是對于高校各種專項投資資金并沒有進行可行性論證的審計,造成各種投資項目盲目上馬問題。有的高校財務監督部門對于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缺乏動態監督,導致項目建設浪費現象十分嚴重,助長不正之風蔓延,直接損害了國家和高校利益。
高校財務監督完善對策
針對我國高校財務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其完善的總體思路是要不斷建立合理有效、符合高校實際的財務監督體制了,規范經濟利益分配和財經工作,健全財務監督內控機制。要能夠合理有效配置高校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節約資金開支;對高校經濟合理性和合法性進行監督管理,要能夠及時反映高校財務真實狀況。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加強對高校資產的監督管理。要規范高校經濟財務秩序,規范財務行為,健全各項財經制度,理順高校財務關系。
要加強對高校領導的經濟行為約束高校各級領導要不斷提高財務監督管理意識,強化學習財務管理知識,進而積極支持單位財務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在校內形成關心財務管理的良好氛圍,從而為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環境。第一,高校要規范大額的資金審批程序和制度。高校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重大投資項目論證制度,嚴格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程序,特別是對于那些重大經費的使用必須要經過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后確定,從而不斷加強校領導集體決策權威性,避免無人負責或一人包辦等問題。同時,高校要建立完善包括大額資金支付、工程審計、招投標、工程項目決策論證等項目公示制度,從而有效確保財務監督監管。第二,要不斷強化財務審計。實施強制財務審計,制約領導干部財務違法違紀行為。國家審計監督具有強制性和權威性等特征,審計監督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高校領導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重點對領導干部的屆中審計,有效防范和查處、盲目決策等問題。第三,要建立領導干部問責制。高校財務監督管理必須要嚴格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建立完善領導干部的問責制,對于領導干部的違法亂紀、決策失誤等行為進行追究,不斷維護國家財經紀律。
健全高校財務內控機制建設第一,要強化高校會計信息監督和崗位約束力。高校首先要在“不相容職務必須分離”原則基礎上,實施嚴格的授權制度,對高校財務工作各個崗位的職責進行明確,建立完善的崗位考核制度和輪換制度,從而不斷增加對財務崗位的約束力。并且,各個高校也要加強對會計信息真實性、準確性的監督,避免因會計信息失真而導致領導決策失誤問題。要通過不斷加強對財務監督管理,有效提高和加強高校財務管理。第二,要發揮高校內部審計監督制度。高校內部審計和監督部門要實施業務聯網,審計人員要能夠隨時看到財務部門的會計業務和資金往來情況,實現對財務的適時監督。財務部門要能夠定期接受審計部門的預決算執行情況及預決算報表的審計。內部審計是高校的內部經濟活動再監督,但是存在獨立性差缺陷,必須要與外部審計進行結合。因此,高校也要聘請會計事務所對內控機制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內控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及時財務完善對策。
總結
體制、模式和效果
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一直是廣大農民關心的焦點,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是農村工作的難點。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監督管理是農村實踐“三個代表”,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實體現。要搞好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監督管理,就需要積極的嘗試和探索,深入調查研究,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國農村實際的體制和辦法。因此,我們根據農村經濟結構狀況和農村財務監督管理的特點,按照農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的不同,在陜西省渭南市一些地方分別進行了不同形式的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經過試點和參照全國各地農村財務監督管理經驗,我們認為現階段我國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和模式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框架內,按照兩種監督管理形式運作比較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國情特點。一是集體經濟收入主要依靠集體經營企業和發包集體資產為經濟收入來源的確定為經濟發達地區。由于經濟發達地區干部管理能力強,農村集體有收入,農村公共支出不需要直接從村民中收取,加之農民的經濟收入高,負擔輕,農民對農村財務的關注程度不強烈,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監督管理實行會計委派、縣(鄉)農經部門定期審計監督的形式,收效比較明顯。通過在我市的一些地方試點證明,采取這一形式管理農村財務既放活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自,又保證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有利于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二是集體經濟收入依靠國家財政補助、出售集體資產和農民上交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定性為欠發達地區。由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差,法律意識淡薄,自我約束能力較弱,農民的收入低,負擔重,農村公共支出中大部分來源于農民自身,村民對集體財務支出關注強烈,因此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辦法得當,效果顯著,在試點地區已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這一形式的運作模式是:在不改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以及核算單位的前提下,實行審批權、監督權和資金管理權“三權”分離。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成立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取消村組財務監督管理人員,核算中心村組會計業務,招標銀行辦理出納業務.村級只設一名報帳員。核算中心為各村分別設立帳戶,分別建立帳簿,分別核算財務收支。銀行帳戶實行核算中心與村委會共同管理。在審批權上,按照資金的用途,金額大小,分別由村委會主任,村委會主任和村民理財小組,村委會主任、村民理財小組和村民大會審批。審批后報核算中心報銷,核算中心依照有關制度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核算中心有權拒絕報帳。對于合理開支,核算中心在票據和現金支票或轉帳支票加蓋審核專用章后,報帳員方可到招標銀行支取現金或轉帳。招標銀行在辦理支付業務時,必須查驗相關票據上的印鑒是否齊全(農經審核專用章、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審批人專用章等)。通過試點實踐,充分證明,建立新型的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對于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抵制了不合理開支和收費,減輕了農民負擔。據2002年陜西省渭南市在合陽縣的試點來看,合陽縣農村財務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以后,共拒付不合理開支200余萬元,其中節約招待費31萬元;抵制不合理收費300余萬元,減少村組財會人員706人,節約管理費120余萬元,全縣農民人均減負16元。二是保證了農村財務常公開、真公開,增強了透明度,真正體現了農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利,改善了干群關系。合陽縣農村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后,農村財務監督管理比較規范,全縣16個鄉鎮都能按要求實行財務月公開,使群眾及時實實在在的了解村組財務的真實收支情況。消除了農村的不穩定因素和因財務問題引發的集體上訪。三是有利于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我國的農業國際競爭力。目前我國加入WTO以后,農業面臨著新的挑戰,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和支持,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和對農村公共管理事務的補貼不乏是一種好的辦法和形式,農村財務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正是基于以上認識而采取的措施。經框算,渭南市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以后,可以直接減少村組財會人員8280人,可以節省公共支出1242萬元,而同期國家只需增加鄉鎮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190人,財政增加負擔104萬元。同時國家增加負擔的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從鄉鎮機構改革分流的人員中選用,解決了部分分流人員的出路,推動了鄉鎮機構改革順利進行。四是有利于加強農民負擔和農村承包合同的監督管理。通過這一形式的財務監督,承擔農民負擔和農村承包合同監督管理的農經部門可以及時的發現農民負擔和農村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加以查處和解決或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對于事前化解農村不穩定因素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五是有利于打破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更多的為農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有利于推動農村養老、醫療保險服務。六是有利于農村稅費改革的順利實施。經過我市財務試點證明實施“村有鄉管,統一結算”制度,加強了“兩稅附加”的管理,保證了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七是有利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制度以后,一般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實現了黨支部對村級經濟工作的領導和對村委會工作的監督,很好地解決了村黨支部與村民委員會的關系。八是有利于杜絕農村新的不良債務的發生。九是從根本上扭轉了農村財務監督管理混亂的問題。徹底改變了過去財務監督管理中的“節節賬”、“片片賬”、“攤攤賬”的問題。十是很好地解決了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截留、挪用、侵占集體資金的行為。實行“村有鄉管,統一結算”制度以后,一方面,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挪用侵占集體資金,難以通過村民理財小組(或村民大會)審核,因此就無法從銀行領取或轉取資金。另一方面,有關部門要截留集體資金,農村干部貪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又無法擺脫農經機構的監督,從而保證了集體資金的安全。
總的來說,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是與時俱進的結果,不僅強化了農村各種權力間的約束與監督,實現了權力科學合理的分配與重組,化解了矛盾,促進了發展,而且加快了農村民主法制化進程,真正保障了農民和農村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順民意,合民心,得到了農民群眾的真心擁護。但是,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制度改革只是農村經營管理體制創新的初步嘗試,僅僅是開始,還有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索和研究。
困難、問題與對策
由于受體制的約束和認識等多方面原因的影響,進行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也將會出現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進行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勢必會觸及部分農村干部和一些部門的利益,改革中必將會遇到阻力。二是部分縣鄉領導對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認識有偏差,不能正確理解加強農村財務監管與全面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關系,對實施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有顧慮。三是現行的農經管理體制不適應新形勢新階段的要求。具體表現在:稅費改革以后,以監督(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監督、農民負擔監督)為主要職能的農經機構難以對領導它的縣鄉政府和與之有利益關系的權力部門,全面履行監督,以致影響了農村各項改革的效果。四是農村稅費改革以后,由于受利益因素的驅使,在現行的財政撥付體制下,“兩稅附加”、農村轉移支付難以及時足額到位,影響了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五是現行的法律法規體系對進行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支持力度不夠,勢必影響到改革的成果和效果。六是國家對農經服務體系建設的投資不足,基礎設施差,個別地方實施中就可能出現安全等問題。七是化解歷史遺留的鄉村兩級不良債務,困難重重。版權所有
摘 要 精細化管理是一種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本文筆者在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不足、精細化模式中財務監督制度之作用和建立精細化財務監督制度的主要措施這三方面探索基于精細化管理的企業財務監督制度的建立。
關鍵詞 精細化管理 財務制度 監督
精細化管理,是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興起的,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先進管理思想。精細化管理強調企業在管理過程中必需做到精益求精,追求管理過程的流程化、標準化、數據化和信息化,其實施必然給企業財務管理方式帶來變革。所以,在精細化管理思想下的財務監督思想,是一種精細化的財務監督方式。具體來說,就是借助信息技術平臺,采用過程控制為目標,對企業財務管理進行精確化、科學化、標準化、數據化和動態化的監督,同時實現考核的精細化。本文筆者在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在企業精細化管理模式中財務監督制度。
一、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不足
目前,我國企業的會計機構存在著分工不明、層次不清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會計機構職能的發揮。同時,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監督機制不健全。尤其是一些家族企業沒有全面的審計制度,導致了財務人員做出違反現金管理制度,以及企業資產流失、財務信息失真、成本核算不實等現象的發生。
此外,在我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中,還存在著財務管理的地位失衡等現象。這是企業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所造成的。很多企業的財務工作人員,工作內容只是算賬、記賬上,只關心填報各種報表、處理會計憑證,應付工商、稅務和銀行等部門的事物,沒有真正去分析、理解和研究在經營中如何對資產合理配置,所以沒有發揮財務工作人員的職能和作用,這制約了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
二、精細化模式中財務監督制度之作用
精細化的財務監督制度,對企業管理有這些作用。第一是能推動資金管理體系的完善,保障資金運營的順暢和流轉正常。并且能嚴格執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即使回籠財務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三級權限管理體制得以落實。推動企業決策者能夠及時、全面了解全部資金的運營情況,對資金展開統一的調度,減少財務資金的壞賬和呆賬的現象發生。保證財務工作的職責清晰、分工明確,并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獎懲等考核方式,以及各個部門密切配合財務管理工作,剔除各種阻礙資金流轉現象的出現。
第二是能優化企業的財務結構,降低資產融資成本。企業為了在市場上獲得較佳的業績,需要樹立良好的企業家形象,并提高商業的信譽程度。為了達到這一步,關鍵是降低融資成本。因此,在企業里實施精細化的財務監督制度,能有利于資產結構的優化,保障資金鏈的順暢穩定,以及企業資金流動的比率在財務風險的警戒線之上,確保資金得以正常的運轉。
第三是能對企業資產進行追蹤管理和全面評估。財務精細化的監督方式,強調企業資產的理性投資。企業資產,無論是對外投資還是內部投資,都必須以是否能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為標準,對財務監督從事后的靜態核算向全方位、全過程的動態核算方式轉變;從而為企業決策提供客觀、準確地財務根據,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做好準備。 最后,精細化財務監督制度,能降低財務的風險。因為在財務精細化的管理過程中,能有效、直接反應企業的經營效果,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從而有利于為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三、建立精細化財務監督制度的主要措施
1.全面精細財務管理過程
在企業,財務監督水平直接影響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的必然選擇。財務管理是企業財務工作的基礎。因此,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的開展需要精細財務管理過程,對財務管理過程展開科學化、標準化、精確化的監督。
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主要是加強對日常收支管理和控制。在精細化管理過程中的財務監督,要求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特點和情況,制定合理的費用開支標準,并且在生產過程中降低成本費用。財務監督,也要求實施低成本戰略。因為低成本戰略在現代企業競爭中,往往占據著很大的優勢。為了運用精細化管理實施低成本戰略,這就需要不斷細化成本動因,并且跟蹤與分析成本動因,對成本進行壓縮。這樣才能獲得低成本。對于融資成本來說,企業應該不斷調整資本結構,提高資金的運營能力,實現融資成本的降低。
精細化管理也要求推行全面的財務預算方式,對財務管理進行全方位的控制。這就要求發揮預算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領導作用。在開展全面財務預算的過程中,企業需要堅持戰略發展的理念,運用價值量、實物量等方式,提高對企業的業務流、現金流和信息流等資源的整合程度。企業應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目標,分解相應的指標,并嚴格根據預算目標來控制所耗費的資金。同時,定期檢查與監督預算執行的情況,分析預算和實際資金消耗的差距,不斷完善資金管理體系,確保企業的生產經營所耗費的資金能夠流暢地運轉。在制定全面預算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提高預算管理的彈性,靈活把績效預算和零基預算相結合,不斷細化預算管理的各個環節,并且加強對細化預算管理的監控力度,防止監控空白的狀態出現。此外,還需要加強管理企業的各種應收款項,及時清收各種財務欠款,推動企業各個環節、各個部門節約生產成本,這種精細化地財務監督方式,才能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
會計集中核算是指企業通過將會計管理與財務管理職能進行分離,設置會計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對原本由各分支單位(以下簡稱“集中單位”)分別負責的經濟業務事項集中統一處理,這種會計核算方式在規范企業會計核算行為,加強財務監督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集中核算企業加強財務監督的必要性。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以后,一些企業誤認為會計主體發生了變化,或認為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關法律責任由會計核算中心負責,故放松甚至放棄了財務監督,但是事實證明,實行集中核算的企業既有必要又有條件加強財務監督,一是核算單位實行了賬實分離,為了防止賬實脫節就有必要加強財務監督管理;二是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將一部分財務人員從大量繁雜的核算工作中解脫出來,更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財務監督職能。
(二)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監督的特點。
1.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能夠進一步規范財務監督程序。
企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后,可以通過制定統一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核算辦法,有效地促進會計處理標準的協調統一,大幅提升企業會計核算標準化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進一步規范財務監督制度和程序,從而避免了財務人員運用傳統的思維和檢查方式方法去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2.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能夠進一步強化會計監督職能。
企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屬于更高層級,并與集中單位相對獨立。一方面,集中單位無權也不能直接、隨意地指使核算中心財務人員辦理不符合規定的經濟業務,核算中心更加自主地開展會計核算、審核和監督工作,有效抵制不合法、不合規的經濟業務,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另一方面,核算中心開展財務監督時能夠有效避免同級部門或機構在監督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監督和過多地講究個人關系問題,從而使會計監督職能得到強化。
3.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能夠進一步提升財務管控能力。
企業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集中單位的財務數據都匯總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可以通過數據了解到集中單位各項經濟業務開展情況,同時對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集中全企業的監督資源,對集中單位開展現場檢查,從而實現對集中單位的資產管理、負債、收支、預算計劃制定和執行、財務計劃落實等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監督,最終能夠較好地履行其監督的職責。
二、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集中單位財務監督機制出現缺失和弱化傾向。
集中單位財務交由會計核算中心核算后,取消了會計、出納崗位,只設一名報賬員,單位的優秀會計人員都集中到核算中心,使集中單位的內部牽制、監督職能不同程度地被弱化。同時,集中單位客觀認為財務監督職能隨著集中核算一并轉移到了核算中心,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會有意識地采取一些措施規避核算中心的審核,從而導致集中單位在行使內部財務監督職能上流于形式。
(二)核算中心會計監督職責落實不到位。
一是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職責定位不清。由于核算中心在功能定位上側重核算職能,并認為自在集中單位,對其監督有難度,于是,核算中心與集中單位對各自的責任產生了一些模糊的認識,產生“三不管”現象。二是核算中心財務人員與實際工作相脫離。由于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一般不在一起辦公,核算中心財務人員不能較好地參與日常發生的經濟業務,對經濟業務的審核僅限于相關的票據,很難掌握業務發生的全過程和業務的真實性,這樣造成會計集中核算人員與實際工作相脫離。同時,核算中心財務人員不能較好地了解集中單位的經濟業務,造成財務監督由事前、事中、事后,變成了只有事后監督,無法對監督工作形成有力的業務支撐和材料證據。
(三)集中單位報賬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有些集中單位對報賬人員隨意任命,認為報賬人員有無會計從業資格、有無財務工作經驗和能力都無關緊要,導致報賬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勝任能力參差不齊,有的報賬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是報賬不及時,就是報賬錯誤百出,并且對相應的經濟業務事項理解不透、說不清楚,而核算中心財務人員對集中單位經濟業務也不是很了解,容易導致賬務處理不及時,增加企業經營管理風險;有的報賬人員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日常業務完全按照領導的授意、指使處理,依法治企觀念淡薄,導致會計資料不真實、模糊不清,出現違法違紀現象。
三、優化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財務監督的措施
企業應通過明確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的功能定位,健全內部控制等財務管理制度,培養高素質的報賬員隊伍,充分發揮雙方協同的財務監督職能,保障企業規范管理和運行。
(一)提高認識,及時轉變工作觀念。
轉變觀念、加強宣傳,做好協調溝通工作,營造良好的核算環境。集中單位要認真學習各項財務規章制度,深刻體會會計集中核算是現代企業實行集團化運作的趨勢和要求,努力提高認識,積極配合核算中心開展集中核算工作。核算中心要嚴格審核,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及時向集中單位反映經營生產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并提出合理化建議,逐步實現核算中心由單一記賬機構向全面監督和管理的“綜合管理型”轉變。
(二)進一步明確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的職責權限。
核算中心是財務監督的執行主體,主要負責授權審批程序、資金集中管理、標準成本應用等方面合規性、合法性的監督功能,要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財務監督和監控為手段,以會計服務為目的,服務于企業經營發展,進一步提升核算中心在集中單位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從而避免將自身功能定位于單純的會計核算的誤區,可以將名稱調整為“財務共享中心”或“會計管理中心”。集中單位是財務監督的責任主體,重點做好資產管理、預算執行控制、內控制度建設等方面真實性、完整性的監督功能。同時,集中單位負責人要認真學習財經法律法規,糾正認識偏差,對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性負責,配合支持會計核算中心工作,主動接受來自核算中心的財務監督。
(三)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要根據經濟業務特點,結合自身實際,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一是要形成嚴密的宏觀制度約束,對制定的管理制度要少些彈性,多些剛性要求,對內容模糊不清的條款要進一步豐富和細化,保證核算中心在各項業務處理過程中都有據可依;二是建立健全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包括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和崗位輪換制度等,嚴格控制和預防各種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發生,只有會計法規和規定健全了,各項業務活動才能健康有序開展,會計監督才能有章可循。
(四)進一步加強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財務協同監督。
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在財務監督工作中要明確分工合作關系,密切配合,協同開展經濟業務監督,核算中心要積極參與集中單位的各項經濟業務的決策與執行,細致審核、嚴格把關,促進財務監督與財務決策目標的有機統一。集中單位要逐項審查各項支出的手續是否完整、準確,賬實是否相符,爭取從業務源頭上杜絕和減少虛假支出行為發生。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在財務監督工作中沒有絕對的界限,雙方要協同作戰,形成耦合力。
(五)提升報賬人員素質,積極履行會計監督職能。
報賬人員是集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在核算中心和集中單位之間起著橋梁紐帶作用,對經濟業務事項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核算中心會計信息質量,所以提高報賬人員綜合素質是提升報賬水平、強化會計監督的根本要求,集中單位負責人應高度重視,選拔職業道德水平高、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人員擔任報賬人員,加強培訓和培養,保持其工作崗位相對獨立和穩定,不斷提高財務監督水平。
四、結論
關鍵詞:財務監督;公司治理
隨著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開始逐步建立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加強公司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環節。而財務監督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證,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財務監督與公司治理的界定
財務監督是為公司內部契約參與人通過一系列財務監督制度和方式,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在該定義中不僅體現出所有權對經營權的監督以及財務部門對資金安全的監督,還體現出公司中其他契約人的監督,避免了抓住某一或某些關系不完整的不足。
公司治理是一種制衡機制,它是在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一種“以股東為核心的厲害相關者之間的相互制衡關系”。目前,在我國建立起了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大部分都建立了以“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為基礎的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由許多控制和協調機制構成,其中財務監督控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它主要通過財務管理在公司不同層次上發揮的核心作用來協調出資者與經營者之間以及出資者內部與雇員之間的利益和行為,以達到相關利益主體之間權利、責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
二、財務監督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監督企業管理者,維護股東利益
企業的管理者與股東之間往往存在信息不對稱。隨著管理者對企業控制力的加強,而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又不完全一致,從而導致了管理者并不會為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進行經營管理。他們甚至會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做出高風險的決策或者貪污公司資產。這就需要財務監督發揮作用,以獨立客觀的視角,評價管理者的業績。另外,由于大股東控制了企業的管理層,因此信息不對稱在企業的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表現得更加明顯。信息不對稱造成了資本市場上的信息披露不真實,市場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影響社會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財務監督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中小股東獲取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公正性,增強大股東和中小股東在獲取信息方面的公平性,成為中小投資者獲取信息最有效、最及時、最主要的渠道之一。
(二)、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企業和經營者都已成為獨立的利益主體,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就使經營者及大股東有了虛假會計信息的動機;而且在兩權分離后,企業經營者與小股東、投資者之間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信息不對稱”,使經營者和大股東利用虛假會計信息來謀求自身利益成為可能。從目前情況來看,不論是經營者還是大股東,其會計造假成本遠遠小于其會計造假收益,也從另一方面助長了會計造假。因此,只有在完善法制的同時加強財務監督,才能有效地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三)、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可以使股東掌握更多、更準確的財務信息,減少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利于企業內部的相互制衡,促進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同時,加強外部財務監督,有利于政府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控,可以保持良好的經濟秩序,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可以說:財務監督的削弱也是造成當前公司治理實效,金融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實證明:在公司治理框架下,必須實行強有力的財務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公司治理機制的不斷完善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健全財務監督的途徑
在筆者看來,健全財務監督制度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入手:
(一)、規范財務工作程序,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從中捷公司的案例,其內部審計監督非常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由此可見,企業要完善財務監督,就必須制定并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這有利于進一步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控制經營風險,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健全財務監督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企業財務總監制度
為了確保財務監督制度作用的充分發揮,應不斷完善財務總監制度,具體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規范制度的組織建設,即會計法規和財經制度應該具體規范。
公司應該制定好詳細的規則,明確財務總監的職權、地位和作用,特別是財務總監雙重職能的行使和對董事會、總經理的雙向負責方面更要具體說明,從而有利于公司的規范運行。
2.高標準選拔任命財務總監。
財務監督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要求財務總監必須是具有較高素質的優秀專業人才,不僅能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原則
還應僅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因此,企業在選拔任命財務總監時,必須提高標準,選拔任命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3.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
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在企業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情況下,由出資人向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組織和監控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一種經濟監督制度。即財務總監制度是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派駐到企業,或由國有集團公司董事會派駐到企業,對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實施監督控制的一種特殊的行政管理措施。
為保證財務總監的獨立性,很多地方政府規定財務總監的工資、福利待遇有派出機構,不得在所駐企業領取任何報酬和報銷費用,“財務總監”對派出機構負責。這樣,財務總監經濟利益與企業的經濟利益相分離,不受企業管理層的控制,獨立性強,從而更加客觀獨立地進行財務監督,進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三)、不斷提高財務總監素質
財務總監自身素質也能影響財務監督制度的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完善。因此,財務總監在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同時,也要不斷提高自身職業道德素質,認真履行其職責。
四、總結
財務監督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條件和切實保障,加強財務監督必須健全相關制度和提高財務總監自身素質等方面努力。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財務監督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從而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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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財務;監督;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2-0105-02
在“科教興國”思想的指導下,中國高等教育事業進入了一個嶄新時期,隨著國家對高校投入的增加和高校自主辦學籌資多渠道、多方位化,高校經濟活動日益復雜,高校在促進經濟活動的合法性與合規性、保證資金的合理利用、保護資產安全完整、控制財務風險等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我們也看到,高校在迅速發展的同時,屢屢出現職務犯罪等違法違紀現象,暴露出高校財務監督滯后和弱化。因此,探求更實際有效的財務監管方法,努力提升高校財務監督水平刻不容緩。本文從當前高校內部財務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強化高校財務監督職能,以利于維護國家財經紀律,提升高校財務管理水平。
一、當前高校內部財務監督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1.對內部財務監督不夠重視。《會計法》賦予了單位領導、會計人員財務監督的使命,然而,在具體工作中,與法律機制賦予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責相差甚大。有些高校領導沒有充分認識到財務監督的重要性,片面強調財務的服務功能,淡化了財務的監督職責,以財務管理制度替代財務監督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財務風險。
2.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隨著高校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內部控制制度在高校財務管理中應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目前,許多高校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內部控制手段不科學,主要表現為組織機構職責權限界定不清、不相容職務未能分離,預算控制制度和財產保全制度不健全等等。另外,有的高校雖然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但這些制度形同虛設,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致使單位經濟活動及財務工作本身均處于監督不力的狀態,財務收支失控、私設“小金庫”、賬外設賬、轉移資金、、等違紀行為屢有發生。
3.監督形式落后。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這三種形式表現出財務監督的三個階段,在實施財務監督過程中,應根據監督的具體內容和不同階段,將不同監督形式結合起來,保證監督的有效性。而目前很多高校的財務監督仍著重于事后監督。一般只看憑證、賬表,只針對事后財務會計結果進行檢查、對違紀行為進行處理,不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缺乏時效性,使監督達不到的實質效果。
4.會計人員監督力度不夠。根據《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一是搞好會計核算;二是搞好會計監督,即依法對本單位內部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近幾年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變化較大,財會人員會計電算化知識薄弱等,使得有些會計人員難以勝任工作,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另外,會計人員監督不力的另一個原因是片面強調會計核算的職能而弱化了監督的職能。
二、加強高校內部財務監督的具體措施
1.增強財務監督意識,強化財務的權威性。財務部門是防腐反腐的前線,只有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具有一定的權力和地位,才能代表學校利益行使監督職能。要改變高校財務監督乏力的狀況,需要學校領導高度重視,賦予財務部門一定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要大力支持會計人員進行財務監督,使財務監督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大經濟行為的約束力度。首先,高校應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建立起自我調節和自我約束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關鍵是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主要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分離,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分離,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分離,業務經辦與業務稽核分離,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分離等,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約機制。其次,要加大對領導經濟行為的約束力度,這就要求高校建立各級經濟責任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設立問責制,對決策失誤、等行為要追究責任。并且把財務監督的各項內容分解到相應的各經濟責任人,將其與業績考核相結合。通過建立經濟責任制體系,將財務監督工作落到實處。第三,內部控制度制度必須被監督,這樣才能及時發現漏洞和隱患,并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修正或改進內部控制制度。
3.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綜合監督轉變。現行財務監督的內容和方式基本上仍以事后的直接檢查為主。隨著學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事前、事中的監督越來越重要。高校應改變單一的事后檢查型的監督方式,采取事前預警、事中監管、事后評價、跟蹤反饋等多種綜合監督方式,建立起完整的監督體系。
4.不斷完善財務監督方法,由監督檢查向監督管理服務轉變。隨著監督的范圍和深度的擴大,要不斷研究新情況,創新新機制來豐富財務監督手段。首先,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著眼于經濟活動的全過程,并在日常監督管理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其次,要善于把握監督的重點,切實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監督和檢查,把監督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并不斷創新、逐步完善;第三,要提升監督的層次,變單純的監督檢查為監督管理,把監督檢查與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結合起來,這樣的監督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5.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首先,要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能嚴格按會計法來履行會計人員的職責;其次,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用一定的行為規范來自我約束;第三,要有較強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偽性進行辨別,主動承擔起財務監督的責任,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總之,會計人員要充分認識實施財務監督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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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監督職能運用的必要性
財務的監督職能包括對企業相關內部部門、相關具體業務及管理層的監督,涉及資金流轉的每一個環節。企業應重視財務監督職能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運用,保證企業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水平不斷提高,把工程造價控制在概(預)算之內;保證項目投產后具有競爭能力,工程項目的預期效益得到充分發揮;避免形成資產損失和資金的浪費,甚至可能發生的舞弊事件。
企業要想工程項目可以實現高質量、高速度、低造價,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就必須充分發揮財務監督職能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的有效運用,如明確財務部門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職責,加強對工程項目預算編制過程中的復核,嚴格控制工程項目資金的核算和監督,加強工程項目預算、合同、決算之間的對比分析等等,以便不斷地改善經營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內部潛力。因此,加強工程項目管理中的財務監督管理十分必要。
二、當前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編制缺乏有效的審核
陜西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所轄的各縣級分公司的工程項目主要分為主網工程和配網工程,工程預算管理的流程并不相同。主網改造工程則由縣級分公司提出可研報告,編制概算,報經集團公司計劃基建部批復項目。施工設計由集團公司所屬的設計公司承擔,同時形成工程項目預算。配網的施工設計主要由縣級分公司自行承擔,生產技術部門根據工程量編制概預算,上報集團公司審定后下撥工程資金預算額度。
在這種模式下,縣級分公司配網工程完全由生產技術部進行編制,并無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和監督,預算編制的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而在集團公司批復的配網預算,也未能對預算編制依據、工作量、價格等進行細致的審核,主要是依據縣級分公司計劃投資的資金總量作為控制標準。同時,經過集團公司批復的預算也未能及時傳遞到財務部門,從而使得財務部門無法掌握預算后期執行差異差生的具體原因,并對預算編制部門的工作實施有效監督。
(二)工程建設過程中會計控制失效
工程項目的會計控制主要指的是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項目成本的會計確認、記錄和披露,但由于目前工程項目材料供應、施工費用結算等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使得工程項目的會計控制實效,會計期末的在建工程報表項目不能真實的反映工程項目的實際裝況。
三、加強財務監督職能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運用
(一)加強對于工程預算的審核
在工程項目預算編制完成后,應當增加由獨立于編制部門的其他部門的審核程序,從而保證上報集團公司的工程項目預算合理、完整、準確。而實施這種審核職能的最佳選擇是財務部門,建議在財務部門設置工程預算崗位,或者由財務預算人員兼任。財務部門應該熟知工程概預算的編制全過程,包括上報概預算時包含的工程量和使用的材料價格。對生產技術部編制的工程概預算在上報前由財務部門管理預決算的人員審核;對后期集團批復的工程預算額,財務人員應該熟知批復的預算額與縣級分公司工程概預算額產生差異的原因。這樣做有利于從管理的源頭抓管理的重點,而且對下階段工程管理中涉及的財務控制能夠提供更實質性的內容。
(二)工程進度撥款控制
工程進度撥款控制是實施工程造價全過程控制的重要內容。在嚴格規范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要求在工程進度到了一定階段,需要撥款時,要求各施工單位按實際完工數量提交已完工程預算,財務部門配合生產技術部門對各施工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深入現場逐項核實,力求完整、準確,共同形成《工程進度確認單》。在確定了各施工單位的已完工程量后,根據確認的各項工程量進行造價核算,從而確定已完工程實際造價,由施工單位填制《工程進度款結算確認單》(參考格式見附件1),生產技術部門、財務部門審核確認。財務部門據此作為撥付進度工程款的依據,同時也可有理有據地拒絕某些施工單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期撥付的情況發生。
四、保證財務監督職能落實的措施
(一)明確財務部門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職責
要保證工程項目管理中財務監督職能的落實,就需要對財務部門的崗位職責進行調整、明確。財務部門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應當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概算、工程預決算、從項目建設到項目竣工結束的財務決算全過程。
(二)調整或重新設計工程項目管理流程
在明確了財務部門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崗位職責之后,應當根據部門/崗位職責,在原有的工程管理流程中設置相應的控制點,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控制。如在配網工程項目預算編制完成后,需要增加財務部門的審核控制;在向施工單位支付進度款的過程中,需要增加財務部門與預算、合同核對的控制措施等等,并通過公司規章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確。
五、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