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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有科技型中小企業13余萬家,從業人員達1000多萬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數量在我國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中大約只占到3.3%,但它們卻創造了我國80%的新產品和60%的發明專利,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最為重要的有生力量之一。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難以與現有的商業銀行貸款管理體系有效對接,再加上上市融資的門檻較高和風險投資體系的不完善,致使缺乏有效融資途徑成為了長期以來影響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目前,我國7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依靠內源性融資渠道來解決自身的資金需求,我國每年產生的2萬余件科研成果中,真正能夠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僅占15%左右,而最終能夠形成規模化產業生產的僅占3%左右。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了我國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因素,這一問題直接影響到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將高新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化的進程和效果,致使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難以抓住機遇做大做強,以科技創新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潛力難以得到充分的挖掘和發揮。
我國社會融資中直接融資比重過小
目前,我國全社會融資總額中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比例大致為10:2,直接融資在我國社會融資中所占的比重明顯過小。由于不論是發行股票融資還是發行債券融資,大型企業在渠道上均占有明顯優勢,導致我國每年中小企業僅有1.3%的融資額來自于直接融資途徑,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的融資需求特點,使得其與以資本市場和風險投資為代表的直接融資途徑具有天然的親和性,我國眾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希望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解決企業長期發展資金需求的迫切愿望與我國直接融資渠道融資能力不足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反差,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并予以深入分析。
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造良好的直接融資渠道
1.資本市場
科技型中小企業所研發的技術和產品專業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評判因素復雜,影響研發成功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致使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的規模遠遠不能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鑒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身的融資需求的特征,世界上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大多在資本市場的建設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設立有專門化的融資板塊,以便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支持,比較典型的有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英國的AIM市場等。這些專業化的資本市場融資渠道的設立,開拓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范圍,為其融資提供了諸多便利,充分體現了一國政府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本國經濟健康發展的積極作用的高度重視和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
2.風險投資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之外,風險投資成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重要的專門化的直接融資渠道。風險投資屬于一種典型的權益資本,其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為了獲得企業的股權,而是通過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使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成熟并取得良好的經營業績、獲取豐厚的企業盈利之后,適時的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一定的途徑在特定的資本市場上市,進而賣出股權以回收其所投入的風險資本,并實現資本的增值,從而開始新一輪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正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所具有的高成長性和高回報預期,使得其對風險投資產生了必然的內在的吸引力,成為了風險資本主要的投資對象。
3.場外市場
關鍵詞:海洋科技中小企業;天使投資;風險投資
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將是一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的產業,是高風險、高投入、回收周期長、專業參與性高的產業領域。目前,浙江省海洋科技產業整體處于發展的初中期,在發展模式、技術創新等諸多方面還很不成熟,投資風險較大。因此,在選擇融資時首先應合理利用政府杠桿拓展融資渠道,積極利用政府的產業扶持基金和科技創新基金;其次應積極密切關注風險投資動向,合理利用民間資本和外資,為其健康高速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一、浙江省海洋科技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存在問題
浙江統籌多種科技資源,通過多種組織方式,對當地經濟發展特別是民營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支撐和帶動作用,但是,海洋科技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1.海洋科技企業在證市場股權融資非常難
我國股票市場定位的功能主要是為了支持大中型企業改革,并向國有大中型企業融資傾斜。在主板市場上市公司非常嚴格的資格條件,如需要達到一定規模、盈利能力的持續記錄。股票市場的高門檻,使得海洋高新技術企業絕大多數難以滿足這些要求,不能享受平等的進入條件。海洋高新技術企業很難在主板市場股權融資。到2013年底,我國海洋產業上市公司49家。在這49家涉海上市公司中,海洋第一產業上市公司有5家,第二和第三產業有48家。其中,在涉海的第二、第三產業中,主業為港口、航運產業占涉海上市公司總數超過70-80%。這表明在現行股權資源配置下,涉海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融資主體的大多數資源主要流向港口工業、海上運輸、海洋礦產資源開采業,而海洋高新技術產業占整體融資比例偏小。
2.天使投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天使投資是高科技創業早期最重要的資金來源。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居民收入穩步增長,截至2013年底,除港澳臺之外的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千萬富豪(含億萬富豪及以上)人數已達109.3萬人,其中億萬富豪人數已達6 .87萬人,全國每1340人中有1人是千萬富豪,每2萬人中有1人是億萬富豪,浙江省所占比重更高。投資開始成為富裕家庭理財的重要內容。發展天使投資基金,無疑為這些個人資本提供一個良好的投資渠道。如果中國仍然維持較低的儲蓄率,浙江、江蘇、廣東等省份的民營企業家、私營業主很可能由于高新技術產業的高回報而先行進入天使投資領域。總體來說,浙江省已經初步具備了本土天使投資大量出現的現實條件,但天使投資并不很活躍。據我們對海洋經濟開發區科技企業調查統計顯示,在受訪企業中,普遍認為天使投資較不活躍。
3.風險投資存在問題
1985年1月11日,我國第一家專營新技術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企業-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截止2013年底,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各類機構數達到1096家,其中,創投企業(基金)860家,管理資本總量達到3198.0億元相對于2003年的機構數和資本數,分別增長3.5倍和6倍。但與國外相比存在明顯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
(1)缺乏獲得巨額投資收益的示范效應。目前,我省高科技創業企業的平均回報率只有10%左右,風險投資難以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投資者吸引力不大。而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風險投資年平均回報率達20%,而股票投資的年平均回報率達9%-15%,國債投資回報率為5%-6%。
(2)風險投資資本來源渠道單一。與發達國家相比,我省風險投資渠道單一,政府資金比重大,總量不足,政府參與太多,民間資本投資積極性不高。我省大部分風險投資屬于政府主導型的“官辦民營”。資金來源主要集中與政府專項撥款和金融貸款。在發達國家,風險投資主要來自養老基、社會捐贈、銀行持股公司、富有的家庭和個人、投資銀行、非金融機構。
(3)人才缺乏。有經驗的投資家不但熟悉金融市場,精通財務、項目評估知識,而且具備對新技術極為敏感的洞察力,對新技術、新產品的走向及潛力具有準確判斷力。但我省目前已有風險投資機構人員素質普遍欠佳,管理經驗欠缺,大部分投資公司對投資項目的后期跟蹤和輔導跟不上,從而無法與國內外有實力的風險投資機構競爭。此外被投資方與投資方在投資理念方面存在差異,投資效率較底。
(4)缺乏大型風險投資機構。浙江省在受調查的155家風險投資機構中,注冊資本為5億元以上的僅占8.568%,明顯低于廣東(30.687%),上海(23.355%),北京(30.801%)。既沒有深圳創投、蘇州創投、江蘇高科技投資這樣的百億級集團,也沒有一家與國家級金融機構或者國際知名創投企業合作設立的創投機構。與中國的其他地區相比,浙江風險投資選擇高新技術產業的比重較低,累計對高新技術企投資額比為42.668%低于國家(50.265%)。在投資項目所處生命周期上重心比較偏后,2013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的項目數量占40.90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205%,比江蘇低13.378%,特別是種子項目占比連續三年下降;投資項目退出的平均持股時間從2009年的5.218年下降到2013年的3.965年,項目的成功率比較高,這大大偏離創業風險投資的高風險、高收益的基本特性。
二、完善金融支持海洋科技中小企業發展的直接融資體系
1.發展天使投資的對策
我省未來天使投資者可能來源于以下人群:海歸的高學歷新富階層和外企中的中方高級管理人員、個體經營者和經商成功者、國內電信和金融等行業職業經理人。促進天使投資的對策:
(1)加強對投資者教育與宣傳。許多民營企業家、私營企業主有資金,但缺乏對高技術風險投資的正確認識,他們不愿意投資于“高風險、高回報”行業。專業投資機構可以定期對他們舉辦專業培訓和講座。
(2)設立天使投資團體。設立了密切的天使投資團體,如投資者俱樂部或天使投資俱樂部。如果私人資本可以以集體的形式出資,很容易建立一個穩定的管理機制和投資機制,有利于天使投資行業的快速發展
2.發展風險投資的對策
(1)引導民營產業資本進入創業風險投資領域。參照北京、深圳等地的政策,對于民營企業出資參與設立海洋科技產業領域的創業投資基金,可按募集資金額和投資額給予相應的一次性獎勵,并對符合導向的投資項目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助。探討出臺民營產業資本對創業投資領域的投入可直接抵扣出資企業的應納稅額等特殊政策。借鑒廣州等地政策,對于投向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尤其是前期企業的投資金額和比例達到一定條件的創投企業,參照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同等政策待遇,并享受一定的資金補助。擴大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的規模,加大跟進投資、階段參股和風險補助的力度。鼓勵省內大中型制造業骨干龍頭企業利用技術、資本等優勢,加快組建瞄準相應產業領域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并通過主導和參與科技孵化器開發,配套發展天使投資基金。
(2)風險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是避免雙重征稅,政府為了鼓勵風險基金的發展,對風險投資基金也實施減免公司所得稅及營業稅。二是鼓勵投資稅收優惠,將“天使投資人”、 “風險投資人” 當年投入海洋創新風險的投資額從投資者個人或企業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對于已繳納所得稅,允許從投資者個人或企業未來應繳納的所得稅中抵扣的處理。三是資本利得稅優惠,由于風險投資基金投資海洋高新技術項目對國民經濟的巨大促進作用,因此建議浙江省對此類風險投資股息和資本利得,也應得到個人或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待遇。
(3)開辟多渠道的風險投資資金來源。風險投資的最顯著特征就是高風險和高收益的中長期投資。在政府加大投資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增加投資的來源,我國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等是目前最有實力參與風險投資的機構投資者。截止2013年底,我省養老基金結余1109億元,全國社會保險基金2013年年末滾存結余40943億元,商業銀行更有資金實力,這些資金幾乎沒有參與風險投資,我國頂層設計應該對現行養老金基金管理辦法、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作合理修改,適當放寬對這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一定比例養老基金資金、保險公司資金和商業銀行資金參與風險投資。
(4)培育壯大的政策性風險投資機構。借鑒深圳、蘇州發展模式,以大型國有控股投資公司為依托,設立一批以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為重點、以中長期投資為主的大型國有股權和創業投資集團。積極爭取納入國家新興產業的投入計劃,組織一批海洋科技風險投資基金。改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國有資產評價體系,將風險投資納入考核范圍,允許將適當的投資風險和損失等同于創造利潤。依托省市商業風險引導基金和省海洋產業投資基金與國際風險投資機構合作建立一批專業領域的天使投資基金。
3.創新區域資本市場
為了進一步加快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在爭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基礎上積極爭取國家“新三板”試點,建立規范、活躍區域資本市場。深化溫州金融改革,以區域資本市場建設為依托,暢通投資和融資的信息溝通渠道,并通過開展、引導提高民間資本參與發起、募集、參股、信托、地方債券等多種形式參與高科技工業園區和技術孵化平臺建設和創投風險資本發展。
結合高新區和科學城建設,建立產融結合的風險資本產業集聚區。以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未來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為中心,組建專業化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重點參與園區內海洋科技初創企業的風險投資。建議結合國家級大學科技園、海創園、省科技孵化器,扶持一批與平臺發展互動、專業化運作的風險投資基金。學習北京中關村、天津濱海新區等地經驗,在杭州高新區、寧波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有條件地方,探索建立吸引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集聚的制度和政策,打造國內領先海洋風險投資機構集聚區。
4.積極發展新型海洋科技金融組織
一是積極打造省級海洋科技產業債券融資平臺,支持海洋科技企業發行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以及通過集合債券、中小企業集合信托債權基金等實現債權融資。二是在浙江省各大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等海洋科技產業密集地區設立海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專業科技信托公司等,為海洋科技企業提供債權和股權融資;加快設立各類創投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為海洋科技企業的成長提供資本支持。三是發行海洋科技企業混合金融工具,一旦從種子期進入成長期公開上市,可以轉換成對應的價值股票;若投資失敗,則優先獲得償還。四是發行海洋科技企業的優先股股票,該股票的股利支付率在企業創業的初期很低,隨著企業的發展而逐漸遞增,如果企業上市可達到雙贏。五是獎勵管理層和員工股票期權,賦予其按照一個固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普通股的權力,以鼓勵其努力工作。
參考文獻:
[1]謝子遠.硅谷銀行模式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創新,2010年第5期.
一、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與體系比較
(一)美國。美國資本市場比較完善,金融工具種類繁多,市場比較有效,因此美國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主要是政府引導民間資本投資中小企業,利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資本市場配合政府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
1、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從1953年美國頒布《中小企業條例》到以后的半個世紀,美國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專門法律:《中小企業經濟政策法》、《小企業資本形成法》、《小企業工作保護法》、《小企業規章強制公平法》等。這些對于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為防止信貸緊縮導致中小企業倒閉和結構性倒閉,美國制定和實施了“擔保開發公司計劃”、“微型貸款計劃”等多種資金援助計劃,使按正常渠道無法獲得貸款的小企業得到資金支持。
2、設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除了法律支持,美國還成立了隸屬于聯邦政府的獨立機構――小企業管理局,且在各州設立了眾多辦事處和分支機構,主要職能是向中小企業提供援助和咨詢。小企業管理局的主要貸款形式有以下三種:①直接貸款。小企業管理局可直接向小企業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美元,貸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場利率。②協調貸款。這種貸款由小企業管理局與地方開發公司和金融機構共同提供,包括小建設承包商貸款、季節性貸款等。③擔保貸款。美國小企業法授權小企業管理局向不能從一般渠道獲得合理條件貸款的小企業所獲得的貸款提供擔保。為鼓勵小企業擴大出口,小企業管理局積極地為進入國際市場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擔保貸款額不低于50萬美元,擔保比例高達90%。
3、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暢通。美國有著完善的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很完善,不需再通過政府來創建,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還建立“天使資本”電子網絡,借助互聯網吸引民間資本向小企業融資。此外,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資金來源。納斯達克小型市場、小額股票掛牌系統及粉紅單市場等是專門為中小企業的資本交易提供服務的,其入市標準較低,在最底層的粉紅單市場不需要任何條件就可以上市。據統計,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和股票向私人投資者募集的資金占到了美國中小企業融資總額的4%。
(二)日本。美國是依靠政府引導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投資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日本則主要是政府直接向中小企業貸款。
1、中小企業行政、金融機構的建立。1948年日本制定了中小企業廳設置法,并于同年在通商產業省設置了“中小企業廳”,作為政府的一個永久性機構履行保護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職能。日本政府從1949年開始,已先后制定了30多部中小企業專門法律,專門制定了中小企業設備現代化資金貸款制度和設備租賃制度兩項政策,為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貸款、協調貸款和擔保貸款三種形式的長期、無息貸款。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起主導作用的是中小金融機構,包括民間中小金融機構和政府金融機構兩大類。民間中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地方銀行、信用組合等。民間中小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眾多而密集,全國共有2,000多家,占全部民間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總數的40%以上。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和完善。1958年9月,日本政府頒布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法》,并依據該法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從而創設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該體系補充和完善了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即在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由信用保證協會對其債務進行擔保,而信用保證協會承保的債務再由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進行保險,以順暢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近年來,日本政府還采取措施,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如放寬擔保要求、提高擔保額度、推動籌資渠道多元化等。
3、中小企業金融政策的創新。首先,調整中小企業政策及其對象范圍。過去僅把“生產率和工資水平與大企業有差距的企業層”劃為中小企業,現在“當企業積極開展經營活動時,在市場上獲得所需要各種經營資源有困難的企業”均可作為中小企業對待;其次,加大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從2000年開始,出臺了一系列旨在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第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第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經營安全網,實行特別貸款制度。
(三)發展中國家
1、印度。印度政府設立了一些專門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公共機構,政府在所有的機關領域給中小企業提供支持,并通過這些機構具體執行。這些支持包括提供廠區和產業設施、提供信貸、提供咨詢及培訓服務、實行政府訂購、提供中小企業發展的機會等方面。所有這些優惠條件企業都能夠切實地享受到,比如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大企業享受不到的低息貸款;可以用低于市場水平的價格租用廠區。
2、非洲國家。近年來,一些非洲國家政府也采取了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增加中小企業的低息貸款;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在進口及稅收方面給予必要的優惠;建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門機構;建立多種性質、多種層次的中小企業。如塞內加爾,在各大區首府建立“工業區”,為中小企業提供必要的廠房、道路、水、電、管道等,鼓勵興建、擴建中小企業,制定《小投資法》,規定中小企業享有與大企業相同的減息貸款優待,免除中小企業重要設備、部件等物品的進口稅。再如坦桑尼亞,“小企業發展組織”采用“工業群”的形式發展中小企業,最初的試驗廠地選擇達累斯拉姆特薩拉維街,主要從事木器家具、金屬制品的生產,這類“工業群”投資小,便于生產和管理,產品銷售方便。
二、國外中小企業融資制度與體系對我國的啟示
以上分析可以發現,國外的融資模式很重視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扶持,確立了以市場為主體,以政府為保障的中小企業金融體系,這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取得了顯著成效,這一體制對于解決我國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很有借鑒意義。
(一)盡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表明,金融支持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促進中小企業持續穩健發展的有效辦法。我國應明確中小企業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界定中小企業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明確鼓勵與扶持小企業發展的主要政策措施。200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正是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標志,但這一法律還存在一些缺陷,而目前也沒有與之相配的如行業振興、金融、中介服務等方面政策。所以,我國今后應盡快健全中小企業法律體系,以促進法為指導,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中小企業融資法》等,以便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范圍、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
(二)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公平、健康的環境。要轉變觀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視,給中小企業以“國民待遇”,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公平、健康的環境。加強中小企業與銀行的合作關系,在銀行面前,中小企業應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地位。銀行是否貸款以企業項目的風險高低為標準,而不以所有制性質為標準。政府應鼓勵銀行積極地向中小企業貸款,在中小企業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發揮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時加大政策執行力度,給中小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外部環境。
(三)發展與中小企業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國外實證研究發現,銀行規模與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率之間存在著負相關關系。如在美國,資產不足1億美元的小銀行,其中小企業貸款占企業貸款的比重為96.7%、中小企業貸款占銀行資產的比重為8.9%,而對于資產超過50億元的銀行而言,這兩個比例分別是16.9%和2.9%。目前,我國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應做到:一是加快整合、改造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步伐;二是盡快制定和頒布實施《中小金融機構法》;三是盡快建立中小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實行與金融機構經營風險掛鉤的差別保費率,從制度上強化中小金融機構的公信力。
(四)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一方面應從外部環境入手,在金融系統建立起中小企業的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包括對中小企業進行分類,擇優建立信用等級檔案,推定其信譽度,作為發貸的依據。建立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統,規范其作業行為。在這方面已有較成功的實例,如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的香港、臺灣等地區的主要信用管理機構都是企業,在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從中小企業自身找問題,目前民營企業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提高信用級別,還可以通過構筑信用體系法制保障系統、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和企業資信系統、與國際接軌的企業信用評級系統等多種方法來提升自身的信用度。
關鍵詞:中小企業 間接融資 后危機時代 融資機制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8-192-02
中小企業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對促進中小企業成長,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從2008年金融危機襲來之時,我國的政府部門就出臺了很多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如廣東省中小企業局發起的“銀政企項目”,九大銀行參與項目合作,共同搭建了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推出了多種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貸款優惠政策和金融服務產品,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中小企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重視,但是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仍然任重道遠。
一、后危機時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瓶頸"
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我國當前的中小企業正處于產業轉型升級的時代。任何企業要想高速發展,壯大自己的實力,都必須要融資。國有企業可以通過國家一次投資而完成,中小企業則只有完全靠自己,因而中小企業必須要有十分妥當的融資戰略。正如經濟學家吳敬璉說的,融資難已成為當前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中國的中小企業至今無法走出融資難的困境。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表現
1.融資渠道不暢通。在我國,不論是作為間接融資的銀行信貸還是企業直接融資的證券市場,都是主要為國有企業的發展提供服務的。而對中小企業而言,因缺乏國家的政策支持和自身經營透明度不夠等原因,銀行和某些金融機構,對這類企業存在著信貸的心理障礙,容易采取信貸歧視政策,即使對效益較好的中小企業,銀行也較少考慮。同時證券市場的建立,更大程度是為國有企業的發展提供融資渠道,中小企業通過上市獲得融資的壁壘很高。
2.融資成本高。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還不規范,增加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獲得發展資金的成本。許多中小企業在萬般無奈之下,被迫引入高成本資金。這不僅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而且增加了金融風險。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資信程度低、存活率不高、風險較大等情況,這是造成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困難的內因。
(1)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尤其是財務管理水平普遍較低,相對不規范、不穩定,缺乏足夠的財務審計制度,財務報告隨意性大,真實性差,信息透明度不高,使得銀行為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增加。
(2)中小企業普遍信用經營理念匱乏,信譽觀念淡薄,資信等級較差。加之個別中小企業抽逃資金、拖欠賬款現象頻發,影響了整體的信用形象。
(3)中小企業大多規模小,自有資本、償債能力有限,抵御經營環境變化的能力較弱,存活率不高,經常是曇花一現,導致中小企業借款的抵押和擔保難以落實。
2.外部原因。
(1)銀行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考慮。中小企業面臨的是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其經營風險和市場淘汰率相對較高,這些因素決定了其負擔過重,效益不佳。在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為原則的經營信條下,對中小企業貸款采取了極慎重的態度。貸款給大企業和小企業、貸款10億元和貸款1000萬元,其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相差無幾,而有可能產生的效益是不同的,這就造成銀行工作人員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前提下,寧可做“批發”而不愿意做“零售”業務。
(2)銀行控制風險的要求。隨著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的深入,為了防范金融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使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實行了信貸收縮和信貸集中的策略,風險管理責任制度日益強化,并且大部分實行了終身責任追究,導致其為了自身利益不愿對缺乏抵押、擔保而自身信用度不高的中小企業貸款。
(3)所有制不兼容的問題。我國銀行業的主體是國有商業銀行,扶持國有經濟的發展,應是國有商業銀行的重要準則。在中小企業中民營企業居多,雖然近幾年銀行在發放貸款中很大程度上所依據的是企業的經營狀況,但總體上講,國有商業銀行首先保障國有大中型企業融資需求投放的基本原則并沒有改變,在同等條件下,國有商業銀行的投放天平是傾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的。
(4)法律、法規方面的原因。由于對保護銀行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制建設的滯后,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現在銀行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大多數是宏觀指導性的意見,缺乏相關法規的配套、銜接,使中小企業和商業銀行都缺乏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保證。加之由于人為因素的原因,一些地方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院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銀行在維護金融債權的過程中“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也多有發生,加劇了銀行“恐貸”心理,從而也造成“企業貸款難,銀行難貸款”的局面。
二、間接融資方式是破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瓶頸”的突破口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特點
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不同,對融資渠道和條件的要求也不同。
1.從發展類型上看,我國中小企業可分為制造業型、服務業型、高新技術型以及社區型等幾種類型。(1)制造業型中小企業經營活動涉及的面較寬,資金周轉較慢,資金需求量較大,融資難度相應大一些;(2)服務業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量小、頻率高、周期短、隨機性大,相對其它中小企業而言,是一般中小型商業銀行比較愿意給予貸款的對象;(3)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按照國際慣例,主要資金來源是各種類型的風險投資基金;(4)社區型中小企業(包括街道手工工業)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較易獲得政府的扶持性資金,另外社區共同集資也是這類企業的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
2.從發展階段上看,中小企業在創辦階段的資金一般以股權融資的形式取得,債務融資占比很小;投入經營階段的流動資金主要從商業銀行以貸款的方式獲得,但主要部分的資金仍是從各方面增加產權資金;進入增長發展階段后,外部融資成為關鍵,資金主要從商業銀行及各種投資公司以債務資金的形式獲得;開始成熟階段則主要以大公司參股、雇員認股、股票公開上市等形式以及從投資公司、商業銀行籌集發展改造所需資金。
(二)間接融資方式更符合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
由上述分析不難看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應堅持“兩條腿”走路,既要靠擴大直接融資,也要靠間接融資,既要有股權融資,也要靠債務融資,但各種形式的側重點不同。直接融資、股權融資較適合具備高成長性,同時承擔高風險的高科技型中小企業,間接融資、債務融資較適合投資風險相對較低,但回報比較穩定的服務業、制造業型中小企業。
縱觀我國的中小企業:(1)絕大多數分布于勞動密集型的傳統產業,高科技型中小企業占比相對偏低;(2)出現融資難問題的多為處于投入經營階段或進入增長發展階段后的中小企業。
同時由于:第一,我國目前企業直接融資還處于發展初期,根據2003年的統計,全部非金融部門(主要是企業部門)的融資來源中,銀行等金融機構渠道的來源高達97%,這表明企業融資還是通過銀行,以間接融資方式取得的;第二,雖然深交所已推出中小企業板,但由于上市公司數量少、門檻較高,所以還難以從整體上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因此,這就決定了中小企業融資無論選擇何種具體形式,都必須著眼于利用或分流銀行資金,否則就不能從根本上大面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因而,盡快完善以銀行為主渠道的間接融資機制就成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當務之急。
三、對策性建議
從上述分析不難看出,信用缺失是問題產生的癥結,因此圍繞如何重塑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使間接融資機制真正發揮作用,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構建多層次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近年來,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但是,仍然存在著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擔保機構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擔保機構運作存在不規范行為等一系列問題。為此,應盡快加大資金支持和補償力度,引導民間資金用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稅收政策扶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擔保機構信息化建設,加強信用擔保行業的維權與自律,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改善、提高中小企業信用,對于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御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應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實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查詢、服務的社會化,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另一方面,積極開展建立信用制度的普及教育工作,對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質量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征集、評級、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推動試點工作,加快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3.發展地方中小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地方中小銀行,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途徑。從我國中小銀行的現狀看,不僅數量嚴重不足,而且面臨進一步發展的諸多障礙。目前縣及縣以下金融機構,主要是四大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近幾年來,四大銀行在集約化經營過程中,不同程度減少了縣以下分支機構,或上收了縣以下分支機構的貸款權。而農村信用社雖然數量眾多,但經營虧損,風險突出,無力滿足縣域經濟中廣大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因此,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專門機構,包括政策性與商業性的地方中小銀行,在某種程度上能夠促進中小企業間接融資的發展。
4.加強間接融資的外部環境建設。包括加大政策扶持與行業維權、建立中小企業支持服務體系、加強中小企業立法、盡快實現利率市場化等一系列措施,以更好的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所有制歧視
一、引言
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特點,其發展不可能主要依靠股權融資(直接融資),多數只能依靠銀行貸款及其它間接融資方式獲得流動資金。因此可以說間接融資是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撐。近年來,中國政府陸續頒布多項法規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例如2003年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以及2005年至2006年銀監會等部門出臺的一系列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放寬政策,這正是本文研究的興趣點所在。本文關注的是融資放寬措施是對國有中小型企業更有利,還是對私營、外資企業傾斜更有利?同為中小企業,受益于逐漸寬松的間接融資環境,非國有中小型企業是否遭到了歧視。
許多學者將所有制歧視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①],但是國內學術界使用的數據證據多是來自局部地區企業的問卷調查,或者中小企業板塊企業年報。例如,徐洪水(2001)經濟學論文,郭斌和劉曼路(2002),虞群娥和李愛喜(2007),都以民間金融與中小企業發展都較為成熟的浙江地區為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也都選擇了問卷調查。梁冰(2005)選擇了全國東、中、西部有代表性的六個城市的1105 戶中小企業進行入戶問卷調查。田東霞(2005)等專門對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發展做了經濟與法律等多方面的論述。此外,2002年德國IFO經濟研究所、國家信息中心中經網、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調查系統及國經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心等機構組成的“中國中小企業經營狀況聯合專題調查項目”(IFO等聯合項目)獲得的數據也被很多研究所使用,例如康立(2007)。以上的研究方法是企業個體層面的調查,能夠獲得第一手詳實數據,但是仍然存在有兩個缺點:首先,問卷調查準確度難以保證。問卷調查高成本與低收益的特點決定了獲得樣本量的有限。多數只能得到各種間接融資渠道選擇比例,并不能獲得實際間接融資變動的精確數字。其次,問卷調查方法難以實現持續性,并且抽樣方法也因人而異,造成無法對研究對象進行持續統一的關注中國。也有學者使用資本市場的數據進行研究的,比如劉建勇和楊浩(2008)就對2006年一年的中小企業板塊企業數據進行統計比較,得到規模歧視大于所有制歧視的結論。康晶(2007)選擇了單個上市企業進行融資研究。趙英軍(2006)從單個城市信用社角度出發,研究中小銀行的貸款業務。還有一部分研究建立在銀行貸款流向的統計分析上,例如李凱慧(2003)就研究了國有銀行對非國有企業貸款占全部銀行貸款的比例問題。但是簡單的統計比較具有很大的局限,難以對各種因素綜合考慮。
針對以上研究方法的不足,本文考慮采用中小企業面板數據對所有制歧視的存在進行驗證,對近幾年來的政策效果做一個實證分析。目前國內使用面板數據分析的文獻極少。陳曉紅和劉劍(2006)的截面數據回歸分析是有意義的嘗試工作。他們主要考察的是銀行貸款余額,這一點與本文的關注點不同。凌智勇(2004)對上市公司的多年平均數據做了相關回歸分析,其中使用到了短期貸款、長期貸款、流動負債率等變量經濟學論文,并控制了貸款額度增加額與總資產之比為因變量,這一點和本文有相似之處。本文采用面板數據無疑會給研究帶來很多好處,尤其是調查數據時間上的持續能夠反映各年度政策效應的趨勢,并且由于統計口徑一致從而能夠被不同研究者驗證研究成果。
本文以下安排為:第二部分介紹研究方法和數據處理,第三部分是文章的計量模型分析和估計結果,第四部分按照實際控股類型重新定義企業所有制,做了穩健性的檢驗,第五部分是全文的總結。
二、研究方法和數據[②]處理
如前所述,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是使用面板數據進行政策分析,分析對象是2001年至2006年間有關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具體有兩個關注事件: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銀監會2005年7月的《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以及之后的一系列銀行等金融業的間接融資放寬政策,比如國家開發銀行開展的“兩臺一組”中小企業貸款模式等等。以這一段時間的政策效果為研究對象的國內還有應展宇(2004)等,但是這些主要是用文字論述政策變遷的影響。
表1:中小型企業劃分標準
行業
指標
單位
中型
小型
建筑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資產總額
人
萬元
萬元
600~3000
3000~30000
4000~40000
6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交通運輸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人
萬元
500~3000
3000~30000
500以下
3000以下
工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資產總額
人
萬元
萬元
300~2000
3000~30000
4000~40000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郵政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人
萬元
400~1000
3000~30000
4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和餐飲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人
萬元
400~800
3000~15000
4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人
萬元
100~500
1000~15000
100以下
1000以下
批發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量
銷售額
人
萬元
100~200
3000~30000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制度安排
中圖分類號:F59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949X(2008)-10-0037-02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中小企業已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從統計數據上看,我國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數的99.8%,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占60%和40%,每年出口創匯占60%,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因此可以說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擴大就業中占有極其重要地位。但是受社會整體信用環境、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銀行自身定位等因素影響,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由來已久。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僅占全國金融機構貸款的22%。在上市公司中,中小企業數量約占滬深兩市公司的9%,而融資額占比僅為3%。近一段時間以來,由于信貸從緊、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人民幣升值、外需大幅下滑等原因“匯合”,中小企業貸款融資和發展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對于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即包括中小企業自身條件的局限性,也包括宏觀政策的扶持力度、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市場選擇等多種因素。
從中小企業自身來說,加強實力和誠信水平的提升是解決融資難現狀的首要任務。任何方面的加強與完善,都取代不了中小企業的自身發展和自身信用度的提高。因此一方面企業必須要強化信用觀念,加強公司治理建設,主觀上積極構筑良好的銀企關系。另一方面也可通過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來加強內部融資的力度,同時發展到一定規模,可轉化為股份制公司,最后爭取上市,突破融資的障礙與瓶頸。
而從銀行角度來說,長期以來,由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經營透明度和抵押條件上的差別,以及銀行追求規模效應的因素,包括融資在內的各項金融服務都不可避免地向大型企業集團傾斜,而造成對中小企業的惜貸。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金融機構觀念轉變勢在必行。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必須要擴散思路,從現實的多方面去考慮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切實可行的創新產品,提供更多規避匯率風險的金融服務,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對于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最為關鍵的還是宏觀環境的建設,國家相關部門需要進一步出臺措施,完善我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體系,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作出更多的制度性安排。首先是金融體系的完善。在金融機構體系方面,亟待構建中小企業銀行等一些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地區、社區性金融機構,進一步推動多種形式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美國有2萬家地方性的中小銀行,意大利有9萬多家,這些中小銀行由于資金和規模的限制很難給大企業提供貸款支持,他們的主要客戶就是當地的中小企業,極大的促進了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也賺取了相當的利潤,形成企業和銀行的良性循環發展,達到雙贏的效果。
其次是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種渠道: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的專項資金。二是通過證券市場發行債券,向社會直接籌資。二是中小企業互助基金。我國應該建立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發展基金的發展,為基金的發展創造好的環境。
此外,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也是重要舉措之一。
(1)積極發展中小企業上市。通過公開上市,中小企業可以增強影響力并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商業銀行提供進一步融資服務創造有利條件。因此我們必須加快發展中小企業板,加緊創業板推出進程,引導全社會資金合理配置,降低交易成本。
(2)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加入到企業債的發行行列中來。目前無論從市場成熟角度,還是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環境來看,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已經可以起步,發行短期融資券不僅有利于中小企業優化財務結構,增加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而且對于提高中小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知名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個體規模偏小的中小企業還可推廣集合發債的模式,這將從更大范圍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能較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中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的問題,同時也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了新途徑、新模式。
當然,市場人士也指出,中小企業的參與債券市場,在信息披露、評級制度等方面對我們的債券市場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在短期融資券的信息披露方面,應有針對性地探討事前預防、嚴格披露、監管得力等措施。同時,投資人也需要進一步提高風險識別與判斷能力。市場既需要保護,也需要完善,既需要規范,也需要創新,只有健康的市場,才是可持續發展的市場。
(3)促進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是投資于具有發展潛力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待企業上市之后或者時機成熟時,轉讓股權,獲得高額回報。基金按組織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產業投資中的風險投資或者創業投資多投資于高新技術和企業創業初期。發達國家的實踐表明,創業投資是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劑。以美國為例,官方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它們一方面為那些融資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無擔保或擔保不充分的貸款,以促進中小企業的科技開發和創新能力,另一方面則對勇于進行創新投資的中小企業投入資金以獲取高額回報。可以借鑒國外經驗,采取官方投資公司和民間風險投資公司結合的辦法,為中小科技企業尤其是私營中小科技企業提供籌資渠道。我國很多經濟發達的地區已經成立了很多類似的投資公司,但仍遠遠滿足不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而且我國產業投資方面的法律和相應的配套機制不完善,也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投資公司的發展。我們知道,我國的產業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是高風險和高收益的高科技,因此,健全的退出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要盡快發展我國的資本市場。在試點階段應給以相應的政策支持。如實行稅收優惠以吸引投資者的參與,減少對基金的費用征收以降低其運營成本。
最后,要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服務體系的建設。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體系,以彌補中小企業銀行信用資源不足的問題。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和營造社會信用法制環境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可以考慮由地方政府出面,在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配合下投資建立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并與各金融機構聯網,實現資源共享。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總之,要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無論從政府、金融機構還是中小企業自身都要審時度勢地從現實情況出發,擺脫以往的觀念束縛,從資金供給者到資金需求者都必須進行徹底的思想轉變。尤其是政府相關部門,在目前國內外經濟都偏緊的形勢下,要從根本上環節中小企業的資金瓶頸,打開其融資渠道,就必須要進行制度革新,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和諧良好的宏觀環境。
參考文獻:
1.張靜,梅強:《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思考》
(菲律賓馬尼拉大學,菲律賓 馬尼拉 999005)
摘 要: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中小企業生產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如何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謀求經營效益最大化,促進自身不斷發展和壯大成為中小企業必須解決的問題。民間借貸融資以其手續靈活、利率彈性大等特點,成為中小企業融通資金的重要途徑,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國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仍存在諸多問題,不僅制約了中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而且還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負面的影響。因而,分析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進行科學規范和有效治理,十分有必要。本文主要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問題及治理對策進行分析。
關鍵詞 :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問題;治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6-0123-02
前言
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助手,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處于重要地位,隨著市場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小企業正逐步成為發展社會生產力的主力軍。同時,中小企業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處于主體地位,在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三農問題的成功解決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從實際情況上看,由于企業資金、規模、技術等方面的影響,國家政策、市場變化等均不同程度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1]。如何切實提升自身綜合實力,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掌握主動權成為中小企業生產和發展的關鍵。
1.民間借貸融資概念及其必要性
1.1民間借貸融資概念
廣義上的民間借貸,是除正規借貸之外的借貸,處在國家宏觀調控與金融監督之外的一種非正規金融活動。民間借貸與正規借貸是一種互補關系,同時也是競爭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融資活動的必然產物。整體上看,民間借貸的特點主要有:(1)參與主體、資金來源具有廣泛性特點。不管是城鎮居民,個體商戶,民營企業主,或者是農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可成為民間借貸的參與主體。(2)借貸方式具有靈活性。通常情況下,民間借貸的借放款雙方主要以現金交易為主,不需要抵押物,這種交易方式較為靈活,手續簡單便捷,大大縮短了資金到位時間,從而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3)借貸形式呈現多樣化趨勢。隨著經濟發展及人們消費觀念和方式的不斷變化,民間借貸形式呈現出多樣化趨勢,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為民間借貸提供了全新的平臺,促進借貸形式的發展及創新。
1.2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必要性
較之于其他融資方式,民間借貸融資優勢突出,成為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必然選擇。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1)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通常情況下,民間借貸融資中的借款和放款雙方熟稔,雖然沒有任何成文規定,但參與者都共同遵守約定俗成的慣例,信用度較高,存在風險共擔、互惠互利等綜合功能。在此基礎上,參與雙方能夠對貸款項目進行科學評價,進行合理的投資決策,并對項目進行實施監督,從而優化資源配置,最大限度降低貸款風險。(2)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場效率。民間融資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的出現打破了原有金融市場融資主體的壟斷局面,促成了融資市場的競爭環境,給正規借貸造成了一定沖擊。這種形勢下,為提高市場競爭力,正規金融機構面臨全新改革,以提高自身競爭優勢,從而促進金融市場效率的全面提高。此外,民間融資的介入,還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正規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并通過多元化產權形式之間的交易實現整體效率,降低金融市場的風險[2]。
2.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問題
2.1法律法規嚴重滯后
我國現行法律體現中,缺乏明確的民間融資及其中介機構法律條例,民間借貸融資長期處于不被法律保護的灰色金融角色,參與雙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3]。同時,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管條例,監管主體缺失,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規定該由誰來管理和規范中小企業的民間融資行為,使得民間融資長期處于國家金融體系之外。這就導致了民間借貸融資的無序、盲目發展,對高度依賴民間融資的中小企業帶來極大的傷害,甚至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2.2非法集資存在的可能性大
當前,民間借貸絕大多數在利率上都是隨行就市,只有極少部分的貸款不計算利息或者僅參照銀行貸款利率。在一些為投資而生產的民間借貸,其貸款利率甚至高于一般銀行借貸,這大大增加了民間高利貸和非法集資的風險,對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社會穩定乃至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極為不利影響。我國雖然采取了一切方式對非法集資進行嚴厲打擊,但由于法律法規較為滯后,使民間借貸融資界定模糊,增加了法律監管難度。在巨大利率的誘惑下,中小企業民間融資容易偏離原來軌道,走向非法集資,影響了企業長遠發展。
2.3國家宏觀調控能力無法有效發揮
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籌集大量資金,但民間資本具有較強的松散性和隱蔽性,價值民間資本本身逐利性的影響,使得民間融資脫離銀行體系。同時,中小企業在進行民間借貸融資過程中,為了逃避監管,多采取現金交易,國家無法掌握真實金融信息,很難對相關行為進行監管。這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的能力,使得國家無法根據信貸總量信息做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政策,最終對社會經濟發展不利。
3.我國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治理對策
3.1以法律形式重新界定民間融資
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確立民間融資合法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性質,確立民間融資合同的各項條款,明顯民間融資適用原則和注意事項,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還要在法律上對非法集資進行進一步界定,明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政策民間融資之間的區別和界限,促進民間借貸融資逐漸走向規范化、程序化。除此之外,還要不斷完善現行金融管理法規,通過法律條文的形式引導、擴寬、規范和監管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和方式,實現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有效監管[4]。
3.2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正常運行
隨著市場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越來越活躍,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不斷突出,逐漸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的主力軍。為保障經濟市場的健康與穩定,須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和手段的監管,具體包括:(1)民間融資機構監管方面。其監管對象主要包括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理財公司等各類融資中介機構。加強對其監管力度,主要通過銀監會、證監會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配合及通力合作,從準入制著手,將那些利用合法平臺從事非法集資的人員予以嚴懲和清除,為民間借貸融資創造良好環境。(2)各類機構日常業務監管方面。主要監管對象涉及到各類民間融資中介機構,須對其經營范圍進行嚴格管理,及時打擊和處理超出經營范圍的行為,從源頭上鏟除非法集資行為,堅決杜絕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成為高利貸或非法集資的溫床。
3.3鼓勵發展民間融資中介組織
民間融資中介質中有利于規范中小企業融資行為,保障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從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為此,國家應積極鼓勵民間融資中介組織的發展,主要包括:(1)信用互助社。由民間資本自發成立,具有互助式性質,其資金來源及借貸對象只限于組織內部成員,與組織外極少存在資金通融[5]。對這些民間融資組織,國家應予以相應的優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到實體經濟體系,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同時,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2)行業協會。通過律師事務所和社會公證機構,為民間融資雙方提供借貸合同代擬、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等業務,并提供相應的法律中介服務,從而有效克服民間借貸市場自身自發性與分散性等缺陷。同時,還能通過電子計算機技術的充分利用,實現民間借貸融資網絡化、信息化,為民間投資者及中小企業提供準確信息,從而促進民間借貸融資的健康、和諧及中小企業的快速、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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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左亞楠.論我國民問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認定[J].商品與質量(科教與法),2011,(12):115.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 保險 風險轉移
一、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現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民間投資迅速擴張,中小企業數量也迅猛增加,到目前為止,中小企業以驚人之勢發展壯大,已有少部分中小企業發展成為國內知名品牌的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如海爾、聯想、娃哈哈、四通等。大部分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力量,為社會制造生產生活用品,提供就業機會,創造物質文化財富。截至2012年底,全國實有企業1366.6萬戶,實有注冊資本82.54萬億元,其中個體工商戶實有4050多萬戶,其中大都是中小微型企業。根據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和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測算,目前中小微型企業占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7%,中小企業和非公有經濟都在保持高速增長。工業產值占總產值的60%,出口占出口總額的68%,貢獻GDP占中國總量的60%以上,每年提供80%的就業機會[1],同時在技術創新方面也同樣成績斐然。
但是,在中小企業為中國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它面臨著嚴重的融資難題。根據央行數據,在中國,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的方式中,有48.41%的中小企業選擇利用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38.89%的中小企業選擇通過銀行信貸來擴大生產規模,而選擇通過其他形式來籌資的中小企業不足13%,其中僅有2.38%的中小企業首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進行中小企業融資。
目前中小企業多數資金還是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和內部集資,即使快四成的資金由銀行信貸得到,其中也幾乎不涵蓋小型微利企業,據銀監會測算,中國銀行貸款主要投放給大中型企業,大企業貸款覆蓋率為100%,中型企業為90%,小企業僅為20%,幾乎沒有微型企業;另外,融資渠道太過狹窄,資本市場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二、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具有相對優勢
(一)保險職能的優勢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功能、資金融通功能和社會管理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基本功能,在輔助中小企業融資時,一方面可以對中小企業增信,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銀行、擔保等機構風險。目前中國保險資金可運用余額和總資產已發展到相當的規模(見表1),且每年都在大幅的增長。因此,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時保險公司在資金上有很大的相對優勢。保險業是專門管理風險的行業,具有風險管理的人才、技術、數據和經驗等優勢,能有效幫助中小企業管理風險、規避風險和控制風險,提高中小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從而提升自身的造血能力也即內源性融資能力。
表1 2004~2012年保險公司資金可運用余額與保險總資產情況
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2012年數據來自新聞網站
(二)保險公司的經驗優勢
保險公司在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汽車消費信貸保險、信用保險等業務領域積累了許多有關融資保險方面的經驗[2],這必將有助于保險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發揮作用,從而實現降低風險的目的。除了信貸款保險之外,保險公司可以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的較成熟的保險產品也有很多,例如抵押物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等這都將為降低中小企業信用風險提供幫助。
(三)銀保合作的優勢
保險公司與銀行的合作由來已久,許多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正從一般的關系向股權合作發展,由松散型發展到緊密合作型,形成雙方業務滲透、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新格局。而將保險植入中小企業融資,既促進了金融創新,又開辟了銀保合作的新領域。
三、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轉移機制的運行模式
(一)投保人是企業的情形――抵押貸款保證保險
抵押擔保是目前金融機構普遍采用的防范風險放款的手段,抵押貸款保險在此基礎上又為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籠罩了一層保護膜,該模式的運作流程如圖1。此種運行模式包含三個當事人:銀行、保險公司和借款中小企業,兩種合同:借貸合同和保險合同,其中保險合同涉及兩個險種,一個是抵押物保險,是將企業用于借款抵押的財產用于投保,屬于財產保險的范疇;另一個是貸款風險保險,屬于信用保險的范疇。
圖1 中小企業抵押貸款保險運行模式
該模式的運作過程: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先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然后三方確定一個合適的抵押率,辦理抵押物保險,并且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的全部權益讓渡給貸款人。在抵押期間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抵押物保險或撤銷保險,如果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抵押登記后,銀行為了防范無法預期的信用風險,可以就該時期向該企業發放的貸款本息和為保險標的向保險公司投保貸款風險保險,由銀行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信貸風險,以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企業和銀行風險的轉移成本為各自繳納的保費,此種情況下,保險人可以收到雙份的保險費。如果貸款到期,存在融通期限的,銀行需要繼續向保險公司購買融通期限內的貸款風險保險,如果沒有融通期限,銀行與保險公司要共同處理事先企業為取得貸款向被保險人抵押的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不能彌補貸款損失,需要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事后保險公司取得向中小企業的代位追償權。
大連轄內6家開展了中小企業融資的保險產品服務的產險公司,其中幾個公司開展了抵押物財產保險,主要針對向銀行貸款、同時根據銀行要求對抵押物進行財產保險的客戶群體,2011年保費收入90萬元,綜合賠付率達110%。(寧靜,中國保險報,2012年5月31日,第007版)
(二)投保人是貿易出口商的情形――出口信用保險模式
出口信用保險的投保人亦是企業,但是這里的企業是做對外貿易的出口商,在出口企業總量中,中小企業的數量占到了99%,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60%都是由他們創造的,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發展國際貿易是中小企業的必由之路。2001年12月,中國唯一一家政策性信用保險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貢獻了中國絕大多數的信用保險保費收入。
出口信用保險有短期和長期之分,短期的出口信用保險比較適合中小企業,滿足了其資金少、資金周轉速度快、無需抵押的要求。這里主要介紹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保單融資(賠款權益轉讓),銀行針對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的企業提供融資授信額度,并在額度內辦理押匯和人民幣貸款等業務[3]。運作流程如圖2。
圖2 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
在此種保險模式中,涉及四個當事人:作為出口商的中小企業、出口商所在國的商業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進口商,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一個協議:權益轉讓協議。具體運作流程:出口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選擇融資銀行申請融資信用額度,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接受承保之后與中小企業、銀行簽訂《賠款轉讓協議》,企業足額繳納保險費。之后,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將《承保情況通知書》出具給銀行,銀行審核后向企業融資。出口商所在國商業銀行在單據即將到期的時候向進口商所在國銀行提示單據,如果付款期滿進口商所在國的銀行未能履行付款職責,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對出口商所在國的商業銀行進行賠付。
2012年3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專門推出了“小微企業信保易”,即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簡易承保方案,該方案最大的特點是“保障全面,操作簡便”。
(三)投保人是擔保機構的情形――擔保機構信用保險模式
擔保機構信用保險在中國擔保機構內部風險難以消化,自身風險無法分散的情況下提出來的,在擔保基礎上加入保險進一步分散了擔保機構信用風險。運作流程如下圖3。
此種運作模式涉及到四個當事人:銀行、企業、保險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三個合同:借貸合同、擔保合同和保險合同。該模式的運作程序:中小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同時向信用擔保公司請求擔保,擔保公司向其提供擔保并簽訂《貸款擔保協議》。之后由擔保公司向信用保險公司購買信用保險,并簽訂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貸款到期時,如果中小企業無力還款,貸款擔保公司應代其償還,并按保險合同就該替代性還款向貸款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公司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賠償條件的損失進行賠償。國際上通用的做法是保險公司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4],中國可以借鑒這一策略,賠償絕大部分。擔保機構向銀行進行代償之后取得了中小企業的代位求償權,在追回了中小企業的欠款之后應將保險公司的賠款在扣除了必要費用之后歸還。不過此種運作模式還沒有在中國普遍開來,開展此險種的保險機構很少,購買的擔保機構更是屈指可數。
圖3 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信用保險運行模式
(四)投保人是融資租賃機構的情形――租賃信用保險模式
正是由于融資租賃分期付款的形式迎合了中小企業資金不充裕的特點,加上中國目前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低只有5.5%,與歐美國家普遍的20%左右的滲透率有很大差距,才提出引入租賃信用保險模式,此種模式是一種新興的信用保險模式,最早是由日本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來的,中國目前還未得到廣泛的普及。在中小企業租賃信用模式下,涉及四方當事人:供貨商、租賃公司、中小企業和保險公司,三個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和保險合同,其中租賃合同是供貨商和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要件,也是保險公司和租賃公司簽訂租賃信用保險合同的依據,這三個合同是相互聯系的,運作流程如圖4。
圖4 中小企業租賃信用保險運行模式
此種模式的具體流程:在中小企業向租賃公司提出租賃請求時,租賃公司同中小企業簽訂租賃合同,之后,租賃公司找尋中小企業指定的供貨商,按照中小企業的要求向供貨商購買中小企業需要的租賃設備,出租給中小企業,企業定期向租賃公司繳納租金。同時,租賃公司要同保險公司就中小企業的信用購買租賃信用保險,承保中小企業的還款責任,租賃公司作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當承租人拒絕或因破產、倒閉等原因無力償付租金時,保險公司要對出租人進行賠償,一般保險協議規定,租賃公司可得到全部損失的保險金補償。
四、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轉移機制的運作細節設想
(一)承保條件、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
信用保證保險承保的中小企業必須有條件限制:首先,準許承保的中小企業必須是符合《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規定條件的中小企業;其次,中小企業所從事的行業應有所限制,應該盡量避免那些高危行業或者投機行業,如日本規定只有制造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的中小企業才可投保信用保證保險,而金融業、餐飲業等行業的中小企業沒有資格;再次,貸款資金必須是用于企業的資金周轉或者購置儀器設備等為企業生產、經營所用的,如果挪作他用將視作違約。
在各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保險實踐中,雖然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各不相同,但是它們都有遵循一個原則,即根據不同行業中小企業的行業特征和風險特點確定相應的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并隨經濟和產業政策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方式比對采用統一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更為科學,中國可以借鑒這一做法采取差別費率。如日本一般行業普通保險投保比例為70%,保險費率為0.57%;能源對策保險投保比例為80%,保險費率為0.55%[5]。我建議中國保險公司綜合考慮相關因素之后在60%~80%之間選擇投保比例,保險費率也應按照行業、地區不同制定差別保險費率表。
(二)微營利/非營利性
信用保證保險由于承保的是受人為等各種因素影響很大的風險,與一般風險相比,這種風險更難預測,一旦發生,損失較大。無論是哪方投保人,購買保險無疑是增加了融資成本,如果保險機構以營利為目的的話肯定會使用較高的保險費率,這樣就增加了投保人的負擔,降低了投保人投保的積極性,這樣信用保證保險存在的意義就削弱了。但是作為經營者,毫無利益可圖同樣會降低其經營的動力,所以保險機構可以實行微盈利政策,或者是由政府強制性投保,免除該險種相關稅費等措施加以彌補。
(三)免賠額的設定
設定免賠額是有效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途徑。企業的貸款額在免賠額內的部分還是由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只有在超過的部分保險公司才會賠償。設定免賠額,對于貸款保證保險來說,企業會增強對所貸資金的責任感,在很大程度上保證資金運用的主觀安全性;對于融資信用保險來說,銀行、擔保機構等金融機構會加強對中小企業貸款資金的審核、資金運用的監管,真正實現風險共擔。
(四)實行行業通保來降低投保成本
在浙江、江蘇等中小企業聚集的地區,形成了很多行業協會,可以借助這樣一個平臺,像行業互助擔保一樣實行行業通保。
保險公司對行業內一個個企業單獨承保的成本高,程序繁瑣。某地區相同行業內的所有中小企業可以形成一個整體進行投保,不但大大減低了保險費率,更加利于獲得買方信用限額;同時,低風險投保人的收益可以彌補高風險投保人的損失,更容易實現風險共擔,鼓勵了當地的優勢特色產業的集聚和發展。
(五)創新保險業務和風險管理產品
我們可以借鑒韓國,以電子商務發展信用保證保險,即用電子文檔代替傳統的紙質文檔,提高承保效率。保險因為不涉及實物交易,不參與物流環節的運作,整個交易過程簡單通過網絡便可以完成,在電子商務化方面有其自身天然的優勢。我們可以借鑒國內阿里巴巴、慧聰網等日趨成熟的B2B(Bank-To-Business)網絡營銷模式,建B2B模式的網絡平臺,通過在線對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情況進行審核、承保,借助網絡支付工具、在線網絡銀行等實現保費收付工作。在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同時中小企業也要不斷創新,所以相應的保險產品也要不斷創新才不會被中小企業所摒棄。
分散風險的風險管理產品也要實現創新。除了依賴再保險和政府政策性保險外,保險公司可以利用金融工程技術研發新的風險管理產品,通過發行保險證券的方式,將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保險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上,開拓風險分散的新途徑。
(六)成立專業保險機構
可以成立中小企業融資保險機構來實行專業化經營,聘用專業人才利用大數定律計算中小企業信用風險發生概率,制定中小企業可保風險鑒定標準,對于風險發生概率在標準范圍內的企業才進行承保。
(七)建立地方性保險機構和法規,完善再保險機制,形成完整保險鏈條
我們同樣可以借鑒美國,建立地方性的保險機構和法規。結構精簡的地方性保險機構在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險服務方面存地域優勢和軟信息優勢,地方保險機構立足于地方,能充分利用當地的信息存量,低成本了解當地中小企業的經營動態,構建針對當地企業具有本土特色的保險機構和法律規章制度,可在一定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提升當地企業信用等級。因此,可以鼓勵現有資金實力雄厚的平安、太平洋等全國性保險機構和市級地方政府建立地方中小保險機構,使中小企業融資保險的經營主體多元化。
考慮到地方性保險機構的償付能力有限,可以建立由市級向省級、省級向全國、全國向國家政策性機構層層遞進的再保險制度,使得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在時間和空間上大大的得到分散,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保險鏈條。
五、總結
在借鑒國外成熟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保險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深入地方特色構建真正適合中國各個地區的中小企業融資保險風險轉移機制。培養保險和信貸結合的復合型人才,來制定合理的投保比例、保險費率、免賠額,創新信貸保險產品。在外部金融環境方面,構建利益主體多方信息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和相關法律。適當的市場化運作結合政府政策的參與,加上政府最終保證人的角色,將完整的保障中小企業融資保險風險轉移機制的順利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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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建剛,曾小麗.保險機制介入中小企業融資的探討[J].現代經濟探討,2008(5):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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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企業 融資 保險 機制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推動技術進步、提高國家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重要力量。與傳統企業相比,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經營上往往具有以下五個特點:高投入性、高風險性、輕資產、高收益性、成長具有明顯的階段性。這些特點,尤其是前三個特點決定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但“融資難”卻是困擾這類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如何破解這一難題也一直是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熱點。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原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兩種。其中,股權融資包括PE、VC、天使投資和新三板、創業板、中小企業板掛牌上市等,但由于我國股權融資尚處于發展階段,僧多粥少的現狀使得只有極少數的中小企業可以獲得合理的股權融資機會;債權融資包括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集合債、供應鏈融資、買方信用融資、典當融資等。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高風險、輕資產的特點使得企業很難獲得銀行等機構提供的債務融資。
近幾年來,為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國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包括引入風險投資基金、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科技型企業進行貸款補貼等;同時在政府的支持下,國內部分金融機構也推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總體看來,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存在地區性(示范點)、條件要求較高等問題,還不足以撬動足夠多的商業化資金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領域,不能從根本上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其根本原因在于資金供給方認為其風險較難控制而不愿意給此類企業融資,如果能充分利用保險機制來分散或轉移資金提供方的風險,就可以引導商業化金融機構增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同時有效促進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自身發展方式的轉變。
引入保險機制緩解企業融資困擾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生命周期一般可以劃分為種子期、初創期、成長發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建議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不同的發展階段和資信情況來解決融資難題。
(一)建立天使投資和VC投資機構的互保機制,分散投資風險
在種子期,企業的實體尚未形成,也就不能產生現金流,對外部資金的投入需求很大,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創業者自己的投入、天使投資,部分地區和行業還有來自政府的創業補貼等。在初創期,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雖然已經從產品銷售中獲得收入,但仍然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技術研發,而此時獲得銀行貸款等債務融資仍很困難,除創業者的資本外,其資金來源也主要是風險投資。
雖然在種子期和初創期已經有天使投資和VC機構資本的介入,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高風險、輕資產的特點,以及我國風險投資發展不完善,使得實際風險投資規模遠小于企業發展所需的融資需求。這表明完全的市場化行為不足以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政府應通過對天使投資和VC的風險分散來鼓勵這些機構的投資規模,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具體而言,政府可以出資設立母基金(FOF),引導成立天使投資和VC向科技型企業投資。對于天使投資機構和VC投資機構,可以鼓勵它們在自愿結合的基礎上聯合成立互保機制。與保險公司不同,互保機制最本質的特點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身份合一,從而達到降低道德風險和運行成本的目的。政府還可以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參與互保的機構可按一定比例將投資機構所投資企業的股權放入互保資金池。互保資金池內的股權的分紅、轉讓收益和政府投入的支持資金用來對天使投資機構投保的股權投資損失進行一定比例的補償,通過互保方式來分散投資機構的風險。
比如,針對新三板的情況,可以成立基于新三板企業的新三板互保基金組織,對新三板掛牌企業進行投資的投資機構按照中立機構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評級施以權重,以其對新三板掛牌企業投資的一定比例股權放入互助保資池,對所投新三板企業破產清算的投資機構進行一定補償。
(二)成立政策性信用保險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貸保險
處于發展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仍然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生產和市場推廣中,除了積極尋找合適的股權融資機會外,通常運用債權融資來緩解資金壓力。債權融資的主要形式是銀行信用,但銀行基于其風險可控原則,對貸款發放非常謹慎,科技型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中獲取發展所需的資金。同時,在當前債券市場上,中小企業也很難通過發行債券來融資。此外,民間信貸的成本很高,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健康發展。考慮到企業在此發展階段的風險較種子期和初創期相對可控,可以成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機構,對商業銀行對該類中小企業的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保險,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貸款風險,引導、鼓勵商業性資金進入高科技中小企業。
實際上,從1998年以來,理論界就展開了創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的討論。2002年,太平洋財險蘇州分公司推出了《中小企業短期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實際上就是一種中小企業信貸保險,隨后,多家保險公司也紛紛推出了類似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由于中小企業風險較高,為降低風險,這些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產品主要面向有抵押、質押資質的中小企業,如采礦業、房地產業、商貿物流業等行業的企業,而輕資產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并不能滿足這個條件,很難從中獲得足夠的融資。因此,現有的這些商業化保險產品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緩解科技型企業的融資壓力,但實際上并沒有根本改變融資難的現狀。不過這些產品的推行一方面表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是可行的,另一方面也表明現階段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機構,尚不能完全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政府必須出資參與建設,推出政策性保險機構來滿足。
在國際上,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機構從上世紀50年代在日本、美國、德國興起,目前已經被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采用。盡管各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制度模式不完全相同,但主要采取以下形式:政府出資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機構,銀行在對企業發放貸款時向保險機構申請保險,申請通過后,投保人與保險機構訂立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后,由保險機構向投保人(銀行)賠償相應比例的損失,并取得代位權。
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可以選擇在部分高新技術示范區成立政策性高科技中小企業信用保險機構,該保險機構初期不以盈利為目的,對商業銀行給予該類中小企業的貸款給予一定比例的保險,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貸款風險,引導、鼓勵商業性資金進入高科技中小企業。同時,可以在銀行間試點推行針對在保險項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的資產證券化(ABS),加強該類貸款的流通性,提高銀行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這種政策性的保險機制類似于我國鼓勵外向型經濟發展時設立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簡稱“信保”)。信保作為政策性保險公司,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不能、不愿承擔的風險保障。現在國家大力推動自主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需要相應的政策性機構來解決商業性金融機構所不能、不愿承擔的風險,以政策性機構來引導、鼓勵市場化機構的資金進入中小企業融資領域,有利于緩解甚至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